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公民道德建设月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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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道德建设月实施方案
自治区公民道德建设月实施方案 第一篇

托里县教育系统“公民道德建设月”

活动方案

今年3月是自治区 “公民道德建设月”。为切实组织开展好这一活动,以月促年,进一步把系统内公民道德建设引向深入,结合我系统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地委、县委扩大精神,围绕“增进团结、推动发展、构建和谐”这一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加强诚信建设,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进一步促进和谐建设。

二、 工作措施

学校要认真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好的经验和做法,结合实际,选好载体,注重实践,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引导各族师生参与,使“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开展的既轰轰烈烈,又扎实有效。

1.召开动员会

在3月8号前召开“公民道德建设月”动员会,使各族师生明确活动的主题、目的和意义,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

2、营造宣传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1)自3月4日起,各学校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张贴“增进团结、推动发展、构建和谐”、“知荣辱、讲道德、铸诚信”、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标语。

(2)开展宣传暨学雷锋义务奉献活动。3月5日,结合学雷锋日做好学雷锋义务奉献活动。要以“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为基本道德规范为主题,重点突出“文明礼仪”和“民族团结”教育,并举办一期宣传板报。

(3)在3月份面向校园广大教师学生进行一次“学礼仪,知荣辱,讲诚信,践行公共道德”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积极倡导校园文明新风尚,在教师学生中发起告别“三不”行为(不文明行为、不道德行为、不健康的生活习惯)的倡议,广泛开展以“讲诚信的小公民”为主题的诚信教育实践活动。【自治区公民道德建设月实施方案】

(4)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一是开展主题教育。党支部在3月份要以“增进团结、推动发展、构建和谐”为主题,分别用汉、哈两种语言开展1次专题党课教育活动。二是把民族风俗习惯作为文明礼仪培训的重点,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大力倡导各民族互相学习、互相尊重的良好社会风尚。三是积极组织学生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在学生中广泛开展以做民族团结的好少年、做合格的社会小公民、做遵纪守法的小标兵、做文明上网和发送信息的好学生等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提高民族团结意识,增强遵纪守法观念,不传播各种有害信息。

(5)开展“我们都是一家人”未成年人道德实践活动。以“我们都是一家人”为主题,举办演讲比赛、征文比赛、讲故事比赛;组织学习观看1次“红色革命影片”;使各族青少年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思想。

三、几点要求:

1、各学校要重视 “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的开展,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指导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使道德教育、宣传和时间活动贯穿全月每一周,切实把”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落实到实处。

2、要及时将 “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信息报送教育局秘书室,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总结于3月24日前上报是教育局秘书室。

中共托里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3.2.28

深入开展第十四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实施方案
自治区公民道德建设月实施方案 第二篇

深入开展第十四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

实施方案

今年三月是自治区第十四个“公民道德建设月”。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是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具体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构建和谐地税的有效途径。为认真开展好第十四个 “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以月促年,结合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自治区公民道德建设月实施方案】

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纲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深入开展以“四德”教育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全局干部职工和学生的诚信建设,引导我局干部职工自觉把道德原则、道德规范、道德要求转化为规范自己言行的实际行动,培养、树立文明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典型,形成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适应的良好风尚与和谐人际关系。

二、组织领导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三、活动内容

第十四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我局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这“四德”为着力点,把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作为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的重要任务,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八大活动”。通过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在全局大力倡导“爱国守法、

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形成人人讲文明、人人讲道德的良好风尚。

(一)3月3日举行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启动仪式,对全局干部职工作动员;

(二)开展“学雷锋做好事”活动。以“3.5学雷锋”活动为契机,组织职工开展以“传递爱心”为主题的“学雷锋”互帮互助活动,进一步弘扬和树立道德新风尚;

【自治区公民道德建设月实施方案】

(三)以“三·八”妇女节为契机,开展“献给母亲的爱”活动,号召干部职工在家帮助母亲做家务;

(四)以道德讲堂”为载体,本月将道德讲堂活动和公民道德建设紧密结合;邀请有关专家,开展有关公民道德建设方面的视频讲座,大力宣传弘扬先进的道德规范、道德现象、道德人物,以身边人的事迹感动人、教育人。引导我局干部职工自觉以“四德”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做好自律和他律,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五)本月以“3·15”为契机,加强诚信建设。加强诚信教育,既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构建和谐局园,规范局园秩序的重要保证。我局要开展以“知荣辱、讲道德、铸诚信”为主题会活动,引导自觉树立诚信意识,主动遵循诚信规范,大力推进诚信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部分,作为道德建设科学发展的重要载体,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各部门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精心策划。要按照统一部署,紧贴日常工作,针对思想特点,认真制订活动方案,围绕主题,体现特色,保证教育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要立足解决实际问题,找准工作切入点,抓住最

