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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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年度工作总结
国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第一篇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年度工作总结

在镇政府、市*局的带领下,**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以积极主动的姿态搭建纳税信用服务平台,采取多种措施引导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纳税,联合国税局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加强部门协作,有效地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税法宣传,开展诚信主题教育活动,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我分局采取以纳税培训、案例分析、面对面辅导、粘贴宣传画、播放宣传动画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诚信纳税和税务征信征用体系,结合道德与法律意识,把握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宣传,特别是加强对企业、个人、经营管理人员的诚信宣传,使其充分意识到依法诚信纳税的重要性与迫切性,自觉切实履行依法诚信纳税的光荣义务。

二是加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加强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我分局与国税局联合,对企业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领购、财务报表等提供相关资料的信誉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价,坚持依法、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人机结合,按照统一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对纳税人信用等级考核评定采用百分制,分A、B、C、D四个等级。对不同等级的纳税人实行分别管理,强化引导。通过媒体、对外网站将评定结果向社会各界公告,进一步强化了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为经

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有助于促进市场主体社会信用和商誉的形成。

三是建立纳税人信用信息征管档案,对外提供信用查询。为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强化纳税信用评定结果应用,提高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的综合效能,*分局依托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纳税人信用信息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供纳税人申请查询,打印纳税证明,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国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是建立企业信用服务机制。在全系统设立了专门信用服务机构,明确了信用产品提供的流程。要求办税服务厅人员应严格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规定,为企业开具涉税资信证明提供一站式服务。

五是加强政府部门协作,实行信用信息共享。定期与工商局、财政局、国税局、建设局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实现信用信息的数据共享。密切与公检法、银行、电信等有关部门配合联系和信息沟通,提高税收信用管理水平,使税收信用成为社会信用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促进全社会信用水平的提高。

2015年10月23日

2016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工作总结
国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第二篇

2016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工作总结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工作总结

市信用征信管理办公室:

在收到《关于做好2016年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督导准备工作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处室认真梳理,现将我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国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结合实际,我局重点在社会救助和民间组织管理领域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一、社会救助方面

近年来,我局把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当作完善社会救助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项目,把诚实守信、规范操作、阳光救助作为加强社会救助规范管理的关键措施,探索建立了'社会救助诚信承诺和授权声明制度'和'**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创新工作理念,营造社会救助诚信自律氛围。为了维护社会救助制度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社会救助真正惠及困难的群众,我局从2016年起开始实施'社会救助诚信承诺及授权声明'制度。申请者在填写社会救助申请时,所有家庭成员必须在'社会救助诚信承诺及授权声明'上签字,承诺自己所申报的内容真实,若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待遇,将接受管理审批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自从实行'社会救助诚信承诺及授权声明'制度后,社会救助申请对象的自我约束意识增强了,少数想钻制度空子,把社会救助作为谋私利手段的人没有了可乘之机,那些有劳动能力却不愿自食其力的'懒汉'也只能望而却步,营造了社会救助诚信自律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公示制度,努力打造阳光救助。为进一步增强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透明度、扩大社会参与度、提高社会满意度,有效解决低保'人情保'、'关系保'现象,提升社会救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我局下大力度逐步规范了社会救助公示制度。一是统一制【国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作固定宣传栏。近几年,我市各区县统一为各街道、乡镇以及所有的社区、村制作了户外固定公示栏,内容涵盖了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乡医疗救助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申请程序、办理流程等。二是坚持'三榜'公示制度。社会救助对象的申报审批过程,实行'三榜'公示制度,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即第一次公示村(居)委会调查评议后的情况,第二次公示街道(乡镇)审核后的情况,第三次公示民政部门审批情况。并将公示后的享受救助人员名单,以照片和文字形式进行存档,以备检查。三是公示内容齐全。内容主要包括低保对象姓名、致贫原因、保障人口、保障类别、保障标准等。四是公示地点范围广。在所有行政村交通便利、环境开阔、人口集中、易于聚集、停留、观看的地方设立低保固定公示栏,除在村委会设立外,还在有条件的自然村或村民小组选择醒目位置进行长期固定公示。五是公示管理严。在公示期间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公示内容全面完整,对因天气、人为等原因造成公示内容损毁丢失或模糊不清的,工作人员及时按原公示内容重新进行公示。同时,对每次的公示情况都要保留存档,作为档案永久保存。六是举报电话公开。在各项工作内容公示时,直接公开市救助局、区县救助局、乡镇及村级负责人的举报电话,直接接受群众的监督举报,确保诚信社会救助落到实处。

