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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驾驶证A或B照年审新规定
一、2013年驾驶证A或B照年审新规定
1、计分周期没遭扣分A、B照免年审
根据2013年元旦开始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人办理有效期满换证、转入换证等业务时应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即A1、A2、A3、B1、B2驾照)记分周期为12个月。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 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驾驶证未被吊销的,应当在发生事故的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 除审验交通违法、事故处理,违法记分和满分学习、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以外,还要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法律法规学习和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2、身体条件证明简化A、B照年审无需体检表
新规简化了身体条件证明手续。持有A、B照的驾驶人,以及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驾驶证未被吊销的驾驶人,参加审验时只需填表自主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不必再到医院进行体检。
但是,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以及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还要按照原有规定期限,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此外,驾驶证转到异地或者有效期满换证审验时,需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3、营运司机可异地审验需提前一年备案
依据新规,异地从事营运的机动车驾驶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审验。
异地审验实行属地化管理。为了方便大中型车驾驶人办理审验,交警对驾驶人属地化细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前往从业单位所在的交警分局或大队;第二类是驾驶人 前往身份证所在辖区交警分局或大队办理;第三类是持户口或实际居住信息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交警分局或大队办理。
需要提醒的是,备案登记制度只适用于营运驾驶人和货运车辆。对于非营运的小型车辆,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在异地进行检验。
4、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A、B照将降级
依据新规,持有A、B照的驾驶人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或者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驾驶证将被逐级降级,最低降到C1。
身体条件发生变化需要降低准驾车型的,应当在30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如果身体条件(如:存在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不 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30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注销驾驶证。否则,交警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按相关规定予以 降低准驾车型或者注销驾驶证。
二、2013驾驶证年审新规定
1、2013年起持AB驾驶证年审期限从每两年一次年审改为一年一次,如果驾驶证没有扣分记录的可以免检。 根据目前的规定,A、B类驾驶证每两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每年参加审验一次。但根据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 和使用规定》,只有记分的A、B类驾驶人才必须参加年度审验,审验时应当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的驾驶人免予当年度审验和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2、交警规定,必须是本人持有驾照才能进行违章记分处理,不可以由他人代办。交警部门还表示,今后将会加大打击力度,防止买卖驾照分数的行为,将采取措施,确保在非现场处理违章时的消分人员与现场驾驶员一致。
3、2013年1月1日起,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提高了多项交通违章的记分分值,其中光“故意闯红灯1次”就将由原来的扣3分提高至扣6分,处罚力度提高了1倍。而随着年底年审的时间将至,平时违章被扣分的司机为避免驾照被吊销,也开始买分了。
4、根据2012年5月1日公安部的新规定:A1、A2、A3、B1、B2,除二年提供身体体验信息外,还需要每年进行一次驾驶证审核(本人在车管所打印驾驶证副证)。
机动车年检
最近刚刚年检过,希望这份材料对你有所帮助。
一、XXX市机动车年检需携带的材料:【a本年审】
1、机动车行驶证
2、交强险缴费凭证(交警部门留存联)
二、XXX市机动车年检流程
1、在机动车拓印处(室内)填写申请表(有2种,每种各一份),墙上有填写示范表,对照参考填写。
2、机动车拓印处(室外)让师傅拓印,将拓的车架号纸条粘贴在申请表上。(此处缴费10元)
3、排队候检。车辆行驶证以及前面填的两份表格放在车上。提示:候检车道有多条,在队伍同样长的前提下,选择一条大车多的车道等候。
