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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 科处室 | 联系方式 | 网址 |
济南市教育局 | 人事科 | 0531-86126157 | http://www.jnedu.gov.cn/ |
青岛市教育局 | 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 0532-82682664 | http://chushi.qdedu.gov.cn/renca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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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教育局 | 人事科 | 0535-2101861 | www.ytedu.cn |
枣庄市教育局 | 师训科 | 0632-3321057 8688290 | www.zzjyw.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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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教育局 | 组织人事科 | 0546-8337171 | http://www.dyjy.gov.cn/ |
泰安市教育局 | 师训科 | 0538-6995096 | www.tajyw.net |
日照市教育局 | 人事科 | 0633-8779315 | www.rzjy.gov.cn |
威海市教育局 | 督导室 | 0631-5809618 | http://www.whedu21.com/ |
德州市教育局 | 人事科 | 0534-2322432 | www.dzedu.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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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教育局 | 人事科 | 0543-3188776 | www.sdbzedu.gov.cn |
聊城市教育局 | 人事科 | 0635-8245126 | www.lcedu.cn |
菏泽市教育局 | 师训科 | 0530-5335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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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日期:2014-09-17] 来源: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吉林省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
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 [2013]9号)和《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3]222号)文件精神,我省自2014年下半年起进入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范围,下半年笔试时间为2014年11月2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吉林省内,或吉林省内全日制普通院校在读的中国公民,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从2015年起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吉林省内的中国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报考人员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符合以上学历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在校最后一学年的专科及以下学历学生(以下简称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http//ntce.cn.】
4.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试方式
我省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使用纸笔考试方式。
四、考试科目及日程安排
第一步:登录
考生在2014年9月16日8:00-22日16:00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第二步:注册
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3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得进行现场确认。
第三步:选择考区及考试科目
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考试科目。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吉林省的考生可根据本人情况在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区选择;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须在学校所在地区报考。所在地区设有多个考区的,可任选其一。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9月20日-9月24日,每天9:00-11:00、14:30-16:30。
(1)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持毕业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持学籍证明)及身份证等材料(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于2014年9月20日至24日到所选考区招考办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接受现场审核、缴纳报名考试费并签订报考诚信承诺。身份证和毕业证(学籍证明)的复印件由当地招考办留存。
考生需提交以下身份与户籍信息材料:
1.吉林户籍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的原件、复印件。
2.人事关系在吉林省的外地户籍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籍管理部门证明原件及学生证原件。
(2)考生不得跨区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确认。现场确认将对考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要求考生对相关信息(含身份、学历、报考科目等信息以及诚信考试承诺等)进行现场核对确认。
(3)审核时如发现信息有误,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重新到确认点进行确认、审核。考生在确认时,须在现场打印的《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名。考生报名审核信息一经提交,各项信息将不能更改。
(4)未经现场确认的人员,本次报名无效。
(5)各考区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的具体地址,请于现场确认前一天登陆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网()进行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关于201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含机考)
报名事项的公告
一、201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安排表
二、报考条件
(一)户籍或人事关系须在河北。
(二)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中等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五)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六)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学校所在地报考。
三、报名流程
(一)9月9日至16日,考生登陆教师资格考试网站(
(二)9月17日至18日,考生持相关材料原件接受现场审核并签订报考诚信承诺书。(因各设区市报名信息确认点正在紧张筹备中,确认点详情请于9月11日后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主页查询)
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
1.户籍在河北的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
2.人事关系在河北的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
3.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三)9月17日至22日,考生再次登录报名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注:考生通过审核后即可缴费,逾期不缴费者报名无效)。可支付银行包括: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平安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农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北京银行、邮政银行、华夏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上海银行、银联支付。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注册须填写真实姓名,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已注册的考生填写密码进行登陆,未注册的考生点击【注册】进行注册。新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本人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登录密码、电子邮箱等联络信息。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有效期为二年,上一考次有未通过课程的考生报名时只选择未通过课程即可。
(二)考生须在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报名参加笔试。户籍和人事关系均不在河北的外省市考生不能在河北报考,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河北的考生方可报考。
(三) 考生现场审核、信息确认等流程必须由本人履行,审核和确认不能由他人代替,不能跨地市进行。
(四)现场审核期间如发现信息有误,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重新到报名点进行确认、审核等项工作。信息确认无误后时,考生须在现场打印的《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签名。考生报名审核信息一经提交,各项信息将不能更改。
(五)笔试(机考)报名费标准为70元/科次。未经现场审核确认、未按时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本次报名无效。
(六)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网站
(七)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考生在考试前一周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
五、常见问题
1.指定教材是什么?
