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民主测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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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党员民主测评方案
党员民主测评考核方案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党员民主评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学院“创先争优”活动精神,进一步完善和促进学院的学生党建工作,不断加强对学生党员入党后的教育、培养和监督,提高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学生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广大学生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促使学生党员自觉按照党章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院党委结合《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党员日常教育管理考核细则》、《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党员目标责任书》及我院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特推出“学生党员民主评议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议对象

参加评议的对象是全体学生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二、评议办法

1、成立考评领导小组,下设考评工作组。领导小组由院党委领导及各支部书记组成;工作小组由分团委书记和符合条件的学生党员组成。

2、学生党员评议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全面的原则进行。

3、根据党章、《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党员日常教育管理考核细则》、《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党员目标责任书》以及大学生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针对学生党员的政治素质、业务学习、行为规范和群众基础等方面,确定学生党员的具体管理目标和评议内容。

4、各考评小组对每位学生党员的表现进行民主评议考核。考核分党员述职、群众评议、党员互评和支部评议四个层次进行。

5、考评领导小组对最终考核结果进行审议。 三、评议程序

1、工作动员。由支部书记组织全体支部党员学习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党员民主评议实施方案,布置相关工作。

2、党员述职。每个党员撰写1500字左右的个人小结,总结入党以来在端正入党动机、增强党员意识、加强党性修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及学习、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不足。(个人总结上交)

3、群众评议。党员述职后,班级群众对所有学生党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党员述职及平时表现情况,填写《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党员民主评议测评表》,对其进行无记名打分。

4、党员互评。在支部内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5、支部评定。各支部召开支部会议,考评工作组对每位党员进行逐个评议,根据党员自评情况、群众测评结果和现实表现情况(具体包括:党员年度综合考评成绩和名次、所在宿舍卫生检查情况记录、出勤到课情况记录、参加集体活动以及公益活动的情况记录、有无违反校纪院规的行为记录),确定被测评党员最终等级,并填写《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党员民主评议测评结果汇总表》。

6、报送党委。各支部向党委汇报工作情况和学生党员评议结果。 四、评议内容

详见《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党员民主测评表》

评议等级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级,“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支部人数的10%。在回收的有效评议表中不合格率占40%者,则判定该党员为不合格。

五、评议结果处理

1、对评议结果为优秀的党员给予公开表彰,并以此作为优秀党员的考核指标之一。 2、对评议结果为不合格的预备党员,延期转正;正式党员要给予通报批评,要求其找出差距,限期改正。并由相应的辅导员、入党介绍人或联系人找其谈话,对其进行深入教育。并要求写一份自我检查和整改方案,由入党介绍人监督整改。

3、评议结果中等的学生党员,由入党介绍人或联系人找其谈话,加强教育,端正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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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支部将民主评议结果报经学院党委同意后,将最终评议等次通知被评议人。被评议人对评议结果不服的,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党委申请复议。复议时间为三天,三天后院党委将复议结果通知申请复议人。各支部须将党员民主评议表及时报送学院党委归档,存入本人档案。

六、评议时间 2013年3月

附件1:《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党员民主测评表》

附件2:《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党员民主评议测评结果汇总表》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党员民主测评表

支部: 班级: 党员人数: 日期: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党员民主评议测评结果汇总表

篇二:党员民主测评方案
2016民主评议党员处置实施方案

2016民主评议党员处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采取“自己找、群众提、党员点、互相帮”的方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为推进科学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为标准,在细化党员评议标准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中,不提过泛过高的要求,不蓄意整人,不搞末位淘汰,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2、民主公开原则。坚持党员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提高民主评议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公信度和满意度。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3、教育为主原则。立足教育转化,积极做好基本合格和不合格限期改正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稳妥做好不合格劝退、除名党员的思想稳定工作。【党员民主测评方案】

三、方法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时间从2016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11月1日至11月25日)

1、制定方案。根据县里《实施方案》精神,结合自身党员队伍现状,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实施方案,并上报县机关工委。

2、宣传发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大力宣传方案精神,广泛动员全体党员按时参加本次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

3、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培训、自学、专题讨论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内容及中央、省、市、县有关政策文件精神。

4、调查摸底。对党员队伍现状进行“五清理”:即清理入党材料;清理流动党员的管理情况;清理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的“三不”党员;清理党员违纪违法情况;清理党员信教和参加邪教组织等情况。清理的基本方法:查阅党支部的记录本、党费收缴登记及党员档案等有关资料,查清每个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党员资格情况;与党内外群众座谈,了解党员的现实表现、完成任务、发挥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情况;流动党员查阅《流动党员活动证》使用情况。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汇总,作为评议党员和党员定格的重要依据。

5、党员登记。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集中开展一次党员登记工作,建立完善党员基本信息管理库,为下一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做准备。对经调查核实党员身份不实的,不予登记,不参加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对流动党员、口袋党员、隐形党员,要开展党组织找党员和党员找组织活动,至2016年11月25日前,对已取得联系的党员,要进行补充登记,对暂时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暂缓登记,并报上级党委审核备案。暂缓登记的党员,暂不参加本次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党员登记材料报机关工委。

第二阶段:评议定格阶段(11月26日至12月5日)

根据评议标准,按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经自评、互评、民主测评等环节初步认定党员格次。评定格次由各党(总)支部对初步认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党员,经调查取证、结果反馈、组织定格、审批公示等环节确定格次。

(一)评议标准

1、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符合《党章》规定,并能根据岗位的特点和要求,模范履行《党章》的义务,政治素质优秀、道德品质高尚、工作成绩突出,在遵纪守法、弘扬新风、服务群众等方面带头作用发挥明显,群众评价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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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本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介于合格与不合格党员之间,基本能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有一定的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比较安心本职工作,基本能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3、不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不合格党员:

(1)理想信念动摇。对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持抵制或反对态度,经常散布、传播错误言论,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的。

(2)思想观念落后。在工作和社会活动中消极落后,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混同于一般群众甚至落后于一般群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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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党性意识淡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交纳党费的;或者在转移党组织关系过程中,超过6个月不把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党组织的。

(4)原则立场不强。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坚定,对坏人坏事不制止、不揭发,甚至包庇纵容;在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水灾、火灾、车祸和犯罪分子侵害等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的。

(5)组织纪律松弛。不按组织原则和程序向上级反映情况和问题,煽动或参与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组织群众闹事、非法集会等;在选举、人事任免、发展党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组织或参与非组织活动,造成不良后果;影响、阻碍征地、拆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开展,造成较大影响的。

