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安全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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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年度安全检查计划
某某公司2016安全检查计划

**公司

2016年安全检查工作计划

一、 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为重点,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机制建设,强化员工的技术培训与安全教育培训。

二、工作目标

杜绝死亡、重伤和特大、重大、一般安全事故发生,控制、减少轻伤安全事故。

三、工作方针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现场管理,纠正习惯性违章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投入,查找并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华能物流公司的正常安全生产秩序。

四、主要工作:

1、加强对安全工作认识、落实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心头,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积极配合集团每季度的安全检查,并及时对检查出现的问题做出整改。根据公司实际的情况,要定期进行海关大楼、仓库和厨房餐厅【2016年度安全检查计划】

的消防安全自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的台帐。

(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加强安全目标责任制,落实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

2、以人为本、管理创新

(1)通过发动员工亲自对本岗位和周围岗位辨识危险因素,提出控制措施活动,会使员工知道本岗位和周围岗位有哪些危险因素,采用什么样的控制措施,达到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技能,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为预防减少事故将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

(2)营造有序的工作环境,提高安全本质化水平,塑造企业安全文化,进一步通过相关机制的运行,使安全制度法规形成谁牵头、谁负责、谁考核、谁落实的封闭运转、环环紧扣的法规体系。

3、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加强隐患治理整改

(1)认真做好每月的常规安全检查及各种专业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2)安全管理人员要注重人性化、亲情化管理,不断增强安全管理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3)各部门的安全隐患,严格按时保质保量按照整改措施进行隐患整改,不以任何借口拖延或拒绝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完成。对较难处理的隐患,定时、定人、定措施进行全面监护,统一协调整改。

(4)突出专业安全检查作用,重点对公司的电气、机械及压力容器、外来施工等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各责任部门对所查隐患要及时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制订可靠的安全运行措施,直至隐患消除。

(5)加强消防“四个能力”(检查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

灾能力、组织逃生疏散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务)建设;成立专门工作小组,逐步完善制度、检查等各项工作。

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2016年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任重道远,责任重大。对当前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我们要保持高度警惕,居安思危找差距,警钟常鸣从零始。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立足于保护员工的生命、保障公司的发展,增强人的安全素质,减少人为事故。

**公司 某某

2015.12.12

篇二:2016年度安全检查计划
2016年度安全检查计划

【2016年度安全检查计划】

鑫生工贸2016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

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的落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法》、以及省、市安监局的工作部署,结合公司实际,制定201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执行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强化红线意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增强公司检查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秩序,积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更加扎实有效地发挥安全生产检查作用。

二、工作目标

深化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使基层管理薄弱问题得到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完善,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全年计划检查率达到100%;整改率达98%以上,工作中力争做到对安全检查的复查率达到100%,

三、工作原则:坚持查处与整改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2016年度安全检查计划】

四、工作任务

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秩序,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五、工作重点

围绕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主要内突出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针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整改,企业建立整改档案并按要求立即或限期进行整改。

(二)强化措施,加强对危险源点的监控管理。完善危险源点的监控措施,落实危险源点监控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发现监控措施不落实或者存在隐患的必须责令责任单位进行整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确保不发生事故。

(三)狠抓落实,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继续在人员聚集场所、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解决这些行业和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和标准,确保管理人员依法管理从业人员规范操作。

六、工作计划

(一)第一季度工作安排

1、一季度完成企业隐患自查工作由分管安全员负责。

2、完成企业隐患自查整改报告上报材料的传递;

3、完成专家查隐患的合同签订和隐患整改;

(二)第二季度工作安排

1、完成滨州市安监云的填报工作

2、做好节前前的安全检查。

3、跟踪督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工作的开展情况。

4、做好

5、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好“夏季攻坚”战役活动。

(三)第三季度工作安排【2016年度安全检查计划】

1、七月份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会同安委会成员单位对辖区内监管企业开展一次安全联合大检查,检查突出以建筑施工为重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2、做好夏季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开展一次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督促企业按时将自查自纠情况以书面材料上报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

3、八月末做好“夏季攻坚”战役的总结,同时部署2016年度的“秋冬会战”活动。

(四)第四季度工作安排

1、做好进入冬季运营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各企业针对生产事故易发环节组织开展应急逃生、消防灭火、索道救援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修订和完善预案内容。

2、继续深入推进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3、做好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及节假日值班安排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

4、季度内安委会牵头组织开展一次辖区内监管企业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

5、做好年终工作总结和接受市2016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评工作,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当年材料整理归档。

