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会一课,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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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三会一课,党委
县直机关党委“三会一课制度”

县直机关党委“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员党性教育的课堂,是提高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具体措施。为提高“三会一课”的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支部大会制度

1、会议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3、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局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4、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5、会议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

1、会议时间: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

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3、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会一课,党委】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

(6)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会议要求:

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5、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6、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三、党小组会制度

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

3、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4、注重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

5、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四、党课制度

1、上课时间: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

2、党课内容:

(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

务教育。

3、党课要求:

(1)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组织委员负责。

(2)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3)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上级检查考核。

中共新平县直属机关委员会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篇二:三会一课,党委
XX党委“三会一课”活动计划

XX党委“三会一课”活动计划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党委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委党员大会,按时上好党课,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加强党组织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健全党的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党章》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党委具体情况,制定如下“三会一课”活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紧紧围绕学院发展为大局,开拓创新,切实改进党员学习、工作和组织生活的方式方法,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创建学习型党组织。

二、活动目标

扎实开展“三会一课”,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引导党员立足本职工作,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三、活动内容

(一)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学习党章、党史,学习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党的建设一系列重要讲话,结合当前国际国内形式,对党员进行形式政策教育。

(二)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领导的会议精神,结合本党委实际认真执行各项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

(三)组织好党委创先争优活动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

育活动的开展,讨论党委的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制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措施,讨论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五)结合本党委特点,开展党委特色活动。

(六)对党委委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工作能力的培训。

四、具体安排

(一)党委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大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决议、批示;

2.研究和讨论党委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决议或是决定。

3.讨论决定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决定对犯错的党员的处分。

4.对局机关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要工作安排等问题进行讨论,提出意见或建议。

5.讨论需要由党委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党委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党委书记可随时召集。

会议内容:

1. 讨论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议;

2. 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研究党委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党员教育、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党委建设;

3. 讨论党委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 讨论通过年度党委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5.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7. 组织发展新党员的培养教育、优秀党员奖励和其他需要党委委员会讨论的重要事项

(三)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直两次(包括半年一次的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如党委有特殊任务,次数可以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会议内容:

1. 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

2. 讨论如何贯彻执行党委的决议,团结带领群众完成各项任务;

3. 党员进行思想汇报和工作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 讨论有关党内事物。如评选优秀党员,讨论犯错误党员的处分;

5. 分析群众思想状态,研究如何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四)党课每半年至少安排一次。

主要内容是:

党课要以党章及《准则》为基本教材,结合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性修养、党风党纪及理想宗旨教育。

党课的主要内容是:马列主义基本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的理想、宗旨、纪律、优良传统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教育等。

党委要对党课教育活动做出计划安排,要系统地学习党的理论及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方针、政策,提高党员素质。党委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培训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状态,定期(每季度)研究、讨论党员发展工作,确定重点培养发展对象,并认真填写每个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表。

五、有关要求

1. “三会一课”要坚持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同时要积极探索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方式方法,注重特色,注重活动实效。

2. 本党委“三会一课”的开展,要密切联系党员的思想实际和特点。切实针对党委党员的特点,创新组织生活形式,不断增强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

3. 党委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中要给党员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允许党员对党委工作和领导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三会一课”必须发扬民主,维护党的集中和统一。党委成员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党委成员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团结一致;要积极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提高党委成员的理论水平、素质,以达到提高成员战斗力的目的。

4. 认真做好“三会一课”活动记录,注意保存和积累活动资料。

篇三:三会一课,党委
2016党委三会一课内容

党委三会一课内容

“三会一课的内容及要求”

党组织生活中“三会一课”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主要依托党支部、党小组开展活动。通过“三会一课”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十七大”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

一、三会一课的内容:

1. 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党员大会每月必须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支部的工作需要确定。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吸取和审查党支部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总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支部委员会如发现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委的决议时,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党员大会再次讨论决定。

支部党员大会是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形式,要充分开展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对于经过讨论暂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不要急于作决议,下次会再议,必要时可报告上级党组织。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支部党员大会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大会协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2. 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议题一般包括: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分析支部党员队伍状况,检查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

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议的内容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议事要遵守规定的程序。对会议议题的执行情况要检查督促。【三会一课,党委】

3. 党小组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内容包括: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事项。要抓住四个环节:一是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

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党支部汇报。

4. 党课。党课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形式。党课应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校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党员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等。授课人主要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党龄较长的党员担任,也可由本支部党员分别准备专题,轮流上课或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和有关专家、学者授课。

党组织应在上党课前抓好授课人教材的准备,授课过程中组织好听课和讨论,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党课质量。每个党员都应当自觉地接受党课教育,不断提高党性修养。

二、三会一课的要求:

第一,要体现在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上。通过坚持和创新“三会一课”活动,规范基层党支部委员会的各项活动和工作,进一步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推进基层领导班子建设,从而不断增强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

第二,要体现在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上。通过坚持和创新“三会一课”活动,健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接受组织教育的长效机制,从而不断加强党员的党性锻炼,促进党员坚定理想、牢记宗旨、立足本职、埋头苦干,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三会一课”活动的效果要体现在促进企业的和-谐发展上。通过坚持和创新“三会一课”活动,将企业的中心工作融入到“三会一课”活动中,充分发挥党小组和党员在企业稳定、经营、管理和生产中的桥梁、骨干、带头作用,把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国企又好又快发展方针落实到基层、班组、岗位,促进企业的和-谐健康发展。

党委三会一课内容 [篇2]

会议名称:建立党员的“三会一课”制度

时 间:xx-xx

地点:局五楼会议室

主持人:xx局长

记录人:xx

参加人员:全体党员

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第一,要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原则,理顺全体党员、党代会、全委会、常委会、书记会与书记的关系,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建立党代表常任制,改进和完善党内选举制,扩大人民群众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参与权、决定权和监督权,真正理顺权力授受关系。 第二,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发挥人大、政府、政协职能作用的关系;按照政治功能分化的原则来合理划分党与政府、人大、政协、司法机关以及人民团体的职责权限,科学界定执政党与国家公共权力的不同职能。 第三,要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通过完备的制度和法律体系来治理国家,确保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一方面,党必须善于通过国家权力机关把自己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和国家政策,以实现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另一方面,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并督促、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各项工作。 第四,要改革和完善党的工作机制。要完善利益整合机制,正确反映和兼顾群众的不同方面利益,尤其要关注并重视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同时要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

要完善决策机制,建立多层次多学科的决策智囊网络,形成决策的支持系统、咨询系统、评价系统、监督系统和反馈系统,形成严格的决策制度程序,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以提高决策的正确度。要建立科学的管理监督机制,通过建章立制保证党的工作取向,并实现从一元纵向型的监督到多元立体型的监督转变。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坚决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我国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出现了一些情况较为复杂的社会矛盾。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各种社会矛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之一。这就需要认真研究当前我国社会矛盾的特点和规律,科学把握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基本原则,积极探索建立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的新机制,以更好地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随着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出现了社会矛盾多发多样的状况。这是我国社会深刻变革中难以完全避免的现象。胡主席同志指出:“关键是我们要正视矛盾,找到化解矛盾的正确途径和有效方法,形成妥善处理矛盾的体制机制,而不能让矛盾积累和发展起来,以致影响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各类社会矛盾的特点和规律,切实建立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的体制机制,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已进入关键时期,社会利益关系更加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这是一个“黄金发展期”,也是一个“矛盾凸显期”。经济转轨、社会转型,不可避免地会带来大量情况较为复杂的社会矛盾。其主要表现为:“四个多样化”趋势给经济社会生活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越来越多的人从“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这一方面给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带来深刻变化,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人们的精神风貌、思想观念、道德风尚朝着更加民-主、文明、健康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也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特别是在法律法规、体制机制和管理监督等尚不健全、不完善、不到位的情况下,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利己主义抬头,导致一些人的价值观念发生扭曲。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反映到经济社会生活中,就会产生各种社会矛盾。 利益关系调整引发的深层次矛盾。从一定意义上说,改革也是一种利益调整。

