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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网商品品质抽检规则
第一章 概述
第二章 质量抽检
第一节 抽检流程
第二节 违规处理及复检
第三章 品牌及版权抽检
第一节 抽检流程
第二节 违规处理及复检
第四章 附则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宗旨原则】为促进开放、透明、分享、责任的新商业文明,保障淘宝网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淘宝网的正常经营秩序,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针对卖家在淘宝网所售商品的质量、品牌及版权抽检。
第二章 质量抽检
第一节 抽检流程
第三条【样品的获取与流转】由淘宝网指定的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在卖家店铺中下单购买拟检测的样品,并交由国家认可的质检机构进行检测。
第四条【检测方】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
第五条【检测项目】商品质量的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一)国家标准检测项目。
(二)卖家商品详情页面的描述内容。
第六条【具体流程】
注:【重点监督期】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若根据抽检结果和复检结果确定商品涉及严重违规,卖家将自被处罚之日起进入180天重点监督期;在重点监督期内,淘宝网有权对该卖家所售商品再进行1-3次质量抽检。淘宝网有权根据重点监督期内的抽检结果情况对重点监督期的时长进行调整。
第七条【抽检费用】质量抽检合格的商品,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买费用、物流费用、质检费用等)由淘宝网承担;质量抽检不合格的商品,根据《消费者保障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所有费用需要由卖家承担。
第二节 违规处理及复检
第八条【处罚标准】若质检机构反馈的质检报告显示卖家商品存在不合格的项目,淘宝网将依据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一)不合格项目涉及人身安全的,视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严重违规行为,淘宝网将依据《淘宝禁售商品管理
规范》质检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二)不合格项目不涉及人身安全的,若:
1、实际材质与卖家对商品全部材质或成份信息的描述完全不符的,视为严重违规行为,淘宝网将依据《淘
宝规则》假冒材质成份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2、标识标签不合格的,视为一般违规行为,淘宝网将依据《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标识标签相关条款
进行处理。
3、除上述情形外,存在不合格项目的,视为一般违规行为,淘宝网将依据《淘宝规则》描述不符相关条
款进行处理。
处罚标准细则详见《抽检项目及对应处罚明细表》 。
第九条【处罚执行】若卖家的同一商品同时存在上述两种或以上扣分情形的,仅按照最严重项执行。为进一步保障买家权利,淘宝网有权对违反上述情形的卖家采取支付宝账户强制措施等处理措施。
第十条【卖家申诉】若卖家对抽检结果有质疑,可在15天内登陆“卖家中心-体检中心”页面进行申诉。申诉时,须提交相关质检合格证明。
第十一条【复检】淘宝网将针对卖家申诉时提交的质检合格证明判断是否需要复检。
(一)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时,可在原样上检验的则用原样复检,不可以在原样上检验的则采用备用样复
检。
(二)根据质量指标的特殊性及检测产品或部位的可重现性,以下情况无法复检:
1、超过期限提起申诉的;
2、因客观原因无法进行复检的,或会员提出复检时,原样在复检有效期内于正常贮存条件下已失效的;
3、备样与原样存在明显的差异(如颜色不同或款式不同),或备样在复检有效期内于正常贮存条件下已
失效的;【淘宝抽检不合格,最新】
4、甲醛含量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
5、法律、法规规定,或质检机构不支持复检的其他情况。
(三)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的,维持原检验结果不变,复检费用由卖家自行承担;复验结果发生变更的,以复
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原检验机构退还给卖家。
第十二条【复检期间的处罚执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复检期间已实施的处罚不中止执行。
第三章 品牌及版权抽检
第一节 抽检流程
第十三条【主动抽检】淘宝网针对以下任一商品可以主动发起抽检:
1、被消费者多次投诉的疑似假冒商品;
2、被品牌或版权权利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投诉的疑似假冒商品;
3、其他有疑似假冒嫌疑的商品。
第十四条【被动抽检】淘宝网在以下任一情况下可以协助开展抽检:
1、应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或其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的请求;
2、应品牌或版权权利人的请求。
第十五条【样品的获取与流转】由淘宝网指定的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在卖家店铺中下单购买拟鉴定的样品,在不打开样品包裹的情况下,将样品寄送给淘宝网或其指定的合作伙伴。
淘宝网或其指定的合作伙伴收到样品后,应确认样品与鉴定目标商品是否一致,隐去商品来源信息,并进一步寄送给鉴定方进行鉴定。
第十六条【鉴定方】商品品牌的鉴定方为品牌权利人或其指定/授权的法人、个人或其他组织。商品版权的鉴定方为版权权利人或其指定/授权的法人、个人或其他组织。
第十七条【鉴定过程】鉴定方收到样品后,由其对样品进行分析识别,并反馈鉴定结论,如鉴定结论为假冒商品或盗版,鉴定方应出具书面鉴定报告。
第十八条【样品处理】鉴定结论为假冒商品或盗版的样品,应由淘宝网或鉴定方保存12个月,逾期予以销毁。
对于易腐、变质或其他不宜保存的样品,以及因鉴定方法、鉴定技术等客观原因在鉴定过程中自然灭失、损坏或失效的样品,不受前款限定,由淘宝网或鉴定方及时予以销毁。
第二节 违规处理及复检
第十九条【违规处理】若鉴定方反馈的鉴定报告显示卖家商品为假冒商品或盗版,淘宝网将依据出售假冒商品相关规则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卖家申诉】若卖家对抽检结果有质疑,可在收到处罚通知后的指定时间内进行申诉,并请求复检。具体申诉方式及时间以处罚通知为准。
第二十一条【复检】卖家在申诉期限内未提供足以质疑鉴定结论的材料并申请复检的,视为接受鉴定结论。若卖家能够提供足以质疑鉴定结论材料的,淘宝网可以支持卖家的复检请求,且复检应在原样上进行。
以下情况可以不支持复检:
1、申诉材料有明显造假嫌疑的,或者被鉴定方判断为造假的;
2、超过期限提起申诉的;
3、因鉴定方法、鉴定技术等客观原因,样品在鉴定过程中自然灭失、损坏或失效,无法支持二次鉴定的;
4、卖家提出复检时,样品在复检有效期内于正常贮存条件下已失效的;
5、鉴定方不支持复检的;
6、其他因客观原因无法支持复检的情况。
第二十二条【复检期间的处罚执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复检期间已实施的处罚不中止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生效时间】本规则自2014年2月24日首次生效。
第二十四条【修订时间】本规则于2015年2月13日最新修订。
第二十五条【规则适用】抽检行为发生在本规则修订生效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抽检行为发生在本规则修订生效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为了提高网购平台的商品品质,提供优质消费保障,构建高品质网购商圈,淘宝网商品品质保障团队致力于打击管理假货低质品、建立商品品质保障体系并提升用户购买信心。目前的业务版块分为不合格商品和假货商品管理。
两大业务版块的简介:
一、不合格商品管理
1、品质控制专注于策略研究和商品抽检,在分析各个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品质问题的前提下,结合目前淘宝线上类目的需求,提出可行解决途径和具体措施,现从商品抽检着手,针对在售商品进行抽检,并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鉴定,依据鉴定结果做出相应处理。淘宝网在各环节制定了严格的执行流程:商品抽检→第三方鉴定→商品处理→信息披露。
2、2012年在药监局、工商管理局等政府部门的指导下,淘宝组建了不合格商品管理项目,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淘宝商品安全监督规则,对淘宝网在售食品、化妆品等相关不合格商品进行监督管理,诣在保障淘宝网在售商品的质量安全,提升买家购物环境的安全性,进一步保障买家利益。
3、此外,我们还通过各种手段对在售商品进行监督管理:
1)建立实施不合格产品监控机制,24小时不间断监控政府部门公示的不合格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
2) 建立日常在线排查机制,对在线商品进行人工排查审核,下架、删除不合格商品,并对违规卖家进行处理;
3) 建立情报受理机制,通过情报渠道,实时关注社会热点及政府动态,第一时间对公示的低品质商品进行处理;
根据相关政策和法律针对商品品质制定了以下淘宝规则:
①发布违禁信息,是指会员发布以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发布的商品或信息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第四十五条
(三)15、由不具备生产资质的生产商生产的或不符合国家、地方、行业、企业强制性标准的商品。
(四)8、经权威质检部门或生产商认定、公布或召回的商品,国家明令淘汰或停止销售的商品,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以及含有罂粟籽的食品、调味品、护肤品等制成品。