4、候检期间,将灭火器和三角牌送去检验,位置在候检车道旁。
5、排到自己的车子后,即可到大厅去等候检验结果。大厅有一块电子屏,上面会显示检验结果,但只显示部分,自己还要去边上落地窗看看,自己的车子是否已开出来。
6、若顺利通过检验,到窗口领取检验合格报告。若未通过检验,到窗口领取复检通知,根据复检项目,开车到复检车间复检。复检车间在检验车间边,上车牌照的那幢房子。复检合格后,还要回到大厅窗口领取检验合格报告。
7、到窗口划价,印象中2-7号窗口均可。这里要把车辆行驶证、交强险缴费凭证、检验合格通知书,前面填的两份表格整理装订好,交给窗口工作人员。
8、缴费窗口缴费。印象中缴了检测费用100元,四自工程费240*2年=480元
9、到1号窗口拿盖过年检合格章的行驶证。一般都需等一段时间才能拿,窗口人员会提示30分钟后再去领取,实际都不需要这么久。【a本年审】
10、大功告成,开车回家。
三、年检费用
一般有以下几项:
1、拓印费10元
2、检测费用100元
3、四自工程费480元
总共为590元。
另外如果车牌架用的不是交警指定的专用防盗螺丝,还要更换,费用为15元。
一、2015年驾驶证A或B照年审新规定
1、计分周期没遭扣分A、B照免年审【a本年审】
根据明年元旦开始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人办理有效期满换证、转入换证等业务时应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即A1、A2、A3、B1、B2驾照)记分周期为12个月。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驾驶证未被吊销的,应当在发生事故的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除审验交通违法、事故处理,违法记分和满分学习、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以外,还要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法律法规学习和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2、身体条件证明简化A、B照年审无需体检表
新规简化了身体条件证明手续。持有A、B照的驾驶人,以及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驾驶证未被吊销的驾驶人,参加审验时只需填表自主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不必再到医院进行体检。
但是,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以及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还要按照原有规定期限,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此外,驾驶证转到异地或者有效期满换证审验时,需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3、营运司机可异地审验需提前一年备案
依据新规,异地从事营运的机动车驾驶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审验。
异地审验实行属地化管理。为了方便大中型车驾驶人办理审验,交警对驾驶人属地化细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前往从业单位所在的交警分局或大队;第二类是驾驶人前往身份证所在辖区交警分局或大队办理;第三类是持户口或实际居住信息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交警分局或大队办理。
需要提醒的是,备案登记制度只适用于营运驾驶人和货运车辆。对于非营运的小型车辆,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在异地进行检验。
4、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A、B照将降级
依据新规,持有A、B照的驾驶人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或者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驾驶证将被逐级降级,最低降到C1。
身体条件发生变化需要降低准驾车型的,应当在30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如果身体条件(如:存在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30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注销驾驶证。否则,交警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按相关规定予以降低准驾车型或者注销驾驶证。
二、2015驾驶证年审新规定1、根据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只有记分的A、B类驾驶人才必须参加年度审验,审验时应当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的驾驶人免予当年度审验和申报身体条件情况。2015年持AB4驾驶证年审期限从每两年一次年审改为一年一次,如果驾驶证没有扣分记录的可以免检。 根据目前的规定,A、B类驾驶证每两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每年参加审验一次。
2、交警规定,必须是本人持有驾照才能进行违章记分处理,不可以由他人代办。交警部门还表示,今后将会加大打击力度,防止买卖驾照分数的行为,将采取措施,确保在非现场处理违章时的消分人员与现场驾驶员一致。
3、在2015年新交规处罚中“故意闯红灯1次”就将由原来的扣3分提高至扣6分,处罚力度提高了1倍。而随着年底年审的时间将至,平时违章被扣分的司机为避免驾照被吊销,也开始买分了。
4、根据2012年5月1日公安部的新规定:A1、A2、A3、B1、B2,除二年提供身体体验信息外,还需要每年进行一次驾驶证审核(本人在车管所打印驾驶证副证)。
