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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条乡中学
禁止教师乱办班乱补课承诺书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制止乱办班、乱补课整治活动方案”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或其它课余时间(含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均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放学后(包括中午和下午)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校长治理乱办班乱补课承诺书】
6、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7、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8、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9、违反文件规定及学校要求在家中有偿托管本校学生。
10、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10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区教育局关于对“乱办班 乱补课”的相关处理办法。自愿接受以下处罚:向学校写出书面检查。取消本年度内评优树先资格,师德考核为不合格,停发校内待遇,直至取消其教师资格。
承诺校:柳条乡中学
禁止乱办班乱补课承诺书
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我在假期或其它课余时间(含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均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放学后(包括中午和下午)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6、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7、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8、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9、违反文件规定及学校要求在家中有偿托管本校学生。
10、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10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 市教育局关于对“乱办班 乱补课”的相关处理办法。自愿接受以下处罚:
向学校写出书面检查。取消本年度内评优评先资格,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承诺人:
校长:
年 月
日
禁止教师乱办班乱补课承诺书
根据教育局长教通字(2016)77号《关于坚决整治学校及在职教师乱补课乱办班和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通知精神,学校与在职教师签订其承诺书,本人承诺:在节假日(包括平时)不组织和参与有偿办班活动,不受聘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不以家属名义从事有偿家教活动、违规开办寄读所、补习班,不以亲友为由接受学生在家寄读或将房屋租与他人开办寄读所或补习班。如违规进行有偿办班补课,愿接受如下处理:
1、调离原单位,到偏远农村任教,并降一级职称,取消此前一切荣誉和待遇,情节严重的,清除教师队伍。
2、凡因组织学生补课,导致学生伤害事故的,要承担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承诺人:(签字盖压)
学校:
2016.11.23日
禁止教师乱办班乱补课承诺书根据东昌府区教育局“关于制止乱办班、乱补课整治活动方案”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或其它课余时间(含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均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校长治理乱办班乱补课承诺书】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放学后(包括中午和下午)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6、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7、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8、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9、违反文件规定及学校要求在家中有偿托管本校学生。
10、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10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区教育局关于对“乱办班 乱补课”的相关处理办法。自愿接受以下处罚:向学校写出书面检查。取消本年度内评优树先资格,师德考核为不合格,停发校内待遇,直至取消其教师资格。
校长: 承诺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禁止乱办班乱补课有偿家教责任书长期以来,我校广大教师以身立教,辛勤耕耘,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但近年来,极少数在职教师抵不住拜金主义思想的影响,直接或变相搞有偿家教,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的影响。为进一步端正行风,做人民满意教师,办人民满意教育,根据县教育局48号文《关于中小学教师乱办班乱补课处理办法》的规定,在职教师必须履行以下责任: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以廉洁从教为荣、以有偿家教为耻”的教育观。
2、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学习教育理论著作,学习新课程改革理论。总结反思前阶段的工作,思考安排下一步工作。
3、不组织收费性补课,不受聘于有偿家教机构任教。
4、不参加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一经发现或举报,经查属实,给予以下处理。
①对当事人三年内在聘任、晋级、表彰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②立即清退已收取的相关费用,并扣除当月工资。
③扣除当年奖金、福利。
④写出书面检查,并上报中心校校长室。
教师(签名):####校## ##长: 严禁教师办班补课责任状为了深入贯彻阳信县教育体育局文件的精神,加强教师遵守职业道德的教育,坚决杜绝教师私自有偿办班、补课的不正之风,维护教师的良好形象和学校的集体荣誉。特制定学校与教师严禁私自有偿办班、补课责任状,明确学校与教师的责任,内容如下:
(一)加大管理力度。学校要加强对本校教师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注意教师良好形象及社会影响。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学校要及时将《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的管理规定》精神传达给教师,强化要求,严肃纪律,保证全体教师不乱办班、乱补课等违规活动。
(三)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学校将加大对教师的检查和监督力度。对乱办班、乱补课的坚决处罚,绝不姑息。
(四)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学校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于查处的违规办班教师按照《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的管理规定》严肃查处。
(五)不准延长学生在校时间、组织学生在校园内补课。
(六)严禁教师违反规定以任何名义占用学生的假期及其它课余时间在学校进行有偿补课。
(七)严禁教师在自家、到学生家或其它场所进行有偿补课。
(八)严禁教师接受学生家长和其它部门聘请对中小学生进行办班授课。
以上行为,一经查实,对有关学校、学校领导及教师个人将给予严肃处理。
教师:
