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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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5年全国见义勇为
2015年度“感动中国人物”及“全国道德规范人物”

感动中国人物:

吴锦泉:高节卓不群;

张宝艳、秦艳友:阳春布德泽; 郎平:雄心志四海; 屠呦呦: 春草鹿呦呦; 阎肃:弦歌感人肠: 徐立平:大国多良材; 莫振高:化作光明烛; 官东:天下英雄气; 吾买尔:盛德表一乡; 王宽:君子抱仁义; 抗战老兵:精忠报国。 全国道德规范人物: 助人为乐:

王福昌;舍身忘己、保家卫国、严于律己、助人为乐; 毛秉华(“活雷锋”):助人为乐; 嘎罗:助人为乐; 周丽娜:助人为乐; 高君芷:助人为乐; 孔胜东:助人为乐; 张宝:助人为乐; 房泽秋:助人为乐; 文兵:助人为乐; 盛春德(“村路愚公”):助人为乐。 见义勇为:

彭伟平:舍身救人、见义勇为; 周美玲(“小雷锋”):见义勇为; 秦开美(“护童天使”):见义勇为; 王林华(“护童天使”):见义勇为; 金汉(“人艺好汉”):见义勇为;

阿不力孜·买买提尼牙孜:善良、勇敢、无畏、见义勇为; 刘发燕:见义勇为; 张青彬:见义勇为; 任凤祥:见义勇为; 吴永秀:见义勇为; 王喜阳:见义勇为; 赵勇波:见义勇为。 诚实守信: 方联海:诚实守信、乐善好施、贫富不分、勤劳节俭、童臾无欺、和善待人、诚信待人;

江玉珍,江远斌:诚实守信;

杜长胜:诚实守信; 李江福:诚实守信; 刘真茂:诚实守信; 朱国萍:诚实守信;

刘平贵,李继林:诚实守信; 杜正云:诚实守信;

刘萌刚:诚实守信、专业、真诚、热情; 孙世福:诚实守信。 敬业奉献: 于敏(“中国氢弹之父”):敬业奉献; 官东:敬业奉献、无私无畏;

许光:敬业奉献、淡泊名利、一生清贫; 高宝来:敬业奉献; 王忠心:敬业奉献; 朱彦夫(“保尔·柯察金”):敬业奉献; 赵亚夫:敬业奉献; 黄志丽(“知心法官”):敬业奉献; 胡双钱:敬业奉献;

沙吾尔·芒力克:敬业奉献; 吉日嘎拉:敬业奉献; 俞复玲(“小巷总理”):敬业奉献; 马善祥:敬业奉献; 郑久强:敬业奉献; 高德荣(“老县长”):敬业奉献、不求回报。不谋私利。 孝老爱亲:

李玉枝:孝老爱亲; 宁宏昌:敬老爱亲、省吃俭用、乐善好施、热心助人; 樊桂英(“大爱慈母”):敬老爱亲; 米德格玛:敬老爱亲、敬老爱亲; 陈春林:敬老爱亲; 陈明:敬老爱亲; 陈若星:敬老爱亲;

陈如豪,吴清琴:敬老爱亲; 周淑琴:敬老爱亲; 冷木:敬老爱亲; 由艳丽:敬老爱亲; 王峥嵘:敬老爱亲; 赵小参:敬老爱亲;

任全来:敬老爱亲、省吃俭用; 姜威威:敬老爱亲; 贺频:敬老爱亲。

篇二:2015年全国见义勇为
2015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见义勇为

【背景链接】

2014年8月初,教育部就新修订的《中小学生守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版将原有的守则和中小学规范一共70条浓缩为9大准则,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当数对“见义勇为”这一条款的删除,引发家长和网友诸多争议。【2015年全国见义勇为】

【标准表述】

[综合分析]

【2015年全国见义勇为】

一方面,删除“见义勇为”更符合实际。见义勇为者需要有完全责任能力,而中小学生自己还处于被保护的成长阶段,无完全行为能力,尤其在当下的社会环境中,见“义”到底“为不为”,怎样“为”,成年人尚且纠结,强求未成年人去做,明显太不切实际,也是对生命的不尊重。让孩子“会自护懂求救,珍惜生命”,显然比见义勇为更重要。而删除见义勇为,并不意味着就不提倡孩子见义勇为了,也不意味着孩子会丧失正义感。言传身教是最好的教育,只要成人世界有足够多的见义勇为,社会不乏正义感,孩子自然会有健全的认知。

另一方面,删除“见义勇为”凸显人文关怀。基于未成年人的身体特征和法律常识,不鼓励、不要求中小学生见义勇为,是出于人性的考量,是人性的进步,而在这以前,尤其是上世纪,我们对于见义勇为精神品格的追求过于热切,不论是在中小学生守则中,还是在日常的宣传行为当中,一味的强调见义勇为,忽视了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忽视了保护未成年人的义务,让人文关怀走得越来越远,当下纠正这种认识和观念,是一种进步,彰显人性光亮。

