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下册思品复习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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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下册思品复习提纲(一)
人教版八年级下册政治复习提纲

政治:

第一单元

1、我国的国家性质(p4)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现阶段我国的人民包括(p4)

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注意,不属于中国人民的中国公民有: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

②拥有中国国籍的外国人

③分裂国家的人

④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

3、人民是我们国家和社会的主人。(p4)

(主人翁地位的表现:平等地享有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

4、什么是公民权利;什么叫公民的基本权利?(p5)

公民权利指的是由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

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5、人民和公民有何异同,我国的公民包括哪些人?(p6)

人民是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

公民则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中国公民:必须要有中国的国籍才能算是中国公民。(有些超生的中国人口没有中国国籍,所以不能算是中国公民)

6、我国公民 的权利是如何得到保障的(p7)

我国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

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7、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p9)

公民的基本权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涵盖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具体包括: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权利⑤……⑨

(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

8、公民应该这样正确行使权利?(p10--11)

①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

②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③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④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9、如何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P11页)

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

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10、公民的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两大类,什么叫法定义务?宪法规定的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p16)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是法定义务,也是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法定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具体内容在课本上划记,共6条)

11、什么叫道德义务,道德义务有什么作用,我国公民必须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有哪些?(p17)

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12、为什么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P14—15页)

①我们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②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因为这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③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

13、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是怎样的?(p19.d1)

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凡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有许多法律上的义务,同时也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

14、如何忠实履行义务?

①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

②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

③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第二单元

1、什么是人格权?(p25)

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

2、人格权包含哪些内容?它们有什么特点?(p25)

(1)物质性人格权 (生命健康权)

(2)精神性人格权 (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隐私权 )

3、什么是首要的人格权?(p25d.2)

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

4、人格权的特点(p24、25)

①人格权是人把自己与社会联结在一起并与他人发生各种联系与交往的前提。

②人格权与生命相伴,从出生起就伴随着我们

③它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得转让、抛弃、继承,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更不可与我们的人身分离。

5、人身自由权包括哪些内容?(P26)

答:①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

②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

③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禁闭

④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拘禁

6、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有何特殊保护?(p26.d2)

答:①我国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②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③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

7、我国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法律有哪些?(p27)

答:《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

8、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有哪些?

《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9、公民行使健康权有哪些方式?(p28)

答:①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 ②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

③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10、人格尊严权包括哪些内容?(p35)

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生命健康权、自由权等。

11、名誉权的含义及表现(P38)

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12、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p38、39)

①侮辱:指语言、文字或暴力手段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分为口头侮辱、文字侮辱和暴力侮辱。

②诽谤:指无中生有、捏造并散布虚假的事实,恶意中伤他人的行为,分为口头诽谤和文字诽谤。 ③新闻报道失实。

④诬告。

13、什么是肖像权?(p40)

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

14、肖像的表现方式有哪些?(p40)

绘画(自画像)、雕塑、剪纸、照相、摄像等。

15、肖像的地位是什么?(p40)

肖像也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16、肖像权包括哪些内容?(p41)

肖像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17、侵害肖像权行为有哪些?(p41.d2)

(1)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广告、杂志封面、挂历),就必须取得肖像权本人的同意,否则就构成侵权。

(2),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肖像。

(3)以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

18、什么是姓名权?(p43)

姓名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八年级下册思品复习提纲】

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但是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19、人的姓名包括那些内容,姓名的地位是什么?(p43)

(内容)姓名包括正式姓名、曾用名、笔名和艺名。

(地位)姓名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20、侵害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p44)

21、隐私的含义(P46)

隐私是指公民不愿意为人所知或不愿意公开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私生活秘密。它包括三个方面内容:私人信息、个人私事、私人空间(P46页)

22.保护隐私的意义(必要性)(46、47页)

(1).是人独立自由的需要(2).是人们对自身安宁和安全的需要(3).是建设以人为本、崇尚人性与个性的现代社会的需要。

23、隐私权的含义(P48)

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24、隐私权的内容(p48-50)

(1)私人生活安宁权(2)个人信息保密权(3)私人通信保密权

25、应该怎么尊重他人的隐私?(p51-52)

(1)树立隐私意识

明白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我们不能干涉他人的私事,不打听、不传播别人秘

密,矫正不尊重他人隐私的陋习。

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

(2)需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要替亲人、朋友保守秘密。

侵害隐私权表现

26、侵害隐私权的行为有哪些?(p53)

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私,非法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等,都属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

27、保护自己隐私权的方法(p55)

(1)运用法律保护隐私权。

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取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赔偿。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

法律保护的方式P55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要求精神赔偿等。

重点考第一课 国家的主人 广泛的权利

第二课 我们应尽的义务

第六课 终身受益的权利

第八课 消费者权益

老师还给了知识点给我们复习 如下八年级政治下册知识点

(期末复习用)

第一单元

1、我国的国家性质(p4)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现阶段我国的人民包括(p4)

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注意,不属于中国人民的中国公民有: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

②拥有中国国籍的外国人

③分裂国家的人

④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

3、人民是我们国家和社会的主人。(p4)

(主人翁地位的表现:平等地享有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

4、什么是公民权利;什么叫公民的基本权利?(p5)

公民权利指的是由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

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5、人民和公民有何异同,我国的公民包括哪些人?(p6)

人民是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

公民则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中国公民:必须要有中国的国籍才能算是中国公民。(有些超生的中国人口没有中国国籍,所以不能算是中国公民)

6、我国公民 的权利是如何得到保障的(p7)

我国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

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7、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p9)

公民的基本权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涵盖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具体包括: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权利⑤……⑨