严禁在职教师不乱补课乱办班承诺书为切实做到心系教育、廉洁从教,进一步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济宁市教师“十不准”》和汶上县监察局、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汶上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治理教师乱办班、乱补课行为的暂行规定》(汶教体字201632号)等文件要求,本人郑重承诺:
1、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有偿办班补课活动;
2、不参与或变相参与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办班补课活动;
3、不动员、暗示、推荐或强迫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有偿办班补课活动
4、不从事有偿家教或借机从事有偿办班补课活动,不以家属名义从事有偿家教活动。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愿意接受上级部门和学校做出的处分处理。
学 校:
承诺人:
2016年7月 日
(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承诺内容做适当调整)
教师不乱补课承诺书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根据局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教师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用实际行动维护教师良好形象。窑湾中学全体教师做如下承诺:
1、不组织对学生的有偿补课,更不打着无偿补课的幌子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动员、诱导、暗示或强迫学生参与有偿补课;不擅自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其他人员组织的补习班兼职兼课;教师之间不互相介绍或为他人介绍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利;不参与有偿或无偿提供办班、补课场所、设施等行为。
2、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不搭车收费;不收受红包、礼金,不以任何理由向学生和家长索拿卡要,不为学生编排关系位、人情位。
3、不滥订教辅资料,不强制学生购买学习用品和在校内消费。
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上级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承诺,恪尽操守,为人师表。如有违规擅自行为者,愿意接受学校和上级部门的相关处分,愿意接受社会、家长和学生的监督。
承诺人:(签字)
当阳市窑湾中学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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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师不乱补课乱办班承诺书为切实做到心系教育、廉洁从教,进一步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我镇教育的正常秩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等有关规定,本人郑重承诺:
1、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有偿办班补课活动;
2、不参与或变相参与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办班补课活动;
3、不动员、暗示、推荐或强迫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有偿办班补课活动;不向学生推销购买教辅材料;
4、不从事有偿家教或借机从事有偿办班补课活动,不以家属名义从事有偿家教活动;
5、不到任何形式的社会培训机构有偿兼课或辅导。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愿意接受上级部门做出的处分处理。
学校(盖章)
承诺人:
2016年7月4日
禁止教师乱办班乱补课承诺书根据东昌府区教育局“关于制止乱办班、乱补课整治活动方案”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或其它课余时间(含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均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放学后(包括中午和下午)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6、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7、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8、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9、违反文件规定及学校要求在家中有偿托管本校学生。
10、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10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区教育局关于对“乱办班 乱补课”的相关处理办法。自愿接受以下处罚:向学校写出书面检查。取消本年度内评优树先资格,师德考核为不合格,停发校内待遇,直至取消其教师资格。
校长: 承诺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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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不补课承诺书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根据省、地、区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教师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用实际行动维护教师良好形象。全体教师做如下承诺:
1、不组织对学生的有偿补课,更不打着无偿补课的幌子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2、不动员、诱导、暗示或强迫学生参与有偿补课。
3、不擅自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其他人员组织的补习班兼职兼课。
4、教师之间不互相介绍或为他人介绍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利。
5、不参与有偿或无偿提供办班、补课场所、设施等行为。
6、不以各种理由收受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7、不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特长班。
8、不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我要恪守以上8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上级关于对“乱办班乱补课”的相关处理办法。自愿接受以下处罚:
1、向学校写出书面检查。
2、取消本年度内评优树先资格,不予晋级,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3、调离原单位。
4、停止工作,停发工资,解除聘用合同一年,情节严重的,清除教师队伍。
(章) 承诺人:(签字)
2016年8月17日
教师假期不乱办班乱补课承诺书教师假期不乱办班乱补课承诺书 根据嘉祥县教育局文件精神,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均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1、组织学生在家或者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指导亲友子女或照看亲友子女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在民办教育机构或其他非法办学场所任职任教。
6、动员、暗示、诱导、强迫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各种补课班。
