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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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 第一篇

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丰食安办《关于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全力防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确保我镇学校食堂食品

安全和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密切配合,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动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掌握我县学校食堂的基础信息,督促学校加大基础设施改造、基本设备的配备力度,消除学校食堂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规范学校食堂经营行为,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全力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师生用餐安全。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

此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由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高健副镇长总牵头负责,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其他同志各自负责自己辖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重点环节和主要内容

(一)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规范审查。

各队要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和程序,审查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凡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如布局流程不合理,加工制作和消毒等设施设备不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条件无保证,贮存条件不符合要求等,一律不发许可证。对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违法经营的,要严格依法进行处理。

(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防控。

要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学校食堂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提高防控食物中毒事故的能力和水平;要经常进行自查,采取措施排除隐患;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和应急处置预案培训,一旦发生事故,要迅速控制事态,并及时报告县卫生行政部门、县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并积极做好

预先处置工作。

(三)学校食堂日常监督管理。

各队要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作为监管工作重点,依法履行责任,实施科学监管,加强对学校食堂相关负责人的培训,强化其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指导督促学校食堂建立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采购和使用《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严防食品交叉污染,不得违规加工四季豆、豆浆等食品;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关键环节的控制和监管,加强食堂设施设备的检查;要针对学校食堂经营的重点食品品种进行抽样检查,及时了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抽样检验时不得向学校收取费用。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要及时研究整治防范措施,防止不安全食品流入学校食堂。县局将积极促进教育行政部门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督促学校食堂落实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处理学校食堂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

(四)校外托餐场所的管理。

要认真开展学生校外就餐状况的调查研究,按照依法管理,科学引导,扶优劣汰的原则,对“小饭桌”进行清理整治。结合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情况,对校外托餐场所、学校周边小餐饮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五)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

各队要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要求,对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学校食堂在许可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清洗消毒、采购贮存、食品包装等方面实施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2013年全县学校量化分级管理率要达到100%。对于等级达不到B级(良好)以上的学校食堂要加大日常不定期的检查力度,监督指导其工作,进一步提升等级。

四、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2日-9月5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整治行动小组,落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全面开展,有序实施。

(二)检查整治阶段(9月7日-9月10日)。各队要认真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认真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表(附件3),要在强化许可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主题责任,监管责任,加强教育培训,强化日常监管和风险防控的基础上,积极督促学校充分利用暑假停餐之机,对需要进行基础设施改造的,抓紧改造,需要更新和增加设备的,积极向教育主管部门争取,力争配备到位,以此推动学校食堂基本建设上台阶,为学校食堂量化分

级取得进步打好物质基础。

(三)总结完善阶段(9月30日)各队要将本次整治行动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总结汇总上报县局。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学校要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从业人员的责任,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加强设施设备的定期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学校有关责任人因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管理责任,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加强监管信息通报和报告。

为了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态的了解和检查指导,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报告制度,5月底前各队上报学校食堂摸底情况花名册(附件1),7月底上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附件2),同时要将本阶段开展整治情况、取得效果、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办公室。

(三)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要加大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力度,积极和县电视台沟通联系,大力宣传报道取得的成效和典型事例,为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广泛宣传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以及法律法规对学校食堂的各项要求,引导学校食堂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学生、家长共同参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形成全社会都支持、关心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促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不断进步。

丰县梁寨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

2013.09.01

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 第二篇

探沂镇中心小学

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临沂市《关于印发〈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秋季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为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由中中心校根据责任分工,做好专项检查工作。【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

二、整治对象

【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

各小学校(幼儿园)食堂。

【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

三、整治内容

1、严查学校是否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是否有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食品安全责任是否真正落实;是否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定期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管理,资料是否完善;是否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活动,是否有食品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2、严查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学校食堂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学校小卖部、商店和超市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否具有进货台账,是否存在“三无”食品、过期食品。

3、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学校食堂、小卖部、商店和超市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4、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是否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出入库登记和台账记录制度。

5、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学校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是否有消毒记录;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器具消毒是否符合要求。

6、严查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食物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操作人员是否着工作装;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

7、严查食堂卫生是否清洁。学校食堂卫生是否干净整洁,是否有防鼠、防蝇、防尘和防虫设施,污水排放和废弃物存放符合卫生要求,就餐场所的窗户是否装有防蝇、防尘、防虫害设施,食堂进出门是否有防蝇门帘或装有纱门,是否定期开展灭“四害”工作。

8、严查安保措施是否严格。是否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具备条件的学校,是否在食品加工区域重要部位安装电子监控设施,加强对食品加工全过程的监控,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9、严查细节操作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生熟食交叉放置;是否定期对加工容器具进行消毒;是否食用发芽土豆和未熟透的豆角;当餐的剩饭剩菜是否及时处理;是否定期对食堂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及时了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

