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剥离人员安置实施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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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职能剥离人员安置实施步骤
事业单位经营职能如何剥离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事业单位经营职能如何剥离

4月16日,一份涉及包括离退休人员在内的4000万“事业人”的改革文件,由新华社对社会正式公布,这意味我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在试点和探索整整20年后,正式开闸。意见明确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整体思路框架和改革的时间表,其中,5年内事业单位将剥离行政和生产经营的职能,而其公益服务职能将进一步加强。

据了解,这份名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文件已于2011年3月1日印发,16日由新华社首次对社会公布。

意见称,事业单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也有统计表明,我国有126万个事业单位,共计3000多万正式职工中,教育、卫生和农技服务从业人员三项相加,占总人数的3/4,其中教育系统人员即达到一半左右,另有900万离退休人员,总数超过4000万人。

因此,这份关系几千万人利益的改革方案,一经发布,即引发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意见对事业单位改革进行了总体设计,明确其推进改革的总原则,即“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其目的则是,“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

鉴于事业单位改革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意见将总体目标时间设定到2020年。届时,将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

而今后5年则是专家眼中的“阵痛期”,要将最艰难的清理分类问题放在5年内完成。意见明确,5年内,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基本完成。这意味着,占事业单位约20%比例的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都将在5年内完成从事业单位中的剥离。同时,意见明确,今后不再批准设立这两类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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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对于事业单位的“主力军”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5年内要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和机构编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实现改革的总体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总体解读

剥离“两头”留下公益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总体思路还是一如既往,但是从此次中央对于这一思路的具体实施措施上来看,其突出了一个主导理念,就是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

在汪玉凯看来,实际上,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就是将当下有的事业单位上承担的行政职能和生产经营职能剥离出来,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为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

这两部分占整个事业单位的20%。剩余80%的事业单位是从事公益服务,对这一部分要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而他们也将是未来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

事业单位存在三大问题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公益服务需求的任务更加艰巨。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意见明确了事业单位存在的三大问题:

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公益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供给方式单一,资源配置不合理,质量和效率不高;支持公益服务的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监督管理薄弱。

这些问题影响了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通过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以解决。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此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最突出的问题是,事业单位没有为纳税人提供最完美服务产品。“因此对于事业单位的改革当然是非改不可了。”

分类步骤

第1步:撤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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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举措:对未按规定设立或原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予以撤销。对布局结构不合理、设置过于分散、工作任务严重不足或职责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第2步:分类

具体举措: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第3步:细分

具体举措: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北京情况

清理工作基本完成

北京市现有事业单位约1万个,编制近53万名,而且还有一定数量的空编。北京早已打响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第一战”冻结北京事业单位总量与事业单位编制,禁止新增。同时提出,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严禁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期间,不再新增事业单位,不再新增事业编制。清理工作于2012年2月基本完成。

记者观察

事业单位改革20年终破冰

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按照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逐步建立健全分类管理的人事制度。

时至今日,这一分类推荐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思路没有变化。只是20年间,有关这一思路的实践历程确属磕磕绊绊,也曾一度遇到瓶颈。

实际上,早在1991年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时,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试点亦随之启动,“但20年过去了,可以说根本没有启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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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事业改革到2000年以后才开始有所动作。中央相继明确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以及明确了聘用制度等相关政策规定。

一位参与制定改革方案的官员坦言,分类改革本身就困难重重。尽管从单位性质上看,要进行分类划分并不困难,但由于所有事业单位都与政府行政机关有着密切的关系,为平衡和照顾各方利益,要进行公平有效的划分争议极大。

党的十七大召开以后(2007年),推进改革的步伐加快。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方面均有相关制度文件出台。而关注度最高的养老问题,则被视作事业单位改革的“深水区”。

早在2008年初,国务院出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试点事业单位养老制度及分类改革。然而,这一改革方案受到以教职工为代表的事业单位从业者的反对。其集中表现在,因改革设计方案使得退休金待遇差异较大,以高校教职工为代表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内,掀起了一股提前退休潮。种种尴尬面前,分析普遍认为,有关部门及全国各地对这项艰巨的改革任务,仍未做好准备。

对于这些“准备”,人社部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提出其总体思路是,要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建设放在前面来做,实现事业单位聘任制、绩效工资和岗位管理,由此来推进改革。

2011年11月底,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该条例即解决了上述问题。其在实行事业单位员工岗位聘用制、绩效考核、工资福利以及社会保险等方面做了相关制度建设的规定。如条例拟明确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应当公开招聘。在种种铺垫条件几近成熟之时,如今这份事业单位改革顶层设计和实施方案兼具的指导意见问世,被舆论视为对事业单位改革实质破冰。也因此,公众公众对其实施寄予厚望。

扩展阅读

事业单位可能出现提前退休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哪些内容最值得关注,能否加速一直以来“雷声大、雨点小”的事业单位改革?将事业单位职工纳入社会保险体系,而公务员仍在享受数额更高的退休金,会否使社会产生不公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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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就是因为把关不严,将许多根本不应纳入事业单位的部门纳入了事业单位管理,直接导致事业单位量大面宽。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 汪玉凯

养老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都要形成统一的制度,不能形成“双轨制”。

——湖南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主任 王学杰

“公务员不能成为特殊利益群体”

记者:中央多次强调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但一直进展不大,原因在哪里?汪玉凯:我国事业单位改革进行了10多年,但进展一直不大,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没有一个像《指导意见》这样的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

长期以来,事业单位改革因为涉及多个部门,比如人事制度改革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分配制度改革由人事部门牵头,各部门各自为政,导致改革进展缓慢。中央发布《指导意见》是战略性规划,我相信后续不断会有具体措施出台。

王学杰:事业单位改革进展不大,主要原因在于部分企业改革过程中出现过损害普通职工利益的情况,这使事业单位人员心有余悸,害怕失去过多的利益,特别是养老制度改革。

因此,要从政策上给事业单位人员明确交底,特别是应当同步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这样才不会使人产生不公平感。要大幅度提高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特别是企业退休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养老金,使其与所作的贡献相当。

此外,还应当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无论是企业、事业单位还是机关工作人员,养老金都要与本人的贡献挂钩。我这里特别强调,国家公务员应当视同普通职业,不能在改革中成为特殊利益群体。

篇二:职能剥离人员安置实施步骤
正常改制过程中职工安置问题的流程

正常改制过程中职工安置问题的流程 依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规定:“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和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的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其中,职工安臵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改制。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要按照有关政策处理好改制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改制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费和挪用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以及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要按有关规定予以解决。改制后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交纳社会保险费,及时为职工接续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

职工安臵问题是目前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一个重点和难点。职工安臵方案的制订也将直接关系到企业改制的成功与否。

(一)对改制企业职工情况的定位及安臵办法

1. 与企业保持正常劳动合同关系的在岗职工:

企业有权根据自身改制的实际需要,与这部分职工变更劳动合同关系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若企业欲与这部分职工解除劳动关系,通常的做法及法律依据为:

(1) 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6条第3款:“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改制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改制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部关于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中履行劳动合同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8]34号)第2条:“二、在企业实施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过程中,与职工经协商确实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三)项的规定办理。”

(2)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按照该职工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补偿,如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支付补偿金;如该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3倍标准计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A. 企业月平均工资按以下方式计算:

改制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全部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B. 其中,工作年限按以下方式计算:a.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的标准进行补偿(例如,工作0.3年的按1年计算,工作

4.3年的按5年计算)。b. 对从其他国有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

单位和国有企业)调入本改制企业的职工,其在国有单位的工龄计入改制企业的工作年限。

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臵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3号)第1条第5款:“(五)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的规定,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对从其他国有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调入本单位的职工,其在国有单位的工龄可计入本单位工作年限。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3倍标准计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481号)第8条:“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改制企业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 与企业保持劳动合同关系,但外借到其它单位工作的职工 企业有权根据自身改制的实际需要,与这部分职工变更劳动合同关系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若企业欲与这部分职工解除劳动关系,通常的做法及法律依据为:【职能剥离人员安置实施步骤】

(1)改制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按照该职工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补偿,如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支付补偿金;如该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3倍标准计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A. 企业月平均工资按以下方式计算:

改制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全部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B. 其中,工作年限按以下方式计算:a.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的标准进行补偿(例如,工作0.3年的按1年计算,工作

4.3年的按5年计算)。b. 对从其他国有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调入本改制企业的职工,其在国有单位的工龄计入改制企业的工作年限。

法律依据:(与在岗职工相同)

【职能剥离人员安置实施步骤】

3. 与企业保持劳动合同关系,但已签订专项待岗协议的职工 企业有权根据自身改制的实际需要,与这部分职工变更劳动合同关系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若企业欲与这部分职工解除劳动关系,通

常的做法及法律依据为:

(1)改制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以及相关的待岗专项协议。

(2)职工待岗前在改制企业实际工作每满一年按照改制时企业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标准进行补偿,待岗后每满一年按照企业所在地最低月工资标准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参照•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理顺和规范改制企业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意的通知‣(津劳局[1999]230号)第四条第(七)项:“(七)符合本意见规定的人员(不含成批成建制转入合资合作企业的人员和因私出国违反规定超期的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至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代理社会保险职能职业介绍机构,并且原单位应当给与经济补偿。在本单位实际工作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并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至新的改制企业的,原单位发给一个月全市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补偿金。”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第58项:“58、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由企业依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支付其生活费,生活费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下岗待工人员中重新就业的,企业应停发其生活费。女职工因生育、哺乳请长假而下岗的,在其享受法定产假

篇三:职能剥离人员安置实施步骤
2015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第1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发[20XX]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以社会功能为依据,突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逐步建立公益目标明确、布局结构合理、投入机制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制,促进我市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根据现有事业单位所具有的社会功能,将其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类三个类别。公益类事业单位再划分为三个小类别,即公益一类、二类、三类。

1、行政类事业单位: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部门自行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不作为依据。

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职能归位、调整机构。即对获批准的行政类事业单位予以保留,将其经营服务性职能剥离,并交由其他机构、社会组织;对编制数少于6名的行政类事业单位,将行政职能回归行政部门,机构与相关事业单位进行资源整合。对申报未获批准单位,则根据其社会功能划定相应的公益类别。

根据省编制部门的审批程序规定,行政类事业单位审批权限上收到省,并由省按程序报中央编办。在分类时,市编制部门将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清理和调整,对拟定为行政类的事业单位要求申报部门和单位列出法律法规授权依据,并依照省的规范格式和要求汇总,按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报批。改革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公益类事业单位: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为国家机关行使职能提供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不同情况,这类单位具体划分为三个类别。

(1)公益一类:指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权利、政府必须予以保障、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只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由政府确立并严格监管,不得从事任何的经营活动。单位的机构编制要严格管理,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证,履行责任依法取得的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具体包括:党校(行政学院),基础性或社会公益性科研机构,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军队退役人员服务管理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政府资金和项目管理机构,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残障康复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人事、教育考试机构,承担义务教育的少年体校,公益性宣教、咨询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彩票管理事务机构,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文献情报、档案馆,地方志编纂机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科技馆,土地储备、土地整理机构,地震、气象、环境等监测预报机构,基础测绘和地质调查机构,离退休(老龄)服务机构,应急救助机构,战略物资储备机构,强制性检验检疫机构,完全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信息机构、基础或公共科研任务的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教育助学机构等。

(2)公益二类:指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政府予以支持,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主要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在确保实现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法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提供公益服务依法取得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要按规定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取得的经营性收入用于公益事业发展,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具体包括: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政府举办的示范性幼儿园,基础应用科研院所,一般性技术推广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对外交流促进机构,职业病疗养机构,运动项目管理机构,体育训练基地,公共体育场馆等。

(3)公益三类:指从事的业务活动具有一定公益属性,但社会化程度较高,与市场接轨能力较强,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自主开展公益服务和相关经营活动,受政府委托承担有关公益任务的,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相应支持。具备转企条件的逐步转为企业。具体包括:职业培训、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一般性疗养机构,咨询服务机构,一般性评鉴机构,非强制性检验检疫机构等。

公益性是事业单位的根本属性,在分类改革中要进一步清理整顿事业单位,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完善公益类事业单位布局结构。一是改革要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进行。对实行大部门体制进行整合的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要统筹考虑,优化业务流程,进行结构调整,整合重组;对工作任务相同、相近或在一个区域内重复设置的,要打破条块、部门界限进行重组;对设置过于零散、规模过小、服务对象单一但仍有社会需求的,要予以合并;对公益服务任务萎缩,工作量严重不饱和或工作任务已完成的,要予以整合或撤销。二是改革要充分体现区域覆盖,资源整合。对检验检测,要打破部门壁垒,按照优化、效能的原则,整合技术设备、技术手段相同或相近的的检测、检验机构,以及同在一地、任务不饱满的同类检测、检验机构。解决政府重复投入、检测资源浪费问题,全面提升公共检测能力与水平。对信息机构,要结合电子政务建设,以职能转变促进政府管理创新,推进信息机构的分类调整和资源整合。部分公共管理职能重的部门可依托信息机构建立完善政府决策咨询机制与平台,促进公众与政府的良性互动。对投诉机构,要整合资源,建立完善统一的投诉受理平台,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监督和资源共享,实现一个电话受理,一个窗口对外,方便群众投诉。三是对混合型事业单位,即:兼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属性的事业单位和其它目前难以确定类别的事业单位,应对其职能进行剥离、调整后再确定类别;对由多个不同类别属性的所属单位组成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确定各个单位的不同类别;对职能混合不宜进行剥离的,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类别。

3、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指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营利为目的,已经实现或经过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是:对完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转企;对部分既开展经营活动又从事公益服务的,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对无市场前景、转企成本过高或转企后难以生存的,予以撤销。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目前仍列为事业单位管理但不应列入事业单位的行业学会、学术联谊、咨询经纪、鉴定评估、公正、认证等机构以及承担非强制性技术检验、检测的事业单位,要转为民间性社团或社会中介组织,依法独立开展活动。具体包括:开发应用型科研机构,工程勘察设计机构,宾馆、招待所,经营性体育场馆等。

4、暂不纳入分类改革的事业单位:根据全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1)人民群团(不含其下属事业单位)暂不分类。具体包括:清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清远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清远市科学技术协会、清远市残疾人联合会、清远市社会科学联合会、清远市红十字会、清远市基督教三自爱国委员会、清远市佛家协会等8个单位。(2)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技工学校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主要按标准进行管理,中央和省正在制定或修订相关机构编制标准,故暂不分类,机构性质、人员编制等维持现状。具体包括:清远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清远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清远市高级技工学校等4个单位。(3)根据省文化专项体制改革的精神和部署,文化系统事业单位暂不列入此次分类改革。具体包括:清远日报社、清远广播电视台、清远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报、清远广播电视台经营广告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电视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广播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技术传输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网络中心、清远市民族歌舞团、清远市演出公司等10个单位。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求各地成立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机构编制部门与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法制等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召开动员大会

4月20日召开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会议,由机构编制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市直副处级以上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转发《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印发《清远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会议既是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动员部署,也是制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业务培训。

(三)时间安排

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因地制宜、分级组织;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稳妥推进。改革于20XX年4月启动, 11月完成,12月检查验收和总结。市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的具体安排:

4月-6月,受理市直所有行政类事业单位的材料和上报工作;受理审核农业局22家、林业局18家、民政局9家、残联6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局4家、旅游局1家、法制局1家,科学技术局2家、教育局6家、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8家、卫生局11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家,合计98家事业单位的送审材,6月底前按程序报批。

7月-9月,受理审核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6家、城乡规划局6家、国土资源局6家、气象局3家、国资委1家、交通运输局10家(其中,清远市交通运输开发公司隶属市国资委)、公路局(含公路局)14家、水务局5家、发展和改革局2家、审计局1家、统计局1家、物价局2家、财政局7家、经济和信息化局3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2家、民族宗教局1家、司法局5家、城市综合管理局(包括市环卫处及其下属单位)11家,合计97家事业单位的送审材料,9月底前按程序报批。

10月-11月,受理市委2家、市政府9家、清远经济开发区10家、无线电管理处(含无线电管理处)2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含机关事务管理局)4家、市政府金融工作局1家、红十字会办公室4家、社会科学联合会1家、科学技术协会2家、市委组织部2家、市委宣传部2家、市委统战部1家、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1家、总工会3家、妇联3家、检察院1家、广东丝源蚕业有限公司1家,合计53家事业单位送审材料,11月底按程序报批。同时,对分类改革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暂未解决的难点问题进行集中处理,一并上报。

12月,对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写出总结材料上报。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稳步推进。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审慎实施。具体工作由市机构编制部门会同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法制等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按各自的职责分工,统一思想,通力协助,针对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沟通研究,提出办法和对策,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分类改革期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原则上只减不增,确应需要新增机构或编制的,采取机构有撤有设、编制有减有增的办法,实行部门或行业、系统内调剂,动态管理。任务取消、下放和转移的,编制相应核减。有明确规定必须增事业设机构的,严格按“撤一建一、总量控制”的原则办理。确需新增财政补助事业编制的,要根据“整合资源,优化结构”的原则在经营管理类型相同的机构之间内部调剂解决。

(三)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改革期间,暂停人员调动,不得利用改革之机突击提拔、评聘职称;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隐瞒、侵吞单位国有资产。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第2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发〔20XX〕16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的意见》(晋办发〔20XX〕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X中、X中、X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积极配合政府机构改革,本着规范、搞活、发展的宗旨,通过对事业单位进行清理规范,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建立起基础优先、服务公平、区域均衡、门类齐全的公益服务体系和公益目标明确、投入机制完善、布局结构合理、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精简、优化、效能的原则。按照区域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要求,适当调整现有事业单位,优化布局结构,创新体制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事业单位服务水平和社会效益,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坚持政事分开和事企分开的原则。合理界定事业单位的性质,规范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坚持分类管理、衔接配套的原则。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要与财政预算管理方式和人事制度改革以及各行业体制改革相配套、相衔接,统筹考虑,整体推进。

(四)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在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事业单位人员的切身利益,保障改革所涉及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操作,确保改革顺利有序推进。

三、目标任务

在认真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全市现有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清理,对保留的事业单位重新规范,并根据其职责任务,进行科学分类,实行分类改革和管理,实现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科学、单位名称规范、职责界定清晰、经费渠道适宜、编制职数合理、内设机构精干、类别划分准确、管理规范有序,逐步理顺事业单位与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关系,改革事业单位现行管理体制,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布局结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事业单位生产力,提高公益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一)清理

根据社会事业发展需要,采取“撤、并、转”的方法,对事业单位资源进行统筹规划。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业单位应予撤销:

(1)长期不开展工作或不能正常运转的;

(2)长期无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其日常工作由机关工作人员或其他外聘人员承担的;

(3)所承担的职责已完全划入行政机关的;

(4)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

(5)任务严重不足,长期不出成果,社会效益差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业单位应成建制合并,确因工作需要的,可保留牌子:

(1)分工过细、规模偏小、工作量不大、社会效益不佳的;

(2)职责任务相近、工作任务交叉、设置不合理的;

(3)同一部门所属多个单位承担执法职责的;

(4)随主管部门划转,需进行合并的;

(5)具有不同隶属关系,业务相同相近的。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业单位,应逐步转制:

(1)现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他营利性活动的;

(2)属于社会中介组织,进行收费服务的;

(3)现承担的工作任务可由市场调节解决,或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交由其他社会组织承担的。

(二)规范

1、机构名称。事业单位的名称应当规范、准确,能够反映其机构的性质特征、举办主体、所在区域、主要职责、组织形式等内容。除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冠以局、办外,其他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称局、办。严格控制事业单位增挂牌子,除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必须增挂外,一般应通过明确职责或变更单位名称的方式予以解决。

2、职责任务。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要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为依据,科学合理地界定,充分体现事业单位的属性特点,并与行政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相区别。

3、机构规格。事业单位的规格一般要比其举办主体的规格低一格,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的规格要比事业单位低一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现行规格与上述要求不符的,要重新确定规范。

4、经费形式。事业单位的经费形式应根据事业单位的类别和职能属性合理确定,具体可分为财政拨款、财政补助和自收自支三种类型。国家规定可以获取规费收入并实行管理费开支的,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财政拨款类。对承担行政管理、行政监督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从事社会公益事业、提供社会公共服务、难以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其经费形式确定为财政拨款。

财政补助类。对主要从事社会公益事业,通过市场运作或运用自身条件开展有偿服务,能够取得一定数量的经济收入,但不足以抵补本单位经常性支出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确定为财政补助。

自收自支类。对业务活动具有公益属性,通过市场运作,利用专门知识和技能开展有偿服务,获取比较稳定收入并能保证基本支出需要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确定为自收自支。