(6)道德品质败坏。参与黄、赌、毒活动,或为他人赌博等非法活动提供场所;不遵守社会公德,不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虐待家庭成员;生活作风不检点,造成不良影响的。

(7)廉洁自律松懈。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群众反映强烈的。

(8)其他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但不构成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的;或其他丧失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

除上述外,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1)工作业绩较差。工作中不思进取,业绩平庸,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

(2)工作责任缺乏。不按组织原则和工作程序办事,给国家和集体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胜任不了本职工作,在工作中因失职、渎职产生重大损失或发生重大事故的。

(3)工作作风漂浮。对上级决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顶着不办,致使某一方面工作遭受一定损失,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服务态度恶劣。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拖拉推诿,刁难群众,不按政策规定办事,有索、拿、卡、要行为,或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造成不良影响的。

(5)个人主义严重。不执行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作出的决定,不服从组织安排;利用职权插手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

(6)存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旅游、为家庭成员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评议定格程序

1、“一会三评”。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开展自评、互评和民主测评。一是自我评价。

每名党员对照《党章》规定和评议标准,形成党员个人自我评价材料。二是相互评议。组织全体党员对照评议标准,先本人自评,再党员采取面对面或背靠背等方式互评,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做好评议记录。三是民主测评。组织全体党员和5名以上品行好、热心集体工作、责任感强的群众代表,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发放填写党员民主测评表。民主测评的得票数,当场宣布,作为党员初步认定的重要依据。四是发放《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进行填写并收回。

老弱病残党员,应参加所在党支部民主评议,因病残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经党支部同意,可不出席党员大会,所在党支部应上门听取他们的评议意见,并向其通报评议和处置情况。

2、初定格次。支部支委会要对党员自评、互评和民主测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严格对照评议标准,对每名党员格次认定提出初步意见,并报机关工委备案。

3、调查取证。对初步认定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党员,由上级党委派人,联合支委会成员、普通党员和群众代表组成的三人以上调查组,通过找其本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考察了解、调查取证,做好谈话笔录,形成调查报告。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党员由支委委员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4、结果反馈。结论材料形成后,要及时反馈至党员本人,听取本人说明并签署意见。本人认为所作结论的问题与事实不符时,可以申请重新调查,或向机关工委申诉。

5、组织定格。根据初步认定结果及组织考察情况,以支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形式,对每名党员进行票决定格,定格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每名党员本人。

6、审批公示。要将民主评议结果及时机关工委审批,并进行为期3天公示。

第三阶段:组织处置阶段(12月6日至12月20日)【党员民主测评方案】

1、谈心谈话。对组织定格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党员,要及时指派支委成员找其本人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教育其端正态度,稳定思想,正确对待评议结果。

2、帮教转化。实行帮教责任制,由党支部对每名帮教对象指定专人进行帮教。基本合格党员,指定1至2名党员对其进行帮教;不合格党员,指定2名政治思想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党员作为帮教联系人,做好帮教转化和思想稳定工作。

3、投票表决。根据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帮教转化期间现实表现和参加集中学习教育情况,适时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以书面投票表决的形式,对基本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形成处置决议。基本合格党员限期改正一般不少于6个月,限改期满后,支部对其进行重新认定,经民主评议、组织审定后,认定为合格的,宣布结束限期改正。对不合格党员酌情作出限期改正、劝其退党或党内除名的处置决议。一是限期改正。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如果问题性质不是很严重,本人要求留在党内,并且有改正的决心和措施,经支委会表决同意,一般给予6至12个月的限改期。对限期改正的党员限改期满后,所在党支部应对其进行重新认定,经民主评议、组织审定后,认定为合格的,宣布限改期结束。在限期改正期间,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不受影响。二是劝其退党。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三是党内除名。对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予以除名。

处置决定通过后,要及时送达被处置党员本人签署意见,拒签的不影响决定的执行。

4、党委审批。党支部需将处置决定连同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本人签署的意见,及时报机关工委审批。

5、反馈决定。处置决定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党支部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宣布上级党组织批复,并将处置决定反馈至每名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本人。

6、立卷归档。党支部处置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的有关材料,除处置决定归入个人档案外,民主评议资料、表决资料、调查材料、结论材料、会议记录、组织审批材料等,

及时交上级党组织保存。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

组织处置阶段工作基本结束后,以支部为单位,在党员群众中,广泛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收集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反响评价,检验工作成效。要认真总结工作的基本做法、经验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及时上报动态信息,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机关工委。书面总结材料于2016年1月10日前报县委组织部。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评议过程中,要打开情面,不包庇、不护短,要克服和纠正畏难情绪,坚决抵制“领导不重视、支部不认真、党员无所谓”马虎了事的状况,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用整风精神认真开展评议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2、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评议重点。结合本单位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同时,规范操作程序,创新工作方法,合理组织民主评议工作,确保工作稳妥推进。通过评议,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在理想信念、根本宗旨、组织纪律、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严格坚持标准,把握政策界限。一方面,在民主评议工作中,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评议标准,对党员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另一方面,在评议处置不合格党员时,要把握好五个政策界限:一是把腐败分子、违纪党员同不合格党员区别开来,对不合格党员不能用纪律处分代替组织处置,对违犯党的纪律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党员,要按程序移交纪检机关处理,不能用组织处置代替纪律处分;二是把思想跟不上形势,认识模糊,同反对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区别开来;三是把由于党组织原因造成党员不能正常地参加组织生活,不能履行党员义务,同党员本人不愿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四是把主观上为了搞好工作,但由于经验不足和能力有限,在工作中发生失误,同本人思想品行不好,以权谋私,损害人民利益区别开来;五是把因有实际困难一时无力完成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能参加党的活动,同组织观念淡薄、革命意志衰退,不发挥党员作用区别开来。

4、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出口”力度。把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建立健全不合格党员即评即处、帮教转化、考核督查等长效机制。对基本合格、不合格限改党员,要建立帮教目标责任制,采取专人帮教、集中教育帮教、领导谈心帮教、亲友情帮教等措施,做好帮教转化工作,帮教期满后要及时进行复评复议重新定格;对不合格劝退、除名处置的党员,要做好结对帮扶和思想稳定工作;对腐败分子更要坚决地清除出去;对“三不”党员,在严格区分五种界限后,该限改的限改,该劝退的劝退,该除名的除名。

篇三:党员民主测评方案
2014群众路线民主评议党员方案

方案一:群众路线民主评议党员方案

根据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工作的通知》(xx号)和《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通知》(xx号),现就全市交通系统基层党组织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的要求

