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员违反计划生育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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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基层党员违反计划生育原因分析
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调研报告

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调

研报告

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人口计划生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近三年,我街纪工委在街党工委和办事处的领导下,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月活动,联合街计生办加大对党员干部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虽未发生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个案,但从日常管理工作和干部群众反馈信息,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问题不容忽视。

一、现状和难点

(一)个别基层干部抓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不强。通过调研了解,目前个别基层干部存在不想抓、不愿抓、不敢抓计划生育工作的思想,工作主动性不强。不想抓,是因为顾虑村、居委三年换届的影响,得罪一个超生户,等同得罪一个家族,个别干部怕失票子、丢位子。不愿抓,是亲缘关系盘根错节,抛不开情面,放不开手脚。

(二)违法生育手段多,隐蔽性强。个别基层党员干部为达到违法生育、逃避党纪国法制裁的目的,想方设法,不择手段,极力钻政策空子。有的办理假离婚或在妻子政策外怀孕后办理协议离婚,对外宣称已离婚,但实际上仍然保持夫妻关系以达到违法生育的目的;有的违法生育后将孩子户

口落在他人名下或落假双胞胎户口;有的办理异地落户等。

(三)调查认定手段单一,调查取证难。目前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调查认定手段单一,亦受执法权限、调查手段及措施限制,尽管疑点较多,违法生育的可能性较大,在查处时,若遇到当事人抵触情绪强,明确拒绝配合或有意回避办案人员,例如拒绝到谈话地点、不理睬办案单位的通知、拒绝签字等,难以查实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问题。

(四)受传统生育观念影响,思想认识不到位。受我国基本国情和传统思想的影响,群众的婚育观念、生育愿望与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之间,仍存在比较突出的矛盾。特别是个别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不高,对党员身份不重视,对党纪政纪处分抱无所谓的态度。

(五)党员流动性大,计生监管存在“真空”和“断层”地带。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跨地域的人才交流,加大了党员日常管理有效性和延续性的强度和难度,导致党员流出地和接收地对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监管的缺位和失位现象。【基层党员违反计划生育原因分析】

二、原因分析

进一步分析原因,主要体现为:一是计生生育政策宣传力度不到位,时效性不强,二是党员思想不到位,存在“躲、避、拒、拖”情绪,三是村居干部思想不到位,存在畏难情绪,相互推诿、扯皮,当“老好人”情况,四是治理违法生

育的机制不够完善。

三、对策建议【基层党员违反计划生育原因分析】

(一)根据新形势、新情况计生生育的特点和难点,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如建立纪委、组织、宣传、计生、公安,卫生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信息互通,联合执法,构建违法计生综合治理组织网络,为发现、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提供坚强组织保障;进一步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重点是加快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和加快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逐步扩大覆盖面,在一些惠民利民的政策设计上要考虑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倾斜,对超生户进行限制。

(二)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形成遵纪守法氛围。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使他们自觉、模范地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尤其是街道、村居不仅要加大对群众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正面宣传力度,还要加强反面警示教育。对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典型个案要及时通报,引导党员通过反面典型,吸取教训。此外,要特别重视经常教育和引导村居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树立起强烈的政治意识和组织意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调动起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每个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积极宣传基本国策,带动和帮助子女、亲属及群众

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努力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提高党员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工作的责任和权利,勇于揭露和纠正本单位、本组织或党员的缺点、错误,及时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事实。

(三)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纪委、广东省监察厅关于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加大查处力度,严惩违法生育党员干部。积极探索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案件查办缺位认定模式,对于违纪党员不配合组织调查处理或无法联系的案件,只要证据充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在通过将被调查人涉嫌的违纪事实和被调查人的权利义务在指定的范围内向被调查人和广大党员群众进行公告,被调查人和广大党员群众没有发表建议意见的,就认定被调查人对公告的违纪事实无异议,被调查人放弃相关权利,被调查人认可其缺位而无法履行的程序手续完备。实现在被调查人缺位的情况下,对被调查人作出处分,进而形成从严惩处违法生育党员干部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四)加强党员干部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把党员干部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强化对党员干部及其配偶的孕、透查管理,提高透查质量,特别是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及其配偶的监督管理,堵塞

漏洞,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党员干部违法生育隐患。建立特殊人群违法生育档案制度,凡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干部、村居干部违法生育后在晋职晋级、评优评先、干部培养、考察学习等方面给予限制性规定。

(五)坚决执行村社党员干部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一票否决”;坚持股民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实际情况与村社年终股份分红以及有关福利待遇挂钩;建立健全“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相关配套制度。【基层党员违反计划生育原因分析】

(六)加强党员流出和接收管理工作。各党支部根据就近便利原则,确定责任心强、工作热情高、熟悉情况的支委成员或党员骨干与流动党员一对一或一对多结成联系对子,定期与外出流动党员和流入地党组织联系沟通,掌握其动态。在接收党员工作中,相关部门和经办人要通过查阅计生证明(件)、核查计生电子信息化管理系统、电话查证等方式,严把前置审查关口。

篇二:基层党员违反计划生育原因分析
基层党员干部违法生育情况调研报告

基层党员干部违法生育情况调研报告 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不断变化,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问题、新情况,违法生育原因日趋复杂化。计划生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党员干部本应模范带头执行计划生有基本国策,而少数党员干部无视党纪国法违法生育,严重影响了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损害了党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当前,如何遏制其继续发展已成为相关部门面临的难点;为此,就我镇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现状、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一点相应的对策与建议,仅供参考。

一、违法生育的现状及原因

计划生育工作虽然进行到了推行优质服务、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阶段,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意识形态发生的深刻变化,导致部分党员干部群众的生育观念和计划生育意识有所淡化。从调查情况看,全镇党员干部违法生育虽然为数不多,但由于其地位、身份、关系的三特殊,在社会上造成的不良影响,严重影响到计生国策的贯彻执行,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计生生育政策宣传力度不到位,时效性不强。对农村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宣传效果明显,但却忽视了对党员干部违法生育党纪处分实行从严处理的政策宣传,党员干部对计划生育政策的知晓率偏低,个别知之甚少。农村党组织对党员的学习教育不到位,教育有效性不强,效果不理想,尤其是缺乏计划生育政策和党纪法规的学习教育。

(二)受传统生育观念影响,思想认识不到位。主要表现为党员自身素质不高,缺乏先进性。受我国基本国情和传统思想的影响,群众的婚育观念、生育愿望与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之间,仍存在比较突出的矛盾,养儿防老意识根深蒂固。特别是个别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不高,对党员身份不重视,对党纪政纪处分抱无所谓的态度。

(三)党员流动性大,监管存在漏洞。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党员外出务工增多,加大了党员日常管理有效性的强度和难度,导致党员流出地和接收地对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存在监管漏洞。

(四)调查认定手段单一,调查取证难。目前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调查认定手段单一,亦受执法权限、调查手段及措施限制,尽管疑点较多,违法生育的可能性较大,在查处时,若遇到当事人抵触情绪强,明确拒绝配合或有意回避办案人员,例如拒绝到谈话地点、不理睬办案单位的通知、拒绝签字等,难以查实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问题。

(五)违法生育监督治理不到位。一是党内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农村党支部更加重视经济建设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二是对农村党员监管不够完善。近年来,加大了对农村党员的发展,发展中虽然进行了严格的考察,但预备党员转正后就减少了对农村党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致使部分农村党员受传统思想的影响而违法生育子女。

二、对策建议

(一)健全完善机制,保障工作开展。根据新形势、新情况计生生育的特点和难点,创新工作机制,构建计生信息共享工作平台,真

【基层党员违反计划生育原因分析】

正实现部门配合,信息互通,协调一致,为发现、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加快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加快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逐步扩大覆盖面,增大对计生家庭的奖励幅度,解决其后顾之忧。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遵纪守法氛围。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加大对党员干部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纪律处分规定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力度,正确引导广大党员树立自觉守法,,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努力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反面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对典型的党员违法生育的案件进行通报,引导党员通过反面典型吸取教训。

(三)加大查处力度,严惩违法生育党员干部。加大党员违法生育查处力度,凡是党内担任了职务的一律给予撤职处分,在职党员违法生育的开除公职;村居党员干部或党员等违法生育的一律开除党籍并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免职,形成从严惩处违法生育党员干部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四)加强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建立流动党员联系平台,确定责任心强、工作热情高、熟悉情况的支委成员或党员骨干与流动党员一对一或一对多结成联系对子,定期与外出流动党员和流入地党组织联系沟通,掌握其动态。现在农村基层党员超生的绝大部分都在外地打工,取证有一定的难度,因此,乡镇纪委要加大对现行超生党员的查处力度,有条件的,要赴外地进行调查取证,让违纪的受到党纪处