5、人员编制及结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根据其承担的工作量及内部岗位设置要求,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核定。凡国家和省有定编标准的,按照标准从紧核定;无定编标准的,要结合财力状况,本着从严从紧的原则,综合考虑单位性质、职责任务、工作需要等因素合理核定。对承担行政管理、行政监督、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其编制应从紧核定并适当精简;对承担公益职能的事业单位,其编制应严格控制在履行公益职能所必需的范围内,并要兼顾财政承受能力;对编制数与承担的工作量明显偏离的,其编制应予裁减。在清理规范过程中,事业单位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在重新核定事业单位编制的同时,要对其人员编制结构进行规范。以管理岗位为主体的单位管理人员编制不少于50%,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不少于70%,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体的单位工勤人员编制不少于50%。

6、内设机构。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应根据单位职责任务、内部分工和岗位要求综合设置,不宜过多过细,一般不设4人以下的内设机构。业务科室不少于70%。

7、领导职数。事业单位的领导职数应根据事业单位自身规模、工作任务等因素从严从紧配备,提倡党政领导交叉任职。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按照《阳泉市机构编制管理办法》中的标准核定。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事业单位现有领导职数超过规定要求的,或单位需要撤销、合并的,在过渡期保留现有人员的相应待遇。

(三)分类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即从事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行政管理工作,并按照行政机构方式运行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即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实现或经过相应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即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者为政府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其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不同情况,划分为以下三个类别。

——公益一类。即从事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卫生、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社会权利的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公益二类。即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公益三类。即提供的服务具有一定公益属性,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四)改革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按照“清理、归并、精简、规范”的原则进行改革。完全或基本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有行政编制或可以调剂行政编制的,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目前不具备划转条件的,待条件成熟时再行划转。承担部分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将行政职能收回行政机关。对一时难以收回的,依法予以授权或委托,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委托的职能必须取消。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后,原事业单位机构进行综合设置,该归并的归并,该撤销的坚决予以撤销。今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目前可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依法进行企业注册,撤销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使之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谋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不具备转企条件的,作为过渡暂按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进行管理。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财政也不再以任何形式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拨付经费。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区域覆盖、就近服务、优势互补和精简效能的原则,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调整布局结构,优化事业单位资源配置,统筹规划机构设置。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予以保证,严格执行国家确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不开展经营活动,不收取服务费用;履行职能依法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能自主支配。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给予不同程度投入,同时鼓励社会力量投入;提供公益服务取得的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取得的其他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发展,并依法纳税。

——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实行经费自理,自主开展公益服务活动和相关经营活动。根据需要,政府购买其有关服务。

(五)逐步完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配套改革

按照政事分开的要求,对事业单位的管理逐步从微观转向宏观,重点是管政策、管规则、管标准、管监督,逐步建立既能充分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又能有效约束其行为的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事业单位的类别,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收入分配、养老保险、财政投入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改革,逐步探索新的符合事业单位自身发展规律的管理模式。创新事业单位运行机制,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实现政府“以办为主”向“以管为主”转变,让事业单位充分享有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真正成为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我完善、面向社会服务的独立法人。

1、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聘用合同管理制度,聘用制必须在编制内进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坚持科学设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逐步建立岗位分类管理、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和各类人员特点的具体人事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制度,建立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完善未聘人员安置政策体系。通过改革,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单纯的行政管理向法治化管理转变,由行政依附关系向平等人事主体转变,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转变,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激活事业单位活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2、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全面实施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

3、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4、推进财政投入制度改革。规范财政供给范围,转变财政投入方式,完善财税优惠政策,保障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需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对事业单位财产、债权、债务的管理,进一步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采取经费全额拨付、按照项目拨付、购买服务、适当资助或给予其他扶持等多种方式支持公共事业,保障财政资金分配的公平与合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单位提供更多更好的公益服务。

5、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的监管,妥善做好撤、并、转事业单位的经费、物资、房地产等资产处置工作。要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登记、造册和债权、债务清算工作。要根据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国有资产划转、移交以及重新分配。

四、组织实施

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市和县区要统一步骤、同步推进。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清理规范(20XX年10月—20XX年6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要制定《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其主要内容包括: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清理和规范的主要内容及理由,清理规范后事业单位机构名称、机构规格、经费形式、职责任务、人员编制、编制结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隶属关系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并于20XX年3月底前报同级编办,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定或报批。其中,市直全额、差额事业编制总量及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规格、领导职数要报省编办确认;县区全额、差额事业编制总量及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规格、领导职数要报市编办确认。

第二阶段:合理分类(20XX年7月—12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要提出《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意见》,包括单位的拟定类别、划分类别的理由及依据,于20XX年10月底前报同级编办。编办根据事业单位的业务性质、功能定位、发展方向等进行认真审核、科学分类,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定或报批。

第三阶段:配套改革(20XX年1月—10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根据批准的事业单位类别和有关管理体制改革政策,组织实施财政配套改革,加强事业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开招聘,转换用人机制;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同时着力推进上级已做出部署的文化体制、水管体制和勘测设计等单位的改革。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XX年11月—12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对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和全面总结,并写出专题报告报市编办。市编委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市直和各县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为确保改革工作整体顺利推进,成立以市长、市编委主任为组长的市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协调组,主要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和解决改革中的有关问题。协调组成员包括市编委组成人员和市纪委、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协调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协调并组织实施改革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编办。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责任,务求取得实效。各县区、各部门“一把手”是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调研,制定工作计划,及时了解和掌握改革动态,及早发现和妥善处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强化协同配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机构编制部门牵头,纪检、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组织部门负责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及时调整和配备;财政部门负责制定配套财政政策,做好事业单位机构整合过程中国有资产清算、移交和债务清理等工作,并根据清理规范后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合理安排财政预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协助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做好人员的调整安置工作和涉及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审计部门负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加强事业单位转制后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做好机构变动单位资产划转处置等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做好相应工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不得擅自定机构、定编制、提高机构规格、超职数配备干部、超编进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实施期间,机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除上级有明确要求外,一般不再审批新的事业单位。要严肃组织、人事、财经纪律,强化国有资产监管,不得突击提拔干部、评定职称、分钱分物。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3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我省公益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5号),结合江苏实际,现就分类推进我省事业单位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核心,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发展公益事业,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分类指导,明确功能定位,根据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特点,实施改革和管理;坚持开拓进取,创新体制机制,破除影响公益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大胆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和实践;坚持着眼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公益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样化;坚持统筹兼顾,整体配套衔接,注意与行业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等相衔接,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主要目标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2020年前,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具有江苏特点的公益服务体系,为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前。

改革的阶段性目标是:20XX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2015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等方面的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重要保证。

二、工作任务

(一)按照社会功能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

在前期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明确事业单位分类范围,规范事业单位分类标准,严格事业单位分类程序。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

(二)稳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是否完全或主要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从严认定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依据。

对已认定为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其他职责剥离后,在规范和调整其行政职能、重新核定人员编制的基础上,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行政机构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改革中涉及行政机构编制调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总额,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

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在过渡期内继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使用事业编制且只减不增,依照现行机构编制、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政策规定实施管理。

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职能,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

按照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的改革方向和管理要求,今后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时,原则上不再授权或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

(三)积极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1.加快推进转企改制。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要加快转企改制,使其成为市场竞争主体。要周密制定转企改制工作方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核实债权债务,界定和核实资产,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核定国家资本金。事业单位转为国有企业的,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深化内部改革,转变管理机制,并依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与原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其国有资产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鼓励事业单位转企的同时,进行产权制度改革,采取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依法组建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转企改制单位要按规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商登记,并依法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2.制定完善相关政策。为平稳推进转企改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为5年。在过渡期内,对转企改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在离退休人员待遇方面,转企改制前已离退休人员,原国家和省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转企改制前参加工作、转企改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在医疗保障方面,离休人员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转企改制前已退休人员,转企改制后继续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等待遇。有条件的转企改制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要进一步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四)深化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

1.优化布局结构。加强公益事业的统筹规划,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重大社会公益项目立项与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对接,为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公益事业留下足够空间。打破条块分割和行政区划界限,整合职责功能相近的事业单位,提升公益服务能力。优化事业单位层级分布,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省级主要举办承担全省性、示范性或者跨区域、跨流域公益服务事业单位。

2.改革管理体制。实行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强化制定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职责。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级别,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保证其依法决策、独立自主开展活动并承担责任。

3.规范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贯彻落实《江苏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全面规范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机构编制管理。推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建立健全“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动态管理长效机制,用好用活现有编制资源。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等综合约束机制。加快建立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公益性职责履行情况的定期评估制度。探索对事业单位部分岗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

4.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事业单位的法人资格管理。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公益目标实现。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继续完善现行管理模式。

5.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健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分类人事管理,依照编制管理办法分类设岗,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6.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结合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根据改革进程,不断探索完善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分类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和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机制。

7.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积极研究并逐步推进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妥善保证其养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合理衔接,保持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

8.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负责人奖惩与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加强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重要事项和年度报告要向社会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益服务事项要进行社会公示和听证。

9. 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党的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选好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促进事业发展、完成本单位中心任务中的领导核心或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事业单位的贯彻执行。

(五)构建公益服务新格局

1.大力发展公益服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不断拓展公益服务领域,增加公益服务品种,扩大公益服务供给总量。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形成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益服务新格局,满足全省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公益服务需求。

2.强化政府责任。按照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优先发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公益服务,加快构建终身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养老服务“六大体系”,把公益服务资源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倾斜,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公益服务水平差距,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公益服务。

3.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市场在公益事业领域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完善相关政策,放宽准入领域,推进公平准入,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和国(境)外资本,以出资创办、入股联办和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等形式兴办公益事业,或通过捐赠等形式参与公益服务。创新公益服务提供方式,采用政府购买、合同外包、特许经营、投资补贴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医疗、科技、教育、社会福利、文化、旅游、体育等公益事业,对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在设立条件、资质认定、职业资格、职称评定、税收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与事业单位公平对待。

(六)完善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构建财政支持公益事业发展长效机制,对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的公益事业优先保障。制定和完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财政政策,形成多渠道筹措资金发展公益事业的投入机制。对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严格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2.完善财政支持方式。按照国家政策和以事定费的原则,结合不同事业单位的具体特点和财力,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财政支持办法,合理制定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健全监管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用。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正常业务需要,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财务收支状况等,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3.推进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研究建立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强化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与执行,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审批。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

三、组织实施

(一)健全领导机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改革信心,坚持改革方向,加强组织领导。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审议改革政策,协调处理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改革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编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的改革负总责,要抓紧建立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和具体办法,并抓好组织落实。

(二)加强协作配合。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机构编制、组织、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明确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指导做好相关工作,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所属事业单位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妥善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要按照现行的领导体制和政策规定,继续推动行业体制改革。

(三)积极稳妥实施。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按照有利于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注重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加强统筹协调,做到条块结合、上下结合,条件成熟的可率先改革,暂不具备条件的允许过渡,不搞“一刀切”,平稳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严格遵守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财经纪律,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加强新闻宣传,把好宣传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第4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5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及省编委有关安排部署,为切实解决事业单位存在的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推动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稳步建立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公益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分类改革、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对事业单位进行科学分类,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确定不同的改革目标,采取不同的改革方式,制订不同的管理办法。事业单位改革按计划、分步骤、分行业稳步推进,市、县区分级负责组织实施。

——坚持明确职能、准确定位的原则。依据事业单位分类管理的有关要求,明确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科学合理确定各事业单位的职能职责,准确界定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切实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明确政府部门与事业单位的事权界限,实行政府部门与事业单位分开、事业单位与企业分开,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公共事业,逐步推行管办分离,实现政府部门由“办事业”向“管事业”转变。

——坚持政策配套、协调推进的原则。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与公共财政、社会保障、法人治理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等配套措施相结合,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综合执法改革、后勤服务体制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实施公务员法工作相衔接,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强化监管,完善机制,增强事业单位的生机与活力。

——坚持以人为本、积极稳妥的原则。始终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区别轻重缓急,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注重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先易后难、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改革内容

(一)开展清理规范

在对现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情况等基础信息进行认真核实、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组织对事业单位资源进行统筹清理。未按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擅自设立的,原承担职责任务已消失、划转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批准设立两年以上未正式组建或未开展工作的,等事业单位,予以撤销。机构设置过于分散、规模过小的,服务对象单一、社会效益不佳的,职责相同相近的,任务严重不足的,等事业单位,打破条块、部门界限,予以整合。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和暂保留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重新规范其机构名称、隶属关系、职责任务、机构规格、经费来源、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和人员结构等事项。

(二)合理确定类别

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具体分类目录另行制订。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纳入财政全额预算,并按照行政机构方式运行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指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营利为目的,已经实现或经过相应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为国家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情况,将这类单位具体划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划入公益一类;面向社会提供非义务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三)分类推进改革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这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原则上是逐步将其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对有法律、法规授权并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的,剥离其经营、服务性职能,划归其他机构或社会组织后,暂予保留;对无法律、法规授权,但按规定履行行政委托(含党委部门委托)手续后承担了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暂维持现状;对既无法律、法规授权,又未依法履行行政委托(含党委部门委托)手续而承担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其职能收归行政机构或党委部门,机构予以合并或撤销。此类事业单位承担的非强制性技术检验、检测及鉴定、仲裁、评估、认证等职能,逐步剥离划归其他相关机构或社会中介组织。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依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实施管理。今后,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再批准设立新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改革。这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原则上是逐步转为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谋发展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完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由市场配置资源,条件成熟的,直接转制为企业,注销事业法人资格,核销事业编制,并依法进行企业登记注册。为平稳推进转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不超过5年,在过渡期内,对转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转企改制可参照国有企业改制的办法,打破所有制和地域、行业、隶属关系界限,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伙制、兼并或转让国有产权等方式进行。鼓励非国有单位、个人参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改企转制。转制为国有企业的,纳入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进行管理。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改革。这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是强化公益属性,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调整布局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统筹机构设置,进一步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健全制度,真正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不断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和效率,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公平的公益服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要严格控制,其宗旨、主要任务和业务范围由事业登记管理部门确定并严格监管;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证;履行责任依法取得的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由国库集中支付;募集的基金应规范管理,并严禁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要根据其工作任务科学设置机构,合理核定人员编制;这类单位所需经费由政府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单位业务特点和财务收支状况,给予不同程度的投入;其公益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由政府规定,其他业务活动项目与收费标准接受政府指导;其服务质量执行相关标准;在确保实现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法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提供公益服务依法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取得的经营性收入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发展,纳入单位预算。

篇四:职能剥离人员安置实施步骤
2015文化产业实施方案

第1篇:文化产业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全面增强我县文化软实力,加快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培育力度,努力实现“文化名县”战略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主导,以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为主线,以先进文化为统领,以“文化产业化,产业文化化”为基本理念,立足大通多元文化特点,充分发挥文化资源优势,以打造文化龙头企业、培育文化人才队伍、优化文化产业布局、完善产业发展政策、搞好产业项目建设,为全面建设 “繁荣、和谐、生态、宜居”的新大通奠定基础。

(二)总体目标:突出大通文化特色,加强民族文化、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的整合发展,培育一批文化核心品牌和行业,打造一批空间布局合理、产业关联度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文化产业基地,文化产业保持较快增长,内部结构不断优化,运行质量和效益稳步提高,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创新能力日益凸显,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文化工作新机制。

二、重点发展领域

突出资源优势,加快推进文化与旅游、科技之间的融合,以地域文化为立足点,重点发展以老爷山花儿和河湟皮影为主的民族民间文化产业,推进工艺美术和演艺娱乐等产业,积极发展文化休闲、节庆会展、艺术培训等产业。

(一)演艺娱乐业

1、花儿 (1)以“大通世界、花儿之乡”为主题,打造中国青海老爷山花儿会品牌,提升对外影响力和知名度。(2)对花儿艺术从音乐、文学角度进行提炼加工,编排花儿歌舞剧、花儿情景剧、花儿影视片,提高花儿的艺术感染力,力争创作出一部以花儿为主线,展现地方民间文化艺术的综合性文艺节目,带动旅游业快速发展。(3)组建花儿艺术团,扶持民间花儿剧团,推动花儿编剧、表演、培训、推广的市场化运作。(4)依托老爷山花儿会,举办好每年一届的全国性“花儿盛会”,大力推介花儿艺术。(5)加快花儿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高层次的“花儿”艺术人才,每年举办2次花儿艺术培训班。

2、皮影戏 (1)加强大通皮影戏的传承和保护,加大皮影艺人培训力度,强化皮影戏人才队伍建设,打造高水平的皮影戏剧团。(2)创新传统戏剧表现手法,增强皮影戏吸引力。(3)将皮影戏与工艺美术相结合,开发大通特色皮影旅游商品。(4)将皮影艺术渗透于城市文化景观营造,创建城市文化标志性建筑物。

3、民间社火 (1)创新民间社火的演出形式,拓展其文化内涵,并融入到文化旅游当中。(2)扩大参与度,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将其打造成为全省知名民俗文化品牌。

4、民间剧团 (1)积极争取资金,不断加大对民间业余剧团的扶持力度。(2)加大对民间业余剧团的指导力度,创新剧团形式和提高演出水平。(3)支持民营文艺演出团体,拓展演出市场;加快发展民族民间风情歌舞演出,创新农民文化增收、文化脱贫、文化致富的途径和手段。(4)扶持演艺中介机构,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节目策划、创作和举办各类营业性演出活动。

“十二五”期间,结合大通的文化产业发展,以花儿、皮影戏、民间社火、四片瓦舞、回族宴席曲、秦剧为突破口,发展歌舞厅、数字化电影等,推进演艺业做大做强,使演艺娱乐业成为大通文化产业的支柱产业,并作为旅游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工艺美术业

1、皮影雕件 结合大通皮影艺术的开发,加强大通皮影工艺的保护,积极培育皮影雕件艺术传承人,每年开设皮影艺术培训班。引导皮影雕件艺术传承人突破皮影外在形式和表现内容,改进皮影制作、装潢和包装,打造皮影品牌,扩大销售渠道。

2、砂罐 以桥儿沟砂罐为重点,全面普查调研手工烧制作坊,建立艺人档案,培养年轻艺人,搜集整理各种资料(文字、图片、录像等),制定烧制砂罐发展规划,拓宽融资渠道,加大传承人扶持力度,扩大制作规模,积极探索新工艺,创新砂罐制作,使其工艺化、美术化。

3、大通书画 积极培育大通书画作者,组建书画创作基地,每年举办书画艺术培训班,加强大通书画的特色化、原创化,拓展销售渠道,增加经济收入。

4、刺绣、剪纸 以“公司+农户”的模式,建立民间手工艺纪念品加工基地,通过多种渠道融资,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使其形成规模化。

重点建设好大通皮影艺术中心,民间手工艺纪念品加工基地,结合旅游、招商等渠道,扩大销路,加快工艺品人才培训,全力打造大通工艺美术品产业集群。

(三)文化休闲

1、文化旅游业。提升国家4A级老爷山风景区、国家3A级察汗河风景区、鹞子沟国家森林公园、娘娘山风景区等重点景区档次,20XX年开始实施明长城保护工程及明长城遗址公园外围基础设施,2016开始规划实施香山文化公园建设;加强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建设;创新旅游促销手段,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拓宽大通文化旅游市场,进一步突出彩陶盆、丝绸南路、花儿会、明长城旅游主题,加强大通与西宁的旅游资源整合力度。

2、生态休闲旅游业。借助独特生态造就的优美自然风光和民族开放融合发展创造的丰厚人文资源,推出高原养生牌,以生态养生为核心,以避暑和度假为主题,进一步挖掘夏都文化,打造“中国夏都生态园”文化旅游品牌。积极开发时令性旅游项目,如高原雪景观光、高原农家风情游、自驾游、消夏旅游等。

3、休闲体育业。依托全国十佳城市漫游地的影响力,积极打造“慢城”休闲生活。重点建设实施鹞子沟国家健身步道、慢游道等健身项目,建设康乐山庄户外拓展训练基地,举办山地自行车、滑雪、射箭、赛马会等特色体育项目,大力开发体育产业及体育服务项目。

(四)节庆会展

立足资源优势和现状基础,不断扩大现有的节庆会展的规模和质量,以地域特色文化为背景,进行创意设计、精心策划和项目包装,积极做好各种节庆活动,继续做大做强中国·青海老爷山花儿会、察汗河杜鹃花旅游节、老爷山朝山会、鹞子沟生态暨宗教文化旅游节、特色果蔬采摘节和中国·大通“林海雪原”浪漫冰雪节等活动,并依托我县良好的生态资源,建立健全宾馆、餐饮等服务业基础设施,不断打造会议经济,加快节庆、会展的行业融合。

