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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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培训教案
计生培训 第一篇

计划生育培训教案

一、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概述

二、计划生育政策、

三、法律责任

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五、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概述

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是融政策、思想、知识和信息为一体的宣传内容相当广泛。

1、明确的目的性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内容虽然涉及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但都是围绕一个主题——人口与计划生育而且所宣传教育内容都是为了服务于计划生育工作。

2、对象的全民性 人口和计划生育是一个普通的社会问题涉及千家万户与每一个人密切相关。

3、任务的长期性和作用的渐进性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任务实施的过程是宣传者按照既定的宣传方针对宣传对象在心理上施加有目的、有计划的影响以改变宣传对象心理定势行为趋向的过程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

4、管理上的结合性、服务性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与两个文明建设紧密相联具有广泛的社会性。

5、地位和作用 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中心环节。

计划生育政策

1、人口政策 控制人口数量 提高人口素质 改善人口结构

2、生育政策 生育必须按计划进行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条例规定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禁止生育第三个孩子。

3、技术政策 坚持以避孕为主坚持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4、奖励政策 对响应国家号召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给予物质、精神奖励生活照顾和各种优惠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妻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5、优生优育政策 优生优育是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的合理方面是计划生育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大力推行检查制度开展优生优育的咨

询门诊开展优生遗传检测。

结婚生育调节

【计生培训】

教职工结婚必须达到国家法定婚龄凡需登记结婚的职工领取结婚证后到学校办登记上帐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凡属学校育龄女职工自愿安排生育一个子女的在怀孕三个月内在本单位登记审核到学校工会办办理一胎服务证。

【计生培训】

1、育龄女职工申请生育户籍为双滦区非农业由所在单位承办。

2、育龄女职工申请生育户籍在外省市、地区非农业户籍、农业户籍由其户籍地发给生育审批表并由本单位签字加盖公章后递交户籍地并由户籍地核发生育报务证本人持生育证向工作单位登记备查。

3、女方不在本单位工作的男教职工生育必须由女方工作单位或女方户籍地区、乡、镇一级政府计划生育部门出具批准生育证明交所在单位计划生育办公室备查。

生育二胎所具备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二胎的夫妻女方再生育年龄应当在26周岁以上生育间隔应当在四年以上年龄在28周岁以上的可以缩短生育间隔。

1、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依法收养一个子妇后又怀孕的。

3、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只有一个子女的。

4、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或相当此标准的其他非遗传性疾病的只有一个子女的。

5、夫妻双方均为全国一千万以下人口的少数民族只有一个子女的。

6、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在本省定居的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只有一个子女的。

7、再婚前无计划外生育的再婚夫妻重组家庭时只有一个子女的或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子女而另一方有两个含两个以下子女的丧偶再婚者。

8、在矿区井下作业连续5年以上且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矿工只有一个子女的。 对于符合规定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育龄夫妻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必须由女方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享受独生子女家庭待遇的育龄夫妻提出申请时必须缴回《独生子女光荣证》并退回所享受的独生子女父母奖金核实无误由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经公司计生办审核后报上级计生部门批准核发二胎生育服务证。

晚婚、晚育、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初婚职工法定婚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推迟三年以上登记结婚方为晚婚晚婚增加奖励假15天一方晚婚只奖励一方晚婚假。已婚后年龄在24周岁以上的女职工初产妇为晚育晚育增加奖励假45天并给予男方护理1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夫妻增加奖励假30天。上述各种奖励假期待遇比照婚、产假待遇。对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女职工本人申请夫妻双方签字由所在单位审核后报公司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批并联发给独生子女光荣证三张审批表、一张声明书、4张夫妻合影照、子女生育证、出生证、户口卡。

农业户籍女合同制职工终身要一孩的需在本单位申请由女方户籍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在本人所在单位计生办备案后方可享受独生子女家庭待遇。从领取《独生子女证》到子女18周岁止对独生子女父母双方所在单位分别发给不低于10元的奖金夫妻双方分别以《独生子女光荣证》审批表为奖励依据并存档备查一方为我公司职工另一方为无职业的城镇居民持社区及街道办事处两级证明独生子女证审批表由职工所在单位发给20元奖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子女年满18周岁的

