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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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计划
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计划 第一篇

2014年春通羊一小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走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主题结合 “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以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为基础,以解决损害学生家长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优化教育发展环境为重点,以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为目标,深入推进教育行业“机关效能建设”和“服务规范化”建设,为推进我校政风行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较好的教育发展环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计划。

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为目标,认真准备做好2014年度我校政风行风建设评议工作,通过评议提高学校政风行风建设水平,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三、主要内容

1坚持不懈抓党风廉政建设,切实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认真执行党纪律和政治纪律,坚决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强化教育工作者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拒腐防变的廉政意识。

2坚决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政策和相关收费规定,坚决执行教育收费的相关管理规定,实行收费公开阳光收费;

3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防范体系,居安思危,加强安全教育、安全监督,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建设,按规定做好消防、技防设施

建设,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4加强师德教育,优化办学质量,注重内涵提高,加强学校特色建设,着力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与效率。

5切实搞好校务公开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监督意识。

四、评议时间和步骤

一制定计划2014年2月份

学校根据区、教育局有关会议要求,根据上一学年我校政风行风评议实际情况,制定我校2014学年度学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计划。

二组织实施2014年3月上旬。

1学校将计划、工作措施和各部门职责通过行政会议、党支部会议、全体教师大会,大力宣传,人人明确要求。

2成立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成立学校2014学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3学校自查自纠问题。学校结合工作目标,通过多种形式认真排查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今年要着重解决的1-2个突出问题,做到未评先改,边评边改。

三评议整改2014年4月中旬

1接受上级评议组评议。4月中旬将通过听汇报、开座谈会、明察暗访、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督查我校政风行风建设,特别是管理、服务等情况进行调查,帮助教师找出问题。

2校务公开。学校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今年政风行风建设情况、招生管理、阳光收费、学生管理等方面情况,并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投诉。

3根据评议中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我们将根据上级评议组的意见和学校自查情况,制订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改进提高,落实长效措施。

针对在评议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实施长效管理。

五、总结提高阶段(5月上旬)

学校要召开活动总结会议,总结行风评议工作,巩固行风评议成果,大力宣传行风建设中的先进人物和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于5月中旬将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总结上报镇中心学校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校要认真部署,精心安排,使广大教师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学校办学水平进一步提升,学校收费进一步规范,学校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行业风气进一步转变。

二要严格要求,突出重点。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重点围绕贯彻教育方针、升学、考试、治理教育乱收费、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师德师风与教师“八条禁令”、廉政文化建设、制度建设、教风、校风、学风等重点工作,加大检查和整改力度,解决和纠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及行业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

三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落实评议内容,组织好意见征求和问卷活动,选好评议代表,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自查和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确保评议、整改取得实际效果。

四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升旗仪式等校内宣传方式,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为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五要注重材料整理和上报。根据活动要求、具体内容,认真作好记录,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确保活动有序推进。

六要搞好协调,加强督导。学校领导要定期、不定期与本校评议小组协调,对本校教师和学校的“回头看”活动进展情况进

行督促,确保做到发现问题一个、解决一个。通过解决问题,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学校服务水平,巩固行风评议活动成果,进一步促进行风转变。

2012-2013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计划
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计划 第二篇

2012-2013学年通羊一小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主题,结合“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以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为基础,以解决损害学生家长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优化教育发展环境为重点,以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为目标,深入推进教育行业“机关效能建设”和“服务规范化”建设,为推进我校政风行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较好的教育发展环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计划。

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为目标,通过评议提高学校政风行风建设水平,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三、主要内容

1.坚持不懈抓党风廉政建设,切实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认真执行党纪律和政治纪律,坚决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强化教育工作者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拒腐防变的廉政意识。

2.坚决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政策和相关收费规定,坚决执行教育收费的相关管理规定,实行收费公开,阳光收费。

3.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防范体系,居安思危,加强安全教育、安全监督,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建设,按规定做好消防、技防设施建设,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

故的发生。

4.加强师德教育,优化办学质量,注重内涵提高,加强学校特色建设,着力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与效率。

5.切实搞好校务公开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监督意识。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

(一)制定计划(9月份)。

学校根据区教育局有关会议要求,根据上一学年我校政风行风评议实际情况,制定我校2012-2013学年度学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计划。

(二)组织实施(10月上旬)。

1.学校将计划、工作措施和各部门职责通过行政会议、党支部会议、全体教师大会大力宣传,人人明确要求。

2.成立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成立学校2012-2013学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由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3.学校自查自纠问题。学校结合工作目标,通过多种形式认真排查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今年要着重解决的1-2个突出问题,做到未评先改,边评边改。

(三)评议整改(10月中旬)

1.接受上级评议组评议。10月中旬,通过听汇报、开座谈会、明察暗访、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督查我校政风行风建设特别是管理、服务等情况进行调查,帮助教师找出问题。

2.校务公开。学校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今年政风行风建设情况、招生管理、阳光收费、学生管理等方面情况,并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

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投诉。

3.根据评议中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我们将根据上级评议组的意见和学校自查情况,制订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改进提高 落实长效措施。

针对在评议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实施长效管理。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是重点抓好党政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大力加强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建设。

二是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学校建设。用健康向上的廉政文化教育活动扩大反腐倡廉教育阵地,发挥廉政文化潜移默化的教育渗透功能。

三是积极开展在校学生思想教育。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让崇尚廉洁教育进校园、进课堂。

(二)完善制度,为惩治和预防腐败提供保证

一是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加强教育收费管理,通过媒体公示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过程和录取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帮困助学的力度,向社会承诺,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积极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优质教育的问题。

二是加大校务公开力度。切实做到学校重大决策必须通过校务公开听取教职工意见,所作出的决策要能充分反映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的财务工作由学校统一领导,做到管理

集中、人员集中、资金集中,从制度上防范腐败和犯罪。

(三)加强领导,强化行风建设监督作用。

一是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加大对本次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宣传力度。校长全面负责本次评议工作,班子成员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二是精心组织,责任到人。学校将成立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三是找准问题,积极整改。我们将积极寻找学校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未评先改,边评边改。

四是积极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以及教代会的监督作用。

通羊一小

二O一三年九月八日

2014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计划 第三篇

方案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我市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公共服务廉洁化水平,根据全省纠风工作会议和《广州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XX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穗府纠办〔20XX〕2号)部署要求,决定今年在我市设有办事大厅(窗口)的政府部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对20xx年度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单位进行“回头查”验收工作。为确保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推进有序,扎实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全面排查和解决在履行职责服务群众中存在的问题,整治庸懒散奢、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以权以职谋私、漠视群众利益等不良风气,以评促改,标本兼治,完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实现作风建设和公共服务廉洁化水平明显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xx年广州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行评办),设在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室,主任由廖增烈同志兼任。

