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院绩效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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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民营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民营医院绩效分配方案 第一篇

2012年绩效工资分配考核方案(试行) 自2010年以来,我院进行了绩效工资改革,增进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医院的发展。为了进一步改善员工的待遇,让医院的薪资结构更具有市场竞争力,以更好的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改善全院的服务质量和医疗质量,加快医院的发展,特制定渠县仁和医院2012年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社会效益优先,追求合理经济效益的原则。

2、坚持进一步强化成本管理,渐次降低医疗运行成本,提高经济运行质量的原则。

3、坚持全面的服务质量管理考核与绩效工资分配挂钩的原则。

4、坚持责、权、利相结合和“多劳多得”,效益优先的原则。

二、工资构成

院长、副院长、学科带头人、特聘专家采用年薪管理办法不享受辅助工资和绩效工资,其余员工采用结构工资制。划分为四部分: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辅助工资+绩效工资。

1、基本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880元/月。

2、岗位工资:依据所在岗位确定的工资。

3、辅助工资:指院龄工资和夜班补助。从2009年10月1日起算院龄工资,满1年50元/年递增,最高额500元/年。夜班补助按照10元/天补贴。

三、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一)门诊个人、科室绩效计算办法

1、门诊医生个人绩效,按照门诊医技检查收入(包括放射、CT、 B超、化验、心脑电、胃镜等)5%,药品收入2%,门诊手术收入5%,治疗收入1%,收住院病人5元/个计算;

2、门诊注射室按照治疗收入的6%计算;

3、药房按照药品总收入的0.4%计算;

4、收费室按照收取费用总额的0.1%计算。

(二)住院科室绩效计算办法

1、住院医生按照首诊医师原则,每收一个住院病人,按5元/人计算到收治医生个人(不包含观察病人),住院辅助检查收入(包括放射、B超、化验、心脑电、胃镜、CT等)5%,手术收入3%,药品收入按照1%计算到科室,其他相关收入按2%计算;

2、麻醉医生按麻醉费3%,其他相关收入按2%;

3、住院护士按照护理费、治疗费、抢救费的6%计算到各科,其他相关收入按2%;

4、手术室(ICU)护士按照手术病人15元/人计算(50元以上的手术)、监护费按照6%、其他相关收入按2%;

5、及时、完整书写病历10元/份(含医生护士)。

(三)医技科室绩效计算办法 按照科室总收入的2%计算。

(四)行政后勤及其他科室绩效计算办法

院平均绩效=临床、医技、药剂科、收费、护理绩效总数/享受绩效人数

院级领导绩效=院平均绩效×1.4

医务、财务、护理部主任绩效=院平均绩效×1.0

行政后勤科室及其他科室=院平均绩效×0.8

行政后勤科室包括:院办、门诊导医、医保办、财务科、总务科、驾驶员等。

三、绩效考核

(一)成立绩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XX

成员:XX XX XX XX XX。

考核小组职责:制订绩效考核方案,并根据情况评估、调整、修订和完善绩效考核内容,组织执行绩效考核方案,并负责绩效考核中的复议与仲裁。

(二)绩效考核方式:以月度考核为主,以问卷、表格、调(抽)查、巡查、测评和走访等多种形式进行。

(三)考核结果与处理:

1、考核分为临床医技科室和行政部门两大部分。医技科室分医德医风、人力资源、医疗质量、护理质量、财务指标、科室管理等方面;行政后勤部门分为岗位职责、行为、经济和其他指标等方面。总分均为100分,考核项目中分数有增有减。

2、考核的结果将及时与被考核者见面,以科室负责人签字为最终结果。每月发放绩效工资=计算绩效额*考核实际得分-违规扣发绩效。

(四)违反《医院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及医院其他规定的,按照《员工守则》和相关管理条理扣除相应绩效工资。

(五)医院绩效工资分配,由财务科按时进行核算和绩效工资测算,形成初步意见后,分管院长审核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最后由院长审批签字后执行。

四、其他事项

试用期不享受绩效工资;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假、工休假、婚假不享受。

为保证各项数字的准确及时,各有关科室必须于下月5-10日与财务科核对相关统计数据。

本方案从2012年1月开始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院长办公会研究,报院长批准后执行。

附:《XX医院2012年绩效考核综合考评细则》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民营医院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及奖惩办法
民营医院绩效分配方案 第二篇

民营医院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及奖惩办法

医院绩效工资考核及奖惩实施办法

为提高员工规范服务的自觉性,促进业务的稳步增长,在院内各岗位实行绩效工资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指导原则

分工协作,按劳分配,激励奉献,同步双赢,有利于医院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对象

全院员工和管理层。

三、考核内容

分德、能、勤、绩4 个部分,总分100 分,每分相当于1%的工资,得满分者发放全额工资。 1、德。总分20 分。 指医德规范表现、语言仪表着装规范、环境卫生清洁程度、勤俭节约、服务态度、协作和谐状态、遵纪守法、管理服从度、病人满意程度。 2、能。占20 分、。 指服务质量、专业技能水平、安全防范能力、医疗文书书写和技术操作规范程度、执行力、医患沟通技巧。 3、勤。40 分。 指出勤率、到岗守岗、职责履行情况。 4、绩。占20 分。 指工作任务完成程度,包括接诊人次数、收住院病人数、业务收入及利润率、病历书写及时完成率、软性指标工作进展程度、硬性指标工作完成量。 对以上4 个部分实行积分制考核,每扣1 分则扣除工资10 元,每超1 分奖励10 元。扣分同时与年终奖挂钩,每扣一分扣除年终奖 50 元,年度扣分累计达480 分的取消年终奖评选资格并调出医院。

四、考核方式

层层考核与病人评价相结合,民主决议定结果。 1、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层层考核与病人满意度测评相结合 院长考核院班子成员,院班子成员考核科主任护士长,科主任护士长考核科室员工,集团考核院长。同时向病人及家属经常性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度可以一票否决。 3、考核分工 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考核过程及结果进行检查和核实;院办主任统计考核结果;总值班随时随地考核当日当班人员并记录;院长随机抽调科主任突击考核和进行病人满意度调查;科主任护士长负 责科内员工平时考核并按月提供基础考核结果;财务科提供财务核算结果。 4、民主决议 考核结果按月公示,接受员工监督,同时由院长提请员工代表审议投票表决,有总人数的2/3 同意即为通过;如全院员工的2/3 反对考核结果,则院长要重新组织考核并将结果再次提交员工审议通过,同时扣除医院考核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德、能”积分各1 分,并对导致考核结果不能通过的直接责任人罚扣5 分,以警醒管理层公正考核。

五、扣分分级

扣分分级为蓝牌、黄牌、红牌、报集团公司调岗4 级。具体扣分标准将在实际运作中不断调整完善。

1、蓝牌

(1)上班、开会、学习有迟到、脱岗、早退的。 (2)擅自离岗。 (3)上班时间玩电脑,打电话聊,带小孩的。 (4)下班后其办公区域照明灯或水嘴未关掉的。 (5)服务态度及工作质量差如护士不及时巡视输液厅或病房而让病人出现不满意状况的。 (6)不及时借、购药品而影响病人治疗或由于计划不周造成器材药品积压的。 (7)医疗文书如处方、病历、门诊日志书写不规范或不按时完 成的(每张不合格处方扣0、2 分,每份不合格病历扣1 分)。 (8)在医院公共区吸烟、进食的。 (9)未能按时完成主管专项交其办理工作任务的。 (10)

语言仪表着装不合规范要求的。 (11)责任区内环境卫生不清洁的。 (12)医、护操作技术不精如静脉穿刺超过3 次不成功的。 (13)药品摆放不整齐或有效期药品未提前3 个月报告导致损失的。 (14)有其它违纪违规行为但情节轻微的。

2、黄牌

(1)擅自介绍病人到院外治疗、购药或作辅助检查的。 (2)发错药、划错价、算错账、打错针、开错处方、做错检查的。 (3)因购进环节把关不严导致假药、劣药进入临床的,器材型号、规格订错,品名不符,造成浪费和损失的。 (4)协作不好的。 (5)不规范操作导致损坏设备,价值在200 元以上,500 元以下者。 (6)开会、学习缺席;交接班、进餐衔接不好导致岗位脱节的。 (7)有其它违纪违规行为但情节中等的。

3、红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擅自离岗、超假达3 天以上的。 (2)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设备损坏或原材料浪费,经济损失达500 元以上的。 (3)服务态度差,与人吵架,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4)消极怠工,发牢骚,讲怪话,当众与主管争论顶撞的。 (5)工作极不负责,延误病人治疗,造成不良后果或发生严重差错的。 (6)有其它违纪违规行为而情节严重的。

【民营医院绩效分配方案】

4、上报集团公司调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连续超假5 天以上或累计超休假7 天以上的。 (2)一个月内连续2 次红牌警告的。 (3)贪污、盗窃、赌博等的。 (4)违反技术操作规程或医疗规章制度,发生严重差错,造成严重效果的。 (5)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调岗后仍不能胜任的。 (6)不能依法规按期完成执业变更上岗等手续的。 (7)有其它违纪违规行为且情节非常严重的。

扣分标准

有蓝牌中一项的每次扣1分,有黄牌中一项的每次扣2分;有红牌中一项的每次扣10分,有报集团公司调岗中一项的每次同时扣20分。

六、奖励

分为经济任务奖和院长激励奖,按月发放。

(一)经济任务奖

1、临床医师 (1)核算比例 按药品8%、购药3%、中草药12%、医技20%、手术费50%、治疗处置费40%、住院费30%提成作毛利润收入。 (2)任务核定 按全院业务收入保本线分配任务,参照前期完成情况适当调整后分摊到科室,用上述(1)项的比例计提毛利润作科室任务,以科室为单位核算奖金。 (3)奖金核算 完成经济任务发放合同签约工资,同时超额部分按毛利润的20%提奖,上不封顶。 未完成经济任务时则按所差毛利润的20%扣除工资,但 但所扣工资总额不超过其本人合同工资的20%。 2、医技科室 (1)核算比例 按本科室医技收入的60%提成作毛利润收入。 (2)任务核定 与医师所承担的该科室医技任务相匹配的核定科室任务。任务也按业务收入的60%计算。 (3)奖金核算 完成经济任务发放合同签约工资,同时超额部分按毛利润的30%提奖。 未完成经济任务时则按其所差毛利润的30%扣除工资,但所扣工资最多不超过其本人合同工资的20%。 (( (4)耗材控制 检验、放射、心电图、B 超室及其它各科室耗材率参照前期实际消耗率确定,节约、超支分别按50%奖惩。 3、药房 按药品收入核定任务,完成任务发放合同工资,超过部分按1% 提奖,未完成时则所差收入的1%扣除工资,但所扣工资最多不超过其本人合同工资的20%。 4、团体体检 不计入科室收入,体检

费按20%扣除耗材后直接按以下比例计提给个人: 医师3%、医技5%、介绍3 人%。其余收入归院方所有。

(二)院长激励奖

1、护理、行管人员及有收入科室中工作量大但经济任务奖又较又少少的发放适当的院长激励奖,具体数额依据其个人工作表现和医院整体经体经济效益发放。

2、医师设立接诊人次增长奖:全院当月个人接诊人次最多的医的医师奖励 100 元;例均处方值最低的医师奖励100 元;每收治一个住院病 院病人(住院时间24 小时以上费用500 元以上)奖2 分。 3、业绩突出的人员按季度评选给奖。

七、实施办法

l、平时考察定期评议按月兑现。 2、考评分工:业务副院长与医政处考评医师类、药师类、护理类、专技类业务人员,院长考评院班子成员,行管院长考评行管后勤人员,员工代表确认考评结果。 3、各部门每月将考评结果报院部,由考核领导小组集体商定、员工代表确认后实施奖惩。 4、本办法解释权在院部。

