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考勤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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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学校考勤制度》

考勤制度

为严肃教干教师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教干教师考勤行为,增强教干教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临沂北城小学的实际,特制定此考勤制度。

一、规定:

第一条:法定工作日、学校组织的会议、活动、值班值勤、集会等均

进行考勤;

第二条:迟到:以学校规定的时间为准,签到结束后15分内签到者为

迟到,上课、集会晚到5分钟内为迟到;

第三条:事假:凡因事不能到校工作,办理请假手续的;

第四条:病假:因病不能到校工作,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天以上须提

供医院诊断证明);

第五条:旷工: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无故不参加有关活动,

请假未准而擅离职守的,签到迟到15分以上的或者集会迟到

5分钟以上者;

第六条:旷课:无故不上课者,或者上课铃响后五分钟到课堂的。

二、签到:

第一条:在学校规定的工作日,教干教师每天早晨和下午两次签到,

早晨7:40前签到,下午预备铃前30分钟内签到。教干教师

要本人签到,他人不得代签。值日组长负责考勤,发现一次

代签者,扣代签者考勤分5分,被代签者按旷工三节论;

第二条:教干教师迟到后要在考勤附表签到,(值班教干在考勤结束15分

钟内等待),不签到者按事假或者旷工、旷课课论;

第三条:哺乳期教干教师,早晨8:00前签到,中午按时签到,下午

放学如无教研活动、大型集会活动可不坐班提前离校;

第四条:教干教师请假或者因公外出不能进行签到者,由批准人负责

在考勤附表处注明请假或外出事由;

三、请假:

第一条:教干教师请假必须假前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半天内,教辅人员由

分管校长批准,教师由教导处批准;教干请假或教师教辅人员

请假一天及一天以上者由校长批准,请假时须填写请假条,经

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休假;学校考勤制度范本

第二条:请假人员原则上不准电话请假,遇到极特殊的情况(急、重病、

丧事等)可电话请假,但必须由批准领导代为填写假条,按程序、

权限经批准后方生效,请假条要送交综治办以便核对,准假领导

未写请假条者扣考勤分3分;

第三条:教干教师请假或因公外出时,必须填写请假条或外出批条。

请假条或外出批条一式二份,一份批准人留档备案,一份外

出时交保卫科;

第四条:教干教师外出需要持请假条或外出批条,否则保卫科人员有

权拒绝放行(发现保卫人员无条放行的,扣值班保卫人员工

资100元),无请假条或外出批条强行外出者扣考勤分3分,学校考勤制度范本

批假领导未写请假条者扣考勤分3分;

第五条:请假人提前上班,须及时到批准人和综治办办理销假手续;

请假人延期请假时间,须另行补办请假手续。

四、考评:

第一条:事假每学期累计3天以内者,只统计不扣分,超出部分每节扣1

分(自学、函授等持考试通知单请考试假时,只计时不扣分,学

习假每天扣1分);事假超过10天者,不再享受学校本学期内任

何福利。

第二条:病假每学期累计3天以内者,只统计不扣分,超出部分每节扣

0.5分,病假超过20天者,不再享受学校本学期内任何福利。

第三条:迟到一次扣0.2分,

第四条:旷工一节扣5分,旷课一节扣10分;

第五条: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享受1周

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结婚的可享受2

周婚假,(婚假第二周若人员调剂不开的情况下应以学校的安排

为主)在规定时间内只统计不扣分;

第六条:产假符合国家政策的一胎假期6个月,假期连续计算,包含节假

日,符合符合国家政策的二胎假期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第七条:丧假直系6天(女方含公婆),旁系男方岳父母、祖父母3天,

外祖父母2天,女方祖父母、外祖父母2天;

五、说明:

第一条:考勤工作由值日组长负责,及时收放考勤表,做好考勤监督,及

时把考勤表和附表投放到考勤箱;

第二条:考勤将采取一天一公示,值班教干考勤结束后,进行汇总公示;

第三条:学校将随时组织人员对教干教师签到、到岗情况进行抽查,抽查

不到岗者将按旷工或旷课论;学校考勤制度范本

第四条:学校将设立全勤奖,如本月内无迟到、请假、旷工、旷课现象将

获本月全勤奖30元,学期全勤者奖励评估分10分、全勤奖200

元;