三、评议对象【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计划】

(一)设有办事大厅(窗口)的市直有关单位和中央、省驻穗有关单位(共31个)

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外经贸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生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民防办、市“三旧”办、市档案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以上各单位的直属单位设有办事大厅(窗口)的,纳入各单位的评议范围。

(二)行评“回头查”单位(18个)

年度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市殡葬服务中心、市银河烈士陵园管理处、市第一巴士有限公司、市第二巴士有限公司、市第三巴士有限公司、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广州交通集团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广骏旅游汽车企业集团公司、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广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广州分公司、广州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珠江数码集团有限公司。

四、评议内容

(一)制度建设情况。是否根据自身职责,按照合理、高效、廉洁原则制定完整的政务服务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引,做到政务服务有章可循。

(二)政务公开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要求,全面、及时、准确公开与政务服务有关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引、投诉渠道。

(三)制度执行情况。是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办事指引为企业和市民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

(四)清正廉洁情况。在服务企业和市民过程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以权以职谋私等问题。

(五)监督问责情况。是否针对服务态度、服务效率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是否及时、高效处理服务对象的投诉;是否对明显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以权以职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责任人员实施问责。

五、评议方法

采取单位自评、服务对象评议和市行评团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单位自评。由参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实事求是地对本单位政务服务情况作出评价并打分(占20%)。

(二)服务对象评议。市政府纠风办委托第三方民调机构对参评单位办事大厅(窗口)开展服务对象抽样调查评议(占40%)。

(三)市行评团评议。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代表以及市监察局特邀监察员、政风行风督察员、廉洁广州建设人民观察员等组成市行评团,在听取参评单位情况汇报、明查暗访、查阅资料等,全面了解参评单位政务服务情况的基础上,对各参评单位作出评价(占40%)。

(四)结果评定。根据单位自评、服务对象评议和市行评团评议结果,对参评单位的政务服务情况综合评定出“满意”(80-100分,含80分)、“基本满意”(60-80分以下,含60分)、“不满意”(60分以下,不含60分)档次结果。

六、评议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6月)。参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民主评议工作具体方案,建立民主评议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会议,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参与评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参评单位制定的民主评议工作方案,于7月5日前报市行评办。

(二)自查自纠自评(7-8月)。参评单位围绕评议内容,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基层干部职工、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深入查找部门、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务服务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梳理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措施、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及时反馈,确保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扎实。各参评单位自评报告及自评分数(按自评满分为100分标准确定)要于8月31日前通过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于9月5日前分别报送市行评办和市行评团各成员。

期间,市行评团将采取明查暗访、座谈等形式了解参评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推进情况和问题查找及整改情况;市行评办将把市行评团、广州纠风网和《行风面对面》节目收集到的意见与建议分送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各参评单位要及时将本单位行评工作动态信息报送市行评办、市行评团成员,加强工作信息的反映和交流。

(三)综合评议(9-10月)。市行评团在听取参评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等,了解掌握各参评单位政务服务情况的基础上,对参评单位进行无记名投票评议。市行评办综合参评单位自评、市行评团评议和服务对象评议结果,评定出档次结果。综合评议结束后,市行评办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通报会,总结行评工作情况,宣布评议结果。

(四)总结提高(11月)。参评单位结合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措施、落实整改、建章立制,深化巩固民主评议工作成果。期间,市行评办组织市行评团围绕推进公共服务廉洁化和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工作,对年度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18家公共服务单位进行“回头查”验收工作。

各区、县级市政府纠风办于11月5日前向市政府纠风办书面报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

七、评议结果的运用

评议结果将作为考核参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廉洁广州建设和公共服务廉洁化等的重要指标,并专题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于群众满意度较低、排名靠后、或社会反映强烈、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对其单位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落实参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密切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增强民主评议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民主评议工作稳步、扎实推进。

(二)抓好评议环节,注重工作实效。各参评单位要坚持把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和推进公共服务廉洁化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始终把关注民生、化解民困作为民主评议工作的重点,切实做到征求意见态度诚恳,查找问题全面深刻,整改措施及时到位,确保民主评议工作取得实效。对民主评议工作不重视、敷衍应对,群众满意度较低的单位要“回炉”,并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制度建设,促进整体提高。各级各单位要善于发现总结民主评议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加强宣传,弘扬正气,以点带面,促进本地区、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整体水平的提升。要建立完善一批制度规定,实现由解决具体问题向注重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转变,形成管住当前、立足长远的长效机制,切实促进我市政风行风建设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各区、县级市政府纠风办应参照市的做法,在相应部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各区、县级市20XX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于6月28日前报送市政府纠风办。

方案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住建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按照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及《市纠风办关于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住建委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建设工作目标任务,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深入开展依法行政为重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通过评议,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促进建设行业管理水平的提高,推进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评议对象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市住建委作为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行业管理部门,被确定为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对象,包括委机关及所属的市建筑节能办公室、市城建档案馆、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市建筑市场管理站、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市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和三峡水务公司、宜昌中燃公司等10个单位。住建委在省住建厅的领导下对各县市区住建系统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三、评议目标和任务

以政风行风建设为抓手,着力强化“三种意识”,提升“五种能力”,推进实施“十大工程”,锻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建设行政队伍,促进建设事业科学发展。

强化“三种意识”即:强化发展意识,强化服务意识,强化创新意识;提升“五种能力”即:提升参谋能力,提升学习能力,提升执行能力,提升保障能力,提升自律能力;实施“十大工程”即:实施拓展新区工程、夜景灯光工程、道路通畅工程、改善民生工程、无障碍工程、环境治理工程、质量保证工程、建筑节能工程、住房康居工程和村庄整治工程。

四、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及住建委的工作目标,与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与切实解决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相结合,重点评议以下几个方面:

(一)促进发展方面。是否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扩内需、促发展,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制定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积极、主动地支持、服务全市经济发展。

(二)执行力建设方面。是否具有全局意识和大局观念,执行上级重大决策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优质高效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依法行政、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有无损害群众利益和发展环境的问题;是否建立和实施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了符合职能特点的工作规范。

