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信息、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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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信息、宣传资料
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范文一

上半年,我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人,解除矫正1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3人,其中缓刑对象2名,保外就医对象1名。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和管理,半年来我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来进行矫正的:

一、健全组织网络,明确工作格局。

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首先,成立了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派出所、司法所、民政所、劳动和社会保障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明确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具体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开展,各社区有工作站,配备并建立健全了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以及监督人工作队伍。其次,建章立制,建立健全了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联席会议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管理系统,确保日常管理规范化。

对在册的矫正对象进行了逐个登记,做到了所有矫正对象入册管理,确保在日常管理规范化,要求每位矫正对象必须做到:①每周一次电话汇报(即每周一为电话汇报日);②每月一次思想汇报并递交书面汇报材料;③每月一次公益劳动,劳动时间不少于12小时;④每月一次集中教育活动,对矫正对象的表现进行总评,该表扬的表扬,改批评的批评,该警告的警告,严明矫正纪律;⑤遵守一项基本制度,即迁居和外出请销假制度。在抓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对每位矫正对象都建立健全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对每位矫正对象的思想状况、活动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发现不良苗头及时矫正,确保矫正工作顺利进行。

三、教育管理制度化。

在做好矫正对象入矫正教育的前提下,根据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认真制定好个案矫正方案,从思想上、心理上、工作技能上,开展多方位教育活动,促使矫正对象认罪服法。为此,我们采用“三结合”的方式,来提高日常教育工作水平。即个别谈话与集中法律法规技能等培训相结合、定期汇报谈话与不定期考察评审谈话相结合、矫正工作者直接教育与社团和社会志愿者以及亲属对矫正对象开展经常性帮教活动相结合。如,每月一次的个别谈话活动与月一次的集中教育,每月一次思想汇报和矫正工作者不定期社区走访考察评审谈话活动等。

四、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建立信息平台。坚持每月对两类人员进行信息监控,对重点对象进行走访、了解,对困难对象进行帮助,同时通过信息平台的建立,及时了解两类人员的生活、工作动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两类人员的管理教育。二是完善资料平台。对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按要求,建立书面档案资料,定期汇报资料、活动交流材料、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管理资料;对刚回来的两类人员及时进行资料衔接,建好个人档案,力争做到不发生错登、漏登、乱登、不登。针对在资料登记上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了整改,彻底改变不规范现象,同时积极创新管理的方法,落实措施,强化工作责任。三是加强社区矫正监管。结合社区矫正监管专项整治活动,抓好“思想汇报、公益劳动、外出请销假”三项重点监管措施规范有效地落实。四是强化

电子平台。根据社区矫正电子平台管理质量的要求,并针对我街道社区矫正平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核对,及时进行查漏补缺,并严格按市、区工作要求,逐个抓好落实,不断提高电子平台的工作质量,力争确保无差错,真正发挥电子平台的效率。

五、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管理教育的力度,定期开展汇报教育和公益劳动。二是充分发挥帮教志愿者和责任人的作用,协助好监管工作。三是加强电子平台的建设,定期进行平台登录,及时做好电子平台内容的更换工作,确保规范。四是加强资料平台的管理,做到准确无误、保证质量。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范文二

2011年社区矫正工作总结,我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扎实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前卫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本情况

我街道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4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1名;假释2名,剥夺政治权利1名,暂予监外执行1名。该四名社区矫正对象除刘跃新暂未找到外,其余三名矫正对象矫正工作进行顺利。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我街道社区矫正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领导, 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层层抓落实。

(二)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我街道加大衔接管控体系建设,完善解除矫正与落实安置帮教相衔接等工作机制,及时转发省、市、区有关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规定,街道领导小组与社区负责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帮扶工作,严格执行周报告、月汇报、每月一走访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

(三)加强管控,力促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为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我街道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新思路,落实四个同步,实现社区矫正向安置帮教的无缝对接。一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矫正期满之日,即由司法所长向解矫人员当面宣读《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在办理解矫手续同时,安排安置帮教小组与解矫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直接纳入安置帮教体系管理。二是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解矫后,矫正对象身份转变,原有的一套基本材料随之移交,重新建立归正人员一人一卡一档,经过社区矫正后,这部分人员底子清、情况明,建档工作非常顺畅。三是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由街道综治办牵头,建立同一人矫正、同一人帮教的工作机制,实行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与安置帮教责任包办制度,降低帮扶成本,提高帮扶效果。四是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在管理方式方法上有相互借鉴之处,“管控、教育、帮扶、感化”是两者在管理上共通的四部曲,有效避免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多方联动,不断开拓新的就业渠道。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工作是搞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环节,做好此项工作有利于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为了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给社区矫正人员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结合我街道实际,街道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与各社区进行沟通交流,积极为帮教人员寻找并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并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和帮教管理活动。

三、2011年下半年工作思路 2011年下半年我们会继续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和动态,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帮教措施,强化过程管理。认真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路子新方法,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作出最大的努力。

1、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省、市、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社区矫正工作者要积极探索积累社区矫正工作经验,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

2、 夯实工作基础,抓好组织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监管和帮教工作水平。要积极根据各种有利优势,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各种资源,积极构筑较为完善的社区矫正平台,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良好载体,提高对矫正工作的认识。同时,要加强矫正工作办公室内部台帐资料和矫正对象卷宗资料的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遗失卷宗资料现象的发生。

