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体化人民调解体系推进方案

| 教育 |

【www.guakaob.com--教育】

篇一:立体化人民调解体系推进方案
2015年继续教育答案 公需课

法治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仅适用于2015年公需课) 得分75分

1、党的领导地位是在( )确立的。

A、宪法序言部分 B、宪法总纲部分

C、宪法的国家机构一章 D、宪法的政党制度一章

2、坚持党的领导是( )规定的。

A、立法法 B、选举法

C、宪法 D、政党法

3、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 )。

A、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B、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

C、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D、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

4、我国的国家宪法日是( )。

A、十月四日

B、七月四日

C、十二月四日 D、一月四日

5、党的领导应当贯彻到( )。

A、立法和执法环节 B、立法和司法环节

C、执法和司法环节 D、推进依法治国的全过程

6、( )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

A、正义 B、公平

C、平等 D、效率

7、( )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

A、有法可依 B、有法必依

C、坚持党的领导 D、依法治国

1、要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 )联动工作体系。

A、人民调解

B、执法调解

C、行政调解

D、司法调解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 )的要求。

A、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B、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C、全面深化改革

D、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3、全面的人民当家作主概念应包括( )。

A、选举

B、抽签

C、政治参与

D、群众路线

4、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提出的“三个定位”是( )。

A、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排头兵

B、深化改革开放的先行地

C、探索科学发展的试验区

D、率先全面建成法治社会的大省

5、广东省委探索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三位一体的考核制度。

A、述政

B、述法

C、述职

D、述廉

6、( )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

A、原则化

B、制度化

C、规范化

D、程序化

1、应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

2、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3、实现依法治国后,社会问题都可以通过法律来解决。

4、法治的实现可以有多种模式。

【立体化人民调解体系推进方案】

5、党中央不能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改建议。

6、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是完全一致的。

7、人民当家作主就是建立民主选举制度。

1、( )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

A、中国共产党 B、人民

C、全国人大 D、人民法院

2、( )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最根本保证。

A、人民当家作主 B、党的领导【立体化人民调解体系推进方案】

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D、社会主义法治文明

3、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广东省推进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领域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 )

A、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 B、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C、推进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 D、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

4、党的领导地位是在( )确立的。

A、宪法序言部分

B、宪法总纲部分

篇二:立体化人民调解体系推进方案
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预案

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预案

为提升公司劳动争议预防能力,合法、合规、及时地把劳动争议解决在萌芽状态,保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以和谐劳动关系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有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特制定如下预案:

一、组织体系及相关部门职责

(一)建立多层次的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组织网络

公司成立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公司分管副总裁担任,人力资源部、工会办公室、党委工作部、安全卫环部负责人和职代会代表(二名)担任成员,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各基层单位成立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职工代表(二名)为成员的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小组,同时在基层厂队设立调解信息员,建立起多层次、立体化的公司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架构。

(二)明确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是旨在预防控制单位劳动争议的案件发生,营造良好和谐的环境。公司调解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建立预防调解的相关制度,组织召开劳动争议预警分析会,提出具体方案和建议,报公司审批,负责重大群众事件的处理,指导基层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及时建立劳动争议预防工作档案。基层公司各工作小组负责对宣传、学习《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一切本单位内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和应急情况下对本单位内发生的事实清楚、线索明晰、争议额较小的简易案件进行调解工作利于及时、就地调解和解决;厂队调解信息员负责及时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发挥好“桥梁”作用,了解汇报职工动态,及时主动地反映职工意愿,对可能发生的争议的潜在问题,要及时上报,维护职工队伍的稳定。

二、建立预防在先的工作机制

(一)做好源头牵制,畅通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渠道

做好源头控制,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劳动争议事前预防必须把“早、细、深”三字的精髓融入到日常工作中,检查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等执行与落实情况,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跟踪监察,通过职代会、企务公开等方式使职工了解公司对其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和重点问题的态度、处理方法与依据。同时要依据《劳动合同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企业《集体合同》、规章制度来调整劳动关系,逐渐形成一种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共同发展的态势和格局,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坚持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对劳动保护工作的巡检工作;建立职工思想动态一季度一报制度,分别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在企业内部建立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协商和解机制等预防调解措施建设,如:设立职工信箱、征集职代会提案、召开不同层面的员工座谈会、到基层一线进行专项调研等。

(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中对于劳动报酬、保险福利、休息休假等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奖惩办法、补贴津贴、教育培训等各项规章制度。

(三)加强制度落实和业务培训

通过制度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度和透明度,化解影响和谐劳动关系的直接动因,确保制度执行力度重点在日常的落实,要加大宣传,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从而促进各部门主动自觉履行各项制度。各调解员、信息员要积极主动地深入职工群众,动员职工支持此项工作,一旦发现问题能够积极主动的联系调解小组(附:联系电话)。各小组相关人员应积极参加有关劳动保护的各项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同时也应进一步完善对兼职调解人员开展工作的激励和保障措施。

三、预案的实施范围及相应程序

(一)先期处理

公司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委员会及下属各相关工作组织应及时排查化解争议隐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局部问题演变成全局问题。特别是在各单位有大的组织调动或者大的政策施行之前,应做好预防工作,事先部署,做好思想梳理工作。当职工发生辞职、离职或者被辞退时候,工会要及时找本人谈话,了解原因,做好辞职或被辞退员工及其他人员的思想工作,稳定员工队伍的思想情绪,避免员工因为不了解情况而出现的恐慌和猜疑情绪,通过细致入微与防微杜渐的工作作风确保思想状况稳定。人力资源部、工会、团委要定期深入现场,了解职工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定期研究职工的建议和要求,及时解决影响生产安全等方面的问题。针对目前工作节奏加快、职工思想交流减少的情况,通过开展多样化的职工民主管理活动和团队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并建立团队协作精神。公司工会应发挥群众组织优势,努力搭建沟通平台,积极推进企业文化建设,

借助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活动的机会相互加深了解,消除隔阂,使人际关系更和谐。

(二)应急响应

预案实施范围覆盖股份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预案实施中涉及职工与企业的劳动纠纷和争议时,厂队、班组调解小队应及时了解情况和原因,联系相关部门做好解释、疏导工作,事后向本单位的调解小组进行汇报,情况严重时,应及时报所在单位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小组处理;涉及劳动争议和信访方面群体性事件发生时,公司劳动争议预防调解领导小组应立即派员在2小时内赶赴现场控制事态,并将详细情况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和调解领导小组长报告,公司劳动争议预防调解领导小组视情召开专题会议,提出协商解决劳动争议或劳动纠纷措施,以免事态进一步扩大甚至是失控。

【立体化人民调解体系推进方案】

对于未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发生重大和特大重大突发性涉及劳动争议、信访方面等群体性事件时,劳动争议预防调解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根据事态的性质,按规定向上级工会及劳动保障部门汇报,启动应急措施。

(三)指挥与协调

突发性劳动争议群体性事件发生时,由委员会或各单位小组统一指挥,负责处置工作的协调和保障,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通力配合,共同实施应急措施和处理办法。

