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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院立案材料
一、起诉的案件 二、申请执行案件 三、申请财产保全 四、申请支付令 五、申请公示催告 六、申诉或申请再审
一、起诉的案件:
1、起诉状。起诉状应记明的内容:①当事人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在起诉状中写明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并加盖原告公章;当事人属公民的,应在起诉状中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现在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基本情况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②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③纠纷的事实与诉讼的理由。④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身份证明文件。当事人属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属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属个体工商户的均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工商登记资料(企业经过关、停、并、转、歇业的,还应提交企业工商登记及相关文件证明),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必须提交真实有效并有明确授权范围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代理的,应经法院审查许可;律师代理的,必须提交律师所函件和经当年年检的律师执业证书(没有或持无效律师执业证书的,本院将拒绝其办案并通知司法局律师管理处)。 4、原告与被告之间就纠纷存在法律关系的证明材料。例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原告应提交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事故各方的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以及事故车辆的行驶证、参加第三者责任险的资料复印件(本项资料可向处理该交通事故的交管部门索取)。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本院管辖的证明材料。例如,属被告所在地管辖的案件,原告必须提交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住所证明材料(可以是被告的身份证、有效暂住证、户口本复印件或者由公安部门出具的被告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书面证明)。
6、能证明案件事实或者认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TOP
二、申请执行:
申请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财产部分的,应提交:
1、已生效的裁判文书及该裁判文书生效证明;
2、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记明:①、申请执行人、被申请执行人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记明申请执行人、被申请执行人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并加盖申请执行人公章;申请执行人、被申请执行人属公民的,应写明姓名、工作单位、现在住址等基本情况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②、申请执行的根据;③、申请执行理由;④、申请执行的内容;⑤、被申请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状况。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具体说明详见第一条第2、3项)。 ↑TOP
三、申请财产保全:
当事人在起诉前或起诉时申请财产保全的,除按本标准的第一条提交相应材料外,还应提交诉前(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并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
申请书的内容应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等基本情况、案件的基本事实、申请保全的理由及保全具体财产名称、数量、价值等情况和法律责任承担;担保书应写明所提供担保的财产名称、数量、价值等情况和法律责任承担。 ↑TOP
四、申请支付令:
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债权债务关系必须明确,并符合其他法定条件(如与被申请人没有其它的债务纠纷、能够向被申请人送达支付令等)。除按本标准的第一条提交相应材料外,还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应写明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确定数额以及请求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TOP
五、申请公示催告:
当事人(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的,应递交当事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书和票据存根和银行证明(如:挂失止付通知书)。
申请书应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TOP
六、申诉或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应提交:
1、再审申请书。再审申请书应包含再审申请人以及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再审的具体请求、申请再审所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的名称和案号,写明法律文书生效的时间、符合条件的理由和依据。
2、原生效裁判文书的复印件及生效证明。
3、一、二审诉讼已提交的主要证据、新证据及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新证据的应当说明新证据的来源和获得时间、方法。
以上证据材料,应当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中文译本。证据来源于国外的,需经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证据来源于港、澳、台地区的,则经国家认可的该地区律师事务所认证方为有效。
另: 原告立案时除起诉状、申请书、材料证据应按规定进行分类编订向法院提交外,还应当按对方当事人的数量再提交若干份复印件。(证据材料均需用A4纸准备,每份起诉状均需当事人签名或加盖公章)
立案工作人员发现立案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通知当事人补齐,收案时间从当事人补齐之日起计算。↑TOP
立 案(呈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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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佚名 作者:本站原创 点击数:17337 更新时间:2011-7-19 10:19:33
立案(呈批)报告,是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部门对经过初步核实(审查)的违法违纪问题,在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情况下,向立案审批机关及其负责人呈报的请示批准立案的专用文书。
一、制作依据
(一)立案呈批报告的制作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题,经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追究党纪责任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凡需立案的,应写出立案呈批报告,并附检举材料和初步核实情况报告,按立案批准权限呈报审批。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根据《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凡需立案的,由承办纪检室写出《立案呈批报告》。
(二)立案报告的制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监察机关对需要调查处理的事项进行初步审查,认为有违反行政纪律的事实,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予以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对违反行政纪律行为进行初步审查后,应当向监察机关领导人员提出报告,对存在违反行政纪律事实并且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经监察机关领导人员批准,予以立案。
《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第十条规定,初步审查后,认为有违法违纪事实,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予以立案。
二、例文评析
关于莫×× 所犯错误的立案报告
县监察局:
根据县纪委、监察局领导批示,我们对群众反映某乡财政所干部、乡农村财务监督服务中心会计莫×× 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初步审查,发现莫×× 有违纪行为,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莫××,男,汉族,现年40 岁,××县×× 乡人,中专文化,1997年7 月入党,1985年12 月参加工作,先后在×× 乡、××乡、×× 镇财政所工作,2002年3 月至今在×× 乡财政所工作,2004年3 月任×× 乡农村财务监督服务中心会计、出纳。 经初查,发现莫×× 有以下违纪问题:
2005年4月,县财政局拨给××乡政府专款5000元,注明用途是××村小学危房改造。该款拨入××村账户后,村支部书记王××(已另案处理)决定提取这笔款。7月23日,王××拿着事先填好并且加盖了村委会、村主任和村会计印章的现金支票,找到乡农
