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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初级中学网站入口:http://lccz.szlg.edu.cn/HtmlWeb/440307000003/1101/index.ht ...

龙城初级中学学校详细信息介绍
学校类别:公办校 联系电话::0755-28916659
学校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潭路33号 学校网址:http://lccz.szlg.edu.cn/HtmlWeb/440307000003/1101/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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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龙教通200975号

关于印发《龙岗区2009年初中毕业生

综合表现评价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学校:

为顺利推进我区2009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9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制定了《龙岗区2009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综合表现评价的结果与中考录取密切相关,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确保综评工作顺利完成。 深龙教通〔2009〕75号

二〇〇九年四月七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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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教育局秘书科 2009年4月7日印发 (联系人:胡伟峰,电话:89551966,传真:89551966) 拟稿人:胡伟峰 (印100份)

深龙教通〔2009〕75号:

龙岗区2009年初中毕业生综合

表现评价方案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9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的通知》(深教„2009‟78号),以及我区今年中考中招工作的有关安排,在总结2008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一)把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强化素质教育导向,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向深入,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评价学生综合素质,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

(三)在实践中探索和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建立健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形成素质教育实施与保障长效机制。

— 2 —

(四)通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面向全体师生、家长和社会进一步倡导素质教育,宣传基础教育课改实验,促进全社会教育观念的更新。

二、工作原则

(一)“三化”原则。一是评价主体多元化,学生、教师和家长均参与评价工作;二是评价形式多样化;三是评价操作信息化。

(二)“三公”原则。加强评价工作制度建设,提前公布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和有关规章制度,并广泛征求师生和家长的意见。保障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对学生作出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

(三)“显性评价”原则。学生的内在素质必然外显为日常行为表现,本方案通过评价学生综合表现来评价学生综合素质。

(四)“两结合”原则。一是终结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以学生日常表现、成长记录等实证材料为依据,既对学生综合素质作出阶段终结性评价,以等级等形式呈现评价结果;同时,又适当收录反映学生成长过程和发展水平的描述与实证材料。正确把握发挥评价的鉴定、甄别功能和激励、发展功能的关系,突出评价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二是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和体现差异、特长相结合的原则。既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又客观反映学生的个性差异和个性特长,体现学生的素质结构特征。

三、组织机构

— 3 —

(一)成立龙岗区初中毕业生综评工作委员会。

组 长: 臧 动

副组长: 韩园林、程 畅、蔡雁辉

成 员: 邱慧如、陈晓田、吴金财、梁树生、吴国彬 工作委员会负责全区初中毕业生综评工作的实施,对学校评价工作的指导、监督、咨询,以及区普通初中毕业生和家长的投诉和复议等事宜的处理,针对《龙岗区2009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方案》在全区的实施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和组织管理,对重大问题及时进行研究,作出决策。

(二)区初中毕业生综评工作委员会下设两个工作小组。

1.指导小组。由区教育局基教科牵头,工作人员由基教科、社管科、电教站和个别中学有关人员组成。组长:邱慧如;副组长:吴希凡、胡伟峰;成员:葛建平、吴军平、李斌(区实验学校)。指导小组负责具体抓好综评工作的宣传动员、部署、指导和行政监管工作;具体指导各校做好模块修习记录和基本素质评价工作;受理群众咨询,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2.监察小组。由区教育局党委办牵头,区教育局纪检人员组成。负责对区初中毕业生综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受理区初中毕业生和家长的投诉和复议等事宜。

(三)学校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校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认定下 — 4 —

设小组成员,对班级评价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投诉和复议申请。委员会下设监察小组,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学校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毕业班家长回避)。以班级为单位成立评价小组,由在本班授课不少于一年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小组成员不得少于五人。

学校组织成立初中毕业生综评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学校有关领导和负责综评的信息技术人员等四人组成(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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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员名单需报区教育局。

四、评价内容

依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规定的基础性发展目标,确定评价内容为以下五个方面: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学习能力、体育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践与创新。具体评价内容、标准及说明见附件。

五、评价对象

全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均要参加综合表现评价工作。

六、评价工作程序和方法

学校根据市、区教育局关于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做好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机构建立,宣传发动,学习培训,评价实施,结果审定,质询、复议、投诉处理等工作。

(一)组织建设。学校将评价实施细则、具体工作程序及机构成员名单等进行公示,公示必须一周以上。学校评价工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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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岗街道200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

横岗街道200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

招 生 公 告

一、招生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2002年8月31 日及此日前出生), 有学习能力,具有深圳市户籍儿童或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规定,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暂住人口子女,以及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均可申请入读我街道小学。 二、申请学位时间