3、深入拓展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途径,摸索新的管理模式。要针对矫正对象在转入矫正期,心理上都有一种失落感,认为自己被社会、家庭抛弃,不安心改造的情况。要依法落实奖惩制度,对表现好的,服从监管的矫正对象,给予行政奖励、减刑等。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范文三

2011年,白沙司法所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人,解矫7人,目前在矫人员11人,其中缓刑8人,假释3人。

根据省、市、区关于社区矫正“三防”专项工作的整体部署,我所以组织网络、工作制度流程、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四方面工作为抓手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具体如下:

一、健全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和网络。街道进一步完善了一支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社区治保调解主任为具体帮教责任人的专业矫正队伍。同时,在各社区成立了由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老党员和其他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并及时调整和补充,为“两会”及建党90周年安保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流程。

重点加强了请示报告制度,信息宣传、统计制度和请销假、谈话制度, 同时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即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我们都要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制定《矫正个案》,逐人建立档案;为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1名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教育、管理;要求矫正对象每周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

每月进行书面汇报。尤其是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由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服刑意识。

三、做好社区矫正“三防”专项工作。

按照“排查准确、掌控及时、防范有效、处置快速”的“三防”活动原则,街道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落实“三定”措施,筑牢社区矫正“三防”城墙。

(一)“定位”,坚决执行《关于加强和规范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高检会〔2009〕3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目视跟控、GPS遥控措施,着力打造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天罗地网”,确定和限制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范围。根据全国“两会”、建党90周年和国庆等重要时期、重大节日、重点时段的维稳工作要求,组织各社区对矫正对象进行“分阶段、滚动式、不间断”的排查,切实了解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工作生活情况及近期的行踪去向、活动轨迹。严格外出请销假制度,对于节假日期间请假探亲的人员,落实随同人员进行监护,并进行电话抽查,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人、不留死角。

(二) “定人”,切实实行“定人包案”制度,对重点矫正对象和重点归正人员落实专人管教。在排查走访中发现和掌握的有违法犯罪倾向或有可能参与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重点对象、重点问题、重点隐患,由社区书记、综治干部及矫正志愿者组成帮教小分队,制定“一人一案、一事一策”的管控措施,确保辖区内重点人员的个案化矫正实施率达到100%。此外,严格落实矫正对象“每日一电话、每三日一到访”制度,确保实时掌控,实时监管。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的监管帮教手段,切实消除和化解了社区矫正安全监管工作隐患。

(三)“定心”,高度重视心理矫正工作,全面落实矫正过程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健康教育,转化和弱化其消极思想和心理。春节前夕,街道领导、司法所长和社区干部一起上门走访了部分家庭困难的归正、矫正人员,与他们进行了交流对话,送上春节慰问,并给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送去了慰问品和慰问金,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增强了他们重新做人、融入社会的信心。

三、总结经验,强化考核

司法所每半月组织召开一次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形势分析会,街道矫正办负责人、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三方参与,共同分析研究本月各社区矫正监管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的整治意见和方案。如大庆社区矫正对象单某,连续两个月无故不参加学习,居住地在海曙且电话联系不上,对此,矫正办通过发挂号信、片区民警打电话联系其家人等方式最终与其取得了联系,并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教育,最终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致歉并自觉到矫正办参加正常的学习。加大社区矫正每季度联合执法力度,对社区开展 “三防”活动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并将此项工作与社区年度综治考核挂钩,确保“三防”活动落到实处。

篇二: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信息、宣传资料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经验材料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经验材料

从制度入手,建立安置帮教工作的长期工作机制 做好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社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刑释解教人员通过服刑、劳教之后,通过剥夺自由的痛苦,回归社会后,其思想觉悟不一定较大的提高,再加上社会生活中的不必要的歧视,群众中舆论评价,刑释解教人员开始新的生活,寻找新的工作,有一定的困难,有可能造成再一次犯罪。另一个方面,刑释解教人员回来以后,人员流动大,今天在广东,明天在四川,父母难得管,家庭不稳定,很容易在很短的时间内与社会上的不三不四的人员很快地混到一起,引发社会治安的新问题。再次,刑释解教人员往往是家庭条件差,无专业特长,又喜欢在工作中拈轻怕重,所以寻找工作就有很大的困难。征对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中的新问题,新趋势、洪山殿镇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从制度入手,建立安置帮教工作的长效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提升工作水平,努力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建设平安洪山、和谐洪山,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一、洪山殿镇根据本身的实际情况,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加强制度方面的建设,制订如下工作职责:

(一)、安置帮教工作站职责:【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信息、宣传资料】

1、要及时调整工作人员并确保运转有效;

2、与公安派出所相互协作,开展专项调查摸底工作;

3、帮教对象一人一档,建档率达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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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落实信息上报制度,月报表、工作要点、总结和大事记上报及时、数据准确;

5、及时上报自强自立刑释解教人员典型事迹材料;开展安置帮教工作表彰、宣传;

6、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和帮教活动,帮教率达98%;

7、统计报表报送及时、数据准确;

8、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就业安置,就业安置率达70%;

9、积极探索做好外出务工刑释解教人员的引导、服务、管理工作,司法所及时与刑外出务工释解教人员沟通信息,对其进行联合帮教,加强管控;

10、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3%以下。

(二)、相关单位职责:

1、公安派出所要认真开展近三年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对表现不好、有违法犯罪倾向人员落实帮教管控措施;对有现实危害活动的,加强查证、侦控和打击, 要及时办理刑释解教人员落户98%以上;

