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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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机关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县委办公室机关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县委办公室机关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作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民主生活会也可随时召开。

二、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由支部书记召集,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正式党员参加。因故缺席的成员应提交书面发言,由其他同志在会上宣读,列入会议记录,书记或副书记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的同志。

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除参加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外,也要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生活会。

三、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主要结合半年来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及个人工作、思想情况,对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章的要求,从党员的党性、党风、党员先进性等方面,检查、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

四、民主生活会的准备

根据本单位中心工作或工作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要围绕民主生活会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书记、副书记、支委成员个别谈心,交换意见,征求本单位和上级党组织意见,就一些重要问题初步统一认识,于会前转告参加会议的党员同志或会上通报。

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内容和要求,须提前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以便进行认真准备。

五、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通过开展积极的思相斗争,解决党内部的问题,达到统一思想、加强团结、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六、民主生活会提出问题的处理

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属于违反党纪、政纪的,应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移交纪检及相关部门查处。

县委办公室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

(二)支部党员大会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召开。

(三)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和处置不合

格的党员;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四)支部大会的议题应事先通知党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对讨论决议事项,应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议。会议要有专人对出席人员、议题、讨论发言、决议等做好记录。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二)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三)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讨论和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对党员的奖惩。

(四)支部委员会要发扬民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对决议事项,要经过广泛讨论形成决议,并做好记录。

三、党支部成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支部成员民主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二)党支部成员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一次。

(三)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通过检查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重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检查贯彻民主集中制、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情况;检查廉洁勤政、遵纪守法、坚持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情况,及其他需要统一认识的重要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

(四)每次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及召开日期,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做好准备。

(五)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写出书面报告。

四、党课制度

(一)党课一般每半年一次,由党支部制订出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党课的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基本路线,马列主义基本理论,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党的重要决议,决定等。

县委办公室机关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机关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是实事求是。在民主评议过程中,要坚持摆事实讲道理,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空泛过高的要求。二是民主公开。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三是平等。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二、基本内容

(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改,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三)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务整体利益。

(四)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三、方法步骤

(一)学习教育阶段。民主评议党员的学习内容,一般以党章、邓小平理论以及中央有关文件为基本内容,也可结合当地实妹和评议内容学习有关文件。

(二)自我评价阶段。要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妹,自觉清理思想,检查言行,肯定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自评前,应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材料,个人总结写好后要经党支部审定,然后由党员在党支部大春运 上进行自我总结。

(三)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部委员会,将各方面对每个党员的评价和反映,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需要核实在的情况,再是定步调查核实。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正式意见。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报上级党委审批。

(四)表彰、处理阶段。经过民主评议,对一致公认表现好的党员,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突出的优秀党员,报上级党委给予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严肃处置。

四、党员评议格次

评议的格次一般为:1、优秀党员;2、合格党员;3、不合格党员。【机关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五、民主评议党员要与民主评议干部相结合

民主评议党员的重点是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员干部来说。既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参加干部民主考评活动,又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一年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如果情况许可,两项工作可以安排在同一段时间进行。同时,民主评议党员与民主评议干部相结合,可以把评议和考评的结果与干部的奖惩、升降挂起钩来,起到相辅相成的作用。

县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年休假制度

为使县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在繁忙紧张工作中有适当的休息,保持身体健康和旺盛的工作精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公务员法》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干部职工年休假制度的通知》(豫办〔2005〕9号)精神,结合县委办公室实际情况,现作如下规定:

一、凡参加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已转正定级的工作人员,均可享受休假待遇。

二、年休假的假期

1、参加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的,每年休假七天(不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下同);

2、参加工作满五年未满十五年的,每年休假十天;

3、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以上的,每年休假十四天。

三、年休假审批程序

1、副科级以上干部年休假,报请主任同意,经主任办公会研究批准后,按照有

关规定,报县委、县政府领导批准;

2、科室负责人年休假,由科室提出计划,经分管副主任、主任批准;

3、其他工作人员年休假,经科室负责人、分管副主任分别批准;

4、工作人员年休假被批准后,及时通报秘书科备案。

四、年休假待遇

1、工作人员在年休假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2、工作人员享受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的,不影响享受年休假待遇。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1、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

2、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

3、在试用期内未转正定级的;

4、受到党内处分或行政惩戒的;

5、工作人员在各类学校学习、培训、进修半年以上的。

六、年休假相关问题

1、各科室对工作人员的年休假要作统筹安排,在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有计划、合理地安排好工作人员休假,并建立健全考勤和请销假登记制度。工作人员应自觉服从统一安排,休假前后要切实做好工作交接,避免中断或贻误工作。

2、当年假期当年使用,不得跨年度使用。可以一次性休假,也可在规定的假期内分几次安排。

3、如当年休假后,再请病假、事假超过以上规定时间的,下年度不再安排休假。

4、年休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未办理年休假手续的,按旷工对待。

5、工作人员在年休假期间,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6、工作人员在年休假期间,应遵纪守法,注意言行,维护单位和个人形象。

九、今后如国家有统一规定时,按国家的规定执行。

十、本制度执行中的有关具体问题,由县委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负责解释。

县委办公室接打电话文明礼仪规范

一、接听电话。接听电话时要文明礼貌,接听人应先客气地自报家门:“您好,这里是县委办公室××,请讲”然后询问情况,严禁使用“喂,你是谁?”,“干什么”,“找谁”等生硬语言。如果对方询问姓名,应耐心作答,对于对方询句之事也应尽量详尽答复。如果对方要找的人是其他同事,受话人可说一声“请稍等”,并尽快帮忙寻找。如果对方要找的人不在,应礼貌地告诉对方,并可适当询问“请问您有什么事要转告吗”,如有,则应认真记录,并尽可能复述一遍,以确保无误,最后说声“再见”。

接到打错了的电话,态度要友好,应礼貌地告诉对方,这里不是其要找的单位,请他重拨,不应不加解释地将电话挂断。如有可能的话,可帮助对方查找他所要部门的电话。

接到领导电话,应主动说出自己的部门、职务和姓名。领导如果找本部门负责人通话,要迅速通知,并请领导稍等。如果本部门负责人不在,要请示领导能否转达,如领导同意,要将领导发话内容认真记录下来,以便向本部门领导传达。最

后应主动询问领导还有什么要求,待领导放下电话后再挂上电话。

接听电话,要善于处理电话内容和有关事项。对要求报告领导的,不能接一次电话就报告一次,以尽量不打断领导办公为宜。具体办事人员,可根据情况汇总报告,但重大或紧急事项不能压下不报,更不能擅自处理。

对通话时间较长、通话内容复杂的电话,要弄明白对方意图,并准确、全面地将电话内容认真记录在专门簿册上,记明电话内容的五个要素,即:来话时间,来话人姓名、单位及职务,电话号码,来话内容(时间、地点、人物、事项或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另外,如有初步结果的,要记录领导意见和处理情况,最后记录人署名。

二、拨打电话。拨打电话时,首先要理清通话的内容和要点。电话接通后,打电话的人应当首先问一声“您好”,然后自报家门。不使用电话免提键拨打电话。电话内容要简明扼要,表达清楚、准确。