这不仅纠偏了一个多年来的错误认识,使人们回归到一个理性认识见义勇为的层面,也使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有了更深入和更深切的理解。保护未成年人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它不仅出现在人们的行为意识当中,也要出现在诸多的社会规范当中,才能不断深入人心,并使保护未成年人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为意识和常识,倘若这样,既是未成年人的福音,也是社会的进步。

【2015年全国见义勇为】

此外,“见义勇为”从来都是中华民族的一种传统美德,理应得到发扬和传承。新版《中小学生守则》删除“见义勇为,敢于斗争”条文,绝非让学生们“见义不为”,而是希望能根据自身特点在“自护”和“求救”的基础上“见义智为”,这一顺序变化的“硬性”规定,更符合当前主流价值观下的理性选择。

[建议对策]

《论语·为政》曰:“见义不为,无勇也。”见义勇为,自古以来就是中华传统美德之一,备受人们推崇。当代生活中,最近几年频频出现在各地的“托举哥”、“夺刀救人”的少年等,都展现了见义勇为的美好道德价值。对此,专家建议: 其一,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方法要合理有效。从“见义勇为”这个词来看,“义”本身就是社会正义的担当,“勇”昭示着风险成本,“为”则需要讲究科学有效方法,不能莽为。这说明,任何见义勇为的行动,都不能不顾及行为的前

提条件和救助效果。弘扬见义勇为的精神,但不号召盲目而为和随便牺牲自己生命,见义勇为要注意时机,要有科学性、智慧性和有效性。而对未成年人来说,由于他们身心还不完全成熟,社会需要的更多是保护他们的健康成长,而不是“鼓励”他们去牺牲。

其二,“见义勇为”的方式可以灵活多变。见义勇为是一个内涵和外延很深、很广的概念,绝不仅限于面对面斗争。现在要求小学生见到不良现象和违法犯罪行为主动报告,就是采取了一种积极而灵活的方式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这也是一种力所能及的见义勇为。对于中小学生,教育部门应该在宣传见义勇为精神、弘扬社会正气的过程中,教育孩子们树立正确的见义勇为观,不仅要有大无畏的勇气,又要有人性的关怀,还要机智灵活,与坏人坏事斗智斗勇。

其三,删除“见义勇为”,不能删掉矗立于孩子们心目中的“正义感”。“讲法治”不能止于个人层面的自觉“守法”,也应当包括维护法律尊严、力主社会正义的敢于“护法”。对孩子们“正义感”的教育,既要鼓励其敢于担当,更要引导其善于作为。比如制止社会不良现象要讲究适当场合,考量自身能力,采用报警、找成年人协助等适当方法,等等。

河北站

保定站

篇三:2015年全国见义勇为
2015全国道德模范先进事迹材料(见义勇为模范)

沈星

沈星,男,汉族,1981年6月生,中共党员,生前系第二炮兵工程大学士官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参谋。

危难时刻,沈星挺身而出,在山东青州勇救落水少年,但因体力耗尽沉入水中,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牺牲时,他仍举着双手保持着向上托举的姿势,用实际行动践行了“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庄严承诺。

2015年5月13日10时许,山东省青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学生王鸿昊在青州市南阳河畔游玩时不慎落水。携妻女途经此地的沈星听到呼救声后,奋不顾身立即跳入水中实施营救。他一次次将王鸿昊推向岸边,但由于水流湍急、河堤坡陡湿滑,王鸿昊一次次从河堤滑下来。经过沈星数次奋力推举和闻讯赶来的一名妇女和中年男子协助,落水学生终于被营救上岸,但沈星因体力透支沉入水中。在当地军民共同搜救下,沈星被救捞上岸,但因溺水时间过长,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献出了年仅31岁的宝贵生命。当沈星被打捞上岸时,在场的人们都惊呆了,他仍然举着双手保持着向上托举的姿势。

沈星的英雄壮举,感动了古城青州,感动了齐鲁三秦。二炮党委和山东省潍坊市委分别作出向他学习的决定。驻地群众数万人次自发到英雄牺牲的地方,点亮烛光,敬献花圈,谱写诗歌,通过各种方式沉痛哀悼英雄、追忆英雄。追悼会那天,近10万群众自发沿途送别。2015年3月,沈星的英雄事迹被西安电影集团拍摄成专题片《一道星光化彩虹》并进入院线公映,成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教材。2000年考入军校后,他在部队这个大熔炉大学校里锻炼成长,对党和人民的朴素情感升华为革命军人的使命责任。当发现集体组织的献血名单中没有他时,他主动去义务献血;当遇到陌生人向他求助时,他像对待亲人一样真心解困;当同学、战友遇到困难时,他总是伸出援手;当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他临危不惧、挺身而出、慷慨以赴。正如沈星所说:“一天做件实事,一月做件有意义的事,一年做件大事,一辈子做件有意义的大事。人可以平凡,但不可以平庸。”

