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建设教育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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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党政建设教育实施方案
2015党建示范点实施方案

第1篇:党建示范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打造基层党建工作精品,充分发挥示范点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以重点领域的突破推动整体水平的提升,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将红艳村作为20XX年党建示范点进行打造,为确保党建示范点创建各项工作见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十八大”精神为统领,紧密结合毕节实验区“三大主题”,按生态发展型、经济发展型等类型,科学规划,重点培育,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强化“精品”意识、“景点”意识,以点连线带面,大力加强基层党建示范带建设。紧紧围绕“基础设施条件较好、有项目资金捆绑投入、产业发展有一定规模、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联系的县级领导指导有力、亮点特色明显和地理位置便于学习考察”的标准进行打造,全面提高基层党建整体工作水平,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基本情况

红艳村位于织金县茶店乡东面,地处吱嘎阿鲁湖畔,南与八寨村、桂花村相接,与黔西县五里乡隔河相望。全村辖3个村民组129户426人,其中120户均为布依族,占全村总人口96.8%以上,是一个依托吱嘎阿鲁湖畔,风景优美、民风淳朴的布依族民族村寨。20XX年底农民人均纯收入3410元。全村现有党员21人,其中预备党员1人,少数民族党员18名,占党员总数的85.71%。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利用招商引资,大力发展旅游业;同时,结合实际发展经果林种植为主,使之成为拉动村域经济的重要潜力。

三、工作目标

经过一年的打造,以大力招商引资发展旅游业、积极发展种养殖业、充分利用“帮、联、驻”工作开展的有力契机,强化信息建设等方式,全面促进和加快发展以富民兴村为核心的社会事业。一是积极协调配合贵阳华威绿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投资1000万元修建的红艳村休闲旅游度假村项目;二是积极争取驻村工作队支持建设的龙家院22户110人的饮水管道安装到户项目;三是动员返乡农民工姚林及党员创业带富示范户郭龙恩、蒙国基等3户搞好由市民宗委扶助10万元的生猪养殖项目,结合姚林、郭龙恩和蒙国基三户的实际情况,分别发展圈舍规模为60㎡、90㎡、130㎡的养殖场,不断带动全乡通过发展养殖业致富;四是结合实际抓好全村300亩柑橘、200亩桃树、80亩李树、50亩杨梅覆盖的经果林种植和管理,同时增种300亩核桃。通过大力发展旅游业、种养殖业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式促进全村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和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到2015年末,全村人均纯收入达到5800元,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

四、工作措施

(一)、抓班子,强保障。充分认识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实施“领头雁”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基层党组织中深入推进“领头雁”工程的大力实施,结合第九届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契机,强化以村党组织书记为主体的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选强配优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培养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能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新型村后备干部队伍,为加快推进农村经济建设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抓队伍,强管理。一是按照发展党员“三为主”原则,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四制”, 每年高标准发展1名以上党员,不断改善党员队伍年龄结构和文化结构,有效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二是建立扶持关爱贫困老党员制度,体现党组织的温暖。积极开展贫困党员帮扶、慰问老党员等活动,使贫困党员、老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三是建立党员帮扶机制。结合“帮、联、驻”活动,按照扶优扶强、集中扶持等原则,选取有一定致富基础和致富能力的农村党员作为帮扶对象,树立党员先进形象。

(三)抓阵地,强活动。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社区)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织组通〔20XX〕20号)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村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规范管理,进一步发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综合功能,结合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规范化建设方案,在7月底前确保村级活动场所建设达到“五个统一”,即统一旗帜、挂牌、布局、设施和制度;同时要保持整洁、规范管理,确保室内外环境建设实现“四化”,即“环境硬化、环境净化、环境亮化、环境美化”。根据“四有工程”(即支部活动有阵地、干部工作有报酬,组织运转有经费、提升素质有远教)的要求,一是要完善基本工作制度,健全规范党建工作制度,并做到将党组织议事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发展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党员联系群众等制度装框上墙。二是要多方筹措建设资金高标准建设村级党员活动中心和党员活动室,室内要有200册以上图书和学习资料,并配备日常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

(四)抓经济,促发展。结合红艳村得天独厚依托吱嘎阿鲁湖畔和拥有96.8%的布依族少数民族的优势,通过走大力招商引资发展旅游业和发挥自然优势搞好种养殖产业强村经济之路。一是积极支持贵阳华威绿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投资1000万元修建的红艳村休闲旅游度假村项目,协调土地等为其做好80亩桂花、200亩红豆杉、150亩经果林及80亩香樟树的种植及野猪、肉牛等养殖项目的实施及蒙古包基地等的建设,使项目早日完工建设,促进村旅游业的大力发展;二是在市民宗委驻村工作队的扶助下,对龙家院22户110人的饮水管道进行安装到户;同时,在驻村工作队的资金资助下,动员村民完成700亩的玉米种植和500亩的绿肥种植;三是动员返乡农民工姚林及党员创业带富示范户郭龙恩、蒙国基等3户搞好由市民宗委扶助10万元的生猪养殖项目;四是结合实际统筹组织规范全村300亩柑橘、80亩李树及50亩杨梅的管理和改良种植,同时动员村民做好拟定于10月引进的300亩核桃种植。五是完成投资12万元建设的红艳组到树垮组1.5米宽的连组路。力求通过大力发展旅游业、种养殖业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式促进全村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和经济持续快速增长。

(五)抓服务,强素质。一是创新工作机制,搭建服务平台。党员带头成立“农技协会”,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架起党员干部与群众的连心桥。二是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在党员中广泛开展“送政策、送科技、送温暖”活动,组建“为民服务队”,采取进村入户的形式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惠民政策,培训农业科技知识,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为群众增收致富提供更多的信息服务,进一步加深与人民群众的感情。三是结对帮扶,架起党群连心桥。实行“党员包户”,以“双培双带” 培养一批致富能手,并将其形成一套长效机制。

(六)、淳民风、促发展。依托红艳村布依族少数民族特有的“六月六”飞歌节的淳朴民俗,开展大型文艺活动,组建专门的宣传队伍,大力宣传各种惠农利民政策,增强群众致富能力。同时,将布依族少数民族的特有民俗进行大力宣传,对广大村民进行民风淳朴教育,对特有的民俗进行保护,以“特有”的民俗风情提升自己的宣传影响力,大力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五、经费保障

为确保党建设示范点的打造“卓有成效、亮点突出”,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研究决定20XX年对红艳村党建示范点划拨50000元资金进行打造。其余资金可由村采取上级补助一点、村组自筹一点、部门帮扶一点、党员奉献一点、社会捐赠一点、群众投劳一点的办法,多方筹措资金将示范点打造好。11月底前,由党建示范点党支部将预算、支出等上报乡党委进行资金督查,同时上报党建示范打造的经验报告,由乡党委组织对其打造结果进行检查验收。

六、实施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15日-3月30日)

1、成立创建工作组

组 长:李玉龙(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

郭国富(党委副书记、乡长)

杨兴远(乡人大主席)

成 员:

刘明智(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余登卫(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漆 林(县财政局茶店分局负责人)

龚文果(沙桂管理中心主任兼红艳村包村干部)

王良志(党政办负责人)

严玉梅(组织员)

黄 艳(宣传办负责人)

红艳村支“两委”班子成员

2、召开创建党建示范点动员大会

3、制订创建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4月1日-11月30日)