(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

8、公民应该这样正确行使权利?(p10--11)

①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

②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③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④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9、如何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P11页)

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

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10、公民的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两大类,什么叫法定义务?宪法规定的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p16)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是法定义务,也是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法定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具体内容在课本上划记,共6条)

11、什么叫道德义务,道德义务有什么作用,我国公民必须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有哪些?(p17)

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12、为什么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P14—15页)

①我们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②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因为这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③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

13、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是怎样的?(p19.d1)

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凡是法律所禁止的行

八年级下册思品复习提纲(二)
人教版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复习提纲

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复习提纲

1、我国的国家性质: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公民权利:指由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

3、基本权利: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

4、人民和公民的区别:人民是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公民则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公民包括人民,也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5、我国公民的权利保障: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法律保障是对公民权利最重要、最有效的保障。 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 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6、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公民的基本权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涵盖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具体包括: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权利⑤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⑥社会经济权利;⑦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⑧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⑨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

7、公民应该怎样正确行使权利?①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②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③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④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8、如何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9、法定义务: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法定义务必须履行。

10、基本义务: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具体包括: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等。

11、道德义务: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12、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13、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是怎样?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凡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有许多法律上的义务,同时也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

14、如何忠实履行义务?①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②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③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15、人身权利的地位和内容: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16、人身自由权包括哪些内容?①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②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③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禁闭。④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拘禁。

17、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有何特殊保护?①我国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②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③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

18、生命健康权的地位和重要性:是公民首要的、最根本的人身权利,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

19、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法律: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还有有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婚姻法等。

20、公民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的方式:①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②在患病时及时医治。③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21、为什么要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①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②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既损害了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也损害了自己,行为人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

22、人格尊严权的含义及表现:公民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表现为自尊和他尊。具体体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23、名誉权的含义及表现:指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12、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①侮辱:指语言、文字或暴力手段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分为口头侮辱、文字侮辱和暴力侮辱。②诽谤:指无中生有、捏造并散布虚假的事实,恶意中伤他人的行为,分为口头诽谤和文字诽谤。③新闻报道失实。④诬告。

24、肖像的含义及表现方式: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肖像可以是绘画(自画像)、雕塑、剪纸、照相、摄像等。

25、肖像权的内容: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26、侵害肖像权行为有哪些?①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广告、杂志封面、挂历等)。②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肖像。③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

27、姓名权的含义及内容:指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28、侵害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①干涉他人决定姓名、使用自己的姓名。②干涉他人改变自己的名字。③盗用、冒用他人姓名。

29、隐私的含义及内容:隐私是指公民不愿意为人所知或不愿意公开的,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纯个人私事。它包括三个方面内容:私人信息、个人私事、私人领域。

30、隐私权的含义: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

31、隐私权的内容:①私人生活安宁权;②个人信息保密权;③私人通信秘密权;④个人隐

私利用权。

32、隐私权的真谛:私生活的自由与安宁,保护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被侵扰。

33、隐私权的界限:如果个人的私生活和个人信息与社会公共利益、社会政治生活有关,则不属于隐私,不受隐私权保护。

34、应该怎样尊重他人的隐私?①树立隐私意识,明白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我们不能干涉他人的私事,不打听、不传播别人秘密,矫正不尊重他人隐私的陋习。②需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要替亲人、朋友保守秘密。

35、侵害隐私权的行为:①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②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③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私;④非法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等。为了社会公共利益,执法机关依法调查和公开当事人的有关信息,则不属于侵权行为。

36、怎样保护隐私权?①运用法律保护隐私权。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取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赔偿。②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

37、受教育权: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38、义务教育的含义及特征:指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事业。义务教育的显著特征:强制性、公益性、统一性。

39、作为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应该怎样履行受教育的义务?①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②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③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40、财产所有权的含义: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41、法律怎样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①国家审判机关依据民事法律,追究人的民事责任,往往采用责令侵权人将毁坏的财物恢复原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等方式,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②国家审判机关依据刑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通常采用判处侵犯财产的罪犯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刑罚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42、遗产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①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②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③必须是合法的财产。

43、继承权的含义:指的是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44、什么是法定继承?指既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又由法律直接规定遗产份额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

45、法定继承的顺序怎样?遗产要按照继承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6、法定继承的规则:①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②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7、法定继承中,遗产份额分配原则是什么?①一般情况下,应当均等分配;特殊情况下,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③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

配遗产时可以多分;④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8、什么是遗嘱继承?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

49、遗嘱继承的最大优点:在于被继承人能够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

50、什么是遗赠?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根据遗赠人的意愿获得遗嘱中指定的遗产。

51、有效遗嘱必须具备的条件:①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②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③遗嘱内容必须合法;④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⑤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中的一人或数人。

52、智力成果的含义:主要指依靠人类脑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表现为科学技术成就、发明创造以及文学艺术作品等。

53、什么是智力成果权?也称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等。

54、专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55、消费者享有的权利:①安全权(购买的商品、接受的服务不能危害生命和财产安全);②知情权(有权知悉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③自主选择权(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服务、经营者);④公平交易权(在购买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⑤依法求偿权;⑥结社权;⑦获得教育权;⑧人格尊严与民族风俗习惯获得尊重权;⑨监督权。

56、消费者应该履行哪些义务?维护市场秩序,做有修养、守秩序、道德高尚的消费者。

57、消费者维护权益的途径:①与经营者协商和解;②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③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④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8、什么是公平?公平意味着处理事情要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不偏袒某个人,即参与社会合作的每一个人承担他应分担的责任、得到他应得的利益。