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鞭策后进,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民主评议党员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原则上安排在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后集中进行。

二、基本原则

一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民主评议过程中,要坚持摆事实讲道理,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空泛过高的要求。既要对照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

二要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三要坚持平等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普通党员还是领导干部都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三、范围及对象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各党支部或党小组的正式党员中进行,预备党员只参加教育和评议活动,不予“定格”,非党群众只参加学习和民主测评。

四、主要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3.是否站在时代的前列,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6.是否积极学习贯彻“三严三实”要求,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方法步骤

1.自我评价。自我评价主要是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清理思想,检查言行,肯定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自评情况要形成总结材料,报送党支部审核。

2.党内外评议。先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内进行党内互评,党员要报告自评情况。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党员干部应带头解剖自己,带头接受批评,带头评议别人。对不宜公开批评的问题,可通过意见箱或同党员个别谈话等方式,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党内互评后,可采用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法,听取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

3.组织考察。召开支部委员会,将各方面对每个党员的评价和反映,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需要核实的情况,再进一步调查核实。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正式组织意见。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4.表彰处理。经过民主评议,对一致公认表现好的党员,由基层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突出的优秀党员,报上级党组织给予表彰;对合格党员要给予肯定和鼓励;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严肃处置。

六、相关要求

1.对外出党员,单位党组织应提前通知他们按期返回参加民主评议。确实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当请假。党员外出时间超过半年、地点固定的,应按规定将组织关系转出,在流入地基层党组织参加评议。临时党支部可组织对党员进行评议,但评议结果应交原单位党组织审定。

2.上级党组织和督导组要加强指导,严格把关,对每个阶段的评议工作组织检查验收,达不到标准的要补课。评议工作结束后,上级党组织要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

3.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基层党组织要及时将《党员民主评议表》等材料按有关规定进行归档。

方案二:群众路线民主评议党员方案

民主评议党员,是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中央提出“民主评议党员要依照党章,采取切合实际、简便易行的方法进行,通过评议促进党员能够真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评议内容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党员队伍的纯洁性为目标要求,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

1.理想信念上,是否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坚决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纪国法,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利益关系;积极主动参加教育实践活动,把好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

2.党员意识上,是否按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敢于亮出党员身份,工作中看得出,关键时刻站得出,危急关头豁得出,面对失误敢于承当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抵制。

3.服务发展上,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员是否立足岗位,转变作风,以身作则,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提高办事效率;村、社区党员是否按照“设岗定责”的要求,带头、带领致富,主动收集民情、宣传政策、互助帮扶、调解纠纷等;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是否立足岗位,宣传党的政策,弘扬先进文化,诚实守信,积极建言献策。

4.履行义务上,能否按期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5.廉洁自律上,是否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有无侵占集体利益,侵害群众合法利益的行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廉洁奉公,自觉维护党的形象。

二、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1.学习教育。基层党组织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中要安排一定的时间,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中与民主评议党员有关的章节和市委《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对新形势下党员如何保持纯洁性和先进性进行再教育。

2.批评与自我批评。基层党组织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每位党员要对照党员标准,特别是要按照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的有关要求,重点在理想信念、党员意识、服务发展、履行义务、廉洁自律等方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作自我评价。

3.民主测评。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发放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采取无记名的方式,对每位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流动党员一般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参与民主测评;纳入“党员e家”管理的流动党员,在网上党支部参与民主测评。

4.组织评定。专题民主生活会后,每位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基层党组织要指定专人收集汇总民主评议党员测评情况,并根据自评、互评、点评、测评等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的三个等次,确定评定结果。

5.表彰和处理。基层党组织要对经过评议,大家一致公认的好党员,通过一定的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支部委员会研究讨论,报上一级党组织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对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要严肃教育,限期整改;经教育仍无转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三、几点要求

1.组织领导。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实施。此次民主评议党员后,本年度不再进行民主评议党员。

2.分类指导。各级党委要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基层党组织情况,加强分类指导。上级党组织要派人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点评,加强指导。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村、社区党组织要先召开支委会或者支委扩大会议,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在此基础上,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通报支部对照检查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建议,研究提出加强支部建设的意见。

3.明确参评对象。民主评议党员时,全体党员必须参加。但属于以下情形的可不列入到会和评议对象:①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无法表达本人意志的;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③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④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⑤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方案三:群众路线民主评议党员方案

根据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工作的通知》(马群组发〔〕20号)和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通知》(马群组发〔〕21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会议主题及评议内容

1、会议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以“三严三实”为基本准则,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组织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促使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群众工作本领。

2、评议内容:

(1)自觉学习和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以及规定的学习材料,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学习李传扬、柯正华、雷鸣、赵荣凯、宋福应先进事迹,参与“群众路线怎么走、改进作风怎么办、优秀党员怎么做”专题讨论会,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上来等方面情况。

(2)参与学校年寒假集体家访和“三进三访”(进学校访教师、进班级访学生、进社区访家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

(3)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各科任教师、备课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年级部长、党支部书记、职能处室负责人、教辅行政工作人员等岗位履责情况)。

(4)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履行学校《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几个突出问题的规定》及二十二中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员公开承诺及一句话承诺情况;自觉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以身作则,廉洁从教,抵制有偿家教情况。

(5)参加学校开展的政治理论学习、组织生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招生宣传工作情况。

(6)参与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情况。

(7)存在的不足和缺点。

二、参加对象

全体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

三、会议时间

请各支部于 年6月26日(周四)之前完成。

四、方法步骤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依据党章,采取切合实际、简便易行的方法进行。

(一)认真组织学习。在前阶段学习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纪、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要求和在兰考调研指导时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以及规定的学习材料,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讨论,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上来,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工作会奠定基础。

(二)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单位实际,紧扣作风建设,采取召开座谈会、谈心、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着重听取党员、群众对党员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反映,听取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精神、反对“四风”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认真梳理平时工作中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连同征求到的意见,除属人身攻击、发泄私愤或偏离“四风”的情况外,都要原汁原味反馈给党员本人。

(三)普遍开展谈心。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党支部书记与每个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要普遍谈心。通过广泛谈心,相互征求意见,查找问题和不足,推心置腹、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共同提高。对拟批评的问题,会前要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谈心谈话情况要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

篇四:党员民主测评方案
2015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总结

总结一: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总结

根据中共侯马市委组织部《关于对党员承诺事项进行年终民主评议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考核,侯马市自来水公司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深入地开展了党员承诺评议制度。