②描述不符,是指买家收到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卖家对商品的描述不相符,卖家未对商品瑕疵、保质期、附带品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披露,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第五十三条
(一)卖家对商品材质、成份等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严重不符,或导致买家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卖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披露或对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且影响买家正常使用的;
(三)卖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披露或对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但未对买家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的。
二、假货商品管理
1、假货商品管理,是鉴于品牌商或权利人的维权投诉,根据法律法规和有效证据,收集未经授权、许可(或认可)的在售商品信息(通常是商品的商标、包装、标签或其他重要的特性),对此类在售假冒伪商品进行依法处置。目前采用手段之一为系统自动监控,系统带来高效、准确、批量的管控优势。淘宝网采用的系统不仅能够在商品发布时给予会员及时的提醒,亦能够对新布商品进行完整扫描,达到实时监控的效果;针对历史商品,借助搜索引擎大批量抓取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商品,实现历史数据回滚。
2、真假鉴定亦是通过淘宝网神秘购买对在售商品的真伪做鉴定,目前已合作品牌商已达800多家。真假鉴定除了利于类目运营有针对性的卖家管理(特别是假一赔三类),有效帮助客服解决买卖双方真假投诉纠纷,还能以确凿的证据主动打击售假会员,并且联合品牌商共同打假,与品牌商建立良好互动机制。
根据相关政策和法律针对商品真假制定了以下淘宝规则:
第十条 出售假冒商品:
1. 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2. 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严重的,每次扣二十四分;
3. 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每次扣十二分;
4. 卖家涉嫌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每件扣两分(三日内不超过十二分);具备特殊情形的,只删除
不扣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二十四分。为了防止对公众造成不利影响,保护消费者权益,对涉嫌违反上述情形的卖家,淘宝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店铺监管。
抽检范围与标准:
淘宝网整合商品抽检项目至12项 标准趋严 5月12日消息,淘宝网日前发布通知称,对《抽检项目及对应处罚明细表》进行调整,部分类目将进行合并,并对抽检内容进行更新。
图为淘宝网部分项目抽检标准
此次更改的项目包含服装、卫浴、鞋类等,具体内容如下:
1、“纺织、服装”、“童装”、“内衣”、“户外”抽检项目及标准整合并更新;
2、“居家”、“居家母婴”抽检项目及标准整合并更新;
3、“卫浴类”、“灯饰照明类”及家具相关抽检项目及标准与“家装”部分整合并更新;
4、“鞋类”和“童鞋”抽检项目及标准整合并更新;武汉蓝焰电商城位于武汉蓝焰物流基地内,8,2,6,6,1,1,3,9,是武汉市市交委定点的三个大型物流中心之一,有成熟的物流零担中心和完善的生活配套。整个电商城占地184亩,仓库体量达到了21万平方米。蓝焰电商城有仓储中心和智能仓配中心两大功能
区,为城市区域具有较高货品保存要求的淘宝天猫商家、电商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快递配送等企业客户提供仓储、分栋、配货、运送等场地、技术、设施和服务,并按企业客户订货要求配齐货物交送顾客手中,让客户线下运营无后顾之忧。
,5、“箱包”、“服饰配件”抽检项目及标准更新;
6、电暖宝、电子秤相关抽检项目及标准与“电器”部分整合。
据悉,该规则将于2015年5月15日正式生效。此次调整后,淘宝网对商品的抽检将趋于严格,对于不合格商品的处罚力度也将加大。
3·15淘宝打假的成绩单
根据淘宝最新公布的数据:2012年,淘宝网共处理侵权商品信息8700万条,处罚会员95万余人次。但同时,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2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显示,淘宝网/天猫在“2012年度十大热点网络购物投诉网站”榜单上仍居首位,占最大投诉比例(16.32%) 。“涉及淘宝和天猫的投诉,主要集中在C2C集市小卖家及商城部分品牌卖家”。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网购维权专家姚建芳表示,根据监测数据,除了涉嫌售假之外,投诉也集中在“双十一”等促销期间的订单取消、虚假促销等问题上。
在淘宝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打假之后,美国贸易办公室将淘宝网从其全球“恶名市场”的年度名单中除名。但是对于小卖家的管控,仍然是淘宝最难驾驭的部分。
隐秘生存术
在淘宝上“卖假”虽然有风险,但卖家早已经学会在与淘宝的斗争中寻找生存空间。 谁也说不清楚淘宝上究竟有多少假货。
在淘宝的搜索栏里输入“Nike 男鞋”后,显示“有759632件宝贝”,价格从数千元低至不到100元。刘艺(化名)就是在淘宝上卖Nike鞋的一名店主,当然他的货只是贴了Nike的标。“买家下单时其实心知肚明,我的货比正品的至少便宜100元,但是我的货绝对对得起价格”。在刘艺看来,这就是卖家和买家追求的一个平衡点。
据刘艺透露,之所以选择卖贴标Nike鞋,是因为这类货销量大,一旦被淘宝封店,还可以退货给厂家,“相比快时尚品牌风险要低”(注:快时尚品牌一般不接受退货)。在淘宝上,刘艺就是最微小的那一类毛细血管,“月营业额逼近1万元,能活下去,一旦被打假仍有退路。”
不同于刘艺的生存模式,在淘宝上卖外贸货的Stellar(化名)认为,自己做的是长远生意。“我会在宝贝描述里写清楚某某产品是大牌原单,并且价格就是普通外贸货的正常价格”。即使如此,Stellar也遭遇过淘宝的盘查。“涉及到敏感字样(例如,奢侈品品牌名称)就很危险,淘宝甚至不给你解释的机会,直接扣分或者删除宝贝链接。但是仍然有人活得不错,这就需要实战的生存技巧。”
吴用(化名)在淘宝主营各种大牌尾单,所谓生存技巧,用他的话解释,比如“绝对正品,爱信不信”就不存在敏感字样,“而敏感产品只在宝贝分区用品牌分类中出现”也不容易被搜索发现。当然不可否认,产品相应的关注度也会降低。
在客户维护方面,吴用的作风颇为强悍,不接受非质量问题退换货,未经沟通给中差评的交易直接被关闭。由于货品的更新速度与国外同步且质量常常做到以假乱真,吴用的大牌尾单定价并不低,但仍然聚集了一批老客户。
如果说贴牌、外贸单或者所谓尾单销售还属于灰色地带,那么在淘宝上打着海淘的旗号,卖A货或高仿奢侈品则是新兴的价值金矿。
新浪微博用户“奢侈品识别专家”曝光了截至2012年2月3日,在淘宝和微博上98家奢侈品假货店。假货商逐渐形成金字塔式的传销模式,商家们互相蹿货、货品照片相互借用,真货假货混卖。而各种假货的吹嘘方式多为店铺地址填成海外、称海外留学、空姐代购、所售商品内部微瑕疵等。而这些店一旦被淘宝点名后,会“安静”一段时间,或者改头换面重新开张。
在淘宝上“卖假”虽然有风险,但卖家早已经学会在与淘宝的斗争中寻找生存空间。据记者了解,低价是最直接有效的方式,制造“特价甩货”“尾单赔钱”等关键词更能吸引注意力。在宝贝描述中也有很多门道,比如尽可能少用关键性的指标描述,多使用形容词或者煽情描述,图片展示则可以多用原装正品。
淘宝之惑
“打假”对于淘宝来说仍然非常困难,卖家的资质审核不严以及后续的经营监管不严有可能会纵容不诚信经营的卖家出现 。
对于淘宝而言,过去的2012年无疑是一个打假大年。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阿里巴巴集团董事长马云透露,“中国商务部部长强烈要求我竭尽全力打击假货”。对于淘宝“打假”,马云看得也很通透,若无法有效地解决假货问题,淘宝无法带着这样的镣铐获得资本市场的认同。
经过反复试错与经验积累,淘宝网形成了一套自有的“打假”模式。阿里巴巴集团淘宝公众与客户沟通部经理燕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淘宝的“打假”体系分四个层面,首先是机器排查,淘宝有一个庞大的商品标准价格库,凡是和标准价格相差比例超过一定幅度的商品属于价格异常品,其假货可能性很大,机器会将此商品自动下架。其次是人工排查:针对机器排查的不足,淘宝网还设有专门的人工排查部门,做到24小时巡查,随时下架问题商品。页面举报与厂商合作是另外两道屏障。
而关于淘宝的“打假”队伍,马云及其相关负责人都在不同的场合表示,在“打假”的2000人中,除去约500人的志愿者,淘宝参与“打假”的员工约有1500人,约占淘宝网总员工数的1/3。据记者了解,截至目前,“打假”队伍没有明显的人数扩张,但在内部分工和职责范围做了调整与细化,规划为品牌保护、侵权受理、品质保障3个团队。而在2013年阿里巴巴拆分之后,原先负责“打假”的知识产权侵权的团队属于阿里巴巴集团安全部-综合安全团队,其负责人倪良直接向集团CRO(首席风险官)汇报。
另外,据记者了解,在原有的“打假”体系之外,淘宝也在设立新的沟通机制。权利人可以通过已经上线的知识产权平台,实现线上知识产权侵权投诉的提交和查看。2012年12月,淘宝网曝光台改版上线。曝光台会定期公布淘宝网抽检的假货和不合格商品的店铺名单,
消费者可以通过曝光台这一入口检测与自己交易相关的假冒或不合格商品。
据记者了解,3月13日淘宝网宣布推出第三方质量鉴定服务,并在手机、数码相机、家居三大品类率先试点。今后消费者购买此类产品,可在收货后发起第三方质量鉴定。如果鉴定为假货,买家将获得全额赔付。数码类检测费用遵循“谁责任谁承担”原则,而家居类检测费则无需消费者承担。
与淘宝网合作的第三方质量鉴定机构包括: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国家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纺标(北京)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和苏州市纤维检验所(国家丝绸及服装产品质检中心)。
这一服务中,消费者在淘宝手机、数码相机类目购买任何一款手机或者相机,均可以在收到商品后发起第三方质量鉴定服务流程。如果经过第三方服务公司鉴定为假货,将由淘宝先行代卖家发起赔付,后续则由淘宝向卖家追偿。