如果拨错了电话号码,应向对方表示道歉。让对方转接或传呼某人时,应注意措辞,并适时道谢,如“请(麻烦)您转某某处”,“请(麻烦)您叫一下某某”。对方帮你去找人时,话筒不应离开耳边,更不应与别人高声谈笑。通话结束时,应道声“再见”。

如果与领导办公室距离很近,尽量不要用电话联系,应直接当面请示或汇报工作。给领导打电话时,要称呼领导职务,然后通报自己的部门、职务和姓名,简洁、准确地说明需要请示或汇报的内容。领导的指示或意见应准确、全面地记录,通话结束时应主动询问领导还有什么指示或要求,并主动说“再见”。通话完毕后,应待领导放下电话后自己再挂上电话。

给基层单位和部门打电话时,态度要谦和,不得盛气凌人。

县委办公室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安全保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确保无重大案件,无灾害事故发生。

二、各科室凡下班或离开办公室,室内无人时要锁好门窗。特别是财务科、机要局等要害部位要加强防范措施和值班制度,机要文件、档案资料、现金等一律存入保险柜和保险橱内,以防失、泄密和失盗现象发生。

三、对贵重材料物品、微机等使用、存放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以防失窃和损坏事故的发生。

四、各科室工作人员下班后,要将各种文件、资料、印章等收拾存放好,属于保密性质的要放到文件橱内锁好,以防失密现象发生。

县委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篇二:机关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作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民主生活会要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通过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解决党内问题,达到统一思想、加强团结、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三条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民主生活会也可随时召开。

第四条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由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能缺

席。支部书记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要严于责己,真心诚意地欢迎批评,又要引导大家敞开思想,互相帮助,把民主生活会真正开成解决问题的会,切忌图形式,走过场。防止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情况汇报会、工作研究会或评功摆好会。

第五条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由支部书记召集,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正式党员参加。因故缺席的成员应提交书面发言,由其他同志在会上宣读,列入会议记录,书记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的同志。

第六条 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除参加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外,也要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生活会。

第七条 党员主要结合半年来个人岗位工作实际及个人工

作、思想情况,对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章、科学发展观和“八荣八耻”行为准则的要求,从党员的党性、党风、党员先进性等方面,检查、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

第八条 党支部根据本部门中心工作或工作当中存在的主

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第九条 围绕民主生活会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书记、副书记、支委成员要个别谈心,交换意见,征求本部门和上级党组织意见,就一些重要问题初步统一认识,于会前转告参加会议的党员同志或会上通报。

第十条 民主生活会前,要将开会的日期、内容和要求提前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以便进行认真准备。

第十一条 党员要本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精神,敞开思想,畅所欲言;要严于解剖自己,主动检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缺点和错误,诚恳接受别人的批评和帮助;开展批评要与人为善,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防止在细小问题上纠缠不休;相互间有意见,可以开展个别谈心,或者把问题摆在桌面上,通过交换看法和意见来解决,不搞自由主义;要遵守民主生活会的纪律,不许歪曲和夸大事实真相,不许压制批评和对批评者打击报复,不许把党组织内部交流思想的情况向外泄漏。

第十二条 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本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委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属于违反党纪、政纪的,应按照管理权限,分别交纪检及相关部门查处。

第十三条 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党支部没有及时研究解决或向上级党委报告的,应追究书记、副书记的责任。

第十四条 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后十五日内,要向上级党委报送会议情况和发言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提出的整改措施。

第十五条 对于群众普遍关心问题的整改措施,可用适当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监督。

第十六条 对未经支部同意而不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党支部的主要负责人,对于无故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应给予批评教育。

。。。。党支部

篇三:机关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2016镇计划生育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情况总结

我支部于2016年8月29号上午9:00召开了民主生活会,本次民主生活会以“坚持以人为本执政理念,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作风“为主题,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全县“双学双争“活动推进会精神;学习杨善洲同志的先进事迹。深刻进行自我剖析,对存在的问题要剖析原因,按照规定进行纠正。联系思想实际和自己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议由计生党支部书记夏三保同志主持,全体支部党员参加了会议。在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预期的成效。现将我支部民主生活会的情况综合汇报如下:

在会上,首先大家共同再次学习了杨善洲同志的先进事迹,然后大家都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在学习和工作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刻反思,深入的剖析自己存在的问题,并作了认真、诚恳检查和自我批评,深刻认识存在的问题根源,提出下一步整改的措施。党支部书记夏三保同志首先问题谈了自己的学习杨善洲同志的心得体会并剖析了自己存在的问题,他从理论学习、开展支部工作、深入广大群众等方面深入分析,从计生的整体工作出发,从计划生育的长远发展的观点考虑,以促进计生党支部的建设。党支部副书记袁广禄同志,针对在计生工作中如何更好的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增强群众的满意度,做了深刻的分析。新党员张小兵同志就工作中如何开展依法行政,切实做好再生育申请审批工作提出了合理意见。党员孙玉华就如何更好的提升优质服务水平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其他党员也都踊跃发言,都结合自身的工作、生活谈了体会和认识。

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大家对自身存在的不足都有了深刻的认识,准备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第一,抓好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整体素质。党支部抓好中心组学习和零散学习相结合,把全体的理论水平提高一个新的台阶。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突出理论学习的时效性,强调理论对实际的指导作用,提高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第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计生工作,进一步创新举措,开拓奋进,为争创“十二五“全省人口均衡发展先进县而努力。第三,广泛深入群众注重优质服务。倾听群众意愿,反映群众中的问题,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提高群众满意率。

这次民主生活会认真地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大家一致认为确实触及了思想,取得了一定的收获。大家都表示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会更加的努力,永远用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为建设生态富裕和谐的幸福高淳创造更加良好的人口环境!

党支部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篇四:机关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2015公安局党支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县**公安局党支部领导班子2015年专题 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县**公安局党支部

根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委组织部同党组(2015)66号《关于认真开好“维护稳定、反对分裂、深刻揭批达赖集团分裂本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安排部署,我局于9月23日下午15点在环林局三楼会议室召开“维护稳定、反对分裂、深刻揭批达赖集团分裂本质”专题民主生活会,

为开好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我局党支部在会前作了充分准备。采取集中和分散的方式进行了认真学习,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领导班子成员间认真开展谈心活动,充分交流思想;紧紧围绕主题,认真进行自我剖析,撰写高质量的发言提纲,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打下了良好基础。会后在肯定了领导班子成员深刻剖析的同时,局党支部领导班子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认真反思和对照检查,并提出了整改意见,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现将对照检查整改的有关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领导班子 “维护稳定、反对分裂、深刻揭批达赖集团分裂势力本质”专题生活会的总体情况