5、本办法自颁布发之日起执行。

某民营医院集团绩效考核方案
民营医院绩效分配方案 第三篇

某民营医院集团绩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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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民营医院集团绩效考核方案

某民营医院集团绩效考核方案(医院部分)(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为加大分配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制定本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一、指导思想坚持技术立院、服务至上、安全发展、“共进共赢”的方针,提倡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努力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企业的内部活力,塑造以质量、技术、服务为核心的绩效管理规范运行机制,促进集团可持续快速发展。二、基本思路1、逐步完善管理者与员工共同接受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考核机制、考核标准,将绩效考核的工具运用到日常的管理行为。

2、绩效考核强调过程管理,“日事日毕,日清日高”,考核有依据。

3、绩效考核客观、公平、公正,严格执行考核流程规范。4、绩效考核结果与科室及个人综合评价、效益挂钩。

第二章考核机构设置与任务

一、绩效考核实行分级管理。集团设绩效考核委员会,是集团绩效考核的最高决策机构。绩效考核委员会主任由集团总裁兼任,副主任由集团常务副总裁、总裁助理担任,成员由人力资源部、医疗部、财务部、监察审计部、营销部、总裁办相关负责人组成。下设绩效考核办公室,挂靠人力资源部。

二、绩效考核办公室承担日常的绩效考核组织、培训、指导、服务工作;监督、检查、协调、处罚、处理申诉工作;结果汇总、分析、总结、汇报、通报工作;建档及结果运用等具体工作。

三、在绩效考核委员会领导下,集团职能部门承担每月例行的对各医院的绩效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具体承担行政、人事、后勤工作绩效考核;医疗部具体承担医疗、护理工作绩效考核;营销部、财务部承担各院经营绩效及工作量的数据收集及考核;监察审计部的考核任务根据实际需要予以安排。

四、各医院参照集团的机构设置,设置本院考核机构。

第三章考核方式与考核流程

一、以集团制定的相关考核标准为指导原则,根据医院或部门工作重点,由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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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绩效考核杂谈
民营医院绩效分配方案 第四篇

民营医院绩效考核杂谈(结合科室成本预算)

为了更加合理、公平、规范、科学的进行奖金的核算与分配,有效的调动

医院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促进医院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更好的为社会提供高效、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我倡导采用“科室成本核算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奖金分配,即严格执行国家机关政策,又降低了病人负担,并促进了医院的发展,是目前医院比较科学适用的一种方法。 一、成本核算 1)、核算对象划分

①临床科室 ②医技科室 ③辅助供应部门 ④行政管理部门。 2)、额定科室任务 A)、额定工作量

包括:工作时间、门诊人次、收治住院病人数、总费用、均住院天数、手术台次、新技术或新项目开展例数、专业设备利用率。

B)、额定耗费量

包括:固定成本的额定和科室变动成本耗费计划定额的核定。 年固定成本定额=上年平均月占用量×12个月×(1+本年变动增减%)

年变动成本定额=上年平均月耗费量×12个月×(1+本年收入增减%)

3)、科室收入核算范围

A)、直接收入

床位费、诊察费、护理费、会诊费、治疗费(含输血、输氧、注射费、输液费、监护费等)、处置(换药、灌肠、导尿、胃肠减压、血糖测试、一次性卫材等)、门诊手术费及麻醉费、其它医疗收入(特需服务费、家病往诊费、取暖费等)。上述收入100%记入临床科室。手术费70%计入临床手术科室,手术费30%、麻醉费、ICU治疗费记入手术室。 B)、间接收入

化验收入、病理检查收入、核磁收入、CT检查收入、X光检查收入、超声检查收入及各类电诊检查收入、核医学收入、窥镜检查收入、高压氧治疗收入、放疗收入、介入治疗收入。上述收入30%记入临床科室,70%计入医技科室。 C)、科室收入

科室收入=直接收入+间接收入 D)、收入扣除项目

药品收入不在收入核算范围内。 4)、科室成本核算范围 A)、直接成本

临床科室:人员费用(含三险一金、夜餐费、劳务费、科室临时工工资)、办公用品、医疗表格、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氧气成本、血液成本、消毒药费用、清洁材料、科室设备耗材等。上述成本费用100%记入临床科室。

医技科室:人员费用(含“三险一金”、夜餐费、劳务费、科室临时工工资)、办公用品、医疗表格、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消毒药费用、清洁材料、科室设备耗材、水电费、洗涤费、宣传费、维修费等。上述成本费用100%记入医技科室。

B)、间接成本

医院管理成本和后勤保障供应成本包括:行政职能和后勤人员工资、其他社会保障费、办公费用、印刷费、电话、网络通讯、取暖费、差旅费、车辆交通费、维修费、招待费、污水处理、消防、设备年检、制剂用煤气、广告费、报刊杂志费、手续费、医疗赔偿费、贷款利息、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委托加工费、固定资产折旧、审计费、网络软硬件费、按财务规定限额的其它资本性支出等。 上述成本费用医院尽可能按量化定额标准的比例进行分摊,分别记入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常用的分摊方法有直接法、权重分配法等。 科室支出=直接成本+间接成本 C)、支出扣除项目

药品费、专项补助和专用基金列支项目成本、职工奖金、交通肇事等费用。

二、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可采用百分制。 A)、工作效率考核25分

劳动强度:收治病人数、诊治疑难危重病人数、手术例数(并按医院规定的分类标准)、医生完成门诊人次、医生负担住院床数、;护士护理病人数量、参与手术台次数等。

床位利用情况:床位利用率、病床周转次数、术前平均住院日、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等。

B)、医疗质量考核30分

诊断符合率、治愈好转率、院内感染率、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病死率、住院病人三日确诊率、无菌手术化脓率、差错事故发生率、病历书写合格率;护理质量优良率、护理理论考试、技能考核达标;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等。 C)、科室管理考核30分

服务质量:要突出对服务流程的人性化,进行病人满意度调查,用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来反映工作中的服务质量,就医患者满意度不低于90%、无违纪违章和病人投诉现象。

劳动纪律:无迟到、早退、旷工,出勤率在90%以上、 D)、药品比重考核15分

虽然在成本核算中药品不计收入,但是有些医生仍开大处方,增加了患者负担,为了避免这种现象发生,我们根据不同科室制定出不同的药品比重,用这个指标来控制各科室的药品收入。 E)、科室提奖核算办法

① 临床科室

收支结余=科室收入-科室支出 实发奖金=应提取奖金额-绩效考核扣奖

应提取奖金额=收支结余×提取比例×调节系数

其中:提取比例可按权重系数法、阶梯排列法、人均效益法等。 调节系数主要是平衡无法承担全部成本,但劳动量又大的科室。 绩效考核扣奖=分值×扣分

分值=应提取奖金额÷100分(绩效考核100分) ②医技科室

可以按上述方法核算也可采用单机核算。 ③消毒供应室按临床平均奖计算。 ④行政管理部门按上述三项的平均奖计算。 ⑤干部奖金等级划分,由医院自定。

合理的奖金分配方案是医院激发职工积极性,促进医院发展必不可少的一个手段。成本核算是医院经济管理的基础工作,医院实行成本核算其目的是通过对医院和医疗服务成本的核算以管理更新医院经济管理的观念,提高医院全体员工的成本意识,减少浪费,从而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增加医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能力。但单纯利用成本核算,科室必然把主要精力全部集中在科室收入方面,对病人进行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这样必然会增加患者的负担,另一方面,又会在降低才能本上下功夫,重复使用卫材,其结果必然使医疗服务质量下降;单纯以绩效考核发放奖金,分配奖金来源与收入无关,这样也不利于医院的发展。 我所提倡的 “科室核算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奖金分配核算办法,是考核科室医疗服务效益的有效方法;有利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能正确反映科室的管理水平;有利于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医院加强经济管理。它采用多项复合性元素参与奖金核算,符合当前医疗机构财务管理的要求,值得医院之间相互借鉴和实际应用。

某民营医院绩效工资改革计划一份
民营医院绩效分配方案 第五篇

某民营医院绩效工资改革计划一份

2011-3-4 16:43:00

医院绩效工资改革暂行办法(3)

医院自2009年以来,连续进行了两次绩效工资改革,在医院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增进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极大地促进了医院的发展。同时,也暴露了一些诸如考虑问题主要围绕经济来衡量,高质量的服务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等等问题。为了进一步改善员工的待遇,让医院的薪资结构更具有市场竞争力,以更好的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改善全院的服务质量和医疗质量,加快医院的发展,医院特按期进行第三次绩效工资改革。

一、基本原则:本《暂行办法》的拟定,在遵循以服务病人为导向,以增收节支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下,坚持以下四项原则。

1、坚持社会效益优先,追求合理经济效益的原则。始终坚持“仁心仁术,和泽苍生”的办院宗旨,正确处理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立足长远发展,着眼现实管理,采取有力措施,促进两个效益共同提高。以服务质量和医疗质量为核心,增进积极进取的开拓精神,增强经济意识,确保两个效益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2、坚持进一步强化成本管理力度,渐次降低医疗运行成本,提高经济运行质量的原则。全面推行以科室核算为主,医院宏观调控为辅的原则,加强成本管理和成本核算,并依据“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把一切收支纳入核算范围。为事实启动全成本管理核算体系的渐次到位,作一些可控的铺垫。即以有效的成本管理,达成降低医疗运行成本,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增强发展后劲的基本设定。

3、坚持全面的服务质量管理考核与绩效工资分配紧密匹配的原则。根据《医疗质量管理考评标准》,对各责任单元进行督促检查和定期绩效考评,并按照全成本管理和核算要求,对各责任单元进行成本核算。随后,结合服务质量考评结果与全成本核算结果,通过合理取值,进行第二项绩效工资分配。

4、坚持责、权、利相结合和“优劳优得”,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就是要事实上打破分配中的平均主义,根据各责任单元的管理要素、责任要素、技术要素、风险要素等客观因素,确定管理评价标准和分配比例,进行综合评价。并按照绩效考评实绩,兑现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的发放,是“初次分配”的一种重要形式,重在两个效益。因此,必须严格按照绩效考评结果(含医护质量、教学科研的开展情况、医德医风、指令性任务的完成情况等)和成本核算结果(指经济运行的正效益部分)进行分配。同时,还将根据医院业务结构调整的要求,以及各业务单元技术构成与设备构成的实际变化,在《暂行办法3》规定的条款下,进行必要的调整。经济考核结果的绩效工资90%发放到科室,再由科室在医院总的指导方针下根据科室自身的特点进行“二次分配”;另一方面10%由医务科根据考评结果作宏观调控。服务质量考核结果直接到个人。

二、主要住院科室经济收入项目和计量方法

1、时间:取数时段为上月26日零时起至次月25日零时止。即上月26日零时至次月25日零时,为我院一个完整的财务月。

2、收入:当月病人的预交金+病人的自负部分金+医保的实际报销金额部分+欠费追回的金额+其他如门诊收入、金域检验中心和磁共振返款所得等。

3、成本:系指用以维持医院正常运转,而进行的医疗活动和药品经营活动所发生的一切支出费用(对其中的一部分专项奖金、职工的医疗保险金、养老统筹金等福利支出,在原有政策不变的前提下,暂不列入成本核算。)能直接计入科室的部分为直接成本,又分为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固定成本包括人力成本、工作用房等建筑设施、仪器设备(含贷款所购

入的大型设备所发生的利息)等;变动成本比较复杂,包括水、电、气消耗和低值易耗品等,每月均在动态变化,成本核算管理的大量工作,也主要体现在变动成本之上。间接成本,是指不能直接计入科室的那一部分成本,主要指医院的管理成本,各种消耗材料在院内有关环节流动中所产生的附加值。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将我院的应计成本项目分为:人力成本、业务成本、折旧成本、管理成本和其它成本五个部分。