(五)艺术培训

以民族歌舞、曲艺、乐器的传承和开发为主题,积极开发藏族、土族民间歌舞、曲艺和乐器的系统培训,积极开展以现代舞蹈和现代乐器为主的系统培训,依托现有的美术与工艺品制作企业,加快大通书画、皮影雕刻、砂罐、剪纸、刺绣、根雕、堆绣、银铜制作器、口弦等技能人才的培养,筹建皮影雕刻、书画等工艺美术人才培训基地。

(六)餐饮文化

茶园文化 充分利用大通优美的风景和民族特色,大力发展回族风情园和土族风情园,开发提升大通茶园休闲文化品牌,大力弘扬茶园文化,营造良好的经营氛围,集休闲、观光、娱乐于一体,彰显大通民族风情魅力。

特色饮食 编制大通特色美食名录,培育特色食品企业,加快特色食品品牌创建力度,将特色食品与地域文化有机结合,改造县城小吃区、后子河餐饮区、回族风情园、土族风情园饮食,提升服务质量,将其打造成特色美食区。重点发展沙棘饮品、绿草源牛肉干、乳制品等,积极开发回族馓子、麻花、点心、酿皮、酸奶、手抓羊肉、牦牛肉干、杂碎汤、肚丝汤、羊肠面、面片、牛肉面、“老八盘”等风味小吃和特色食品,加大宣传力度,举办各类美食展,利用节庆会展大力推销特色美食。加快餐饮文化业的融合交流,加强茶园文化、清真美食和特色饮食的良性互动。

三、重点项目建设

(一)东部新城文化园区。通过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及招商引资,筹建东部新城文化园区文化馆、图书馆、演艺中心、综合体育馆、科技馆、博物馆、标准田径场、游泳馆建设任务,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末,完成全县20个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健身广场建设,并配备文体设备;完成13个土族村文化室建设;实现乡镇有综合文化站,村有健身广场和文化活动室、社区有文化室的要求;实现全县多数行政村有1-2户具有示范作用的“文化中心户”目标;继续实施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程。新建成71个村级农家书屋,实现全县覆盖;为长宁、朔北、塔尔镇综合文化站配备文化设施,为30个村文化室及业余文艺队配备器材,扩大文化惠民覆盖面。

(三)老爷山花儿艺术中心。依托老爷山花儿会品牌,结合东部新城建设规划及牦牛山特大地质灾害整治工程,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筹建老爷山花儿艺术中心,设立花儿文化艺术研究所、花儿文化展览馆、花儿传承培训中心、花儿艺术表演厅,精心打造一个集花儿艺术搜集、整理、抢救、传承、展示、开发于一体的综合性花儿文化中心。

(四)大通民间工艺美术产业园。结合东部新城建设规划,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筹建大通民间工艺美术产业基地,设立以皮影、书画、砂罐、剁口袋、剪纸、刺绣等民间工艺品为主,集保护、传承、培训、创作、研发、销售多种功能为一体的艺术品生产基地,设立以皮影戏、回族宴席曲、安召舞、社火、四片瓦舞、秦腔、眉户、曲艺等民间艺术表演的民间艺术展演厅。成立“大通民族民间工艺品生产协会”,形成政府指导、协会自律的民族民间工艺品生产基地。

(五)明长城遗址公园。从20XX年开始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实施明长城抢险加固工程项目,积极筹建明长城遗址公园基础设施,高规格规划,高标准实施,精心打造集科研、教育、休闲为一体的明长城遗址公园,并在考古遗址保护和展示方面发挥示范作用,实现保护和开发双赢目标。

(六)风景区康体基地。以丰富的旅游资源为依托,积极打造集休闲、娱乐、餐饮、健身为一体的休闲基地,从20XX年开始重点打造以察汗河国家3A级风景区、鹞子沟国家森林公园为主的康体休闲基地,建设国家健身步道、慢游道,积极开展户外素质拓展训练、山地自行车等各级各类康体活动。

(七)香山文化公园。以牦牛山危岩体综合治理为契机,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规划筹建香山文化公园,建设彩陶广场、香山会堂、民族民居、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民俗文化展览馆、老油坊、老水磨、花儿演唱区、体育休闲区等重点景观及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集历史探秘、民俗观赏、观光休闲度假和文化旅游于一体的休闲场所。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前期筹备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0月)

拟订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成立大通县文化产业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文化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形成部门协作的良好机制与合力。

第二阶段:重点实施阶段(20XX年——20XX年)

重点发展领域:每年举办中国·青海老爷山花儿会系列活动;20XX年编排一部花儿歌舞剧,组建形式灵活的花儿剧团;每年举办2次花儿、皮影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训班;20XX年开始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进校园,建立学校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基地;每年举办1次民间剧团培训班,充分利用国家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扶持各业余剧团;20XX年进行桥尔沟砂罐的普查及扶持工作;20XX年组建大通书画创作基地,举办2次书画艺术培训班;20XX年成立民间手工艺协会,统筹指导大通民间手工艺业的发展;20XX年开发时令性旅游项目,如高原雪景观光、高原农家风情游、自驾游、消夏旅游等;做大做强中国青海老爷山花儿会、察汗河杜鹃花旅游节、老爷山朝山会、鹞子沟生态及宗教文化旅游节、特色果蔬采摘节和中国·大通“林海雪原”浪漫冰雪节等活动。

重点建设项目:(1)20XX年至2015年完成15个土族村文化室建设及2个村健身广场;实现全县多数行政村有1-2户具有示范作用的“文化中心户”目标;新建71个村级农家书屋,实现全县覆盖;为长宁、朔北、塔尔镇综合文化站配备文化设施,为30个村文化室及业余文艺队配备器材,扩大文化惠民覆盖面。(2)从20XX年开始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实施明长城抢险加固工程项目;(3)20XX至2015年重点建设实施鹞子沟国家健身步道、慢游道和康乐山庄户外拓展训练基地。(4)从2015年开始通过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及招商引资,筹建东部新城文化园区项目;建设花儿、皮影艺术城市文化标志性建筑物;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筹建老爷山花儿艺术中心,筹建大通民间工艺美术产业基地,规划建设香山文化公园。

五、具体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一是建立党委领导、政府实施、相关部门配合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创新管理机制,将文化产业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体系。二是成立由县科技文化体育、财政、国土、广电、教育、公安、工商、国税、地税、经济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大通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建文化产业办公室,从事文化产品策划设计、专利申报、品牌保护、媒体宣传、项目实施等文化产业的研究推介工作。

(二)健全政策扶持体系,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一是简化投资兴办文化企业的办事程序,开辟“绿色通道”,积极协调文化产业用地的审报批工作,在法律、法规、政策许可范围内,文化事业、文化企业项目用地科学规划、超前选址、优质供地。公共服务、公益性等非盈利性质的文化产业开发建设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二是放宽文化企业注册资本限制。对现有文化产业公司及新投资创办生产性文化企业的,注册资本均按最低限额注册资本执行。三是文化人才独资或合资开办文化企业的,可以以个人名字作为企业字号办理登记注册。在我县申办文化企业的,均可冠“大通”字样。四是文化企业应享受国家规定的减免税费政策。文化企业在投资生产确有资金困难时,县各有关部门优先投放创业贴息贷款予以支持。

(三)加大财政投入,拓展融资渠道。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文化产业经常性投入逐年增加。建立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扶植市场前景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重大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尤其是文化精品项目和文化公共服务建设。同时,拓展投融资渠道,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

(四)培育文化市场主体,完善文化市场体系。一是整合全县文化资源,以市场为导向,以品牌为纽带,打破部门分割和行业壁垒,积极培育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文化企业,加快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加强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建设。二是加大市场执法力度,加强对网络信息、文化娱乐场所和进口文化产品管理,打击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活动,引导文化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五)建设高素质的文化专业人才队伍。系统培养艺术、演艺、纪营管理等专门文化产业人才,加强民间艺术带头人、传承人的培训和保护,建立健全人才保护档案,加强对现有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大乡镇文化专干的培训教育,建立文化人才“走出去,请进来”的交流合作模式。

第2篇:文化产业实施方案

为了推进西安“产业强市、文化名市”战略,理清文化产业发展思路,扎实完成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战略任务,不断提升城市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根据市委“十一五”规划《建议》,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现状与趋势

“十X五”时期,是西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国际化、市场化、人文化、生态化进程的关键时期。积极推进西安文化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重大举措。随着西安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文化产业初步呈现出门类齐全、优势行业突出、成长态势良好、总体实力不断壮大的新格局。形成了包括广播影视业、文化艺术业、新闻出版业、文化旅游业、健身娱乐业、信息网络业、会展业、文化用品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等各种文化产业行业文化产业骨干门类突出,20XX年,以文化旅游业为主的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业增加值约占全市文化产业行业门类增加值(GDP)总和18%。按照国家制定的文化产业九大门类进行初步测算,20XX年西安文化产业各门类增加值的总和已达到62.2亿元,约占当年全市GDP比重的4.9%,其作为主导产业的重要地位逐年凸显,为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从西安文化产业的比较优势和发展空间来看,文化产业已具备了更快更好发展的机遇。西安区位优势明显,文化资源丰厚,级别层次较高,个性特色鲜明。作为世界著名的旅游热点城市,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市场广阔,辐射能量巨大。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云集,文化人才储备雄厚。高新技术产业发达文化产业延伸、提升空间巨大。人均GDP已接近2000美元,文化消费需求旺盛,市场增长潜力大。这些有利因素,为西安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后发优势、潜在动力和广阔空间。

二、发展思路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X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西安“国际化、市场化、人文化、生态化”发展理念,按照“产业强市、文化名市”战略,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文化产业发展特点,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统一,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并重,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整合优势文化资源,调整布局结构,完善产业政策,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推动文化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强大的物质基础和精神动力。

(二)发展目标

“十X五”期间文化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围绕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功能分区,科学规划布局,创新发展模式,加大扶持引导,激活产业要素,提高发展质量,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特色的文化产业聚集带(区、优势文化行业和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的文化品牌,建设一批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文化重点工程和项目,构建一个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模式多样化的文化市场体系,形成一种符合文化产业发展趋势、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协调、资源利用效率高、整体实力不断壮大的文化产业新格局,实现文化资源大市向文化产业强市的转变,努力把西安建成一个具有较强文化竞争力的全国文化产业重要基地和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区,确保每年文化产业的增长幅度达到18%以上,到20XX年,全市文化产业创造的增加值(GDP)达到142.3亿元以上,占全市GDP的比重逐年增加到5.7%以上。

(三)总体布局

未来5-10年,西安文化产业的发展要按照“一带三区”的总体布局思路,创新体制,重组资源,优化结构,拓展空间,加快西安文化产业聚集带、聚集区建设,积极筹划影视、出版、动漫、会展、休闲健身等专业性功能园区,培育和壮大优势文化产业集群,着力打造一批强势文化产业品牌和文化产业集团,形成有先进的文化产业项目示范、有优势文化产业集群带动、有强大的文化产业辅助产业群支持的西安文化产业发展总体构架。

“一带三区”包括:秦岭北麓生态—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带;曲江文化产业核心区;老城(唐皇城)区文化、商贸、旅游产业聚集区;临潼文化产业聚集区。通过这些文化产业聚集带、聚集区建设,加快构建我市文化产品品牌创意、设计、制作、营销等产业互动、联动的舞台,努力提高西安文化产业的行业集中度和空间集聚度,更好地发挥产业集聚和企业孵化功能,成为西安文化产业发展的亮点和示范基地。

三、发展重点

(一)以六大主要行业为重点,以文化产品创新为主导,统筹谋划,加快建设文化产业体系

1、广播影视业

广播电视事业要通过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不断增强活力,壮大实力。对国家允许的经营性资产、资源和业务逐步从事业体制中分离出来,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开拓产业运作的新途径。尽快实现全市广播电视数字化,争取西安电视台尽早进入卫星传输,推进网络电视、移动电视等新业务,创新赢利模式,提高竞争能力。加快西安广电中心建设,力争2015年投入使用使其成为西安的广电传播中心和影视制作中心,辐射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以重大历史事件、重要历史人物、重要历史线索为主题,深入挖掘西安历史文化内涵。建立重大影视题材规划机构,有重点、分层次地科学选题;设立影视产业风险投资基金,使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影视业;建设中国西部电影城等影视基地,做强“西安电影长安院线,延伸产业链,巩固扩大西安影视制作的影响力。积极发展影视动漫产业,以企业孵化、产品研发、生产制作、人才培训等为重点,逐步构建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专业功能区。

2、文化娱乐业

积极推动各级各类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整合重组,聚合各文化艺术门类协(学)会、高校人文学科及研究机构的骨干力量,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有效配置文艺生产要素,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多出效益,实现产业化发展。大力扶持发掘西安文化资源、提升文化魅力的原创性佳作。依托名作、名人效应,与旅游、娱乐、收藏等关联行业有机融合,促进文艺产品的深度开发,拓展增值空间。以易俗社老剧场为基础,建立西安秦腔艺术博览院。依托唐代梨园遗址,建设西安梨园教场主题公园。开发利用西安地方戏曲、长安古乐、民俗文化等多种文化艺术资源,精心打造、包装一批集观赏、参与为一体的文化项目。未来5—10年,建设与城市品位相匹配、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 标志性文化设施:西安歌剧院、西安文化艺术大厦等,构筑一批高起点、高质量的文化展示、交流、消费平台。

借助北郊体育设施和休闲健身场所比较集中的条件,推动产业聚集,并以此为特色形成休闲、健身产业功能区。利用小寨及周边地区高校集中、文化设施项目较多的条件,培育和引导包括文化用品销售、电影超市、图书音像超市、健身娱乐、演艺展示、网络游戏、古玩名人字画市场、文化名人创意工作室、科学与文化艺术报告厅等项目集聚,构建综合性文化服务功能区,满足群众多层次的文化消费需求。

3、新闻出版业

以重要报社、出版社、期刊社为龙头,推动联合、协作或重组,对国家允许经营的部分实行市场化运作,形成集团化、规模化发展的新格局。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按政策规定进入新闻出版领域,创新经营管理机制,壮大发展实力。加快西安新闻出版中心、西安印刷产业园、西安图书物流配送中心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市新华书店股份制改革,筹划组建西安新华发行集团。积极进行体制创新,做大《西安日报》,做强《西安晚报》,不断提高主流媒体的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拓展《美文》办刊思路,巩固和提升其名刊地位。积极开拓音像、电子出版等新的领域,构成新的增长点。

4、文化旅游业

围绕“世界历史文化名城”和“秦岭北麓自然风景区”两大主题,立足于“华夏源脉、千年帝都、丝路起点、秦俑故乡”的形象定位,不断提高旅游产品文化含量,满足游客文化消费,打造具有世界影响的特色文化旅游品牌。通过文化资源挖掘和创意设计,集中打造城市中心区古都文化旅游板块、临潼区秦唐文化板块、秦岭北麓生态文化旅游板块、曲江盛唐文化旅游板块、泾渭氵产灞滨水休闲度假旅游板块以及周沣镐遗址、秦阿房宫遗址、汉长安城遗址、唐大明宫遗址等四大历史遗址板块等六大旅游板块,从而形成西安文化旅游的“金项链、新亮点,不断满足各层次中外游客的休闲、娱乐和审美需求。采取政府引导、多方融资、民间广泛参与、市场运作、有关部门积极推介的方式,有组织地开发高品位的旅游文化产品,提供丰富的文化娱乐项目,提高旅游业的文化附加值。

5、文物及文化保护业

以弘扬西安历史文化名城特色为核心,以建设国际旅游名城为目标,加快文物及文化保护业的规模化、市场化进程,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符合国际化标准,又有西安特色的文物及文化保护业体系小雁塔历史文化公园要建成集文物展示、文化交流、旅游休闲等功能为一体的西安旅游产业新亮点;乐游塬公园要建成以青龙寺遗址为中心的宗教文化景观和自然景观相融合的历史文化旅游胜景;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含元殿御道、大明宫遗址等一批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开发工程;以顺城巷改造、含光门遗址博物馆及护城河水景等建设工程相继启动为契机,逐步形成西安城墙、护城河、环城公园三位一体、辐射带动周边的旅游景观和城市名片。积极推动重要历史文化遗存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6、广告业

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和与城市景观美化相协调的原则,通过拍卖和公开招标等方式,盘活户外广告空间资源。借助网络、移动电视等新的投放媒介,增加新的广告服务形式。积极开展与海内外的交流合作,提升行业整体水平。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广告业市场秩序,制止恶性竞争,使之成为我市文化产业的重要支撑点。

(二)以构建“一带三区”为核心,形成多层次、多主题、多元化的文化产业新格局

1、文化产业聚集带

依托秦岭北麓天然、密集的生态—文化资源,突出山、水、林、泉与历史文化、宗教文化相融合的区位特色,重点对骊山、王顺山、翠华山、南五台、楼观台、朱雀及太平山这“六大名山”进行整体规划设计和包装推介,完善以生态文化旅游观光和休闲度假为主的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建设生态—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带,实现板块式发展。以秦岭野生动物园为中心区域,向东西两翼扩展,建设旅游观光、温泉沐浴、主题公园、度假酒店、旅游小镇等系列项目,辐射和带动这一聚集带整体快速发展。珍惜和保护区域内的森林、河流等生态资源,加大文物及民俗文化保护力度,坚决防止过度开发建设。

2、文化产业聚集区

——曲江文化产业核心区。充分利用大雁塔北广场、大唐芙蓉园、曲江海洋世界、盛世嘉年华等系列重大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巨大效应,进一步建设和完善以盛唐文化为特色的文化产业核心区。打造中国西部第一文化产业品牌,努力争取申报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区。加快建设曲江文化旅游、传媒、会展、娱乐、影视、创意、生态休闲等文化产业功能区和文化产业人才培育基地、旅游文化商品生产基地。通过各种文化产业功能区和文化产业基地的建设,加快资源整合,强化市场化运营,辐射带动其它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和区域的发展,努力使曲江文化产业核心区成为可容纳就业20万人以上文化产业年产值过100亿的中国西部文化产业发展第一高地。

——老城(唐皇城)区文化、商贸、旅游产业聚集区。通过规划立法,有计划地稳步推进恢复唐皇城历史文化古城风貌,逐步强化该区域文化、旅游、金融、娱乐功能,形成历史文化氛围浓厚的文化产业聚集区。实施“皇城复兴计划,使唐皇城文化街区风貌、明城墙风貌、古民居风貌等景点景区和穆斯林民风民俗、地方风味小吃及百年老店集中安置区等有机融合为一体。按照建设文化产业聚集区和市内历史文化一日游精品线路的大思路,对碑林博物馆、湘子庙、钟鼓楼、城隍庙和西五台的周边,以及东大街和南大街商务街区等关联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实现历史人文景观旅游和现代都市商务观光游览的相互交融。

——临潼文化产业聚集区。加快临潼旅游区域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周边环境,努力提升旅游产品文化品位,挖掘、培育高质量的旅游文化延伸项目,促进各旅游景点景区之间的环线联接,加强区域及省际合作,全面提高其市场竞争力。以秦兵马俑、秦始皇陵、唐华清池等世界著名历史文化古迹为主体,以骊山、渭水等自然山水环境为依托,加快形成“四区一线两带五水”有机结合、旅游观光产品与休闲度假产品互补的大旅游文化产业格局(“四区”为秦文化旅游区、唐文化旅游区、仰韶文化旅游区和沐浴疗养区“一线”为沿旅游交通专线形成石榴自然生态观光旅游线“两带”为渭河滨水休闲度假及农业生态观光带和骊山自然风景观光带“五水”为发源于骊山北麓、流入渭河的五条水脉的水环境保护工程及衍生旅游项目)

(三)强化对优势资源和特色产品的策划、宣传,打造一批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文化产业品牌

1、历史文化品牌

以周、秦、汉、唐的历史遗存为依托,精心打造以秦兵马俑、秦始皇陵、秦阿房宫等为代表的秦文化品牌;打造以汉长安城遗址、汉阳陵博物馆为代表的汉文化品牌;打造以唐华清宫、唐大明宫遗址、大雁塔等为代表的唐文化品牌;打造以碑林—书院门古文化一条街,莲湖历史街区、古城墙等为代表的历史文化散步道品牌;打造以东线一日游、西线一日游和市区一日游为代表的历史文化旅游品牌。

2、革命文化品牌

利用西安作为诸多近现代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和众多知名人物活动地的条件,与延安革命圣地紧密联结,着力打造以西安事变旧址、革命公园、八路军办事处等为代表的革命文化品牌,形成我市文化旅游新的增长点。

3、民俗文化品牌

深入挖掘和开发独具西安特色的眉户、古乐、曲艺、剪纸皮影、锣鼓社火、高跷芯子、方言歌谣以及礼俗、节会等民俗文化资源,推陈出新,继承发展,精心打造以长安古乐、户县农民画、北院门回民街坊、蓝田玉雕等为代表的独具西安地方特色的民间民俗文化品牌。