59、应如何面对生活中的不公平?①公平总是相对的,无论我们如何努力,都不可能达到绝对公平。尽管如此,我们仍然要为创造一个更加公平的社会作出不懈努力。②面对不公平的现象,我们应该增强权利意识,善于寻找解决途径,用合法的手段去寻求帮助,解决问题,以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③我们不妨调整自己的思维方式,理性地反思自己的价值观念,或许我们会更加客观地对待生活中的“不公平”现象。

60、正义的行为:促进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

61、非正义的行为:阻碍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

62、正义的制度:公正的对待,必须有正义的制度来保证。制度的正义性在于,它的程序与规则不是为少数人制定的,而是为所有社会成员的利益制定的。没有正义的制度的支持,就难以实现社会公平。

63、怎样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①自觉遵守社会规则和程序。②应该做到:如果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自己的身上,自己能够采用正当方式,奋起抗争;如果看到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他人身上,能够见义勇为、匡扶正义,及时对受害者给予声援和救助;作为未成年人的我们,既要有见义勇为的精神,又要做到见义巧为,要尽量在不伤害自己的前提下,维护正义。

八年级下册思品复习提纲(三)
人教版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总复习提纲

人教版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总复习提纲 第一单元 权利义务伴我行

1.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p5)

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p9)

公民的基本权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涵盖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具体包括: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权利⑤„„⑨见书!(我国公民权利具有广泛性) (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 2.人民和公民的关系(p6)

⑴①人民是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

②公民则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注意:唯一标准是国籍,与年龄、民族、宗教信仰、是否居住在国内都没有关系!) ⑵①现阶段我国的人民包括(p4)

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②中国公民:具有中国国籍的人。

注意,在我国,公民既包括人民,又包括具有我国国籍但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a.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

b.分裂国家的人、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

3.我国公民的权利保障体制(p7)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我国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要能够列举一些常见的重要法律) 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4.公民应该如何正确行使权利?(p10--11)(一定要注意理解“自由不是绝对的”,要会运用这四条进行分析!) ①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养狗的例子)

②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非典期间散布谣言) ③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言论自由)

④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游行、抗议拆迁的大字报、未办手续开店)

注意:这四条原则是有交叉的,前两条讲的是行使权利不能越界,不能侵犯他人权利和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后两条讲的是权利本身是合法的、在法律范围之内的(实体正义),而且还要以合法的方式去行使(程序正义!!!)

难点:言论自由。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侮辱、诽谤他人,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5.权利义务的一致性(p14—15)

我们不仅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还要对他人、社会履行相应的义务。这是因为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 ①首先,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例如: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②其次,权利与义务不可分离,二者相互对应、相互依存,在法律关系上权利与义务同时产生而且相对应而存在;权利的实现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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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③第三,权利和义务相辅相成:充分享有和行使权利,能够更加自觉地履行义务;自觉履行义务,必然促进社会发展,为享有和行使权利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例如,纳税义务——享受福利)

注意:“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马克思),不可能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或者多享受权利、少履行义务;反之也是一样!

必须做到“依法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坚持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p16)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具体内容在课本上划记,共6条) 7.什么是法定义务?(p14)

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两大类。

其中法定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8.什么是道德义务,道德义务有什么作用,我国公民必须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有哪些?(p17) ⑴含义: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⑵意义: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广大社会成员自觉自愿地履行道德义务,既有利于形成温馨、和谐的人际关系,又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

⑶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注意:道德义务题目

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是怎样的?(p19)

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

凡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有许多法律上的义务,同时也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

我们积极实施法律所提倡和鼓励的行为,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道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若要美德得以保存,法律是必须的;而若要法律得以遵守,美德则是不可缺少的。”讲的就是法律与道德的辩证关系。

9.如何履行公民义务?(要理解运用!)

①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例如鼓励公益事业、植树、科学研究、义务劳动、无偿献血) ②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例如:必须纳税、服兵役、受教育、遵守交通规则、遵守交通规则、保护环境等)(又称积极义务)

③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又称消极义务)

注意:如何区分要求做的和禁止做的?法律要求做的,就必然要做出一些特定行为;而后者则是不做任何特定行为。例如禁止偷税漏税,就要去依法纳税,则属于积极义务;而禁止盗窃他人财物,则不需要去做什么事,正常生活即可:)

第二单元 我们的人身权利

1.人格权的构成及其特点(p25)

(1)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它包括 ①物质性人格权 (生命健康权)

②精神性人格权 (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隐私权 )

(2) 人格权的特点(p24、25)

①人格权是人把自己与社会联结在一起并与他人发生各种联系与交往的前提。 ②人格权与生命相伴,从出生起就伴随着我们(与生命同在,固有性)

③它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得转让、抛弃、继承,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更不可与我们的人身分离。(专属性) 2.人格权中的首要权利——生命健康权(p25) 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人格尊严权(p35)

3.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受法律特别保护(p26)

①我国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②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即童工)。参《学》P24页3题

③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 注:我国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法律有:《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 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有:《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4.关爱他人的生命健康(p31)

①我们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相应的就负有义务不去伤害别人生命和健康。

②要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理念,尊重他人的生命健康;(列举身边尊重他人生命健康行为) ③要有关爱生灵、关爱他人生命健康的理念,远离暴力。 5.名誉权的含义(p38)

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注意,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都属于人格尊严权。 6.法律如何保护公民的名誉权?(p38、39) 法律规定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

①侮辱:指语言、文字或暴力手段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分为口头侮辱、文字侮辱和暴力侮辱。(例如公然谩骂,当众讽刺、嘲笑、挖苦,往他人身上泼脏物等,起侮辱性的绰号也算)

②诽谤:指无中生有、捏造并散布虚假的事实,恶意中伤他人的行为,分为口头诽谤和文字诽谤。 ③新闻报道失实。 ④诬告。

以上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注意:诽谤就是“无中生有”,侮辱则没有这一点。 7.肖像权的含义?侵权表现有哪些?