分。

(五)强化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加大目标考核力度,将对党员违法生育及时处理到位问题纳入乡镇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内容。同时,乡镇党委、政府应将党员违法生育治理纳入对村级的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内容,同评优、党员发展等相挂钩,在授予综合性荣誉称号、综合性评先评奖、干部选拔任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的资格予以“一票否决”的制度,以考核督促党员违法生育治理工作。

(六)严明党纪,加强责任追究。实行连带责任追究和责任捆绑制,对党员违法生育情况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村党支部、乡(镇)驻村干部、计生人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其他相关领导及人员负连带责任,并限期查处党员违法生育事实;对故意拒绝召开党支部大会和不配合组织查处党员违法生育案件的相关责任人,要进行思想教育,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追究其党纪责任。

篇三:基层党员违反计划生育原因分析
2016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调研

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调研

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人口计划生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近三年,我街纪工委在街党工委和办事处的领导下,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月活动,联合街计生办加大对党员干部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虽未发生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个案,但从日常管理工作和干部群众反馈信息,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问题不容忽视。

(一)现状和难点个别基层干部抓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不强。通过调研了解,目前个别基层干部存在不想抓、不愿抓、不敢抓计划生育工作的思想,工作主动性不强。不想抓,是因为顾虑村、居委三年换届的影响,得罪一个超生户,等同得罪一个家族,个别干部怕失票子、丢位子。不愿抓,是亲缘关系盘根错节,抛不开情面,放不开手脚。

(二)违法生育手段多,隐蔽性强。个别基层党员干部为达到违法生育、逃避党纪国法制裁的目的,想方设法,不择手段,极力钻政策空子。有的办理假离婚或在妻子政策外怀孕后办理协议离婚,对外宣称已离婚,但实际上仍然保持夫妻关系以达到违法生育的目的;有的违法生育后将孩子户口落在他人名下或落假双胞胎户口;有的办理异地落户等。

(三)调查认定手段单一,调查取证难。目前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调查认定手段单一,亦受执法权限、调查手段及措施限制,尽管疑点较多,违法生育的可能性较大,在查处时,若遇到当事人抵触情绪强,明确拒绝配合或有意回避办案人员,例如拒绝到谈话地点、不理睬办案单位的通知、拒绝签字等,难以查实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问题。

(四)受传统生育观念影响,思想认识不到位。受我国基本国情和传统思想的影响,群众的婚育观念、生育愿望与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之间,仍存在比较突出的矛盾。特别是个别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不高,对党员身份不重视,对党纪政纪处分抱无所谓的态度。

(五)党员流动性大,计生监管存在“真空”和“断层”地带。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跨地域的人才交流,加大了党员日常管理有效性和延续性的强度和难度,导致党员流出地和接收地对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监管的缺位和失位现象。

进一步分析原因,主要体现为:一是计生生育政策宣传力度不到位,时效性不强,二是党员思想不到位,存在“躲、避、拒、拖”情绪,三是村居干部思想不到位,存在畏难情绪,相互推诿、扯皮,当“老好人”情况,四是治理违法生育的机制不够完善。

根据新形势、新情况计生生育的特点和难点,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如建立纪委、组织、宣传、计生、公安,卫生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信息互通,联合执法,构建违法计生综合治理组织网络,为发现、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提供坚强组织保障;进一步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重点是加快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和加快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逐步扩大覆盖面,在一些惠民利民的政策设计上要考虑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倾斜,对超生户进行限制。

要加强宣传教育,形成遵纪守法氛围。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使他们自觉、模范地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尤其是街道、村居不仅要加大对群众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正面宣传力度,还要加强反面警示教育。对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典型个案要及时通报,引导党员通过反面典型,吸取教训。此外,要特别重视经常教育和引导村居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树立起强烈的政治意识和组织意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调动起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每个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积极宣传基本国策,带动和帮助子女、亲属及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努力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提高党员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工作的责任和权利,勇于揭露和纠正本单位、本组织或党员的缺点、错误,及时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事实。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纪委、广东省监察厅关于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加大查处力度,严惩违法生育党员干部。积极探索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案件查办缺位认定模式,对于违纪党员不配合组织调查处理或无法联系的案件,只要证据充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在通过将被调查人涉嫌的违纪事实和被调查人的权利义务在指定的范围内向被调查人和广大党员群众进行公告,被调查人和广大党员群众没有发表建议意见的,就认定被调查人对公告的违纪事实无异议,被调查人放弃相关权利,被调查人认可其缺位而无法履行的程序手续完备。

实现在被调查人缺位的情况下,对被调查人作出处分,进而形成从严惩处违法生育党员干部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加强党员干部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把党员干部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强化对党员干部及其配偶的孕、透查管理,提高透查质量,特别是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及其配偶的监督管理,堵塞漏洞,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党员干部违法生育隐患。建立特殊人群违法生育档案制度,凡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干部、村居干部违法生育后在晋职晋级、评优评先、干部培养、考察学习等方面给予限制性规定。

坚决执行村社党员干部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一票否决”;坚持股民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实际情况与村社年终股份分红以及有关福利待遇挂钩;建立健全“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相关配套制度。

加强党员流出和接收管理工作。各党支部根据就近便利原则,确定责任心强、工作热情高、熟悉情况的支委成员或党员骨干与流动党员一对一或一对多结成联系对子,定期与外出流动党员和流入地党组织联系沟通,掌握其动态。在接收党员工作中,相关部门和经办人要通过查阅计生证明(件)、核查计生电子信息化管理系统、电话查证等方式,严把前置审查关口。

篇四:基层党员违反计划生育原因分析
2016反腐倡廉工作调研报告

在新的形势下如何搞好乡镇纪检监察和反腐倡廉工作,是摆在每一个纪检监察工作者面前的一个新的课题。近期,根据县纪委的统一安排,就加强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建设进行了调研。

一、我镇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现状

目前,全镇有14个行政村,65名村干部,560名农村党员。镇党委由5名委员组成,村支部由3—5名委员组成。全镇配备专职纪委书记1名,科级干部,配备乡镇兼职纪检干部2名,村社兼职监督员15名。

(一)基层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近年来,我镇将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不断延伸到农村基层,形成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全镇成立了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每年初,镇党委与各村党支部签订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书。在全镇形成了镇党委领导、纪委牵头,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的工作机制。全镇围绕服务农村、加强村务和村级财务管理、惠农政策落实和强化基层党组织在农村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等内容,将考核结果与基层干部的政绩和利益收入挂钩,推行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使之成为干部年度考核的硬指标,有力推动了基层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二)基层党员干部廉政意识明显提高

近年来,我镇基层不断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一是紧紧围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全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之中,以全面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素质和营造浓厚廉政文化氛围为重点,着力抓好乡镇、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和基层站所负责人的党风廉政教育培训,并根据教育对象,分类施教,开展理想信念、党的宗旨、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农村工作政策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教育,突出抓好正面示范和反面案件警示教育,并注重运用省内查处的人和事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大力宣传表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农村基层干部,筑牢农村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大力推行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通过送法送纪下乡、廉政宣传栏、廉政电教片、廉政广告栏、廉政漫画格言等多种形式,广泛而深入地在农村开展廉洁文化教育,唤醒了群众的廉洁意识,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文明乡风。三是不断创新教育形式,确保有效性。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规划》为指导,紧密结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两个条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以及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等活动,主动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纳入其中,不断深化。大力弘扬廉政、勤政先进典型,定期不定期播放警示教育片,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三)基层党员干部从政行为进一步规范