1、持ab4驾驶证年审期限从每两年一次年审改为一年一次,如果驾驶证没有扣分记录的可以免检。 根据目前的规定,a、b类驾驶证每两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每年参加审验一次。但根据自1月1日起实施的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只有记分的a、b类驾驶人才必须参加年度审验,审验时应当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的驾驶人免予当年度审验和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2、交警规定,必须是本人持有驾照才能进行违章记分处理,不可以由他人代办。交警部门还表示,今后将会加大打击力度,防止买卖驾照分数的行为,将采取措施,确保在非现场处理违章时的消分人员与现场驾驶员一致。
3、1月1日起,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提高了多项交通违章的记分分值,其中光“故意闯红灯1次”就将由原来的扣3分提高至扣6分,处罚力度提高了1倍。而随着年底年审的时间将至,平时违章被扣分的司机为避免驾照被吊销,也开始买分了。
根据5月1日公安部的新规定:a1、a2、a3、b1、b2,除二年提供身体体验信息外,还需要每年进行一次驾驶证审核(本人在车管所打印驾驶证副证)。
1、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新规定,其中最大的变动是:驾驶证无需年审,在有效期满后按新规定换证。
2、根据新规定,对于有效期为6年内的驾驶证,在换证和审验业务上,由市车管所下放到各县(区、市)级车管所。对于持超过审验有效期驾驶证而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人,公安交警部门对其不处罚,只是对超过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注销其驾驶证。
3、对于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或驾驶大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每年应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在记分周期(初领证日期)结束后向县级车管所提供身体检查结果。超过一年未提供的,将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4、机动车驾驶人在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周期结束时,要主动查询自己的记分情况。如果累积分达到12分,执勤民警查获后应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移交车管所。需机动车驾驶人参加相关项目的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发还驾驶证。对于在一个记分周期内2次以上达到12分的,应在相关教育考试后,加考科目1、3的考核,合格后才能按规定清分。对于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交纳的,记分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对于达到12分,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机动车驾驶证将被交警部门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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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履职报告书
报告单位
xx中心小学
签章:
2016年5月10日
党政主要 负责人签名
xx
xx
2016年5月10日
一、基本情况
1、安全生产责任书签约
A.与下属部门(学校)签约数 8 ,签约率 100 %。
B、与所属企业(包括租赁学校场地的单位、业主)签约数 0 ,签约
率 0 %。
2、安全、稳定监督、管理机构建设情况
A、本级安全、稳定监督、管理机构 9 人,实际到位 9 人。
B、依法应配置安全、稳定管理机构的企业 0 个,已配置 0 个,配置率
占 0 %。
3、召开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重大突发事件会议情况
A、各单位正职领导亲自召开防范安全事故、突发事件会议 16 次;委托副职领导召开 7 次。
B、分管领导召开安全、稳定工作会议 16 次。
4.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A、用于教学(科研)的剧毒化学品 0 种;按国务院2002年第344号令已办购买、使用、储存许可手续的有 0 个品种(附品名 )。
B、重大危险源 0 处,登记建档 0 处,已落实监控责任人和监控措施的 0 处。
5.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除整改情况
A、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21 次,出动检查人员 15 人 20 次。
B、事故隐患排查 12 次,已排查出事故隐患 0 处;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0 份,已整改隐患 0 处;其中重大事故隐患 0 处,已完成整改 处,整改率 0 %。
6.“三同时”审验及安全评价情况
A、本年度审验项目 0 个;实际审验项目 0 个。
B、完成安全预评价项目 0 个;实际验收安全预评价项目 0 个。
C、完成现状安全评价项目 0 个;实际专项安全评价项目 0 个。
7.重特大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A、已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单位(部门) 9 个,报主管部门备案的预案 个,编制率 100 %。
B、依法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单位(部门) 9 个,已建立 9 个,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30 人。
8.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
A、培训单位领导 1 人;培训安全管理人员 9 人。
B、培训特种作业人员 1 人;培训外来工、临时工及其他用工 8 人。