村财务监督服务中心会计莫××,谎称乡上领导同意提取这笔款,让莫××办理有关手续。莫××在未接到领导安排、也未请示领导的情况下,在王××拿来的现金支票上加盖了乡农村财务监督服务中心、乡长以及他本人的印章。之后,王××用这张支票从乡信用社取走了××村小学危房改造资金5000元并挪作他用。
莫×× 的上述行为已违反《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八)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三十条、《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建议对莫×× 的违纪问题立案查处。
以上意见,提请会议研究审定。
纪检监察室
2005 年11 月17 日
例文是一份政纪案件立案报告,标题采用
通用写法,实践中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标题中写清违纪问题的性质,使标题更加清楚明了。
一般地讲,党纪案件的立案呈批报告主送“纪委常委会”,政纪案件立案报告主送“监察局局长办公会”。但是,根据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办案实践,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后,一些地方的党政纪案件均提交纪委常委会研究讨论。鉴于立案(呈批)报告一般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内部文书使用,这种情况下政纪案件的立案报告主送可按实际情况写为“纪委常委会”或监察机关名称。
例文导语部分交代了案件来源和初核情况,特别是“发现××× 同志有违纪行为,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表述体现了立案报告的特征,与初核(查)报告的开头部分有所区别,是不可或缺的点睛之笔。
拟立案对象的简况部分与初核(查)报告的写法相同,此处不再赘述。
初核(查)发现的违纪问题是立案(呈批)报告的核心部分,写作这部分内容时,除要把握写作纪检监察公文的一般要求外,还应当注意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初核(查)发现的违纪问题可以用“经初核(查),发现××× 同志有以下违纪问题”等语句引出,作为承上启下的过渡,使上下文自然顺畅地衔接起来;二是这部分反映的是初核发现的主要违纪问题,重点选择那些证据扎实稳固、足以定案的问题去写,达到立案要求的条件即可,没有必要把发现的所有问题都写在立案(呈批)报告中。对其他存在违纪事实但尚需进一步完善证据的问题,留在立案调查后处置,不宜过早地写入,以免造成工作上的被动。
例文拟办意见的表述比较规范,办案人员可在实践中结合实际参考借鉴。
根据《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规定,立案呈批报告的附件主要包括检举材料和初步核实材料,政纪案件也可参照这一规定执行。 立案(呈批)报告的落款为纪检监察室并写明制作日期。
三、应注意的问题
1.党纪案件提请立案的材料称作立案呈批-12-
报告,政纪案件提请立案的材料称作立案报告。两者的结构形式和写作要求基本相同,但文种名称是有所区别的,实践中应当注意。 1 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应当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确有违法违纪事实,二是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前者是事实要件,后者是法规要件。这两个条件同等重要,缺一不可,只有同时具备,才能立案。需要注意的是,追究党纪责任和追究政纪责任的具体含义是不完全相同的。追究党纪责任是指给予党纪处分或者免予党纪处分,追究政纪责任是指给予行政处分。根据《陕西省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办法》等规定,对具有违纪行为,但根据规定可不给予处分或者免予处分的问题,按照警示训诫防线的责令纠错制度处理。因此,办案实践中对立案的法规要件,实际上按需要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掌握。
2 提请立案是案件检查部门的重要职能。不论是哪个部门初核(查)的违纪线索,在立案时都要将初核(查)材料移送案件检查部门进行审查,由案件检查部门写出立案(呈批)报告,提请有关会议研究立案,其他承办部门可以提出立案建议,但无权向纪委常委会或监察机关负责人直接提出立案请求。提请本级党委、政府批准的立案(呈批)报告,要分别以纪检、监察机关的名义呈报。需要注意的是,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的政纪案件的立案意见,需要提请本级政府批准立案时,在立案报告中可作必要的技术处理,表述为“经监察局研究”。
3 呈报纪委常委会或监察机关负责人批准的立案(呈批)报告,按内部文书办理;呈报本级党委、政府批准的立案(呈批)报告,应根据本级党委、政府的要求,提出议案或制作正式公文。
4 5. 对政纪案件提请立案,案件检查部门除要写出《立案报告》外,还需要填写《监察机关立案审批表》,同时呈报有关会议或监察机关负责人审批。《监察机关立案审批表》样式见《最高人民法院、监察部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一条若干问题的规定》(监发﹝1998﹞3 号)附件。
朝阳区 立案指南
发布时间:2011-04-01 09:15:16
一、起诉的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的基本材料
(一)起诉书
1、当事人应提交起诉书正本一份,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起诉书应为手写或打印,手写起诉书的,应用蓝黑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
3、原告是个人的,应由本人签名或盖章;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由单位盖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或加盖人名章。
4、起诉材料统一用A4纸张书写或打印,纸张左侧应留2公分装订线。
(二)原告身份证明和委托手续
1、自然人一般应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其他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2、个体工商户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户主(业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集团诉讼的诉讼代表人提起诉讼的,除应提交全部原告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外,还应提交全部原告推选其为诉讼代表人的证明材料以及诉讼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法定代理人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或加盖人名章。
6、授权委托书必须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委托权限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委托权限为特别授权的,应当写明具体的委托权限,一般包括以下权限: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三)确定管辖的证明
1、依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的,提交被告住所地属我院辖区的相关证明。被告为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应提交企业工商登记查询信息或实际经营场所的证明,被告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交登记证明。
2、依合同履行地、原告住所地、不动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管辖协议等确定管辖的,应提交相关证明。
(四)证据材料
1、当事人在起诉时应当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能够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诉争法律关系的基本证据。
2、原告在起诉时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与本案有关的主要证据,应提出书面申请,请求人民法院进行查证。
3、证据是外文本的,应同时提交中文译本。证据来源来自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需经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或我国认可的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认证方为有效。
(五)原件与复印件,外文本与中文译本
1、当事人提交起诉材料复印件时,应一并提交原件,法官在核对后退还当事人。
2、外国当事人、港、澳、台当事人提交的起诉书及企业依法成立的证明、授权委托书为外文本的,应附中文译本。
(一)起诉状。
起诉状需要复印若干份副本,副本数根据被告人数确定。起诉状原件需要当事人亲笔签名,如果原告是法人,则需要法人加盖印章。
(二)原告身份证明。
1、如果原告是个人,则需要提交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
2、如果原告是法人,则需要提交原告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需要原告签字或者盖章。如果原告是法人的,则另外需要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在当事人本人起诉的情况下,此项材料可以省去。
(四)律师事务所函。
作为律师进行代理的情况下,需要提供其所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函。
在非律师代理的情况下,此项材料可以省去。
(五)被告身份证明。
1、如果被告是个人,需要提交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查询资料。
2、如果被告是法人,需要提交被告的工商查询档案。
3、如果被告是个体工商户,则既需要提交工商查询档案,又要提交其经营人的户籍查询资料。并且注意,这里起诉的对象是经营人个人。
东城民事案件立案材料要求
作者:邹密 发布时间:2009-09-28 12:01:01
一、一审民事案件
1、 当事人向本院提起民事诉讼,应当提交起诉状、原告主体资格证明、起诉证据等材料。委托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还应提交委托代理资格证明。
2、 当事人应提交由本人签名或盖章的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
