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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档立卡工作的相关规定
一、贫困户识别标准及规模
1、识别标准:以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贫困户识别要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
2、识别规模:原则上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3年底全国农村贫困人口规模为基数。省级统计数大于国家发布数的,可在国家发布数基础上上浮10%左右;个别省级统计数与国家发布数差距较大的,上浮比例可适当提高;具体识别规模经省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由省扶贫办报国务院扶贫办核定。
二、贫困村识别标准及规模
1、识别标准。贫困村识别原则上按照“一高一低一无”的标准进行。行政村贫困发生率比全省贫困发生率高一倍以上,行政村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0%,行政村无集体经济收入。
2、识别规模。东部9省(市)贫困村识别规模原则上控制在行政村总数的15%左右;中部10省原则上控制在20%左右;西部12省(区、市)原则上控制在30%左右。
三、贫困户、贫困村的识别程序
《方案》要求贫困户、贫困村识别执行规模分解、初选对象、公示公告、结对帮扶、制定计划、填写表册、数据录入、网络运行、数据更新等九个步骤。贫困户采取“两公示一公告”,贫困村采取“一公示一公告”,公示公告要以落实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为目的。并对每个步骤
提出了时间要求。
四、贫困户识别的要求
贫困户主要识别扶贫户和扶贫低保户两类贫困人口,这次建档立卡工作原则上不登记五保户,低保户家庭成员有在校学生的可以选择性的纳入贫困户登记,以利于“圆梦行动”等助学工程项目落实到户。(国务院扶贫办刘永富主任在贯彻落实25号文件情况汇报会暨建档立卡工作会议指出,这次建档立卡在贫困户的识别中主要识别扶贫户、扶贫低保户)。
农村低保对象,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农村扶贫对象,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或劳动意愿的农村居民,包括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农村低保对象。按照标准和对象可以将贫困人口分为四类。
一是扶贫户,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农村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或劳动意愿的农户。
二是扶贫低保户,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低保户。
三是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户,主要是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户。
四是五保户,是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
人和未成年人。其中扶贫户、扶贫低保户是扶贫部门工作对象;扶贫低保户、低保户、五保户是民政部门工作对象。扶贫、民政部门在扶贫低保户上有工作交叉。2013年,经省政府组织扶贫、民政、统计等部门专题讨论后,确定全省低保户、五保户人口总规模为223万人。
五、调查数据的时点控制
国家要求建档立卡工作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是指登记截至2013年12月31日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基本情况、贫困状况、发展状况、基础设施情况、生产生活条件、公共服务等方面数据,并作为这次建档立卡的基期数据,为终期评估建立数据基础。同时,对2013年贫困村、贫困户结对帮扶、帮扶措施落实情况也要登记。以上数据基础数据登记,2014年的数据登记纳入数据更新范围。
六、督查考核
国务院扶贫办要求各地要建立督查考核制度,按照“省抽查、市监督、县核查”的方法,开展建档立卡专项督查,并将数据失真率与奖励资金分配挂钩。并以适当方式将建档利卡信息箱社会公开,接收群众监督。尤其是对宣传不到位、程序部规范、操作不透明等引发矛盾纠纷、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并作为国家和省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
贵州省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解读
来源:扶贫开发周刊 作者:杨小友 时间:2014-04-1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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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4月10日,贵州召开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标志着贵州省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全面启动,为做好建档立卡工作,近日,贵州制订了工作方案。本报对贵州建档立卡工作方案进行了解析,让该工作更加脉络清晰。
国家建档立卡工作的相关规定
(一)贫困户识别标准及规模
1、识别标准:以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贫困户识别要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
2、识别规模:原则上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3年底全国农村贫困人口规模为基数。省级统计数大于国家发布数的,可在国家发布数基础上上浮10%左右;个别省级统计数与国家发布数差距较大的,上浮比例可适当提高;具体识别规模经省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由省扶贫办报国务院扶贫办核定。【建档立卡贫困户有那些政策】
(二)贫困村识别标准及规模
1、识别标准。贫困村识别原则上按照“一高一低一无”的标准进行。行政村贫困发生率比全省贫困发生率高一倍以上,行政村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0%,行政村无集体经济收入。
2、识别规模。东部9省(市)贫困村识别规模原则上控制在行政村总数的15%左右;中部10省原则上控制在20%左右;西部12省(区、市)原则上控制在30%左右。
(三)贫困户、贫困村的识别程序
《方案》要求贫困户、贫困村识别执行规模分解、初选对象、公示公告、结对帮扶、制定计划、填写表册、数据录入、网络运行、数据更新等九个步骤。贫困户采取“两公示一公告”,贫困村采取“一公示一公告”,公示公告要以落实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为目的。并对每个步骤提出了时间要求。
(四)贫困户识别的要求
贫困户主要识别扶贫户和扶贫低保户两类贫困人口,这次建档立卡工作原则上不登记五保户,低保户家庭成员有在校学生的可以选择性的纳入贫困户登记,以利于“圆梦行动”等助学工程项目落实到户。(国务院扶贫办刘永富主任在贯彻落实25号文件情况汇报会暨建档立卡工作会议指出,这次建档立卡在贫困户的识别中主要识别扶贫户、扶贫低保户)。
农村低保对象,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农村扶贫对象,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或劳动意愿的农村居民,包括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农村低保对象。按照标准和对象可以将贫困人口分为四类。 一是扶贫户,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农村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或劳动意愿的农户。
二是扶贫低保户,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低保户。
三是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户,主要是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有那些政策】
四是五保户,是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其中扶贫户、扶贫低保户是
扶贫部门工作对象;扶贫低保户、低保户、五保户是民政部门工作对象。扶贫、民政部门在扶贫低保户上有工作交叉。2013年,经省政府组织扶贫、民政、统计等部门专题讨论后,确定全省低保户、五保户人口总规模为223万人。
(五)调查数据的时点控制
国家要求建档立卡工作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是指登记截至2013年12月31日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基本情况、贫困状况、发展状况、基础设施情况、生产生活条件、公共服务等方面数据,并作为这次建档立卡的基期数据,为终期评估建立数据基础。同时,对2013年贫困村、贫困户结对帮扶、帮扶措施落实情况也要登记。以上数据基础数据登记,2014年的数据登记纳入数据更新范围。
(六)督查考核
国务院扶贫办要求各地要建立督查考核制度,按照“省抽查、市监督、县核查”的方法,开展建档立卡专项督查,并将数据失真率与奖励资金分配挂钩。并以适当方式将建档利卡信息箱社会公开,接收群众监督。尤其是对宣传不到位、程序部规范、操作不透明等引发矛盾纠纷、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并作为国家和省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
贵州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一)贫困户、贫困村识别标准及规模
1、贫困户的识别标准及规模。标准执行国家农村扶贫标准,即农户2013年人均纯收入要低于2736元。识别规模以国家发布我省2013年贫困人口规模745万人为基数,结合我省实际,上浮20%,全省共900万人左右。各地可以按照省扶贫、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发布的2012年底各县贫困人口规模923万人分解到乡镇、村。
2、贫困村的识别标准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对贫困村“一高一低一无”的识别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按行政村贫困发生率高于27%(比西部12省贫困发生率平均水平高90%,西部 12省贫困发生率14.5%),行政村2013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4819元(低于西部12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6884元的70%),行政村无集体经济收入执行。全省贫困村总规模控制在9000个左右(另行下文),占行政村总数的54%。其中:一类贫困村5000个左右,
二、三类贫困村各2000个左右。各县在识别贫困村时,要注意:原则上一类贫困村要向一类贫困乡(镇)集中,二类贫困村要向二类贫困乡(镇)集中,三类贫困村向三类贫困乡(镇)集中。同时,要将已纳入国家和省“十二五”整村推进贫困村名单的纳入贫困村识别范围。