沈星荣获陕西省见义勇为道德模范、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军践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最美军人群体”新闻人物特别奖等荣誉称号。

张涵

张涵,男,汉族,1992年11月生;张辉,男,汉族,1990年11月生,系张涵的哥哥;刘元飞,男,汉族,1992年12月生,系张涵的表弟。三人均为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汀岐村村民。

同是“90后”的张涵三兄弟,当面对陌生人被抢时,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追击歹徒,被砍成重伤,以英勇行动彰显了人性的光辉,彰显了人间正义。

2015年6月24日22时许,23岁的姑娘小凌在厦门忠仑公园附近被歹徒团伙抢走挎包。张涵三兄弟刚好路过,危急关头,三兄弟迅速朝抢匪逃跑的方向追去。追赶中,刘元飞截住一名男子,并将其按倒在地,这时张辉也冲过来帮忙。很快,张涵和小凌也赶过来。就在这时,一名陌生男子凑过来打听,小凌请他帮忙报警,他推说手机坏了。正当张涵帮哥哥按倒抢匪时,这名陌生男子突然露出狰狞面目,拔刀朝张涵腰部剌去,又挥刀扎向刘元飞,随后又向张辉手臂狠砍三刀。

倒在血泊中的张辉,挣扎着向路人求助报警。夜色中,歹徒们趁乱逃走。不久民警赶到现场,受伤的三兄弟被送进医院抢救。经诊断,张涵胸椎开放性骨折,双下肢瘫痪;张辉两臂手筋均被砍断;刘元飞手臂被捅穿,手筋也被砍断。小凌哭着告诉民警,尽管三兄弟受了重伤,可张涵醒来的第一句话却是询问被抢的包拿回了没有。

三兄弟均为莆田来厦务工青年,他们见义勇为的英雄事迹传开后,多批媒体记者赴其莆田老家采访,目睹三兄弟家老屋破败,联想到他们临危不惧、置个人生死于不顾的义举,许多记者不禁潸然泪下,感慨不已。社会各界人士纷纷到厦门医院看望“英雄三兄弟”,短短两个月间,社会为三兄弟捐款超过220万元。经过一年多的救治,张辉和刘元飞伤愈出院,伤势最重的张涵仍在北京接受进一步康复治疗。

张涵三兄弟打小就好打抱不平,以“热心肠”闻名乡里。念小学时,三兄弟看到一名小同学被两个不良社会青年欺负,挺身而出,合力制止了侵害行为。三兄弟还是乡亲们眼中孝顺的好孩子。张涵、张辉的父亲瘫痪在床,母亲外出打工,兄弟俩一起承担起照顾父亲的重任。刘元飞为给奶奶治病,初中毕业后就外出打工赚钱。

张涵、张辉、刘元飞三兄弟荣获福建省道德模范、厦门市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

刁娜

刁娜,女,汉族,1988年5月生,中共预备党员,山东省烟台市南山国际旅行社龙口分社业务部副经理。

刁娜在滚滚车流中,热心救助被车撞倒的受伤女子,当轿车撞向她们时,她用身体挡住受伤女子,保护其不受二次伤害,自己却被车挂倒,导致右腿严重骨折。

2015年10月23日傍晚5时多,刁娜和爱人下班驾车回家,途中发现前方路中一名女子倒在地上,满身是血。当时下着小雨,天色有些阴暗,又正值下班高峰期,来往车辆很多。刁娜担心受伤女子被车轧到,就和丈夫停下车,站在女子前方,用身体为她筑起一道防护墙。他们一边拨打120急救电话,一边不停地打手势、喊话,指挥过往车辆绕行。

没过多久,天彻底黑了。为给过往车辆更明显的提醒,爱人回到车里拿警示牌,刁娜一人在雨中指挥车辆。这时,一辆轿车径直向她们冲了过来。刁娜没有多想,立即挡在受伤女子前面。虽然司机在看清刁娜的一瞬间,猛打了一把方向盘,但为时已晚,还是把她挂倒在地。救护车赶来后,将受伤女子和刁娜一起送往医院。经医院检查,女子受伤严重,车祸造成十根肋骨骨折并颅内出血,幸亏抢救及时,脱离了生命危险。刁娜被撞后,造成右腿严重骨折,立即实施了手术。刁娜术后连续发烧好几天,要依靠大量止痛片来缓解剧烈疼痛。但对救人这件事,刁娜从没后悔过。她说,人与人之间,应该多些温暖,一条腿受伤能换回一条命,值!在出院前,刁娜还坐着轮椅看望了那位受伤女子,把社会捐给自己的一万元善款转赠给了她。

刁娜和家人以为这件事就此过去了,也从不曾想过要对外人提及。3天后,一名当地记者到医院体验生活,在与救护车司机聊天时偶然得知刁娜救人的事迹,立即进行了采访报道。随后,中央和地方各级各类媒体跟进报道刁娜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的事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强烈共鸣,她被人们称为“最美女孩”。