四、时间安排

l、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5月21日):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细化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完成专项整治活动的前期动员、部署和准备工作。

2、自查整改阶段(5月22日—5月26日):各学校、幼儿园全面、深入、彻底地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整治活动,发现问题,建立台账,及时整改。

3、督查验收阶段(5月27日—6月6日):中心校将对各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整治工作逐一进行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加强培训。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分管副校长、食品安全管理员、学生食堂负责人和操作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定期开展培训,不断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卫生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2、全面安排,自查自纠。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全面安排部署,切实做到机构、制度、责任、检查、整治“五落实”;按要求迅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切实做到安排部署到位,管理落实到位,检查整改到位,严防发生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丰富载体,加强宣传。各学校要通过升旗、集会、班会、广播、专栏、橱窗、讲座、校讯通、校园网等形式,不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科学饮食知识,培养良好饮食习惯,拒绝食用假冒伪劣食品,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落实职责,责任倒查。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重大,县教育局将严格实行三项学校安全工作刚性制度:即“一把手负责制”、“一岗双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各学校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管理考核。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中心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责任分工

中心学校负责对镇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

五、整治实践及步骤

中心校根据职责分工,摸清本底,逐校开展专项整治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各学校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跟踪治理。

整治目标:

全镇中心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规范经营、食品采购建立索票、索证台账制度,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食堂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使用死因不明或病死畜禽水产品及其制品,逐步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证发证条件,不符合发证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

总结经验,巩固成果,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对前段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评估、督查,确保本次检查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六、工作要求

1、本次专项整治活动要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整治工作到位,相关记录详细,建立专项整治档案。

2、各小学幼儿园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要认真组织“回头看”,切实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巩固整治成果。

探沂中心小学

2013年5月22日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汇报
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 第三篇

重庆市合川区尖山中学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为维护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净化学校及其周边环境,按照重庆市合川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转发《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理局关于印发2016年春季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校迅速组织安排人员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责任: 为深入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确保我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成立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赵毅

副组长 邓善伟 李涟春

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小组,迅速组织安排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小组人员对校园及校园周边的食品经营户、流动摊点进行全面检查,以确保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二、突出重点:对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及食品摊点进行专项检查首先针对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即对校园周边200米内的食品经营户及摊点、商店进行检查;其次明确检查内容:1、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持有证照(食品生产许

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场地内环境卫生情况;2、查校内食堂是否按规定对食品留样、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严密、原材料进货是否建立进货台帐、索证索票档案是否健全。确保销售的食品源头可溯、质量可控、去向可查、有据可依;3、查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变质及有毒有害食品和“三无”产品以及辣条、薯片等垃圾食品;与有证食品经营户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要求他们做出针对食品安全的承诺,坚决不生产、不销售违规食品,引导经营者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和“三无”食品,养成正确的食品经营行为,从而确保学校师生消费安全。

三、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此次对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我们采取把责任分解,监督管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制订各种制度,明确各类职责,落实各项措施。【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

1、是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2、是搞好阵地建设。办公室建立健全制度职责,建立尖山中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到责任分工到人,安全监管到时到点,措施落实到位。3、是真抓实干严厉打击,我们每月将组织一次食品安全全面检查,每周会组织一次重点检查,定期不定期抽查,对我校及校园周边的所有餐饮、作坊、食堂、商店等相关食品安全行业进行地毯式排查,对学校食堂进行突击抽查,认真排查各类隐患,严厉打击违法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质上是一项服

务性的工作,我们始终把服务放在首位,全面改进工作作风,全力打造食品安全放心学校。在此次历时一月的专项整顿工作中,我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环境有了质的提升。从业人员没有办理健康证、流动摊点规模很小且无固定的经营场所,不易治理,容易出现反弹现象,无法立即取缔。下一阶段我校将再接再厉,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对非法违规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的打击力度, 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强度,确保我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重庆市合川区尖山中学

2016年5月28日

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 第四篇

全市学校及学校周边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及学校周边的食品安全工作,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创造良好的办学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时间

2013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整治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托幼机构,以下统称: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流动)摊点摊贩。

四、整治内容

(一)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店)的检查。包括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责任制情况;食物原料来源、进货渠道登记及索证索票和采购验收制度执行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持

证情况;食堂(餐饮店)加工环境、餐饮具清洗、消毒和防护措施达标情况;从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及培训情况等。

(二)加强对学校内部及周边食品商店的检查。包括食品商店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来源、进货渠道和进货台帐记录,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经营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等情况。

(三)加强对学校内食品生产企业的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品加工企业、食品作坊、校内生产的饮用水等质量安全情况。

(四)加强对学校周边餐饮摊店的检查。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加工经营和原料来源、进货渠道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利用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等原料和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肉制品加工行为。