2、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对刑满释放、解除劳动人员开展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做好各项就业服务工作。对在服刑、劳教前已参加失业保险或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后符合条件的,劳保部门要按规定使其享受或恢复失业保险待遇;对被判刑或劳教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已领取基本养老保险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要做好养老保险接续和养老金调整工作;

3、镇民政办:要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咨询和落实,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符合城市低保和农村特困救助条件的,按照程序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特困救助范围;对不符合"低保"条件,因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酌情救济;

4、工商所:鼓励、引导和扶持符合条件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自谋职业,为他们办照经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引导其诚实劳动、合法经营,维护合法权益;

5、镇财政所:将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列为年度财政预算,为安置帮教工作的正常运转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6、镇共青团:配合开展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中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法制宣传教育;

7、镇妇联:维护女性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方面的

合法权益。要发挥基层妇女组织的作用,配合公安、司法和村委会做好帮教工作;

8、镇农办:将农村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纳入阳光工程、开展就业技能培训;

9、镇中、小学校:对具备复学条件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排其复学,符合升学条件的,应与其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人员,安排其继续完成学业;

10、镇综治办:安置帮教工作列入综治考核内容。

二、工作要点:

1、切实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典型的培育和宣传。充实和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创业典型储备库,大力宣传帮教安置工作先进典型,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氛围;

2、规范基本台帐,一人一档,已建立一人一档制度的,要进一步完善档案内容,提高工作质量。社区服刑人员期满解除矫正后,司法所要及时将其纳入帮教对象,做好建档案工作,落实帮教措施;

3、依托村基层组织,开展社会安置帮教工作。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尽量安排公益岗位解决就业,探索新形势下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参与安置帮教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

4、建立和培养帮教志愿者队伍,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安置帮教工作。依托工、青、妇、关工委等群团组织成立向阳镇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参与帮教工作。

通过以上相关制度的建设,加强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净化了社会空气,形成了政通人和,安定团结,蒸蒸日上的良好社会氛围,我镇在做好相关工作的同时,正在进一步摸索对于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之路。

洪山殿镇安帮办 2008年4月25日

篇三: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信息、宣传资料
2016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方案

2016年,全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安全稳定首位意识,规范基础管理工作,严格矫正执行,坚决遏制我县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略有增长态势,确保不发生恶劣社会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为服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社区矫正工作

㈠加强制度建设

1、根据修改后的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及时修订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完善衔接配合机制。

2、根据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文件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落实调查评估、入矫宣告、集中学习、心理矫正、考核奖惩、事项审批等方面的工作制度,明确县级和基层司法所管理权限,统一社区矫正基本流程、档案台帐和执法文书格式,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3、根据省厅和市局的规定和要求,建立风险评估制度,完善请销假和居住地变更制度。

㈡加强督促检查

1、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执行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和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完善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对涉及社区矫正人员死亡、违法犯罪、脱管漏管、重大责任事故、违法出境以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等重大事件,必须及时报告县局矫安股,切实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

2、建立执法督查制度。建立县级社区矫正执法督查队伍,从信息管理平台抽查和实地执法检查两方面加强执法活动督查,规范执法行为。县级每月对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核查1遍以上,定位1遍以上;司法所每半个月对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核查1遍以上,每日定位1遍以上。县级每周通报一次信息核查情况。开展执法督查活动,对辖区内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实地执法督查不少于30%。县局将分别于上半年和下半年组织基层司法所有关人员进行交叉检查。

3、建立矫情分析制度。建立社区矫正情况分析例会制度,县局每月召开1次,司法所长参加。社区矫正情况分析例会要有基本情况、困难问题和对策建议,逐步形成规范,不走过场,不务虚功,积极推动工作落实。

㈢加强监管措施

1、加强科技管理信息化建设,全面启用人像识别系统,完善手机定位、轨迹跟踪,规范运用好司法部和省厅信息管理平台。

2、落实排查责任。继续抓好社区矫正人员排查走访工作,形成常态化排查机制,做到日常排查、节假日必查、重要敏感时期严查。

3、落实和改善分类管理措施。加强对职务犯罪、保外就医、严管等级等三类人员的监督管理,对职务、涉毒、暴力、诈骗犯罪以及涉外、暂予监外执行等社区矫正人员要重点监管、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4、严格执行报到、请销假、居住地变更等制度。

5、及时开展集中教育、个别谈话、上门走访,掌握社区矫正人员思想动态。同时加强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开展心理辅导和心理危机干预。

6、坚决落实惩戒措施。对不服从管理,屡教不改的社区矫正人员从严实施行政和司法惩处。

7、年内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0.5%。

㈣加强部门协作

1、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县、乡两级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

2、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协调作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完善联席会商制度,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增强工作实效。

3、配合县检察院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回访考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防止脱漏管现象的发生。

4、加强与县级人民法院、监狱等委托单位沟通联系,及时完成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

5、认真落实龙司〔2016〕7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与公安机关警务协作机制,将经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等工作落实到位。

6积极协调民政、人社、工商等部门及工青团妇等群团组织,依照有关政策,予以社区矫正人员人性化帮扶。

㈤加强保障措施

完善县级社区矫正中心设施和管理制度;同时进一步规范提升司法所“三室”(即宣告室、咨询室、教育室)建设硬件水平。

㈥加强队伍建设【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信息、宣传资料】

1、加强公正廉洁执法教育。各司法所要贯彻落实《县2016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责任状》精神,明确司法所长是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第一责任人,强化执法责任,预防不作为、乱作为等渎职现象。加强警示教育,增强执法人员廉政意识。