9.死亡事故发生情况
A、各类伤亡事故起,死亡 0 人,受伤 0 人,结案率 %;一次死亡1至2人的事故 0 起,死亡 0 人,受伤 0 人,结案率 %;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 0 起,死亡 0 人,受伤 0 人,结案率 0 %。
B、工矿企业事故 0 起,死亡 0 人,重伤 0 人,结案率 0 %;与控制数相比,事故起数减少(增加) 0 起,死亡人数减少(增加) 0 人。其中一次死亡1至2人的事故 0 起,死亡 0 人,受伤 0 人,结案率 0 %。
C、道路交通事故 0 起,死亡 0 人,受伤 0 人;与控制目标相比,事故起数减少(增加) 0 起,死亡人数减少(增加) 0 人。其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 0 起,死亡 0 人,结案率 0 %。
D、瞒报、迟报、漏报 0 起。
E、属于非法生产、经营或运输的事故 0 起,死亡 0 人。
10.学校稳定情况
A、集体上访、请愿:到县达50人以上 0 次,到市、自治区达20人以上 次,到中央2人以上 0 次,或上访、请愿人数虽不多,但有冲击国家机关等过激行为或持续时间长、影响极坏的 0 次。
B、游行:参加人数达20人以上,或有政治目的、过激行为,造成重大政治影响的 0 次。
C、罢工、罢市、罢课:参加人数达20人以上,或有政治目的、过激行为,或持续时间长、影响极坏的 0 次。
D、非法集合:参加人数达20人以上,或有政治目的的 0 次。
二、工作职责履行情况
(内容包括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基本情况,主要工作做法及经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的打算,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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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证改为一年一审
审验期临近,市民董先生拿着医院开具的身体条件证明来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审验业务。他持有大型货车b2的证件,平时能够较好地遵守交通秩序,在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出现记分情况。在办理审验业务时,工作人员告知他已通过了审验。
“按照以前的规定,我每两年参加一次审验,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董先生介绍说,今年3月20日他还照旧到车管所年审,却被告知驾驶证已经审验通过,并且无需提交体检报告。“原来两年制的审验期限改成现在的‘一年一审’了,而且没被‘扣分’的就不用来审了。”昨日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工作人员向董先生介绍说,新交规规定持有a1、a2、a3、b1、b2证件的驾驶人审验期限由原来的两年制改为“一年一审”,而且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无记分记录可免审。
a、b证审验期由两年一审改为“一年一审”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驾驶人管理岗负责人周莉介绍说,在以前,我国规定大中型客货车驾照必须每两年参加一次审验,同时随审验提交驾驶人本人身体条件证明。我市交警部门对此规定进行了调整,自去年5月1日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每两年向车管所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的同时,还需每年到车管所参加一次审验。
“今年1月1日起新交规开始执行,我市去年5月1日起实施的审验制度也随之取消。”周莉说,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依次为a1、a2、a3、b1、b2),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以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审验时,要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现在只要不换证,驾驶人只需在车管所领取一张申请表,自行如实申报身体条件即可。同时,非a、b类驾照参加审验也不用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
此外,周莉表示,如果驾驶人没按照规定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在路上行驶被交警查处,将被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部分驾驶人如没驾驶大中型客货车需求的,可主动申请降为小型汽车驾驶证,避免因逾期未审验受到相关的处罚。
一个记分周期内未被记分, a、b证可免年审
对于董先生的驾驶证自动通过审验的情况,周莉介绍说,根据新交规的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者,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车管所系统将直接通过审验,驾驶人不需再到车管所审验。而对有扣分记录的a、b照驾驶人,审验则更加严格。
她说,对于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1至11分的a、b证驾驶人,审验时要参加3小时以上理论学习和警示教育。对记满12分的a、b证驾驶人,除驾驶证要被强制降级外,还要参加7天的理论法规、交通安全学习;学习结束后,通过考试的驾驶人才能审验发证。
此外,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驾驶证未被吊销的,应当在发生事故的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除审验交通违法、事故处理,违法记分和满分学习、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以外,参加不少于3个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