(三)公开透明方面。是否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和环节,推行和完善了住建系统办事公开制度,政务公开的方式和手段是否结构科学、配置合理、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是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服务和效率方面。是否切实规范工作人员的公务行为,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低效率等影响机关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是否完善工作运行程序、增强服务意识,减少审批事项、积极建立和完善方便、快捷、高效、为民的工作机制,有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

(五)反腐倡廉建设方面。是否建立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围绕“十个全覆盖”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是否实行目标量化考核,狠抓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纠正并查处违法乱纪、以权谋私的行为,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时完成反腐败各项任务。

(六)问题整改方面。是否畅通投诉渠道,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活动,对群众投诉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是否建立健全整改问题的各项制度,是否坚持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的纠风工作机制,取得明显效果。

五、组织实施和方法步骤

住建委的评议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纠风办的领导下,采取“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评议系统、覆盖行业”的方式组织实施。整个评议工作从8月份开始到12月基本结束,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9月份)

1、组建专班,制定方案。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日程安排。

2、广泛宣传,公开承诺。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明确行风评议工作的目标任务、内容、工作方法、步骤及要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同时通过行风热线、网络、宣传栏等形式向社会做出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在建设系统各部门、单位网站上设置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专栏,建立评议联系网,公布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网址。

3、征求意见,自查自纠。针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内容,多方查找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党组成员上门征求行业内各服务对象的意见;二是采取座谈和发征求意见函的形式征求各级领导、相关部门及义务行风监督员的意见;三是在施工现场发放问卷调查,组织1-2次明察暗访活动,深入基层,查找问题。通过征求意见,查找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方向。

(二)集中整改阶段(10月份)

1、各单位对照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意见建议,深入剖析原因,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对建设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梳理,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方案中要有明确具体的措施、方法、责任人和时限要求。

2、认真逐条整改,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

3、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对各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了解各参评单位的整改情况。查处评议中发现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三)集中测评和考核总结阶段(11月-12月中旬)

按照市纠风办的工作部署,参与社会问卷调查。各单位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议结果和工作总结上报住建委。12月中旬召开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大会,公布评议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住建系统的评议工作在市建委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坚持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工作专班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评议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手段,认真抓好落实,要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到职责、任务、工作重点“三明确”,加强工作联系,及时把评议工作媒体报道、工作简报、经验材料报市住建委,保证信息畅通,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阶段任务圆满完成。

(二)扎实整改,务求实效。住建行业是民生特征突出的行业,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热点难点问题较多,要突出抓好评议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主动接受行风评议代表监督评议,并加强与评议代表的正常相互联系、信息反馈,认真听取评议代表意见,解决认真解决服务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立足于建立长效管理运行机制,切实增强政府执行力和社会公信力,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使这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真正明显的效果。

(三)严肃纪律,严格实施。住建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以好的作风搞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严明纪律,真心诚意敞开大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评议和监督。要始终严格遵守各项评议工作纪律,不得编造、隐匿或违规销毁评议资料;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影响正常评议,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正常评议;不得违规提供投诉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人员情况。参与组织实施评议工作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正确对待评议结果,坚持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取信于民。

(四)全力以赴,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克服厌倦情绪,做好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要举全委之力,举全系统之力,全力以赴,搞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周密谋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保证评议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

方案三: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提升司法行政良好形象,根据广元市纠风办《关于印发〈广元市20XX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纠办发〔20XX〕2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围绕“十二五”战略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加快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评议对象

(一)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司法所;

(二)各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中心(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三、评议内容

(一)履行职责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否围绕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正确履行职能,对中央、市委、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市局党委的决策部署是否落实到位。法律服务行业是否讲诚信、是否规范服务行为,司法行政机关是否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实施行政管理,保证政令畅通。

(二)办事公开情况。是否按照政务公开、法律服务行业办事公开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将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标准、政策依据、收费标准、办事程序、监督保障措施等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是否做到内容全面、准确、真实,是否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是否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是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廉洁从政情况。是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是否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否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在行政审批、执法环节、法律服务等方面有无以权谋私行为,在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资金使用等方面有无商业贿赂和不廉洁行为。

(四)作风建设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带头”、省厅“十二项规定” 和市局“十项规定”。是否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是否加大治懒治庸力度;是否公正文明执法,是否存在责任心不强、工作不深入、作风不扎实、办事效率低等现象;是否热心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是否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五)问题整改情况。是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是否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加大整改力度,坚决纠正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的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并注重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采取重点评议和普遍评议相结合、自主评议和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为四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4月)

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构,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政风行风实施方案,选聘政风行风评议员,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评议调查阶段(5月-8月)

1.围绕评议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通过召开座谈会、接受投诉、上门走访和邀请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督导员、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等评议代表,进行“面对面”或“背靠背”的评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针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认真分析、梳理和归类。

2.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查找出的主要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及建议,通过公示栏、会议等形式进行通报。各单位要根据评议情况形成书面自查自纠报告,于8月底前报市局监察室。

(三)民主评议阶段(9月)

召开评议会议,由评议代表通报反馈调查意见,并提出整改建议。

(四)整改落实阶段(10月-11月)

1.通过上一年度的考核结果和本年度督导员、监督员、社会各界人士等评议代表的评议意见和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暗访发现的问题以及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整改。要制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便于操作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说明理由、列出计划,整改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反馈。

2.从群众最满意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进行专项整治,对于纠风办交办的行风案件,要认真查处。各单位于10月31日前将民主评议整改情况报市局监察室。

(五)综合测评和总结阶段(12月)

1.加强对所属单位民主评议工作的督促检查,对问题比较严重或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重点督查。市局将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并将督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2.各单位要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督办查纠、严肃执行纪律。对整改落实结果进行回访督查,在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形成纠、评、建相互促进的科学评议工作机制,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各单位于12月25日前对评议工作要进行全面的总结并报市局监察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共同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体合力。市局相关科室要认真履好职责,指导相关单位、行业协会和法律服务机构抓好工作落实,力求取得实效。要切实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评工作之中,并实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工作创新。要按照实施方案,积极推进行评工作,要严要求、高标准完成宣传发动、自查自纠、全面整改等各个阶段的“规定工作”;要把业务工作与政风行风评议有机结合,进一步创新完善工作方式和工作机制,增强行评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行评工作创新创特创成效,从而实现“规定动作”不走样,创新工作有特色。

