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街道法律服务满意度测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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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年街道法律服务满意度测评工作方案
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方案

**街道 关于做好群众满意度工作 整改提高的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对我街道的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根据区委安排部署,结合我街道在前期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现就做好群众满意度整改提高工作制定该方案。 一、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反馈的问题 1、劳动就业、增加收入方面反馈的问题:企业招工难、工资低、部分企业拒绝为职工缴纳保险、残疾人就业难等。 2、卫生医疗方面反馈的问题:服务态度差、药品价格不透明、报销难等。 3、教育事业方面反馈的问题:个别学校有乱收费现象、学生在校饮水难、社会上各式补习班过多等。 4、生态环境方面反馈的问题:水源及大气污染严重、城区道路打扫不及时等。 5、社保水平方面反馈的问题:低保不公平等。 6、社会治安方面反馈的问题:盗窃现象严重等。

7、干部作风方面反馈的问题:个别干部不作为等。 二、具体措施 1、劳动就业、增加收入方面:一是提升街道总体经济实力。全面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提高三产服务业档次,促进街道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收入水平提高。二是全面提升群众职业技能素质。结合阳光培训工程,帮助部分学员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技能证书,使参训学员掌握1至2项实用技术。三是扩大就业和强化创业政策落实。积极推进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劳动力资源库,广泛采集外地可靠用工信息,为农民外出务工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充分利用创业基金会的创业扶持政策,积极宣传人力资源保障局实施的微利行业政府贴息政策,为创业青年提供创业条件。 2、社保水平方面:积极做好街道低保、五保、重点优抚对象和低保边缘家庭户的救助工作。一是针对各类社保救助资金使用全面实行公开公示制度,采取每月、每季度定时公开和应急救助随时公开的方式,使群众对社保资金使用全面了解。二是积极展开对低保的申报、核查工作,确保各项社保资金真正发放到有实际需要的群众手中。三是对困难群众重新摸排,全面做好年终对低保、五保、重点优抚对象以及困难群众的临时性救助工作,给困难群众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确保困难群众能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 3、社会治安方面:一是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知晓率。二是开展“打黑恶,反盗抢”专项行动,实现24小时不间断街道网格巡逻,提高群众见警率。三是畅通治安和信息受理渠道,及时收集和处置社会治安隐患、混乱区块等群众关心问题。及时收集社会治安隐患、混乱区块等群众关心问题。 4、干部作风方面:一是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情况,尤其是对困难群众展开结对帮扶。二是严格干部全日办公制度。加强对全日办公制度的督导检查,保证工作日有干部值班,提高群众对干部的满意度;三是做好阳光公开工作。每月6号集中对所需公开的党务、财务进行公开,全面畅通做好电话、网络公开及各类群众问题回复工作,不断拓宽群众反映渠道,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组织保障 1、是强化认识,抓好工作落实。充分认识整改提高阶段工作的重要性,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主任任副组长,各班子成员任成员的领导小组,要求各部门、单位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扎实搞好集中整改,切实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确保在年终的群众满意度调查活动取得实效,真正提升群众满意度。 2、是强化宣传,提高群众认知。公开电话,保证群众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通过一系列措施,多角度、全方位介绍街道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使其成为群众了解街道工作的中心窗口。 3、是加强督查,确保整改到位。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分包制度,对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涉及的就业、教育、卫生、社保、文化、治安、干部作风等问题全部明确责任人,明确整改提高义务,并作为年终部门考核的重要方面。全面落实督查推进制度,重点针对街道在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反馈的问题采取不定期、实时性的督查推进,全面做好各类政策公开公示的督查,真正让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为民所知悉。

篇二:2016年街道法律服务满意度测评工作方案
2015年XX文明行动群众满意度测评方案

2015年xx文明行动

群众满意度调查方案

xx省 文 明 办 xx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二O一五年x月

2015年xx文明行动群众满意度调查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2015年工作部署,在全省继续大力推进“xx文明行动”,巩固提升“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和“满意在xx”主体活动成果,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全省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按照《xx省2015年“xx文明行动”实施方案》要求,xx省文明办委托xx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多xx文明行动”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

一、组织实施

xx省2015年“XX文明行动”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由省文明办牵头领导、组织和实施,xx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负责设计调查方案,计算机处理程序编制,抽调调查访问员并组织培训,采取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系统访问并收集调查结果,审核、复核、汇总调查数据,整理和管理调查资料,撰写调查分析报告等工作。