2、建立健全司法协理员和社会志愿者的聘用、管理、考核、激励机制。按照不低于15:1的比例要求配备司法协理员,逐步建立司法协理员工资动态增长机制,稳定工作队伍。提高志愿者组织化程度,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的招募、组织、培训、服务活动,建立志愿者基本档案,完善其队伍建设和管理,拓宽其参与的深度与广度。

3、提升业务素质。县级举办一期以上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应知、应会、应做”教育,提升队伍的业务水平。

4、开展课题调研活动,摸清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现状,寻找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并结合矫情分析会,召开工作研讨会。组织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借鉴外地社区矫正工作先进经验。

二、安置帮教工作

1、健全完善基本信息核查机制。做细做实服刑在教人员和预释放人员的信息比对和核查工作,基本信息核实率达到98%以上。

2、加强人员衔接。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动员安置帮教责任单位、家庭成员和村(社区)代表开展分类衔接,确保重点帮教对象100%、一般帮教对象70%衔接到位。严格落实必接必送政策,完善衔接管理措施。

3、健全完善服务管理机制。贯彻落实省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刑释人员落实低保政策,对7类城镇户籍和4类农村户籍刑释人员优先推荐从事公益岗位。

4、加强基地建设。进一步规范提升依托企业建立的3个安置基地,规范安置基地管理。

5、年内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

三、加大对外宣传力度

县司法局力争在省、市级媒体有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各3次以上的宣传报道,加强先进典型的培植力度。各司法所每月须向县局综合股报送一条以上有关社区矫正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

篇四: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信息、宣传资料
2016提高群众满意度整改测评工作方案

针对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全省公众安全感测评中的满意度指数排名比较后、不稳定等现状,为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在今后的测评中取得更好的成绩,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标

【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信息、宣传资料】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通过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上门入户访民情、听民声、察民意、解民忧,大力开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着力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着力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宣传,确保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测评结果在省、市排名前移。

二、整改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知晓率

责任领导:朱元华

责任股室:法宣股、各乡(镇)司法所

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所做工作及取得成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典型人物、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通过便民服务卡、宣传资料、宣传栏、“法制宣传长廊”和新闻媒体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上门走访。组织每位干部职工深入基层一线,走访群众,深入开展好征求意见活动,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对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针对意见建议进行整改、落实,第一时间向社会反馈整改情况。通过上门走访活动,进一步营造宣传司法行政工作的浓厚氛围。

2、编发资料。继续组织专门人员编撰好《致全县人民群众的一封信》、《法制宣传资料》等具体介绍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概况和所取成绩的宣传资料,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资料散发工作。

①定点宣传。采取统一组织部署的方式,在各乡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乡镇圩日、法制宣传日等特殊时段人流密集的特点,进一步加大宣传咨询工作力度。【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信息、宣传资料】

②联合宣传。一是积极与电信部门沟通、衔接,加强与电信部门的合作,在各个电信营业厅、移动营业厅、联通营业厅设立资料发放点,向每个缴费用户散发便民服务卡等宣传资料。二是积极与亿多超市等企业沟通联系,向每个企业客户散发便民服务卡等宣传资料。三是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学校及相关单位的合作,在乡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如计划生育、森林防火、防汛等)的同时也积极加强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发挥各条战线优势,营造良好氛围。

3、新闻媒体宣传。充分发挥电视、报刊、手机报、网络、公文传输系统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中的典型人物和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引导群众正确维权,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者的理解和认同。在做好普通新闻报道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与电视台的合作,特别是制作《司法行政工作专题宣传片》,做好专题性、突出性宣传,对司法行政各个业务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宣传好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工作,进一步让广大群众知晓我县司法行政所做的工作。

4、展板、条幅宣传。充分发挥好司法行政工作宣传展板的作用,通过在不同时段,统一制作条幅、宣传标语等方式,在各基层单位特别是在各乡(镇)辖区内,选择人流密集的地点悬挂条幅、张贴标语,让更多群众了解司法行政工作,形成司法行政宣传工作的全覆盖。

(二)创新工作举措,打造特色亮点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各乡(镇)司法所

1、领导干部带头宣传。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发挥好带头作用,“走出来、沉下去”,深入到基层一线带头宣传司法行政工作,引领广大干部职工落实好提高满意度各项举措。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工作分工和挂点联系的基层单位,统筹规划好各个基层单位特别是挂点乡(镇)司法所所在乡镇的的宣传工作。

2、加强街头宣传力度。整合人员力量,大力宣传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和依法治理职能,提高司法行政的社会知名度,避免各个部门单独宣传,单兵作战,提高司法行政的整体形象。人民调解、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等窗口部门,是司法行政工作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一个成功的案例,优质的服务可以温暖带动一大片,赢得一片信誉。整合后,进一步加强街头宣传力度,力争每月在各乡镇圩镇开展一次街头宣传工作,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知晓率。

3、创建“法制宣传长廊”。结合“三送”双向全覆盖工作和全县法制宣传工作,因地制宜、面向群众需求,在2016年全面启动“法制宣传长廊”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与上级的协调,组织法制宣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做好各自单位宣传点的维护、更新等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环境和浓厚的舆论氛围。

4、加强与群众的密切联系。积极学习借鉴全南县司法局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专题研究部署了有关发放我局便民服务卡的相关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印发了便民服务卡5万份,分别以给学生带回家、各单位分发、发放给服务对象以及基层司法所发放到村组家庭等方式,满足群众对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业务的需求。

