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教育局优化发展环境电视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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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服务群众公开承诺书
2016年教育局优化发展环境电视承诺 第一篇

2016服务群众公开承诺书

服务群众公开承诺书

交通作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科学发展的先行者,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全市领先、全省争先、全面创先”的要求,围绕交通“人便于行、货畅其流、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目标,突出安全发展、高效发展,在以下三个方面向全县人民作出承诺。

一、坚持创新创优发展,推进农村公路建养取得新成效

在2016年全面完成上级下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基础上,2016年,我局以项目为抓手,围绕县乡道升级改造、危桥改造、客运网络化连通工程、通自然村路建设等重点,积极向上争资立项。我局承诺从今年起至2016年,三年决战,对我县25户以上自然村全面实现通水泥路目标。今年,将按照省挂点扶贫村、市扶贫攻坚村、省美丽乡村建设点和吉泰走廊及敦永公路沿线村五个优先原则,加快推进通自然村路硬化工作,确保今年完成240个自然村,160公里以上通村路硬化目标。同时,我局还将加快推进永和xx等五个农村综合服务站建设,凤凰至高塘一级路扩建,指阳至袁家等三条县道开工,指阳大桥维修和浬田大桥新建工作。 在公路养护上力求做到全覆盖、全过程、全领域,进一步明确管护线路和标准,强化监管考核办法,做到养路经常化,道路保畅通。

二、从严打击超限超载,减缓道路损毁

一是整合路政运政执法力量,开展集中和联合执法;二是对重点路段和重要时段开展反复拉网式巡查,扼制超限超载高发势头;三是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坚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防止执法不公,杜绝公路三乱,巩固建设成果。保证好路率在90%以上。

三、积极落实便民措施,全面推行交通创优服务

一是全面优化交通运输发展环境,面向社会主动接受各界监督;二是深化行政审批,精减办事程序,按照一个窗口全程服务要求,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办理,并承诺各项审批时限在10个工作日内,压缩法定时限50%以上。并认真做好一次性告,在同行业中做到“收费最低、环节最少、时限最短、服务最优”;三是切实转变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按照整治四风要求,在岗履职,忠于职守,以“基本建设程序合法合规,工程建设优质,干部廉洁优秀”为目标,深入创建“廉洁阳光工程”,防止吃拿卡要,杜绝执法不廉,做到制度透明,过程公开,办事公平,监督公正。全面提升交通干部正风纪、守廉洁、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服务群众公开承诺书

一步巩固和扩大第二批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推动第三批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向纵深发展,把先进性教育活动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经凤凰镇党委会议研究,xx年度向辖区内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公开承诺:

一、深入开展“商山深处党旗红”活动,树标杆支部两个(清水、瓦房),培养“红星”党员28名(清水、凤街各4名,其余村各2名)。

二、建立党支部示范基地,培养党员科技示范户60户,党员帮扶结对子80对,支部联帮结对子3对。

三、全镇培养入党积极分子60名,纳新党员20名。

四、投资3000元,完成六个村的党建活动室标准化建设。

五、争取资金18万元抓好一个村的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凤镇街村)。

六、发展烤烟400亩,发展中药材示范基地100亩,人均增收200元。

七、争取资金30万元为三个村建起跨河大桥各一座。

八、筹资42万元,建起法庭宿办楼一幢,投资35万元新建派出所宿办楼一幢。

九、钱镇发展有线电视入户累计达到1200户。

十、争取资金48万元,硬化凤中操场7000平米,建起凤中门楼和凤小厕所。 十一、完成凤中拆迁安置遗留工程。协调完成中心卫生院住院楼工程。 十二、争取资金15万元,解决四个村两委会办公室。

十三、筹资50万元,在十一前后举办凤中50年校庆活动。

十四、全面启动蔬菜市场建设工程。建设集镇垃圾池两个、公厕两个,安装垃圾桶40个。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公开承诺书

根据上级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和委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为深入推进电力能源处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电力能源处党支部实际,做如下承诺:

1、加强党性修养,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坚持学习工作俩不误,加强党的理论知识学习,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打造一支思想政治素质与业务技能过硬,奋发有为、廉洁从政的处室干部队伍。

2、强化宗旨意识,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规范并公开各项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

3、强化服务意识,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坚持务实、规范、优质、高效的服务理念,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保持与人民群众直接的、密切的联系。

4、强化自律意识,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要求,经常“照镜子”,牢筑思想防线。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争做廉洁自律的模范共-产-党员。

公开服务承诺书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转变机关职能、改进机关作风、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局郑重承诺如下:

一、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

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时效意识,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工作人员秉公办事,礼貌待人,文明用语。

二、减少办事环节,推行优质服务。

简化审核方式,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坚持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三、规范收费行为,公布收费标准。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收费,收费依据进行公示。公布服务投诉电话,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坚决遏制超标准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不良行为。