改革越是深入,各种深层次矛盾就越是凸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不同的社会成员、不同的经济组织因竞争能力的差异、劳动贡献和要素投入的不等,形成一定的收入差距是必然的,也是正常的,这在总体上有利于促进竞争、提高效率。但是,在利益关系调整中出现分配不公及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收入差距拉大的现象,容易引起社会矛盾。 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这包括:因农村土地征用、移民搬迁安置、各种工程建设用地等补偿标准不一,发生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问题;等等。

同时,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处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工作中也存在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

(1)要把利益矛盾视为人民内部矛盾的主导方面,视为决定其他人民内部矛盾存在、发展、激化的主导性矛盾。解决这一矛盾的关键,不是以一种利益去取代、剥夺另一种利益,而是对各种矛盾着的利益进行协调。同时由于利益矛盾具有刚性,还必须以制度化的方式和机制———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律制度去加以解决。

(2)干群之间的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的一个突出表现。解决这个矛盾首先要通过在党员干部中牢固树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其次也要考虑使干部与群众这一矛盾双方的权利义务平等,干部和群众在同一个法律体系的框架内行动。

(3)工农矛盾、城乡矛盾,作为人民内部矛盾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表现得同样非常突出。如果不在工农群众、城乡居民之间建立起权利义务的法律关系,工农、城乡之间的利益一致和工农、城乡矛盾的解决就是一句空话。

(4)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矛盾,公与私之间的矛盾,也是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表现,对这一矛盾的正确解决,同样离不开权利义务平等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确立和实施。只有国家的政策规章合乎大多数人的意志,它们就不再是与广大人民利益相矛盾的东西,而是人民群众自己意志的集中体现。

(5)不同所有制的产权之间的矛盾也是人民内部矛盾,也要体现权利义务对等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应该像郑重对待公有产权一样郑重对待私有产权。只有给予同等的法律监督和同等的法律保护,才能在公产和私产之间建立起正常的竞争与合作的关系。

(6)收入差别的扩大,是新时期社会矛盾的主要表现方式之一。对这种利益差别的调节也必须建立在法律制度的基础上。要通过各种税收制度、收入再分配制度等,有效地调节不同阶层的利益差别,从而在一部分人率先富裕的基础上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

新时期社会矛盾主要是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是前进中的矛盾,应从新时期社会矛盾的根本性质出发,在工作中把握好四个处理原则。

第一,坚持“做减法”的原则。正确处理社会矛盾,一定要突出一个“减”字,通过减少引发矛盾、激化矛盾的诱因,控制矛盾的发展,这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基点。要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 和“不过夜”、“不出门”的要求,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突出重点,对矛盾集中、问题较多的地方、部门、单位、环节,要反复“扫描”,认真分析和排查,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及时调处,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从而有效减少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不稳定因素。

第二,坚持增强改革的坚定性、发展的积极性和维护稳定的自觉性有机结合的原则。要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必须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增强解决问题的物质基础。现在的很多问题都是经济利益问题,只有靠改革发展才能解决。因此,不能讲稳定就在改革发展上缩手缩脚,那样做的结果是得不偿失。一定要从第一要务这个大局来认识和处理社会矛盾,把工作着眼点放在增强改革的坚定性、保护发展的积极性上,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更加努力地抓好发展,为快速、有效地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提供坚实的保障。

第三,坚持依法律、按政策办事的原则。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要坚持按政策和法律办事。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不折不扣地落实;法律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但又需要的,要抓紧研究完善;不能解决的,要讲清道理,做好深入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对群众反映的涉及司法的问题,一定要引导群众到司-法-部门依法解决,如果继续沿用以前单纯靠行政手段协调工作的老方法,不但不能有效解决问题,反而会影响司法公正,造成问题久拖不决。

第四,坚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产生社会矛盾主要有两个问题,一是思想上不理解,二是实际问题没得到解决。因此,一方面,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群众,细心听取群众的诉求,了解群众在想什么,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宣传政策,理顺群众情绪,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必须与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相结合,对群众反映的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极大的热情和全部的智慧,认真协调解决,把中央和当地党委政府关于社会保障、减轻农民负担、国企改革、征地拆迁等方面的政策落到实处,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的心坎上,尽量让群众满意。

第五,坚持在改革发展中解决矛盾。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多发多样的一个根本原因,是现阶段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还不相适应。这既有体制转轨的影响,又有经济比较落后、生产力水平低,不能满足全体社会成员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因素。发展才是硬道理,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在于加快发展。因此,改革与生产力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牢牢把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财富这块“蛋糕”做大,是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根本途径。

第六,着眼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开展一切工作应坚持的根本原则。坚持在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基础上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则,是在调处人民内部矛盾的过程中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调处矛盾的方案只有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才会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人民内部矛盾也才能因此得到有效化解。

第七,做到依法和公开、公平、公正。调处人民内部矛盾,实质上是保护和实现公民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工作。矛盾调处好了,不仅解决了当事双方争端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落实了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可以为社会的稳定和-谐奠定良好的基础。调处人民内部矛盾必须依法、依政策办事,必须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依法、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种社会矛盾,需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调处机制。

从实际需要看,当前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第一,建立和完善民-意表达机制。这是保障公民的建议权和申诉权,加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及时了解社情民-意、迅速化解社会矛盾的主要措施。

它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在各项政策和决策出台前,应征求有关专家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减少和防止随意性,让政策和决策制定得更加科学合理,从源头上预防侵害群众利益现象的发生。

二是拓宽民-意表达途径,为人民群众的诉求提供畅通、便利的渠道。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应向社会公布信访行政机构和有权处理问题的行政机关的通信地址、联系方式、工作程序和标准等相关事项。

三是建立高效透明、便于监督的人民内部矛盾调处工作机制,主要有协商、合议、听证和办理、复查、复核的三级终审制等,以提高求决的效果,减少重复求决和越级求决。

四是建立多渠道分流的化解机制。人民内部矛盾的化解,不能只通过一个渠道,更不能让矛盾滞留在一个渠道。

应根据问题的不同性质,该走信访的走信访,该走法院的走法院,该走行政复议的走行政复议,该走劳动仲裁的走劳动仲裁,做到多渠道化解矛盾。 第二,建立超前联动的排查调处机制。人民内部矛盾涉及的行业多、领域广,仅靠一两个部门是无法完成排查调处任务的。

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超前联动的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机制。

一是主动出击,准确排查。深入厂矿、乡村和社区街道,面对面地与群众交心谈心,了解群众的疾苦,收集社情民-意,切实掌握影响基层稳定的各种问题、动态、信息和苗头。尤其是对可能影响本地区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更要及早发现、及早掌握。应做到滚动排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

二是及时做好基层调处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应针对其不同特点,认真研究处理的途径和办法,妥善加以解决。尤其应注意发挥好基层组织特别是农村村民委员会和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作用,通过民-主议事、民-主恳谈等形式,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矛盾纠纷,使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成为保障城乡居民安居乐业的重要组织形式。基层组织应善于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运用综合措施把重大矛盾隐患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并在矛盾纠纷的调处过程中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三,建立矛盾发生时的合力化解机制。人民群众反映的许多问题,成因比较复杂,涉及面广。矛盾一旦发生,仅靠个别部门的力量去化解往往难以奏效,需要有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合力化解。首先,建立矛盾发生时的现场合力化解机制。一旦发生人民内部矛盾,尤其是已经上升为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属地领导机关、涉事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信访工作机构、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必须及时赶到现场,相互配合,做好接待、劝返和答复工作。其次,建立依靠群众、借助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矛盾调处机制。依靠群众调处人民内部矛盾,就是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富有正义感且有威望的群众代表、矛盾纠纷当事人的亲属和亲戚朋友等在矛盾调处中的作用;借助社会力量参与调处人民内部矛盾,就是建立和落实有工会、妇联、共青团、综治机关、律师事务所、矛盾调解管辖机关、有关专业技术部门参与的,既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又符合法律规范要求的矛盾调处机制。

第四,建立预防和处置矛盾的利益协调机制。在各种工程项目的实施中,必须充分考虑所涉及群众的利益,考虑所涉及群众的就业和后期扶持;对项目涉及的无生产能力和就业能力者,应促使其进入社会保障体系。总的原则是,在发展中调整利益分配关系,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对已经发生的社会矛盾的调处,应付出合理的调处成本,建立矛盾调处的利益分担机制,即对引发矛盾负有责任的当事人、当事人单位、当地政府各承担一定比例的调处成本。通过当事人合理利益的实现,保证矛盾的有效调处。

