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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04-20
一、《规定》的起草背景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已持续30多年处于偏高状态。经过多年的努力,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但2015年仍高达113.51。2013年机构改革后,原国家计生委、原卫生部、原药监局2002年联合发布的《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工作需要。为加大整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行为)工作力度,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4年联合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启动《规定》修订工作。
二、《规定》的制定过程
《规定》修订严格遵循《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要求,经历草拟、实地调研、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四个阶段。先后两次征求了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各省(区、市)卫生计生委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司局的意见。根据立法程序,在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认真研究采纳了各方意见后形成。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并经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同意,
正式公布施行。
三、《规定》的主要内容
《规定》共25条。确立的主要制度有:
(一)建立部门协作机制。规定了卫生计生、工商行政、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职责,建立查处“两非”行为协作机制和联动执法机制(第四条至第七条)。
(二)建立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管理制度。禁止“两非”行为,同时根据《母婴保健法》,结合工作实际,对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实施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情形作出规定(第九条)。明确了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医学诊断程序(第十条)。明确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遵守相关管理制度,在手术前登记、查验受术者身份证明信息,并及时将手术实施情况通报当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三)建立终止妊娠药品以及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专用设备等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对终止妊娠药品实行目录管理,建立终止妊娠药品销售、采购、使用登记制度,禁止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第十四条)。建立医疗器械销售企业销售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专用设备等医疗器械以及医疗卫生、教学科研机构购买相应医疗器械时的资质查验、购销记录制度(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四)明确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对违反规定发布广告,违反规定为他人施行“两非”手术,出具虚假的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相关医学诊断意见书或者证明,医疗机构未落实终止妊娠药品购进、使用记录,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以及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专用设备等医疗器械,组织介绍孕妇实施“两非”等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建立有奖举报制度(第二十四条)。
四、与原《规定》比较,新《规定》有哪些突破? 一是建立了部门配合、共同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工作机制;二是将禁止“两非”工作纳入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三是明确了组织、介绍实施“两非”行为的法律责任;四是建立了涵盖相关医疗广告、医疗器械和药品的监管制度以及有奖举报制度等。
相关链接: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04-19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 第9号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已经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李 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 张 茅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 毕井泉
2016年3月28日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是指除经医学诊断胎儿可能为伴性遗传病等需要
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以外,所进行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第三条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介绍、组织孕妇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第四条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建立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违法行为的协作机制和联动执法机制,共同实施监督管理。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制定胎儿性别鉴定、人工终止妊娠以及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管理制度。
第五条 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监管并组织、协调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查处工作;
(二)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准入和相关医疗器械使用监管,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执业规范的宣传培训等工作;
(三)负责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管理,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及时准确地采集新生儿出生、死亡等相关信息;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涉及非医学需要的胎儿
马头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
二O一六年
责
任
书
中共马头镇委员会
马头镇人民政府