(三)运用信息手段,增强救助申请对象诚信意识。近年来,我局在民政部、省民政厅的精心指导下,把建立健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制度作为推进社会救助创新发展的重要基础来抓,2016年10月正式建成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以下简称'核对系统')并投入运行,实现了社会救助工作手段的重大突破。核对系统是一个归集、管理、应用反映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的中枢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目前已经与市人社局、住建委、公安局、公积金中心、国税局、地税局、残联以及民政婚姻登记等8个部门15类数据实现了信息即时核对。它通过直接获取民政部门低保、低收入认定以及医疗救助系统的申报家庭信息数据,同时采取一定的方式从各职能部门调用能反映申报家庭经济状况的信息数据进行核对,核对结果按信息项目形成列表,并按申报地区划代码进行区分。各级通过授权的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登陆信息系统查看核对结果,根据核对结果,结合居民个人申报,再通过入户调查等传统手段对核对信息逐一予以核实,然后根据再次确认的结果完成审批流程。我市核对系统投入试运行以来,已经在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困难残疾人子女教育救助认定和慈善助学等多项民生保障和救助工作中应用,成效明显。核对工作的实施,使广大老百姓逐步知晓民政部门信息核对的'神通广大',以前一部分心存侥幸企图骗吃低保、骗取住房保障资格的对象,也不敢再打歪主意,主动撤回了申请。通过媒体对核对工作的大力宣传,人民群众普遍反映申请对象诚信意识大幅增强,对完善和健全**市社会诚信体系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二、民间组织管理方面

【国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狠抓专项治理。一是开展规范社会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印发实施方案、

严把登记管理年检关、参与集中执法行动等方式,规范社会办学行为,维护民办教育市场秩序。二是配合市纠风办开展清理规范市场中介机构工作。制定、印发了《2016年**市民政局规范和培育行业协会工作方案》,进一步推动了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重点规范了行业协会的收费行为。三是开展社会团体收费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对社会团体在入会申请、会费收取、会费标准备案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二)加强诚信自律。2016年7月,印发《**市民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塑造品牌与服务社会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和《**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的通知》,在全市开展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塑造品牌活动。要求民办非企业单位认真研究制定塑造品牌与服务社会活动计划并精心组织实施,力争在三到五年内建设成为功能完善、作用明显、诚信自律、品牌优良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要求行业协会商会健全自律规约、推进信息公开、开展诚信服务、加强规范化建设,

【国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提高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化运作水平,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自律与诚信工作体系,促进行业信用建设和行业守信自律。

(三)分类开展评估。2016年,颁布《**市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和评估指标体系,成立**市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率先全省开展了行业协会商会评估工作,有2家行业协会商会获得5A等级,11家获得4A等级,13家获得3A等级。之后,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分类推进社会组织评估,目前正继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评估,并开展教育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规范化建设评估。

(四)推行政务公开。精减审批项目,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结时效,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实施网上行政审批并制作行政许可流程图、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事。围绕建设'阳光政府'的目标,将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内容、办事结果全部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并通过新闻媒介、网上公示、上墙公示等形式予以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将政务公开工作打造成了服务社会的载体和联系群众的桥梁。

三、相关建议

1、将社会组织及其法定代表人的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中,使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部门在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年检和日常管理服务中,能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和指导。

2、建立守信激励机制。例如,参加社会组织评估后,获得了较高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享受一定的物质奖励、税收优惠政策等。【国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3、建立失信惩戒机制。例如,存在违法行为的社会组织及其法定代表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黑名单',不得再成立其他社会组织、企业等或担任其他社会组织、企业等单位的负责人。

2016如何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措施
国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第三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道路运输经济得到飞速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形成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呈现出“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局面。但是,由于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信用建设严重滞后,少数经营业户钻政策和法律的空子,采用各种违法违规手段,逃避法律监管,偷漏国家规费,非法从事经营,损害了守法经营者和广大服务对象的利益,增加了执法部门管理的难度。信用建设已经成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温家宝同志在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政府报告中指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抓紧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征集体系、信用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是加快社会发展的核心之一。因此,采取积极措施,建立完善的道路运输管理信用体系迫在眉睫。