(四)后期处理

突发劳动争议、信访方面群体性事件现场应急工作完成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排除后,应急处置队伍应迅速撤离现场,缓解现场气氛。并将处置结果上级部门备案。【立体化人民调解体系推进方案】

(五)调解回访制度

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小组事后应该耐心的了解事件的起因和事件发生前存在什么样的预兆和可发现的潜在危机,建立对结束调解的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回访制度。通过回访了解劳动争议调解的效果,总结调解经验;解决调解协议履行中遇到的问题;督促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总结应急处理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组织负责预防工作和应急处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学习总结经验,提高自身工作水平。

篇三:立体化人民调解体系推进方案
2016县人民调解制度调研报告

人民调解制度是根植于中国的传统文化,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和民族繁荣、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新时期人民调解制度如何进一步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亟待我们去深入思考和仔细探究。

一、XX羌族自治县的现状对完善人民调解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

XX羌族自治县位于四川盆地西北部,东接江油市,南邻安县,西靠茂县,北抵松潘、平武县,面积3084平方公里。全县辖6个镇、17个乡,总人口约24万,居住有羌、藏、回、苗、壮、土家、满、黎、维吾尔、基诺、达斡尔等等少数民族9万余人,其中羌族人口8万多人,是全国唯一的羌族自治县。受自然、历史的客观条件和社会的综合因素影响,基础设施薄弱、经济发展相对滞后,部分地方信息闭塞,民族性格突出,民族意识较强,注重本民族平等的生存、发展权利和利益。

(一)经济社会特点

1、居住特点

XX作为少数民族聚居地,幅员辽阔,地广人稀,人口居住呈现大杂居、小聚居、普遍散居的分布格局,部分地方以羌寨聚居。

2、经济社会状况

XX受自然条件、交通、信息等因素的影响,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且发展很不平衡。境内山高谷深,零星地发育为河谷平坝和台地,东南一隅为丘陵,山地占幅员面积的98%,经济发展参差不齐。加之“5.12”特大地震的影响,“耕居分离”、“人户分离”、“农业与非农业人口混居”,呈现出费孝通先生笔下的熟人社会与现代的陌生人社会并存的现象。

3、人文特征

由于多民族杂居,虽互有影响但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各不相同,文化的多样性和传统文化保存的完整性共存。民族性格各不相同,有的民族剽悍、有的民族内敛,但各民族维护本民族利益的意识强烈。因此,维护民族团结和促进民族繁荣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特征

尽管XX有其独特的自然、社会和人文特点,但同样处于经济转型期、发展机遇期、矛盾凸显期的大环境之下,通过灾后重建,基础设施、各项社会事业均得到了跨越式发展。但随着经济体制的变革、社会结构的变动、利益格局的调整,加之“5.12”特大地震给人们思想观念带来的变化,各种矛盾纠纷也随之凸显,呈现出新的特征:一是趋利性强,以前多是“咽不下一口气”,现在主要是利益之争。二是主体多元化,以前多是公民与公民之间,现在出现了许多公民与法人、法人与法人之间,有时还涉及到村委会、居委会等组织,跨行业、跨地区的纠纷也时有出现。三是类型多样化,如征地拆迁、干群矛盾、环境污染、医疗纠纷等新型矛盾成为热点和难点,随着外出务工的增多,婚姻纠纷也呈上升趋势。四是纠纷复杂化,很多纠纷的时间跨度长,关系复杂,调查取证难,特别是环境污染等新型纠纷,涉及群体大,化解难度大。五是纠纷易激化,有些纠纷虽因小事而起,如争地、争水等,但处理不及时很容易激化。部分纠纷当事人因法制观念淡薄及别有用心的人挑拨而出现盲从,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部分当事人表达诉求的方式偏激,动辄上访、缠访,甚至利用媒体(包括境外媒体)推波助澜,扰乱视听,信奉“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不管纠纷如何发展,但大部分都是由于各种利益问题引发的非对抗性矛盾,都是人民群众的内部矛盾,是完全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的。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就是从根本上、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缓解和消除社会对立情绪,有效防止信访问题反弹、社会矛盾积聚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牢固筑起民族自治地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二、XX羌族自治县人民调解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人民调解制度建设不断加强

1、调解组织网络化

通过多年的努力特别是《人民调解法》颁布以后,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不断健全,XX现有乡镇调委会23 个,村(居)调委会343个,调解委员会成员2167人,调解员1563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每年调解纠纷2000余件,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疑难纠纷不出县”的目标。

2、工作机制长效化

人民调解的各项工作机制长效化、常态化,人民调解的工作制度,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援”对接机制,不断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与诉讼、仲裁的衔接机制建立,调解不成功的权力救济途径畅通。

3、调解程序逐步规范化

中共政法委曾经指出:“各级政法机关要树立调解也是执法的观念,从政策机制上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执法办案中,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尽管人民调解强调就地、就近,但对于一些较大的纠纷,仍然有必要规范调解流程,以体现人民调解的执法性。XX现已形成了纠纷受理、调查、调解、回访等一整套较为规范的流程。

4、人民调解的受理范围不断扩大

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明确了人民调解的受理范围和不受理的两类情形。人民调解受理调解的矛盾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的各种纠纷。随着形势的发展,现已将法人与法人之间及跨地区、跨行业的矛盾纠纷纳入了人民调解的范畴。随着刑事和解制度的确立,将刑事案件引发的民事赔偿及刑事自诉案件也纳入了人民调解的范畴,人民调解的受案范围不断扩大,全社会对人民调解的认同度也不断提高。

5、专业调解组织得以发展

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不断涌现,交通、医疗、消费、劳动、物业等领域的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逐步建立,并在实践中不断巩固和完善。XX成立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高效、便捷的化解涉专业纠纷,既使当事人避免了诉累,减轻了法院的压力,又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的和谐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

1、调解组织流于形式,调解员素质不高

部分单位和个人对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认识不足,认为维护社会稳定主要依靠公检法发挥主力军和威慑作用,人民调解只是化解日常发生在村(社区)的一些小纠纷,在关键时刻拉不出,用不上,从而对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体系中的基础地位、独特优势、前置作用缺乏应有的认识。导致了思想上不够重视、行动上不够关心,致使部分人民调解组织有名无实,特别是处于中坚力量的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多由干部兼任,加之民族自治地区多年来教育、经济发展的滞后,大多数人民调解员文化、法律素质偏低,在紧密的熟人社会及其关系的连带性已经逐渐减弱的现代社会中,调解员的素质将直接影响人民调解职能的有效发挥。

2、经费保障不够

由于人民调解不收费,所需经费只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保障。XX受经济发展的影响,财力有限,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保障力度不够。特别是困扰基层多年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长期得不到保障,调查取证没有差旅费,调解没有务工费,办了事还要自掏腰包,挫伤了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制约了人民调解职能的充分发挥。