答: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网站
2.现场审核阶段必须本人去现场确认么?
答:必须由本人现场审核确认,不能代确认。
3.外省户籍可以在河北省报考么?
答:外省户籍考生如在河北报考须提供相应的人事关系证明。
4.持函授、自考、成考本、专科毕业证可以报考么?
答:可以。
5.在籍学习证明怎么开?
答: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可以证明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即可,没有指定格式。
6.上一考次未通过科目本次能否换一个地市参加考试?
答:可以。如考生上次考试在石家庄通过一门课程,本次可到保定报考剩余课程。
7.面试的相关问题
答: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只负责组织笔试考试,面试部分由河北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负责,咨询电话请自行查询。
8.中学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包括那些课程?
答: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13个学科。
9.如果通过了综合素质(中学)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中学)两门课程,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如语文)没有通过,本次考试可否改考其他科目。
答:可以。在综合素质(中学)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中学)合格成绩的两年有效期内,考生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在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中选择不同科目参加考试。
关于笔试其他事项,考生可致电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处(031166007084)咨询。
2014年我区继续开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根据我区实际,经教育部批准,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自2014年开始暂采用纸笔试方式进行。2014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安排一次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广西。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 申请高级中学、初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申请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专科以上学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原则上应具备专科以上学历,试点期间适当放宽到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2. 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五)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六)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自考毕业生及成人高校毕业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者,均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七)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1.报名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必须通过登陆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以通过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2.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 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4. 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操作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二)报名时间安排。
上半年报名时间:1月6-12日。
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间:1月9-13日。
下半年报名时间:9月9-15日。
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间:9月12-16日。
三、笔试日期和时间安排
(一)笔试日期:
上半年考试时间:3月16日。
下半年考试时间:
11月2日。
(二)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日程安排:
四、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考生网上报名后,需到网报时所选择的考区的考点办理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各考点承办部门及联系电话见附件2)。考生不得跨考区、考点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确认。未经现场确认的人员,当次报考无效。
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主要负责审查考生报考资格、检验考生照片信息、督促考生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等事宜。
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时,必须核验以下信息:
(一)户籍在广西区内的考生
1. 考生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考点保留);
2. 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等原件、复印件(考点保留)。
(二)人事关系在广西区内的考生。
1. 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考点保留);
2. 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等原件、复印件(考点保留)。
(三)在普通高校就读的大学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学生。
1. 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点保留);
2. 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原件(考点保留)。
五、考点设置
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分别设在广西大学等14所高校(详见附件1)
六、收费标准及交费方法
报考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印发的桂价费函〔2013〕182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报考费为70元/人.科。从2014年起,经现场确认合格的考生报考费统一在网上支付。
已交报考费的考生,可于当次考试的考场座位号确定后到考点主管部门领取收费收据(见附件2)。
七、准考证获取及成绩查询
考生确认和缴费后,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
()自行下载并打印,打印准考证开放日期:2014年3月10-16日。
2014年上半年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2014年4月14日(11月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
八、其他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相关信息将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上公布。
九、教材征订及考试培训工作
为使考生在有限的备考时间内获得高效率的提升,报名参加2014年教师资格证考试的人员可采用网络培训的方式,给自己通过考试设置一个捷径。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情况,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科目进行培训学习。本站提供2014年教师资格证考试网络课程免费试听,请点击试听>>【http//ntce.cn.】
同时,针对2014年教师资格证考试需求,本站特聘请教材编委等专家,结合教师资格考试的命题规律、重点、难点,精心设计保过套餐通关课程,点击查看2014年教师资格考试招生简章通用版>>
网校除采取网络化培训形式外,也根据考生需求,或将以现场面授(定时定点)的方式进行培训,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10—59797966,传真:010—63737385
考试教材购买与报名工作可同时进行,考生可根据自愿的原则通过中国北京考试书店()订购。北京考试书店网,是中国最专业的网上考试书店,提供网上零售服务。网站售书咨询电话:4000-18-8000。同时,为配合2014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本机构书店购进了教师资格考试教材及辅导书,数量有限,请各考生尽快订购,点击订购>>请及时关注2014年教师资格考试大纲信息,点击查看>>
附件1:培训机构听课流程及购书流程
2. 广西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名单