抓好制度建设,是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根本保证。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镇在进一步建立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等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从制度上预防腐败的突破口,用制度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制约。一是完善干部的从政行为规范。针对群众对领导干部在工作作风、民主意识、婚丧嫁娶、参与赌博等方面反映突出的问题,督促完善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制定严禁党员干部借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奢侈浪费、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活动等制度。镇机关、基层单位也根据各自的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制度。二是以财务公开为重点,规范“三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农村财务、村干部待遇、“三务”公开不实等问题一直是造成农村干群关系紧张的重要原因,以党务、政务、村务等“三务”公开为支点,狠抓了各项制度的落实,并以向党员公开和党外向群众公开两个层面逐步实行了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本着“凡是群众关心的,就必须进行公开;凡是群众有疑虑的,就必须向群众讲明白;凡是群众想知道的,就必须让群众知道”的“三必须”原则,针对农村新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包括农村税费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土地承包、救灾救济款发放以及农村特困群众救助等10个方面的内容,采取宣传栏、广播、电视、印发便民明白卡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在此基础上,对群众关心的问题随时公开,扫除公开盲区,受到群众普遍认可。目前,全镇14个行政村都实行了“三务”公开,90%以上的村有“三务”公开栏。三是实行廉政承诺制度,提高基层干部的自律意识。认真落实了《廉政谈话承诺制度》,对新提拔任用的乡镇科级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并签订勤政廉政承诺书;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乡镇干部的廉政档案,加强了廉政档案的动态管理,规范了运作程序,充分发挥了廉政档案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作用。四是推行民主评议制度。全镇通过开展“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活动。选择在经济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直接相关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和部门为评议对象,采取以镇为中心,上下联动,内外兼顾,纵横联系,覆盖行业的评议模式,重点解决一些部门、行业的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开展先进示范“窗口”单位的创建活动,树立典型,以点带面,行风评议工作由浅入深,由表及里,逐年深入。

(四)、损害农民群众的不正之风得到了有效纠正

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近年来,全镇一直把维护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一是建立基层纪检信访网络,拓宽违纪案件线索渠道。我镇建立了由纪委、信访、民政、司法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四位一体”的信访工作机构,达到了“有机构、有阵地、有牌子、有人员、有职责、有制度和信访渠道畅通”的“六有一畅通”目标;在村一级建立信访民调接待室14个,建立村民联络小组14个,聘请了28名信访联络员,有效拓宽了违纪线索举报渠道。二是深入开展党的农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行风评议工作为平台,通过开展纠风专项工作治理、开通“镇长热线”三农服务热线等途径,加强了对城镇拆迁、土地征用、公路“三乱”、企业改制、拖欠农民工工资、中小学校执行“一费制”和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看病难、看病贵”、救济救灾资金、退耕还林补助款发放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我镇对农民的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补助、救济救灾资金等均实行了一卡(折)通,有效杜绝了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利益。

(五)、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得到严肃查处

查办农村基层违纪违法案件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志。一是建立和完善了农村基层信访工作责任制,把每一个信访件落实到领导、落实到部门,真正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在基层逐步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的工作格局。三年来,共受理农村基层信访举报411件,反映村干部违纪问题171件,反映乡镇干部103件,反映县直主管部门137件。二是实行“常委会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参与,办案人员主办,机关及乡镇纪委配合”的工作机制,严肃查处农村基层违纪违法案件。三年来,重点查处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以权谋私、失职渎职、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共立案查处29件,结案29件,其中涉及乡镇干部的24起,村社干部的5起。

二、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对农民的教育还重视不够,抓得不紧。近年来,党和政府对农村经济发展高度重视,农村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特别是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民得到了更多实惠。但在调查中普遍反映出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民的教育还重视不够、抓得不紧。一是在农村缺乏对农民教育的抓手和教育载体,在农村宣传计划生育和经济建设方面的载体很多,但农民接受教育的场所有限,对农民的教育处于一种自发状态。二是忽视了对农民进行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社会主义价值观和集体主义观念的教育。党和政府给农民给了很多优惠政策,但基层政府要农民做点公益小事都很难,组织一次村民会议就更难,充分暴露出对农民教育的缺失。三是基层领导干部认识不到农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对农村经济的影响,只重视经济的发展,不重视对农民素质的提高。因此,农民整体素质的提高,与农村经济长久发展的需要还远不成正比。

(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上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对惠农强农的各项具体政策宣传不够,许多农民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特别是在农村低保、农民医保、能繁母猪等具体政策和申报程序等方面宣传不够,使群众对乡镇、村干部有一定误解,造成告状和举报的情况时有出现。二是农村强农惠农资金管理跟不上。近年来,国家补贴项目逐年增加,补贴标准不断提高,补贴资金规模不断扩大,我市2016年国家各项惠农资金达5.3亿元,但在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存在着管理部门多,参与人员多,发放环节多,代理银行多,发放形式多,滞留时间多,以及行政成本高、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低等问题。三是少数基层干部在惠农政策的实施中存在优亲厚友、办事不公和不够透明等问题。

(三)农村教育和医疗仍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通过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村教育和医疗事业有了较快发展。但农民最关心的还是教育和医疗问题。在教育方面,农村乡镇各学校教学质量普遍较低,与城市学校教学质量有很大差别,主要原因是师资力量跟不上,老百姓不满意,导致农村在初中阶段有近三分之一的家长送孩子进城上学,有的在小学阶段就进城上学,不仅给农民带来新的负担,而且出现了农村学校生源缺少的问题。在医疗方面,近年来,我市乡镇医院建设和医疗设备配备上有了很快发展,但普遍反映经费紧张、专业技术人员短缺,医护人员绝大多数为临时聘用人员,乡镇医院要达到国家提出的要求和农民的需要,还有很多困难。

(四)乡镇、村两级拖欠债务比较严重。据不完全统计全市69个乡镇中有48个乡镇拖欠债务9996万元,其中靖远县的118个乡镇拖欠债务 7580 万元。这些债务使本来困难的乡镇财政雪上加霜,成了乡镇领导干部挪用其它专项资金违规违纪的一个因素,同时这些债务在不断增大。形成乡镇债务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债务;二是乡镇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和乡镇每年超支导致债务增加;三是有部分乡镇上几届领导搞所谓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把债务留给了本届政府;四是基层各种检查、考核验收繁多,有的乡镇几乎三分之二的时间在搞接待,导致基层接待费用高,使乡镇财政寅吃卯粮、捉襟见肘;五是乡镇前几年搞乡镇企业和教育双基达标欠债。村级财务不同程度存在债务,全市700个行政村中有 122个村拖欠债务1290 万元。

(五)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普遍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注重任务的分解,忽视任务考核,放松责任追究。三县两区都与各乡镇签订了责任书,全市69个乡镇就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了层层分解,并与村上签订了责任书,但普遍缺少平时和年终的考核检查工作,更谈不上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二是在责任制考核上形式比较简单,有的流于形式,有的好坏一个等次。三是乡镇、村两级党务、政务、财务三公开形式单一,内容简单,时效性差。

(六)、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呈多发态势。基层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一是反映财务管理、救灾款物、退耕还林等惠农政策落实方面的信件多。2016年以来反映县(区)、乡镇、村干部的信件411件,其中反映财务方面的信件87件,占21.2%。反映涉及救灾款物的信件45件,占10.9%。反映退耕还林政策落实方面的47件,占11.4%。反映农村土地征用方面的30件,占7.3%。反映教育方面的59件,占14.4%。二是反映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问题较多。2016年以来查处乡(镇)村两级干部违纪案件29起,其中涉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13起,占44.7%。三是滥用职权,违法行政。有的违反国家政策非法收费,有的擅自低价向农民征收土地,或长期拖欠农民的征地补偿款。四是作风飘浮,损害农民利益。有的基层干部对群众的感情淡薄,不体察民情,不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逐渐疏远了干群关系,甚至产生对立情绪,引起集体上访的群体事件。五是有的乡镇为了争取项目、经费和达标验收(计划生育考核)存在公款请客送礼的现象。六是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现象仍然存在。个别乡镇、村干部生活上贪图享乐,存在用公款旅游和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等现象,这些人虽是少数干部,但对干部整体形象影响很大。

通过对比分析,我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认识不到位。一方面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视经济建设,轻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缺乏系统的安排部署、检查落实和责任追究。没有真正做到各级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的要求。另一方面,少数基层干部政治素质较低,法制观念和清廉意识淡薄,存在“与己无关”、“小节无碍”“法不责众”等错误思想。

第二、教育不到位。一是针对性不强。目前,对乡镇、村社干部的廉政教育,通常是制度条规教育多、笼统性要求多,而真正结合干部思想实际需要的少,依然采用过去的教育手段,只是定期把干部召集起来开开会、读读书、看看专题教育片,教育管理在形式和内容上缺少针对性。二是系统性不强。一些地方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没有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存在平时随便抓一抓、上级检查抓一抓、干部出了问题抓一抓的现象。三是实效性不强。基层干部工作多,受教育的时间相对少,个别村党支部软弱涣散,较少组织村干部学习。由于受教育的时间得不到保障,而且不及时,致使教育的成效大打折扣。四是村级干部工资低,部分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有的村干部年龄偏大。