但是在面对绵延不绝的假货时,这些举措似乎还远远不够。
在姚建芳看来,“打假”对于淘宝来说仍然非常困难,卖家的资质审核不严以及后续的经营监管不严都有可能纵容不诚信经营的卖家出现 。“有很多卖家都是小成本经营,几乎是零门槛准入。管理本身非常困难,不诚信的卖家,可能开个店铺捞几笔就关店消失。” 另外一方面,对于消费者而言,买到假货后的举证也是主要的难点。在淘宝的争议处理规范里,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是:卖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后,买家应当根据淘宝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检测凭证。“怎样证明是假货非常难,特别是品牌商品,专柜验货都几乎不可能, 更别说拿出检测证明了。” 姚建芳表示。
对于淘宝而言,“打假”显然是一条非走不可,又难以走通的路。2003年以前,在国内C2C市场上,除了易趣,淘宝几乎没有什么其他竞争对手。淘宝的免费措施帮助其在最快的时间内打败了易趣,无疑也为自己埋下了隐患。低门槛的准入和难以管控的进货渠道,几乎与淘宝的商业模式与生俱来。即使在过去的几年间,淘宝已经成功地将流量导入天猫占领了B2C市场大半江山,但假货仍然是淘宝无法根治的问题。
质检总局公布50种不合格卫生纸详细名单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进行了大范围的卫生纸产品质量抽查,其中有47家卫生纸企业的生产的50种卫生纸产品被检测出不合格。而这些不合格产品分布全国各地,几乎各省均有企业上榜。为了让消费者能够对这些不合格产品的质量问题有所了解,记者特意从国家质检总局官方网站上公布的《2010年卫生纸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中,下载了这50种不合格卫生纸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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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省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任务
2016年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共1759批,其中:食品生产环节909批(含风险监测100批),食品流通环节500批,食品消费环节350批(含风险监测115批)。食品生产环节以粮食及其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油、茶叶、肉制品等为重点品种,食品流通环节以婴幼儿配方乳粉、豆制品、糕点、炒货、节令食品(粽子、绿豆糕、月饼)等为重点品种,食品消费环节以熟肉制品、凉拌菜、盒饭等为重点品种。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另行安排。
二、工作分工
市局承担风险管理的科室负责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方案制定,收集、汇总全市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问题样品或不合格样品后续处置情况及结果等相关信息,负责全市食品抽检工作考核;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局食品相关科室负责涉及本环节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制定及抽检工作的协调、落实,收集、汇总本环节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相关信息。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负责国家省市三级抽样、送样统筹工作,收集填报抽样信息和检验数据;汇总全市监督抽检结果,形成分析报告;组织问题样品或不合格样品的核查与查处;负责县区级(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样业务指导、培训。各县区(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本辖区食品流通消费环节抽样、送样任务。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及有关承检机构负责食品生产环节抽样,并实施相关样品收样、检验、结果报送等工作,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安排专人负责配合稽查支队做好相关抽样工作。
三、抽样检验
(一)时间安排。原则上全年均衡分配,国家级、省级抽样时间拟安排于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的首月即4月、7月、9月三个月抽样(节令性食品,如绿豆糕、粽子、月饼除外),市级抽检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分季度安排,食品消费环节分月度安排。2016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市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附件1、2、3)。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较高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令性食品应在节前1个半月开展。专项整治抽检及抽检计划调整,由市局按有关要求另行发文通知。
(二)区域分布。抽样区域应覆盖全市各县区(开发区)以及25%的乡镇和行政村。同时,突出食品生产聚集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问题多发区、大型集体餐饮场所,以及农村、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生产环节抽样应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492家(获证共601张)至少覆盖1次。食品流通环节采样涵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食品消费环节采样重点为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小型餐饮、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抽样时,除了乳制品外,其他抽样品种应避免出现与国家级、省级重复抽检。2016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或问题样品,2016年实施跟踪抽检。餐饮食品以餐饮服务单位加工自制产品为主。
(三)样品规定。采样时应严格遵照省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试行)》以及《省2016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细则》规定,采样量应满足检验、复核、留样需要。抽样时,原则上1个食品生产企业在同1个获证单元内抽取1批次样品,最多抽取3个不同产品各1批次样品;对于乳制品生产企业可根据任务情况合理安排增加抽样频次。1个食品经营单位原则上最多抽取3个不同产品各1批次样品。1个餐饮服务单位只抽取1批次样品。
(四)检验单位。食品消费环节样品检验全部由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承检,流通及生产环节样品检验由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及相关机构承检(附件4)。承检单位应严格按照省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试行)》以及《省2016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实施收样、检验、结果报送等工作。原则上应在收到样品20日内出具检验报告,节令性食品检验应在收到样品10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承检单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五)后处理。承检单位发现不合格样品或问题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并签发检验报告后24小时之内报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应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及时开展执法检验,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涉及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及时报告省局。对于其他不合格样品或问题样品,市局收到承检机构的报告后,涉及监督抽检项目的,5个工作日内组织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核查处理;涉及风险监测项目的,按照省局《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问题样品核查处置流程(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开展问题样品核查处理工作。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分别于2016年7月10日、12月10日前向市局相关科室报送《不合格产品查处情况汇总表》(附件7)。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市局食品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明确责任分工、抽样程序及信息上报时间节点,确保采样及后续处理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各单位应以问题为导向,提高问题发现率、处置率和上报率,切实发挥抽检监测的监管实效。市局将对抽检监测工作适时督查,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二)抽检工作应严格执行省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2016版)》,对于仅涉及风险监测项目的品种,采样过程可简化执法相关程序。食品抽样结束后,应按要求填写《样品抽检信息登记表》(附件5)分别报送至市局相关科室及检验单位(电子版以Excel表格形式报送)。餐饮消费环节每月采、送样应提前和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业务室联系,原则上必须在当月10日前完成。承检单位应严格按照抽检计划完成检验工作,并将检验报告书(合格为一式三份、不合格为一式五份)、《样品抽检信息登记表》(附件5,填写完整)、《不合格产品信息汇总表》(附件6)及结果分析报告以纸质和电子件两种方式报送至市局承担风险管理的科室。