二、工作机构

为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实施,成立调查项目领导小组和专家咨询论证组,负责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2015年‘xx文明行动'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审查及评价调查设计、调查过程的科学性、客观性和真实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组长:

xx 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xx 省统计局局长 副组长:

xx 省统计局副局长

xx 省文明办专职副主任

实施办公室组成人员: xx 省文明办二处处长 xx 省统计局民调中心主任 xx 省文明办二处副处长

xx 省文明办“xx文明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人 xx 省文明办二处主任科员

xx 省文明办“xx文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 xx 省文明办“xx文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 xx 省文明办“xx文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 xx 省统计局民调中心工作人员 xx 省统计局民调中心工作人员 xx 省统计局民调中心工作人员 xx 省统计局民调中心工作人员 xx 省统计局民调中心工作人员 三、成立调查项目专家咨询论证组 (一)专家咨询论证组的职责

【2016年街道法律服务满意度测评工作方案】

1、对调查方案和问卷设计提出客观和真实的意见和评价。 2、遵守职业道德,保证咨询论证的客观、公正,保守调查项目的秘密,未经允许,不得擅自透露和使用。【2016年街道法律服务满意度测评工作方案】

(二)成立专家咨询论证组【2016年街道法律服务满意度测评工作方案】

1、建立咨询论证专家组:根据调查项目需要,在不同部门或行业内分别选取有关人员成立专家咨询论证组;

2、咨询论证专家的条件:

(1)在部门和行业内有一定的知名度或研究成果熟悉本领域业务工作;

(2)具有一定的职称或职务; (3)具备调查项目需要的专业知识; (4)调查项目需要的其他特殊条件人员。

3、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专家咨询论证。 四、调查范围及对象

xx省xx个县(市、区、特区)范围内,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岁以下能明确表达个人思想的城镇居民。

五、调查内容

通过调查群众对公共厕所、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社会服务、公民素质、广告管理等相关方面的感受和评价,了解xx文明行动的成效和尚待改善的问题,为制定相关措施,推进xx文明行动的深入开展提供依据。主要调查指标和内容见下表:

2015年xx行动指标体系【2016年街道法律服务满意度测评工作方案】

相关指标内涵的说明

1、农贸自由市场:又称农贸市场,或自由市场,是指在城乡设立的可以进行自由买卖农副产品的市场。如今的农贸自由市场是中国80年代改革开放的产物。指用于销售蔬菜、瓜果、水产品、禽蛋、肉类及其制品、粮油及其制品、豆制品、熟食、调味品、土特产等各类农产品和食品的以零售经营为主的固定场所。

2、公共厕所:简称公厕,指供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共同使用的厕所,包括公共建筑(如车站、商店、影院、展览馆、办公楼等)附设的厕所。根据建筑形式、建筑结构、建筑等级、空间特征、冲洗方式、管理方式或投资渠道等,公共厕所有多种分类

3、门前三包:主要指临街的单位、门店、住户对门前的卫生、

篇三:2016年街道法律服务满意度测评工作方案
2016提高群众满意度整改测评工作方案

针对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全省公众安全感测评中的满意度指数排名比较后、不稳定等现状,为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在今后的测评中取得更好的成绩,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标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通过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上门入户访民情、听民声、察民意、解民忧,大力开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着力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着力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宣传,确保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测评结果在省、市排名前移。

二、整改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知晓率

责任领导:朱元华

责任股室:法宣股、各乡(镇)司法所

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所做工作及取得成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典型人物、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通过便民服务卡、宣传资料、宣传栏、“法制宣传长廊”和新闻媒体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上门走访。组织每位干部职工深入基层一线,走访群众,深入开展好征求意见活动,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对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针对意见建议进行整改、落实,第一时间向社会反馈整改情况。通过上门走访活动,进一步营造宣传司法行政工作的浓厚氛围。

2、编发资料。继续组织专门人员编撰好《致全县人民群众的一封信》、《法制宣传资料》等具体介绍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概况和所取成绩的宣传资料,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资料散发工作。

①定点宣传。采取统一组织部署的方式,在各乡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乡镇圩日、法制宣传日等特殊时段人流密集的特点,进一步加大宣传咨询工作力度。

②联合宣传。一是积极与电信部门沟通、衔接,加强与电信部门的合作,在各个电信营业厅、移动营业厅、联通营业厅设立资料发放点,向每个缴费用户散发便民服务卡等宣传资料。二是积极与亿多超市等企业沟通联系,向每个企业客户散发便民服务卡等宣传资料。三是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学校及相关单位的合作,在乡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如计划生育、森林防火、防汛等)的同时也积极加强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发挥各条战线优势,营造良好氛围。

3、新闻媒体宣传。充分发挥电视、报刊、手机报、网络、公文传输系统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中的典型人物和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引导群众正确维权,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者的理解和认同。在做好普通新闻报道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与电视台的合作,特别是制作《司法行政工作专题宣传片》,做好专题性、突出性宣传,对司法行政各个业务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宣传好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工作,进一步让广大群众知晓我县司法行政所做的工作。