七、工作措施

围绕全年工作目标,通过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监督检查,重点专项执法监察,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等措施,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开发区安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会,及时研究分析辖区内监管企业安全生产问题,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

(一)搞好专项检查。一是对人员聚集场所的专项检查;二是对建筑施工行业的专项检查。

(二)强化部门监管力度,组织联合执法行动。采取企业自查与安委会督查相结合的形式,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对区内的所有企业、建筑施工单位进行检查,工作中做到严查、严管,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不配合安全检查工作的单位部门,不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严罚重罚。

(三)按照省、市工作安排,组织集中执法行动。6月份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一次集中执法行动;节日及特殊政治敏感期组织集中执法行动;结合公司实际,围绕工作重点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2016年度安全检查计划】

(四)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制定和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内部管理,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理事的工作机制。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执法人员定期学习,采取自查自纠、专家会诊等各种形式,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

2016年1月14日

篇三:2016年度安全检查计划
2016安全检查及计划生育会议纪要

4月26日上午,区建管局副局长在局六楼会议室召集乡镇建环中心、局相关股室、局联系的重点项目单位等负责人召开建筑领域安全检查工作会。会议由局办公室主任主持,会议邀请区安监局、区交警大队等单位部门负责人参会。会议总结前段安全工作、指出全区建筑领域存在的问题,安排“五一”前的安全检查工作。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前段时期全区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发展态势良好。一是重点项目的安全防范措施基本到位。江南大道、古渡路等工程交通管制防范措施健全,污水处理厂施工方案安排有序,场地施工运行正常。二是建筑领域的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有序。今年全区推行了建筑企业准入制度,加大区域建筑领域的巡查、通报、整改力度,春节前对相关建筑工地下达的整改意见得到基本落实。三是环卫安全预防工作措施得力。配备环卫安全服,对环卫工人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四是城市管理工作加强。城市区域环卫设施部件调查和消防设施调查全部完成。五是机关安全责任落实。明确各股室安全职责,水电、及内部安保措施得到加强。六是建筑领域计划生育工作力度加大,各乡镇都落实专人,开展了经常检查检查,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上报。

会议指出,当前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安全问题。一是重点项目的安全隐患突出。有些单位仍然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交通管制方案不落实,管理人员业务不专,交通指挥不科学,安排不周,施工现场无人指挥和管理,交通安全标志安装不醒目、不到位,堵车现象频发。二是城市道路安全隐患突出。有的地段下水道井盖被盗、地面堆积大量建筑渣土、开挖坑槽后,无人恢复,人车通行存在障碍。三是建筑工地安全隐患突出。建筑工地上施工人员不戴安全帽,桩基、塔吊等未定期进行验修,个别脚手架支撑安装不牢、施工工序不到位。四是市容环卫安全隐患突出。余家湾垃圾填埋场预防打药不及时,各种环卫交通工具安全检查不到位。

会议要求,一是做好迎接安全检查与自查工作。各参会单位要做好迎检工作,安排专人配合开展安全检查,并上报自查报告。二是做好十个方面的具体工作。1、市城投公司要迅速督促益通公司完善交通管制方案,施工沿线安全警示牌要安装到位,交通管制人员要落实到位;施工渣土要采取封闭措施,保证车辆通行,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2、天然气工程要落实专人现场指挥车辆通行,注意与谭艾路施工单位的施工协调。3、古渡路务必在“五一”前完成桩基浇筑。安全措施务必在两天内到位。4、谭艾路延伸段清江公司要及时在五龙桥头红旗厂门前设置安全告示牌,优先天然气动工。5、春节前检查下发《通知书》仍未整改到位的单位,要申报市建委处理;没有取得资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五一”前停止施工。强行施工的报主管部门查处。6、开展城市道路安全设施检查。“五一”前检查城市道路安全部件设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整改。7、扎实做好环卫安全工作。重点检查环卫工人着装是否到位、环卫车辆是否运行正常。8、做好局机关的消防、供水、供电等内保工作。9、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五一”前,各项目单位要向专班办公室上报值班人员名单,明确专人专车值班,并保证通讯畅通。10、江南水务公司确保节日供水,并要提前进行供水管网检查,合理调度,保证节日供水不断。11、计划生育齐抓工作要提高认识,加大各辖区及施工工地的育龄妇女的登记巡检力度。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篇四:2016年度安全检查计划
2016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16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编制依据

(一)县安监局监管对象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局直接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6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烟花爆竹零售点77个,规模以上工贸企业48家。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45处。

