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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摄像头篇一:分享一些网络上的公共摄像头
分享一些网络上的公共摄像头+搜索方法
本帖最后由 世道荒凉 于 2010-2-15 14:16 编辑
希望管理员看到觉得有趣,给点money,谢谢
直接点击下面连接即可搜索
GOOGLE:
... Fmjpg%2Fvideo%2Eswf
BAIDU:
有些问题。。
直接搜索axis-cgi/mjpg/video.swf
nurl:"ViewerFrame?Mode="
inurl:"ViewerFrame?Mode="
inurl:"view/index.shtml"
inurl:"MultiCameraFrame?Mode="
inurl:"axis-cgi/mjpg"
分享一些网络上的公共摄像头
公共摄像头也就是世界各地的一些在公共场所安置的摄像头,比如机场、交通路口、码头、大厦门口等等,记得很早就有人公布了很多能从网上看到的公共摄像头,虽然内容没啥,但多多少少还是让人们满足了那种偷窥感和好奇感。
怎么找到这些公共摄像头的呢?一般的方法就是你得自己搜索,以下是方法:
在google里面输入:
nurl:"ViewerFrame?Mode="
inurl:"ViewerFrame?Mode="
inurl:"view/index.shtml"
inurl:"MultiCameraFrame?Mode="
inurl:"axis-cgi/mjpg"
更多方法查看这里。
接下来共享一些可以查看到的世界各地的公共摄像头,有些很有意思。
猪
某路口
某小区
某休息厅
某商店一角
某酒吧
国外某办公室内
高楼和道路
某路口
某商店,买衣服的
某机场
某皇宫门口
网球场
某码头,很多小船
某家庭一角
某室外停车场
... &resolution=640×480&camera=
又一码头
某某地方,说不来,欧洲吧
乡村道路
老外储藏室
某大厦门口
某公司建筑外一角,环形马路
某建筑外一角
某建筑外一角
某角落
大海
应该是个游泳池
一个房子内,几把椅子和一个桌子
某电脑室,哈哈
旋转镜头,某办公室
某健身场所
屋里摆这个台球桌
客厅,皮沙发,茶几上有国际象棋
某人电脑桌
两老外在编程还是在偷懒?
某机房,用得竟然是dell机,屏保上看到的
公路上的U型弯
动态视频,某建筑外,老外有意思,老是将摄像头调到太阳伞下喝酒聊天的MM露着的小蛮腰上,哈哈
滑雪场
兔子窝
全世界网络在线实时监控
公共摄像头篇二:论公共摄像头是否构成犯罪
论公共摄像头是否构成犯罪
作者:王月英
来源:《今日湖北·下旬刊》2014年第06期
摘 要 公共摄像头对隐私的侵害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对隐私的关注是人类社会文明与进步的表现。隐私权这一概念在我国犯罪学领域中的研究是有限的,几乎没有机会真正被民众所认知,本文通过公共摄像头的不良行为作深入分析,从世界各国对公共领域隐私侵犯的发展潮流、我国现行犯罪学规定以及现实生活需要等层面详细论证了公共摄像头对隐私权的侵害,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 隐私权 犯罪 公共领域 不良行为
随着时代的发展公共领域对隐私权的侵害已经进入了犯罪学的研究范围,由于公共场所本身具有开放性等特征,使得这方面的隐私权的保护也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开放性并不意味着进入公共领域的个人放弃自己的隐私权。隐私权是一项受法律保护的基本权利,当事人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放弃,则即使是在公共领域,公民也应该拥有必要的和正当的个人隐私。
一、日趋严重的公共摄像头监视问题
英国是世界上首先将影像科技用于监视即使用摄像头监视,早在 1970年代,英国即开始在公共场所装设闭路监视器(Closed Circuit Television),在美国911事件后,各国以反恐、逮捕罪犯、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等理由开始了全面安装公共摄像头。这项花费巨大,以公共摄像头“保护”人们的手段,不断发展,同时其给人们造成的侵害也浮出水面。即使如此,在我国公共摄像头依然是涨势旺盛,甚至成为一个地区的发展现代化,文明执法的象征,公共摄像头的监控让私人的生活空间被无限地压缩和透明化,给隐私权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由于摄像头技术的发展,公共摄像头自身所具有的监视功能,使得我们必须思考它带给我们安全的同时对我们隐私权的侵害。我们还能认为公共场所不具有隐私权吗?