局领导班子成员围绕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结合个人思想实际和各自分工,以“维护稳定、反对分裂,深刻揭批达赖集团分裂势力本质”为主题,从国际、国内、全局的高度来充分认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意义,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不动摇,自觉地、主动地站到反分裂斗争第一线,义不容辞地担负起反分裂斗争的重任。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局长带头开展自我批评、查找问题,做到敞开思想,不怕丑、不怕痛、不遮掩。在问题中找原因,在原因中找要害,提高了自我批评的针对性。领导班子相互批评时,以增进团结、改进和推动工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家畅所欲言,相互提出意见,问题讲在桌面上,帮助同志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互相批评,达到了引导和激励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讲党性、讲原则、讲真话、讲实话,自觉经受严格的党内民主生活锻炼,自觉增强党性修养。会上局党支部书记要求,支部成员要以此次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坚定政治立场、统一思想认识、树立全局意识,对自身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拿出整改方案和措施,认真进行整改;要坚决杜绝慵、懒、散、奢问题,转变工作作风,做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坚定信念、牢记使命、脚踏实地、锐意进取,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局领导班子的领导能力,以认真抓好整改为着力点,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职责,努力为加快我县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二、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和联系群众基层、服务群众;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情况

1、群众路线是党的一贯路线,也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和事业的兴衰成败。坚持群众路线,我们党才能生存和发展;坚持群众路线,我们党才能获得智慧和力量;坚持群众路线,我们党才能永葆生机和活力。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着许多严峻挑战,党内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必须下大力气解决。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就是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2、全局干部、党员要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点为首要任务,以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着力点,突出抓好作风建设,集中解决局机关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使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有明显转变、素质能力有明显提升、服务效能有明显提高,真正把局机关建设成为政治坚定、勤政为民、开拓创新、廉洁高效的机关,进一步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好地提升**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

3、要按照省、州、县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局机关实际,扎扎实实把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一是要发挥好领导干部的表率带头作用。局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参加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去,从自身做起,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二是要发挥好每位民警的教育主体作用。要创新教育模式和方法,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真正使教育丰富多彩、富有实效,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增强群众意识和服务观念。三是要发挥好教育机制的保障促进作用。要把开展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与做好当前**公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工作,切实将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成果转化为做好**公安工作的强大动力。

4、局党支部领导班子就全体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学习领会省、州、县委精神;二是要以整风的精神状态开展活动;三是要紧紧围绕群众路线这一根本,明确目标任务,抓突出问题;四是要坚持领导带头,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五是把握重点,要准确把握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重要任务、方法步骤,切实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贯穿活动始终。

三、领导班子在“维护稳定、反对分裂、深刻揭批达赖集团分裂势力本质”中存在的问题及具体表现

在此次专题生活会上,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开展个人剖析中普遍存在以下几点问题:一是立场不鲜明,对突出“维护稳定、反对分裂,深刻揭批达赖集团分裂势力本质”这一主题,存在不愿谈、不敢谈,心存顾虑,的确有担心亮明态度后一些群众会产生看法,影响以后基层工作。因此局党支部领导班子个别成员对达赖集团分裂活动采取避而不谈、避实就虚、轻描淡写、一笔带过的问题;二是剖析不深刻,不能深刻查摆自身在政治思想、大局意识、党性观念、立场观点等方面,是否存在与“维护稳定、反对分裂,深刻揭批达赖集团分裂势力本质”要求违背、不符合的突出问题,对产生的原因分析不透彻,没有体现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对自己思想认识上有哪些触动和提高;三是整改不具体,对查找出来的影响维护稳定、反对分裂,影响与达赖集团作斗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整改措施不实在、不具体,没有与查找的突出问题相对应,没有对群众的意见建议作回应。

四、对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及今后工作思路

针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出来的问题,经局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

(一)、针对局党支部领导班子在“维护稳定、反对分裂,深刻揭批达赖集团分裂势力本质”这一主题中思想认识不够,立场不鲜明这一问题,采取整改措施如下:

1、树立牢固的理想信念和宗旨观念,增强领导班子成员党性修养,严格按照反对分裂、维护稳定的要求统领思想、规范行为,发挥党员骨干、带头、纽带作用。将党的基本理论学深、学透,学会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树立起坚定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从思想上筑起反分裂的钢铁长城。

2、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继续深入学习《宪法》、《反分裂国家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青海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实施纲要》、州委、州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青海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实施纲要〉的若干意见》、省委书记骆惠宁同志在省委十二届四次会议上的讲话、州委书记张文魁同志在州委十二届七次会议上的讲话和省委宣传部印发的“十个讲清楚”、“五个为什么”、“五个怎么样”等藏区维稳宣讲材料,增强理论知识学习,提高政治敏锐度和鉴别力,用正确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深刻认识对达赖集团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严峻性,在与达赖斗争的过程中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3、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增强做好维稳工作特别是群众工作的能力,旗帜鲜明地抵制达赖集团的反动宣传和思想渗透,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由领导班子牵头深入基层群众中,进行面对面、心贴心的交流,做好关键时期的先进性和模范带头作用

4、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教育,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中央关于对达赖集团的定性和斗争方针,以及省、州、县委关于开展“维护稳定、反对分裂、深刻揭批达赖集团分裂势力本质”专题教育活动的决策部署,深入揭批达赖集团“祸藏乱教、制造动乱”,分裂祖国的阴谋罪行及其政治上的反动性、宗教上的虚伪性、手法上的欺骗性,让各族群众真正懂得“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道理;不断夯实反对分裂、维护稳定的群众基础。进一步高举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旗帜,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针锋相对坚决回击达赖。

(二)、针对局党支部领导班子在整改中整改措施不实在、不具体,没有对群众的意见建议作回应这一问题,采取整改措施如下:

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并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按照《行政问责办法》的有关规定,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加大对全县范围内的林权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并注意安排具体人员落实。

由局党支部领导班子牵头,带着如何解决和处理工作中所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到基层中去、到群众中去,深入调查、了解、倾听意见,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和要求,把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大众视野、百姓视角,直面问题、聚焦热点,更好地架起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要聚焦广大群众,要敏锐感知群众冷暖,关注群众诉求,主动设置议题,加大对民生问题的宣传力度,加大对热点难点问题的阐释力度,反映群众心声、回应群众关切,根据群众的实际把急需办的事、能够办的事、覆盖面广的事作为工作重点;重点抓、具体抓、细致抓、深入抓。并用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引导好、培训好群众,对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排忧解难,切实改变党群、干群关系奠定强有力的基础。

今后工作思路:

在局党支部领导班子带领下深入学习,总结反思,准确分析和全面把握当前反分裂斗争的新形势,始终紧绷政治这根弦,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要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做到认识不含混、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旗帜十分鲜明、立场十分坚定;要始终坚持祖国统一高于一切的原则,不断增强与达赖集团斗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推动反分裂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要始终站在反分裂斗争的前列,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切实做好打大仗、打硬仗的准备,坚决粉碎达赖集团的新一轮进攻,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确保国家安全和藏区社会稳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林区社会维稳工作,切实确保林区社会的安定稳定,构建和谐林区,局党支部领导班子认真研究,工作思路如下:

1、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的工作机制。局党支部要每季度对林区进行一次全面的矛盾纠纷的排查,摸清情况,登记建档,梳理归类,动态管理,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认真加以解决,化解矛盾,要积极消除矛盾隐患。