5、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展新亮点。一是在安置帮教工作中做好集音频、视频和数据三网合一的大型信息化交互应用平台的全省远程会见系统建设工作,实现基层司法行政机关与全省监狱远程视频互动交流,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综合管理平台,定期巡查、强化管控,做好思想沟通,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融入社会。

(三)做好本职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基层股、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各乡(镇)司法所

一是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解决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让基层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感受到司法行政工作带来的高效便捷服务。二是基层司法所位于基层第一线,整天和群众打交道,各项工作都直接面对群众,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在工作中努力解决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是司法所的基本职责,要充分发挥这些优势,拓展司法行政工作的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层次和服务水平。切实做好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使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回归社会,最大限度的降低和排除不安定因素,真正让人民群众满意,从而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三是积极参加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组织的各项统一活动,完成好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司法行政队伍新形象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各乡(镇)司法所

各乡(镇)司法所、局属各基层单位要深入查找是否存在办事拖沓,互相扯皮,浑浑噩噩的混日子,上班时间斗地主、嗑瓜子、玩手机、逛淘宝;是否存在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外出溜达消闲;是否存在作风漂浮,做事不力,工作底数不清,基层情况不明,唱功好、做功差;是否存在不主动、不作为、慢作为,只求过得去,不求过的硬;是否存在工作“中梗阻”,对交办的任务找客观原因顶着不办,对群众要办的事情找各种理由拖着不办;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口号响当当,服务冷冰冰,办事慢腾腾,尤其是普通群众办事,难上加难;是否存在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甚至收回扣,拿红包;是否存在懒政现象突出,出工不出力,懒懒散散,不下基层,不联系群众,迟到早退现象严重;是否存在滥用职权,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借权营生;是否存在执法不公,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等方面的问题。要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强化工作态度、工作理念、工作作风的转变。要充分认识到,所谓“小事”、“小案”、“小纠纷”、“小节”关系人民群众能否安居乐业这个“大民生”,关系老百姓的事,只有肯去办,再难的事也能办好;不去办,再容易的事也办不好,做好老百姓关心的事情,让老百姓满意和高兴,关键在作风和态度。要力争把各项工作做到精益求精,切实防止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工作态度不够端正、工作纪律不够严肃的问题,严防“为人民服务”理念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坚决杜绝对群众利益麻木、麻痹的行为。

三、整改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基层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充分认识进行满意度测评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把满意度测评作为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来抓,变压力为动力,把增强公众安全感、提升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工作来部署落实,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结合工作实际,精心部署,狠抓落实。

(二)注重实效。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把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到提升公众满意度和安全感上来,在日常工作开展中做到:一是要工作热情,态度和蔼,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心声;二是大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让广大群众了解、知晓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内容和业务范围;三是在职权范围内要尽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困难,树立司法行政工作的良好形象,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

(三)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岗位担当意识、作风效能意识,把“司法为民”的理念和工作方法贯穿于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之中,把每项工作的落实、每件事情的处理都当作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的具体实践,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真正实现形式与内容的有机统一,树立司法行政队伍新形象。

篇五: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信息、宣传资料
2016乡镇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乡镇安置帮教工作计划由第一公文网整理XXX镇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的开展方案。如何有效的对他们进行善后的管理工作

乡镇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1、接收本辖区内的刑释解教人员做好衔接工作,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有关安置帮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不断加强自愿者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聘请帮教者开展多种培训和指导工作。

3、建立刑释解教工作档案,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4、定期召开刑释解教办公室工作会议,研究布置帮教工作,落实帮教工作措施。

5、指导督促本辖区帮教工作小组,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的帮教措施,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帮教工作对象不脱管,不漏管和重新犯罪。

6、广泛开展舆论宣传,注重发展和推广典型。

7、做好重点人头的月走访和一般人员的季度走访工作。

8、协调并做好安置帮教基地的建设,根据企业及帮教对象情况进行协调,对回归困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排工作。

9、抓好村级安置帮教工作站的建设和村级工/fanwen/1521/作站人员及信息员的培训工作平台,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工作水平。

10、做好安置帮教人员技能培训工作,使他们回归后都能掌握一项技术。

11、进一步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为了进一步抓好信息化管理工作,确实做到人头清、情况明,一是做好每天的平台监狱网的核实工作,及时反馈信息。二是做好每周三次接收预放人员。三是针对信息情况与村、派出所、家庭进行核对。四是与家庭进行联系,落实帮教措施。五是将所有帮教安置对象的情况逐人逐项输入电脑,实行电脑化管理。六是将所有的帮教对象形成网络化进行管理,与省、市、县安置帮教网连接。七是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一人一档制度,实行档案化信息化管理。

12、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了解他们的工作和生产生活情况。一是将三月份定为安置帮教对象排查核对月,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准实。二是对每个片、每年进行一次安置帮教对象代表座谈会,使帮教对象相互交流各自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起到相互促进、相互帮助的效果。

13、为了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镇帮教工作站与各村(社区)帮教工作站签订年度安置帮教责任书,确保做到层层分解,逐人落实,并将帮教安置工作纳入镇、村(部门)年终考核目标,确保任务完成。

以上乡镇安置帮教工作计划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对您有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工作计划范文,尽在总结报告