1、7月底前,按照要求规范化建设村级活动场所,将其完成情况纳入乡督察督办考核;

2、全年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3、8月底,对示范点建设进行阶段性总结反思;

4、全年高标准严格发展党员1名以上,并做到各项记录完整准确;

5、大力招商引资,制订计划,全力协助休闲旅游度假村的建设,确保在建设中不因群众阻工等延误项目建设进度;5月上旬完成全村700亩玉米种植;11月底前,积极协调将龙家院组22户110人的饮水管道安装到户;协调资金,发动群众,将红艳组至树垮组1.5米的连组路进行100%硬化;规划种植好全村新栽种的300亩核桃苗种植项目。

6、11月25日前,成立检查验收小组,制定检查方案。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15日)

对党建示范点的打造进行检查验收。12月10日前,由党建示范点党支部对示范点建设中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建议意见等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乡党委,再由乡党委按照上级相关要求上报。检查验收后对开展的工作进行总结,将好的经验以文件方式下文推广至全乡,并不断总结提升。对验收不通过的,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弥补和完善,责令限期整改。

第2篇:党建示范点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XX大和X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努力形成责任明确、运转有序、领导有力、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党建典型示范点创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镇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找准党建典型示范点创建工作的着力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全面推进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2、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改革的科学态度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法,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三、目标要求

1、基层组织得到全面加强。两委班子团结,党群、干群关系融洽,综合素质明显提高,滤布 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无重大社会治安和群体上访事件。

2、村民自治的各项制度得到较好落实。村级事务管理规范有序,村民自治机制良性运转。

3、党员队伍素质全面提高。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能得到充分发挥。

4、较好地完成本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方法和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是抓党建典型示范创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党委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典型创建工作。

2、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①、建立党建工作分析会制度。镇党委每月定期召开党建典型示范点创建工作分析会,总结前期党建典型示范创建工作,分析存在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安排下一阶段党建典型示范点创建的重点。②、建立党建工作联席会制度。每季度组织创建单位责任人、人大代表和村民代表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党建典型示范点创建工作汇报,征求意见和建议,改进方法和措施,进一步探索创建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径。③、建立考核制度。把党建工作纳入对镇、村干部考核的项目之中,实行半年一小考,年终一大考。④、建立领导干部大接访制度。认真接待群众来访,搭建与群众直接对话的平台,随时解答和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当时解答和解决不了的,进一步了解情况,逐步进行解决。

3、狠抓重点工作。一是抓村级班子建设,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调查全镇各村班子状况,进行分类指导。对班子战斗力强的村,镇党委,对其实行“促”的办法,提出更高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标准,定期听取村支部书记的汇报,促使先进村提高工作标准,创新工作举措,先进更先进。对班子稳定、各项工作能顺利开展、但业绩一般的村,镇党委对其“推”一把,包片领导定期与村干部谈话,在工作上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逐步增强村干部的争先意识,提高他们抓大事、促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对存在问题较多,村内不稳定的村,镇党委对其“拉”一把,下派专门工作组驻村解决问题,全程指导村内事务,解决实际问题,并且在人力、物力、财力和政策上给予倾斜,直至问题得到解决。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和管理,采取集中培训、经验交流、外出参观、压滤机滤布 定期谈话等多种形式,帮助村干部提高素质,对于多数党员群众不满意的村干部,按照程序进行组织调整。进一步完善村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完善考核奖惩制度,以严格的制度约束村干部的行为。二是抓党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依托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和法律培训,提高他们带头致富和依法监督村干部工作的能力。深化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使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在农村工作的实践中。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保证党员发展工作有步骤的进行。三是狠抓村民自治机制的完善和落实。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级管理办法》等村民自治机制,规范村级各类事务管理,把“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公开的内容做到真实、易懂,让群众放心、开心和舒心。四是开展“五好家庭”、“文明农户”、“好婆婆、好媳妇”等“十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使群众遵纪守法,关心村务,移风易俗,形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从而带动村风、民风的明显改善,使党建典型示范点创建工作深入到社会的各个角落。

第3篇:党建示范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市创先争优活动部署要求,打造机关党建工作精品工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局机关党组织和局属党组织的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局机关党组织和局属党组织中开展创建“机关党建示范点”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XX届X中全会和全国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的机关党建“走前头”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新规律,创新工作内容、形式和载体,积极构建重点突破、亮点示范、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的思路,努力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局机关党建示范点活动领导小组

三、局机关、局属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类別及目标要求

局机关、局属党组织要按照市直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党组织中开展创建“机关党建示范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规范化建设党组织示范点: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谋划安排党建工作、组织开展党组织活动、建立和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机制,以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为标准,进一步规范机关、局属党组织建设,做到党组(党委)重视、领导班子坚强、党员队伍过硬、规章制度健全、档案资料规范、党建工作创新,按照今年全市创先争优的工作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抓好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

1、创新基层党属党组织建设工作活动载体示范点:围绕中心工作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符合实际、促进工作的党建工作活动载体,有科学的实施计划,有适合活动载体要求的工作措施。通过创新载体、开展活动,有力推动工作,有力解决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党政建设教育实施方案】

2、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示范点: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建立和完善党内基层民主制度,科学探索和创新基层党内民主的实现形式。实行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缴和管理党费,定期公示收支情况。

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示范点:部门党组(党委)高度重视机关党的建设,党组(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积极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形成部门党组(党委)负总责、机关党组织具体抓、机关各部门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确保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4、与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示范点:按照机关党组织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开展的“四级联动、携手共建”和与社区共驻共建活动要求,充分发挥机关人才、信息、资源等优势,帮助农村、社区基层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树立机关干部良好的形象,得到了基层群众的好评。

四、方法步骤

1、制定方案:各单位党组织根据自身工作实际选择创建示范种类。第一类机关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每个单位都要进行,机关党委、总支单位还要在其所属基层党组织中选点进行。根据自身单位情况而定。要认真研究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推进措施,并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以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党建示范点实施方案6月20日前报机关党委。

2、组织实施(6月-10月31日)。各单位要组织相关力量,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集中打造,强力进行推进。机关党委将对各示范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帮助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3、12月底总结推广:各示范点单位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局机关党委将向市直工委择优确定申报单位进行考核评比,同时在局系统党组织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到示范点观摩学习,推广示范点经验做法,扩大活动成果,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五、重点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创建“机关党建示范点”活动作为创先争优活动,推进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抓紧抓好。各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是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带头抓,机关党组织和局属党组织书记对创建活动负责,要全面抓并明确专人负责创建活动,制定创建措施,明确目标责任,抓好活动落实。

【党政建设教育实施方案】

2、机关党委根据市直工委直字号《关于在市直机关党组织中开展创建“机关党建示范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市科技局机关党支部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市科技信息中心党支部为市直机关创新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活动载体示范点单位。未推荐市直机关创新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活动载体示范点单位的局属党组织为局属系统创新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活动载体示范点单位,【党政建设教育实施方案】

3、经选定为市直机关创新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活动载体示范点单位和局系统创新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活动载体示范点单位的党组织都要按照市直工委直字『』8号《关于在市直机关党组织中开展创建“机关党建示范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党建示范点工作、认真扎实开展,切忌搞形式主义。党建工作要有创新,讲求实效,勇于创新、工作成效的标准为是否有利于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是否有利于提高党员的素质能力、是否有利于调动机关党员的积极性、是否有利于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是否有利于推动中心工作任务的完成。