4、展板、条幅宣传。充分发挥好司法行政工作宣传展板的作用,通过在不同时段,统一制作条幅、宣传标语等方式,在各基层单位特别是在各乡(镇)辖区内,选择人流密集的地点悬挂条幅、张贴标语,让更多群众了解司法行政工作,形成司法行政宣传工作的全覆盖。

(二)创新工作举措,打造特色亮点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各乡(镇)司法所

1、领导干部带头宣传。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发挥好带头作用,“走出来、沉下去”,深入到基层一线带头宣传司法行政工作,引领广大干部职工落实好提高满意度各项举措。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工作分工和挂点联系的基层单位,统筹规划好各个基层单位特别是挂点乡(镇)司法所所在乡镇的的宣传工作。

2、加强街头宣传力度。整合人员力量,大力宣传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和依法治理职能,提高司法行政的社会知名度,避免各个部门单独宣传,单兵作战,提高司法行政的整体形象。人民调解、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等窗口部门,是司法行政工作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一个成功的案例,优质的服务可以温暖带动一大片,赢得一片信誉。整合后,进一步加强街头宣传力度,力争每月在各乡镇圩镇开展一次街头宣传工作,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知晓率。

3、创建“法制宣传长廊”。结合“三送”双向全覆盖工作和全县法制宣传工作,因地制宜、面向群众需求,在2016年全面启动“法制宣传长廊”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与上级的协调,组织法制宣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做好各自单位宣传点的维护、更新等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环境和浓厚的舆论氛围。

4、加强与群众的密切联系。积极学习借鉴全南县司法局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专题研究部署了有关发放我局便民服务卡的相关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印发了便民服务卡5万份,分别以给学生带回家、各单位分发、发放给服务对象以及基层司法所发放到村组家庭等方式,满足群众对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业务的需求。

5、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展新亮点。一是在安置帮教工作中做好集音频、视频和数据三网合一的大型信息化交互应用平台的全省远程会见系统建设工作,实现基层司法行政机关与全省监狱远程视频互动交流,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综合管理平台,定期巡查、强化管控,做好思想沟通,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融入社会。

(三)做好本职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基层股、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各乡(镇)司法所

一是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解决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让基层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感受到司法行政工作带来的高效便捷服务。二是基层司法所位于基层第一线,整天和群众打交道,各项工作都直接面对群众,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在工作中努力解决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是司法所的基本职责,要充分发挥这些优势,拓展司法行政工作的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层次和服务水平。切实做好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使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回归社会,最大限度的降低和排除不安定因素,真正让人民群众满意,从而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三是积极参加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组织的各项统一活动,完成好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司法行政队伍新形象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各乡(镇)司法所

各乡(镇)司法所、局属各基层单位要深入查找是否存在办事拖沓,互相扯皮,浑浑噩噩的混日子,上班时间斗地主、嗑瓜子、玩手机、逛淘宝;是否存在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外出溜达消闲;是否存在作风漂浮,做事不力,工作底数不清,基层情况不明,唱功好、做功差;是否存在不主动、不作为、慢作为,只求过得去,不求过的硬;是否存在工作“中梗阻”,对交办的任务找客观原因顶着不办,对群众要办的事情找各种理由拖着不办;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口号响当当,服务冷冰冰,办事慢腾腾,尤其是普通群众办事,难上加难;是否存在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甚至收回扣,拿红包;是否存在懒政现象突出,出工不出力,懒懒散散,不下基层,不联系群众,迟到早退现象严重;是否存在滥用职权,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借权营生;是否存在执法不公,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等方面的问题。要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强化工作态度、工作理念、工作作风的转变。要充分认识到,所谓“小事”、“小案”、“小纠纷”、“小节”关系人民群众能否安居乐业这个“大民生”,关系老百姓的事,只有肯去办,再难的事也能办好;不去办,再容易的事也办不好,做好老百姓关心的事情,让老百姓满意和高兴,关键在作风和态度。要力争把各项工作做到精益求精,切实防止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工作态度不够端正、工作纪律不够严肃的问题,严防“为人民服务”理念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坚决杜绝对群众利益麻木、麻痹的行为。

三、整改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基层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充分认识进行满意度测评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把满意度测评作为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来抓,变压力为动力,把增强公众安全感、提升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工作来部署落实,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结合工作实际,精心部署,狠抓落实。

(二)注重实效。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把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到提升公众满意度和安全感上来,在日常工作开展中做到:一是要工作热情,态度和蔼,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心声;二是大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让广大群众了解、知晓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内容和业务范围;三是在职权范围内要尽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困难,树立司法行政工作的良好形象,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