仁和医院将于2011年度作为科室核算的所谓成本主要是指业务成本,是指由科室开支的药品材料费、修理费、水电气费、邮电通讯费、差旅费、人才培养费、进修学习费、科研费等费用。本次核算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药品费(西药、中药、成药)、材料费、氧气费、其他材料、低值易耗品等资产,既包括从各库房领用的,也包括从供应室、缝纫室等部门领用的各种消耗物资。

2)修理费:指科室应负担的机器(设备)、工具、器材及水电等修理费用,包括修理费用、修理材料费和工时费等。为做好各科设备、仪器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提高其完好率并保障使用率,从而尽可能摊薄单位使用费用,修理费用由使用科室承担,计入科室支出。 对于一次性支付数额在5,000元以内(含5,000元)的大型仪器、设备等修理费用,按发生的当月进行列支。对于一次性支付单项修理费用在5,000元以上者,可按一定期限摊销,原则不超过1年。

3)水电费:

(1)有水表、电表而属独立使用的科室,按实数计算:

(2)多个科室合并使用而无法分开计算的,按每个科室总人数所占比例来分摊费用。

4)差旅费:因办理本科室的事务出差,其差旅费由科室承担;由医院委派出差,办理全院性或指令性的事务,其差旅费由医院承担。

各类人员出差的乘车、乘机、乘船费,住宿费、伙食补助等费用报销,严格按照有关的规定和标准执行。

5)劳务费:指支付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或由其他科室提供的、应进行内部转账支付的劳务费,如专家会诊费、接待费、劳务费等,在本项目进行核算。

6)租赁费:向其他单位租借各种设备、仪器的,其租赁费用由受益科室承担。

7)其他费用:其他应由科室承担的业务费用。包括医院为医务人员投保的医疗责任保险费;与外单位合作开展的项目,按有关协议(或合同)执行应计入科室成本支出的相关项目等。

9)夜班费金额的确定。由医院根据各科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核定岗位,按统一标准核发。费用按月计入科室支出。(附件2)

10)误餐费。

11)其他科室所作的检查、治疗,因材料由所做科室承担,利润各得一半(检验、超声、放射、功能检查、在手术室所做的手术等),故成本为这部分费用的60%。),按电脑统计的数字每月计算。

12、床位费:按每床每日1元人民币计算。【民营医院绩效分配方案】

13、科室固定设备折旧费:从购进之日算起,按每年设备总额的20%折旧,五年后设备归科室所有。

4、按科室利润核算的基本方法:科室绩效工资总额=(收入-业务成本)×30%×考核系数-科室人员工资(科主任工资不再计入成本,由院部统一发放),即为科室医生护士的绩效工资总额。绩效工资的60%部分归医生,具体分配方案由科主任按科室人员认可的事先预定方案分配,科室主任的绩效工资不得超过科室医生平均绩效工资的1.5倍。40%部分归护士,其中一半由科室护士长决定分配方案,另一半由护理部根据科室实际出院病人数、一级护理人数以及病危人数打分后按分值分配。护理部主任绩效工资不得超过护士最高绩效工资的2

倍,护士长不得超过本科室护士平均绩效工资1.5倍,助理护士长不得超过本科室护士平均绩效工资的1.2倍。

5、其他考核内容和标准由和科主任和护士长商量制定,具体方案须报院务处审批通过。各科室基金不得超过每月科室绩效工资总额的5%,由科室护士长设账管理,科主任掌握使用。科室内的财务务必公开、透明,科室内人员有觉得分配不够合理的,可以向院办投诉。

三、按服务质量考核的基本方法:

总则:各个服务环节按价值链的过程分解后,赋予一定的分值。总的奖励金额确定后,按每分所得金额换算成人民币。

住院部:病床落实到医生,护士。住院病人到医院住院的各个环节分解打分:1、门诊医生开单或病人直接找住院医师到住院科室住院的,开住院单的医生(15分),接待并安置好病人的值班护士(3分)。2、医生管理一个病人到出院,病人记住医生姓名,甲级病历,满意度调查合格(15分)。护士在自己分管的病床上,一个病人到出院,病人满意度调查合格(10分)。以上凡是受到病人特别指名表扬的,分数加倍;凡受到病人投诉,不论何种原因,除不发该病人奖金外,计相应负分。

门诊部(急诊科):

1、门诊医生收住病人(15分)

2、导医必须亲自带病人到住院部交接到科室护士站值班护士处,病人满意度调查合格(3分);

3、门诊处方合收费单为一个计价单位,每单位4分,每个新门诊病历0.5分,中药费提5%。门诊测血压每次0.2分,病人自交0.1元,其余费用由医院补足。

4、导医亲自带病人交费、取药,病人满意的(1分),受到病人特别表扬的再加(1分)

三、其他科室绩效工资的暂行办法:

收费室:1、接待一个门诊收费病人满度调查合格(0.5分)、办理一个住院部病人出入院手续满意度调查合格(1分),夜班费300.00元,新农合医保中心一个月无扣款奖励科室600.00元,季度无扣款在原来基础上追加奖600元,半年无扣款追加1500.00元,全年无扣款全科奖励4000.00元。若有扣款扣除相应数目的奖金,不设最高扣款上限。

西药房:接待一个门诊病人满度调查合格(0.5分),发一个住院病人药计(0.5分)。由医院统一发放。药品销售总额×2%,减去人员工资和过期、报损、多发等药品损耗支出和夜班费300元,即为药学部绩效工资总额。具体的科室二级分配由药学部上报方案,由院务处审批。

中药房:接待一个病人满度调查合格(0.5分),每张住院病人处方处理(0.5分)。中药煎药每袋0.5分,院内制剂5%提成。

库房:以中西药房的平均数为计。

药学部负责人的奖金按科主任计,不得超过科室平均奖的1.5倍,中西药房负责人的平均奖不得超过科室平均奖的1.2倍。

放射科:普放接待一个班内病人,报告准确,满意度调查合格每人0.5分,加班计1分。核磁共振收入总额加普放收入总额(包括计帐及外院开来的检查费用)乘以30%提计,两者相加减去科室人员工资、材料、修理费和夜班费300.00元等科室总成本即为绩效工资总额。负责人的平均奖不得超过科室平均奖的1.2倍。

化验室:接待一个班内病人,满意度调查合格计0.5分,加班计1分。全自动生化进院以前,总利润乘以30%,减去工资和材料、修理费和夜班费300.00元等科室总成本即为绩效工资总额。负责人的平均奖不得超过科室平均奖的1.2倍。

功能室:彩超、脑电图、心电图、经颅多谱勒等,接待一个患者计(1分)加班计2分。

三、特别说明:

1、办公室,后勤部等没有专门提及的其他科室,另设其他方案。

2、各临床科室药品费用(西药费,成药费)控制基数,内科系列(内科、心脑血管科、中西医结合科)不得超过住院病人总费用的45%,外科系列(普外科、脊柱创伤外科)不得超过住院病人总费用的35%,并且要逐年下降。

3、为了兼顾公平,共同发展,医院实行相应的宏观调控。绩效工资为负数的,暂以零为计,人员工资由医院拨发;科室奖金平均数额超过2000.00元的(医生护士分开计算),超出部分上升第一个500.00元的医院提留超出部分的10%,超出第二个500.00元的提留超出部分的20%,超出第三个500.00的提留超出部分的30%,超出第四个500.00的提留成40%,超出第五个500.00元以上的,医院提留超出部分50%.

4、各临床科室夜班费,加班费等额外补贴,由医院从所在科室的绩效工资中扣除,由医务科统一发放,要求各科室按实上报。如确有特殊情况的,报医务处审批决定临时政策。

5、各科室的住院病人平均总住院费用,按医保中心,新农合的政策严格执行,超过部分全部从科室绩效工资中扣除后不再返还科室。有特殊情况如某病人住院费用可能超出万元的,须及时报医务科处。

6、各科室必须按医院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制度合法经营,合理收费。凡是卫生局,医保中心,新农合,卫生监督所等监督单位对医院所处的合理处罚,由科室承担处罚后果。由于患者提出收费不合理或者其他投诉,自己无法处理,由医院进行减免的患者住院费用,由科室承担。如果是非常特殊的情况,经院长签字同意减免患者费用,按正常出院病人向科室结算。

7、如果出现医疗纠纷,在保证当事人不会受到身体伤害的情况下,纠纷当事人、当事人的科室主任必须全程参与纠纷的处理。如纠纷出现赔偿的情况,赔偿数额在二万元以下的,科室承担50%的损失,当事人承担20%;赔偿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科室承担40%的损失,当事人承担10%的损失。

四、医疗欠费问题,拟按如下条款进行操作。

(一)临床科室发生欠费应承担的欠费责任:

一旦发生欠费,临床科室按如下约定条款,承担相应的责任。

1、属于临床科室在特殊情况下收治的急、危、重患者,必须尽快到医务科(医院总值班)办理相关手续,由医务科备案后,及时向主管院领导汇报。同时,有关科室要积极催交相关费用。若该患者发生欠费,其抢救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医院负责承担。随后若继续治疗,而欠费未能解决的,需再次汇报,由相关部门协同各方妥善解决。特殊原因所发生的欠费,医院承担欠费的上限为:该患者本次住院的欠费总额。

2、除上述约定之外发生的欠费,按发生的欠费金额,全额从当月的收支结余中扣出。

3、收回以前发生的欠费,按收回金额的100%,计入科室应计收入。

(二)财务收费应承担的欠费责任

发生欠费时,若与如下所述情况有关,财务部门也将承担责任。

1、住院病人因特殊原因(死亡、转院)临时出院,而又不在住院收费室上班时间,临床科室确定所发生的费用金额无误后,通知门诊收费室,让患者到门诊收费室,将欠费以预交金的形式办理,待第二天再作结算处理。由于门诊收费人员不及时办理而造成的欠费,由财务科负全责。

2、因财务人员违反相关规定而造成欠费的,按实际欠费总额,由财务科全额负责赔偿。

五、严格实行定编定员、控制人力成本支出

人力成本,是医院运行的主要成本,对这一块实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对降低医疗成本具有重要意义。人员控制数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增加,确因工作需要而增员的,必须通过医院人事处的人才招聘流程,并经公示后才能增设。

对于进入我院的各专业类别的应届毕业生,若在两年之内,仍然不能考取相应的《资格证》与《执业证》者,将其退回医院人事处,由人事处安排在院内作转岗、待岗或劝退处理,其相关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基本工资体系

1、在原来工资的基础上,每年医院的实际效益和物价上涨的幅度适当提升

2、其他科室人员工资:由于各自的特殊性,根据各自的岗位和个人能力由医院薪酬委员会讨论另定。【民营医院绩效分配方案】

3、工龄工资按每年50元核发:本院双职工每人每月发给双职工补贴50元。

七、补充条款

1、本《暂行办法》,经医院院务会集体讨论审定后,提交医院科主任会,并由员工选出代表参加,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2、本《暂行办法》,若与国家的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准。与医院以前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暂行办法》为准。

3、本《暂行办法》试行半年后重新讨论其合理性,但因国家政策变化或因某些条款与客观发展不一致,需要修改和完善的,授予如下修改权限。

a、因国家政策变化,需作原则性和结构性调整时,由医院院务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b、小范围的修改和完善,由医院院务会授权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4、医院绩效工资分配,由财务科进行核算和绩效工资测算,形成初步意见后,提交“院务会”讨论通过,最后由院长审批签字后执行。