3、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通讯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通讯方式(以下简称当事人基本情况);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原告为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组织应提交证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复印件。法人应提交年检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提交职务证明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 另外,下列人员或组织以原告身份提起民事诉讼,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清算组(人)、信托监察人、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失踪人财产代管人代权利主体起诉的,应提交具有上述身份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起诉要求确认他人间婚姻关系无效的,应提交其与婚姻当事人为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诉讼代表人提起诉讼的,除提交全部原告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外,还应当提交其他共同原告推选其为诉讼代表人的证明材料。
5、法定代理人与指定代理人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其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或受托人接受委托的证明、函件(以下简称授权委托手续)。
民事诉讼立案所需材料
一、 起诉状。
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起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例如被告是两人,起诉状共提供三份,法院留一份,给二被告各送达一份。
二 、主体资格证明。
原告是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告是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其他组织应提交证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下列人员或组织以原告身份提起民事诉讼,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清算组(人)、信托监察人、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失踪人财产代管人代权利主体起诉的,应提交具有上述身份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起诉要求确认他人间婚姻关系无效的,应提交其与婚姻当事人为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诉讼代表人提起诉讼的,除提交全部原告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外,还应当提交其他共同原告推选其为诉讼代表人的证明材料。
三 、起诉证据材料。起诉时证据材料应该提供复印件,原件等开庭时再提供。 下列案件,原告应当附有相应的起诉证据:
(一)劳动争议案件、人事争议案件,应当提交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的复印件或者仲裁机构作出的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通知的复印件;
(二)投资人提起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应提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文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公证证明的复印件;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公告,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进行交易的凭证等投资损失证据材料。
(三)按照管辖协议起诉的案件,应当提交书面管辖协议复印件;
(四)提起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的,要提供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不成的调解书,所花费的费用单据等证据材料。
(五)其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起诉证据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 、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签字的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 1【立案材料怎么写】
法定代理人与指定代理人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其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 、原告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应提交书面申请及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因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财产权益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裁决的,称为民事起诉。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按照有关规定,原告起诉应当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1、起诉状正本及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数提供诉状副本;2、诉状附有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主张相关的证据原件或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证据复制件;3、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原告或被告是法人的,还需递交最近一次的工商年检证明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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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申请书
申请人:** 男,出生年月,汉族,原石家庄博柯特包装有限公司润滑油合伙经营人。【立案材料怎么写】
被申请人:**,男,出生年月,汉族,石家庄博柯特包装公司法人、润滑油合伙人。
申请事项
对被申请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和职务侵占的犯罪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事实与理由
2010年4月份,我与段新利、杜志峰合伙利用段新利注册的“石家庄博科特包装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经营润滑油生意,协议签订每人出资三万元,收益和亏损三方共有。签订协议后,三人开始合伙经营,,在经营当中杜志峰投资1.5万元外其余两人均已投够上述金额。
合伙期间经营一直处于赢利状态,但由于合伙经营由段新利牵头,且段新利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独揽企业财务大权,其私欲不断膨胀,存在大量损害公司利益的违法行为。我多次提出退伙要求,并要求在退伙前对合伙财产进行核算,但段新利和杜志峰只同意对小部分合伙财产核算确认,且拒绝我了解公司的经营状
况及查看财务账薄。经初步估计,我们合伙经营期间的石家庄博科特包装有限公司净资产,若核算后应当退还我财产份额。
我认为,段新利和杜志峰故意隐瞒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提供虚假的财务资料,已对我造成八万余元的严重经济损失,应以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追究二人的刑事责任。
另外,段新利和杜志峰故意编造公司亏损的事实,背着我将公司库存及公司固定资产私自卖掉,并将所卖公司财产的所得非法占为己有,严重侵害了公司的利益,应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法律责任。
根据以上事实和理由,被申请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的第一百六十一条和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请予以立案查处。
此致
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区分局
应经济侦查大队赵队的要求本人后附说明(2页)本人申请与民事法庭无关和申请的证据提交法院的望调查。
申请人:**
应裕华区赵队的要求现提供如下证据:【立案材料怎么写】
一、 证明本案的申请与民事法庭的案件没有关系
A、民事诉讼状中段新利以本人拿货款10万余元将我本人告上法庭,(可到裕华区人民法院调取,现附件一民事诉讼状复印件一份共计2页)
B、本人申请刑事立案的申请事项
对被申请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和职务侵占的犯罪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第二项:形成事实部分顾提出此申请
1、 公司本已盈利而被申请人以账本丢失为由,故作亏
损隐瞒了事实之真相附件有公司提供的书面材料为证可到裕华区人民法院进行调取。证据来源公司兑账时提供的凭证有本人照相后,经本人核算仍有7吨多货价值7万多元没有上账。被上诉人均认可在法庭上。(裕华区法院调取)
2、 被申请人在法庭中均已承认已将库存卖掉在中院承
认卖掉金额为1万元事实。(中级人民法院可掉取。) 3、 A、录音心证据中本人曾提出要求出示资产负债表
均未实现遭到了辱骂和威胁,已提交裕华区法院证据中133页录音稿中赵建斌(会计)的对话。(裕华区人民法院可调取)
B、已盘库拒不出示书面材料及数据有录音为证。已提交裕华区人民法院法院。(裕华区法院可掉去录音可证实)
C、李春雷的证明拒不出示审计报告(裕华区人民法院可调取证明)中级人民法院可调取录音稿,庭审笔录中也已承认。
4、 掩盖事实真相,修改证据使真相扭曲将我告上法庭:
在录音中和在裕华区法院都证实了凭证进行了修改,见到了原件。可到裕华区人民法院(裕华区法院可调取).
5、 这些条的来源在法庭中已经证实有杜志峰证明为证,
提交裕华区人民法院(裕华区法院可调取)
6、 有实际销售情况拒不上账和局部承认的本人已提交
中级人民法院(可调取)
综合上诉顾本人提出申请立案请求。本人自第一次申请立案以来这是第五次用时将近5个月,望贵单位视情况而定!