(三)坚持评改结合。要结合全系统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按照“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重在建设”的要求,把整改工作贯穿于民主评议始终,坚持评改结合、边评边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要认真进行梳理,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社会作出整改的承诺,接受监督,并切实抓好整改。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所属单位认真开展评议工作,对评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开展整改,确保评议各阶段工作动作规范、按时有序、成效明显。市局将适时组织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评议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要严肃调查处理。

(五)及时上报材料。各单位要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相关材料及时上报市局监察室,以便了解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

方案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溧司字()34号文件要求,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确保我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现结合本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xx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原则,以“五服务”(服务企业、群众、基层、项目和人才)为重点,以“三帮”(帮企业渡难关、帮基层解难题、帮群众办实事)为目标,以社会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企业和群众满意为标准,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我县“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服务保障职能。

二、评议内容

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紧密结合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任务、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评议。

(一)依法行政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案、依法办事,程序合法,公开、公正、公平;不办“人情案”、“关系案”;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或工作责任制;重视服务窗口建设,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和秩序良好;恪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维护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和统一性。

(二)政务公开

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通过相关杂志和网站以及《服务指南》、“多媒体电脑查询”、办公场所(服务窗口)张贴等形式,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全面、正确地公开行业的服务信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提供信息的,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期限予以答复;严格执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公开本部门(系统)的服务承诺、投诉和监督电话,并安排接待人员;建立有效、透明、方便的查询平台,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的监督。

(三)办事效率

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为村、部门、企业和广大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严格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其他有关事项,积极改进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和网上服务办事。

(四)便民惠民

以企业和群众满意为标准,深化服务意识,帮助基层、群众解难题、办实事,想为基层所想、为群众所想,为民提供便捷的服务规范、服务流程,通过评议活动让群众受益得实惠。认真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把援助惠及社会弱势群体。

(五)践诺守信

利用政务网络和政务公开栏公开服务承诺事项,加强司法行政系统诚信体系建设,严格法律服务业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坚决制止不依法办案、不诚信办事,不严格执行办结期限的不良作风,提高群众的诚信度,建立人民满意机关。

(六)廉洁从政

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决制止以权、以业谋私、吃拿卡要、拖拉推诿以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行业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和纪律,不索取、收受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收受红包、回扣,不接受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不将本应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到被管理、服务对象单位报销,确保各项管理扎实有效。

(七)文明服务

牢固树立服务企业、群众、基层、项目和人才的意识,坚持从大局出发,从基层实际出发,坚决克服部门

2016监察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计划 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以保障民生,服务发展为落脚点,通过广泛的群众监督和民主评议,促进部门、行业转变工作作风。深化政风行风建设,营造优质发展软环境,促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评议对象

2016年,确定3类55个部门和行业作为县级评议对象,包括政府工作部门、公共服务行业直接面对企业和群众的服务窗口。

⒈经济和社会管理类(15个部门):发改局(物价)、科技局、经贸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农业局(畜牧水产局)、粮食局、林业局、外经局、文体广电出版局、计生局、统计局、人防办、气象局。

⒉行政执法类(15个部门):公安局(交管大队)、司法局、国土局、环保局、审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税局、地税局、安监局、公路局、食品药品监督局、消防大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烟草专卖局。

⒊公共服务类(25个部门、行业):教育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卫生局、旅游局、邮政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信用合作联社、闽通长运分公司、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医保中心、供销社、房管所、环卫处。

三、评议内容【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计划】

根据国纠办、省纠风办、市纠风办要求,结合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任务、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确定评议内容如下。

(一)共性评议内容

1.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做到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政务(事务)信息公开。

2.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3.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4.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基本建立。

(二)个性评议内容

1.经济和行政管理类、行政执法类

(1)转变职能。优化发展环境,从企业和群众需要出发,主动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直接、便利、公正、有效的服务。

(2)改进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坚持走群众路线,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浪费现象。

(3)维护民利。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出台的利民惠民政策,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2.公共服务类

(1)诚信服务。主动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严格履行承诺,无霸王条款、消费陷阱。

(2)高效服务。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办事时限。

(3)优质服务。服务态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3.窗口单位

(1)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2)服务环境。服务设施齐全,工作人员仪容仪表端庄,工作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创建“群众满意服务窗口”氛围浓厚。

四、评议原则

【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计划】

评议对象让群众选择。充分尊重民意,重点评议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业;

评议内容与群众相关。重点评议参评单位解决群众困难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能力与成效;

评议过程请群众参与。广泛邀请社会各界参与评议,突出服务对象与管理相对人的评议;

评议成绩由群众做主。将考评重心下移,拓展评议深度,以群众满意为主要标准,综合反映评议单位的工作成效;

评议结果重综合运用。评议结果纳入党委、政府的各类重要考核活动。

五、评议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和行业各负其责,纠风办组织协调,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新闻媒体积极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评议工作由纠风办负责进行督促指导,各被评议部门、行业和单位负责组织开展。

(一)评议方法

(1)前期由县纠风办向各参评单位派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督导组,督促开展以“转作风、促发展、促民生”为主题的选题评议活动。各参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选聘民评监督员(按照《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工作规定》,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督导员在任期内不得兼任被评议部门和行业自聘的民评监督员),公开评议对象、内容和方法,认真查找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及影响当地经济发展的重点问题,并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着力点,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做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5月20日前完成)

(2)中期由县纠风办不定期地组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督导员、各单位聘请的民评监督员对服务窗口和所属单位的政风行风及践诺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限期进行整改。(8月前完成)

(3)后期由各参评单位组织对本系统政风行风状况进行检查、督促、评比。(11月上旬完成)

最后,县纠风办组织督导组对各参评单位的政风行风状况和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和组织工作考评,并以民主测评和组织工作考评等项结果,确定各参评单位的综合成绩,排出名次。

(二)评议步骤

(1)各参评单位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结合本部门、行业和单位特点,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方案,进行宣传发动,开展自查自纠。同时,组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督导员、民评监督员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调查本部门、行业和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通过政府信息网站、政风行风热线或新闻媒介直接与群众对话,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2)各参评单位组织召开评议大会,政风行风督导员、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等评议代表与各参评单位进行“面对面”或“背靠背”的评议。针对评议大会中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向县纠风办和评议代表通报整改结果;县纠风办组织民评督导组对整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督促其落实整改。

(3)县纠风办组织开展对各参评单位的民主测评工作,并于年底组织人员对各参评单位进行考评,考评分由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督导员评议(占10%),民主测评(占40%),组织工作考评(占50%),奖励加分四部份组成,采用百分制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定。各参评单位的评议结果将作为上级主管部门综合评议的重要依据。