篇六: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信息、宣传资料
2015调解仲裁半年工作总结

调解仲裁半年工作总结

一、简要回顾上半年工作

上半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六个着眼、六个着力”为抓手,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着眼于基层维稳,着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开展全市《人民调解法》宣传。在市级层面,开展了两次大的活动,一次是放在党校举办了二期村级新当选的治保、调解干部培训班,杨周才副局长就《人民调解法》的贯彻实施及如何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全面培训。另一次放在桃渚镇,召开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在镇(街道)层面,大多数镇(街道)对新任调解员都进行了分批培训,为全面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营造了氛围;二是部署“舒心解结”专项活动。制定了“舒心解结”实施方案,在全市全面推广河头镇“周报月结”制度;三是进一步健全了组织网络。结合村级换届,及时调整了全市各行政村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明确了调解员。设立了市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东部分中心,在行业方面,成立了全市职工工会调委会,区域性调委会的建设有了新的拓展。如古城街道在两水工业园区新建村企联合调解委员会,着力调解村企、村村、企企之间的矛盾;桃渚、小芝二镇积极贯彻台州市司法行政会议精神,创先与相邻县联系,建立了桃渚与三门的泗淋、小雄,小芝与三门的花桥、泗淋等4个跨区域调解机构,填补了我市县际边界调委会组织的空白。四是进一步丰富了“五调联动”机制。在原有的基础上,人民调解在与行政调解联动方面,上半年,推开了与公安110的联动。如大洋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派出所联合设立110联动调解室,街道派驻2名调解员负责日常调解工作。与司法调解联动方面,新建了检调联动机制,同时诉调联动向基层法庭延伸。与信访联动方面,更加紧密,如大洋街道在大楼入口处,设置综治、信访联合接待室,作为调委会的前沿阵地,做好来访接待、起到枢纽作用。群众来访,联合接待室能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解决的,移交街道调委会,由调委会批转相关单位或相关责任区调处。涉及政策性问题的,移交分管领导解释答复。综治信访接待室做好“统一受理、归口分流、催办督办、跟踪回访”。在上下联动方面,我们市调处中心的龙头地位越来越凸显,与各镇街道调委会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五是调解专家人才库和等级建设在摸索中不断推进。如桃渚设立了渔业纠纷人才库,大洋设立专家门诊,将每个调解员的等级和特长公示上墙,由当事人选择,杜桥实行了人民调解员等级制等。有力地推进了调解员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1——6月,全市共受理案件1885件,调处成功1834件,调处率100%、成功率97 %。

(二)着眼于社会管理创新,着力提高社区矫正监管质量

1.管理转向,监管与服务并重,推进“三四”管理模式。即:一是创建“四联”管理机制。即:“两书”联保、“定位”联动、“巡走”联防、“应急”联勤,重点是“两书”联保和“巡走联防”。如:沿江司法所结合村级综治建设,把社区矫正工作向村级延伸,建立村级监管AB岗,深化镇、村两级联防。二是创建社区矫正“四位一体”基地建设模式,即:司法行政主抓基地运作日常管理、政法机关为基地建设提供法律保护、企业在基地设立“阳光就业岗位”,村干部和社会志愿者到基地开展组团服务,充分发挥“一基一品”教育、劳动、改造和服务功能。如4——5月,全市开展集中点验点专项行动。对古城、沿江6名严重违反监管纪律的对象被处以治安处罚;古城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防火值班,沿江司法所组织治安巡逻,每逢集市日,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治安巡逻,不但减少了辖区集市偷盗等犯罪现象的发生,而且增强了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和自我改造意识,真正达到了改造思想、回归社会的目的,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三是创新社区矫正“四个服务”。即:社会救济服务、技能培训服务、劳动就业服务、干部志愿者结对服务。如:古城街道创建街道统一领导、司法所牵头、街道各职能部门联办的“联办直通车”机制,开展社会救济服务;开辟“职校培训”阵地,以市职业技校为主阵地,推进矫正对象技能培训服务;建设企业“过渡性安置”基地,安置社区服刑人员,推进劳动就业服务;实行社区矫正亲情化帮扶,推进干部结对服务,有效提高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水平。5月29日,台州日报头版以《社区服刑人员邀请“恩”聚会》为题作了宣传报导。杜桥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就业意向和实际需要,以市场为导向,免费提供了机械、眼镜、电脑应用等技能培训 3场次,共有21人参加了培训,并全部落实就业安置,无一人再犯罪,有力推进了“三防建设”。

1——6月,全市累计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55人,期满解除矫正340人,目前在册1255人,违法违规情况:再犯罪2人,低于台州市0.3%的控制目标。

2.推进安置帮教协会建设。6月,建立“临海市社矫安帮协会”,并在杜桥、小芝、河头等镇设立了10个分支机构。目前,协会已安置社区服刑人员5人,归正人员20人。

(三)着眼于“六五”普法启动,着力推进全社会法治进程

一是开展“六五”普法前期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征询等方式,倾听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为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做好前期的准备;二是争取市委市政府将普法考核列入市政府对镇(街道)和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这为进一步推进大普法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起草“六五”普法工作规划,并积极筹备“六五”普法启动暨“五五”普法表彰大会;四是开展了台州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回头看”,并对全市9家预申报浙江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单位的创建进行指导;五是组织“流动法律服务站”深入镇(街道)、企业、军营等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各镇街道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如江南街道举办“庆三八”促和谐婆媳学校普法大讲堂活动,尤溪司法所发挥大学生村官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永丰司法所与镇团委联合在台州市戒毒所建立了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基地。深入开展禁毒法制宣传,通过狠抓特色普法,扩大了普法的宣传渠道,提高了普法的影响力。