享受《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

1、符合规定生育一个子女的。

2、符合规定生育两个子女只有一个子女存活并不在生育的。

3、只有一个依法收养的子女并不再生育的。

4、符合规定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婚或者丧偶后尚未生育的再婚夫妻一方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并不再生育的双方都可以享受《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

5、生育的第一胎为双胞胎或者多胞胎只有一个子女存活的。

6、已经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并享受《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后其独生子女死亡并批准又生育一个子女的重新享受其奖励。

7、享受独生子女家庭奖励的夫妻离婚或者丧偶的再婚前的双方或者丧偶一方可以分别享受奖励再婚后自愿不生育的也可以继续享受原奖励。【计生培训】

法律责任

【计生培训】

职工计划外怀孕必须主动采取补救措施如不主动采取补救措施和限期改正后以一千至二千元罚款拒不采取补救措施计划我生育的职工按有关规定处以一次性罚款和行政处分。职工不在本单位填写“声明”且领取结婚证又不在本单位登记备查的对双方分别给予罚款500元。

凡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对生育双方按以下标准各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女方怀孕三个月以上因意外终止妊娠的应当到县级以上医院并及时通知计划生育办公室由医疗专家小组认定后出具终止妊娠原因的诊断证明无诊断证明的其《第二个子女生育证作废》并不再安排生育。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而收养子女的对收养人按以下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出现不符合规定而生育或者收养的当事人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并取消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计划外生育计划外收养的职工双方所在单位坚决实行一票否决除按上级部门规定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每出现一例计划外生育收养的单位将按规定处以2万至3万的罚款。

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凡是计划外怀孕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育龄女职工以上环为主育龄女职工施行上环术休息5天营养费50元。对不按上述采取措施而计划外怀孕者必须采取吸宫引产等补救措施费用自理视为病假。对按要求采取节育措施失败者造成怀孕的职工到医疗部门主动采取补救措施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营养费100元持医疗部门证明休息。各单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要定期的组织育龄职工检查透环本人在指定时间内不去检查扣发当月效益工资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不按时组织出现计划外怀孕在四个月内没有发现没有采取补救措施扣发计划生育工作人员6个月计生岗位津贴。

六、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

为了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保障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根据《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计划生育条例》、《城镇职工生育保障实施办法》。

生育保障待遇

女职工计划内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在下列休假时间内工资保持在岗期间工资水平不变由用人单位发放。

1、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产假20元。

2、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产假30天。

3、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终止妊娠产假42天。

4、怀孕满6个月以上分娩或终止妊娠产假90天其中分娩产前休假15天。

5、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6、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7、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奖励晚婚育产假45天。

组织管理

学校把计划生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有一名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管理网络、计划生育协会管理网络。单位要设专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从事计划生育专职工作人员每月发给不低于60元的岗位津贴兼职人员不低于30元。

对公司所属调入调出的职工各单位人事劳资部门通过计生部门职工生育情况对调入职工有计划外生育或怀孕者决不能调入、调出本单位要把生育奖惩情况随档案介绍到新单位继续执行。对公司所属各单位下岗、待岗、停薪、长休病假、内退、企业放长假的人员但工作关系仍在原单位的其计划生育由原单位负责。

计生协会培训记录
计生培训 第二篇

计生协会学习培训记录

协会学习培训记录

培训时间:2013年11月10日

地 点:乡会议室

主 持 人:***

记 录 人:****

参会人员:各村级计生协会会长、秘书长、理事

主持人***讲话:我们今天召集大家共同学习一下协会的责任目标及任务,现在由****为我们做详细的培训: ****:第一明确我们的目标:

(一)协助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村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依法维护育龄群众在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合法权利,促进实现男女平等;

