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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大文千信小学 李自珍
7月15日,我校组织学习了《义务教育法》,通过学习和我在网上阅读了《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使我对《义务教育法》有了新的认识。
《义务教育法》从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每一方面与我们教师息息相关,在今后教学中教师有法可依,促使教师有高度的事业心,提高业务水平,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
提高师德修养,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作为教师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通过学习《义务教育法》,有了深刻的体会。【义务教育法的心得】
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身为一名幼教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孩子。喜欢孩子,爱护孩子,服务于孩子,同时也是一名幼教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这一点,却是不易。不管如何,教师要对每位孩子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共事。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可称得上不辱使命。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满足孩子的需求。知识时代,教师必须随时代的发展,更新知识。
《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我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幼教工作者,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孩子。因为当你走进幼儿园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孩子、爱护孩子,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孩子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孩子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孩子。教师只应在乎孩子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义务教育法的心得】
通过这次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为形成良好的师德风。
《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前段时间学校组织学习义务教育法和我在网上阅读了《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使我对《义务教育法》有了新的认识。
《义务教育法》从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等几大方面阐述了《义务教育法》的主要内容,每一方面与我们教师息息相关,在今后教学中教师有法可依,促使教师有高度的事业心,提高业务水平,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 提高师德修养,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作为教师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通过学习《义务教育法》,有了深刻的体会。
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
《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身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同时也是一名小学教育工作者的天职。
师魂即师爱。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这一点,却是不易。不管如何,教师要对每位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共事。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可称得上不辱使命。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知识时代,教师必须随时代的发展,更新知识。 《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义务教育法的心得】
我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育工作者,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学生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学生,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
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邢有旗
通过学习,我感受到《义务教育法》最突出的立法的理念和指导思想就是以人为本,保障权力,我想这样的一个理念,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就是《义务教育法》通过法律的规定,进一步确认我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法律的第一条就开宗明义,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障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的素质。我想这是一条开宗明义的规定。在内容当中,法律的各章有关规定当中,特别是针对学生这一章比较系统的确认了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在不同的少年和儿童当中,哪怕在弱势群体当中都进行了特别规定。我觉得确认权利这部分在法律里体现得非常清楚。
发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法律规定了我们的权力,明确权力。这个“权力”在我们义务教育的活动中是要得到发展的。接受权力是要受到质量上的保证,如果我们过去的《义务教育法》主要是在权力的普及上做出很多的规定和相关的工作,今后我们在新的历史阶段,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主要要发展我们的权力,也就是说我们要完成高质量、高水平的义务教育。因此,在法律里规定了儿童和少年要在德、智、体、美方面全面发展,要在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得到全面的发展,还规定了他们在学校里面进行文化娱乐等等。这样一些都表明了我国适龄儿童少年的权力在法律里面不仅要确认,而且要发展。
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得到保障。这样一些权力的明确和发展,如果得不到保障,这个权利的实现将是一句空话,因此法律里从多个方面规定权力的保障。我们规定了学校管理的责任,规定了教师对于学生的教育、培养的责任,也规定了国家在管理和经费保障方面的责任。这样的话,使我们的权力能够得到比较充分的保障。体现在整个的《义务教育法》制定过程当中,从我们的篇章结构来看也是按照这样的逻辑来进行的。最开始提出来的就是学生,然后学生作为一个权力主体,在明确以后,就要按照权力的确认,发展和保障来展开整个立法的体系,因此第三章规定了学校部分,学生要有一个地方进行学习,这就要到学校里面进行学习。在学校活动当中主体就是教师,规定了教师的相应的活动,相应的职责。教师的主要活动就是要进行教育教学职责,规定了教育教学职责方面的内容,然后规定了经费保障方面的内容。我想这样的立法理念和思想贯穿在整个立法整体当中,使我们这部法律不仅有实施的价值,有工作的价值,而且在法理上有重要理念的指导,所以把工作层面上升到崇高的理念。
[篇一: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再联系实际,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篇一: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并于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通过学习教育法,我更加深入地了解到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更是让我找到了自己存在的不足和应该改善的地方,以及要努力的方向。
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用心去教好每一位学生,不能够把自己的情绪带进课堂里,应该克制和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当学生很吵,课堂纪律不好的时候更应控制好自己的情绪,
[篇一:法制教育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教师法制教育读本>,我了解了各种相关法律知识,既增强了法规意识,更新教育观念,又在学生面前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提高自我反思、自主发展能力。还深刻地体会到师德决定了教师对学生的热爱和对事业的忠诚,决定了教师执着的追求和人格的高尚。高尚而富有魅力的师德就是一部教科书,就是一股强大的精神力量,对学生的影响是耳濡目染的、潜移默化的、受益终生的。
通过学习我知道了教师依法必须履行的义务: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法制教育心得体会。依照<教育法>、<教师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而必须履行的责任,表现为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它是由法律规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履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的少年发自内心的悔恨和领悟。警官们把这些道理传达给拥有自由的孩子们。这对于他们来说是有很大的启发,甚至产生了心灵的震撼。大家都为那些误入歧途的青少年大为惋惜,在惋惜之余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到他们是法律的无知者,在法律面前没有敬畏之心,只凭一时冲动而铸成大错。在交友方面还要增强判断力,判断出该交的朋友和不该交的朋友,从而更好的发展自我。这正是六年的孩子们需要知道的法律知识。但是处于逆反期的孩子是听不进去家长的说教的,而一身正气的警官讲述的事例却让他们百分之百的信服,让他们对那些法盲的孩子感到同情,进而以此为鉴,拒绝错误的发生。
听后我问学生,你们有什么收获?他们都说讲的很生动,而且以前半懂不懂的法律知识都弄懂了。他们很高兴!不用走出校门就能拉近与社会的距离。这真是一节生动的法律教育讲座呀!
