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动纪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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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员工劳动纪律规定
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关于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

为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增强员工劳动纪律性,特制定《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望各车间、各部门严格遵守,实时监督,并对各级领导提出以下要求:

1、各级领导负有维护纪律的直接责任。 各级领导应当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和执行纪律;经常对部属进行纪律教育,增强职工的纪律观念;有针对性地进行纪律整顿,解决本部门在纪律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各级领导应当对下级实施纪律监察,并自觉接受上级的监察以及下级和群众的监督。对发现违纪行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对带头违反纪律的,当从重给予处分。

3、各级领导必须按照《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属严重违纪的,负领导责任,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

4、《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由管理部负责监督执行,各部门、车间要积极配合执行。

5、办公行政人员(包含总经办、总工办、管理部、采购部、销售部、技术中心,各经理办公室)除副总以上级别外,其他人员需全部打卡考勤,没有考勤卡的人员到人资 孔德振 办理考勤打卡手续车间没有录入考勤人员同样补办考勤录入手续。没有考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013年2月27日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为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增强员工劳动纪律性,特制定《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违反以下规定除处罚当事人外同时对违纪者的直接上级按处罚金额的50%进行处罚。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午餐时间未到提前就餐者视同早退;

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违者每次罚50元;

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100元;

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50元;

5、各部门、车间必须在早7:50前组织召开班前会,8:00后 所有人员需进入工作状态,违者每次罚30元。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6、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领导同意。违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7、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200-5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直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三日工资。如全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工资,连续旷工7天或全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辞退处理,旷工7天扣罚一月工资并赔偿其因旷工造成生产计划秩序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必要

损失。

9、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对危害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企业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扣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

11、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1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的处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13、以上未列及的可参照公司其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国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50元处理:

1、员工出厂,除正常下班时间以外必须持有出门证(出门证需注明出厂时间和返回时间同时门卫室要做好登记);无出门证出厂门卫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进出厂或报公司管理部处理;

2、着装得体,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无跟凉鞋);不合着装要求的,车间主管有权拒绝入内,班组不得安排生产作业;

3、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不按企业指定方式、区

域停放,乱停放的;

4、上班期间,员工个人来客来访一律在门卫室接待;工作时间内非业务需要,禁止工作时间用手机上网、玩游戏;

5、不服从企业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的;

6、不按规定确定产品状态标识或者自行改动状态标识,造成生产混乱的;

7、未经许可,非对应职能人员进入企业的重要场合,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的。重要的场合包括例如仓库、财务部门等。

9、工作期间溜岗、串岗;离岗超过5分钟至 30分钟内的视为迟到;

10、工作期间,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等的。

11、没有健康的卫生习惯,破坏企业环境卫生的;

12、不爱护公物,浪费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损失轻微的;

13、员工不按规定做好日常的机器、设备的保养工作的;

14、操作机器、设备时,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

15、设备、工装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员工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处理,不及时告知班组长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盲目操作的;

16、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造成企业损失的;

17、在生产、仓库等禁止吸烟区域吸烟的,造成损失的并根据损

失大小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8、下班时不整理作业现场,搞好工作场地卫生,关好门、窗的; 存在以下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100元处理:

1、不经批准,擅自休假造成旷工的(矿工除扣发三日工资外,可视情节根据规定进行处罚);

2、在考勤上弄虚作假的;代打卡的,给予双方处理;

3、无理取闹,造谣生事、谩骂吵架的;

4、接到生产或质量或安全等问题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的;

5、上班时间出厂,没办理规定手续,私自出厂的;

6、没有物资放行单,携带有企业财产的;

7、对主管人员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争吵并有威胁、侮辱,甚至产生身体冲突者;情节严重的,认定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认定严重违纪,造成损失的,可以认定重大过失予以辞退并处罚款200元:

1、连续或一个月内旷工累计三天或以上者,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旷工除按规定扣发工资以外可视情节按本规定给予加罚)。

2、工作期间打架闹事,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

3、严禁酒后进厂返工,对于有明显饮酒迹象的,值班保安有权拒绝入内;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令企业蒙受声誉或利益的损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依法实施劳动教养的。

篇二:员工劳动纪律规定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1. 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员工的行为,督促增强责任感和提高积极性,维持良好工作秩序,确保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秩序和劳资双方的共同发展,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而外判劳务工的纪律约束可参照本规定从严执行。

3. 相关职责或责任:

3.1、人事部负责修订和推行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组织劳动纪律的检查,受理举报和实施违纪处理等。

3.2、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履行相应如考勤、安全、网监、固话及文印等的监察和违纪报告职能。

3.3、工会负责组织民主审议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并参与宣传发动、检查监督、违纪处理和申诉调解等。

3.4、各部门应严格贯彻执行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并加强宣传教育和日常督查,有违纪情况及时报人事部。

3.5、所有管理人员必须对下属的劳动纪律负监管责任,员工被查实违纪的,直属上一级应负连带责任。

3.6、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并对违纪情况负有检举义务,知情不报或包庇隐瞒均视作违纪。

4.实施劳动纪律管理的原则

4.1、教育为主,查处为辅。激励员工严格自律,积极工作,同时辅以督查处罚。

4.2、民主与告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的修订应征求工会和员工代表意见,并通告全体员工。

4.3、层级负责,连带问责。要求各级主管承担监管责任,员工违纪,直属上一级应负连带责任。

4.4、纪律约束,全面考核。将纪律执行贯穿于员工考核、培训开发、安全管理、节能降耗等环节。

4.5、事实清楚,严宽有度。本着违纪事实清楚,依据情节和准则处罚有度。

4.6、惩前毖后,重在改进。惩戒只是手段,督促改正提升才是目的。各级主管应关心违纪员工,帮助和引

导其提高认识,争取进步,对悔过及表现好的,应及时给予鼓励和肯定。

5.成立劳动纪律督查组

5.1、劳动纪律督查组负责全厂劳动纪律管理的策划和检查监督,组织不定期检查,受理员工检举,提议或

审议违纪员工的处分决定等。

5.2、劳动纪律督查组的日常事务由人事部负责统筹和召集。

5.3、劳动纪律督查组设置及组成成员如下:

由生产运作总经理任组长,由管理层成员、人事部职员、各部门主管和工会委员任成员。

6.纪律处分规定

依据员工触犯公司纪律管理规定的情节严重程度,纪律处分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留用察看或降职降级和解除劳动合同。

6.1、雇员初次触犯下列纪律条款之一者,将受口头警告处分。

6.1.1、上班时间擅自离岗、串岗、闲荡、玩电脑或手机游戏、工作无关的长时间上网等;

6.1.2、上班时间干私活,包括打印或复印私人资料、处理或对外联络私人事务等,影响到本职及他人工作

的;

6.1.3、安排参加公司内部培训时,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散漫或不合作等;

6.1.4、非公司规定之提前就餐员工非特殊情况下提早于公司规定时间进餐的;

6.1.5、月内累计3次或以上上班未带工卡的;

6.1.6、无故迟到或早退(每次迟到或早退10分钟为起点计)的;

6.1.7、在公司内有不检点行为,如嬉戏、恶意戏弄他人或乱抛杂物等;【员工劳动纪律规定】

6.1.8、对严重违纪违规知情不报或故意隐瞒的;

6.1.9、穿拖鞋、短裤、衣冠仪容不整上班的;

6.1.10、进入作业现场不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或穿高跟鞋上岗的;

6.1.11、未经批准而进入公司禁区的;

6.1.12、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在公司内张贴或派发传单告示、发起募捐或买卖等活动的;

6.1.13、因工作失职而致使所管财、物、产品被盗、损坏、流失,价值在1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

6.2、雇员触犯下列纪律条款之一的,将受书面警告处分。

6.2.1、两年内再次触犯上述6.1之纪律条款的;

6.2.2、无故迟到或早退(每次迟到或早退10分钟为起点计)月内累计3次或以上的;

6.2.3、违反公司固定电话管理规定,经监查出月内多次和超长时间拨打私人电话的;

6.2.4、工作态度和自律性差,未能尽职尽责完成工作任务,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善的;

6.2.5、不如实办理请销假、加班申报、非正常打卡等情形,有弄虚作假的;

6.2.6、违反公司安全守则,损坏安全设施,或违规用电、违章操作设备,情节轻微的;

6.2.7、违反公司保密守则,搜集或泄漏公司之机密资料,情节轻微的;

6.2.8、伪造公司文件,或虚报瞒报个人资料,情节轻微的;

6.2.9、不如实申报利益关系,或职权谋私收受利益,情节轻微的;

6.2.10、违反交接班制度,不及时交接或交接不清而影响正常工作,情节轻微的;

6.2.11、遇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离或者消极抵触,不配合调查取证的;

6.2.12、因工作失职而致使所管财、物、产品被盗窃、损坏、流失,价值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内的。