3、贫困户、贫困村识别标准及规模调整的出发点。一是国务院扶贫办、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各省农村贫困人口数据是基于7.4万户农村居民家庭抽样数据的推算数,不能有效反映农村贫困户情况。二是鉴于国家实行以贫困人口、贫困村规模为主的扶贫资金分配机制和减贫结果为导向的扶贫工作考核机制,以及我省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是全国扶贫攻坚主战场这一省情,结合我省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实际,争取国家扶贫资源加大对我省的政策倾斜。
贵州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的要求
(一)建档立卡的纸质档案管理
一是省、市(州)、县扶贫部门实行贫困户、贫困村电子档案的微机管理,县扶贫部门要制定贫困户、贫困村纸质档案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纸质档案,贫困户档案内容包括:县基本概况、全县到户帮扶规划、全县贫困户帮扶情况、县扶贫办党组会议记录、《贫困县登记表》、各乡镇关于审核贫困户的报告、县贫困户名单公告、相关工作流程的照片资料等,贫困村档案内容参照执行。同时,县扶贫办要加强对乡镇、村贫困户、贫困村档案管理的监督、指导。 二是乡镇要按照纸质档案管理制度建立贫困户、贫困村档案。贫困户档案内容包括乡镇基
本概况、乡镇贫困户帮扶规划、乡镇贫困户帮扶汇总情况、县审批文件、乡镇贫困户申报文件、贫困户申请书、《贫困户登记表》。乡镇贫困村档案包括乡镇基本概况、乡镇贫困村帮扶规划、乡镇贫困村帮扶汇总情况、县审批文件、乡镇贫困村申报文件、《乡镇汇总表》、贫困村申请书、《贫困村登记表》。
三是行政村档案不分村户,主要包括村基本概况、村帮扶规划、县审批文件、乡镇申报文件、乡镇审核文件、贫困村申请书、《贫困村登记表》(不是贫困村的可以没有)、贫困户申请书、《贫困户登记表》、贫困户帮扶本(一式两份,贫困户一份、村一份)。
(二)责任分工
建档立卡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工程,省负责贫困户、贫困村规模的分解到县,市县相关工作人员和省级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的培训及专项督查工作;市州要加强督促指导检查,做好贫困户、贫困村分解范围之外的跨县开发区、管委会规模分解协调工作,对县乡相关工作人员和市州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的培训;县级负责将贫困户、贫困村分解到乡镇、村,与原属地开发区、管委会做好规模分解协商,指导乡镇、村做好建档立卡工作、开展乡镇、村相关人员和县级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的业务培训,审核确认贫困户、贫困村;乡镇政府负责组织村两委、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扶贫志愿者开展建档立卡数据收集和录入工作,建档立卡工作的质量主要在乡镇政府,是实现相关部门信息之间信息共享、实现数据交换、数据比对的关键。
(三)征求意见稿登记表
省办按照办领导的要求,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前期工作方案的指标体系为基础,结合我省干部结对帮扶、产业扶持、教育培训、农村危户改造、扶贫生态移民和基础设施建设“六个到村到户”、“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大行动计划的工作部署,拟定了《贫困户登记表》、《贫困村登记表》、《乡镇汇总表》三套登记表格。
1、《贫困户登记表》分为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项目、帮扶成效、脱贫评估等七个板块,共95个指标。
2、《贫困村登记表》、《乡镇汇总表》分为基本情况、贫困状况、发展状况、基础设施状况、生产生活条件、公共服务情况、帮扶信息、帮扶成效八个板块,共156个指标。
3、《贫困县登记表》暂未编制,贫困县登记数据量较大,但有与县数少,工作压力不大,《贫困县登记表》可以待国务院扶贫办下发后,再开展登记。
各表册书写要认真规范。一是本次建档立卡需要等待国办编制相应的录入软件,不能同步开展数据登记与录入工作。二是登记表将作为原始档案留存,并作为工作考核的依据。因此必须注意各表册的数据书写质量。
(四)数据录入
扶贫系统已经多次开展建档立卡工作,这次从中央到地方都非常重视这次建档立卡工作,各地要抓住这次契机,切实保障数据录入质量。数据集中录入是最容易出现数据错误的环节,造成数据错漏的原因有很多。因此,必须精心组织、加强审核,严把数据质量。
1、加强培训。国务院扶贫办下发建档立卡软件后,我办将适时开展全省应用软件培训,对市(州)、县相关业务人员开展专门培训,各市(州)、县要选派业务能力强、有工作责任心的同志作为县建档立卡工作种子教师,并做到人员相对固定。市(州)扶贫部门要抓好县乡业务培训。县扶贫部门要抓好县乡相关人员业务培训,指导乡镇开展录入工作。
2、多形式开展录入。各地可以积极尝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社会力量帮助完成录入工作。但要保证数据质量,做好贫困户、贫困村等相关隐私信息的保护工作。
3、规范录入。规范录入是确保数据质量的有效手段,贫困户、贫困村信息量大、定量指标、定性指标多,即有文本、又有数据,录入时要注意切换。比如:录入贫困户姓名,不要在姓名中加入空格;录入数据时不要用全角数据等。
4、加强审核。省对各市(州)数据开展抽查,主要从汇总数据层面开展分析,与客观实际存在较大差异的市(州),在扶贫开发工作考核中要严格扣分。市(州)要加强数据抽查力度,随机抽取一定量的贫困村、贫困户登记数据与登记表进行认真比对,比对结果作为对县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县扶贫部门负责对录入数据开展全面审核,县扶贫办一把手是数据质量第一责任人。省扶贫办工作督查组将适时督查。
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河北省委、省政府将对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实行一系列资助政策,具体内容有:
1.资助对象:在我省公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我省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2.资助内容: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在学校就读期间,在我省公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学校不能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免住宿费的对象应为在校寄宿学生,寄宿制学校应优先满足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在校寄宿需要。
3.资助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生活简朴;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4.资助程序: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手持扶贫部门颁发的扶贫手册在所在学院登记、学校审核通过后后即可享受相关资助政策。
关于做好 2014 年秋季学期农村贫困户子女优先享受学生资助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6-23 9:29:40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扶贫办,各高等学校,自治区直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教育精准扶贫扶持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就业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4〕32号)文件精神,我区从今年起,建立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对农村建档立卡在册的贫困户子女(以下简称“农村贫困户子女”)在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在校就读期间,优先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并凭国务院扶贫办监制、县级扶贫办制发 到贫困户的《扶贫手册》作为各级各类学校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
生身份和受助资格的依据。
目前各市、县扶贫办已着手开展贫困户建档立卡和核发《扶贫手册》工作,但由于此项任务涉及面广、工作量巨大,预计到2014 年秋季学期开学时无法按时将《扶贫手册》核发到贫困户手中。为了落实好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教育精准扶贫相关工作,保障农村贫困户子女在 2014 年秋季学期优先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了有效确认农村贫困户子女身份和受助资格,2014年秋季学期,农村贫困户子女凭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详见附件)申请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没有《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的贫困户子女不能优先享受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二、各县(市、区)扶贫办在认真做好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的基础上,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贫困户信息对接,并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排专(兼)职人员为贫困户出具《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
三、各中小学校、高等学校要及时将本通知要求告知每位在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 2014 年秋季学期入学新生要随录取通知书告知申请资助应提供证明材料。秋季学期开展各项学生资助项目评审时,认真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确保农村贫困户子女优先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四、2014年秋季学期,自治区教育厅将农村贫困户子女在各教育阶段收资助情况列入学生资助定期报告制度的《资助工作基本情况表》进行单独统计,各地、各校认真做好农村贫困户子女申请材料、受助情况收集和汇总工作,及时报送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
备注:本表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扶贫部门审核签意见并盖章,签署意见要说明该户是否是建档立卡贫困户。