第五,建立矛盾调处中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督查督办是确保人民内部矛盾有效解决的一个重要手段。完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应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督办的原则。包括坚持实事求是,注重督办时效,全面督查与重点督办相结合,督办与帮助、协调相结合,党政督办与业务部门督办相结合等。二是把握好需要督办的情形。对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限处理已经发生的人民内部矛盾的,对未按规定反馈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结果的,对未按规定程序调处人民内部矛盾的,对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推诿、敷衍、拖延的,对以各种借口不执行已经形成的调处意见的,都要通过督查督办,使之得到妥善处置。信访机构要充分运用《信访条例》赋予的行政处分建议权,对不负责、不作为的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处罚的建议。三是采取有效的督办方式。包括电话督办、书面督办、会议督办、调研督办、联合督办等。在具体工作中,应根据不同的督查事项选择不同的督查方式,对重点督办事项可以同时采取多种督办方式。

第六,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这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引发矛盾的责任追究,二是对矛盾调处不作为的责任追究。坚持对引发矛盾的责任追究,一方面是从法律的角度落实对行政行为和民事行为的责任问题;另一方面可以从源头上减少人民内部矛盾的产生。同时,只有坚持对矛盾调处不作为的责任追究,才能更好地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促进人民内部矛盾的合理解决。

一是构筑人民调解工作防线。民间纠纷是新时期社会矛盾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民间纠纷的法律制度,要把化解改革发展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首要任务,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把人民调解工作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将调解范围从单一的民间纠纷向公民与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纠纷拓展,做到哪里有民间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工作。要根据新形势的需要,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正派、一心为民的高素质调解队伍,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的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二是构筑群众工作防线。依靠和组织人民群众,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是党的优良传统和群众工作路线在新形势下的继承与发扬。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出台重要政策措施、实施重大决策、推进重点改革、建设重大项目,一定要善于做好群众工作,注重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要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帮助广大群众认清改革中出现一些困难的必然性和暂时性,引导群众自觉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德、共渡难关。要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创造浓厚的民-主政治氛围,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使群众更好的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

三是构筑矛盾排查调处防线。要认真学习“枫桥经验”,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重点放在基层,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抓源头,努力做到;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切实使预警在先,苗头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控制在先,敏感时期早防范;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要加大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督查督办力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逐一建立档案,实行件件、事事督办落实工作机制,要把督办的内容、要求、目标、时限、效果逐一落实到人头;对重大和疑难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对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的信访批示件,要指定专人负责,跟踪落实。

四是构筑司法解决防线。要坚持依法办事,逐步把社会矛盾的预防化解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深入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在法律范围内解决矛盾纠纷,按照法定程序表达自己的诉求,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广大干部也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

五是构筑新闻舆-论防线。党委、政府出台重大政策、实施重大决策前,要主动与新闻单位沟通,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努力营造促进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相关部门对一些“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要主动发布消息,正确引导舆-论。新闻舆-论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和政治意识,自觉遵守新闻纪律,始终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工作方针,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正气,鼓舞士气。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新闻单位、新闻媒体的管理,严格新闻纪律,当好新闻舆-论防线的“守护者”。

六是构筑群体性事件处置防线。群体性事件是社会矛盾的激烈表现形式。处置群体性事件,要按照“一个矛盾纠纷、一个调处班子、一个责任人、一个处置方案、一个处置期限”的要求,建立高效规范的处置机制,把处置工作具体化。要坚持预防在先,工作靠前,处置抓快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置。要根据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从组织指挥、群众工作、处置程序、处置举措等方面细化完善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工作预案。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领导要亲临一线,面对面地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妥善地缓解化解矛盾,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各负其责,做到临危不乱,依法有序。需要注意的是,处置群体性事件,要慎用警力,即使出现某些过激行为,也不能简单使用强制手段压服群众,要更多的运用法律、政策手段,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解决矛盾纠纷。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党的十六大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前进方向,从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向全党提出的带有全局性和根本性的课题。从根本上讲,党的执政能力是党通过执政完成所担负的历史使命的能力,包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和处理执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动社会发展的能力。正确处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既是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党实现执政兴国目标的重要保障。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体制转轨的历史新阶段,随着改革发展的全面推进,社会结构急剧变动,利益格局不断调整,各种积压起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渐显现,社会矛盾正处于一个相对活跃期和高发期,已成为新时期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主要因素。从实际情况看,社会矛盾的发展越来越复杂,矛盾主体日益多元化,涉及到各行各业、方方面面,并且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各个领域的矛盾相互交错;矛盾表现形式趋于激烈,大规模、有组织、持续性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政治化倾向初露端倪,大量社会矛盾特别是民族、宗教、人权等问题,已成为敌对势力对我国进行渗透、颠覆和制造社会动-乱的突破口。能否正确处理好这些矛盾,为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关系到党的执政目标的实现,是对党的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对此,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及时调整矛盾处理方式,认真改进工作方法。所谓调整矛盾处理方式,就是不能继续沿用计划经济时期单靠行政命令和强制手段处理矛盾的老办法。新时期社会矛盾的成因既有经济利益的调整,也有民-主法治的诉求,还有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冲突,要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必须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文化等手段,分类处理,结合解决。

党委三会一课内容 [篇3]

(一)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前。若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宜推迟召开。主要听取和审查党的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传达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等。

(二)党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主要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三)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主要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事项。

(四)党课一般每季度举办一次。主要是学习宣讲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等。

党委三会一课内容 [篇4]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在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切实加强党员干警教育管理工作中,长安法院机关党委始终把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制度抓紧抓好,常抓不懈,做到了党支部建设有章可循、学习活动按制度落实的良性轨道,推进了院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会一课”制度在党建工作中收到良好效果。

一是明确“三会一课”制度有关要求。根据区直机关工委关于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要求,长安法院机关党委对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上好党课进行了详细的规范,明确会议及党课时间、内容、参加人员等,并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及时通报“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通过院机关党委刊物《党旗耀天平》及时表彰宣传推广在开展“三会一课”制度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使“三会一课”制度在党建工作中收到良好效果。

二是规范“三会一课”记录。为了规范“三会一课”记录,院机关党委专门设计定制了《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党组织会议记录本》、《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党组织学习记录本》下发到各党支部、党小组,要求各党支部,结合本支部学习实际,对“三会一课”记录格式进行规范,同时要求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必须记录会议的组织情况和会议的内容,即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者、出席者、缺席者、记录者、会议议题、与会者讨论发言要点及会议决议。党课记录除了记录党课组织情况、授课人员、授课内容、时间、地点外,要求参加学习人员做好学习笔记,并结合思想、学习、和工作(生活)实际撰写学习心得,使党课教育收到实实在在效果。

三是创新党课教育形式。长安法院机关党委及党支部在党课形式上打破常规,鼓励大胆创新。各党支部除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外,院机关党委结合形势和法院工作实际需要及时组织全院党员上党课。通过领导上党课、书记委员上党课、专家教授上党课及利用多媒体、数字化平台上党课等形式,尽可能使党课上得生动活泼,实用有效。

四是开展学习评比活动。要求党员充分利用各种学习资源,推动自己,加强学习,不断进步。要求党员学习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交流。并适时开展学习评比活动,表彰奖励在学习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

五是强化“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把“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和平时对各级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重视程度及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考评的重要依据。

党委三会一课内容 [篇5]

一、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召开一次。

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的决议,报告支部工作情况,研究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发展党员、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等。

二、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

分析党员思想情况,讨论发展党员和支部中其他重大问题。

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

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研究发展党员,听取党员思想汇报等。

四、定期组织党课学习,按照党课计划确定内容,加强对党员的教育。

五、定期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领导机关,凡属党内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建制的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如遇有紧迫问题需要讨论,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根据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讨论和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和决定表彰优秀党员;讨论和决定犯有错误党员的处分意见;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撤换不称职的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讨论和决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讨论和决定支部其他重大问题.