一、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党员承诺评议工作

1、实行年初承诺制

为认真开展好党员承诺民主评议工作,公司党支部在年初就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了党员承诺,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统一了广大党员的思想,使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到深入开展党员承诺民主评议工作是党员自觉利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思想武器检查、剖析自己,进一步增强党性锻炼,提高自身党性修养、思想素质和政治素质的有效途径,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公司的51名党员全部做出了具体承诺。

2、广泛征求意见

公司党支部通过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书等形式,了解群众对每个党员意见和建议,然后通过开展党员座谈会,把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党员,以督促他们认真履行党员承诺,使全体党员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明白自己所肩负的责任,为广大职工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认真完成个人总结

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对全年的工作进行认真、细致的总结,在个人总结中,全体党员根据民主评议党员的要求,查找差距,提高认识,深入剖析自己,实事求是地查找分析自己在党性、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公司党支部认真抓好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切实保证了本次民主评议党员的质量。

二、召开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会

按照市委组织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要求,20XX年1月4日公司党支部召开了全体党员民主评议专题会议,对全体党员进行了民主评议。

公司共有党员51名,全部参加了此次民主评议工作,应上级要求只评议60岁以下人员,因此有7人参加评议单位确定等级,党员参评率为100%。

在评议中党支部严格按照《关于对党员承诺事项进行年终民主评议的通知》的规定,切实从思想、组织、作风上对每个党员进行了评议,从而激励了全体党员,也增强了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评议结果如下:

参加评议党员51名,评出优秀党员22名,合格党员22名,未平等级7人。

三、弘扬先进,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显亮点

为了大力表彰在一年来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经公司党支部研究决定,在春节前夕召开表彰大会,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涌现出来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给予表彰。

四、扎实推进,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取得实效

在此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公司党支部严格按要求开展,结合实际征求了广大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党员;评议中党员本着对自己、对同事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取得了实效。

一年来,公司党支部通过开展党员承诺民主评议工作,沟通了思想,增进了团结;提高了认识,明确了方向;进一步激发了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改进工作作风,广大党员把在分析评议中激发出的热情,充分落实到做好各自本职工作上,落实到服务大局、服务用户的行动中,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总结二: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总结

我区20XX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于20XX年12月动员部署,到20XX年2月全部结束。全区287个党支部,5203名党员参加了民主评议(其中预备党员173名),党员参评率达到98.7%。共评出优秀党员349名,合格党员4669名,无不合格党员。现将我区2015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做好民主评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XX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要求,推广落实“四评一定两公开”的创新成果,我部及时进行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二○○三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意见》。各基层党(工)委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一把手”亲自抓,带头参加学习,掌握政策,并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评议,民主评议党员准备工作充分、扎实。首先逐级部署,制定方案。区委组织部召开了基层党(工)委组织委员会议进行布置,明确评议要求。各基层党(工)委专题研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计划,并通过召开党支部书记例会进行布置。各支部还结合自身实际,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本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具体安排,党(工)委、党支部逐级上报方案或计划。其次深入调查,掌握情况。由各基层党(工)委组织力量,采取分层次召开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普通党员和党外群众座谈会,进行个别访谈等形式,掌握本单位党员的思想动态、党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具体表现。区级机关部门党(工)委组织人员到社区了解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和“一人一岗”活动的情况。各级党组织根据本地、本单位的特点确定不同的指标,制定《党员民主评议测评表》。三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和党外群众代表大会,传达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要求,明确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内容、步骤和要求,并专题学习辅导《镇江市深化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暂行规定》和《关于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推行“四评一定两公开”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引导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监督权利,严格评议程序,增强搞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自觉性。同时,围绕党员先进性应与时俱进这一主题开展讨论,不断提高了广大党员的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进一步增强了他们的党性观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严格程序、发扬民主,高质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各基层党支部根据区委统一部署,按照“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群众代表测评、党支部评议,党组织定格,公开评议结果、公开处置结果”的基本程序,开展了这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重点抓好五个环节。一是撰写自我总结。在民主评议工作开始前,每位党员对照年初的目标责任书或创先争优规划,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进行认真回顾,对照参与“一人一岗”的表现,形成个人小结,经党支部审核后,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民主评议表》,进行自我认格。二是抓好党员互评。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把党员是否保持先进性作为评议的重点,党员之间开展积极健康、认真负责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客观公正地进行党内互评。重点引导党员在五个方面开展评议,即:是否自觉、坚定地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是否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三个文明做贡献;是否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决定,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持做到令行禁止;是否密切联系群众,牢记党的根本宗旨。三是抓好群众测评。各基层党支部都召开了党外群众代表大会,发放《党员民主评议测评表》,党外群众经过事先学习,以无记名方式认真对每名党员进行测评,确保测评结果的公正、科学、真实。四是抓好评定格次。各党支部根据党员和党外群众代表的测评结果,结合党员现实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个党员作出公正的定格,填写《党员民主评议汇总表》报党委审批。党委组织相关人员通过走访社区、随机调查、谈心等形式,对党员进行了解、考察,审定民主评议结果。五是抓好公开评议结果。各基层党支部将最终评议结果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评议结果得到党员群众的一致认可。

三、坚持标准,畅通出口,扎实做好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

各基层党支部针对目前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正确掌握政策界限,严格党的纪律,注重加大对党员日常的教育管理力度,对党员实行经常性的教育、经常性的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屡教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及时清理出队伍,畅通了党员队伍出口,纯洁了党的队伍。今年我区受党纪处分的党员有17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有2名。强化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使每个党员吸取别人教训的同时,深刻反省自己是否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牢记党的宗旨。党员根据评议中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和新一年的“创先争优”规划,提高自身素质。同时,根据受党纪处分党员的问题集中在利用职权谋私、贪污受贿、聚众赌博三种类型,结合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建议,我们研究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具体措施,并采取适当的形式向群众进行通报,接受监督。并把民主评议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系统的整理归纳,为下一步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做好准备。

总结三: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总结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一直以一名合格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努力工作,力求在工作、学习上有进步,在党性修养上有提高,在党员模范作用上有发挥,争取作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一、思想上,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各种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十八大会议精神,在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进一步加深对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宗旨和精神的了解和理解,努力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和觉悟,让自己真正做到在思想上、行动上和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二、工作上,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尽职尽责,遵纪守法,努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和对自己负责、对单位负责、对党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项工作,树立大局意识、使命意识,努力把“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体现在每个细节中;以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为目标,积极努力,较好地履行完成了自己岗位职责内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存在的不足:一是学习不够深入。当前工作对我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大挑战,学习是刻不容缓的事情。但是自己在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上都不够深入细致,对于一些知识,只是一知半解,缺乏刻苦专研的精神,尤其是在工作繁忙的时候,忙于一般性的工作,学习还不够深入。在各项政治理论学习中,还存在有一定的走过场的做法。今后要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进一步探索学习方法,在理论深度上下工夫。二是小节问题需要改进。比如:工作方法有时比较简单;工作中有时情绪急躁。

这是我的一些感想和对自身不足之处的看法,也是作为一个党员在民主评议党员的一次自我剖析。当然,这些感想还比较粗浅,我身上存在的问题也不仅仅是自己总结的这几方面,还有许多没有察觉的缺点,需要在与同志们的进一步交流中发现和改进,需要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给予批评指正。总之,今后我愿和大家一起在开拓中前进,在前进中开拓,保持积极进取的良好精神状态;和大家一起团结奋斗、发挥优势,使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业!