4.宗教文化品牌

挖掘西安地区的宗教文化资源,依托大兴善寺、大慈恩寺、兴教寺、华严寺、净业寺、草堂寺、香积寺、悟真寺等佛教祖庭,面向国内外佛教信徒和游客,以佛教历史文化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旅游活动,重点推出玄奘取经归来敕封仪式等文化产品。依托楼观台道教祖庭知名度,举办老子文化节和国际研讨会。开发八仙宫、重阳宫等道教文化旅游活动。以都城隍庙的复原重建,开发都城隍庙文化旅游产品。以回坊民俗风情街和清真寺为依托,开发回族风情和伊斯兰教文化体验旅游产品。大力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宗教文化旅游纪念品,形成一批有广泛影响和旅游吸引力的宗教文化品牌。

5、文化艺术品牌

精心编排推出大型历史舞剧《大秦帝国、秦腔歌剧《杨贵妃》和关中民俗风情舞台剧《风情长安,对《梦回大唐、《仿唐乐舞》等歌舞剧进行精加工,使其成为展示西安“秦风唐韵”魅力的艺术品牌。精心打造西安易俗社秦腔艺术博览院、西安“梨园教场”主题公园、西安秦腔剧院等知名文化艺术品牌。扶植壮大西安地区文学、书法、绘画、影视剧创作、戏剧表演等作家、艺术家队伍,推出一批有代表性的名剧作家、名书画家和名演员等,延续和提升“长安画派”和“文学陕军、“影视陕军”等品牌的知名度。强化西安地区历史学、考古学、城市规划等权威学科的建设,提升西安人文社会学科影响力。

6、休闲文化品牌

充分发挥现实文化资源优势继续扶持以大雁塔北广场、钟鼓楼广场、西部电子城广场、德福巷咖啡酒吧一条街等为代表的休闲文化品牌,进一步加快大唐不夜城、大唐西市、唐诗博览园、城隍庙广场等重大休闲文化产业项目的开发建设力度努力打造出一批具有西安古城特色的休闲文化品牌。

7、自然风光品牌

加大秦岭北麓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建设保护力度,加大泾渭浐灞等河流水系的生态建设和治理力度,加快渭灞三角洲、浐灞三角洲等水环境生态工程建设,精心打造以骊山、终南山、楼观台、朱雀、南太白、王顺山等森林公园和泾渭湿地、野生动物园、广运潭等为代表的自然风光品牌。

8、节庆活动品牌

进一步办好西安古文化艺术节、仿古迎宾入城式、城墙国际马拉松比赛、城墙灯展、西安丝绸之路国际旅游节、曲江论坛等重大节庆文化活动。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开办西部电影电视节,国际文物文化艺术节、汉唐文化艺术节、曲江文化旅游节等节庆活动。

(四)以重点工程为龙头,加快建设一批体现西安特色,具有较强支撑、示范、带动作用的文化产业项目

1、西安城墙景区

该项目是包括西安火车站城墙复原、顺城巷改造、城墙艺术文化活动等在内的项目建设,以政府投资和招商引资为主,总投入117亿元。该项目的建成,将极大地丰富西安古城墙的文化内涵,使西安城墙、护城河、环城公园三位一体,交相辉映,成为展示西安魅力的城市名片。

2、秦始皇陵遗址公园

该项目以国家和省上投资为主,总投资5.5亿元。此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实现对秦文化资源的深度开发,成为彰显秦文化特征文化与旅游完美结合的西安文化旅游新亮点。

3、大唐不夜城

该项目总投资30亿元。建成后,将形成重现盛唐文化特色的历史人文新景观和现代都市观光购物娱乐聚集的中国第一个“文化MALL。

4、中国西部影视城

总投资30亿元,包括高科技影视公园、影视拍摄景区、休闲娱乐度假区、滨河生态别墅区、综合开发服务区和影视文化产业延伸区等子项目。建成后,将成为集影视创作、影视科技娱乐、观光旅游、休闲度假、影视艺术人才培训等为一体的西部最大的影视文化产业基地。

5、广运潭生态景区工程

总投资2亿元,由浐灞管委会投入。建成后,将形成集生态旅游、休闲度假、健身娱乐等为一体的西部最大的嬉水休闲娱乐文化产业。

6、大明宫遗址公园和含元殿御道修复工程

该项目以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和国家文物局、市政府投资为主,总投资分别为2.72亿元和1.6亿元。该项目的实施,将形成集文、商、旅、餐为一体的较大规模的文化产业版块,从而成为西安世界历史文化名城的一个重要窗口。

7、乐游塬青龙寺遗址保护工程

该项目以政府投资和政府贷款为主,总投资1亿元。建成后,将形成彰显佛教文化特色,融旅游、休闲、观光于一体的典型示范区。

8、西安广电中心

该项目以政府投资和吸引外资为主,总投资5.1亿元。包括广电世纪园、西部明珠影视城、广电科技博览中心。建成后将成为西安广电传播和影视制作的重要基地和平台。

9、西安歌剧院和西安文化艺术大厦

建成后,西安歌剧院将成为西部地区档次最高的歌(舞)剧场和大型演艺活动中心,西安文化艺术大厦将成为集文化艺术创作、研究交流、展示展演、教育培训、消费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文化艺术场所,成为西安的标志性文化建筑。

10、户县农民画风情园及展览中心

该项目以招商引资和政府投资为主,总投资2.5亿元。此项目的建设,极大地提高户县农民画的知名度,推动户县农民画尽快实现产业化、走向国际化,成为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的强势品牌。

11、关中民俗艺术博物馆

总投资6亿元,包括民俗文物展馆区、古镇游览区、休闲度假区等子项目。建成后,将成为集关中民居实物陈列、民俗文化展示展演、民俗风情体验、旅游休闲为一体的具有明清风格的民俗文化新亮点。该项目属民营企业,资金来源为招商引资。

12、阎良区航空文化主题公园

总投资3亿元,招商引资2亿元,政府投资1亿元。建成后,将形成以航空科技文化为主题的公园,辐射带动区域商贸旅游、观光度假、健身娱乐等行业,以科技文化为突出特色的文化产业功能区。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科学决策

1、成立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领导机构,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研究制定文化产业发展目标、计划和相关政策,负责全市重大文化项目论证、布局、立项、投资、运营等的决策指导,研究解决文化产业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2、成立由知名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组成的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咨询机构,为政府制定文化产业发展战略、文化产业政策等提供咨询服务,提高政府统领文化产业发展的决策能力和水平。

3、加快建立西安文化产业数据库。按照国家《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建立完善我市文化产业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全市文化产业发展的动态分析和预测,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前瞻性和针对性。

(二)改革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

1、改革文化行政审批制度,清理和取消不必要的文化项目前置审批。理顺文化市场管理体制,整顿规范文化市场秩序,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国有文化资产的监管。

2、全面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三项制度”改革,加快推动经营性文化单位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重塑文化市场主体。整合文化资源,使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从部门所有向社会共享转变,促进文化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

3、培育、发展和规范文化产业协会和具有一定社会文化管理职能的文化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其管理、协调、组织、监督等作用,加快形成行业自律,推动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三)拓宽投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市场主体

1、盘活国有文化资产存量,提高国有文化企业的运营水平和效益,更好地发挥其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

2、逐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拓宽投融资渠道,开放文化资本市场。积极鼓励、引导非公有资本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伙制及个体私营等多种形式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并可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参股兼并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探索建立文化产业投资公司、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风险投资基金、发行文化产业发展债券、资本市场上市等,进一步提高融资能力和投资效益,努力形成国有、民营等多种所有制企业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产业格局。

3、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重要新闻媒体的经营部分剥离转制为企业时,在确保国家绝对控股的前提下,允许吸收社会资本;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公司在广电系统国有资本控股的前提下,经批准可吸收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

(四)强化政策引导,加大财税扶持

1、认真落实国家文化产业的各项政策措施,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对凡符合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文化企业,可享受相应的待遇,并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政府鼓励的新办文化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对重大项目、特殊项目市政府将给予重点支持。

2、加大政府投入,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按照重大文化设施和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的有关政策规定,20XX年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从20XX年开始每年安排2000万元,以后根据文化产业发展情况逐年递增,专项用于支持发展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由财政部门商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支持的方式,以项目投入和政策性投入为主,采取贴息、补助等形式,用于项目启动、文化设施和信息网络平台建设、高新技术改造等。对重大文化设施建设、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行地方配套资金补贴和项目前期经费补助。

3、允许投资人以商标、品牌、技术、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作价入股组建文化企业。

4、为生产重点文化产品引进先进技术或进口所需要的自用设备等,按现行税法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或承担国家指定任务而造成亏损的文化单位,经批准,免征经营用土地和房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五)实施“走出去”战略,开拓国内外市场

1、广泛开展文化产业的推介、交流与合作,通过主办或参与各类文化产业(产品)博览、展示和研讨活动等途径,进一步加大对精品旅游线路、地方特色文化产品以及高科技文化产品等的宣传力度。

2、鼓励文化产业开拓海外市场,文化产品出口可按照国家现行税法规定享受出口退税政策。积极开展对外投资和跨国生产合作,构筑海外营销网,利用网络、外国代理商、开发直销、合作经销等多种手段,为西安文化产品走向世界开辟途径。

(六)加快培养引进,构筑人才高地

1、制定文化产业人才计划和人才兴业战略;创新用人机制,制定优惠政策,改革分配制度,建立文化产业人才激励机制。在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设立专项奖励基金,重奖文化产业领域各门类专业人才中绩效突出的核心人才和领军代表人物。

2、树立大西安的人才理念,充分挖掘和发挥西安地区高等院校高素质文化产业人才资源,积极引进海内外高级文化产业人才,构筑西安文化产业发展的人才高地。

3、建立文化产业人才交流中心,促进具有文化科技创新能力的智能人才、策划人才、经纪类人才等文化产业人才的良性互动、双向交流,为促进西安文化产业的后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积蓄后发优势。

第3篇:文化产业实施方案

作为一种新兴的产业,文化产业的兴起和发展正在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最引人注目的文化经济现象。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云南建设民族文化大省等一系列战略发展机遇的到来,文化产业的发展迎来了加快扩张、健康发展的大好时机。按照州委、州政府提出的“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建设民族文化大州”的要求,结合建水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建水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实施方案。

一、建水发展文化产业的条件分析

建水是国务院公布的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其众多的古迹,丰富的旅游资源,多彩的民族风情,富有特色的文化产品在省内外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随着“鸡石”、“通建”两条高等级公路的即将贯通和建水“文化旅游大县”建设的实施,建水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正在逐步完善,建水旅游业不断升温,有望成为云南既丽江、大理、香格里拉等知名旅游热区之后的又一旅游热点。省、州提出建设“建水历史文化名城区”,给建水的发展带来了良好的机遇。从建水自身的情况看,发展文化产业既有机遇,也有挑战。

(一)主要优势及机会

1.建水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及数量众多、极富历史和艺术价值的古迹,发展文化旅游业有着良好的基础。

2.建水民族众多,民风民俗淳朴自然,民族风情绚丽多姿,民间传统文化独具特色,民间艺人颇具实力,民族资源十分丰富。

3.建水处于滇南交通网络的枢纽位置,两条高等级公路贯通后,便捷的交通将给外来者带来便利。

4.建水发展文化旅游的定位与省、州建设民族文化大省和民族文化大州的总目标一致,发展文化旅游有政策和措施保障。

5.文化产业作为新兴产业的重要性日益凸现,正被更多的人接受和认识。

(二)劣势及威胁

1.由于对外宣传的不足,建水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知名度远远落后于其它同类城市。

2.众多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人文资源未能更好地开发和利用,外界对建水的认知还比较低。

3.旅游硬件设施还较薄弱,软件建设不够完善,部分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刚刚起步。

4.与省内其它地区在旅游及文化市场的竞争上后劲不足。

二、发展文化产业的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文化产业、建设民族文化大省的指示精神以及红河州“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建设民族文化大州”的决定,围绕“新型工业强县、文化旅游大县、特色农业强县”的奋斗目标,从建水实际情况出发,解放思想,抓住机遇,突出特色,发挥建水历史悠久、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推进文化创新,综合开发建水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资源,实现文化转型,分阶段、分层次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步伐。突出特点,理顺机制,调整结构,合理布局,以文化旅游业为龙头,带动其它产业的发展,使文化产业成为建水新的经济增长点。

2.建水发展文化产业应遵循的原则

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文化产业是一种特殊的精神文化产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文化市场的经济效益日渐显现,文化产业对市场经济的拉动作用越来越明显,文化进入市场,正在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因此,发展文化产业既要遵循党的文化方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的原则,也要遵循市场经济和文化艺术发展的客观规律,寻求与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点,实现两者的相互统一。

发挥优势,突出特色的原则。抓住特色,就抓住了生存权与主动权。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大背景下,文化产品没有特色,文化产业就无从发展。因此,应从自身实际出发,选择最具特色和市场前景的文化产业项目进行开发,发展优势产业。

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不同的民族和地区,都有着自己的独特文化,在发展文化产业的初期,应以自己的特色文化为重点,先在重点领域内实现突破,起到辐射和带动效应,进一步促进其它产业的良性成长,最终实现文化产业的全面发展。

遵循市场规律,恪守文艺规律的原则。任何一个产业的发展,都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文化产业的发展也不例外。发展文化产业的最终目的是使大部分文化形态尤其是经营性文化产品进入市场。因此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按市场法规运作,发挥市场对文化产业的调节作用,使文化产品适应社会的需要。

开发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在文化产业的发展中要坚持对文化资源的严格保护、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既要将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又要注意保护文化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资源使其不受破坏。

以人为本的原则。发展文化产业要以人为本,一方面是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质量,促进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提高人的综合素质,这是发展文化产业的根本目的;另一方面,文化产业要得到充分发展,就必须发挥人才资源优势,充分合理地利用人才这一无形资产,调动人才的积极性,用其所长,才能加快文化产业建设的步伐。

3.发展文化产业的总体目标

通过五年的努力,初步形成一个投资多元化,特色鲜明,结构布局合理,设施齐全,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显著的开放的文化形态体系,发挥文化对三个文明建设、增加全县综合经济实力的积极作用。

三、发展文化产业的主要内容

建水民族文化资源丰富,在红河州具有一定的特色和份量,在地理位置、交通等方面占有一定优势,发展文化产业有着良好的基础。按照州委、州政府提出的建设“建水历史文化名城区”的要求,根据建水的地域特点,建水应着重发展以下文化产业:

(一)文化旅游业

建水旅游业的发展已被定位为“红河州龙头旅游城市”、“云南省重点旅游城市”和“国际旅游城市”,旅游业的发展正在逐步成为建水第三产业中的支柱产业。建水旅游业的发展应按照“依托旅游资源,拓展文化内涵,打响城市品牌”的思路,以建水特有的文物古迹、人文习俗、民族风情和区域文化为核心,来带动饮食、住宿、商业、娱乐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加强文化与旅游的结合,以文促旅、以旅兴文。

1.抓住云南民族文化大省建设和红河民族文化大州建设的机遇,做好对文化旅游景区的区域布局规划。利用人文这一主线,将现有资源进行整合。在对民族文化资源进行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加大对现有资源的利用,不断推出具有建水特色的旅游产品,开辟多种内容和形式的旅游线路。如以建水文庙、云龙山、指林寺、燃灯寺等寺庙为主的宗教文化旅游,以朱家花园、张家花园等为主的古民居旅游,以哈尼族、彝族民间节庆为主的民族风情旅游,以建水燕子洞为主的岩洞探险旅游,以建水古桥、古塔、古井、古街为一体的特色资源旅游等,以满足不同游客的需要。

2.配合旅游黄金周、节日、双休日,以曲江温泉、黄龙寺、绵羊冲等景区为主,积极创建以娱乐、休闲为主的生态旅游和短期里程旅游市场。

3.加强对旅游业的投入和支持,提供招商引资的相关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改善旅游设施配套建设尤其是宾馆酒店的建设,力争在近两年内建成一批新的星级酒店。

4.加大文化旅游宣传力度,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积极策划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推出一部“斯文人家·建水故事”方言系列剧,打响“燕归古镇、斯文人家”的建水旅游形象城市品牌,推动旅游业的快速发展。

(二)民族工艺品产业

建水民族工艺品以建水紫陶和民族银饰品为代表。建水陶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为中国“四大名陶”之一,在海内外享有一定声誉;建水民族银饰品具有民族特色。两种艺术品均具有产业化经营的基础。

1.提升两种文化产品的艺术品位,突出品牌及特色,走高工艺、高品质、高价位的营销路子;

2.改革工艺美术陶厂和民族首饰厂现有体制,采取多元投资方式,走组建企业,实行规模经营、连锁经营,实现产销一体化;

(三)文化饮食业

建水有着丰富的地方名特食品:过桥米线驰名海内外;烧豆腐、草芽为建水独有;建水汽锅鸡为滇味名肴。还有许多小吃独具特色。发展饮食业有着良好的基础。

1.建立一座名城饮食城,使之成为建水名特食品的集中展示点。

2.过桥米线最早起源于建水,历史悠久,风味独特。重点培植一家有实力的饮食企业,对过桥米线进行更具品质和文化品位的研究开发,将过桥米线打造成为“东方麦当劳”,拓展成为连锁企业,打入外地市场。

(四)娱乐产业

发展文化娱乐业的指导思想是要以生动活泼的、能为广大群众所接受和喜爱的优秀文艺产品,来满足群众休闲娱乐的需要。其思路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突出重点、带动一片。政府通过制定相应的规划加强对娱乐业的管理和引导,为文化娱乐业的发展提供舞台。

1.盘活电影公司现有资产,广泛吸纳社会和外来资金,组建一个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文化娱乐公司,建设大型综合性娱乐场所,使之成为建水文化娱乐业的龙头,带动全行业的发展。

2.以曲江温泉度假区、黄龙寺水上游乐场等乡村度假区为中心和重点,在现有规模的基础上建设成为大型游乐中心,提高文化娱乐和休闲度假的文化含量和文化品位,积极发展文化娱乐业,带动其它文化娱乐场所的发展。

3.探索发展娱乐业的新技术、开拓新的娱乐方式和项目,提高文化娱乐的文化科技含量,促进文化与娱乐的结合,在挖掘建水民族传统优秀文化娱乐方式的基础上,不断推出健康向上的新型娱乐项目。

(五)演艺产业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与发展,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文化事业管理体制。

1.以红河彝族花灯团为试点,采取政府扶持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促使其通过精品展演逐步实现自主经营和自我发展,增强活力,5年后逐步与政府脱钩。走文化演出单位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的新路。实现由公益性事业单位向经营性方向的过渡转型。鼓励外来企业集团参与艺术展演产业的投资和经营管理。

2.组建一个文化传播中心,投资建设各类艺术培训基地和活动场地,开发演艺市场;以为群众提供优质艺术产品和服务为目标,开拓文化服务市场。

3.利用建水丰富的名胜古迹和自然景观,以朱家花园为主要场地,拍摄一部精品电视连续剧,打造建水滇南影视拍摄、创作基地。

4.组建一支建水芒鼓艺术表演团,在政府调控下尝试商业性演出。

(六)体育产业

1.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体育经济实体,从事体育健身娱乐方面的各类经营性活动。

2.政府投资兴建体育中心,为各类体育竞赛和群众开展健身、健美、康复、娱乐等体育活动提供产地设施和技术指导。

3.鼓励社会各界和个人承办各种规格和级别的体育竞赛表演;积极开发建水少数民族体育资源。

(七)教育产业

教育是最重要的基础性产业,要确立教育的产业化意识,真正把教育和人才资源的开发作为最重要的基础产业来抓,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使其适应教育产业化发展的需要。

1.深化以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为核心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竞争上岗和择优选用,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

2.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扶持发展民办学校,探索多种形式的办学方式,积极吸引省内外资金和设备到建水办学。

3.以建水一中为示范点,积极发展校办产业和教育服务业。以联办等方式,使学校后勤部门从学校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形成市场化的后勤服务体系。

(八)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1.在两年内完成县博物馆、文化馆的建设,使之成为建水规模较大、功能较齐全的标志性文化基础设施,集中展示建水历史文化,弘扬优秀传统,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2.五年内建设完成县图书馆,完成后可形成公益经营兼容的文化产业运作形式。

3.四年内按照州资金配套政策完成各乡镇文化站的新建、重建和扩建任务,实现全县乡镇文化站全部达标。

四、主要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体制改革、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的决定,将文化产业的发展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文化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做好发展文化产业的具体组织工作。

2.加强政策扶持,广开门路,多渠道筹集资金,除积极争取国家、省、州支持外,还应争取社会多方面的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通过合作经营、土地置换等方式,引导投资文化产业设施和经营文化产业项目。