7、以各种理由收受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8、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特长班。
我要恪守以上8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教育局、教办、学校关于“乱办班、乱补课”的相关处理办法,自愿接受一下处罚:
1、向学校写书面检查。
2、取消本年度内评优树先资格,不予晋级,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3、调离原单位,无条件接受领导处罚。
4、对参加补课的学生,每生罚该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50元。
5、停止工作,停发工资,解除聘任合同一年,情节严重的,清除教师队伍。
学校(盖章) 承诺人:_____________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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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教师乱办班乱补课承诺书根据九台市教育局“关于制止教师寒假期间乱办班、乱补课整治活动方案”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以辅导学生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6、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7、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8、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9、违反文件规定及学校要求在家中有偿托管本校学生。 10、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10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教育局关于对“乱办班 乱补课”的相关处理办法。自愿接受以下处罚:向学校写出书面检查。取消本年度
内评优树先资格,师德考核为不合格,停发绩效工资,直至取消其教师资格。
承诺人签字:
学校在职教师不乱补课乱办班承诺书为了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师德建设,有效制止暑假期间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经济负担,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经学区研究,学区要求各校作出书面承诺。
根据深州市教育体育局(2016)48号《深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加强暑假期间治理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学校对学区做出如下承诺书,本校承诺:在暑假期间不组织和参与有偿办班活动,不受聘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不以家属名义从事有偿家教活动、违规开办寄读所、补习班,负责监督我校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行为,如有及时制止。不以亲友为由接受学生在家寄读或将房屋租与他人开办寄读所或补习班。如违规进行有偿办班补课,愿接受如下处理:
1、接受上级部门处理
2、凡因组织学生补课,导致学生伤害事故的,要承担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校长签字: 学校公章: 201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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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不补课办班承诺书
根据调兵山市教育局“关于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紧急通知”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6、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7、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8、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8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教育局关于对“乱办班 乱补课”的相关处理规定。
校长:
承诺人:
调兵山市第四小学
严禁教师办班补课责任状为了深入贯彻大庆市教育局庆教发[2016]74号文件《大庆市公办中小学及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加强教师遵守职业道德的教育,坚决杜绝教师私自有偿办班、补课的不正之风,维护教师的良好形象和学校的集体荣誉。特制定学校与教师严禁私自有偿办班、补课责任状,明确学校与教师的责任,内容如下:
1、凡本校在岗在职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不得在假期,私自组织学生实施以赢利为目的的有偿办班、补课;不得在社会、民办教育机构兼任教学工作。
2、全校教师在自觉遵规守纪的同时,还应以学校利益为重,互相监督。发现违纪者应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者,可报告给学校有关领导,也可直接教育局有关部门举报,以便教育同志,维护学校声誉。
3、如有违规擅自行为者,学校概不负责,一切后果自负。学校一经发现或接到举报而查实的,坚决给予行政处分,并上报教育局。
4、具体行政处分,参照大庆市教育局[2016]74号文件《大庆市公办中小学及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校长:
教师:
二井镇中心小学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教师不办班承诺书为严格执行省、市关于禁止乱收费、乱补课的相关规定,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在此,我向教育局、向学校、向家长郑重承诺:
1、不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不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
2、不以亲属或他人名义,从事各类有偿家教活动。
3、不为他人推介提供家教生源,不在家庭或校外租用场地进行集体有偿家教。
4、不接受社会各类文化补习教学聘请、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活动,也不为其提供便利。
5、未经学校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擅自受聘于民办教育机构兼职代课。
6、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和其它学习用品。
7、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接受上级领导依据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
承诺人:
2016年9月1日
禁止补课保证书
根据调兵山市教育局“关于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紧急通知”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6、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7、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8、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8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教育局关于对“乱办班 乱补课”的相关处理规定。
校长:
承诺人:
调兵山市第四小学
九年级补课安全协议书尊敬的各位家长或监护人:
毕业考试在即,为了弥补学生学习的不足,强化学生基础知识,提高学生的知识水平和考试成绩,学校决定每周星期五晚自习和星期六上半天对九年级补课。为了学生安全,请家长积极配合学校管理学生,家校共同承担教育责任,协定如下:
一、补课说明
1、本次补课纯属学生及家长自愿,学校尊重学生和家长的自主选择。
2、不愿意补课的同学,不作强行要求,请家长电话告知班主任即可。