总结四: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总结

根据20XX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对照学习,结合本人工作实际情况,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学习情况,有收获也有不足。现将我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情况给大家汇报如下:

一、在坚持学习邓小平理论、深入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础上,紧密结合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一名中共党员,在给我无限的信心的同时也有更多的压力。时刻提醒着我注意,什么是一个党员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更促进了我的进步。首先,我深刻而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并在生活中循序渐进地改善。使我感到自己还有很多事要学。因为我是一名党员,就应该拿出吃苦耐劳的精神,如果连自己的缺点都不能克服还谈什么先锋模范作用。我积极响应支部党员活动,配合当前的理论前沿,

篇五:党员民主测评方案
2016民主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方案3篇

第1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高我局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党员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根据铜组字〔2016〕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采取“自己找、群众提、党员点、互相帮”的方式,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通过细化标准、完善程序、健全制度、慎重处置等办法,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党组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为推进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要坚持以下四条原则:

1.坚持分类指导原则。根据不同行业、岗位、层次党员的特点,结合党员工作、生产和生活实际,制定党员评议标准,分类开展民主评议和组织处置工作。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作为衡量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根本标准,在细化党员评议标准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中,不提过泛过高的要求,不蓄意整人,不定指标,不卡比例,不搞末位淘汰,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3.坚持民主公开原则。坚持党内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充分尊重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接受党内外监督,提高民主评议和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公信度和满意度。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4.坚持教育为主原则。立足教育转化,将处置不合格党员与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结合起来,把加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宗旨观念、遵纪守法教育贯穿始终,积极做好基本合格和不合格限期改正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稳妥做好不合格劝退、除名党员的思想稳定工作。

三、实施范围

局机关、电视台、电台全体党员干部。

四、方法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时间从2016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11月1日至11月25日)

1.制定方案。按照铜组字〔2016〕12号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党员队伍现状,制定符合我局实际的实施方案。

2.宣传发动。组织召开全局党员大会,广泛动员全体党员按时参加本次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3.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专题讨论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的办法,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内容及中央、省、市、县有关政策文件精神,使广大党员提高认识、端正思想,明确评议标准,自觉参加活动。

4.整顿组织。把处置不合格党员与整顿后进党支部结合起来,对软弱涣散、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的,应先切实加强整顿,健全组织,配强班子,为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党员民主测评方案】

5.调查摸底。对党员队伍现状进行“五清理”:即清理入党材料;清理流动党员的管理情况;清理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的“三不”党员;清理党员违纪违法情况;清理党员信教和参加邪教组织等情况。清理的基本方法:调阅党支部的记录本、党费收缴登记及党员档案等有关资料,查清每个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党员资格情况;与党内外群众座谈,了解党员的现实表现、完成任务、发挥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情况;到有关部门核实党员违纪违法、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依法纳税等方面的情况;流动党员查阅《流动党员活动证》使用情况。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汇总,作为评议党员和党员定格的重要依据。

6.党员登记。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党支部要集中开展一次党员登记工作,建立完善党员基本信息管理库,为下一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做准备。对经调查核实党员身份不实的,不予登记,不参加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对流动党员、口袋党员、隐形党员,要开展党组织找党员和党员找组织活动,至2016年11月25日前,对已取得联系的党员,要进行补充登记,对暂时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暂缓登记,并报上级党委审核备案。暂缓登记的党员,暂不参加本次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

第二阶段:评议定格阶段(11月26日至12月5日)

已登记的全体党员,根据评议标准,按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经自评、互评、民主测评等环节初步认定党员格次。评定格次由局党支部对初步认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党员,经调查取证、结果反馈、组织定格、审批公示等环节确定格次。

预备党员要参加党内民主评议,但不评定格次。

(一)党员评议标准

1.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符合《党章》规定,并能根据本行业、本岗位的特点和要求,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政治素质优秀、道德品质高尚、工作成绩突出,在遵纪守法、弘扬新风、服务群众等方面带头作用发挥明显,群众评价较高。

2.基本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介于合格与不合格党员之间,基本能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有一定的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比较安心本职工作,基本能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的。

3、不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不合格党员:

(1)理想信念动摇。对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持抵制或反对态度,经常散布、传播错误言论,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的。

(2)思想观念落后。在工作、生产和各项社会活动中消极落后,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混同于一般群众甚至落后于一般群众的。

(3)党性意识淡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交纳党费的;或者在转移党组织关系过程中,超过6个月不把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党组织的。

(4)原则立场不强。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坚定,对坏人坏事不制止、不揭发,甚至包庇纵容;在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水灾、火灾、车祸和犯罪分子侵害等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的。

(5)组织纪律松弛。不按组织原则和程序向上级反映情况和问题,煽动或参与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组织群众闹事、非法集会等;在选举、人事任免、发展党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组织或参与非组织活动,造成不良后果;影响、阻碍征地、拆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开展,造成较大影响的。

(6)道德品质败坏。参与黄、赌、毒活动,或为他人赌博等非法活动提供场所;不遵守社会公德,不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虐待家庭成员;生活作风不检点,造成不良影响的。

(7)廉洁自律松懈。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群众反映强烈的。

(8)其他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但不构成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的;或其他丧失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

除上述外,机关(事业)单位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1)工作业绩较差。工作中不思进取,业绩平庸,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

(2)工作责任缺乏。不按组织原则和工作程序办事,给国家和集体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胜任不了本职工作,在工作中因失职、渎职产生重大损失或发生重大事故的。

(3)工作作风漂浮。对上级决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顶着不办,致使某一方面工作遭受一定损失,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服务态度恶劣。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拖拉推诿,刁难群众,不按政策规定办事,有索、拿、卡、要行为,或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造成不良影响的。

