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观后感《新中国第一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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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观后感《新中国第一大案》

  根据集团公司纪委安排,“中秋、国庆”双节前,党群工作部组织部门全体党员观看了反腐倡廉电影《新中国第一大案》。影片主要讲述了建国初期,轰动全国的刘青山、张子善挪用公款大案,被称之为新中国第一大案。刘青山、张子善二人在解放战争中立下了卓越功勋,成为人民的功臣。新中国成立后,又成为了党的地方高级干部,二人最终未能抵制住各种糖衣炮弹的诱惑和守住为官底线,从而蜕变成罪犯。刘青山、张子善案发人深省,深刻地表明了作为执政党必须始终保持从严从实、清正廉洁,坚决惩治腐败、严明法纪,这样才能永葆党的生机。观影后,我认为有三点启示,党员干部应引以为戒。

  一是党员干部必须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对一个政党而言,纪律是生命线,对一个党员干部而言,纪律是高压线。在守纪律讲规矩问题上,党员干部要始终把党纪党规挺在前面,哪个岗位都不是保险箱,哪级领导都没有豁免权。刘青山、张子善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时把党纪党规置之脑后,不慎重考虑自己的所作所为“合不合法”、“依不依规”,从而触碰纪律之“网”,翻越规矩之“墙”,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教育党员干部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自身“不敢腐”、“不能腐”的同时,不断提升“不想腐”的思想境界,逐步做到把法纪的他律变成内在的自律。切实让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让依纪依法履责成为一种自觉。

  二是党员干部切勿居功自傲。唐代诗人杜荀鹤有一首诗:“泾溪石险入兢慎,终岁不闻倾覆人。却是平流无石处,时时闻说有沉沦。”意思是告诉人们不要进入坦途就忘乎所以,时至今日,同样也告诫党员干部,在取得成绩时千万不要得意忘形,要始终保持平常心,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永葆清廉本色。刘青山、张子善都是解放战争时期的老党员,在战争年代出生入死,立过功绩。解放后担任地方要员,错误地认为自己征战多年,劳苦功高,该享受一下了,于是便自以为是,居功自傲,无视纪律,拒绝监督,滥用职权,骄奢挥霍, 最后陷入犯罪的迷途不能自拔。其深刻教训再次说明:今天面对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巨大成绩, 每一个党员干部需牢记历史教训,保持清醒头脑,要充分认识到,个人的本领再高也干不成大事,没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指引,没有上级领导的耐心指导,没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密切配合,没有广大群众的鼎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个人也不可能取得优异的成绩。党员干部要摒弃小成即满、小富即安的狭隘观念,要坚决纠正贪天之功、争功侨过,报喜不报忧的错误倾向,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切勿居功自傲。

  三是党员干部切勿因“小”失“大”。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小事不妨,导致大事无可挽回,切莫因小失大。刘青山、张子善的腐化堕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最初是从一些衣食住行的所谓“生活小事”开始,久而久之,觉得是小事就不以为然,而一意放纵自己,终酿成大祸。今天,我们所处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较之建国初期自然好多了,“毛毛细雨湿衣裳”、“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正所谓“小事”不小,不抓小事就会因小失大。党员干部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骨干力量,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要把艰苦朴素作为政治本色,作为应有的政治品德、严格的党性修养、健康的生活方式;要把努力奋斗作为不懈追求。每一位党员干部,当需注意小事、细节,不能让“小事”问题演变成大事,不被身边的小名小利诱惑,要不断提高对自己的要求,提高警惕,积极践行“三严三实”,始终与红线保持距离,真正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就不会发生量变到质变的转变,就不会因“小”失“大”。

  时下,我们每个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把从严从实要求贯穿于终身,在思想上和行动上筑牢防线,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在成绩面前陶醉,真心实意地听取各方面意见,积极主动地接受各方面监督,在严格自律中享受自由,在恪守规矩中守住底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不断进取,再立新功,力争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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