4、局机关党委将加强工作的协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示范单位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有效整合单位力量进行重点研究,推进工作创新。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形成若干个值得学习借鉴、有推广意义的各类示范点。局机关党委将加大对活动的指导力度,全程跟踪督导,推动活动落实。

第4篇:党建示范点实施方案

为搞好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不断提升我校党建工作水平,按照《中共乐亭县委组织部关于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的意见》及《20XX年乐亭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集中争创总体安排》、《乐亭县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规范化建设内容(参考)》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创建方案。

认真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途径和形式,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推动“三级联创”活动和争创“五个好”活动的深入开展,

篇二:党政建设教育实施方案
2016法治建设考核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2016年市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工作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领导下,根据市党政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统一安排,由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在铜垂直管理单位)。

三、考核内容

结合我市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实际和《2016年法治建设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确定的重点、要点工作,将考核的内容确定为工作保障、重点工作、表彰奖励三个方面,总分105分,其中工作保障、重点工作100分,表彰奖励为加分项,分值5分。

(一)对县、区的考核内容

1、工作保障(26分)

分别从组织领导、经费保障、队伍建设、基础建设、依法治县(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发挥等方面,考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2、重点工作(74分)

(1)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主要考评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和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等情况。

(2)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形式。主要考评“法律七进”、“江淮普法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法律节点活动的开展情况;贯彻落实《在全省组织公民旁听庭审活动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情况。

(3)法治文化。主要考评法治文化制度建设及活动开展情况。

3、表彰奖励(5分)

根据各县、区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和获得表彰奖励情况,酌情予以政策性加分。

(二)对市直部门(在铜垂直管理单位)的考核内容

1、工作保障(26分)

从领导重视、会议专题研究、机构人员配置、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基础建设等方面考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运行情况。

2、重点工作(74分)

主要考评建立健全和完善学法制度,积极参与法律知识培训,认真落实本部门、本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积极支持配合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完成全省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考核涉及本部门(单位)的各项指标任务等方面的情况。

【党政建设教育实施方案】

3、表彰奖励(5分)

根据各市直各部门、直属机构、在铜垂直管理单位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和获得表彰奖励情况,酌情予以政策性加分。

四、考核方法

今年的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将采取自查、复查与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考核程序

(一)自查

考核对象应对照《2016年市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见附件),就2016年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及时总结全年工作成果和经验,查找差距和不足,针对存在问题年内予以整改,在此基础上形成2016年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自查报告,于2016年12月15日前报送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党政建设教育实施方案】

(二)复查

复查将与全市党风廉政与作风效能建设考核同时进行,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若干考核组,对被考核对象进行复查,被考核对象应对照考核细则,准备相关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和台账,供考核组查阅。

(三)综合评议

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立2016年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考核综合评议小组,根据被考核对象提供的自查报告、台账资料以及复查的情况进行审核评议,并结合“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情况和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形成最终得分。

(四)考核结果报送及使用

由市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2016年全市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考核结果,经研究审定后,纳入全市党政机关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篇三:党政建设教育实施方案
2015政府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第1篇:政府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确保全县各项目标任务及全省政府绩效管理试点任务圆满完成,按照我省《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冀办发〔20XX〕53号)、市《关于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石办字〔20XX〕7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以加快发展、提高效能为主线,深入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促进部门、单位改进作风、主动作为、注重实效,不断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成立我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冯立业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钟亚辉同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建华同志任副组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法制办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绩效办),办公室主任由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刘贵锁同志兼任。绩效办承担日常工作。

三、绩效管理范围

实行政府绩效管理的对象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工作部门和事业单位共计48个。绩效管理对象分为承担日常工作和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两类。

(一)承担日常工作的绩效管理对象(39个)

1、乡、镇政府:南牛乡、新城铺镇、西平乐乡、新安镇、南楼乡、曲阳桥乡、北早现乡等7个乡镇。

2、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单位:县政府办、招商局、工信局、水务局、农牧局、畜牧水产中心、农机管理中心、林业局、商务局(粮食局)、农开办、市场办、供销总社、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宗教局)、人社局、财政局、社保局、医保中心、就业局、矿管办、文广新局、卫生局、计生局、统计局、公安局、司法局、环保局、审计局、食药监局、安监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等32个部门和单位。

(二)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的绩效管理对象(9个)

规划分局、国土分局、住建局、发改局、文管局、城管局、交通局、正定镇、城区街道办事处等9个单位。

四、绩效管理内容及指标设定

(一)对承担日常工作绩效管理对象考核指标的设定。

1、乡、镇政府考核目标的设定。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2项:经济发展、社会民生(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1)。

2、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单位目标的设定。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3项:经济发展、业务工作、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2)。

(二)对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绩效管理对象考核指标的设定。

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1项: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3)。

五、绩效指标评估及分值

(一)对承担日常工作乡镇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运用指标评估、领导评估两种方式进行。

1、指标评估(90分)。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领导评估(10分)。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包该乡镇四机关领导对绩效管理单位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分为中期评估(7月)和年终评估(次年1月)。权重均为50%。

(二)对承担日常工作部门和单位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综合运用指标评估、公众评估、领导评估等方式进行。

1、指标评估(60分)。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公众评估(30分)。每个季度一评估,对不同满意度的调查结果划分档次,每个档次对应不同分值,将主观评价转化为量化得分。权重均为25%。

3、领导评估(10分)。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县领导对绩效管理单位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分为中期评估(7月)和年终评估(次年1月)。权重均为50%。

(三)对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绩效管理对象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运用指标评估、领导评估两种方式进行。

1、指标评估(70分)。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领导评估(30分)。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主管领导对部门完成工作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每月评估一次。

(四)评估加减分

1、加分。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市委、市政府,省委、省政府,或党中央、国务院表彰,或作为典型推广的,分别加2、3、4分;受到我市部门,我省部门或国务院部委表彰的,分别加1、2、3分;其它工作有突出贡献、社会公认度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给予加分的。各单位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加分项目以正式文件、证书等为依据,由被考核单位提供,经确认给予加分。

2、减分。因工作不力,受到省、市、县通报批评的,分别扣2、1、0.5分;因损害发展环境问题受到投诉举报并查实的扣0.5分;班子成员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扣1分,受到行政问责的扣0.5分;各单位累计扣分不超过4分。

评估加减分适用于承担日常工作的乡镇、部门和单位。

六、评估结果汇总

(一)综合得分

1、承担日常工作的乡镇综合得分计算方法:综合得分=指标评估得分+领导评估得分+(加分)-(减分)。

2、承担日常工作的部门和单位综合得分计算方法:综合得分=指标评估得分+公众评估得分+领导评估得分+(加分)-(减分)。

3、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的部门综合得分计算方法:综合得分=指标评估得分+领导评估得分。

(二)评估档次

1、承担日常工作的绩效管理对象评估档次分为先进、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先进等次名额按被评估单位数的25%确定,先进等次的部门和单位综合评估得分必须在90分以上(含90分)、并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其中,7个乡、镇中评出2个绩效管理先进单位;32个日常工作绩效管理部门和单位中评出8个绩效管理先进单位。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的乡镇(街道办)和部门评估档次分为先进、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先进等次取3-5名,获得先进的单位综合得分必须在95分以上(含95分)、并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取消评先资格:(1)发生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出现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的;(3)班子成员发生腐败案件的。

2、综合得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单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单位:(1)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的;(2)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经县绩效管理机构研究并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认定为不合格的。