思想观念跟不上形势的发展。

第三、监督不到位。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一般号召性多,抓检查落实和监督不够。一是上级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管理部门对乡镇干部的监督管理不到位。个别乡镇对村级干部的监督管理比较松散。个别县区、乡镇纪检监察机关真正没有发挥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的职能,过多地参与一些具体工作,由“赶车”人变成了“拉车人”。二是同级监督不到位。个别村党组织处于软弱涣散状态,党内监督形同虚设。一些村党支部成员不能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内监督约束作用不能正常发挥,个别村班子成员往往“利益共享”很难起到监督作用。三是民主监督不到位。一些村村民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没有得到有效的保障。少数村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流于形式。有的村存在群众不会监督、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情况。

第四、制度不到位。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越来越暴露出制度的滞后和缺失,在基层各项涉及财务、惠农政策、农村低保、土地流转等方面的具体制度、管理办法跟不上。如农村低保扩面这一项工作,群众意见大,究其原因是绝大多数乡镇没有根据自己的实际制定具体标准办法,给工作带来不便。

第五、服务不到位。有的基层领导干部心理只有“政绩”只有“官位”,心里装不下老百姓,不深入群众,不深入农户,服务群众的意识淡薄,不同程度存在“衙门”作风。有的少数基层干部素质较低,不愿做基层工作,不会做群众工作,不敢解决矛盾,不想为民谋事,只有服务上级的痴好,没有服务群众的意识,不同程度存在“老爷”习气。

三、搞好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对策

(一)加强对农民的教育。镇党委、政府应将农民的教育纳入任期目标责任制,同地方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真正把农民的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使农村党员和农民群众的教育有载体、有抓手。要把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与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从科学发展观教育入手,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要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党纪政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真正做到经常抓、反复抓。要注意改进教育的形式,因地制宜,采用农民易于接受、乐于参加、丰富多彩的教育形式,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要加大正面教育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优秀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要不断健全教育培训机制,有规划、有组织、分层次地抓好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并将教育培训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坚持下来,夯实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对惠农资金的统一管理。全镇应建立统一的管理、监管机构,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细化各项工作流程。建议各单位成立强农惠农政策管理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办公室,与现有的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办公室调整合并为强农惠农办公室,对惠农资金实行组织协调、统一管理和监管。

(三)加大对农村教育和医疗的支持力度。一是进一步完善支教、支医工作长效机制,使市、县区教师、医生更多的到乡镇一级任职1至2年,为基层培养一批人才。同时,选派一批基层的教师、医生到市、县区学校、医院工作1至2年,提高其业务水平。二是整合农村教育、医疗资源,可在农民比较集中的乡镇建立农村中心学校和医院,逐步解决农村孩子就近上好学校难,农民就近看大病难的问题。三是进一步整合农村文化、体育、教育、卫生资源,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公益事业的投入。

(四)因地制宜,在农村乡镇一级全面实行政务便民服务大厅。在这次调研中,发现景泰县、靖远县部分乡镇建立了政务便民服务厅,实行统一公开办事的形式,老百姓告状的情况明显减少,群众普遍反映好。在乡镇实行政务便民服务厅,采取乡镇干部轮流值班,有利于锻炼乡镇干部,促使其提高政策、业务水平,也使乡镇领导有更多时间、精力抓主要工作。同时,方便了群众办事,密切了干群关系。以农村乡镇一级政务便民服务大厅为重点,不断改进和拓展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五)加强对乡(镇)、村干部监督考核。积极推行以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议事制度,以村务公开、民主评议和村民委员会定期报告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加强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民主监督工作。认真开展对镇党委、政府和基层站所、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视和用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要把对镇、村干部的监督考核与群众的民主评议结合起来,努力形成上面有组织检查考核、下面有群众评议监督的工作机制。真正使干部置于法律、制度和群众的监督之下。

(六)深化改革,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制度。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深化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基层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紧紧围绕农村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在健全民主决策工作制度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基层领导班子民主议事规则,强化对基层党员干部职权行为的监督制约,确保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项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要进一步健全和执行党员大会议事制度、村务民主听证制度等,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准确性。要加强民主管理,健全财务制度,规范物资采购行为和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村集体大宗物资采购必须遵循公开原则,工程项目招投标要进一步规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消除“暗箱操作”,防止权钱交易,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要继续深化拓展“村账乡管”、“零户统管”、乡镇村级干部任期“零债务”制等财务制度,加大审计力度,建立健全乡村集体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基层站所财务管理,预防和治理用公款大吃大喝和以权谋私行为。

(七)强化责任意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一是进一步落实“一把手”是基层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政治任务,克服“一把手”责任不清、目标不明的现象。要求各级党政“一把手”要认真做好“四个必须”,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任务“一把手”必须清楚,心中有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列入“一把手”的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领导必须亲自参加反腐倡廉建设重大活动;党委、政府必须每年为纪检监察机关办几件实事,二是突出追究重点。坚持把责任追究作为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在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6个责任追究重点的基础上,根据我镇农村中心工作,加大强农惠农政策、经济转型、重大安全事故、改进机关作风和工作不力导致群众上访等方面的追究力度。对经济转型、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工作中领导干部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追究,采取规范责任追究的运行机制,完善和落实奖惩制度,突出“严”字,注重“实”字。对违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重大问题的,不管是否是当事人,是否直接参与,只要负有“失教”、“失察”、“失管”和“失误”中的任何一种责任,都要进行不同程度地追究。对改进机关作风方面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形成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监察机关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对工作不力导致群众上访的通过对群访事件全过程的倒查,对导致群防事件的最初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从而杜绝向上逐级推卸责任的现象。三是在实行责任追究的尺度上,坚持做到不护短、不手软。为了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不走形式,确实起到警示和教育干部的目的,凡是有违纪行为的、凡是侵害了老百姓利益的,坚持做到不护短、不手软,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严肃查处一批侵害农民利益的案件,起到教育和震慑作用。

(八)加强农村基层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农村基层纪检干部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加大镇纪委书记与部门纪检组长、乡镇纪委书记与乡镇纪委书记之间的交流和轮岗力度,充分调动基层纪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同时,根据乡镇行政区划分布、经济规模和党员人数等,成立若干面向乡镇工作的纪检监察工作室。每个工作室负责3至5个乡镇的纪检监察和反腐倡廉工作,核定行政编制5至6名,所需编制在现有乡镇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中调剂解决。

篇五:基层党员违反计划生育原因分析
2016人口计划生育清理工作方案5篇

第1篇:人口计划生育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为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均等化服务和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机制,逐年完善服务管理体系,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经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16年07月至2016年9月,在全县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清理活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流动人口的需求为根本出发点,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建立部门间经常性协作机制,增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合力,对流动人口全面清理,摸清和掌握流动人口底数,进一步推动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工作水平。

二、清查对象和范围

本次流动人口清查活动的主要对象,本县区域内0岁以上跨省、跨市县流动人口。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人以及其它保密单位内的有关人员除外。

清查的范围是建筑工地、住宅小区、出租屋、沿街店铺、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等流动人口居住和从业的地方。

三、清查内容和方法

清查内容:主要集中在流动人口婚育情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情况以及流动人口规范建档情况。

清查方法:各镇(场)将辖区内所摸底查清的流动人员信息采用入户核查和部门信息比对相结合,由村居委会入户核查所在辖区流动人口信息,收集信息上报镇计生办,住建、房管、工商等流动人口管理相关部门除做好本单位清查工作外,还要积极配合各居委会对住宅小区的清查工作,对部分新建的住宅小区村(居)委会还没有做过整栋登记的,还需要对本地常住人口进行逐户登记。

四、工作步骤

本次集中清查时间为2016年8月3日至9月30日止,分5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3日-8月8日)。根据工作要求,县计生委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镇政府(国营农场)牵头,镇(场)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向各村(居)委会召开动员会,布置清理任务,积极营造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社会氛围。做好信息采集的准备工作。

