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高温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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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补贴发放管理制度
企业高温补贴标准 第一篇

上海***********有限公司

高温补贴发放管理制度

根据相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为关爱员工,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对2014年高温季节津贴和防暑降温用品发放具体规定如下:

一、高温补贴

(一)发放依据

1、《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河南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

2、《三门峡戴卡生产岗位作业环境温度测试报告

3、《三门峡市天气预报》

(二)高温期

每年公历6月、7月、8月、9月。

【企业高温补贴标准】

(三)发放岗位及标准

1、高温期内下列岗位,按照实际出勤每人每工作日10元标准造发。

(1)热工车间

低压工序(班长、工艺员、操作手、跟机)、熔炼工序(班长、炉前工、天车工、出水工、抄灰、加料工、叉车工)、模修工序(模具上下机、喷砂)及X光毛坯质检;

(2)热处理车间

热处理序、抛丸序、清理序各岗位及料框维修。【企业高温补贴标准】

2.高温期内其他岗位,依据6-8月各月实际气温超过33

度天数,出勤每人每工作日10元标准造发。

(1)热工车间

模修序(精修工、上下模、叉车工)、模具中心、技术员、段长、X光质检(打号、分轮)及旋压各岗位。

(2)机加车间

各工序岗位(不包括三坐标质检)。

(3)涂装车间

二工段(不包括化验员)、三工段(不包括化验员)、精车三序各岗位。

(4)其他特殊岗位:制造部设备维修、行政管理部叉车工、计划管理部仓管员、动力站操作工、维修工及维修电工,营运部发货员、仓管员,质量管理部进货检验员。

(三)造发方法及流程

【企业高温补贴标准】

1、以上高温津贴按应发时间内实际出勤天数核算,各部门、车间不得弄虚作假。

2、各部室、车间负责按以上规定统计各月员工高温津贴明细,由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交行政管理部审核造册发放。

二、防暑降温用品发放规定

1、防暑降温用品包括:冰糕、绿豆汤、药品、白糖、茶叶。

2、发放标准【企业高温补贴标准】

3、发放时间:白糖、茶叶于6月份发放;药品在当日最高气温≥35℃时发放;冰糕和绿豆汤为当日最高气温≥33℃时发放,冰糕具体发放时间:10点、14点和17点,绿豆汤具体配送时间:10点和17点。

以上以三门峡市气象局天气预报和实测气温数据为准。

4、发放办法:白糖、茶叶和药品由部室按人数造册统一到行政管理部领取,并向员工发放;冰糕以班组为单位统一到发放点领取;绿豆汤在车间设供应点集中配送。

5、病、事假人员请假期内长期病休和待岗人员等,未实际上班员工不予发放防暑降温用品。

关于公司高温补贴发放通知
企业高温补贴标准 第二篇

关于公司高温补贴发放通知

公司各部门、各位员工:

为体现公司人文关怀,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公司员工在夏季高温工作条件下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特别发放高温补贴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温补贴的发放范围:

公司各部门、下属各子公司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实习生)

二、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分为: 177元/月·人

三、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6-8月

四、高温补贴的发放形式:以现金形式在7、8月份的工资中兑现

五、其他情况说明:【企业高温补贴标准】

1、新入职员工,当月高温补贴按照实际工作天数给予;

2、6月、7月高温补贴在7月工资中兑现,8月高温补贴在8月工资中兑现;

3、当月请假(各类假期)合计超过10天(含)的,不予发放高温补贴。 特此通知!

【企业高温补贴标准】

北大荒惠民(黑龙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6年06月25日

2015关于企业高温补贴通知
企业高温补贴标准 第三篇

【通知一】

**全体职工:

随着夏日的来临,高温不断的来袭,为了全体职工的身体健康,经过公司领导的决议,从本月起开始下发“2015年度职工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如下:

1、自2015年7月1日开始到2015年9月31日结束,共计三个月。

2、高温补贴金额:车间工人每人每月300元整,其它部门每人每月260元。

3、补贴金额和工资一并领取。

4、高温其它处理措施将根据具体情况具体通知,望广大职工随时关注。

【通知二】

各部门、各项目部:

暑运将至,为切实做好公司一线员工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确保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结合国家相关规定,参照集团办发【2015】12号文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2015年高温补贴。

具体如下:

一、 发放人员范围: 2015年6月1日至9月30日在册在岗的合同制员工。

二、发放岗位范围及标准:

一类、 此类岗位是指较长时间在高温环境下持续工作的现场生产岗位

车辆驾驶员、现场工作人员

300元/人.月

二类 、其他间断性进入高温环境工作的人员

保安、室外保洁员

200元/人.月

备注:

1、二级部门干部高温补贴按二类标准执行;

2、一级部门干部不享受高温补贴。

三、其他:

1、高温补贴于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依据月度考勤在次月工资中予以发放。

2、新进员工若符合享受高温补贴规定,从到岗次日起享受。

3、当月因出差、培训、休假、工伤等各类原因,根据岗位的实际天数享受高温补贴。

此通知。

2015上海年高温补贴标准通知
企业高温补贴标准 第四篇

上海2015年高温补贴标准是每月200元,发放的时间是6月到9月。企业在发放劳动保护性质的高温季节津贴的同时,也要继续做好夏季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目前上海高温费的发放标准是依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15)43号执行。该《通知》主要内容规定如下:

根据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15]186号)要求,现就调整本市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二、企业在发放劳动保护性质的高温季节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夏季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三、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参照执行。

2015年福建省高温补贴标准通知
企业高温补贴标准 第五篇

福建省规定的高温津贴标准是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

从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目前厦门执行的高温津贴标准为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如果单位没发、少发高温津贴,大家可以拨打5110656向劳动部门反映。

时间每年5月—9月

去年7月,福建省人社厅等7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通知》规定,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在每年5月-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按月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折算每人每天9.2元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用人单位的高温津贴标准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内容不能用实物代替

2015年云南省高温补贴通知
企业高温补贴标准 第六篇

云南市政府发布《云南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2015年云南省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至9月共四个月。从事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摄氏35度以上)和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摄氏33度(不含33度)以下环境作业的人员,在岗职工在这个时间内用人单位应给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

从事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摄氏35度以上)和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摄氏33度(不含33度)以下环境作业的人员,2015云南高温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室内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

发放津贴:绿豆白糖等防暑物资不能算津贴

针对一些公司会发放绿豆、白糖等防暑物资的情况,该负责人还特意解释,防暑物资并不属于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另外,按照《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并应保存高温津贴的发放记录至少二年。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企业不发高温补贴员工可依法维权:

1、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补贴而减发给职工的工资。

2、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3、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省政府授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消费物价指数等因素研究确定或调整。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醒,广大用人单位需按照高温津贴的标准和发放办法,及时做好发放高温津贴等工作准备,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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