3、补课时间:星期五晚自习(17:30-20:40),星期六上到14:20,学生立即回家。
4、伙食团正常营业,学生可到伙食团就餐。
5、学生有病或者有特殊事情时家长必须提前亲自到校或电话为学生请假,所耽误的课时任务学校将不再单独补习。
6、学校有权对不遵守纪律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可以通知家长,双方进行教育。
二、安全要求
1、凡补课期间,校内安全责任事故由上课教师和学校负责,校外一切安全事故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特别教育学生补课期间遵守交通规则。家长必须叮嘱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的安全,上学放学路上发生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2、家长必须加强对孩子交通安全教育和防溺水安全教育,严格监控学生的时间。
3、对无故缺席的学生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4、家长对回家较晚或离家较早的学生要注意动向,及时打电话与学校联系,若因晚归或早到造成的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5、严禁学生骑自行车和摩托车上学,如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6、特殊情况不能到校的,家长要向班主任请假。上放学、恶劣天气家长要接送学生,危险路段家长要护送学生。
7、学生违反纪律经老师严肃批评,学生由此赌气离走,学校应及时联系家长或因家长问题未能及时联系,若学生出现安全问题,则学校免责。
8、学生在学校要爱护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9、家长应提供真实的家庭地址,电话号码,手机号码,以便学校及时联系。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需学生、家长认可后签字生效
学生签名:家长或监护人签名:联系电话:
学校负责人:
班主任:九(1)班 :九(2)班:
任课教师:
2016年3月22日
学校在职教师不乱补课乱办班承诺书根据教育局长教通字(2016)77号《关于坚决整治学校及在职教师乱补课乱办班和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通知精神,学校与在职教师签订其承诺书,本人承诺:在节假日(包括平时)不组织和参与有偿办班活动,不受聘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不以家属名义从事有偿家教活动、违规开办寄读所、补习班,不以亲友为由接受学生在家寄读或将房屋租与他人开办寄读所或补习班。如违规进行有偿办班补课,愿接受如下处理:
1、调离原单位,到偏远农村任教,并降一级职称,取消此前一切荣誉和待遇,情节严重的,清除教师队伍。
2、凡因组织学生补课,导致学生伤害事故的,要承担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承诺人:(签字盖压)
学校:
2016.11.23日
禁止补课承诺书根据(辽委办发【2016】11号《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的通知》、和(辽教发【2016】203号《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关于治理公办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向学生家庭摊派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行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及(辽教电【2016】1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将以上规定落实到实处。为维护九龙小学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全体教师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
1、不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不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不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不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6、不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7、不参与以盈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8、不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全体教师恪守以上八条承诺,如有违反,依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校长:
承诺人:
九龙小学
2016.1.22
学校教师严禁组织有偿补课承诺书为了贯彻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开展有偿家教专项教育治理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精神,认真做好我校严禁组织有偿补课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工作,做一名道德高尚、行为规范的人民教师,我承诺如下:
1、不参与任何学校组织的有偿补课;
2、不参与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外人员开展针对小学课程的有偿补习活动;
3、不参与培训机构或家长委员会等之名的有偿补课。
4、不以任何名义违规办班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强化训练或参与其中有偿授课;
5、不从事违规有偿托管托教;
6、不参加社会举办的各种以升学为目的培训班、补习班等兼职补课活动。
以上承诺,保证自觉遵守,如查实有违犯行为,本人愿意按有关规定接受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和处罚,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取消当年教师职称晋升资格,当年度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学校举报电话:86818025
学校:内厝实验学校 教师:
禁止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就禁止v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一、学生教辅材料的使用管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学校或教师不在规定书目以外为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或授意学生集体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材料,教师不向学生介绍或兜售教辅用书及学习机等学习用品。
二、学校不开展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也不将校舍和场所出租、出借给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针对中小学课程的有偿补课活动。学校不借培训机构、家长委员会或夏令营等名义,参与组织有偿补课。高三毕业班学生和即将升入高三毕业班学生需要补课的严格按照闽教基
[2016]60号文件执行。
三、本校在职教师不以任何名义违规办班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或参与其他人员组织的有偿补课,在职教师不授意或暗示所任教班级学生参加其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活动和违规从事有偿托管。
四、学校将设立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人反映的有关问题并及时作出处理(举报电话:6323450)。
如果违反以上内容,我校愿意接受《中共尤溪县委教育工委尤溪县教育局关于重申禁止有偿补课和违规征订教辅材料的通知》(尤委教[2016] 36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尤溪七中
201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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