一、建立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势在必行

(一)建立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是保障社会健康、和谐发展的基本制度之一,是建设诚信国家、诚信社会的基础工程。我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有着漫长的信用史和深厚的信用文化底蕴。几千年来,孔孟等儒家先师奉行和倡导的“仁、义、理、智、信”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基本的道德规范,诚实守信作为一种基本的行为准则得到民众普遍遵行,并且成为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但是由于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那场文化浩劫给中国社会带来的灾难性破坏,加上改革开放以来意识形态领域的建设滞后于社会经济的转型变幻,导致民众意识迷惘,社会道德失范,使我国的信用建设问题日益突出。现在人们都在希望“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成为现实的社会生活环境,希望在社会交往中真正做到“童叟无欺”。我国加入WTO以来,国内各个领域都在按照国际贸易组织确定的原则,不断加快与国际规则接轨的步伐,着手建立部门或行业的信用管理体系。据今年九月在天津滨海新区举行的“诚信经商”高层论坛会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国家工商总局已经建立了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录入了600多万家企业的基本信息,根据企业信用等级标准,明确了在市场监管中相应的激励、预警、惩戒和淘汰机制;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建立了全国联网的的企业和个人登记系统,覆盖了4.8亿自然人的信用记录和82%的企业信贷总额,制定了对本系统显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客户实行贷款限制的规定。今年7月,交通部制定颁布了《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这是迄今为止我国道路运输行业第一部完整的信用制度,成为国家信用体系的组成部分,表明我国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

(二)建立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在道路运输行业树立诚实守信良好风气的重要前提。通过对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研究和对比,我们不难发现,我国现在的道路运输行业信用形势丝毫不容乐观,从某种程度上讲还相当严峻。从基层运管部门行政执法和规费征收的实践来看,营运车辆私下买卖、不到运管部门办理过户转籍手续,偷逃、拖欠公路规费,以暴力或其他非法手段妨碍行政执法等现象频繁发生,充分说明少数车主业户法律意识淡薄、信用道德缺失。因此必须尽快建立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在本行业树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

(三)建立道路运输行业信用制度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道路运输市场的必要手段。非法经营者采取形式多样、变化多端的违法经营和失信欺诈行为,占有了一定的市场份额,获取了非法利益,扰乱了运输市场秩序,侵害了遵纪守法经营业户的合法权益,广大服务对象的根本利益得不到保障,形成了一种不公平竞争的局面。如果不能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运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这些行为实施处罚、规范和制约,道路运输市场将在无序、失范状态下运行,最终导致市场秩序混乱失控,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道路运输市场的目标永远无法实现。

(四)建立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是适应市场经济形势,使我国的道路运输经济尽快与国际经济大格局接轨的迫切需求。中国加入WTO之后,世界贸易组织对开放中国的道路运输市场作出了相关规定,并且列出了开放时间表。目前我国已经按照世界贸易组织有关规定开放了国际道路运输市场,交通部还根据《道路运输条例》和我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签署的汽车运输协定,制定了《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如果我们不能按照国际规则迅速建立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在开放了国际道路运输市场之后,行业管理面对的问题将会更多更复杂,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任务也将更加繁重。

二、目前道路运输行业信用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用信息采集困难。几千年来,中华民族文化心理形成了深厚的积淀,很多国人都有保守、含蓄、内向和担心他人窥探隐私的心理,即所谓“家丑不可外扬”和“财不外露、富不示人”,因此一般情况下都不愿意积极主动提供个人信息;从信用主体的个人和企业来讲,对信用信息采集的作用认识不足,诚实守法经营的业户担心如

实申报以后会吃亏上当,而那些略有瑕疵尤其是已有不良记录的业户因惧怕暴露普遍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而导致对信息征集心存抵触。在今年“两证”换发中,我们经常发现部分车主业户在填报信息采集表时,填报虚假的电话号码和个人住址、提供已经被其他业户登记使用过的从业资格证书,甚至使用明显虚假的车辆行驶证件等,以达到通过年审的目的。由于数据浩繁、核对困难,加上运管部门受职责、权限和识别手段的限制,对于这些虚假信息,大多只能望“假”兴叹,无可奈何。