六、结果运用

(一)评议结果由县纠风办向市纠风办、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文明办及组织人事部门报告或通报。对于群众满意度较高、连续三年名列前三名的,将在下一年度列为免评对象,免评年限最多两年。根据“免评不免建、免评不免纠”原则,免评单位仍须积极开展自查自评,主动接受县纠风办的工作指导和县民评督导员的工作督导,积极参与县纠风办统一组织的群众满意率测评。免评单位在免评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免评资格: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被县级以上(含县级)机关效能“黄牌警告”和纠风部门重点监控的;民主测评中满意率低于85%的;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整改不到位、或对群众投诉处置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年度考评在第27名之后的。

(二)根据《县创建文明单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考评结果在文明单位评选分值占10分;同时年度政风行风民主测评满意率低于80%或年终考评后三名的单位,不能参加评选文明单位。根据《市2016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全年综合评定被评为倒数第一名的单位,在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扣3分,被评为倒数第二名的单位,在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扣2分,被评为倒数第三名的单位,在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扣1分。对拒不整改、敷衍了事并在次年度的工作中连续被评为后三名的单位实行“黄牌警告”,对连续三年被评为后三名的单位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其主要领导的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参评单位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评议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手段,要把评议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明确评议选题、重点岗位,形成本系统民主评议工作实施细则。评议工作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县纠风办要善于借力,充分运用效能监察、执法监察的工作成果,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形成合力,不断壮大纠风工作队伍,建立健全纠风工作网络。

(二)加强组织协调。各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支持和配合民评督导组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同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发挥主动性,及早建立由社会各界代表组成的评议员库。考虑评议员库由以下三类群体组成:一是基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民评代表、特邀监察员、效能监督员等;二是按总人口1%的比例从城乡居民中选调政治合格、热心公益事业的各行业代表;三是各参评单位每季度向同级政府纠风部门提供一批服务对象或管理相对人信息筛选的代表。评议员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更新一次。

(三)注重总结提升。在评议过程中,各地各参评单位要积极探索创新,提升民主评议水平,要充分总结提升开展选题评议、面对面评议、系统评议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加强民主评议与专项治理工作的衔接,务求实效,以多种形式开展民主评议,实施民主监督。各督导组要注意挖掘、推广各参评单位抓政风行风建设,特别是开展选题评议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四)严肃评议纪律。要加强监督,严格执纪,确保评议工作的客观公正。任何单位和部门均不得伪造、篡改数据,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干扰评议过程,不得随意调整评议结果。各参评单位不得组织影响公正评议的活动,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提高群众满意度。各级民评代表不得借机徇私情、谋私利,影响公正评议。参评单位违反规定的,直接列入年度评议不合格单位,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民评代表违反规定的,终身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单位予以相应纪律处分。

2016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整改工作方案4篇
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计划 第五篇

第1篇

一、关于住房公积金宣传力度不够,社会知晓率不高的问题。

一是利用新闻媒体、中心网络等不间断宣传。通过与《日报》、《楚天声屏.版》、电视台等市内新闻媒体沟通与合作,采取专题、专版、专栏等形式,宣传政策、经验和动态,增加住房公积金在新闻媒体上的频度。二是参与电台《行风热线》活动,及时解答政风行风热线举报和政策咨询等问题。三是结合办理人大意见和政协提案,开展针对性的宣传。四是组织集中宣传。利用《条例》颁布日、普法宣传日、房展会等,组织大型宣传活动,走上街头、深入单位,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疑难问题,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社会知晓率。

二、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繁琐、审批时间过长的问题。

这个问题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担保方式单一,主要实行公积金联保,导致贷款门槛过高。另一方面办理网点少,只在农业银行一家办理。为了改变这一现状,一是已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汇报,在公积金联保的基础上,增加按揭贷款业务。二是增加服务网点,已与市建行进行联系,在市建行增加一个委托贷款服务网点,目前委托事项和系统链接正在进行中。

三、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难,受限条件太多的问题。

一是放宽提取条件。凡购房(含归还按揭贷款)的缴存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只要资料齐全,手续完善,都可以提取。二是按照“分散受理、集中审批、限时放款”的工作流程,随时受理职工提取申请,每月集中审批拨款,拨款时间由原来的2天延长为4天,让每个提取职工都能一天内办结。

四、关于窗口服务质量不高,工作作风有待改进的问题。

一是窗口建设方面,市政府市民服务中心已拨付三楼一层,作为中心办公用房,含办公室17间,办事服务大厅1个104平方米,总面积300多平方米,目前正在装修。二是服务方面,将进一步梳理归集、提取、个贷、查询等业务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全面推行综合柜员、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服务制度。三是试点银行网点或聘请代办员办理公积金业务,解决公积金中心人员少、业务多、办理不及时的现实矛盾。

五、关于网上业务平台有待建立的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公积金门户网站的作用,在网上建立健全政策咨询、服务承诺、办事程序、投诉受理、业务申请审批等平台,方便职工和单位办理业务。二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创新服务方式。试点和完善银行专柜代办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网点代理公积金缴存、贷款和提取等业务。

六、关于12329服务热线投诉渠道不畅通,处理问题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在《日报》上向市民公示12329服务热线;二是实行党组成员带班接听制度;三是安排专室、专人具体负责,确保热线畅通,提高客服疑难问题的解决能力和效率。

七、关于非公企业建制推进缓慢、制度覆盖较低的问题。

一是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二是代拟《关于在全市非公企业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目前文件正在按办文程序办理。三是建立党组成员挂点联系制度,组织骨干力量上门跟踪服务。四是充分发挥银行、工商联、工会、企业家协会等部门优势协同推进。五是探索自由职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办法。通过政策宣传、劳资培训、部门协同、挂点联系等方式方法,力争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有一个较大的推进。

八、关于从业人员业务能力不强、业务培训不够的问题。

一是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二是开展学习交流,分批派送业务人员向先进县市学习交流业务心得,提高业务人员能力;三是坚持每周四学习制度,在学习政治理论、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同时,广泛开展业务学习,并建立讨论、考试制度,保证学习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第2篇

根据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统一安排,我局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找问题。经归类、梳理形成五条意见或建议。为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促进物价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物价部门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着力解决我局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努力建设一支勤政、为民、廉洁、高效的物价队伍,为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升级版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整改原则

(一)坚持有错就改、雷厉风行的原则。牢固树立控物价、安民生的思想,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虚心接受,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以鲜明的工作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及时进行整改。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立即整改;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限期整改;对那些应该解决,但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制定出整改计划,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做出说明,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让广大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物价部门的整改工作力度和效果。