二、公共摄像头的犯罪构成的论证
公共摄像头的监控及对隐私权的侵害,一直以来都是民法和行政法的管辖领域,犯罪学及刑法的保护研究的法律构成一直以来都是以单一的成文法为主,立法上更多地采取法典形式—制定各部门系统完整的法典,而我国刑法对隐私权提供的保护过于单薄、零乱。在《刑法》分则《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章中,设立了几个具体罪名在《刑法》第284条、第363条和第364条虽然也有所涉及,把某些侵犯隐私权的行为直接规定为犯罪,如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等,而对于公共摄像头对隐私权的侵害却毫无规定,处于严重滞后状态,“行为由于什么原因而被宣布为犯罪,这就是犯罪的本质问题”。当肯定了公共摄像头严重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侵害了他人的人格、权利或利益,而
且更为重要的是它同时危害了社会,破坏了作为整个社会生活的共同伦理基础。对社会的危害性及公共摄像头的不良行为是研究公共摄像头构成犯罪的基本论证。
三、侵犯隐私权成立犯罪的条件
第一、犯罪客体。公共摄像头犯罪侵犯的客体无疑就是公民的隐私权,隐私权在公共领域内包括:个人的基本资料、个人的私生活信息、个人的行为等,这些即是刑法中的犯罪对象。 第二、犯罪的客观方面。对于公共摄像头的隐私权侵害,犯罪的客观方面很难确定。对于肯定存在的危害行为,由于公共利益的面纱的遮盖及其状态的模糊性,手段的隐蔽性,使得犯罪特征常以具体的事件出现,公共摄像头对人们的隐私权的侵害是不可否认的。
第三、犯罪主体。公共摄像头因为他只是作为一个工具或是一个物体存在,他的犯罪主体是隐藏在摄像头背后的人。并且公共摄像头犯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符合我国刑法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但公共领域的摄像头大都由政府安装,使得这类犯罪必须包含特定主体。
第四、主观方面。侵犯他人隐私权,并且利用了公共摄像头,说明此类的危害行为,在行为之前都有充足的准备,主观方面纯属故意,但存在一个问题,很多人会认为,自己是在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根本没有认为自己存在危害社会的行为。我们不能因为这个完美的正义理由,就包容一切,对他人权利的无视的危害是社会犯罪原因的一个主要原因。
四、私权利对公权力的要求
霍尔姆斯大法官曾说,“没有一个文明政府,会使其人民所受之牺牲,超过其予以人民之协助”。
国家刑事侦查是宪法赋予公安等国家机关的法定职权,为了刑事侦查、打击犯罪的合理目的,在公共场所增加摄像头进行监控,利用摄像头监控的高精准性和网络的联通性,公安机关通过已收集的监控数据库中犯罪分子的活动轨迹进行研究和比较,精确地确定罪犯的身份,对刑事侦查有极其巨大的作用,因此政府甚至个人安装摄像头就有了说服力。
国家为了得到犯罪嫌疑人犯罪的证据或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导致刑事侦查的困难,由此便广泛增加摄像头的数量和监控范围,牺牲全民的隐私权绝不是“侵害最小的措施”。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率的上升,国家理应在根源上遏制犯罪,加强法律手段,加强法制宣传,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平衡人民的心理因素。国家对公民隐私权的侵害,不断增加公共摄像头的数量应以必要为限,恪守尊重个人隐私的原则,不应该肆意扩张对人民个人信息的占有,禁止对人民行为的任意监控。国家不是通过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而是通过强制的侵犯公民的隐私的方式来解决国家管理问题,解决犯罪侦查问题,实属本末倒置。
为了打击犯罪,我国《刑事诉讼法》已经赋予了刑事侦查机关广泛的刑事侦查权,侦查机关可以采取讯问、勘验、检查、侦查实验权、查封、扣押、通缉等一系列侦查手段,刑事侦查权已经极其庞大。同时还要时刻监控人们的行为,其实质是将所有公民预设为犯罪主体,使所有公民都在公安机关的掌控之下,导致人人自危,使公民的自由极大受限;公安警察的权力延伸到所有公民的自由,造成警察权更为庞大,极易形成“警察国家”: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极度失衡。因此,公共摄像头的无限制的增加所造成的公民隐私权和自由权的侵害程度,远远逾越了其所欲追求的结果。
参考文献:
[1]王立志.隐私权刑法保护之困境及因应[J].法学,2009.08.
[2]钱大军.犯罪构成理论的新探索[J].刑法学研究,2010.
(作者单位: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
公共摄像头篇三:立论稿:在公共场合安装监控摄像头是利大于弊
在公共场合安装监控摄像头是利大于弊
谢谢主席!大家好!