(5)个人主义严重。不执行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作出的决定,不服从组织安排;利用职权插手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

(6)存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旅游、为家庭成员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评议定格程序

1.“一会三评”。及时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开展自评、互评和民主测评。一是自我评价。组织每名党员对照《党章》规定和评议标准,形成党员个人自我评价材料。二是相互评议。组织全体党员对照评议标准,先本人自评,再党员采取面对面或背靠背等方式互评,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做好评议记录。三是民主测评。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和5名以上品行好、热心集体工作、责任感强的群众代表,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发放填写党员民主测评表。民主测评的得票数,当场宣布,作为党员初步认定的重要依据。四是发放《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进行填写并收回。

没有纳入流动党支部管理的流动党员原则上要回其所在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确实有困难不能返回的应向党组织说明情况,并及时寄回自我评价材料和现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党组织要采取电话、书信联系等形式,将评议的内容、时间安排及要求告知他们,组织好评议;老弱病残党员,应参加局党支部民主评议,因病残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经党支部同意,可不出席党员大会,局党支部应上门听取他们的评议意见,并向其通报评议和处置情况。

2.初定格次。支部支委会要对党员自评、互评和民主测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严格对照评议标准,对每名党员格次认定提出初步意见,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3.调查取证。对初步认定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党员,由局党组派人,联合支委会成员、普通党员和群众代表组成的三人以上调查组,通过找其本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考察了解、调查取证,做好谈话笔录,形成调查报告。局党组在审查确认事实的基础上,以党组名义写出结论材料。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党员落实人员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4.结果反馈。结论材料形成后,要及时反馈至党员本人,听取本人说明并签署意见。本人认为所作结论的问题与事实不符时,可以申请重新调查,或向上级党委申诉。如果事实确有出入,局党组应重新调查认定。

5.组织定格。局党支部要根据初步认定结果及组织考察情况,以支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形式,对每名党员进行票决定格,定格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每名党员本人。

6.审批公示。局党支部要将民主评议结果及时报上级党委审批(党委要在3日内进行审批),并进行为期3天公示。党委要严把审核关,对党员定格存在有明显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党(总)支部,责令其重新评定,并将审定后的民主评议结果及时报县委组织备案。

第三阶段:组织处置阶段(12月6日至12月20日)

1.谈心谈话。对组织定格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党员,上级党委要及时指派专人找其本人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教育其端正态度,稳定思想,正确对待评议结果。

2.帮教转化。实行帮教责任制,由党支部对每名帮教对象指定专人进行帮教。基本合格党员,指定1至2名党员对其进行帮教;不合格党员,指定2名政治思想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正式党员作为帮教联系人,做好帮教转化和思想稳定工作。

3.投票表决。局党支部要根据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帮教转化期间现实表现和参加集中学习教育情况,适时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以书面投票表决的形式,对基本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形成处置决议。基本合格党员限期改正一般不少于6个月,限改期满后,局党支部对其进行重新认定,经民主评议、组织审定后,认定为合格的,宣布结束限期改正。对不合格党员酌情作出限期改正、劝其退党或党内除名的处置决议。一是限期改正。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如果问题性质不是很严重,本人要求留在党内,并且有改正的决心和措施,经支委会表决同意,一般给予6至12个月的限改期。对限期改正的党员限改期满后,局党支部对其进行重新认定,经民主评议、组织审定后,认定为合格的,宣布结束限期改正处置。在限期改正期间,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不受影响。二是劝其退党。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三是党内除名。对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予以除名。

处置决定通过后,要及时送达被处置党员本人签署意见,拒签的不影响决定的执行。预备党员经审查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延长预备期;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能作限期改正处理。

4.党委审批。局党支部需将处置决定连同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本人签署的意见,及时报上级党委审批。

5.反馈决定。处置决定经局党组审批后,局党支部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宣布上级党委批复,并将处置决定反馈至每名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本人。

6.立卷归档。局党组要及时将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决定报县级党(工)委组织部门备案。局党支部处置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的有关材料,除处置决定归入个人档案外,民主评议资料、表决资料、调查材料、结论材料、会议记录、组织审批材料等,及时交上级党委保存。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

组织处置阶段工作基本结束后,以局党支部为单位,在党员群众中,广泛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收集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反响评价,检验工作成效。局党组要认真总结工作的基本做法、经验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及时上报动态信息,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上级党委。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要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评议过程中,要打开情面,不包庇、不护短,要克服和纠正畏难情绪,坚决抵制“领导不重视、支部不认真、党员无所谓”马虎了事的状况,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用整风精神认真开展评议工作。我局特成立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张才兵任组长。局各股室、电视台、电台全体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局党支部的民主评议活动。

2.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评议重点。局党组要根据我局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操作程序,创新工作方法,合理组织民主评议工作,确保工作稳妥推进。要努力在提高评议质量、增强评议效果上下功夫,要把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作为这次评议工作的重点。通过评议,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在理想信念、根本宗旨、组织纪律、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严格坚持标准,把握政策界限。一方面,在民主评议工作中,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评议标准,对党员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另一方面,在评议处置不合格党员时,要把握好五个政策界限:一是把腐败分子、违纪党员同不合格党员区别开来,对不合格党员不能用纪律处分代替组织处置,对违犯党的纪律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党员,要按程序移交纪检机关处理,不能用组织处置代替纪律处分;二是把思想跟不上形势,认识模糊,同反对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区别开来;三是把由于党组织原因造成党员不能正常地参加组织生活,不能履行党员义务,同党员本人不愿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四是把主观上为了搞好工作,但由于经验不足和能力有限,在工作中发生失误,同本人思想品行不好,以权谋私,损害人民利益区别开来;五是把因有实际困难一时无力完成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能参加党的活动,同组织观念淡薄、革命意志衰退,不发挥党员作用区别开来。

4.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出口”力度。局党组要把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建立健全不合格党员即评即处、帮教转化、考核督查等长效机制。对基本合格、不合格限改党员,要建立帮教目标责任制,采取专人帮教、集中教育帮教、领导谈心帮教、亲友情帮教等措施,做好帮教转化工作,帮教期满后要及时进行复评复议重新定格;对不合格劝退、除名处置的党员,要做好结对帮扶和思想稳定工作;对腐败分子更要坚决地清除出去;对“三不”党员,在严格区分五种界限后,该限改的限改,该劝退的劝退,该除名的除名。

第2篇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严格控制机构和人员编制增长的文件精神,坚持“统一核定指标、统一录用程序、统一人员管理”的原则,从严控制编外用人数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编内编外用人管理,努力促进节约型、服务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二、清理原则