申请人:
被申请人:县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请求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富公刑不立字【2016】1号不予立案通知书》予以撤销。
复议请求
请求贵局及时依法以诈骗、抢劫犯罪对A刑事立案侦查。
事实和理由
2016年2月21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交《B控告A诈骗、抢劫案》的控告报案材料。被申请人以富公刑不立字[2016]1号不予立案。申请人对此不服,特向贵局申请复议,并希望贵局及时立案。申请人的具体依据如下:
贵局所谓的没有犯罪事实,是贵局认定事实错误,贵局不予立案的决定是错误的。
2001年,富源县大河镇庄子山煤矿是申请人个人独资企业,A是申请人聘请的会计。A利用会计负责年检的职务之便,冒用申请人的名义,提供虚假不全的材料,于2016年7、8月间注销申请人独资企业,并采取同样虚假手段设立申请人与A、C的合伙企业,将申请人独资企业篡改成合伙企业(名称没有变、法定代表人没有变、公章没有变,以便欺骗申请人)。
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28日的5年期间,涉案企业所有收入都归申请人个人所有,没有分红记录、没有合伙人会议记录等有效证据证明A的主张【A单方书写或伪造的或骗取的不具法律效力的证据除外(法院已经判决合伙不具真实性)】。
已经生效的(2016)富民初字第196号《民事裁定书》中,认定“结合本院调取的证据,对庄子山煤矿为合伙企业的真实性,本院不予采信。”“原告(A、C)对被告(B)质证的,本院调取的工商档案第6、7、15、42、52页不是被告(B)签字盖手印的质证意见无异议。”。
A在虚假注册合伙企业时提供的富云会师验字(2016)第28号验资报告(虚假验资报告),因申请人“B”(实际是A)提供给富源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验资业务约定书》等不是B签字摁手印。云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曲云会师决字【2016】第1号《撤销验资报告决定书》予以撤销。
2016年7月28日,A以煤矿经营困难、资金短缺为由,将申请人煤矿“28.8%股份”转让给他人获得1060万元并协助他人进驻煤矿。申请人以煤矿属于独资企业为由阻止A转让股份,并阻止他人进驻煤矿。
2016年5、6月间带领几十人强行进驻煤矿,致使一人受伤、一人死亡、一人判刑。将煤矿强行占为己有。
(2016)曲中行终字第31号《行政裁定书》以“诉讼时效为由驳回申请人的起诉,并没有做出对企业性质的认定。
综上所述,以上事实足以证明A的行为构成诈骗、抢劫犯罪,被申请人应依法及时以诈骗、抢劫犯罪对A进行立案侦查。
被申请人在没有对控告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及相关材料上的签字、手印进行刑事鉴定的情况下,对A“没有犯罪事实”的认定是错误的。
根据《刑法》第399条第1款的规定,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2)对明知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3)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使罪重的人受较轻的追诉,或者使罪轻的人受较重的追诉的;(6)其他徇私枉法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依照法律的规定,被申请人涉嫌徇私枉法、渎职侵权犯罪,应依法追究其徇私枉法罪的刑事责任。
请贵局查清事实,依法追究A的刑事责任,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富源县公安局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刑事立案申请书济南市公安局警官先生:
你们好;今年6月2日我到科院路派出所就十几张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名人字画丢失的事实报案,接警的警官做了笔录后告诉我这属于“家庭纠纷”--对此,我们有不同看法如下:
首先我们来回忆一下许多人都看过的;中央电视台D主持的一期《XX节目》中的一些内容:
D:各位好,这里是《XX节目》,欢迎您进入我们今天的节目。我们今天请到演播室的嘉宾是中国政法大学的洪教授。洪教授,盗窃罪就是在别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把别人的财物拿来占为己有了,就这么简单。但是有一些情况可能比较复杂,比如说偷偷拿的是自己家的东西,在一个大家庭里面从大家庭的其他成员那块儿拿东西,这样的行为算不算盗窃。我们今天的案子就与此有关,来看一下记者调查。
场景:2016年7月的一天,毛毛(化名)在南京女子监狱看到了近两年没有见面妈妈。毛毛的妈妈D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D因盗窃入狱的消息传出后,认识D的人都感到不能理解,大家都说D平时为人正值,经济收入也不错,不可能和一个盗窃犯画等号。
D:洪教授,D因为怀疑自己的丈夫在离婚的时候有可能转移财产,所以她就在自己的婆家打开了两个她认为是她丈夫的保险柜,并且把里面她认为是她丈夫的财产都拿出来了。那么这种发生在家庭内部的我们姑且把它也叫盗窃,和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讲到的盗窃有没有区别?
洪道德:有。高法、高检有(司法)解释,像发生在家庭内部的这种相互占有的行为,一般不以盗窃论,像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主要是考虑到,比如说夫妻之间《婚姻法》规定,家庭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妻子拿丈夫的、丈夫拿妻子的,等于是拿自己的财产,除非双方事先有约定你是你的我是我的,有证据证明有约定的,这个构成是属于个人财产了,正常情况下属于共同财产。所以不能把这种行为当成一种盗窃犯罪来对待。
从以上《XX节目》的案情和专家点评中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即便是夫妻关系,偷拿了属于对方“共同财产”以外的财产也属于盗窃行为!按照这个法理,如下偷拿了不属于“共同财产”的行为更应该是一种盗窃行为:
我父亲1991年离休前曾任《大众日报》的副总编兼纪委书记。所以,在全国有些著名书画家来报社进行文化交流时给父亲留下了一些“墨宝”。有的父亲装裱了以后在家里还悬挂过呢,这一点报社的有些离休人员都见过。当时任报社党委书记的王焕清老人现在还健在,他应该能记得有哪些著名书画家给我父亲留过“墨宝”。记得有一次我在父母家,看到他把吴中奇以父亲名字的最后一个字而写给他的一个“龙”字装裱后挂在墙上而闲谈时;父亲还说过“刘海粟还给我画过一只牡丹呢”。
因为个人历史平反的问题,齐白石的关门弟子毕颖之曾多次找过我父亲帮忙;有一次晚上8点左右我回家看望父母时发现墙上临时悬挂了一幅长和宽都超过一米半的、没有装裱的一只母鸡和一群小鸡的图,父母解释说:毕颖之又来我们家了,他刚走,这是他送的画。
2000年10月6日我生母去世,同年,时年74岁的父亲通过婚姻介绍所与时年59岁的E认识并办理了结婚登记。2016年4月24日父亲给我们留下了“属于我的房产、家具、十几幅字画等财产由我的子女继承”的遗嘱。但是,2016年5月27日我父亲去世后我们回家为父亲办丧事的时候,父亲的邻居们告诉我们:E已经用出租车拉走了好几车财产:当我们进到屋内大体清点财产时,能发现和知道的是:空调、彩电、微波炉和名人字画没有了。因为E把我父亲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等一切证件都带走了,所以在需要派出所开具“殡葬证”的问题上就遇到了麻烦,对此我们对派出所的警官说“那么我们按家庭被盗报案吧”,警官让我们找管地段的警官……
给父亲办完丧事后,6月2日我重新到科院路派出所就父亲收藏的名人字画下落不明的问题报案,派出所的人做完笔录后告诉我:这是“家庭纠纷”案,让我们到法院去解决问题。
但是,我们的不同看法如下:
1:通常发生了一件财产不翼而飞的情况后是应该到法院去报案吗?所以,我在6月2日到派出所报案而接受笔录的时候发现一个问题是:做笔录的警官坚持“家庭纠纷”的说法是来源于他的一个想当然的看法:E既然转移了其它财产也一定包括那些名人字画。但是,现在的问题是:E一直坚持“俺没有见过那些字画”的说法。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是我们在法庭上出示了足够的证据能证明我父亲确实收藏过那些名人字画,那么,如果E在法庭上来一个“可能董观龙在和俺结婚前他就把那些名人字画都送人了”的推理后,让法庭怎么办?又让我们怎么办呢?可能法庭还是建议我们再到公安部门申请立案侦察吧?