(二)登记摸底阶段(8月9日-8月31日)。以镇场为单位进行登记摸底,镇场计生办联合派出所入户核查,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暂住证,发现新增流入(出)人口及时登记造册,使用身份证阅读器(移动采集器)提交流管平台;相关职能部门信息共享,应对新的流动人口趋势,将新建的住宅小区进行人员清理是工作重点之一,需要住建局与房管局大力协助,对小区内的流动人口信息进行登记(见附表),并将登记信息按季度上报所在镇政府。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9月15日)。集中做好补证验证工作。各镇(场)计生办清理核查成年育龄流入人口,对经限期补办后仍不补证的和继续雇用外来人口的,下达催办通知;对在登记造册工作中发现违法计划生育行为,按照《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予以处理。与此同时,还有集中对流动人口进行优质服务,开展免费“三查”服务活动。

(四)规范建档与信息录入阶段(9月16日-9月30日)。对登记摸底、集中整治采集的各类计生信息进行集中整理,《流入(出)人口信息采集卡》、《流入(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卡》、《出租房屋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管合同》等卡册,对流动人口建立规范化管理档案,并将所整理档案信息录入pIS系统和提交流管平台。在此阶段,各单位要建章立制,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列入日常管理之中。

(五)检查验收阶段(10月15日-10月31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将检查结果列入人口计生工作年终考核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将进行通报批评。

第2篇: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省2016年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重点治理年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201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完成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实现“十二五”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重点治理年”工作由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与实施,明确工作职责,组织开展重点治理年各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岗位的人员负责,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目标

通过重点治理年活动,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的领导机制;通过重点治理年活动,充分调动相关职能部门工作积极性,推动相关部门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下称“两非”);通过重点治理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孕妇的跟踪服务,进一步完善对B超机、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物的规范管理,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目标管理,开展重点约谈。各镇场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工作过程中,必须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力度。对主要职能单位实行“责任捆绑、同奖同罚”,对重点镇场和单位开展重点约谈,强化预警预报,强化过程管理。

(二)增强宣传倡导,提升教育效果。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圆梦女孩志愿行动”,推动修订村规民约中歧视妇女的条款。要对相关人员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医风医德和预防“两非”教育活动,逐级签订预防、抵制和检举“两非”承若书,形成良好社会风气,促进社会性别平等。

(三)提高孕程服务管理水平。要加强乡村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规范使用《孕情全程管理和服务情况表》,提高孕情掌握率。加强对重点镇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的管理,摸清服务底数,规范服务流程,细化服务内容,防止孕情不明原因消失。对孕情不明原因消失的及时立案,追根溯源,严厉打击“两非”。

(四)完善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的日常管理制度。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对当地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督促其进一步完善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有效防止“两非”行为发生。

(五)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数据质量。卫生、人口计生部门要紧密合作、互相支持,完善住院分娩出生人口信息平台数据录入、统计和分析工作,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切实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数据质量。

四、时间安排

3月,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启动会议,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

3月-8月,开展宣传教育、孕情管理、打击“两非”、制度建设等工作,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

9月,对重点治理年工作进行自评。

10月,迎接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考核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场、相关职能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真正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切实组织好重点治理年各项工作。

(二)注重工作实效。必须紧紧围绕稳步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目标,各镇场、相关职能部门要勇于担当,扎实工作,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目标。

第3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整治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药具服务年”活动,扩大宣传倡导,提高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知识知晓率;完善服务网络,扩大流动人口药具服务覆盖面,提高药具易得性;强化规范管理,提升药具服务均等化水平,努力打造流动人口药具发放服务和管理工作新亮点。

二、活动时间

2016年10月至2016年4月。

三、活动内容

(一)扩大宣传倡导,提高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知识知晓率

全县各级药具管理服务机构要注重宣传先行,拓宽药具宣传范围,扩大药具宣传服务覆盖面。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手段,提高育龄群众的药具认知度,利用各种节庆日、宣传日、主题日。走上街头,深入农村,开展免费药具发放和药具知识宣传活动,帮助流动人口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药具使用方法,知晓计划生育药具发放点,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知晓率和普及率。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要主动邀请《今日》、县广播电视台等县内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药具服务年”活动。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根据本辖区流动人口药具工作实际,开展“药具服务年”活动,积极参加国家药具中心和《中国人口报》联合举办的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征文活动,省人口计生委将在《人口》选登我省部分优秀作品。

(二)科学配置,建立流动人口药具供应保障机制

通过对全县药具计划进行合理分析、预算、编报,报全县流动人口使用药具纳入到购调存计划中,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分析流动人口规律,合理地完成流动人口避孕药具的购进、调拨、存储和发放工作,做到保障有力,及时发放,满足需求,做好流动人口药具供应服务,满足流动人口避孕节育、生殖健康需求。

(三)完善服务网络,提高流动人口药具可及率

在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及分布特点的基础上,按照合理布局、全面覆盖的要求,在流动人口集聚区域,增设标识明显的药具免费发放点,并将药具发放网点在网站上公布、方便群众查询和获取免费药具,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全覆盖,提高药具可及性。

(四)强化服务,提升药具服务均等化水平

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服务模式,提高流动人口育龄群众药具领取的便捷性、易得性和满意度,发放途径上,坚持专兼职药管员发放与用工单位发放相结合,主动上门服务与自动领取相结合、定点发放与流动发放相结合,药具网络发放与社会网络发放相结合。在发放模式上,坚持上门服务(传统式)、定点领取(固定式)等模式与人口宣传日、艾滋病防治、生殖健康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现场发放相结合。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作用,组织志愿者队伍,在流动人口居住的出租屋、社区、厂企等发放药具。与医院、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协调,设置药具发放点,努力实现药具免费发放公共服务便捷化、人性化和均等化。

四、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0月份)。本次“流动人口药具服务年”活动由县人口计生委流管股、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和县计划生育协会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便于实施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为下阶段开展活动做好准备。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11月-2016年4月)。

1、摸清底数。结合各乡镇(场)域流动人口分布特点。对使用药具流动人口数量、流动人口药具服务经费投入情况、药具免费发放点、药具发放服务情况进行摸底清查,掌握流动人口药具服务情况,确保此次活动有的放矢。(2016年11月)

2、开展专题调研。以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针对流动人口避孕药具发放情况,认真选点调研,对重点行业和关键人群开展流动人口药具服务专题调研,发现、分析、解决流动人口药具服务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2016年12月)

3、完善网络。进一步创新药具发放模式,拓展药具发放渠道,在主动为流动人口提供送药具上门服务基础上,不断完善药具发放服务网络,在繁华区、商贸区、企业集中区等流动人口集聚区域合理布局、增设药具免费发放点,提高流动人口药具易得性。(2016年1月-2016年2月)

4、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主题宣传;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药具免费发放政策、网点布局、获取途径、服务内容、服务电话等信息,宣传普及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与“一路相伴流动人口药具服务年”征文活动相结合,积极宣传流动人口药具服务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2016年10月-2016年4月)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6年4月-2016年5月)。各乡镇(场)对本地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于2016年4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电子版)报县计生委流管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药具服务是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要内容,更是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的重要抓手,各级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流动人口药具服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保障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药管员、流动人口协管员之间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注重实效。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活动,走进流动人口集中的广场,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和流动人口居住集中点等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知识宣传、生殖健康咨询等活动。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服务年活动的社会影响。

第4篇:计划生育两非整治工作方案

为实现"十二五"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目标,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安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全国妇联关于“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工作的部署和《省201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具体内容》的要求,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专项活动,推动相关部门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下称“两非”)。进一步完善对出生实名登记、B超机、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物的规范管理,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

二、工作内容

(一)查处一批“两非”案件,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负责人。专项行动期间,县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要抽调专门人员,统一开展“两非”案件集中整治。要集中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对重点嫌疑机构和黑诊所进行摸排并造册登记,重点监管。在设立公布有奖举报电话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发动群众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安排专人受理群众举报,对举报的每一条涉案线索都要进行排查,一查到底,对查实的案件要依法从重处理到位。要加强与监察部门的沟通合作,对“两非”案件查处中发现的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及时将线索移交到监察机关查处。对发现弄虚作假或组织实施“两非”行为骗取政府奖金的诈骗行为,要将线索及时移送公安部门进行侦破,坚决依法打击骗取套取奖金的行为。

(二)完善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的日常管理制度。县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对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相关人员集中开展法律法规、职业操守和医风医德宣传教育。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进一步完善出生实名登记制度、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有效防止“两非”行为发生。

(三)开展系列宣传倡导活动。专项行动期间,各市县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通过开设宣传专栏、制作专题宣传片、进行专家访谈、涉案人员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专项行动进展,曝光“两非”典型案件,通报有关机构和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对违法份子形成强大的高压态势,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领导

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做好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四、时间安排