(三)定期汇总

绩效管理的乡镇、部门和单位,每月将指标完成情况报县绩效办,县绩效办要及时整理汇总并上报。

七、评估结果运用

1、对于获得先进的乡镇、部门和单位,由县委、县政府给予表彰,同时奖励所在单位在编人员一个月工资,奖励资金由本单位自筹。对于承担重点工作获得先进单位的,在奖励一个月工资基础上,再另行奖励。对于不合格的单位,县委、县政府给予批评。

2、对于承担日常工作的乡镇、部门和单位的综合得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且后三名的,县绩效办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抄送有关部门。

3、对严重失职、渎职并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人员,由县纪委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综合得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同时,绩效办向各单位反馈评估结果,并提出意见建议。各单位要根据评估结果,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改进工作。

4、评估结果抄送县考核办,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5、各单位对本单位人员评估结果要进行公示,并将结果报县绩效办和人社局。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增强主体责任。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必须加强领导,敢于创新,狠抓落实。实施政府绩效管理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具体负责,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强化措施,提高管理水平。要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完善绩效管理制度,落实绩效责任,强化绩效意识,把绩效管理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落实到各内设机构和具体岗位,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绩效管理单位要采用指纹考勤机等先进管理方式进一步严格上下班制度,要从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着手,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县行政效能中心要增加检查频率和力度,定期不定期加强对各单位、尤其是绩效管理单位的检查,一经发现,严厉问责。

(三)狠抓落实,稳妥有序推进。绩效管理单位要认真学习绩效管理工作有关精神,抓紧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和考核指标,并于《实施方案》下发7个工作日内报县绩效办。要根据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绩效计划,明确要求、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和责任分工,使日常考评、阶段性评估、结果运用等各个环节有章可循。各数据采集责任单位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做好对各单位的指标考核,严格把关相关数据资料,确保数据的真实客观和及时准确。要加强宣传动员和教育培训,引导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树立绩效理念,努力营造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浓厚氛围。

第2篇:政府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XX〕173号)精神,全面做好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战略任务,以改善行政管理、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核心,积极探索开展政府绩效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构建科学的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和考评结果运用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倡行“新疆效率”和“新疆精神”,优化发展环境,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为把我县建设“五中心、两基地、一名城”,率先实现“三化”目标提供服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兼收并蓄、改革创新,牵头抓总、分工负责,稳步推进、分步实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三)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坚持奖优、治庸、罚劣;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持续改进工作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点的政府绩效管理基本框架,初步形成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构建政府整体绩效管理体系,积累绩效管理经验,推动政府行政效能提升,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四、绩效管理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和乡镇、县政府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所属科室、站所(队)及其在职公务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五、绩效管理内容

(一)完善绩效管理体系

1.完善“四级”绩效管理体系。“一级”绩效管理,即:县人民政府自我管理考核,由县人民政府制定副县长管理考核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二级”绩效管理,即:县人民政府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管理考核,其中,乡镇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由县督查室负责;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年度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由县监察局负责。“三级”绩效管理,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对其下属科室、局(二级局)、所、队、处、办管理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分别研究制定本单位科室、局(二级局)、所、队、处、办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并抓好组织实施。“四级”绩效管理,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对本单位和下属单位干部的管理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按照人事部门的要求,分别研究制定本单位干部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抓好组织实施。

2.完善专项绩效管理体系。专项绩效管理,即:对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和对口援疆项目建设单位绩效管理,由发改委制定专项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科学设置绩效管理的指标

1.“一级”绩效管理的指标。由县人民政府根据昌吉州人民政府绩效管理的要求确定。

2.“二级”绩效管理指标。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绩效管理的指标,包括:年度全局性重点工作指标(30%),即县委、县人民政府下达给本部门单位的重点工作,由被考评单位列出1-3项;年度目标任务指标(30%),由被考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具体列出1~6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指标(20%),主要包括依法行政、公共服务、机关效率、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指标,由县人民政府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绩效办)确定;公众评议(10%);专项绩效考核(10%)。

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管理指标包括:年度全局性重点工作(15%),根据县委、政府年度重点工作部署确定;经济发展指标(20%),主要包括农畜产品基地建设、高效节水和设施农业、科技兴农、产业化经营、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农牧民增收等方面指标;社会发展指标(15%),主要包括安居富民和定居兴牧、全民创业就业、信息化、城镇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方面指标;公共管理服务指标(20%),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文化体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社会稳定等方面指标;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指标(10%),主要包括依法行政、机关效率、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指标;专项绩效考核(10%);公众评议(10%)。

3.“三级”绩效考核管理指标。“二级”单位在继承过去比较成熟绩效考核做法和经验的同时,参照以下考核内容,制定对“三级”的考核指标,也可根据实际细化和量化。主要包括年度全局性重点工作指标(35%),根据乡镇人民政府和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年度重点工作部署确定;年度目标任务指标(35%),由被考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具体列出1~6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指标(20%),主要包括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工作效率、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指标;公众评议(10%)。

4.“四级”绩效考核管理指标。“二级”单位根据人事部门要求参照以下内容设置“四级”考核指标,主要包括:综合性指标(20%),岗位目标任务指标(40%),作风效能建设指标(30%),公众评议(10%)。

5.专项绩效管理指标。主要包括:项目决策指标(5%),项目审批许可指标(5%),招投标指标(10%),工程施工管理指标(10%),工程质量监管指标(10%),安全生产监管指标(10%),项目资金监管指标(10%),项目审计监督指标(10%),廉政建设指标(10%),工程进度指标(10%),公众评议(10%)。

(三)规范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1.规范“四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得分=重点考核得分×90%+公众评议得分×10%-(查访核验扣分+投诉查处扣分)。考核管理办法包括:

(1)自查总结。“四级”绩效考核单位根据各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自评,形成书面自查自评报告,分别于7月10日和12月15日前报上一级绩效办。

(2)查访核验。县效能办制定乡镇、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查访核验工作方案,会同督查室、法制办等部门,不定期采取明察暗访、查阅资料、现场调查等方式对建立健全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加强作风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办事效率、推行政务公开、办理效能投诉六个方面内容进行查访核验,并建立年度绩效台账。各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也要制定对下一级的查访核验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查访核验实行倒扣分,倒扣分不超过2分。

(3)集中考核。按照“四级”管理体系中的职责逐级进行集中考核。集中考核按照半年初评、年底总评要求进行,集中考核分值占考评总分90%,其中,半年初评占集中考核分值的30%,年终总评占集中考核分值的60%。集中考核中的数据采集由县统计局、财政局、发改委、建设局、教育局、环保局、国家统计局奇台调查队、人事局、地税局、卫生局、经贸委、科技局、计生委、综治办、文体局、安监局、信访局、法制办、法院、检察院、监察局、质监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工商局、农机局、畜牧局、水利局、民政局、残联等单位提供。

(4)公众评议。县统计局制定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绩效管理公众评议实施方案,协同县效能办和农调队于11月15日之前对乡镇、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绩效情况组织公众评议。乡镇评议对象为县四套班子领导、县乡镇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村“两委”正职、站所长、机关干部、各界群众代表。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的评议对象为县四套班子领导、州县人大代表、州县政协委员、县直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区州驻县单位主要领导、金融机构主要领导、县纠风评议员、效能建设监督员、企业法人代表、城区居民代表。主要评议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执行政策、履职状况、廉政建设、服务质量、政务公开等方面的情况。各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也要制定对下一级的绩效管理公众评议实施方案,并于11月15前组织实施。公众评议分值占考核总分的10%。

