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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相关县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是人们健康安全的基础保障,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县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借鉴!
为了及时处理或预防传染病,为适应疾病预防控制形势发展的需要,提高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应急应变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我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的危害,规范和指导传染病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传染病造成的危害,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报告: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严重传染病的;
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当前主要包含非典型肺炎、鼠疫、霍乱、艾滋病、肺炭疽、麻风病、结核病、登革热、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等重要和重大传染病,以及食物中毒。
二、发现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医务科及分管业务的副院长报告,由院长在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报告。
三、接诊医生对于可疑传染病患者,可转至传染科的专科医生进行诊治,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会诊,或邀请外院专家进行会诊以尽早明确诊断。对因传染病致病的人员由传染科医生提供及时的医疗救护,对就诊病人必须给予及时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重点在于流行病学资料的采集。有利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加强对传染病的疫源追踪、疫点消毒、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做好疫点、疫区的卫生管理工作,防止疫情蔓延工作的开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转送到接诊或指定的医院。
四、收治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依法向县卫生局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对于疑似传染病的属于一段时间内卫生部和省卫生厅重点防治的传染病病例(如霍乱)要及时网络直报,不必等检验结果出来后报告,同时做好病人的隔离治疗。
五、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传染病暴发、流行区域内流动人口做好预防工作,落实有关卫生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应当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
六、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病源扩散。
七、本预案将根据具体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夏季是各种病媒害虫、致病细菌、病毒孳生繁衍的季节,也是各类传染病高发季节。为进一步加强预防控制以手足口病、霍乱为主的肠道传染病,按照《玉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创城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手足口病、霍乱等肠道传染病的防控工作,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要把手足口病、霍乱等肠道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创城工作的重要任务,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做到发生疫情早发现、早汇报、早治疗,采取有效措施,严防重大疫情发生。
二、组织领导
城区管理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暨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以人为本,生命第一,民生至上,打一场传染病防控攻坚战、阻击战,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深入开展以“讲卫生、防疾病、保健康、迎奥运”为主题的爱国卫生运动。在全县迅速掀起爱国卫生环境整治和传染病防控高潮。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掌握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具体问题。
三、工作任务
城区管理有关部门要把爱国卫生活动纳入创城工作实施方案中,切实做好夏季爱国卫生运动暨传染病防控工作,按照各自的管理职能做好以下工作:
1、县卫生局要全力抓好传染病防治,坚持群防群控、早防、早控,减少发病率。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的监测。组织好传染病防控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救治、预防、消杀小分队,做好物资保障工作。开展卫生健康培训和健康教育。同时要加强对城区居民饮用水水质和食品卫生质量的监督检查,特别是中小学食堂、托幼机构和人群密集区域要确定专人负责。
2、县建设局、环保局、工商局、交警大队要按照县城区综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管理进行综合执法,对乱倒乱扔垃圾、乱贴乱拉广告(标牌)、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管重罚。
3、县建设局要加强自来水厂的行业管理,确保城区居民供水卫生安全;做好城区绿化带、前进文化广场的整治、管理工作;做好城区内大街小巷路面硬化、美化;修建、疏浚下水道;管好公共厕所。
4、县卫生局、交通局、文体局、工商局、环保局、经贸局要对医院、车站、影剧院、网吧、集贸市场、商场、夜市、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窗口单位的环境卫生、优质服务进行管理和监督。
5、县环保局要加大对自来水水源保护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供水水源不受污染,做好对厂矿企业排放“三废”的监督、检测,对超标排放“三废”的单位或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6、东风、胜利街道要以社区为单位,组织驻社区单位和居民户进一步落实“门前五包”,搞好单位内部和家庭环境卫生。
四、活动时间
1、宣传发动阶段(6月16日-6月20日):通过“文明你我他”电视专题栏目开展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社区以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开展疫病预防宣传,使“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理念深入人心。同时,号召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摒弃陋习,增强自我保健能力。
2、突击整治阶段(6月21日-7月21日):县直单位,街道(社区)落实活动目标和任务。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对社区内的垃圾和生活污水,组织整治处理,全面清理垃圾死角,定点集中排放生活污水,要有效的杜绝路边垃圾乱堆、污水乱排等现象,努力预防和减少传染病发生;按照“门前五包”的标准要求实行明确的责任包干,并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
3、成效巩固阶段(7月22日-8月15日):做好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垃圾清扫、收集、中转、清运和垃圾堆放场的平整、清理,防止造成新的环境污染。加强城区管理督察,巩固综合整治成果,防止反弹。
五、工作措施:
1、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宣传发动,扎实有效的开展防控工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夏季爱国卫生运动暨传染病防控活动的重要意义。
2、要紧扣夏季爱国卫生运动暨传染病防控活动主题,积极推动工作,把活动开展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围绕夏季防治任务目标,找准防控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强攻突破,务求实效制定各项具体的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有效实施。
3、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自防意识与能力,确保通过夏季爱国卫生运动暨传染病防控活动的开展,在良好卫生习惯养成和传染性疾病防治上取得实效。
各镇乡教育组,国办(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近期学校常见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学校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手足口病、流感等常见病防控工作,要结合学校实际认真部署传染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一、建立组织,明确职责
1.各学校要建立以校(园)长为组长,学校分管副校(园)长为副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形成学校领导、分管领导、教师、学生四级传染病防控管理网络,校(园)长是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还要设立一名传染病疫情报告员,负责日常情况的收集与上报工作。
2.学校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职责:制定传染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人、财、物等传染病防控保障机制,组织开展学校传染病健康教育,积极防控传染病。收集、汇总有关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教育局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疫情,协助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做好对疑似病人的监测处理及环境消毒工作。
二、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
(一)加强教育和管理工作。
各学校要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按照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根据传染病流行的季节特点,每学期至少集中开展2次以上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板报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让学生了解传染病的特点、传播途径与预防方法,鼓励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户外运动,加强体育锻炼,强健体魄,增强疾病抵抗力。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努力做到“四勤”(勤洗手、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四不”(不随地吐痰、不喝生水、不共用毛巾、牙刷和口杯、不过度紧张和疲劳)。
(二)建立学生晨检制度。
各级学校必须严格落实晨检、午检制度,由班主任对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症状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进行进一步核实排查,必要时将患者送正规医院就诊,保证对传染病病人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
(三)建立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和登记制度。
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怀疑为传染病,要及时报告给上一级部门。学校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
(四)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
各学校按照规定做好教室、图书室、宿舍、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消毒工作,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气温较低时要在课前和课间休息期间利用教室和走廊的窗户开窗换气,气温回暖后则要实行全日开窗的方式换气。同时,要做好校园内公共设施和公共用具的清洁和消毒工作,搞好校园环境卫生。
(五)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报告内容及时限。
在同一班级(相邻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时;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班主任应当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主要领导上报相关信息,为各级在第一时间内逐级上报打开安全通道。
2.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应当以最快捷的方式在第一时间内报告教育局及当地传染病防治部门。
3.疫情处理。
各相关学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本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疫情进行调查和处理,做好学生及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保证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检查督导
(一)教育局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到学校的目标考核之中。
(二)教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检查指导,对防控工作不力造成传染病疫情蔓延的学校,要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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