5、本《暂行办法》从实施之日起,住院临床科室科主任可根据出院病人收入情况自行核算或查对本科室的收入。

6、本《暂行办法》以及每月每科室绩效工资收入的结果在院内公开。

7、除了院长外,其余院级领导不参与具体的薪酬管理工作,只是在制定薪酬体系时参与决策。一旦薪酬方案制定,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财务科长和院长来协调,这样才便于全面掌握,公正灵活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

8、建立医疗风险基金:每月从员工总收入中扣除10%为个人风险金,记入个人帐户,出现医疗事故或赔偿纠纷时,先从帐户赔偿;年终无事故,无纠纷,退还风险基金的55%,另45%由医院奖励5%,补足为50%滚存下年度。

9、本《暂行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医院院务会。

2015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民营医院绩效分配方案 第六篇

方案一:中心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实施绩效工资是贯彻落实国家工资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是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我院绩效工资的实施,必须与我院的人事制度改革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紧密相结合;必须与有助于激发医院的内部活力,调动职工积极性,提高我院职工的收入紧密相结合;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根据国家工资改革文件规定,“原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的部分,套改后按绝对额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并按原来的分配办法继续发放”。我院按职工原高出的10%的绝对额直接计入职工工资帐户,按月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推行成本核算,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施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原则。由审计科制定科室效益绩效分配原则,制定临床科室、医技科室效益绩效核算办法和行政后勤科室质量考核体系。按月核算,分科室发放,每两个月兑现一次奖励。各科室制定本科室个人绩效核算办法,按个人绩效核发到职工本人。

三、津贴性绩效工资:

为更好地加强人才管理,有利于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人才激励机制,我院实施了“胡萝卜”人才激励工程。“胡萝卜”人才工程评选分甲、乙、丙三等,每一年考核评选一次。甲等津贴8000元/月,乙等4000元/月,丙等2000元/月,按月计入当选人个人帐户;

为激励护理工作者继承、发扬南丁格尔精神,促进护理人才队伍的健康发展,在护理系列开展“南丁格尔”人才评选活动。“南丁格尔”人才评选分为甲、乙两等,甲等800元/月,乙等600元/月。按月计入当选人个人帐户。

为吸引人才,鼓励职工钻研业务,促进员工继续教育,对取得硕士学位的职工发放硕士学位津贴,1000元/月,按月计入个人帐户。

为鼓励职工热爱医院,积极参与科室管理,有利于管理人才发挥才能。在院内实施中层干部聘任制,每年一考核,一年一聘任。发放中层干部岗位津贴,院级600元/月、正科级500元/月、副科级300元/月,正护士长400元/月,副护士长、技师长、干事200元/月,按月计入个人帐户。

以上津贴性绩效工资不重复享受,按就高的原则执行。

四、绩效考核:

全院职工必需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恪守职业道德,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强调医德医风建设,树立白天使形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医院管理。

“胡萝卜”人才、“南丁格尔”人才、中层干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提高管理水平和学术水平,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方案二:禄丰县人民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总则

为加大医院分配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兼顾国家、医院、职工三者利益的前提下,使职工的收入增长与单位经济效益同步增长,正确处理好积累与分配的关系,根据云南省20xx年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办法》中绩效工资的实施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二、指导思想

医院分配制度改革在推行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以实绩和贡献,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划小核算单位,体现向第一线和特殊岗位适度倾斜,努力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医院的内部活力,提高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塑造以质量为核心,以绩效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切实促进医院全面建设和可持续快速发展。

三、政策依据

云南省20xx年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办法》第二部分的第(四)条绩效工资的实施规定:“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工资构成中活的部分,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

绩效工资总量:根据云工改[20xx]3号文件《关于我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中第38条规定:“事业单位在分类办法和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出台前,绩效工资总量按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省统一执行的津贴补贴核定或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核定。其中,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差额拨款单位40%)的部份,按绝对额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四、基本原则

绩效工资发放的基本原则是:全成本核算,收支有结余,总量调控。

绩效工资是以成本核算为基础。主要是通过科室对收入和支出的控制来降低医疗成本,提高收益率,并与工作数量和质量相结合的一种分配形式。其核心是按科室的人均收支结余,根据科室对医院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的贡献来分配,不仅考虑了科室工作的数量、质量,而且还考虑了医德医风,以及所消耗的各种成本的价值,这就鼓励科室必须进行增收节支,提医疗护理质量,以取得收入为前提,体现人均结余最大化;控制成本支出,增强科室的成本意识。科室为了人均结余最大化,科室必须减员增效;增强科室的投资风险意识,科室增加设备时,必须考虑投入回报的问题。

1、推行全成本核算,收入减支出(包括院级及后勤管理运行成本分摊)结余部分列入核算单位分配,根据科室人均收支结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绩效工资。收支结余为负数时,一律从固定工资中扣除,直至扣到财政差额补足为止。

2、医院对各临床科室不下达任何经济任务指标,按实际收支结余计发绩效工资。

3、绩效工资取消从档案工资扣出一部分作为绩效考核参与搞活分配。

4、以科室和个人为基本核算单元;

5、质量考核与科室效益挂钩;

若需详情,请致电:xxxxxxxx。

方案三:20xx年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如下,根据卫生部和省、市关于分配制度改革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医院经济管理坚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同时吸取现代管理的成功经验运行,分配制度改革在推行准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划小核算单位,实行实际工资与档案工资相分离,体现向第一线和特殊岗位适度倾斜,努力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医院的内部活力,提高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塑造以服务质量为核心,以绩效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切实促进医院全面建设和可持续快速发展。

二:基本思路

1、积极推行准全成本核算,收入减支出(包括院级管理运行成本分摊)结余部分列入核算单位分配;2、以科室或医疗组/个人为基本核算单元;3、质量考核和管理目标考核与科室个人效益挂钩;4、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分离。即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并按规定报批后记录在职工的档案中,作为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计发退休费的依据。实际工资由档案工资扣出一部分作为绩效,参与奖金分配。

三:绩效工资范围:

绩效工资范围包括:医生个人技术绩效、活工资、科室/个人效益绩效等。1、个人技术绩效:具有高技术、高风险、高强度、责任重的项目,按其实现的综合效益按比例计入个人绩效部分。个人业务技术及操作规范、医疗法规考核相结合。2、活工资:从档案工资中扣出50%,作为绩效工资进行发放。3、科室/个人效益绩效:以医疗组/个人、科室为核算单位,与科室/个人收入指标挂钩进行考核,通过经济效益核算结果,结合工作质量,按比例计入科室/个人的部分,即奖金。

总的来说,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是跟医护人员的工资紧密挂钩的,希望上篇的范文能给大家提供参考价值。

方案四:医院绩效补助分配方案

为加大医院分配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卫生部和省、市、县关于绩效改革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绩效补助分配方案。

指导思想:医院绩效补助制度改革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划小核算单位,努力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医院的内部活力,提高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塑造以质量为核心,以绩效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切实促进医院全面建设和可持续快速发展。

基本思路:

1、以科室或医疗组为基本核算单元;

2、质量考核和管理目标考核与效益补助挂钩;

一:绩效补助范围:

①效益绩效分配原则:原则上科室业绩绩效的2/3由科室负责人根据个人业绩贡献及个人有关控制指标数进行分配或经审批的科室分配方法进行分配,1/3为科室绩效由科室负责人根据科室有关控制指标数进行二次分配。科室可分配绩效为科室业绩绩效减去科室及科室个人末完成有关控制指标数。科室月业绩绩效为科室个人月业绩绩效的和。

②医院核算单位:医师办、妇产科、护理部、骨伤科、公卫科、放射科、检验科、防疫科、B超室、心电图、药房、后勤部、收费处、新农合。后勤部、新农合为无收入科室,其它为收入科室。新建科室根据医院业务发展规划进行具体核算。

③为保证各项数字的准确及时,每月10日前由阵新华负责收集各科室或科室个人上一月业绩绩效并将分配表和原始票据上报医院业绩审核小组审核,

2015医院绩效工资分配考核方案
民营医院绩效分配方案 第七篇

医院绩效工资分配考核方案

自**年以来,我院进行了绩效工资改革,增进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医院的发展。为了进一步改善员工的待遇,让医院的薪资结构更具有市场竞争力,以更好的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改善全院的服务质量和医疗质量,加快医院的发展,特制定医院**年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社会效益优先,追求合理经济效益的原则。

2、坚持进一步强化成本管理,渐次降低医疗运行成本,提高经济运行质量的原则。

3、坚持全面的服务质量管理考核与绩效工资分配挂钩的原则。

4、坚持责、权、利相结合和“多劳多得”,效益优先的原则。

二、工资构成

院长、副院长、学科带头人、特聘专家采用年薪管理办法不享受辅助工资和绩效工资,其余员工采用结构工资制。划分为四部分: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辅助工资+绩效工资。

1、基本工资:最低工资标准880元/月。

2、岗位工资:依据所在岗位确定的工资。

3、辅助工资:指院龄工资和夜班补助。从**年10月1日起算院龄工资,满1年50元/年递增,最高额500元/年。夜班补助按照10元/天补贴。

三、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一)门诊个人、科室绩效计算办法

1、门诊医生个人绩效,按照门诊医技检查收入(包括放射、CT、B超、化验、心脑电、胃镜等)5%,药品收入2%,门诊手术收入5%,治疗收入1%,收住院病人5元/个计算;

2、门诊注射室按照治疗收入的6%计算;

3、药房按照药品总收入的0.4%计算;

4、收费室按照收取费用总额的0.1%计算。

(二)住院科室绩效计算办法

1、住院医生按照首诊医师原则,每收一个住院病人,按5元/人计算到收治医生个人(不包含观察病人),住院辅助检查收入(包括放射、B超、化验、心脑电、胃镜、CT等)5%,手术收入3%,药品收入按照1%计算到科室,其他相关收入按2%计算;

2、麻醉医生按麻醉费3%,其他相关收入按2%;

3、住院护士按照护理费、治疗费、抢救费的6%计算到各科,其他相关收入按2%;

4、手术室(ICU)护士按照手术病人15元/人计算(50元以上的手术)、监护费按照6%、其他相关收入按2%;

5、及时、完整书写病历10元/份(含医生护士)。

(三)医技科室绩效计算办法按照科室总收入的2%计算。

(四)行政后勤及其他科室绩效计算办法

院平均绩效=临床、医技、药剂科、收费、护理绩效总数/享受绩效人数

院级领导绩效=院平均绩效×1.4

医务、财务、护理部主任绩效=院平均绩效×1.0

行政后勤科室及其他科室=院平均绩效×0.8

行政后勤科室包括:院办、门诊导医、医保办、财务科、总务科、驾驶员等。

三、绩效考核

(一)成立绩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

成员:******

****。

考核小组职责:制订绩效考核方案,并根据情况评估、调整、修订和完善绩效考核内容,组织执行绩效考核方案,并负责绩效考核中的复议与仲裁。

(二)绩效考核方式:以月度考核为主,以问卷、表格、调(抽)查、巡查、测评和走访等多种形式进行。

(三)考核结果与处理:

1、考核分为临床医技科室和行政部门两大部分。医技科室分医德医风、人力资源、医疗质量、护理质量、财务指标、科室管理等方面;行政后勤部门分为岗位职责、行为、经济和其他指标等方面。总分均为100分,考核项目中分数有增有减。

2、考核的结果将及时与被考核者见面,以科室负责人签字为最终结果。每月发放绩效工资=计算绩效额*考核实际得分-违规扣发绩效。

(四)违反《医院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及医院其他规定的,按照《员工守则》和相关管理条理扣除相应绩效工资。

(五)医院绩效工资分配,由财务科按时进行核算和绩效工资测算,形成初步意见后,分管院长审核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最后由院长审批签字后执行。