四、坚持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健全公开机制,利用江都教育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公开部门职责、办理事项、办事程序、办结时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信息公开链接,以公开促服务效果,用公开树部门形象。

五、加强廉政建设,保证廉洁从政。

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举,落实细化监督内容,加强监督力度。遵守政治纪律、群众纪律和经济工作纪律,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正确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保证政令畅通。

以上承诺,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

教师资格认定行政许可 咨询电话:0514-86533860

民办学校设立行政许可 咨询电话:0514-56552887 监督电话:0514-86532745

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

优化发展环境承诺书
2016年教育局优化发展环境电视承诺 第二篇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优化发展环境,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的职能作用,努力建设现代开放型、创新效率型、群众满意型民政,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特向社会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民政工作宗旨

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政工作宗旨,围绕“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工作中心,依法办事,勤政廉洁,关心群众困难和疾苦,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支持和服务国防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活力萍乡、繁荣萍乡、和谐萍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和提供优质服务。

二、民政服务承诺

1、干部职工以职业道德规范言行、爱岗敬业、关心群众疾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不隐瞒服务项目和服务过程中的重要内容,不对应提供的服务敷衍塞责,不以任何借口推委扯皮或拖延刁难。

3、不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物,不向服务对象索、拿、卡、要,不在执行公务中巧立名目乱收费,不损害党和国家、人民群众利益,不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为自己、亲友或小团体谋取私利。

4、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违反服务条款的当事人视情处理。

5、市民政局将提供优质服务,能办理的事务及时办理,绝不拖延;对不属于民政业务范围的、一时不具备条件或政策不允许的事务,也将给予耐心细致的政策解释和服务引导。

二、民政服务事项

1、救灾救济:一旦发生灾情,市民政局将派人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进行查灾、核灾、报灾,紧急情况启动救灾应急预案,妥善安排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加强对救灾款物的监管,在救灾款物的分配上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做到专款专用。

2、城乡社会救助:加大对全市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设立救助工作举报电话:6763623;按照动态管理要求,一年内对全市的各项社会救助工作进行2次专项检查;对受理的上访和反映问题的信件、电话,从受理、调查核实到处理,在15日内完成并给予答复;在救助资金的分配上保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3、优抚安置: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每年年底或年第一季度一次兑现;伤残抚恤金和定补费,每半年或每季度发放一次。领取一次性抚恤费当天办理;评残材料齐全的,7日内审核完毕并上报省厅;追认革命烈士,材料齐全的,10日内调查审核完毕,并报省政府审定;退伍安置计划下达后60日内安置完毕;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在接到省军休办通知后90日内安置完毕;从部队到达车站后2小时内完成军事供应服务工作。

4、社会事务:收养登记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经调查核实,15日内发证;市殡仪馆(服务电话:6679088)实行24小时优质服务;市殡改办直接受理各种涉及殡葬事务咨询和投诉,电话:6826141 。

5、社团管理 :登记在提交材料齐全后15日内办理完毕;其他事务服务当天办理。

6、区划地名:对区划调整、设立、撤消、更名、乡以上驻地迁移在提交材料齐全后30天内向市人民政府报审;对地名命名、更名在提交材料齐全后20 天内报审或报批,本办审批的15天内办理。收到边界争议单位的申报材料后能调解的20 天内调解完毕,调解不成的30 天内报省民政厅。

7、社会福利:有关社区服务政策咨询将给予及时答复,来信5日内回复;新办福利企业接到省级批复后3日发证,福利企业年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社会福利企业提出的报告、请

示,7日内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约定办理。

8、对反映县(区)民政局及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各种问题我们将及时受理,决不推诿扯皮,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在15日内完成并给予结果答复。

2016提高行政效能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议案办理工作情况报告
2016年教育局优化发展环境电视承诺 第三篇

关于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议案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议案办理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市政府牢牢把握发展、实干和以项目建设为纲的工作导向,紧紧围绕“把我市建设成为全省行政审批事项最少、行政效能最高、行政成本最低的地区之一”这一目标,以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为重点,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行为,议案办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教育局优化发展环境电视承诺】

(一)努力打造行政服务“三最”地区

我市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三最”地区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市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关于调整2016年度和下达2016年度全市招商引资指导计划的通知》等文件。成立了由徐景颜市长任组长,刘晓副市长、赵启全书记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服务“三最”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和降低审批收费的意见》,明确由市监察局牵头负责提高审批效率工作,市法制办牵头负责精简审批事项工作,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牵头负责降低审批收费工作。召开全市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和降低审批收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各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单位具体抓的“有人管、有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要求,今年1月份,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和梳理建设项目涉及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严格按照“能精简的精简,能下放的下放”的原则,对原有的251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以及建设项目涉及的审批事项和收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并提出了在现有的基础上再削减三分之一,办结时限,压缩三分之一的目标要求。并要求各区县行政审批清理工作与市级行政审批清理工作同步进行。在此基础上,对全市现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编制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目录》和《**市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定价的经营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目录》。目前,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已经完成,共保留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l46项,减少105项,精简41.83%。下放区县实施的项目24项,该清理结果以市政府第9 0号令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从目前看,与全省其它市地相比,我市保留的审批事项属较少的城市之一