⑴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p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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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包括绘画(自画像)、雕塑、剪纸、照相、摄像等。(p40)

注意: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肖像和获取报酬方面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 ⑵侵权表现:(p41)

①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广告、杂志封面、挂历),就必须取得肖像权本人的同意,否则就构成侵权。

②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肖像。

③以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

8.姓名权的含义?(p43)侵权表现有哪些?(p43—44)

⑴姓名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注意:姓名包括正式姓名、曾用名、笔名和艺名。

但是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⑵侵权表现:

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包括干涉他人决定、使用和改变自己的姓名); ②盗用他人姓名;

③冒用他人姓名。

注意:盗用是“狐假虎威”;冒用是“冒名顶替”。 9.隐私权的含义(P48)和内容(P46)

⑴含义: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

隐私是指公民不愿意为人所知或不愿意公开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私生活秘密。它包括三个方面内容:私人信息、个人私事、私人领域(P46页) ⑵内容:(p48-50)

①私人生活安宁权;(干涉、追查、跟踪、拍照、摄影等非法搅扰私人活动;非法搜查他人住宅、行李、书包、身体,擅自闯入公民住宅、卧室,安装窃听、监视装置等侵害私人领域) ②私人信息保密权;(非法收集、传播、利用个人信息、资讯,如偷看日记和信件等并加以传播)

③私人通信保密权(特别提出来加以保护的私人通信!)

注意:权利不得滥用,如果个人的私生活和个人信息与社会公共利益、社会政治生活有关,则不属于隐私,不受隐私权保护。《学》48页5题

还有,无中生有属于诽谤,侵犯他人名誉权;传播他人真实信息,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 10.侵害隐私权的表现(p53) 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

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 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私,

非法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等,都属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

第三单元 我们的文化、经济权利

1. 教育的作用(p59—60)

⑴从个人角度:①教育对于一个人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教育是每个人生活的准备。它通过向个人传递文化,帮助人超越一己之见去掌握前人的经验,分享人类世代积累的知识财富,获得独立生活的必要前提。另一方面,它又唤起人的潜能,不断提高和革新自己,从而开辟人性发展的道路,奠定走向未来的基础。

②另一方面,通过受教育,人们才能掌握知识本领,才能获得良好的就业机会,才能丰富和完善自己,享受现代文明。否则,很难在社会上立足。教育对于个人一生的成败至为关键,教育能为人们未来的幸福生活奠基。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

⑵从国家角度:提高公民的文化和科学素质,才能实现现代化和推进民主化进程,对于民族、国家来说,教育成就未来。 所以说:基于此,受教育既是我们的权利又是我们的义务。

2.受教育权的含义(p60)

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受教育既是我们的基本权利又是我们的基本义务

3.义务教育的显著特点?(p61)

义务教育是指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我国的义务教育包括小学初中,称为九年义务教育。 九年义务教育的特征:

①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推行和实施;

②普及性: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要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③免费性: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 注意:受教育的义务主要包括三项:

①按时入学;②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中途辍学;③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个人财产的范围(p69)

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注意:非法所得的不属于个人财产,不受法律保护 问答题

5.财产所有权的含义(注意要会分辨、理解和运用!)(p70)

指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6.财产权受到侵犯时该怎么办?(p72--74) 问答题

民事法律方面:确认所有权的归属(前提)、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刑事法律方面: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

行政法律方面:当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出现违法,侵害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时,公民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依法撤销裁决,或予以行政赔偿。

7.法定继承人的范围(p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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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注:还有一些特别规定、见下题: 8.法定继承顺序(p77)

法定继承的顺序第一顺序人: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第二顺序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注意:遗产继承的分配原则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9.继承方式(p78-79)

含义 继承人范围 继承人顺序 效力

法定继承: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和继承顺序以及遗产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指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个或数人继承。 被继承人自己指定继承人;但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一人或数人 遗嘱继承是由立遗嘱人的意愿确定,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 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

注意:⑴此外,还有遗赠:即自己的财产待死后不留给亲属,而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⑵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通过继承的方式获得财产的所有权是未成年人获得财产的主要形式。当财产继承权受到侵害,通过协商、调解不能解决问题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未成年人对继承所获得的财产享有所有权,通常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为其管理,不得随意处分。

10.法律保护智力成果权的规定p83

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等。

我们可以做的是:依法维护自己的智力成果权:发现自己的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如发表或转载的作品没有付稿酬,专利发明被用于商业用途而没有获得相应的收益,作品或发明被剽窃等,都可以向侵权方追究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11.智力成果权的内容(p82)

智力成果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创造的智力活动成果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反不正当竞争中商业秘密等 12.消费者的权利(p86--87)

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教育权、 人格尊严与民族风俗习惯获得尊重权、监督权。(共9项)

我国具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本法律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3.消费者的义务(p92)

消费者要履行自己的义务,维护市场秩序,做有修养、守秩序、道德高尚的“上帝”。例如:

(p92) 第四单元 我们崇尚公平和正义

1.人们对公平的理解(p100--101)

不同时代,不同社会,不同的个体,面对不同的问题,对公平的理解都是不同的。

①公平是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重要主题。公平体现着人们对自由的追求、对权利的尊重、对自身力量的肯定。