2、要建立健全处置林区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机制。局党支部要及时、妥善处置林区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尤其是发现越级或群体性上访的,应及时劝阻疏导并果断处置。

3、强化思想疏导工作,局党支部要积极地做好林区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积极引导群众理性合理地表达诉求,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4、标本兼治,努力解决当前局机关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着力化解矛盾,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给予群众合情合理的答复,真诚为群众服务。

篇五:机关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2016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

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xx社区党总支于2016年1月13日在社区会议室开展了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会议由xx社区党总支书记徐云祥主持。

首先由徐书记做工作汇报,他说:xx社区在镇党委、政府和xx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指示精神,结合社区实际工作,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并围绕“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社区活动圈建设”、“苏州市民主法治社区”、“苏州市巾帼文明岗”、“省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创建,以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为抓手,争创特色,不断推动社区党建、民政、劳动保障、文体、综治、创建和劳动保障等各项工作的开展。从重视组织建设、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做好社区综合治理工作、创建平安社区,围绕重心、认真完成各项工作和坚持服务居民、惠实居民的原则、促进社区发展这四大点上就xx社区一年的工作展开叙述。随后,徐书记从积极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积极完成社区各项任务、全面提升社区工作水平两方面展开论述并制定了2016年社区工作的计划。

与会党员王积邦同志表示:“xx社区在党员活动的秩序上很有规范,能够很好的做到有计划、有内容。并希望可以在今后的党员工作中增加活动次数,丰富活动内容。”

与会党员王通元说:“社区党员要时刻保持社会主义荣辱观,充分发挥委员作用,使党员充分熟悉党总支各项工作,从而为社区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xx社区党总支有四个分支部共143名党员,按照标准,共评选出7名为社区党总支各项工作作出卓越建设的优秀党员。通过大家对各位党员的评述,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包括徐云祥、王积邦、王通元、沈柏春、金润祥、杨根泉和吴毓秀在内的7名党员被评选为优秀党员。

会议最后,xx党工委书记郁师迈从六点展开,概括了去年工作内容和来年的工作计划。郁书记表示,社区党建在各方面的努力下,不断加强,xx的社会管理和民生工程也正有序的开展和推进中,包括河道船只的清理、河道疏通以及路面改造。同时他对去年xx党工委、办事处举办的“精彩四季”系列活动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并补充说,明年要继续推进群众文化建设,推进xx的发展,丰富群众的生活。郁书记就加大困难群众补助面一事进行分析,并表示,必须实事求是地为人民谋福利,增加补助的宽度、广度。最后,郁书记从通联和南环路的改造、银行小区的封闭管理工作中将出现和面临的实际问题、社区绿化建设以及如何加强社会化管理展开叙述,积极鼓励党员干部充分投入到各项工作中,从而为xx的建设做贡献;同时,引导社区工作向服务型转化,从被动服务转化到主动服务,强化志愿者队伍,成立调解室,更好地为广大群众办实事。

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

根据会议安排,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心得体会,现就本人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将几点不成熟的建议、想法及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努力方向汇报如下:

一、对领导班子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的评价和建议

自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来,我区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围绕“把湘东建设成为赣西工业经济重镇,用两至三年的时间迈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先进县区行列”的目标,注重加强干部队伍学习培训,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干部头脑,在实践中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着力推进陶瓷产业基地建设,着力推进城区改造建设,着力推进项目建设,着力推进乡镇街经济实力建设,成效是显著的。作为一名社区支部书记,下面结合个人初浅认识,提几点不成熟建议,说的不好敬请谅解。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的力度。在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党政领导班子头脑的过程中,特别要注重创造“人人学习、终身学习”的环境,不能因为上头抓得紧有要求就学习,上头抓得不紧的时候就放松,那样就会流于形式,我们要真正打造“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政府机关”,使科学发展观真正成为统领各方面工作的根本指针。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力度。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时刻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就是好领导、好干部”,老百姓只认这个理。

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对欠发展社区与村委的扶持力度。发展不平衡是现实问题,对发展落后的社区和村委,在社区(村)建设与民生工程等方面,政府要给予大力扶持,使全区各地老百姓生活条件和水平相差不大。去年市委推出的“结对帮扶”是个好活动,但也应该有偏向,特别是对发展较慢的地方,要侧重予以帮扶。

二、个人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 (一)基本情况

自今年3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在区委组织部和街道党委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我带领社区两委班子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紧密结合社区工作实际,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扎实开展活动,全面完成了各项规定动作,共集中学习13次,大讨论2次,撰写调研文章一篇,所有社区党员干部都按要求写了学习笔记和1篇以上的心得体会。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通过征求意见、互相谈心、自我检查,也查找出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学习中加以改进,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理论水平提高不够快,综合素质还不适应发展的需要。作为社区支部书记,应当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但是自己对政治理论的学习还不深不透,对理论如何联系实际,如何运用理论指导实践还缺乏应有的研究和实践,学风还欠扎实,学习成效还有一定差距。

二是学习调研氛围不浓。目前,在学习的时间上、学习的内容上不能充分保证,特别是在学习的形式上缺乏多样性,往往还是读读文件、抄抄记记。当前,我社区工作千头万绪,社区建设和民生保障纷繁复杂,需要我们继续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走访,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管理,不断解决新形势下出现的问题,在各项工作上,使群众更加满意是今后一段工作中的重点问题。

三是个别检查不够,部分监管不到位。在工作中,作为社区支部书记在紧密团结班子成员的方面,有时会出现宽于律己、“严”以待人的现象,批评人多,检查自己少,工作布置多、检查评比少、表扬典型少,没有及时了解和掌握社区办公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不利于社区工作的顺利正常开展。

四是在开展谈心活动中,存有批评别人时比较严厉现象,致使别人接受不了,效果不佳。

五是在健全社区规章制度上抓的不够健全,造成诸多工作不便。

(三)主要原因和今后做法

1、对理论学习缺乏深度,政策理论水平不够高。虽然平时也比较注重学习,但学习的内容不够全面、系统,对政治理论钻研的不深、不透,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和实践差的很远。今后要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勇于实践。

2、解放思想和视野不够宽、创新能力不很强,全局意识不够全面。有时做事情、干工作只从自身出发,自己束缚自己,尽管也按上级领导要求完成了要做的工作,但存在本位主观意识和不客观思想,对全社区的整体性工作考虑尚不够全面。今后要向先进单位个人学习,进一步解放思想,努力工作,多加强调查研究、勤于协调、服从领导,发扬群体的创造性和工作积极性。

3、作为日星社区居民特别是社区两委负责人,今后要心怀全社区,多为社区的发展想实招,想妙招,积极拥护和协助上级领导做好各项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听从群众呼声,及时解决群众问题,创建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日星社区全面科学发展。

4、发扬清正廉洁奉公精神,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严格要求自己和身边的人,吸取党内和社会上各种拒腐反贪事件的经验教训,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严于律已,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诚恳接受组织及群众的监督,同时加强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使自己在关键时刻不糊涂,做一个党性坚强、政治成熟的社区党支部书记。