6.3、雇员触犯下列纪律条款之一的,将视乎动机情节及悔改表现,给予留用察看或降职降级处理。留用察

看期一般定为3至6个月,留用察看工作期间停发工资,只发给生活费,生活费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留用察看期满后,表现好的予以重新定岗定薪,表现差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6.3.1、因触犯上述6.1、6.2纪律条款,过往两年内已受到两次处分,第三次再犯者;

6.3.2、不服从工作指派,或故意怠慢、拖延,甚至捣乱他人工作,影响团队合作的;

6.3.3、代别人考勤打卡或准许别人代打卡;

6.3.4、违反公司闸口管理规定,未有充分理由拒绝保安检查,或未经批准擅自出入闸的;

6.3.5、有任何旷工行为的;

6.3.6、故意制造纷乱,扰乱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

6.3.7、被查实睡岗的;

6.3.8、受到公安机关拘留4天及以下的;

6.3.9、因工作失职而致使所管财、物、产品被盗窃、损坏、流失,价值在10000元以上50000以下的。

6.4、雇员犯有下列条款者,将受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并不获任何补偿。如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

受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的同时,还将追究其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6.4.1、已触犯6.1、6.2、6.3纪律条款,第四次再犯的;

6.4.2、故意诋毁公司、公司产品或同事声誉的;

6.4.3、在严禁吸烟区内(如油库、炸药库等危险区域)吸烟的;

6.4.4、违反公司安全守则,损坏安全设施,或违规用电、违章操作设备,情节严重的;

6.4.5、违反交接班制度,不及时交接或交接不清而影响正常工作,情节严重的;

6.4.6、故意制造纷乱,扰乱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情节严重的;

6.4.7、被查实睡岗,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6.4.8、偷窃或指使、怂恿、协助他人偷窃公司财物的;

6.4.9、因泄漏机密、伪造文件、虚报瞒报个人资料、收受利益等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

6.4.10、在公司内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赌博、吸毒或使用违禁药品等行为的;

6.4.11、故意损坏公司财物或造成浪费,情节严重的;

6.4.12、无视组织纪律,拒不服从合理安排之工作,公开违抗合理之工作指令,并威胁欺侮上级主管的;

6.4.13、因工作失职而致使所管财、物、产品被盗窃、损坏、流失,价值在50000以上的;

6.4.14、因违纪或过失而引发各类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

6.4.15、旷工行为情节严重的或连续旷工5天或以上,或年内累计旷工15天或以上的;

6.4.16、受到公安机关拘留5天及以上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5、以上条款并未能包含所有可能发生的情形。若遭遇新情况以及其他触犯国家及地方法规而受政府部门

查处并影响工作的,将通过相关人员讨论权衡后向公司管理层提议适当之纪律处分。

6.6、连带经济处罚规定。若员工被公司劳动纪律检查组查实,或因举报证实违纪而被受任何处分的,且该

员工之失职主要是由其直属上级监管不力所造成的,则该员工之直属上一级(班组长或以上)应负监管过失的连带责任,给予口头警告处分,以督促提升管理职责。

7.纪律处分程序

7.1、各部门在实施纪律管理中,一般应5个工作日内将违纪雇员的违纪事实书面报告人事部,人事部再

按相关程序实施处罚。

7.2、由公司劳动纪律检查组查实违纪的,直接由人事部按相关程序实施处罚。

7.3、人事部实施纪律处分时,应认真核实违纪情况,必要时将会同工会组织专项调查。除调查取证困难

等情况外,一般违纪的处分决定,应自受理之日起30天内完成。

7.4、经调查核实并征询工会同意后,出具“雇员违纪处分决定书”由当事人签署,及按程序呈报签署,

正本存入雇员档案,副本送公司工会备查。

7.5、受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的,应由受处分雇员所属部门连同人事部召集当事人、工会主席或委员开会宣

布,并听取当事人的申诉意见,处分决定书最后需报集团人事部签署及备案。

7.6、为教育广大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任何违纪处分情况予全厂通报。

8.申诉与仲裁规定

8.1、员工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向公司工会提出申诉;

8.2、工会收到员工投诉后,应及时召集委员会成员听取争议意见及并于15日内完成调解;

8.3、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悉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执行。

9.附则:

9.1、本规定经征求公司工会及员工代表意见并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废止。

9.2、本规定如与公司雇员手册之纪律条款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按国家法

律法规执行。

9.3、年内受纪律处分者,试用期评核、年度评核将受到影响,受影响程度由部门主管和主管副总经理/

高级经理视其改善提升表现予以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与人事部保持沟通和报告。

9.4、受纪律处分的,若当年获发年终奖或年度效益奖,则年终奖及年度效益奖按一定比例扣减。受口头

警告处分的,每次扣减一个月计发比例,受书面警告及留用察看或降职降级处分的,每次扣减两个月计发比例。

9.5、本规定如需修订,将另行通告。

篇三:员工劳动纪律规定
2015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1篇: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1、公司员工要自觉遵守公司的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凡无故迟到早退者每分钟罚款2元,超过30分钟取消当日考勤并加罚50元。

2、公司员工有事、有病不能上班的,必须以请假条的形式亲自向部门领导或主管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未经批准或未请假不来者,按旷工对待。旷工一天罚款100元,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3、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若有事需要离开,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不得擅自离开,否则取消本日工资,并加罚30元。

4、无部门主管人员批准,员工不得私自换岗、顶岗、调班,发现一次取消双方当天(班)考勤,并对每人罚款30元;若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者负全部责任。

5、在工作中,员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脱岗、睡岗,不准玩耍疯闹,不准高声喧哗,不准聚众闲谈,不准把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东西带进工作场所,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凡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

6、员工上班期间严禁在工作场地会客,如确有急事,必须向本部门领导请假后,在非工作区域进行,否则每次罚款30元。

7、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违者一次罚款30元,并责令其立即更正。进入果汁车间工作的员工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雨靴,从鞋靴消毒池内走过。违者每次罚款30元。

8、公司员工不得带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公司或生产岗位,违者对当事人及门卫人员每次罚款30元。

9、严禁在公司区域内吸烟、吐痰、乱扔杂物,违者罚款20元,员工不准吃公司的苹果和饮用产品。凡发现有偷吃原料果的一次罚款50元,发现有偷拿成品的一次罚款100元,数量较大的予以辞退。

10、员工擅自动用不属于自己分管使用的设备、车辆,一次罚款20元。若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者负全部责任。

11、工作中严禁打架斗殴,凡违犯者,责任各方一律取消当天(班)考勤,并按情节轻重处50-500元罚款,如有受伤者,由肇事人负担其一切费用,并报请公安机关备案,可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除名。

12、各部门(各工序)划分的卫生区域必须每天打扫,并保持清洁,检查时发现不合格的,每次罚款30元(责任落实的直接罚责任人,未落实的罚部门领导)并令其立即改正,不改者加倍处罚。

1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透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员工不得进入车间。违者罚款30元。

14、工作期间员工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完成好本职工作。否则的处以50-100元罚款,态度特别恶劣的予以辞退。

15、员工必须经常洗澡、洗头、理发、剪指甲保持个人卫生。进入车间的员工须穿戴整齐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水靴,头发不得外漏,不得戴有首饰等可能掉进产品、设备、包装容器中的物品,严禁染指甲和化妆。凡违反者每次罚款30元。

16、员工在进入车间之前,必须在盛有200ppm的次氯酸钠消毒液(或4%高锰酸钾消毒液)的洗靴池中对其靴子进行消毒。凡违反者每次罚款30元。

17、车间员工离开车间工作区必须换下工作服、工作鞋、摘下工作帽,严禁穿戴工作服、帽、鞋上厕所。违者罚款30元。

18、员工在生产车间严禁吃饭、吃零食、嚼口香糖、喝饮料等。凡违反者每次罚款30元。

19、各工序操作人员对本工序记录必须按要求填写清楚、记录真实,不许在记录表上乱写乱画,若达不到标准的每张罚款10元。

20、各生产车间交接班时,必须一对一交班,若发现提前离岗、脱岗的一次罚款50元,若因交接不详而出现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元以上罚款。

21、各生产车间在交接班时,设备出现故障没有排除,员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并要积极配合维修人员,否则罚款100元。

22、生产过程中,车间各工序员工要不定期的对运行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因此出现设备故障的罚款50元,操作人员通知维修人员而维修工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出现问题的,罚款维修工100元。

23、对各工序的运行设备操作工、保全工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如因缺少润滑油或齿轮油而出现故障的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以上罚款。严重者按设备事故处理制度处罚。

24、工作中员工玩忽职守、擅离职守等造成重大损失,除包赔损失外,并根据情节的轻重处以100-500元的罚款,情况严重的,予以除名。

25、严禁公司人员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不正当行为,若发现除退回赃款外,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罚款,连续三次被查获,予以除名。