方案一: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里有关文件要求,今年要在全省21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扶持县开展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为切实做好我县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完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有关精神,建立健全符合我县实际扶贫对象立卡工作管理运行机制,确保该项工作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运转有序,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实现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全县贫困人口温饱,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应扶尽扶、应退则退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一,认真了解不同贫困群体收入情况,制定符合本县实际扶贫对象人均收入标准,划出客观的、便于操作的扶贫对象识别标准,努力做到应扶尽扶,并强化动态管理,做到应退则退。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强化各乡镇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健全政府引导、扶贫和民政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乡村落实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机制。
(三)坚持衔接配套、统筹兼顾的原则。坚持与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措施相配套;坚持与临时救助、促进就业以及其他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相衔接。
(四)坚持规范操作、阳光作业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到对象明确、程序规范、措施得当、效果明显。
三、总体目标
建立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农村贫困户档案,建立制度健全完善、政策衔接配套、标准科学合理、补助水平适度、资金筹集落实、管理规范有序、服务优质高效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农村扶贫开发水平,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扶尽扶,从根本上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开展试点调研、摸清贫困底子。各乡镇抽取一个村进行试点,以准确识别扶贫对象为核心,按照农村扶贫开发对象2300元的识别标准,摸清贫困人口底子,了解不同贫困群体收入情况,剖析贫困原因,提出对象识别指标和识别程序,为以后测算各乡镇、村的不同政策对象比例提供参考依据。
(二)测算扶贫比例,完善实施方案。省扶贫对象总体规模确定后,县里根据各乡镇调研结果,将扶贫对象比例测算到各乡镇、村。各乡镇在审核时要根据扶贫标准和测算比例,严格控制规模。同时,根据调研结果进一步完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在识别对象时【建档立卡贫困户有那些政策】
要进行五比、五看,即比家庭收入,看经济来源;比家庭资产,看消费水平;比家庭劳力,看致贫原因。在评定贫困人口时要做到,三优先三不评,即残疾子女的劳人优先,独生子女的老人优先,纯女户劳人优先;不进行土地流转造成土地荒芜的原因不评,2000年以来危房计划生育政策的原则不评,经常进行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原则不评,五保户、低保户不在本次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范围之内。
(三)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宣传活动。县里召开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全县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各乡镇召开村干部和村民会议,并利用电视、报刊、村务公开栏等,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做到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严格操作规程,搞好对象识别。严格坚持个人申请、村小组评议、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做好三级复审,三榜公示。先由识别对象提出申请,村小组初评后,村委会按照量化的识别指标进行调查核实,集中进行民主评议,经公示7天后由驻村干部签字报乡镇审核;公示7天后由乡(镇)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县审批;县级由扶贫和移民办审批,并对审批情况进行15天公示,公示后件个结果再返回各村张榜公示。为确保对象识别工作公平、公正,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在对象识别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两个公认原则,即群众公认和社会公认。
(五)根据不同对象,落实帮扶措施。对扶贫对象,分类分档实施扶助,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实施扶贫。对贫困人口有劳动能力而咩有致富产业的,着力支持贫困人口发展生产;对贫困人口素质较低、外出务工收入低的,加大劳动转移培训力度,提高劳动力外出就业的技能和适应性;对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较差的,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努力改善其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或者根据农户自愿实施搬迁扶贫。
(六)完善档案资料,实行动态管理。在扶贫部门原贫困户建档立卡的基础上,将登记的扶贫对象信息录入到电脑,进一步完善扶贫开发对象资料,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镇有簿、县里有电子档案,一户一档,资料齐全。各乡镇也要建立电子档案,对全县扶贫开发对象档案进行网络化管理,实现县、乡镇联网,资源共享。同时,按照应扶尽扶、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要求,对扶贫对象半年审核调整一次。通过不定期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了解扶贫对象家庭状况,做到扶贫对象有进有出,既保证扶贫对象应扶尽扶,又防止养懒汉的现象。
(七)认真进行回顾,做好总结汇报。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完成后,对工作情况认真进行回顾总结,及时撰写总结材料。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从4月底到5月底)。做好试点调研、测算扶贫比例,完善实施方案和宣传发动工作。
(二)识别对象阶段(从6月1日到6月15日)。按照实施方案和对象识别操作规程进行对象识别。
(三)建立完善资料和落实帮扶措施阶段(6月15日到6月30日)。搞好信息录入,完善档案资料,同时根据不同对象,落实帮扶措施。
(四)回顾总结阶段(7月1日到7月15日)。做好回顾总结和汇报工作,全面完成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县里成立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检、县财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县民政局、县残联、县统计局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扶贫和移民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抽调骨干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调研和工作实施组织工作,指导各乡镇按照要求搞好对象识别,并负责督促落实帮扶措施,搞好信息收入,完善档案资料。各乡镇也要成立组织机构,由乡镇长任组长,乡镇分管扶贫和移民的副乡镇长和扶贫移民专干为成员,具体负责辖区内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宣传、识别对象的调查和审核,实施扶贫项目等。
(二)成立扶贫志愿者服务队。从机关在职干部、企事业人员、大学生村官、农业技术人员、工商企业老板和热心扶贫人士中挑选人员组建扶贫志愿者服务队,进村联户开展一帮一、二帮一结对帮扶行动,帮助和指导贫困农户选择发展项目,落实帮扶资金、辅导生产技术,做到扶贫帮扶三到户三到人即脱贫计划到户、项目规划到户、资金落实到户、帮扶责任到人、项目落实到人、工作联系到人。
(三)实施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各乡镇和先关部门要将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各村由村民大会推选成立9-15人的扶贫对象评议小组,具体负责受理识别对象的申请、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对扶贫对象进行评议和排序,并张榜公示,确保对象识别公开、公平、公正。
(四)进行专项督查,促进衔接试点工作开展。哦那工作中,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各乡镇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作为目标管理考核和评比的主要依据。建档立卡工作完成后,将进行全面总结评比。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五)安排专项经费,确保时代呢工作顺利开展。实行扶贫对象建档立卡,经费是关键。各乡镇要克服各种困难,安排一定工作经费用于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方案二:店前镇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xx]25号,以下简称《意见》)、省扶贫办《关于印发安徽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扶办〔20xx〕27号)精神和县扶贫办《关于印发〈岳西县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扶办〔20xx〕16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我镇扶贫开发建档立卡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按照省、县扶贫办关于扶贫开发建档立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今年8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
建档立卡对象包括贫困户、贫困村。通过建档立卡,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进行精准识别,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主体,落实帮扶措施,开展考核问效,实施动态管理,为扶贫开发决策和考核提供依据。建立贫困户、贫困村电子信息档案,并向贫困户发放《扶贫手册》,为精准扶贫工作奠定基础。
二、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标准与范围。以20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以下(相当于20xx年2300元不变价),在全镇11个村开展贫困人口识别。
2、建档立卡规模。根据要求,以现有数据为基础开展建档立卡。县确定我镇20xx年底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规模为7043人。