第五条:特殊活动、集会根据重要性和工作量,由校委会研究决定赋分;

考勤如有疑异者,请及时到综治办进行核实,否则以公示为准。

2012.10.08

篇二:《培训学校考勤制度范本》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 管理规定

3.1. 工作制度

3.1. 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周六至周日

上午 9:00---12:00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下午:14:00---18:00

1.2 教务老师 周一至周五 周六至周周日

时间:14:00---20:00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B.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3.1.2打卡制度

3.1.2.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3.1.2.2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1.2.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1.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

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1.2.5手工考勤制度

3.1.2.6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3.1.2.7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6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3.1.2.8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3.1.2.9 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

3.2各类假期规定

3.2.1病假

3.2.1.1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3.2.1.2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部门主管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2.1.3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当月病假累计3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50%,

超过3日以上,在7日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70%。超过7(含)日以上的,从第7天开始,执行医疗期工资,医疗期工资=所以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和职业病标准进行劳动鉴定,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公司按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6个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2.2事假

3.2.2.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3.2.2.2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员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请。

3.2.2.3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资的100%

3.2.3.1每周有一天休假

3.2.3.2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3.2.3.3临时调休:临时调休指因节假日关系,为方便员工休息或公司办公方便,由公司统一临时调换休息时间与工作时间。

3.2.3.4临时休假:临时休假指因特别情况,由公司统一临时通知休息或提前结束工作时间。

3.2.4婚假

3.2.4.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

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对于晚婚(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3.2.4.2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6个月内使用,并须一次休完,期间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过期不予保留;

3.2.4.3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部门经理、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3.2.4.4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3.2.4.5婚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2.5丧假

3.2.5.1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3天。

3.2.5.2员工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3.2.5.3丧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2.6产假与哺乳假

3.2.6.1凡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员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处理。

3.2.6.2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的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

3.2.6.3女职工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奖励假30天。生育同时符合上述二项或三项增加产假条件的,增加的产假累加计算。

3.2.6.4男员工可享受晚育奖励假。

3.2.6.5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产假期满,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办法执行。

3.2.6.6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从休产假日起计算),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含路途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

3.2.6.7男员工凭医院证明可在配偶生产时享有连续2天陪产假。

3.2.6.8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产前检查、哺乳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2.6.9产假、陪产假均须将休假起止日期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2.7计划生育假

3.2.7.1计划生育假,人工流产或节育手术的员工,根据相关计生规

定,提供证明文件,给予3至15天假期。

放置宫内节育器 3天

节育手术 5天(男)、15天(女)

3.2.7.2已接受节育手术的员工,接受计划生育部门的节育检查,经计划生育部门证明,可休假1天。

3.2.7.3计划生育假,应填写《请假申请单》,附医院有关手术证明,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按规定批准。休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3.2.8工伤假

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必须填写《工伤报告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工伤假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执行。

3.2.9公司年假

篇三:《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f、

(3)旷工:未经请假和请假未批擅自离校,超假及在请假中弄虚作假的均属旷工。旷工半天,停发半月出勤奖;旷工一天,停发当月出勤奖;旷工两天,停发当月出勤奖和当月考核奖;旷工三天,停发当月出勤奖和本学期考核奖;对长期旷工者要令其在教职工大会上深刻检讨,情节严重者,报市教委处理。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坚持坐班制,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闲聊,不互串办公室,不干私活。按时参加会议、培训、教科研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因特殊情况需要晚来,早走或中途离校者,要向年级组长及活动主持人口头请假,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4、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声落,任课教师必须进入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课间、课外时间不准授课,要给予学生充分的活动、锻炼和娱乐时间。