(二)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和软件开发滞后,信用信息共享的程度较低。目前我省运管系统已经建立了“湖北省运政信息网”,录入了所有登记注册的道路客货运输业户以及道路运输相关行业的基本信息,但这些信用信息由各级运管部门采集,局限于全省范围内使用,而且仅由运政管理部门一家掌握。目前,我省交通系统的公路规费征稽部门、地方海事和港航监督部门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银行、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也都建立了自己的信息管理系统。由于长期以来部门之间、地区之间、部门与地区之间各自为政、画地为牢,一些信用信息比较集中的政府职能部门和公用事业管理机构在“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心理支配下,担心信息共享会损害自身利益,因而对信用信息进行垄断和封锁。如何有效地整合这些资源,建立一个严密、完整、有效运转的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平台,开发相关软件,实现信用信息的共享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极其重要的任务。

(三)信用评估的质量不高,客观性、实用性不强。信用信息的使用即信用等级评估是信用体系的核心,包括对业户信息的审查鉴别和日常中对信用信息的补充完善,对信用信息的分析、研究、评定,信用评估模型以及信用等级综合评估结果的使用等等。由于目前信息采集困难并且真伪难辨,信息平台的建设和软件开发滞后,信用信息共享的程度较低,以及我国尚未制定统一、标准的信用评定模型,信用评估的法律地位及权威性和实用性可想而知。从基层运管部门使用“湖北省运政信息网”的情况看,我们对业户信用考核的核心内容主要是公路规费缴纳情况、年度审验通过情况、违章及处理情况,等等,其信用考核等级则由微机操作员根据业户的基本情况做出判断,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仅举今年我所受理的一件道路客运班线运输行政许可申请事项为例。由于申请人在申请行政许可时隐瞒了有关情况、提供了虚假材料,运管部门依法作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按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等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申请,同时行政许可申请人的部分成员在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期间有过非法转让车辆和线路牌等行为。但仍然是这些申请人,在登记注册了一家新的公司之后,再次提出相同的行政许可申请。由于法律对这种行为没有禁止性规定,信用体系不够完善并且没有进入实用阶段,运管部门只能依法予以受理。虽然该案经过听证程序仍然作出了不予许可的决定,但申请人在通过信访途径无果之后,又依照法律程序提起了行政诉讼,既浪费了当事各方大量的人力物力,又增加了行政成本,还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关于道路运输行业信用建设的思考

(一)加强道路运输行业信用立法,完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提升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的法律层次,严格依法行政,有效实施对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市场经济既是法治经济,也是信用经济,没有法治、没有信用,就决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在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一个人一旦有了信用不良记录,那么他和家人在贷款、社会保险、就学就业,包括购物、社交活动等诸多方面都会受到歧视,变得寸步难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道路运输行业呈现多极化和多样化,人们对经营行为不再采用统一的道德评判模式,对价值观的衡量不再使用统一标准,对道德规范的认同感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因此,发展道路运输市场经济,紧紧依靠道德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依靠健全法律,建立信用应用体系,严格依法规范信用行为,及时向社会曝光失信行为,并制定严厉惩戒失信行为的条款,让那些利用虚假信息和投机欺诈手段蒙骗管理部门、坑害消费者、非法获取利益、危害社会的企业和个人一旦触网、倒霉终身。交通部颁布的《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虽然仅仅只是一部规章,但是对道路运输行业信用立法无疑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我们应该迅速组织贯彻实施,为道路运输行业乃至全社会的信用立法积累经验、提供第一手资料。

(二)从信用理念的宣传、教育入手,弘扬信用文化,在道路运输行业加强信用文明建设。在这项中,运管部门应该责无旁贷地担任领军角色。首先,要向全社会大力宣传《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让广大群众对该办法的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其次,积极参加党委、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诚信政府”、“诚信机关”、“诚信行业”创建活动,切实转变作风,带头讲诚实、守信用,履约践诺,依靠道德的力量带动全行业的信用建设;第三,通过对道路运输行业欺诈投机行为的曝光和依法严惩,对违法违章的经营者产生震慑,对其他合法经营者敲响警钟,在全行业树立遵纪守法、诚实经营的良好风尚。今年以来,宜昌市公路规费征稽处利用《三峡日报》等媒体,分批公布了全市范围内拖欠公路规费的业户名单,对催缴欠费起到了十分明显的效果。

(三)加强横向联系,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迅速完成信息采集、软件开发等项基础性。运管部门要积极争取行政主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支持,与本系统有关单位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银行、公安交警等部门建立长期联系制度,实行信息的互通共享。同时加快信息系统的研究开发,制定信用信息的评估模型,为建立道路运输行业乃至全社会的信用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目前,全社会各行各业建设信用体系、营造良好信用环境的正在全面推进,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之风正在逐渐“回归”社会和民众,成为全民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我国道路运输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虽然刚刚起步,但已经迈出了可喜的一步。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必将建设得更加完备,道路运输市场必将在健康、和谐的环境中得到快速发展。

