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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棚初级中学“红歌嘹亮,唱响青春” 迎五四
合唱比赛活动方案
为了迎接五四青年节的到来,为激发学生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艺术的情感,促进班级团队建设。为学生创建艺术实践舞台,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的艺术表现力、创造力、鉴赏力和审美能力,特此举办“红歌嘹亮,唱响青春”合唱比赛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本次活动是爱国主义教育,班集体教育的重要内容,各班应给与高度的重视并认真组织实施。一方面结合“五四运动”教唱爱国主义歌曲,与时俱进,培养青年学生崇高的爱国主义理想,树立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另一方面,通过合唱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营造和谐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和艺术教育环境。展现校园文化风采,培养团结合作精神,不断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达到“班班有歌声、人人都参与”,促进学校艺术教育活动的普及和提高。
二、活动主题
唱响红歌,唱响和谐,共创美好校园文化生活。
三、活动内容
以学校7、8年级学生为对象,开展全员参与的校园歌唱活动,讴歌祖国和中国共产党,赞美家乡,展现学生健康活泼和积极向上的思想情趣和丰富快乐的校园生活。
四、活动时间地点安排
活动时间:5月4号下午第七、八、九节课
五、活动要求
1、原则上要求全员参加,如有特殊情况请在赛前及时说明情况
2、比赛顺序由7、8年级班主任老师抽签决定。
3、为保证比赛的有序进行,各参赛队须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比赛前由班
主任老师整队入场,按指定位置就坐。在台下听其他班级的演唱时保持良好的组织纪律性,在其他班级的演唱完毕后应立即鼓掌,不起哄、不喝倒彩。
4、尊重评委评判,对评判结果有异议应有组织的向组委会汇报,不得无理取闹,影响评委评判,否则将扣掉本队最后得分2分。
(二)比赛要求
(1)歌曲表现形式积极向上,适合中学生风格。
(2)节奏整齐、音准正确、表现力丰富,具有一定的合唱艺术效果。
(3)合唱队员,与指挥伴奏音乐配合得当,表现形式富有创意。
(4)精神饱满、富有朝气、台风好,上下台纪律良好、行动整齐,服装整
齐,符合歌曲表现的内容。
(三)颁奖
1、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五名
2、比赛结束时为获奖班级颁发证书。
(四)参赛团队要求
1、人数:合唱队人数为40—60人(不含伴奏1人和指挥1人),
2、比赛曲目:每个班演唱一首合唱曲目,合唱曲目的内容要健康向上,贴近主题,贴近学生生活,要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具有较好的艺术性。
3、伴奏、指挥:钢琴或电子琴等键盘乐器;伴奏和指挥一律由本校教师担任。
2012.4.28【机关合唱比赛实施方案】【机关合唱比赛实施方案】
茶棚初级中学“红歌嘹亮,唱响青春” 迎五四
合唱比赛评分表
比赛评分规则
1、精神饱满、富有朝气,体现师生风采,精神风貌好,上下场迅速。
2、服装整齐、统一。
3、节奏整齐准确、音准好、节奏感强,吐字清楚、声音和谐、具有一定
合唱艺术效果。
4、人数达到规定范围。
5、歌曲艺术处理得当,有一定的艺术感染力,表现形式有创新。
6、指挥、合唱与伴奏配合默契。
7、比赛采用10分制,评委当场亮分。起评分8.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
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数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若出现并列名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郧县一中第四届合唱艺术节暨校园歌手比赛
方 案