2016年6-7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开展宣传教育、明查暗访、集中清理、重点打击、健全制度和总结自评等工作。

2016年8-9月份,做好迎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查评估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将此次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做好协调,迅速行动,开展工作。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将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二)强化制度建设。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将集中整治行动与日常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要全面加强对重点单位和人员的监管,抓好对出生实名登记、B超、终止妊娠药物及怀孕14周以上B超检查和终止妊娠手术等关键环节的管理。

(三)强化宣传教育。在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中,要加强宣传倡导,充分利用各种大众传媒,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集中整治“两非”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县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行业自律,自觉遵纪守法。

第5篇:计生系统学习雷锋集中行动方案

今年3月5日,是毛泽东同志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49周年纪念日,为了弘扬时代雷锋精神、更好的为已婚育龄群众服务,根据《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学习雷锋集中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行动意义

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哺育和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人成长。雷锋精神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顺应了社会进步的时代潮流,彰显了我们党的先进本色,当前,要大力弘扬雷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弘扬雷锋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弘扬雷锋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弘扬雷锋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弘扬雷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对于激发人们思想道德建设热情,倡导文明新风,提升社会道德水平;对于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对于凝聚干部群众的意志和力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我县人口计生工作更上一个台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活动主题

“学雷锋,讲国策,树新风”,大量弘扬雷锋精神,突出“文明大行动”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创建活动,为国际旅游岛建设营造学雷锋、讲道德、做贡献、促和谐的良好氛围。

三、行动时间

2016年3月

四、行动内容

1、3月上旬,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一次“学雷锋,讲国策,树新风”专专题教育。

2、3月上旬,以“新形势下如何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3、3月中旬,开展创建党建示范点和先进典型评选活动。积极在干部党员中广泛开展争当“学雷锋先进个人”、“业务标兵”活动。

4、3月中旬,向群众宣讲人口计生政策。针对当前群众普遍放映的一些与人口计生有关的热点问题,主要向群众宣传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特别是以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二女结扎家庭的奖励为重点进行了宣传。

5、3月中旬,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对于前来咨询的群众,就生殖健康、药具使用、优生优育等方面的知识,要安排相关股室、县服务站医务人员进行耐心解答,指导群众满意为止。

6、3月下旬,成立人口计生志愿者服务队伍。组织人口计生志愿者服务队伍,深入到偏远的乡村,给奖扶对象体验身体,收拾庭院,宣传党的政策;给广大育龄妇女开展妇科病普查诊治,送医送药,宣传保健常识;给外出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人身保险,宣传维权知识;给四项手术对象上门访线,送去关怀关爱,宣传术后注意事项。

7、3月下旬,开展新闻宣传。利用各地新闻媒体、报刊广播、人口网站等宣传报道人口计生系统开展学习雷锋情况、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

五、具体要求

1、各镇、农场计生办要随着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新变化,人口计生肩负着重要使命和光荣职责,开展学习雷锋精神活动,有利于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热情,引导人们广泛参与学雷锋活动。

篇六:基层党员违反计划生育原因分析
2016计划生育工作迎检汇报

首先,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今年XX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做一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XX辖xx乡镇,一个国营农场,xx行政村,总人口xx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21952人。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计生委的精心指导下,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主线,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中心,夯实基层基础,深化利益导向,强化优质服务,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有了新的提高。2016年度,全县共出生6757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87.63%;人口出生率为11.62‰;自然增长率为XX‰;出生人口性别比为XX,同比下降了1.59个点,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人口控制目标,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呈现健康良好的发展态势。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主线,周密安排,强化措施,努力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常抓不懈。县委、县政府始终把人口计生工作作为全县工作的重点,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管,做到了对人口计生工作的常部署、常调度、常督导。年初,将人口计生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要点之一,并将“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升级工程”列为全县惠民利民的大事实事重点落实,重点调度;县委、县政府专门研究制发了《关于实行公共决策人口和计划生育初审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信息通报制度的通知》等重要文件,对全县人口计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明确了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一年来,县委书记刘学江、县长董海龙多次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县党政联席会、县政府常务会和计生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人口计生工作,并责成县委、政府“两办”督查室多次开展督查活动,及时有效地解决了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等计生难题,保证了人口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人口目标责任管理,严格兑现奖惩。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并严格执行了《XX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核奖惩的暂行办法》,并与各乡镇、街道办和县直有关单位签订了《人口计生责任目标责任书》。在各乡镇、县直单位和基层农村组织年终考核、干部提拔任用和评优评先过程中,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一年来,共审核拟提拔干部200名,否决3名;审查拟表彰先进集体、个人1370个,否决2个;审核拟招录公务员18名,没有发现违反计生政策的现象。6月12日,召开了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会议,对2016年度综合考核评比成绩突出的7个乡镇、4个街道居委会、13个综合治理部门,以及45名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扬,颁发了奖牌和奖金13.75万元;对综合排位后3名的乡镇、后2名的居委会给予了通报批评,并对其实行了重点管理。通过兑现奖惩,有效激发了各乡镇、各部门抓人口计生工作的动力。

(三)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保障计生工作良性运转。按照人口计生投入每年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的要求,县政府明确每年按规定足额安排计生资金预算,不断加大人口计生资金投入力度。2016年财政经常性收入22117万元,2016年23775万元,增幅为7.5%;2016年全县人口计生投入2217.9万元,2016年安排计生投入预算2418.89万元,增幅为9%,高于财政收入增幅。截至9月底,已投入计生经费2126.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7.9%;人均达41.7元,比省、市规定标准(40.2元)超出1.5元,为人口计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四)加强基层计生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我们以优化队伍结构,提升队伍品质为立足点和切入点,不断加强计生队伍建设。今年以来,多次组织县、乡有关计生人员,到省、市及兄弟县学习观摩,以促进全县计生整体水平的提高。同时,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对乡镇计生办人员集中到县计生局培训,增强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全年未出现执法不规范、服务不到位而导致群众不满的问题。

同时,不断加强村级计生人员管理,全县现有村计生专干501人,助理员431人,全部为女性。根据《XX人口计生村级队伍管理办法》,村专干、助理员工资全部由县财政拨付。村专干工资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根据年终考核成绩进行星级评定,按星级发放工资。目前,村专干工资已调整为农村“两委”正职工资的80%,达到了每人每月400元,助理员工资从今年1月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目前,村专干、助理员工资已发至第二季度,共计110.722万元,第三季度工资55.575万元已拨付到位,近期发放。制定了《农村党员干部人口计生远程教育培训方案》,建立了4个试点村;严格执行全县计生专干每月2日集中到乡镇召开计生工作例会制度,全年组织专干和助理员集中培训4次,极大地提高了计生专干的业务素质。各乡镇分别与村“两委”签订了人口计生目标责任书,年终进行工作实绩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上述措施的落实,为县乡村三级计生队伍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提供了有力保证。

(五)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将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纳入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流动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吸收县人口计生、公安、工商、人社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各部门互相通报相关信息,统筹协调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今年以来,联合组织出租房屋清理清查活动3次,查验流动人口证563人次。全年流动人口入库人数43747人,入库率90%,其中流动育龄妇女13102人,入库率90%,流动人口基础档案管理规范,流出育龄妇女《婚育证明》办证登记率和流入育龄妇女查证建档率均达90%以上,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监控主要数据项准确率达到95%。