2016关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调查报告
国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第四篇

关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调查报告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农惠农政策,扩大农村信贷投入,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同时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增强农民信用意识、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和融资环境、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做好农村金融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县联社紧紧围绕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的职能定位,大力推广小额农户贷款,开展信用农户评定、信用村镇创建活动,有力的推动了县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信用环境的改善。笔者现就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做简要的调查和分析。

一、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现状

(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县位于河北省东北部,地处冀、辽、蒙三省交界处,素有“鸡鸣三省”之说。全境总面积3296平方公里,南北最长77.4公里,东西最宽74公里,海拔高度500米,是个“七山二水一分田”的山区县,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河北省少数民族县、河北省粮食大县,耕地62万亩,辖10镇9乡1个街道办事处、291个行政村11个社区,总人口47.49万。以来,县启动了以“三信”(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评定为基础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着力打造农村信用工程,优化城乡信用环境,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经过努力,目前采集农户信用档案10.9万户,占全县农户总数的99%以上;已对7.1万户进行信用评定,评为“信用户”3.4万户;建设完成6个信用镇(乡)、50个信用村;12月14日“承德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验现场推广会议”在农信联社隆重召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一定成果。

(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主要作法

1.确定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县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建设农村信用体系的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以征信系统为载体,以信用评价为手段,以构建激励惩戒机制为重点,加大政府组织推动和农村信用宣传力度,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改革创新,支农惠农”原则,为全县农户和乡镇企业普遍创建信用档案,积极推进信用户、信用村建设,探索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扩大农村信贷支持的有效方式,以此促进海南省农村经济金融的协调发展。总体目标是: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初步形成信用宣传、信息征集、信用评价、信贷支农的农村信用体系框架。总体思路和目标的确立为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建立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建立了政府主导、央行推动、农信落实、社会参与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成立由联社主任为组长,各信用社主任、信贷人员为成员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的创建和具体实施。创新信贷产品,增加农村信贷投入;制定具体配套支持政策,主动运用评价结果,出台激励惩戒措施;依据农户基本状况、自有资产、诚信记录、经营能力及项目等情况逐户建档,并建立数据质量责任制和数据定期更新机制。积极推广应用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农户信贷评分系统,创新农户信贷管理体制,主动打造新型信贷业务管理流程。

3.夯实基础,稳步推进、分步实施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项系统工程,对广大群众来说也是一项新事物。因而工作上夯实基础,稳步推进、分步实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为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民众信用意识,打造“诚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报纸等公共舆论工具加大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和引导力度,突出宣传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目的意义、评定标准、程序步骤等有关内容。使广大农户充分认识到信用信息采集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自觉采集信息的积极性。并采取以农村包围城市的宣传策略,先后举办了三期征信知识培训,对全县180个农村村委会的村支书、村长进行全员培训。

二是建立激励和惩戒机制,引导农民积极主动建立个人信用档案。根据对农户的评价结果,信用社在授信额度、审批权限、服务种类、适用利率、抵质押物、推荐评优等方面实行差别政策。对信用良好的农户给予优惠和便利,对信用不良予以限制。根据对信用乡(镇)、信用村的评价结果,与乡镇政府制定行政性惩戒和奖励措施。信用乡(镇)、信用村可在农业项目开发、优惠利率、农村配套服务等方面优先享受优惠政策;将各地信用评价状况与支农再贷款限额分配挂钩,支农再贷款重点向信用状况较好的地区倾斜。

(三)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的成效

一是提高了农村信用社加大资金大投入的积极性,农民增收明显。截止6月末,全县信用社涉农贷款余额20.62亿元,本年累放14.22亿元,农业贷款的显著增长,有力地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发展。通过对食用菌产业的支持,全县19个乡镇,252个行政村,5万农户参与食用菌生产,占全县总农户的45%。初县被中国食用菌协会评为“全国食用菌行业十大主产基地”,食用菌生产规模超过了1.9亿盘(袋),产量达10万吨。滑子菇产量占世界产量的25%、全国产量的50%,成为全国最大的滑子菇生产基地。食用菌产值10余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44.1%。增加农民收入4亿元,户均增收8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1500多元,占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4%,成为真正的富民产业。