(三)向育龄群众、青少年和老年人提供生殖健康信息和服务。

(四)杜绝不安全的人工流产。

(五)确保在提供服务和信息时,对服务对象没有歧视。 第二了解我们的任务

(一)发动会员在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少生、优生、优育、优教中起带头作用。

(二)向群众有针对性地传播人口文化、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预防性病(包括艾滋病)知识以及优生“两免”政策等等,弘扬先进的人口生育文化,普及计划生育和性与生殖健康等知识。

(三)协调社会力量,发挥计划生育志愿者作用,向群众提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的信息和服务,提高他们知情选择避孕方法的能力。

(四)履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职能,及时反映群众的意愿与要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建立村民自治机制。

(五)进行调查研究,组织计生培训,表彰先进,交流经验,搞好本协会的自身建设。

(六)本协会坚持组织和动员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方法,反对任何形式的强迫命令。

会议照片:

协会学习培训记录

时间:2014年01月07日

地点:人口学校

题目:计生协会章程培训

授课人:****

培训对象:理事、会员小组长及部分协会会员 效果和意义:

我们今天在这里举办计划生育协会学习培训班,目的之一就是,计划生育协会小组长是来自于育龄群众,他们最了解育龄群众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信息。计生协会小组长和育龄群众打成一片,他们能及时的把计划生育法规宣传给育龄妇女,使育龄群众更好的理解和掌握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的知识。通过这次培训,协会小组长理解和更好的掌握了计生专业知识、避孕节育措施以及艾滋病防治知识三大板块。培训班课程备受计生协会工作者青睐,他们希望这样的培训课程要常开常讲,以更好的发挥好协会工作人员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思想的五大职能作用,全心全意为广大群众服务。

通过此次培训,使会员更加科学、全面地理解了协会知识和协会章程。通过各种规章制度的讲解,会员掌握关于协会的有关知识,同时会员们也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有了更深的认识。 通过这次培训后,我们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参加

学习的会员掌握了协会的一些基本知识,也让会员们对以后怎么样工作,怎么样学习有了更深的认识,使会员明白了协会就是为计划生育服务,就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让会员对协会的制度也有了详细的了解。会员们学习完要求我们能多多组织这样的培训。由此,通过这次培训我们达到了我们预期的目的。

计划生育业务培训方案
计生培训 第三篇

计划生育业务培训方案

为了全力推动创业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提高基层计生干部的业务素质,创业社区决定召开基层计生干部培训会。

一、培训时间

2012年8月6日(星期五)上午8:30至下午18:00

二、培训地点

创业社区小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社区计生专干及专干助理

四、培训内容

1、新的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新的《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计划生育相关业务知识。

五、注意事项

1、各专干及助理必须高度重视此次培训会,务必准时参会,不得请假。

2、培训期间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得早退。

3、利用此次培训熟悉新的计生政策,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努力搞好本村的计生工作。

计生知识培训内容
计生培训 第四篇

计生知识培训内容

一、小剂量叶酸片的免费领取

1.符合服用的对象:新婚妇女在孕前三个月和孕后三个月内服用;

2.服用目的:预防婴儿神经管畸形,服用时请仔细阅读叶酸片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

3.领取手续:带上结婚证原件和双方身份证原件,到村委会或者镇计生办领取。

二、办理一孩准生证手续

1. 符合办证的对象:领取了结婚证,双方均无子女,孕后三个月内办理;

2. 办证手续:(1)原户籍不是我村的一方到原户籍地村(社区)出具:无子女证明(未生育子女、未捡抱养子女),村(社区)加盖公章,原户籍地镇(街道)计生办加盖公章;

(2)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双方身份证和双方户口页复印件各一份,双方一寸免冠照片各一张或者双方合影一张;(3)孕妇到正规医院检查,并由医院出具婴儿预产期时间的证明。(4)复印相关优生优育检查材料两份,手续备齐后到村委会填写一孩申请表,由村委会交街道计生办办理

三、新生婴儿上户手续及程序

1.上户时间:生育小孩第二个月的4号后即可办理;