警官最后告诉同学们生命是美好的,生活是多姿多彩的,而要拥有这一切的前提是必须时刻加强安全意识,努力增强自我防范能力,作到警钟长鸣!这节课对于学生以后的人生道路起着重要的指引作用。要用法律知识来擦亮自己的眼睛,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掌好人生之船的舵,让我们的生活美如万花筒!
[篇三:法制教育心得体会]
听了这次法制教育课,我明白了很多的道理,又使我纠正了一些错误。
我知道了:未成年人刑事年龄为11~16岁。未满14岁并有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要去少管进行劳动教育1~3年。而未成年人走向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对法律的无知,法律意识淡薄。而且,跟他平时的习惯有关,不良习惯是他走向了违法犯罪。而且,我知道了:人的行为可以改变习惯,而习惯却决定着一个人的性格、未来。而人会在不知不觉中养成不良习惯,这些习惯会使人走向违法犯罪。
旷课、夜不归宿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还有一些未成年人由于盲目从众和猎奇心理而导致违法犯罪。比如携带管制刀具(匕首、菜刀、单人刀、弹簧刀、三菱刮刀),如果被发现,将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而高年级的同学向低年级的同学勒索、索要财物,以大欺小以强凌弱都是违法犯罪的行为,而这些行为都会被处以有期徒刑并罚款。
我还知道了未成年人的自控力和辨别是非力不强,所以分不清网络上的好坏,所以容易上当受骗。而未成年人走向违法犯罪是从进入娱乐场所、营业性的网吧(网瘾)开始的,后来就开始一些小偷小摸的行为,最后导致违法犯罪的。
我还知道了一些自我保护的常识:
1。上下学同学结伴而行;记住一些有用的号码和可信赖的成年人的号码,关键时刻打电话;做人要堂堂正正,不贪不沾,遵纪守法;对陌生人保持警惕性,适当时候放弃财物。
2。当我们遇险时,应使用烟雾光照等求救信号;可以用树枝构成sos的图案。
3。防止盗窃:在灯光明亮处;远离车流;配带手电筒哨子等;上公交车,坐在靠近司机和售票员的地方。
我们正处于黄金时期,应抓紧学习,锻炼身体,提高素质,更要树立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纪守法防微杜渐;掌握一些自我保护常识;学会感恩;以刚正忠孝贤为自己的理想,培养高尚的品格,度过人生的金色年华。
[篇四:法制教育心得体会]
4月28日,学校组织观看一次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讲座>,辅中国教育学院的两位博士深入浅出的分析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如何维权>等法律法规的实施,举证了大量的案例,充分说明了少年儿童如何正确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使我受益匪浅。
作为教师,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如何维权>等有关内容,知道执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教师在现实教育工作中充当重要角色。
教师要有教师的职业道德,要知法、懂法、守法,按法律法规去规范教育学生。教师是作为社会成员,应具备社会公德,作为家庭成员,应有家庭美德。由于教师这一职业的非凡性,有人称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同时对教师的苛刻与责备也日益增多,这就要求做教师的不仅要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有系统的理论知识,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有博大宽广的胸怀,还要有甘于清贫的孺子牛精神,有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境界。而忽略了教师面对成千上万性格各异的、情绪不同的学生时所承担的巨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理压力之下可能产生的心理反应。不过这种压力也造就了教师百折不挠、勇于奉献的青松般的性格。但教师究竟是人而不是神,老师的言行也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我们提倡教师要讲究职业道德,要摒弃那些功利的、腐朽的思想,简单粗暴的方法,既要教书,又要育人,把培养社会主义优秀接班人的责任勇敢的承担起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考虑到学生的个性差异,用多样化的、积极的方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避免与学生发生冲突,多鼓励,少批评,多表扬,少讽刺、讥讽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感到家庭的关爱,从而迸发出学习的热情。同时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对一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有力的打击惩处。要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根据未成年人的非凡心理、生理特点,因材施教,因人而异,有的放矢,教育工作方式方法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不能用老套套,要注重改进方式,不断创造一些新的教学方法,把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结合起来,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来,将一些原来形成的工作机制、工作做法规范化,用规范化建设来提高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