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纪检委员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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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支部纪检委员工作制度 第一篇

党支部的纪律检查职责

纪检委员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纪律检查工作。主要职责是:

1、对本支部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督促党员干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自觉性。

2、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群众的思想情况。

3、研究本单位党风方面存在问题,向支部委员会提出加强党风建设的意见和措施。

4、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5、对党员违法党纪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6、做好上级党委及支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支部纪检委员职责
支部纪检委员工作制度 第二篇

党支部纪检委员职责

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管党的纪律和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对党员进行遵守党纪国法和思想道德的教育

2、负责检查党员和党员干部执行纪律的情况,对违反党纪的人和事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3、受理党员的申述和党员的控告,并及时向党支部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

4、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纪律检查委员的素质要求

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大公无私的自我献身精神和高尚的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拒腐蚀,永不沾,保持思想意识的纯洁性。忠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党的建设事业。

具有较强的路线、方针、政策观念,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较高的政治敏感性和辨别是非的能力。

具有较深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正确分析和处理在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中遇到的各种新问题。

掌握纪律检查工作的专业知识,深刻领会党章和党内各种文件的基本精神,学习纪律检查工作的有关文件,成为本职工作的内行。

社区党支部纪检委员职责
支部纪检委员工作制度 第三篇

洪园社区党支部纪检委员职责

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纪律检查工作。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的职责是:

一、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负责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检查党员执行党的纪律的情况,同各种违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做斗争。

三、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犯党的纪律的案件。

四、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帮助、教育他们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

五、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社区党风党纪的情况。

党支部纪检委员职责
支部纪检委员工作制度 第四篇

党总支部纪检委员职责【支部纪检委员工作制度】

党总支部纪检委员在学校党总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制定并实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经常了解、检查并向学校党总支部或上级纪委反映学校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党的纪律的情况。

2、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及时组织党员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典型案例,不断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3、监督检查学校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对学校党员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

4、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述,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情况进行监督,协助上级党

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做好信访举报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对违反党纪的党员提出处理意见,对受处分党员进行帮助、教育和考察。

5、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主动地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学校党组织反映。

6、做好每年一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查、总结。

7、认真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支部工作制度汇编
支部纪检委员工作制度 第五篇

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履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实际,开展各项工

作。

(二)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和支部全体党员负责,

接受他们的批评监督,每年至少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

(三)党支部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由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讨论决定,涉及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

上级党委请示。每半年应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

(四)党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

(五)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坚持“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定期组织并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上好党课,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其他形式的活动。

二、党员大会议事制度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讨论决定下述重大问题: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结合本

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二)听取、审议、通过支委会工作报告

(三)制订本地本单位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四)讨论送训、培养建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

正、表彰优秀党员、处臵不合格党员和处分违纪党员。

(五)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六)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支部应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

按时上好党课。无特殊原因,不得拖延。

(二)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

委的重要指示精神,讨论决定支部重大问题。【支部纪检委员工作制度】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增强团

结。

(四)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党员每季应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

织的监督。

(五)党支部每季组织上一次党课或者看一次党员电化教育录相片。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

本知识教育。

四、发展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认真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

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

(二)党支部要认真抓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送他们参加培训。经两年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未经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未参加上级党组织培训和党委委员谈话的,也不能发展入党。

(三)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和党小组,并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支部每季要讨论一次,

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四)党支部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成熟一

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支部纪检委员工作制度】

五、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员必须按月交纳党费。一般不能由他人转交。如无正当

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交纳标准:有固定工资收入的,按工资比例交纳。月工资400元以下,交纳0.5%;月工资400元至600元的交纳1%;月工资600元至800元的交纳1.5%;月工资800元至1500元(税后)以上的交纳2%;月工资1500元(税后)以上的交纳3%。无固定工资收入的,每月交纳党费0.20元以上(机关职级工资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事业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包括:

职务工资+岗位津贴+奖金)。

(三)党费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或指定党支部其他委员收缴。经收时,要及时填写党费证,及时记入台帐,及时出榜公布。支部每季向党委上缴一次党费。年终时,支部应将党费收缴、上交情况及有关凭

证张榜公布并保存备查。

(四)任何人不得无故拖延党费上缴时间,不准借支、挪用、贪

污党费。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

六、党员廉政及联系群众制度

(一)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勤政廉政的原则。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党支部的决

策必须符合群众的利益。

(二)共产党员要做联系群众的模范。其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正确引导和帮助群众勤劳致富、科技致富、遵纪守法;正确引

导干部群众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三)共产党员都要自觉保持廉洁自律,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不奢侈浪费、不收受贿赂、不索拿卡要等侵犯群众利

益的行为。

(四)共产党员不准参入赌博,不准参入嫖娼卖淫,不准参入吸

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违者必究。

(五)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勤政廉政和

联系群众情况。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按照中发[1988]13号文件规定,每年组织党员进

行一次民主评议。

(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领导下,采取“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组织进行。注意防止走过场。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分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臵等步骤,按照中发[1988]13号文件所列五个方

面的内容进行。

(四)评议中既评出优秀党员,又评出不合格党员。对优秀党员要予以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分别作出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的处臵;对违反党纪的党员要视其错误性质和认识错误的态度,给予适当的党

纪处分。

八、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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