(三)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岗位担当意识、作风效能意识,把“司法为民”的理念和工作方法贯穿于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之中,把每项工作的落实、每件事情的处理都当作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的具体实践,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真正实现形式与内容的有机统一,树立司法行政队伍新形象。

篇四:2016年街道法律服务满意度测评工作方案
2016司法局双提升工作方案

根据饶县政法委发[2016]16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提升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满意度,根据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从9月10日至12月20日,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集中开展“双提升”百日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平安中国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全县提升公众安全感、提升政法机关满意度百日行动动员大会主要精神,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整顿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作风,优化服务环境,组织机关干部义务巡逻,开展集中宣传等系列活动,开展集中宣传等系列活动,力争我县司法行政系统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为建设平安县奠定更加扎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双提升”百日行动,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群众满意、社会安宁的目标,力争下半年全县司法行政满意度达95%以上,进入全省中上水平,各基层司法所满意度进入全市中上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组织局机关干部义务巡逻。

主要任务:9月中下旬,县局从机关抽调7名男性、身体健康的中、青年干部职工,统一着装,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同公安民警一道,于晚上20:00至次日凌晨6:00在县城进行义务治安巡逻,各基层司法所要协同当地镇(乡、街道)进行。

责任单位:县局机关相关股室。

(二)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

主要任务:以“串百门、联十户、扶一家”活动为载体,结合电话模拟测评情况,组织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所缺所需所盼,为群众排忧解难。要大力开展大走访,大普法活动,真正做到“送法下乡、服务为民”。

责任单位:各基层司法所,局机关股、室、处、所,各法律服务单位。

(三)整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作风。

主要任务:局机关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学习会议制度、上下班考勤制度等六项规章制度,基层司法所要进一步加强所务管理,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并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和办事程序,优化服务环境。重点整顿窗口办事效率低、对群众“冷硬横推”、服务不到为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司法系统干部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水平,提升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

责任单位:各基层司法所,局机关股、室、处、所,各法律服务单位。

(四)开展集中系列宣传活动。

主要任务:一是上门入户宣传。要结合“百十一”和“政法干部大走访”活动,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进村入户包干宣传,尤其是加大固话用户的宣传力度。同时,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向各中小学生下发宣传资料,让其带回家中进行宣传。二是加大媒介宣传力度。抓职能宣传,进一步提高公众知晓率和认可度。全系统上下要充分依托县电视台、县报社等新闻媒体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同时,要制作、印发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的工作职能简介、办事流程以及便民服务联系卡,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进一步提高公众知晓率和认可度。三是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县、乡普法长廊和发放法制宣传读本、法制漫画手册以及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深化法律进乡村、进农户、进企业、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的“法律六进”活动,推进法律的宣传普及。还要充分利用“12·4”品牌效应,精心组织法制日宣传活动。四是提升被访者答复满意率。要召开专门会议,使广大干部职工及亲属了解测评方式、支持平安县建设工作。通过宣传,提高群众参与率和支持率。五是抓职能履行,发挥司法行政作用。全系统上下要努力实施“人民调解、法律援助”这两大民生工程,进一步优化公证、律师等法律服务环境,提高办事效率。要充分利用全省安置帮教数据库、信息化监管平台等信息系统,进一步发挥县社区矫正监管中心作用,严密管控“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这两大重点特殊人群,确保“可控、可管、可帮”,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社会的稳定、人民的安居乐业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六是抓目标考核,调动基层司法所努力提升工作满意度的积极性。按照年初制定的《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提升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满意度的实施意见》,将工作满意度测评列入到基层司法所工作目标考核之中,占总分的10%。并明确规定,凡测评成绩优秀的,年终工作目标考核予以加分,如全市基层政法部门工作满意度测评排名在后五位的基层司法所将取消年度所有评先评优的资格。

责任单位:各基层司法所,局机关股、室、处、所,各法律服务单位。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9月10日—15日)。召开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双提升”百日行动动员大会,悬挂横幅标语,进行广泛宣传。各基层司法所、局各股、室、处、所要根据《县司法局“双提升”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贯彻落实意见。

(二)集中行动(9月16日—12日10日)。各基层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处、所要结合各自的职责和实际需要,逐项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科学安排时间和力量,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双提升”百日行动,力求取得实效。

(三)建章立制(12月10日—20日)。针对百日行动暴露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措施,健全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双提升”百日行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双提升”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配合到位”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二)明确分工职责。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双提升”系列活动,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确保今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满意度在省、市测评中取得优异成绩。

篇五:2016年街道法律服务满意度测评工作方案
2016法律援助专项行动方案3篇

第1篇

为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省维稳办关于加强依法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和《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依法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工作要求,针对元旦、春节前后农民工讨薪难的问题,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消除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法律援助为您讨薪”专项行动,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帮助他们运用法律手段依法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司法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局长任组长,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法律援助工作科科长、科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和法律援助中心其他工作人员为行动领导小组成员。