(二)县安监局执法力量和执法重点

1、县安监局目前有执法人员12名,执法车辆3辆。

2、根据县安监局执法力量和监管责任,确定县安监局2016年执法重点为: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规模以上工贸企业。

二、执法工作量安排

1、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上下半年各检查1次,复查率100%。

2、对烟花爆竹零售点、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和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上下半年各检查50%,复查率100%。

以上为我局日常安全执法检查计划,国家、省和市另有安排的,按上级要求进行执法检查。

三、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履职情况、安全承诺制落实、“三项制度”建设、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设项目“三同时”、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方面开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根据重点行业企业特点,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一是检查“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相关安全设施的配备、检修及运行情况,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品场所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中毒、防泄漏设备设施和检测报警设施的配备、检修及运行情况,严查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大型和高度危险的化工生产装置未安装紧急停车系统而擅自生产等行为。二是检查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检、维修作业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特种作业票证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三是查处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开工建设、投入生产运行,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评估未通过或评估不实而继续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四是加强对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备案,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应急救援演练、员工安全防护培训、自救逃生训练,应急防护装备及救援器材配备、维护的检查。

(二)烟花爆竹。查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经营网点违反防火、防雷、防静电规定和标准,库管员、守护员未经安全培训、无证上岗,有关人员违反安全作业规程,违规存储烟花爆竹产品,机动车在库区不使用阻火帽、在库房内违规拆装烟花爆竹包装箱,未按规定建立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系统,违规经营、储存超标非标烟花爆竹产品,以及违规经营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和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等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未取得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发现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线索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三)工贸企业。围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责任、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及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项目建设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设施设备检测、重大危险源备案、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演练、现场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四)职业健康。以粉尘、高毒物品和有机溶剂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作业场所治理为重点,检查企业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设、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职业危害告知、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职业健康体检、检测评价、日常监测的落实情况,职业病防护设备和设施、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和管理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始终把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执法为民,关爱生命、预防为主融入到具体工作中,既要做到“严字当头、命字在心”,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又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服务,努力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以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为契机,以执法带动普法,更加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和事前预防,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依法治安水平。进一步强化“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对查出的问题,列出清单、卡死责任、限期整改,盯紧盯死隐患销号,最大限度地消除隐患、防范事故。

(三)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办事、宽严相济、过罚相当和教育惩处并重的原则,不以罚款为目的,把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整改隐患、防范事故作为执法和处罚的核心目标。既要坚持依法处罚、当罚则罚,又要克服为罚款而罚款、简单粗糙的执法方式,还要防止出现当罚不罚,走过场、送人情,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要把执法的各环节,包括执法计划、检查过程、立案审批、集体研究、处罚决定、案卷管理等全部纳入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不断提高执法质量。

(四)严格执法考核。采取每月汇总、季度评议、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股室执法计划的落实、执法数量和质量(包括执法频次、到期整改率、到期复查率、事故情况、抽查合格率、案件评查、行政执法复议、信访等)、执法风纪、执法效果等方面情况进行考核,落实奖惩。

(五)严守廉政纪律。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落实执法人员廉政建设责任。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廉洁自律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执法权力运行,坚持依法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树立安监执法人员良好形象。

篇五:2016年度安全检查计划
2016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质监局和市政府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通知要求,通过扎实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特种设备行为,推动企业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并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一)检查方式

此次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以相关企业和单位自查自纠为主,质监部门抽查、督查的方式进行。

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针对夏季高温特点,进一步做好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维护保养工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并将隐患自查自纠情况按月上报给当地质监部门。

各县(区)质监局要督促辖区内相关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对重点企业和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联合相关主管部门和街道、乡镇政府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对企业进行检查。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集中检查范围为全市所有行业领域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重点检查各类气瓶充装单位和氨储存(含充装和使用)企业、危化品生产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突出电梯、气瓶、小型锅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烘缸(筒)、简易升降机、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有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情况。突出“三落实、两有证、一应急”,以及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日常维护和检查、现场操作记录、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应急演练和处置等是否落实并符合要求。

(三)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9月底,全市质监系统集中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

1、自查自纠阶段(即日-7月31日)。各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三落实、两有证、一应急”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各县(区)质监局在使用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检查,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市局对各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2、督查整改阶段(8月1日-9月20日)。市局组织督查组,分赴各地对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

3、总结提升阶段(9月21日-30日)。各县(区)质监局要认真分析、及时解决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认真吸取近期省内外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明确检查重点,细化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做到领导落实,组织落实,责任落实。

