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教师学习职称评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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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中心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组织教师学习职称评聘 第一篇

xx中心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为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发〔2012〕157号)要求,结合实际,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教师讨论并修正,特制定我校教师职称评聘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遵循教育发展规律,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师成长规律,促进教师全面发展;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切实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3.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三、聘任范围

薛阁办事处在编在岗教师中,取得或达到一级职称资格的未聘或未评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聘任办法

1、组织方式:按照《关于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设置指导意见的补充通知》文件精神核定各学校一级应聘空岗数,中心小学制定量化评分细则,组织开展竞聘工作。

2、确定拟聘人员:(1)应聘人数小于等于岗位数时,在审核各应聘人员的有关条件符合规定后,直接确定拟聘人员;(2)符合任职条件的应聘人数大于岗位数时,按照评分细则进行量化考核评分,从高分往低分排列名次确定拟聘人员,分数相同者,已在农村聘过一级职称的教师凭一级聘任书优先聘用;如出现并列名次(同级别)的年幼让年长(以身份证年龄为准),年幼者第二年如有空岗直接聘任或报卷。(3)若符合任职条件的教师面临退休,在退休的前一次考评中优先照顾。

五、工作程序

1、成立职称评聘领导小组

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由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办公室:

六、有关要求

1、严格程序、规范实施工作程序,学校竞聘小组要对竞聘者申报材料、证书进行认真核实、认定、《考核评分表》等过程

性的材料必须存档备案,杜绝违反程序、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2、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组织领导。教师职称聘任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各学校要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组长的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加大宣传力度,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决不能因职称聘任工作影响教师队伍的稳定,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

七、评聘条件与考核分值

1、思想政治表现条件(15分)

(1)近四年来,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2013、2014)全部合格者记5分,一次不合格者扣5分,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得优秀者每次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该项10分封顶)

(2)出勤情况:近三年来出勤记10分,旷一节课扣2分,事假一天扣0.2分(法定假日除外),病假一天扣0.1分(含会议、校级活动)。重大病及住院的,经校长认定者不扣。(该项扣分10分封顶)

2、学历、资历条件

(1)学历(5分):本科5分,专科4分,中专3分;

(2)工龄:每年按0.5分计算。(该项不封顶)

3、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

(1)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农远新星或骨干教师、班主任:国家级5分,省4分,市3分,区级2分,只以

最高级别记分一次。(以颁发的原始证件为准)(该项5分封顶)

(2)取得二级职称者,每年加0.5分;已取得一级职称者,分段加分(二级到一级每年加0.5分,取得一级当年起,每年加1分),不封顶。

(3)来中心小学任教1年加1分,以此类推。

4、工作实绩(50分)

(1)近五年来,获得省级奖状加5分、市级加4分、区级加3分、办事处加2分,以上均指政府的表彰(人社、教育部门联合表彰的可视为政府表彰)业务部门降一分记分。(该项封顶10分。)

(2)近五年来,在具有CN刊号学术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不含增刊、论文集)或教育部门论文、课件等教学活动评奖的,国家、省、市、区级分别记5、4、3、2分。(该项封顶10分)

(3)近五年来,国家级课题立项4分、结题8分;省级课题立项3分、结题6分;市级课题立项2分、结题4分;区级课题立项1分、结题2分;课题成员减半。(该项封顶10分)

(4)在中心校举行的统考中,名次在整个中心校平均分前三分之一者加10分,名次在整个中心校中间三分之一者加8分,名次在整个中心校后三分之一者加6分,常识组使平均分,如果有带两科者就高不就低。如果参加几次统考的,取其中最高一次成绩。

(5)教科研成果获奖省8、7、6;市6、5、4;区4、3、2;成员减半。(该项封顶10分)

5、业务考核(20分)

教学设计或典型课例教学。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允许申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1)职业道德差、乱收费、乱摊派、向学生和家长索取钱物的;

(2)在五年之内违反计划生育的;

(3)因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4)当年受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5)近三年来,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或病假累计超过半年以上;

(6)近三年中,不服从学校工作调配的;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

(7)不服从大局,工作无理取闹,造谣惹事,挑起事端,造成影响的。

八、评聘办法:

1、公布核定的一级职称应聘岗数。

2、书面申报:符合竞聘条件的教师向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

3、初录推荐:按积分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初录选取。

4、张榜公示:将初录结果在中心校予以公示七天,接受群

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组织教师学习职称评聘 第二篇

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镇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在全体教师中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局面,根据省、市、县人事局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经学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及全体教职工讨论,特制定我镇教师评聘方案。

一、职称兑现人员任教学校及参与支教分值(支教每年加5分)

1、任教于中心校、南洪得1分,任教于三十埠、新民、华城、龙岗、黄浦、张庙、土山、油坊得2分;任教于牛寨、斗镇、青岭、四十埠得3分;