4月18—20日共三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三、申请学位需提供的资料

1、深圳市户籍儿童

深圳市户籍儿童入学需提供如下材料: (1)户口本; (2)儿童出生证;

(3)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4)住房证明材料。即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租 房合同等材料;

(5)查验接种证明。

2、暂住户籍儿童 (1)儿童出生证;

(2)父母及儿童的原籍户口本; (3)父母及儿童在深居住证或暂住证;

(4)父母的深圳市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营业执照副本; (5)入学计划生育证明;

(6)住房证明材料。即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租 房合同等材料;

(7)查验接种证明;

(8)儿童原户籍地乡(镇)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3、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 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适龄儿童监护人在帮助孩子申请学位时,要一次备齐全部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用A4纸复印),以便交学校查验。 四、招生范围安排

各小学按下面招生范围划定的招生地段受理学位申请。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登录龙岗教育信息网(/retype/zoom/a1425b3443323968011c92bf?pn=3&x=0&y=0&raww=635&rawh=462&o=jpg_6_0_______&type=pic&aimh=349.2283464566929&md5sum=9d2f0be5345781e16b2d0a72a7d37ad5&sign=3399ef0c04&zoom=&png=314-&jpg=55351-" target="_blank">www.szlg.edu.cn下载(五)
2014-2015学年在园儿童学籍信息采集及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申请工作问答

2014-2015学年在园儿童学籍信息采集及在园

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申请工作问答【www.szlg.edu.cn下载】

一、“深圳市在园儿童信息管理系统”的功能是什么?是不是所有在园儿童都要在本系统填写相关信息?

答:“深圳市在园儿童信息管理系统”是深圳市教育局设计并管理的全市幼儿园信息化管理系统,为“深圳市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的子系统,2013年4月起用。本系统采集的信息主要用于建立在园儿童学籍档案,记载全市3-6儿童在本市幼儿园的就读经历,同时为幼儿园管理提供数据支持。本系统采集的信息还将用于 “深圳市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申请资格核验。 全市幼儿园所有在园儿童均需在本系统填写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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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怎么登录本系统?

答:有两种登录方式:

一是在已连接互联网的电脑上直接输入网址:

二是在已连接互联网的电脑上登录深圳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选择“深圳市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进入“在园儿童信息管理系统”。相关网址如下:

三、忘记登录密码怎么办?

答:在园儿童家长第一次登录本系统后必须修改登录密码。下次登录时,须凭修改后的新密码登录。

再次登录时忘记密码的,可点击[找回密码]按钮,输入在园儿童的身份证或通行证、护照号码,通过已在本系统登记号码的 — 2 —

家长或监护人手机获得[动态密码]。如手机号码失效、变换或未在本系统填写的,请拨打技术服务热线(0755-33018116)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咨询电话,工作人员核对身份信息后,协助修改系统中的手机号码或重置密码。

四、深圳户籍在园儿童需填报哪些信息?

答:深圳户籍在园儿童需填写身份证号码、户籍属性和居住信息。台湾籍在园儿童参照。

五、大陆地区非深圳户籍在园儿童需填写哪些信息?

答:大陆地区非深圳户籍在园儿童需填写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户籍属性、是否持有“深圳市居住证”、居住信息、监护人就业信息、父母计生信息等。

六、港、澳及境外身份在园儿童需填写哪些信息?

答:港、澳、境外身份的在园儿童需填写通行证或护照号码、出生日期、户籍属性、是否持有“深圳市居住证”、居住信息、监护人就业信息等。

七、家长为本市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非深圳户籍在园儿童,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受教育工作的通知》规定,非深圳户籍在园儿童家长为本市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并持有市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的,需向幼儿园提交纸质证明材料,交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 — 3 —

过审核的,在申请“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时可与本市户籍儿童享受同等待遇。

八、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在本系统填写的信息能否保密? 答: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幼儿园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管理和使用在园儿童相关信息,不对外公开。

九、我市为什么要实施 “深圳儿童健康成长计划”?

答:市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作为重大民生工程予以保障。为体现政府对学前儿童健康成长的关怀,《深圳市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2012-2013年)》(深教„2012‟172号)和《深圳市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深教规„2012‟3号)作出规定,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深圳儿童健康成长计划”,对符合条件的3-6岁在园儿童提供“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 (以下简称“健康成长补贴”)。

十、健康成长补贴的标准和用途是什么?【www.szlg.edu.cn下载】

答:补贴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其中补贴经费中1,300元用于抵减在园儿童家长缴纳的部分保教费,200元用于儿童免费体检和购买儿童读物及玩教具,具体为幼儿园按政府有关文件统一规定的项目和收费标准,组织在园儿童免费体检,剩余经费由幼儿园按有关要求统一用于购买儿童读物和玩教具。

十一、哪些在园儿童可以申请健康补贴?