②公平是在比较中产生的。一般来说,人们心目中的公平,意味着参与社会合作的每一个人承担他应分担的责任、得到他应得的利益,否则,就不公平。

③公平是相对的,其判定跟选择的标准有关,其实现跟当时的历史条件有关,任何社会都会存在一些不公平的现象。

注意:<1>理解的时候首先要注意公平就是得其所应得,简单来说就是①自己的付出与所得相应;②自己的付出与所得比跟他人的付出与所得比是一致的,就是公平。这里的所得包括正面的奖励,例如“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也包括负面的惩罚,如定罪量刑的时候就要同罪同罚。

<2>公平的相对性,既指公平判断的相对性,也指公平实现的现对性。选择的标准不同,是否公平的判断也就不同,因此要求我们学会适当调整自己的思维方式、理想地反思自己的价值观念,从而更加客观地看待生活;公平的实现总受一定社会条件的制约,无论如何努力,都不可能达到绝对公平,尽管如此,我们仍然要为创造一个更加公平的社会而努力。 2.如何面对不公平现象(法律、道德、心理)(p104--105)

面对生活中的不公平,我们应该:

①增强权利意识,善于寻找解决途径,用合法的手段去寻求帮助,解决问题,以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法律)

②要认识到公平与否的判断,受到个人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的制约。有时候需要调整自己的思维方式,理性地反思自己的价值观念,如果确实不公平且无法改变,则要以平和的心态对待,进一步以挫折为动力,把不公当成垫脚石,激励自己更加努力;(心理)

③我们要崇尚公平、主持公道,敢于同破坏公平的行为做斗争,对受害者伸出援助之手。(道德) 附:你见到下列不公平现象,你应当怎么做?

当有人恃强凌弱时: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当有人弄权渎职侵吞公款时: 检举揭发

当有人排斥异已、处事不公时: 仗义执言、主持公道 ,对受害者伸出援助之手【八年级下册思品复习提纲】

注意:第二点说的心理调整,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指公平与否的判断,受到个人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的制约,换个角度看问题也许更加全面;另一方面是指有些事情确实是不公平的的,但是已经发生无可改变,那么与其怨天尤人,不如以平和的心态对来,在承认现状的基础上寻求改善补偿自己的办法。

3.做人的基本要求P108

实施正义行为,不做非正义的事,是做人的基本要求。 4.正义行为、非正义行为含义(p109)

在社会进程中,凡促进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利益的行为,都是正义行为;凡阻碍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非正义的行为。 5.正义的要求和重要性 ⑴正义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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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正义要求我们尊重人的基本权利,尤其要尊重人的生命权,公正地对待自己和他人; ②公正的对待,必须有正义的制度来保证。这包括分配的正义、矫正的正义、程序的正义。 注意:制度的正义性在于它的程序与规则不是为少数人制定的,而是为社会所有成员的利益制定的,每个人都能从中受益,也受其约束。

⑵正义的重要性:(p109--110)

①正义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使人民得以生存和发展,推动社会的进步;

②在参与社会合作竞争的时候,正义的制度支持和保障公平;在我们遇到不公平的事情时,正义的制度支撑公平的获得,没有正义的制度就没有真正的公平;

③正义可以通过制度的调节避免严重的社会分化,使得我们的社会健康、持续地发展,最终造福每一个社会成员,使得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加和谐。

6.社会规则、程序对社会成员的要求(p112--113)

正义和正义的制度面向社会全体成员要求每一个人都必须遵守制度、规则和程序;反对歧视、也不允许特权;所以,我们要从小树立以自觉遵守各项社会制度和规则为荣的意识,养成自觉遵守各项社会制度和规则的良好习惯,以实际行动维护正义。

生活中存在一些非正义的行为,如“逃票乘车”等,我们不能采取消极的态度;而要见义勇为、见义智为,起来维护规则、秩序和正义。 注意:思考教材113页的短诗。 7.什么是有正义感的人(p113)

①一个有正义感的人,会对正义行为表现出赞赏和崇敬之情,对正义充满向往和追求,会乐于把对正义的崇尚之情付诸行动;

②而面对非正义的行为,则会产生不安、不满、愤怒等情绪,乃至采取行动来维护正义。 8.如何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p115)

①立身做人要堂堂正正、立得正行得稳、爱憎分明、正气凛然、正大光明、无私无畏。 ②如果遇到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要采取起正当方式,奋起抗争;

③如果看到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他人身上,能够见义勇为,匡扶正义,及时对受害者给予声援和救助;

④未成年人,既要有见义勇为的精神,又要做到见义巧为,要尽量在不伤害自己的前提下,维护正义。

⑤ 我们不仅要为自己、为他人的正义去努力,更要为集体的正义去奔波,为国家的正义去奋斗。 总之,做有正义感的人,不仅要求我们提高明辨正义与非正义行为,更重要的是去感悟,以升华道德境界;去践行,以伸张正义。(知、情、行)

八年级下册思品复习提纲(四)
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期末复习提纲(人教版)

【八年级下册思品复习提纲】

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期末复习提纲

第一单元

1.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p5)

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p9)

公民的基本权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涵盖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具体包括: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权利⑤„„⑨见书!(我国公民权利具有广泛性)

(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

2.人民和公民的关系(p6)

⑴①人民是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

②公民则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注意:唯一标准是国籍,与年龄、民族、宗教信仰、是否居住在国内都没有关系!)

⑵①现阶段我国的人民包括(p4)

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②中国公民:具有中国国籍的人。

注意,在我国,公民既包括人民,又包括具有我国国籍但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a.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

b.分裂国家的人、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

3.我国公民的权利保障体制(p7)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我国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要能够列举一些常见的重要法律)

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注意:要学会保护自己的权利。

4.公民应该如何正确行使权利?(p10--11)(一定要注意理解“自由不是绝对的”,要会运用这四条进行分析!)