3、识别方法。采取规模控制,逐级分解。县将贫困人口识别规模分解到乡镇,乡镇将贫困人口分解到行政村。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贫困户识别要坚持五比五看三优先:比家庭收入、看经济来源;比家庭资产、看消费水平;比家庭劳力、看劳动观念;比生活环境、看居住条件;比贫困程度、看致贫原因;有残疾人的家庭优先,独生子女家庭优先,纯女户家庭优先。
4、逐户调查登记。《扶贫手册》包括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等六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xx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组织镇、村有关人员和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入户调查填写。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规模分解。按照县分解到镇的建档规模,在20xx年贫困监测的基础上,以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将建档立卡规模分解到村。此项工作在20xx年5月12日前完成。
第二步:初选对象。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镇人民政府的组织下,各行政村按照分解到村的贫困人口建档规模,在20xx年贫困人口调查统计的基础上,依据农户申请情况,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选名单,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镇人民政府审核。
第三步:公示公告。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镇贫困户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公告。以上工作在20xx年5月25日前完成。
第四步:结对帮扶。各级政府应统筹安排有关帮扶资源,按照统一识别、突出重点、先难后易的原则,研究提出对贫困户结对帮扶方案,明确结对帮扶关系、帮扶责任人和帮扶措施。
第五步:制定计划。在镇人民政府指导下,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结合贫困户的发展需求与实际,制定对贫困户的帮扶计划。此项工作在20xx年7月20日前完成。
第六步:填写手册。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扶贫手册》。《扶贫手册》由国务院扶贫办统一监制,各县负责制发,贫困户、村委会各执一册。此项工作在20xx年7月底前完成。
第七步:数据录入。在县扶贫办指导下,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等将《扶贫手册》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此项工作在20xx年8月20日前完成。
第八步:联网运行。省扶贫办负责将录入数据在本省内试运行,并在20xx年10月底前完成。
第九步:数据更新。贫困户信息要及时更新,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现贫困户动态调整。此工作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三、贫困村建档立卡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标准。贫困村识别原则上按照一高一低一无的标准进行。即行政村贫困发生率高于全县贫困发生率,行政村20xx年度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县平均水平,行政村无固定性集体经济收入(或者固定性收入低)。同时兼顾考虑以下因素:(1)20xx-20xx年美好乡村示范村不列为贫困村。(2)列入十二五整村推进计划,但未实施整村推进项目的村优先考虑。(3)贫困村评定向贫困程度深、贫困面广的偏远地区倾斜。
2、规模。县确定我镇贫困村规模为4个。镇根据各村近三年的人均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贫困发生率、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扶贫资金投入数等因素,综合考虑并经会议研究确定,并报县扶贫领导小组审定。
3、做法。根据县分解的贫困村规模,按照贫困村识别标准,符合条件的行政村采取村委会自愿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的流程进行。
4、登记内容。《贫困村登记表》包括基本情况、发展水平、成效等七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xx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规模分解。县5月10日前将贫困村规模分解到乡镇。
为了更好地贯彻《县农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种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县农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以产业增效、贫困对象脱贫致富为目标,科学识别我镇贫困人口,逐户落实扶持措施,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障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提高贫困对象的收入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切实加快扶贫开发步伐,为我镇更好更快地实现消除贫困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识别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情况出发。以严谨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对我镇申请贫户进行人均纯收入逐户进行登记调查,并做好测算,为贫困人口识别工作做好基础性工作。
2、坚持应保尽保、适进适退原则。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监管机制。让贫困人口的识别工作做到应保尽保、适进适退的良好局面。形成科学的动态识别机制。
3、坚持集中决策、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发扬我党优良传统,坚持集体决策,做到识别对象准确无误。任何参与贫困人口识别工作的个人或集体(小组)都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确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让贫困人口识别工作在公平、公开、公正的氛围下进行。
三、贫困户建档立卡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标准与范围。以201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809元(相当于2016年2650元不变价)的省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在全镇农村人口范围内开展贫困人口识别。
2、建档立卡规模。县分配我镇县建档立卡规模为4210人。
3、识别方法。采取规模控制,逐级分解。依据各村经济发展状况,参照统计部门掌握的贫困监测数据,确定各村委会建档立卡规模。贫困户识别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
4、逐户调查登记。《扶贫手册》包括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等六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届时组织干部入户调查填写。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规模分解。按照县里分解到本镇建档立卡规模,将贫困人口规模分解到各行政村(见附表1)。此项工作在2016年5月20日前完成。
第二步:宣传发动。各村(居)委会要严格贯彻落实扶贫办、镇委镇政府有关农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召开由各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参加的宣传发动会议,并成立本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
第三步:初评提名。各村民小组要根据本村农户申请情况,召开初评提名会议,确定初评提名名单,上报村委会。
第四步:初选对象。在镇政府的组织下,各行政村按照分解到村的贫困人口建档规模,在2016年贫困人口调查统计的基础上,依各村民小组初评提名的名单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选名单,由村委会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镇政府审核。
第五步:公示公告。镇政府组织干部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逐户进行调查审核,确定全镇贫困户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公告。以上工作在2016年6月10日前完成。
第六步:结对帮扶。统筹安排有关帮扶资源,按照“统一识别、突出重点、先难后易”的原则,研究提出对贫困户结对帮扶方案,明确结对帮扶关系、帮扶责任人和帮扶措施。
第七步:制定计划。在镇政府指导下,由村委会、驻村干部制定对贫困户的帮扶计划。此项工作在2016年7月10日前完成。
第八步:填写手册。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镇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干部等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扶贫手册》。此项工作在2016年7月20日前完成。
第九步:数据录入。在县扶贫办指导下,镇政府组织人手将《扶贫手册》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扶贫手册》由国务院扶贫办统一监制,县扶贫办统一印发,贫困户、村委会各执一册。此项工作在2016年8月10日前完成。
第十步:联网运行。县扶贫办负责将录入数据在本县内试运行,并在2016年10月上旬完成。
第十一步:数据更新。每年年底对贫困户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现贫困户动态调整。此工作由镇政府组织村委会和驻村干部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四、贫困村建档立卡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标准。贫困村识别原则上按照“一高一低一无”的标准进行。即行政村贫困发生率高于全县贫困发生率,行政村2016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县平均水平,行政村无固定性集体经济收入(或者固定性收入低)。
2,规模。按照省政府原则确定给我县2016年一2020年贫困村整村推进规划实施方案的行政村识别规模为4个村。
3、做法。按照贫困村识别标准,符合条件的行政村采取“村委会自愿申请、镇政府审核、县扶贫开发领导组审定”的流程进行。
4、登记内容。《贫困村登记表》包括基本情况、发展水平、基础设施状况、生产生活条件、公共服务情况、帮扶情况和帮扶成效等七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16年1月1日一2016年12月31日。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规模分解。县扶贫办确定给我镇4个贫困村。