大义之举源自美丽心灵。刁娜平时就是一个热心善良、乐于助人的好姑娘。在公司,许多同事无论是在工作还是生活中都得到过她的帮助。一位同事刚分配到单位工作,对业务不是很熟练,刁娜安慰她别着急,手把手教她,并帮忙一遍遍核对数据。还有一次,一位同事要照顾生病住院的家人,刁娜为替她值班,推迟了结婚登记时间。

【2015年全国见义勇为】

刁娜获得第四届山东省道德模范、山东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等荣誉称号。

张丽莉

张丽莉,女,汉族,1984年1月生,中共党员,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第十九中学语文教师。

在一辆失控客车冲向学生的生死攸关时刻,张丽莉挺身而出,奋力将学生推开,保护了多位花季少年,自己却被卷入车轮下,造成双腿高位截肢。张丽莉舍己救人的英勇壮举感动千千万万人,被人们誉为“最美教师”。

2015年5月8日,放学时分,张丽莉在路旁疏导学生。正当一群学生走出校门准备过马路时,一辆客车突然失控,撞向学生。千钧一发之际,张丽莉勇扑向前,将车前的学生用力推到一边,自己却被撞倒,车轮从她的大腿辗压过去。被轧伤后她有时清醒有时昏迷,在送往医院的途中,还对大家说:要先救学生!昏迷多天后,她醒来后第一句话是:“那几个孩子没事吧!”经过抢救,虽然脱离生命危险,但她的双腿没有保住,被迫高位截肢。她的亲人和医护人员都不敢想象她知道真相后会是怎样,但她很快接受事实,安慰父亲说:“我很幸运,如果车轮从头上碾过,你们就看不到我了。我救了学生,也保住了命,今后一定会幸福的!”

张丽莉出生在一个普通家庭,从小受父母的熏陶,养成了正直、坚韧、善良、乐观的良好品格。在家里,丈夫眼里,她是一个好妻子,温柔贤惠,持家有道。在双方父母眼里,她是一个好女儿、好儿媳,知书达理,懂事尽孝。

在学校,作为80后的教师新秀,她在短短几年间,各种赛课、教学比赛都名列前茅,所带的班级名次评比遥遥领先。老师们下课了,时常能接到张丽莉递到手中的一杯热水;午餐的时间过了,总能看到桌子上张丽莉为大家打好的饭菜;有人感冒发烧,她也总是能在第一时间把药品及时送到眼前。

张丽莉通过家访得知,一位学生的母亲患有肾病综合症,丈夫去世后,母子二人靠低保金和四处打零工维系生活,就从自己每月微薄的工资中拿出100元钱给这位学生贴补家用,三年内从未间断过。只要班里有同学生病住院,张丽莉都要到医院看望、照料,并组织全班同学集体探望。她以身示范,让每一个学生都学会懂得爱,并努力让爱在每一个孩子的心底延伸。

张丽莉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教书育人楷模、2015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等荣誉称号。中央文明委授予她“时代楷模”称号。

高铁成

高铁成,男,汉族,1988年3月生,中共党员,北京卫戍区66284团88分队班长。

在餐馆突发煤气爆燃的危急时刻,高铁成迅速投入排险,不顾被烈焰灼伤的剧痛,连续两次冲进火海,切断电源,防止了更大事故发生,自己被严重烧伤。

2015年5月18日晚,哈尔滨市一家餐馆突发煤气爆燃事故。事发时,回乡探亲休假的高铁成刚坐下准备吃饭,突然有人喊:“煤气罐着火要爆炸了,大家快跑!”顾客和餐馆工作人员纷纷跑到外面避险。危急时刻,军人的职责促使他来不及多想,迅速冲进厨房试图关闭煤气阀。煤气罐突然爆燃,巨大气浪把他掀出门外。此时,身上、头发和脸都已着火的高铁成,担心厨房里还有人,就不顾个人安危,就又冲进火海找人。由于烟越来越大,熏得他头晕脑胀、喘不上气来,随后只好暂时跑出来透了口气。但当他又听见呼救声时,又英勇地第三次冲进火海,和餐馆员工一起排除险情,防止了更大事故发生。而他最终因伤晕倒在地,被送往医院急救后苏醒,面部、颈部和双上肢被严重烧伤。

篇四:2015年全国见义勇为
2015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事迹(上海)

道德力量是国家发展、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重要因素。褒扬和表彰道德模范是弘扬社会正气、树立道德新风的需要,也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风尚、促进和谐奉贤建设的内在要求。