3、规范化程度不高,程序上有待完善

由于受认识等诸多因素影响,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推进较慢,调委会还存在调解协议不规范,重结果、重口头,轻程序、轻文书等现象。《人民调解法》专门在第四章中用了十一个法律条文对调解程序加以阐述,虽然从立法的框架结构上看,调解程序得到了充分重视,但是从具体内容上剖析,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一是调解的法定期限并无规定,造成在实践中难以衡量和把握“调解不成”的时间节点,从而出现“久调不决”的现象,使当事人的权利得不到及时救济;二是关于“终止调解”的形式,没有作出具体的统一规范,就势必会影响到当事人无法证明诉讼时效中断的期间以及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起算点;三是调解不成的权利救济途径的告知无具体形式的规定,是口头还是书面,内容包含哪些,还需进一步明确。

4、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人民调解法》进一步明确了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同时还首次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司法确认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受责任心、积极性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部分调解员认为调解成功即案结事了,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再关心,忽视回访环节,致使部分调解协议成为一纸空文,降低了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同时,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对提起司法确认的申请主体要求十分严苛,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而对撤回申请的主体要求则十分宽泛,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撤回申请,这无疑提高了司法确认的门槛,给了当事人特别是债务人极大的反悔空间,不利于调解协议的全面履行。

5、对人民调解的指导跟不上

基层司法所是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前沿,司法助理员承担着具体职责。但XX很多司法所工作条件艰苦、待遇低、人员流动性大,出现招不来人、留不住人的困境,很多司法所要么没人,要么仅有一名司法助理员,还要承担很多业务工作,严重影响了指导效果。而负有业务指导职能的人民法院,也存在人员紧张的问题,因忙于自身工作及认识等因素的影响,也疏于指导,致使人民调解工作难有突破。

三、完善XX人民调解制度的对策思考

(一)完善人民调解员制度体系

要严格按照司法部“五有、六统一、四落实”的要求,打造适应XX特点的高素质人民调解队伍。一是建立科学的调解员选拔制度、准入制度和培训制度。推行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广泛吸收社会力量,把退休老干部、退休政法系统干部、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充实进调解员队伍。同时结合少数民族的性格和宗教特点,把宗教领袖、文化传承人等充实进人民调解队伍,充分发挥他们威望高、熟知本民族习惯的特点。要通过集中学习、现场指导、调解观摩等多种形式,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岗位培训。二是建立和完善专职调解员、首席调解员、选择调解员制度,建立人民调解员人才库。三是建立调解员奖惩及退出机制。要建立人民调解员奖惩制度,严格进行考核,对违反人民调解纪律和不适宜继续担任人民调解员的实行有序退出,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四是建立纠纷信息预警机制,由调解员兼任信息员,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人民调解方针,把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定争止纷”。

(二) 加强人民调解经费保障力度

近年来,全国各地积极探索的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的模式值得借鉴。如上海长宁区的李琴人民调解工作室,广安郭太平人民调解工作室等,都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但XX的财力有限,很多方面要依靠上级的转移支付,因此有必要从维护民族地区的稳定繁荣出发,加大对此项工作的转移支付力度,通过“以奖定补”、“以案定补”等方式,激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还应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经费的支持力度,通过开展较为长期的培训、学费补偿机制引进法学专业大学生进入专职调解员队伍等模式,改变民族自治地区调解员素质普通偏低的现状。

(三)完善衔接机制,构建“大调解”体系

一是加强衔接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整合社会资源,改变“各自为战、各弹各调”的旧格局,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机构协调,司法行政、法制部门和人民法院分别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基础上,加强公调、检调、信调对接机制建设。二是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前置制度。探索在基层人民法院(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室,聘请专职调解员,对依法可以调解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民事赔偿部分及刑事自诉案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实行预立案,启动人民调解程序,调解成功即取消立案,调解不成再进入诉讼程序。三是完善委托调解制度。法院、公安、检察院、行政机关将适宜人民调解的案件委托给人民调解组织调处,必要时也可以采取联合调解的方式,实现调解的无缝衔接。

(四)适度规范调解程序

人民调解具有一定的司法性质,也是有组织的民间调解,因此调解工作必须具有一定的程序,以保证调解效力和调解工作的规范。人民调解程序的适度规范化、调解过程与调解结果的文本化,是规范化、制度化的必然要求。一是要按照纠纷受理、调查、调解、达成协议、回访、结案归档等规范的流程进行,并形成完整的案卷,即使是达成的口头协议,也应进行书面记录,以体现其严肃性。二是规范调解的期限,比如以一个月为限,案情复杂可适当延长,可以有效防止调解“久调不决”,便于当事人及时得到权利救济。二是以书面形式终止调解和告知当事人调解不成的权利救济途径,明确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起算点,将人民调解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进行衔接,保证当事人及时行使救济请求权。

(五)调解注重与少数民族民间法的结合

“在基层民间纠纷的解决处理上,依照习惯往往比直接适用法律解决效果更好”。 苏力教授在其著作《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指出:“真正能得到有效贯彻执行的法律,恰恰是那些与通行的习惯惯例相一致或相近的规定"。由此他提出了民间法的概念,“民间法是与国家制定法相对的,是在社会中衍生的,为社会所接受的规则……它生于民间,出于习惯,乃由乡民长期生活、劳作、交往和利益冲突中体现,因而具有自发性和丰富的地方色彩”。XX的人民调解更要注重与少数民族民间法的结合。当然其中有部分与现行的法律不符,如“出嫁女不继承父母遗产”、“订婚男方需给女方一定的彩礼”等,但仍然可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如XX借力少数民族民间法,将民间法的具体代言人和执行者“羌首”、“端公”以及“文化传承人”、“老命”等聘为人民调解员,用羌族特有的“议话坪”和“转转酒”化解纠纷,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在与民间法的结合过程中,更要强化人民调解的自治功能,激发少数民族群众的民主参与意识,弱化行政化,保持人民调解坚实的群众基础。

(六)提高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一是要完善人民调解协议的审查制度。将司法助理员审核人民调解协议作为一项制度并长期坚持,有效防止协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提高协议的权威性,在此基础上,可以赋予人民调解协议直接的法律效力:如对于在合法基础上当事人自愿签定的调解协议,负有履行给付义务的当事人不及时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只针对协议本身进行合法性审查而不涉及纠纷本身审查。二是调解员要加强对协议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回访,确保协议能得到及时全面的履行。三是进一步完善司法确认制度,降低申请门槛,一方当事人即可提出确认申请,且实行“谁申请谁撤回”的原则。实现诉讼与非诉讼的有效衔接,促进人民调解的健康发展。

(七)建立和完善边界人民调解联调制度

XX的接壤地区往往也是少数民族地区,地域观念极强,因土地、林地边界纠纷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必须加强联调工作。要在认真研究本地区涉边界纠纷的现状、特点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县、乡、村涉边界纠纷联防、联调、联谊“三联”制度,规范边界地区人民调解组织联调措施办法,掌握涉边界纠纷排查化解及重点地区动态,推动涉边界纠纷的联调工作,维护民族地区的边界区域和谐稳定,促进边界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交流。