第二步:初选对象。各村要向群众宣传好申请条件和工作流程。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村级组织充分讨论基础上,自愿提出申请,报镇政府审核,形成贫困村初选名单。
第三步:公示公告。镇政府对贫困村初选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经县扶贫开发领导组审定后进行公告。以上工作在2016年6月10日前完成。
第四步:结对帮扶。落实结对帮扶措施。
第五步:制定计划。在镇政府指导下,由村委会、驻村干部和帮扶单位结合贫困村需求和实际,制定帮扶计划。以上工作在2016年7月10前完成。
第六步:填写登记表。由镇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干部和帮扶单位对已确定的贫困村填写《贫困村登记表》。
第七步:数据录入。镇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将《贫困村登记表》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以上工作在2016年8月10日前完成。
第八步:网络运行。全县网络运行在2016年10月上旬完成,并于10底前将数据报送到省。
第九步:数据更新。贫困村信息要及时更新,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现贫困村信息动态管理。由镇政府组织帮扶单位、村委会和驻村干部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五、保障措施
坚持扶贫开发到村到户与区域发展相结合,扶贫措施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位、规模控制,资金分配与扶贫瞄准及成效相挂钩,按照“县为单、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贫困户、贫困村进行识别并建档立卡,并将其作为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并从个中心办抽调人员,成立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的组织、协调、考核等工作。各村委会要成立领导小组,加强指导协调,确保本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强化宣传培训。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召开会议,把建档立卡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识别标准、识别程序、结对帮扶等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农户,做到家喻户晓,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要认真组织各类业务培训,确保建档立卡工作规范有序、数据真实。
(三)明确责任分工。要按照上级要求,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宣传到位、组织到位、程序到位、落实到位,按时完成本级承担的建档立卡工作任务。
(四)规范操作程序。贫困户和贫困村的识别工作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贫困户识别要做到“两公示一公告”,贫困村识别要做到“一公示一公告”,要有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要全程公开,接受监督,确保结果公正。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提供虚假信息,严禁拆户、分户和空挂户,杜绝平均分配。
(五)落实工作经费。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用于开展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必需的宣传培训、材料印制、数据录入及信息化建设等支出。
(六)严格督查考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开展建档立卡工作专项督查,要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和手段,以适当方式将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程序公正透明、信息真实可靠。要及时解决因宣传不到位、程序不规范、操作不透明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对造成恶劣影响的村委会和人员要追究责任。
方案一: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里有关文件要求,今年要在全省21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扶持县开展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为切实做好我县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完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有关精神,建立健全符合我县实际扶贫对象立卡工作管理运行机制,确保该项工作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运转有序,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实现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全县贫困人口温饱,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应扶尽扶、应退则退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一,认真了解不同贫困群体收入情况,制定符合本县实际扶贫对象人均收入标准,划出客观的、便于操作的扶贫对象识别标准,努力做到应扶尽扶,并强化动态管理,做到应退则退。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强化各乡镇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健全政府引导、扶贫和民政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乡村落实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机制。
(三)坚持衔接配套、统筹兼顾的原则。坚持与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措施相配套;坚持与临时救助、促进就业以及其他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相衔接。
(四)坚持规范操作、阳光作业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到对象明确、程序规范、措施得当、效果明显。
三、总体目标
建立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农村贫困户档案,建立制度健全完善、政策衔接配套、标准科学合理、补助水平适度、资金筹集落实、管理规范有序、服务优质高效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农村扶贫开发水平,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扶尽扶,从根本上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开展试点调研、摸清贫困底子。各乡镇抽取一个村进行试点,以准确识别扶贫对象为核心,按照农村扶贫开发对象2300元的识别标准,摸清贫困人口底子,了解不同贫困群体收入情况,剖析贫困原因,提出对象识别指标和识别程序,为以后测算各乡镇、村的不同政策对象比例提供参考依据。
(二)测算扶贫比例,完善实施方案。省扶贫对象总体规模确定后,县里根据各乡镇调研结果,将扶贫对象比例测算到各乡镇、村。各乡镇在审核时要根据扶贫标准和测算比例,严格控制规模。同时,根据调研结果进一步完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在识别对象时要进行“五比、五看”,即比家庭收入,看经济来源;比家庭资产,看消费水平;比家庭劳力,看致贫原因。在评定贫困人口时要做到,“三优先三不评”,即残疾子女的劳人优先,独生子女的老人优先,纯女户劳人优先;不进行土地流转造成土地荒芜的原因不评,2000年以来危房计划生育政策的原则不评,经常进行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原则不评,五保户、低保户不在本次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范围之内。
(三)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宣传活动。县里召开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全县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各乡镇召开村干部和村民会议,并利用电视、报刊、村务公开栏等,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做到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严格操作规程,搞好对象识别。严格坚持个人申请、村小组评议、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做好“三级复审,三榜公示”。先由识别对象提出申请,村小组初评后,村委会按照量化的识别指标进行调查核实,集中进行民主评议,经公示7天后由驻村干部签字报乡镇审核;公示7天后由乡(镇)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县审批;县级由扶贫和移民办审批,并对审批情况进行15天公示,公示后件个结果再返回各村张榜公示。为确保对象识别工作公平、公正,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在对象识别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两个公认原则,即群众公认和社会公认。
(五)根据不同对象,落实帮扶措施。对扶贫对象,分类分档实施扶助,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实施扶贫。对贫困人口有劳动能力而咩有致富产业的,着力支持贫困人口发展生产;对贫困人口素质较低、外出务工收入低的,加大劳动转移培训力度,提高劳动力外出就业的技能和适应性;对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较差的,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努力改善其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或者根据农户自愿实施搬迁扶贫。
(六)完善档案资料,实行动态管理。在扶贫部门原贫困户建档立卡的基础上,将登记的扶贫对象信息录入到电脑,进一步完善扶贫开发对象资料,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镇有簿、县里有电子档案,一户一档,资料齐全。各乡镇也要建立电子档案,对全县扶贫开发对象档案进行网络化管理,实现县、乡镇联网,资源共享。同时,按照“应扶尽扶、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要求,对扶贫对象半年审核调整一次。通过不定期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了解扶贫对象家庭状况,做到扶贫对象有进有出,既保证扶贫对象“应扶尽扶”,又防止“养懒汉”的现象。