26、对盗窃公司财物的员工,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1000元罚款,严重者予以除名。

27、员工要爱护公司财物,凡无故损坏公司财物的,要照价赔偿。并根据情节处以50-100元罚款。对故意损坏公司设备、设施的,除包赔全部损失外,并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28、公司职工凡被国家公安机关收审的,公司立即予以辞退。

第2篇: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请销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办公纪律,规范请销假管理权限和程序,保持公司高效有序运作,特制定本规定。

1、运销分公司所有人员无论因工因私、因事因病不能上班,都须办理请销假手续。

2、所有请假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正规请销假手续,期满后,办理销假手续。请销假的基本程序为:个人填写请假条――逐级审批――调度室备案--期满到调度室办理销假手续。

3、按照逐级负责制的运行规则,各级管理人员的请销假实行逐级审批制。具体为:公司副经理请假,须经公司经理批准;三天以上须经吕梁山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公司副科级以上人员请假,须分管经理同意,公司经理批准;公司一般管理人员请假,三天以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分管经理批准;三天以上必须经理批准。

4、请假期满不能按时返回的,须委托他人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按请假程序执行。

5、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期满未办理续(销)假手续人员,一律按旷工论处。对不及时销假和虚拟原因请假、超假不归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通报直至行政处分,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6、建立考勤制度(

7、因公外出(回集团公司开会、出差等)须办理离岗手续。

8、公司所有人员请销假手续在公司综合办备案。

(二)运销分公司机关工作人员守则

为转变机关工作人员的作风,强化劳动纪律观念,体现团结协助的团队精神,保证销售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特作以下规定:

1、工作时间早8-12,下午14:30-18:00,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准在电脑室娱乐,否则发现一次处罚20元。

2、每日早7:15分各科负责人按时参加班前会,按职责划分书面汇报前一天工作情况,接受领导工作安排,对相关事宜提出建议,统一思想,达到共识。

3、科长不在时,相关科室人员全部参加,就各自分管业务进行汇报,做到有事请假,凡不参加者一次罚款10元。

4、机关所有人员每日早6:45分按时起床,7:00做好班前会准备,否则一次罚款5元。

5、各种会议期间一律关闭手机,否则一次罚款5元。

6、机关人员积极参加集体劳动、公益性活动,特殊情况向经理请假,否则一次罚款10元。

7、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3天以内,由科长签字,副经理批准。3天以上必须经理批准,否则视同旷职,旷职一次处罚20元,按销假时间算起,综合科存档。

8、凡享受手机费补贴工作人员,不准停机、关机,特殊原因需提前向公司综合科告知联系方式,凡出现一次联系不上取消手机补贴并处罚20元。

9、司机夜间轮流出车,做到有事提前请假,否则处罚司机20元。

10、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不得在办公场所嬉戏、打闹、高声喧哗,不得串岗聊天,不得将小孩带入办公场所,上班时间不许打扑克、玩电脑游戏或做其它娱乐活动。

11、主动热情接待来客,实行首问负责制,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应积极办理,不得拖拉推诿。对属于他人或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应负责带到并介绍给有关人员;不清楚归属范围的事项,应带到办公室或单位领导处询问,不得推诿。

12、对来客应用语礼貌,举止文明,办事认真负责,为来人提供优质服务,不得冷落、训斥、辱骂来人。13、办公时间不得安排私人来访,对未经预约的私人来访,应尽量缩短时间,同时不得影响他人工作;不得用办公室的电话打私人电话,如有急事需使用的,应尽量缩短谈话时间,严禁因私事打长途电话及信息电话。

14、机关工作人员,人人负责监督执行,凡触犯规定,由综合科负责记录,建立台帐。月末工资中扣减,并做通报。

(三)考勤制度和轮休办法

为了保证公司各部门、各环节运转正常,各项工作能够有条不紊按秩序开展,更好的服务于用户,树立良好的形象,现将加强考勤管理和实行轮休制的规定通知如下:

1、各单位必须严格加强考勤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上午下午双考勤,并保存好原始考勤记录,每月底统一交回综合办备案,作为计发工资、奖金依据。

2、严格请销假制度,按照“兼顾公务、工作允许”的原则,逐级审批,假条保存在综合办,返回及时销假,不准逾期。特殊情况延期须经公司经理同意。

3、所有工作人员,月工作日不得少于制度工作日22天,否则不得享受当月奖金,并按缺勤天数核减工资。超制度工作日按超勤天数计发加班工资和超额奖金。出勤日计算方法:月天数减去请假日,12点以前离岗按整日计算,12点以后按半日计算。每人每月允许请假2次,每次4日(包括路途)。

4、所有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因公务出差、下矿等原因离岗时,须告知其他工作人员和综合办,不得因离岗而影响工作。

5、所有工作人员不分节假日,一律实行轮休制。兼顾工作需要,综合办排出轮休表严格执行。其它时间不得请假离岗,特殊情况下调整必须经公司经理同意。

(四)计算机及网络使用的管理办法

为加强工作纪律和办公电脑使用管理,促进办公自动化,提高工作效率,特作如下规定:

1、各科室使用计算机应以办公、学习、科研为主,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看影视碟片及其它与工作、学习、科研无关的活动,禁止QQ聊天、视频聊天。

2、各科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原已设定的IP地址。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安全、泄露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一经发现查实,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3、严禁使用计算机玩黃色游戏和看黃色影片,严禁查阅、调用、复制、传播网络中反动、黃色的影像制品,刊物和计算机软件,禁止浏览不良网站,破坏IE浏览器。一经发现即按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并追究刑事责任。

4、各科室要求网上办公的业务,需上网的内容必须上网。

5、严禁私自进行计算机联网。

6、计算机拥有者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计算机,如向他人违纪使用提供便利,计算机所有者和使用者共同承担责任。

7、各科室加强办公电脑的电源检查,下班时要关闭电源,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80%。

三、费用管理制度

(一)用水用电管理

1、不得使用电炉、热的快等自备电器取暖、烧水、煮饭。

2、上班时将宿舍灯具、电视机关掉,下班时将办公室灯具、电脑关掉,严禁长时间无效开机。

3、当日值班人员负责大门口照明灯以及院内室外公共场所灯具的晚上开启和天亮时关掉事项。

4、及时关闭自来水阀门,不出现长流水。

5、发现线路、管道出现断裂、渗漏现象或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6、不得私拉乱接,随意改动原供电线路。

7、装有空调、电视、电脑的房间做到人走机关,严禁长时间开机,严禁无人状态下开机,不得将空调温度设置过低。

8、综合办公室对公司院用水用电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一次处罚10-1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差旅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专项费用的管理办法,以逐步适应现代企业管理要求。根据集团公司和吕梁煤电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运销分公司实际。特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望遵照执行。

1、因公出差必须填制差旅费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经理审批后方可外出。

2、差旅费报销要注明出差时间、地点、事由、路线、出差人数等事项,由单位负责人及经理审批后,到公司财务科报销。

3、严格按出差时间及路线报销,超出审批范围的费用自行处理。带车外出,只报销住宿费及补助。按集团公司规定,去太原、北京出差,住宿须在集团公司办事处,否则不予报销。

4、对于因公出差报销车、路卡等票据,当事人要详细注明事由、时间、起止路线等,经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及经理审批后到财务处报销。财务人员要按规定严格审查,凡不符合财务规定的财务处一律不予报销。

5、各科室人员外出办事、到上级部门报送资料不准坐出租车,凡出租车票,费用不律不予报销。

(三)通讯费用管理

1、通讯费用按核定标准使用,固定电话超支由工资支付。

2、所有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开机,回集团公司本部换号需事先通知综合办,不在服务区时,必须向综合办告知就近固定电话,不得因联系中断影响工作,否则停发手机通讯费用补贴。

3、各单位必须控制固定电话费用支出,禁止外单位人员拨打无关电话。

4、手机通讯费用公司综合办统一按标准和在岗人数做表,经理审核发放。

(四)业务招待费管理

1、凡公司内部一般办公人员一律按午餐4元/人,早、晚餐3元/人的标准在综合科开具客饭通知单到食堂就餐,不准上烟、上酒、上饮料,超标准招待的必须经经理或书记审批。

2、综合科要严格完善审批手续和制度,建立支出台帐,详细说明每次招待的时间、事由、人数、金额等。

3、因工作关系需要安排客饭时,分管经理要提前与综合科联系,有关单位到办公室具体办理客饭手续。

4、各单位发生客饭时,首先到综合科开具客饭通知单,按开具的客饭金额经分管经理签字后,交由经理审批方可进行就餐,如遇特殊情况可先就餐,事后补办就餐手续。

5、上级部门业务检查、大型会议需要就餐的一律由公司统一安排。

(五)磁卡电话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有效控制电话费的超标,杜绝非办公性滥用电话,运销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从2015年元月份起用磁卡电话,有关规定如下,望各科室遵照执行。