(5)投诉查处。县效能办制定效能投诉查处扣分办法,对基层和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各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也要制定效能投诉查处扣分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投诉查处实行倒扣分制,倒扣分不超过2分。投诉查处扣分办法由各级绩效办制定。

2.规范专项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得分=跟踪督查得分×80%+公众评议得分×10%+绩效考核得分×10%。考核管理办法包括:

(1)自查总结。项目牵头单位根据对口援疆工作绩效管理和重大项目(民生工程)绩效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自项目实施起,每月进行一次自查,形成书面自查自评报告,上报发改委。

(2)跟踪督查。发改委建立重大项目(民生项目)和对口援疆项目台账,明确投资项目、投资数量、时间节点、责任分工,会同有关部门每月对列入专项绩效考核管理台账的项目开展一次跟踪督查,形成督查通报,填写督办通知书,对项目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进行跟踪督办,项目牵头单位要根据发改委督办通知书要求,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跟踪督查分值占考核总分的80%。

(3)公众评议。20XX年由县绩效办会同发改委组织对口援疆指挥部和受益对象分别对项目牵头单位和已完成民生项目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20XX年起逐步扩大评议覆盖范围。公众评议分值占考核总分的10%。

(4)绩效审计。20XX年由审计局对已完成的民生项目进行绩效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20XX年起逐步扩大审计覆盖范围。绩效审计分值占考核总分的10%。

(四)科学确定绩效管理考评等次

1.“四级”绩效考核管理等次划分和计分方法。“四级”绩效管理考核等次分为对单位的考核等次和对干部的考核等次,其中,对单位的考核等次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对干部考核等次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对单位考核等次的确定,采用积分分段法,即:绩效管理考核得分达到总分90%(含90)以上单位为优秀,考核得分达到总分80—89%的单位为良好,考核得分达到总分70—79%的单位为合格,考核得分在总分70%(不含70)以下单位为不合格。“四级”考核在人事部门的指导下进行。

2.专项绩效考核管理等次划分和计分方法。专项绩效管理考核等次分为先进、良好、一般和差,考核等次的确定,采用积分分段法,即:绩效管理考核得分达到总分90%(含90)以上的单位为先进,考核得分达到总分80—90%的单位为良好,考核得分达到总分70—79%的单位为一般,考核得分在总分70%(不含70)以下的单位为差。专项绩效考核分值占乡镇、县政府所属部门、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绩效考核分值的10%。在专项考核等次中获得“优秀”的,按10%的分值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在专项考核等次中获得“良好”的,按8-9%的分值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在专项考核等次中获得“一般”的,按5-6%的分值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在专项考核等次中被考核为“差”的,不计分。

3、绩效考核管理等次的确定。对“一级”绩效考核等次由县人民政府根据各副县长分管口在绩效考核中等次确定。对“二级”绩效考核等次和专项绩效考核等次的确定,由县绩效办下设4个工作组分别在开展绩效考评的基础上,由绩效办牵头进行汇总形成考核结果,征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意见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对“三级”、“四级”考核等次的确定,参照上述方式进行。

(五)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

1.“一级”考核结果运用。对政府分管副县长的考核依据其分管口在绩效考核中等次确定,其分关口在绩效考核中获得“优秀”和“良好”等次的,作为分管副县长年内评优评先依据,其分关口在绩效考核中获得“合格”等次及其以下的,年内不参加评优评先。

2.考核奖励。对考核为优秀和良好“二级”单位,由县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其中,对获得“优秀”等次的,对该“二级”单位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给予1个月基础工资绩效奖;对获得“良好”等次的,对该“二级”单位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给予半个月基础工资绩效奖;对获得“合格”等次及其以下的,不予奖励,并取消“不合格”“二级”单位主要领导年度评优评先资格。获得“优秀”、“良好”等次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的绩效奖励,奖金由各“二级”单位自筹。对“二级”单位绩效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的干部,按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干部评优奖励办法进行奖励。“二级”单位可参照制定“三级”、“四级”奖励办法。

2.考核处罚。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并由主要领导在政府全体会议上做出书面检查,同时,取消行政“一把手”年度评优资格;连续两年被评为差的单位,对行政“一把手”提出组织处理意见,报县委研究,是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的,向其上一级提出组织处理意见。“二级”单位可参照制定“三级”、“四级”处罚办法。

3.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的运用。“四级”在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达不到60%的单位,取消各级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评优资格,并责令整改。是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的,向其上一级提出处理意见。

4.对落实中央和区州县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力,以及决策失误、失职渎职、效能低下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予以问责,典型案件适时向社会公布。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均实行“一票否决”。

七、建立完善绩效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建立完善绩效过程管理机制。建立完善乡镇、部门单位和科室、站所自评机制,对应层层上报自评结果。对应建立完善“四级”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调控绩效管理,形成“四级联动”整体效应。建立完善部门、单位“三定”职能和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制,理清部门、单位职责。建立完善专项绩效考核管理检查和评估机制,强化对重大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

(二)完善绩效查访核验和考评方式。整合督查力量,统一协调管理各类考核评比,取消不必要的考核评比,避免重复考核、多头考核,减轻基层负担。完善督查方法,提高督查质量和效率。完善考评验收机制,提高考评结果的准确、公正和权威性。

(三)完善县政府领导联系乡镇、部门机制。建立县领导乡镇、部门绩效管理联系点,调研指导联系点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帮助联系点解决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提升联系点工作水平。

(四)完善责任追究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奇台县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加大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失职、渎职行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追究力度,确保绩效管理工作严肃性。

(五)完善机关行政效能机制。完善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和监督检查机制,落实机关效能建设相关制度,建立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深化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机制,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水平。

(六)完善政府绩效外部监督评价机制

1.完善群众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加大效能投诉中心投诉电话宣传力度,设置效能投诉网页,完善效能投诉中心机制,及时办理和反馈结果,同时,加大效能投诉件查办力度,提高效能投诉件办理质量。

2.完善行政效能监督机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企业代表、基层代表组成的行政效能监督员,确定行政效能监测点,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督察活动,参与行政效能建设民主评议等活动。

3.完善满意度测评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部门工作满意度测评。在门户网站上设立公众评议窗口,在审批窗口安装服务质量评价设备,及时接受服务对象的评议。

4.建立信息化监督平台。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公众监督评议网(含公众集中投诉平台)、政府绩效考评系统(含乡镇人民政府)、重大项目督查与考评系统、政府绩效管理网页、统计调查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公务员绩效考评系统等。

八、实施步骤

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夯实基础,启动试点(20XX年10月至年底)。制定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召开试点工作动员会,部署和安排试点工作,抓好宣传和培训工作,解决人员编制、办公场所和经费。分层制定2015年“四级”专项绩效管理考评办法和细则和专项绩效管理考评办法和细则。开展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对口援疆项目)效能监察,开展乡镇、部门和单位满意度调查。

(二)全面实施,抓好落实(20XX年)。全面落实绩效管理考评工作的配套措施,落实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六大举措,健全社会管理四项机制,完善绩效外部监督评价三项制度,建立六大信息化平台,提升绩效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开展“四级”绩效管理和专项绩效管理考评工作,运用好绩效考评结果。