我们身边的每一个道德模范背后都有一个不同寻常的故事,它们或许催人泪下、或许轰轰烈烈、或许平平淡淡……但每一个故事都折射了时代的光芒,更书写着时代的感动。

从今天起,请与小编一起走近模范,细细聆听他们的感人事迹,感受模范的人格魅力和崇高精神。

“助人为乐”道德模范:卜佳青

卜佳青,男,1987年6月生,中共党员,上海青艾健康促进中心创始人、总干事。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全国优秀青年志愿者。作为80后的社会组织创业者,他从2015年至今一直从事艾滋病防治领域社会服务工作,成立了国内首家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艾滋病防治领域民间公益组织“上海青艾健康促进中心”。曾在2015年底作为上海地区艾滋病防治领域民间组织的唯一代表,受到李克强同志接见并座谈。上海青艾成立7年来,累计动员艾滋病易感染人群2万多人进行检测;新发现艾滋病人1000多例(1987年以来上海全市各系统大口的艾滋病累计发现总数为12500多人);直接关怀、服务艾滋病人800多人、2000多人次;举办了各类活动1000余场,还常在暑假组织大学生防艾志愿者前往安徽看望艾滋孤儿。

“助人为乐”道德模范:张兴儒

张兴儒,男,51岁,现任普陀区中心医院副院长、利群医院院长。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上海市创先争优优秀党员,第二届“感动上海年度十大人物评选”提名奖等。从医31年,八年前的一次机缘巧合下,一颗名为助残复明的种子在张兴儒的心中深深地扎下了根,在张兴儒的奔走忙碌下,一支完全由志愿者和爱心人士出钱、出力、出技术而组成的慈善光明行医疗队成立了。慈善光明行的队伍在张兴儒的带领下走过了四川、新疆、内蒙、甘肃、云南、青海等边远贫困地区,为当地人民免费诊治眼病11000例,免费实施白内障手术1300例。这支医疗队伍克服了交通闭塞、高原反应、设施不齐等一系列的困难,当患有先天性白内障的10岁男孩看见了父母,当患有严重倒睫的16岁女孩背上了书包,当6口之家的五个盲人恢复了视力……那些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的患者们都留下感动的泪水,他们说:张医生带领的医疗队是“光明使者”!给他们带来了希望。

“见义勇为”道德模范:方江

方江,男,60岁,上海市黄浦交警支队一中队西藏中路九江路岗交通协管队员。2015年市级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今年4月17日中午,患有精神疾病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南京东路步行街世贸百联门口持刀挥砍两名路人后,潜逃至西藏中路九江路路口继续行凶,被当班的方江发现,他毫无畏惧,主动迎上前去,与行凶者搏斗,吸引其注意,在脸颊被该男子砍伤且血流如注的时候,仍然挥舞着自己腰带与其对持,直到公安民警和武警赶到,一同将男子制服。随后,方江被送往长征医院紧急救治,面部与手部被缝50多针。方江出生于革命家庭,良好的家风家训从小就教育他要匡扶正义,心中要有‘正气’,为此,当突发事件发生时,他临危不惧,勇敢地与犯罪嫌疑人作斗争,避免了更多的路人受到伤害,成为上海闹市街头的正义力量,因为他的英勇举动,方江被市民亲切地称为“皮带爷叔”。

“见义勇为”道德模范:王永镇

王永镇,男,31岁,上海市青年家园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外联部部长。曾荣获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等荣誉称号。他是以“坚守正义、见义勇为”为座右铭的80后民间“反扒高手”,也是公共安全领域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见义勇为对王永镇来说,是一种习惯、一种生活,也是一种下意识的敏锐反应。逛街时勇擒扒窃的小偷,上班途中勇斗骑电瓶车实施抢包的窃贼,回家路上救助交通事故受重伤者、长途追踪事故肇事者、配合警方开展案件调查,直至案件侦破,这些都是王永镇生活的缩影。他长期投身公益事业,2015年创立了上海首家民间公益应急支援团队,年纪轻轻就拥有红十字现场中级急救员和中级消防管理员等资质,还被大家亲切地称为见义勇为的“超人”。2015年至今,他共开展反扒反盗93次左右、消防救助61次左右、医疗救助124次左右。

“诚实守信”道德模范:蔡蕴敏

蔡蕴敏,女,43岁,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的一名国际造口师。感动上海年度十大人物、市劳动模范、2015年全国先进工作者。蔡蕴敏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二十多年如一日,以高超的技艺和满腔的仁爱,解除着患者肌体的病痛、抚慰着患者柔弱的心灵。当她看到自己对病人的承诺——“一定要让病人活得有尊严”得以实现时,她的心中倍感欣慰。 承诺是金 ,一言九鼎。“让病人活得有尊严。”说起来方便,做到并不易。但是,蔡蕴敏默默信守、坚持不懈,把真心、细心、贴心给了每一位病人。信守为本 ,行方有果。“我是金山人民的女儿,金山的山山水水养育了我,金山医院的领导培养了我,我就应该扎根金山,为金山人民贡献自己的才智与服务。言出必行,立足本职。她放弃了走上管理岗位的机会,一心一意留在又脏又累的平凡岗位上。“我有着国际造口师的资质,但没有管理经验,就应该在自己擅长的岗位上,发挥自己的专长,为患者服务”蔡蕴敏这么想,也这么做。