2:如果到报社宿舍来了解一下,人们还会提供另外一个事实:我父亲与E结婚后,在24小时都有保安人员在宿舍区值勤和巡逻的情况下,惟独发生了我父亲家的储藏室被撬盗的情况!在人们“没有外人作案”的议论中,隐含着就是田家人作案的意思。尤其是在我父亲住院半年的时间里,在我们董家人日夜陪护在父亲身边的时候,E的女儿田辉和儿子田军等人就经常住到我父亲家里来陪伴他们的母亲(这一点报社老干部处的处长和司机们也是知道的)。如果是E已经是40岁左右的子女或者另外的人偷走了那些字画的话;是否也是“家庭纠纷”呢?现在在没有经过立案侦察的情况下,凭什么就可以断定是E拿走了那些名人字画而做“家庭纠纷”的处理呢?
3:就算是E承认拿走了那些名人字画而不属于财产不翼而飞的情况,那么,按照以上《XX节目》的当事人D的行为是盗窃行为的案例来说:E偷拿走了属于我亲生父母的“共同财产”的这种行为也应该返还吧?而现在的问题是:在谁也不承认拿走了那些财产的情况下难道不属于盗窃行为吗?
总之,我们认为:法律的主要职责是维护社会次序和社会公德的,大多数人就是通过法律对一个个违反社会次序和社会公德的行为作出应有的惩罚后来理解法律的公正性的。
难道我们的法律容许一个贪财的女人嫁给一个正厅级离休干部4年后,就使这个离休干部去世后一生只有不到100元的银行存款?
难道我们的法律容许发生了一件价值20万元以上的财产不翼而飞的案件后,一个“家庭纠纷”的结论就可以使盗窃分子逍遥法外了?
最后,万分盼望济南市的执法人员能按照法律而不是按照“习惯”侦察到这价值20万元以上财产的最终下落,我本人也愿意承担法律上因为“报假案”而应有的惩罚。
以上申请当否?请各位警官指点。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日期:
法院优质服务承诺书
为了更好的服务社会,方便群众诉讼,如东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四项承诺:
一、热情服务承诺。做到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真诚的服务态度做好当事人的接待工作,坚持做到热心接待、耐心倾听、细心审核,笑脸相对、真诚问候、尊称相称,让当事人真切地感受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宗旨。
二、文明服务承诺。竭诚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周到的服务。工作中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人民群众的利益,人民群众的满意,人民群众的需求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效率服务承诺。对于起诉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做到当场立案,对于案情疑难复杂案件,及时报告审查,做到3日内立案。构建诉讼服务中心,推行首问负责制、特案特办等制度;对老、弱、病、残开通立案绿色通道方便他们的诉讼,充分保证他们诉讼权利的实现。
四、便民服务承诺。对关系社会民生的案件,以法官进社区的活动形式主动上门服务,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开展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对行动不便、居住偏远的当事人实行上门立案,就地审查立案。
如东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法院服务承诺书为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树立人民法官为人民良好形象,认真落实司法便民措施,特向社会各界作出公开承诺:
一、及时审查立案。对当事人的起诉,符合条件的由法庭为当事人当天办理立案手续;情况特殊的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对外地当事人,还可通过电子信箱实行网上立案。
二、加大调解力度。加大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力度,从根本上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三、加大执行力度。对当事人提供的执行线索,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向当事人反馈。对有能力执行而拒绝执行,或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无偿转让财产等行为,致使裁判无法执行的,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检察机关处理。
四、严肃审判工作纪律。做到廉洁执法、秉公办案,杜绝接受案件代理人、当事人的请吃和收受礼品的违纪行为。严肃惩治贪赃枉法、执法不公的违法违纪人员。
五、强化便民诉讼措施。实行基本诉讼知识告知和诉讼风险提示制度,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对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实行减、免、缓交制度;对涉及农民工和困难群众权益的案件,优先审理和执行。
六、对因患疾病或身体残疾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实行上门审理案件。对部分民事案件可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和预约在假日启动假日法庭。
欢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广大群众对上述承诺进行监督。如发生违诺,可直接向法院纪检组投诉。
三模法院
2016----
学校优质服务承诺书实验中学优质服务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行风建设,树师表形象,扬教育新风,特作出如下承诺:
1、认真贯彻落实素质教育基本要求,端正办学思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2、学校风气积极向上,教育教学秩序井然,有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没有因教育或管理不当而引发的恶性事故。
3、教师严格执行师德规范,为人师表,认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4。教师关心每个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
5、教师尊重学生家长,坚持廉洁从教。
6,严格按照有权部门行文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使用规范票据 并按实际收费额出具收据。
7、加强考试管理,严格考试纪律,确保考风考纪良好。
8。加强招生管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招生。
以上承诺,请学生、家长和市民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学校联系。
浪卡子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服务承诺书根据自治区政法委在全区政法系统开展 “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以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全区法院系统开展“忠诚与亲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决定,同时为推进阳光司法、廉洁司法,加强司法管理,杜绝司法腐-败,便于群众监督,我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一、 工作作风承诺(一) 司法公正、一心为民。强化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行使职权,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司法服务,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提供司法保障。
(二) 及时高效、热情周到。坚持高效快捷的效能原则,压缩办案周期,减轻群众诉累,杜绝超审限现象的发生。文明接待群众,杜绝对当事人冷、硬、横、推、拖的不良作风,依法及时、准确地做好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严格依照诉讼程序办案,切实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 遵纪守法、秉公办案。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院的管理原则,强化监督考核,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防范腐-败原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做到刚正不阿、秉公执法。
(四) 清正廉洁、克己奉公。严肃审判工作纪律,做到廉洁执法,秉公办案,杜绝接受案件代理人、当事人的请吃和收受礼品等违纪行为,严肃惩治贪赃枉法,执法不公的违法违纪人员。
二、 立案承诺(一) 在立案庭设立专项服务台,提供诉讼引导,立案受理、案件查询、法律咨询、司法救助等“一站式”的诉讼服务。同时,提供便民茶水供应点等,尽一切可能方便当事人诉讼。
(二) 在进行常规立案的同时,对情况紧急或群众急需的,采取电话方式预约立案;对交通不便地区或者纠纷集中地区,进行巡回立案,减轻群众诉讼负担,积极回应基层困难群众的诉讼需求。
(三) 工作人员在接待当事人时态度和蔼,耐心细致。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天立案;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补充的材料,不让当事人再跑第二次,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指导当事人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同时建立诉讼指导与风险提示制度,帮助当事人避免常见诉讼风险。