3.要求: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应高度重视,会前做好充分准备;要发扬民-主,让党员有充分的发表意见和对支部工作提出批评或建议的机会;党员对党内讨论和决定的需要保密的问题,没有正式公布之前,不得向外传播;支部党员大会形成的决议应通过表决,一旦形成决议,每个党员都要无条件地执行,要认真做好记录.

4.党委,总支部单位的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的内容参照支部党员大会的内容(不包括讨论,决定接收新党员和讨论,决定犯错误党员的纪律处分).

二、支部委员会

1.支部委员会的会议每月一次.

2.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围绕生产经营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讨论研究党员教育,管理的措施,发展党员以及对党员的奖惩问题,研究讨论群众工作,包括群众的思想倾向和如何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的其他问题.

3.要求:会前作好准备,确定议题,并由有关委员准备意见,提交讨论.会间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要求进行,并认真做好记录.

4.党委,总支部委员会议召开的时间,内容,要求,按上述规定执行.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2.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水平,发挥党员在生产经营活动和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分析党风状况,提出改进意见;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及时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报告和预备党员转正报告,提出意见,供支部参考.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党员向党小组汇报学习,工作,思想等情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围绕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并落实好群众思想工作的措施.

3.要求:党小组长要认真负责做好准备,组织并开好会议;党员要自觉参加党小组会,积极发表意见;要认真做好记录.

四、党课

党课每年不少于四次,由各支部负责实施.每次党课以集中学习为宜.一般应吸收入党积极分子一起听课.党课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围绕各个时期的形势和任务,党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党员状况和生产经营实际,生动地,有针对性地,形式多样地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和邓-小-平理论教育,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教育等.党课教育要抓好三个环节:认真编写教材;落实好教员;组织好课后讨论.领导干部要亲自讲课.

五、"三会一课"定期检查措施

1.各基层党组织每半年检查一次"三会一课"情况.

2.党委每年对各级党组织的"三会一课"情况检查一次.年终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篇四:三会一课,党委
2016党建三会一课记录

党建三会一课记录

12月10日 支部委员会

内容:1、传达镇党委工作会议精神。2、临近春节,讨论摸排村内不稳定因素,及时解决村民反映的突出问题。3、总结2016年各项工作……..,讨论2016年重点工作,制定2016年初步工作计划………,下一步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4、讨论村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杜绝垃圾乱倒现象,积极营造优美居住环境。

1月3日 支部委员会【三会一课,党委】

内容:1、讨论如何进一步优化村内环境,清扫大街,欢度春节。

2、传达镇党委政府春节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调社会平安稳定工作。

3、安排发放计生明白纸。

【三会一课,党委】

4、春节前走访困难群众,座谈了解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加以解决。

2月1日 党员大会

内容:商议村内重大建设项目及工作计划

【三会一课,党委】

一、(支书姓名)介绍我村今年的工作计划。

二、(支部书记)介绍当前重点惠民项目情况

今天我们商议的事是:(修路、修大街、挖沟渠、打机井、整平生产路、修建办公室、购置器械、整理农田、修理自来水等。再详细介绍一下项目内容、投资情况)。如修村内大街,长 米,宽 米,需建设资金 万元,经村两委讨论决定,建设资金为村集体收入资金(或群众共同出资,每人 元)。

三、党员讨论结果

经村党员大会讨论举手表决:同意通过。参加会议 人,同意 人,不同意 人,弃权 人。党员纷纷表示,会积极向群众宣传本次会议精神,配合村里的工作。

四、(支书姓名)总结。同志们考虑的很全面,提出的意见很中肯,我们村两委成员,一定会按照同志们的想法,认真修改初步制定的计划,制定最终方案,做好惠民项目的建设。

2月1日 上党课内容:

(一般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就跟着上一次党课,这样符合实际情况,检查的时候也可信)

一、(支书姓名)主持会议

今天,镇领导…(填写联系本村的副科级领导)到我村来为大家上党课,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领导讲话。

二、镇领导讲话

一是传达今年以来,市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精神,强调加强村两委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是根据市委的要求,通报今年以来我镇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出台的一系列措施及有关要求。 三是如何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我们村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都要积极投身活动,实现组织和党员全覆盖。本着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党员参加、有利于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的原则,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结合起来,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载体,精心组织实施好创先争优活动。 提几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实际开展

大讨论活动;二是要认识到创先争优的核心是发展,要结合我村实际,发展村域经济;三是要处理好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四是重点要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要加强窗口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

三、(支书姓名)总结

结合工作实际,就基层党建工作的重大意义、新时期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五带头”的标准尺度等问题,进行了精辟的阐述,给我们上了一堂既有理论性、又有实践性的党课。党的先进性需要通过党员的具体先锋模范行动来体现,就基层党员来说,日常工作、生活中都能展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舞台。课后,希望大家结合这次党课上所讲的内容,围绕如何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这个主题,进行认真的讨论,进一步领会领导讲课的内容,切实推进我村的工作。

党建三会一课记录 [篇2]

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首先要准确把握十八大的基本精神,这是学习和贯彻的前提。“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则是十八大的灵魂。“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我们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一、支部党员大会活动

1、会议时间:1月4日

2、参议人员: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以及非党干部

3、会议内容:

纪念“七一”建党xx周年座谈会

(1)、广大党员重温入党誓词。

(2)、党员展开讨论,回顾中国共-产-党成长历程,广大党员干部对中国共-产-党走过的坎坎坷坷的道路由衷感慨,对未来充满希望。同时,也指出成果开之不易,要格外珍惜。党员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会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力支持学校的工作。

二、党支部委员会活动

1、会议时间:2月15日

2、参议人员: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3、会议内容:

(1)、宣传和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严格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纪守法,教育党员任何时候都要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三、党小组会活动

1、会议时间:3月15日和4月15日

2、参议人员:各党小组成员

3、会议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党章》的主要内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治和科学文化知识,全面提高党员的素质。

(2)、协助党支部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搞好对党员的管理,过好组织生活,按月收缴党费;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状况,并向党支部反映意见。

(3)、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的各种活动;

四、党课活动计划

1、会议时间:5月21日

2、参议人员:党支部所有成员

3、会议内容:

今天上党课的内容主要是新时期如何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

(一)、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作风养成和纪律遵行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迫切需要。首先,党性坚强、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是我们党得到人民群众真心拥护和支持的关键。其次,党性坚强、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党员干部队伍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再次,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作风养成和纪律遵行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基本内容。

(二)、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作风养成和纪律遵行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迫切需要。首先,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作风养成和纪律遵行是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重要内容。其次,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作风养成和纪律遵行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根本保证。再次,以坚强的党性、优良的作风和严明的纪律创造一流工作业绩是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集中体现。

(三)、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作风养成和纪律遵行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第一,通过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作风养成和纪律遵行,真正把科学发展观作为统一全党意志、凝聚全党力量的思想武器。

(四)、通过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作风养成和纪律遵行,真正把科学发展观作为谋划建设。通过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作风养成和纪律遵行,真正把科学发展观作为衡量政策利弊、检验工作得失的价值尺度。

(五)、通过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作风养成和纪律遵行,真正把科学发展观作为修身立德、建功立业的行为准则。

党建三会一课记录 [篇3]

时 间:xx-xx

地点:局五楼会议室

主持人:xx局长

记录人:xx

参加人员:全体党员

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第一,要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原则,理顺全体党员、党代会、全委会、常委会、书记会与书记的关系,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建立党代表常任制,改进和完善党内选举制,扩大人民群众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参与权、决定权和监督权,真正理顺权力授受关系。

第二,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发挥人大、政府、政协职能作用的关系;按照政治功能分化的原则来合理划分党与政府、人大、政协、司法机关以及人民团体的职责权限,科学界定执政党与国家公共权力的不同职能。

第三,要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通过完备的制度和法律体系来治理国家,确保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一方面,党必须善于通过国家权力机关把自己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和国家政策,以实现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

另一方面,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并督促、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各项工作。 第四,要改革和完善党的工作机制。要完善利益整合机制,正确反映和兼顾群众的不同方面利益,尤其要关注并重视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同时要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

要完善决策机制,建立多层次多学科的决策智囊网络,形成决策的支持系统、咨询系统、评价系统、监督系统和反馈系统,形成严格的决策制度程序,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以提高决策的正确度。