下一步具体思路是:

围绕一个目标(打造“服务、平安、和谐”社区,共建邻里家园)、建立两种档案(党员档案和居民档案)、开展三项活动(走访慰问活动、老年文化活动、青少年读书活动)、组建四支队伍(政策宣传队伍、文娱表演队伍、党员巡逻队伍、爱心服务队伍)、健全五项制度(社区管理制度、社区工作制度、社区学习制度、居务公开制度、“三会”制度)、完善六个站所(慈善协会救助站、卫生环境监督站、民间纠纷调节站、文化活动联络站、公益事业服务站和科技信息传递站),建立“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幸福社区。

各位领导,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期望差距甚远,恳请你们批评指正,并给予多多帮助,我将虚心改正,并深深感谢你们,今后,一定努力把工作做好,让领导放心、让居民满意。

篇六:机关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2015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1篇: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支部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三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员队伍。

第四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五条医院党总支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从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和业务工作等实际,合理设置党支部。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划分为若干个党小组。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确定的委员候选人应征得党总支原则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七条支部委员一般为3-5人,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必要时设副书记。

第八条支部每届任期二年或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任期内委员缺额或需增设委员时,应及时补选,补选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九条支部委员会应由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正式党员组成。

第十条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第三章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第十一条党支部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党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建立并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教育引导党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教育督促党员履行应尽的义务,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

(四)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经常了解党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教育党员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不良倾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重视在医疗上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

(六)积极主动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紧密联系新的形势任务和医院实际,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各种矛盾。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党员群众在医院的改革、发展、稳定中作出贡献。

第四章党支部书记、委员主要职责

第十二条支部书记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支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一)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代表支委会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决议。

(三)经常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映。

(四)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各位委员的作用。

第十三条组织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工作情况,提出加强组织建设的意见,并按支部决议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党员管理,抓好组织生活,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机关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三)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目标管理;

(四)负责党员发展工作中的具体事务。

第十四条宣传委员协助书记负责思想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建设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党员学习,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三)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受理的党员申诉、控告的情况。

(四)负责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第十五条纪检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二)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经常检查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三)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第十六条青年委员协助书记负责青年群众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制定党支部青年工作计划;指导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的特点,开展团的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定期听取团组织工作汇报,掌握情况,指导工作;指导辖团支部搞好换届改选;指导团组织做好团的发展工作,培养优秀青年加入团的行列。

(三)做好团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指导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四)指导团支部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团员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青年。

第十七条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党支部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贯彻党支部的决议。

(二)按时召集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三)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听取、收集党员的思想、工作汇报,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反映情况,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第五章党支部基本制度

第十八条“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形势任务或遇重要事项时,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措施和本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并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

1、支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实际,可适当增加次数。

2、支委会研究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何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指示;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党员发展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3、支委会召开会议时,必须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需经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可以吸收党小组长列席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讨论贯彻支部决议和工作安排;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荐党员发展对象,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

(四)党课

党课每半年安排一次,由医院党总支安排。可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授课。党课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各支部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做好“三会一课”计划,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与行政领导配合,共同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建立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建立每年一次向院党政主要领导报告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建立领导干部谈心制度。院党政领导干部、支部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要与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干部职工遇到的思想认识问题和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根据医院实际,评议工作与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相结合一并进行。评议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是:

(一)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教育;

(二)对照党员标准进行个人小结;

(三)组织民主测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支委会根据党员平时表现和评议情况,告知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督促改进;【机关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五)表扬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二十一条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召开,与党员民主评议、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本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二)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团结一批评和自我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交流思想,总结经验,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组织生活会应注意把握会前征求意见,会中对照检查,会后落实整改等重要环节,切实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应提前三天报告医院党总支,以便派人参加进行帮助指导。

第二十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的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重视在医疗工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其主要程序是: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教育,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二)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分析,经过一至两年培养考察并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

(三)列入发展对象的同志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基本知识培训;

(四)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形成政审材料。

(五)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介绍人,支委会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审查的基本上,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主动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一年后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发展党员票决制

(一)适用范围: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二)票决方法

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参加支部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票决。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

3、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表决。

4、有表决权的党员对票决对象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5、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统计在票数内。

6、票决结果应当场统计并公布。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7、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同《入党志愿书》和其他材料一起报上级审批。对未经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

8、票决未通过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党内监督制度

(一)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

2、能否自觉参加上级党组织、所在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3、能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4、能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纪条规;

5、能否廉洁从业,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6、能否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

(二)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在支部会议上通报;

2、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

3、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干部工作,经常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馈;

4、对党员违法违纪案件,协助纪检部门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

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还应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在外出所在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外出党员的党支部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党员返回后,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内容,以了解掌握外出期间的表现。

第2篇:党建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制度

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

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

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二)党费收缴制度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

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却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3、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善进行;

2、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

3、经支委会讨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

4、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五)党内监督制度

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党支部要督促本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

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员的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要事项;

2、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决议和行使教育、监督职责,讨论研究思想思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安排、党员奖惩,搞好支部自身建设;

3、支部会每月召开1—2次,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和讨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奖惩等;

4、党课每季度安排一次,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七)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每年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支委就履行职责情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认真对支部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

2、党支部要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认真贯彻落实;

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第3篇: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三会一课”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主要是听取支部委员的工作汇报,总结上月党建工作情况,研究本月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主要是由党小组长根据党支部的要求组织本小组党员学习理论、提合理化建议等,支部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3、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主要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讨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每半年上一次党课。主要是联系实际工作和党员思想状况,采取集中授课、收看电教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教育、政策形势教育、实用技术教育等。每次党员到课率原则上达90%以上。

5、以上“三会一课”,如有特殊情况,由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安排。

6、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的会议记录要完整、清楚,专本专用。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及原因、会议内容、形成的决议和决定。

组织生活制度

1、党支部制定年度组织生活计划,做到组织生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时间充分,每月组织生活不少于6小时。

2、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组织党员参观学习等。

3、组织生活的一般内容: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4、每个党员无特殊情况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5、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

6、坚持党的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定政治立场,旗帜鲜明,着力端正党风、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含党组织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民主生活会的主要任务是每个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生活会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每名党员都要正确对待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准打击报复。

3、民主生活会的主题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4、民主生活会前,支部(含党委、总支)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班子集体或党员个人的意见或建议,整理后在民主生活会上反馈。

5、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或召集。主持人或召集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民主生活会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提出意见建议。

7、党员要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8、党组织领导成员要积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

9、民主生活会检查出来的问题,党组织和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要及时报告。

10、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日内按要求将会议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

发展党员制度

1、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每个党员至少联系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建立保持一支占本村(居)人口5‰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3、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记入考察表。

4、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5、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6、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40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7、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8、发展新党员以妇女和35周岁以下青年为重点,文化程度一般在初中以上,文盲一般不发展。

9、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由党支部组织仪式的,须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10、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反馈。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