(三)重点深入,创新机制(20XX年)。重点开展“绩效提升年活动”,主要目标和任务是规范绩效管理与考评工作,建立和完善绩效管理综合信息化平台,实行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开展部门绩效审计,并对工作成效进行评估。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推行绩效管理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区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有力抓手。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绩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作为促进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切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按照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政府绩效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绩效办),县绩效办设在监察局,主任由常务副县长兼任,副主任由政府办公室主任、督查室主任、监察局局长、发改委主任、统计局局长兼任。绩效办下设重点工作督查考核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督查考核组、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督查考核组、公众评议工作组和三个指导组,工作组组长分别由绩效办副主任和相关部门领导兼任,分别负责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重点工作实施情况督查考核、机关效能建设情况查访核验、重点项目建设督查考核、公众评议工作组织实施。县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对各乡镇、部门单位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进行指导。县财政划拨专项经费,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绩效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确定专门人员专门负责本乡镇、部门和单位绩效管理日常工作,同时,各部门之间要通力协作,按照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县绩效办要会同宣传部制定周密的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模式,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部署和要求,宣传做好试点工作及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也要通过组织学习、制作宣传板面等方式进行宣传。

(四)加大培训力度。县绩效办要尽快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对县绩效办、乡镇、部门单位绩效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至少确定3名绩效管理人员参加县绩效办组织的培训,确保本乡镇、部门单位至少有2-3名掌握政府绩效考核管理理论、工作方法的干部。县绩效办要会同公务员培训部门制定全县绩效管理培训计划,力争2年内初步建立一支覆盖全县的绩效管理专业人才队伍,更好地推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

(五)推进制度创新。要从全县发展和管理的实际出发,认真研究我县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重大问题,逐步制定完善绩效管理的制度体系,确保绩效管理工作标准统一。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立足实际,勇于实践,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六)发挥示范效应。分层建立绩效管理示范点,树立绩效管理的典型,适时召开绩效管理推进会,以点带面、推动整体,提升全县绩效管理的整体水平。

(七)认真总结经验。要紧密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认真研究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边实践,边规范,边总结,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第3篇:政府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XX〕101号)精神,全面做好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以改善行政管理、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核心,积极探索开展政府绩效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构建科学的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和考评结果运用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倡行“一争天下无难事”的武乡精神,优化发展环境,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为我县率先转型跨越、实现脱贫翻番建设目标提供服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兼收并蓄、改革创新,牵头抓总、分工负责,稳步推进、分步实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三)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坚持奖优、治庸、罚劣;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持续改进工作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府绩效管理基本框架,初步形成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构建政府整体绩效管理体系,积累绩效管理经验,推动政府行政效能提升,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四、绩效管理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局、办,直属事业单位,条管单位和乡镇、县政府部门单位、条管单位所属科室、站所(队)及其在职公务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五、绩效管理内容

(一)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完善“四级”绩效管理体系。“一级”绩效管理,即:县人民政府自我管理考核,由县人民政府制定副县长管理考核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二级”绩效管理,即:县人民政府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条管单位管理考核,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由县考核办负责。“三级”绩效管理,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条管单位对其下属科室、局(二级局)、所、队、处、办管理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条管单位分别研究制定本单位科室、局(二级局)、所、队、处、办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并抓好组织实施。“四级”绩效管理,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条管单位对本单位和下属单位干部职工的管理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条管单位按照人事部门的要求,分别研究制定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抓好组织实施。

(二)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成立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考核办、组织、发改、编办、人社、财政、审计、统计、法制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到绩效管理工作机构统筹协调和各责任单位各负其责相结合,在建立绩效制度、确定绩效目标、加强过程管理与监督检查、采集绩效数据、运用绩效结果等方面形成合力,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强化绩效管理。根据工作目标和职能任务,制定年度绩效计划和考评指标体系,明确工作分工、进度安排、基本程序、标准规范等;加强节点控制和过程管理,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和核查,注重双向沟通,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推动工作改进;完善绩效考评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坚持内部考核评价与外部考核评价相结合,在本单位自评的基础上,邀请上级领导,组织考评职能部门、同级单位、管理相对人和服务对象进行评估评价,以适当形式引入群众评议,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评价监督,保证考评结果客观公正;在指标考核、民主测评、现场评价、公众评议、察访核验等传统考评形式的基础上,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方法特别是电子信息技术,建立健全绩效考评系统和信息平台,加强实绩分析、即时监控和民意调查,使考评工作更直观、更快捷、更科学;建立定期评估制度,按月、季度、半年评估检查工作进度、目标完成情况,及时沟通反馈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推动工作及时改进、持续改进;制定完善考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严肃执行考评纪律,考评过程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能公开的尽量公开,避免人为干扰和随意性,防止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

(四)整合考评资源。理顺综合考评与专项考核的关系,统一协调管理各类考核评比,在调查清理的基础上,制定各类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的管理办法,明确设置条件和基本要求,规范日常管理和年终集中检查考核行为,严格控制年终各类检查考核项目,避免重复考核、多头考核,努力减轻基层负担。

(五)综合运用考评结果。积极探索考评结果运用的渠道和手段,把考评结果作为评价政府部门及其领导班子工作实绩、公务员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大奖优治庸罚劣力度,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

五、实施步骤

(一)试点启动阶段(20XX年9月1日—9月15日)

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武乡县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县领导组),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县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县监察局长,县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县直政府机关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同时建立绩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组织、协调县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建立和完善试点工作相关制度,制定并上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大试点工作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9月16日—11月30日)

1.分解任务。由县领导组办公室、县联席会议办公室(两个办公室均设在县监察局效能室)根据试点工作目标任务,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和相关业务培训会议,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

2.项目实施。一是完善考评指标体系和相关制度,并由相关责任部门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提出结果运用规则,报县领导组审定后组织实施。二是结合20XX年度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目标绩效评估工作。

3.督查落实。县领导组办公室、县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实施计划,加强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建立例会制度,及时掌握情况,分析工作动态。对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协调、深入研究,及时提出解决对策;对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市监察局、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报,争取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帮助。

(三)中期评估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3月31日)

2015年春节前后,将组织对工作整体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县领导组办公室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分析,及时报告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实际工作中暴露出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中期评估报告,及时调整工作方案,认真查找不足并落实整改。

(四)深化完善阶段(20XX年4月1日—10月30日)

【党政建设教育实施方案】

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对照本方案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完善政府绩效管理指标,强化日常管理,加大考评结果运用力度,将相关试点内容全面运用到20XX年度各级各部门的综合考评中。

(五)评估总结阶段(20XX年11月1日—12月30日)

20XX年12月,县领导组办公室对全县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和总结,形成评估总结报告报市政府、市监察局和县领导组。同时,研究部署下一步政府绩效管理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行政府绩效管理,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是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政府勤政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对改善环境、促进发展、推动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意义重大。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立足我县实际,全面理解和把握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内容、方法、程序和要求,落实好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分类复杂,需要有效的制度保障、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各方面的支持配合。各乡镇区和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研究,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县领导组办公室、县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并加强与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监察局效能室)的联系沟通。县考核办主要负责目标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和绩效管理办法的制定、实施等日常工作。县领导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应工作。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渠道,宣传试点工作的做法和成效,为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创造良好环境。