(三)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是整个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自2016年启动以来,市直各部门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前提下,整合部门内部科室职能,统一设立行政许可科,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整建制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并从体制机制上解决行政审批“体外循环”和“两头办理”等问题发生,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发展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截至目前,在参与改革的42个市直部门中,38个部门已组建行政许可科,其中,30个部门的行政许可科已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目前,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市法制办正对该项工作进行重点专项督查,确保十月底圆满结束。

二是全面启动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工作。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是将本市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所涉及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按照“一口受理、抄告相关、限时办结、一次收费、统一发证”的要求,组织各有关审批部门根据各自权限从受理到办结实行“一站式、一条龙”办理。对重大、重点项目实行“一站受理、全程代办、跟踪服务、协调督办”无偿代办服务。市法制办在全面清理建设项目涉及的审批事项和收费事项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形成了《**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暂行办法》,制作了《**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流程图》,对各部门延续多年的审批流程进行了再造,进一步理顺和规范了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流程,并于今年3月份,提请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成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这两项工作涉及各部门审批流程的再造和调整,工作量很大,近期,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将召开第四次成员会议,正式启动联合审批试运行工作。待试运行一个阶段后,根据试运行情况,做进一步修改优化后,正式执行。同时,根据固化的审批流程和许可服务事项,编制审批手册,向社会公布。

三是大力推进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依法行政和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平台作用,积极探索实施行政服务标准化管理运行的新模式,印发了《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制定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规则》、《进驻部门行政服务工作千分制考核办法》,并严格落实行政许可公示制度,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置办事流程图、行政事项办理示范文本,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依据、条件、程序等进行公开,使“服务质量目标化,服务方法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实现从制度化管理向标准化管理的提升,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市行政服务中心已被省有关部门批准列入省级“行政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

(四)切实加强重点领域行政监督【2016年教育局优化发展环境电视承诺】

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出台了《**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和《**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以行政执法主体确认、执法依据及事项梳理、执法责任分解、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及责任追究为主体的行政执法责任制体系。认真做好市级行政执法监督电子平台筹建工作,起草了《**市行政处罚与监

督网络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充分运用电子信息化手段,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事前审查、实时监督、预警纠错等关键环节,切实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印发《**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件办理和审验工作。在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中开展了“文明执法”主题实践活动,贯彻落实《**市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若干规定》,努力提高全市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进一步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和内部综合执法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检查登记制度和行政执法案件统计报告制度,有效地杜绝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等问题的发生。

二是深化工程建设领域源头治理防范。为切实解决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以及信用缺失等问题,我市率先在全国非试点市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诚信体系建设,开发了项目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将保障性住房纳入信息共享平台,对2016年以来实施的45个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向社会公开;组织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制定了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和个人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健全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建立诚信奖惩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化解工程建设领域的各种腐败风险。截至目前,全市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共发布各类信息10696条,其中项目信息9175条,信用信息l521条。

三是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按照“一委一办一中心”的要求,我市在成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的基础上,于今年7月分,设立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建立健全分权制衡、公开高效、公正规范、监管有力的运行机制,为实现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的统一管理、全程公开,进一步约束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是强化国有房产运营收益监督管理。印发《**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运营收益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方案》,对纳入市级国有房产运营范围的51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检查,并研究制定了国有房产运营收益监督管理办法,为确保国有房产收益及时足额上缴政府国有资产收益专户,实现国有房产的保值增值提供了有了保障。

(五)开展“市长市民、市长企业面对面”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我市进一步完善政府与企业、群众的面对面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市长市民、市长企业面对面”两项活动,每月一次市长或副市长上线,通过电视直播、热线互动,与市民进行直接交流,倾听群众诉求。截止目前,节目已开播4期,共有四位市领导先后上线,接听热线电话l74个,听取汇总群众反映的问题153个。对这些问题,市监察局、电台、报社等部门单位及时督促落实解决和跟踪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同时,坚持政风行风热线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四轮驱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1-9月份,共有75个部门和单位走进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直播间,接听、解答和处理群众反映问题1828个,问题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六)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

一是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全面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过错责任追究等行政许可制度,不断强化行政审批电子服务系统建设和行政事项网上审批服务功能,行政服务效能进一步提高。今年以来,市行政服务中心共受理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事项46635件,办结46586件,按期办结率100%,收费9063万元,向企业和群众提供咨询19237人次。

二是健全完善电子监察体系。在去年实现省市区(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三级联网的基础上,我市依托市级行政电子监察平台,对各行政审批窗口人员工作情况实行视频监控,对行政审批流程实施全程监察。同时,坚持每月对部门行政审批情况评价通报制度,有效预防了行政审批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