①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养狗的例子)

②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非典期间散布谣言) ③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言论自由)

④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游行、抗议拆迁的大字报、未办手续开店)

注意:这四条原则是有交叉的,前两条讲的是行使权利不能越界,不能侵犯他人权利和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后两条讲的是权利本身是合法的、在法律范围之内的(实体正义),而且还要以合法的方式去行使(程序正义)

难点:言论自由。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侮辱、诽谤他人,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5.权利义务的一致性(p14—15)

我们不仅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还要对他人、社会履行相应的义务。这是因为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

①首先,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例如: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②其次,权利与义务不可分离,二者相互对应、相互依存,在法律关系上权利与义务同时产生而且相对应而存在;权利的实现要求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③第三,权利和义务相辅相成:充分享有和行使权利,能够更加自觉地履行义务;自觉履行义务,必然促进社会发展,为享有和行使权利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例如,纳税义务——享受福利)

注意:“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马克思),不可能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或者多享受权利、少履行义务;反之也是一样!

必须做到“依法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坚持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6.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p16)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共6条)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7.什么是法定义务?(p14)

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两大类。

其中法定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8.什么是道德义务,道德义务有什么作用,我国公民必须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有哪些?(p17) ⑴含义: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⑵意义: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广大社会成员自觉自愿地履行道德义务,既有利于形成温馨、和谐的人际关系,又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

⑶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注意:道德义务

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是怎样的?(p19)

我国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

凡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有许多法律上的义务,同时也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

我们积极实施法律所提倡和鼓励的行为,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道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若要美德得以保存,法律是必须的;而若要法律得以遵守,美德则是不可缺少的。”讲的就是法律与道德的辩证关系。

9.如何履行公民义务?(要理解运用!)

①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例如鼓励公益事业、植树、科学研究、义务劳动、无偿献血) ②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例如:必须纳税、服兵役、受教育、遵守交通规则、遵守交通规则、保护环境等)(又称积极义务)

③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又称消极义务)

注意:如何区分要求做的和禁止做的?法律要求做的,就必然要做出一些特定行为;而后者则是不做

任何特定行为。例如禁止偷税漏税,就要去依法纳税,则属于积极义务;而禁止盗窃他人财物,则不需要去做什么事,正常生活即可。

第三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1、人格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生命健康权在人格权中居于首要地位。(25页)

2、什么是人格权,人格权的特点:(物质人格和精神人格)(25页)

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两类。

3、人身自由权包括哪些内容?(P26页)(含义、意义)

非法搜身等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是最基本的人格权(案例分析)

4、我国法律保护生命健康权的有关规定:

⑴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⑵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

⑶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从事矿山井下、有害有毒、劳动强度大的劳动。(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有何特殊保护?(26页第2段)

⑷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

5、根据所给材料判断该行为是否侵犯生命健康权,并能写出有关的法律依据,懂得采用什么方式来维权。

6、公民行使健康权有哪些方式?(28页)

7、轻生或自残等行为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P29)

8、要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P31)

第四课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1、人格尊严权的地位、含义、内容。(P35页)

(1)我们每个人都有人格和尊严。任何人,无论其年长还是年幼、聪慧还是愚钝、富有还是贫穷,也无论其是高官还是平民、是自由人还是在押犯,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格尊严权。这一权利表现为自尊与他尊两个方面,

(2)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集中体现为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姓名权。其他人格权如生命健康权、自由权等均从不同方面维护、保证人的尊严。

2、什么是名誉权,名誉权的表现。我国维护名誉权的有关法律规定。

(1)所谓名誉权,中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名誉权的含义及表现:P38页

(2)良好的名誉对我们有什么益处? P36

(3)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

3、应如何行使公民的名誉权?(P38第一段末)

4、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P38末-39)

5、肖像的含义及其表现:P40

6、肖像权的内容。公民行使肖像权的方式有哪些?P41

法律确认公民的肖像权。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公民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给自己画像、照像或录像等;有权决定是否使用或如何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就使用自己的肖像获取报酬。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肖像和获取报酬方面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

7、哪些行为是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P41

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例如,不准擅自将他人的肖像用作广告或杂志封面、或印在挂历上,否则构成侵权。除此之外,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8、如何维护自己的肖像权?P42

9、姓名的含义?P43

10、什么是姓名权,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P43-44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盗用、冒用他人姓名,是侵害公民姓名权的两种具体表现。

第五课 隐私受保护

1、隐私的含义和内容:(P46)

人生在世,总有一些不愿为人所知、侵扰的个人秘密;总有许多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纯个人私事,这些都属于隐私。具体包括:私人信息,如家庭住址、身体缺陷、婚恋情况、家庭关系、财产状况等;个人私事,如日常生活、社会交往等;私人领域,如住宅、个人行李、书包等。

2、保护隐私的必要性:(或:为什么要保护公民的隐私权?)(P47-48)

当今世界,信息技术和传播媒介越发达,个人隐私被披露的可能性就越大,人们对自身安宁和安全的需要也就越迫切。这是因为人人有隐私,如果个人隐私被非法公布于众,就无异于生活在玻璃屋里,只能在众目睽睽之下惶惶不可终日。

3、隐私权的含义:(P48)

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

4、法律保护隐私的意义:(P48二段末)

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的安定。

5、隐私权的内容:(P48-50)

(1)隐私权的真谛是私生活的自由与安宁,保护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被侵扰。公民的住宅属于公民个人的生活领域,未经本人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侵入或非法监听、监视,执法有员不得无视法定程序非法搜查。