2.上户手续:双方结婚证原件、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准生证原件、婴儿出生证原件、婴儿血型;

3.上户程序:备齐后到村委会开证明,再到街道计生办盖章,最后到区公安分局上户,上户后的户口页交组长。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1.第一个之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 2.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3.农村人口中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 4.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5.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 6.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 7.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 8.农村人口中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的; 9.婚后患不育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10.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 11.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备注:

1.第1条至第9条规定申请再生育子女的,除女方年龄在30岁以上者外,应当有4年的间隔时间。

2.第10条、第11条无子女是指:未生育、未收养和生育或者收养后子女死亡的。

3.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妇必须在孕前先提出申请,待审批后才能生育。

五、《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的手续及程序

1.办证对象: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亲生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或者只有一个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办理后享受有关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2..手续及程序:采取避孕措施的证明、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双方户口页复印件各一份、准生证复印件一份、婴儿出生证复印件一份、结婚证复印件一份、双方一寸免冠照片各两张、备齐后交村委会,由村委会交计生办办理。

六、免费技术服务指导

1.放环:新生婴儿妇女顺产的4个月内可以放环、剖腹产的7个月内可以放环,人流药流手术的一个月后可以放环,取环的一个月后可以放环,凭身份证到村委会开免费放环手续,再到区级计划生育指定医院安环。

2.采取长效避孕措施奖励政策:已婚育龄妇女在符合政策生育后顺产4个月内或剖宫产7个月内落实长效避孕措施(长效避孕措施包括:放环、皮下埋植、男扎、女扎等)的,由区计生局给与50元奖励。,

3.其他避孕药具:避孕套、短效避孕药、避孕药膜等,可以到各片区药具管理员处免费领取。【计生培训】

4.补救措施:意外怀孕需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凭身份证到村委会开免费人流、药流、引产的手续,再到区级计划生育指定医院采取补救措施。

七、《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的手续及程序

1.办证对象:离开辽源市行政区域范围,准备或者已经外出经商、务工等30日以上的村民。持证可以到流出地享受计划生育有关服务。

2.办证材料: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村委会填写申请表,再到街道计生办办理。

2015诚信计生培训计划
计生培训 第五篇

2015诚信计生培训计划

第1篇:诚信计生培训计划

一、总体目标:建立政府诚信、群众守信、居民互信的"双向承诺、充分自愿、依法自治"的诚信计生模式,实现"干部解压、群众方便、效率提高"的互信目标。

二、方法步骤

1、摸底登记,掌握底数。按照诚信计生户分类。

2、组织学习。组织社区两委干部学习区计生委《玉州区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意见》,根据我社区实际制定本社区诚信计生工作计划

成立组织。成立以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社区主任为副组长,社区两委干部、计生协理事等为成员的诚信计生工作领导组。社区专干负责诚信计生日常工作。

3、开展宣传。利用计生宣传栏、计划生育长廊,大力宣传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制作横幅、固定标语、印制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4、开好社区计生协理事和居民代表会议。宣传计划生育合同及诚信计生工作计划,修改完善并通过居民自治章程,进一步明确村民的行为规范、各级奖励措施、制约措施。

5、组织诚信小组。按居住相近、活动方便、自愿组合的原则组建诚信计生小组,每组10-15人组成,民主推选诚信小组长,实行分类管理,把18-49周岁的育龄群众分为四大类:第一类是未婚青少年,为重点宣传教育引导对象。通过向他们宣传《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借助开展"青春期健康教育"活动,积极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增强他们国策意识,树立正确的婚育观,做到知法、守法、懂法;第二类计划生育绝育户作为"放心户",承诺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生殖健康检查;第三类为40岁以上非绝育户,作为"一般户"管理,要求承诺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自觉接受访视:第四类是40岁以下非绝育户,纳入"重点户"管理,要求承诺每年自觉参加两次环孕检。发现早孕及时报告,自觉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6、组织培训。组织诚信计生小组长开展培训,宣传诚信计生工作的目的、意义和主要任务,通过培训、宣传,推动诚信计生的有序开展,并签订诚信计生小组长责任书,由诚信小组长协助计生户填写"诚信计生户"申请表。