要建立科学的管理监督机制,通过建章立制保证党的工作取向,并实现从一元纵向型的监督到多元立体型的监督转变。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坚决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我国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出现了一些情况较为复杂的社会矛盾。

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各种社会矛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之一。这就需要认真研究当前我国社会矛盾的特点和规律,科学把握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基本原则,积极探索建立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的新机制,以更好地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随着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出现了社会矛盾多发多样的状况。这是我国社会深刻变革中难以完全避免的现象。胡主席同志指出:“关键是我们要正视矛盾,找到化解矛盾的正确途径和有效方法,形成妥善处理矛盾的体制机制,而不能让矛盾积累和发展起来,以致影响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各类社会矛盾的特点和规律,切实建立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的体制机制,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已进入关键时期,社会利益关系更加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这是一个“黄金发展期”,也是一个“矛盾凸显期”。经济转轨、社会转型,不可避免地会带来大量情况较为复杂的社会矛盾。

其主要表现为:“四个多样化”趋势给经济社会生活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越来越多的人从“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

这一方面给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带来深刻变化,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人们的精神风貌、思想观念、道德风尚朝着更加民-主、文明、健康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也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特别是在法律法规、体制机制和管理监督等尚不健全、不完善、不到位的情况下,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利己主义抬头,导致一些人的价值观念发生扭曲。

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反映到经济社会生活中,就会产生各种社会矛盾。 利益关系调整引发的深层次矛盾。从一定意义上说,改革也是一种利益调整。

改革越是深入,各种深层次矛盾就越是凸显。

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不同的社会成员、不同的经济组织因竞争能力的差异、劳动贡献和要素投入的不等,形成一定的收入差距是必然的,也是正常的,这在总体上有利于促进竞争、提高效率。但是,在利益关系调整中出现分配不公及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收入差距拉大的现象,容易引起社会矛盾。

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这包括:因农村土地征用、移民搬迁安置、各种工程建设用地等补偿标准不一,发生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问题;等等。

同时,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处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工作中也存在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

(1)要把利益矛盾视为人民内部矛盾的主导方面,视为决定其他人民内部矛盾存在、发展、激化的主导性矛盾。解决这一矛盾的关键,不是以一种利益去取代、剥夺另一种利益,而是对各种矛盾着的利益进行协调。同时由于利益矛盾具有刚性,还必须以制度化的方式和机制———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律制度去加以解决。

(2)干群之间的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的一个突出表现。

解决这个矛盾首先要通过在党员干部中牢固树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其次也要考虑使干部与群众这一矛盾双方的权利义务平等,干部和群众在同一个法律体系的框架内行动。

(3)工农矛盾、城乡矛盾,作为人民内部矛盾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表现得同样非常突出。

如果不在工农群众、城乡居民之间建立起权利义务的法律关系,工农、城乡之间的利益一致和工农、城乡矛盾的解决就是一句空话。

(4)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矛盾,公与私之间的矛盾,也是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表现,对这一矛盾的正确解决,同样离不开权利义务平等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确立和实施。

只有国家的政策规章合乎大多数人的意志,它们就不再是与广大人民利益相矛盾的东西,而是人民群众自己意志的集中体现。

(5)不同所有制的产权之间的矛盾也是人民内部矛盾,也要体现权利义务对等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应该像郑重对待公有产权一样郑重对待私有产权。只有给予同等的法律监督和同等的法律保护,才能在公产和私产之间建立起正常的竞争与合作的关系。

(6)收入差别的扩大,是新时期社会矛盾的主要表现方式之一。对这种利益差别的调节也必须建立在法律制度的基础上。要通过各种税收制度、收入再分配制度等,有效地调节不同阶层的利益差别,从而在一部分人率先富裕的基础上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

新时期社会矛盾主要是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是前进中的矛盾,应从新时期社会矛盾的根本性质出发,在工作中把握好四个处理原则。

第一,坚持“做减法”的原则。正确处理社会矛盾,一定要突出一个“减”字,通过减少引发矛盾、激化矛盾的诱因,控制矛盾的发展,这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基点。要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 和“不过夜”、“不出门”的要求,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突出重点,对矛盾集中、问题较多的地方、部门、单位、环节,要反复“扫描”,认真分析和排查,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及时调处,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从而有效减少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不稳定因素。

第二,坚持增强改革的坚定性、发展的积极性和维护稳定的自觉性有机结合的原则。要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必须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增强解决问题的物质基础。现在的很多问题都是经济利益问题,只有靠改革发展才能解决。

因此,不能讲稳定就在改革发展上缩手缩脚,那样做的结果是得不偿失。一定要从第一要务这个大局来认识和处理社会矛盾,把工作着眼点放在增强改革的坚定性、保护发展的积极性上,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更加努力地抓好发展,为快速、有效地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提供坚实的保障。

第三,坚持依法律、按政策办事的原则。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要坚持按政策和法律办事。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不折不扣地落实;法律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但又需要的,要抓紧研究完善;不能解决的,要讲清道理,做好深入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

对群众反映的涉及司法的问题,一定要引导群众到司-法-部门依法解决,如果继续沿用以前单纯靠行政手段协调工作的老方法,不但不能有效解决问题,反而会影响司法公正,造成问题久拖不决。

第四,坚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产生社会矛盾主要有两个问题,一是思想上不理解,二是实际问题没得到解决。因此,一方面,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群众,细心听取群众的诉求,了解群众在想什么,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宣传政策,理顺群众情绪,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另一方面,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必须与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相结合,对群众反映的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极大的热情和全部的智慧,认真协调解决,把中央和当地党委政府关于社会保障、减轻农民负担、国企改革、征地拆迁等方面的政策落到实处,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的心坎上,尽量让群众满意。

第五,坚持在改革发展中解决矛盾。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多发多样的一个根本原因,是现阶段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还不相适应。这既有体制转轨的影响,又有经济比较落后、生产力水平低,不能满足全体社会成员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因素。

发展才是硬道理,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在于加快发展。因此,改革与生产力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牢牢把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财富这块“蛋糕”做大,是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根本途径。

第六,着眼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开展一切工作应坚持的根本原则。坚持在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基础上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则,是在调处人民内部矛盾的过程中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调处矛盾的方案只有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才会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人民内部矛盾也才能因此得到有效化解。

第七,做到依法和公开、公平、公正。调处人民内部矛盾,实质上是保护和实现公民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工作。矛盾调处好了,不仅解决了当事双方争端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落实了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可以为社会的稳定和-谐奠定良好的基础。调处人民内部矛盾必须依法、依政策办事,必须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依法、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种社会矛盾,需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调处机制。

从实际需要看,当前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第一,建立和完善民-意表达机制。这是保障公民的建议权和申诉权,加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及时了解社情民-意、迅速化解社会矛盾的主要措施。

它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在各项政策和决策出台前,应征求有关专家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减少和防止随意性,让政策和决策制定得更加科学合理,从源头上预防侵害群众利益现象的发生。

二是拓宽民-意表达途径,为人民群众的诉求提供畅通、便利的渠道。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应向社会公布信访行政机构和有权处理问题的行政机关的通信地址、联系方式、工作程序和标准等相关事项。

三是建立高效透明、便于监督的人民内部矛盾调处工作机制,主要有协商、合议、听证和办理、复查、复核的三级终审制等,以提高求决的效果,减少重复求决和越级求决。

四是建立多渠道分流的化解机制。人民内部矛盾的化解,不能只通过一个渠道,更不能让矛盾滞留在一个渠道。

应根据问题的不同性质,该走信访的走信访,该走法院的走法院,该走行政复议的走行政复议,该走劳动仲裁的走劳动仲裁,做到多渠道化解矛盾。 第二,建立超前联动的排查调处机制。人民内部矛盾涉及的行业多、领域广,仅靠一两个部门是无法完成排查调处任务的。

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超前联动的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机制。

一是主动出击,准确排查。深入厂矿、乡村和社区街道,面对面地与群众交心谈心,了解群众的疾苦,收集社情民-意,切实掌握影响基层稳定的各种问题、动态、信息和苗头。尤其是对可能影响本地区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更要及早发现、及早掌握。应做到滚动排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