1、话费分配:科级干部每月50元,一般管理人员每月30元。

2、用户卡实行一人一卡的办法,每人保护好自己的个人卡,防止丢失、损坏。丢失、损坏者自费申请补办磁卡。

3、因特殊情况费用不够时,经运销公司经理批准可向综合办申请补费;

4、工作人员不准随意变更磁卡电话设置,因此造成话机不能使用,责任自负;

5、每月25日交回用户卡由综合办统一充费,剩余话费可用于次月使用;

6、不得在电话线上串接其它普电话机,否则没收普通电话机,取消使用公司电话资格。

第3篇: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

2、上班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公司规定,正确佩戴劳动用品。特别是安全帽和自救器,违者每次罚50元;

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200元;

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20元。

违反以上规定除处罚当事人外同时对违纪者的直接上级按处罚金额的50%进行处罚。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5、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分管领导同意)饮酒后原则上应不再上班。违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6、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2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三日工资。如全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工资,并处留矿查看处分,连续旷工7天或全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除名处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旷工7天扣罚一月工资并赔偿其因旷工造成生产计划秩序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必要损失。

8、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奖金,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对危害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企业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罚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

10、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1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留用察看、开除的处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12、以上未列及的可参照公司其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国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凡以财物做赌博比输赢的活动,都是赌博行为。公司规定每晚12点后禁止一切聚众娱乐活动。

14、办公场所及员工宿舍内严禁任何人、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参与赌博,违者将给于经济处罚500元,围观者罚款200元。

15、任何人不得煽动他人赌博,不得为他人提供赌博场所,赌博道具

和赌博资金,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员一经发现,应立即向矿领导汇报。对于煽动他人赌博,提供赌博场所,赌博道具和赌博资金的人员给予1000元的处罚。对举报赌博人员,一经证实给予1000元奖励。

16、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给予加倍处罚。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给予警告一次、罚款30元处理:

1、员工出矿,进出大门必须在门卫进行登记,如果不登记或拒绝登记,门卫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进出或报公司处理;

2、着装得体,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无跟凉鞋);不合着装要求的,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入内,班组不得安排生产作业;

3、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不按企业指定方式、区域停放,乱停放的;

4、不允许迟到早退;员工上班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工作时间饱和;未到休息时间提前离开岗位或关闭生产电源的视同早退;

5、上班期间,员工个人来客来访一律在门卫室接待;工作时间内非业务需要,禁止工作时间用手机上网玩游戏;

6、不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的;

7、不按规定确定产品状态标识或者自行改动状态标识,造成产品混乱的;

8、未经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企业的重要场合,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重要的场合包括例如食堂后厨、仓库、财务部门等。

9、工作期间溜岗、串岗;离岗超过5分钟至30分钟内的视为迟到;

10、工作期间,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的。

11、没有健康的卫生习惯,破坏企业环境卫生的;【员工劳动纪律规定】

12、不爱护公物,浪费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损失轻微的;

13、员工不按规定做好日常的机器、设备的保养工作的;

14、操作机器、设备时,不遵守技术操作规程的;

15、设备、工装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员工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处理,不及时告知班组长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盲目操作的;

16、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造成企业损失的;

17、在生产、仓库等禁止吸烟区域吸烟的,造成损失的并根据损失大小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8、下班时不整理作业现场,搞好工作场地卫生,关好门、窗的;

存在以下行为的,企业可以给予记过一次、罚款50元内处理:

1、警告达到二次的;

2、不经批准,擅自休假造成旷工的(矿工除扣发三日工资外,可视情节根据规定进行处罚);

3、在考勤上弄虚作假的;

4、无理取闹,造谣生事、谩骂吵架的;

5、接到生产或质量或安全等问题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的;

7、上班时间出矿,没办理规定手续,私自出矿的;

8、没有物资放行单,携带有企业财产的;

9、对主管人员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争吵并有威胁、侮辱,甚至产生身体冲突者;情节严重的,认定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认定严重违纪,造成损失的,可以认定重大过失并处罚款100元:

1、记过达到三次的;

2、连续或一个月内旷工累计三天或以上者,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矿工除按规定扣发工资以外可视情节按本规定给予加罚)。

3、工作期间打架闹事,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令企业蒙受声誉或利益的损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依法实施劳动教养的。

6、盗窃、贪污或用职权营私舞弊,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应记重大过失。

7、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金额达到200元人民币或以上的;

8、经认定煽动员工怠工的指使者。

9、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企业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企业提出后不改正者。

10、泄漏企业的技术、商业机密,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考虑进行奖励,其中嘉奖,每次奖励30-50元;立功,每次奖励100元以上;突出表现的,由企业另行研究给予奖励。

1、弘扬正气,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立功者;

2、助人为乐,拾金(物)不昧者的行为给予表扬和奖励。

3、及时发现并揭发徇私、舞弊,避免企业的损失。进行表彰和奖励。;

4、根据企业的状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进行表彰和奖励

5、企业出现临时突击任务,如因交货而临时增加生产任务、抢修、抢险等任务,能担负责任,以身作则,出色完成任务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6、连续长期对使用的设备进行良好的保养,使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的运作状况,得到设备管理人员和分管领导认可,进行表彰和奖励;

7、非本职工作的员工,能发现产品的质量问题、生产过程问题,及时反映,消除产品隐患,避免企业出现损失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8、员工在工作中能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并及时得以消除隐患,进行表彰和奖励。

9、无论从事生产或管理工作,发现或改进工艺、方法、流程,提高生产效率或者降低生产成本,节约费用;坚守企业利益,企业效益和安全生产有很大的提高,得到各级领导和广大员工的一致好评;给予表彰和奖励。

10、在抢险救灾中做出重大成绩的领导和员工应于重奖。

劳动纪律行政处分内容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应当做到:

1、不妨碍正常的组织、指挥;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3、不睡岗、不串岗、不脱岗;

4、不酒后上岗;

5、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不违章指挥,不违章蛮干;

7、不打架斗殴,不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

8、不聚众赌博;

9、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0、不起哄滋事;

11、不准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及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

12、不准组织工人停工和存在某种抗议的情况出现。

二、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警告,记过,降(职)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等)以及经济处罚(处罚同上):

1、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3、玩忽职守,违反安全规定,或者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施工等造成事故的,或使员工生命和身体健康受到伤害和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4、工作不负责任,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经济损失的;

5、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三、处分的目的:严明纪律,规范管理。

四、处分的原则:依据事实,惩责相当。

五、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职)级,辞退,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依据奖惩规定给予一次性经济处罚。

六、处分条件

1、不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2、消极怠工,无故不参加学习、工作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3、无故旷工或者逾假不归,时间较短、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时间较长、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4、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5、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起哄滋事、聚众赌博等妨碍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6、打架斗殴或者聚众闹事,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员工劳动纪律规定】

7、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及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或组织职工停工和抗议,在公司造成极坏影响的,直接给予开除处分;

8、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规程,造成责任事故或者其他损失,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9、违反公司保密规定,造成失密或者泄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10、工作失职,造成公司财物丢失、产品质量严重下降或产品损毁,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11、盗窃、诈骗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12、其他方面违反纪律,其性质、情节同上列违纪行为相当的,分别给予警告至除名处分。

七、对员工给予辞退和开除处分,应以<<劳动合同法>>和公司规章制度为依据,符合条款后,方可进行。应报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经主管领导批准。

八、对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同时降低其工资级别。

九、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会议讨论通过或宣布。

十、职工受到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被除名,公司应当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本人档案。

对受处分者应当说服教育,热情帮助,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歧视、侮辱。

领导责任和纪律监察

一、各级领导负有维护纪律的直接责任。

各级领导应当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和执行纪律;经常对部属进行纪律教育,增强职工的纪律观念;有针对性地进行纪律整顿,解决本部门在纪律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级领导应当对下级实施纪律监察,并自觉接受上级的监察以及下级和群众的监督。对发现违纪行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对带头违反纪律的,应当从重给予处分。

二、各级领导必须按照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属严重违纪的,负领导责任,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

休假种类和请假程序

一、员工请假分为病假、事假、公伤假、可按以下规定办理。

1、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30天以上需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医院休假证明为准,病假期间没有工资。

2、事假:因私事需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事假期间没有工资。

(1)、请假一天由部门领导批准,2至3天由分管领导批准,4天和4天以上由主管领导批准。

(2)不服从工作分配或组织调动,延期不报到者是,视为旷工。

3、无论何种原因请假:假期已满没有按时上班者,应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被批准而延期不上班,视为旷工。

4、无故旷工或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和矿区的员工,发生意外伤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5、员工因休假日或请假时间发生点意外伤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点一切后果自负。

6、其它因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的缺勤者,经领导批评后,仍不上班,视为无故旷工。

