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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358-8221517或95588(工商银行),同时可以咨询人住房公积金查询、公积金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问题。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提供的山西省吕梁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快来看看吧!山西省吕梁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www.lvliang.gov.cn/zwfw/zdfw_24410/zffw_21656/gjj_21659/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吕梁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0名委员,2017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2016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2016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归集使用计划、吕梁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聘用临时工作人员、解决县级管理机构调整撤并遗留问题、调整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事业单位,设8个科,下设11 个管理部(另:孝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方山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尚未理顺)。从业人员233人,其中,在编73人,非在编16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7年,新开户单位 35家,实缴单位 4243 家,净增单位 24 家;新开户职工8626人,实缴职工 311361人,净增职工5353人;缴存额 20.78 亿元,同比增长22.81 %。2017年末,缴存总额 107.03 亿元,同比增长24.09 %;缴存余额 43.37 亿元,同比增长 58.05 %。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6家,比上年减少1家。
(二)提取:2017年,提取额4.85亿元,同比下降33.01 %;占当年缴存额的23.34%,比上年增减少19.45 个百分点。2017年末,提取总额63.66亿元,同比增长8.27 %。
(三)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60万元。
2017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351笔6.23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1.64%、36.23 %。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417 笔 1.96亿元。
2017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19亿元。其中,市中心 0.92 亿元。
2017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82万笔 33.83亿元,贷款余额 21.2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81 %、22.62%、 23.53 %。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48.90%,比上年减少13.67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 4 家,无新增委贷银行。
(四)资金存储: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2.61亿元。其中,活期1.77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1.89亿元,1年以上定期 6.63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 2.32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48.90%,比上年减少13.67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7年,业务收入12314.11万元,同比增长 30.57 %。其中,市中心3919.27万元;存款利息 6388.9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 5914.63万元,其他10.57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7年,业务支出 6043.63万元,同比下降 23.29 %。其中,市中心 1663.83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 5414.71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80.03 万元,其他 348.89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7年,增值收益6270.48万元,同比增长 303.89 %。其中,市中心 2255.44万元;增值收益率 1.79%,比上年增加1.1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7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055.32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109.19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61.02万元。
2017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 330.29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231.28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165.44万元。
2017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19939.11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9361.7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7年,管理费用支出1446.26 万元,同比增长52.28%。其中,人员经费968.58万元,公用经费 477.68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096.74万元,其中,人员、公用经费分别为676.80万元、419.94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 203.49万元,逾期率 0.96 ‰。其中,市中心 2.39 ‰。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 60 %提取。2017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 2055.32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7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19939.11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 9.40 %,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1.02 %。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7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0.57%、1.75%和 22.81%。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 61.37 %,国有企业占 22.95%,城镇集体企业占2.47%,外商投资企业占 0.24 %,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4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11%,其他占 4.41%。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2.18%,国有企业占 30.18 %,城镇集体企业占1.98%,外商投资企业占1.45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 8.9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54 %,其他占4.71%;中、低收入占 99.07 %,高收入占0.93%。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0.01%,国有企业占 15.35%,城镇集体企业占 0.17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4.37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 0.1%;中、低收入占100%。
(二)提取业务:2017年,2.14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4.85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66.2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4.3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08%,租赁住房占48.13 %,其他占0.7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 33.78%(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5.04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83 %,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 0.56%,其他占3.35%)。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6.87%,高收入占3.13 %。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2.86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34.21 %,比上年增加 14.96 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1214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 42.02%,90-144(含)平方米占 52.02 %,144平方米以上占 5.96%。购买新房占 44.83%(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占44.79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10.38%。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1.30%,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8.70%,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17.52 %,30岁-40岁(含)占 40.20%,40岁-50岁(含)占 30.75%,50岁以上占 11.53 %;首次申请贷款占100%,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0 %;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2.异地贷款:2017年,发放异地贷款267笔8488万元。2017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 8488 万元,异地贷款余额8102 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7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45.47%,比上年减少44.04个百分点。
六、其它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2017年,我中心增设大厅服务科,主要负责业务大厅的日常管理和正常运营。2017年,我市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未变更。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缴存政策调整情况。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2016年全市月平均工资为4436元,缴存基数上限为13308元,下限为1320元。2017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上年度一致,垂直管理单位执行比例为:单位部分12%、个人部分12%;其它单位执行比例为:单位部分12%、个人部分8%。
2、提取政策调整情况。2017年,印发了《关于规范有关企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的通知》,采取有效措施,不断规范提取手续,竭力满足广大缴存职工的住房需求,切实做到应提尽提。
3、贷款政策调整情况。2017年,中心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新增了自然人担保单位,放宽了借款人担保限制,提高了担保额度,简化了贷款流程,全市13个县级管理部实现了贷款业务独立审批,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4、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2017年,个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及当年归集存款利率执行标准为:一年定期利率1.5%。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标准为:贷款五年期(含)以下年利率为2.75%,贷款五年期以上年利率为3.25%。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市中心及13个县级管理部都建立了综合业务大厅。一是提供一次性告知服务。制作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办理《一次性告知单》。二是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优化中心内部机构设置,将全部业务岗位前移至一线柜台,并增加授权,实现窗口办理所有类型业务。三是开展综合业务办理。依托综合业务大厅,邀请房管、不动产登记、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入驻,实现职工一地一次性办结。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2017年,中心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工作。于4月27日,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5月23日,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中标公告》。6月22日,与中标单位山西锐祺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7月4日,该公司正式入驻中心,现进入项目实施阶段;8月31日,完成软件需求对接;9月30日,基础数据录入结束;10月30日,数据移植全部完成;11月份,中心先后组织了5次信息系统软件测试培训会,对系统需求进行了细化,对系统性能进行了联合测试,确保各项需求功能落实到位;于11月24日,经请示省住建厅同意,向住建部上报了测试报告,并递交了信息化建设系统上线申请。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2017年,中心被省住建厅表彰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优秀单位”;被市总工会评为“吕梁市模范职工之家”;被临县县委、县政府表彰为:“2017年度驻村帮扶先进单位”;交城县管理部被省住建厅评为“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中心大厅服务科被全国妇联评为“2017年度全国巾帼文明岗”。中心副主任郭忠平同志被省住建厅评为“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科技信息科负责人王江涛同志荣获吕梁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工会主席韩小卫同志被市总工会评为“吕梁市优秀工会工作者”。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2017年,我中心无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七)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2017年,我中心无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受到处理。
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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