3.加大财政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投入和扶持力度,对有较大市场潜力和开发价值的文化产业项目重点给予支持。县财政可拿出部分资金作为文化发展基金,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

4.鼓励企业赞助文艺表演、体育竞赛等活动,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办文化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力量组建国家政策许可的各种文化经营企业,在规划建设、土地征用、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5.创新用人机制,搞好文化产业队伍建设。文化事业单位要建立竞争机制,实行双向选择、能进能出的用人新机制,改革分配制度,定岗定酬,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红河彝族花灯团要加快文艺尖子人才培养步伐,不断提高文化队伍的整体素质,为组建商业演出团队、发展演艺产业打下良好基础。

6.成立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落实编制、人员、经费,明确工作职责,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各项文化产业项目的实施;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好协调工作,发挥职能作用。

【职能剥离人员安置实施步骤】 第4篇:文化产业实施方案

一、 蓬莱市发展文化产业的条件分析

蓬莱有2100多年的建城历史,神仙文化、精武文化、港口文化、海洋文化、开放文化、和平文化积淀深 厚,其众多的古迹,丰富的旅游资源,加上对外开放的港口优势、岸线优势及腹地优势,以及德龙铁路的贯通与我市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逐步完善,旅游业的不断升 温,再结合我市提出的打造"人间仙境、和平圣城"的契机,我市文化产业的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

1、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及数量众 多、极富历史和艺术价值的古迹,发展文化产业有着良好的基础。蓬莱素有"人间仙境"之称,传说蓬莱、瀛洲、方丈是海中的三座仙山,为神仙居住之所,亦是秦 始皇东寻求药、汉武帝御驾访仙之地。广为流传的"八仙过海"神话传说即源于蓬莱。"蓬莱"作为地名(而不是神山名),最早以文字形式记载于唐代杜佑的《通 典》中。唐贞观八年(公元634年),蓬莱被设立为镇。唐神龙三年(公元707年),登州衙门移至蓬莱,蓬莱于是升镇为县。明洪武九年(公元1376 年),登州升级为府。由唐至清的1100多年间,蓬莱一直是胶东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登州古港唐代即与泉州、扬州、明州(宁波)并成为中国四大古 港。蓬莱人杰地灵,名人辈出。明代监察御史浦镜、刑部尚书陈其学、民族英雄戚继光、清代礼部尚书沙澄、军事将领宋庆等国师有名。清同治三年(公元1864 年)创办于蓬莱的登州文会馆(后改为齐鲁大学)是省内最高的高等学校。清光绪十三年(公元1887年)创办于蓬莱的启暗学馆是全国第一所聋校。

古 迹遗存。蓬莱众景之胜,首推蓬莱阁。蓬莱阁是我国的名胜古迹,它与黄鹤楼、岳阳楼、滕王阁并称全国四大名楼,建于北宋嘉佑六年(公元1061年),至今已 有九百多年的历史了。蓬莱阁是神仙频繁光顾的好地方,风景之胜,建筑之美,传说之奇,更使蓬莱阁声名在外。登阁四望,正北海深处的长山列岛,云遮雾盖,时 隐时现,与海市蜃楼交相辉映;西部就是"八百壮士不仕秦"的田横岛,铁马金哥的悲壮一幕早已成为过去,但千秋传诵的壮志豪情似乎还在上空蒸腾。水城,又名 备倭城,最早建于宋朝庆历二年(公元1042年),始称"刀鱼寨"。明朝洪武年(公元1676年),以"刀鱼寨"为基础,又建起了码头和上城墙,形成了现 今水城的雏形,到了明万历二十四年(公元1696年),又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整修。水城中的小海,是停泊船只的港湾,当年戚继光就是在这里操练水师,抗击 倭寇。水城是我国现存的古代海军基地之一,也是我国古代海上运输和对外交通的重要口岸。早在唐朝,这里就同广州、扬州、胶州并称四大通商口岸,是东渡日本 的主要海上通道。蓬莱阁、蓬莱水城、民族英雄戚继光故里等都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刘家沟遗址、村里集古城址、村里集墓群被列为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蓬 莱还有登州古城遗址等众多的名胜古迹。

2、独特的自然资源。蓬莱市位于胶东半岛北端,濒临渤、黄二海,其

地势南高北低, 属山前冲洪积、丘陵剥蚀平地为主的地带,平均海拔高度在15-25m之间,市内的主要地层结构为强风化玄武岩层。总面积1128.5平方公里,总人口 44.73万。蓬莱地处中纬度,属暖温带季风区大陆性气候,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年平均气温11.8℃,年平均最高气温28.8℃,年平均日最低气温 -2.3℃,年平均降水量664㎜,年平均日照量2826小时,相对湿度65%,年均风速5.2米/秒。蓬莱气候怡人,湿润凉爽,有被国际公认的"3S" 条件,即:海洋、沙滩、阳光,无洪水,不受台风影响。蓬莱城北海上常出现海市蜃楼奇特景观,景象纷繁,精彩动人。

3、陆、空、海三方交通 十分便利。蓬莱具有较好的区位优势,烟台青岛两个航空港、高速公路、普通公路、海港使蓬莱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良好的可达性。同时,烟台机场新选址与蓬莱非常 靠近,随着烟台机场航班密度增加,通过空港赴蓬莱的可达性将进一步提高。规划中的铁路也将为蓬莱创造另一种承载能力强的进入新方式。蓬莱位于胶东半岛的最 北端,离大连、韩国等地海域距离最近,蓬莱新港已开通到大连的航线。依托陆、海、空三方交通的配置,完全可以满足日益增加的海内外游客的交通需求。

4、我市发展文化产业的定位与省发展文化大省的总目标是一致的,发

展文化产业有政策和措施保障。【职能剥离人员安置实施步骤】

5、文化产业作为新兴产业的重要性日益凸现,正被更多的人接受和认识。

二、 发展文化产业主要规划

蓬莱市文化资源丰富,在全国具有一定的特色和份量,在地理位置、交通方面占有很大优势,发展文化产业有着良好基础。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文化立市"战略、打造"人间仙境,和平圣城"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提出重点发展以下文化产业:

1、文化旅游业

蓬 莱旅游业的发展已被定位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旅游业正在成为我市第三产业的支柱产业。蓬莱旅游业的发展应按照"依托旅游资源,拓展文化内涵,打响城市 品牌"的思路,以蓬莱特有的文物古迹、人文风俗、区域文化和八仙文化为核心,带动饮食、住宿、商业、娱乐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加强文化与旅游的结合,以文促 旅,以旅兴文。

(1) 巧借市委、市政府提出"文化立市"战略、大力发展文化产业这一机遇,做好对文化旅游景区的区域布局规划。在对文化资源进行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加大对现有资 源的利用,不断推出具有蓬莱特色的旅游产品;开辟各种形式的旅游线路,如:以蓬莱阁、慕湘藏书馆、戚继光故里,以艾山、古城、温泉,以蓬莱阁、海底世界、 八仙渡、蓬莱村、田横山、水城等为主的民俗风情旅游和特色旅游,以满足不同旅客的需求。

(2) 配合旅游黄金周、节假日、双休日,以"胶东屋脊"--艾山、

村里集古城、温泉、南王山谷、黄金海岸、风玲谷等景区为主,积极创建以娱乐、休闲为主的生态旅游和短期旅游市场。

(3) 加强对旅游业的投入和支持,提供招商引资的相关优惠政策,加

大招商引资力度,改善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尤其是宾馆酒店的建设,力争在近两年内建成一批新的星级酒店。

2、文化饮食业

蓬 莱有着丰富的地方特色食品,蓬莱小面独具地方特色,"八仙宴"中外驰名,蓬莱海鲜全国有名,将它们逐一包装上市,搞全国连锁,并做大做强;同时,将招商引 资的重点放在餐饮业的引进上,争取蓬莱成为各地名吃的集聚地,从餐饮业上作突破,挖掘新的客源,打造一条卫生、纯正的名吃一条街,可以弥补由于季节原因导 致的旅游业淡季经营惨淡,收入锐减的问题。

3、文化娱乐业

休闲娱乐业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项消费需求。随着我市以及全 国范围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以休闲康体、养心益智、游戏娱乐为特征的文化需求快速增长,休闲娱乐业也随之迅速兴起。茶吧、酒吧、健身房、会馆以及 各种俱乐部等新的消费场所不断涌现,呈现出强劲发展态势。要积极适应时代的发展潮流,重视人民群众的各种文化需求和文化消费,积极发展休闲娱乐业,不断丰 富和活跃城乡群众的文化生活。其思路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突出重点、带动一片。政府通过制定相应的规划加强对娱乐业的管理和引导,为文化娱乐业的发展 提供舞台。

(1)盘活电影戏剧公司现有资产,广泛吸纳社会和外来资金,组建一个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文化娱乐公司,建设大型综合性娱乐场 所,使之成为蓬莱文化娱乐业的龙头,带动全行业发展;打造名副其实的海滨娱乐广场,通过春、夏、秋、冬系列主题活动,丰富广场文化,引导老百姓过健康、文 明的生活。

(2)以村里集温泉、风玲谷、艾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等农村景区为中心和

重点,建成一批休闲、娱乐、度假的综合性大型游乐中心,提高文化娱乐和休闲度假的文化含量和文化品位,积极发展文化娱乐业,带动其它文化场所的发展。

(3)积极探索发展娱乐业的新技术、开拓新的娱乐方式和项目,提高娱

乐业的文化科技含量,促进文化与娱乐的结合,在挖掘蓬莱民族传统优秀文化娱乐方式的基础上,不断推出健康向上的新型娱乐项目。

4、文艺演出业

要 突出抓好文艺团体发展、演艺设施建设、演出市场开拓和演艺业与旅游业、餐饮业相结合等重点工作,不断推进文艺演出业的繁荣与发展。在继续抓好现有事业性文 艺表演团体改革与发展的同时,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发展,同时要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专业文艺演出经营公司来蓬组建文艺表演团,充分调动 社会各方面力量和我市民间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共同开创我市文艺演出业的新局面。在演艺设施建设方面,尽快引进建设一批具有较高档 次的文娱演艺设施,力争培育若干家在域内外知名的演艺厅和演艺品牌。演出市场的开拓,一方面要认真研究不同层次、不同人群的精神文化需求,努力丰富文艺表 演内容,特别是要与旅游业相结合,突出地方特色,增强旅游的文化吸引力。另一方面要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集中力量推名人、创名作、塑名剧,打造一批文 艺演出精品项目,不断走向国内国际文艺演出市场。

5、广播影视产业

对于开发"八仙"题材的各类文化项目,尤其是"八仙" 题材的影视剧制作,无论从文化积淀还是创作条件上,蓬莱应该是首屈一指的。目前,我国动漫产业的发展引起了中央及各地方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究其原因,一 是打造优秀的、民族的、本土化的动漫产品,用先进的、健康的意识形态产品影响教育下一代,从弘扬中华民族文化,增强青少年对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培育民 族自豪感,抵御外来不健康文化侵蚀,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方面来说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篇五:职能剥离人员安置实施步骤
2015户籍管理制度

第1篇:户籍管理制度

一、主要内容

1、城里人乡下人统称居民

我省取消非农业人口、农业人口的二元制户籍登记管理模式,实行一元制户籍登记管理模式。今后,不管是城里人还是乡下人,统称为居民。

2、买套二手房全家可落户

公民只要通过合法途径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论是商品房还是二手房、继承、获赠或其他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并实际居住的,可以迁移本人、配偶、子女的户籍关系,取消了购房金额、购房时间和二手房等的限制。

3、高校毕业工作一年可落户

凡参加全国统一全日制高等教育招生考试,被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含高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录取的,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对没有办理户籍迁移的学生,学校应编制未迁移户籍关系学生花名册,送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备案,但严禁办理暂住证和收取任何费用。

入学时没有办理户籍迁移的学生(

4、直系亲属投靠落户不限

夫妻之间相互投靠并共同生活的,按实际居住地登记、迁移户籍关系,不受婚龄的限制;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并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不受条件限制,根据自愿的原则,准予在子女居住地办理落户;不能独立生活的残疾子女投靠父母并由父母供养共同生活的,不受年龄限制,可在父母居住地落户。同时,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鼓励公民赡养孤寡老人,在公证部门办理公证后,可迁移孤寡老人的户籍关系。

5、准入条件取代控制指标

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有合法产权的固定住所和稳定生活来源这两个条件,才能迁移落户。所谓“合法产权的固定住所”,是指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住宅;“95房改”前,单位分配给职工长期居住未出售产权的住宅。所谓“稳定生活来源”,是指有合法稳定收入、能够自食其力生活、不需要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情形。

二、背景

户籍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和基础性工作,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二元制”户籍管理,是根据革命斗争的需要和新中国成立后的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的。在特定的时期,“二元制”户籍管理制度基本适应了社会发展需要,在巩固国家政权、保障国家对劳动力和消费品等实行计划分配、控制城镇人口过快增长、保障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已严重制约了社会经济发展。今年,公安部在部署全国公安工作中,要求各省要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条件,调整户口迁移政策。

三、我省户籍管理制度的变迁

我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从1997年以来,先后3次出台了户籍管理改革政策。第一次是1997年,我省在安宁、楚雄等11个县市进行了小城镇户籍改革试点,为在城镇有合法稳定非农职业的农村人员或有稳定生活来源、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居住满2年的农村人员办理了落户。第二次是1999年,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除昆明市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四区外,把全省其它各县市区全部纳入小城镇户籍改革范围,再次放宽了迁移落户条件。第三次是2001年,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公安厅关于认真贯彻国发20016号文件进一步深化我省城镇户口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放宽了迁移落户条件。据不完全统计,自1997年至2005年底,全省共解决了近100万人迁移落户的问题。实践证明,我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在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服务城市化进程、密切党群关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2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建议

一、现有户籍管理制度概述:

户籍管理制度的本质是一项基本的国家行政制度,是国家法定的收集、确认、登记公民出生、死亡、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法定住址等公民人口基本信息的法律登记制度,以保障公民在社会活动中的权益。我国实行以个人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其登记方式遵循户随人走的原则。我国现有的户籍管理制度是在1958年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基础上设置的,其特点是城乡二元结构,将户口以城乡地域为标志分为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户口成为一种身份的象征,造成了中国人城乡差别的二元社会治理结构和城里人、乡下人社会心理的隔膜。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户籍逐渐松动,允许农民自带口粮到城市发展,少部分农业人口解决了城市户口融入了城市。在市场经济逐步确立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农民涌入城市务工经商,过亿农民工在沿海新兴工业区打工,数以千万计的白领以外来人口的身份生活于大城市,同样数以千万计的人口在异地从事工商业。在社会转型期人口大量流动,而我们的社会管理手段之一的户籍管理依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仍然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的二元制户籍管理模式,造成了人户分离的管理乱象,由此导致了严重的社会与政治问题,给社会稳定带来了难题。

二、现有户籍管理制度的弊端:

(一)我国现有的户籍制度与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挂钩。在改革开放前,其作用是将农民捆绑在土地上限制其流动,由土地承担起社会保障的经济功能,国家只为城市居民提供社会福利,把广大的农民排斥在外,将有限的资金积累投入到国家急需的城市工业化建设当中,是和计划经济挂钩的产物。它违背了现代社会户随人转的管理原则,产生了大量的社会现实问题。就拿笔者所在的南宁市来说,就产生了很多的户籍问题:一是双身份问题。改革开放后一部分农民进入城市生活,其中不乏相当级别的领导干部,已经取得城市户口并已融入城市,但其农村户籍身份依然存在,仍然享受农村承包土地的权利,同时也造成了大量土地撂荒的问题,涉及了国家根本的土地制度,是国土资源部门不得不面对的社会问题。二是无身份所谓的“出嫁女”问题。中国人尤其是农村的传统观念是“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农村女孩

嫁到男方家后就“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不能享有外家的权利。既没有取得城市户口,又失去了农村的身份;还丧失了土地承包权利和福利分红,就连生育的子女适龄入学报名需要户籍证明,原籍的村委会都不肯开具,导致了出嫁女子女的入学难,只好高价到私立学校就读,如此造成了出嫁女无身份、无权益的社会问题,出嫁女上访事件不断,影响了社会的稳定,这又涉及了国土资源和教育部门的政策和管理的调整。三是实行统一的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独生子女生育政策调整问题。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划分后,冲击了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原有的“女方属农业户口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而属于城市户口的仍限定在生育一个子女,二者如何衔接,涉及计生部门的政策和管理。诸如以上的社会问题因公安管理户籍就形成了“公安化”,而公安部门不具备“全能”的社会管理职能,最终是无法解决的,由此带来了社会性的户口问题。

(二)户口问题的难点。1956年1月13日,国务院决定:把内务部(1969年1月3日根据毛主席批示撤销,1978年3月5日改为设立民政部)掌管的农村户口登记、统计和国籍工作移交公安部门管理。这成为公安部门全面管理户籍的开端,此后1958年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户籍登记分为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户籍管理制度正式确立,公安机关成为了户籍管理机关。户籍管理本身是一项公民身份登记管理制度,但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却又叠加上了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功能。公安的本职是进行社会治安管理,并无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政府职能。现有的户籍制度在社会转型期带来了严重的流动人口人户分离管理问题,其落脚点又都放到了公安部门管理,造成社会问题“公安化”,让公安机关难以承受之重。当前,难点就在党政部门的观念依然是用公安的户口来解决本职的社会问题。如,南宁市在酝量城乡一体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时,国土资源局就提出:“实行户籍制度改革,取消原农业、非农业户口登记办法后,因国土资源部门无法准确区分土地权利的主体性质,对该局执行集体土地的各项有关政策造成影响,建议由公安部门提出更为妥善的办法,以做好相关政策的衔接。”此种意见的观念依然是计划经济时代的思维,将本职的社会管理职能简单的依托在公安提供的“户口”之上;而不是自身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做好政策的调整和建立新的管理运行机制,来配合户籍管理制度的改革,逐步剥离附加在户籍之上不合理的社会管理职能,其出发点变成了本末倒置。

三、中外户籍管理制度的比较及对我们的启示:

户籍管理是世界各国最根本的社会管理制度之一,不光中国有此项制度,国外同样也有。国外的户籍管理多称为“民事登记”或“生命登记”、“人事登记”,虽然叫法不一,但基本上与我国的户籍管理相似,大同小异。所不同的是,有些国家是靠市场加法治的手段,有的是靠加强城市管理水平来调节公民迁移和移居方向,以保持整个社会的稳定。国外的“民事登记”内容多包括人口出生登记、婚姻登记、死亡登记,与我国的户口登记几乎相同。国外的出生登记,内容十分详尽,不仅有公民出生年月、性别、单双胞胎等内容,而且还有其父母的职业、经济收入、国籍、宗教信仰等相关内容,比我们的户口登记还详细得多。因为"民事登记"作为一项最基本的社会管理制度,是其社会制度的基础和依据,关系重大,因此各国都十分重视。与我国不同的是,它的管理部门多为内政部门、司法部门或统计部门。国外都将户籍登记作为民事登记,成为基本的社会管理手段。以下是一些国家和地区突出的户籍登记制度:

一是法国:户籍管理内容十分详尽,不仅有公民出生年月、性别、单双胞胎等内容,而且还有其父母的职业、经济收入、国籍、宗教信仰等相关内容。法国人的户籍信息与他们的就医、存款等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一旦变动,意味着整个生活的变化,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对于跨地区的人口流动———不论是城里人下乡,还是农村人进城,法国政府都没有任何强制性的行政措施,只需通知以前的社会保险机构,将其个人资料转到新住址所在地的相应机构即可。

二是丹麦:人口登记制度既十分先进又比较严格,是最早实行"人号"管理的国家。登记内容包括公民的姓名、出生年月、性别、婚姻状况、纳税情况、监护人等。

三是瑞典:由于历史传统的原因,是由教会掌管户口,人口登记有三百多年的历史,他们实行的也是事后迁移制度。欧洲的人口管理尤以丹麦和瑞典最为有名。欧洲许多国家都有人的犯罪记录管理,很有效。这些国家表面看起来户口管理很松,其实很严,这与人口登记管理特别是"人号"管理有直接的关系。

四是亚洲的泰国。该国专门颁布了《户口登记条例》,分外侨、国内公民两部分。其"户籍注册"(相当于我国的户口登记)十分严格,条例规定必须"注册"公民的三部分内容,即收入状况、纳税情况、简历(包括犯罪记录)。简历涉及公民的个人隐私,国家有严格的法律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向社会公布,并且户籍注册还必须让被注册者本人按手印,十分严格。这些都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与我国户籍管理不同的是,泰国对居民迁移和移居情况有详细规定。泰国实行的是事后确认迁移政策,条例规定对符合居住条件及居住期超过六个月的居民,其居住地有关部门可为其办理户籍登记,承认其居住地户籍。而我国实行的是事前确认迁移政策,居民必须凭迁移地的有关部门核发的准迁证予以迁移。