二、以“两非”案件治理为重点,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健全组织机构,实行综合治理。成立了由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宣传部长和政府分管计生、卫生、食药监工作的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实体运行办公室,由县政府分管计生工作副县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从卫生、计生、食药监、公安、工商等部门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在计生局集中办公。领导小组组织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各医疗机构、计生技术服务站、药店、保健品店召开专题会议6次,研究部署性别比治理工作,并印发《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简报》8期。县计生、卫生、公安、食药监、工商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建立了各自独立的综合治理性别比有关信息的采集、统计制度,并将相关信息定期相互通报,对有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性的解决意见。同时,县委宣传部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召开学习中央《决定》和“关爱女孩行动”专题会议,坚持把计生宣传与各类精神文明活动一起部署、一起宣传、一起检查督导,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通过集市宣传、专题讲座、在电视台设办专题栏目等形式,宣传计生政策和婚育新风,提高了群众对计生政策的知晓率,促进了广大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各乡镇及县计生、宣传、教体、妇联等单位,认真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其他相关部门也都围绕自身工作职责,落实了工作措施,在全县营造了有利于女孩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完善工作制度,硬化工作措施。制定了《XX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管理办法》,县政府与各乡镇及相关部门签订了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责任状,分解了任务目标,严格落实“三级两全包保责任制度”,并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指标实行单独考核。印制了300块《B超机使用管理办法》宣传牌悬挂到各级医疗机构醒目位置,对全县使用B超机、引流产器械和出售终止妊娠药品的医疗机构、药店全部建立台账,并定期检查。在此基础上,全县计生系统、医疗单位安装了“三大监测系统”。一是在县、乡计生技术站,安装了重点育龄妇女跟踪服务系统,育龄妇女的头像、身份证、指纹等信息,以及每季度孕检情况,全部录入该系统,对孕情突然消失的,实行责任倒查工作机制;二是在具有B超机使用资质的医疗机构,安装了“B超室远程实时监控系统”,每月将B超检查孕妇信息与监控录像、季度孕检情况进行实名核对,发现异常的,及时跟踪调查落实包保措施;三是在具有助产资质的医院,安装“出生实名登记监测系统”,建立出生实名接生登记监控网络平台,新出生婴儿及其父母信息全部实名登记并上传监控平台。“三大监测系统”的总控室设在县人口计生局,可随时登录系统平台监控、查阅、调取相关信息。强化包保责任制的落实,将二孩生育指标妇女从怀孕到生育逐级落实责任人,采取进村设点咨询与上门开展孕产期生殖保健服务相结合、普遍访视与重点监护相结合等措施,确保女孩平安降生。加强出生统计管理,将性别错报、漏报、迟报等出生统计误差,列入乡、村目标责任制考核和一票否决内容,严格责任追究。

(三)加强联合执法,严查“两非”行为。今年以来,县计生、卫生、食药监、公安等部门,先后多次联合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专项治理执法活动。全年共印制《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严厉打击“两非”违法行为的通告》3000份,张贴到全县乡村及医疗单位和个体诊所,并利用信息魅力平台,将性别比治理相关政策,发送至全县计生工作人员手机,公布举报电话,安排了10万元有奖举报基金,用于重奖举报人员。对全县58台B超机、46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排查登记,逐一落实责任人,并签订管理协议。全年共查处“两非”案件10起,查封B超机5台,没收非法医疗器械2件(套),收缴终止妊娠药品11盒,经济处罚9.36万元,极大地震慑了违法行为,进一步优化了我县的治理环境。一年来,我县批准认定持证流引产26例,对5户无正当原因擅自终止妊娠的夫妇收回了二胎《生育证》,并按政策取消其生育计划,不再安排生育。通过治理,我县的出生人口性别比由去年的112.29下降到110.70。

三、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中心,把握重点,加大力度,推动人口计生工作健康稳步发展

稳定低生育水平是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当前,面临人口计生工作的新形势,宣传倡导、利益导向和优质服务,依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有效方针。结合我县实际,今年以来,我们通过宣传发动影响一批、优惠政策激励一批、严格执法教育一批、优质服务引导一批的工作思路,认真落实各项有效措施,减少政策计划外生育,努力实现稳定低生育水平的目标。

(一)扎实开展春季计生服务和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今年2月8日至3月31日,我县深入开展了以拿外孕上长效、征收社会抚养费为重点的春季计生服务活动,活动期间全县共落实补救手术859例,落实节育措施3532例,征收社会抚养费685.48万元,超额完成了市下达任务目标。在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中,我们制定了《XX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提出了创建标准、创建程序和保障措施,确定商林乡为依法行政示范乡镇。活动开展以来,我们聘请法律专家对全县80余名计生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参观涉农警示教育图片展。组织人员在县城和各乡镇集日、人员聚集地经常性地开展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政策法规知识的知晓率,推动了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的扎实开展。

(二)狠抓后进转化,促进人口计生工作平衡发展。扎实开展“双无”和“双优”创建活动,并以此推动计划生育后进乡、村转化工作,进一步落实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促进后进转化的意见》,建立了人口指标运行预警机制。对市重点管理乡临河乡和市重点观察乡乐寿镇,县委主要领导与两个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预警谈话,责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全力开展转后工作。对27个市级后进村,县乡领导干部直接包村,县人口计生局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对其进行解剖调查,帮助乡镇剖析后进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同时,针对乡镇存在的不同问题,以县党政主要领导名义,专门制发了《致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的一封信》,要求各乡镇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消除计划生育工作死角死面,消除后进村,改变落后局面。

(三)加大执法力度,确保计生稳定。一是开展了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将城镇违法生育清理,特别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名人、富人违法生育清理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发现一例,立案一例,处理一例,全年共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名人富人违法生育案件15起,有效净化了计划生育工作环境。二是加大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制发了《乡镇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和规范社会抚养费非诉执行工作的意见》等专件,在县计生局成立了法院计生执行室,抽调法警和计生执法大队人员集中办公,明确了征收主体,规范了征收程序,统一了征收标准,提高了执行效率和执法刚性。严格执行社会抚养费立案、征收、管理、支付“四在县”制度,全部使用pOS机刷卡缴纳,县财政根据各乡镇、社区征收上缴社会抚养费数额,按比例拨付计生经费;县监察、财政、审计、人口计生等部门定期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截至9月底,共立案1097件,征收社会抚养费1107.7万元。对无理由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坚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全年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74万元。三是狠抓计生信访稳定工作。严格落实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人员包案和跟踪监控制度,全年未发生集体访和越级访事件。今年受理群众信访案件2起,全部按期结案。

(四)宣传造势,力促群众生育观念转变。不断创新宣传载体,投入100余万元,在城区人员密集场所,安装大型电子宣传屏2个,定期播放计生政策宣传片,收到了较好效果。制发了《关于“十二五”期间全面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和《XX“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活动,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融入精神文明建设之中,全年新创建生育文化大院18个,培树“幸福家庭”13313户;通过普查服务活动以及乡村人口学校、计生服务室等窗口,向广大育龄群众宣传计生政策、生殖健康知识;以县委党校为宣传阵地,把人口计生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教育教学内容;组织团县委、妇联等单位,开展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发放毛巾、围裙等宣传品2万份;印发计生条例、生殖健康服务手册4万本,幸福家庭读本8万册,铁牌1.5万个,计生宣传品进村入户率达到100%;年内共刊发计生宣传稿件182篇,其中国家级56篇,省级62篇,市级64篇,位居全市前列;对城乡人口计生户外宣传环境进行了优化清理,规范了标语口号;各单位将生育文化与乡村、街道、企业、校园文化活动紧密结合,组织开展了计生题材的文艺演出、书画作品展、知识竞赛等活动98场次,在县电视台制作《XX魅力乡村行》、《今日关注》等计生专题节目4期,全县新型生育文化宣传氛围更加浓厚。

(五)全面落实优先优惠政策,发挥利益导向机制作用。通过构建以奖励、救助、帮扶等措施为主体的利益导向机制框架,使计生家庭真正得利益、受照顾,享受到优先优惠,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奖扶、特扶提标扩面。我们按时完成了奖扶、特扶对象资格确认和信息录入工作,信息系统准确率100%,信息系统汇总、奖扶特扶政策落实及时率90.7%,超过全省平均线。全年新增计生奖励扶助对象237名(其中“半边户”15人,特扶对象2名),目前全县农村计生奖扶对象已达1785人,特扶对象86人,年内共发放奖扶金185万元。加大计生贫困救助力度。年内,筹集计生救助公益金58万元,发放50.42万元,使用率为86.93%,其中救助计生贫困家庭57户,发放救助金20.2万元,救助率100%(独生子女伤残家庭1个,落实金额1万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4个,每户落实金额2万元);救助手术并发症人员13名,发放救助金3.5万元;在“关爱女孩金秋助学活动”中,对考入本科二批以上高校的95名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家庭考生,按照独女户学生每人不低于3000元、独子户和双女户学生每人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共发放助学金20.4万元;其他贫困救助6.32万元。严格落实计生奖励政策。今年,为5573名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兑现奖金64.147万元;为334名农村18周岁以下独生女参加新农合补贴1.67万元;为249名城镇无业独生子女父母发放奖励金2.464万元,落实率为100%;为57名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人员,发放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金17.1万元,在此项工作中,我县没有历史遗留问题;为172名参加高考的农村独生子女考生,办理了照顾加分手续。做好国家普惠政策与计生优惠政策的有效衔接。按照县农工委、人口计生、民政、人社、农业、卫生、扶贫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普惠政策中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优先优惠的实施意见》,县人口计生、财政、人社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优先优惠政策的实施意见》,各相关部门在养老保险、新农合、购置新农村建设居民楼等方面,给予计划生育家庭补贴优惠,共涉及8052户25304人,补贴优惠金额39.156万元,落实率100%;认真实施无工作军人家属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通三”工程,按照县武装部、人口计生、卫生部门联合制定的《XX推行无工作军人家属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通三”工程实施方案》,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和县、乡计生服务站为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明确优先优惠服务项目及优惠标准。今年,为32名无工作军人家属开展了免费医疗服务,服务率达到100%。