(二)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的要求,既全面整改,又突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办好群众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事情,群众最希望办、当前能够办好的事情,用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三)坚持领导负责、整改销号的原则。对各类问题和意见,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制,责任到人。问题整改实行验收销号制,整改到位一个销号一个,凡未整改到位一律不过关。对所有问题的整改切实做到“四不放过”,即:对发现的问题不查清原因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纠正处理不到位不放过;群众对整改效果不满意不放过。

(四)坚持促进工作、群众满意原则。要统筹兼顾,坚持一手抓行风评议,一手抓市场价格监管。通过民主评议,使全局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市场价格监管水平迈上新的台阶,实现新的跨越。对各类问题和意见的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反馈,坚持把“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群众真正满意”作为整改反馈的标准。

三、整改目标

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进行梳理,本着缺什么补什么、有什么问题整改什么问题的原则,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坚持把整改贯穿于整个政风行风评议全过程,边查边改,未评先改,边评边改,闻过即改。通过整改,促进全局干部职工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市场监管能力明显提高,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四、整改内容

(一)进一步做好价格宣传工作

1、认真落实《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工作的通知》,将撰写价格信息的任务分解到局属各科室和二级单位,每月进行通报,年底纳入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

2、通过物价信息网、价格快讯、价格信息短信服务等多种形式,把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价格政策、工作动态等及时向社会宣传和发布;

3、通过日报“阳光物价·服务民生”栏目,及时解读价格热点,分析价格走势,追踪价格动态,发布“价比三家”,扩大社会影响,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4、通过人民广播电台“价格直通车”节目,及时播报最新的重要商品价格、解答百姓最关心的各类价格问题、传递最权威的价格监管政策、披露各类价格违法案件;

5、以“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为平台,将关系到民生的价格和收费政策,以公示牌(栏)、收费明白卡形式走进社区、农户、学校、医院、商场、企业,为人民群众提供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服务。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其他科室和局属二级单位协办

责任人:

整改时限:常年

(二)进一步做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1、认真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工作;

2、继续会同纠风、财政部门实施涉企价格(收费)手册、建设项目收费手册、重点企业缴费明白卡“两册一卡”制度;

3、精心组织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计划】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工业品与服务价格科、局收费管理科、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责任人:

整改时间:常年

(三)进一步做好重要民生价格监管工作

1、合理制定城市公交空调车价格;

2、科学合理制定一、二、三级医疗服务价格;

3、完善养老康复机构收费管理;

4、稳妥推进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探索推行居民阶梯式气价和联动机制;

5、强化幼儿园、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收费监管,切实规范学校服务性和代收费行为;

6、加强对水电气等垄断行业和教育、医疗等行业的成本监审;

7、科学合理制定我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收费标准;

8、认真开展涉农价格监督检查。

责任领导:万传忠梁传斌李一新

责任单位:局收费管理科、局农产品与环境资源价格科、局工业品和服务价格科、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

责任人:

整改时间:常年

(四)进一步做好“菜篮子”价格调控工作

1、继续做好以“价比三家”为主要内容的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引导生产、消费和流通,促进价格稳定;

2、按照市政府办仙政办发[2016]57号文件的要求,积极做好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推动我市城区“平价商店”建设工作;

3、认真做好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支持设施蔬菜基地建设。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价格监测中心、局政策法规科

责任人:

【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计划】

整改时间:常年

(五)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1、继续践行《市物价局领导班子勤政廉政集体承诺》,严格“一岗双责”的具体责任和追究办法;

2、强力推进《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十不准”(修订)》、《市物价局政风行风监督回访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内部监察,对违纪违规的人和事“零容忍”;

3、积极推进首问负责制和“五个不让”(不让事情在我这里延误、不让工作在我这里中断、不让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服务对象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物价形象在我这里受到损害)、“四心服务”(细心听取反映、耐心解答咨询、诚心提供帮助、真心解决问题)、“五个一”(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相敬、一颗诚心办事、一声再见相送)等文明行为规范,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促进物价干部端正服务态度,转变工作作风,有效保证物价部门职能的履行和发挥;

4、切实落实《市物价局定(调)价(费)事项审批时限规定》,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热情服务;

5、着力加大“12358”价格举报平台建设,健全快速反应处置机制,真正打造成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

6、积极倡导节约一张纸、一度电、一滴水、一滴油为内容的勤俭节约活动,进一步优化内部财务管理体制,严格财务“一支笔”管理,坚决杜绝乱开支行为;

7、认真落实年度理论学习计划,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综合素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8、加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八条意见”、市纪委“十五个不准”等一系列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规定的贯彻落实力度,对出现的渎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坚决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纪检监察室

责任人:

整改时间:常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整改。整改工作是政风行风建设的关键环节,全局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建立评议整改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各科室和局属各二级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整改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内容、责任和时限要求,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通过门户网站、快讯等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整改工作情况,尤其是对通过整改取得立竿见影效果的,要大力进行宣传和报道,为整改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对涉及价格改革的重大政策问题和群众比较敏感的价格问题,要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宣传相关价格法规和政策,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三)健全制度,规范行为。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从体制、机制、制度入手,建立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要结合工作职能和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靠制度约束人的机制,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规范价格行政权力运行。

(四)跟踪督办,严明纪律。局将通过明查暗访、群众回访等多渠道,及时了解整改效果,防止在整改工作中出现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现象,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要严格遵守行评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落实、或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能整改而不及时整改,群众满意度较低的单位,将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以“巩固成果、兑现承诺、转变作风、创新机制、优化环境”为主线,以优化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服务环境和法制环境为重点,围绕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聚焦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着力营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服务环境,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法制环境,宽松透明、政令畅通的政策环境,认真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价格问题,提高价格主管部门的公众形象和价格执法水平,建设“廉洁、高效、务实、便民”的服务型机关。

二、工作内容

1、理顺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效能。按照三定方案和职责认真履职,围绕今年物价工作的主要工作任务,在加强价格调控、深化价格改革、规范价格程序、强化价格监管、转变工作作风等五个方面履职尽责,切实解决工作效率低,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行政不作为、滥作为、慢作为,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提高行政效能。