2、支教对象为完小教师数在9人以上(不含9人、班级数乘以1.5人)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自愿参加人员。支教一年得5分(职称兑现后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根据工作需要,有需要支教的,中心校直接安排支教)。

二、 评聘条件与考核分值

1.思想政治表现

(1)近五年来,年度考核一次不合格扣5分,年度考核优秀每次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考核办法,查阅证件。

(2)出勤情况。一学年出满勤记5分,旷一节课扣1分,事假一天扣0.1分,病假一天扣0.05分,重大病或住院经县局批准请假后不扣分。考核办法,所在学校证明,考核组抽查学校日志。

2.资历条件:教龄每年按1分累积计算。

3.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

【组织教师学习职称评聘】

(1)工作量(10分):教师每周任教课时必须得到16节(含16节),校长、教导主任及相关人员课时参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不足16节,一节扣0.5分,超出部分不加分。考核办法,查阅教师课表、学校总课表。

(2)获奖情况:

a近五年个人获奖: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片级镇级1.5分,只以最高级别记一次(如某一层次获奖分名次,市级及以上每低一等次减1分,县级每低一等次减0.5分,片级镇级二、三名为1分)(以上获奖必须是通过中心校及教育体育局上报)。

b指导学生获奖同前a(指导教师有文或有证);

【组织教师学习职称评聘】

c任现职以来论文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1.5分、1分,市级2.5分、2分、1.5分;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及cn刊物发表文章的记3分;国家级【组织教师学习职称评聘】

一等奖3.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5分;在《xx教研》上发表文章的记1分,多篇累加不超过1.5分;xx教育网发表论文的记0.5分每次,累积得分不超过1分。市、县级论文多篇累加不超过3分(同级只记最高奖一次);省级及cn刊物累加分数不超过3.5分;国家级多篇累加不超过4分(相关研究所等获奖论文以省级记分),(所有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兑现资格)。

(3)近五年获得:

县级教学能手加2分,市级教学能手加3分。

县级骨干教师加2分,市级骨干教师加3分。

县级学科带头人加3分,市级学科带头人加5分。

本项记最高得分项,不累计加分。

省级教学能手、省级骨干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直接兑现(无第四大项情况)。【组织教师学习职称评聘】

(4)评小高资格年限:每年记1分(评审年限取整数,只进不舍)。

三、教育教学成绩

(1)考核近两学年教学成绩(两学年均分)。以每学期期末文化素质检测及教育教学检查为准。期末文化素质检测全镇第一名12分,每降一名减少1分(记前八名),两学期相加除以2(同时任教两个及以上学科均为前八名,以高者为准;其中一科不在前八名,取均分。中途接班教师上一学年检测非后三名,名次照常,后三名,每升2个档次加1分。),(检测倒数三名分别扣1.5分、1分、0.5分);教学检查以检查教师作业、备课为准,第一名4分,每降一名减少0.25分,近一学年的成绩相加除以次数为得分(未抽查到教师分值取参与评聘教师分值的平均分)。教师此项成绩得分为以上两项得分之和。

(2)近两学年,全镇综合评估前六名,校长加分,第一名加6分,每降一名减少0.5分,两学年均分(副校长及学校中层此项分值是校长的一半)。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允许申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1.职业道德差、乱收费、乱摊派、向学生家长索取钱物的;

2.在五年之内违反计划生育的;

3.未经学校同意在校外兼职的;

4.因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5.当年受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组织教师学习职称评聘】

6.近三年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或病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7.不服从学校工作调配的;

8.近三年中,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

五、评聘方法

1.书面申报:凡符合条件者,均可向学校评聘领导小组送交书面申请,未交书面申请者,按自愿弃权处理。

2.组织考核:由评聘领导小组按本方案集体考核打分。

【组织教师学习职称评聘】

3.初录推荐:按积分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初录选取。

4.张榜公示:初录结果公示五天,接受群众监督。

5.上报审批

六、以上职称评聘试行方案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未尽事宜由领导组研究。

七、适用对象:符合晋升、聘任基本条件的人员(2014年1月1日前xx镇中心学校在职在岗教师)。

八、职称评聘领导组

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由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组织教师学习职称评聘 第三篇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镇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在全体教师中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局面,根据省、市、县人事局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经学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及全体教职工讨论,特制定我镇教师评聘方案。

一、职称兑现人员任教学校及参与支教分值(支教每年加5分)

1、任教于中心校、南洪得1分,任教于三十埠、新民、华城、龙岗、黄浦、张庙、土山、油坊得2分;任教于牛寨、斗镇、青岭、四十埠得3分;