(四) 规范和简化立案手续,在审查、排期、送达中实行快速运转。特别是对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劳动报酬等案件坚持快立案快移送,缩短诉讼材料在法院内部的流转时间。
三、诉讼收费及司法救助承诺(一) 严格执行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不违反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二) 对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交书面申请,以及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我院将按规定为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让社会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保障其依法行使诉讼的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五种情况之一,准予免交诉讼费用:①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②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③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④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⑤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四)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四种情况之一,准予减交诉讼费用:①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续的;②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③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④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低于30%。
(五)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四种情况之一,准予缓交诉讼费用:①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②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③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④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四、审判承诺(一) 推行“弱势群体”绿色通道。对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劳动报酬等弱势群体案件,实行急案急办原则,迅速结案。
(二) 凡是传唤当事人到法院交纳诉讼费、指导举证、开庭、询问、调解等,必须说明具体时间、地点、案件承办人姓名,书记员姓名,办公电话。避免当事人等法官、找法官现象的发生。
(三) 实行“一支笔”审批原则,除重大疑难案件外,各类案件都归口主管审判的副院长审批,统一把握审查的标准和尺度,严把判决关口,降低审判发改率。
(四) 就地开庭、宣判、送达。对老弱、病、残的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均要求就地开庭或调解纠纷的,应当就地进行开庭或进行调解,判决结案的,应就地宣判送达。
(五) 及时移送卷宗。一审宣判后,一方或双方上诉的,在诉讼文书送达对方当事人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卷宗移送二审法院。
五、执行承诺(一) 实行执行风险告知制度,制作《执行风险告知书》向申请执行人发放,让申请执行人有预期心理准备。
(二) 公开案件执行信息,制作执行案件流程信息公开栏,承办人和执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填入公开栏,方便当事人了解和监督案件执行情况。
(三) 对孤、寡、病、弱的当事人,一律坚持由执行法官将案款送到家;居住在外地、领款不方便的当事人通过汇款等方式将案款尽快发放到权益人手中,避免当事人长途奔波,减轻当事人诉累。
(四) 坚持公开案件承办人联系电话和举报电话,让当事人明确监督对象;公开案件的进展,保证当事人对案件实际执行过程的知情权;公开承诺,对当事人举报财产线索限时出警,对弱势群众的申请优先执行。上述承诺事项,如有举报、投诉。将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审判人员确有无视审判纪律。违法办案,造成严重后果的,我院将严格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16)61号《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预约立案电话:7382239 监督投诉电话:7382667 浪卡子县人民法院 2016年8月17日 县人民法院服务承诺书我代表**人民法院就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坚持公正司法
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惩治犯罪、化解矛盾、调节人身和财产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司法职能,严格依法办案,维护司法公正,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二、坚持审务公开
不断增强审判、执行工作的透明度,除法律规定情形外,做到开庭公开、宣判公开和执行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加强审判机关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
三、坚持司法为民
认真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实行诉讼指导、风险告知、做好法律释明,规范窗口立案接待,做好司法救助,畅通诉求渠道,方便群众快捷诉讼。
四、坚持廉洁执法
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和法官职业道德准则,努力做到不以权谋私,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不失职渎职、损害群众利益、损害法院形象。
五、严格依法收费
严格按照国务院制定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确定的标准收取诉讼费用,对诉讼费用严格管理,坚持收支两条线,接受监督审查。
六、落实督查问责
建立健全首问负责、目标督办、落实督查、限时办结、执行问责等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严肃处理。
以上各项承诺,保证做到,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承诺不能兑现,我将负主要领导责任,甘愿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承诺人:
仙游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服务承诺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践行司法为民,公正、文明、廉洁、高效地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服务。
二、高效办理立案手续。起诉材料齐全、符合起诉条件的,立即予以立案;起诉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讲清要求和应当补齐的材料,不因起诉要件以外的瑕疵拒绝立案。
三、严格遵守廉政规定,自觉抵制权势、金钱和人情等因素对立案、审判活动的干扰,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当利益。
四、使用文明、规范、准确的语言,不耍态度及粗言粗语,耐心解答当事人的问题,对不属于本人办理的事项,负责介绍到相关庭室及人员接待。
五、开设绿色通道,对涉及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劳动报酬等案件优先办理立案手续;实行周末立案预约制,对正常工作日内立案确有困难的,经申请可预约周末立案。
六、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做到来访有接谈、来信有着落、申诉有回复。
七、设立法律咨询电话,对立案的相关问题和其他法律问题及时解答。
二00九年二月九日
海安县人民法院公开服务承诺书为进一步提高为人民司法的水平,创建优质高效的创业服务环境,加速推进我市“四大一新”发展战略,实现进位赶超、跨越发展,本院公开作出以下服务承诺,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便民措施
1、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统一立案、统一排期、统一送达、统一收费,所有立案工作在前台一次完成。对七十岁以上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可以上门办理立案手续。
2、大力推进司法大众化建设。开展法官进社区、进乡村和“人民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深入基层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性质、诉讼程序的了解。