7、召开小组长会议。由各诚信小组长召集本组成员会议。进一步宣传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目的、意义,以组为单位,组织本组成员进行"诚信计生户"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和"计划生育诚信协议"。

截止到目前,北辰社区已成立诚信计生小组99个,开展诚信计生的村(居)依法生育育龄妇女数2607人,参加诚信计生小组的依法生育育龄妇女数2268人,依法生育育龄妇女参与率87%。参加诚信计生小组的育龄妇女长效避孕措施落实率为91%。形成了"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诚信计生工作新格局。

第2篇:诚信计生培训计划【计生培训】

根据上级计生部门的文件要求,为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关心和支持人口计生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完善"村(居)为主"工作机制,推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健康发展。经村两委研究决定,决定在全村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诚为先的理念,积极探索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的根本转变,建立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双向承诺,充分自愿,依法自治"的诚信计生模式,实现"干部解压,群众方便,效率提升"的工作目标。

二、主要内容

对本村未满49周岁的孕环检对象子女年满16周岁且未婚的家庭实行诚信合同管理,分类指导,全程服务,注重早孕发现和控制早婚早育,突出孕环情监测制度改革和工作效率提升。一是对40周岁以上的育龄妇女,一年至少参加一次生殖健康检查;二是对40周岁以下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一年参加两次孕环检检查;三是对新婚未育、准生二孩对象和不符合加入诚信小组条件的孕环检对象以月访视为主,重点对象随时监测;四是对流动人口孕环检对象除按以上规定分类管理外,还另外加签流动人口合同,每年每季度自觉寄回孕检反馈单,或每年两节或因事、农忙等情况返回时应主动与镇村联系一次。到镇服务所做返乡检查。

三、具体措施

1、双向承诺。镇计生办和村民委员会参加诚信计生的家庭承诺依法兑现实行计划生育的相关权利;诚信计生户向镇居承诺自觉按政策生育,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不违反诚信合同规定。

2、充分自愿。符合条件的群众在互相信任、自愿的前提下,本着居住相近、便于管理的原则,组建由10—15人的诚信计生小组,民主推选产生诚信小组长。诚信计生小组成员必须经本人申请,小组成员评议同意、村委会批准后,才可作为诚信计生户。凡诚信计生户都要签订《新江村村民诚信承诺协议》(以下简称《诚信协议》)。流动人口相对集中且有固定工作场所,相互之间经常联系的也可自愿组成计信计生小组,并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运行机制。

3、依法自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诚信计生小组每个成员自觉履行《诚信协议》中规定的义务。村委会对参加诚信计生小组并守约的成员优先享受有关奖励优惠政策及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新江村计划生育诚信奖励优惠待遇》。对诚信小组成员未履行约定义务的,违约者本人除按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处理外,小组成员不能享受村相关奖励优惠待遇;当诚信小组成员及家庭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出现政策外怀孕、违法生育、收养等行为时,其他成员要积极主动做好说服劝解工作。积极配合村两委做好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

四、实施步骤

1、成立组织。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两委全体成员、计生协理事、计生专干为成员的诚信计生工作领导组,计生专干负责诚信计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2、召开会议。开好村计生协理事和村民代表会议,学习《计划生育合同》、《村实施计划》、《诚信承诺协议》,并讨论通过《新江村诚信计生奖励优惠待遇》,进一步修改计划生育村规民约。

3、推荐组长。深入到居民小组召开群众座谈会,宣传好开展诚信计生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让广大群众明白并积极主动自愿参加诚信小组,填写诚信计生户申请表,签订《计生合同》。召开诚信小组成员会议,民主推选产生诚信计生小组长。

4、开展评议。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立诚信计生档案,稳步推进诚信计生工作。村计生协会组织会员开展评议活动,对村诚信计生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年度评议,监督村委会承诺是否履行,监督群众是否履行《村规民约》和《诚信协议》,确保诚信计生落到实处。