二O一六年度马头镇【周村2016年度对举报两非行为】
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15]40号、鲁发[2016]14号文件精
神,积极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做好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继
续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我镇人口与经济社
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共马头镇委员会、马头镇人民政府与 村党支部、村委会签定201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
任书》。
一、责任目标
1、千方百计控制违法生育,年度内违法生育预警数量不超
过 人。
2、全面落实两孩生育政策,孕情信息上报及时率达75%以上,
出生统计合格率达95%以上,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0%以上,政策【周村2016年度对举报两非行为】
外多孩率控制在7%以内。
3、协助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依法、足额征收入库,
年内完成 万元征收任务。
4、严格打击“两非”,依法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管理监督力
度,不得出现一例选择性终止妊娠、胎儿性别鉴定、非法B超窝
点和售药点。
5、落实好孕查与包保工作,孕查到站率要达到98%以上。
6、应采取避孕节育措施的在规定时间内全部落实相应的节
育措施。
7、切实提高生育证办证率和孕情上报率,不得出现孕情迟
报漏报,年内生育登记达100%,再生育证办理完成95%以上。
8、所有统计信息必须及时、准确上报,不得出现错报、漏报,积极做好药具管理与随访工作。
9、全面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年内完成 对优生查体任务。
10、所有外出流动人口必须办理流动人口证明并按时反馈信息。
11、依法实行村民自治,村“两委”班子成员及子女无超生现象。全面落实“村为主”工作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加大违约责任追究。
12、严格按照东发[2009]5号文件落实优待保障政策,及时为计划生育家庭办理优待证,协助镇党委、政府做好优待政策兑现和违约金回追工作。
13、利用人口学校积极开展培训、宣传教育、文艺表演等各类活动。协助镇政府开展好“六助”行动。
14、严格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最大限度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 考核奖惩
1、按照各村违法生育预警数,2016年自然年度结束后,各村每减少1人违法生育奖村队5000元现金,各村每增加1人违法生育罚村队1000元现金。2016年自然年度结束后,全镇评选出前3名和后3名村队。对前3名村队各奖励现金10000元,并作为本年度评先树优及优先享受上级下达我镇各项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对后3名的村队各罚现金3000元,当年度不得评先【周村2016年度对举报两非行为】
树优,不得享受上级下达我镇的各项优惠政策。
2、统计年度的半年(3月底和9月底)对18个行政村综合性别比计算排名一次,按18个行政村综合性别比由低到高排名,第一名村专副职主任奖励工资每半年集中领取3000元,每降低一个名次减领200元,直到将半年的奖励工资领完为止。2016统计年度结束后,全镇综合性别比按18个行政村由低到高排名。对前3名村队各奖现金3000元,并作为本年度评先树优及享受上级下达我镇各项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对后3名村队各罚现金1000元,当年不得评先树优,不得享受上级下达我镇各项优惠政策。
3、其它凡完不成当年任务目标的村,给予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党政纪处分,解聘计生专职副主任。
4、村“两委”班子成员、专职副主任及其子女超生的,一律开除、解聘或建议罢免其职务;是党员的,并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5、对于县以上各种检查时不重视、不配合,工作严重滑坡、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信访问题,造成重大影响的,坚决落实重点管理、一票否决。
中共马头镇委员会、马头镇人民政府:
支部书记:
村委主任:
专职副主任:
年 月 日
文章标题:关于集中整治两非专项活动的情况汇报
×××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大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综合治理的力度,促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平衡,切实改善人口结构,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资源的协调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县委、县政府把集中整治“两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两非”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我县集中整治“两非”活动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增进共识,把“两非”专项整治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
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落实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把全县广大干群的思想高度集中到整治“两非”活动上来,充分引导对“两非”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切实加强对整治“两非”的领导,把这项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镇(区)及各相关部门都能认真履行职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县上下牢固确立“五种意识”,确保全面实现整治“两非”的预期目标。确立强烈的政治意识。充分认识到集中整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我们必须全力以赴,雷厉风行,真正把这项落到实处。确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到集中整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失调问题,是关系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关系到我们的子孙后代家庭幸福,关系到整个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安定和稳定。因此,我们各级领导、各相关部门做好集中整治“两非”,义不容辞,责无旁贷。确立强烈的全局意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光靠一两个部门的是不能奏效的,不能从根本上彻底解决问题。社会各方面必须做到全力配合,通力协作,综合治理。确立强烈的长效意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我们坚持以整治“两非”活动为契机,从根本上转变群众的婚育观念,把集中整治“两非”专项活动,作为长效机制中的一次重大战役来打。确立强烈的创新意识。这次集中整治“两非”专项活动,县政府决定将此纳入到各镇政府人口与计划生育年度考核的范畴,要求既要完成统一部署的任务,又要有积极创新的精神,开创具有射阳特色的专项整治活动新局面。各镇(区)、各相关部门都能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了有针对性、创造性、特色性的。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部署。为切实加强对集中整治“两非”的领导,我县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正、副组长,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的集中整治“两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各镇(区)、各有关部门相应成立了组织机构,制订了具体计划。县与镇和部门,镇和部门与村(组)、科室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印发了《全县集中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的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专项整治“两非’活动的计划安排表》等,通过一系列的综合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全县集中整治“两非”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