三是建立效能考核评价机制。将行政效能列入全市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不断加大考核结果使用力度,切实增强了考核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同时,进一步改进监督检查方式,取明查暗访、专项检查、挂牌督办、重点抽查等形式,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增强工作实效。

四是强化行政问责。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联系点、情况通报、质询诫勉等工作制度和投诉问题快速解决机制,不断强化追究问责力度,严肃查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和侵害企业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1-9月份,全市共受理效能和环境类投诉240件,30名公务人员受到不同程度的追究问责。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推行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等工作推行阻力较大。

【2016年教育局优化发展环境电视承诺】

二是部分学会、协会及中介机构仍存在依托行政部门强

制收取垄断性的经营性收费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市长企业面对面”活动,找准部门行业的深层次矛盾问题,开展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努力建设行政服务“三最”城市,不断加大督导力度,全面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各项工作,强力推行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工作,切实加强对行政许可行为的管理,严格涉企收费行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关于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工作安排,积极做好交易职能、工作编制、场所设施等划转整合工作,确保统一规范管理工作按照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及早运作。按照《**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和《**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的要求,切实加大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夯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基础工作,不断深化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工作。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大力开展文明执法活动,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全市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是加大查处力度。对严重侵害企业群众利益的投诉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加大调查处理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不认真解决本部门本行业行政效能和发展环境方面突出问题的,启动问责程序,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健全考核机制,将服务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进行政审批“三最”工作、解决企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工作纳入效能考核和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实施细则,细化考核标准,推动全市行政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督促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所涉及的发改、国土、规划、住建等有关重点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协调机制,帮助解决企业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纠正因职责交叉或职责不清造成贻误时机、推诿扯皮等现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编辑:杰作)

【2016年教育局优化发展环境电视承诺】

2016发展环境年承诺书
2016年教育局优化发展环境电视承诺 第四篇

发展环境年承诺书

按照全市解放思想优化发展环境动员大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优化发展环境年活动《实施意见》要求,唐山市司法行政系统郑重承诺如下:

【2016年教育局优化发展环境电视承诺】 (##一)大力营造法治氛围。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积极推进法治城市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认真开展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快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步伐,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发展,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进一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结构调整,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充分发挥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人员作用,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标准、专业化的法律服务##。 (##四)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格局。健全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化支撑体系、制度化保障体系、规范化管理体系、便捷化服务体系,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和程序,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质量。 (##五)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围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全面开展“科学发展走在前,奋发向上做表率”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全系统政风、警风、行风建设##,真正实现办事提速、服务提质、执法规范、形象提升。 (六) 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健全完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全面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将认真对照承诺事项,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以实际行动兑现以上各项承诺,请广大党员、群众予以监督。

优化发展环境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优化发展环境,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的职能作用,努力建设现代开放型、创新效率型、群众满意型民政,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特向社会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民政工作宗旨

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政工作宗旨,围绕“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工作中心,依法办事,勤政廉洁,关心群众困难和疾苦,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支持和服务国防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活力萍乡、繁荣萍乡、和-谐萍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和提供优质服务。

二、民政服务承诺

1、干部职工以职业道德规范言行、爱岗敬业、关心群众疾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不隐瞒服务项目和服务过程中的重要内容,不对应提供的服务敷衍塞责,不以任何借口推委扯皮或拖延刁难。

3、不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物,不向服务对象索、拿、卡、要,不在执行公务中巧立名目乱收费,不损害党和国家、人民群众利益,不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为自己、亲友或小团体谋取私利。

4、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违反服务条款的当事人视情处理。

5、市民政局将提供优质服务,能办理的事务及时办理,绝不拖延;对不属于民政业务范围的、一时不具备条件或政策不允许的事务,也将给予耐心细致的政策解释和服务引导。【2016年教育局优化发展环境电视承诺】

二、民政服务事项

1、救灾救济:一旦发生灾情,市民政局将派人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进行查灾、核灾、报灾,紧急情况启动救灾应急预案,妥善安排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加强对救灾款物的监管,在救灾款物的分配上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做到专款专用。

2、城乡社会救助:加大对全市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设立救助工作举报电话:6763623;按照动态管理要求,一年内对全市的各项社会救助工作进行2次专项检查;对受理的上访和反映问题的信件、电话,从受理、调查核实到处理,在15日内完成并给予答复;在救助资金的分配上保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3、优抚安置: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每年年底或年第一季度一次兑现;伤残抚恤金和定补费,每半年或每季度发放一次。领取一次性抚恤费当天办理;评残材料齐全的,7日内审核完毕并上报省厅;追认革命烈士,材料齐全的,10日内调查审核完毕,并报省政府审定;退伍安置计划下达后60日内安置完毕;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在接到省军休办通知后90日内安置完毕;从部队到达车站后2小时内完成军事供应服务工作。