各区市人口计生局,金州新区、长海县卫生和人口计生局,高新区文教卫生局,长兴岛开发区、保税区、花园口经济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为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人口政法[XX]55号)和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辽人口办发[XX]3号)文件要求,维护好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全面提升我市依法行政和诚信计生工作水平,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认识

近年来,我市坚持"民需我为、我为民乐"工作理念,不断创新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形式内容,把诚信体系建设与人口计生工作结合起来,把行政管理和群众自治结合起来,以利益引导、依法行政、服务关怀、宣传倡导为抓手,以"健康家庭促进计划"、优质服务、文明执法专项活动、便民维权示范岗创建等为载体,深化诚信计生工作,较好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嬴得了基层干部群众的广泛赞誉,树立了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形象。

诚信计生工作是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思路转变的有效途径,是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和发展基层民主的重要载体,是推进依法行政、村居民自治、便民维权、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三为主"工作和优质服务的升华,是阳光计生行动的拓展。"十二五"时期,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处在重大的转型时期,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充分发挥诚信计生在推进工作落实、破解难题方面的积极作用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各级要充分认识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要求,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工作氛围,全面组织推进诚信计生工作。

二、明确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为中心,改革创新基层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机制,强化诚信道德,强化服务意识,强化制度建设,扩大群众参与,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诚信为政,取信于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和谐社会发展。 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要求, XX年,全市80%以上的区市县实现诚信计生。20XX年,全市区市县全面实现诚信计生,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要有根本转变;建立起行政管理部门与群众之间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监督和相互协调的良性互动关系,形成稳定长效的诚信计生工作机制;建立政府引导下的以人口计生公共服务网络为依托的面向家庭高质量服务的工作模式,家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免费、奖励、扶助及优先优惠政策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基本实现。

三、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要求

各级要把推进诚信计生工作与基层阳光计生示范单位创建、政务公开、村居民自治、依法行政、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等结合起来,实现多位一体的运行工作模式,扎实推进诚信计生工作深入健康开展。

1.加强领导和监督。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定年度计划。要把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纳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结合本地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计生工作的实际,制定全面推进诚信计生的工作方案,并将其作为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工作方案要在6月前报送至市人口计生委。市人口计生委从今年开始,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并不定期地通报检查情况。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和半年自评检查情况要及时报送市人口计生委。

2.深化政务公开。坚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应重点公开的内容和主要形式,结合落实"阳光计生行动"规范和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促进诚信计生与"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操作"、"阳光维权"的融合,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立信于民,推动诚信计生深入发展和公开透明地运行。

3.落实依法行政。要将依法行政作为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增加管理服务透明度。落实以人口计生政策及其执行情况为重点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有奖举报制度;要加强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做好企事

业单位的人口计生工作信用评估工作。加大政策推动和协调力度,探索扩大奖励扶助政策的覆盖面,研究制定有利于人口均衡发展的政策和便民利民措施,丰富诚信计生内容。贯彻落实省人口计生委《关于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推动解决关停并转企业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发放遗留问题;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建立计生家庭以外伤害保险财政补贴制度。

4.推进村居民自治和创建便民维权示范岗活动。指导基层修订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按照有利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利于诚信计生工作推进的原则,指导基层清理、修改或废止不适应诚信计生工作的规章制度、村规民约。继续开展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和便民维权示范岗创建活动,完善"政府引导、计生服务、村(居)委实施、协会推动、群众自律"五位一体的群众自治工作机制,维护群众的民主权、知情权、参与权、评议权和监督权,提高人民群众参与水平。开展"便民、透明、诚信、数字、文明"活动,培育诚信计生典型,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

5.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强基提质"工程和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加快推进各级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基层特别是村(居)计划生育专职人员的报酬待遇。通过全面推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通过组织传导,家庭成员承接"的gof模式,第三周期"健康家庭促进计划",精细化 "家庭生命周期服务链"服务内容等工作,满足广大妇女生殖健康的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增强群众对诚信计生的支持度和满意率。