(三)建章立制,强化保障。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的目标,在完善现有体制机制的同时,加强调查研究,逐步制定和完善绩效管理的规章制度,提高绩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要落实好试点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保障,对指标体系的研究、试点经验的总结推广、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和评优评先奖励等方面的经费投入给予重点保障。监察机关要坚持廉政勤政一起抓,特别是要加大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保障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四)认真总结,不断提高。推行政府绩效管理是一项开拓性工作,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各乡镇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近年来目标责任制考核的经验、做法,做到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要积极吸纳专家意见和其他试点地区的先进经验,加强与上级单位的联系,争取指导和帮助;要积极探索完善具有武乡特色的政府绩效管理模式,使之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发展战略.有利于便民、利民、造福人民群众,有利于提高政府履职能力、服务质量和绩效水平,有利于推进科学发展,促进全县转型跨越发展。

第4篇:政府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X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XXX同志关于“要加快实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和温家宝同志关于“推行行政问责制度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南平市确定我市为绩效管理工作联系点的部署,今年我市要在深化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现就我市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管理工作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篇四:党政建设教育实施方案
2015党建带团建实施方案

方案一:党建带团建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共青团的领导,推进我县团组织建设,着力提高团组织战斗力,扎实推动我县共青团和青年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带动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不断优化团组织的工作条件,不断提高各级团组织的服务能力、凝聚能力、学习能力、合作能力、战斗能力,把团员青年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

目标任务:建立完善“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使县团委、各团支部有一个好班子特别是有一个好的带头人、有一支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员队伍、有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并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好活动、有健全规范和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有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必要经费和阵地。

二、“党建带团建”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带思想建设,保持团组织先进性

各级党组织要指导团组织探索具有时代特点的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积极开展青年思想教育活动。支持团组织通过办青年业余团校,举办报告会、研讨会、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各党委每年举办一至二次党建知识培训,各团支部届时要组织好团员积极参加培训。28岁以下的党员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教育和影响广大团员青年。

(二)带组织建设,巩固和健全团基层组织

党组织对团的组织建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凡是团员人数在3人以上的单位,党组织要帮助尽快建立团的组织;试行不具备建团条件,35岁以下青年人数10人以上的,党组织要指导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要把乡村两级党支部场所建设与团支部阵地建设进行有效融合,实行统一考虑、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重视共青团的信息化建设,支持团组织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qq群等“1+”新型组织纽带,推进集工作、服务、活动阵地为一体的青少年服务中心建设,从政策、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给予扶持和帮助,不断创新工作手段和方式。合理调整团的基层组织设置,推行乡村两级团组织按期集中统一换届工作。

(三)带班子建设,培养造就高素质团干部队伍

党组织要把共青团作为党培养年青干部的重要基地,将团干部培训纳入干部培训计划,推行挂职、交流、轮岗等制度,有计划地培养锻炼团干部。有计划地做好团干部的转岗输送工作,团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在同一岗位上任期不超过两届,科级团干部年龄不超过33周岁,科级以下团干部年龄不超过28周岁,至少要配备2名25岁左右的委员,保证团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基层党组织在调整同级团组织负责人时,应事先征求上一级团组织意见,待上一级团组织回复意见后,按干部管理权限行文任免。试行35周岁以下基层党政班子成员兼任团组织书记的选配方式,推行乡镇配备专职团委书记,鼓励大学生村干部、志愿者担任农村基层团组织负责人。建立团干部年度考核制度,团委每年对下级支部进行一次年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报给同级党组织。指导和监督团的各级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集体领导各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以及重大问题决策制度等,提高团组织领导班子的整体战斗力。

(四)带队伍建设,提高团员队伍素质

各级党组织要把团组织的“推优”工作纳入到发展青年党员工作规划,认真落实“28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和“发展团员入党一般要经过团组织推荐”的规定,指导团组织规范“推优”程序,疏通“推优”渠道,明确“推优”重点,提高“推优”质量,扩大“推优”数量。在农村,重点挑选那些有文化、能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优秀青年团员作为推荐重点;在学校,重点挑选思想素质好、学习成绩好的优秀青年学生作为推荐重点;其他支部要重点挑选思想品德好、形象素质高、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团员青年作为推荐重点。对推荐出的培养对象,各级团组织要对他们进行系统的党的基本知识和理想信念教育,使他们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向党组织靠拢。要充分运用党员队伍建设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指导和帮助各级团组织加大发展团员工作力度,特别要加强在农村、中学中发展团员,不断壮大团员队伍。支持团组织提高团员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大对团员青年的联系和覆盖。

(五)带作风建设,增强团组织战斗力

各级党组织要指导团组织通过多种形式,对团员青年进行正面教育引导,帮助他们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大力倡导团结一致、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勇于创新的精神。在广大团员青年中深入开展社会主 义荣辱?教育活动,引导团员青年树立崇尚科学、勤于学习、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良好道德风尚。借鉴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教育引导团干部培养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艰苦奋斗和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坚决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树立团干部良好的形象。教育团干部认真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广大青年,代表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他们的成长成材提供服务。

(六)带制度建设,提高团组织服务能力

1.建立“党建带团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各级党组织要把团建方面纳入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阶段性的工作目标,层层签订责任书,统筹工作的落实推进,实现团的思想教育工作同党的思想教育工作相衔接、基层团组织的阵地建设与基层党组织的阵地建设相衔接、团建与党建的目标管理体系相衔接,把目标责任制真正落实到各级党、团组织。

2.建立“党建带团建”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建立领导协调机制,统一协调处理以党、团建设为重点的基层组织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制定工作规划,掌握工作动态,确定工作重点,安排部署工作,总结交流经验,解决突出问题。

3.建立“党建带团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各级党、团组织要建立“党建带团建”工作联系点,每年安排一定的时间驻点开展工作,解决具体问题。对团建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并认真组织实施。

4.建立“党建带团建”工作考核制度。把各级党、团组织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作为考核党团领导班子实绩的内容。要加大力度对“党建带团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培养和挖掘“党建带团建”工作典型,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对“党建带团建”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责令整改。

方案二:党建带团建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党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深入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以市委、市教育局党委和河阳办事处党工委关于党建带团建工作意见为指导,结合本村具体情况,以全面推进新时期党、团组织建设为目标,制定本村党建带团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带动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不断优化团组织的工作条件,不断提高各级团组织的服务能力。

目标任务:建立完善“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带出一支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员队伍、有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并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好活动、有健全规范和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有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必要经费和阵地。

二、“党建带团建”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带思想建设,保持团组织先进性

党支部指导团组织探索具有时代特点的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积极开展团员思想教育活动。通过办业余党校,举办报告会、研讨会、演讲等形式,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每年举办1—2次党建知识培训,组织好团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积极参加培训。

28岁以下的党员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教育和影响广大团员青年。

(二)带组织建设,巩固和健全团基层组织

党支部对团的组织建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重视共青团的信息化建设,支持团组织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QQ群,飞信等新型组织纽带,推进集工作、服务、活动阵地为一体的青少年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手段和方式。

(三)带班子建设,培养造就高素质团干部队伍

党支部要把共青团作为党培养年青干部的重要基地,将团干部培训纳入干部培训计划,推行挂职、交流、轮岗等制度,有计划地培养锻炼团干部。有计划地做好团干部的转岗输送工作,团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在同一岗位上任期不超过两届,团干部年龄不超过28周岁,至少要配备2名25岁左右的委员,保证团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建立团干部年度考核制度,指导和监督团支部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集体领导各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以及重大问题决策制度等,提高团组织领导班子的整体战斗力。