5、教师考勤教导处按月汇总。

(二)考勤细则

1、年级组长及中层以上干部请假由校长或分管行政的副校长审批。

2、请假期间若遇节假日,假期连同节假日合并计算。

3、外单位借调人员,停发学校一切奖金,不再享受学校的任何福利。

4、教职工申请调动,在办理调动手续前,应在校坚持工作,如擅自离岗,按旷工对待;接到调令后,应迅速办理移交手续,还清公物,结清各种帐目,再到校长室办理有关手续。

(三)考核办法

1、缺勤考核

⑴病、事假均停发假内的课时津贴(按日平均数计算),并分别按每天1.5元、2元扣发出勤奖;月累计事假达4天者,扣发当月出勤奖的50%。

⑵函授学习请假,只停发假内课时津贴(按日平均数计算)。

经学校批准的培训学习,按平均数发放课时津贴。

⑶50岁以上(含50岁)的教师,每月因病可休息1天。(不扣除奖金)

2、在岗考核

⑴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前下课,发现一次扣除5元。

⑵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确因病、因事临时外出,教师必须向值勤行政领导口头请假,其他人员按管理层次履行请假手续,否则发现一次扣5元。

⑶因特殊原因迟到者,教师需向值勤行政领导说明情况(其他人员按管理层次履行),不说明的发现一次扣5元。

3、根据奖优罚劣的原则,学校对惹是生非、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处罚。

⑴无故缺课1节扣10元。

⑵私自调课扣5元。

⑶在培训、会议、教科研活动和公益活动时间,迟到或早退1次扣罚1元,月累计3次按3元/次扣罚;缺席1次,扣罚3元,月累计3次按8元/次扣除。

⑷课内发生事故,视情节轻重,扣罚任课教师当月10~50元津贴,并酌情给予其纪律处分。

扣除当月考评奖,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者,扣除本学期考评奖,并报县教委按有关规定处理。

4、各类人员的出勤情况应详细记载,教导处按周统计,按月公布。

关于严肃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的

申 明

各教职工:

为了进一步严肃学校考勤管理制度,特提出以下申明:

1

2办备案。

3、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在办完手续后方能离岗,如遇紧急或其他特殊情况未能提前请假的,可按特殊程序电话请假,返校当天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教职工请假的一般程序:填写假条——校长室审批——办公室登记——通知教务处安排代课(教师因私请假5天以内,先自行调课,然后报教务处备案)。

5、教职工请假的特殊程序(因病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不能自己到校请假):电话请假——校长室审批——办公室登记——通知教务处安排代课——补假条补批——办公室登记。学校考勤制度范本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常规管理,增强广大教职工的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育改革的顺利进行,依据有关政策精神,参考各兄弟学校的有关规定,特将我校考勤管理制度修订如下:

一、产假、丧假、婚假、护理假、病假的规定

1、产假(含双休日)

(1)女职工产前产后共给假56天,难产或双生增加假期14天(违反计划生育者除外)。

(2)晚婚晚育产假延长至六个月(晚婚指按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的即男25周岁,女23周岁,晚育指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

2、手术假(含双休日)

(1)男扎手术14天,女扎手术21天。

(2)人工流产或引产10天以内,人工流产同时施行结扎的30天。

(3)引产同时施行结扎的40天。

(4)分娩加结扎的,除了假期外另加7天。

3、婚假

7天,晚婚假15天(均含双休日)。

4、丧假(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

7天(含双休日),其它直系亲属3天。

5、护理假(指妻子分娩的护理)

7天(含双休日)

6、病假

病假应出示医疗费收据,且数额在15元以上(不含营养滋补品)。

二、请假、补假

1、无论何种假类,均应至少提前半天持书面假条(请注明请假事由、任课进度等)请假,2天以上由校长审批,2天(不含2天)以内由教务主任审批。校长外出由教务主任代批。

2、监考、期末改卷、校运会及其它全校性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请假,否则以旷课、旷工论处。

3、因故不能及时请假的,应挂电话向校长或教务主任请假,回校后应在1—2天内补假,未及时补假的以旷课论处。

4、续假依据第3条规定处理。

5、当天有事须调课的,要经教务处同意,并填写调课申请单。隔天调课和私自调课双方均以旷课论处,私自找人代课、私下替人代课的以旷课论处。

三、迟到、早退、旷课的认定

1、上课铃响后2分钟内还未到达班级的为迟到。

2、下课铃响之前离开教室的为早退(体育课可提前3分钟)。

3、迟到、早退二次算旷课一节。

4、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算旷课。

5、上课、坐班期间不得滞留办公室或离开教室做其它事情,如若发现以旷课、旷班处理。

6、教师例会、政治学习、教研活动、监考评卷以及临时性会议等,以上述规定处理。教师例会、政治学习,夫妻双方在校且有小孩的,可允许一方不参加,如果一方在校参加会议不能带小孩。