二是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在公共场所张贴市委、市政府的《公开信》,各镇(区)还自行翻印发放到基层单位、重点对象户;广播电视宣传开设专题、专栏,县电视台滚动播出打击“两非”有奖举报的字幕,并进行了专题采访,广播电台在人口之声专栏中安排专题内容;各镇(区)文广中心在自办节目中编排专题节目;把与集中整治“两非”有关的法律法规、市委市政府的《公开信》、市县出台的文件、相关从业人员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奖励举报办法编纂成《射阳县集中整治“两非”手册》,印发到镇(区)、村(居)计生干部和企事业单位员工和所有B超操作人员、妇产科从业人员、涉药人员手中,深得广大计生一条线人员的欢迎;在县镇(区)主要街道、路口悬挂宣传横幅、竖幅,张贴宣传标语,出刊专题板报专栏,利用画廊、画板举办展览;举办学习宣传骨干培训班,组织B超和妇产科从业人员抵制“两非”行为签名承诺活动。同时,全县统一建立了镇(区)、村(居)、组三级联动保包责任制:对符合条件批准再生一孩对象,在材料上报审批时,增加一张附表,即孕情跟踪双向自愿承诺书,由申请对象找出四个担保人,即一名负责任的亲友,一名组级信息员,一名村干部,镇(区)计生中心一名技术服务人员,申请人必须在承诺书上注明怀孕后服从跟踪,为担保人员负责,担保人在承诺书上注明在照顾对象怀孕14周以上至分娩期间对该孕妇实行定期随访服务,对不发生“两非”负责,以此作为今后查处“两非”问题的依据。对政策外怀孕对象,严格明确村组干部和组级信息员的责任,即对发生的政策外怀孕必须在3个月内发现,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三个月以后发现的即使解决,仍然要对照责任制和其工资报酬进行挂钩。如发现后解决不了,导致政策外生育,一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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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以落实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以开展深化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治理、打击“两非”专项治理、饮用水卫生安全、血液质量与服务提升、消毒隔离强化“五项行动”为重点,充分发挥审批许可、业务指导、行政管理、依法监督的作用,坚决取缔一批无资质机构,吊销一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管理对象的服务资质,查处一批严重侵害群众权益、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追究一批违法违规违纪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提高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水平,增强行业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进一步净化全区医疗服务市场,改善医疗服务和计划生育工作秩序,推动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为顺利完成“十二五”卫生计生发展规划作出积极贡献。
(二)任务目标
1、非法行医、违规执业行为和非法医疗广告明显减少,无证行医率显著下降,全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2、“两非”(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违法案件和责任人处理处罚到位,确保实现我区“十二五”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目标。
3、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督覆盖率达到100%,涉水产品市场秩序规范,城镇供水和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4、《献血法》和我省实施办法得到全面落实,献血、采血、供血、用血管理规范、监督到位,临床用血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5、消毒隔离制度得到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防控水平得到提高,医疗废物管理规范,消毒隔离效果和消毒产品质量得到保障,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6、全区卫生计生系统监督执法工作更加规范,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行业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活动内容
通过开展“五项行动”,实现服务监督年活动的任务目标。具体包括:
(一)深化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治理行动。保持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净化医疗卫生服务市场。
1、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坚决取缔“黑诊所”、“黑游医”、“黑产房”,即时曝光无证行医“黑名单”;
2、严肃查处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计生人员执业、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行为,吊销严重扰乱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违法机构资质,公开处理、通报重大违法违规案件;
3、严肃查处非法器官移植、违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非法实行取环及输卵(精)管吻合等手术行为和违法违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等卫生计生相关证明行为;
4、强化医疗广告源头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医疗广告和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规范医疗广告发布秩序。
(二)打击“两非”专项治理行动。结合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活动”,进一步加大对“两非”案件的查办和处罚力度。
1、加强区域协作联动,以边界地区和城乡结合部等外来人口聚居区为重点区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肃查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及其人员违法开展“两非”行为;
2、规范B超设备使用和B超、妇产科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实行B超和染色体检测设备购置和使用点量化管理,严厉打击利用超声技术及其他技术手段违法开展的“两非”行为,严肃查处非法购置B超和染色体检测设备以及采血鉴定胎儿性别和境内抽取血样送往境外鉴定胎儿性别的行为;