(八)全面落实指导制度

要坚持常态指导和动态指导相结合,一是提高司法行政部门特别是司法所的全面指导效果。通过近年来的“两所一庭”建设,司法所的办公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善,但因客观条件的制约,部分司法所的条件仍然艰苦。除了加强奉献精神的教育外,更多的是要解决好司法助理员的后顾之忧,在待遇上给予倾斜,创造招得进、留得住的工作环境。认真落实好司法所长的职级待遇,按照每个所至少2人的标准配齐配强司法助理员。强化司法助理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职能,实现人民调解工作的全面提升。二是提高基层人民法院的业务指导效果。基层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参与司法行政机关举办的人民调解员培训班、 组织人民调解员旁听法庭审理、依法确认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聘任有经验的人民调解员为人民陪审员等常态措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九)注重调解的法制宣传功能,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跨越

要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的法制宣传功能,实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推进XX的法治进程。费孝通先生认为乡村调解是适用于传统小农经济基础和深厚的血缘地缘关系的经济模式,其特点“其实是一种教育的过程”, 而人民调解是从乡村调解发展而来,保持了其基本属性,也是一种教育过程。人民调解组织可以充分利用分布广、贴近群众的优势,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道德修养,自觉做到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编辑:华华)

篇四:立体化人民调解体系推进方案
2015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第1篇: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完成平安创建整体推进阶段的工作,确保我镇平安创建活动年内达到“平安乡镇”的标准,根据省、市、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平安创建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届X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在提高平安创建水平和质量上下功夫,以建立健全平安创建长效工作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础工作为重点,全面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工作目标:实现全镇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秩序良好,防控能力增强,发展环境优化,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平安创建工作得到加强。实现“六大奋斗目标”

1、社会政治稳定。矛盾纠纷的查处率达95%以上,防邪工作实现“三零”目标,不稳定信息预警率达90%,不发生在全市、全省、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群众的群体,重大群众性事件。

2、社会秩序良好。全镇80%以上的基层单位不发生刑事案件,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组织犯罪,毒品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八类命案的破案达到90%以上,治安案件得到及时的查处,发案率同比下降,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及时整治,不发生在全县、全市、全省、全国有影响的重大恶性案件。

3、防控能力增强。防范体系进一步完善,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各种措施“两抢一盗”等侵犯性案件明显下降,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4、发展环境优化。平安创建宣传广泛深入,群众知晓率达90%以上,见义勇为保护和奖励机制健全,见义勇为者能得到及时表彰,各类经济犯罪得到及时有力打击,“黄、赌、毒”等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5、人民群众满意。通过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提高,经统计部门公众安全感测评,对社会满意和基本满意的达90%以上。

6、基层平安创建活动进一步开展。平安村、平安校园比例达60%在上。

二、主要任务

1、提高平安创建认识,增强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X中全会精神,以开创平安村为抓手,切实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各项措施,大力提高和谐台城建设。

进一步加大基层平安活动,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平安乡镇、平安村、平安校园、平安家庭、平安工地等各种形势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打造平安创建的基础。

认真贯彻上级有关精神,着力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深入开展农村“严打” 整治斗争,切实解决影响农村治安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农村治安管理的各项措施。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农村公共防范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通过有效开展农村平安创建,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各村、各单位支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平安创建真正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各包村镇干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指导,广泛开展平安创建。进一步形成专群结合,各方联动、齐抓共建的工作局面,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综治办要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指导,要认真总结平安建设活动中的好经验,通过各方面的努力,确保今年全镇达到平安创建标准。

2、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在平安创建中,要认真总结各地开展矛盾纠纷查处工作的成功经验,整合基层维护社会稳定的力量,着眼于从苗头上发现问题,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充分发挥政治优势,落实县委、县政府抓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的责任,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教育和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自学履行法定义务,努力实现社会矛盾纠纷就地解化解。加强村矛盾纠纷联动排查调处工作,拓宽基层社情民意收集反馈和诉求表达渠道,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矛盾纠纷联动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整合调处资源,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职能,形成相互衔接配合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增强定纷止争意识和能力,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

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分析机制和工作责任机制,严格落实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例会、情况报告、社会查实等制度。加强督促检查、提高调处的效率和效果,要突出排查调处工作重点,高度重视和解决土地征收征用、场镇拆迁、环境保护、涉法涉诉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预防和妥善处理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众利体性事件,加大对民事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3、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净化社会环境。在平安创建中,要以“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进一步完善“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始终保持对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侵犯犯罪的高压态势,增强人民群众群众安全感。继续开展“扫黄打非”和禁毒、禁赌等斗争,坚决打击禁毒犯罪和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渗透、颠覆与分裂破坏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

加强社会形势分析评估和预警预测。深入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增强严打斗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排查出和治安乱点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进行治理整顿,限期改变面貌。

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最大限度的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取得最好的法律效果。

4、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安全有序。

在平安创建中,要按照“党领导、行政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围绕治安管理的重点场所、重点对象,调整社会管理思路,研究管理规律,创新管理机制,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履行职责,确保管理到位,管理有效。

要突出抓好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与服务,各村、各单位要把管理与服务有机统一起来,继续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强人口信息登记工作,完善出租房屋管理协作机制,坚决打击流窜犯罪。

深入推进“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切实加强犯罪多发人群的教育和管理,重点做好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外出务工人员留守在家的未成年子女、服刑在教人员有未成年子女等的摸排建档、教育、服务以及救助工作。

5、完善整体联动防控体系。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行政区域边际等为重点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防控体系,增强防范实效,在治安复杂场所广泛推广防盗报警为主的技防措施。

大力推进治安防范专业化,社会化进程,进一步健全以公安机关为主力,治安巡逻为辅助的管理模式。在农村中进一步健全完善片区警务制度,广泛开展群众自防自治活动,巩固治安防范网络,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创建中来。

6、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平安创建基础。要始终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平安创建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性、根本性的任务来抓,要认真落实中央和地方会议精神,保证平安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三、保障措施

1、继续健全领导责任制。

坚持平安创建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各村、各单位每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专题会,研究平安创建工作,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继续健全齐抓共建机制

进一步发挥各村、各单位参与平安创建的职能作用,在齐抓共管上加大工作力度,各单位要主动参与辖区内平安创建活动,继续运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推动平安创建各项措施的落实。

3、继续健全考核奖惩机制

健全平安创建考核办法,制定奖惩措施,严格兑现奖惩,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要给予表扬,对工作被动的村要通报批评。

4、继续健全舆论宣传机制

在创建中,要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宣传工作制度。大力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学校、进单位,重点宣传宪法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第2篇: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好我局“平安市”创建各项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争创省级“平安市”的意见》崇委发[20XX]25号文件精神,按照市综治办平安创建工作的统一部署,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争创省级“平安市”的意见》精神,坚持“打预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充分利用全体干部职工力量,齐抓共管,全面抓好我局社会治安、单位稳定、防火防盗、群体性事件等各项具体工作。各科室负责人要主动担负起内保工作,形成上、下一条心,努力创建平安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