(二)认真实施,确保实效。各县(区)质监局要结合特种设备使用标准化建设等专项工作,加大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督促各使用单位自觉主动开展本次安全大检查。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检查,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建立检查工作台账,督促企业隐患整治到位闭环。

各县(区)质监局要结合“打非治违”行动,组织开展液氨、液氯、液化石油天然气等危化品充装、使用单位的专项安全检查,严查人员、管理以及储罐、罐车等设备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坚决杜绝充装使用过期气瓶、报废气瓶、无条码气瓶行为。严查检验不合格或逾期未检电梯使用单位,督促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使用单位按新标准、新检规要求及时整改。组织开展电梯安全管理员的岗位职责培训,深入推进老旧住宅电梯安全检测评价。配合安委会严厉打击非法安装使用杂物电梯等特种设备的行为。结合今年的小型锅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洗染行业用烘缸(筒)、简易升降机等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现场安全检查。

(三)严格执法,重典治乱。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区)质监局应当依法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无法保证安全运行的设备,要责令停止使用,并报当地政府对企业实施停产整顿、取缔关闭。对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从严进行处罚。

(四)协调联动,形成合力。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把本次大检查工作与当地政府布置的安全检查工作有机结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五)认真总结,长抓不懈。各县(区)质监局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把握特点,研究规律,研究打击非法违法的有效手段和特种设备事故防范的长效措施,做到安全工作常抓不懈。要加大宣传力度,向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普及特设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常识,引导社会积极参与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浓厚氛围。

各县(区)局应于7月30日前、8月30日前分别将本月安全大检查进展情况报市局,于10月5日前将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总结报告报市局。

篇六:2016年度安全检查计划
2016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和省安监局《关于编制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和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16年度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与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和落实全国、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依法执法、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有效地整改消除事故隐患,纠正并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积极预防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重大隐患督促整改、跟踪督办率达到100%,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复查率达到100%,案件归档率达到100%,法律适用和执法程序的正确率达到100%,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发生,实现零投诉,争创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先进单位。

(三)主要任务: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材、冶金有色、轻工、职业健康等直接执法监察的行业(领域)为执法重点,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要求的检查事项为主要执法内容,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为依据,采取日常执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和集中执法等方式,严厉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促进企业排查隐患,加强整改,履行安全承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执法工作量

(一)执法人员安排:按照2016年我局工作安排,由执法监察大队负责全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执法人数为9人。

(二)执法时间安排:2016年法定工作日为250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365-52×2-11=250),我局全年安排执法检查、复查、案件处理、文书送达、案卷整理、执法统计及配合省市执法检查工作日共175天,会议、学习、培训、事故核查和调查处理和年终考核等机关工作时间75天。全局执法检查工作日=执法人数×执法工作日=9人×175天=1575(人·天)。

三、执法对象

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赤政知〔2016〕2号)要求和我局内设机构职责,执法监察大队主要负责生产运行企业的执法监察工作,各监管股室每月向执法监察大队提供生产运行企业名单和停产停工企业复产复工情况。

经各监管股室最终确认,将我局直接监管的全县范围内现阶段生产运行的16家矿山企业、17座尾矿库、27家危险化学品销售企业、16家烟花爆竹常年零售网点、1家冶金企业和2家建材企业共79家企业(系统)作为计划内的执法对象。

各监管股室每月提供的复产复工企业和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作为计划外的执法对象。

四、组织形式

(一)日常执法:对全部计划内和计划外的执法对象,结合监管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执法,对规模较大、危险性较高、劳动力密集型等重点企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执法检查。

(二)专项执法:对全县范围内高危企业开展尾矿库安全、井下非煤矿山安全、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烟花爆竹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职业卫生安全等专项执法行动,保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高压态势。

(三)集中执法:在全国“两会”、安全生产月、暑期(汛期)、国庆和“两节”等重要时期组织开展5次集中执法行动,为重点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四)联合执法:按照上级部门和县政府统一安排,积极参加省、市、县安全生产纵向协同执法和县政府组织的各部门联动的安全生产横向联合执法,全方位的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五、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

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九)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一)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三)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四)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十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六)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七)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八)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十九)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六、组织实施与考核

(一)本年度执法监察计划报请县政府或县安委会审批通过后,应严格按计划执行,确保执法计划的严肃性。

(二)结合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细化执法内容,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功效。

(三)全局将执法监察计划执行及完成情况列入考核工作重点内容,不定时针对执法情况开展抽查。

(四)若因上级工作部署和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计划需进行重大调整与变更时,需按规定程序报县政府或县安委会重新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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