四、考勤补贴和处罚办法。

1、月满勤:当月未请过假的(出差除外),奖励15元(跨月请假归并为一个月处理)。

2、代课每节补贴5元。超工作量每节4元。

3、早晚坐班每节补贴1.5元。

4、早晚班迟到、早退每节扣1元,旷班每节扣2元。因故不能下班的,允许自行找人代下班,但须事先告知教务处或值日教师,否则以旷班处理。

5、全学期请事假在4天以内的,每节课扣工资3元,超假1天扣日基本工资(以20元计);病假每节课扣工资2元;学习假每节课扣工资1元(补考以事假论处)。扣款用于支付代课金。重病(以住院病历和医药费发票为据,金额达400元以上)经校务会研究同意可免扣。(因公受伤经校务会研究同意可免扣)

6、旷课一节扣工资15元,职工(后勤人员)旷工一天扣工资10元。

7、参加会议必须携带笔记本做好记录,每缺带一次扣工资2元。

五、查课、统计

1、查课由值日教师负责,值日教师每堂课点名,如实填写查课记录,不得循私舞弊。校务会成员可随时查课。如发现值日教师循私舞弊,或被举报,扣值日教师当天值日津贴的2倍。

2、考勤情况由教务处负责,每月公布一次。 以上规定自2003年1月起执行。

篇四:《酒店考勤制度》

[篇一:酒店员工考勤制度]

酒店员工考勤制度

考勤制度:

1、员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各部门排班,按时上下班。

2、凡超过上班时间15分钟的,视为迟到。下班提前15分钟擅离职守的,视为早退。特殊情况的部门经理在考勤签到上签字认可。酒店考勤制度

3、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下按照?员工手册?口头警告处理,半小时以上按照?员工手册?书面警告脱岗处理。一到两小时以上按照?员工手册?严重警告旷工一天处理。

4、旷工:

①旷工范围:未经部门经理批准,无故不上班的;迟到早退超过两小时者;超假未归而又无合理证明者;病假未开具证明者;请假经查与请假理由不符者;补休换休未经同意者。

②旷工处罚标准:旷工3小时按半天计算,扣50元;旷工7小时按一天计算,扣100元,旷工2天,扣200元;旷工3天,除名。

请假制度:

1、病假:

①急诊请假:当天电话通知当班经理或本部门经理。上班后补交县级医院以上单位急诊证明,填写员工请假条,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到公司办公室备查。

②急病请假:当班时,患急病,

篇五:《考勤制度范本》

[篇一:机关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一、xxx局全体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机关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不擅离职守。

二、严格签到制度。不准以言代签或他人代签。迟到者局办公室予以登记。考勤制度范本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必须经领导批准,不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岗。一般干部职工请假半天,由本股股长批准;1天由主管副jú长批准;2天(含2天)以上由jú长批准。股长请假由主管副jú长或jú长批准;副jú长请假由jú长批准。假期期满后,及时向批准领导报告并销假。

四、工作人员上班时间要认真办理公务,提高工作效率,上班时间不准办私事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jú长、副jú长应定期不定期地对股室的出勤情况和工作态度进行检查或抽查,建立记录,作为评价股室和个人工作的参考依据。考勤制度范本。办公室每月汇总颂一次各股室的出勤情况。

六、局机关组织召开的会议和学习等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者按旷工处理。

[篇二:企业员工考勤制度范本]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六、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七、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九、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十、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二、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篇三: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条公司上班时间为8:30-12:00,13:00-17:30(可分为夏季、冬季作息时间)。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条公司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6天工作周制度。

第四条由于公司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遵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

第四章考勤范围

第六条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办法

第八条公司实行视频考勤制度,员工每天上下班必须视频登记。

第九条员工忘记视频打卡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第十条考勤设置种类: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请假(销假)