2、支教对象为完小教师数在9人以上(不含9人、班级数乘以1.5人)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自愿参加人员。支教一年得5分(职称兑现后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根据工作需要,有需要支教的,中心校直接安排支教)。

二、 评聘条件与考核分值

1.思想政治表现

(1)近五年来,年度考核一次不合格扣5分,年度考核优秀每次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考核办法,查阅证件。

(2)出勤情况。一学年出满勤记5分,旷一节课扣1分,事假一天扣0.1分,病假一天扣0.05分,重大病或住院经县局批准请假后不扣分。考核办法,所在学校证明,考核组抽查学校日志。

2.资历条件:教龄每年按1分累积计算。

3.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

(1)工作量(10分):教师每周任教课时必须得到16节(含16节),校长、教导主任及相关人员课时参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不足16节,一节扣0.5分,超出部分不加分。考核办法,查阅教师课表、学校总课表。

(2)获奖情况:

a近五年个人获奖: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片级镇级1.5分,只以最高级别记一次(如某一层次获奖分名次,市级及以上每低一等次减1分,县级每低一等次减0.5分,片级镇级二、三名为1分)(以上获奖必须是通过中心校及教育体育局上报)。 b指导学生获奖同前a(指导教师有文或有证);

(3)近五年获得:

县级教学能手加2分,市级教学能手加3分。

县级骨干教师加2分,市级骨干教师加3分。

县级学科带头人加3分,市级学科带头人加5分。

本项记最高得分项,不累计加分。

省级教学能手、省级骨干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直接兑现(无第四大项情况)。

(4)评小高资格年限:每年记1分(评审年限取整数,只进不舍)。

三、教育教学成绩

(1)考核近两学年教学成绩(两学年均分)。以每学期期末文化素质检测及教育教学检查为准。期末文化素质检测全镇第一名12分,每降一名减少1分(记前八名),两学期相加除以2(同时任教两个及以上学科均为前八名,以高者为准;其中一科不在前八名,取均分。中途接班教师上一学年检测非后三名,名次照常,后三名,每升2个档次加1分。),(检测倒数三名分别扣1.5分、1分、0.5分);教学检查以检查教师作业、备课为准,第一名4分,每降一名减少0.25分,近一学年的成绩相加除以次数为得分(未抽查到教师分值取参与评聘教师分值的平均分)。教师此项成绩得分为以上两项得分之和。

(2)近两学年,全镇综合评估前六名,校长加分,第一名加6分,每降一名减少0.5分,两学年均分(副校长及学校中层此项分值是校长的一半)。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允许申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1.职业道德差、乱收费、乱摊派、向学生家长索取钱物的;

2.在五年之内违反计划生育的;

3.未经学校同意在校外兼职的;

4.因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5.当年受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6.近三年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或病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7.不服从学校工作调配的;

8.近三年中,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

五、评聘方法

1.书面申报:凡符合条件者,均可向学校评聘领导小组送交书面申请,未交书面申请者,按自愿弃权处理。

2.组织考核:由评聘领导小组按本方案集体考核打分。

3.初录推荐:按积分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初录选取。

4.张榜公示:初录结果公示五天,接受群众监督。

5.上报审批

六、以上职称评聘试行方案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未尽事宜由领导组研究。

七、适用对象:符合晋升、聘任基本条件的人员(2014年1月1日前xx镇中心学校在职在岗教师)。

八、职称评聘领导组

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由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办公室:

(当年参加评聘人员不得进入评审小组)

九、方案解释权在xx镇中心学校办公室。

职称评聘方案
组织教师学习职称评聘 第四篇

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师发„2014‟4号),健全完善中小学教师考核机制,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改革教师考核评价机制,把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作为教师评价的基本标准,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评价多元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尊重规律。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关注学校、教师个体差异及岗位特点,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坚持师德为首、育人为本,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引导教师完成好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任务。

(三)多元开放,科学合理。坚持评价主体和方式的多

元化,构建学校、教师、学生、社会等多方参与评价机制,力求科学规范、全面准确地评价教师,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持续发展。

(四)客观公正,简捷易行。坚持依法实施考核,考核过程公开、透明,考核结果公平、公正;程序严格、操作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范围

在编在岗教师,自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时间起至今,聘期满三年的人员参加聘期(届满)考核,其余人员参加年度考核。

四、考核内容

教师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教师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职责、师德表现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的实绩和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教师师德表现和遵守纪律,出勤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等情况;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根据学校的特点,一般以学年为周期进行;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一般在聘期结束前一个月进行。聘期考核与年度考核期间不超过半年的,可以合并进行。

五、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坚持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基础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统一性评价与差异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不得以升学率、考试成绩为主对教师进行评价和奖惩,不得简单以民主测评得票率确定考核等次。坚持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岗定评,不同岗位应有不同的标准和要求。教师兼职的,考核内容应包括履行兼职岗位职责的情况。