1.从严控制,精简效能。我局使用编外人员须严格遵循“精干高效、先批后用”的原则严格控制,切实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

2.明确责任,自查自纠。要按照“谁用人、谁负责、谁清理”的原则,周密部署,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完成清理规范工作。

3.依法清理,规范管理。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在清理清退基础上规范编外用人管理,做到依法清理、规范用人。

4.以人为本,稳妥推进。清理规范工作要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有序推进,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做好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对清理规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要及时采取措施,妥善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清理规范对象及范围

局机关所属各股室、县人民电台、县电视台的编外人员。

四、主要任务

(一)清理清退现有编外人员

1.对现有编外用人从用人数量、用人形式、用人待遇、审批手续、经费来源等方面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并在清查基础上,结合工作职能、人员结构等情况,向县人民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申报编外用人计划。

2.对未经审批自行聘用的编外人员,申请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我局在核定指标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合格者可以继续聘用,并统一由县人社局劳务派遣机构办理劳务派遣相关手续,续聘人员名册经县人社局确认后,报县编委办备案。对没有续聘的编外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清退。

(二)清理编外用人经费渠道

将编外用人的经费来源报县财政局。对挤占项目经费、专项业务经费用于编外用人经费支出的情况,由县财政局统一进行清理。

(三)规范编外用人管理

在清理核查、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制订和完善我局编外用人管理的具体措施和相关制度。

五、组织实施

清理规范工作分核查申报、清理清退、登记备案、检查整改四个步骤。

1.核查申报。根据我局编外用人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认真核查编外用人使用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填报《县广播电影电视局申报编外聘用人员数额情况汇总表》和《县广播电影电视局编外聘用人员资料一览表》。根据单位实际,结合单位职能、人员结构等情况,对需要聘用的编外人员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编外人员使用计划书面申请。

2.清理清退。编外用人指标经县编委会审核同意下达后,根据本实施方案精神,对现有编外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对用人指标内续聘的人员完善相关用人手续,未续聘的人员按规定作清退处理。

3.登记备案。在核定的编外用人指标内,对符合用人条件、考试考核合格、予以续聘的编外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填报《县广播电影电视局编外人员花名册》,至县人社局劳务派遣机构办理相关劳务派遣手续,并经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确认后,报县编委办、财政局备案。

4.检查整改。对清理规范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完成情况书面报县编委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组织实施好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编外用人的清理规范工作,确保顺利完成清理规范工作各项任务。我局编外用人清理规范阶段性工作于2016年11月底前全面结束。

(二)稳步实施,规范操作。要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清理规范中遇到的问题。对清退中因解除和终止合同发生的经济补偿问题,要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对经过清理且符合条件续聘的编外人员统一实行劳务派遣。对其中已由我局自聘并订立劳动合同的,如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可经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改由劳务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务派遣协议,与编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严肃纪律,加强督查。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清理规范工作。清理规范工作告一段落后,将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专项检查,对弄虚作假、逾期不清理或清理不彻底、未经批准或超额使用编外人员等违纪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规范、合理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维护广电的良好形象,促进广电事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瞒报、漏报、错报各类“吃空饷”人员;

3.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一把手”亲自抓,对清理结果负总责;

4.坚持单位自查与督查组核查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自查,完善台账,健全制度,堵塞漏洞;

5.坚持从严查处的原则,对“吃空饷”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整改落实到位;

6.坚持清理与健全制度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清理,查漏补缺,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建立长效机制。

二、清理范围、对象和时限

(一)清理范围

广电系统财政供养人员。

(二)清理对象

1.停薪留职、自动离岗、长期旷工仍在单位领取工资的;

2.经组织选派或非组织选派外出学习或工作,期满未回仍在单位领取工资的;

3.单位对调出、已故人员或遗属不按时办理工资、补贴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停发手续,仍然领取工作和补贴的;

4.达到退休年龄后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标准领取工资和补贴的;

5.一人在两个以上单位(含两个单位)同时领取工资和补贴的;

6.未经人事、编制和财政等部门正常审批工资和补贴的;

7.故意隐瞒情况虚报冒领工资和补贴归单位或个人使用的;

8.被判刑或者受到纪律处分后未按相关规定降级或停发工资,仍按原职级领取工资和补贴的;

9.病休期间未按国家规定执行病假生活待遇,仍按原标准领取工资补贴的;

10.其他违反规定领取财政工资的。

(三)清理时限

本次清理工作之前“吃空饷”的均是这次清理范围,重点清理2016年元月以来的“吃空饷”情况。

三、方法步骤

专项清理工作采取单位自查与督查组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单位自查为主。整体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

县广电局组织召开会议,传达会议精神,搞好宣传动员。成立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发有关文件,召开动员会专题安排专项清理工作;设立举报电话及举报邮箱。

(二)自查摸底阶段

广电局各下属单位要对照编制卡、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等资料,认真开展自查,摸清家底,并写出自查总结。公开公示,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如实记录,并组织核实;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和处理。并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

(三)重点督查阶段

县广电局配合县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督查核实,重点督查自查工作情况、公示内容、对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采取“一集中、六对照、一抽查”的方法认真核实,即:集中全体在编在岗干部职工,按照人员编制花名册点名;将单位在岗人员考勤签到表与个人身份证对照、与工资福利兑现签字表对照、与干部职工医疗保险卡(名册)对照;对有疑点的问题重点抽查核实。三是走访干部群众。采取随机抽样的办法,走访干部群众,查阅相关档案资料,进一步验证检查情况是否真实。四是汇总总结。

(四)整改处理阶段

清理工作完成后,局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清理出来的问题进行分类,按政策提出处理意见,报县纪委审定。县广电局根据县纪委意见进行落实。

1.对检查中发现的“吃空饷”现象,对虚报、冒领的资金,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进行追缴,上交国库。

2.对在编不在岗人员存在严重违反人事纪律的或通知其本人限期回原单位工作逾期不归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解聘或辞退。

3.对未按规定办理病假、离职学习手续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核发相应比例工资。

(五)回头看阶段

对清查处理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对整改不到位,仍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进行跟踪落实。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我局财政供养人员人事、编制和工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吃空饷”问题。

四、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专项清理工作取得实效,县广电局成立清理“吃空饷”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五、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下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务必按照此方案要求,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及时安排专人具体抓好落实,确保按时完成清理任务。

(二)要加强配合。在清理过程中,必须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边查边改,任何单位、部门不得拒绝、拖延清理工作,不得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数据。