①请假

a、集团公司机关及所属企业规定的假期包括病假、事假。

b、请假程序:请假员工要填写请假条(到公司行政部领取统一假条),注明原因、请假天数,各部门经理签字后方可休息,假条存放在考勤员处,作为日后发放工资的依据。

c、批准权限:一般管理人员请假3天以内由直接上级批准,3天以上报本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请假需总经理批准方可休息。

d、病假:持县、市级医院证明,员工可请病假;员工因受伤或遵医嘱休息,方可休病假。

e、事假:因私事须请事假的,须本人先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可享受事假。

②销假程序:

a、在假期内返回工作岗位的,需及时到考勤员处销假,如不能及时销假的,在假期内的按缺勤处理;假期已满的按旷工处理;

b、如在假期结束后不能及时返岗的应及时和考勤员及主管领导联系申请续假,带返岗后及时补办续假证明并报于考勤员。

5、出差。

6、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7、调休。

第六章考勤统计与绩效

第十一条公司考勤工作由部门负责人全权负责。

第十二条每月1日-31(30、28、29)日,为一个考勤周期。

第十三条各部门需于每月2号之前上报考勤。包括考勤统计表,电子考勤记录单。

第十四条考勤与绩效工资挂钩:

1、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的均按迟到、早退处理;

2、迟到、早退每次扣除日工资的50元;

3、因公外出、请假经部门经理书面证明除外。

4、旷工:

①未经请假、假满未续假、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未到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②员工旷工除不发薪资、津贴外,按每旷工一天扣除三日工资。

③当月旷工5天,全年旷工累计7天,予以劝退。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会同人力资源部执行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篇四:机关考勤制度范本]

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明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修订考勤制度。

一、考勤对象

办事处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勤办法

1、实行每月一张“考勤表”的办法进行考勤。党工委(办事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办事处处级领导干部的考勤工作。其它部门由本科室指定一位同志负责考勤工作。

2、每月最后一天由各科室负责考勤的同志将“考勤表”交科室负责人校核、签名后交党工委(办事处)办公室汇总,有扣发情况的,填写<深圳市直机关公务员扣发临时岗位津贴审核表>,经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区人事局审核后(编外人员和临聘人员由办事处审定),由财务中心按规定核发工资及津贴补助。

三、请销假规定

1、处级干部请假经办事处主要领导批准,并通知党工委(办事处)办公室备案。

2、科室负责人请假由分管领导批准并向办事处主要领导报告

3、其他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的,由各科室负责人批准,同时向分管领导报告;请假两天以上的,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领导批准。

4、病假三天(含三天)以上的须持医院的有关证明和请假条。批准权限按上述第三项第1、2、3条规定执行。

5、请假到期的,按请假程序和权限由请假人报告销假,需要延期的,须重新办理有关请假手续。

6、休年工假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如果办事处已统一安排外出参观考察学习的,应减除当年的年工假期。

7、凡不按规定履行请销假规定的作旷工处理。

四、发放岗位津贴和奖金具体规定

1、发放日均岗位津贴,以每月21、5个工作日计算。

2、工作人员在正常工作日内,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相应扣发其当日岗位津贴。1个月内旷工每累计一天,扣发其当月岗位津贴的三分之一(临聘人员扣发当月工资补助三分之一);超过3天的,扣发当月岗位津贴(临聘人员扣发当月全部工资补助),全年累计旷工10天以上者,扣发年终奖。

3、工作人员请事假,时间在1个工作日以内的,其岗位津贴不予扣发;超过1个工作日的,按其实际事假天数(不含休息日、法定节假日,下同)扣发相应的岗位津贴(临聘人员每天扣工资补助60元);1个月内事假天数累计达10天及以上的,当月岗位津贴全部扣发(临聘人员不发当月工资补贴)。全年请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扣发年终奖。

4、工作人员请病假,1个月内病假天数(不含休息日、法定节假日,下同)累计在10天(含)以内的,其当月岗位津贴不予扣发;超过10天的,按其当月超过的天数扣发相应的岗位津贴(临聘人员每天扣发工资补助25元);20天及以上的,当月岗位津贴全部扣发(临聘人员不发当月工资补助)。每年累计病假超过6个月的,扣发年终奖。因公受伤人员在治疗期间不扣发岗位津贴。