【自治区公民道德建设月实施方案】

为核心、最关心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实现文明单位创建、 政风行风建设、创先争优等重点工作的重大突破;

(三)创新方法。要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力求形式多样,生动活泼,适应学生的接受心理,体现时代特色。要把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作为经常性思想工作的基本原则,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激励和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充分运用各种教育手段,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声势和氛围;

(四)加强督导。把公民道德教育作为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重点,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纳入年终考评,将加大对公民道德教育实施的检查考核力度,通过检查督导,总结和推广思想道德建设的经验,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狠抓落实。我局各处室部门要根据活动内容和进度逐项落实,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相关活动,及时收集、编排活动信息简报。

2015年3月5日

2015年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方案
自治区公民道德建设月实施方案 第三篇

今年三月是自治区第十三个“公民道德建设月”,三月五日是第五十一个“学雷锋日”暨第十五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根据区文明委字〔2015〕4号文件通知精神,今年我市“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的主题为“爱国守法”。现将我局开展第十三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安排如下:

一、开展好以下重点活动

(一)开展“爱国守法”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全局干部开展讲座、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观看专题教育影视片、演唱爱国歌曲等多种形式,抓好“爱国守法”教育,培育爱国情感,增强法制观念,争做文明市民。开展声讨昆明“3·01”暴力恐怖暴行座谈会,强化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坚持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开展道德主题实践活动。要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进一步重温《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读本,重点抓好“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和诚信教育,开展好学习、座谈和讨论活动。寻找身边的“雷锋”,用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提升全局干部的道德自觉和道德水准。

(三)开展“诚实劳动诚信经营”创建活动。

1.深化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

2.组织辖区个体工商户、企业代表开展以“诚实劳动诚信经营”为主题的例会学习,同时在私个协会会员中传达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市委关于揭批声讨昆明“3·01”暴恐分子罪恶行径的通知精神,要求私个协会会员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制意识。

3.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大张旗鼓的广泛宣传维权法律、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

(1)由我局牵头,开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咨询活动,对违法经营、制假贩假等欺诈行为及假冒伪劣商品进行曝光,并将假冒伪劣商品分类集中,科学销毁。

(2)大力宣扬商家诚实守信、守法经营行为,提高市民的打假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3)宣传月期间,充分发挥“一会两站”作用,在我区各社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内,有针对性的开展“消费维权进学校、进社区”活动,扩大消费维权宣传教育覆盖面。

(四)积极参与“最美人”评选活动。组织全局干部积极参与“最美人”推荐、评选活动,在全区唱响“最美声音”,倡导“最美精神”,让正能量迅速传遍千家万户。

(五)开展“爱护清洁油城建设美好家园”、“文明交通你我同行”、“邻里守望”活动。组织全局干部开展捡拾白色垃圾、清理楼道杂物、清洁交通设施、参与交通执勤、关爱空巢老人等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

二、有关要求

1.全局各科室(队)、协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协调,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开展第十三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作为今年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以月带年,切实把“公民道德建设月”各项活动落到实处,促进“公民道德建设月”的深入开展。

2.以座谈会、学习例会等各种形式,组织全局干部和私个协会会员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基本内容、精神、精神、精神、志愿服务理念等。

3.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各科室(队)要及时向市工商局上报信息(3月份不少于2篇),并向广播、电视、报纸和工委网站踊跃投稿,及时反映在公民道德建设月中取得的成绩和先进经验。采取图片展、黑板报、张贴宣传画、悬挂标语等形式,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4.公民道德建设、诚信教育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区文明办将根据我局制定的方案,对我局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作为今年文明单位测评的重要依据。在第十三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将此项工作作为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法规(监察)室做好总结上报工作。

2016审计局公民道德建设月实施方案
自治区公民道德建设月实施方案 第四篇

一、活动主题

“公民道德建设月”以“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题,以加强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审计精神为主要内容,以宣传教育、典型示范和实践活动为载体,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爱审计的意识,升华爱审计的情感,增强爱审计的责任,在审计事业上下形成干部职工群众奋发向上、建设美好家园的精神力量。