(四)带队伍建设,提高团员队伍素质

党支部要把团组织的“推优”工作纳入到发展青年党员工作规划,认真落实“28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和“发展团员入党一般要经过团组织推荐”的规定,指导团组织规范“推优”程序,疏通“推优”渠道,明确“推优”重点,提高“推优”质量,扩大“推优”数量。团组织要对青年团员进行系统的党的基本知识和理想信念教育,使他们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向党组织靠拢。

三、“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根本要求

确实加强团组织的自身建设。团组织要继承“党领导团、团紧跟党,党重视团、团依靠党”的光荣传统,在党组织领导下,扎扎实实地把团组织自身规划好、建设好,用自己的工作成绩赢得村支部领导对青年工作更大的支持。

总之,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建带团建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为新时期党团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团组织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团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团建工作水平,努力开创新时期共青团建设的新局面。

方案三:党建带团建实施方案

各行政村、机关支部: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我镇新形势下党建带团建工作,根据中共xx地委组织部、共青团海东地委、共青团民和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带团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党中央高度重视共青团工作,始终把共青团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规划之中。近年来,我镇党委从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等方面积极探索党建带团建的有效途径,取得了明显成效。实践证明,加强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是充分发挥共青团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完成党的中心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活跃基层、打牢基础,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的迫切需要;是为党的队伍源源不断注入新鲜血液,保证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后继有人的战略任务。

随着经济社会深刻变革,青少年思维更加活跃、诉求更加多样,团的建设面临许多新机遇和新挑战,这对党建带团建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党建带团建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稳定大局,以带团干部队伍建设为关键,以带基层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推动建立广泛覆盖、富有活力的团的基层组织,教育团员带头坚定信念、带头勤奋学习、带头争创佳绩、带头弘扬新风,造就一支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岗位、竭诚服务青年的团干部队伍,不断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加强带团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团干部素质和能力

(一)从优选拔配备团干部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用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办法,把政治过硬、作风扎实、自律严格、善于做青年工作的优秀青年党、团员充实到团干部队伍。特别要选好配强团支部书记,加强团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镇党委有团建工作例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由镇支部书记主持的团建工作例会,专题研究团建工作;统一制定团组织建设规划和标准,认真落实团支部书记的报酬;做好村团干部培训工作,村级团支部书记每年培训一次,村团支部委员的培训面每年要达到30%以上;坚持28岁以下的青年“推优入党”必须从团员中发展的原则;村党支部要重视共青团工作,建立一室多用的团员活动室,有条件的村适当解决一部分经费;按“三位一体”的要求配备村团支部书记,是党员的团支部书记要进入“两委”;村团支部书记报酬按不低于村“两委”主要干部三分之一的数额落实;落实好“推优”工作。

(二)从严教育管理团干部

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加强对团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重视带好团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引导团干部眼睛向下、重心下移,帮助团的领导干部养成讲政治、讲大局、讲原则的作风,查实情、说实话、干实事的作风,不求名、不计利、不争官的作风。建立健全党组织负责人和团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发现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加强对团干部的成长观教育,引导团干部用党性原则指导自己立身行事、干事创业,讲原则、重品行、守纪律,经得住政治、事业、名利、生活的考验。大力加强团干部培训,把团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党的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加强对基层团干部特别是团组织书记的培训,不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注重加强理论武装和党性锻炼,提高团干部服务大局和做好青年工作的本领。

三、加强带基层组织建设,巩固扩大团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

(一)加强团的基层组织

巩固和加强村级、机关等领域团的基层组织。指导团组织创新基层组织设臵方式,重点抓好团组织工作,已建立党组织的要尽快把团组织建立起来,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可先建立团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不具备建团条件的,28岁以下青年较少、35岁青年较多的单位 ,团员人数达不到建团条件的单位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青年工作委员会主任由本单位党组织分管领导担任。中学学生在700—2000人的一般配备专职团干部一名。严格执行《党章》关于“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下各级委员会书记、企事业单位团的委员会书记,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的规定。保证开展共青团工作的必要经费。

(二)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

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务求“党建带团建”取得新成效。全镇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在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的过程中,借助教育工委的成立进一步完善团组织。要加强对学校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并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充分发挥共青团在师德师风建设和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规范学校团组织建设,要重视加强学校团干部和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重视对团干部和少先队辅导员的选拔、培养和使用,推荐优秀青年教师做共青团和少先队的工作。要重视加强和改进少先队工作,履行“全团带队”职责,建立健全各级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完善志愿辅导员制度,积极支持少先队开展活动,努力形成党建带团建、团建带队建的和谐工作机制。

(三)重视发挥团组织的作用

党组织要经常给团组织交任务、压担子、搭平台,为团组织发挥作用创造条件。重视发挥团组织的动员优势,组织和动员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第一线建功立业,特别是在危急时刻、重大任务中,组织青年突击队、抢险队、志愿者等,冲锋在前、拼搏奉献。

(四)推动基层组织阵地共建共享

各级党组织要支持基层团组织建设活动阵地,要有效整合基层组织阵地资源,发挥最大效益。镇级和村级的所有党组织活动场所,要让团组织使用,向团员青年开放。

四、带创先争优,形成党团共建齐争共创的良好局面

(一)创先争优同推进

以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带动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创先争优。紧紧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确定创先争优主题,制定党团共建创先争优方案,做到党团组织争创目标相一致、活动载体相衔接、推进节奏相协调。指导团组织把广大团员青年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凝聚到做好本职工作、完成中心任务上来,争科学发展之先、创社会和谐之优,以一流的态度、一流的作风、一流的工作,创造一流的业绩。支持团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特别要注意为团组织帮助青年干实事、解难事创造条件。

(二)创先争优同点评

把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践诺、评诺等有效做法,运用到团的创先争优活动中。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指导创先争优活动,要把党团共建创先争优作为重要内容,同时点评党组织和团组织的创先争优。基层党组织自评或请群众评议,要把对团组织和团员创先争优的评议同时纳入。

(三)创先争优同表彰

重视发挥表彰和宣传的激励引导作用,及时发现和树立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创先争优先进典型,与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先进典型同宣传、同推广、同表彰,促进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社会氛围。

五、建立完善基层党建带团建长效机制

(一)落实党建带团建工作制度

党组织书记和领导班子要树立抓党建必须抓团建的意识,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共青团工作,每年至少听取2次共青团工作汇报,及时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领导干部党建带团建工作联系点。重视团干部转岗工作,保持团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有序流动以及合理的年龄结构。党组织负责人要加强对团的重要工作的指导,参加团的重要会议。

(二)完善“推优”入党工作制度

基层党团组织密切配合,按照党员标准做好推优对象的培养教育工作。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原则上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应经过团组织推荐,使团员成为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使推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基层党团组织要积极理顺关系,将镇(村)团组织和外出务工团组织的兼职干部,以及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单位中的团干部统一纳入推优范围。

(三)落实团组织书记列席党的领导班子会议制度

严格落实《党章》的有关规定,除决定人事任免的会议外,团组织书记应列席同级党委、党委常委的会议,让团组织书记更好地了解大局,服务大局。

(四)建立考核和保障制度

把党建带团建工作纳入地方党委领导班子党建工作考核内容,每年对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进行1次检查,团建不合格,党建不评优。要真心爱护、真情关心、真诚帮助基层团干部。注意发现和树立党建带团建工作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加强宣传表彰,形成良好的工作导向和社会氛围。要加大对团的工作物质支持和经费保障,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投入,保障共青团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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