以上旷工、事假、病假天数,当月累计,跨月则重新计算。

5、工作人员在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和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期间,岗位津贴全额发放。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工作人员产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请哺乳假的,在规定的哺乳假期间岗位津贴按60%计发。

6、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下年度岗位津贴按其应发额的75%发放,当年不发年终奖。

7、享受岗位津贴或综合补贴的人员因涉嫌违纪、违法、犯罪被依法审查、采取强制措施或羁押的,在此期间岗位津贴或综合补贴停发,年终也不发奖金。经审查、审理,不构成违法、犯罪且不受处分的,岗位津贴或综合补贴和奖金予以补发。除此以外,一律不予补发。

五、要严格考勤制度,各部门考勤人员必须负起责任,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不如实上报考勤结果的,扣发考勤人的当月岗位津贴。

[篇五:公司考勤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

第六条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具体规定

第七条工作时间

1、本企业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八小时为标准。

2、上午上班时间为8时30分,下班时间为12时;下午上班时间为13时,下班时间为17时30分。

第八条迟到、早退

1、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累计增加。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九条请销假

1、主管以下人员(含主管)请假一天的由部门经理批准,两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总裁批准;部门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请假由总裁批准。所有请假人员都须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卡,应及时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第十条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月累计超过两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于当日九点前向所在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经公司领导批准,当月累计病假两日(含两日)以内的,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员工如有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病假条的,当月病假累计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绩效工资;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者试为自动辞职或按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

5、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两日内将病假条主动交给人力资源部核查存档。

第十一条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点时间调休,但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

5、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年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享受每年7个日历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长假期不超过14个日历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第十三条婚假

1、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持法定的结婚证填写婚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2、婚假假期为三天,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为晚婚,晚婚假期共计10天。

第十四条产假

1、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3、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休假。

4、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为15天。

第十五条丧假

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 ,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部门经理签字后,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交考勤员考勤。

第十六条旷工

1、未向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20%;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50%;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580元的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考勤制度>同时废止。

[篇六:公司考勤制度范本]

一、出勤要求:

1、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并按公司规定进行出勤打卡,不得找人替代。违者给予当事双方经济处罚。

2、员工因工作无法到公司进行上、下班打卡登记,需提前向办公室负责考勤人员进行说明,以便其补充登记。

3、员工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请假或旷工,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经济处罚。

4、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登记,考勤分出勤、迟到、早退、事假、病假和旷工,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考勤表汇总至办公室。

二、出勤时间:

1、公司实行双休日制度,每周五个工作日;

2、每日工作时间为:9:00-17:00,

其中12:00-13:30为午餐时间。

三、考勤制度:

1、部门员工因事、病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经理申请批准,部门经理以上员工需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批准。

2、如遇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到岗,须在上班后1小时内电话通知有关负责人。

3、员工请假时间不超过一天(含一天)可由部门经理派驻;一天以上的须报请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员工需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批准。

4、请病假三天者,须提供区以上医院证明,请事假须提交假条给部门负责人。

5、员工超过上班时间十分钟到岗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视为早退;半天无故不到视为旷工一天。

四、管理规定:

1、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

2、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可由主管领导视工作需要,进行调休。

3、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

4、员工享受带薪直系亲属丧假3天。

5、员工享受带薪工资病假半天。

6、员工请事假并获得批准,扣发当天伙食补贴。

7、员工在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请病、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按薪金全部扣发相应天数的工资。

计算公式为:全部薪金所得÷22×实际请假天数

8、迟到一次从当月工资中扣发5元;二次从当月工资中扣发10元;旷工半天扣发一天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二天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岗位二天扣发三天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月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者)予以除名。

9、旷工半天扣发一天基本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基本工资,旷工三天或累计三天,予以除名。

10、一经发现代替打卡,扣发当事人双方本月基本工资50%;

11、公司负责现场施工人员,因工作的特殊性,不要求每天打卡,考勤由工程部负责人考核登记,所有现场工程师要严格遵守相关考勤规定,并随时准备接受公司领导检查。

本制度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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