五、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实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防控责任体系。

(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辖区内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负责组织工商、卫生、质监、农业、畜牧水产、商务、食品药品监管、公安、教育、城管等部门,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及学校周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市教育部门负责监督所属学校履行食品安全管理

责任,对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及食品安全应急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推行学校食堂管理员制度,督促学校开展食品安全宣教活动。

(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学校食堂、餐饮店的监督管理工作,增加对食品原料的抽检批次,督查学校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和餐饮摊点的监督检查,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的学校食堂、餐饮摊点和餐店,严厉查处中小学校食堂承包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市工商部门负责学校内部及学校周边食品流通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和无证经营的打击力度。【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

(五)市质监部门负责对以学校食堂和学生为供应对象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特别是学校周边以学生为供应对象的小作坊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校内企业生产饮用水质量安全的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和非法添加等行为。

(六)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清理整治学校周边占道经营和以违章建筑经营的食品摊点,对符合条件的经营户督促签订落实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建立有效的学校周边卫生清理、保洁机制,及时清理学校周边的卫生死角、商业和餐饮垃圾,为学校提供和谐的外部环境。

(七)市卫生、农业、畜牧水产、商务、公安等部门要协同参与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依据本部门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学校及学校周边是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重点部位。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靠前指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好整治采取有效措施,排查消除隐患,促进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提升。各县市区要保障专项整治和食品抽检等工作经费。

(二)落实责任。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针对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责任,强化联动,深入推进。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责任要到人,工作要到位,成效要显著。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管理责任制,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市、县两级食品安全办、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实行食品安全应急管理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要科学及时处置,并按规定报告。

(三)加大宣传。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要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个体经营户的法律教育,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各级

各类学校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要宣传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成效,形成强化监管的氛围,震慑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四)完善机制。各县市区和各相关部门要保障专项整治和抽样检验等工作经费,对整治中发现带共性的问题或新情况新问题,要进行归纳分析和研究,结合实际创造性的提出解决方法和措施,建立和完善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形成渠道畅通、反应快捷、配合密切、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专项整治期间,市食品安全办将组织进行飞行检查(不定期、不预先通知具体时间、具体地点的抽查),对管理不严、问题突出得不到解决的,进行通报。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 第五篇

XXX中学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学校

食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学校食品安全直接联系到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也是我校重点抓办的工作。为了认真贯彻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自治区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教传【2013】2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要正确认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保障青少年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持学校的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促进学校加快改善食堂食品卫生条件,完善学校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使校园食品责任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学校安全得到进一步强化,依法管理,提高师生防范能力。

三、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四、检查重点

1、食堂、食品小卖部,饮食店等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情况;

2、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

3、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4、对承包食堂的监督管理、食堂承包者资质与准入要求情况;

5、食品采购、索证、储藏、加工、餐饮具消毒等各个环节卫生制度和卫生要求落实情况;

6、食堂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情况;

7、自备供水、二次供水水质消毒、检测达标情况;

8、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9、学校教职工和学生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相关档案情况。

五、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为期两个月,从2013年9月20日至11月30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0日至20日)要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进行监督抽检,切实掌握学校食品安全现状,查找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实施整治阶段(9月21日至11月20日)按照方案要求,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内容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地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及其他不符合标准的食品违法行为,对在校学生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总结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教育局将对

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效果开展评估,学校将做好各项准备总结工作。

六、具体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制订食品安全工作预案。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二)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学校一旦出现食品安全群体性突发事件,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及时向区教委及相关部门报送情况,决不允许迟报、漏报和瞒报。

(三)学校要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并设立工作办公室。建立健全校内食品安全工作机构,明确校长是学校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指定专人分管食品安全工作,分管人员对校内食品安全直接负责,并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分管人员年度工作计划中考核内容实施奖惩制度。

(四)建立各项食品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制度主要应包括:食堂从业人员体检制度、餐具消毒、保存及工作衣帽穿戴、清洗制度、向师生出售饭菜24小时留样制度、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8项制度。学校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要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减少或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范校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积极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学校要制定安全工作计划中食品工作的教育,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的专题宣

传教育活动,倡计划导健康消费,要求每学期开展食品安全健康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六)加强校内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与供货人员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提出明确的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出食堂的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

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一定不能放松,学生的成绩慢慢提高,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但是食品安全的问题确实时刻不能放松的,一旦放松,学生的健康问题出现了,这就是学校的失职,这就是对学生健康的极不负责任,这就是犯罪!所以食品安全问题我们要时刻高度重视!