3、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开制度。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积极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坚持公开审判,凡法律规定应公开的一律公开。规范完善裁判文书上网制度和执行案件信息的网上查询制度。
4、建立服务企业的联动机制。加强与商会、工商联等部门的联系,把握企业发展和改制中存在的司法需求,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5、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借助基层力量切实加大案件调解、协调、和解力度,实现审判工作与人民调解工作、信访工作与诉讼机制、法院内外监督的联动。
6、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尽快建立涉诉信访救助、执行救助、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制度,不断拓宽司法救助的途径,为困难弱势群体办实事、办好事。
7、建立健全案件繁简分流和速裁机制,加快办案进度,严格掌控案件延期审理审批,严格延期审理的条件,减轻当事人诉累。
二、服务标准
1、落实司法为民要求,依法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利益,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的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诉讼成本。
2、认真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杜绝超标准收费、收款不开具凭证,以及乱罚款、乱拉赞助等现象发生。
3、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安定团结。特别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扰乱、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投资者、创业者、建设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4、认真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依法调处民事纠纷,加大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力度,制裁违约失信行为,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5、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及时稳妥地处理好项目建设中征地、拆迁及资源开发利用等问题引发的矛盾,保障重大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6、对正在生产经营的企业,禁止滥用强制措施,严禁变相强制执行,做到既依法审理,又保护企业发展。
三、工作效率
1、努力提高司法效率,对涉及企业、投资者、建设者的案件切实做到“四快”,即:快立案、快审理、快结案、快执行。
2、优化法院各部门之间的职权配置,形成更加合理的职权结构和组织体系,提高办事效率。
3、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坚决追究相关责任。
四、工作作风
1、遵守司法礼仪,做到文明办案、热情服务,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杜绝与法官形象不相称的、影响司法形象的行为。
2、认真做好法律宣传和判后释疑工作,做好息诉服判工作,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做好涉诉上访工作。
3、严格遵守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切实做到廉洁自律,公正司法,对于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绝不姑息。
元谋县人民法院为民服务公开承诺书一、强化窗口建设,方便群众诉讼。开辟群众诉讼“绿色通道”,积极推行导诉、立案、调解、咨询“一站式”服务,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落实诉讼费缓、减、免制度,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杜绝“立案难”,对起诉到法院的各类案件,保证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告知起诉人。
二、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办案质量。简化诉讼程序,缩短办案周期,保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6个月内审结,无超审限案件,提高办案效率。三、畅通信访渠道,倾听群众诉求。坚持每月15日和30日“院长接待日”制度,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中,实行首问责任制,落实承办人,文明接访、热情服务,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四、践行司法为民,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不良作风;文明办案,对弱势群体优先立案、及时审理;采取“假日法庭”、“巡回法庭”等方式巡回就地办案,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负担;着力破解“执行难”,让打赢官司具备执行条件的当事人及时实现其合法权益。
五、深化司法公开,确保司法公正。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司法民-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权的期望和要求;全面推进“阳光司法”工程,让法律更加贴近群众;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及时公布审判、执行信息,以公开促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六、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廉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法院干警队伍,办理案件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以上承诺,请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
举报电话:0878-8214881
0878-8214002
元谋县人民法院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XX市公安局网监:
我叫XX(XX公司),性别X,民族X,X年X月X日生,身份证号码:XX,住址X,工作单位X,联系电话XX。
我是XX游戏的爱好者,在X游戏X区X服务器,2015年X月X日,我在X地方上网玩XX游戏时,一位名叫X的玩家在网上(地方)叫卖装备,X其联系电话是:X。
我就在(地方)用电话(手机或固定电话或小灵通或IC卡号码)打电话与其联系,其叫我将钱汇入其指定的帐户,我于X(时间)在X(银行)用X(姓名)身份证的存入XX元,然后与卖主联系,其(或关机或者别的情况)。这时我知道自己被骗了。
特此报案。
以上本人(本公司)提供材料完全属实,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报案人:XX(签名,捺印,公司或单位报案需加盖公章)
时间:XX年X月X日
附:汇款凭证复印件、本人及汇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对方帐户名:XXXXXXXXX
帐号:XXX银行,XXX号码
卖家电话号码为:XXXXXXXXX
注意:1、报案材料需使用A4纸,可以打印,也可用钢笔或碳素笔书写。
2、以上为报案材料范本,每案情况各不相同,请报案人自行组织语言。
第2篇:报案材料范本XXXXX:
我叫XXX,今年XX岁。住XXXX,系XXXX单位职工。
20XX年(以下为报案内容)……。
为保护公民人身财产不受侵犯,特申请报案,望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申请人XXXZZ年XX月XX日家属怎么写取保候审申请书申请人:______________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取保候审。理由: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因涉嫌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于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经_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逮捕羁押。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____________)的要求,本人为犯罪嫌颖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
此致____________公安局或(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第3篇:报案材料范文中阳县刑警大队:
我叫XXX,今年26岁,籍贯XXX。
7月19日(周六)晚22点30分我和朋友从门市部关门去外边转了一会,回来的时候是1点15分(在我姐姐家睡,离门市部有20米)。睡觉之前开机上了会网,2点30分关机睡觉,上网过程中听到外边不时的有汽车喇叭的响声,后来我去外边看了一下,旧南街口处停有疑似白色的小轿车,灯亮的,车来回走动,持续时间大概有10分钟。