二、创建目标

1、总体目标:力争经过扎实的工作,20XX年我局完成“平安市”创建目标的各项任务,把我局建成秩序良好、平安和谐、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单位,并努力争取被评为“社会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2、具体目标: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使干部职工对这次平安 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达到100%,形成人人都是安全稳定的生力军,主动参与到平安创建和共同维护社会治安活动中,全局要做到以下四点:(1)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设防、保稳;(2)建立健全各类工作台帐;(3)进一步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健全内部防控体系,快速反应能力提高;(4)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及时解决干部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三、创建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平安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市综治委平安创建活动要求,我局成立了由市安监办主任、市安监局局长孙志彬任组长,市安办副主作、安监局副局长李智、谢奎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为平安创建提供组织保障。设立了平安创建工作办公室,由张杰同志担任平安创建工作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平安创建日常协调工作。

(二)健全规章制度,切实抓好平安创建工作

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三自”(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方针,结合我局实际,建立健全完善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值班登记制度、机关保密管理制度、贵重物品管理制度、要害岗位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同进,要积极采取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追究谁”的原则,层层落实平安工作的各项责任制度,对所属重点岗位、要害部门进行认真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要积极做好防范和控制工作,建立预防机制,对易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实行有效遏制,对发生的问题要及时、有力和正确处理,圆满完成全年的平安创建任务。

(三)加大平安创建宣传力度,营造平安创建氛围

按照市委20XX年创平安要求,我们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创建平安崇州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工作措施和先进事迹,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使平安创建活动深入人心、深入群众。我们还将利用6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契机,积极做好有关平安创建活动的知识宣传,通过散发传单、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营造平安创建活动氛围,大力提高全市人民的平安创建意识和法制意识,促进社会治安和社会政治稳定,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构建“稳定、繁荣、和谐”的新崇州。

第3篇: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按照全国、全省和乐山市政法工作会议部署,为全面推动20XX年“平安峨眉”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峨社综【20XX】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为创建“平安新平”特制订本方案。

一 、组织保障

为确保新平乡平安建设工作顺利推进,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乡长张显明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荣华、副乡长杨智强、副乡长凌志为副组长,司法所、安全办、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司法所,由司法所所长雷国元任办公室主任,杨玉江、田雪琴、张智丽、袁媛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工作。各村根据要求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平安建设工作。

二 、主要措施

(一)全面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1.推动治安防范网络化。制定整体规划、突出重点建设,加强分级分类指导,健全街面、村、单位和行业场所、区域边际、虚拟社会、“三电”设施线路及铁路、公路、治安防控六张防控网。基本形成以“六张网”为骨架、以网络化、信息化为支撑、打防控一体化运作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群众见警率,增强防控实效。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每所中小学校、幼儿园至少配备 1 名专职保安,严防发生侵害师生的恶性案(事)件。

2.推动治安防范社会化。发展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组织和群众义务巡逻队伍。充分发挥专兼职治安巡逻队、综治维稳信息员、综治协管员、平安志愿者的作用,健全完善社会面巡防网络。各村各单位落实属地责任,推进各类群防群治力量规范化建设,对群防群治队伍实行实名制管理,确保重点人员管控、重点部位看护、安全信息报送、治安秩序维护等任务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分层级、分类别加强对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以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责任制为核心,构建单位负责、政府监管、行业协同、重点突出、内外联动的重点目标和单位内部防控网络。加强单位内部保卫机构、保卫力量和安全防范制度建设,确保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措施在办公、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各个环节得到有效落实。督促指导民营企业和新经济组织;健全内部治安保卫制度,维护内部安全稳定。

3.推动治安防范信息化。积极推动建设布局合理、技术标准统一、视频资源共享的数字化、集成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全天候视频监控系统,主要包括街面“天网”监控系统、城区道路监控网络、视频监控网络综合管理应用平台。同时,要推广建设简易实用的防盗报警设施,建设技术防控网络,实现政府、社会、重点企事业单位、重点部位的各类监控图像资源及其它技术信息的整合、共享。

(二)健全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1.坚持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定期排查、滚动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日常排查、重点排查与全面排查相结合,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掌握社会治安重点区域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治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重点地区实行分级挂牌整治。

2.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毒品问题综合整治,抓住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地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严重暴力、拐卖儿童妇女、金融(电信)诈骗、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严重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活动,保持刑事发案平稳。继续深入开展缉枪治爆、扫黄打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行动。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遏制暴力恐怖事件、重大刑事案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提升基层、行业和重要时段、敏感节点平安建设水平

1.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平安乡、平安村等基层创建活动,强化社区(村)在平安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2.深化行业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平安学校、平安企业、平安医院、平安“三电”、平安铁道线(车站)等创建活动,健全创建标准,提升平安建设水平。

3.确保重要时段和敏感节点的平安。持续深入开展平安“两创”活动,加强元旦、春节“两节”、全国、全省“两会”等重要时段和敏感节点的安全稳定工作,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事件、暴力恐怖袭击事件。

(四)强化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

推动加强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和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加强党组织领导体系、综合管理服务体系、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居民自治体系、社会力量参与体系、管理保障体系等 “六个体系”建设。

(五)加强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稳妥有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开展标准地址清理编排,强化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基础信息采集,推进以解决基本民生问题为重点的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健全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与流入地协调配合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积极推行居住证制度,推动流动人口有序融入城镇或享受同城化待遇。

(六)加强特殊人群帮扶教育工作

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戒)毒人员、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人群、社会闲散人员及“法轮功”邪教痴迷者等特殊人群的教育、帮扶、矫治、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关怀帮扶体系。加快推进专门学校、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精神病院(安康医院)、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戒毒场所及康复安置场所等建设。

三 、工作要求

各村根据本方案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帮助具体工作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相关各村及部门要主动加强协调配合,确保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准备迎接市综治办负责组织开展的抽查复核和季度及全年目标考评。

第4篇:交通局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海西进程,按照州委、州政府从现在起至20XX年底在全州开展平安建设活动的安排部署,加强交通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交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特制定开展平安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整体要求,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以建立健全长 效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主线,广泛创建平安地区和平安单位,进一步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为全面建设小康 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创建“平安海西”工作要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要求,努力实现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状况总体良好、经济运行稳健、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好 转、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总体目标。

篇五:立体化人民调解体系推进方案
2015社区平安建设方案

第1篇:社区平安建设方案

为充分动员和组织社区各方面力量参与平安建设,促进经济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镇党委政府《关于开展平安十创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社区党支部和居委会结合自身实际,在社区深入开展以“平安片区”为主要载体的社区平安创建活动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组织动员社区广大干部群众,结合平安建设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

二 创建标准

1.治安中心户长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群防群治工作开展正常,无刑事治安案件发生。

2.矛盾纠纷及时妥善调处,无集体上访时间,无民转刑案件。【立体化人民调解体系推进方案】

3.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正常,群众法制意识显著提高,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4.平安创建活动宣传方式灵活,形式多样,效果显著。

5.切实开展“一居一干一警一员”大走访活动,确保居民公众安全感满意率达到100%。

6.大力开展三项重点工作,深化社会管理创新,加强社会矛盾化解。

三 组织实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平安片区”是深化基层平安建设的具体举措,要把基层平安创建与出金经济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结合起来。

2.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社区治安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调动、调整社区多方力量开展平安片区创建,形成创建合力。