3、规范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和使用管理,严肃查处违法销售和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放心行动。巩固近年来水质基线调查和监督检查成果,以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和涉水产品为重点,加快推进水质卫生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提高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水平。
1、强化供水单位卫生安全管理和供管水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及卫生防护和清洗消毒设施措施的落实,严肃查处各类危害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公共供水单位持证率;
2、强化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督抽检,进一步扩大水质监测范围,严肃查处供水水质卫生不符合卫生标准的行为;
3、强化涉水产品卫生安全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涉水产品行为,维护涉水产品市场秩序。
(四)血液质量与服务提升行动。全面检查《献血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落实情况,强化献血、采血、供血、用血监督管理,保障临床用血安全,提升无偿献血的社会吸引力和生命力。
1、加强无偿献血和血浆采集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采血(浆)行为,保障采血(浆)安全;
2、加强血站(单采血浆站)血液(浆)分离、检测、包装、储存、运输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质量与安全管理,保障血液质量;
3、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用血行为,规范血液使用和储存行为,保障临床用血安全;
4、加强无偿献血返还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无偿献血返还政策适用的可及性和便利性,激发社会无偿献血热情。
(五)消毒隔离强化治理行动。加大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管力度,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专项治理行动,促进消毒隔离措施落实,规范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行为,提高消毒产品质量,预防传染病发生和传播。
1、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强化医疗废物分类收集、集中处置等制度措施落实情况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处置医疗废物行为;
三、推进措施
综合利用多种措施和手段,积极推进服务监督年活动,确保能够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务求实效。
(一)明查暗访。在各单位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强化暗访和突击检查,对辖区内所有监管对象暗访率达到100%。
(二)案件查办。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中规定的一般以上情形案件全部立案查办,对部分特殊监督检查项目实行指标管理;加大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每项重点活动都要公开查办、曝光一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
(三)第三方评查。充分发挥社会评估认证检测机构和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主动邀请他们参与服务监督年相关监督检查活动,彰显社会公平,扩大社会影响。
(四)有奖举报。整合全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举报投诉受理系统,建立统一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查处机制,严肃查处群众举报投诉和媒体曝光事件。
四、工作安排
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监督年活动分四个阶段,迅速行动,压茬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区卫计生部门联合制定监督年活动实施方案,举行启动仪式,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开展服务监督年活动实施方案,局机关各相关科室根据职责分工,制订承担任务的具体方案,层层进行宣传发动、安排部署,启动各项重点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3-9月)。局相关科室、有关单位根据活动方案和确定的工作重点,发挥主观能动性,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纠正错误,消除隐患,并研究制定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服务管理工作。
(三)督导检查阶段(4-10月)。区卫生计生部门将围绕本次活动的重点,对辖区内所有的监管对象进行全方位、地毯式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为推动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建立完善四项制度:一是情况通报制度。每季度定期向全区通报服务监督年相关活动进展、创新举措、存在问题和工作要求;对发现的重大问题或发生的重大事件一事一通报;每次全区专项督导检查(含暗访检查)情况特别是发现的问题如实进行通报。二是重点约谈制度。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卫生计生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发生重大侵权案件、责任事故或工作进展较慢、迟迟打不开局面、完不成任务指标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重点约谈。三是移交移送制度。建立行政管理与行政处罚衔接机制,对许可检验、业务指导和行政管理中发现的卫生计生违法案件,必须及时移交行政执法机构查处。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案件移送力度,对涉及刑事犯罪、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必须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四是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问题严重、影响恶劣或逾期不改正的,倒查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并建议相关部门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四)总结评估阶段(11-12月)。对监督年活动的成效进行深入总结评估,总结成绩,分析问题,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区卫生计生部门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总结表彰。
五、组织保障