(2)公民有权对个人信息保密。如依法不公开自己的身体状况、家庭关系、储蓄密码等,并禁止他人非法搜集、传播和利用自己的私人信息。

(3)公民有权对个人通信内容保密,对的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禁止他人擅自查看、刺探或公开。公民有权自己决定利用自己的个人信息从事有益于社会的活动,如将自己特殊的生活经历写成自传,公开自己的信件等。

6、侵犯隐私权的后果:

【八年级下册思品复习提纲】

侵扰他人隐私的行为,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 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7、如何尊重他人隐私权:P51-52

(1)尊重他人隐私,就要树立隐私意识。明确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破除我国传统文化中“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类宣扬人格依附的陈旧观念;不干涉他人私人空间,不搬弄是非、揭人短处、扰人安宁;不因好奇而热衷于打听别人私事、传播别人的秘密。我们要矫正不尊重他人隐私的若干陋习。

(2)尊重他人隐私权,需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个人隐私权里无不包含着两种最忠实的守护――责任和信誉。责任保证个人隐私的安全,信誉体现对他人的忠诚。亲人、朋友、同学之间常常会分享一些个人秘密,这是基于彼此信任。此时,我们要承担塌对这份隐私的责任和信誉,这不但能保护自己的隐私,也是对他人隐私的保护和尊重。

8、为什么人与人之间要相互尊重彼此的隐私?P52末

9、我们应如何保护公民隐私权?P53-55

10、隐私权受侵犯时的做法:P54

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用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赔偿。

11、维护隐私不等于自我封闭。P55

保护隐私不等于自我封闭、与世隔绝。当自己遇到麻烦、产生困惑、出现烦恼时,应学会与值得信任的人沟通和交流,以获得成长所需的理解和帮助。

第六课 终身收益的权利

1、教育的含义:P58

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教育是人类文化的一种传承活动和催化活动,是连接过去和未来的中介。

2、教育对个人的作用:P59

对于一个人的成长,教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教育是每个人生活的准备,它通过向个人传递文化,帮助人超越一已之见去掌握前人的经验、分享人类世代积累的知识财富,获得独立生活的必要前提,另一方面,它又唤起人的潜能,不能提高和革新自己,从而开辟人类发展的道路,奠定走向未来的基础。

3、教育对个人、国家的意义:(对“知识改变命运”是如何理解的?)P62

教育能为人们未来的生活奠基。要让短暂的生命发光,有尊严有意义地渡过一生,必须接受教育。当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人类知识迅速增加,社会变化日新月异,社会竞争空前激烈。在这种情况下,只有通过接受教育,唤醒潜力,发展才智,才能摆脱愚昧,增长才干,丰富人生,享受现代文明,在职业活动和其它活动中获得成功。教育对于个人一生的成败至为关键,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对于民族、国家来说,教育成就未来。

4、受教育权的含义:P60

受教育是一项基本的人权依据法律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权利,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5、义务教育的含义:(为什么要实施义务教育?)P61一段

所谓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6、义务教育的特征:P61末

义务教育不同于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等其它教育,它具有自己的显著特征:具有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推行和实施;具有统一性,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都要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具有公益性,在义务教育阶段,对学生免收学杂费。

7、如何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P63一段末

八年级下册思品复习提纲(五)
新2015人教版八年级下册政治全册复习提纲

八年级下册政治复习提纲

第一课 国家的主人 广泛的权利 第一框 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

1、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什么?P4【八年级下册思品复习提纲】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我国现阶段人民的范围:P4

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3、公民权利和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P5

所谓公民权利指的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使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4、人民与公民的区别:P6

人民是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公民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公民既包括人民,又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过,后者不能享有公民的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服兵役的光荣义务。

5、法律保障公民的权利:P6-7

我们享有的权利,需要来自家庭、学校、社会及他人的保障,否则权利就会落空。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我国通过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6、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

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7、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在于什么? ---人权能够得到尊重和保障。P7

第二框 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力

1、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有哪些?见书P9

①平等权②政治权利和自由③宗教信仰自由④人身自由权利⑤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⑥社会经济权利⑦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⑧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⑨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2、公民如何正确行使权利?P10-11

(1)公民在享受权利的时候要尊重他人的权利。

(2)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3)公民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4)公民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3、如何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

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谁公开发表了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公共利益的言论,谁就要对言论后果负责。

第二课 我们应尽的义务 第一框 公民的义务

1、为什么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

我们在社会生活国,不仅享有宪法规定的各项基本权利,还要对他人、对社会履行相应

的义务。这些义务来自亲情、道德、纪律、法律等各个方面。其中,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我们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因此,人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2、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P16.

具体包括:①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②保守国家秘密;③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④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⑤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⑥依法纳税;等等。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是我我们的“天职”,也是爱国的重要表现。

3、法定义务的含义: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P14

4、道德义务的含义:

广义的义务,既包括法定义务,又包括道德义务。所谓道德义务,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P17

5、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的关系:

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密切联系。诸如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等道德义务被国家认可为法律规范,即成为法定义务。二者也有区别。法定义务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道德义务是在社会生活中自发形成的;法定义务以国家强制力作后盾确保履行,道德义务靠舆论、习惯和社会成员自觉自愿来履行。

【八年级下册思品复习提纲】

6、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是什么?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P17

7、什么是违法行为:

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就是触犯法律,会受到法律制裁。

第二框 忠实履行义务

1、如何忠实履行义务?P18-20

①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 ②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 ③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2、我国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怎样?P19

我国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凡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有许多法律上的义务,同时就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 第三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第一框 生命和健康的权利

1、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生命健康权在人格权中居于首要地位。

2、什么是人格权,人格权的特点:(物质人格和精神人格)

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两类。

3、法律为什么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没有人身自由,其他的自由也难以享受。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

4、法律为什么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生命和健康,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宝贵的。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不容他人侵犯。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意义。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5、法律为什么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由于年幼、能力欠缺和经验不足,生命健康权较容易受到侵害。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了特殊的保护。

6、我国法律保护生命健康权的有关规定: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从事矿山井下、有害有毒、劳动强度大的劳动。

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

7、我国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法律有哪些?(p27)

《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框 同样的权利 同样的爱护

1、公民行使健康权有哪些方式?(p28)如何行使生命健康权?