二、专项行动内容

(一)开展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市司法局和区司法局共同组织在火车东站、长途客运站开展一次大型专项宣传活动,向返城务工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接受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发放法律服务宣传资料。活动邀请市劳动监察局派人参加,媒体记者现场采访与跟踪报道。

(二)加强中心窗口值班。安排中心负责人参与律师值班,对农民工劳动维权事项优先接待,对法律援助申请实行特事特办,做到“审查、审批、指派”三同步。

(三)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认为需要法律援助参与的农民工劳动维权案件,先行提供法律援助。

(四)公开咨询受理电话:。

三、专项行动时间

专项行动自2016年12月30日至2016年2月28日;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定于2016年1月13日上午8:30至11:30。

第2篇

为切实发挥法律援助保民生促稳定的职能作用,畅通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渠道,增强法律援助工作的针对性,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困难群众大走访法律援助送到家”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改进法律援助工作作风,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和打不起官司的问题,依法维护普通群众合法权益,助推法治和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

二、目标任务

在活动中,要广泛地向困难群众宣传法律援助制度,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知晓率。要运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通过与困难群众进行面对面对话交流,摸清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的认知情况,摸清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现实需求,帮助困难弱势群体快捷便利地获得法律援助。要通过走访活动,找准当前法律援助在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工作手段以及运行机制上与群众需求不相适应的地方,完善我市法务网格法律援助运行机制,着力构建更直接更密切与困难群众联系的法律援助长效工作机制。

三、重点走访对象及活动时间、内容

走访对象为城镇低保户、农村特困户以及一般收入的残疾人、空巢老人、单亲家庭、留守儿童家庭。

活动时间为2016年3月至12月。活动内容为:

1、开展问卷调查,了解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的认知度,征求他们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走访群众讲解法律援助知识,发放宣传资料、联系卡。

3、收集整理服务需求信息,提供法律咨询,案件办理等法律援助服务。

4、研究制定改进工作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方法步骤

1、准备阶段:3月底以前,各县市区司法局与民政、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办、社区等部门进行沟通联系,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准确掌握辖区低保户、农村特困户的数量,了解一般收入的残疾人、空巢老人、单亲家庭、留守儿童家庭的数量。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2、集中走访阶段:4—6月,集中开展入户走访。低保户、农村特困户的走访率要达到100%,残疾人、空巢老人、单亲家庭、留守儿童家庭每个乡镇(街道)分别不少于5户。对走访中受访人提出的法律咨询要进行登记并及时解答,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要即时受理,快速审查审批。6月底以前,各县市区司法局上报活动进展情况。

3、整改落实阶段:根据不同群体的需求特点,提出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个案服务、联动服务等改进、优化工作的方案。征求群众和相关部门对整改方案的意见。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优先办理、快速办结一批大走访活动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

4、总结阶段:11月底以前,各县市区司法局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总结报告。

五、组织领导

市司法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活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地对大走访活动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第3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和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厅、省律协党委关于开展“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的要求,市律协研究决定,自2016年3月底开始,集中半年时间,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诚信执业争做人民群众满意律师”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内容

紧扣诚信执业、群众满意这个主题,聚焦律师行业队伍建设和行风建设,扎实开展“五项活动”:

(一)开展专题学习活动。组织全市律师认真抓好两个方面的学习: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李鸿忠、张昌尔同志在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张德才同志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文件精神;二是认真学习《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省律师执业规范》等行为规范及《全国律协关于进一步加强以诚信建设为重点的律师行风建设的意见》。

(二)开展主题讨论活动。结合律师行业实际和职业特点,对照“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总要求,开展两个主题讨论活动。一是开展“讲诚信、负责任、守底线”大讨论活动,教育引导全市律师牢固树立诚信执业的“生命线”意识、勤勉敬业的责任意识和依法执业的底线意识。二是开展“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活动,教育引导全市律师换位思考,站在服务对象的立场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要始终坚持以群众利益为导向,以群众诉求为信号,以群众不满为预警,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和最关注的公平正义问题提供法律服务,不断加强律师行业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促进全市律师依法诚信执业,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执业方向。