各地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把诚信计生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第3篇:诚信计生培训计划

根据省、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要求,我县作为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县,2015年必须基本实现诚信计生。省人口计生委将诚信计生工作列入人口计生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为确保诚信计生工作顺利实施和完成,迎接省、市人口计生委的评估验收,现将进一步推进诚信计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形成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和人口计生工作的实际,成立诚信计生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诚信计生实施方案,采取有力的措施,精心组织,召开诚信计生专题动员部署会,全面铺开诚信计生工作。

二、广泛宣传,深入动员。

1、广泛宣传。诚信计生是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新型生育文化的载体,各乡镇(街道)要通过入户宣传、宣传标语、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做好诚信计生宣传工作,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已婚育龄妇女信息进行采集、统计,及时了解育妇思想动态。同时加强政策引导,增强诚信计生吸引力,引导群众自觉参于到诚信计生工作中来,为诚信计生的全面铺开造大声势。

2、深入动员。各乡镇(街道)要从会议传达、学习培训、动员部署等方面入手,深入动员。首先要对队伍进行专门业务培训,建立一支熟悉诚信计生工作业务的干部队伍;其次要按照有利于诚信计生工作、有利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指导各村(居)清理、修改或废止不适应诚信计生工作的规章制度、村规民约;第三要把村民自治、婚育新婚进万家活动以及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建设等工作融入到诚信计生中去。

三、明确内容,规范程序。

1、明确内容。开展诚信计生工作首先要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要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第二要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重点公开工作内容、职责,办事依据、条件、程序和结果,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及追究等情况。并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等上墙,公开计划生育政策法规、

服务事项、奖励扶助优惠政策、监督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第三要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第四要进一步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并加强计生协会建设,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工作网络,深入开展新农村新家庭活动,建立健全人口学校、协会会员之间、农家书屋等服务活动场所。

2、规范程序。诚信计生工作要做到程序合法、公开、公正,以免因程序问题出现影响诚信计生工作的开展。本着坚持政府诚信、群众守信和村(居)民互信结合,切实做到双向承诺、充分自愿、依法自治。具体程序如下:

⑴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宣传诚信计生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组织村(居)民讨论制定《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协议书》。

⑵育龄妇女在相互信任的前提下,通过双向选举,自愿组合成立诚信计生小组,民主选举诚信计生小组长。

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或村(居)民委员会与诚信计生小组长及计生诚信小组全体成员共同签订《协议书》,明确乡镇(街道)、村(居)委员会和村(居)民的职责、权利、义务,使《协议书》成为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⑷村(居)民委员会健全《村(居)务公开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奖励惩罚制度》、《组织保障制度》等相关制度,监督政府是否履行承诺,监督群众是否履行《协议书》约定的承诺事项。

⑸村(居)民委员会建立诚信计生档案,实行一组一卷,档案要规范和齐全。

四、分类指导,有序推进。

1、分类指导。各乡镇(街道)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对村民自治基础较为扎实的或经济基础较好的村(居)可先行试点工作,以试点村(居)带动所有村(居)开展,做到以点带面,全面实现诚信计生。

2、有序推进。我县诚信计生工作分阶段组织实施,要求各乡镇(街道)8月份要完成2-5个诚信计生示范村试点工作,9月份完成60%所辖村(居)诚信计生工作,10月份全面完成诚信计生工作。

五、对照标准,评估验收。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乡镇(街道)、村级诚信计生具体评估标准先行组织开展评估验收工作,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村(居)要提出明确、具体的改进时限和要求,严禁弄虚作假、搞形式、走过场。在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后,要认真总结经验,并将诚信计生工作评估验收情况,及时报告县人口计生局。

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按照以上通知要求,对照标准,抓紧抓实诚信计生工作,县人口计生局将与监察局、效能办联合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诚信计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评估验收,并将督查、验收相关情况综合后通报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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