今天上午7点开门市部门时,发现卷闸右侧已被撬开,里边玻璃门的锁子已被剪断。立即拨打110,之后110开车来了,武队长拿工具进行现场取证工作,脚印拍照,最后记录了所丢失的物品概况。
附:具体丢失的物品清单如下:
戴尔笔记本(型号:DellInspiron1420)1台,购买日期:20XX年XX月XX日;全球服务编号:XXXXX;发票金额:XXXXX元
方正主机一台,价值……组装机器的主机一台,价值…….联想15寸液晶显示器一台,…….鼠标键盘两套同时被盗。价值……金额合计:……
这次丢失物品,对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原因如下:
一是笔记本是3月份买的。用了4个月,里边已存储了非常重要的数据,造成的后果不可估量;
二是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左右。
所以肯请执法部门尽快立案,早日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
报案人:XXX
XXXX-XX-XX
第4篇:合同诈骗报案材料范文关于hcl、hch和hy三人涉嫌合同诈骗的报案材料
报案人:lhy,男,汉族,X年X月X日生,住XXXXXX身份证号XXXXXX
犯罪嫌疑人:hch,男,汉族,X年X月X日生,住XXXXXX身份证号XXXXXX
犯罪嫌疑人:hy,女,汉族,X年X月X日生,住XXXXXX身份证号XXXXXX
犯罪嫌疑人:hcl,女,汉族,X年X月X日生,住XXXXXX身份证号XXXXXX
案由:合同诈骗
一、主要涉案事实:
2015年11月下旬,犯罪嫌疑人hch和hy找到我,以高额利息(月息6分)为诱饵,骗我借钱给XX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和hcl,帮助“周转”还贷(还贷后再续贷)。两人又编造种种理由说还贷时间比较紧,hcl是a公司法人,在外地,要我先打款到a公司账号,事后再由hcl在借据上补签字。我当时并未与hcl直接认识,便有些犹豫。为了制作充分的假象,hy利用自己担任XX信用社主任的身份当场拿出了一份所谓a公司贷款凭证的材料,又说借款时间只要一个月,h、h二人又分别以“经办借款人”和“担保见证人”名义向我出具两张“借据”(一张200万元,一张250万元),约定
了打款账号、利息、借款期限、还款人等内容。我当时信以为真,便按照“借据”的约定在2015年11月24日和26日分两次给a公司账户汇款合计450万元。事后,我多次催促h、h二人完善hcl的补签字手续,但二人总以各种理由推诿,2015年12月下旬借款期限届满时hcl也没签字更没还款。2015年1月23日晚hcl突然打电话约我在XX大酒店405室见面,我以为是她要还钱。不料我到那里时hcl、hch和hy三人已经摆起了“鸿门宴”,先是hcl否认曾指示h、h二人向我借钱,接着h、h二人支支吾吾不认账!我当时告诉他们考虑法律后果后愤然离席。
此后,我多次联系三人,但hcl和hy把事情推得一干二净,要我找hch。当我转而联系hch时,虽然想尽各种办法,但始终找不到hch踪影,事实上hch已经逃匿!另据了解,h、h二人所谓的a公司“周转”还贷根本是子虚乌有的事情,而我汇款的a公司账号已经在2015年12月清零!至此,事实已经很清楚,三人根本不是“借”钱,而是通过签假合同(“借据”)和“弹双簧”的方式诈骗他人财物,现在又通过“踢皮球”、玩失踪来掩人耳目,是典型的合同诈骗行为。
二、本案补充事实:
另外,我还有以下事实向公安部门汇报:
1、hch已经畏罪潜逃。hch在骗走钱后便频繁改变手机号,先后使用的有XXXX、XXXX、XXXX、XXXX等,但现在这些手机号或者关机或者占线或者无法接通。为了找到hch,我三番五次到hch的老家(XXXX)、办公地(XXXX)、出租房(XXXX)、其“女友”(情妇)XX的老家(XXXX)、其好友XX在XXXX的住处等地查找,又三番五次联系或走访了hch妻子XXX、侄女XXX和XXX、其兄弟姊妹、好友等十数人,均不能找到他的下落。
2、赃款已经被转移。我汇款的a公司账号为XXXX,开户行为农商银行XXXX分理处。该账号已在2015年12月清零,赃款已经被转移。hcl是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hcl实际将赃款占有并转移。
3、借钱的理由纯属诈骗。根本不存在h、h二人所谓a公司需要“周转”还贷的问题。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XXX”也并非如二人所说的是hcl,但是“XXX”与hcl系母女关系。hcl是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4、h、h、h二人是合谋诈骗。hch与hcl既有商业合作更是“情人”关系。在经济方面,h、h、h二人也关系密切。hcl曾将其控制的XXXX的一宗地块的31%的份额以800万的价格转让给hch。因为hch没有资金实力,三人便合谋“借款”诈骗,hy以信用社主任身份出面协助,事后收取数十万元的佣金。
5、h、h二人有长期勾结违法的事实。自2015年起hy及其丈夫XX曾数次以私人名义向hch提供高息贷款,每次数额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这些款项来历不明,鉴于hyXXXX信用社主任的特殊身份,其贷款极可能挪用自信用社的公款。
三、h、h、h三人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h、h、h三人的行为违反了《刑法》第224条的规定,涉嫌合同诈骗罪,且属团伙作案,涉案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由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立案并追究三人的刑事责任,理由如下:
1、hch和hy已经构成了合同诈骗罪。h、h二人找我借钱时,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虚构周转还贷和hcl是a公司法人的事实,又出具约明利息、借款期限的“借据”进一步制作签订合同的假象,赃款到手后h、h二人互踢皮球,hch畏罪潜逃,合同诈骗的事实和意图已经昭然若揭,案发至今已4月有余,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2、hcl事前参与谋划,事后转移赃款,也是重要犯罪嫌疑人。hch与hcl既有商业合作更是“情人”关系。是hcl提出hch到外面以其名义骗钱,二人又拉身为信用社主任的hy入伙,事成后钱款打在hcl所控制的公司账户,hcl再将账号清零,转移赃款。可见,具体操作是h、h二人出面,而h参与谋划,在幕后操纵并提供帐户转款,事成后清空账户,转移赃款。
3、hcl、hch和hy三人是有预谋的团伙作案,涉嫌的诈骗数额高达450万,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的规定,三人诈骗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属于重大经济犯罪,依法应由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立案并追究三人的刑事责任。
综上,h、h、h三人事前通谋,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通过签假合同(“借据”)和“弹双簧”的方式诈骗他人财物,其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为维护诚信守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特请公安部门对此案予以立案侦查,追究hcl、hch和hy三人的刑事责任。
此致
报案人:XXX
20xx年x月x日
第5篇:报案材料范例_________县公安局: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凌晨,我厂财会室金柜被撬,柜中现金17.2万元被盗,特向公安局报案,请求立案侦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我厂收回一批货款,为了近日购买几部电脑方便,临时将这些现金存放在本厂财会室的金柜里。当晚有雨,更夫杨______凌晨1点左右查看各办公室,尚没发现被盗,早晨5时左右再次查看时,发现财会室屋门与室内的金柜、书桌抽屉被撬,金柜内现金17.2万元不见了。
据分析,我厂财会室很少放现金,只在______月_______日这天,因用房交来一批货款,当晚便被盗,故本厂内职工作案或者参与作案可能性较大。
由于被盗钱款额数额特别巨大,盗窃者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犯罪,请立案侦查,以便挽回损失,惩罚罪犯。
附:1.本厂更夫杨_______证实1份;
2.本厂财会科科长姜________证实1份。
打官司授权委托书范文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应提交:
1、再审申请书。再审申请书应包含再审申请人以及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再审的具体请求、申请再审所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的名称和案号,写明法律文书生效的时间、符合条件的理由和依据。
2、原生效裁判文书的复印件及生效证明。
3、一、二审诉讼已提交的主要证据、新证据及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新证据的应当说明新证据的来源和获得时间、方法。
以上证据材料,应当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中文译本。证据来源于国外的,需经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证据来源于港、澳、台地区的,则经国家认可的该地区律师事务所认证方为有效。
另:原告立案时除起诉状、申请书、材料证据应按规定进行分类编订向法院提交外,还应当按对方当事人的数量再提交若干份复印件。(证据材料均需用a4纸准备,每份起诉状均需当事人签名或加盖公章)
立案工作人员发现立案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通知当事人补齐,收案时间从当事人补齐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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