(七)认真进行回顾,做好总结汇报。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完成后,对工作情况认真进行回顾总结,及时撰写总结材料。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从4月底到5月底)。做好试点调研、测算扶贫比例,完善实施方案和宣传发动工作。
(二)识别对象阶段(从6月1日到6月15日)。按照实施方案和对象识别操作规程进行对象识别。
(三)建立完善资料和落实帮扶措施阶段(6月15日到6月30日)。搞好信息录入,完善档案资料,同时根据不同对象,落实帮扶措施。
(四)回顾总结阶段(7月1日到7月15日)。做好回顾总结和汇报工作,全面完成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县里成立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检、县财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县民政局、县残联、县统计局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扶贫和移民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抽调骨干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调研和工作实施组织工作,指导各乡镇按照要求搞好对象识别,并负责督促落实帮扶措施,搞好信息收入,完善档案资料。各乡镇也要成立组织机构,由乡镇长任组长,乡镇分管扶贫和移民的副乡镇长和扶贫移民专干为成员,具体负责辖区内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宣传、识别对象的调查和审核,实施扶贫项目等。
(二)成立扶贫志愿者服务队。从机关在职干部、企事业人员、大学生村官、农业技术人员、工商企业老板和热心扶贫人士中挑选人员组建扶贫志愿者服务队,进村联户开展“一帮一”、“二帮一”结对帮扶行动,帮助和指导贫困农户选择发展项目,落实帮扶资金、辅导生产技术,做到扶贫帮扶“三到户三到人”即脱贫计划到户、项目规划到户、资金落实到户、帮扶责任到人、项目落实到人、工作联系到人。
(三)实施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各乡镇和先关部门要将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各村由村民大会推选成立9-15人的扶贫对象评议小组,具体负责受理识别对象的申请、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对扶贫对象进行评议和排序,并张榜公示,确保对象识别公开、公平、公正。
(四)进行专项督查,促进衔接试点工作开展。哦那工作中,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各乡镇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作为目标管理考核和评比的主要依据。建档立卡工作完成后,将进行全面总结评比。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五)安排专项经费,确保时代呢工作顺利开展。实行扶贫对象建档立卡,经费是关键。各乡镇要克服各种困难,安排一定工作经费用于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方案二:店前镇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xx]25号,以下简称《意见》)、省扶贫办《关于印发安徽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扶办〔20xx〕27号)精神和县扶贫办《关于印发〈岳西县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扶办〔20xx〕16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我镇扶贫开发建档立卡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按照省、县扶贫办关于扶贫开发建档立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今年8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
建档立卡对象包括贫困户、贫困村。通过建档立卡,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进行精准识别,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主体,落实帮扶措施,开展考核问效,实施动态管理,为扶贫开发决策和考核提供依据。建立贫困户、贫困村电子信息档案,并向贫困户发放《扶贫手册》,为精准扶贫工作奠定基础。
二、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标准与范围。以20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以下(相当于20xx年2300元不变价),在全镇11个村开展贫困人口识别。
2、建档立卡规模。根据要求,以现有数据为基础开展建档立卡。县确定我镇20xx年底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规模为7043人。
3、识别方法。采取规模控制,逐级分解。县将贫困人口识别规模分解到乡镇,乡镇将贫困人口分解到行政村。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贫困户识别要坚持“五比五看三优先”:比家庭收入、看经济来源;比家庭资产、看消费水平;比家庭劳力、看劳动观念;比生活环境、看居住条件;比贫困程度、看致贫原因;有残疾人的家庭优先,独生子女家庭优先,纯女户家庭优先。
4、逐户调查登记。《扶贫手册》包括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等六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xx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组织镇、村有关人员和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入户调查填写。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规模分解。按照县分解到镇的建档规模,在20xx年贫困监测的基础上,以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将建档立卡规模分解到村。此项工作在20xx年5月12日前完成。
第二步:初选对象。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镇人民政府的组织下,各行政村按照分解到村的贫困人口建档规模,在20xx年贫困人口调查统计的基础上,依据农户申请情况,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选名单,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镇人民政府审核。
第三步:公示公告。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镇贫困户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公告。以上工作在20xx年5月25日前完成。
第四步:结对帮扶。各级政府应统筹安排有关帮扶资源,按照“统一识别、突出重点、先难后易”的原则,研究提出对贫困户结对帮扶方案,明确结对帮扶关系、帮扶责任人和帮扶措施。
第五步:制定计划。在镇人民政府指导下,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结合贫困户的发展需求与实际,制定对贫困户的帮扶计划。此项工作在20xx年7月20日前完成。
第六步:填写手册。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扶贫手册》。《扶贫手册》由国务院扶贫办统一监制,各县负责制发,贫困户、村委会各执一册。此项工作在20xx年7月底前完成。
第七步:数据录入。在县扶贫办指导下,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等将《扶贫手册》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此项工作在20xx年8月20日前完成。
第八步:联网运行。省扶贫办负责将录入数据在本省内试运行,并在20xx年10月底前完成。
第九步:数据更新。贫困户信息要及时更新,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现贫困户动态调整。此工作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三、贫困村建档立卡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标准。贫困村识别原则上按照“一高一低一无”的标准进行。即行政村贫困发生率高于全县贫困发生率,行政村20xx年度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县平均水平,行政村无固定性集体经济收入(或者固定性收入低)。同时兼顾考虑以下因素:(1)20xx-20xx年美好乡村示范村不列为贫困村。(2)列入“十二五”整村推进计划,但未实施整村推进项目的村优先考虑。(3)贫困村评定向贫困程度深、贫困面广的偏远地区倾斜。
2、规模。县确定我镇贫困村规模为4个。镇根据各村近三年的人均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贫困发生率、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扶贫资金投入数等因素,综合考虑并经会议研究确定,并报县扶贫领导小组审定。
3、做法。根据县分解的贫困村规模,按照贫困村识别标准,符合条件的行政村采取“村委会自愿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的流程进行。
4、登记内容。《贫困村登记表》包括基本情况、发展水平、成效等七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xx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规模分解。县5月10日前将贫困村规模分解到乡镇。
第二步:初选对象。镇人民政府向各村宣传贫困村申请条件和工作流程。各村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村级组织充分讨论基础上,自愿提出申请,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形成贫困村初选名单。
第三步:公示公告。镇人民政府对贫困村初选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告。以上工作在20xx年6月15日前完成。
第四步:结对帮扶。贫困村由省直定点帮扶单位和市、县以及乡镇的单位及企业结对帮扶。
第五步:制定计划。在镇人民政府指导下,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单位结合贫困村需求和实际,制定帮扶计划。以上工作在20xx年7月15日前完成。
第六步:填写登记表。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单位对已确定的贫困村填写《贫困村登记表》。
第七步:数据录入。在县扶贫办指导下,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将《贫困村登记表》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以上工作在20xx年8月15日前完成。
第八步:网络运行。全省网络运行在20xx年10月底前完成,全国网络运行在20xx年年底前完成。