(三)开展重点问题整顿活动。以诚信建设为重点,针对现阶段律师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在律师队伍和律师事务所两个层面展开。第一,整顿律师队伍诚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在对当事人诚信方面,着力整顿少数律师责任意识薄弱,忽视当事人利益,对当事人委托事项敷衍塞责、不尽职尽责服务,虚假承诺、包打官司,违反行规、所规,私自收案收费、乱收费等问题;二是对司法机关诚信方面,着力整顿少数律师办关系案、金钱案,与司法人员搞不正当交往和极个别律师违反法庭纪律、扰乱法庭秩序等影响公正司法的问题;三是对律师同行方面,着力整顿少数律师搞不正当竞争,扰乱法律服务秩序等问题;四是在对社会诚信方面,着力整顿少数律师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出具虚假法律意见书,不讲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等问题。第二,整顿律师事务所诚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在律师事务主任、党支部书记方面,着力整顿带头作用不强、示范引领不够的问题,着力整顿包庇、护短,使律师事务所诚信建设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二是在管理制度方面,着力整顿律师事务所在立案审查制度、信息公示制度、风险告知制度、投诉查处机制等规章制度上,或缺失或不健全的问题,着力整顿有章不循、有禁不止,有规不依的问题。

【2016年街道法律服务满意度测评工作方案】

针对这些问题,各律师事务所要结合实际,加大整改力度。一是要开展自查自纠。全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要对照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自我检查,自我剖析,找准问题产生的主、客观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二是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诚信执业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整顿,决不姑息迁就。三是要建立违法违规律师辞退和除名制度。对经常不诚信执业被当事人投诉且经查实而又屡教不改的,由所在律师事务所与其解除聘用关系,报市律师协会备案,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注销其执业证书和会员资格。四是要加大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执业中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信息的披露力度。既可以内部通报的形式进行披露,也可通过报刊、网站等媒体向社会披露。

(四)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活动。坚持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基本标准,对全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通过向服务对象、司法机关发放书面征求意见书,通过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开展问卷调查,邀请社会相关人士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征求他们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服务态度、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的意见和建议。要加强对测评结果的运用,从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不断推动全市律师始终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自觉增进群众感情。

(五)开展选树典型活动。各地律师协会要注重挖掘身边的先进典型,扶植和培育一批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热心社会公益、依法诚信规范执业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市律协将适时开展“人民群众满意律师”、“人民群众满意律师事务所”等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形成学先进、赶先进、比学赶超的生动局面。

二、方法步骤

活动从2016年3月30日开始,至8月30日结束,具体分为动员部署、整训落实、总结深化三个步骤。

(一)动员部署(4月1日—4月20日)。各地、各所要结合本方案,精心研究制定本地、本所的“诚信执业争做人民群众满意律师”活动实施方案,积极谋划活动推进措施,及时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对“五项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扎实开展专题学习和两个主题讨论活动,加强政治理论武装,夯实开展活动的思想基础。通过集中研学、专家导学、个人自学、网上参学等方式,对重大精神、重要讲话、重点内容进行学习,教育引导全市律师积极投身争做人民满意律师的生动实践,广泛掀起活动热潮。

(二)整训落实(4月21日—8月10日)。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错什么改什么、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集中开展好重点问题整顿和群众满意度测评。要结合整训整改,立足队伍建设和律师事务所建设实际,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形成以诚信建设为重点的律师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三)总结深化(8月11日—8月30日)。各地、各所对活动开展情况要进行认真细致的总结,重点总结活动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总结取得的思想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通过总结,进一步发现问题、找到差距、查漏补缺。要结合“七一”表彰工作,开展示范引领、选树典型活动,大力推介一批人民群众满意的律师、人民群众满意的律师事务所,传递律师行业正能量,凝聚律师事业发展的强大向心力。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律协成立“诚信执业争做人民群众满意律师”活动领导小组,市律协会长同志任组长,成员由市律协党委委员、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监事长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律协秘书处,具体负责活动的整体谋划、组织实施、工作推动和综合协调。各地、各所也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分类指导。要将此项活动与律师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律师行业无党派人士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紧密联系起来,针对各自情况,找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分层分类进行指导,确保抓活动、抓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以活动的新成效展示律师队伍的新形象。

(三)加强检查督导。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党支部书记要身先士卒、率先参与、当好表率,用实际行动为广大律师作好示范引领。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各地、各所要加强信息反馈和情况交流,全面掌握活动进展情况,通过召开现场会、推进会等形式,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和解决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活动善始善终、善做善成。

(四)加强舆论引导。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平台,将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以及社会各界的正面评价及时展现出来,营造强大的活动声势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篇六:2016年街道法律服务满意度测评工作方案
2016年乡镇依法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执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实现追赶跨越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镇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得到弘扬,全民法律素质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成效明显,社会管理不断创新,法治、法治政府、法治社全一体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形成尚法守制、公平正义、诚信文明、安定有序的镇域新格局和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镇党委按照各级党委对依法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对全镇依法治理工作统一领导,各村(居)、各部门支部对本村(居)、本单位的依法治理工作具体负责,确保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将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治理全过程。

坚持以人为本。要着眼于提高党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政府依法决策、部门依法管理、群众依法行事,做到执政为民、执法为民、司法为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