二是及时做好基层调处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应针对其不同特点,认真研究处理的途径和办法,妥善加以解决。尤其应注意发挥好基层组织特别是农村村民委员会和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作用,通过民-主议事、民-主恳谈等形式,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矛盾纠纷,使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成为保障城乡居民安居乐业的重要组织形式。

基层组织应善于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运用综合措施把重大矛盾隐患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并在矛盾纠纷的调处过程中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三,建立矛盾发生时的合力化解机制。人民群众反映的许多问题,成因比较复杂,涉及面广。矛盾一旦发生,仅靠个别部门的力量去化解往往难以奏效,需要有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合力化解。

首先,建立矛盾发生时的现场合力化解机制。一旦发生人民内部矛盾,尤其是已经上升为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属地领导机关、涉事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信访工作机构、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必须及时赶到现场,相互配合,做好接待、劝返和答复工作。

其次,建立依靠群众、借助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矛盾调处机制。依靠群众调处人民内部矛盾,就是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富有正义感且有威望的群众代表、矛盾纠纷当事人的亲属和亲戚朋友等在矛盾调处中的作用;借助社会力量参与调处人民内部矛盾,就是建立和落实有工会、妇联、共青团、综治机关、律师事务所、矛盾调解管辖机关、有关专业技术部门参与的,既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又符合法律规范要求的矛盾调处机制。

第四,建立预防和处置矛盾的利益协调机制。在各种工程项目的实施中,必须充分考虑所涉及群众的利益,考虑所涉及群众的就业和后期扶持;对项目涉及的无生产能力和就业能力者,应促使其进入社会保障体系。总的原则是,在发展中调整利益分配关系,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

对已经发生的社会矛盾的调处,应付出合理的调处成本,建立矛盾调处的利益分担机制,即对引发矛盾负有责任的当事人、当事人单位、当地政府各承担一定比例的调处成本。通过当事人合理利益的实现,保证矛盾的有效调处。

第五,建立矛盾调处中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督查督办是确保人民内部矛盾有效解决的一个重要手段。完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应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督办的原则。包括坚持实事求是,注重督办时效,全面督查与重点督办相结合,督办与帮助、协调相结合,党政督办与业务部门督办相结合等。

二是把握好需要督办的情形。对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限处理已经发生的人民内部矛盾的,对未按规定反馈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结果的,对未按规定程序调处人民内部矛盾的,对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推诿、敷衍、拖延的,对以各种借口不执行已经形成的调处意见的,都要通过督查督办,使之得到妥善处置。

信访机构要充分运用《信访条例》赋予的行政处分建议权,对不负责、不作为的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处罚的建议。

三是采取有效的督办方式。包括电话督办、书面督办、会议督办、调研督办、联合督办等。在具体工作中,应根据不同的督查事项选择不同的督查方式,对重点督办事项可以同时采取多种督办方式。

第六,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这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引发矛盾的责任追究,二是对矛盾调处不作为的责任追究。坚持对引发矛盾的责任追究,一方面是从法律的角度落实对行政行为和民事行为的责任问题;另一方面可以从源头上减少人民内部矛盾的产生。同时,只有坚持对矛盾调处不作为的责任追究,才能更好地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促进人民内部矛盾的合理解决。

一是构筑人民调解工作防线。民间纠纷是新时期社会矛盾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民间纠纷的法律制度,要把化解改革发展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首要任务,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把人民调解工作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将调解范围从单一的民间纠纷向公民与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纠纷拓展,做到哪里有民间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工作。

要根据新形势的需要,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正派、一心为民的高素质调解队伍,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的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二是构筑群众工作防线。依靠和组织人民群众,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是党的优良传统和群众工作路线在新形势下的继承与发扬。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出台重要政策措施、实施重大决策、推进重点改革、建设重大项目,一定要善于做好群众工作,注重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要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帮助广大群众认清改革中出现一些困难的必然性和暂时性,引导群众自觉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德、共渡难关。要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创造浓厚的民-主政治氛围,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使群众更好的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

三是构筑矛盾排查调处防线。要认真学习“枫桥经验”,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重点放在基层,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抓源头,努力做到;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切实使预警在先,苗头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控制在先,敏感时期早防范;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要加大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督查督办力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逐一建立档案,实行件件、事事督办落实工作机制,要把督办的内容、要求、目标、时限、效果逐一落实到人头;对重大和疑难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对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的信访批示件,要指定专人负责,跟踪落实。

四是构筑司法解决防线。要坚持依法办事,逐步把社会矛盾的预防化解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深入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在法律范围内解决矛盾纠纷,按照法定程序表达自己的诉求,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广大干部也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

五是构筑新闻舆-论防线。党委、政府出台重大政策、实施重大决策前,要主动与新闻单位沟通,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努力营造促进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相关部门对一些“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要主动发布消息,正确引导舆-论。

新闻舆-论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和政治意识,自觉遵守新闻纪律,始终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工作方针,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正气,鼓舞士气。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新闻单位、新闻媒体的管理,严格新闻纪律,当好新闻舆-论防线的“守护者”。

六是构筑群体性事件处置防线。群体性事件是社会矛盾的激烈表现形式。处置群体性事件,要按照“一个矛盾纠纷、一个调处班子、一个责任人、一个处置方案、一个处置期限”的要求,建立高效规范的处置机制,把处置工作具体化。

要坚持预防在先,工作靠前,处置抓快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置。要根据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从组织指挥、群众工作、处置程序、处置举措等方面细化完善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工作预案。

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领导要亲临一线,面对面地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妥善地缓解化解矛盾,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各负其责,做到临危不乱,依法有序。需要注意的是,处置群体性事件,要慎用警力,即使出现某些过激行为,也不能简单使用强制手段压服群众,要更多的运用法律、政策手段,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解决矛盾纠纷。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党的十六大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前进方向,从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向全党提出的带有全局性和根本性的课题。

从根本上讲,党的执政能力是党通过执政完成所担负的历史使命的能力,包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和处理执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动社会发展的能力。正确处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既是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党实现执政兴国目标的重要保障。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体制转轨的历史新阶段,随着改革发展的全面推进,社会结构急剧变动,利益格局不断调整,各种积压起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渐显现,社会矛盾正处于一个相对活跃期和高发期,已成为新时期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主要因素。

从实际情况看,社会矛盾的发展越来越复杂,矛盾主体日益多元化,涉及到各行各业、方方面面,并且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各个领域的矛盾相互交错;矛盾表现形式趋于激烈,大规模、有组织、持续性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政治化倾向初露端倪,大量社会矛盾特别是民族、宗教、人权等问题,已成为敌对势力对我国进行渗透、颠覆和制造社会动-乱的突破口。

能否正确处理好这些矛盾,为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关系到党的执政目标的实现,是对党的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

【三会一课,党委】

对此,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及时调整矛盾处理方式,认真改进工作方法。

所谓调整矛盾处理方式,就是不能继续沿用计划经济时期单靠行政命令和强制手段处理矛盾的老办法。新时期社会矛盾的成因既有经济利益的调整,也有民-主法治的诉求,还有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冲突,要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必须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文化等手段,分类处理,结合解决。

党建三会一课记录 [篇4]

会议内容:

**县中小学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近期工作要点

1.搞好“三分类三升级”活动,制定升级目标和切实可行的升级措施,完善好报表资料,及时上报。

2.摸清家底:党组织职数、行政职数、编制数、年龄结构、文化结构、职称结构、性别比例。

3.建立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台帐。

4.接待群众信访、来访及办理情况。

5.完成20**年年度公开承诺。

6.深入开展“四亮四送四比四评”活动,即:四亮,亮身份、亮职责、亮标准、亮承诺;四送,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送温暖;四比,比技能、比效率、比作风、比业绩;四评,个人、党员、群众、领导。

7.挖掘先进典型和特色亮点,形成材料及时上报县教育系统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8.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积极发展党员情况。

9.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认真落实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议,会议记录齐备。

10.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公示在学校显眼位置。

1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情况。

12.学校各类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13.写出阶段工作总结,并按监督检查内容写好自查报告,5月10日前交人事股。

篇五:三会一课,党委
2016创新 三会一课制度

创新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加强党支部建设的基本制度。抓好“三会一课”的落实,不断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是增强党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根本措施。作为一线车间党总支,如何把“三会一课”作为党建工作的落脚点,我们进行了探索与实践。