篇五:2015年全国见义勇为
2016年见义勇为宣传工作计划

为了向广大居民宣传见义勇为、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典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彰显见义勇为的英雄事迹,弘扬社会正气,为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辖区情况,特制定2016年见义勇为宣传工作计划。

一、宣传重点

1、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典型所体现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要求和本质内涵。

2、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典型所代表的社会正气,正义终归要战胜邪恶,为非作歹的毕竟是极少数,社会风气的主流是好的。

3、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典型所反映的普通平民应具备的社会责任,说明匡扶正义、见义勇为、维护社会稳定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

4、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典型深厚的思想积淀、一贯的良好表现、厚积薄发的优秀品质和无怨无悔、默默奉献、淡泊名利的思想品格。

5、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典型对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和价值。

二、宣传的形式和活动安排

1、散发学习、宣传资料,对涌现出来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物质和精神奖励。

2、充分发挥街道宣传文化中心的职能,从正面宣传先进事迹,以正确舆论导向人民行为。

3、组织学习研讨活动。请有关专家、见义勇为者、社会各界民众一起,进行座谈或研讨;组织发动街道社区、部门、企事业单位等结合各自实际,广泛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

4、利用综治宣传月和其他宣传形式,通过散发资料,观看图片等形式,大力宣传见义勇为的精神。

篇六:2015年全国见义勇为
2015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1篇: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范围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告的人员为中心领导班子成员。

二、报告内容

(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包括购买的公有住房)和参加集资建房,以及购买车辆的情况;

(二)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三)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四)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

(五)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

(六)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2015年全国见义勇为】

(七)本人自行参加社会团体以及在其中兼职的情况;

(八)本人出书、自行接受传播媒体宣传本人事迹的情况;

(九)本人、配偶、子女用公费接受学历教育的情况;

(十)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在自己单位或所管辖的单位安排工作或就业的情况;

(十一)本人婚姻变化情况;

(十二)本人认为其他需要向组织报告的重大事项。

三、报告方式

(一)党办负责受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二)按照有关规定应事前请示批准或报告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可以事前请示,但在事后应将执行情况按规定时间进行一次报告。对需要答复的请示,受理报告的部门应认真研究,在7日内答复报告人,并做好答复记录。报告人应按组织答复意见办理。

(三)《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应由本人按要求如实填报。因特殊原因没有填报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报告表的填写,要具体明确。在报告事项内容栏,须认真填写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过程、涉及的主要人员、财务情况及本人态度等内容。

四、报告时限

凡属可以预见的报告内容,报告人应在事前10天报告;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前报告的,须在事后一周内履行补报手续。

五、报告要求

(一)报告人应按时、如实地请示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并把执行本制度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自查和干部考核、民主评议时个人述职述廉的内容,如实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二)报告人不按规定请示报告或不如实请示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在查明情况后,应视情节轻重,责令其作出检查、限期改正,必要时可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涉及违纪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报告人报告时应说明有关事项的时间、地点、资金来源及处理方法等主要内容。

(四)对报告人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保密。组织上认为应予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领导班子内部或本单位内部予以公开。

(五)党政办公室建立健全受理报告的登记、答复、审查等有关制度,明确受理报告的程序和方法,负责《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的印制、发放、汇总等工作。

(六)党办要把领导干部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作为考核党风廉政建设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0XX年XX月XX日

第2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报告的主要内容是:

(1)党委、政府作出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决策、部署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工作,重大活动开展情况【2015年全国见义勇为】

(3)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和重大治安问题及处置情况;

(4)对发生重大治安问题的地方、部门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查究的情况,以及上级要求报告的情况。严禁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乡镇、街道、村(居)、各单位综治办每周开展一次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下发调处、整改通知,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调处责任,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治安形势分析制度

县(区)每月、乡镇(街道)每半月分析一次治安形势,排查治安乱点和突出的治安问题,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开展重点整治,限期改变治安面貌。

工作例会制度

各级综治办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工作情况,交流经验,查找问题,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

群防群治队伍职责

群防群治队伍主要担负治安防范任务。具体职责分别是:

社区保安队伍担负社区治安巡逻、受聘单位门卫值守等任务。

专职治安巡防队伍在公安民警的组织带领下,开展治安巡逻和卡口堵截、检查、守候工作,防范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治安信息员负责收集、报送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方面的情报信息。

综治特派员负责督促所驻地区、单位和社区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各项措施。

治安志愿者参与维护治安秩序、帮教刑释解教人员和有劣迹的青少年,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及基层创安等工作。

看楼护院队伍担负楼院值班巡防、维护楼院安全等工作。

群防群治队伍不得越权行使职责。

一票否决制度

(1)在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的基础上,对符合一票否决,黄牌警告,限期整改的单位,有权向县综治委提出书面建议。