二是资金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我县农信社不良贷款下降,资产质量逐步优化。截止6月末,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为8835.26万元,比年初下降2039.92万元,不良率为4.29%,比年初下降1.49个百分点,收回表外核销及票据置换不良贷款41万元.不良贷款比年初大幅下降。信用体系建设使新增贷款质量明显好转,存量不良贷款在不断的活化中,贷款人的信用观念不断提高。

三是推动了农村信用社贷款营销机制的转变。依据农户信用评价系统评价结果,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授信农户进行贷前审查。在农户信用评价过程中,不仅对信贷相关信息进行评分,而且对家庭信息、综合信息等能表明农户非信贷情况信息进行评分,从而能更全面、更准确地对农户进行评价。贷款营销机制的变革,促进了农村信用社资金的合理使用,扩大了信用贷款的覆盖面,提高了对农民贷款有效需求的满足度,促进了农村信用社探索适合农户特点的信贷新产品。据调查,自以来农村信用社先后开办了林权、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等新业务,对建立了信用档案并有贷款需求农户,贷款有效需求的满足率达到76%。

四是全县农户信用意识明显增强。几年来,在政府和人行的主导下、农信的积极推动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已成为新形势下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以培育信用环境、加强诚信宣传为手段,立足实际,有力地推动了经济与金融的“双活双赢”。政府信用形象和行政公信力明显改善,社会公众信用意识和信用素质进一步提高,银企关系进一步改善。县被中国金融研究院、中国金融网 、中国金融记者俱乐部联合举办的中国第四届金融市长年会评为“中国金融生态县(市)”称号,12月被承德市金融系统评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广标兵,这标志着县信用环境建设工作已转入了常规建设的新阶段。

三、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及建议

1.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用体系建设的认知度不够。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虽然以政府为主导,但是开展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从一定角度来讲,信用体系建设已经关乎民生和县域经济发展,所以,政府引导、社会重视、全员参与是势在必行,也是解决信贷资金供需矛盾的根本所在。

二是信用体系的社会化程度不够。从信用本身来说,信用体系不仅仅是信贷的诚信程度,还包括信用人各方面的信用状况,所以,信用体系建设是一个社会的系统工程,包括社会各方面的信用程度,这也就要求信用体系建设中不但要维护金融信用环境,还要维护公众认知的诚信。也就是要求信用体系建设从社会全方面入手抓信用建设。

三是信用缺失的惩戒力度不够。对失信行为一直以来是以道德范畴的指责为主旨,但是相应的惩戒没有到位,失信人没有根本的利益损失,所以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力不足,形成“人人喊打却没有动手”的局面,也就对失信行为形不成威摄力。

四是信用观念的培养力度不够。中华古国“以信为本”,但是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外来人生观、价值观及人际公共关系的影响,对固有信用观念形成巨大的冲击,这就要求从社会公众的根本意识入手,培养诚信理念,树立诚信价值和践行诚信行为。

2.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几点议见

以建立激励和惩戒机制为突破点,提高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效性。

一是要以信用文化建设为基点,建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要以增强农民的诚信观念为基础,强化征信宣传教育,实现征信宣传常规化、扩大化。在征信宣传教育过程中应做好三个结合:一是征信宣传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二是征信宣传与信用户、信用村建设相结合;三是征信宣传与推广征信产品相结合,不断强化农民的信用观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新型的农村信用文明。

二是要以法制建设为重点,改善农村信用建设的法律环境。一是根据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尽快建立失信约束机制,形成银行、司法、税务联手制裁和打击不守信行为的合力;三是以“行政引导”为切入点,政府带头建设“信用政府”,有效传导信用建设的措施及实施效应,为农村地区吸引更多的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提供法律保障。

三是要以基础建设为落脚点,扩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覆盖面。一是加快农村信用社并网步伐,普遍建立健全农户信贷档案,大力推进非银行信息采集工作;二是规范农户信用等级评审和《信用证》制度,加大对农村信用担保体系的财政支持,不断完善农村地区投融资的激励保障体系;三是加强与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逐步扩大《信用报告》的使用范围,把《信用报告》打造成农民的“第二身份证”。

四是要以产权改革为创新点,促进农村信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建议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对农户承包经营的土地,在所有制性质不变的前提下,采取发证确权等有效形式,以农村土地使用权抵押作为信用化的突破口,提高土地的使用价值,使农业生产主体对土地不仅有使用权,而且具有处置权、转让权,促使农民手中资源能够转化为金融部门认可的、可流转的信用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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