五是日本。实行的是“户随人走”的制度,它以家庭为单位标明每个人的身份、夫妻关系、父子关系等,孩子在20岁的法定成人之前,无权独立设立自己的户籍,一旦成人,完全自由。但是日本最常用的户籍文本称为“住民票”,它以每个人的居住地为基础设立,标有此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别、与户主的关系等,“住民票”是完全随着住址移动的。日本是一个人口迁徙自由的国家,其国民在哪里居住和工作由自己选择,选择哪里就自然成了哪里的常住居民,享受当地所有的社会福利。但有一点迁徙者是必须做的,就是在一个月内去登录,登录时居住地点填得很细,工作人员问清地点之后,甚至会把建筑物的平面图拿出来核对,登录之后原来的户籍材料就会自然变更。同时,申请人必须在一周内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然后更新健康保险证和驾照。日本的户籍用于登记国民身份和公证,根据户籍可以清楚地知道该国民的有关亲族关系的“私人性身份”,作为国民的“公共性身份”,其户籍制度便是以上述目的为核心建立起来的一套比较合理的体系。日本的户籍由于采取“依人编制”式(即在每个国民出生后立即为其设立登记卡,将其从出生到死亡的每一次重要的有关身份事项及事件都顺次地记载下来,可通过卡片了解每个人身份的变化情况及现状)和“家庭卡片”式(即在每个人的卡片上记载其家庭成员。通过这样的卡片,任何国民的夫妇关系、父母关系、子女间的关系都一目了然,现在原则上是以一对夫妻为单位来登记,包括该对夫妻婚前所生子女,孩子一旦结婚

,就必须另立新户籍,即不存在三代同户的现象,因结婚新立户而产生户籍变更时,在新旧户籍上要有记载)。二者的结合很好地起到了登记身份和公证的作用,因户籍是以公证和公示为目的的,所以允许公民查阅及核实。而我们的户口档案属于国家机密,需要时只能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不仅不方便、群众不满意,而且因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导致随意性大。

六是南美洲的阿根廷。实行的是“三项大登记”制度,即出生、婚姻、死亡登记,与我国的户口登记几乎相似,国家设有“人口登记局”,实施身份证制度,该国实施的也是事后迁移制度。七是非洲的摩洛哥王国。也实行“户籍法”,公民依法进行出生申报、死亡注销登记。八是美国。实行的是“出生死亡登记大纲”,即“依事编制式”,是将出生登记、婚姻登记、死亡登记等有关某人身份的事项及事件均进行分门别类的编制。因为实行“户口登记”美国法律通不过,美国法律认为这样侵犯人权,故只进行公民出生、婚姻、死亡登记,平时公民可以自由迁移、移民,靠加强城市管理水平来调节公民迁移和移居方向,以保持整个社会的稳定。在美国,驾照、信用卡和社会保障号扮演了身份证的角色。驾照和信用卡尽管拥有验明正身的功能,但要想申请到它们必须先从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到一个社会保障号,是美国政府管理常住人口的法宝。任何一个美国公民或在美长期居留的外国人,都必须拥有一个社会保障号,号码唯一且终生不变,类似中国的身份证号,但每个人并不会有一个像身份证一样的卡片带在身上,只需要在脑子里记住这个9位号码即可。社会保障号与社会征信系统相联系,在防止商业欺诈、维持市场秩序方面也有一定作用。美国商界很少有人敢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搞欺诈活动,这并不是说美国商人觉悟多高、品德多好;社会保障号制度使得任何人如果留下污点,今后将得不到社会的信任,在经济社会交往中寸步难行。而我们的户口信息还深藏在公安部门,与社会信息没能联网,国家还没有建立起社会征信系统,社会诚信缺失已是不争的事实。此外我国台湾地区。户籍属内政部所管,举凡迁徙、婚嫁、生死,人民皆有申报的责任。政府定期举办巡回户口校正,但稽查并不严格,除了国民身份证以外,现行户籍制度衍生出来的户籍誊本、户口名簿是政府机构经常要求人民提供,以玆核对的证件。户籍所在地是政府认定下,每个国民的正式居所,故对每个国民的权利义务皆有影响。例如,在参政权方面,离开台湾超过一定期限的国民会自动丧失户籍,连带损失地方选举的投票权。在义务教育方面,家长与儿童的户籍所在地决定所分配到国民小学或者中学。比较管理所具有的优势,给构建我们的户籍管理制度带来很大的启示:

(一)国外现代户口登记制度的启示:内容详尽,户口信息社会化,用于社会管理。虽然我国也有将户口登记信息用于民事行为,但多为政府公共部门和公证、民事调解、民事诉讼等身份证明需要,对于公民个人经济社会交往的身份证明则少有涉及。而且户口信息的法律地位未明确,民事法律没有“民事登记”内容的法规,1958年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也未做规定,只是散见于各部门的规章,规定需要公安机关出具公民相关的户口信息证明。户口信息深藏于公安部门的档案,不对社会和公民开放。我们依然是陈旧观念:认为户口信息属于国家机密档案不能公开,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户口信息在社会管理中的基础地位认识不足。而社会人财物的大流动迫切需要了解人的基本信息,民事行为中人的信息缺失无形中增大了社会运行的成本,这也是社会交往中诈骗案件层出不穷的原因之一,如骗婚和生意中的骗财。笔者建议,除对国家涉密人员及涉及公民隐私的简历之外,其他公民的户口信息应与社会信息互联互通,允许公民查阅、核实。

(二)泰国的启示:运用市场+法治的原则促进人口的有序流动,加强户籍管理。泰国与我国同属于发展中国家,也存在着流动人口和户口登记的问题,但泰国的户籍管理采用的市场经济原则和法律效力的作用,是让不能在某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生存(包括经济收入、住房等)的公民,按市场法则去选择适合自己经济水平的城市居住。这种方法往往较行政手段更有效。我们一提放开户口限制,按居住地原则登记户籍,就有反对声音:农民都涌入城市,城市承载力不足怎么办?会不会形成贫民窟?显然这种观念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城市即使不给户口,现实中也产生了大量的流动人口,而且因流动人口没有列入现代社会必需的户籍常态化管理,而造成人户分离现象,导致了社会管理无序的状态,这种观念必须转变。笔者以为重视三农问题,搞好新农村建设,健全农民的社会保障,提高农民的待遇,让农民在农村安居乐业是一条根本的消除城乡差别、解决农民流动的道路,这条道路是漫长的而且必需的。无论如何城市在社会环境、公共基础设施和文化生活方面都要丰富多彩的多,我们无法限制农民进城,世界各国在现代化进程中都未能避免农民大量涌入城市,只能是加强社会管理、发展经济消化人口,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此基础上我们城市管理者可以为农民的流动做点什么呢?那就是按照市场经济和法治的原则将流动人口纳入户籍管理,不是简单地给“户口”,有了城市户口就必然享受到与户口挂钩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而是让农民按照自身的经济水平和能力选择居住的城镇、或者是一二三线城市。具体的来讲就是将原有的取得城市户口的高门槛,一旦进入就可以一次性的享受城市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待遇,改革为低门槛,即在城市常住(自有房产、单位宿舍、公租房、投亲居住、有至少半年以上的长期租房合同)有稳定的生活和收入来源就纳入城市的户籍登记管理,至于户口背后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就要按照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市场法则,由农民向城市“购买”,渐进式的取得。因为农民取得城市户口不必然的失去农村的土地,农村的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如果农民取得城市户口既无偿的享受社会的福利和保障,又拥有农村的土地使用权显失社会的公平。但是我们又不宜将进入城市农民的土地都收回,因为农民相对来讲文化知识水平偏低、技能单一,在城市生活艰难;如果在城市待不下去还可以再回到农村时有“土地”的保障。否则,大量的失地农民在城市生活无着落就容易引发社会动乱。农民购买城市的社会福利和保障应该是自由选择的,需要那种或需要多少都是自主的。比如一个农民在农村有承包的土地和宅基地,为了子女的前途看好城市的教育环境,选择到城市长期打工租房陪子女读书,老了有农村的“新农合”保障,而且全国社保一卡通可以转移接续,还可以回乡养老。他要享受城市的免费优质义务教育,就要向当地政府缴纳足够的教育附加费(城市的居民都需要缴纳),这不是简单的买卖,而是每个城市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依据法定的程序制定的准入规则。如果他们再需要其他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项目就分别缴纳费用,如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低保,保障房等,达到一定法定的准入条件才能享受到相应的城市福利和保障,他是一种市场条件下权利义务对等的法治。此外,泰国的户口事后确认迁移政策,不仅手续简便,而且可以有效地进行公民在居住地的身份管理,防止人户分离现象,很值得我们借鉴。

(三)日本的启示:强化身份管理和运用是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有效途径。一要注意身份管理是日本社会治安状况良好的一个主要原因,因为日本的身份有严格的户籍登录制度作后盾而且登录内容详尽、注重家庭在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可以反映人们真实的居住情况,一旦发生案件,很容易查到线索;反观我们的流动人口管理,毕竟不是严格的户籍身份管理,户籍登记内容不严密,而且人户分离,脱管、漏管现象严重,给社会治安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二要注意身份管理使日本人口流动有序进行,不会发生社会失控现象,人们迁移并非居无定所的盲流,往往是安顿下来之后,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并很快融入新的城市,最终实现安居乐业,户随人转。我国的流动人口没有按照居住地原则纳入身份管理,流动人口人户分离是一种不确定的生存状态,缺乏城市归属意识和守法观念,人口流动存在盲目性和无序的管理,我们应借鉴日本户随人转的制度,树立人口只要长期在城市居住生活,就要将其纳入城市户籍身份管理的理念。三要注意身份管理在日本有公示和公证的作用,公民有需要可以查阅及核实户籍登记,方便公民的经济社会交往。(四)美国的启示:户口信息与社会征信系统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是社会现代化的内在要求。美国高度现代化,身份信息与社会征信系统相连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功不可没。我国在社会转型期诚信缺失已是不争的事实,迫切需要建立起社会征信系统。这就要求户口信息与社会信息互联互通的支撑,而我国的户口信息还作为国家机密束之高阁,起不到发挥社会基础数据的作用。近期,我国170个城市开通了社保一卡通全国转移接续,并且具备金融功能,开了个好头。如果户籍改革能主动与建立社会征信系统接轨,那么,户口信息与社会保险体系联网,将是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的基础和依据。

四、对我国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思考及建议:

改革户籍制度后,户籍管理还是必要的。通过公民身份登记,可以证明其身份并确立其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可以为政府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劳动力合理配置等提供基础数据和依据。户籍管理还是治安管理的基础,在维护治安、打击犯罪方面起着重大作用。为此,建议在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中采取如下的步骤和措施:

(一)转变观念,树立户随人转的理念。在户籍管理中严格户口登记,将部分流动人口(以房管人、以业管人部分)纳入身份管理,登记为居民户口;厘清户籍登记管理与户口红利的区别,它不是与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挂钩,而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手段。要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和群众理解:只要人生活在社会中就要有身份管理,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建立起“户随人转”主动申报的自觉意识。至于原有的户口红利,应摒弃计划经济环境下无偿获取的陈旧观念,树立市场经济条件下权利义务对等的理念,要获得城市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就要渐进式的努力付出,而且可以凭自身能力和需要分项选择获取,政府和社会要提供的是社保全国一卡通式的接续服务。公安部门也要跟上时代的开放步伐,抛弃不合时宜的将户口信息作为国家机密档案的落后观念,除涉密人员的身份信息和涉及公民隐私的简历外,户口信息应主动与社会信息互联互通,建立起社会征信系统,服务于经济社会交往和公民的民事行为。

(二)户籍立法要跟上。我国现有最权威的户籍立法就是1958年的《户口登记条例》,它是在建国后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现如今远远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亟须户籍立法明确户口的法律地位:在政府人口统计、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规划编制、维护社会治安管理、打击犯罪、支撑社会征信系统等方面,是社会管理的基础和依据;明确进行户口申报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户随人转,国家对公民实行身份管理;赋予户口登记以民事登记的法律内涵,户口信息对社会和公民开放,服务于经济社会交往等。至于户口背后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由有立法权的各地方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制定准入规则,在市场的原则下分项取得;这些都要法律确权明示。

(三)公安部门在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中跟进措施的建议。公安部门是党委政府领导下的社会治安管理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需要,在户籍改革中采取措施、积极跟进,为此笔者建议:(1)将流动人口中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部分纳入公安的户口管理,发给居住证,最大限度地解决人口的不确定状态和人户分离现象。(2)流动人口中的以证管人部分,改变重管理轻服务的被动局面,配合政府保障房和公租房建设,探索城市社区管理新模式,尝试物业化、公寓式的管理和服务并重。(3)对出租房登记备案,对租房者实行旅社式登记。(4)严格户口登记事项,严密人口出生、死亡、职业、经济收入、宗教信仰、纳税、缴纳社会保险、直系亲属关系、婚姻分户、迁移、简历(包括犯罪记录)等人身基础信息的户籍登录。(5)将实有房屋管理信息纳入公安人口信息库,房屋和居住状况相对应,原则上户口以家庭为单位、以常住地为基础设立,从而维护传统、稳定的家庭关系在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6)建立起全国的实有人口信息库,与社会信息互联互通,主动融入社会征信系统,也有利于社会治安管理。(7)管控住重点人口,建立安置帮教衔接机制,注重发挥社区志愿者、社工的作用,实行“一对一”和“多对一”结对监督和教育引导;探索建立分级预警机制,按照重新犯罪的风险,分别实施帮教措施。

第3篇: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常住户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本市居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本市居民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户口管理是指户口登记、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以及《居民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等户口证件的申请、签发。

第四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办理户口登记,户口迁移,以及申请、签发《居民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等户口证件,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居民身份证》的申请、签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是本市户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各公安分、县局人口管理办公室和各公安派出所按权限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户口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市居民应当依法在经常居住的合法住所地登记常住户口。常住户口登记权利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户口登记

第七条本市居民应当如实申报《常住人口、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所列的户口登记项目。

第八条婴儿可以在本市父或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并统一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超过一年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婴儿,经区、县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审核批准后,可以在本市父或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中央各部委、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集体户口和学生集体户口人员,其所生婴儿出生登记按照国家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现役军人所生婴儿在本市申报出生登记,应当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母亲为驻沪部队现役军人,其所生婴儿可以在女军人部队集体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二)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应征入伍,其所生婴儿可以在本市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第十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原本市居民,现旅居国、境外,其在国内出生、具有中国国籍的婴儿,可向本市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居民,其在国、境外出生、具有中国国籍的婴儿,可向本市父或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本市居民应征入伍的,应当在入伍前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军人复员、转业或者退伍的,应当向安置入户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被部队开除军籍或除名的,应当向原户口注销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

第十二条出国、出境的本市居民不注销户口。已在国外、境外定居的本市居民,应当根据国家和本市出入境管理有关规定申报注销户口。

未获得前往国家或地区定居许可,要求回沪恢复户口的原本市居民,经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由公安派出所办理恢复户口登记手续。

已获得前往国家或地区定居许可,因投亲或工作等原因要求回沪定居的原本市居民,经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由公安派出所办理恢复户口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被逮捕、判刑或劳动教养的本市居民不注销户口。

因逮捕、判刑或劳动教养已被注销户口的本市居民,在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或者被监外执行后,应当申报恢复户口。

第十四条本市居民死亡或者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应当注销户口。

经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本市居民,应当申报恢复户口。

第十五条本市居民因应征入伍、出国、出境、被逮捕、判刑或者劳动教养、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等注销户口,要求恢复户口的,应当在原户口注销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原户口注销地住址发生变动的,可以向新住址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

第三章户口迁移

第十六条户口迁移应当由迁移人本人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人因故无法办理迁移手续的,可书面委托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办理。

涉及全户迁移的,迁移人应当书面委托户主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户内成员办理。

涉及集体户口人员户口迁移的,已随迁移人在集体户内办理户口登记的居民应当随迁移人一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户口迁移由其监护人办理。

第十七条涉及60岁以上老年人的户口迁移,如迁(移)出地住房系老年人自有或承租的,应当当面征得老年人同意,并由老年人在同意户口迁(移)出的书面材料上签名。

迁(移)入地住房系60岁以上老年人自有或承租的,如有户口迁(移)入,应当当面征得老年人同意,并由老年人在同意接受的书面材料上签名。

第十八条本市非农业户口居民(本市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科研单位学生集体户口和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除外)以购买、交换、分配等合法方式取得住宅商品房、售后公房等住房所有权或者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权的,可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本市农业户口居民以购买、继承等合法方式取得住宅商品房、售后公房等住房所有权的,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后,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第十九条本市居民系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或农业户户主的,经其同意,其本市非农业户口的直系亲属(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科研单位学生集体户口和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除外)可以在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本市直系亲属之间的迁移包括:

(一)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迁移;【职能剥离人员安置实施步骤】

(二)夫妻之间的迁移;

(三)(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的迁移;

(四)公婆与儿媳之间或者岳父母与女婿之间的迁移。

第二十条本市农业户口居民,经迁(移)入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可以迁(移)入本市非农业户口配偶、父母、子女处,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本市农业户口居民,经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或者集体土地承包人及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可以向本市农业户口配偶、父母、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第二十一条本市非农业户口居民(本市白茅岭、军天湖、上海、川东4个农场户口,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科研单位学生集体户口,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除外)因离婚、原居住地房屋动迁、出售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经房屋产权人或者承租人同意的,可以向本市非农业户口的非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理入户手续。

第二十二条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死亡,因故无法变更房屋权证或者因正当理由无房屋权证,经户内所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意的,本市居民可以向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理迁(移)入户手续。

第二十三条本市家庭户居民被本市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户口一律不迁(移)入学校;本市集体户居民被本市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户口可以迁(移)入学校;被录取的新生原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农转非”手续。

第四章项目变更

第二十四条本市居民的户口登记项目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其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所有权人、承租人以及农业户户主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户主”:

(一)原户主死亡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

(二)原户主户口迁(移)出户的;

(三)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更改的;

(四)原户主要求或者同意更改的。

集体户申请变更“户主”的,应当由单位主管部门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十六条本市居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姓名”:

(一)父母离婚、再婚的;

(二)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

(三)在同一学校或工作单位内姓名完全相同的;

(四)名字的谐音易造成本人受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五)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六)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或正在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不予更改“姓名”。

第二十七条本市居民因医学变性的,可以变更“性别”。

第二十八条本市居民已随父或随母登记“民族”,现要随另一方登记的,经区、县民族工作部门批准,可以变更“民族”。

第二十九条“出生日期”一般不予更改。本市居民实际出生日期与公安派出所登记的出生日期确实不一致的,可以变更“出生日期”。国家干部变更“出生日期”,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办理。

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或正在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不予更改“出生日期”。

第三十条本市居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出生地”:

(一)实际出生地与登记出生地不一致的;

(二)出生地行政区划调整的。

第三十一条本市居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籍贯”:

(一)实际籍贯与登记籍贯不一致的;

(二)籍贯地行政区划调整的;

(三)本人被收养随养父籍贯的。

第三十二条本市居民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公民身份号码”:

(一)经公安部门核准予以纠正错号、重号的;

(二)经公安部门批准予以更改出生日期的;

(三)经公安部门批准予以更改性别的。

第三十三条本市居民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兵役情况、身高、服务处所和职业等户口登记项目发生变化的,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

第三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户口登记项目变更,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审核后予以直接办理。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应当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核后,报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后予以办理。

第三十五条因公安派出所的登记差错导致居民的常住户口登记项目与实际不符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予以更正。居民本人发现登记差错,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经公安派出所调查属实后,办理更正手续。

第五章立户、分户、并户

第三十六条家庭成员同住一处、共同生活的可立为一户;一人独居的可单立为一户。

公安派出所凭居民提供的《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房屋凭证办理家庭户的立户手续。

第三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学校等单位,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可以设立职工集体户:

(一)单位设集体户口地址的宿舍房屋产权为本单位所有;

(二)有专人负责管理集体户口。

在本市他处无固定合法住所的本市居民,经其单位同意,户口可以迁(移)入本单位的职工集体户内。

第三十八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大中专院校,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可以设立学生集体户:

(一)经教育部或市政府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及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中等院校;

(二)具有招收外省市生源新生资格的;

(三)有专人负责管理集体户口。

第三十九条公安派出所可以按实际需要择址设立“公共户”。本市居民(含本市户口待定人员)因房屋出售、房屋拆迁、婚姻关系变化、租赁房退租等原因确无他处落户的,或因家庭矛盾、集体户所在单位不同意迁入等原因造成不能办理正常落户手续的,可向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在“公共户”办理户口登记,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理入户手续。

第四十条本市居民因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且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同号分户,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理分户手续。