1. 广西大学 2. 广西师范大学
3. 广西民族大学 4. 广西师范学院
5. 玉林师范学院 6. 河池学院
7. 百色学院 8. 贺州学院
9. 钦州学院 10. 梧州学院
11.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12. 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3. 贵港职业学院 14. 北海职业学院
3. 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考点承办部门联系表
2014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日期:2014-8-27
湖北省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
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 [2013]9号)和《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3]22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今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所有科目均采取纸质考试。
2.网上报名时间:9月9日至15日;
3.现场审核时间:9月11日至15日;
4.网上缴费截止日期:9月21日;
5.考试日期11月2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二、 报考条件
(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本省各考区报名参加考试: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应为本省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湖北省。
3.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就读院校所在地报考。
(三)2011年及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持毕业证书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1年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步骤
1.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
第二步:注册。未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宜。
第三步:报名。考生根据本人情况可就近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考区指定的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各考区现场确认地点及联系电话见附件1)。
2.报考材料
(1)考生现场审核时,均须递交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原件和复印件。
(2)人事档案在我省,但户籍不在我省的考生须补充递交保管考生人事档案的单位证明、工作单位在职证明、企业劳动合同三种材料中的任何一种材料;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考生,须补充递交考生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还应出具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书原件、复印件。
3.现场审核确认
(1)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持报考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确认。
(2)考生现场要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考试机构的处理。
4.网上缴费
(1)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2013】130号文件精神,实行网上在线支付考试费,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网上可在线支付的银行列表见附件3。【http//ntce.cn.】
(2)根据鄂价费规【2013】28号文件精神,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纸质考试每科70元。
(3)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自动取消该生当次报名考试资格,请广大考生注意。
5.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要求办理完报名审核和缴费手续后,可在网上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报名成功的考生于考试前一周在报名网上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6.特别提醒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3)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4)提醒考生注意:确认点不一定是考试地点,考生需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四、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一个月以后,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
()查询笔试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或考点院校提出复核申请。 笔试单科成绩2年有效。
五、合格证明
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考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考试合格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发布通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之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合格证,逾期不领,责任自负。
合格证明的有效期为3年。
六、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七、高校类别
1.申请高校教师资格(已与高等学校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在华中师范大学报名及参加教育学、心理学科目的考试。
2.报名时间:2014年9月15日。
3.报名地点: 华中师范大学佑铭体育馆。
4.联系电话:02767868052。
5.考试时间:11月2日,上午9:00—11:00教育学;下午2:00—4:00心理学。
6.领证地点:华中师范大学人事处223室。
八、其他事项
1.有关考试的详细信息,请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查询。
2.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
2016年上半年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2日举行,现将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申请人的户籍或人事关系其一在京。
5.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并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在京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其中大专在校学生须在毕业的学年度方可报考(即三年制大专在三年级报考,两年制大专在二年级报考)。
6.申请第二种类的教师资格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第二种类教师资格包括申请同学段不同学科的教师资格以及同学科不同学段的教师资格。(例如原认定了初中语文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初中英语教师资格;原认定了初中语文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高中语文教师资格。)
7.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6年1月13日—19日。
(二)报名费:
笔试收费标准为70元/科(其中50元/科为本市考试费,20元/科为上缴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考试费)。
对于本市城乡低保人员,免交本市考试费部分。实施时采取先网上缴纳全款后现场退费的方式。请此类人员在2016年3月24日-25日,本人持《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到北京教育考试院A906房间审核办理。
(三)报名网址:/retype/zoom/45173800b14e852459fb579c?pn=4&x=0&y=14&raww=893&rawh=936&o=png_6_0_0_0_0_0_0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503.11310190369545&md5sum=84f34c1a10e24a49775ec0c807e38ed4&sign=18ad6cb101&zoom=&png=469-9656&jpg=0-0" target="_blank">http://www.guakaob.com/jiaoyuzixun/6523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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