坚持依法办事。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正确实施,促使全体党员干部和群众自觉做到将法规作为根本准则,依法行使职权、履行法定义务,在全社会形成人人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

坚持法德结合。在坚定不移地实施依法治理基本方略的同时,进一步发挥以德治镇的重要作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推进社会风气、公共秩序、生活环境持续改善,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社会文明程度。

坚持服务大局。把依法治镇融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以法治方式履行职能,推动改革发展,是依法治理工作作为服务大局、推动发展的最强动力。

(四)实施进程

推进依法治理从2016年开始,到2020年完成,共有7年时间,其中前4年抓工作推进、集中攻坚,后3年抓巩固完善、深化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以“三治”为重点,树立规则意识,建设平安

1、治理街面秩序

①整治、雷山、高升三个场镇车辆停放,客运车辆一律进站停放,杜绝车辆沿街随意停放陋习,规范街道交通环境;(责任单位:派出所、涉及居委会)②整治、雷山、高升三个场镇乱摆摊现象,农产品商贩一律进入农贸市场经营,街道商店门市一律规范经营,杜绝沿街为市现象;(责任单位:工商所、涉及居委会)③严厉打击街面犯罪等违法犯罪行为,提升街道治安环境;(责任单位:派出所、涉及居委会)④进一步规范街道居民垃圾投放行为,引导居民定时、定点丢弃垃圾,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及时清运垃圾,提升街道形象;(责任单位:涉及居委会)⑤整治场镇“三违”建设行为,规范建房户建材堆码和建渣处置行为,规范街道建设秩序。

2、治理校园周边秩序

①严厉打击校园周边黑车拉客行为,确保学生安全;(责任单位:镇安全办、交警中队、派出所)②集中整治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对过期食品、伪劣商品等依法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学生食品安全;(责任单位”食安办、安全办)③集中整治学校周边网吧允许未成年人上网、黑网吧等现象,规范学校周边环境,保障学生身心健康;(责任单位:镇文广站、派出所、工商所)⑤各校配备法制副校长,法制副校长参与制订学校法制教育规划、计划,协助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程。协助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每年至少到联系学校开12次展法治知识培训,全面提升学校教职工和学生法律意识和知识;(责任部门:镇司法所、中学、小学、高升小学、雷山小学)⑥在每所学校建立一座法律工作站,为教职工及学生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法律援助等服务,保障学校师生合法权益;(责任部门:镇司法所、中学、小学、高升小学、雷山小学)⑦编印法治教育教材,发放给每一名师生,强化法律宣传教育;(责任部门:镇司法所、中学、小学、高升小学、雷山小学)⑧开展“一周一卡,带法回家”活动,每周编印《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婚姻法》等实用法律知识卡片,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社会整体法律意识提升。⑨开展校园周边治安专项整治,预防和打击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的违法犯罪行为。

3、治理信访秩序

①进一步规范信访行为,分类分性质处理各类信访问题,该解决到位的比照政策法规解决到位,在政策法规框架内不能解决的解释到位,对非访、缠访、闹访等行为打击到位,在全镇形成合规有序的信访秩序;(责任单位:镇群工办、派出所)②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和行为,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履行法定义务,依法处理违法上访;(责任单位:镇群工办、司法所)③执行信访三级终结制度,对经镇、县、市三级处理的信访不予受理;(责任单位:镇群工办)④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并引导群众依法按程序进行处理。(责任单位:镇群工办)⑤设立信访领域法律援助站,为出于合法、合理诉求的群众主动提供法律咨询、援助,畅通诉求渠道,减少因渠道不畅导致的违规上访。

(二)以“三化”为抓手,树立诚信意识,建设和谐

1、化解矛盾纠纷

①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将调解工作、综治工作、信访工作有机结合,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责任单位:镇司法所、群工办)②建立健全医疗、建筑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加强对调解组织的指导、引导,充分发挥调解组织作用;(责任单位:镇司法所)③进一步加强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发挥基层调解委员会职能,实现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责任单位:镇司法所,各村居)④依托人民法庭,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调解仲裁机制,依法及时矛盾纠纷;(责任单位:镇司法所、人民法庭)⑤建立舆情汇集、分析、引导机制和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依法化解机制,健全重大群体性、突发性社会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矛盾纠纷监测和应急机制,提高对矛盾纠纷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早期、化解在基层。

2、化解积案积怨

①开展“积案清零”行动,对过去因历史原因、客观原因等造成的积案进行集中清理,逐一进行解决或形成处理意见,防止积案造成新的社会问题;(责任单位:镇群工办、司法所)②对群众反映强烈、反映时间较长的意见和诉求进行专题研究解决,对能解决的尽快解决,对在现行政策、法规框架内难以解决的,及时做到宣传、说明,争取群众支持、理解。