4、社会事务:收养登记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经调查核实,15日内发证;市殡仪馆(服务电话:6679088)实行24小时优质服务;市殡改办直接受理各种涉及殡葬事务咨询和投诉,电话:6826141 。

5、社团管理 :登记在提交材料齐全后15日内办理完毕;其他事务服务当天办理。

6、区划地名:对区划调整、设立、撤消、更名、乡以上驻地迁移在提交材料齐全后30天内向市人民政府报审;对地名命名、更名在提交材料齐全后20 天内报审或报批,本办审批的15天内办理,收到边界争议单位的申报材料后能调解的20 天内调解完毕,调解不成的30 天内报省民政厅。

7、社会福利:有关社区服务政策咨询将给予及时答复,来信5日内回复;新办福利企业接到省级批复后3日发证,福利企业年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社会福利企业提出的报告、请示,7日内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约定办理。

8、对反映县(区)民政局及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各种问题我们将及时受理,决不推诿扯皮,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在15日内完成并给予结果答复。

市民政局监督电话: 6763602(办公室)、6763638(纪检监察室)

一、充分认识开展“优化发展环境落实年”活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牢牢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切实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全国电瓷强县、江南生态名县、全省旅游大县、赣西和-谐好县”这一发展大局,进一步明确“强化服务职能、狠抓项目建设”的工作思路,大力营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强化工作措施,确保高质量地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能,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围绕“工业强县”战略要求狠抓项目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16]2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16]64号)及赣发改投资字[2016]1751号文的有关精神,规范和完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管理,并加强新开工项目的管理。加大“跑项目、争资金”的力度,千方百计争取更多的上级扶持资金投放芦溪。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做好统计服务,确保统计数据、真实、科学、严谨;加强统计分析工作,努力为县委、县政府实施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行为,严格培训审批制度、价格评估制度与听证制度。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加大价格调控力度,稳步推进价格改革,针对教育收费、医疗收费、涉农收费、药品价格、水价、电价、房价等热点问题,依法开展检查,积极运用价格杠杆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三、廉洁勤政,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1、对来县发改委办事的同志,提供热情、便利、周到的服务。做到能够当即办的事,马上办;已经承诺办的事,按时办;需要协调办的事,牵头办;明令不能办的事,不乱办。坚决杜绝"人难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2、对乡镇或县直单位要求发改委解决问题的报告或函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做到发改委自身能作答的,作答时限不超过三天;需要几个部门单位协调作答的,作答时限不超过四天;需要请示县政府作答的,转呈时限不超过三天;需要报市发改委的,转报时限不超过五天。坚决杜绝拖拉、推诿、误时、误事现象。

3、对县几套领导班子交办的工作,全力抓落实,按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不折不扣完成任务。坚决杜绝不认真、不负责、不落实现象。

4、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热情,认真解释,快捷处置,尽力使来信来访者满意而归。坚决克服"衙门"作风和官僚主义。

5、对县发改委审批管理的项目,提供各方面服务,做到热情、周到、优质、高效,严禁向项目单位或办事人员"索、拿、卡、要"。

6、强化大局意识,树立人人都是芦溪发展环境,人人代表芦溪形象,在家代表发展环境,外出代表芦溪形象的意识,不利于发展的话不说,不利于发展的事不做。并将严格遵守江西省发展改革系统工作人员勤政廉政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三大纪律:

执政为民

依法行政

廉洁自律

八项注意:

不徇私情安排资金项目

不非法干预招投标活动

不得挪用截留项目资金

不违反规定定价与批费

不趁检查之机索拿卡要

不得暗箱操作行政事务

不准推诿拖延经办事项

不对群众摆架子耍威风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执行,如有不能履行的可向县发改委意见箱投入您的意见或举报,举报电话:7551901,7582986,7551810。

所有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借鉴采纳。

所有举报,我们将认真核实,严肃处理。

萍乡优化发展环境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大力整治企业周边环境,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二、依法稳妥处理涉企案件,慎用查封、扣押等措施。

三、保障重点项目物资运输顺利通行。

四、为重点项目提供专人负责的全程消防服务。

五、提供便捷高效的出入境管理服务,对企业设立专门窗口。

六、缩短旅馆业、公章刻制、典当业行政许可审批时限。

七、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办证时间由90日缩短为45日。

八、依法打击网络诈骗和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

九、有警必接,接警必处,城区接警后,处警民-警在五分钟之内赶到现场。

十、推行阳光警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实行执法办案责任终身制。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邓忠平

投诉电话:6776110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公开承诺书

为规范行政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使机关工作人员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特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持办事公开制。按照《株洲市民政局办事服务指南》,向前来办事者一次性告知所需办理事项的全部工作流程和资料。

二、实行首问责任制。准确解答有关问题,不拖延、不推诿、不相互扯皮,做到热情接待,接待外地客人不用方言,说话和气、态度诚恳、举止文明。

三、严格遵守《湖南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在工作中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自由裁量。