卫生计生服务监督年活动是今年全区卫生计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局相关科室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抓好服务监督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区卫生计生部门联合成立由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有关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各相关科室、单位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门队伍,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情况调度、宣传培训、总结评估等具体工作。
(二)完善制度。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紧紧围绕全区卫生计生工作需要,认真总结改革发展成果和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进一步完善地方政策制度体系。对现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搞好修订、废止或解释,为促进卫生计生事业深入健康发展、维护群众健康权益提供有力保障。在全系统广泛开展学法、守法、用法教育,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执业、依法服务、依法监督水平。
(三)健全执法监督体系。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整合卫生计生管理和服务资源,调整充实监督机构人员编制,健全完善县、乡、村监督网络,纳入全区监督执法体系。加强监督执法骨干及新进人员培训,提高素质能力。加大对监督执法工作的投入,提高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的装备水平。加强卫生计生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快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立监督情况实时上报、远程监控机制,提高服务和监管效能。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高度重视服务监督年活动的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每一个工作阶段、每一项专题活动都要组织一次宣传活动,优化舆论氛围,扩大社会影响,赢得各方面的关注和支持。充分运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媒体,通过举行启动仪式、召开新闻发布会、党政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和署名文章、播放公益广告、组织媒体参与违法行为查处、进行现场报道等形式,加强对服务监督年活动的新闻宣传,加大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和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在认真动员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加强活动开展情况宣传,调动全体人员参与的积极性。组织开展活动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折页、张贴标语口号、组织群众性宣传活动等,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今年以来,全县人口计生工作紧紧围绕实现人口计划和“二三五”奋斗目标,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坚持改革创新,推进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努力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两个转变,抓基层、打基础,抓巩固、促提高,攻难点、举亮点,强素质、树形象,各项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总结今年以来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2016年工作总结
(一)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
(1)强化经常管理。把四术免费服务指导性任务分解到经常性工作中,每季度通报一次,超额完成部分计入下一阶段,落实阶段奖惩。将优质服务、发展规划、宣传教育、依法行政等业务工作进行量化,季度排序,综合汇总,计入年终考核总分。(2)加强督促指导。实行县级领导联系乡镇、县计生委班子分片包乡、乡镇领导包管区、乡计生办人员包村、村宣传管理员包户的五包责任制,把优质服务的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人。严把全员管理、健康检查、上门访视、避孕药具发放和节育措施落实,既提高了工作管理水平和群众参检意识,又维护了育龄妇女的身体健康。(3)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以开展“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为载体,抓好经常性避孕节育和各项服务措施落实,有效减少政策外生育的发生。截止到10月份,在“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中,我县共随访66481人次,围产期保健6065人次。随访满意率达100%。完成四术9783例,上环8451例,结扎770例,人流562例。妇女病普查46184人,患病6120人,治疗5512人。
(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不断提高
(1)领导重视。我县把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重点项目工程。把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进展情况列入县督查局平时工作的督查范围,在计划生育综合目标考核中加大考核力度,增加考核比重。(2)计生卫生联合。与妇幼保健院协作,选派了四名技术人员在妇幼保健院工作,把婚前健康检查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有机结合起来,既方便了群众,又提高了工作效率。截止10月20日,全县培训待孕夫妇6295人次,为3375对待孕夫妇提供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通过检查被评估为高风险人数达806人,早孕随访7800人,妊娠结局随访1006人,建立家庭档案3296份。
(三)新《条例》实施平稳有序
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后,及时出台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通知》,建立失独家庭一次性救助制度,对失独家庭给予不少于1万元的一次性救助;对“失独失能”夫妻参照“城镇三无老人或者农村五保老人管理体制、供养办法和标准”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出台了《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单独”夫妻办理二孩生育证程序》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办证服务,扎实实施“单独二孩”政策。截止目前,全县已受理“单独二孩”申请28例,批准发放生育证10例。
(四)利益导向政策得到较好落实
(1)继续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认真落实新《条例》增加的利导政策,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20元、270元提高到540、680元。对奖、特扶对象资格的确认,严格实行“三级三审核、村级三公示”制度,确保资格确认的准确性。2016年共确认奖励扶助对象2827人,特别扶助对象170人。(2)继续开展生育关怀行动。2016年以来县计生委、计生协联合各乡镇计生办,投资近15万元办理了4366例计划生育生育系列保险。(3)严格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河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管理办法》的要求,全县各乡镇计生办独生子女领证对象进行了严格审核确认,经过个人申请、村级评议,乡级复核,审批,公开公示等程序,全县共确认农村居民和城镇无业居民中应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9938人,发放资金近240万元。(4)继续开展计划生育新农保工作。今年以来共统计45至59岁的计生家庭有4167人纳入计划生育新农保,60岁以上的计生家庭有2931人。