①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

②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

③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2、如何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30-31

①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 ②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既损害了他人的生命与健康,也损害了自己,行为人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

③关爱生命,远离暴力。

3、如何评价轻生行为?

除了为正义而献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因为人的生命具有社会性,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社会责任。一个人如果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朋好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较大的财产损失,还会引发老者无人赡养、幼者无人抚育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

第四课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第一框 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1、什么是人格尊严权?P35

是指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和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表现为自尊和他尊两个方面。

2、人格尊严权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P35

人格尊严权具体表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3、法律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

4、什么是名誉权?P38

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5、法律依据:P38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

6、侵犯名誉权行为表现及后果怎样?P38-39

公然辱骂他人,大庭广众之下讽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脏物等,都属于侮辱行为;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等行为,是诽谤行为。这些行为既是侵权行为,又是不道德行为,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框 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

1、什么是肖像权?P41

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2、法律规定:P41

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害,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此外,恶意损毁、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3、什么是姓名权?P43

?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4、法律规定:P43

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但是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盗用、冒用他人姓名,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自觉尊重他人,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P42

公民的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受法律保护。当自己的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受到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必要时可提起诉讼以讨还公道。

第五课 隐私受保护 第一框 隐私和隐私权

1、隐私的含义和内容:

人生在世,总有一些不愿为人所知、侵扰的个人秘密;总有许多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纯个人私事,这些都属于隐私。具体包括:私人信息,如家庭住址、身体缺陷、婚恋情况、家庭关系、财产状况等;个人私事,如日常生活、社会交往等;私人领域,如住宅、个人行李、书包等。

2、保护隐私的必要性:

当今世界,信息技术和传播媒介越发达,个人隐私被披露的可能性就越大,人们对自身安宁和安全的需要也就越迫切。这是因为人人有隐私,如果个人隐私被非法公布于众,就无异于生活在玻璃屋里,只能在众目睽睽之下惶惶不可终日。

3、隐私权的含义:

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

4、法律保护隐私的意义:

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的安定。

5、隐私权的内容:

隐私权的真谛是私生活的自由与安宁,保护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被侵扰。公民的住宅属于公民个人的生活领域,未经本人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侵入或非法监听、监视,执法有员不得无视法定程序非法搜查。

公民有权对个人信息保密。如依法不公开自己的身体状况、家庭关系、储蓄密码等,并禁止他人非法搜集、传播和利用自己的私人信息。

公民有权对个人通信内容保密,对的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禁止他人擅自查看、刺探或公开。公民有权自己决定利用自己的个人信息从事有益于社会的活动,如将自己特殊的生活经历写成自传,公开自己的信件等。

6、侵犯隐私权的后果:

侵扰他人隐私的行为,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 侵犯他人隐私权

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第二框 尊重和维护隐私权

1、?我们应该如何尊重他人隐私?P51-52

(1)尊重他人隐私,就要树立隐私意识,矫正不尊重他人隐私的若干陋习。

(2)尊重他人隐私,需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

(3)保护公民的隐私权,是道德的期盼,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2、个人隐私权里无不包含着两种最忠实的守护------责任和信誉P52

3、隐私权受侵犯时的做法:

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用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示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赔偿。

4、侵犯隐私权的行为表现有哪些?P53

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刺探他人的秘密,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私,非法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等,都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5、维护隐私不等于自我封闭。

保护隐私不等于自我封闭、与世隔绝。当自己遇到麻烦、产生困惑、出现烦恼时,应学会与值得信任的人沟通和交流,以获得成长所需的理解和帮助。

第六课 终身受益的权利 第一框 知识助我成长

1、教育的含义:

教育,是以促进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为目的,以传授知识、经验为手段,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教育是人类文化的一种传承活动和催化活动,是连接过去和未来的中介。

2、教育对个人的作用:

一方面,教育是每个人生活的准备,唤起人的潜能,不断的提高和革新自己,从而开辟人类发展的道路,奠定走向未来的基础。

3、教育对个人、国家的意义:

教育能为人们未来的生活奠基。要让短暂的生命发光,有尊严有意义地渡过一生,必须接受教育。当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人类知识迅速增加,社会变化日新月异,社会竞争空前激烈。在这种情况下,只有通过接受教育,唤醒潜力,发展才智,才能摆脱愚昧,增长才干,丰富人生,享受现代文明,在职业活动和其它活动中获得成功。教育对于个人一生的成败至为关键,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获取知识,知识改变命运。对于民族、国家来说,教育成就未来。

4、受教育权的含义:

受教育是一项基本的人权依据法律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权利,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5、义务教育的含义:

所谓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6、义务教育的三个特征是什么?P61

①强制性;②公益性(免费性);③统一性

第二框 珍惜学习机会

1、如何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

受教育是法律赋予我们的基本权利,是我们成长和发展的基础。我国法律保护公民享有的受教育权。当我们的受教育权受到他人剥夺或侵犯时,我们可以采用非诉讼方式或诉讼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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