二、主要内容

1、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党的十八大提出“三个倡导”、“24个字”,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进一步凝练,体现了国家、社会、个人价值追求的统一,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体现到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各方面。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崇高理想追求,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塑造文明道德风尚,巩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

2、广泛深入地开展审计精神的宣传教育。传承和大力弘扬以“依法、求实、严格、奋进、奉献”、为主要内容的审计精神,是构建审计事业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是审计文化建设的主线,是干部道德建设的核心内容。在“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中,要让审计精神宣传教育进单位、进企业,把审计精神融入职工道德建设的全过程,转化为干部职工的共同道德规范和精神追求,转化为自觉行动,激励和感染广大干部群众勇于面对发展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矛盾,攻坚克难,不断创新,切实解决各种疑难问题。

三、主要活动

1、继续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把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和“唱响审计精神”活动,在职工群众中广泛开展学雷锋主题演讲、报告座谈、读书征文、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群众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2、广泛开展“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抓住重点时段和场所,依托志愿服务队活动,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理念,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推动建立参与广泛、形式多样、活动经常、机制健全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贴近职工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开展扶老助残、帮困解难、应急救助、便民利民的社会志愿服务,开展倡导文明礼仪、维护秩序、保护环境的社会志愿服务。

3、开展典型宣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最美新疆人年”评选活动,发动干部群众在熟悉的人群中发现好人、评选先进,在日常生活中寻找好事、推荐典型,把闪光的事迹和先进人物挖掘出来、传播开来,形成道德模范不断涌现,善行义举广为传颂的社会环境。

四、活动要求

1、切实加强对“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的领导。切实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狠抓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工作,努力做到认识明确、组织有力、措施到位、形成合力。同时,要结合“党的十八大进村入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弘扬“严、细、深、实”的优良作风。

2、创新活动载体,注重群众参与。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把统一组织活动与群众自发开展活动结合起来,把集中活动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运用职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多搭建群众便于参与的平台,多开辟群众乐于接受的渠道,吸引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参与。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围绕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广泛深入地开展各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不断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使干部职工在参与活动中感悟崇高精神、提升价值追求。

3、充分发挥媒体的功能和作用,营造良好氛围。审计局要充分发挥优势和作用,开设专题、专栏、板报、电子屏等多种形式,普及道德规范,倡导文明新风、弘扬社会正气、针砭社会时弊、抨击不良言行,努力营造道德建设的浓厚舆论氛围。要结合深化“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办好道德建设专题专栏,深入宣传基层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努力营造促进崇尚道德、学习模范、奉献社会良好风尚的舆论氛围。

2015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范文
自治区公民道德建设月实施方案 第五篇

0a> 隆林各族自治县

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县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塑造隆林整体形象,确保2015年创建自治区级文明城市工作目标顺利完成,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发展第一要务,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紧密围绕隆林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打造隆林绿色山水城的目标,着眼于促进我县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协调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在彰显优美的自然风光上下功夫,在提高城市文化品位上下功夫,在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上下功夫,在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上下功夫,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二、目标和任务

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的奋斗目标是:通过三年的努力,创建适宜人居的绿色山水城,各项工作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确定的标准和要求,力争于2015年跨进自治区文明城市的行列。

从现在起到2015年9月,从与创建关系密切的项目抓起,从老百姓关心的事情抓起,从薄弱的环节抓起,加大力度,集中攻坚,全面完成“一个中心、八大工程、四项整治”的创建任务,使隆林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指标均达到自治区级文明城市的标准和要求。

(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推进隆林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文明城市创建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做好“实”字文章,不摆花架子;要坚持群众路线,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把解决关系城市形象、群众反映强烈和大多数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作为创建工作的突破口,整治、建设、教育、管理多管齐下,出实招,求长效,整治一个,巩固一个。

1、突出一个“治”字,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一是整治市容市貌,改善生活环境。以主要道路、闹市区、车站、城郊结合部、居民区为重点,着重对垃圾、摊贩(菜场)、乞讨算命、广告设置、店招门牌、车辆维修业、餐饮业、道路修理等方面的“脏乱差”问题进行整治。加大城市道路全天候保洁力度,不留卫生死角,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实行24小时保洁,保洁率达到90%以上。加强对流动摊贩的管理,使街容路貌整洁有序。制订《隆林各族自治县市容卫生管理守则》,规范市容卫生管理。进一步整治规范城区卫生秩序。广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大力推进垃圾袋装化。对城区垃圾场、公厕进行彻底清理,加大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早夜市饮食摊点的治理力度,避免脏、乱、差现象的反弹。加大对户外广告招牌匾、雨棚、遮阳伞的治理力度,集中清理和整治城区内的“牛皮癣”,成立《隆林各族自治县城市管理领导小组》,制定《隆林各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城市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城市管理的作用,建立联合执法的运作机制,全面提高城市的管理水平。