3.广泛发动,依靠群众。要把广大社区群众作为平安片区疮痂的重要基础和力量源泉,要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及时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了解掌握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各类治安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

第2篇:社区平安建设方案

为加强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确保辖区居民安居乐业,根据辖区社会治安工作的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在创建平安社区建设活动中,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在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的指导下,社区居委会的领导下,依靠和发动社区各部门、广大居民群众,强化基础工作,提高治安防范能力,带动社区治安防范网络建设,夯实社区安全稳定的工作基础。

二 、创建平安社区建设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使辖区治安组织得到健全,治安防范力量得到有效整合,治安防范措施得到落实,治安防范得到提高,最大努力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

三 、创建平安社区建设的标准:

(一)平安社区的治保、民调、帮教等组织健全并运转有效,社区居民对社区防范关注及参与程度高,社区安全防范的重大事项通过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机制进行解决。

(二)建立健全治安保卫、民事调解、安置帮教、流动人口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工作有记录,有台帐,建立社区治安状况告知制度,定期向居民公示社区治安情况,强化居民治安防范意识。

(三)有义务巡逻队,社区各楼有楼栋长,社区低保巡逻队和党员义务巡逻队。治安力量得到有效整合,社区民警在社区治安工作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指导义务联防队,监察员,社区群众对社区民警工作满意率达90%以上。

(四)社区公共部位照明设施齐全、环境卫生整洁,坚决抵治治安混乱,保持社区治安稳定,生活环境良好。

(五)防止减少社区的入室盗窃,非常信息要畅通,紧急情况立即报公安派出所和其他有部门。消防工作计划,有记录,每月有计划、有总结,做到防患于未然。计生工作配合综治工作,流动人口目标管理,防止违反计生政策现象。

(六)对辖区帮教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强化对"帮教"人员的衔接和监控工作,达到管理信息化目标。

(七)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发挥社区资源优势,将创建平安社区建设工作与创建无毒社区,青少年文明社区、科普示范社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文化先进社区、文明社区、巾帼英雄示范岗等工作中有机结合,做好各项创建平安社区工作。

(八) 预防刑事解教人员重新犯罪,预防未成年走向犯罪道路。利用暑假丰富多彩的少儿活动,请心理咨询专业人士、法律工作者为各种人群提供心理咨询、法律咨询,疏导正确的人生观。反邪教、禁毒警示教育坚持不懈地开展下去,达到无邪教活动,无吸毒者滋生,无“三股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刑释解教人员无重新犯罪。减少或杜绝社区内“黄、赌、毒”违法犯罪。

四 、加强组织和部门分工: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职责划分

平安社区建设创建活动在社区居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社区综治工作小组牵头,社区司法、民宗、民政、计生、社区服务等部门配合共同组织实施,社区居委会主任亲自挂帅,负责组织协调。具体工作落实到社区综治委员和社区民警。社区居委会要积极与物业公司协调相互治安职责,物业公司有义务积极做好社区治安巡逻工作,配合创建平安社区建设的活动。社区居委会代表居民、业主的利益监督物业公司的治安服务工作,将居民和业主的意见,建议及批评通过街道办事处反映给物业公司,以促进其治安服务工作。

五、监督、协助工作:

成立社区创建平安工作活动协助领导小组,对创建工作进行自检自查,自检自查中发现问题共同更正,对照考核标准自检自查合格后向街道创建办公室申报,申报书由书记、主任严把关来完成申报书。

六 、工作要求:

创建平安社区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向公众宣传,社区成员、义务联防社区议协,要全身心地投入创建活动中去,要紧紧围绕增强社区治安防范能力,切实减少发案核心,突出社区特色,对存在的问题要集中整治,改变面貌,落实各项有效措施,达到平安社区的标准,并积极主动申报。

第3篇:社区平安建设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XX〕14 号)、《XX区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治安根本好转大行动实施方案》(XX办电〔20XX〕83 号)、《印发XX区“平安村(社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XX办发〔20XX〕7号)、《关于印发〈XX区平安村(社区)建设20XX年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综治委〔20XX〕7号)的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我镇平安建设工作,构建平安和谐XX,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以人为本理念,以服务群众为工作主线,以提升村(社区)人防物防技防等防范手段为关键点,全面推进“平安村(社区)”建设,进一步夯实综治工作基层基础,健全综治工作机制,推动社会治安持续稳定,为XX镇“超前引领产业转型升级,以城市化带动区域发展”的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全镇利用一年时间,通过开展“平安村(社区)”建设,使所有村(社区)综治基础设施更加健全及其工作更加完善,村(社区)管理基本实现智能化、规范化、科学化,村(社区)治安打防管控能力得到提高,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群众治安满意率大幅提升。

(二)具体目标:

1.刑事案件得到有效控制,刑事案件发案绝对数同比持平或下降;辖区内入室盗窃、入室抢劫案件数同比持平或下降;无涉黑恶势力犯罪(以公安机关立案为准)。

2.有效治安报警数同比下降;辖区内没有发生“黄、赌、毒”案件(以公安机关立案为准)。

3.推进封闭式安全文明小区建设,全封闭或半封闭式小区达到社区总面积30%。

4.建立和完善治安防控网络,刑事治安案件高发隐患部位及社区(各小区)出入口都建立使用监控系统;监控系统监控覆盖区域占社区的75%以上。

5.综治工作站规范化建设达到要求。

【立体化人民调解体系推进方案】

6.落实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专职治安队伍,有完善的治安队伍管理制度,并发挥治安防控作用;治安队员、保安队员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案件数比例同比上升。

7.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纳管率达到上级考核要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内无造假贩假现象,无“黄、赌、毒”窝点,无黑网吧及传销窝点。

8.深入开展禁毒宣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社区戒毒康复制度,并认真做好吸毒人员一人一档工作;吸毒人员跟踪帮教率达100%;戒毒出所人员签订社区康复协议率达100%。

9.各种民间帮教组织健全,预防工作落实,服刑(劳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流浪儿童、不良习性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能够得到监护、心理矫正和帮教,跟踪帮教率达100%;没有脱控人员,没有引发违法犯罪的发生;对智障群体及其家庭帮扶率达80%以上。

10.积极开展社区法律法规宣传或法律进家庭活动,特别是社区管理人员,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没有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社区青少年违法犯罪率低于2%。

11.社区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制,与辖区内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签订消防责任书,没有发生影响大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12.居民群众对辖区的治安状况满意率达85%以上。

13.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如涉及多个村(社区)的,按参与该事件人数最多的村(社区)来界定权责)。

14.没有发生50人以上到镇集体上访,没有发生30人以上到市、省上访。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原则。要以村(居)民的需求为导向,以村(居)民的参与为动力,以村(居)民的满意程度为准则,让村(居)民在村(社区)发展中得到实惠,在参与平安村(社区)建设中实现自身的发展。