第九步:数据更新。贫困村信息要及时更新,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现贫困村信息动态管理。此工作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帮扶单位、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坚持扶贫开发到村到户与区域发展相结合,扶贫措施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资金分配与扶贫瞄准及成效相挂钩,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贫困户、贫困村进行识别并建档立卡,并将其作为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店前镇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部署,加强指导协调。各村要迅速落实责任分工,保证工作投入,确保建档立卡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各包村点长负责组织指导、审核确认所包点村的建档立卡工作,各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要积极参与并提供支持,各相关单位要为建档立卡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镇扶贫办负责全镇建档立卡工作的业务指导。
(二)强化宣传培训。按照县统一部署,召开全镇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培训会议,各村也要及时召开培训等相关会议,把建档立卡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识别标准、识别程序、结对帮扶等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村民组和每个农户,做到家喻户晓,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要认真组织各类业务培训,确保建档立卡工作规范有序、数据真实。
(三)规范操作程序。贫困户和贫困村的识别工作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贫困户识别要做到“两公示一公告”,贫困村识别要做到“一公示一公告”,要有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要全程公开,接受监督,确保结果公正。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提供虚假信息,严禁拆户、分户和空挂户,杜绝平均分配。
(四)严格督查考核。按照“省抽查、市监督、县核查”的方法,县扶贫办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重点核查,并作为扶贫开发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镇设立工作执行力专项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工作奖励资金分配挂钩。各村要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及时将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程序公正透明、信息真实可靠、群众认可满意。要及时解决因宣传不到位、程序不规范、操作不透明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方案三:关于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xx]2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xx]25号)、青川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青川县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开发[20xx]1号)等文件要求及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为做好我乡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县委相关会议精神为指导,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开办发[20xx]24号)要求,按茶坝乡党委政府的要求,实事求是的确定我乡农村扶贫对象规模,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步骤,开展精准识别,实施精准扶持,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为确保农村扶贫对象到2020年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打牢基础,创造条件。
二、工作目标
建档立卡对象包括贫困户、贫困村。通过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建档立卡工作,找准农村扶贫对象,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实现农村扶贫对象“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建设好班子”的目标。20xx年底前,在全乡范围内建立贫困户、贫困村电子信息档案,构建统一的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做到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持、动态化管理。
三、基本原则
(一)村为主体,分级负责
各村要成立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小组,以村为主体,分社进行,有序开展建档立卡各项工作。
(二)公开、公平、公正、公认
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参与,通过村民自治,引入第三方监督,实行公示公告,公示时间要足够,公示知晓度要广,确保政策公开、规则公平、结果公正、群众公认。
(三)程序统一,精准识别
严格按照规定的公正流程,认真开展农村扶贫对象识别认定,做到结果精准,群众满意。
(四)尊重群众意愿,精准扶持
摸清农村扶贫对象帮扶需求,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制定到村到户方案,落实帮扶措施,实施精准扶持。
(五)建“同一本账”,扶“同一批人”
精准识别农村扶贫对象,将户建卡、村造册、乡立簿、县归档的扶贫对象全部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确保建档立卡对象和扶持对象上下统一。
(六)进出有据,动态管理
建立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机制,脱贫则出,返贫再进,实现有出有进,进出有据。及时更新农村扶贫对象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四、贫困户和贫困村建档立卡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识别标准。以20xx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736元(20xx年2300元不变价)的省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开展贫困户识别工作;贫困村是严格按照“一高一低一无”的标准识别,即行政村贫困发生率比全省贫困发生率高一倍以上,行政村20xx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0%,行政村无集体经济收入。
2.识别规模。各村以县统一发布的贫困村、贫困人口为准,各村贫困人口规模为:炉场村95人,兴龙村123人,青新村75人,双河村130人,月明村112人,寺坝村81人,青岭村69人,新坪村57人,石古村72人,太平村47人,三溪村46人。其中月明村、新坪村及太平村被确定为贫困村。
3.贫困户识别流程。以户为单位,整户识别,实行规模控制。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健康、教育、住房等情况,通过村民自治、群众参与、民主初选、逐级审核和公示公告的等方式,按照农户申请、民主初选、群众评议、社会监督、集体审核、县级审定和村社公示、乡公示的工作流程进行识别。
4.登记内容。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统一监制的《扶贫手册》和《贫困村登记表》进行登记。《扶贫手册》包括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等六个方面内容,贫困户和村委会各执一册;《贫困村登记表》包括基本情况、发展水平、基础设施状况、生产生活条件、公共服务情况、帮扶情况和帮扶成效等七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xx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初选对象(20xx年6月中旬前完成)。根据县统一发布的各村贫困人口规模,在县级扶贫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村委会将贫困户申请条件和工作流程宣传到户,经农户自愿申请后,召开村委、支部大会进行初选,为确保初选结果的公平公正,参会人员应具有广泛性,包括村两委班子成员、廉勤委成员、乡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党员及退休老干部等人员的参加,要坚决做到不优亲厚友、不漏掉一户贫困户。
第二步:公示公告(20xx年7月中旬前完成)。以社评议的名单要以村公示七天后汇总上报乡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对各行政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乡贫困户名单,在相关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县人民政府将审定结果逐级上报市扶贫移民局、省扶贫移民局备案后,再相关行政村进行公告。
第三步:结对帮扶(20xx年7月底前完成)。乡人民政府按照“突出重点、先难后易、分批扶持”的原则,提出对贫困户的结对帮扶方案,明确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和贫困村帮扶单位,并在乡人民政府指导下,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结合贫困户需求和实际,制定帮扶计划。
第四步:填写手册和登记表(20xx年7月底前完成)。在县扶贫部门指导下,由乡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对以确定的贫困户和贫困村填写《扶贫手册》和《贫困村登记表》。
第五步:数据录入(20xx年8月底前完成)。在县扶贫部门指导下,由乡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等将《扶贫手册》和《贫困村登记表》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
第六步:联网运行(20xx年10月底前完成).将录入数据在本级联网并试运行。
第七步:数据更新(次年1月底前完成)。贫困户和贫困村信息要及时更新,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行动态管理。此工作在县扶贫部门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帮扶单位、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协调