6、工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医院诊断证明假期为准。

7、法定节假日,以公司安排的天数为准。

二、请假

1、请假逾期不办理相应手续者,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院证明属实者,可视病况补办手续,最多一次15天,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者经领导批准可以补办手续,最多一次7天。

2、员工请假原则上均应本人办理请假手续,病假在3日以上者,应附正规医院证明,工伤假应附指定医院证明,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3、员工突发事件或急病不能事先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者其他方法迅速报告。

4,、员工请假不得超过15天至20天,离开时办理离矿手续,解除劳动合同。进矿时办理入矿手续并同时鉴定劳动合同。员工聘用、岗位管理与离职

一、新员工招聘管理

1、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之原则公开面向社会招聘。

2、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适合于工作岗位需要为原则。

3、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工作和业务需要,到公司办公室办理各手续,经审查后,把合格人员提供给部门和单位考察。

4、录用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通知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5、新进员工通过审核、考试及体检合格后,经公司主管领导签署同意聘用意见后,由公司办公室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员工试用期内原则上不准请假。

6、试用期满后,由分管领导提出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正式录用并签定《劳动合同》,成为正式员工。

二、岗位管理

1、公司办公室与新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必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签订《劳动合同》。首签期限及所含试用期期限的比例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除特别在劳动合同中注明者外,一般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或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公司可随时停止试用。表现优异之员工可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在试用期申请提前转正。试用期内累计迟到、早退6次(含)以上、累计病、事假3天以上者,不得提前转正。

2、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可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各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工作态度、学识和能力,可向公司主管领导进行推荐。经主管领导批准签字后并下达至员工本人。调岗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按要求需在2个工作日内快办理交接手续就任新职。

三、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司通过以下途径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要以《劳动合同法》和公司规章制度不相违背为前提。

2、提前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辞职,自行离职。

(1)、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在下列情况下,本公司有权立即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而无任何经济补偿,并有权视情况要求赔偿或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1、疏忽职守或违章操作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或他人生命财产蒙受损害者;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公司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达1000元以上的或未履行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要求,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达1000元以上的;

3、涂改重要文件或损坏重要公物者;

4、贻误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或殴打同事、打架斗殴者;

6、连续旷工或全年累计旷工触犯规定者;

7、偷窃、侵犯他人或公司财物,经查属实者;

8、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规、财经纪律,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者;

9、故意煽动员工罢工或罢工者;

10、伪造或滥用公司印鉴,在外行骗者;或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或经济蒙受损失者;

11、参加非法组织者;

12、因盗窃、赌博、打架、流氓等行为而违反社会治安、受到公安机关的拘留者;受到刑事控诉而被法院判定有罪者;违反政府的有关法令者;

13、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被记过三次以上者;

(2)、员工符合下述情况之一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可以依照《劳动法》和《聘用合同》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

1、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给公司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或商誉损失的;

2、蓄意或轻率导致公司设备或物品材料较大损失者;

3、不服从领导合理安排,屡劝不听者;

4、对公司/部门组织的培训,无部门负责人的同意或正当理由,累计三次不参加培训的;

5、未履行公司规定请假手续不到岗或超过请假期7天不到岗也未有任何书面说明的;

6、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符合解聘条件的员工,按照公司及各部门具体规章制度规定执行。

(3)、员工辞职和自动离职。

1、正式员工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向本部门领导提交辞职报告并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在本公司有辞职记录的原则上不在聘用,经公司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后生效。

2,试用期员工辞职须提前一周向本部门领导提交辞职报告,并公司办公室备案。

3,员工在离职通知期内与各有关部门办理清楚所有离职手续,如员工有欠公司财物款的,须在离开公司前还清所欠所有财物,如员工在辞职前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坏或经济损失,须在离开公司之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公司相应赔偿,公司并保留向其继续追讨的权利;由员工本人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本公司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4,未按以上相关要求办理辞职,公司有权追罚其因强硬辞职造成生产秩序混乱所产生的损失。

四、解聘程序。

1、解聘试用人员

A)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公司员工劳动纪侓管理制度》相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对试用期员工可以随时解聘;

B)部门负责人直接向试用人员发出解聘通知,部门安排工作交接后,填写《离矿申请表》,报办公室备案;

C)离职当月工资于下月发放工资之日统一发放。

2、解聘正式员工

A)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公司员工劳动纪侓管理制度》规定对不符合继续在岗工作条件的员工,由直接负责人填写《解聘员工申请表》,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公司办公室,必要时应提供该员工以往的《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意见表》。公司办公室根

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规定以及双方的《聘用合同》对部门的解聘申请确认后,由行政办公室在2个工作日内向该员工发出正式的《解聘通知书》,通知书中将写明解聘理由和处理方法及依据;

B)被解聘员工持《解聘通知书》,依照公司离职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始工作交接以及离职。并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辞职

A)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至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交公司办公室备案并安排其工作移交,并发辞职工作移交表至所在部门,由部门负责人指定工作移交监交人进行遗留工作交接,工具设备交接等,工作移交完毕后由办公室牵头至公司财务部,进行清算,在本公司有辞职史人员原则上不在聘用。

B)员工在递交辞职申请之日起至正式离职前不准许有任何请假。

C)员工才办理辞职手续期间,移交工作的同时,一切工作照常,并严格遵守各项规制制度,如出现违规现象处罚及处分照常。

员工自动离职;没有请假和办理相关手续,劳动合同自动解除。

第4篇:餐饮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3、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4、行政部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所有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本公司的有关室(窗口)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5、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行政部报总经理审批。

二、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1、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职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行政部负责安排本公司人员进行。

2、统一使用的建筑物、会议室、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行政部负责安排本公司人员进行清扫与保洁。各室(窗口)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室(窗口)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3、禁止在中心所随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4、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5、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6、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7、办公、生活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在办公区晾晒衣物。

三、室内卫生的管理

1、各室(窗口)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2、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

3、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4、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车间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区域内。

5、室内禁止停放交通工具。

四、食堂的卫生管理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2、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行政部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责任。

3、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4、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5、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保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6、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保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7、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8、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9、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10、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11、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12、待食用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13、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

14、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15、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16、食堂要配备消毒柜,使用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须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

17、炊事工用具必须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文字标识。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须生、熟分开,有条件应将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开购置。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18、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五、奖罚

1、行政部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室(窗口)和职工要表扬、奖励。尤其是食堂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炊事员的工资挂钩,以促进食堂的食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2、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行政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篇四:员工劳动纪律规定
2015员工奖惩制度

第1篇:企业员工奖惩制度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三种和年终评奖。

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除名四种。

二、惩罚事件在小功以下者,由部门经理经理签发《职工奖罚审批表》生效。奖罚事件在大功或大过以上者,由总经理在调查核实后,签批《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

三、《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后,须转发登记在《职工奖惩记录表》中,以备存查,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6、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六、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七、职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八、职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4、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胸卡者。

5、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6、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

9、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0、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者。

11、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九、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以上者。

7、上班期间中午非工作需要饮酒者。

十、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1、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2、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着。

3、故意撕毁公文者。

4、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5、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6、遗失重要公文者(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7、职务下所保险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8、违反安全规定,使用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10、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11、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十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1、拒不听从主管指挥监督,与主管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在公司内聚众赌博。

4、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5、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6、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7、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8、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9、连续旷工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20天以上者。

10、盗窃同仁或公司财物者。

11、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2、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3、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4、年度内累计十三次记大过行为者。

15、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16、其它应给予除名。

十二、职工奖惩经领导后生效,每嘉奖一次,当月奖励10元,小功奖励50元,大功奖励100元;大过罚扣100元,主要责任者或部

门主管以上者加倍处罚。

十三、职工年终被评为优秀工作者,公司将给予一定奖励。

第2篇:饭店员工奖罚制度

警告过失

1)由于违规操作或不慎造成财产轻度损失或客人投诉;

2)未经许可随意使用酒店电脑,国际/国内直拨电话

或其它设备造成公司损失的;

3)未经公司或客人许可进入宾客房间;

4)未经许可,擅自在客房内过夜的(需同时缴纳等额的房款);

5)未经许可在酒店兜售物品;

6)因粗心大意丢失酒店钥匙;

7)未遵守酒店经营程序,导致酒店,客人或员工损失;

8)浪费酒店财物,如餐具,食品,纸张等;

9)制造或传播有损酒店、客人或员工的闲言碎语;

10)未经许可更改工作班次;

11)未通知有关人员而无故缺勤一天,未对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12)违反/拒绝接受酒店/主管的决定,指示,政策或工作程序;

13)不参加酒店或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定期体检;

14)违反酒店/国家防火规定、安全政策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5)进出酒店时拒绝警卫检查;

16)为其他员工打卡;

17)拿取/食用酒店或客人的食品或饮料,尚不构成盗窃的;

辞退过失

1)同客人吵架或当客人的面争吵;