(三)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执行国家级、省级抽样任务时,应与县区(开发区)建立良好的沟通平台,及时(一般食品每月,节令食品每周)上传抽样信息(包括被抽样单位、样品名称、生产批次等信息)以供县区(开发区)食品抽样人员查询,避免同企业、同品种、同批号食品的重复抽样。各县区(开发区)根据企业生产许可证副页及实际生产的食品品种,补差补缺,负责辖区食品生产企业的全覆盖。
(四)参与抽检监测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监测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不得将监测结果用于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
(五)各县区(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并参照本计划,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制定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计划,分别与7月10日、12月10日前上报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信息,并于2016年12月10日向市局报送年度工作总结。【淘宝抽检不合格,最新】
一、抽检品种、数量和检测指标
(一)抽检品种:以鲤鱼、草鱼、白鲢、花鲢、鲫鱼、斑点叉尾鮰、长吻鮠、黄颡鱼、鲶鱼、丁鱼岁、鲈鱼、云斑鮰等我市大宗养殖品种为主,各单位可根据本地养殖情况进行品种选择。
(二)抽检数量:抽检分日常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抽检。其中日常监督抽检(委托有资质的质检机构检测)样品80个;风险监测抽检(自行开展检测)样品240个。
(三)检测指标:主要检测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代谢物、喹乙醇等指标。各地可以对一个样品有目的性的选择一个或几个指标进行检测,检验方法和判定限量值参考省局文件。
二、任务分配
(一)日常监督抽检
市、县(区)渔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专门人员,积极与有资质的质检机构衔接,结合渔业生产实际,按照要求安排抽样,并及时交接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具体完成样品数为:市水产渔政局10个;区和县水务局各20个;县和县水务局各10个;县和县水务局各5个。
(二)风险监测抽检
风险监测抽检主要由已配备快速检测设备的市水产渔政局和县(区)水务局承担。具体完成样品数为:市水产渔政局和县水务局各40个。
(三)送市局监测抽检
送市局监测的样品由区县抽样后送市水务局水产食品检测室进行检测。具体送样数为:区、县各10个,其余县各5个。具体送样时间和品种由市水产渔政局另行通知。
原则上每次抽样应为不同的基地,防止重复抽样。如上次抽取的样品检测为不合格产品,下次抽样时应对该被抽检单位继续进行抽样。
三、工作要求【淘宝抽检不合格,最新】
(一)注重宣传,明确责任,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是依法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客观需要,也是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手段。市、县(区)渔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向社会宣传到位,确保水产样品抽样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积极向领导汇报,落实相关经费,做好水产品抽(送)检工作。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明确具体负责抽(送)样的工作部门和人员,确保抽(送)样工作的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科学严谨,客观公正,确保工作质量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检测资质的水产品检测机构沟通联系,严格按照检测机构的标准和规范要求抽(送)样品,确保抽(送)检样品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要明确专人、严格手续,认真做好样品交接工作,按时完成样品抽(送)检任务。对承担有风险监测抽检的单位要制定自己的抽检计划,落实人员负责。
四、阳性样品的处理
日常监督抽查中出现的阳性样品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风险监督抽查中出现的疑似阳性样品,检测人员应再次进行快检复核,经第二次复检结果仍为阳性的,应立即重新抽样,认真填写抽样单,并将样品送到有资质的质检机构进行确定性检验,如确定为阳性样品按照日常监督抽查的阳性样品处理。
五、信息的报送
各单位于每月26日前将本月抽检情况汇总报市局,并于12月10日前将全年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在抽(送)检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省、市有关部门联系。
一、工作目标
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制定实施方案,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责任,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检工作顺利完成。
二、组织结构
为确保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顺利有效开展,区食品药监局成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三、工作内容
(一)抽检
在辖区围内选择自制熟肉制品、餐饮具、自制饮料等7个必检品种和凉拌菜(含沙拉)、盒饭2个限选品种(附件1)。第一期计划抽验38批次,第二期计划抽验49批次,第三期计划抽验49批次,第四期计划抽验40批次;早餐工程计划抽验4批次(2月-11月),总计200批次。
(二)快速检测
根据抽检批次开展快速检测工作,快检标准以抽检(次)比率15%为准,快速检测分别于2016年4月25日、5月25日、7月25日、10月25日以季报告形式上报食品监管科。
四、工作安排
(一)抽检范围
按照2016年市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表(附件1)和2016年市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验工作分解表(附件2)进行样品采集,抽检场所应尽量覆盖各种类型的餐饮服务单位,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旅游景区(含农家乐)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及放心早餐为抽检重点。
(二)抽检实施
抽样工作人员要按照抽样计划的时间安排实施抽样,采样和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食品相关规范操作实施,避免包装破损或外部污染,将符合要求的样品在有效期内送达市食品药品检验,做好样品交接工作,确保抽样任务顺利完成。
(三)抽检时间
本次监督抽检的抽样任务除早餐工程外分四次实施完成,第一期4月1日-4月30日;第二期5月10日-6月10日;第三期7月1日-8月10日;第四期9月20日-10月30日;早餐工程抽样任务从(2月到11月)分10个月实施完成,共200批次;(一个月抽样5个品种,共20批次)。
五、抽检要求
(一)采样前准备
采样人员应了解采样目的,并做好采样文书、工具、容器、仪器设备、材料和试剂的准备工作,工具与容器应保持清洁干燥。
(二)样品采集
采样时应当按成本价购买所抽取的样品,不得收取被抽检单位的其他任何费用。采样过程中要认真填写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采样记录(附件3)和样品信息登记表(附件4),并将样品封存,粘贴封签。
(三)采样具体操作要求
1.自制熟肉制品:每批次样品取500g,采取无菌采样方法采样,装于无菌取样袋密封。
2.自制饮料:以餐饮店内同一品种自制饮料为一个抽样单位。每批次样品取1000ml,采取无菌采样方法采样,装于无菌包装容器中密封。
3.节日食品:采取无菌采样,装于无菌包装或无菌容器中。元宵(生)每批次样品一式五份,每份取250g;月饼每批次样品取750g;粽子(熟)每批次样品一式五份,每份取500g;。
4.自制蛋糕类(含裱花):每批次样品取750g,采取无菌采样方法采样,装于无菌取样袋密封。
5.早餐工程:采取无菌采样,装于无菌包装或无菌容器中。豆浆类每批次样品取750g;粥品类每批次样品取375g;酸菜包每批次样品取750g;紫薯热狗每批次样品取750g;酸豇豆肉末夹饼每批次样品取375g。
6.煎炸用植物油:包括食品煎炸过程中的各种食用植物油,每个样本一式三份,每份样品取100ml,用洁净干燥的容器密封包装。
7.餐饮具:抽样对象为各餐饮单位同一批次(若为集中消毒餐饮,则需要同生产单位、同类型等级、同生产日期为同一批次)的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
8.辣椒酱(粉):每批次样品取305g,其中205g作为检样,100g作为备样,采取无菌采样方法采样,装于无菌取样袋密封。
9.盒饭:所抽取样品应为同一批次(加工时间相同为同一批次)。每批次样品取500g,采取无菌采样方法采样,装于无菌取样袋密封(饭菜分开取样)。采样和样品传递时应确保包装的完整性。
10.凉拌菜:每批次样品取500g,采取无菌采样方法采样,装于无菌取样袋密封。
(四)送检