成立由茶坝乡党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农经、统计、财政、党政办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经办公室。各村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小组。
(二)强化宣传,注重培训
各村积极动员部署,制定方案,准确掌握相关政策及工作方法,把建档立卡工作的目的和要求、识别标准、识别程序等相关政策逐级宣传到社、到户,做到家喻户晓。
(三)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贫困户和贫困村的识别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做到“两公示一公告”,要有相关会议记录和档案资料,要全程公开,接受监督,确保结果公正。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提供虚假信息,严禁拆户、分户和空挂户,严禁将五保户、三无户等纳入贫困户,杜绝平均分配;对于户籍在本乡但在乡外居住的,原则上在居住地进行登记;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确实贫困的经与户籍地接洽后要给与登记,灾后县外安置户,一律在安置地进行贫困登记。
方案四: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里有关文件要求,今年要在全省21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扶持县开展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为切实做好我县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完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有关精神,建立健全符合我县实际扶贫对象立卡工作管理运行机制,确保该项工作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运转有序,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实现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全县贫困人口温饱,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应扶尽扶、应退则退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一,认真了解不同贫困群体收入情况,制定符合本县实际扶贫对象人均收入标准,划出客观的、便于操作的扶贫对象识别标准,努力做到应扶尽扶,并强化动态管理,做到应退则退。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强化各乡镇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健全政府引导、扶贫和民政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乡村落实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机制。
(三)坚持衔接配套、统筹兼顾的原则。坚持与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措施相配套;坚持与临时救助、促进就业以及其他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相衔接。
(四)坚持规范操作、阳光作业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到对象明确、程序规范、措施得当、效果明显。
三、总体目标
建立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农村贫困户档案,建立制度健全完善、政策衔接配套、标准科学合理、补助水平适度、资金筹集落实、管理规范有序、服务优质高效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农村扶贫开发水平,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扶尽扶,从根本上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开展试点调研、摸清贫困底子。各乡镇抽取一个村进行试点,以准确识别扶贫对象为核心,按照农村扶贫开发对象2300元的识别标准,摸清贫困人口底子,了解不同贫困群体收入情况,剖析贫困原因,提出对象识别指标和识别程序,为以后测算各乡镇、村的不同政策对象比例提供参考依据。
(二)测算扶贫比例,完善实施方案。省扶贫对象总体规模确定后,县里根据各乡镇调研结果,将扶贫对象比例测算到各乡镇、村。各乡镇在审核时要根据扶贫标准和测算比例,严格控制规模。同时,根据调研结果进一步完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在识别对象时要进行“五比、五看”,即比家庭收入,看经济来源;比家庭资产,看消费水平;比家庭劳力,看致贫原因。在评定贫困人口时要做到,“三优先三不评”,即残疾子女的劳人优先,独生子女的老人优先,纯女户劳人优先;不进行土地流转造成土地荒芜的原因不评,2000年以来危房计划生育政策的原则不评,经常进行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原则不评,五保户、低保户不在本次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范围之内。
(三)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宣传活动。县里召开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全县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各乡镇召开村干部和村民会议,并利用电视、报刊、村务公开栏等,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做到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严格操作规程,搞好对象识别。严格坚持个人申请、村小组评议、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做好“三级复审,三榜公示”。先由识别对象提出申请,村小组初评后,村委会按照量化的识别指标进行调查核实,集中进行民主评议,经公示7天后由驻村干部签字报乡镇审核;公示7天后由乡(镇)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县审批;县级由扶贫和移民办审批,并对审批情况进行15天公示,公示后件个结果再返回各村张榜公示。为确保对象识别工作公平、公正,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在对象识别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两个公认原则,即群众公认和社会公认。
(五)根据不同对象,落实帮扶措施。对扶贫对象,分类分档实施扶助,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实施扶贫。对贫困人口有劳动能力而咩有致富产业的,着力支持贫困人口发展生产;对贫困人口素质较低、外出务工收入低的,加大劳动转移培训力度,提高劳动力外出就业的技能和适应性;对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较差的,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努力改善其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或者根据农户自愿实施搬迁扶贫。
(六)完善档案资料,实行动态管理。在扶贫部门原贫困户建档立卡的基础上,将登记的扶贫对象信息录入到电脑,进一步完善扶贫开发对象资料,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镇有簿、县里有电子档案,一户一档,资料齐全。各乡镇也要建立电子档案,对全县扶贫开发对象档案进行网络化管理,实现县、乡镇联网,资源共享。同时,按照“应扶尽扶、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要求,对扶贫对象半年审核调整一次。通过不定期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了解扶贫对象家庭状况,做到扶贫对象有进有出,既保证扶贫对象“应扶尽扶”,又防止“养懒汉”的现象。
(七)认真进行回顾,做好总结汇报。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完成后,对工作情况认真进行回顾总结,及时撰写总结材料。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从4月底到5月底)。做好试点调研、测算扶贫比例,完善实施方案和宣传发动工作。
(二)识别对象阶段(从6月1日到6月15日)。按照实施方案和对象识别操作规程进行对象识别。
(三)建立完善资料和落实帮扶措施阶段(6月15日到6月30日)。搞好信息录入,完善档案资料,同时根据不同对象,落实帮扶措施。
(四)回顾总结阶段(7月1日到7月15日)。做好回顾总结和汇报工作,全面完成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县里成立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检、县财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县民政局、县残联、县统计局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扶贫和移民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抽调骨干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调研和工作实施组织工作,指导各乡镇按照要求搞好对象识别,并负责督促落实帮扶措施,搞好信息收入,完善档案资料。各乡镇也要成立组织机构,由乡镇长任组长,乡镇分管扶贫和移民的副乡镇长和扶贫移民专干为成员,具体负责辖区内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宣传、识别对象的调查和审核,实施扶贫项目等。
(二)成立扶贫志愿者服务队。从机关在职干部、企事业人员、大学生村官、农业技术人员、工商企业老板和热心扶贫人士中挑选人员组建扶贫志愿者服务队,进村联户开展“一帮一”、“二帮一”结对帮扶行动,帮助和指导贫困农户选择发展项目,落实帮扶资金、辅导生产技术,做到扶贫帮扶“三到户三到人”即脱贫计划到户、项目规划到户、资金落实到户、帮扶责任到人、项目落实到人、工作联系到人。
(三)实施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各乡镇和先关部门要将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各村由村民大会推选成立9-15人的扶贫对象评议小组,具体负责受理识别对象的申请、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对扶贫对象进行评议和排序,并张榜公示,确保对象识别公开、公平、公正。
(四)进行专项督查,促进衔接试点工作开展。哦那工作中,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各乡镇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作为目标管理考核和评比的主要依据。建档立卡工作完成后,将进行全面总结评比。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五)安排专项经费,确保时代呢工作顺利开展。实行扶贫对象建档立卡,经费是关键。各乡镇要克服各种困难,安排一定工作经费用于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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