2013年9月

2016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篇
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 第六篇

第1篇

为切实做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防止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市局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市纪委、市食安办的部署要求,积极呼应百姓对食品安全的关切,通过对校园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集中整治与规范,消除生产加工环节中存在的校园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强化相关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提升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自我把关能力,努力保障校园及周边的食品质量安全,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放心、安心的生活环境。

二、整治时间、范围

本次校园食品专项整治从4月份开始,至9月底结束,整治范围包括全市供应校园大宗食品生产企业及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对全市供应校园大宗食品生产企业、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调查摸底工作。根据校园大宗食品中标企业名单,掌握各自辖区内供应校园大宗食品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供应校园食品的种类、数量、供应学校的具体名称以及相关产品的质量检测情况等。在地方食安办的统一牵头下,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调查,应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调查问卷等方法,对相关食品企业和小作坊的数量、基本信息、产品种类、生产情况、执行标准及基本质量状况等进一步掌握,并建立相关台账资料。

(二)针对大米、面粉、食用油、酱油、食醋、乳制品、肉制品等7类校园重点食品及桶装水、饮料、糕点、食品添加剂等产品,结合前期排查情况,确定重点企业逐一开展监督检查,加大巡查回访力度。突出对相关食品企业的生产卫生环境、原辅材料索证索票、检验报告记录、原辅材料库及成品库储存条件、产品分类放置、食品添加剂使用及关键控制过程记录、人员健康卫生情况、产品生产日期、定量包装及出厂检验制度落实情况等方面逐项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督促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并加大违法查处力度。

(三)通过严把证前审查和证后监管“两关”,加强对涉校园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管理。积极做好对相关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查工作,加大对企业发(换)生产许可证过程中的审查力度,严把食品生产市场准入关;督促企业做好生产必备条件的持续保持,加大证后监管力度;同时严格生产许可的退出机制,对有效期满未延续的生产企业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及连续两次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坚决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校园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企业的违法生产行为。按照国家食药总局“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企业、直插现场)的要求,加大对相关企业的突击检查力度,对企业存在超范围生产、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滥用食品添加剂、甚至无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安全隐患,对在检查中发现或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如通过整改能够符合发证条件,应积极指导其整改取证,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应立即向当地政府、食安办书面进行汇报,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专项治理予以整顿规范。

(五)加大对校园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的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预警。积极参与校园食品集中监测方案的制订及组织实施工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在抽检经费落实的基础上,对米、面、油、肉制品、乳制品等校园重点食品和桶装水、饮料、糕点、食品添加剂等产品加强防腐剂、甜蜜素、着色剂等食品添加剂指标及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物质的检测,同时扩大风险监测产品的覆盖面和抽样范围,组织对大米、面粉、肉制品、食用油、糕点、桶装水等食品跟踪风险监测,防范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积极开展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制定并完善相关预案,对校园食品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立刻实施整改、召回等后处理措施,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六)强化培训与服务,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自我把关能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超前主动作为,联合我市相关高校,组织校园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检验员开展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培训、出厂检验能力考核、教师赴企业实践等多种形式,帮助企业提升管理水平、解决生产经营中的质量问题,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经营。

(七)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学校师生食品安全意识。结合“五·一”、“六·一”、食品安全宣传周、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走进学校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水平安全意识。同时也可组织学生到食品企业参观,鼓励校园食品生产企业自觉开展行业自律倡议,通过多种形式营造人人关注、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以强烈的责任感,迅速动员,深入、细致地组织开展此次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把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实施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三位一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的优势,量化目标,细化任务,层级负责,狠抓落实,务求行动取得实效。市局将采取不定期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入一线,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督查。

(二)要加强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的详细记录,完善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台账资料。在监管过程中,要做好相关检查影像记录的留存,强化监管记录的可追溯,相关处理情况要形成闭环。要注重监管效能,对专项整治行动中的查处案例、检测数据、典型经验等要注意整理、分析、总结,与其他监管部门互通有无,及时上报,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三)要注意畅通“12365”投诉举报咨询热线,注意收集网络、媒体、社会关于校园食品安全的敏感信息,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及时妥善处理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或媒体披露的各类问题。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与学校的沟通联系,主动防控,必要时可与学校联合开展应急演练,以便有效应对突发事件。要加强与有关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媒体的协作配合,重要问题即时报告市局和地方政府。

(四)各单位应按附件要求及时报送专项整治行动的各类报表至市局食品处,并于9月25日前上报此次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总结。总结要求数据翔实、分析全面,主要内容包括工作组织及实施情况(出动检查人次、检查企业数等),解决的问题及效果,工作特点及取得经验,典型案例情况等。

【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公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提升监管工作有效性为着力点,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为维护公众食品消费安全,服务千亿元食品产业,打造“淮扬美食、健康安全”的城市形象发挥保驾护航作用。

二、工作任务

继续深入推进全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放心生产”工程,加大对全市食品获证生产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深入排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安全隐患,加强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强化对食品添加剂获证生产企业和食品企业添加剂使用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违规行为,在抽检经费落实的基础上,力争食品生产企业产品省级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达93%以上。