— 4 —

答:在我市依法设立并达到规范化要求的各类幼儿园就读的3-6岁深圳户籍儿童、符合本市人口管理政策的大陆地区非深户籍可以申请补贴,台湾籍儿童参照。

申请补贴的在园儿童还需符合下列两项条件之一:

(一)深圳户籍在园儿童需持有本市户籍证明。

(二)非深户籍在园儿童需符合下列条件:

1.儿童本人持有本市公安部门出具并在有效期内的 “深圳市居住证”;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或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部门制发的《房屋租赁凭证》;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人力资源和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卡,或本市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等;

4.大陆地区非深户籍在园儿童,需携带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父母计划生育信息。

十二、哪个年龄段的在园儿童可以申请2014-2015学年的健康补贴?

答:2014-2015学年健康补贴申请年龄为2011年8月31日(含当日)前出生的在园儿童。

十三、什么时间可以登录本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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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各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龙岗区各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咨询电话【www.szlg.edu.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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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教〔2008〕69号

深教„2008‟69号

关于做好深圳市2008—2009学年度 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局直属各中小学校:

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保障符合在深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就2008—2009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做好招生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一、招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2008—2009学年度,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东省•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免费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发电„2008‟9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 — 1 —

展的若干意见‣(深府„2006‟140号,以下简称市政府140号文件)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以下简称“1+5”文件)。各区教育局(含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下同)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继续刚性执行“1+5”文件,严格遵循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和热情服务的指导思想,保障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顺利入学,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基本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以区管理为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以及市政府“1+5”文件关于“明确区政府、街道办事处为暂住人口管理的责任主体”的原则,各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认真做好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工作。

2.各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服从市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区落实•深圳市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及实施意见联席会议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根据本区人口控制规模和教育需求,制定辖区义务教育年度招生计划和工作方案,报区政府批准和市教育局备案后实施。

3.区教育局要在区政府领导下,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条件,积极主动与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更加严格规范地做好适龄儿童就读证明材料验核工作。要按省教育厅“50班额工程”的要求严格控制班额,中小学校不得擅自改变招生— 2 —

条件,突破招生计划。

4.各区教育局要深入分析研究实行免费义务教育新形势下2008—2009学年度招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交流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经验,提高招生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积极创造条件试行网上预报名工作,更好地统筹安排学位,化解矛盾。

(二)规范民校发展,扶持督查并重

严格执行•深圳市民办教育管理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159号),从公、民办教育协调发展,“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多途径解决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角度规划辖区民办教育发展,将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各区统一规划。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核定每一所民办学校的最大招生规模,引导民办学校就近招生,组织人员对口指导辖区民办学校严格执行招生管理规定和招生计划。依法严厉查处民办学校乱办学、乱招生的行为。同时,按照市政府140号文件关于“建立民办教育扶持机制”的要求,重点扶持诚信守法的民办学校。

(三)免试就近入学,实行常态编班

严格执行市政府14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调配义务教育学额资源,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近入学的服务范围(招生地段)。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要全部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不得以考试、竞赛、表演、面试等各种 — 3 —

形式进行选拔性招生,不得为编班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不得以各种名义开设重点班。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教育部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深教„2007‟2号)要求,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立各种实验班。

(四)热心规范服务,维护社会稳定

1.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实行统一的就读条件和程序安排。各区教育局要组织编印招生宣传资料,设立招生咨询热线电话、招生网页或网上招生专栏,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设立招生宣传公示栏,以张贴、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学生和家长会议宣讲招生政策和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做好招生宣传工作,指导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劝导不符合在深就读条件的暂住人口子女回原籍接受义务教育。

2.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管,继续实行“六公示”、“六承诺”制度,要求学校公示招生政策和就读条件、招生计划、招生地段、招生程序和办法、招生结果和新生名单、咨询投诉电话;公开承诺不拒绝地段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不擅自变更招生条件,不擅自超计划招生,不进行选拔性招生,不设立或者变相设立重点班与非重点班,不收取任何招生费用。

二、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对象

— 4 —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必须年满六周岁(2002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规定,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暂住人口子女。

3.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的人员子女。

(二)申请入学需提交的材料

1.深圳户籍儿童。

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需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本;

(2)儿童出生证(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需提交);

(3)父母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4)住房证明材料。即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等材料。

2.暂住户籍儿童。

申请入学的暂住户籍儿童必须是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暂住人口子女:

(1)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或暂住证;

(2)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3)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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