二是实施“畅通工程”,整顿交通秩序,优化交通环境。实行建管并举,集中整治的工作原则。开展交通秩序整顿,取缔无牌无证三轮车,重点整治机动车辆无证驾驶、驾乘摩托车不带头盔、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农用车货运车残疾车载客等违章行为。按照交通违章“八个一律”的处罚规定,加大对各类违章现象的处罚力度,不断提高全社会的交通安全意识。规范车辆和行人的交通行为。公安交警部门针对辖区交通状况,合理调配警力,加强上街、上路巡查,查违章,保畅通,努力解决重点路段、十字路口交通混乱、拥堵等突出问题。取缔道路上的摊点,还路于车,还路于民。重点整顿好交通主干道的治安秩序,杜绝公路“三乱”现象。以开展“文明行车、文明走路”宣传教育为主题,加强交通规则宣传,使居民遵守交通秩序行为规范养成率达80%以上。

2、体现一个“美”字,着力打造“绿色隆林”

一是搞好城市绿化美化。建设部门继续加大城市绿化工作力度,提高城市绿地、广场等环境设施的系统配套水平,着力营造绿树成荫、碧水环绕的良好人居环境。加快新州河(城区段)工程建设进程,确保新州河(城区段)两岸绿化改造顺利完工。同时,继续鼓励各单位抓好庭院绿化,采取见缝插绿、空中植绿等多种措施,提高绿化品位,提高绿化率,力争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三项指标达到A类测评标准。

二是加大城市环保工作力度。加大新州河环境治理,推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与排污许可证制度,使工业企业污染物做到全部达标排放。加强城区烟尘控制、污水处理、空气污染和噪声的监管力度。

三是大力开展生态文明村创建活动。在城郊和广大农村开展以推进“五改四建一覆盖”(即改水、改路、改厨、改厕、改圈,建沼汽池,建经济园,建农村小集镇,建标准化村级卫生室,实施广播电视覆盖工程),治理“五乱”(即柴草乱放、垃圾乱堆、粪便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养)和狠刹“三风”(即打牌赌博、封建迷信、大操大办)为重点的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引导广大村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广大村民的生活质量和农村文明程度,加快推进农村小康进程。

(二)以实施素质工程建设为基础,全面提高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

⒈立足一个“管”字,提高科学执政能力

一是加强党政机关作风建设。设立政府部门集中办公的“一门式”服务大厅,政府部门办事程序做到公开、规范、高效。建立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保证县长服务热线畅通。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教育广大干部树立“勤政为民”的公仆意识,群众对党政机关及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达90%以上。

二是大力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活动,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重点行业部门进行视察,较好解决一些部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行政效能监察,促进行政工作规范化、法制化。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努力以一流的党风政风创造一流的发展环境,不断提高群众对党政机关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

⒉坚持一个“打”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以创“平安隆林”为抓手,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格落实维护稳定工作党政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单位责任制,通过打防结合,压降各类案件的发生率。坚持打击各种社会丑恶现象,扫除黄赌毒,除黑打恶,有效遏制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确保一方平安。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与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是整治治安秩序。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深入开展基层“创安”活动。大力整治治安乱点,坚决扫除“黄毒赌”等社会丑恶现象。强化外来人口管理,强化收容遣送力度。将建成区年刑事案件上升幅度控制在全区平均数以内,建成区年“六类”重大刑事案件发案率控制在现住总人口数的2.3‰以内。

三是坚持“四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禁毒工作方针,狠抓禁种铲毒工作。

四是落实“打黑除恶”工作责任制,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原则,做到发现一起打掉一起,实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少出,群众安全感达85%以上,保持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富民强县新跨越目标的实现。

⒊弘扬一个“诚”字,着力打造“诚信隆林”

一是以“共铸诚信隆林、营造发展环境”为主题,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形成社会对政府部门承诺的监督网络,大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促进政府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社会管理职能,全面提高党政机关依法行政、诚信服务水平。