三、工作重点与措施

(一)严格市场准入。继续严格实施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做到受理、审查、发证准确及时,并做好相关行政指导工作。一是努力提高行政许可效率。从材料审核、现场审查、发证检验等方面着手,尽量帮助企业缩短行政许可周期,更好的服务地方食品产业,方便企业,服务地方经济。二是严格落实许可年审、加工备案等监管制度,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三是探索开展现场审查质量抽查,严格许可准入门槛,确保行政许可工作质量继续在全省名列前茅。

牵头部门:市局食品处、质量处

责任单位:各县区局,市质检所、市监控中心

(二)深化“三位一体”。深入推进食品生产“三位一体”综合监管模式,将食品生产行政监管、执法监管、技术监管三者融为一体,确保质监部门食品生产行政监管、执法监管、技术监管全面履行到位。不定期召开食品监管三位一体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执法机构及时通报食品案件查处情况;技术机构及时通报企业产品质量检验情况(含企业委检存在的问题),及时布置放心行动最新任务;强化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力度,县区局及时跟踪整改完成情况,稽查条线及时查处逾期未整改企业,确保闭环监管。

牵头部门:市局食品处

责任单位:市稽查支队,各县区局,市质检所、市监控中心

(三)开展添加剂整治。结合全市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强化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及使用行为的监管,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相关企业的原辅材料索证索票、生产过程控制记录、出厂检验记录等,是否使用获证企业产品,是否存在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产品以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注意加大食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设备的使用频率和力度,对疑似问题产品加大快检和抽检,对问题产品依法严肃处理。

牵头部门:市局食品处、稽查支队

责任单位:各县区局,市质检所、市监控中心

(四)强化认证检查。落实食品认证企业现场巡查制度,选择部分食品企业开展ISO9001、ISO22000、HACCp等体系运行情况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牵头部门:市局认证处

责任单位:市稽查支队、食品处,各县区局

(五)加大后处理力度。继续做好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工作,利用省食品风险分析管理信息系统对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及时做好后处理工作,实现闭环监管。一是市质检所根据上级统一工作部署,承担好相关食品风险分析工作。同时根据本地食品行业特点,继续探索实行地方食品风险分析工作,努力降低本地食品安全事故风险。二是各县(区)局对移交的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结果报告、监督抽检不合格等情况及时处理,形成闭环监管。三是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快捷有效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沟通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有效性。

牵头部门:市局食品处、市质检所

责任单位:市稽查支队,各县区局,市监控中心

(六)提升检验能力。进一步加强食品检验机构和企业出厂检验能力建设,做好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和结果统计分析工作,创新开展企业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帮扶企业提升出厂把关能力。继续开展企业出厂检验人员专项培训,提升食品获证企业检验人员能力,切实把好出厂检验关。

牵头部门:市局食品处

责任单位:各县区局,市质检所、市监控中心,相关院校

(七)严查违法行为。继续开展“质检利剑”食品执法打假、食品“放心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等集中行动,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违法生产加工行为。强化责任意识,坚持重点治乱、长效治理的原则,明查暗访结合、检查处罚并施,从重从快查处严重食品违法生产加工行为。重点关注无证生产、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严重违法行为,发现一起,立案查处一起。通过严格执法、违规惩戒,教育一批企业,整顿一个行业。对具有从重违法情节的严重违法行为一律按法定高限执行处罚,并及时汇总上报市食品安全放心行动指挥部。

牵头部门:市局稽查处(稽查支队)

责任单位:市局法规处、食品处,各县区局,市质检所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月至3月)。各县(区)局、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对行动做出周密安排,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落实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步骤、工作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4月至11月)。各县(区)局、各部门要按照方案,切实采取行动,特别是要针对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治理整顿,按时保质完成行动任务。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12月)。各县(区)局、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落实举报奖励办法,逐步建立起监测、预警、举报、查处、规范为一体的长效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我局食品安全放心行动及“放心生产”推进工程的领导,市局决定成立质监局食品安全放心行动暨“放心生产”推进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协调推进行动中的问题。

各县(区)局、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食品安全“放心生产”推进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实施食品安全“放心生产”推进行动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和协调。认真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县(区)局、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放心生产”推进工作责任,强化领导责任和工作负责制,做到任务明确、职责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不出现监管漏洞和死角,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当地食安办报告重要工作动态和实施情况。

(三)营造宣传氛围。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大力开展行业诚信自律教育,加强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

(四)加大督查力度。对照全市目标考评要求,不定期对各县(区)的工作进行督查,加强执法、廉政和效能监察,切实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巩固工作成效。