教师考核成绩的计算方法:民主评议分占40%,考核小组分占60%,两项折算分数相加为年度考核成绩。考核等次根据所得分数确定,考核成绩95分及以上为优秀,所占比例不得超过本学校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25%(优秀人数的计算要以学校在编在职人员为基数);95分以下至75分为合格;75分以下至55分为基本合格;55分以下为不合格。

聘期满三年,前两年考核分各占30%,本年度考核分占40%,三项相加即为聘期考核成绩。聘期考核结果等次确定成绩同年度考核。

工勤人员的考核参照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95分及以上为优秀,其优秀率不得超过15%;95分以下至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考核程序

(一)成立组织。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班主任、教师

代表等参加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其中,班主任、教师代表不少于考核工作小组组成人员的1/2。班主任、教师代表的产生,要履行相应的民主推荐程序。

(二)确定方案。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考核实施方案。考核实施方案要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并经学校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会议审议通过,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三)实施考核。学校考核小组依据学校考核实施方案,对教师进行考核。平时考核由考核工作小组或考核工作小组确定的考核机构,按照学校制定的考核方案,依据教师考勤、教学常规、工作表现、日常记录等随时进行。年度考核一般在学期末进行,按照个人总结,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述职或书面述职,教师互评、民主测评,并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学生、家长、家委会、社区意见,汇总平时考核成绩,确定考核等次等步骤实施。

(四)学校公示。将教师考核结果在学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结果反馈。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由本人签署意见;对拟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教师进行组织谈话。教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聘期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在30日内向学校申请复核或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六)总结归档。考核工作结束后,教师个人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学校考核工作总结和教职工考核结果汇总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七、结果使用

(一)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二)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周期内,教师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暂缓进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注册周期内年度考核每年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方可进行定期注册。

2.教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应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应转岗或接受专门培训。

3.教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学校可以调整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岗位,但到新岗位后年度考核任不合格的,学校有权按照规定的程序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方可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学校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组织教师学习职称评聘 第五篇

学校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州《关于印发2015年---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精神,

充分调动我校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

二、成立黑石学校评聘委员会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三、评聘综合考核条件及分值分配

以下条件之一的不参与本次职称评聘

1. 中专以下学历2、非正规期刊发表论文 3.在2014年(2014年1

月1日---2014年8月31日)病、事假累计30天以上 以及不在

岗上班的(产假除外)4.2014年8月31日前退休教师不参评

考核评聘考核项目及分值。

1. 教 龄: 参加工作以来每一年加1.4分截止到2014.8.31日

2. 任职年限 : 职称评定以来每一年加2.1分截止到2014.8.31日

3. 班 主 任: 晋级以来每一年加0.3分

4.论文与著作: 按网查有中国出版总署新闻网(万方数据网、维普网、

中国知网、龙源期刊网、中国期刊网),如查不到的论文和著作必须

在以上网站查到发表期刊号是正规期刊、可视为论文的真实性。要有

原件,按国家、省、州、分别加2、1.5、1分

5.公 开 课: 必须有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的出课证。按国家、

省、州、市级分别加2、1.5、1、0.5分

6.竞 赛 类: 由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开展的各类竞赛所获得的

指导或辅导奖项、按国家、省、州、市分别加2、1.5、1、0.5分

7.科研课题: 以结题证为准,由教育行政、业务部门发放按国家、

省、州、市分别加2、1.5、1、0.5分

8.优秀教师、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由教育行政、业务部门发

放的证书为准。 按国家、省、州、市分别加2、1.5、1、0.5分

9.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 :由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发放。按国

家、省、州、市级分别加2、1.5、1、0.5分

10.个人基本功大赛奖:由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人 基本

功大赛奖。(没有学生参与的)按国家、省、州、市级分别加2、1.5、

1、0.5分

11.高学历加分:获国家正规院校学历,本科(含本科)以上加1分。

12.专职领导加分:从事专项领导工作。不任课、 不带班、从晋级以来脱离教学一线起算。每一年加0.2分。

说明:学历要大专以上文凭。要有国家正规院校的学历,培训类学历要达到2年以上,比如中央党校培训的学历。2000年以前的要到组织部档案局调出学历登记表、学历证明、成绩单等。2000年以后的要有网查学历信息。带二维码的那张。

1、所有业绩材料时间是晋级以来截止于2013年12月31日前。 2 论文、结题、著作、荣誉证书等材料必须是教育行政、业务部门部门为准。工业大学、商业学院不可。

3 “培训类”的各种荣誉不打入评聘范围考核。

4、借调改行的回到原单位参评。

评聘委员会 2015.11、18

以上方案同意的教师签字: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jiaoyuzixun/6167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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