(六)抓好计生协工作,扎实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计生协关于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汇报,提出指导意见,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工作意见》,组织有关县领导,在重大节日和计生协会员集中活动月期间,积极参加慰问、救助活动。我县计生协会机构编制为正科级,配备了正科级常务副会长、副科级副会长、副主任科员和科员各1名,全部参照公务员管理;为县计生协会购置了车辆、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等交通和办公工具;将计生协会工作经费按计生经费10%列入县财政预算并按季拨付。截至9月底,已拨付县计生协会经费45万元,生育关怀救助基金20万元。目前,全县共有协会组织565个,其中村级合格协会486个,占村级协会的92%,优秀村级协会235个,占村级协会的43%;会员4165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7.1%;基层群众自治村235个,占全县的47%。扎实开展诚信计生村典型创建活动,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创建标准,安排活动经费20万元,以奖代补方式用于奖励计生诚信典型村。通过活动的开展,村级协会能够积极参与村重大事务,自治村计划生育日常工作由村计生协会主持,全县95%的村与村重点育龄妇女签订了双向诚信承诺书,实现诚信计生。积极开展青春健康教育活动,制定了《关于开展青春健康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确定乐寿镇中学为“青春健康教育”试点。一年来,县、乡计划生育协会投入49.62万元,积极开展生育关怀活动,其中救助、慰问计生贫困家庭1135户,发放救助、慰问金42.71万元;救助贫困女孩37名,发放救助金2.59万元;为432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缴纳保险费4.32万元。各村计生协也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将计生优惠扶助内容纳入到村规民约中,并通过开展各类文娱节目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

四、以提高群众满意率为目标,以人为本,优化环境,着力提升人口计生服务水平

(一)加强技术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不断加大县、乡计生技术服务站投入力度,在前期投入800余万元建设技术站、招聘医疗技术人员的基础上,追加投入200余万元,为县、乡技术服务站新购置了血液分析仪、尿液分析仪、乳透仪、妇科检查床等相关医疗检查设备,建成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信息化系统,运行良好。目前,县技术站p2实验室已改造完成并投入使用,各项规章制度齐全,配备临床实验室人员4名,全部具有相应专业学历和资质,有效提升了技术服务能力。

(二)开展优生促进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以创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国家级试点县为契机,积极开展优生促进工程,全县服务目标人群4740对,现已服务4560对,服务率96%,筛选计划怀孕高危人员171名,高危人群筛选率3.75%,实现优生科普知识宣传18755人次,优生咨询指导服务8767人次。优生促进工程的扎实开展,提升了出生缺陷干预及一级预防工作实效,减少了出生缺陷发生。

(三)开展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推进服务升级。今年,我县安排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民心工程”经费58万元,加上省、市补贴部分,已经超出已婚育龄妇女人均8元的标准。从年初开始,由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技术服务站抽调医疗技术人员,组成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队,下乡开展服务活动,并在原有服务项目基础上,增加了心电图、阴道分泌物检查等多项免费服务项目,乡村群众积极响应,踊跃参加,全年接受免费体检服务的育龄妇女105747人,免费服务率87%,全部录入WIS系统,对检查出的各类疾病全部得到及时治疗。

(四)抓好避孕节育知情选择优质服务工作。认真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服务活动,每季度对全县避孕药具管理发放人员进行培训,全部实现了微机操作,信息化管理,并规定乡村药具员定期进村入户访谈、指导,向育龄群众提供适宜避孕方法,积极推广吉妮环等新型避孕器具,对施术人员及时回访。截至9月底,全县共落实节育措施10614例,其中上环8837例,结扎283例,补救1085例,当年生育已婚育龄夫妇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为94.89%。全县建立避孕药具免费供应点505个,其中23个供应点全部达到“八有”标准。药具发放及时率100%,使用有效率100%,随访率100%。

(五)深化便民服务,优化行业形象。我县始终把满足群众需求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将一胎生育登记卡、独生子女证办理等业务移入县行政审批大厅,简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事,2016年度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第二个子女生育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及时率达100%,合格率达100%。同时,在全县计生系统开展了“改作风、树行风”活动:一是开通“12356阳光计生热线”,安排专人负责接听,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满足群众诉求,及时发现和纠正系统不正之风。二是聘请14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育龄群众代表担任行风监督员,开展访查、座谈活动2次,收集、反映群众对计生部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50条,全部进行了办结回复。三是建立人口计生政务、办事、服务承诺公开阵地,把社会密切关注、事关群众利益的工作进行全面公开,共投入资金10万元,完善了政务公开栏218块。四是在全县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和“请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生”活动,发放调查问卷5400份,收回5365份。一年来,全县未发生重大违法施政案件,全县人口计生系统结合各项活动开展,为群众解决了一些实实在在的问题,锤炼了作风,优化了形象,得到了社会认可。在全县年度行风评议活动中,县人口计生系统名列前茅。

五、以打造人口计生亮点工作为抓手,探索创新,攻坚破难,全力推进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升级

今年以来,面对网络环境、社会舆论环境给计生工作带来的巨大压力,我们不等、不靠、不惧,积极应对,坚持人口计生基本国策不动摇,在做好人口计生常规工作的基础上,创新思路,强化举措,通过打造亮点,力求攻克难点,努力开创全县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育龄妇女上站普查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为彻底摸清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底数,有效解决育龄妇女上站率低等问题,我县多次组织赴江苏雷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联系采购育龄妇女上站普查信息化管理系统,该系统为唯一一家在国家计生委联系中标产品。目前,我县已投入80万元,在全市率先安装了该设备、系统,今年第三季度普查中,在县、乡技术服务站已投入使用,运行效果良好,大大提高了育龄妇女上站普查率和信息透明度,为全县人口计生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扎实开展人口计生工作典型示范创建活动。结合实际,我们深入开展了争创先进典型,推进人口计生工作提档升级活动,制定了《关于争创先进典型推进人口计生工作提档升级的实施意见》和《争创人口计生先进典型活动评选工作实施细则》,县财政列入预算60万元,用于先进典型奖励,有效激发了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参与做好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全县形成了创优争先,争做计生先进典型的良好氛围。目前,河城街镇、商林乡、韩村镇后道院村等多个乡镇、村开展了“五好”计生站、“三好”基层自治组织等创建活动,都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年底前进行评审、考核,兑现奖惩。

(三)狠抓人口计生工作常态化管理。在认真研究上级人口计生政策的基础上,我们加快转变思维,创新方式,狠抓基础性、经常性工作的落实,全面推进人口计生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就出生人口性别比、早婚早育治理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有关制度切实做好当前人口计生几项重点工作的意见》、《关于实施人口计生工作例会制度的意见》等专件,将全年任务按月分解到各单位,着力解决人口计生工作依靠集中服务活动突击的状况,把拿外孕上长效、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重点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中,做到常抓不懈,常态化开展。同时,实行挂图作战制度,推进重点工作。县人口计生部门和各乡镇计生办,将全年人口计生工作任务细化分解,逐月安排到每一天,责任到人,挂图作战,限时办结。每月3至4日定为例会日,召开计生工作调度会,查验上月工作完成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明确下一步工作目标。例会后,把上月各乡镇工作开展和任务完成情况,报县党政领导,并在全县通报。推行人口和计生工作常态化工作制度以来,全县人口计生各项工作逐步实现规范运行,收到了明显成效。

尽管我县计生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各乡镇的工作进展不够平衡,个别地方还有死角;县财政比较紧张,在经费投入上有较大困难;二孩多孩出生性别比偏高、村级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亮点还比较少,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真诚希望市计生委各位领导、同仁,对XX人口计生工作给予更多关注和支持,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市计生委的关心指导,县委、县政府有信心、有决心,创新机制,突出重点,破解难点,打造亮点,不断开创人口计生工作的新局面,实现XX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的新跨越!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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