为了进一步宣传《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检查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鄂教体艺【2011】22号)精神,不断推进“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活动的深入普及,同时,为第三届湖北省中小学校“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展演活动作准备,展示我校素质教育的优秀成果,为学生搭建艺术实践的舞台,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的艺术表现力、创造力、鉴赏力和审美能力,促进合唱水平的提高,激发学生热爱生活、热爱祖国、热爱艺术的情感,学校决定举办第四届合唱艺术节暨第二届校园十大歌手比赛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大家唱”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营造和谐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和艺术教育环境;展现校园文化风采,培养团结合作精神,整体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通过校园歌手比赛活动,发现和培养艺术人才,引领健康和谐的艺术方向,促进学校艺术教育活动的普及和提高。 二、活动主题
唱响和谐,永远跟党走。 三、组织机构
主 任:杭富来 杨光举
副主任:杨干兵 刘明喜 杨秀国 燕学军 郭大彦 赵荣庆 曹相瑞
朱贤清 陈涛
委 员:李志强 郝良权 周文斌 刘正勇 彭 宇 龚 瑾 王卫华
彭 祥 涂士贤 孙晓芸 张 涛 胡国平 王 永
总策划:燕学军
策 划:李志强 彭 祥 侯清红 罗 云 张 霞 彭 英 章万华
段文峰 成 伟 肖舒月
组织部门:德育处 校团委
四、评委及工作人员
声乐评委:侯清红 罗 云 张 霞 彭 英 刘玲玲 张春潮
张 涛 杨 华
文化评委:李永国 谭荣喜 梅青竹 主持人:待定(校团委负责) 场景组织:孙 豪 杨天举 周三治 音响摄影:李定勇 张希斌 曾浴辉 秦光琦 灯 光:杨长胜 安 保:涂士贤 陈良学 场地指挥:章万华
五、活动内容
1、开展高一高二年级全体学生参与的校园合唱活动,讴歌祖国和中国共产党。
2、举办第二届校园十大歌手比赛活动。 六、活动时间地点安排
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1月份,各班选择并上报红歌曲目两首,侯清红老师负责,实验楼六楼音乐室,电话13235650058。独唱不分年级,个人报名至张霞老师,实验楼六楼音乐室,电话13581367877。
第二阶段:12月上旬,各班组织学生学习、排练唱红歌。独唱初赛,具体见通知。
第三阶段:12月中旬,各班聘请艺术教师到班指点提高。 第四阶段:1、拟定于12月26日,校园十大歌手复赛,大礼堂无观众仿真进行。
2、拟定于12月27日,高一专场合唱比赛。
3、拟定于12月28日,高二专场合唱比赛。
4、拟定于12月30日,校园十大歌手决赛,包括声乐比赛和综合素质考核。 七、活动要求 (一)班级要求
1、高一高二各班开展“班班有歌声”活动,班主任负责抓好此项工作,在11月28日前确定曲目,开始练唱,上报组委会,营造合唱活动的良好氛围。
2、在开展“班班有歌声”的活动中,各班要坚持广泛发动、广泛参与的原则,做到统一要求和班级特色相结合,演唱的形式可采用指挥、领唱、朗诵、伴奏、队列变化等元素。
3、各班主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活动时间、场地,确保节目质量。同时兼顾排练活动与日常教学工作不冲突,不干扰。时间以周日至周五下午6:00—6:40为宜。
4、合唱队人数为全班人数,每少一人扣0.1分。演唱两首合唱曲目,形式不限(齐唱、轮唱、对唱、混声合唱等);两首曲目的时间总和不超过8分钟;用钢琴或电子琴等键盘乐器伴奏,伴奏者自备;伴音不得有演唱声音,否则得分无效;指挥一律由本班学生担任。 (二)赛场要求
1、为保证比赛的有序进行,各参赛队须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比赛前由领队整队入场(提前半小时),按指定位置就坐。比赛中有序入场和退场,做到快、静、齐。
2、尊重评委评判,对评判结果有异议应有组织的向组委会汇报,不得无理取闹,影响评委评判,否则将扣掉本队最后得分2分。
3、为确保活动期间的安全工作,安管办要制定安全预案。 (三)比赛要求
1、歌曲内容形式积极向上,适合中学生风格。
2、演唱时有一定的演唱技巧,能在广大师生中产生共鸣,激发情感。音准正确、表现力丰富,具有一定的合唱艺术效果。【机关合唱比赛实施方案】
3、合唱队员、指挥表演准确,与伴奏音乐配合得当,表现形式富有创意。
4、精神饱满、富有朝气、台风好,上下台纪律良好、行动整齐,服装整齐,符合歌曲表现的内容。
(四)奖项设置
1、合唱比赛:高一专场一等奖1名,奖金500元;二等奖2名,奖金300元;三等奖3名,奖金200元。高二专场一等奖1名,奖金500元;二等奖2名,奖金300元;三等奖3名,奖金200元。比赛结束时为获奖单位颁发证书。
2、十大歌手:一等奖1名,奖金200元,授予奖杯证书;二等奖2名,奖金150元,授予奖杯证书;三等奖3名,奖金100元,授予证书;优胜奖4名,奖金50元,授予证书。
德育处 校团委
2011年11月21日
附1:
郧县一中第四届合唱比赛报名表
注:此表请于11月27日前交年级,28日交侯清红老师。
地点:实验楼六楼音乐室 电话:1323565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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