(五)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
(1)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为解决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难、康检质量提升难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征收到位率,县法院与县人口计生委密切配合,完善联合办公机制,县法院配备三名工作人员专门受理执行计生案件。定期对不按期参加康检、违法生育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等行为依法开展强制执行。我县2016年共下达征收决定书957例,下达处罚决定书2例,全县共申请法院执行77件,已结案72件,执行金额215万元,执行到位率达85%。(2)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我县通过强化政策宣传、营造法治氛围,加强法制培训、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程序、转变执法理念,实行政务公开、打造阳光计生多项措施狠抓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严格依法管理,使全县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得到全面提高,为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3)深入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围绕推进服务型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建设,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创建工作。充分利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党员干部计划生育管理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在网上审批和办理行政征收和行政处罚案件。
(六)基层人口计生卫生资源整合快速推进
出台了《xx县乡村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攻坚行动(2016年-2016年)实施意见》。我县在充分调研认证的基础上,按照“一乡一案、一村一法、整合资源、有序推进”的总体思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探索建设模式,打好基层卫生计生基础建设攻坚战。至目前,投资600万元的韩村乡、瓦屋头镇、纸房乡3个乡镇卫生院已全部开工,投资1000余万元的9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已全部开工,投资3000余万元的城关镇卫生院十层病房楼已投入使用。投资350万元的古城乡卫生院四层门诊医技楼已投入使用。同时,县计生服务站与县第二人民医院,双方签订了合作意向书,利用县站功能完备、设施齐全的服务场所,县二院将妇产科、儿科全部搬迁至县计生服务站。与妇幼保健院协作,选派了四名技术人员在妇幼保健院工作,把婚前健康检查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有机结合起来,方便了群众。
(七)出生人口性比别升高得到进一步遏制
(1)加强部门协作。人口计生、公安、卫生、药监等部门紧密配合,协作联动,建立健全定期督查机制;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2)加强区域协作。完善跨区域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与大名、莘县等冀、鲁、豫三省十县签署性别比综合协议书,实行信息通报和协作行为。(3)依法清查治理。加强执法监察,对从事“两非”的机构和人员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今年以来共查处“两非”案件4件,结案3件,没收B超3台,罚款3.24万元,处理3人。
(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不断加强
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区域协作管理,巩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实现流动人口双向管理和服务。开展流动人口专项清理清查活动,对新增的流动人口全部建立档案,流动人口的持证管理率进一步提高,堵塞了城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漏洞。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保证基本、逐步均等、有序推进原则,推动我县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2016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核心,全面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能力,逐步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构建富裕和谐美丽新xx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思路
坚持“重点工作举亮点、难点工作求突破、整体工作上水平”的工作思路,以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为主线,盯紧人口计划目标,确保适度低生育水平的稳定,认真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现人口计生服务理念转型,坚持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和经常性工作为主“三为主”方针,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责任、措施、投入、落实“四个”到位,突出抓好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完善利益导向、推进流动人口“一盘棋”、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严格依法行政等重点工作,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三)重点工作
1、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一是完善调整生育政策。广泛学习新《条例》,让单独两孩等新政策家喻户晓,规范生育证的办理程序,畅通群众办证渠道。二是抓违法生育治理。要以党员、干部、社会公众人物为重点,持续开展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依法加强和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十二五”人口规划目标。
2、提高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服务水平。要强化质量管理,加强对服务机构技术人员出生缺陷预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科学指导和项目服务水平。深入开展优生优育宣传咨询服务,提高群众的优生保健意识和能力。宣传和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加强婚育咨询和指导,引导群众自觉进行婚检。
3、推进资源整合夯实基层基础。认真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乡村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攻坚行动实施意见》,继续抓好基层计生、卫生服务机构的资源整合工作,实现优势互补,拓展职能。加强信息化建设,构建计划生育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化的手段全面提高人口计生工作水平。