四、其他事项

试用期不享受绩效工资;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假、工休假、婚假不享受。

为保证各项数字的准确及时,各有关科室必须于下月5-10日与财务科核对相关统计数据。

本方案从**年1月开始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院长办公会研究,报院长批准后执行。(编辑:圆圆)

2015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民营医院绩效分配方案 第八篇

第1篇:大丰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

为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扎实有序地建立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印发2015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医改办〔2015〕4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5〕7号)、省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2015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医改发〔2015〕5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卫社妇〔2015〕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总目标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维护健康公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具体目标是:2015年12月26日开始,在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农村14所镇级卫生院及219个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改制的13所民营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内容包括: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江苏省增补药物目录(以下简称基本药物);实行省级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确保每个建制镇有一所政府举办的镇卫生院;建立基本药物使用补偿机制等。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按照省编办、财政厅、卫生厅联合下发的《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标准实施意见》(苏编办发〔2015〕7号),综合考虑功能定位、职责任务、辖区服务人口和实际服务覆盖范围等因素,通过合理整合卫生资源,科学核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编制,使人员、设备、房屋等全面达到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中心卫生院逐步达到江苏省示范乡镇卫生院标准。科学规划设置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建立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制度。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按照省定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药物目录规定的药品,由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实行网上统一招标采购,根据盐城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领导小组确定的“一品两规”,各医疗卫生单位申报采购计划,通过“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与监管平台”进行网上采购,并在省招标遴选的配送企业中确定2家配送企业统一配送。

(三)建立基本药物使用财政补偿机制。按照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5〕7号)、江苏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实施意见》(苏财社〔2015〕132号)、《江苏省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办法(试行)》(苏财规〔2015〕12号)、《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标准实施意见》(苏编办发〔2015〕7号)等文件要求,遵循“补运行经费、不补药品差价”的原则,市财政建立科学、合理、促进良性运行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机制。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的基础上,采取核定收支、差额补助的财政补助办法,在不减少过去已有补助的前提下,参照2015-2015年三年药品销售平均差价率计算确定对卫生院和基层改制民营医院补助标准,给予村卫生室合理补助,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的运行经费补偿,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有效实施。条件成熟后,将适时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从根本上改变“以药养医”机制,切实维护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市卫生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考核办法,加强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财政补助相挂钩。

(四)落实基本药物纳入医疗保障范围政策。基本药物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基本内容,市人社局和卫生局分别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制订使用基本药物的优惠政策,鼓励首选使用基本药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就医使用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报销比例5-10个百分点。

(五)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的监督管理。市卫生局要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2015年2月10日后,除基本药物外,不得再使用目录外药品。少数慢性病人的特殊用药,可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与其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的二级医院提供,具体办法由市卫生局另行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符合基本药物储存条件的卫生环境和基础设施,配备具有药学专业资格的技术人员从事基本药物管理,督促医务人员按照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处方集的规定,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三、实施步骤

在前期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等工作的基础上,于今年年底前完成以下工作:

1、制定出台《大丰市基本药物采购使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按规定程序遴选确定我市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并签订统一配送合同。

3、市财政局牵头制定出台《大丰市实施基本药物财政补助实施办法》,补助数额足额纳入今后市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

4、正式实施前,召开全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动员大会,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

5、按照省统一部署,在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6、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效果跟踪监测,保证制度的健康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职责。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重大的体制机制创新,也是医改的重点和难点。要充分认识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主任,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市发改(物价)、卫生、财政、人社、药监、编办、监察和文广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大丰市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委员会,负责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组织、协调,市卫生局具体负责实施。各成员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各自的职责要求,制定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并纳入部门工作目标,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二)落实补偿资金。认真做好年度财政预算,留足改革所需资金,同时,通过提升管理积极向省财政争取以奖代补资金,确保投入政策落实到位,财政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切实保障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发展。

(三)明确部门分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涉及使用计划、招标、配送、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医保报销及财政补助政策等多个环节,市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市发改委要深入分析制度实施中的难点及可能带来的影响,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利益,抓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实和衔接。市卫生局要牵头认真做好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统一配送等工作,组织对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规定、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的培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监督基本药物制度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市财政局要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机制,落实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确保政府投入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有效衔接。市人社局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结报比例,引导居民首诊在社区。市编办要按照省规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备标准,合理核定编制。市物价局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药品零售价格管理,按照上级部署,及时调整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市食药监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质量的监管。市监察局等部门要强化对药品购销、使用等环节的监督,坚决遏制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市文广新局要广泛开展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优越性的宣传,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并主动接受基本药物。

(四)注重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的意义、原则和主要政策,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形成社会关心、全民支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良好氛围。

第2篇: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

为稳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根据卫生部、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卫药政发[]78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发[]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9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启动时间

我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包括县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统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暂不纳入实施范围。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于12月30日零时正式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主要任务

(一)按照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国家307种基本药物和山东省216种增补药物为现阶段我县使用的基本药物。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政策规定,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原则上不得再购进非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引导人民群众形成良好用药习惯,确保基本药物合理使用。

(二)执行基本药物统一招标采购及配送制度。在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办法出台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需基本药物在省确定的最高采购限价内仍按原途径采购配送。省里招标采购办法正式出台之后,按照规定要求实行省级统一招标采购和配送。

(三)落实基本药物医保报销配套政策。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属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甲类目录中的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属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乙类目录中的基本药物,纳入支付范围的比例不低于90%。城镇基本医疗保障按照省、市政策规定提高报销比例。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住院药费报销比例比非基本药物提高10%。

(四)不断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补偿机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需要。本着“科学、公平、节约、高效、规范”的原则,按照中央和省、市“综合配套改革、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统筹安排、多渠道补偿”的要求,建立健全经费补偿机制,落实政府投资主体责任,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管理,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质量,增加医疗服务收入,最大限度的降低药品收入减少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各级财政2015年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贴,根据县财政预算计划,按月预拨付,年终总结算。

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应对措施

(一)同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套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既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保证顺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条件之一、人事、卫生、社保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科学合理地设置工作岗位,按照上级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绩效工资为核心内容的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取得实效,保证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和改革成果的巩固。

(二)乡村医生管理问题。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农村卫生室仍实行一体化管理,所使用的药品一律由乡镇卫生院供给,药品加成率不得超过15%。患者在村卫生室就诊,药品费用报销比例较非基本药物提高5%。村卫生室不再向卫生院上缴利润。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按规定予以补贴。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所必需非基本药物药品的问题。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确需非基本药物药品的,按照程序申请,由上级批准后增加。批准增加的药品按零差率销售。

(四)基本药物制度启动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库须进行盘点。以12月29日24时为基准时间,24时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库盘点准确,现存药物属于基本药物的,于12月30日零时起,一律按零差率销售;不属于基本药物的,或按零加成销售,或转给卫生室使用。

(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债务处理问题。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之前形成的历史债务4892万元,作挂账处理,每年有盈余的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利用盈利逐年偿还债务。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难点,对改革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现状,有效减轻群众用药费用负担,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二)搞好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落实。财政局负责制定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财政补偿政策和计划,落实政府投入;人事局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核定、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工作,会同卫生局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绩效工资为主的分配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本药物报销办法并监督实施;卫生局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的配备和组织上报采购及配送信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状况,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用药,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报销制度并监督实施;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受理有关药品质量的投诉、举报并组织查处,制定零售药店基本药物实施制度并监督实施;物价局负责中标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监察局负责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督查处;医改办做好综合、协调、服务、指导工作,其他有关部门也要认真落实职责,积极搞好工作衔接,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财力保障。县政府多渠道筹措资金,在统筹上级财政有关专项补助后,将资金差额列入预算,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县卫生局成立卫生系统会计核算中心,科学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基数,规范收支项目和标准,规范收支行为,统筹资金统一核定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全部由县卫生局财务专户管理。

(四)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县卫生局要加大管理力度,支持和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增强发展后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不得新增加债务。继续对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即人员统一调配、工资统一发放、药品统一配送、账目统一管理。不断改善村卫生室诊疗条件,提高村医待遇,调动村医的积极性。

第3篇: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切实减轻基层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在全县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药政发[2015]78号)、《贵州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黔卫发[2015]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xx]31号)和《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毕署办通[xx]154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全县所有行政村卫生室(以下简称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切实减轻农村居民医药费用负担,确保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着力推进村卫生室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不断巩固农村三级卫生“网络”。

二、工作内容

(一)实施时间及范围

xx年12月31日前,全县所有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民营医院绩效分配方案】

(二)药品使用范围

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级增补药品,禁止使用其他基本药物。

(三)药品采购配送

村卫生室定期向乡(镇)卫生院报送药品采购计划,通过乡(镇)卫生院采购药品,严禁村卫生室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配送企业将药品配送到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统一采购村卫生室所需药品,不得向村卫生室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四)药品的价格管理

村卫生室配备使用的全部药品要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并对药品价格进行公示。

(五)补助办法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提高村医补助的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xx]75号)要求,通过政府定额补助、政府年终考核奖励、政府购买服务补助、一般诊疗费补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补助等对村医进行补助。

(六)执行基本药物医疗保险政策

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提高1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全部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各乡(镇)对村卫生室情况进行摸底,按照《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大力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卫发[xx]120号)要求,大力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在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各乡(镇)在xx年11月30日前出台本乡(镇)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xx年12月31日前,所有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实施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要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负责供应。村卫生室库存非基本药物原则上允许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之日起三个月内按零差率销售。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职责。县医改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县医改办负责牵头实施有关具体工作;各乡(镇)医改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乡(镇)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县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助经费;县人事劳动部门负责逐步将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险纳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把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负责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和管理;并负责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保证群众用药安全。

(二)落实补偿责任,强化绩效考核。各乡(镇)要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县、乡两级医改领导小组要科学核定村卫生室的工作任务、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制定实施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

(三)上下密切配合,保证全面落实。各乡(镇)卫生院要上级有关要求,全面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充分发挥业务指导和管理职能。在做好村卫生室药品代购、储存、发放、统计等管理工作的同时,加大对村卫生室药品采购、储运、销售、建账等环节的指导和监管,规范开展绩效考核工作。要加强对乡村医生合理用药的培训,提高村卫生室安全用药水平。村卫生室要切实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全面实现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规范运行。各乡(镇)和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强化监管,加大宣传,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积极、稳妥、有序地开展。

第4篇:山西省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国务院《“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和《山西省“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着力解决基层医改面临的新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健全基本药物采购和配送机制,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全面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创新监管方式,健全医药卫生监管体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努力实现90%病人在县域内就诊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基本药物采购和配送。

1、稳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机制。继续坚持以省为单位对基本药物(含省补充目录品种)进行网上集中采购,落实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控等制度。对经多次采购价格基本稳定的基本药物试行国家统一定价;对独家品种试行国家统一定价,也可探索以省为单位,根据采购数量、区域配送条件等,直接与生产企业议定采购数量和采购价格;对少数基层必需但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基本药物,采取邀请招标、询价采购或定点生产等方式确保供应。

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采购“双信封”评价办法,对药品质量、生产企业的服务和信誉等进行全面审查。在经济技术标评审中,将企业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5年版)》(GMP)认证作为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在商务标评审中,对竞标价格明显偏低的药品进行综合评估,避免恶性竞争。(省卫生厅牵头,省监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物价局配合)

2、保障基本药物供应配送和资金支付。加强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管理,切实保障全省基本药物及时供应。强化生产配送企业履约责任,健全基本药物供应配送、支付、定期通报、考核机制。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负责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货款的统一支付,省财政设立全省基本药物采购周转资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基本药物的货款,市县卫生局要加强此项工作的管理考核,确保货款及时足额支付。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负责监督基本药物货款支付情况,对拖延付款的机构和相关责任人要严厉查处,并向社会公布。(省卫生厅牵头,省财政厅、省监察厅配合)