(四)着眼于法律服务,着力推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创建法律援助“12345”工作机制。一是建立“1+7”中心值班机制。全市7家律师事务所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平台,认真执行义务值班制度。二是完善“2+X”工作组织网络。建立市、镇(街道)两级法律援助机构为主干,工会、妇联、残联、关工委、共青团,及国防、军队等专业援助站为补充的社会化大援助格局;三是实施“三三”流动服务形式。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通过“普法大讲堂”、“流动法律服务站”、“法律夜市”平台,以“送一本法律援助指南、一套法律宣传资料、一张法律援助联心卡”为内容,开展街头法律咨询活动。四是创建“四联”工作衔接机制。分别建立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信访、未成年人诉前调查和仲裁对接联动,扩展援助渠道。五是把握统一指派,援助督导、援助陪同、质量反馈投诉、以奖代补等环节五个质量评估环节,切实提高援助质量。江南街道与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为74名员工办理仲裁、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法律援助,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1——6月,全市共办理援助案件439件,超过去年全年办案总量。案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100%。

2.深入开展企业法律服务保障工作。一是继续推进法律“双服务”工作。建立律师联系镇(街道),积极参与联系村换届选举的监督、法律服务咨询等。浙江昶日律师事务所和全力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诚信服务先锋”活动长效机制,各党员律师充分发挥“党员先锋岗”模范带头作用,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积极参与全市各类大型广场法律咨询服务活动、深入联系镇、村开展法律服务,印发法律援助联系卡,得到社会的好评。昶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荣获临海市优秀基层党支部称号。二是继续推进企业“法律体检”活动。浙江时空律师事务所总结去年“法律体检”的做法,进一步充实调整“法律体检”服务团队,设计出根据不同企业类型分阶段、可量化体检方案,重点对建筑业、卫生服务业、房地产业等顾问单位进行了“法律体检”,从法律的角度对企业的运营、投资以及如何规避风险提出应对措施,取得良好效果。目前,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共担任120家企业法律顾问,为47家企业出具“法律风险提示函”,22份“法律意见书”,草拟、审查163份合同,开展非诉业务74起,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780万元。三是构建网上法律服务平台,及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1——6月,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1014件。其中,刑事案件85件、民事案件797件,非诉等其它案件95件;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2451件,其中国内1916件,涉外535件。

(六)着眼于主题教育,着力加强基层队伍建设

一是全面启动主题教育。3月3日,全局召开干部大会,对“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和政法系统“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进行了专题部署。二是开展岗位培训。4月6日,我局将对全体司法协理员和新入岗的公务员进行为期1天的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群众工作和司法业务技能。三是强化司法文化建设。组织“流动法律服务站”送法下乡、开展“法律夜市”、演讲比赛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的整体活力。四是落实量化考核。对基层司法所实行“2+3”分类考核,对基层队伍实施“2+4”双轨考核。并相应出台了《司法所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和《司法协理员考核细则》,有效提高了基层的创业创新和争先创优的活力。

总之,上半年,我局积极响应市委解放思想、创业创新的总要求,致力于优化资源,强化队伍竞争力,树立司法行政新形象。特别是在全市上下组织开展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中,全市司法所干警严把两委候选人(自荐人)的资格审查,全程参与村党支部、村民委的选举过程。其中、各律师事务所也通过“一村一顾问”纽带,积极参与选举法律咨询、宣传,为基层民主选举的贯彻落实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圆满完成了司法行政服务基层民主选举的法律服务和保障任务。与此同时,我市还积极探索创新社区矫正“三四”模式和法律援助“12345”工作机制,其经验和作法分别被省政务信息上刊登。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葛慧君还专门批示:“临海市创建法律援助‘12345’工作机制,拓宽了法律援助网络,方便了群众。”这是省领导对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今后我们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极大鞭策和鼓励。人民调解工作在外界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上半年就有4个县市到我市开展了学习交流。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对照台州市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半年来的工作进度,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全市司法行政还存在许多困难、不足和差距,突出地表现在:

一是预防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形势严峻。(“脱、漏管”现象不容乐观,尤其是在6月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督查中,发现有些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还存在一此突出问题,亟待整改。对此,我们每个司法所都应当认真反思,按照“三防”的目标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二是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今年内是建党90周年,稳定的压力一点也不轻于上海世博。境内外的敌对势力会趁机插手社会各类矛盾,再加上,生产领域的安全事故,后金融危机所带来的企业转型、劳资纠纷,企业金融领域的纠纷会大量产生,从而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叠加,冲击和影响社会的稳定大局。因此,要圆满完成台州市局部署的人民调解“舒心解结”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三是普法依法治理的特色、品牌建设需要进一步创新。从台州普法的工作来看,温岭拿了全国普法先进县称号,可以说,面对标杆,我们的差距是拉大了。面对即将到来的“六五”普法,我市“四五”、“五五”普法所创建的特色优势已不再明显,因此,我们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到,我们所面临的“六五”普法的创特色、创品牌建设的任务更加艰巨、挑战更加激烈。

四是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困难仍需要进一步攻坚。 根据“十二五”司法行政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面对新一轮的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任务,我们感到基层司法所的创建基础还十分薄弱。从面上讲,真正能达到规范化要求的不是很多,这与我市创建规范化、样板化司法所的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如何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

总之,这些困难与挑战,差距和不足,都要引起我们高度注意,关键还是要靠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创业创新,通过不懈的努力和扎实的工作,切实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改进。