一、搞好定位,抓落实

1、建制度。结合“三会一课”制度,把“三会一课”制度纳入到党支部“安全屏障”创建、“百、千、万”工程创建和政治一体化考核,定期考核,严格兑现,形成制度。

2、抓日常。我们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与日常安全生产统筹安排、合理布置、两者兼容。在生产任务重的时期,我们把“三会一课”搬到了工地,利用施工间隙积极组织实施,并把“三会一课”作为鼓士气、保安全的抓手。

3、重考核。在日常工作中,严格“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同生产任务验收一并考核,对班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好的,纳入当月考核,奖优罚劣。

二、创新形式,抓搞活

1、突出一个“实”。“三会一课”重在一个“实”字。把支委会开成研讨会、议事会;把支部党员大会开成形势宣讲会、党员评议会和党务公开会;把党小组会开成党员交心会、作用发挥展示会和工作推进会;把党课上成党务知识学习会、业务技术比武会,真正体现了一个“实”字。

2、表现一个“新”。“三会一课”坚持在形式上创新,打破以往的学文件、听讲话等定向思维,把“三会一课”搬到工地;变一人讲众人听为大家讲、众参与;请上级领导讲、教授讲、先进谈,在内容上注重党的新政策、党的新知识学习,使大家乐于融入成为主角。

3、彰显一个“活”。我们把“为党员过‘政治生日’”活动融入到“三会一课”中,通过重温入党誓词、发放生日贺卡、赠送生日礼物、送上美好祝福、组织提出希望;把党的知识、党的政策印成宣传册,定期在“三会一课”上开展 “学党史”竞答、抢答、必答擂台赛,广大党员乐于接受。

三、注重质量,抓效果

1、抓结合。注重在“三结合”上下功夫,一是把“安全屏障”创建相结合。在日常工作中实施,在“三会一课”中考核。二是把“百千万”工程创建相结合。在创建中落实好“三会一课”,在“三会一课”上深化和助推“百千万”工程创建,相辅相成。三是把党内日常活动相结合,做到了“三会一课”常开常新。

2、抓质量。“三会一课”效果如何关键在质量。我们在设计内容上,重需、重新、重用;在组织形式上,重活、重美、重亮;在考核上,重过程、重实际、重效果,确保新形势下“三会一课”制度得以发扬光大。

3、重实效。针对铁路点多线长、人员流动分散和劳动组织形式多样化的特点,把解决跨工区、跨班组设置的党支部、党小组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难作为重点突破,机动灵活的开展,使“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更好地发挥其在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创新 三会一课制度 [篇2]

所谓“三会一课”,是指支委会、支部大会、党小组会、党课,该制度是党支部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载体,也是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在新的历史时期,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创新“三会一课”制度,必须提到日程上来。

当前,“三会一课” 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许多矛盾,一是由于学校的特殊,党组织活动与教学工作时间上的冲突;二是信息化时代,信息传播快,“三会一课”如何在内容更新上跟上时代的步伐;三是在“三会一课”中投入时间与取得的效益不成正比。

除了坚持“三会一课” 制度,使之常规化,并进行量化管理外,我觉得还可以从形式、内容和载体上对“三会一课”制度进行创新。

第一,创新“三会一课”制度的形式。开会与上课是严肃的事情,但是如何在严肃中提高趣味性,活跃党员的学习情绪,我们不妨在形式上适当的更加灵活,不再局限于会议室,可以走出会议室,走出校园,在大自然的湖光山水中、在军事历史教育基地、在现代化的城市中,处处都可以成为我们的学习地点、开会地点、讨论地点。另外,充分利用电教化设备及网络,可以适当解决党组织活动与教学工作时间上的冲突这一矛盾,并实现不同步的互动对话,让党内学习和交流更易实现。

第二,创新“三会一课” 制度的内容。在立意、务实、求活创新上做文章。立意创新,就是活动充分贯彻上级党委的新精神并结合学校发展的新特点和形势对党员的新要求;务实创新,就是使活动内容贴近党员思想,贴近工作实际,贴近教育教学,以教育形势、党建要求号召党员,以身边典型人物事迹激励党员;求活创新,就是力求使活动内容丰富多彩,使党员获得信息,补充知识,满足精神需要。比如我们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江津区教委提出的“五心教育”、“1+5”工程、“五个一”活动,就可以结合学校当前最重要的创重工作来进行,使党员群众从思想根源上自觉围绕学校工作重点而努力,并真正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调动整个学校师生凝心聚力,共同为学校发展而奋斗,从而达到“三会一课”制度的真正目的。

第三,创新“三会一课”制度的载体。把“三会一课”向党建主题系列深化,在载体的内涵上拓展。比如结合党的十八大的召开,我们可以开展以“我看十八大”等为主题的活动;结合教委的 “五心教育”、“1+5”工程、“五个一”活动,可以开展以“如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如何开展好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如何教好每个学生”、“如何让每一个家长放心”等为主题的活动;结合我校的创重工作,可以开展以“我为创重做贡献”、“我为创重出点子”等主题活动,这样就为“三会一课”活动的教育提供了有效载体,而“三会一课”活动也为主题活动提供了支持和保证。另外,我们还要把“三会一课”活动与标准化建设和长效机制对接,在载体的系统上整合。把“三会一课”活动纳入到标准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增强载体的负荷力和推动力。

创新 三会一课制度 [篇3]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打牢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工作基础,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守纪律讲规矩,安图社区创新“三会一课”制度,增强基层党建实效。

一、明确制度要求,规范“三会一课”机制

1、党委书记或党支部书记重视,对每一项活动必须进行严密组织。

2、明确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1次。

3、每月25日上党课。紧紧围绕时代主题与当前中心工作,精心设计党内组织生活,实行“一月一发布、月月有主题”的活动机制,突出“三会一课”的政治性与时效性。

4、社区遇到紧急情况,如学习贯彻上级重要文件或重要指示等,随时召开支委会或进行党课教育。

5、党员要求到位,党的活动党员原则上不得缺席,特殊情况应事先请假。

6、紧密结合工作、生活实际,学习一些具有指导作用的理论,立足于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针对当前工作,让每一个党员都发表自己意见,进一步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使“三会一课”成为发挥党员先进性的平台,从而增强党员积极投身各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二、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载体 1 、改善学习模式

改进学习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安图社区党委结合实际,坚持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和改进“三会一课”形式。除安排学习党内文件,讨论党的建设和工作的重要问题,还组织党员对辖区内居民热、难点问题进行讨论,观看远程电教片等,并将党风、党纪、廉政等纳入学习培训范畴,创新“三会一课”组织形式,激发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 、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学习质量

为进一步强化“三会一课”制度的质量,对社区党支部书记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并对其进行了党务工作“应知、应会、应做”培训,使大家明确“三会一课”的内容、要求,掌握组织“三会一课”的程序和方法,提高了实际工作能力。

3 、丰富活动形式,增加组织生活的吸引力

根据社区的特点和党员需求,开展符合当前主题、具有教育意义、能增加党员队伍整体素养与凝聚力的活动,如集体公益志愿活动、参观本地红色教育基地、趣味运动会、兴趣技能比赛等,努力做到严肃性与趣味性、政治性与自觉性相结合,形成主题特色鲜明、党建氛围浓厚的开放式组织生活。

4 、创新开展组织生活

以党员受教育、群众得实惠为出发点,借用微信、qq群、短信等新媒体的力量,设立学习园地,组织学习讨论,收集社情民-意,反馈相关信息,发布动态消息,满足党员群众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需求。运用沈阳市新社区信公众号等开展教育,架起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连心桥。

三、发挥示范作用,增强党建实效 1 、促进党员素质的提高

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三会一课”,使党员学习力、执行力及创新力进一步提升,党员素质明显提高。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彰显出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凸显了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2 、促进党建工作的开展

创新“三会一课”制度,使组织生活更加富有活力,进一步推动了党建工作上台阶。一是党务公开化。通过“三会一课”,社区党委的重大决策上下结合、党内公开,让广大党员享有了充分的知情权、监督权,如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推荐优秀党员等,采取推荐制、公示制、票决制等方法。二是党员组织生活规范化。按照《党章》要求,通过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公开处理等多种措施。三是党员组织生活常态化。每月确定一个主题,不拘形式、注重实效,推进社区组织生活会常态化开展。