2、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做到依法行政。重点清理有没有违反政策规定制发的各类收费文件;有没有中央和省已经明令取消或降低的收费标准按原标准继续收费的;有没有无证或利用过期的收费许可证(或监审证)收费的等乱收费,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3、加强企业对接,切实为企业服务。充分发挥物价部门的工作职责,为企业排忧解难,实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与重点企业实行无缝对接,主动上门征求重点企业对物价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在征求重点企业意见上保持零距离,积极协调企业价费矛盾,在解决企业问题上实行面对面,继续编印《重点企业缴费明白卡》,确保“一家收费、多家分流”模式有效实施。

4、加强涉企收费检查,减轻企业负担。按照市“百日整治”的重点内容,开展对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涉企收费过程中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标准、利用行政审批权力违规将中介服务收费作行政审批重置条件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的检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减轻企业的负担。

三、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4月30日)。召开全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动员大会,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百日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并采取多种形式,层层发动,大力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讨论”,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百日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投入到整治活动中去。

2、查找问题阶段(5月1日—5月31日)。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上门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我局服务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找工作和服务上的问题,制度和管理上的不足。并对自查出的问题形成书面报告,于6月1日前报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整改建制阶段(6月1日—7月10日)。针对查找出的问题,结合“四最”、“五制”的要求,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服务承诺,并将服务承诺的具体内容报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在媒体上公布。同时,局纪检监察要严查不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的典型,通过“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和市物价局政务公开网等途径,及时宣传、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并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对规章制度、服务承诺、长效机制进行修改和完善,使之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市物价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百日整治”活动的领导工作,其他人员由局办公室和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抽调,具体负责百日整治活动的日常工作。

2.明确责任。各科室及二级单位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全面及时地完成局工作专班布置的各项任务。要把“百日整治”活动与日常工作密切协调,统筹安排,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整体推进。

3.检查督办。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办,保证活动顺利开展。对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或不认真查找、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予以全局通报批评,并与年终考核结合起来,科室及二级单位年底不得评为先进单位,负责人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第4篇

为加强职业道德精神,端正行业风气,认真做好2016年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和加强安全监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升良好社会形象,推动安全监管工作持续稳定发展,根据省委办、省政府办转发《省纠风办关于2016年度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意见》、省安监局党组《关于印发省安监系统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目标,结合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百日整治活动,以纠正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为着力点,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紧密结合安全监管工作实际,认真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推动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宗旨意识、勤廉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水平,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评议对象

机关各科室、监察支队。

三、评议内容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与要求,今年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为:

1.依法履职、服务企业发展方面。是否认真履行信息公开责任;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方面是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是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是否按照服务发展、依法行政的要求,履行好审批、许可、执法等职责;是否存在利用审批权和行业优势地位违规收费、侵害市场主体利益、谋取部门利益等问题。

2.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方面。是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八条意见”、市纪委“十五个不准”精神;是否制定相关措施,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是否加强部门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本部门损害市场主体利益的不正之风;是否认真纠正不作为、慢作为和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行政审批效率低下等影响队伍形象、机关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承担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是否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是否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机制,完善腐败风险防控体系;是否建立健全具有安监特色的政风行风责任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

4.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是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是否及时解答和认真解决群众政策咨询和举报投诉的问题;政风行风评议公开承诺事项是否兑现到位;是否切实解决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健全完善政风行风长效机制;全市安监系统政风行风整改效果是否让社会各界、服务对象满意等。

四、评议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传达贯彻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研究制定局民主评议工作方案;成立局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统一指导全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2.查找问题和公开承诺阶段(5月中旬至5月下旬)。

充分依靠群众,通过设立意见征集箱、公布热线电话及网络邮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及服务对象在政风行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自查,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作出具体承诺,并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积极配合市纪委和上级行评监督员对行评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迅速整改。

3.行风建设和问题整改阶段(6月上旬至11月下旬)。

坚持问题导向原则,针对自查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归类、分析,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要限时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对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通过网站、电视、报刊、政务公开栏、工作简报等方式,作出说明,得到群众的理解。认真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公开通报办理结果,切实解决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安监系统行风标准化指标体系,培育先进典型,树立行业新风,让政风行风效果赢得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好评。

4.行风测评总结阶段(9月下旬至12月中旬)

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议,组织服务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对我局行风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初步测评打分,为下一步市纪委测评做好准备。对评议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分析总结,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5.总结及结果运用阶段(12月下旬)

评议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将评议结果与机关各科室、监察支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文明科室评选挂钩,并作为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及干部职工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民主评议日常工作。各科室、监察支队要明确任务,在局分管领导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局统一部署,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实施,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真正把各项任务及相应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岗位和人员,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专司之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扎实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项工作。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宣传发动作为搞好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的基础性工作抓出成效,通过电视、报刊、工作简报、网站专栏、政务公开屏等方式,及时报道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进展情况,广泛宣传和介绍规范执法、优质服务的典型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公开曝光处理违法违纪案件,为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严格要求,严明纪律。机关各科室、监察支队要严格遵守民主评议的有关规定,真心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评议监督,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检查各科室(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情况,对在评议期间违纪违规的个人一律从严查处。

4.统筹兼顾,注重实效。机关各科室(队)要紧紧抓住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突出问题,坚持纠、评、建相统一,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坚持统筹兼顾,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与安全生产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和“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与“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争做好干部”、提高安监队伍素质相结合。妥善处理好开展行风评议工作与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的关系,把开展民主评议工作作为促进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手段,用安全监管工作来检验民主评议工作的效果,以求真务实的态度,通过抓难点、重整改、见实效,做好民主评议各项工作。

2016人事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3篇
政风行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计划 第六篇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开展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查找和纠正本行业、本系统存在作风问题为重点的政风行风建设,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树立人事部门良好形象。

二、选题内容

选题一:落实政策,强化服务,全力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暂行办法》,从政策推动、资金扶持、创业平台建立、宣传发动、创业指导、典型示范、组织保障等方面全力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选题二:加强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管理,促进考试公平、公正。

三、整改目标

通过开展选题评议,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毕业生就业政策,推动毕业生就业创业体系建设,强化政策扶持,主动服务,拓展就业途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进一步强化对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各环节的规范管理,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四、评议步骤

(一)围绕选题,广泛征求意见。

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政风行风意见箱、完善网上投诉渠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梳理汇总,制定整改措施。

(二)梳理汇总,制定整改措施。

根据选题评议发现及收集到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归类,逐个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目标要求。

(三)集中整治,组织考评验收。

按照整改方案,组织集中整治。通过听取汇报、实地验收、查看整改材料等形式,组织民评代表对开展选题评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考评验收。对于问题整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重新整改。