(2)因领导工作失误,造成矛盾激化,发生大规模游行,集体越级上访,罢工罢课,群体性的械斗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3)发生特大案件、特大事故,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影响恶劣的。

(4)存在火险、盗险、爆炸险、倒塌险等重大隐患,经提出整改建议无改进发生重特大事件或事故的。

(5)治安秩序长期混乱,内部单位多次发案或发案虽少但损失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

(6)发生重大案事件和特大事故,隐瞒不报或虚假报告的,应加重处罚。

(7)对被否决的单位,需写出属实可靠的书面报告,提出否决理由。

(8)对被否决的单位和个人,乡镇综治委应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帮助整改,及时报县综治委。

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

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是在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综治委的领导下,受乡镇司法所和人民法庭业务指导的群众性组织,负责做好本村的民事调解工作。

(1)调解一般民事纠纷,预防矛盾激化,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2)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落实各方面预防措施,充分发挥调解员和民调小组的作用。

(3)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村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争做合格公民。

(4)严格遵守人民调解工作十项原则,八项程序和五大纪律,依法办事。

(5)积极参加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治安保卫委员会工作职责

治保会是在村党支部(总支)、村委会和村综治委的领导下,由公安派出所进行业务指导的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负责治安防范工作。

(1)开展法制宣传,提高全民的法制观念。

(2)依靠发动群众,落实各种防范措施,做好防盗、防火、防爆、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工作,组织群众联防联治,开展安全文明小区建设活动。

(3)掌握常住人口、暂住人口的现实表现,经济状况,社会关系及交往,对列管人员进行帮教。

(4)发动群众做好护村、护院、护林、护路、护水电设备工作。

(5)维护公共秩序,加强治安管理,发现违法犯罪分子及时报案,并协助公安机关做好侦破工作。

通报讲评制度

每季度对辖区内的综治工作和综治委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通报讲评,鼓励先进,推动后进。

检查督办制度

经常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对领导同志的批示和重大事项进行跟踪督办,推动工作落实。

奖惩制度

(1)根据乡(镇)综治委年初与辖区单位签定的目标责任书,每半年抽查一次,年终组织考查验收。

(2)提请党委、政府和综治委对完成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任务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3)对因领导失职、失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不落实发生的重大案事件要及时查究,对发生经济损失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刑事案件的单位,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4)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广泛收集见义勇为先进集体和英雄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按程序报上级核实表彰。

(5)因领导不重视,治安秩序长期混乱,群众意见较大,经多次查究无效,特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政治的、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等手段予以处罚。

乡镇综治副职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解决本地社会治安突出问题。

(2)协助治安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党委、政府关于维护社会治安的指示、决定的贯彻执行。

(3)总结推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建立严格的检查、评比和产奖惩制度。

(4)妥善处理在本辖区发生的影响较大的事件,把工作的基本点落实在齐抓共管上。

(5)定期分析治安形势,提高预防、发现、控制、打击犯罪的能力,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6)负责组织,实施大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落实上级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部署。

(7)建立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8)实行督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制的执行情况,认真查究发生的重大事件的有关责任人。

第3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需要报告的事项:

1、上级有关部门来街道检查指导工作;

2、参加上级召开的有关重要会议情况;

3、有关部门部署或涉及全街道工作;

4、涉及到公共财产变更、转移、外借和帐号借用的;

5、部门单位接受有关部门赞助或长期借用外单位通讯工具、车辆及其他财物的;

6、部门单位使用的公共设施遭受较大损失或出现交通事故的;

7、非正常渠道索取有关案件资料或统计数字的;

8、新闻部门来人来函采访案件或全街道工作的;

9、涉及机关形象或全街道工作的突出事件;

10、发生泄露机秘文件或综治保卫出现问题的;

11、其他应报告的重大事项。

二、报告方式:

重大事项发生后,实行逐级呈报制度。直接责任人应当立即将情况向负责人报告;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报告。情况紧急的,可直接向主要领导报告(外出时应先报告主持工作的)。

在逐级报告的同时,直接责任人所在单位对涉及到的有关单位要及时告知。

三、奖励与处罚:

重大事项的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知情人及时报告并妥善采取措施,避免造成不良影响或事态扩大的,由党委研究决定,视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

重大事项的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知情人有义务及时呈报主要领导,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区别情况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和党纪政纪处分。

1、隐瞒不报的;

2、扩大或缩小事态进行谎报的;

3、有意拖延报告期限的;

4、设置障碍、阻止知情人上报或对期限打击报复的。

以上问题由主要领导责令有关部门查处,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处罚。

第4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及时准确地上报重大紧急情况,对于全面解决矛盾,推动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做好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报告的范围

1、紧急情况,重大突发事件。主要是指各种上访事件;敏感热点问题的重大紧急事件或虽有少数人员参加但影响极坏的突发事件;各种突发自然灾害;有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破坏公私财物造成财产损失较大的事件以及其他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