3 、强化了党性教育

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社区党委的中心工作上来,保证了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充分落实,同时拉近了群众距离。

“三会一课”是一项党建基础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安图社区将继续努力,不断探索,开拓创新,进一步推进“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

篇六:三会一课,党委
2016三会一课 制度执行

三会一课 制度执行

一、落实好支部(支委会)大会

多年来,我镇党委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突出中心,做到心中有数。会上,充分发扬民-主,努力做到人人发言,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力求把议题议深议透,并形成统一的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集中多数者的意见,提请大会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同时,尊重少数人的意见,对经过充分讨论仍然存在较大分歧的问题,留待下次会议继续讨论;必要时报请上级党组织决定。形成会议决议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会议要求落实好决议内容。

二、开好党小组会

我镇各支部围绕党支部近期的中心工作,结合小组实际,结合实际加以考虑、并将会期、议题等提前通知本组的党员。会上,围绕中心议题,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议结束前,小组长归纳小结,形成结论,经多数党员同意后做出决定。

三、坚持党课制度,落实党课教育

我镇各党支部在课前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在熟悉课题内容、掌握基本观点的基础上,联系实际,归纳提炼,写出详

细的讲课提纲或讲义,做到胸有成竹,言之有物。课上,讲课人员努力回答党员思想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最关心的问题,解开他们的思想扣子,做到有的放矢、讲其所需、解其所惑,切实做到每上一次党课,弄清一两个基本观点,使大家提高一次认识、接受一次教育。同时,根据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和党员思想新的变化,充实新的内容,以丰富讲课的内容,拓宽讲课的路子,提高讲课的质量。

四、联系实际,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

多年来,我镇各党支部结合当前的政治形势、工作实际、思想实际,有效地解决了思想问题,促进了实际工作的开展。同时,领导重视、组织严密、制度落实、联系实际地落实好“三会一课”,做到确保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四到位。时间到位: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党日活动,召开支部大会、开展党小组活动;支委会、党课每季度最少安排一次半天时间,遇到紧急情况,随时召开支委会或组织党课教育,如学习贯彻上级重要文件或重要指示等。人员到位:党日活动列入劳动纪律考勤考核制度,原则上应参加人员不得缺席,特殊情况应事先请假,但参加人员不得少于应到数的 2/3。内容到位:上级规定的“三会一课”内容必须落实到实处,同时要给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好党日活动。效果到位:每次“三会一课”要努力解决实际问题,达到预期目的,做到高质量地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 制度执行 [篇2]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直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土门办事处党委,各企业党委: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载体,也是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的重要保障。按照县委《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基层党支部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通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二、主要内容

各基层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要进一步增强党的组织意识,增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形成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长效机制,确保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开好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党支部全体

党员参加。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有关文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听取、讨论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党员的表彰或处分等问题;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通报党务公开事项;讨论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开好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委员参加。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结合本支部实际研究支部党建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工作情况;分析本支部党员状况,制定党员教育管理措施;研究发展党员工作;其他需要支部讨论的重要问题。

(三)开好党小组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由党小组长主持,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围绕支部近期的工作,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完成支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上好党课。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式,一般一至两个月安排一次,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主要内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

基本理论教育;国内外形势教育;党规、党纪、党风廉政教育;科学文化知识教育等。

三、组织领导

一是高度重视。各单位要从增强党员党性观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入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措施,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提高质量,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二是抓好落实。要建立“三会一课”专用记录本,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会议内容。参会人员要有亲自签名,对缺席人员要写明原因。

三是落实责任。各党支部要明确“三会一课”召集人,提前将“三会一课”的时间、地点、主要内容等事项通知每个参加者,防止“走形式、走过场”的做法。对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参加“三会一课”确有困难的可指定专人向其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保持经常联系。各党(工)委要每月调阅一次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并加盖印章,调阅结果汇总上报组织部。近期将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基层组织2016年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调阅基层党组织的2016年“三会一课”记录,检查和调阅情况将在全县进行通报。

三会一课 制度执行 [篇3]

汉阴县针对当前存在的“三会一课”执行不规范、吸引力不强、流于形式等问题,通过夯实责任、改进形式、健全机制,促进“三会一课”落实实现规范化、实效化、常态化。

夯实责任,促进规范化。一是强化责任。制定《汉阴县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要求支委会每月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2次,党课每年4次以上;将“三会一课”纳入各级党组织年度目标考核和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重要内容,建立县委牵头抓总、党委书记负总责、支部书记直接责任人的工作机制。二是强化培训。将“三会一课”列为党务工作者和村级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运用和引领能力。三是明确目标。紧扣党的自身建设和中心工作,将增强党员理想信念和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作为“三会一课”目标任务。四是领导带头。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做到八个带头,即带头参加“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会、宣讲上级重大决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支部会议题、落实支部决议、遵守各项制度规定和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改进形式,促进实效化。一是延伸范围。把“三会一课”与“城乡统筹、三联共建”活动相结合,开展机关党员与所联村党员“组织生活共过”活动,帮助贫困党员理思路、解难题、帮发展。二是创新内容。支委会中开展“见习党支部书记、民-主议事日、交流研讨会”等活动;党员大会中开展“政策宣传日、知识竞赛、党员实事承诺、党务公开等活动;党小组会中开展“党员交心日、学习交流会、作用发挥展示会”等活动;党课中开展“业务知识培训、产业技术培训”等活动,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灵活方式。采取党员轮流讲、现场观摩、交流讨论、以会代学、以问代学等方式,不断增强吸引力和教育效果。

健全机制,促进常态化。一是建立考核督导机制。建立县、镇(部门)逐级考核督导机制,划分农村、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5大类型,定期对各支部制度落实进行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二是建立党员监督约束机制。把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作为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加强党员之间相互监督。对连读1个月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由所在党委书记负责进行严肃教育批评,如连续超过6个月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坚决维护组织生活严肃性。二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大“三会一课”制度在党建目标考核中的比重,对制度落实到位、效果明显的支部,进行表彰;对制度落实不正常、组织生活散漫、开展效果不好的党组织,及时通报,并对支部书记进行谈话,限期整改,促进制度落实取得实效。

三会一课 制度执行 [篇4]

区属各单位党委,区直属机关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努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区直机关实际,现就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提出如下要求:

一、坚持“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提高对“三会一课”制度的认识

“三会一课”制度是我党总结自身建设的历史经验建立的有效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经常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和科学文化知识,能够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水平,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可以使党员经常受到党性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优良作风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从而在各项工作中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不断总结经验,纠正工作中缺点、错误,使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接受批评和监督。

新的历史时期对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新时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任务,按照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学习党组织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抓好“三会一课”的自觉性,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切实担负起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责任。

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保证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按时上好党课。

(1)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以下方面: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后备干部的培养,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2)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通常有以下内容: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事项。

(3)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党员大会一般每月要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党员大会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一般要有本支部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有选举任务的,需有五分之四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经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听取和审查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民-主评议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支部委员会如发现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时,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支部党员大会是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形式,要充分开展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对于经过讨论暂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不要急于作出决议,下次会议再议,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党组织。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4) 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一般每季度应至少上一次党课,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等,授课人可由本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人物(或其录像资料)授课。

三、不断强化工作措施,保证“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支部书记对“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负总责,为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决克服松懈、麻痹、畏难情绪,保证“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在工作中,既要对“三会一课”制度的内容形式和要求进行全局的思考和运筹,又要尊重具体环节,精心抓好每项工作,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见成效。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进行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严肃性。

2、创新形式,保证质量。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三会一课”活动的有效形式,在内容、形式、方法和手段上不断改进创新,使“三会一课”制度在创新中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和完善。要把支部党员大会与党员活动日制度(一般为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下午)、创建学习党组织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形成真抓实干的良好风气。

3、健全考评,加强督查。各党支部(总支)要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做好支部“三会一课”的记录,注意“三会一课”台账资料的保存和积累。不准以领导班子会议、机关干部职工大会代替“三会一课”制度。区直机关工委将对各党支部(总支)“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并把“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党建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考评,并作为上报先进党组织的重要依据。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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