(四)认真总结,巩固评议成果。

选题评议工作结束后进行阶段性总结,进一步落实各项制度,切实改进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巩固选题评议工作取得的成果,并将选题评议工作情况书面上报局民评办。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选题评议的重要性,把选题评议提高到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的高度来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选题评议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明确工作责任。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把选题评议议题作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把开展选题评议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务求取得实效。选题评议能否取得实效,是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关键环节。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按照选题评议的内容、方法、步骤和要求,突出自查自纠、突出个案整改,突出建章立制,确保真正取得实效。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深入开展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查找和纠正本行业、本系统存在作风问题为重点的政风行风建设,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树立人事部门良好形象。

二、工作内容

(一)改进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贯彻落实办法,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纠正“四风”,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人社部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人社系统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窗口单位服务规范化建设,努力创建一批优质服务窗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人事人才公共服务。

(二)维护民利。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利民和惠民政策,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三)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做到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政务(事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四)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五)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责、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六)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基本建立。

三、任务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市政府纠风办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年终评议结果将作为各级各部门落实城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评选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年度绩效管理考评的重要依据。各级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实行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主要领导对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政风行风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围绕中心,注重实效。各级人事部门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关注社会热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评代表等观摩和监督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工作。要主动公布行评办、业务部门咨询和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受理电话,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征询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坚持纠建并举,建立长效机制,重点在提高办事效率和健全内控机制上下功夫。

(三)强化指导,上下联动。全系统要形成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局面,加强对县(市、区)公务员局行评工作的检查指导,县(市、区)公务员局要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工作。要加强与政府纠风部门和行评代表的联系,积极争取指导,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方式。市局行评办将组织行评代表赴县(市、区)开展工作调研、检查督导。县(市、区)公务员局每月向市局报送一次动态工作信息,市局将定期通报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

(四)运用载体,有效作为。

要充分运用各种活动载体,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更加贴近实际,更加形式多样,更加扎实有效。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转变作风,为民服务”的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通过深入细致的调研,摸清当前政风行风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选题评议;要积极参加政府纠风部门组织的“政风行风热线”、“行风、效能视线”活动,广泛宣传政策,认真研究、解决社会关注的问题,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积极开展人社系统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活动,推进窗口服务建设,树立部门良好形象。

(五)形成合力,全面提高。要把政风行风建设与人事人才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与机关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合力,统筹推进。将政风行风建设列入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评内容,以评促建,不断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各县(市、区)公务员局要按时上报下列材料:

1、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6月20日前)。

2、行评机构成员名单和具体联系人电话,对外公布的行评办、业务咨询和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受理电话(6月20日前)。

3、2016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工作特色与成效,存在问题与建议(11月20日前)。

4、本级政府纠风部门对本单位的评议情况,内容包括:同类参评单位数,本单位在同类参评单位评议结果排名,政府纠风部门反映本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等(2016年1月10日前)。

5、与政风行风建设内容有关的动态工作信息材料(每月一份)。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和县纪委第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深入开展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为重点的政风行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改进窗口作风,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率,树立人社部门起好形象。

二、评议对象

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直属单位:直接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行政审批机构、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经办、职业技能培训、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用工办等窗口单位,以及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所(站)。

三、评议原则

民主评议要始终坚持评议对象由群众选择,评议内容与群众相关、评议过程请群众参与、评议成绩让群众做主、评议结果重综合运用的原则,在民主评议工作中,要遵循实行属地管理,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方式。

四、评议内客

(一)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贯彻落实办法,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纠正“四风”,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做到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政务(事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三)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闻趣。

(四)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五)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健全。

(六)转变职能。优化发展环境,从企业和群众需要出发,主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直接、便利、公正、有效的服务。

(七)维护民利。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和我局出台的利民惠民政策,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八)优质服务。服务态度端正,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及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

五、评议方法

(一)日常考评

1、动态监管。及时收集、分类整理本单位,本系统与考评内容有关的文件、资料,照片等,形成工作档案。同时,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情况。

2、“面对面”评议。7月底召开一次“面对面”评议大会,部门领导、行评代表、社会各界代表和新闻媒体参加,质询、点评本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并提出整改建议。

3、整改评议。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重在纠“四风”,扎实整改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于12月5日前,以表格列表形式上报本单位今年以来查找存在问题、采取整改措施,取得实效的情况。

4、明察暗访。不定期组织民评代表或有关人员对各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并将暗访结果收集整理,转具体股室、直属单位在规定时间办理并反馈。

5、群众信访。做好群众来信来电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相关单位和当事人要认真做好整改。

6、专项治理。作为社保基金监管专项治理牵头单位,要协调协办单位做到规范资金征收、支付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资金安全。

以上具体评分标准详见《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日常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附件1)。

(二)群众评议

通过短信回复、网上投票、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等方式,引导群众有序参与民主评议。

1、专家代表评议。从评议员库中抽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民评代表、特邀监察员、效能监督员等,发放调查问卷或邀请上网评议,对参评单位进行评议。

2、群众代表评议。含两类评议对象:一是参评单位及其他单位代表,二是从群众评议员库中抽取评议代表。两类评议对象均运用网络评议平台,对参评单位进行评议。如有效样本不足,则通过电话调查或短信评议进行补充。

3、服务对象评议。利用短信平台,从服务对象评议员库中抽取服务对象(管理相对人),开展评议。服务对象评议员由各直属单位按半年度负责提供。其中企业社保中心提供20个,医保中心提供20个,劳动就业中心提供20个,用工办、城乡居民保、机关事业保、监察大队各提供10个,并认真填写《服务对象评议员基础信息采集表》(附件2),分别于6月20日前和11月10日前报送局监察室。

(三)下级评议

县纠风办根据参评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评议结果计算该项得分。

(四)县纠风办综合评价。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3),各参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要把政风行风建设融入业务管理之中,将评议结果与单位绩效考核和评优评先挂钩,确保政风行风建设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建立和完善民评工作规则和责任追究机制,对工作不负责、问题不及时整改、群众满意度低、社会影响差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警告、劝诫、通报,直至追究责任。

(二)注重解决问题。要把解决问题作为评议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开门纳谏、群众参与,通过调研座谈、现场接访、评议检查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走出办公室,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广泛征求意见,认真体察社情民意,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题,以新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四)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长效机制。坚持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结合,研究建立评议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巩固评议工作成果。要以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窗口单位改进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为抓手,着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注重把解决问题与完善制度相结合,在完善监管制度和内控机制上下功夫,努力形成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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