2016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 第七篇

为切实做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防止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市局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市纪委、市食安办的部署要求,积极呼应百姓对食品安全的关切,通过对校园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集中整治与规范,消除生产加工环节中存在的校园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强化相关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提升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自我把关能力,努力保障校园及周边的食品质量安全,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放心、安心的生活环境。

二、整治时间、范围

本次校园食品专项整治从4月份开始,至9月底结束,整治范围包括全市供应校园大宗食品生产企业及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对全市供应校园大宗食品生产企业、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调查摸底工作。根据校园大宗食品中标企业名单,掌握各自辖区内供应校园大宗食品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供应校园食品的种类、数量、供应学校的具体名称以及相关产品的质量检测情况等。在地方食安办的统一牵头下,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调查,应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调查问卷等方法,对相关食品企业和小作坊的数量、基本信息、产品种类、生产情况、执行标准及基本质量状况等进一步掌握,并建立相关台账资料。

(二)针对大米、面粉、食用油、酱油、食醋、乳制品、肉制品等7类校园重点食品及桶装水、饮料、糕点、食品添加剂等产品,结合前期排查情况,确定重点企业逐一开展监督检查,加大巡查回访力度。突出对相关食品企业的生产卫生环境、原辅材料索证索票、检验报告记录、原辅材料库及成品库储存条件、产品分类放置、食品添加剂使用及关键控制过程记录、人员健康卫生情况、产品生产日期、定量包装及出厂检验制度落实情况等方面逐项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督促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并加大违法查处力度。

(三)通过严把证前审查和证后监管“两关”,加强对涉校园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管理。积极做好对相关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查工作,加大对企业发(换)生产许可证过程中的审查力度,严把食品生产市场准入关;督促企业做好生产必备条件的持续保持,加大证后监管力度;同时严格生产许可的退出机制,对有效期满未延续的生产企业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及连续两次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坚决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校园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企业的违法生产行为。按照国家食药总局“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企业、直插现场)的要求,加大对相关企业的突击检查力度,对企业存在超范围生产、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滥用食品添加剂、甚至无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安全隐患,对在检查中发现或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如通过整改能够符合发证条件,应积极指导其整改取证,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应立即向当地政府、食安办书面进行汇报,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专项治理予以整顿规范。

(五)加大对校园食品及校园周边食品的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预警。积极参与校园食品集中监测方案的制订及组织实施工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在抽检经费落实的基础上,对米、面、油、肉制品、乳制品等校园重点食品和桶装水、饮料、糕点、食品添加剂等产品加强防腐剂、甜蜜素、着色剂等食品添加剂指标及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物质的检测,同时扩大风险监测产品的覆盖面和抽样范围,组织对大米、面粉、肉制品、食用油、糕点、桶装水等食品跟踪风险监测,防范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积极开展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制定并完善相关预案,对校园食品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立刻实施整改、召回等后处理措施,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六)强化培训与服务,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自我把关能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超前主动作为,联合我市相关高校,组织校园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检验员开展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培训、出厂检验能力考核、教师赴企业实践等多种形式,帮助企业提升管理水平、解决生产经营中的质量问题,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经营。

(七)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学校师生食品安全意识。结合“五·一”、“六·一”、食品安全宣传周、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走进学校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水平安全意识。同时也可组织学生到食品企业参观,鼓励校园食品生产企业自觉开展行业自律倡议,通过多种形式营造人人关注、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以强烈的责任感,迅速动员,深入、细致地组织开展此次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把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实施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三位一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的优势,量化目标,细化任务,层级负责,狠抓落实,务求行动取得实效。市局将采取不定期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入一线,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督查。

(二)要加强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的详细记录,完善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台账资料。在监管过程中,要做好相关检查影像记录的留存,强化监管记录的可追溯,相关处理情况要形成闭环。要注重监管效能,对专项整治行动中的查处案例、检测数据、典型经验等要注意整理、分析、总结,与其他监管部门互通有无,及时上报,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三)要注意畅通“12365”投诉举报咨询热线,注意收集网络、媒体、社会关于校园食品安全的敏感信息,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及时妥善处理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或媒体披露的各类问题。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与学校的沟通联系,主动防控,必要时可与学校联合开展应急演练,以便有效应对突发事件。要加强与有关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媒体的协作配合,重要问题即时报告市局和地方政府。

(四)各单位应按附件要求及时报送专项整治行动的各类报表至市局食品处,并于9月25日前上报此次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总结。总结要求数据翔实、分析全面,主要内容包括工作组织及实施情况(出动检查人次、检查企业数等),解决的问题及效果,工作特点及取得经验,典型案例情况等。

2015学校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 第八篇

第1篇:学校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根据州食药监局和州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深入开展对学校食堂的集中整顿,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持证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严格督促学校食堂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与培训、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整治,切实改善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条件,使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基本建立,相关制度规范逐步完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止,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二、整治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以及托幼食堂