党组织任期目标承诺制度

1、党组织要根据上级党委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三年任期工作目标,报上级党委审查后,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2、党组织书记要代表党组织就任期工作目标向党员和群众(代表)作出承诺,并报上级党委,作为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

3、任期工作目标要分解落实到年度,逐年制定工作规划,逐年对照检查,逐年进行总结,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委报告。

4、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党组织要将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个人,明确考核奖惩措施,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

5、任期届满时,结合换届选举,党组织要对任期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党员和群众(代表)报告,接受查询和评议。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带头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在群众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要组织开展党员“双带”活动。有帮带能力的党员都要就近联系1-2户贫困群众,力所能及地帮助联系户解决生产、工作、生活中的困难。

3、老弱病残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文件和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4、对外出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理由、时间和地址,返回后,要及时报告外出情况。3名以上集体外出又在同一地点工作的党员,必须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外出6个月以上的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往所在地的党支部;外出在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党员,开具党员介绍信,参加所在地的党组织生活;对外出时间较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支委分工负责,定期联系联络,及时了解外出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5、对外来党员,转来组织关系的必须接纳;对持党员证明信的,认真组织他们过好组织生活,并做详细记录。

6、对党员的纪律处分,须经支部大会讨论,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逐级上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考验。

党务公开制度

1、党务公开内容: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的,一律向群众公开。党组织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党费缴纳、参与组织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党员结对帮扶等情况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党纪处分情况、党员其他应当公开的为随时公开内容。

2、党务公开要求: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使用村(居)党务(政务)公开栏,统一公开重点项目,统一公开形式,统一公开时间。党组织书记作为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党务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村(居)务(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结合起来,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要求。

3、党务公开结果的运用: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的反映和接受党员群众的检举。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由纪律检查部门认真核实,并作出处理,同时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党员学习制度

1、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技能。

2、学习形式: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每月组织一次党员集中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有重要、紧急的学习任务随时安排。每名党员要按照支部安排的学习内容进行自学。每周1-2小时。

3、学习要求:每名党员必须重视政治学习,端正态度,认真对待。学习时,不得做与该次学习内容无关的事,不得随意议论,干扰他人。要积极踊跃发言,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本着有利于提高素质、改进工作的积极态度进行,不得漫无边际谈天。讨论时必须由专人作好记录,发言记录要妥善保管。将党员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集体学习和自学都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检。对党员经多次检查仍无学习笔记的,将在党员大会上予以通报公布名单,公布名单后仍不改正者将对其本人提出批评。

4、组织领导:党组织书记作为学习的组织者,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和组织实施学习活动;全体委员要带头参加学习,并做好学习辅导,努力提高学习效果;全体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教育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更不得以工作为借口不参加学习活动,要确保人员、时间、内容三到位。

党员汇报制度

为了加强同党员联系,及时了解党员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掌握群众对党组织的意见和要求,特建立党员汇报制度:

1、汇报时间:党员应定期向党支部作汇报。

2、汇报方法:可以口头汇报、书面汇报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汇报。

3、汇报内容:执行党的决议和完成任务情况、自己的思想动态及掌握的民情、对党支部或党员的意见建议。流动党员重点汇报在外活动情况及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机关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进行,按照党员标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强化党性、党纪和党风教育

2、民主评议党员采取“三评一定、末位定格”的方法,即:党员评议、群众评议、民主测评、组织定格。具体评议方法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导性意见研究决定。

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党组织书记主持,必要时由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评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将评议情况转达本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4、对被评议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开除党籍及被除名外),党组织对其实施诫勉谈话,对不合格党员要限期整改,并落实帮教人和帮教措施。

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岗位特点,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1、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从项目、技术、信息、物资、资金等各方面进行扶持,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

2、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十万党员联群众”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二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

3、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4、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便民、利民活动,积极参加爱心捐赠活动。

5、做好群众工作。党员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走访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党员干部“双述双评”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员和干部管理,增强广大群众的民主政治意识,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1、“双述双评”的含义:“双述”即村干部述职、无职党员述责,“双评”即群众评议、党支部考评。

2、“双述双评”的对象:参加“述”的对象为本村全体村干部和活动能力的无职党员。参加“评”的对象为村支委委员和群众代表。

3、“双述双评”的内容。村干部就一年来根据分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述职,村支部书记还要就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管党职责加强党的建设进行述职。无职党员的述责内容除在工作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外,重点就参加“设岗定责”履行岗位职责和参加“十万党员联群众”活动所做的工作进行述职。

4、“双述双评”的程序。一是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要求全体党员认真总结年度内个人履行党员义务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以及在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表现情况,并对照党章中党员标准认真查找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严肃认真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地准备好书面“述职述责”报告。二是党支部组织党员面向全体群众代表,按照要求进行“述职述责”。流动党员应向支部请假并书面上交“述责”报告。三是群众代表根据各述职述责党员、干部平时表现和现场陈述,向党员、干部本人提出的一些问题,请党员、干部当场进行答辩。四是全体群众代表根据党员、干部的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对其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五是党支部对党员“述职述责”情况和群众代表“满意度测评”结果进行统计,并将结果(支部书记、党员本人签字)反馈给党员本人,帮助党员查找原因,分析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六是党支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党员针对“述职述责”活动中群众代表提出的缺点和不足,认真进行总结和反思,制订出整改计划和具体措施,切实达到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保持党员先进性的目的。七是对于表现不好、作用不突出、测评结果较差的党员,在支部内对其进行口头通报批评,并进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八是总结活动的开展情况。

5、“双述双评”的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无特殊情况,党员、干部都要积极参加。无法参加的党员应向支部请假并书面上交“述责”报告。评议结果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表模的参考依据。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应事先向党支部报告。

2、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

3、党员临时或季节性外出且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仍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乡(镇、街道)党委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

4、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相对集中的,建立临时党小组。

5、外出党员和临时党小组负责人应主动经常与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外出党员接到党支部重要活动通知后,应按时返回参加,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履行请假报告手续。

6、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7、对外来务工经商的党员,积极接受他们的组织关系和党员身份证明,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

党员电化教育管理制度

1、按照上级有关电教工作规划和安排,认真组织好播放和收看工作。每年播放电教片不少于15部。播前有预报、有准备,播后有讨论、有记录。

2、落实专人做好电教设备的管理、使用与维护工作,做好有关记录工作。

3、要建立党员电教设备、器材和电教片档案,内容包括电教器材、设备明细、电教片目录,电教片发放、借用登记等。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4、党员电教设备要用于党员教育,不得挪作它用,不可播放与党员电教无关的节目。使用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操作。党员电教设备一般不得外借,特殊需要时,须经领导批准。

“城乡互联、结对共建”制度

为深入实施“五个基本”建设提升工程,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特制定本制度。

1、双方应在民主、平等和自愿的前提下,本着优势互补和互惠互利原则,开展结对联建活动。充分发挥城乡双方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各方面的优势,促进双方共同协调发展。

2、双方要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互借鉴,相互帮助,统筹城乡共同发展,逐步实现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一体化的党建新格局。