采样完成后,检样、备样统一送检验机构封存。抽取的样品应当严格按照样品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等特性,或其标签标识上注明的储运条件储藏运输,以确保样品在检测前的完整性和原始性。盛装样品的容器或包装要牢固,不易破碎;运输工具要求清洁卫生,无污染,防止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污染和损害。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积极开展。
高度重视监督抽验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确保监督抽验依法、科学、客观和公正。
(二)严格抽验程序,确保抽验质量。
要严格按照食品抽样程序实施抽样,所抽样品一律购买,对抽取的样品要按相关要求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污染,实施现场封样,并做好采样记录;要详细填写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验采样记录(附件3)和样品信息登记表(附件4),要求追溯来源的样品要现场索取相关资料,确保抽验工作合法、合理和符合程序,并按照预定时限完成抽验任务。
(三)按时报送结果,及时查处问题。
按时完成抽验样品检验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食品监管科,并对抽检产品不合格的餐饮服务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第2篇一、总体部署
(一)统筹兼顾,分类抽检
为提高抽样检验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程度和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需要,食品抽样检验分为日常监督抽检、专项监督抽检。其中日常监督抽检是指依据相关抽检标准和抽检计划开展的抽样检验;专项监督抽检是根据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和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需要而组织开展的不定期抽样检验。抽样检验将借助各类快速检测仪器、试剂,对蔬菜、乳制品等保质期短、消费量大、食品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食品和农产品进行的质量监督筛查。
(二)覆盖全面,突出重点
食品抽样检验要以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为重点,同时涵盖其他类食品。在抽检对象上,以超市卖场和集贸、批发市场销售的食品为主;在检验指标上,以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安全性指标为主。各相关成员单位要根据辖区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抽样地点和数量,均衡分布,使抽样结果能全面反映辖区食品安全的整体状况。同时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程度的不同,增加“高风险”食品及重点地区的抽检频次、抽检数量和检测项目。
(三)科学严谨,注重实效
严格按照抽检计划开展食品抽样检验及快速检测工作,确保程序合法、数据客观、记录清晰。把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工作与日常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和食品安全状况,适时调整抽样检验工作计划,进一步增强抽样检验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抽样检验不合格的食品,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予以处理。
二、抽检任务
(一)2016年食品抽样检验任务由各相关成员单位完成,各单位全年抽样检验不得少于240批(次),每月抽样检验不少于20批(次)。区水务局、区食品药监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对各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食品进行抽样检测(区食安委不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抽检)。根据食品的消费数量和食品安全风险程度,将食品分为Ⅰ类、Ⅱ类。
1.Ⅰ类食品主要指粮食(大米、面粉)、蔬菜(叶菜)、熟食制品、豆制品(非发酵型豆制品)、乳及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等与群众关系密切,每日必须消费或消费量大的食品。
2.Ⅱ类食品是指酒类等群众消费量相对较低的食品。
(二)为及时发现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区食安委办的统一安排,依据部门职责,制定食品抽检计划,将检测设备应用到日常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去。检测要以消费量大、保质期短、食品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Ⅰ类食品为主。重点加强对农药残留、亚硝酸盐、吊白块、甲醛、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项目的快速检测(各类食品具体检测项目见附件1)。
(三)其他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重点品种
1.各级食品质量公报中的不安全食品;
2.市场流通量较大的食品品种;
3.易变质、保质期限短的食品品种;
4.已发现的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品种;
5.其他监督管理需要进行抽检的食品品种。
三、抽检范围
主要对辖区内的蔬菜批发市场、食堂、餐饮单位、食品生产加工作坊等涉及食品安全的单位及场所进行抽样检验。
四、任务分工
(一)区食安委办任务
1.制定全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及快速检测工作计划,组织各部门的食品抽样检验工作。
2.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工作,并将抽样检验作为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年底考核指标。
3.对各部门检测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定期作出抽样检验情况汇报,上报相关部门,同时对检测结果进行实时公开。
(二)各部门任务
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由食品安全监测评价中心及各监管部门完成。抽样任务按月完成,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抽检任务的95%,保证在12月底完成全年全部抽样检验任务。
2.配合区食安委办完成辖区内的食品抽样检验工作;根据部门职责和辖区食品安全状况制定部门年度抽样检验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对抽样检验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并按季度将检验结果上报区食安委办(汇报模板见附件2)。
3.对于检验中发现的或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的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区食安委办。
五、工作要求
(一)为确保抽样及时有效,每半月至少抽样一次。
(二)抽检应详细登记采样信息,并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尽快进行检验检测,详细登记检验结果,并按季度将检验结果上报区食安委办。检验结果必须准确、规范、及时、不得隐瞒或篡改,发现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进行复检,若仍不合格,应送检至上级部门进行检测核实,并及时汇报情况。
(三)抽检工作必须做到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抽检程序,确保抽检质量;及时查处问题,按时报送总结。
(四)抽检点应尽量覆盖各种涉及食品安全的单位及场所,以食堂、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单位、农贸市场为重点抽检对象。抽验过程中,要避免重复抽验,原则上同一场所的食品不得重复抽检。
(五)抽样单位应严格按照食品抽样程序和准则购买样品,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检测。
(六)承担监督抽检任务的部门要认真做好样品信息和检测数据的登记工作,按季度准确汇总抽检信息及抽检结果。
第3篇一、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应急督查机制
(一)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区”创建活动。认真总结经验,稳步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区”工作,落实监管责任,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集实时监控、信息互通、电子地图、数字档案、企业电子台帐为一体的信息化监管平台,提高执法效率和监管效能。
(二)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通过建立健全会议制度、文件制度、联络员制度、报告制度、通报制度、信息制度、投诉举报处理和奖励制度、督察督办制度等在内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统一、协调、高效、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为开展综合协调工作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三)夯实食品安全责任。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和职责规定,加大部门协调与合作,突出食品安全工作指导,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监管责任体系。层层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落实,确保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得到落实。