三、组织实施

为了加强我县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关问题,决定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法制办主任

副组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 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 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

* 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 县教育局安全保卫股股长

*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管理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0日之前完成)

1、县教育局、县食药监局、县卫生和计生局对辖区内学校食堂进行认真摸底动员,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成立食品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强化学校法人代表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其进一步掌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正确认识本次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开展排查,组织辖区范围内学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重点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情况、餐饮具消毒保洁情况、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制度执行情况,以及重点食品和关键食品加工环节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监督指导意见,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到位。

3、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成立应急组织机构,结合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食品安全应急措施,开展应急求援演练,建立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能及时控制、有效处置。

(二)监督执法阶段(9月11日-10月20日)。

1、针对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督促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并抄报主管教育部门,对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2、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严格许可准入,严格审查学校食堂经营者资质,严禁学校将食堂承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人员经营,依法查处学校食堂无证经营行为。完善食品安全抽查和监测制度,全面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依法查处采购、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三)总结评估阶段(10月21日-10月30日)。

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鼓励先进,督促整顿工作不扎实、效果不显著的单位进行整改,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1、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2、为保障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

(二)落实责任、加强协作

1、县卫生和计生局、教育局要按照相关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密切沟通配合,切实落实监管责任,着力纠正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的问题,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松、不断、不乱。同时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职能,严肃查处学校食品安全事件,对未依法查处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县卫生和计生局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配合协作,互通信息。对管辖范围内学校食堂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学校食堂和幼儿园食堂特别是农村寄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畜禽肉类及其制品、食用油、调味品等原料采购、贮存和使用的监管,加强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治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中毒事件的,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三)加强宣传与信息报送工作

1、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加大对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消费的意识。要积极推动和大力开展餐饮服务企业诚信、讲自律的活动,切实增强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认真处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对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予以曝光。

2、要做好专项整治的信息报送工作。对整治中发现和查处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出现的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于10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第2篇:学校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XX〕12号)精神和xx区人民政府、xx区教育局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各项部署,全面整治学校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xx区教育局20XX年8月24日《关于转发20XX年xx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乡各学校开展专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整顿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心健康,事关学校安全及社会和谐稳定。中心学校决定成立学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所属各校(园)也要成立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专人负责,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确保学校食品安全。明永乡中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整顿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xx(中心学校成员)、xx、xx(中学副校长,中学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xx(幼儿园园长,该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xx(xx小学校长,该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xx(xx小学校长,该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xx(xx小学校长,该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xx(xx小学校长,该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整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同志兼任。

二、整顿范围

乡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三、整顿内容

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提升监督能力。着力构建广大师生共同参与的全方位食品安全教育网络体系,使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监督、防范意识进一步提升,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得到提高,切实保障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x月xx日前)。各校结合工作实际,抓紧制定本校的具体工作措施,分解细化任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各学校制定本单位专项整顿行动方案。乡中心学校制定本辖区专项整顿行动方案。

(二)落实阶段(6月1日—12月10日)。按照本方案要求,逐项逐条抓好落实,做好督促检查。

(三)总结阶段(12月11日—12月31日)。全面总结20XX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整顿行动总结,客观分析整顿成效,查找存在问题和制定整改措施。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监管,规范学校食堂和学校周围小商店、小摊点的经营行为。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中学、幼儿园食堂要纳入食品监督行政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管和学校食堂量化管理体系评价。

2.强化对学校食堂所需粮、油、肉、蔬菜、水果、豆制品、水产品等原材料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建立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餐厨垃圾处理、食品检验报告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防止假冒伪劣食品进入校园,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用添加剂,确保食品安全、卫生、餐饮用具卫生安全达到规定标准。

(二)各校(园)要开展以预防食物中毒事故为重点的专项监督检查,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原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健全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和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食堂环境卫生的管理。要求食堂内外环境要保持整洁,所有的餐具要陈列有序,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场所包括厨房、售卖间,应按要求配备防水、防潮、防蝇、防尘、冷藏、洗涤消毒、排烟装置等设施。

(四)学校要加强对校内小商店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检查,严格落实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进货台帐,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

(五)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要分柜存放,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加工和出售。

(六)加强对幼儿园、小学学生饮食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强化学生饮食安全管理。

(七)在学校内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学校领导和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切实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重点落实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校(园)长分工负责、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工作责任制。各学校要召开专门会议,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作出部署。要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抓好工作落实,要推动整顿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严格考核,狠抓落实。各学校要把食品安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完善督查考核奖惩办法,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督查评估。对整顿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食品安全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强化督查问责,落实监管责任。各学校要严格依照学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同时,要加强沟通,凝聚合力,形成上下互通、横向联动、定责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不走过场。