(二)要严肃纪律。要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实行“三公开一监督”(即政策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清理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清理工作中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弄虚作假、打击报复、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广电局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篇六:党员民主测评方案
2016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局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切实提高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质量,现就做好我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会前准备工作

1.认真组织学习。学习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党章;②《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③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实践活动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④中央“活动办”《关于河南省兰考县委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的通报》;⑤省委书记强卫同志在参加南昌市委、新建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精神;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史文清同志在赣州市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及指导兴国县委常委班子、市卫生局党组、兴国县埠头乡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精神。通过开展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让广大党员搞清楚党员的条件和标准,搞清楚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和方法,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集中学习过程中,应组织所有党员进行一次党章知识测试(题目另行统一提供)。

2.开展谈心谈话。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之前半个月内集中开展,由各位党员同志自行安排。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与每名党员都要谈心,支部委员要相互谈心,党员彼此之间也要谈心。对存在问题又缺乏认识的党员要反复谈,帮助提高认识、正视问题;平时有分歧、有疙瘩的更要通过谈心,消除隔阂、增进了解。支部班子成员彼此之间,要提出1条以上有质量的批评意见,在谈心时进行充分沟通,形成共识。

3.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内设机构党员负责同志要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围绕党性意识强不强、服务群众好不好、为民办事公不公、自我要求严不严等方面,结合岗位特点和履职情况,检查剖析存在的问题,深挖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改进措施。要直奔主题、直面问题,真正与事接茬、与人见面,做到写得实、画像准。要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工作实际,对照党员标准和履职要求,重点写清存在的差距、不足和突出问题,列举具体表现和典型事例,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上级党组织指出的问题要明确回应。

4.健全党员管理台账。以党支部为单位,对党员组织关系开展一次梳理排查,核实党员身份信息,查清流动党员去向,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健全党员管理台账。此项工作要在本单位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前完成。

二、会议具体安排

支部分三个阶段召开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2016年8月18日(星期一)在局八楼会议室召开,会期一天。

(二)参会和列席人员

1.党支部全体党员。

2.上一级党组织与会指导同志。

3.群众代表或工作对象、服务对象代表。

4.挂点联系的党员领导干部(属县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的基层党组织才有)。

5.督导组同志。

(三)会议主题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认真贯彻整风精神,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促使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群众工作本领。

(四)会议议程

会前先组织观看央视“焦点访谈”栏目的专题节目《一次“红脸出汗”的民主生活会》、赣州电视台专题片《一场心灵的洗礼,一次党性的升华——史文清全程指导兴国县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侧记》、专题片《直面思想的交锋触及灵魂的洗礼——史文清指导兴国县埠头乡党政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侧记》。组织观看可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然后,分三阶段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民主评议党员。

第一阶段:根据我局党支部党员情况,分为3个党小组进行,先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由党小组长主持。

1.各党小组长就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提出要求。

2.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各党小组长带头作对照检查发言;紧接着其他党员逐一对其开展批评;待所有党员提出批评意见后,党小组长作表态性发言。

(2)各小组党员作对照检查发言;紧接着其他党员逐一对其开展批评;待所有党员提出批评意见后,接受批评的同志作表态性发言。

以此类推,其他党员依次按照上述程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各党小组长根据自评和互评情况,对党员逐个进行点评,着重指出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会后及时将本党小组开展自评和互评总体情况报告支部汇总。

第二阶段:召开支委会,由挂点联系的党员领导干部主持,与会指导同志参加。(说明:对于村<居>以外的其他基层党组织,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的,由挂点联系的党员领导干部主持;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的,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1.主持人就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2.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支部书记同志带头作对照检查发言;紧接着其他支部委员逐一对其开展批评;待其他支部委员提出批评意见后,支部书记同志作表态性发言。

(2)支部委员同志作对照检查发言;紧接着其他支部委员逐一对其开展批评;待其他支部委员提出批评意见后,接受批评的同志作表态性发言。

以此类推,所有支部委员依次按照上述程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主持人对支部班子成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逐一点评,着重指出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

第三阶段: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由第二阶段主持人继续主持。

1.党支部书记通报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的准备工作情况。

2.督导组点评。

3.上级与会指导同志讲话,对专题组织生活会总体情况进行点评,并就加强党支部建设、改进作风提出要求。(说明:对于村<居>以外的其他基层党组织,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的,由挂点联系的党员领导干部讲话;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的,由上一级党组织与会指导同志讲话)

4.开展民主测评。组织党支部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和邀请列席人员填写测评表,测评情况由组织掌握。

(1)测评对象:党支部全体党员(已经参加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不列为被测评对象,但要对其他同志进行测评。)

(2)测评内容:重点围绕是否以良好精神状态参加教育实践活动、是否正常参加组织生活、是否按期交纳党费、是否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是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开展测评。

(3)测评方式: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组织参会人员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4)测评结果:由党支部指定计票、监票人员,负责做好《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的汇总统计工作。测评情况由党支部掌握,为民主评议党员结果评定提供依据,并及时将《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等相关材料进行归档。

5.党支部书记就如何贯彻落实与会指导同志的指导意见,抓好问题整改、加强支部建设,进行表态发言。

(五)有关要求

1.严明工作纪律。会议期间,应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党员要统筹安排好工作、生活,尽量克服困难,参加会议。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由党支部书记与上级党组织与会指导同志沟通后,按程序履行请假审批手续。

2.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不当老好人,不搞无原则纷争,做到动真碰硬有辣味,让每个党员都能红红脸、出出汗,受到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真正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自我批评要直奔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对上级点明的问题等,逐一作出回应。相互批评要抹开面子,直截了当指出问题和不足,真心实意提出改进意见。

三、会后工作

1.综合评定党员。党支部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综合分析,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综合评定的具体办法,将另行制定下发)。

2.用好民主评议党员的成果。对民主评议党员的结果,党支部要张榜公布。同时,对表现优秀的党员,予以表彰表扬,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对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逐一落实教育帮助措施,促其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3.巩固会议成果。对党员还存在思想疙瘩的,由党支部书记及时进行谈心谈话,进行思想引导和教育,使每位同志都能够心情舒畅、心悦诚服地接受批评,做到相互体谅、相互理解。

4.上报专题报告。会后15天内,形成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报告,报上级党组织审核。专题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民主评议党员等情况。

5.抓好整改落实。针对上级党组织反馈、群众反映的问题和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党支部要分门别类建立销号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整改结果及时向群众反馈、公示。党员个人也要根据查摆出来的问题,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务求取得整改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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