2)对客人粗鲁或顶撞客人;

3)向客人索要或暗示希望得到小费;

4)为个人目的向客人多收或少

收或更改帐单/收据;

5)欺骗或骚扰客人;

6)未经许可复制酒店钥匙;

7)未经酒店许可受雇其它公司或从事其它工作;

8)在未通知的情况下,无故缺勤连续两天或本月累计两日;

9)故意不向酒店报告自己的传染性疾病;

10)拾遗不交,据为已有,如现金等;

11)同酒店客人进行个人交易,从而与饭店利益发生冲突;

12)组织或参与不道德活动;

13)在酒店质量监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或知情不报、管理不善;

14)偷窃行为;

15)骚扰、欺辱,危害饭店客人或员工;

16)斗殴或怂恿打架斗殴;

17)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如赌博等;

18)违反国家其它法令;

19)由于失职,造成酒店较大损失或宾客投诉的。

备注:

1、在告诫处分有效期内,重犯类似错误将给予警告处分;

2、在警告处分有效期内,再犯任何错误将同时给予留店察看处分,岗位工资下调一级;

3、留店察看期间,有违纪现象的公司将对其进行辞退处理;

4、处分的有效期:告诫1个月,警告3个月,留店察看6个月。

(二)奖励细则:

通报表扬

1)由于优质服务而得到宾客表扬的;

2)一惯工作表现好,得到领导认可的;

3)拾金不昧;

4)连续三个月没有违纪现象的;

5)积极参加文化和业务培训,业务和文化考核达标并名列前三名的;

6)服务技能优越,能够其他带领员工共同进步的;

7)为维护社会公德和山庄秩序见义勇为的;

嘉奖

1)对酒店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证明行之有效的;

2)因能及时发现苗头或采取相关措施,防止或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事故或损害山庄的事件的;

3)见义勇为且为山庄挽回较大经济损失的;

4)在外派工作、有关竞赛或评比中为酒店争得显著荣誉的;

5)3个月内连续两次以上受到通报表扬的;

6)其他表现优异或贡献突出的;

晋级

1)发现事故苗头或采取相应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为山庄挽回重大损失的;

2)1年

内连续3次以上受到嘉奖的;

3)服务技能优越、管理水平突出得到到宾客多次表扬或事迹突出的;

4)本年度得到总公司嘉奖的。

第3篇:咖啡店员工奖惩制度

一、目的: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三、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四、奖励办法:

(1)本工厂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记功奖励;

3、晋升提级;

(2)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具体事迹者;

2、维护工厂利益,为工厂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3)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记功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有具体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且有具体事迹足以为证者;

3、向工厂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工厂所采纳,而成效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成效者;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而成效者;

(4)有以上表现,工厂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5)记功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人事部和行政部审核;

3、工厂总经理批审;

五、处罚办法

(1)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

3、辞退;

(2)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窜岗、滋扰、打盹、进食看报纸、听MP3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属实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工厂安排的培训课程;

6、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属实者;

8、员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员工证外借或不守厂规者及未按要求佩戴厂牌者;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保安或管理人员查询者;

11、破坏环境卫生。

(3)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办公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非法谋取个人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旷工、怠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11、对本职工作不能胜任者;

12、同一事件,两次口头警告,按书面警告处分;

(4)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辞退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工厂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者;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违反工厂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伤害;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或利用工厂资源制造私人物品;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3、偷窃同事或工厂财物;

14、于受聘时虚报资料,欺瞒公司者;

15、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16、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17、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18、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19、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者;

20、拒绝执行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或工作安排,干扰工作者;

21、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22、疏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者;

23、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材,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者;

24、财务人员不坚持财务制度,违背原则,造成经济损失者;

25、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等;

26、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者;

27、泄露公司秘密,把工厂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者;

28、散布谣言,损害工厂声誉;

29、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者;

30、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重扰乱公司秩序;

31、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者;

3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33、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34、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与信用;

35、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36、一年内接受三次书面警告信者;

37、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38、在工厂内打人或互相打骂者;

六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以上制度,从即日起开始实施,具体由行政部与人事部监督执行。

第4篇: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企业所有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3条企业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第4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

(6)为企业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足为员工表率。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第5条企业设有“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杰出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奖项,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评选活动,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6条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通报,颁发奖金____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

(3)其他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

(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7条针对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共五级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8条优秀员工每名奖金为____元。

第9条对杰出员工奖项,企业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三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10条对“优秀管理者”奖项,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两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三章惩罚

第11条惩罚包括批评、记过、罚款、降级或降职、辞退。

第1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情节轻微。

(4)不按规定着装。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6)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第13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记过、降级或辞退处理

(1)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____元;当月累计达三次及以上,罚款____元并警告一次。

(2)旷工一日,除扣发当日基本薪资的____%外,另罚款____元。

(3)代人打卡被查出者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另罚款____元。

(4)委托他人打卡或涂改、故意损坏考勤卡除按旷工处理外,另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加罚____元。

(5)未按企业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等视情节轻重处以____~____元罚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别严重者予以降级、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6)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金____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____~____元,并警告一次。

(7)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8)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14条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篇五:员工劳动纪律规定
2015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1篇:公司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聘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聘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聘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聘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8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9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定。

第10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单位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1条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被劳动教养的;(5)单位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6)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7)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4条非单位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15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第16条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17条单位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18条员工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根据季节时间相应调整)

第19条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

第2篇: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产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用工自主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五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六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应当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第七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第八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九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条企业招用职工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员工劳动纪律规定】

第十一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

第十二条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终止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企业、职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十四条企业原则上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工作制,但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许可后,可对部分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十五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

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应当将加班凭证交付职工,作为职工要求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的凭证。

第十六条年休假、婚丧假等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工资福利

第十七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正常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第十八条企业可以按照不同岗位实行年薪制、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具体工资标准以劳动合同约定的为准。

第十九条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企业可以安排职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第二十一条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依企业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处理,并可按规定幅度从职工工资中扣除。

第五节社会保险

第二十二条企业用工当月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第二十三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实行打卡考勤的,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3)因事、因病请假必须报经部门经理或主管同意,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院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5)职工辞职应当经用人单位批准,并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第二十四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2)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3)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4)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保持企业环境卫生清洁;

(5)爱护公物,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

(6)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7)同事之间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8)关心企业,维护企业形象,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9)遵守企业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第二节奖励与惩戒

第二十五条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可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第二十六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可视情给予表扬、晋升、奖金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3)举报损害企业利益行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

(4)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二十七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三种。同时,用人单位可酌情减发职工相应报酬。

第二十八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给予警告: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6)擅带外人到生产车间逗留的;

(7)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8)违反企业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9)其他程度相当的情形。

第二十九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为严重违反纪律,可视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企业生产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企业利益受损的;

(3)将企业内部的文件、帐本给企业外的人阅读的;

(4)连续旷工时间超过**日,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日的;

(5)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元以上的;

(6)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元以上的;

(7)违反企业保密制度,泄露企业商业秘密,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元以上的;

(8)二次以上警告视做严重违反纪律;

(9)其他程度相当的情形。

职工违规违纪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除按规定给予警告、解除劳动合同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第3篇: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产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用工自主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五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六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应当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第七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第八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九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条企业招用职工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

第十二条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终止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企业、职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十四条企业原则上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工作制,但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许可后,可对部分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十五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

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应当将加班凭证交付职工,作为职工要求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的凭证。

第十六条年休假、婚丧假等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工资福利

第十七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正常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第十八条企业可以按照不同岗位实行年薪制、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具体工资标准以劳动合同约定的为准。

第十九条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企业可以安排职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第二十一条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依企业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处理,并可按规定幅度从职工工资中扣除。

第五节社会保险

第二十二条企业用工当月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第二十三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实行打卡考勤的,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3)因事、因病请假必须报经部门经理或主管同意,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院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5)职工辞职应当经用人单位批准,并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第二十四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2)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3)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4)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保持企业环境卫生清洁;

(5)爱护公物,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

(6)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7)同事之间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8)关心企业,维护企业形象,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9)遵守企业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第二节奖励与惩戒

第二十五条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可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第二十六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可视情给予表扬、晋升、奖金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3)举报损害企业利益行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

(4)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二十七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三种。同时,用人单位可酌情减发职工相应报酬。

第二十八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给予警告: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6)擅带外人到生产车间逗留的;

(7)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8)违反企业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9)其他程度相当的情形。

第二十九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为严重违反纪律,可视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企业生产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企业利益受损的;

(3)将企业内部的文件、帐本给企业外的人阅读的;

(4)连续旷工时间超过**日,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日的;

(5)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元以上的;

(6)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元以上的;

(7)违反企业保密制度,泄露企业商业秘密,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元以上的;

(8)二次以上警告视做严重违反纪律;