(四)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明确食品安全事故报告、通报和预警机制,规范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举行不同级别的应急演练,建立和完善行政指挥人员和相关专家两支队伍,构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及食品安全应急处理责任追究。做到报告及时、反应迅速,控制有力、处置得当。
(五)巩固食品安全整顿成效。在巩固两年食品安全整顿成效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当前食品安全形势,结合整顿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以及反复出现、屡禁不止的违法行为,围绕消费群体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认真抓好重点难点行业领域的整治规范工作。
二、扎实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六)建立健全无证经营餐饮经营单位区、街、社区三级联动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区无证中小餐饮经营单位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积极发挥各街道办事处能动优势,推进落实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辖区无证中小餐饮单位的规范管理,全面提升中小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七)稳步提升餐饮业服务水平。巩固餐饮业“百日提升”及迎世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加大对辖区小餐饮企业“回访”力度,把餐饮监管工作逐步向街坊小巷、城乡结合部位和校园周边延伸拓展。针对市民消费者反映和关注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搞好餐饮整治和提升工作,特别是重大节日、敏感时期、重要阶段要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公众饮食安全。
(八)严格落实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监管措施。严格标准,把好准入门槛,开展餐饮单位量化评比工作,加强全区餐饮服务规范化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争取用2年时间建立起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抓好餐饮业常态化管理,集中抓好餐饮服务业食品及原辅料采购、托幼机构、餐厨垃圾等日常监管,引导餐饮企业自觉维护店容店貌、保持店面整洁,确保餐饮企业监管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九)强化餐饮环节食品稽查。强化稽查执法,有计划、逐街道对辖区餐饮经营单位开展经常性检查,确保监管工作全覆盖。监督各餐饮单位合法经营,完善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原料采购验收和索证索票,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严格落实操作规范,保证食品质量,切实加强自律,确保餐饮市场秩序规范有序。加大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企业抽查力度,为公众创建安全良好的饮食环境。
三、加强保健品、化妆品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
(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过渡时期保健食品经营延续许可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详细的专柜登记检查记录,初步建立保健品、化妆品日常监管备查资料档案。
(十一)认真做好保健品、化妆品日常监督及专项检查工作。严格保健品经营许可及现场勘址。切实开展保健食品市场食品安全整顿、保健用品经营企业检查整顿、宾馆(酒店)客用化妆品专项检查等多项专项整治,及时检查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及化妆品经营企业。
四、扎实抓好药械质量监管
(十二)切实做好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完善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机制,做好基本药物质量监管情况调查。开展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验。加快推进配送企业和生产企业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强化对基本药物生产、经营、配送、使用过程监管。加强对实施电子监管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设备和运行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监管工作全覆盖、无盲区。
(十三)强化“两网”建设。选准配强“两网”协管员、信息员,严格按照街办协管员、村级信息员的具体职责,做好对“两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和方案,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完善药品协管员、信息员举报奖励制度。
(十四)推进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做好对药械安全信用信息的采集,按照监管相对人一企一档的原则,完善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信息基础档案。开展辖区内药械零售企业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发挥信用管理对企业的约束和监督作用,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十五)积极开展“放心药店”创建工作。在2016年创建基础上,继续完善“放心药店”现场验收标准,不断巩固和提高验收工作水平,对验收合格的药店进行“放心药店”授牌,达到树立样板、以点带面、坚持标准、全面推进的目标,提升药械经营企业的管理水平。
(十六)加强药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管。强化药品分级分类管理,继续做好药品零售企业换证和GSp认证工作;规范处方药和“两非”药品经营行为,确保药械经营和使用不出问题。
(十七)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案件查处力度。继续开展打击“挂靠、走票”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检查,开展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专项检查,加大对中药饮片、抗菌药物、疫苗检查力度,开展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创建的专项检查,开展体外诊断药品经营行为、驻店药师在职在岗履行职责的专项检查。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力度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生产经营秩序行为。
(十八)科学合理开展药品抽验。按照及时性与均衡性相接合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药品抽验计划,按月分配抽验任务。将日常监督检查与抽验任务有机结合起来,使药品抽验工作在改进中得到加强。及时对药品抽验完成情况进行小结,促使各项抽验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十九)加大案件和违法广告查处力度。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社会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坚决查处。加大对相关企业和产品的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及化妆品的行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
五、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新闻宣传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普及
(二十)加强队伍建设。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责任落到实处。切实强化培训学习,提升全局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素质,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执法队伍。
(二十一)加强公众监督。围绕全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及区“六五”普法规划,采取发放宣传单、召开培训会、组织食品药品企业相互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要通过表彰一批先进单位,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进一步提高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增强经营者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能力,促进辖区餐饮单位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提高监管人员依法执政能力、从业人员守法自律意识、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