3、及时调整国家基本药物山西省补充目录品种。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根据我省基层用药特点和需求,结合我省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调整的基础上,及时统一遴选增补部分药物,作为国家基本药物的补充。省卫生厅负责提出拟增补药物目录,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论证评审,经省人民政府审核确定后向社会发布。(省卫生厅负责)

4、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对在采购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蓄意抬高价格或恶意竞价、不按合同规定及时配送或供应质量不达标药品,以及向采购机构、医疗机构或个人进行贿赂或变相贿赂的企业,一律记录在案、列入黑名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两年内不允许该企业及其法人代表参与我省的任何药品招标采购工作。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及行政机关查处的企业,两年内不得参与药品招标采购。(省卫生厅牵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监察厅配合)

【民营医院绩效分配方案】

(二)加强基本药物使用和监管。

5、引导基层医务人员规范使用基本药物。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继续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基本药物知识培训,将其作为基层医务人员竞聘上岗、执业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转变用药习惯,促进临床首选、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省卫生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配合)

6、鼓励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在没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乡镇和社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确保每个乡镇、社区都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内容等,由各设区市结合实际确定。将符合条件的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医保定点,对其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给予足额补偿。国有企事业单位(含公立医院)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可参照执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策。国家另有具体办法的执行国家相关规定。(省卫生厅牵头,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

7、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政府监管责任,严格基本药物研究、生产、流通、使用、价格、广告监管,依法查处不合格生产企业,规范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和从生产出厂到使用全程电子监管,加大对重点品种的监督抽验力度,抽验结果定期向社会发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省卫生厅、省商务厅、省物价局配合)

(三)深化编制、人事和收入分配改革。

8、深化编制和人事改革。结合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精神和总体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制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统筹协调,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城镇化进程和城市规模的变化,综合考虑服务人口、地理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量,实行统筹安排、动态调整;合理配置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人员,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人员比例,充实基层急需短缺实用型人才。提高基层人员待遇,吸引人才服务基层,解决基层用人难、留人难问题。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法人主体地位,落实其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对未聘人员采取多途径妥善安置,并确保各级财政经费补助落实到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在开展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五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开展紧密型乡村一体化服务管理试点,即村卫生室人员由村委会同意后,乡镇卫生院统一选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人员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后,可纳入到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管理,由乡镇卫生院统一派驻管理。实行紧密型管理的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的业务收入、社会保障和村卫生室的资产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负责)

9、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创新考核制度,把考核重点从单纯的工作数量和经济效益为主,转到以服务质量数量、患者满意度、任务完成情况和城乡居民健康状况等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县级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考核每半年一次,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考核每季度一次。考核结果要向社会公开(),并与绩效工资总量、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等挂钩。依托信息化手段,强化量化考核、效果考核。(省卫生厅负责)

10、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任期目标责任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一律采取公开选拔、择优聘任方式产生。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由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负责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其收入和任免挂钩。严禁将负责人的收入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经济收入挂钩。(省卫生厅负责)

11、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待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可按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各市县要从实际出发,在平稳实施绩效工资的基础上,结合医务人员工作特点,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聘用人员的考核与奖惩,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发放绩效工资。收入分配向工作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贡献突出等人员倾斜,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对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所需周转房等生活保障除争取国家支持外,省、市、县各级政府积极做好资金配套,并在职称晋升、社会荣誉等方面予以倾斜;对在农村地区长期从医、贡献突出的医务人员,按国家规定给予奖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厅负责)

(四)完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

12、落实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项补助经费。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规划足额安排,人员经费(包括离退休人员经费)、人员培训和人员招聘等所需支出由财政部门根据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相关人才培养规划和人员招聘规划合理安排补助。(省财政厅负责)

13、完善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的补助政策。积极落实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的财政补助政策,各级财政要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经常性补助机制,县级财政要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落实到位。(省财政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配合)

14、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除中央和省级补助提前预拨外,市、县财政补助应当于当年6月底前全额到位。县级财政应当于当年2月底前将不低于60%的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预拨项目实施单位,7月底前结合半年考核将拨付进度提高至80%,次年1月底前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全额结算,不得截留、挪用、挤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任务由县级财政按照服务成本核定补助。(省财政厅牵头,省卫生厅配合)

15、全面实施一般诊疗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标准,原则上10元。要严格落实一般诊疗费医保支付政策,将其纳入基本医保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按规定比例支付。(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物价局配合)

16、发挥医保支付的补偿作用。扩大门诊统筹范围,合理确定医保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医保支付比例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建立激励与约束并重的支付制度。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给予补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牵头,省物价局配合)

(五)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7、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功能。以维护辖区居民健康为中心,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包括增补药品),大力推广中医药服务,综合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科目、床位数量、科室设置、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要与其功能定位相适应。乡镇卫生院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卫生管理职能,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进行技术指导、药品器械配送管理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公示,作为财政补助经费核算和乡村医生聘用的依据。(省卫生厅负责)

18、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做好城镇化和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规划布局和建设。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坚持政府主导,原则上每个街道办事处或3万-10万居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十二五”期间,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继续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投入,重点支持边远山区、地广人稀的农村地区乡镇卫生院建设,到2015年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达到95%以上。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到2015年底,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要建有标准化的中医科、中药房,并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省卫生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配合)

19、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加快推行全科医生制度,加强师资和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实施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和欠发达农村地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继续做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实施全科医生特岗项目,确保如期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配备目标。采取有效措施,鼓励高校医学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志愿到乡镇卫生院工作3年及以上的高校医学毕业生,其学费(助学贷款)由国家补助(代偿)。加大对农村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加强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对乡镇卫生院人员每5年进行一轮全员岗位培训,将培训结果作为岗位聘用与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城市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师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服务累计一年以上的政策。深化对口协作,加强上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人才合作交流,建立定期巡诊和轮训机制。继续实施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省卫生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

20、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鼓励基层医务人员根据居民健康需求,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开展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巡回医疗等。积极推进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不断提高全科医生签约人数与服务人口比例,逐步推行全科医生(团队)与城乡居民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提供连续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推进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明确乡村医生对农村居民应提供的服务项目,确保农村群众健康服务落到实处。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快制定分级诊疗规范,推进基层首诊负责制,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明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占门急诊总量的比例。(省卫生厅负责)

21、推进信息化建设。统一规划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并组织全力推进。以建立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以建设具有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居民健康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绩效考核等功能的应用系统为重点,通过建立省、市两级卫生信息平台,逐步实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有条件的村卫生室与区域内医疗、公共卫生、医保管理等机构的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强化信息系统在绩效考核和服务监管中的作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规范化水平。(省卫生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配合)

22、积极做好化解债务工作。县级政府作为化解债务的主体,要多渠道筹措落实化债资金,按时完成债务化解工作。各设区市要按照全省统一规划,加大对财政困难县(市、区)化解债务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省财政厅牵头,省卫生厅配合)

(六)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

23、提高村卫生室服务水平。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支持村卫生室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继续巩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成果。各市、县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好村卫生室冬季取暖的问题。对村卫生室主要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市、县(区)结合实际制订乡村医生培养规划,建立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期免费培训制度。鼓励采取公开招聘本地人员定向培养等方式充实、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对公开招聘大专以上医学生、“村来村去”定向培养等方式考核聘用且暂未取得执业资质人员,由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颁发“乡村医生资格证书”,按《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注册,并逐级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其他新进乡村医生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上资格,力争到2020年乡村医生总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上资格。(省卫生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配合)

24、全面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明确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分工和资金分配比例,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考核后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村卫生室,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各县要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充分发挥新农合对村卫生室的补偿作用。严格落实中央财政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机制,各级财政要采取定额补助的方式给予专项补助,财政补助总体水平与当地村干部的补助标准相衔接;进一步提高对在偏远、艰苦地区执业的乡村医生补助水平。各地要积极探索建立乡村医生医疗责任保险制度,降低乡村医生执业风险。(省财政厅牵头,省卫生厅配合)

25、合理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规定领取养老金。省、市、县财政要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养老缴费补助。各级政府应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解决好老年乡村医生的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从2015年起,对依法取得乡村医生及以上执业资格,正式受聘于村卫生室工作,连续在村卫生室执业满10年以上,年满60周岁并在村卫生室工作岗位离岗的村医,在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金的基础上,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生活补贴(不离岗不享受)。所需资金由省与市县财政各负担50%,市县负担比例由各设区市自行确定。省级补助当年按计划预拨、次年据实结算。对已落实老年乡村医生退养待遇,且高于此标准的地区,仍按原标准执行。各地可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适当的退养补助水平。(省卫生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配合)

(七)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监管。

26、加强卫生行业监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行业管理,加大执法检查监督力度。对有过度医疗、不合理使用抗生素、推诿病人、虚报公共卫生服务等违规行为的机构及人员,严格依法查处;严厉查处没有按照规定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问责制,对监管不力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地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社会监督。(省卫生厅负责)

27、推行院(中心)务公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定期公开医疗服务信息、财务收支状况、医疗服务价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府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考核情况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卫生厅负责)

28、发挥医保和价格的监督制约作用。医保经办机构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要实行实时监控,加大奖惩力度,严厉查处骗保行为。价格部门应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费检查,严厉查处乱收费、违规加价等行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牵头,省物价局配合)

29、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诚信制度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档案。重视对基层医务人员的人文素质培养和职业素质教育,大力弘扬救死扶伤精神,促进基层医务人员与城乡居民建立和谐关系。(省卫生厅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重要意义,推动基层医改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订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加强政策衔接;各设区市要制订细化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提高政策执行力。

(二)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各地要将基层医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督促指导地方工作。省医改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监督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和效果的监测评估、考核,对工作滞后的进行约谈,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注重培训。大力宣传基层医改政策及取得的成效,及时总结和宣传报道各地在基层医改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开展对从事医改的各级领导干部和基层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医改、参与医改的良好氛围。

第5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我区为全省首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单位,年初辖区所有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步实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中公立机构在省统一招标的基础上,以区为统一采购单位,统一签订购销合同、统一结算费用、统一确定配送企业;民营机构采取统一目录(品规)、统一价格、分别采购、政府补助的方式。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建立基本药物使用财政补偿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认真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是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着力推进的五项重点改革之一,是要从体制机制上保障群众公平享有安全、有效、必需、廉价的基本药物,促进健康公平。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政策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制定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具体方案,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如期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实行基本药物招标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要求由省指定的药品集中采购机构公开招标采购,并由省通过公开招标遴选配送企业。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在省级招标平台中标药品生产企业中遴选药品和配送,并以区为采购单位,签订购销合同,确定配送企业;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同步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级招标平台确定的药品品规的基础上,由各民营机构自主采购。

(三)严格执行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国家和省规定基本药物目录共599种。基本药物实行省级集中招标采购,形成统一的药品采购价格(含配送费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步实施基本药物统一价格销售。

(四)完善基本药物使用财政补偿机制。区财政部门对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省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财社〔〕132号)和《市政府批转关于加强我市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府〔〕149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良性运行机制,要按常住人口,核定任务、定编定岗,核定经常性收支,实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推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从根本上改变“以药养医”机制。

(五)完善基本药物医保支持政策。按照国家要求,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继续鼓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过渡,引导参合人员首选使用基本药物,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六)强化基本药物使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强化对基本药物的使用和管理。按照省要求,基本药物制度正式实施45天后,除基本药物目录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再使用其他药品。少数慢性病人的特殊用药,可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双向转诊,由二、三级医院提供。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符合基本药物储存条件的卫生环境和基础设施,配备具有药学专业资格技术人员从事基本药物管理,特殊基本药物必须严格按规定保管。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教育,按照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处方集的规定,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七)城区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按“统一目录、统一品规、统一价格、自主采购、政府补贴”的原则,辖区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级招标平台确定的药物品规,自主采购药品,并按省级集中招标采购形成的药品采购价格进行销售。政府对其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偿。