二、着力抓好下半年工作

(一)全面深化社区矫正“三四”模式,切实提高社区矫正“三防”能力

要坚持“监管从严、服务从优、服务与管理并重”工作思路,全面推进社区矫正“三四”管理模式,进一步打响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品牌。一是要进一步树立大矫正的工作理念,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化水平;二是要进一步将社区监管工作向村(社区)延伸。各镇(街道)要充分利用村级综治工作站平台,将监管责任、权利和义务向基层延伸,切实把社区矫正对象置于村(社区)的日常管理之中,切实提高社区矫正的监管效能。三是要继续狠抓“四个服务”工作。要象古城、杜桥那样,善于向政府、部门、村(社区)、企业和社会各界借力,利用好社会资源,提高司法行政的核心组织作用。四是要继续开展专项督查。由市社矫委组织公、检、法、司等单位,联合开展对全市各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督查。进一步推进基层健全监管制度,完善防范环节。全面推进社区矫正“三防”工程。

同时,还要继续加强对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要继续摸清底数,落实帮教措施,强化安置基地等建设。

(二)继续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完善组织。各地在村级换届后,要与镇综治办一起,进一步落实好村级调委会建设。切实做到基层组织建设100%。二是强化培训。下半年,对还没有组织培训的镇(街道)要进一步安排落实,要以贯彻学习《人民调解法》为重点,树立调解也是执法的理念,从更规范、更严格的要求,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确保每位调解员受训率100%。切实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下半年,在尤溪镇还要举办好第五届人民调解员“擂台赛”。三是集中化解。要结合敏感时期,认真做好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解,全市各级调解组织要形成调解合力,切实打好重大复杂社会矛盾“攻坚战”,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建立人民调解等级制。要进一步贯彻桃渚人民调解现场会精神,在全市全面推行人民调解员等级制。五是建立人民调解员协会。要通过发挥协会的力量,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的等级制、职业化、专业化发展。六是要进一完善“五调联动”机制。要在大洋街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市各中心镇,要全面推广人民调解与“110”联动,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治安调解案件上的能力和作用。其次,要进一步深化交通调委会建设,要争取把调委会建到交警大队、中队。让老百姓第一时间接受人民调解化解交通纠纷。要进一步推进跨区、边界调解组织建设。要推广古城街道“两水”工业园区建立调解委员会的做法,各镇、街道都要积极争取在工业园区建立调解委员会,切实推进人民调解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继续推进白水洋与仙居下各,杜桥与前所、章安,尤溪与黄岩宁溪的跨区域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维护边界社会稳定,发挥人民调解社会“稳定器”作用。

(三)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一是做好全市“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启动。要以倒计时的工作方式,认真筹备召开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五五”普法成绩和经验,表彰先进,全面部署“六五”普法工作。要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再掀起全市新一轮普法的热潮。二是出台部门“六五”普法考核办法。要抓住普法工作列入部门考核的契机,进一步动员、整合部门力量,推进大普法格局,努力在大普法框架下,进一步突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不断创新我市的特色普法品牌。三是继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要按照考核验收的标准,组织对创建单位的抽检,抽检率不低于20%,以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创建的品质。四是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按照“六五”规划对普法重点对象的新调整、新标准、新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的新内涵,新举措,新亮点,为打造“法治临海”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继续加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

一方面,要更加突出地狠抓司法所软件建设。要坚持一手硬一手软的方法,在前几年大力推进司法所硬件建设的基础上,要以队伍建设为着力,更加突出地加强司法所软件建设。一是继续坚持“瘦身强基”工程,今年9月,新录用3名公务员将继续充实到基层一线。二是全面贯彻《司法所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和《司法协理员考核细则》,要以考核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司法所的自我激励、自我创新、自我发展的能力。三是继续加强岗位技能培训,提高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基层的群众工作能力、创新发展能力和廉洁执政能力。四是要继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尽力做到硬件做硬、软件创优,有条件的,还要大力培育样板司法所。切实把我市的司法所建设成为基层司法行政的坚强堡垒。

(五)继续加强法律服务保障建设

一是要做大做强法律援助“12345”工作品牌。要以葛省长批示为新契机,进一步完善中心有关配套制度,各律师事务所要进一步贯彻好每周值班工作,办好每个法律援助案件,解答好每个法律援助咨询。以优异的成绩向省委省政府、省厅领导汇报。二是要进一步推进网上法律服务四位一体建设。用法律的“声音”去引导和占领“虚拟网络世界”,拓展网上法律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努力实现全市法律服务创新发展的新契机和新增长点。三是要继续推进“双服务”。要继续深化企业“法律体检”工作。切实把法律服务向企业完善企业法治,健全法律风险防范上转变。通过律师企业体检的常态化机制,进一步拓展律师在非诉领域的法律服务。要继续推进基层农村“一村一顾问”工作,要面向基层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创新机制,努力做好律师事务所与法律服务所帮扶结对,创新机制,为基层法治做出贡献。各基层法律服务所也要发挥扎根基层、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争取在服务群众中发展法律服务、在法律服务中树立信誉。市公证处要积极拓展“三农”公证,开展上门服务,努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加优秀高效的法律服务。

下半年,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我们还要继续狠抓“解放思想、创业创新”、“ 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把教育活动与队伍建设、执业纪律和效能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岗位目标责任等相结合,全力做好争创省档案一级达标和迎接各级考核等工作。努力以更优异的业绩,把我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再推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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