(二)围绕大局、着眼发展原则。要有利于村(社区)管理和城市治理模式的创新,有利于激发基层社会的创造力,为XX的发展和稳定创造良好环境。

(三)有序改革、逐步推进原则。平安村

(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从实际出发,合理规划,分类指导,逐步推进。

(四)整合资源、共建共享原则。要充分调动村(社区)的机关、学校、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参与平安村(社区)建设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实现村(社区)资源的共有和共享。

(五)注重公平、相互兼顾原则。要在村(社区)内部营造竞争互利的良好环境,共同发展,共同进步,同舟共济,让村(居)民在良性氛围中得到提高。

(六)发扬民主、健全法制原则。民主是村(社区)生存的重要源泉,作为村(居)民自治组织,在依法的前提下,关键在于通过民主体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村(社区)社会管理,保障民生,消除隐患。村(社区)要承担对群众生活保障的关护功能,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杜绝因损害群众利益而引发不稳定因素。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各项工作,完善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法律援助等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便利,满足群众的基本需求。要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的有特殊困难群体的关爱和帮助,确保社会弱势群体得到扶助。

(二)完善村(社区)事务公开制度,推动村(社区)民主建设。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经村(居)民大会或者村(居)民代表大会集体决议制度,完善村(社区)事务听证会和通报制度,营造良好的民主氛围。建立有效的维稳风险评估制度,在出台重大事项决策进行必要的评估,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建立健全民意反馈机制,进一步畅通民意反馈渠道,积极满足群众的利益诉求。在村(社区)广泛宣传《信访条例》,明确信访联络员,加强上下沟通,积极引导村(居)民以理性、有序、合法的信访秩序反映自身利益诉求。

(三)建立矛盾纠纷信息排查制度,及时了解群众的所需所想,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村(社区)稳定。建立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定期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提高发现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强化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将人民调解网络向辖区企业单位、特定群体延伸,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解决在村(社区),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不断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全面推进封闭式社区建设,采取物理设施封闭与技术设施封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村(社区)地理条件允许的,全面实行物理设施封闭,条件不允许的,采取增加治安视频监控点,提高监控覆盖面的形式实现全封闭。在此基础上,继续推进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完善主要街道商业繁华区、重点要害部位、治安复杂场所和重点单位的技术防范建设。有条件的村(社区)要积极推进警务E超市建设,在出入口安装电子出入门禁系统,提高村(社区)的治安防控能力。积极宣传发动,鼓励村(居)民安装家庭防盗报警系统,提高居民自防自助能力。

(五)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要建立健全辖区企业内部保卫组织,充分调动辖区企业参与治安防范的积极性,落实企业各项自防自保措施。要完善治保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治安联防队伍、保安队伍的作用,形成全方位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确保治安联防队员、保安队员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案件数比例同比上升。充分发挥村(社区)治安积极分子的作用,将义务巡逻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形成以村(社区)民警为主要力量,治保会、治安联防队员、保安队员为辅助力量,村(社区)党团员、民兵、义工、离退休人员等治安积极分子为补充力量的社会治安防范大格局。

(六)深入推进重点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对异地务工人员的服务管理,狠抓制度落实、机制完善、保障到位。加强对出租屋的管理,严格落实“三色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巡查密度,确保出租屋内无造假贩假现象,无“黄、赌、毒”窝点,无黑网吧及传销窝点。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加强对特种行业管理,加大对辖区内网吧、娱乐场所的整治和管理力度,有效净化社会风气。积极配合职能部门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进一步强化禁毒基层基础工作,努力做好吸毒人员的跟踪帮教安置工作,全面落实社区戒毒(康复)各项衔接制度。完善民间帮教体系,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等重点群体的跟踪帮教。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巡查工作,确保辖区没有发生影响大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七)加强法律宣传工作,提升群众法制意识,有效预防各类犯罪。全面落实村(社区)普法工作,广泛开展法制进村(社区)活动,全面提升辖区群众法制意识,促进依法办事。依照村规民约,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在村(社区)内形成维护社会治安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加大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力度,扎实开展“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有效遏制村(社区)内青少年犯罪,确保社区青少年违法犯罪率低于2%。扎实做好服刑人员子女、流浪儿童、闲散未成年人等群体的工作,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加强对缺乏监护、具有不良习性的青少年等重点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

(八)全面加强村(社区)综治工作站建设。要切实加强村(社区)综治工作站建设,将村(社区)综治工作站作为统筹平安村(社区)建设的协调部门,进一步强化领导架构,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四、组织架构

为加强全镇“平安村(社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XX镇“平安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委副书记李满连任组长,镇委委员、综治信访维稳办主任李达恒和镇委委员、派出所所长劳广行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镇纪委、组织工作办、社会工作局、财政局等单位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综治信访维稳办,办公室主任由综治信访维稳办常务副主任周伟雄担任。各村(社区)相应成立“平安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

五、工作步骤

根据镇委、镇政府的部署,20XX年—20XX年为我镇全面开展“平安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攻坚阶段,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从现在开始至4月15日)。

制定镇“平安村(社区)”建设工作方案,确定评选标准及奖励、扶持办法,落实经费来源;各村(社区)“平安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本方案的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按照“一村一策”的工作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同时,对辖区内村(社区)进行调研摸底,确定一个村(社区)作为试点村,全力开展建设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好沟通联系,争取共识。

(二)全面建设阶段(20XX 年4月16日至8月31日)。

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推进“平安村(社区)”建设。根据“平安村(社区)”的评选标准,检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前一阶段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整,不断总结完善,全面铺开“平安村(社区)”建设工作。力争全镇60%的村(社区)完成“平安村(社区)”建设工作并达到考评标准。

(三)冲刺总结阶段(20XX年9 月1日至11月30日)。

总结前一阶段的工作经验,逐步规范完善“平安村(社区)”建设的工作机制。在11月底前,全镇100%的村(社区)完成“平安村(社区)”建设工作并达到考评标准。对“平安村(社区)”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组织检查验收。大力巩固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复评巩固阶段(20XX 年1 月1 日至20XX 年12 月31 日)。

区、镇两级的“平安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获评“平安村(社区)”称号的村(社区)进行一年一次的复评工作。全面总结我镇“平安村(社区)”建设工作经验和存在不足,采取多种工作措施在三年内综合提升我镇法制治安环境,大力巩固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规范平安村(社区)各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力促我镇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工作措施及补贴扶持

(一)落实领导责任制。各村(社区)要将平安村(社区)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主动,狠抓落实,村(社区)一把手是平安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总负责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要将“平安村(社区)”建设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逾期没有完成任务的,镇委、镇政府将启动问责制度,由各村(社区)主要领导向镇委、镇政府说明原因。对工作中态度不端正、认识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马虎应付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建立工作督导挂钩制度。镇委、镇政府建立挂钩督导制度,镇驻村部门挂钩督导所驻的村(社区),充分利用可利用资源,指导、监督、帮助基层村(社区)开展平安村(社区)建设工作。挂钩共建情况以及所挂钩村(社区)的建设情况将作为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同考核,同验收。