(二十二)加强新闻宣传。重视党务政务信息报送,强化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报道意识,完善考评及奖励机制,将宣传工作细化、量化,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提高信息采用数量和质量。建立工作信息平台,实现及时沟通、资源共享和协作监管的业务信息工作格局。
六、抓好机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二十三)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践行科学监管理念,深入开展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及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增强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开展学习典型、赶超先进活动,营造风清气正、昂扬向上的工作氛围和精神面貌。
(二十四)积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监督,严格执行绩效考评、行政问责、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坚持依法廉洁办案,严厉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环境氛围,不断开创食品药品监管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
(二十五)认真抓好政风行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食品药监系统“十条禁令”要求,积极做好重点环节、重点审批、敏感审批中的纪律监察工作,对百姓投诉举报问题要在第一时间作出回应。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在全局开展“正行风、树形象、有作为”活动,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稳步发展。
(二十六)抓好机关建设。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形成了“机关环境整洁、机关文化丰富、机关秩序文明”的良好工作氛围。同时,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契机,促进干部学习培训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机关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认真扎实做好维稳、应急工作,不断提升机关建设水平。
第4篇一、2016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回顾
过去的一年,我局在市食品药监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以改革创新,科学求实的态度,深入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使辖区药品监管工作逐步规范,群众安全用药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一)全面提高药品经营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加强药品监管工作,提高企业的行业自律意识和诚信经营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2016年初,我局组织辖区内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召开诚信经营工作会,与辖区内企业签订了诚信经营承诺书,并组织百家企业开展“诚信经商、和谐共赢、共创美好”签名和诚信经营宣誓活动。通过一系列的活动,不仅极大程度上宣传了诚信经营的重大意义,而且促进了辖区药品经营企业诚信经商的理念,从而进一步增强了企业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二)大力开展药品经营企业规范化建设。针对区药品生产企业多,零售药店多,监管范围广,监管难度大的特点,为了做好监管工作,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强化药品零售企业规范化管理,我局在监管工作中始终按照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的总体要求,围绕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更新监管理念,强化监管措施,加强了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涉药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为使药品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我局同辖区内所有药品生产企业签订了目标责任承诺书,签订率达100%。在承诺书中要求各药品生产企业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树立为公众负责,对社会负责的信念。2016年5月,我局专题召开了区零售药店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并为企业制订了《区药品零售企业十条禁令》和《安全用药温馨提示》制度牌,并要求辖区内所有药店上墙悬挂,从而强化了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同时建立了辖区内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统一、规范的企业信用档案,要求生产经营企业积极配合药品监管部门履行职责,实行企业季报告制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把产品质量关,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社会。针对辖区2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采取先试点后铺开的办法,使1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达到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有5家社区服务中心(站)被市食品药监局授予“规范药房示范单位”。
(三)下大力狠抓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为了进一步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在药品流通监管中,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的方针,大力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每年我局都在节日期间开展了执法检查,保证了重大时期不出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我局还按照市、区有关专项整治统一部署的要求,对药械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多次检查,净化了药械经营市场,提高了群众对购药环境的满意率。去年为做好迎接国庆六十周年工作,确保国庆前后药品安全工作,我局专门制订了有关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放弃休息时间,积极有效地开展检查工作,确保了专项整治工作收到明显成效。
2016年,我局还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的受理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对举报投诉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交代。全年共查处各类案件10余起,罚没款共计90000余元。
去年6月,我局还协同地方派出所,端掉了一个非法收购、生产、销售中药材的制假窝点,受到了群众赞誉。
(四)认真做好药店行政初审工作。去年是药品经营企业换证年,可以说申请开店的企业多,要求换证的企业更多,为认真做好零售药店的资格审核工作,我局有关业务人员加班加点,确保了这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截止2016年12月底前,受理新开办零售药店行政许可156家,发放经营许可证62家;受理变更行政许可108家,发放变更经营许可证67家。
(五)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督责任网建设
去年以来,我局始终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网络建设作为工作重中之重,认真贯彻国家及省食品药监局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会议工作精神,农村监督网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已在10个街办成立了由街办主管领导担任主任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设立1名协管员,各行政村设立1名信息员,及时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区已形成上下联动的立体药监网络,并积极有效地发挥了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强化区、街办、村三级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建立体系完备、反应快捷的药品监管网络,保证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我局还由局长亲自带队,组织全区各街办信息员、协管员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临潼分局参观,并举办了区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培训班。全区共有10个街办主任,10名协管员、212名信息员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使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使聘请的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熟悉了相关业务,为今后工作的正常开展以及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打下了良好基础。