3、双方从实际出发,在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制订结对联建的规划和方案,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定工作内容和形式,落实工作措施,在双方人力、财力、物力允许的情况下,每年确定突破、创新的工作重点,不定期开展各类联建活动。

4、达成协议的共建活动在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双方党组织共同负责实施,主要围绕“建强一个好班子、制定一个好规划、选准一个好项目、建设一个好阵地、制定一个好规划”等“五个一”开展工作。

5、双方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创先争优“五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内容,丰富联建内涵,提高统筹城乡党的基层组织科学发展水平。

结对帮扶制度

1、党组织根据每个党员的活动能力、专业特长和各自的具体情况,采取组织决定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联系对象,凡有联系能力的,一般应联系1-2户(名)贫困户或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或特困职工。

2、要建立结对帮扶活动台帐。结对党员要与被帮扶对象签定帮扶责任状,责任状一式三份,党组织、党员与被帮扶对象各一份。

3、结对帮扶活动要做到“三明确”、“三经常”,即:帮扶对象明确、帮扶内容明确、帮扶职责明确;经常了解被帮扶对象的思想和生产、生活情况,经常做被帮扶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为被帮扶对象提供资金、技术和信息服务,共同商讨致富的思路和办法。

4、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帮扶工作专题汇报会,并做好记录。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经验交流,每一年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并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对优秀党员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民情访谈制度

1、访谈对象:村(居)两委干部按联系级开展“民情访谈”。访谈对象为各村(居)群众,重点是村(居)民代表、党员、“三培养”对象和困难户。

2、访谈时间:白天或晚上均可,每月三次以上。

3、访谈要求:每次访谈有两人以上参加,携带《民情日记》并详细记录访谈情况。对访谈时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帮助记录并帮助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向上级有关领导反映,一时不能解决的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党员干部值班制度

为了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切实发挥基层组织活动阵地服务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特制定党员干部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村(居、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部分党员在办公室轮流挂牌值班,开门办公,服务群众。

2、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防汛抗旱等特殊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

3、值班任务:①、值班人员对值班当天的群众来访和出现问题负首问责任;②、积极做好接待、协调和处理工作,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接待群众来访,调解群众纠纷、邻里矛盾,办理有关手续,受理村(居)民对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答复解释村(居)民提出的问题;③、受理村(居)民委托代办事项,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④、负责处理日常村(居)务工作,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⑤、接待上级检查考核,搞好上传下达,上下联络工作;⑥、及时更新党务、村(居)务公开内容;⑦、维护活动室的环境卫生及财产安全;⑧、值班期间遇有突发性紧急事件,应及时向乡(镇、街道)党政办公室或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村(居)其他领导共同做好应急处理;⑨、填写好值班日志,办理好交接班手续。

4、值班要求:①、村(居)干部实行轮流值班制,按时交接班,不得缺岗漏岗。值班干部有事外出应按AB岗制度办理;②、将规定工作日和干部轮流值班表及联系电话在本村(居)醒目位置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办事;③、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有失职渎职、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④、值班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工作日、工作时间值班,发现脱岗一次罚款30元,在值班人员工资中扣除;⑤、村(居)干部个人连续脱岗3次以上者,年终考核为不称职,并进行诫免谈话;单位发现连续缺岗5次以上者,年终考评单位为不合格,不得参加任何评先表优活动;⑥、聘请区乡(镇、街道)党代表、人大代表、老干部等为村(居)干部值班制的监督员,对值班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将全年值班考勤情况作为村(居)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议五公开(议事恳谈)制度

1、五议五公开内容:“五议”包括村(居)民党员建议、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党员代表大会决议;“五公开”包括提议事项、审议程序、决议结果、实施方案和办理结果公开。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要积极维护集体领导,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畅所欲言,求真务实。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参会人要坦诚相见,密切合作。党支部的决议形成后,党员要自觉、模范的贯彻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反映,但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

4、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凡需提请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提出初步意见,再提交会议研究决定。对一时不能解决的事宜,应暂缓做出决定,相互交换意见,下次再议。做出决议后,要按照分工,抓好工作落实。5、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参会人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对会议决定的内容,凡属应保密的,不得向外泄露,如有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后果,将按照党内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

群众说事制度

1、说事地点:“群众说事”室设在村委会办公室(或党员活动中心)。

2、说事时间:“群众说事”日定为每周五。

3、听事人员:乡(镇、街道)包村联系(居、社区)领导干部、村(居、社区)干部。

4、说事内容:群众想说的话、想说的事和困难等。

5、凡说事日,乡(镇、街道)包村联系(居、社区)领导干部、村(居、社区)干部在村(居)委会办公室值班,接待群众说事,及时解决处理问题。

6、建立群众“说事”登记簿、信访意见反馈卡。在规定的时间内调处好所“说”的纠纷,处理完所“说”的事项,解决好所“说”的困难,并请当事人在说事(调解)记录簿上填写满意度评价。对所反映的事项,能直接答复解决的应现场及时给予答复解决;一时不能答复需要调查处理的,按照矛盾排查调处的程序和原则进行调处。

7、“群众说事”纠纷调处接待室要做到:热情接待、热情询问、热情处理、热情回访。及时公开信访内容、公开调处程序、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处理结果、公开反馈意见。乡(镇、街道)包村(居、社区)联系领导、村(居、社区)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到岗、接待不热情、记载不详细、调查不耐心、处理不公开、群众不满意或激化矛盾的,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取消当年评先表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代办(上门)服务制度

1、应依据公开、公平、公正,依法、高效和自愿的原则。

2、代办(上门)服务代办点设在“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也可到村(居)办公室办理。

3、代办(上门)服务范围:属乡(镇、街道)全程办事代理室受理的事项(按规定申办人必须到场办理的除外);需由村(居)两委办理的事项;为申办人提供咨询和解释等服务事项;其他适宜在村(居)级代办点受理的事项。

4、代办(上门)办事程序由受理、传递(上门)、回复(办理)三个环节组成。

5、受理时,可采用书面、口头等方式受理,做好代办(上门)服务记录,并向申办人告知承诺时限。对申办人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补办事项。无明确办理时限的一般半月内办结。

6、传递(上门)时。要主动与乡(镇、街道)“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等及时做好衔接工作。

7、回复(办理)时,及时做好说明和资料归档工作,并听取申办人的意见。

8、申办人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等形式,向乡(镇、街道)办公室投诉。各代办点遇到重大投诉事项以及涉及到其他单位的投诉事项。应及时上报乡(镇、街道)办公室。各代办点应定期对申办人进行回访,遇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

9、代办员由乡(镇、街道)包村(居)干部和村(居)全体干部等组成。村(居)干部负责受理和回复工作以及传递需由

村(居)两委办理的事项;包村(居)干部负责传递需由乡(镇、街道)受理的事项。

10、代办(上门)服务工作情况与村(居)干部和包村(居)干部年度考核挂钩,有3次以上不满意记录的取消年度评先表优资格,有5次以上不满意记录(非人为因素)的建议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机关党支部书记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经济、科技、文化和业务知识等,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强化党性党风教育,促使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3、负责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提高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围绕“五个基本”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地发展党员工作,特别要重视从一线、基层青年干部职工中培养积极分子。