四、廉洁从政。严守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禁索拿卡要,以权谋私。

五、高效服务。便捷高效,讲究方法,灵活运作,杜绝简单生硬。遇特殊情况,及时汇报,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不符合政策规定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办理的,也要耐心地说明理由和原因,并在一定时间内做出答复。

六、建立办事时限制。机关各职能部门,各基层单位在接待外来办事人员提出办理的事项,在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实行限时办理。

1、城市街道路的命名和更名,乡、民族乡、镇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乡、民族乡、镇政府驻地迁移,受理后,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2、全市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注销,时限为60个工作日。

3、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置、新办社会福利企业、经营性公墓,在接到申请后,及时完成考察,对符合条件的,在考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向省民政厅的报批手续。

4、港澳台收养登记时限为7个工作日。

5、港澳同胞和大陆人员结婚登记时限为3个工作日。

七、健全举报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追究责任,严禁隐瞒违规、违纪行为。

2、对各类举报投诉,凡涉及本局职能或工作人员的,视复杂程度,限时调查、处理、答复。

3、接受社会监督,设工作时间举报电话:28685505。

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公开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利川市“转作风、治环境、创佳绩、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利办发〔2016〕2号)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好城市供水保障工作,满足城区居民生产和生活用水需要,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高效地服务,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服务规范。恪守职业道德,实行“一站式”服务,将报装上户、过户迁移、收费业务融为一体,为客户提供方便的服务。对来电、来访、来函业务处理,做到文明礼貌、服务热情、耐心周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政务公开。实行网络化管理,将服务承诺、报装业务指南、违规用水处罚、机构职能、服务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业务流程等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

三、限时办结。客户安装申报、抢修维修、技术业务咨询、迁移过户、数据查询等业务,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实行限时办结制。受理报装业务4个工作日完成,应急大修3个工作日完成,小修、维修、业务咨询、迁移过户、数据咨询等业务2个工作日落实。

因市政工程建设、供水设施、设备检修需实行片区停水的,实行报告制,提前24小时在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因突发事件需停水抢修管网的紧急状况,提前2小时在新闻媒体发布公告。

四、依法履职。执法人员在外执行公务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亮明身份,严格执法程序,实行文明执法、依法办事。接到群众举报水事案件、水事纠纷,在1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

五、收费制度。严格按照市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行。

六、水质安全。加强供水设施的维护和保养,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制水工艺规程,强化源水监测和水质检测。

七、把好上户关。严格把好供水报装上户迁移关,落实好“三违”整治措施,对违反“三违”政策的一律不予报装上户和办理过户迁移,按照上级指示和要求,该拆除的坚决拆除,不予供水。

维修热线:0718-7283052

责 任 人:李中贵

水质监督:0718-7016568

责 任 人:何 红

客户服务电话:0718-7283094 0718-7011966

责 任 人:罗尚明

举报电话:0718-7288062 0718-7282919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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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活动方案
2016年教育局优化发展环境电视承诺 第五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民政行风建设,整治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局党组决定在系统内认真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会议精神,以“巩固成果、兑现承诺、创新机制、优化环境”为主题,以“抓作风、抓环境、抓落实、促跨越”活动为主线,围绕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集中整治活动,有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整治内容

1、集中整治民政系统各类政策执行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重点查处在执行和落实政策过程中出现的“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现象。

2、集中整治行政职能方面的工作效率低,行政不作为、滥作为、慢作为、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重点查处工作作风存在的“慵、懒、散、拖”现象。

3、集中整治在民政部门登记,由政府行政机关主管,以企业会员为主的行业协会、学会涉企乱收费问题,重点查处强制企业入会、收会费、超标准收费、利用办培训班违规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损害会员和服务对象利益的现象。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3日-5月30日)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动员,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动员会议精神,要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一是宣传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二是开展全系统窗口和管理部门职业道德、行业规范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诚信、公平和正义的教育;三是开展对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的宣传教育。成立专班,组织学习有关方面的文件精神,开展讨论,形成共识,进一步明确规定,牢记宗旨,强化服务意识。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二)查找问题阶段(5月30日-6月30日)

各单位要将“百日整治”活动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有效结合,同时结合民政部门工作特点和实际,对企业和群众及服务对象反映强烈的热点,主动查找问题。一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自己找、群众提、领导点等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企业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特别是直接服务对象和基层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归纳整理。二是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力量在本单位深入开展影响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自查活动,认真查找工作效能和服务上的问题,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并形成自查报告,于6月30日前报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结合省厅开展的“协会学会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活动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对在民管局登记的协会、学会进行一次专项治理,切实规范协会、学会的组织和行为。

(三)整改建制阶段(7月1日-8月8日)