独立成套住宅不予分户。

第四十一条本市居民在户内所有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并户,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理并户手续。

第六章证件签发

第四十二条本市居民因购买、交换、分配或继承住房等原因而立户的,由公安派出所发给《居民户口簿》。

户主户口迁(移)出户或户口注销的,公安派出所应收回原《居民户口簿》,签发新的《居民户口簿》。

第四十三条本市居民遗失《居民户口簿》,应当及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报失。自报失之日起三十日内仍未找到的,由公安派出所予以补发。期间,居民需使用《居民户口簿》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出具《户籍证明》。

《居民户口簿》补发后,原《居民户口簿》自然作废;对重新找到的原《居民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予以收回。

第四十四条本市居民在本市范围内办理户口“网上迁移”的,公安派出所不再签发《户口迁移证》。迁往外省市或者在本市范围内迁移不适用“网上迁移”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

第四十五条持证人遗失《户口迁移证》的,应当及时到发证地公安派出所报失并提出补发申请,原发证公安派出所按原证内容予以补发。

第四十六条《户口迁移证》超过有效期而未报入户口的,持证人应到原发证公安派出所申请换发,原发证公安派出所按原证内容重新开具。

第四十七条凡《居民户口簿》没有记载的户口登记内容,居民可以向公安派出所申请出具《户籍证明》。对《居民户口簿》已记载的内容,公安派出所不再签发《户籍证明》,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派出所可以根据居民的申请出具《户籍证明》:

(一)《居民户口簿》在补办期间;

(二)因家庭矛盾等原因无法获得《居民户口簿》,经民警调查确需出具《户籍证明》;

(三)本市集体户口人员无法提供《集体户口簿》。

《户籍证明》只限国内使用(港、澳、台地区除外)。《户籍证明》自签发之日起三十日内有效,过期作废。

第七章其他事项

第四十八条本市居民进行户口登记、户口迁移、户口登记项目的更改以及申请各类户口证件,应当按照《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第四十九条本市居民违反本规定,在户口登记、项目变更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当予以纠正;在办理本市常住户口迁移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注销其弄虚作假取得的户口,并退回原户口迁出地;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依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户口管理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规定中的“承租人”是指租用公有居住房屋的本市居民。

第五十三条本市白茅岭、军天湖、上海、川东4个农场人员的户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五十四条本规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关户口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五十五条本规定由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六:职能剥离人员安置实施步骤
2015工作汇报范文

第1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汇报

社区矫正工作自开展以来,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一直在不断地摸索前行。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管理格式化,教条化趋式,司法所的固定管理模式已在一定程度上被服刑人员所了解,逐渐开始出现“服刑人员今天到司法所参加活动,明天出现重新犯罪”的现象。社区矫正工作需要改变管理模式,创新多元化管理,避免让社区矫正矫正工作流于形式。

2015年初,XX区XX司法所依据省司法厅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巩固年”活动的意见,明确社区矫正安全监督管理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对辖区内21个社区村推行了网格化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方法。所谓网格化管理即按照一定的标准将地区划分成为单元网格。通过加强对单元网格内部的管理巡查,建立一种监督和处置互相结合的形式。根据雄州的地域特点,司法所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网格管理工作:

一、建立基层管理组织,定时定期开展检查

司法所根据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从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建立有组织的网格化管理阶层出发,通过社区划分网格,完善社区矫正监管的稳定体系。

1、设立社区管理办公室,落实社区矫正管理人员。司法所联合社区民警对街道辖区内21社区的警务接待室内加设一间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落实了基层的办公地点。各个社区的一把手书记是本社区内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从事综治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和村官作为社区矫正网格片区管理人,与社区民警和社区志愿者共同开展对网格内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社区矫正方面的管理工作。

2、基层联合办公,定期开展检查。对于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涉及到的重点人员与重大问题,司法所联合社区网格管理责任人、社区民警共同开展工作,作好对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社区网格管理责任人、网格管理员每月对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自查自改,及时发现和督改管理隐患。街道司法所定期组织人员对网格片区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监管安全检查。对于社区服刑人员多的、重点人员多的社区加强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记录,及时开会研究处理。

二、落实管理制度,监管工作直接进入家庭

对社区的网格管理制定相关的制度,要求网格管理责任人严格遵守并实际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对于在城社区地方大,人员多的现象,各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将网格片区分级划分,一级片区为社区书记总管理,二级片区为综治主任负责,三级片区详细到各小区的各幢楼,由社区内的社区矫正志愿者负责,以便真正将监管工作开展到实处。

1、落实分级包干责任与工作例会制度。社区责任人、社区综治主任对所属社区矫正安全责任网格片区进行定期监督管理检查。司法所矫正责任人直接负责指导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与社区民警、社区综治主任、社区志愿者共同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每季度召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将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汇总、通报阶段性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情况,研究和解决本网格社区矫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对社区矫正监管安全重要活动、重大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

2、实行定期报告与严格考核奖惩制度。各个社区矫正监管网格管理员、社区内部社区矫正责任人必须切实掌握本网格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基本情况,定期向街道司法所所长或社区矫正责任人汇报。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网格管理员每月配合司法所社区矫正责任人、社区矫正专职社工对社区内所有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走访、谈话,了解相关工作、生活情况,掌握服刑人员的心理状况,并汇报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对于发现的重大监管安全问题,需及时向司法所汇报并落实整改。将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街道、社区村综治工作考核范畴,做到同部署、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于社区矫正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成效显著的社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重新犯罪等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取消年度综治考核评先评优资格的奖惩措施。

3、落实管理人员组织社区服务。社区网格片区根据每名社区服刑人员的具体情况落实网格管理责任人,成立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矫正管理责任人、社区民警、社区志愿者、家属在内的“五帮一”社区服刑人员帮教小组,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网格管理社区每月组织本单位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内的社区活动中心开展有益的社区服务,如在各社区“18广场”等大型广场活动中担任志愿者为民众服务,进入各个小区为小区居民除小广告等公益活动;对于在城社区的服刑人员,由三级网格管理员安排“户对户,点对点”的社区服务形式,即一个服刑人员定点对一户困难家庭定期进行上门帮助。这种方式让很多服刑人员觉得很有意义,他们在服刑期满后也能主动对定点的家庭继续帮助,这些多样化的社区服刑,让他们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并从服务中体现自己的价值,提高矫正管理的实效性。

4、联合司法所进入家庭走访谈话。司法所联合社区网格管理员每月对本社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走访、谈话,进入社区服刑人员的家庭,对其本人、家属或邻居了解在服刑期间的生活情况,排除不安定因素。为个别心理存在问题的服刑人员进行单独谈话,了解存在问题的原因与困难,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对一些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司法所主动联系社区为他们介绍工作、落实低保,保证他们在社区服刑期间生活有着落。瓜埠红光社区服刑人员孙某因病无法工作,了解情况后,司法所与社区网格责任人一同上门走访,并送上了慰问金,孙某非常感动,表示一定服从管理,病好后努力工作,不给国家和组织添麻烦。

三、丰富教育形式,强化重点帮教

1、建设教育设施,组织志愿宣传。网格片在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中加入法律法规教育学习,确保学习教育形式多样。利用社区法制宣传栏、法制学校宣传法律教育内容。依托各社区的法制学校、社区服务中心建没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等群众性组织的作用,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活动并配发标识、旗帜等,增强法制宣传效果。

2、针对重点人员,强化多样帮教。对于重点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针对他们实际情况,专门制订相关帮教措施,要求他们每月两次书面活动情况汇报,每周两次口头汇报,并对他们进行24小时手机定位监控。每个重点管理人员都进行“五帮一”重点帮教。三级网格管理人员利用社区便利条件时时关注相关情况,司法所每月走访他们的家属、村居、民警等至少两次以上,了解在服刑期间的生活工作情况,保证他们认罪服法,积极生活,不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除此之外,对重点人员单独开展专项法制学习并定期进行考试,让他们能够将社区矫正管理规定铭记于心,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网格化的管理模式是配合司法所日常的社区矫正来开展的,它为固定的管理模式起辅助管理作用。只有通过多元化管理,结合司法所与基层的力量才能将社区矫正工作真正做细,做实。网格化管理作为新的管理办法刚刚进入使用阶段,雄州的网格管理工作也刚刚开了个头,希望能在实际的工作中不断地去发展、进步,在实践中去检验,完善这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2篇:工会干部执行力建设工作汇报

作为一名主管纪检监察和民主管理的工会干部,针对队伍中存在的“僵、庸、梗、冷、卡、慢、肿、松”等“病症”,要以抓纪律、促规范,抓作风、强服务,抓效能、树形象为主题,以推进观念创新以治“僵”,强化绩效考核以治“庸”,健全责任体系以治“梗”,规范行政行为以治“卡”,增强服务意识以治“冷”,完善监督机制以治“慢”,严格编制管理以治“肿”,严肃责任追究以治“松”为目的。要以开展执行力建设活动为载体,以实施“治庸提效”工程为重点,在工会干部队伍中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促进工会干部作风效能建设,促使工会干部执行力明显改观,营造出“凝心聚力,克难奋进”的良好精神风貌。

一、推进观念创新以治“僵”

只有创新的观念,才有创新的作为,有了创新的作为,才有超前的发展。工会要加快发展,破除工会干部陈旧落后的思想观念是关键。在观念创新上,积极提倡“五破五立”:一要破除工会干部所固有的老大思想,树立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再创辉煌的时代使命感;二要破除小进则满、小富即安,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知足感,树立跳出工作看工作,横向对比找差距,不进则退、小进也是退的危机感和忧患意识;三要破除墨守陈规、照抄照搬的传统思维定式和穿新鞋、走老路的习惯做法,树立大胆实践、打破框框、敢于超越、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创新意识;四要破除困难面前绕道走、畏畏缩缩、无所作为的畏难情绪和怨天尤人、牢骚满腹的埋怨情绪,树立正确面对、不回避矛盾、变压力为动力的机遇意识;五要破除怕担责任、怕冒风险、求稳怕乱的安逸保守思想,树立敢于负责、不怕牺牲、甘于奉献、奋勇争先的责任意识。为此。每个工会干部都要问一问自己,“我为工会的发展做了什么?”、我为工会的发展应该做什么?”、“我为工会的发展应该怎么做?”,以思想观念的转变和创新,求得新思路、新举措、新突破、新发展。

二、强化绩效考核以治“庸”

经济管理学家指出“强化绩效考核,提高员工素质,是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的有效手段。工会干部队伍也一样,要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必须建立有效的奖惩措施,强化绩效考核。一是提高工会干部的业务能力。积极探索建立工会干部终身教育培训制度,重点抓好工会干部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推进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制度,促使“能者上、庸者下”,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二是完善绩效考核体系。改进工会版本考核办法,全面考核工会干部的“德、才、智、勤、庸”等各方面条件,健全考核机制,形成“以发展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进一步调动广大工会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三是实行工会干部考核公示制度,发挥考核成绩优秀者的模范作用。同时也使业绩平平者感受到“危机感”。

三、健全责任体系以治“梗”

“梗阻”现象是政令不畅、执行不力的集中反映。在工行执行力建设中,避免“梗阻”现象,应从健全责任体系,加强执行力建设入手。要将加强执行力建设作为强化纪律、作风、效能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积极出台《关于在工会开展“治庸提效”行动,加强执行力建设的决定》。使工会及其各部门围绕这个《决定》,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一是明确责任主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三定”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部门、责任人。二是明确部门责任。科学界定部门职责,以权责相称为原则,建立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估体系,解决好职能交叉重叠、责任不清、事权分离、多头管理、交叉管理和管理真空等问题。三是细化岗位责任。制定科学、具体、精细的职位说明书,包括岗位基本情况、基本职责、工作流程和必需的关键才能等内容,将每个岗位的责任细化、尽可能量化,明确如何履职尽责,以及失职失责的责任代价。四是明晰责任层级。明确和细化各层级、职级的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副职对正职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子系统对总系统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五是衔接好责任链。建立岗位之间、部门之间的无缝责任链条,明确工作流程、工作程序和责任处罚,确保环环相扣,互不交叉重叠,有责必有罚,形成责任闭合环路,使每项工作职责、每个工作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

四、规范行政行为以治“卡”

规范工会行政行为,是实施工会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也是治理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的有效措施。一是全面推行工会的政务公开。工会的信息公开、透明公正已逐渐成为工会工作的行为准则和目标。他们对工会行政权力运作的主体、依据、程序及行政权力运作的过程进行全面公开,提高会员依法参与度有良好的效果。借助(单位)热线和网站,公开工会审办事项的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资料、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构建工会机关与会员交流平台,提高工会的反应能力和会员回应能力。二是规范工会干部行为。以《工会干部行为准则》实施为契机,有组织、有计划地组织培训,使工会干部全面、熟练地掌握工会干部管理的具体规定。明确自己所在的岗位做什么,该怎么做。同时建议建立工会干部轮岗制度。

五、增强服务意识以治“冷”

工会机关是行使企业(或单位)维护、建设、参与、教育职能的主要机构,工会工作人员的工作状况直接关系到企业(或单位)的形象,关系到企业(或单位)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工会干部的理想信念、党性宗旨和从政道德职业道德教育,切实增强工会干部的服务意识势在必行。一要加强理想信念和党性宗旨教育。教育工会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

六、完善监督机制以治“慢”

加强工会机关纪律作风效能建设,制度是前提,监督是关键。要进一步健全监督体系,充分发挥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使工会行政权力运用到哪里,监督就到那里;工会财政支出到哪里,审计工作就到那里;工会服务提供到哪里,那绩效评估就到哪里。充分完善监督机制,以治理工会慢的病症。

七、严格编制管理以治“肿”

人员超编,必然带来职责不明,人浮于事,甚至导致腐败问题出现。工会要从严格编制管理入手:一是清理工会机关超编人员。按照机构编制“三定”方案,对企业(或单位)工会中的用人情况进行一次排查,对超编的应一视同仁,一律清退。二是严格临时工招用手续。确因工作需要在临时人员通过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统一公开招聘,签订劳动合同。

八、严肃责任追究以治“松”

任何制度,如果不去严格执行,就跟没有制度一样。纪律松驰,管理不严,负面影响很大,必须从严肃责任追究入手:一是严格党纪政纪法纪责任追究。建立并实施责任倒查制,出了问题要层层追究,不管查到什么人,都要坚决处理,轻则轻罚,重则重罚,不搞下不为例,不搞迁就,以形成良性的责任导向。对直接关系企业(或单位)生命财产安全和利益的重大责任事故的责任者以及造成企业(或单位)国有资产流失或重大损失的责任者,必须严厉追查,依法严惩。

第3篇: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汇报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去年全面实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已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农民参合、卫生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各方监督、基金有效运行的良性运行机制,使政府得信誉,农民得实惠,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这次,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情况,会前,各位委员和代表们深入基层对新农合工作进行调研视察,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将对我们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改进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农民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下面,我从三个方面就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作以汇报: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情况

(一)全县农民参合情况和补偿情况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年元月份正式启动,经过各乡村和县直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去年全县共有267119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83.62%,乡村覆盖率达100%,共筹集资金1329.2万元。2015年,全县参合农民为288312人,参合率达90.25%,比上一年有了较大提高。目前,全县共有定点医疗机构267个,其中县级定点医疗机构4个,乡镇定点医疗机构12个,民营定点医疗机构1个,门诊定点医疗机构250个。

20**年共补偿816**人次,补偿医药费711.68万元。住院9804人次,补偿567.32万元;门诊71803人次,补偿144.38万元。5000元以下7469人,补偿438.9万元;5000—10000元91人,补偿60.8万元;10000元以上34人,补偿49.79万元,其中达封顶线2人6万元;参合农民受益面达30.55%。

2015年1—4月份共计补偿38214人次,共补偿412.79万元。其中住院5723人次,补偿322.82万元;门诊32491人次,补偿89.97万元。

(二)深入调研,科学测算,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顺利实施奠定扎实基础

20**年冬,为积极筹备申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县实施,我们组建了以祁彦军副县长为组长的新农合申报工作筹备组,从卫生局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抽调专业人员对全县9个乡镇、27个行政村、1200名农民近三年的住院费用进行调查。通过调查,全面掌握了解农民住院人数、住院费用、疾病流行等情况,根据调查结果,研究制定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同时,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我县新农合的申报和启动等前期准备工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既是政府的一项惠民举措,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加快我县新农合申报准备工作并如期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县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县长祁彦军担任,成员由政府办、卫生、编办、财政、发改局、民政、农业、监察、审计、食品和药品监督、人口和计生、宣传、广电中心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组建经办机构,根据工作性质和岗位需求,从卫生系统抽调素质高、业务熟、能力强的专业人员12名,其中在编人员8名,借调人员4名,并落实了办公房屋、办公设施和科室设置,成立“**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又在四个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和12个乡镇卫生院设立了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制定完善了工作流程图、岗位职责、公示、审核等各项制度;同时,加强县、乡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他们到兄弟县、市参观学习,及时参加省、市培训,使他们尽快进入角色,能够独立完成岗位工作。

(四)积极动员,广泛宣传,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得到了广大农民的理解和支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尽管对农民是一件好事,但毕竟是新生事物,群众认识、了解和接受还需要一个过程。我县被确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后,为使新农合政策深入人心,我们积极组织发动相关部门和乡镇、农村,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画、标语、板报、入户宣传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尤其是启动大会的成功召开,为新农合工作的开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县长与11个乡镇长签订了征缴责任书,在《**县人》报上刊发了**县长《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每个乡镇、每个行政村都悬挂新农合的宣传标语,在短短的半个月时间里,宣传年画一户一张发放到户,真正使新农合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广大农民积极主动交费参合,各乡镇征缴工作一天一排队,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农民个人部分的征缴任务,使我县第一年参合率就达到83.62%,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今年新农合政策调整、新方案启动后,我们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内容上,积极编印新方案、新政策的目的意义和惠农实质宣传材料,突出筹资标准的提高、住院补偿比例的提高和儿科住院补偿起付线降低等新内容;在宣传形式上,力求多样化和广泛性,利用会议、宣传媒介、面对面宣传和已获大病补偿农民现身说法等方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农民群众既消除对新农合工作在认识上的顾虑和误区,又让群众充分认识到新农合制度的优越性,增强他们互助共济、共同抵御疾病风险的意识,积极主动宣传政策,踊跃缴费参合。

(五)严格标准,加强监管,有效确保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运行

为了满足群众不同层次的就医需求,在新农合工作实施前,我们对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规范要求》,进一步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的标准化建设。对县、乡两级医疗机构进行评审验收,各定点医疗机构针对评审中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分析,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夯实基础,优化服务,加强管理,规范运行;对村卫生室,我们结合实际,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转发了《**县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村卫生室做好新农合定点门诊的实施意见》,重新确定了250个村卫生室,建立了一支知识化、年轻化、能力强、素质高、群众信得过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队伍,有效方便了群众就医,促进了新农合工作的顺利开展。

**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对县、乡、村三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均在县电视台和《**县人》报上予以公示,以便全县人民了解和监督。

为使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规范管理,我们下发了《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有关价格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在醒目位置公示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标准、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减轻了群众负担。

为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我们采取定期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各定点医疗机构抽查冒名顶替、挂床住院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限期整改,有效规范了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

(六)简化服务流程,资金封闭运行,努力做到办事公开透明

一是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住院补偿。20**年3月20日直报工作实施后,我们实行县内住院直接补偿,即参合农民住院治疗时,只需带上《医疗证》和身份证,就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出院时可以直接拿到医疗机构垫付的补偿资金。对在1月1日—3月20日住院的参合农民,我们则将其住院病历审核和补偿工作分解到以后三个月内完成。2015年新的方案实施后,市级定点医院也将实行直补,这样患者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在县内一样方便。对市外的住院患者,为了让他们少走冤枉路,我们则为他们开出“温情提示”的介绍信,病人就可在出院时带全补偿时需要的相关资料,一次办结审核手续。

二是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为保证新农合基金专款专用,我们在信用联社设立了财政基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垫付的资金经县新农合管理中心二次审核后,直接拨付到定点医疗机构的账户上。对县外住院患者补偿的则开具支付凭证,由参合农民本人或家属到县信用联社营业大厅领取补偿金。绝不允许新农合经办人员提取现金。这样从机制和制度上,保障了新合基金的安全。

三是严格接受社会监督。我们坚持执行三级公示制度,对每月住院患者的住院费用和补偿情况分别在《**县人》报、各定点医疗机构和病人所在村的公示栏上进行公示,扩大群众对补偿情况的知情权,增强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便于社会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一年来的运行实践,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广大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群众理解支持,社会充分认可。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不足和差距:

(一)对新农合政策宣传力度不够。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对新农合政策了解不多,理解不透,特别是一些乡村干部和经办机构在宣传和服务管理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农民群众认为新农合手续麻烦,不方便,对新农合的政策信任度不高,影响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一些定点医疗机构基础薄弱。一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房屋破旧,设备简陋,基层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不同程度影响着参合农民的就医和参合积极性。

(三)对定点医疗机构和新农合经办机构监管不到位。个别定点医疗机构对参合患者抬高药价,随意设立名目乱收费,使用目录外药物加重患者负担而不告知,个别乡镇卫生院有病人挂床套取国家补偿资金的问题;新农合管理中心对定点医疗机构缺乏有效监督,对定点医疗机构和新农合经办人员的违规行为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个别新农合工作人员有向患者和医疗机构变相索取好处等违规行为。

三、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认真诚恳地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对县政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意见转告书》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创新机制,规范管理,更好推进新农合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要进一步强化宣传,不断提高农民的参合积极性。一是加强宣传培训力度,做好新农合经办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宣传培训工作,让他们吃透精神,掌握政策,当好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员。二是在县电视台和《**县人》报上开辟新农合宣传专栏,定期进行新农合政策宣传。三是利用好农民身边参合得到实惠的实例扩大宣传。四是在政策调整变化时及时做好宣传工作。五是充分利用各种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六是开通新农合咨询热线。通过以上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县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使新农合政策深入人心,激发每位农民朋友自愿参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要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医疗卫生条件,提高医疗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我们将把改善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同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同步考虑,整体推进,切实加大力度,加强和改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真正发挥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服务功能和作用。一是积极争取项目,利用项目资金加强对三级网络机构的建设和改造。二是突出重点建设好乡镇卫生院和标准化村卫生室,使12所乡镇卫生院均达到一级甲等卫生院标准,使250家村卫生室均达到“四室分开”的标准化村卫生室要求。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实施“人才兴卫”战略,抓好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分考核制度和乡村卫技人员中专学历远程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卫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不断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和新农合队伍管理。我们将逐步建立健全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评价机制,加强监督管理。一是制定《**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的处理规定》,对虚抬价格、乱收费、不住院挂床收费、有意延长住院日期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严格追究医疗机构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视其情节轻重,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二是对定点医疗机构做到监督经常化,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年初所签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价格公示制度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严格控制医药费用,降低参合患者的住院费用,使参合患者少花钱、看好病。

我们要把思想教育和制度管理结合起来,加强对新农合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同时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箱和投诉电话,对工作中出现的态度生硬,吃、拿、卡、要等行为,一旦查实严肃处理。另外,聘请监督员,通过他们加强对新农合工作的监督。

(四)要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我们要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中广泛征集意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和完善。今年的补偿政策是市政府统一制定的,一些群众提出的涉及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如扩大补偿范围、提高补偿比例、降低补偿起付线、增加目录药物品种、跨村就诊治疗应予补偿等问题,我们将通过政府渠道向省市反映,从而建立和完善更加科学有效的补偿机制,更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就医,让更多群众得到实惠。

第4篇:移动公司三重一大监督工作汇报

关移动公司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本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规范领导人员的决策行为,加强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制度执行力情况,近期,开展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效能监察,从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决策程序和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议事程序,对防范和规避决策风险,强化领导班子决策程序,提高公司决策质量与执行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建设情况

我公司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包括:公司的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各项改革方案及实施情况;干部的选拔任用;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惩等;公司经费及其他各项收入的来源、支出和使用管理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招待费的支出管理工作。为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效能监察工作做实做好,公司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总经理和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紧紧围绕“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效能监察活动主题,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移动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效能监察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的和意义,确定了工作方法和步骤,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效能监察工作分为自查阶段、检查阶段、整改阶段、工作总结阶段四个阶段来完成。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为确保工作的实效性,我公司建立了“三重一大”事项的配套制度,包括:社会渠道管理、项目立项审批管理、招投标管理、分公司三级经理管理、财务审批、固定资产管理、劳务用工管理、通信工程建设、职工权益保障等规章制度,要求公司领导层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效能监察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

(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充分论证。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均由公司党委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做到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保证了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实行听证或网上公示制度,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度。“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相关办法规定,进行前期的流程审批,完善相关手续,相关部门按照办法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一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均进行前期可行性论证,并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建议书,提交勘察设计。二是对招投标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管理办法进行公开招标,按照公司规定招标立项、制定评标办法、确定邀标厂家、审查投标厂家资质、进行开标、评标、评标结果的汇总等。对省公司确定入围厂家的项目,成立谈判小组组织入围厂家进行商务谈判。三是重要人事任免,严格按照《三级经理管理暂行规定》进行前期准备。坚持干部任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的原则,通过报名、演讲、资格审查、民主评议及领导小组考察公示程序后,公司还邀请了上级公司的领导对新选拨的同志进行了任前谈话。四是业务广告的发布,均编制项目建议书,进行效能分析。五是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包括:职工的婚丧嫁娶、身体病痛、临时困难等事项,多方征求过全体员工或职工代表的意见。领导班子坚持以人为本,急职工所急,想职工所想,一视同仁,各项经济补助有程序规定、数额规定。由本人提出申请,有批准程序,有受助人签字,手续完备。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时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均由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公司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和执行。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实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坚持科学、民主、依纪依法、集体决策的原则,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切实在法规范围内开展决策活动,确保决策贴近本地实际,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

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均有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可召开。在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上,班子成员对决策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最后发表意见。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逐项表决。对意见比较一致的议题,形成会议决定;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一般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特殊情况,将争论情况报告上级组织,请求裁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其他方式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按照规定进行表决。对“三重一大”事项,一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后形成决定。对集体决策时的讨论和表决情况均记录在案。会议记录包括具体讨论事项、班子成员表决意见和理由、决策形式、决策结果和负责落实责任人。领导班子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结果,均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执行单位和人员,并做好会议文件、记录等资料的归档工作。

三、“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监督情况

(一)组织公司各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根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我公司效能监察工作小组认真组织各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都认真对标对表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交到了监察审计部,做好了公司效能监察工作小组检查的准备工作。

(二)公司领导重视,亲自带队检查工作。公司纪委书记亲自带队,对公司各部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效能监察,对不足之处当场就提出了监察建议,要求立即整改。在检查中,紧紧围绕“三重一大”制度是否齐全、决策方式是否明确、权限是否清楚、程序是否规范、执行是否严格有效、监督是否有力等内容进行监督监察。同时,督促各部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防范不廉洁行为的发生,确保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落实。

四、存在的不足及整改措施

(一)不足之处。经过认真检查分析,我公司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方面存在以下不足之处:1、“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2、“三重一大”涉及事项决策前还要进一步充分酝酿论证;3、“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相关的监督制度还不够完善;4、个别中层干部任免,未按照先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任前廉政鉴定,以书面形式征求纪委意见,再提交公司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程序。

(二)整改措施。我们针对效能监察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在进行认真分析和梳理的基础上,从以下方面认真进行整改。

一是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和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程序,干部任免,必须按照先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任前廉政鉴定,以书面形式征求纪委意见,再提交公司党委会会议讨论决定的程序;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各相关制度,保证制度的完整性;四是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监督制度,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结合公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督查,采用多种形式,不定期地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取得的效果

我公司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方面,能够按照制度规定一贯坚持并规范操作,充分发扬民主,按规定程序和方式形成集体决策意见;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规范,决策过程记录完整,未发生决策重大失误的事件。

第5篇:挂职干部扶贫工作汇报

xxxx新区驻村工作动员大会后,驻xxxx村挂帮工作组按照新区“三进、两解决,深入开展四帮四促”的要求,迅速行动立即入村,通过走访入户、与村支两委干部座谈、调查摸底、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尽快熟悉情况,进入角色。

大半年来,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新区作风办的指导下,在xxxx镇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同xxxx村两委同呼吸,共命运,始终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加快xxxx村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该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支持市、区重点工程(物流商贸城)建设,解决老百姓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农村文化思想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具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xx村位于贵阳市郊区17公里处,面积7.1平方公里辖8个自然村寨,12个村民组,736户,常住人口2435人,流动人口401人。村支两委干部11名,党员34名。xxxx村先后被市、区、镇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党支部、“五好”基层党组织等称号。

二、摸清村寨实情,理清发展思路

2015年10月,按照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要去,新区组织人事部选派我到xxxx村驻村,到村后,我迅速转变角色,深入了解民情民意,积极协助村支两委,根据xxxx村实际,有针对性的制订出xxxx村驻村工作思路。

xxxx村地理位置优越,发展前景广阔,许多自然村寨都属城郊村,交通方便,目前物流商贸城等市、区重点项目相继落户xxxx村,三纵三横交通主干道从村中穿越,如火如荼的工程建设打破了百年寂静的睡梦,时代靠地生存的xxxx村农民能否人心思变、人心思改的期望日趋高涨。如果不抓住有利时机,乘势而上,xxxx村的将丧失这次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为此,我积极协助村支两委班子,多次酝酿,制定出符合是xxxx村实际的发展思路:围绕一个中心——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实现两个突破——城乡一体化、拆迁安置同步走;建立三大台账——新农合、困难户、农民经纪人;做好四项工作——政策宣传、和谐调解、党建指导、稳定大局。新的发展思路,为xxxx村勾画出美丽的蓝图,同时也为驻村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

三、积极走访困难群众,竭尽全力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问题

走访困难群众,解决困难群众过冬难问题。xxxx村共有低保户36户,低保户多为留守在家中的孤寡老人和双残农户,冬天将至,去年又遭遇干旱农作物大部已绝收,低保户自身难以解决过冬保暖问题。我详细了解困难群众的实际情况后,向挂帮单位汇报帮助困难群众解决过冬问题计划,得到了挂帮单位的大力支持,组织挂帮单位干部职工为xxxx村困难群众捐款,在2015年11月挂帮单位将36户困难群众的过冬物资及7户特困户的慰问金送至xxxx村,所有物质及慰问金于12月初全部送到困难群众家中。

走访残疾群众,把让群众跑,变为替群众跑。在走访群众的过程中,发现我村残疾群众在办理残疾证时由于对国家政策的不了解,残疾证一直未办成功,在摸清他们遇到的困难后,主动与他们联系,到他们家中了解实际情况,并与新区社会事务局残疾办联系,经过几次对接成功为申庆斌等残疾群众办理残疾证,并将证送到他们家中。

四、兑现承诺,提升威信

四五组吃水问题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按照村支两委的承诺,去年春节前必须解决四、五组群众吃水问题,如果这一问题不能给老百姓兑现,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将大打折扣,将失信于民,若实现这些目标,资金、安装管道等问题将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为此,我积极协助村支两委干部,不厌其烦地找关系、托熟人,不辞辛苦,多次与西郊水厂联系,经过对接我村于2015年1月成功引接西郊水厂在林东矿务局自来水,解决四五组98户群众吃水难问题。

总之,大半年来,我协助村支两委积极投身于村的各项建设之中,通过“四访四问”工作法解决了群众的许多热点、难点问题,化解了许多沉积已久的矛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群众情绪稳定,社会风气良好,全年未发生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今后,我决心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新区作风办的指导下,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进一步起到政策宣传员、致富信息员、和谐调解员、党建指导员的作用,协助村支两委班子做好各项工作,为xxxx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建设美丽和谐新农村做出积极的贡献。

第6篇:镇年度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牢牢把握推进转型跨越发展、建设美丽**的总体目标,紧紧抓住省委组织部扶贫的大好机遇,团结带领全镇干部群众,凝心聚力,奋力拼搏,全镇经济社会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年工作总结

截止目前,全镇主要指标农村经济总收入完成58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0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954元。各项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1、武乡县七星菌业食用菌种植项目理顺了公司管理运营机制,使公司与村委会剥离,实行了职业经理人负责制。投资50万元订购香菇菌棒40万棒,自主生产香菇菌棒10万棒,在行道岭、大河西、录村等种植香菇50余万棒。

2、武乡县兴华农林牧发展有限公司养场项目目前完成投资700万元,完成了工商注册、项目环评和土地等手续的办理,建成羊圈10000平方米,青贮池2000余立方,肉羊存栏1500余只。

3、泰晟建材有限公司投资新建的煤矸石烧结砖项目已投入正常运行,1-10月生产烧结砖1000万块,实现产值500万元。

4、庙岭万亩节水灌溉工程目前已经完成项目设计、规划等准备工作,待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即可开工。

(二)农业产业调整成效显著

我镇通过出台《**镇扶持农业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实施办法》引导农民进行调产,大力实施了“118151”工程(1个主导产业食用菌、10个龙头专业合作社、8000亩核桃树、10000头生猪、5000亩蔬菜、10000亩水利高产农作物种植),初步形成了“1+4”农业产业化体系。

1、食用菌产业。以武乡县七星菌业发展有限公司为龙头,完善了行道岭、禄村、河西、西川等4个基地配套设施,开展了香菇菌棒的自主生产,通过购买和自产菌棒,形成了年产香菇450吨规模的食用菌产业。

2、养殖业。肉猪养殖形成姚家庄、禄村、行道岭、吴村、大河西等5规模较大的养殖小区,建设养猪场3座,推广个体养猪100户,肉猪存栏达5000余头。以新成立的3个养羊合作社和1个养殖公司为龙头,在吴村、南皋、东皋、冯家垴等村发展养羊产业,存栏达5000只。

3、干果经济林种植。全镇对原有的8000余亩核桃树进行了管护,新栽植核桃树260余亩。我镇还创新核桃树管护方式,试验推广核桃树套种花生800余亩。

4、设施农业。在行道岭、录村、**、大河西、西川、北社等6个设施农业基地,种植大棚西瓜50余亩,大棚蔬菜260余亩,大棚香瓜20亩,形成面积330余亩、产值400余万元的设施农业产业。今年新建成温室蔬菜大棚10座。

5、农业技术推广。种植科技试验田146亩,采用了玉米密植等新技术,试验种植张杂谷800余亩。全镇推广各种新、优农作物3000余亩,其中有机谷子2000余亩、黑花生300余亩、无籽西瓜300余亩、水果玉米130亩。

(三)民生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1、投资250万元开工建设姚家庄至庙岭公路和南皋等7个村自然村通村公路工程,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目前,完成郭南庄、冯家垴等村巷户道硬化2.8公里,完成南皋至南斗角等公路建设1.3公里,完成下北漳、吴村等田间道路改造5.5公里。

2、开工建设庙岭万亩高灌节水园区工程;投资200余万元建设行道岭、北社、吴村等村引水上山灌溉工程;投资290万元开展七星河流域治理工程;投资120万元建设东皋等5个村集中供水工程,解决群众用水难问题。

3、投资265.3万元开展了成家庄、东皋等43户移民工程。目前,各移民工程均完成工程量的85%以上。

4、新建**、吴村、禄村等5个村文体活动场所5座,面积5090平方米,基本实现全镇文体广场全覆盖。

5、大力开展了镇村环境卫生大整治,建设美丽**。投资500余万元开展了录村等10个生态村建设和行道岭美丽乡村建设。

6、深入开展了食品、火灾、道路交通和汛期安全隐患大排查,处置火灾隐患13起,设置安全警示牌20余块,全镇未发生1起致人伤亡的安全事故,有效保障了全镇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7、大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成了70户116人的城镇低保复核,对全镇149名五保人员进行了重新审核,开展了60周岁以上老年人摸底登记,并将全部民政信息录入了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对70户符合标准的农村危房改造户进行了登记和补贴发放。

(四)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按照县委安排,在全镇深入开展了“严纪律、正作风、强素质、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并把主题教育活动作为当前工作的一个重点,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1、镇党委、各党支部和驻镇各机关迅速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对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全镇干部党员深入学习了中央、省、市、县关于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及县委书记胡坚的动员讲话精神,撰写了心得体会并组织了讨论。在全镇悬挂横幅30余条,书写固定标语20余条,并通过大喇叭、宣传栏等宣传媒介广泛进行宣传,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使主题教育活动深入人心,使“严纪律、正作风、强素质、树形象”的意识深入全体党员干部心中。

2、我镇在县四个环节十二个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新增加两个自选动作。组织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民代表40余人,听取了各村“两委主干”**年上半年工作的述职述廉报告;发放了民主测评表和征求意见卡,对镇党委、政府班子及成员、镇机关干部、驻镇各机关、各村两委主干和大学生村官的工作成绩和作风表现广泛征求意见,梳理汇总并制定了整改方案。

3、我镇进一步完善了《**镇机关管理制度》和《**镇农村工作考核办法》,以制度规范机关干部的行为和各项工作的进行,把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人员身上,加大督查力度,有效促进工作的落实。

通过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全镇党员干部发扬“5+2”、“白+黑”的工作精神,做到完不成任务不松手、干不出结果不罢休,在防火、防汛等重要工作时期,全镇干部职工牺牲星期天、节假日二十余个,有效保证了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五)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

1、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今年以来,我镇对全镇2个后进支部进行了整顿,调整充实干部班子,通过发展产业增加村民收入,用发展来凝聚人心,有效的促进了2个后进支部的升级转化,同时大力开展二类党组织提升工作,基层党组织活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在全镇农村党支部开展了承诺公示活动,各村党支部、“两委”干部、大学生村官和党员将要办的实事制作成版面,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向群众进行了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2、广泛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访、知、解”活动和大学生村官“六个一”活动。我镇按照中央和省委组织部关于活动的要求,以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队的形式,对全镇15个行政村、48个自然村、3560户农户进行集中走访。截止目前,全镇干部共走访农户2800余户,完成79.6%的走访任务;组织召开座谈会30余场,收集群众意见建议112条,答复112条,整理合理化建议42条,并制定了规章制度予以规范,为群众解决生产和生活中困难问题28件。活动的开展有效的改善工作,解决了群众难题,密切了干群联系,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3、大力开展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在全镇15个行政村进行了后备干部队伍推荐,按照1:2比例配备村级“两委”后备干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3名,发展对象5名,为党员队伍增添了新鲜血液。大力开展了“领头雁”延伸培训工程和富民培训工程,对全镇农村“两委”干部、党员和调产积极分子进行了农村社会管理、涉农法律法规和核桃管护、食用菌种植等农业实用新技术培训4次,覆盖全镇15个行政村,培训人员500余人次。建立完善了农村基层干部管理考核制度,形成了驻村挂职干部能进能出、村干部能上能下的干部管理机制,调整包村干部2个,村级两委班子2个,召回挂职支书1个,免职村委主任1个,下派2个大学村官、从县直部门选拨1人到村担任第一书记,有效的加强了农村基层干部的使用管理。

4、推进社会服务管理创新,维护**和谐稳定。一是大力开展社会服务管理网格化建设,在全镇15个行政村划分了48个网格,将综治、党员、民政等信息全部录入社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方便了服务管理。二是大力开展干部下访活动,制定了镇领导和机关干部下访工作方案,落实“四包”责任,每个案件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化解方案、一份会议纪要、一套处置措施,通过活动全镇化解信访积案5件,排查调处矛盾纠纷隐患7个,为群众解难题2个。三是大力打击“黄、赌、毒”,与北社派出所联合对全镇各村进行了大排查,通过排查未发现“黄”、“毒”现象,对境内的自动麻将机下达了通知,要求机主不得用于赌博活动。我镇还组织排演了《远离赌博,拥抱幸福》宣传剧,引导群众拒绝“黄、赌、毒”,开展积极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

二、工作措施

为确保全年任务的完成,我镇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省委组织部结对帮扶要求和镇机关干部实际,对包片领导和包村干部进行调整。

(二)转变工作方式方法。改变以前在产业发展中实行的“一揽大包干”方式,镇党委、政府把主要精力集中到争取资金、制定政策、奖补兑现等宏观指导上,产业发展的主体以村为主。

(三)继续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纪律作风整顿。将机关工作人员思想、工作、生活作风与民情日记、工作纪律等进行细化量化,制订完善了机关各项制度,通过精心组织、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抓作风建设与抓当前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三、**年工作计划

(一)重点项目建设

武乡县华隆养殖专业合作社黑头羊养殖项目,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年计划投资500万元。

(二)种植业结构调整

1、食用菌产业

在33座下挖式大棚内,种植香菇80万棒,并探索进行加工,提高食用菌种植效益。

2、核桃套种经济作物

全面强化全镇10000余亩核桃树管护,大力推广核桃树套种花生种植模式,在全镇建设5个300亩以上集中连片发展的核桃套种黑花生示范点。

(三)规模养殖发展

1、养猪。采取群众自发、政府补贴的方式,鼓励群众建设养殖小区,扶持大户、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扩大养殖规模,争取年存栏达到10000头。

2、养羊。采取群众自发、政府补贴的方式,鼓励群众建设养殖小区,扶持大户、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扩大羊群规模,争取年存栏达到6000只。

(四)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继续完善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工建设庙岭万亩节水灌溉工程,完善下北漳等村人畜饮水工程。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建设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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