3、化解信访难题

①实施领导包片、干部报案,对老难信访进行逐一清理、排查、分析,并逐一明确联系领导、联系人员,明确责任、明确时限,努力化解信访难题;(责任单位:镇群工办)②把涉法涉诉的老难信访纳入法治轨道,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并对有需求的信访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促进老难信访化解;(责任单位:镇司法所)③建立老难信访“三证”工作法,通过纪检干部取证,提取信访事件证据,村(居)干部和当事人认证,确认证据真实性,群众代表、老党员、老干部等听证,提出处理意见的方式,多方合力化解老难信访。

(三)以“三监督”为保障,树立遵纪守法意识,建设廉洁

1、群众监督。通过“三务公开”等途径,让群众知晓、参与、关注依法治理工作,积极邀请、引导、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切实畅通群众监督、反映、诉求渠道,真正将政府权力运行置于群众监督之下,确保依法治理工作不偏不空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2、纪委追踪。充分发挥镇纪委的监督职能,对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促使干部职工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服务群众,特别是对有执法权、惠民政策落实等职能的行业、部门、环节,由镇纪委进行跟踪监督,通过定期约谈、诫勉谈话、案件查处等多种方式增强监督力度,将行政权力运行关进制度的笼子,打造勤政、廉政的干部队伍。

3、人大评议。注重发挥镇人大在依法治理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发挥人大法律监督职能,对党委政府决策、行政、执法等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确保党委政府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推动发展,特别是对与群众反映较多、意见较大的部门、领域和人员,由镇人大开展评议或质询,督促各部门和全体干部依法行政。

(四)以“四规范”为导向,树立权利义务意识,建设法治

1、规范党委决策

①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和程序,明确决策范围、权限,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确保决策科学性、廉洁性;(责任单位:镇党政办、镇纪委)②建立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合法性审查机制等制度体系,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责任单位:镇党政办、镇纪委、司法所)③建立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决策失误、乱决策造成不良后果的,明确监督和责任追究主体、程序和方式,从严追究责任;(责任单位:镇纪委)④进一步深化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将决策行为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下,发动群众主动参与、监督涉及全镇发展的决策行为,确保科学决策。(责任单位:镇党政办)

2、规范依法行政

①对镇级各部门、各村(居)干部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法规培训,增强全体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镇司法所,相关部门)②进一步清理行政权力,完善行政权力目录并进行公开公示,规范行政行为;(责任单位:镇党政办)③加强执法程序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按照法律法规逐一绘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对社会进行公示,将行政权力行使纳入制度的框架内,放在群众的监督下运行;(责任单位:镇党政办)④健全行政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行政行为进行从严问责,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责任单位:镇纪委)⑤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制度,确保行政行为规范。(责任单位:镇党政办)

3、规范干部作风

①进一步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干部作风管理,切实改进干部作风;(责任单位:镇纪委)②扎实开展会前学法等制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法律学习培训,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依法办事,示范带动全镇上下行为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责任单位:镇党政办)③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能力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促进干部形成法治观念,自觉在工作、生活中遵纪守法;(责任单位:镇组织办公室)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通过纪律监督促进全体干部规范行政、风清气正。(责任单位:镇纪委)

4、规范社会秩序

①围绕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将人、地、物、事、组织等基本要素和社会化服务全部纳入网格管理范畴,形成网格管理、信息支撑、全程服务的工作体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责任单位:镇综治办)②深入贯彻村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科学编制《村规民约》《村民公约》为重点,坚持“一事一议”、“三不三议三自主”、“三双向一质询”等制度,全面推进村民(居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责任单位:镇民政办)③加强安全建管,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辖区无重大安全事故,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镇安全办)④健全重大群体性、突发性社会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提升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责任单位:镇安全办)⑤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促进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落实,确保市场秩序公平、诚信、开放、规范;(责任单位:镇工商所)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刑释人员和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服务、帮教、转化、管控措施;(责任单位:镇司法所、派出所)⑦坚决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和分裂破坏活动。(责任单位:镇派出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指导、督促依法行政工作,确保依法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健全推进机制。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和村(居)分工负责、协调互动、合力推进,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依法治理推进机制。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制定考核办法,将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各部门、各村(居)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情况通报、检查督办等工作机制。定期评价、及时总结依法治理情况和经验,宣传先进典型,推广有效经验。

(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快建设一支懂法律、高素质、善宣传、能带动的依法治理工作队伍,为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人员保证;加强国土、建管、规划、司法、公安、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量建设,强化法律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加快村干部及农村“法律明白人”队伍培训教育,打造一支基层普法队伍,带动全体群众知法、敬法、守法、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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