(六)搭建药品管理信息化平台,提高机关办事效率。为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加强信息化建设,我局给所有工作人员配备了电脑,建立了内部局域网络,并利用电信网络,创建了药品信息管理平台,由专人维护,及时收集药品不良反应和违法经营信息,定期或不定期向药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发布有关医械管理及药械生产经营动态,促进了药械监管工作上台阶。
(七)强化舆论监管,进一步深化科学监管体系。我局自组建以来,始终坚持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并将之作为监管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去年6月,我局同电视台健康快乐频道在张家堡社区举办了以“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创建平安和谐”为主题的健康快乐进社区活动。一年来,我局在各类网站、报刊刊登30余篇简讯,在各级电视台宣传监管执法行动10余次。还多次向区五大班子的领导、区级各委(办)局、各街办及时汇报监管工作情况,并邀请了区人大、政协、区委组织部、区文明办、区目标考评办、区编办、区监察局的领导同志到我局及辖区的药品经营单位进行视察调研工作。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各部门十分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我局建设,不仅在财力、物力、人力上给予了大力支持,而且还时刻勉励我局要打造一支团结、高效、务实的食品药监队伍,努力开创食品药监新局面。
二、2016年食品药品监管主要工作
今年,是机构改革后履行新职能的第一年,也是夯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基础的关键一年,我们面临的挑战还很严峻。经济越发展,社会越进步,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要求也越高,强化食品药品监管、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已经成为实现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成为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内容,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已经成为人民满意城市的重要标志。
2016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全国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保民生,保稳定,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大局意识,积极适应新体制新职能变化,创新科学监管的方法和路径,聚精会神抓监管,一心一意保安全,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不断加强能力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支持基层的改革和发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开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局面。
(一)健全责任体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今年计划在全区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活动,通过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重点落实乡镇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和监督网络建设。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要以《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为依据,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加大对各级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的力度,科学组织评议考核,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的落实。
进一步改善农村食品安全消费环境。坚持方便群众和消费安全的原则,发挥连锁超市和放心店的示范作用;加强对农家乐和农村家宴的安全管理,实施农村家宴备案制度;加强农村食品市场巡查和检验检测,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城市假冒伪劣食品流向农村。
(二)积极履行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新职能。我们将努力适应新职能,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确保监管工作有章可循,依法监管。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城乡结合部餐饮、“小饭桌”以及无证经营餐饮行为的安全整顿,防止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及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等行为;积极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评价工作和示范工程建设,强化各级政府抓好餐饮服务、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的责任;完善应急措施,加强风险预警,做好大型活动和重要节庆餐饮服务安全保障。
(三)切实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一是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环节监管,特别是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进一步完善驻厂监督员管理办法,全面实行质量受权人制度,落实企业定期质量自查报告制度、安全信用评价和公示制度,严格产品注册标准,不断完善网上注册、审批办法,建立药械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和不良行为记录数据库,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的约束追究机制。二是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管。强化药品分级分类管理,规范处方药和“两非”药品经营行为,加大麻醉、兴奋剂类药品经营活动的管理。继续做好2016年药品零售企业换证工作。加强医疗机构制剂的质量监管,堵塞医疗机构药品质量漏洞。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药械采购、储存、使用流程。加强医疗机构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使用的监管。积极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在经营和使用上不出问题。三是积极做好药品“三统一”基本药物配送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夯实农村食品药品“两网”基础,积极研究探索农村“两网”服务农村“新农合”、服务“三统一”的办法与对策。
(四)加大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力度。持之以恒地抓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做好中药材市场经营中药饮片专项整治;药品储运市场专项整治;药品经营企业驻店药师在岗情况专项整治;计生用品和“两非”药品经营专项整治活动;加大药械虚假广告监测力度。
(五)切实推进监管能力建设。根据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的需要,积极推进研究探索食品药品信息化管理的方法和内容,按照药品、医疗器械、餐饮环节、保健品、化妆品监管业务流程,逐步建立起应急指挥、视频监控、网上审批、电子台帐、信息互动、数据管理等为一体的信息化监管网络系统,实现监管数字化。建立健全应急机构和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管理制度,建立食品药品应急管理信息平台,规范事故报告、问题通报和风险防范机制,提高应急装备水平,组织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增强应急反应能力和事件处置能力。
当前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正处在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履行新职责的关键阶段。越是这样的时候,越需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监管队伍的思想、作风、能力和廉政建设。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解决“为谁监管”、“怎样监管”这一根本问题,不断提升监管队伍的能力和水平,塑造高效廉洁、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让我们共同努力,坚定信心,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力保障区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提升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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