二是整顿市场秩序,维护合法经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建立打击假冒伪劣长效机制。对影响人民生命健康的食品和药品进行专项整治,全面推行食品卫生准入制、行业等级认证制、食品卫生检查公示制,切实加强公共食品卫生监管。加大对城南市场、旧车站、新车站、央索街路口、百货公司门口一带、粮食局门口一带等占道经营的整治力度,对无证经营者进行清查,维护良好的经营秩序。大力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示范商场、示范个体户等活动,加强经营户的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倡导“诚实经营光荣,制假售假可耻,优质服务高尚”的文明新风。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清理整顿出版物市场,加强电子游戏机经营场所管理,取缔具有赌博、淫秽等内容的网吧,规范文化娱乐场所经营行为。

⒋强化一个“德”字,提高市民综合素质

一是加强全民性教育。要把围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市民的综合素质,作为开展文明县城创建活动第一要务。要把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作为重要抓手,努力把公民思想道德教育覆盖到全体市民和外来流动人员,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开展民族精神的教育,增强全民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进一步完善道德规范,着力从人的基本行为习惯抓起,引导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基本道德规范。广泛开展“共建美好家园、争做文明市民”活动,开展学习型先进单位、学习型家庭、学习型公民等形式的活动,构建全民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体系,形成人人是学习之人、时时是学习之机、处处是学习之所的社会制度和氛围,让终身学习、全员学习等理念,成为每个市民的内在要求和生活工作的迫切需要,促进市民道德素质的不断提高。

二是开展道德实践活动,提高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思想道德教育网络,切实抓好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①在机关开展“文明机关”等创建活动;②在学校开展以“五爱”、“四有”为主题的思想品德教育活动。③在全县发放《隆林市民守则》等宣传品,开展“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市民”活动。④在农村大力开展“讲文明礼貌、树文明新风”活动。⑤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社会公德和法制教育。⑥要以培养市民日常文明行为养成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文明行为规范。广泛宣传“二十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隆林各族自治县市民公约》以及各类公共场所秩序守则,采取多种形式,通过文明市民学校举办文明行为知识讲座、知识竞赛和文明行为知识图片展、现场观摩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市民从日常基本行为规范做起,从一件件小事做起,从身边的具体事情做起,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行为规范和道德操守,增强自律意识。以“开展思想道德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创建活动。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建立互敬互助的人际关系,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新氛围。

三是采取多种形式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在完善各种群众文体活动阵地功能的同时,整合社区文体活动资源,拓宽群众文体活动空间。采取政府引导、社区主导、市场运作单位联办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向上的群众文体活动,全方位搭建群众文体活动平台,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在参与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中自我教育、修身养性、提高素质,激发创造美好生活的热情。

四是开展百佳“文明”评比活动。即评选“十佳文明单位”、“十佳公务员”、“十佳医务工作者”、“十佳政法干警”、“十佳文明市民”、“十佳文明家庭”、“十佳文明窗口”、“十佳文明学生”、“十佳储蓄员”、“十佳师德标兵”等评选活动,鼓励人们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在家庭做一个好成员,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

四是成立“文明市民学校”。各社区、各学校、各级文明单位都要设立“文明市民学校”,并以文明市民学校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

三、工作安排

今明两年,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5年6月——8月):创建启动阶段。完成总体工作方案、各工作组具体工作方案的拟定、审批、印发工作。同时,将各项指标分解到各工作组及有关职能部门。

第二阶段,(2015年9月——2015年6月):创建落实阶段。各工作组及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测评指标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三阶段,(2015年7月——8月):自查验收阶段。县创建办对各工作组的工作完成情况逐一进行检查验收,并督促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第四阶段,(2015年9月起):迎检准备阶段。制定接待方案,做好迎检的一切准备工作。

四、组织领导

1、成立创建领导小组

组 长:阙建林 自治县县委书记

罗绍英 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谢德强 自治县县委副书记

姚敦双 自治县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文深 自治县县委常委、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卫华 自治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周荣清 自治县县委常委、人装部部长

郭秀忠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吴金霞 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赵隆生 自治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周话洺 自治县计划局局长

杨光兴 自治县公安局局长

李廷东 自治县政府办主任

黄顺新 自治县人大办主任

张明东 自治县政协办主任

王翰庭 自治县县委办副主任

农世莉 自治县政府办副主任

黄文松 新州镇党委书记

杨兴德 自治县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杨金良 自治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宗利 自治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自治区公民道德建设月实施方案】