(9)其他程度相当的情形。

职工违规违纪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除按规定给予警告、解除劳动合同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不同约定的,优先适用劳动合同。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与工会协商后确定,并向全体职工公布。

本企业向每位职工发放本手册,职工签收以此作为已向职工公示的证明。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年月日生效。

第4篇: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员工劳动纪律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第2条广东XXX拍卖行有限公司是在广东省工商局注册的私营企业。法人代表:第3条公司下设:财务部、业务部、办公室。第4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5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6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7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8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第9条员工应聘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

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第10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第11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第12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2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补充: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第2条注册信息第3条公司部门第4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5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6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7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8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第9条员工应聘职位时,应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第10条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第11条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3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12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第13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补充:第14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单位不同意续延的除外。第16条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第1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被劳动教养的;(6)、单位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4)、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第19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补充:第20条单位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单位下列损失:(1)、单位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2)、单位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第21条非单位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知悉单位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单位的损失。第2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4)、单位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23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第24条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第5篇: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公司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第二条制订本手册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第三条公司情况介绍;第四条本手册适用本公司全体员工;第二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员工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第六条员工必须爱厂如爱家的意识,树立";第七条员工必须努力学习政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

-公司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手册。

第二条制订本手册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公司情况介绍。

第四条本手册适用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员工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

第六条员工必须爱厂如爱家的意识,树立"我为公司,公司为我"的企业文化理念,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条员工必须努力学习政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文化、技术、业务水平。

第八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不同意见的建议,可以在执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厂长提出。

第九条员工对企业工作的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评议和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第十条员工可按本公司制度规定,享受劳动、工资、福利等各项权利的待遇。

第三章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本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本公司员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由公司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和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产生法律效率。

第十三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采用,并执行1-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可即时辞退。

第十四条员工要求辞退或企业解聘员工,除违规违纪、违法原因可即时辞退外,其余,均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不折不扣地办好档案、财物、技术资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家住外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身份证"、"外来人员务工"和"计划生育"证明。

第四章工作纪律

第十七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八条员工应无条件从工作分配、调动的指挥。

第十九条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把好工作质量关,节约原材料,爱护设备、工具等一切公共财物。

第二十条员工应自觉遵守文明生产、文明办公的制度规定,经常保持工作地环境的整洁,维护企业良好形象。第二十一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保守本公司的技术、商务等机密。

第五章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二十三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厂部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第二十四条考勤工作各部门自行负责进行。各部门负责人或负责人指定的考勤员,必须对考勤的正确性负责。第二十五条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加班、公出等项目。

第二十六条考勤记录表,由表勤员每天按时正点考勤,班中、班后考勤,并准确填好记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在次月二日前连同各种假条或有关证明,交财务作为核发资和扣罚款的考勤依据。

第二十七条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假期不发工资、午餐补贴。

第二十八条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厂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厂长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凡未按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章工资福利

第二十九条员工工资按职务、职称、生产技能、业务水平,工作表现、贡献大小,由本公司自行确定实施办法。实行计时工资(月薪制)的员工,工资多少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实行计件工资的员工,工资多少按计件考核办法,与劳动效率或经济效益挂钩。

第三十条全厂的工资管理由厂办公室、财务部具体负责,每月依据各人和考勤实绩,由财务造册报厂长批准发放。公司的发工资日为次月五日。

第三十一条本公司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实际表现。不定期地调整工资,工资水平坚持在企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第三十二条本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政庥劳动部门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员工可离受每年七天法定有薪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国际劳动节一天,国庆节二天。第三十四条员工可享受午餐补贴,补贴以出勤天计发,每月与工资一起发放。

第三十五条本公司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附后)

第三十六条本公司将随着经济发展,实力增强,在承受能力许可的前得下,逐步建立医疗保险制度,使员工在年老、患病、工伤、待业、生育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助。

第七章培训

第三十七条所有员工均需接受本公司政治和业务技术培训。

第三十八条凡经厂批准,受本公司指派赴厂外培训,进修的员工,占用的上班时间不计缺勤,取得合格证书后,学费给予报销。员工自行联系的培训、进修、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学费全部自负。

第三十九条经本公司培训的员工,如合同期未满,中途自动离职者,按双方签订相关协议执行。

第八章安全质量

第四十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厂长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部门,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肃追究责任人的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四十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不准违章指挥,不准违章作业。

第四十二条加强对易发事故的动火作业、起重作业、电线电器作业部位和工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苗头,必须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第四十三条加强现场生产全过程,包括作业准备过程,辅助生产过程的交付服务过程的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按工艺要求施工,发生产品质量事故,要坚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责任未追究得理不放不定期,整改措施不制订不放过)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十四条做好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工作,建立货主要调查访问制度,对客户提出的意见,做到条条有着落,有答复、有整改、有记录。

第九章治安管理

第四十五条门卫值班应严守岗位,坚持夜间巡查,发现事故苗头或形迹可疑的人和事,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厂部领导。

第四十六条加强财务现金、仓库和食堂物品、员工宿舍的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四十七条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准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不准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准赌博;不准偷挪公物,损坏设备;不能偷挪他人财物或私拿私拆他人信件、电报等邮件。

第十章卫生守则

第四十八条办公室、营业部、生产车间应做到布局合理。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洁净无杂物,通道畅通无阻。第四十九条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禁止向水池内洗盥室乱倒饭菜、茶叶、杂物、;禁止在墙上和所有设备设施上乱写、乱画、乱涂,乱挂;禁止穿拖鞋,赤膊上班。

第五十条不准任意攀摘、损坏、挪用厂区周围的绿化带、花草、树木。

第五十一条各部门工作场卫生,应由本部门员工负责包干,发现卫生包干区域内有不卫生、不整洁现象时,要立即清扫。

第十一章奖惩制度

第五十二条本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十三条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第五十四条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1、以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看无关书报行为的;

在要求禁烟的仓库等地随便吸烟的;

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攀折、损坏、挪用厂区树木、花草的;

厕所、浴室、洗盥处用水后龙头不关的

未经批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的;

在员工宿舍私拉电线、安装电路、新加插座,不按时熄灯的;在营销和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

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旷工半天的;

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在本公司范围内干私活的;

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

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的;

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50-200元的罚款;

(1)旷工一天的;

(2)谎报虚报考勤的;

(3)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

(6)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7)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8)有损害本公司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公司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9)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10)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1)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

(12)占用、挪用本公司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

对违反(7)(8)(9)(10)(11)(12)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第五十五条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的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的,可依法予以解雇,对于已经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的,依法送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公司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公司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公司、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责任,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公司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手册"各条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十七条本手册各条规定解释权属本公司。

篇六:员工劳动纪律规定
2015员工考勤制度

第1篇:企业员工考勤制度范本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第2篇:企业员工考勤制度范本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六、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七、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九、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十、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二、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第3篇:员工考勤制度

第一条、根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要求,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午9点、下午5点准时上、下班制,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再另行通知。

第三条、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四条、公司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四次)。员工应亲自打卡,开箱时间为每天上午8:40,关箱为下午18:00,上班打卡时间为上午8:40-9:10、中午12:00-12:30、下午13:45-14:10、下午17:00-17:30为打卡时间。因工作原因未打卡者,应与本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及时通报人事财务部。

第五条、考勤奖罚制度

一、管理层考勤制度:

①高管层:每月出勤工资为400元,违反出勤制度一次扣100元,两次扣200元,三次全部扣除并通报批评。

②中管层:每月出勤工资为200元,违反出勤制度一次扣50元,两次扣100元,三次全部扣除并通报批评。

二、员工考勤制度:

①员工迟到或早退10分钟内扣工资10元、10-30分钟内扣工资20元,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每次扣当月工资的5﹪,提前30分钟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每次扣当月工资的10元,提前下班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每次扣当日工资的5﹪。

②无任何原因未打卡者,按旷工处理。不得有代打卡的行为,一经发现代打卡者与被打卡者双方均予以通报批评并按以下制度处理:第一次按30元/人次处罚、第二次按60元/人次处罚、第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③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工资的50元,并给予警告一次。

④员工无故旷工一日者,扣发当月工资的10%,并给予警告一次;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发当月工资50%;一年内旷工达到十天者,予以辞退。

⑤员工因公出差需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交于财务人事部备案。

三、每月从出满勤的人员中以抽签的方式抽出两名,奖励300元,并通报表扬。对于违反考勤制度的,每月惩戒一名,罚200元。并出海报张贴在一楼大厅。

第六条、全体员工(含管理层)外出办理业务前必须向本部门登记(外出登记表),特殊情况可以电话通报部门主管或人事部,回公司补办好相关的手续。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各部门每月月底将部门外出登记表交于人事部)

第七条、每年年终对全年没有违反出勤制度的人员进行一次抽奖,奖金为500元,名额为5人。

第八条、出勤率作为全年进行评优选先的指标,先进个人评比必须是出勤率在100%,没有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才能参加评选;先进集体的评比必须是全部门出勤率在90%以上,劳动纪律遵守率在90%以上的部门才能参加先进集体的评比。