(四)着力治本,确保实效。各学校要认真查找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狠抓薄弱环节,制定周密措施,强化问题整改,全面推进落实。要及时总结整顿工作经验,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强化建章立制,通过整顿全面推进学校食品安全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会议、宣传栏、板报、广播、演讲比赛等形式,对广大师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形成使用安全食品的良好氛围,将宣传教育效果辐射到家庭、社区和全社会。

第3篇:学校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食品安全法》,迅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大会的精神,明确学校食堂承包方经营责任和学校对食堂经营者的监管职责,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确保全校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学校食品卫生工作。

组长:郑潇峰

副组长:凌庆华 陈朝阳

成员:黄海磊 郑志强 王元凤 徐朝清 吴峰平 王秋永 各班班主任

具体监管职责:

总务主任陈朝阳同志负责食堂原料和成品的采购监管,安保主任林锦清同志负责食堂食品贮存加工和销售等环节的卫生工作和食品留样的监管,工会主席黄海磊同志负责食堂饮食质量的监管,副校长凌庆华同志负责食堂存在问题的整改。领导班子其它成员、班主任负责食品安全教育、食品安全监督、食物中毒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另见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班会、讲座等,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自觉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加大食堂从业人员的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合法经营,服务育人”的意识,不断规范从业行为。

三、着力治本,确保长效。

学校监管责任人坚持定时进食堂查验制度,认真查找食品安全存在的隐患,狠抓薄弱环节,发现问题,立即要求食堂经营者整改。分管副校长每月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查找问题,督促整改。

四、从严要求,规范管理

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工作期间规范穿戴,专人做好食堂日志,大宗物资采购票据、食品留样,餐具消毒等各种记载,食堂进货渠道规范,坚持索证、索票,严查非法添加剂食品、地沟油、病死猪肉,过期和“三无”食品,防止“有毒有害”、“不干不净”、“乱添乱加”、“不明不白”、“参杂参假”的食品进入学校,新鲜蔬菜上架保管,“一洗二清”,猪肉“一洗二泡三高温”,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经常对餐具、食堂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做好防蝇、防鼠、防尘工作,严格食品及原材料保管工作,要求干杂、蔬菜分库存放,生食、熟食分开存放。

成立应急组织机构,健全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建立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

五、禁售“零食”,杜绝“三无”

禁止食堂和食堂小卖部出售各种“零食”(方便面、饮料、矿泉水不属零食),严禁教师及家属子女在校内向学生出售零食及其它物品,不准教师家属子女及其它住户未取得卫生、经营许可证者不得在家中煮饭菜向学生出售。

六、责任追究,不讲情面

1、工作监管不到位,根据发生不良后果的轻重及情节,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班主任未对本班学生提出严格要求和教育,学生在校内无证摊点买食品而出现问题,该班主任当年不能评先进,学校依据情况的严重程度惩扣班津。

3、食堂不按上级有关规定违规使用有毒有害的添加剂,腐烂食品、不合格产品,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如果出现学生食用了有毒、腐烂等食品而出现不良后果,学校立即上报有关部门查处,追究食堂承包负责人相应的政治、经济、刑事责任。

4、食堂从业人员等未按卫生部门的食品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相关要求,学校查到一项或一次处食堂经营负责人罚款100元以上。

5、学校教职工及家属、子女在校内私下给学生出售食品,一经发现立即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屡教不改的教职工立即打报告调出本学校。

第4篇:学校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2016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 第九篇

为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加强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切实解决学校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经研究决定,开学初集中开展一次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打造平安校园”活动为主线,通过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和有针对性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食品安全参与意识、责任意识及诚信意识。

二、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小商店及周边无证经营的小商店、小摊点。

三、任务目标

1、学校食堂和商店的大宗原料及食品采购实行定点制度,特别是米、面、食用油、肉、酱油、醋等重要的原料采购实行定点制度。

2、学校食堂和商店食品进货的索票、索证率达100%,建立完整规范详实的台账。

3、学校内食堂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率达100%,食堂内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持证率达100%,学校内商店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持证率达100%。

4、学校小卖部和学校周边商店无经营“三无”食品现象。

5、组织自采自供生活用水的学校到专业部门进行统一水质检测。

通过努力,确保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不出现问题,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尤其不出现群体性的食物中毒事件。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9月5日~9月10日)

各学校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力量开展排查摸底,认真清查学校及周边的食品安全情况,对突出问题形成文字材料报教育局。

第二阶段:动员自纠(9月11日~9月20日)

各学校要以这次集中整治为契机,认真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活动,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小商店管理,严格操作流程,完备相关手续和材料,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学生自觉不购买“三无”食品。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9月21日~9月30日)

局业务部门对全县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进行梳理,联系卫生、工商、药监等执法部门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第四阶段:巩固总结(10月1日~10月10日)

集中整治结束后,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学校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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