(三)实行分类管理,资金扶持。为确保平安村(社区)建设XX利推进,区委、区政府拨出专项经费,对各村(社区)建设工作进行适当的补贴。补贴分为四个档次,档次按照总人口数(含流动人口数)和总面积数所占的比重进行计分分类,总分以100分制计,总人口数占60分,其中15000人以上的得60 分,10000~14999人的得50分,5000~9999人得40分,4999 人以下的得30分;总面积数占40分,其中4平方公里以上的得40分,2~3.99平方公里的得30分,1~1.99平方公里的得20分,0.99平方公里以下的得10分;最终得分为总人口数和总面积数得分累加;总得分为100 分的为一类村(社区),90~99分的为二类村(社区),70~89分的为三类村(社区),69 分以下的为四类村(社区)。镇委、镇政府也将参照区的标准,对村(社区)进行适当的资金扶持,由镇综治信访维稳办根据村(社区)的建设进度划拨给村(社区)。

(四)做到严格考核,常抓不懈。为巩固和扩大“平安村(社区)”建设的工作成果,确保“平安村(社区)”建设工作长期发挥成效,实现村(社区)长治久安,由镇“平安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的“平安村(社区)”建设工作,加强对我镇“平安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和监管工作。区、镇将对获得“平安村(社区)”称号的村(社区)进行一年一次的抽查复评,对复评不达标的村(社区),取消“平安村(社区)”称号,并通报摘牌。具体复评标准另行规定。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动员部署,讲究实效。各村(社区)要深刻认识“平安村(社区)”建设工作对构建平安和谐XX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靠前指挥。镇“平安村(社区)”建设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力推进本次行动的深入开展;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以实例促宣教,取得群众认可,真正取到实效。

(二)加大调研力度,摸清情况,科学规划。各村(社区)要对本辖区内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研摸底,理清思路。对居民居住区较为分散的村(社区),可进行合理划分,作为建设“平安村(社区)”的若干基本单位,有的放矢地开展建设工作。对一些居民居住较为集中,出入口少的村(社区),则可进行全封闭管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从符合社区自身特点的角度进行认真细致的规划,做到底数清,任务明。镇“平安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调研摸底出来的具体情况不断调整相关工作措施。

(三)抓好试点工作,以点带面,逐步铺开。为确保“平安村(社区)”建设工作能够切实取得实效,各村(社区)要集中各种社会资源,开展建设工作,以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建设具有XX特色的现代化新型社区。在建设工作中,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配合好开展社区建设工作。同时,还要做好经验总结,及时推广,找出适合我镇“平安村(社区)”建设的新路子、新模式,为建设“平安村(社区)”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强化总结验收和复评工作。各村(社区)于11 月30日前将 “平安村(社区)”建设情况总结及验收资料以书面形式报镇“平安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经镇验收后,由镇“平安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参选“平安村(社区)”的名单及有关验收材料报区“平安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验收。

第4篇:社区平安建设方案

为了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确保三个文明建设的稳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县综治委关于年度内社区实现“有六无”的工作方针。根据《平遥县委办公室的关于建立平安平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城社区将开展创平安社区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篇六:立体化人民调解体系推进方案
2016司法局推进法律六进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推进“法律七进”工作方案》和市司法局《关于推进“法律六进”的实施意见》,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法律六进”实施方案。

一、推进法律进机关

1.推进县级机关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荐法律工作者为机关担任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考评制度,加强对法律顾问的管理考核和业务培训。(牵头单位:公律股,责任单位:宣教股)

2.组建普法讲师团和法律人才库,为县级党委(党组)常委会、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会前学法和专题法制讲座、集中培训等提供师资。(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公律股,基层股)

3.组织开展法制培训,举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法制股、基层股)

4.协助依法治县办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群众接待中心等机关服务窗口人员的法制培训,完善服务大厅法制宣传设施,将机关服务窗口打造成普法示范窗口。(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法制股、宣教股)

5.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协助“依法治县办”推动机关在门户网站设置普法专栏,开设法制宣传微博、微信。(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法制股)

二、推进法律进学校

6.推荐司法所优秀干警担任全县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建立完善工作考核制度。(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基层股)

7.会同教育主管部门,编制完善中小学生普法教材,推动教材、师资、课时全面落实。(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基层股)

8.协助依法治县办在中小学校运用模拟法庭、法治演讲(征文)比赛、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开辟法制宣传教育第二课堂。在中小学校重点开展法律常识教育;在中等职业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与特定职业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基层股)

9.依托看守所建立1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在学校设立1个法律图书室(角)、开辟1个法制宣传专栏。(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宣教股、基层股)

三、推进法律进乡村

10.大力推进乡村普法“六个一”工程。每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一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组建一支法制宣传队伍,每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每个村民小组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每户发放一张便民法律服务联系卡。(牵头单位:基层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宣教股、法律援助中心)

11.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千村”活动。全县所有行政村(社区)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组织10支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全县各个行政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每个小分队每年集中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指派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完成办理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牵头单位:基层股,原区所在地的司法所,责任单位:办公室、法制股、法律援助中心)

12.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培训”相结合的原则,利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春节集中返乡、外出劳务技能培训等时机,每年集中开展劳动合同、安全生产、依法维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基层股)

13.各人民调解组织要选择有代表性的案件,组织广大村民旁听调解,结合调解案件,向村民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牵头单位:基层股、责任单位:各司法所)

14.组织农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基层股,责任单位:各司法所)

15.协助依法治县办在乡村利用农闲、赶集、节庆等时机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放映法治电影、广播法治节目、发放普法读物和普法宣传用品。(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

四、推进法律进社区

16.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每年向社区选派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组织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每个小分队每年集中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基层股,责任单位:公律股、各司法所、办公室、法制股)

17.加强社区青少年、下岗职工、流动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法制教育和行为矫治,每年走访不少于4次。开展刑满释放人员法制宣传和就业技能培训,降低重新犯罪率。(牵头单位:社区矫正股,责任单位:各司法所、基层股、宣教股)

18.定期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居民楼栋长、社区居民代表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基层股、责任单位:各司法所、办公室、宣教股)

19.启动建设1个法治文化景点。积极开展法治讲座、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向广大社区居民传递法治理念,传播法律知识。(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基层股)

五、推进法律进企业

20.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对法律工作者的再教育培训向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延伸。大力推进企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现有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年均增长20%。(牵头单位;公律股,责任单位:基层股、办公室)

21.组建法律服务宣讲团,每年深入重点企业开展10场法律宣讲活动,组织开展10场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巡讲活动。集中为园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公律股)

22.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制度,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每年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公律股)

23.大力倡导和推进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宣传橱窗、广播电视和局域网络等宣传功能,丰富企业法制宣传的内容和载体。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

六、推进法律进单位

24.推进各单位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荐法律工作者为各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考评制度,加强对法律顾问的管理考核和业务培训。(牵头单位:公律股,责任单位:办公室、宣教股)

25.积极促进单位履行社会责任,针对单位和行业特点,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单位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通过公示牌、宣传册、发放法律信息卡片,举办开放日、法制宣传月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法律援助中心)

26.推动在医院、公园、车站、商场、广场、公交等公共场所建设固定法制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普及宣传法律知识。(牵头单位:宣教股,责任单位:办公室)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jiaoyuzixun/4970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