5、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本系统和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本级和下级党组织任期届满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党务公开,及时公布党内信息;支持本部门(单位)党代表开展工作,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保障。

7、坚持从严治党,监督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国法政纪,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独罪行为作斗争。

8、每月坚持党的组织活动,坚持“三会一课”和党课等制度。每月进行一至两次党课教育。经常听取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社区党支部书记职责

社区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社区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的决定、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的工作,将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居民区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各项服务;

3、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交流情况,相互配合,积极协调社区各种组织、单位的关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好各项工作。

5、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

7、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村党支部书记职责

村党支部书记在村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结合本村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的法令,以及上级的决议、指示。

2、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推动全村科学发展。

3、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领农民致富。

4、紧密联系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想,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5、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计划生育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6、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村党支部建设。

7、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企业重大问题的决定,同企业负责人(业主)保持密切联系,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组织党员和员工努力完成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等任务。

2、抓好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参与讨论决定本企业的重大问题,参与对奖金分配、人员调整、员工奖惩等问题的研究。支持和协助企业负责人(业主)在经营管理、生产指挥、技术开发等重大问题上作出正确决策。

4、抓好本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生产经营,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依靠职工群众,关心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领导本企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并根据企业特点,独立开展工作。

6、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教育和引导员工尤其是班组长以上骨干积极靠近党组织,搞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企业内的党员队伍。

7、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

8、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9、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

1、党组织议事决策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坚持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严格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议事决策;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使决策符合时代要求、符合客观规律、符合工作实际。

2、议事决策内容: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党委、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意见和措施;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研究干部职工的任免、调动、退休、奖惩、聘用及干部的推荐工作;研究确定党组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研究有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党组织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其它需要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3、议事决策程序:党委(总支、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组织书记、党组织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会议议题要提前拟定,并经主管党组织成员审核把关、党组织书记审定后提前2天通知党组织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党组织书记不在时,党组织会议由受委托的党组织成员主持,会后向党组织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党组织会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党组织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组织成员沟通。党组织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织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组织成员到会。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党组织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组织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党组织成员的半数为通过。党组织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对应由党组织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组织会时,党组织书记可与有关党组织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组织会报告。

4、议事决策纪律:凡属党组织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由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讨论决定问题时,每位党组织成员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管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会上讨论问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正确的集中。允许保留个人意见,但必须无条件执行会议形成的决定。

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1、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实行组长负责制,党委(组)书记为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活动,检查和指导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委(组)书记不在时,可由书记委托主持工作的党委(组)成员负责。

2、所有党委(组)班子成员为参学对象,并可根据需要适当扩大参学人员范围。

3、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等重要理论;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创新理论等;中央、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历史等各方面综合知识。

4、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1次,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

5、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档案,记录学习计划、学习资料、考勤记录、个人学习笔记、集体研讨学习发言和中心组学习成果等资料。坚持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提倡和鼓励利用业余时间认真看书学习。每个人都要建立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年终交组长审阅。理论中心组成员要根据自己工作业务特点,每年深入基层进行专题调研,每人每年至少要撰写1篇理论联系实际的论文或调研报告,并在理论中心组学习时进行交流。

6、理论中心组成员要带头自觉参加集体学习,不得无故缺席。因事因公不能参加学习必须向组长请假,并须经同意。

第4篇: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

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

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总支部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会议由书记召开并主持,会议时间,议题,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4、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

6、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

7、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

8、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发生。

三、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总支部委员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2、总支部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局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3、支部每季度向总支汇报党建工作,总支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

4、总支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5、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助。

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在每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总支组织委员。

2、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超过三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和按照统一的核定,党员必须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会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总支应在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预备党员之月开始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

5、所有收缴的党费由机关总支每季度一次统一上交汇入党工委的党费账户,局机关党组织不留成党费,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党费。

五、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1、培训内容: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内容。

2、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中,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

3、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局领导每年要为党员上课2-3次。

4、党员每年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交流会,党员中心发言,交流学习心得。

5、机关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及专职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每2年至少轮训一次。

6、积极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党员培训班。

7、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办培训,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

8、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培训班学习培训

9、努力搞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不脱产学习,深造学习,倡导岗位成才,自学成才。

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党小组会每月一般安排一至两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总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别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严格党员管理。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并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个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5、机关党总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6、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每半年至少与党员谈心一次;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每年至少开展谈心一次。

7、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及《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9、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员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得考察,严格把好质量关。

10、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半年在党内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对多次或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11、严格按照规定接转党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同时,要办好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12、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发党报党刊,及时下发上级文件,扩大党员的行情权,定时公开党内事务。

13、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组织1-2次市区周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参观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义务活动。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度考核,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同意安排的时间内进行。

2、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核,表彰和处置”等五个环节进行,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3、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的重要理论和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对党的性质,理想,宗旨,纪律的认识,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基础。

4、评议按支部或党小组进行。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特别是学习实践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5、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进行的处评,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小组长要做好会议记录。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6、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本局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具体要求,在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做出自我评价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委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对每个党员形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情况。

7、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扬或表彰;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助;对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报党工委审批。

8、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将评议党员情况上级组织。

八、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项规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

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逐级汇报制度。定期向党工委,局党委汇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原则上每半年汇报一次。如发生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4、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其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5、实行廉政责任制。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6、加强党内外监督。经常听取党员,民主党派,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群众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反映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反馈通报有关情况。

7、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

8、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建设,把上级有关规定与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完善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有效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的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9、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使用公车办个人私事。不准收受“”红包,礼金,礼品,不准借婚喜庆这机敛取财物,严禁参加一切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不准向管理对象索要任何好处,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10、展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三项谈话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旖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11、履行监督职责。每年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从政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和考核;定期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制度的落实情况

12、实行责任追究。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人,按中央《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责任追究。

九、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建立和完善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局党委负总责,机关党总支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局党委书记为机关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对局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机关总支书记为党总支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支机关实施党工委,党委的决议,决定,要求和党建各阶段工作目标的实现负主要责任,党委其他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党建,机关党组织具体负责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本局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

3、总支,支部委员在局党委和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协同完成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

4、中层行政领导要按照总支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行政业务工作时,同步强调党建工作。

5、党小组长要按照各级党组织的要求,对本小组党建工作负责,认真抓好本小组的党建和思想政法工作,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协助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好党小组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带领党员完成各项任务,定期向总支报告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及时收缴党费,做好会议记录,

6、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月工作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分工任务落实到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结合局中心任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审核发展党员,布置,总结党建工作任务。

7、深入开展党建创先工作,创文明单位和创“五好支部”等活动,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每半年研究一次创先情况,每年表彰先进党支部,党小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时总结党建工作经验。

8、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下自我批评;严肃党的纪律,处置不合格党员;按规定及时收缴党费;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9、坚持按期换届选举制度。按期《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按规定配齐强总支、支部班子。

10、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落实的党组织,党务干部和党员。要实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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