4、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认真做好全县独生子女奖励费,奖励扶助对象、特别扶助对象奖扶特扶金发放工作。做好新增独生子女领证户、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对象的核实上报及退出对象的办理工作。发挥乡村人口学校优势,开展各类计划生育培训,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发展能力。
5、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与卫生、公安、药监、妇联等部门加强协作,采取宣传教育、利益导向、全程服务、规范管理等措施。开展“三整治一打击”专项治理行动,形成打击“两非”的高压态势,努力遏制出生人口性比别升高势头。
6、加强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一盘棋”机制,继续完善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堵塞管理漏洞;继续完善区域协作机制,加强和推进跨省、跨市区域合作,通过签订区域合作协议、建立信息通报和区域联系会议制度等形式,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协作机制。加强对城区及流动人口管理读物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完善队伍网络,档卡资料和信息数据库,实现规范化管理服务。
7、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全面实施计划生育案件网上审批,对违法生育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等行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推动人口计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树立人口计生系统为民服务的形象、真抓实干的形象。
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2016年度工作报告
今年,我局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结合实际,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与执法工作,开展文化市场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巩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确保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确保全县文化安全,为**经济发展创造有利的文化环境。
一、继续加强队伍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执法能力
(一)加强业务培训。为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我局根据上级的部署,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县举办的行政执法和文化市场业务培训班,参加市、县各种法制培训6期,培训人数达30人次,不断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法制科也积极举办全县文化市场执法工作人员法制培训班,分两次培训了全县10个镇街文化站和负责文化执法的工作人员30多人次,局内部举办四次业务学习培训活动,各中队每周组织一次学习法律法规活动。
(二)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审核制度,提倡节约,反对浪费。建立健全制度约束机制,坚决查处违法违纪的人和事。严格加强对执法文书、档案有效管理,实现行政执法证件、执法标识、着装、车辆、文书“五统一”。充分利用好全县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平台,建立并完善监控中心值班制度,及时反馈投诉举报和监控信息。
(三)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加强队伍作风建设。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有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文件精神,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市、县委十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体党员干部在活动中创新活动载体,深入开展学习,深入群众,虚心听取意见,切实查摆问题,主动分析不足,深入对照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有较大提高,党群关系进一步密切,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
二、以扫黄打非为重心,强化市场执法监管
今年以来,我局充分发挥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明确2016年全县文化市场以“扫黄打非”为抓手,重新研究制定了《**县“扫黄打非”工作责任制度》、《**县“扫黄打非”举报奖励办法》和《2016年**县“扫黄打非”工作实施方案》。与相关部门明确了职责、加强了交流、密切了关系,形成了文化市场执法监管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局面。
(一)“扫黄打非”工作有序推进。根据市“扫黄打非”办工作部署,一是全面开展“净网2016”专项行动,坚持网上监管与网下巡查相结合,着重清理网吧、网络游戏中的低俗信息,清缴淫秽色情书刊、光盘,并加强校园周边检查,杜绝以未成年人为题材和传播对象的淫秽色情出版物的流通,大力扫除淫秽色情垃圾。加强网吧业主自觉守法意识,要求网吧经营单位一经发现传播观看淫秽色情信息和相关网站,及时进行制止和举报。与公安部门、工商部门实行联动机制,严厉打击重大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行为。在“净网”行动期间,共出动人员760人次,车辆300车次,共检查书店、校园周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160家次。
(二)净化出版物市场,全面开展“清源2016”专项行动。
注重从源头上查堵非法出版物的流通,根据已掌握的书报、期刊批发书店进行检查,约谈印刷企业法人、批发商,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守法经营,对印刷、批发的出版物严格审核,杜绝非法出版物的市场准入流通。联合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一起分为若干执法小组,全面排查辖区书店、书报摊点等销售出版物单位,提高经营业户守法意识,要求做到不接收、不买卖非法出版物。据统计,共收缴盗版图书1000余册,非法音像制品500余张,清理游商地摊14处,对3家存在违规行为的印刷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
(三)全面开展“秋风2016”专项行动。加大执法检查,发放法规宣传材料,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法报刊、非法网络报刊、非法报刊机构、假记者等的警惕性、辨别力和监督意识,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加强行政执法与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确保行动协调一致。专项检查中,出动执法车辆150余车次,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检查印刷、出版、打字复印企业200余家,发放备案登记表200余份,收缴非法出版的医疗报刊800余册(份)。