文明办 主任

韦世光 自治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岑汉局 自治县经贸局局长

陆启转 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 科 自治县教科局局长

陶德强 自治县民政局局长

陆发平 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梁茂春 自治县建设局局长

李永光 自治县交通局局长

【自治区公民道德建设月实施方案】

农 军 自治县文体局局长

熊德富 自治县卫生局局长

韦育生 自治县工商局局长

农文学 自治县林业局局长

陈隆英 自治县司法局局长

莫展荣 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甘海威 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院长

李朝光 自治县统计局局长

廖保新 自治县物价局局长

陈 宁 自治县水利局局长

罗应文 自治县计生局局长

杨宗海 自治县环保局局长

赵元敏 自治县旅游局局长

农国松 自治县安监局局长

韦燮奕 自治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周腾福 自治县团县委副书记

黄秀红 自治县妇联主席

陈发标 自治县电信局局长

卢吉方 自治县广电局局长

石吉朝 自治县科协主席

徐维高 自治县残联主席

林立宽 自治县公路局局长

韦应德 自治县卫生局副局长、爱卫办主任

陆海平 自治县卫生局副局长、防疫站站长

自治县武装部政工科科长

聂 志 自治县武警中队指导员

宋上军 自治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杨振卫 自治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文明办,办公室主任由王宗利同志兼任。

五、工作要求

1、广大市民是创建工作的主体,是创建工作的参与者与受益者,他们是否参与,直接影响整个创建的成效。因此,必须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发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新州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组织宣传发动,全方位宣传争创自治区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测评标准、对市民的具体要求以及我县开展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活动的工作进展、相关措施,努力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激励和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创建各项活动中来,真正使创建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城区主要街道的主要路段、场所要按照统一要求,精心设计制作适量的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公益广告或宣传标识牌。社区居委会的宣传栏要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县广播电视台等媒体要开辟专栏、专题,全面加大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的宣传力度。

2、强化目标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

县委、政府根据市文明委文件精神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把创建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各有关乡镇、各单位一定要按照方案要求,尽快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将创建责任指标进一步细化,逐项逐条分解,按测评标准落实到位,做到每一项任务都有人牵头,有人具体抓,有专人督查,有实际进展。要加强创建责任目标管理,按照“谁牵头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实行责任追究制。(责任单位:宣传部、文明办)

3、建立监督机制,强化督办检查

一是强化群众监督。设立创建自治区级文明城市市民投诉电话,认真受理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取信于民。(责任单位:信访办)

二是强化舆论监督。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对创建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工作不力、成效不大的,要进行曝光。(责任单位:广电局)

三是强化社会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进行明查暗访,推动创建工作更好地开展。发动离退休老同志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督导活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我县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市民文明公约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对乱吐乱扔乱张贴,不遵守交通秩序,说脏话粗话等违背社会公德的不文明行为,通过告知、教育、劝阻、制止等方式进行督导,促进市民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公共环境,并对督导工作中发现的疑难问题,做耐心、细致的协调工作,促进问题的解决;各社区建立“文明劝导员”队伍,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和测评体系标准,引导市民除陋习讲文明,遵守社会公德,对不文明言行予以劝戒,带动大家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公共环境;各学校要成立“校园文明督查队”,对校园内发生的不文明行为及时制止,倡导和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有效阻止不文明行为。(责任单位:教科局、老干局、新州镇)

四是督查工作组对各部门各单位的督办检查,发现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人大、政协要组织视察组对创建责任单位进行视察,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责任单位:人大办、政协办)

4、组织实施“八大工程、四项整治”工作

八大工程:

(1)“三县一区文明大通道工程”。(责任单位:宣传部、林业局、公路局、建设局、沙梨乡、委乐乡、扁牙乡、新州镇)

(2)堤防护岸工程。(责任单位:水利局、建设局)

(3)治污系统工程。(责任单位:建设局)

(4)垃圾处理工程。(责任单位:建设局)

(5)城市道路网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建设局、公路局)

(6)建成区绿化工程。(责任单位:建设局)

(7)公厕建设工程 。(责任单位:建设局)

(8)旧房改造工程。(责任单位:县委办、政府办、建设局)

四大整治:

(1)整治交通秩序。(责任单位:公安局、交警队)

(2)整治市容市貌。(责任单位:建设局、工商局)

(3)整治治安秩序。(责任单位:政法委、公安局)

(4)整治违章建筑。(责任单位:建设局)

中国共产党隆林各族自治县委员会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 政 府

2015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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