各单位要针对查找问题阶段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重点选择1-2个影响当前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制定具体措施,落实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时间,并在7月10日前将整改方案报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实施整改。各单位要通过整改,对规章制度、服务承诺、长效机制进行修改和完善,制定行之有效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建立操作性强的长效机制。并将服务承诺的具体内容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局领导小组将组织工作专班深入基层和各单位进行检查督办,对因整治不力,导致群众反映较多,被专班查处的,每查处1起,检查验收时扣3分;达3起及以上的,检查验收为不合格,并在全系统通报批评。

(四)验收测评阶段(8月9日-8月20日)

各单位要对照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局“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局属事业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结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民政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各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固定专人,在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2、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按照“百日整治”活动的整体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分步实施。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综合指导作用,及时了解掌握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

3、明确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次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办公室、审计监察科负责政策执行和行政职能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民管局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协会、学会涉企乱收费问题的专项治理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4、严肃纪律。各单位要认真按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对因整治不力或不落实有关承诺,导致群众反响较大的,将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2016关于效能建设承诺书
2016年教育局优化发展环境电视承诺 第六篇

关于效能建设承诺书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全面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特作如下公开承诺:

一、严格依法行政。按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以及《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依法行政,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加快教育发展。

二、规范教育收费。坚持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制度。公开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杜绝一切乱收费行为,严格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严格执行高中阶段“三限”政策(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

三、提高工作效能。完善和落实面向社会承诺工作,限时办结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工作。

四、优化服务态度。牢固树立服务理念,以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基层学校和全市教职工为己任。按照简捷、规范、便民的原则,改进工作态度,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使机关行政“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

五、关爱弱势群体。为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入学“绿色通道”,通过助学金、补助生活费、赠送学习用品等形式,加大扶残帮困助学力度,确保残疾适龄儿童入学,不让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或辍学。

六、严格考试管理。加强各级各类招生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坚持和完善巡视监督保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查处考试违纪舞弊行为。

七、推行办事公开。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办事公开制度工作,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各类招生、教育收费、社会力量办学等群众关注、社会敏感的事项,通过媒体公布、张榜公布、专栏公示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八、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不懈地加强师德教育,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大力弘扬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的高尚师德,树立教育工作队伍良好形象。

九、加强安全管理。高度重视学校的安全工作,指导学校强化安全教育,开展安全技能演练,积极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建设平安校园

十、加强监督查处。设立并公开投诉电话,热情接待信访,认真受理行风投诉,坚决查处教育系统违纪违规行为。及时解决热点问题,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努力构建平安和-谐教育

投诉接待部门:万源市教育局办公室;

投 诉电 话:8622047;

传真:8627438;

电子信 箱:#url#

承诺单位:万源市教育局

二00八年年五月十日

枞阳县公路局效能建设整改承诺书

枞阳县公路分局管养着省道228(其林经枞阳)、229(谋道至桂坝)、320(横埠至长河桥)、县道098(白湖至会宫)、099(山山至会宫)、040(钱桥至十字路),共计155.512公里的公路养护任务。

在2016年度县直机关干部作风和效能建设民-主评议中我局工养科连续位列倒数后三名,经过认真剖析、深刻反思,针对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对全县人民作如下承诺:

一、强化服务意识,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效能制度。

二、结合“养护管理年”各项活动的开展,使公路养护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公路通行能力和综合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公路养护管理与建设协调发展。

一是实施重点干线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彻底整治重点干线公路(s228、s229、s320)的路域环境,大幅提升重要县道的养护管理水平。

二是实施s228桐安路k19+428~k45+030段全面养护示范工程和s229横江路k0+000~k15+000段标准化路肩工程。

三是切实做好x098白会路浮山大桥改建工程。加快施工进度,狠抓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工。

四是抓好s228官桥至枞阳段路面大中修工程的管理工作。在省交通厅未将此段公路列入大修计划的情况下,我局多方筹措资金550余万元,提前实施,以提高县城城北出口路的通行能力。截止目前,路面主体工程已全部结束。

五是努力提升x040庐十路的路况。我局已于钱桥镇签订了日常养护承包合同,将该路日常小修保养工程交由钱桥镇,从而最大限度的提高该路的通行能力。我局将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将该路列入省道编制,早日将该路改建,从根本上解决此路现状。

三、加强日常精细化养护管理和大中修工程管理,促进其他工作全面协调开展,加大养护管理长效运行机制的考核,着力提高枞阳路网的整体综合服务水平。

枞阳县 公 路 局

2016年11月10日

安广网络枞阳分公司效能建设整改承诺书

安广网络枞阳分公司负责枞阳县城区的有线电视用户信号服务工作,在2016年度县直机关效能建设民-主评议中我司工程部两次位于后进之列,为迅速扭转被动局面,经过认真剖析、深刻反思,特别是针对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对广大有线电视用户作如下承诺:

一、加强对员工“服务意识、服务理念”的教育、培养,牢固树立“用户至上”观念,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全心全意为用户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负责制”等制度。