第九条、各分公司、各部门应有专人负责考勤记录,填写考勤登记表和外出登记表。

第十条、各部门人事管理员应于每月30号将各部门的x考勤情况表外出登记表和请假条交于财务人事部统计。由财务人事部将各员工的出勤情况,外出情况及请假情况与打卡记录进行核对。无故未打卡一律按迟到或早退、旷工论处。

第十一条、以上制度从2015年10月开始执行,请各部门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第4篇: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管理规定

3、1、工作制度

3、1、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7:00

B、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3、1、2打卡制度

3、1、2、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3、1、2、2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1、2、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1、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1、2、5手工考勤制度

3、1、2、6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3、1、2、7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6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3、1、2、8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3、1、2、9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

3、2加班管理

3、2、1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否则为无效加班。

3、2、2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

3、2、2、1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岗位工作。

A、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标准,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门经理要严格审批员工排班表,保证员工有效工时达到要求。凡是达到月工时标准的,应扣减员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资;对超出月工时标准的,应说明理由,报主管副总和人力资源部审批。

B、因员工月薪工资中的补贴已包括延时工作补贴,所以延时工作在4小时(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计加班工资。因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延时工作4小时至8小时可申报加班半天,超过8小时可申报加班1天。对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延时工作不计加班,因特殊情况经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的延时工作,可按以上标准计加班。

3、2、2、2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在本次加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有效。《加班申请表》必须事前当月内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在一周内上报至总经理批准。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乙方自愿加班。

3、2、2、3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无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3、2、2、4原则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3、2、2、5加班工资的补偿:员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补休。原则上,员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补休的,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在春节前后补休。加班可按1:1的比例冲抵病、事假。

3、2、3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

3、2、3、1《加班申请表》在各部门文员处领取,加班统计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3、2、3、2员工加班也要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各部门的考勤员(文员)负责《加班申请表》的保管及加班申报。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加班前到部门考勤员(文员)处领取《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有效。填写并履行完审批手续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管。

3、2、3、3部门考勤员(文员)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27日汇总交人力资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

3、2、3、4如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未设文员,以上职能由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指定的人员履行。

3、2、4倒休

3、2、4、1员工倒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工作为前提下当月完成,跨月作废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继续累计。倒休需填写《倒休申请表》,由部门考勤员确认当月的加班实际天数签字后,交主管/经理、主管副总签批。

3、2、4、2当月倒休最小单位按0、5天计算。

3、2、4、3无加班批准记录而批准员工倒休的,公司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数为批准员工倒休天数。

3、2、4、4员工自行倒休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按严重违纪处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补偿。

3、3各类假期规定

3、3、1病假

3、3、1、1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3、3、1、2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3、1、3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当月病假累计3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50%,超过3日以上,在7日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70%。超过7(含)日以上的,从第7天开始,执行医疗期工资,医疗期工资=所以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和职业病标准进行劳动鉴定,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公司按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6个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3、2事假

3、3、2、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3、3、2、2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员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请。

3、3、2、3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资的100%

3、3、3有薪节假日

3、3、3、1每周六、周日为法定公休日。

3、3、3、2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3、3、3、3临时调休:临时调休指因节假日关系,为方便员工休息或公司办公方便,由公司统一临时调换休息时间与工作时间。

3、3、3、4临时休假:临时休假指因特别情况,由公司统一临时通知休息或提前结束工作时间。

3、3、4婚假

3、3、4、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对于晚婚(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3、3、4、2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6个月内使用,并须一次休完,期间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过期不予保留;

3、3、4、3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部门经理、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3、3、4、4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3、3、4、5婚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3、5丧假

3、3、5、1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3天。

3、3、5、2员工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3、3、5、3丧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3、6产假与哺乳假

3、3、6、1凡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员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处理。

3、3、6、2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的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

3、3、6、3女职工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奖励假30天。生育同时符合上述二项或三项增加产假条件的,增加的产假累加计算。

3、3、6、4男员工可享受晚育奖励假。

3、3、6、5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产假期满,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办法执行。

3、3、6、6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从休产假日起计算),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含路途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

3、3、6、7男员工凭医院证明可在配偶生产时享有连续2天陪产假。

3、3、6、8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产前检查、哺乳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3、6、9产假、陪产假均须将休假起止日期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3、7计划生育假

3、3、7、1计划生育假,人工流产或节育手术的员工,根据相关计生规定,提供证明文件,给予3至15天假期。

放置宫内节育器3天

节育手术5天(男)、15天(女)

3、3、7、2已接受节育手术的员工,接受计划生育部门的节育检查,经计划生育部门证明,可休假1天。

3、3、7、3计划生育假,应填写《请假申请单》,附医院有关手术证明,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按规定批准。休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3、3、8工伤假

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必须填写《工伤报告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工伤假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执行。

3、3、9公司年假

公司为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础上,增设公司年假。年假为公司给予员工的福利。

3、3、9、1员工累计工作(从入职公司之日起计算)已满1年不满5年者为每满1年年休假1天(满2年为2天……),5年及5年以上年休假为5天。

3、3、9、2年休假当年内有效,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不以其他方式补偿。

3、3、9、3凡年休假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接情况,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3、3、9、4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旷工1天或受各类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取消当年的休假;受各类察看处分的员工,察看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对个别表现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员工,各部门领导有权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报人力资源部

3、4请假制度

3、4、1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3、4、2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4、3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3、4、4请假的核决权限

天数

人员1天(含)以下3天以内4天(含)以上

一般员工(固定工)部门主管/经理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

部门主管(含)以上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

劳务工部门主管/经理主管副总经理

注:如因主管/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3、4、5对病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3、4、6《请假申请单》需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审批的,由本部门考勤员(文员)呈递办理《请假申请单》经审批后,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存并通知本人。当月27日前连同考勤表一起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4、7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3日内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3、4、8各类假期(除带薪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外)在休假期间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应假别的休假处理。

3、5缺勤规定

3、5、1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款50元,10分钟以上扣款100元,30分钟以上按0、5天事假计。

3、5、2旷工扣款规定:

3、5、2、1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3、5、2、2每旷工一天按个人日工资额三倍扣款。

3、5、2、3凡旷工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三天者,一概予以违纪辞退,将被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3、6其他

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4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人力资源部。

本制度自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之日起生效。

第5篇:考勤制度

所有员工必须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严禁代人打卡。每个月推荐全勤员工,进行公布表扬和奖励100元,所谓全勤是全月没有迟到,早退,请假。延迟半小时之内上班,为迟到行为,提前半小时下班的,为早退行为。

上班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加班:7:00-10:00

一、迟到、早退、旷工。

具体规定:

1、员工每月予许有2次迟到,而累计迟到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迟到3次以上(包含3次)超过30分钟,当旷工1小时处理。超过1小时按旷工半天论。(因偶发事故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者可准予补办请假。)

2、员工未到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下班的为早退,超过30分钟提前下班的按旷工处理。

3、员工每月予许有2次漏打卡,漏打卡应找主管签卡处理,发生3次以上(含3次)漏打卡情况虽有经过部门主管核准的上班证明,但仍应处罚,超出此数员工按10元/次处理。

4、员工漏打卡需填写《员工漏打卡情况说明》,部门主管确认工时后,由行政部作相应处理。

5、办公室负责本规定在全公司贯彻,各部门主管应督导员工按规定时间出勤。主管违规核准缺勤,隐瞒员工缺勤情况等,按违规员工应扣金额双倍处罚。

6、保安人员认真执行并监督公司规定的打卡制度,不允许代打、不允许手写、涂改,打完卡应按编号放在相应位置。对代打卡的员工一经发现,给予30元/人次经济处罚(罚款对象:代打卡人、被打卡人);若保安人员带打卡,则给予50元罚款并停岗处理。

7、上班时间内因有事外出的,要按规定凭放行条交到保安室才能离厂(各部门员工向部门主管请示批准,部门主管和办公室向总经理请示批准,)。放行条应有部门主管的签名同意,和行政签名确认方可生效。否则当旷工半天处理。

8、若部门主管和办公室外出无法报告,应向行政人员请假备案

二、请假

1、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主管事前批准,并到行政部登记

2、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主管和行政部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3、当月请假1天(或1次)扣除3/5全勤

4、当月请假2天以上没有全勤。

5、员工身体不适请病假,须告知主管,填写[请假条]交给主管签名同意,遇紧急情况先电话通知主管同意批准,病后上班应补回[请假条]。否则当旷工处理。

6、病假的请假条应附带医生证明,医院病历表正本,医院发票。(经审核无误后退还)

三、旷工

1、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二天内交出"辞退处分报告"。

2、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3天(24小时)者被视为旷工,按旷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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