三、进度安排

年1月20日起,辖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涉及到医疗卫生、药品供应保障、基本医疗保障等多个体系建设,是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之一、根据省市的要求,我区成立实施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由区政府办公室、卫生、发改、监察、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计、物价等部门组成,统筹组织实施我区基本药物制度,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同时我区设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家小组,负责对基层医务人员和居民群众使用基本药物释疑并向上级反映情况和提出建议,并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具体实施、监督执行情况和落实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政策。

(二)明确职责分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涉及面广、影响大、环节多,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指导,各司其职。发改部门要分析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实现平稳过渡和衔接。卫生部门要牵头做好方案的制定,完善基本药物使用和管理流程,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招标采购配送和价格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监督基本药物制度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财政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机制,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行。机构编制部门要根据规定,按常住人口核定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配合做好有关政策的调整和衔接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质量的监管。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价格执行情况的检查。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

(三)加强监管考核。建立绩效评估机制,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完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价格和报销信息管理系统,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强化日常监管力度,建立“依法执业、诚信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检查,对投诉多、满意度低、运行不规范的机构提高检查的频度,逐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退出机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建立统一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表制度,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期向有关部门报送基本药物使用情况。

(四)积极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的意义和政策,教育广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提高对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的认识,积极宣传和引导广大居民群众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任感,普及合理用药常识,改变不良用药行为,努力形成社会关心、全民支持的良好氛围。

2016医院ppp项目实施方案
民营医院绩效分配方案 第九篇

医院ppp项目实施方案 医院ppp项目实施方案:PPP(公私合作关系)项目实施建议方案

一、 什么是PPP

(一)基本概念、核心理念

PPP,即公私伙伴关系是指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为提供公共服务而建立起来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这种关系用商业协议来确立,公共部门将融资、建设、运营风险转嫁给私营部门,并与私营部门发挥各自的优势来提供公共服务。在这样的框架下,PPP的表现形式有多种,如BOT(建设-运营-转让)和BOOT(建设-运营-拥有-转让)等。一般而言,按照私人部门的参与程度和公共部门将各类风险向私营部门转移的程度会产生多种PPP模式,如BOT,BOOT,DBFO等。

PPP的核心理念是追求资金最佳使用价值,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发挥公私双方各自优势,紧密合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得到最优的投资回报及社会公共效益,实现公共财政或者公共资源的价值最大化。

(二)PPP的比较优势

相对于政府传统项目开发模式及公共融资方式,PPP有以下

比较优势:

1、提高公共财政使用效率

PPP项目一般由社会私人资本或者联合体融资建设及运营,提供公共服务。共用财政投入很少,较好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这对公共财政短缺的情况下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比较重要的意义。

同时,由于捆绑了建设和经营,并以服务和产出付费,使得私人部门能够发挥最大的能动性,通过创新、自我施压等避免项目成本超支。在风险管理上的合理分配和良好的合作机制也使得项目失败的概率大大降低,避免了公共资源的浪费。

2、保障项目和公共服务质量

评审中标的私人资本或联合体组建项目公司建设项目并提供公共服务。联合体一般是由建设方、融资方、运营方组成的利益共同体,它比传统开发模式具有更好的内部协调能力。

另外,很多PPP项目通过引进国际知名建设、管理机构,带来先进的管理经验,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

3、实现合作双方互利共赢

合理的PPP模式可以平衡公私双方的权责利。在风险分配上遵循“最优承担”原则,即将风险分配给最有能力承担的一方。同时,全寿命周期特点使得合同具有较大的灵活空间,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机制既能维护共用部门的利益,也能最大限度满足私人资本的诉求。

(三)PPP实施背景

十八大以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逐渐成

为政策主线。在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下,发展是重中之重,稳增长的任务尤其艰巨。在此背景下,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财政部预计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60%,由此带来的投资需求约为42万亿元人民币,每年需要资金约7万亿。然而作为城镇化建设主力的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巨大,各级政府直接债务约11万亿,或有负债约7万亿。在当前土地收入成为地方债务主要还款来源的情况下,房地产市场的正常波动都足以影响地方财政,进而影响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

要改变这种困境,最关键的是创新投融资体制,改变传统政

府投资模式。PPP模式积极引入社会私人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在保障资金来源、引入先进的建设和管理经验、保证项目和公共服务质量上有较大优势。

(四)PPP法律依据

PPP模式在本质上是鼓励社会非公有资本参与社会基础设施

建设和基础服务提供,我国早在2016年就出台《国务院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即“非公36条”,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其中就有“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条款。

2016年,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36条”,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明确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及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和社会事业领域。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成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措施。

(五)PPP适用领域

PPP项目的实施过程是引入社会私人资本组建联合体,授予特许经营期,由其自主融资建设和经营该项目,通过项目本身收费或政府对服务的付费收回投资成本,实现投资收益。特许期满,项目移交政府或续约经营。原则上,所有能满足这个特点的政府投资项目都具备采用PPP模式的可能。

在经济基础设施中,有公路、桥梁、铁路、电信等设施,不实行收费的交通设施(如海南地区)可以通过政府对流量付费的方式实现收益。在社会基础设施方面,有体育场、医院、学校、政府办公楼、会议中心、供水、排污、监狱、歌剧院、保障房、旅游设施等,这些项目大多可以通过消费者付费形成闭环,不足部分亦可由政府根据流量付费进行补充。

在具体实施中,相应PPP项目一般由上述各领域政府专业主管部门联合政府投融资平台组成招商主体,成为项目发起方。由专业主管部门代表公共部门负责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审查,维护公共利益。

二、 PPP实施路径

(一)项目发起

1、明确需求

拟建项目相应级别的行业主管部门,如市级项目由交通局、环卫局、教育局等根据行业需求分析报政府及发改委申请投资立项。需求应量化,尤其对于拟用PPP模式开发的项目,量化的需求是在支付环节提供绩效标准的重要依据,比如,每年需新增垃圾处理多少吨。需求分析是确定投资规模、投资方式的前提。 也可由相关专业国有企业、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上述需求,并报政府立项。

2、评估方案

在需求分析基础上,上述部门进一步对备选方案进行评估。主要是开发方式的选择。由于PPP开发模式前期工作较长、过程复杂、专业性强、总投资大,因此不是所有的项目都适用PPP模式。有些可能更适合传统采购方式,如BT或代建。对于确需进行PPP模式开发的,也要为该项目确立一个参考标准,即如果按照传 统政府采购模式(PSC)开发,需要的总投资和产生的效益,以便为引入PPP模式提供充分的依据。

3、可行性研究

项目可行性研究应由以上相关部门组织专家独立进行,或通过权威中介机构提供分析报告。

在可行性研究中,商业预测较为关键,它可以使政府在大量花费资源开发项目之前就能够对合作伙伴关系的适用性有所认识,且对于分析招商过程中私人部门是否胜任、确定合理底标有意义。

PPP项目涉及私人资本的引入。较为严肃的项目可行性研究对于量化项目风险和成本,确定净利润,形成有吸引力的商业预测,从而降低招商难度有帮助。同时也是政府选择开发模式的参考依据。

国际上一些失败的PPP案例大多源于对市场风险预测不足,导致收支难以平衡,最后破产,由政府接管提供公共服务,无形中也增加了公共资源的浪费。

4、征询意见

就拟建PPP项目征询监管方、专家、终端用户等的意见有助于发现潜在问题,并在完善后发布切实可行的招商文件。

5、确定决策文件

在项目发起的最后阶段,通过分析需求及初步的可行性研究之后,应形成相关确定性文件,比如绩效标准,风险管理方式,项目公司运营模式,招商程序,融资安排以及监管方案等。

这是开展项目招商工作的前提,也是政府在PPP项目中需要做的基础工作。

(二)项目招商

1、成立招商小组

招商主体一般由项目所在行业专业主管部门及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组成。招商主体可以进一步委托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或资产运营公司为招商代理,并与其组成招商工作小组。

为完成招商工作,招商工作小组应聘请相应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和技术顾问等。在成功招商后,顾问团队可以进入项目公司继续提供咨询服务,顾问费用由项目公司支付。

2、发布招商文件

招商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与潜在对象初步接触,向政府有关部门和融资机构进行咨询等,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招商边界条件。如,合同结构,特许经营协议,费用结算方式,项目公司的组织形式,招商的范围等。这些内容构成完整的招商方案。在获得政府批准后,由招商工作小组正式发布招商文件。

3、确定短名单

招商文件发布后,招商工作小组负责接待意向投资者,在提供必要的文件和信息后,与意向投资者进行充分的沟通,并接收投资建议书。

招商工作小组应从大量的投标方筛选优质的对象确定短名单进入谈判环节。过低的门槛虽然可以使得竞标过程比较激烈,但也容易增加谈判工作难度。由于PPP项目的特殊性和长期性,单一的指标,如利润率、成本收益等无法确定最合适的合作伙伴。

以往一些PPP案例中不乏为中标而故意压低条件,但最后却无法维持,转而由政府接手的现象。

4、谈判及评审

专家和顾问团队应根据项目的特点,从成本效益、技术创新、管理经验等各方面予以分析比对,尽量以推荐而非打分的方式出具意见。当前PPP项目的行业经验不足以用过于精细的方式进行评选。

评审工作应充分考虑PPP项目的全寿命周期这个特点。对投资者的经验、技术、实力以及创新能力应予以重视,前者甚至比价格更为重要。

5、签约

最后由招商主体的行业相关主管部门与胜出的投资者或联合体进行签约,授予PPP项目一定年限的特许经营权,并签订合同,由其负责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如有外资参与,还需要由拟参股项目的国有企业或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与其签订合资协议等其它合同。

成功的招商工作是PPP项目达成预期的前提,必须审慎、周全,一般历时约半年至一年。

(三)组建项目公司

1、股东构成

由取得特许经营权的投资者或联合体出资组建特殊目的项目公司(SPV)。一般代表政府公共利益的国有企业或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应进入项目公司,参与董事会及日常经营管理。

2、融资来源

项目公司的资金来源包括股本和债务。股本由股东出资,债务资金则由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为丰富融资结构,满足融资要求,也可以吸收一些次级债和优先股。

国际上项目公司的股本在资金来源中占比较小,一般不足20%。国内一些PPP案例中,这一比例稍高,但一般不超过1/3,大部分开发资金应通过项目本身的融资能力实现。

3、管理层

由股东方、融资方组成的管理团队负责日常经营工作,通过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处理项目公司在开发建设和运营中的问题,并在统一招标、公开信息方面提供保障。

4、协调委员会

由股东方、政府代表、专家顾问等组成协调委员会,对于项目公司内外部利益冲突,进行协调解决,也可以致力于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

对于冲突的解决,一般先由协调委员会进行协调,然后是协调委员会下设的专家委员会进行专业性评判,最后才是选择仲裁诉讼等,这有利于保障合作伙伴关系及各方利益。

(四)风险管控

1、风险分配

PPP项目的风险类型主要有技术风险、建设风险、运营风险、收入风险、财务风险、法规/政治风险、环境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及以上各种风险组合所导致的项目失败风险。

各类风险分配遵循“最优承担”原则,即由最有能力处理的一方来承担。这能降低风险的边际成本,达到PPP项目资金的最佳使用价值。

技术风险、建设风险、运营风险、收入风险、财务风险等由项目公司承担,但其中也有属于政府责任部分,比如土地权属、服务及产品规格定义错误、政府要求变化、支付违约等,需在合同及特许经营协议中明确。

法规政治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应根据双方的权责进行分担,一般政府公共部门承担较多此类风险。

另外,还应引入商业保险,用于转移不确定性大、损失额度大的风险,如某些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项目重大损失。