2、重大工作、重要活动、本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主要包括各科室和基层单位承办的本月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带有全区性的重要工作部署和对全区有一定影响的大型活动;由工作引发的干部群众反映强烈,意见较大的问题及重要社情民意;我局召开的需要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参加的会议。

3、外出离岗。各科室负责人因公外出或因病,因事及其他原因离岗的(区境以外)。

4、接待接访。上级有关领导到我局检查指导工作;区以上新闻媒体到我局进行采访的。

5、贯彻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决策的思路、安排、部署、措施;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出台后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及实施中的意见和建议。

6、其它情况。不属于上述范围,但认为有必要上报的情况和问题等。

二、报送时限和相关要求

重大事项报告要确保第一时间报送,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

1、紧急情况、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半小时内要及时上报办公室,由办公室上报局领导,事态进展情况要随时报告,最终结果要及时上报。

2、外出、离岗要提前1-2天书面或口头报告局领导,经同意后,由办公室对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做好登记。

3、中央、省、市、区及局内重大决策出台后,各科室要多层次、多渠道(

三、大事报告程序

1、出现大事要及时报主管jú长,主管jú长拿出初步处理意见,报jú长阅批;特殊紧急的情况可先报jú长。

2、科室负责人离岗要向主管jú长请假,副jú长离岗要向jú长请假。

3、贯彻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各科室将完成情况报办公室。

四、责任认定与追究

1、对重大突发事件迟报、漏报,故意隐瞒真相瞒报、谎报、少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少报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至开除党籍处分,行政记大过至开除公职处分,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未先请假,擅自外出离岗,给予当事人口头批评;造成工作延误,产生消极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由于工作延误,产生严重后果,造成损失的,给予当事人党内严重警告或撤职处分,行政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3、对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出现迟报、漏报和瞒报的,给予责任科室通报批评,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给予科室和基层单位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5篇: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通常具有动态性,其发生和变化与一定的时间和条件有着密切联系,特别是受时间因素的影响较大。因此,对“一府两院”报告重大事项,地方人大常委会应有明确的时间要求,根据不同情况要求“一府两院”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告。报告重大事项的方式可分为即时报告、向常委会会议报告和定期报告等几种。

(一)即时报告。对一些与社会生活有密切关系、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并迫切要求解决的重大事情,或涉及政策和政府行为的变化调整等,人大常委会必须要求“一府两院”主动、迅速、及时地向人大报告。这样有利于人大常委会及时调查了解政府执行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必要时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避免群众产生不必要的误解,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行政。如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公共事业服务价格标准调整,各种社会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的调整等,就应在方案出台前依照规定迅速报告人大常委会。

需即时报告的重大事项,一般时间性强,社会影响较大,所以,在制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时,必须明确界定需要即时报告的重大事项的类别,严格规定报告的时间。

(二)会议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每两个月至少要举行一次会议,会议的议程主要是依法集体行使各项职权,听取“一府两院”的工作汇报,审议和决定有关事项。“一府两院”可以根据常委会的要求,直接向最近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新近发生的重大事项。在常委会会议上,报告机关应当提供必要的附件和参阅材料,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到会作说明,回答询问。

(三)定期报告。根据《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关于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预算外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等重大事项,应当每半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一次。因此,必须严格要求政府分别在每年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重大事项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另外,人大常委会还可要求政府就每年财政预算变更或调整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重大事项进行定期报告,以利于及时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或必要时作出决定、决议,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6篇:村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村干部个人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重大情况,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促进村干部廉洁自律,特制订本制度。

一、报告对象

现任村两委班子主要领导。

二、报告事项

1、本人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损失的;

2、本人、配偶及子女出国(境)定居、探亲、考察、旅游、自费留学,及执行外事纪律的情况;

3、本人及家庭成员买卖、出租、调换、修建房子和转让宅基地的;

4、本人及家庭成员收受礼金、礼券、有价证券、信用卡等;

5、本人及家庭成员接受数额较大的馈赠、继承遗产等;

6、本人及家庭成员入股经商办企业或买卖股票的;

7、子女上大、中专院校读书的;

8、家庭成员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重大民事纠纷的;

9、本人一年来的收入情况;

10、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的情况;

11、本人认为需要向组织报告的其它重大事项。

三、报告方式

凡有上述情况的村干部,必须在村党支部内通报情况,并填报《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和《村干部个人收入申请表》,并将报告表申报表寄存乡纪委。

四、报告要求

每一位村干部都要认真执行报告制度,每年年底填报一次,实事求是地报告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检查。属于可预见的,要事前报告,属于不可预见的,事后必须及进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

五、报告的监督检查

接受和配合乡纪委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对报告情况要进行认真登记、归档。对无故不报或虚报、假报的,要批评教育,构成违纪又不如实报告的要从重处理;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列为村班子民主生活会自我检查和工作述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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