二、加快数字电视整转,彻底解决有线电视信号的质量问题,待数字电视整转启动后,关断加解扰信号。

三、新入户安装、拆迁、报停恢复开通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一般故障24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72小时内排除。

四、实行安装维修及时反馈制,对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安装、维修工作任务的,将按照工程安装维修制度对当事人进行相应处罚,并扣发当月效益工资。

五、因服务态度差等问题引起有线电视用户投诉的,经查属实,对当事人实行“效能告戒”,年度考核不能被评为先进员工,年内被告戒两次的,本年度考核不称职,调整工作岗位。

六、员工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吃、拿、卡、要”等行为的,将按照有关制度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七、故障维修电话:0556—281883233201773320166

投诉电话:0556-2810849

八、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司工作加强监督,同时我司将不定期对有线电视用户进行回访,征询意见和建议。

安广网络枞阳分公司

2016年11月5日

县国土局作风效能建设承诺书

县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全县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利用工作和测绘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和行政执法机关,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1、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服务形象。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全面推进政府工作提速,建设法制政府、效率政府、服务政府的要求,规范行政行为,本着服务社会这一宗旨,在工作中继续践行服务零距离、工作零违规、人员零投诉的“三个零”服务承诺,做到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实事求是、以诚待人、依法行政、公正高效。

2、推行政务公开。通过新闻媒体和其他途径向社会公示内设机构职能和工作职责,公开办事项目、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结果、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法律法规依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严格落实“四项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四项制度是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跟踪服务制、责任追究制度。

4、严格落实各项廉政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省厅“五条禁令”、“十不准”的要求及上级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廉洁行政,任何人不准在被服务单位就餐;不准接受任何形式的宴请、馈赠,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报”的行为。

监督投诉电话:8210625

投诉电子邮箱:#url#

地址:桓台中心大街103号

机关效能建设个人承诺书

治沙办 吴明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精神,营造积极向上、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和踏实肯干的良好工作学习氛围,切实提高个人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学习意识,我郑重承诺:

一、切实规范行政行为。

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林业厅党委的决策部署。做到懂规矩、守纪律,切实规范自己的行为。

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公仆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忧患意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三、严以律己。

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充分合理地利用工时。不在工作时间内干与工作学习无关的事情,提高生产效率和责任心,保证工作质量。

四、养成良好工作习惯。

充分了解本办公室的工作流程,铭记自己的岗位的重点.明确自己要做什么,每一步需要去怎么做。定期整理自己未完成的工作,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五、全面加强学习交流。

进一步加强现代林业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不断学习、不断思考、不断总结、不断提高。快速增加积累,勤于思考,大胆实践,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改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主动为群众服务。 自觉强化思想作风、学风和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重实干、不空谈,重服务、不推诿,重落实、不畏难,坚决克服“懒、散、庸、拖、贪”现象,增强为基层、为群众做好服务的意识。

七、注重团结协作。

在自身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团结协作,全力支持、配合集体成员的工作,在工作中尊重他人,虚心诚恳。

以上承诺,敬请监督。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机关效能建设承诺书75

在机关效能建设中, 为了打造高效、勤政、务实的人民政府,服务和-谐木头、富裕木头、活力木头的建设, 根据全省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按照县委关于开展公开承诺安排部署,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我们作出以下承诺:

1.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抓好为民服务质量,恪守职责,努力工作。

2.做好亲民爱民工作,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切身利益问题,做到进百姓门,知百姓事,解百姓忧。

3.加强全乡党员、干部的教育和培养,充分发挥各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各支部的阵地建设,坚持党员干部的中心学习制度,采取别拘一格的学习方式,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吸收新鲜血液,增强战斗力。

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增强学习意识,大局意识,自律意识,服务意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5.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对各级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决杜绝在党员干部中“吃、拿、卡、要”的不良作风,做到“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办事”。

6.解决机关干部走读现象,坚持请销假制度,对无故迟到缺席每月上墙公示,并严格惩罚。

7.整顿场镇四大秩序即卫生、交通、市场、治安秩序,使场镇面貌焕然一新,争创全县文明场镇建设。

8.实行首问责任制,凡是被群众问到的第一个干部要致始致终为群众服务,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要立即办理,不能立即办理的要告知群众办理原因,对于资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告知所需资料和手续;对于不属于自己办理范畴的工作,要告知群众办理单位或者具体办理的业务人员的情况,做到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去。

9.办事实行限时办结制,对于前来办事的群众,凡是资料齐全能当场办理或者上级规定必须当场办理的,政府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时限,必须当场办理;对不能当场办理的事项,必须告知群众法定办理的时限,并且在法定时间内必须办理结束。

对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监督执行,凡是我们没有做到以上承诺的,请拨打达县效能建设监察投诉热线:5123444,或者拨打达县木头乡机关效能建设监察

投诉热线:3156199,我们对所有投诉实行有诉必查,有查必果,并要将向投诉人反馈调查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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