风险分配在签约性谈判阶段已经完成,并体现在合同及特许经营协议中。

在建设经营阶段,主要是充分发挥经营管理层和协调委;2、多级监管;项目公司应设置多级监管体系,以保障项目进度、服务;常见的监督体系分三级;3、收益分享、风险共担;PPP项目是全寿命周期合作;如果项目实际收益过高,意味着项目中公共利益被低估;反之,如果项目自投入运营后,因非主观原因长期陷入;(五)项目移交;1、完整移交;特许经营期到期后,项目公司应根据合同和特许

在建设经营阶段,主要是充分发挥经营管理层和协调委员会的作用,及时识别、转移、化解相应风险。

2、多级监管

项目公司应设置多级监管体系,以保障项目进度、服务质量及公共利益。

常见的监督体系分三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不定期检查,协调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定期也可以随机抽查,项目公司内部审计监察团队需定期对项目的建设、服务等进行常规检查。

3、收益分享、风险共担

PPP项目是全寿命周期合作。在较长的特许经营期内,全寿命周期的特点是双方无法在一开始就预见所有可能的情况。这就需要公私双方本着合作伙伴的精神,对项目未来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收益预留足够的协商空间。

如果项目实际收益过高,意味着项目中公共利益被低估,在到达预设阀值后,双方应启动谈判,就合理分配超额收益进行协商。在实际操作中,可以通过缩短特许期或者降低支付标准实现。

反之,如果项目自投入运营后,因非主观原因长期陷入亏损,经营困难,在达到预设阀值后,同样应启动谈判机制。可以通过延长特许经营期或给予补贴等方式予以调整。如著名PPP项目英法海底隧道因市场原因,客流受影响,经营恶化,政府遂将特许经营期延长至99年,但因财务状况恶化,最终破产。如能更早地对风险进行分担,也许这个项目结果会更乐观。

(五)项目移交

1、完整移交

特许经营期到期后,项目公司应根据合同和特许经营协议将相应资产和服务无偿完整移交给政府指定部门或公司。

完整移交指的是项目资产在移交后完整可用。为保障完整性,项目公司应缴纳一定的维修保障资金或者签署附加协议,在一定周期内,比如一年,资产运作和服务提供基本不受移交带来的负面影响。

2、后续管理

政府部门作为PPP项目的最终接收方,在特许经营协议到期后,一般有三种后续管理思路。

一是与原资产经营团队续约,根据实际情况,签订新的特许经营协议。 二是由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国有企业接管,提供公共服务。

三是对该项目重新进行招投标,聘请更为优秀的经营管理团队。

三种方式各有利弊,应根据资金价值最大化、维护共用利益的原则进行选择。

三、 国内外PPP实施案例

(一)成功案例

1、《上海老港垃圾处理厂四期项目(PPP)》

(1)项目实施过程:

由市容环卫局和上海城投组成招商主体,计划通过国际招商,引进拥有一流垃圾处理技术和丰富运营管理经验的国际投资者。

市容环卫局、城投委托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上海申信进出口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招商代理,并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2002年12月开始招商前期准备,由市容环卫局、城投及招商代理组成招商工作小组,并聘请天达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城市建设研究院为技术顾问。 2016年4月9日~4月30日,招商代理发布招商文件。

8月12日,ONYX联合体和惠记联营两家投资竞争人向招商代理递交了投资建议书。2016年8月经过投资建议书的评审、竞争性谈判、确定候选投资人和签约性谈判,最终ONIX与中信泰富组成的联合体胜出。

2016年12月23日,市容环卫局和项目公司股东代表草签了特许权协议及相关附件,环卫局、城投和项目公司签订了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

ONIX与中信泰富组成的联合体与上海市城投环境组成合资公司,负责老港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四期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特许期20年,是我国首个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市容环卫局、上海城投与项目公司签订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并委托上海城投在垃圾收费机制尚未建立之前支付相关垃圾处理费用。

(2)项目结果及评价

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填埋场四期项目于2016年2月21日进入试运行,主体工程于12月12日正式投入运营。施工建设进度比较快,工程质量明显高于老港三期。 该项目总体较为成功,有以下几点可以借鉴:

招商目标清晰,招商程序合理,有明确的项目小组工作模式,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建立了有效的沟通协调和争端解决机制,同时政府监管也到位。唯一不足的是政府层面缺乏一个统一调度的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市容环卫局显然无法使项目在各部门协调上更为顺畅。如优惠政策的落实,相关部门的批复等。

(二)不成功案例

1、国家体育场(鸟巢)PPP项目

国家体育场工程总占地面积21公顷,建筑面积25.8万平方米,项目2016年12月24日开工建设,2016年6月28正式竣工。国家体育场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国 家体育场的融资和建设工作,北京中信联合体体育场运营有限公司负责30年特许经营期内的国家体育场赛后运营维护工作。

2016年8月9日,中标人中国中信集团联合体分别与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奥组委、北京市国有资产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特许权协议》、《国家体育场协议》和《合作经营合同》三个合同协议。之后,联合体与代表北京市政府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组建了项目公司——国家体育场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总投资为313900万元,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代表政府出资58%,中信联合体出资42%。在中信集团联合体42%的投资中,中信集团所占比例为65%、北京城建集团所占比例为30%、美国金州公司所占比例为5%。 项目结果: 奥运会过后,由于缺乏足够的商业效益支撑,鸟巢运营陷入困境,并与2016年8月29日,通过签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体育场运营维护管理协议》,对鸟巢进行股份制改革,由政府接手运营。

问题总结:

由于项目的特殊性,政府在项目中干涉较多,无论从设计、施工还是运营,使得项目公司非常被动,最后因商业预期无法实现,而被迫由政府接手。

2、墨西哥收费公路工程项目

为弥补政府交通投资的不足,墨西哥政府在1989-1994年间实行“收费公路工程”,共计授予私营部门55条收费路的特许经营权,吸引私营资本超过100亿美元,将该国收费高速公路网由1989年的4500公里延长到1994年的9900公里。但由于项目特许经营方案设计不合理、建设成本增加、交通流量估算失实以及1994年12月爆发的墨西哥“龙舌兰危机”引发的比索大幅贬值,导致私营项目公司运营困难,纷纷倒闭。墨政府被迫成立专门的政府信托基金来接收23条收费路烂摊子,与此同时,墨政府将仍由私营部门营运的32条收费路的特许经营期限延长至20年以上,以增强项目的投资回报能力。

问题分析:

主要是招投标设计不合理。一是项目“最短特许经营期方案获胜”的中标标准直接导致特许经营期限过短(最初中标项目的最长期限仅为15年),收费过高。二是过于宽松的竞标人资格初选条件使得许多中标人对前期工程设计投入不够,导致项目建设开始后投资远超预算,造成项目完工滞后。

3、菲律宾电力供应项目

菲律宾政府于1987年7月发布第215号政府令,向私营部门开放电力市场,允许私营投资者以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建设独立电厂,向国家电力公司售电。1991-1993年短短三年间,国家电力公司就完成25个BOT合同谈判,涉及新增发电装机300万千瓦以上。1993年,菲政府宣布度过电力短缺危机。当时菲国内普遍认为电力危机后经济将快速增长,电力需求也将同步增长。基于以上市场预测,菲政府制订了电力部门继续大发展的规划。国家电力公司也按照这个规划继续与私营部门合作通过BOT模式扩大发电装机容量。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国家电力公司出于种种原因,仍与私营部门签订了总装机为284.1万千瓦的BOT协议。随着危机的深化,菲电力系统供给过剩问题凸现。与此同时,国家电力公司PPP项目运作能力和经验不足以及BOT合同风 险分担设计不合理带来的严重后果也开始显现。当初电力公司和独立电厂BOT合同中的购电协议均采取了“take-or-pay”条款,即电力公司按照电厂发电量而不是实际调度上网电量支付费用,承担全部市场需求变化风险。这导致电力公

司最终又将此部分额外电力的购买费用转嫁给消费者,造成电价高涨。 问题分析:

风险分担机制不合理,市场风险大部分应由项目公司承担,国家承担全部市场风险,必将转嫁给消费者,损伤经济。

医院ppp项目实施方案:医院PPP管理模式探讨

医院PPP项目模式探讨

一、项目是否适宜采用PPP模式

1.1 项目政策上可行性

自2016年来,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产品、服务供给方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有关政策。其中,《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60号)明确提出:采取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医疗、养老、体育健身、文化设施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6〕2724号)提出:医疗、旅游、教育培训、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项目可推行PPP模式。

因此,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医疗设施建设属于国家鼓励与大力推广的项目范畴,项目在政策上可行。

1.2 项目实践操作中的可行性

2016、2016年国家陆续出台一系列指导层面的PPP政策文件,为PPP项目操作流程以及具体细节进行了指导和规范。主要文件有5个:《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6〕2724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6〕113号)、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16〕156号)、财政部关于印

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6〕215号)、《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因此,项目采用PPP模式在操作上可行。

1.3 国内公立医院PPP模式的成功案例

在我国有许多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方合作(PPP)模式建设医院的成功案例,比如:广州广和医院、北京门头沟区医院、汕头潮南民生医院、深圳滨海医院等,上述成功案例积累的经验对本项目具有很好的指导性与借鉴意义。

二、项目PPP方案总体思路

本项目PPP方案按照“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的总体思路。具体如下:政府明确建成后医院资产由政府主管部门(卫计委)租用,政府授权当地城投公司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城投公司依据《政府采购法》选择社会资本合作方,政府与中标社会资本签署《PPP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城投公司作为政府授权出

资方与中标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双方签署合资协议),项目公司承担医院的设计、融资与建设工作,医院所有权归项目公司拥有。

医院建成后,卫计委通过租赁的形式取得医院使用权,同时给予项目公司若干年拥有为医院提供某些外包服务的特许经营权,双方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卫计委依据特许经营协议向项目公司支付租金。租赁期满后,项目公司将医院整体无偿移交给卫计委。

三、项目PPP方案总体流程图

本方案采用“政府付费”方式对项目公司(即社会投资方)进行补贴,保证社会资本投资收益。项目PPP方案总体流程详见图1。

图1 PPP方案总体流程

3.1 项目各参与方及职责

政府: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署《特许经营协议》。

卫计委:作为政府授权方,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对工程的建设进度、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公司运营维护展开监督管理。

财政局:开展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依据租赁协议向卫计委转移财政资金。

当地城投公司:为项目实施机构,作为政府授权出资方,参与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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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公司组建(与中标社会资本签署合资协议)。

社会资本方:负责医院设计、融资建设,依据特许经营协议为医院提供服务工作,租赁期满后向卫计委无偿移交医院资产。

3.2 如何不改变医院经营体制

医院的部分运营服务(非经营服务),如清洁、物业管理、饮食、安保等由社会资本方,由政府通过特许经营协议授权社会投资方运营。政府通过与社会投资方签署PPP协议,保证社会投资方建成的医院只能且唯一用于租赁给卫计委。卫计委通过授权,将中医院使用院有关建筑,进而实现医院的正常经营。

这种PPP模式下,社会投资方与中医院之间没有任何的交集,也不改变医院经营体制(医院的产权性质不变、非营利性质不变、人员隶属关系不变),卫计委依然拥有医院的行政管理权。

四、社会资本投资回报保障机制

本项目属于非经营性公益设施项目,拟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在租赁期内,卫计委依据租赁协议分年向项目公司转移相应财政资金,用于租赁产品与购买服务。社会资本方通过租金回收投资成本并获得合理回报。

五、结语

为保证项目顺利开展,增强项目对社会投资方的吸引力,我公司建议:(1)适当提高项目投资收益率,提高租金水平(目前政府BT项目的投资收益水平普遍维持在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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