(四)开展规范卫星广播电视秩序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整顿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等违法行为,确保了卫星电视广播安全播出,维护国家政治、信息、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协调公安、工商、质检、广电等部门组织专项行动,主要打击非法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不法商贩。对于非法销售的,由工商部门予以没收并处罚款,销售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由质检部门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建立长效机制,成立专案组。**县文化执法局牵头成立了由文化执法、公安、工商、广电等部门人员组成的专门联合执法组,负责专项行动之外的执法工作,主要打击集体和个人私自安装行为。充分发挥镇街执法中队的作用,在打击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为过程中,注重发挥属地优势,管理实现了全覆盖,无漏洞。至今,全县共关停非法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店铺14家,收缴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700多台。
(五)开展网吧、娱乐场所、演出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利用审批、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的有利时机,重点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严格审核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消防批准文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不符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网吧、娱乐场所,限期要求整改,不然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同时,严厉打击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游艺娱乐场所法定节假日以外接纳未成年人、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演出禁止内容的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3260人次,检查网吧、游艺娱乐经营场所1225家次,收缴非法游戏机10台,取消非法演出17场次,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有效净化了文化社会环境。
三、积极探索,建立文化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
(一)全面完成“四进”和“分级管理”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全面完成把文化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工作。全年共向居民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万多份。同时,全县更换和新增宣传图版410面,调整新增村居联系人98名,对全县中小学完成一次文化市场普法课,对文化经营企业严格按照各行业《量化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进行分级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二)加强网格化管理,规范基层执法。建立起县局业务检查加督查、镇街日常巡查、社区守土有责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强化镇街文化站执法人员的管理责任,与他们签订了《文化市场监管责任书》,加强对他们的业务指导和执法支持,明确镇街文化站协助履行文化市场监管职责,镇街文化站工作人员兼任文化市场监管协调员,聘任村居社区人员充当联系人,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延伸覆盖到基层,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监管网络。
(三)多措并举,强化网络监控平台建设。一是在去年已建立文化市场管理监控指挥中心的基础上,加大经费投入,提升软件功能,不断提高有效指挥、灵活调度、快速处置、及时反馈的能力,继续拓展了技术监控范围,充分发挥文化市场管理监控指挥中心的视频监控、突发事件应急、稽查指挥等功能。二是指派专人加强网络监控,抽调专人负责对网络监控平台进行监控,发现网吧场所非正常下线、服务端未正常运行等问题及时与网吧场所联系,通过电话给予提醒,并责令其迅速整改,保证了网吧的在线率。三是将网络监控平台做为日常检查的重点内容,在对网吧场所日常检查过程中,逐台检查网络监控平台安装情况,对擅自停止监控平台的网吧,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厉处罚,通过执法检查提高经营者对网络监控平台的重视程度,引导经营者自觉加强网络监控平台建设。四是加强网吧管理人员培训,鉴于网吧场所经常更换网管,我局加强了对网管人员培训,使其能迅速掌握监控平台的使用,保证了人员的连续性,有效地促进了网络监控平台建设。
(四)强化社会监督,让执法在阳光下运行。一是充分发挥监督员队伍的作用,加大文化市场日常监管力度。聘任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有健康的身体的五老监督员队伍,让更多的群众参与进来。使其充分发挥积极的社会监督作用,为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增设了一把“安全锁”,为长期有效的监督网吧经营行为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截至目前,共聘请社会监督员和网吧志愿服务者共计80名。二是积极参与“行风热线”节目,围绕全县文化市场和“扫黄打非”工作与听众进行沟通交流,自觉接受群众的举报和监督。今年已参加“行风热线”6期,接收群众热线电话18个,现场直接解答11个,线下调查处理7起群众举报。三是提高网上综合执法办公办案系统的应用水平,切实做到了实际执法坚持频度和录入相一致,实际案件办理和录入、卷宗相衔接,努力实现了监管执法工作的信息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促进了文化市场的规范管理。
四、存在问题及明年打算
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文化市场管理领域仍存在许多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经营问题仍时有发生,尤其是互联网市场、网吧市场、出版物市场、娱乐市场问题不断出现,网络淫秽色情及不良信息、侵权盗版等问题没有根除,严重影响文化安全和文化健康繁荣发展。文化执法队伍自身的能力与水平亟待加强,特别是随着文化市场的发展繁荣,队伍小,市场大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工作体制机制需进一步理顺。明年,我们将按照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联动执法。充分依托各级“扫黄打非”暨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深入推进联动执法,进一步增强执法合力,解决文化市场队伍小、市场大问题。
二是深入开展专项行动。继续开展“清源”、“净网”、“秋风”、“固边”等专项行动,确保有部署、有措施、有成果。
三是深入开展文化市场监管执法。围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娱乐、演出、网吧、艺术美术、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等各领域监管执法,加强案件查处力度。
四是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围绕建设高素质的文化执法队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培训,全面提升文化执法队伍的能力素质,塑造文化执法良好形象。
(编辑: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