从辩证唯物主义角度看,任何措施的出台都会有利有弊,关键在于权衡轻重。尽管摄像头的安装是一把双刃剑,但我方认为在公共场合安装监控摄像头是利大于弊。在具体论述我方观点之前,首先让我们来明确何为公共场合。公共场合是指人群经常聚集、供公众使用或服务于人民大众的活动的场所。但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由于公共浴室、公共厕所等地虽系公共场合,但其与个人隐私密切相关,故我国北京、陕西等地的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禁止在这些地方安装摄像头。所以,鉴于其特殊性,我们今天所要讨论的公共场合是指在安装摄像头时没有受到严格控制的公共场合。惟其如此,我们今天的辩论才具有代表性和现实意义。
下面,我将从四个方面阐述我方观点。
第一、在公共场合安装监控摄像头能有效预防和打击犯罪,维护公共安全。“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灯光是最好的警察”,监控摄像头就如同灯光,不仅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存在,同时能对意图犯罪的不法分子起到震慑作用。虽然对方辩友可能会列举种种理由来说明这些摄像头有所谓侵犯隐私的弊端,并大肆渲染隐私权多么多么神圣,但不容置疑的是:人的安全和生命才是第一位的,没有安全和生命,隐私权又该从何谈起呢?
第二、在公共场合安装监控摄像头能有效缓解警力的不足,提高工作效率。摄像头具有人力所不能比拟的小成本、大收益的优点。目前我国每百人中警察的比例远远低于发达国家, 各城市的治安防范体系十分薄弱。通过在案件多发地段、重要路口等地点安装摄像头,不仅能直观掌握监控区域的治安动态,而且能在很大程度上打破警员短缺、投入不足的瓶颈。 第三、在公共场合安装监控摄像头能有效解决纠纷,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南京彭宇案、天津许云鹤案都在告诉我们这样一个事实:好心救人却反遭诬赖。其原因就在于案发瞬间无法还原。难道人心从此就淡漠了吗?难道我们从此就见死不救了吗?这时,摄像头为我们带来了转机。今年8月份发生的江苏殷红彬案与前两个案件极其相似,但唯一不同的是警方在调查该案时掌握了一段监控录像,从而为殷红彬洗刷了冤屈。可见,监控摄像头对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弘扬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第四、在公共场合安装监控摄像头能有效促使人们改进不良举止,促进文明新风的树立。假如公民不注意自己的言行,比如随地小便等,自然会严重影响城市的整体形象。有了摄像头的监控,人们就会在公共场合自觉的注意举止,从而可以有效遏制不文明现象。
综上,我方坚持认为,在公共场合安装监控摄像头是利大于弊。谢谢!
公共摄像头篇四:公共场所安装监控摄像头利大于弊
公共场所安装监控摄像头利大于弊
本资料由辩论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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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主席,大家好:
开宗明义,我方认为:公共场所安装监控摄像头利大于弊。理由有三:
一,公共场所安装监控摄像头能有效预防和打击犯罪,维护公众安全。我国并不是最早安装摄像头的国家,而是向欧美等先行者借鉴来的。英国迄今已在全国安装了2500万个摄像头,而美国的电子眼更是不计其数,911后连普通快餐店都装有监控摄像头。从国外及我国采取这一举措的实践来看,这些监控摄像头对于震慑犯罪分子,预防和打击犯罪,维护公众安全方面,具有并已经发挥了突出的,不可抹杀的作用。虽然对方辩友可能会列举种种理由,说明这些电子眼有所谓侵犯隐私,污染环境的弊端,并大肆渲染这些权利多么多么神圣,但不容置疑的一点是:人的安全和生命是第一位的,没有安全和生命,人就无法生存和发展,其他的所谓人权就统统没有了。安全和生命才是最大的人权,而不是隐私。而且在公共的场合安装摄像头,究竟有没有侵犯人的隐私?究竟有没有污染环境?我方认为,类似的说法都是很牵强附会的。所谓公共场所侵犯个人隐私严格说来就是个伪命题,且不论我国根本就没有关于隐私权的法律条款,就从社会和哲学层面上来说,隐私权本身在概念上就一直饱受争议,究竟什么是隐私权一直尚无定论,而且在其和公共利益冲突时应以后者为先。恩格斯在与波得?拉甫罗夫的论战中早已指出:个人隐私一般应受到保护,而公共场所,是公共利益集中的平台,当个人隐私与公共利益发生联系的时候,个人的私事就已经不是一般意义的私事,而属于政治的一部分,它不受隐私权的保护,应成为历史记载和新闻报道不可回避的内容。恩格斯早就批判过这种主张的错误,为何今天我们还要再犯?
二,公共场所安装监控摄像头能有效缓解警力不足的难题,提高我国警力利用效率,并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目前我国每百人的警察比例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各城市的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十分薄弱,警方在动态环境下控制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亟待提高,通过在治安复杂场所、重点部位、主要街道、案件多发地段、重要路口以及卡口等地点的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再与通信指挥、110综合接处警、gis警用地理信息、卡口车牌识别、电子警察等系统互联,不仅能直观了解和掌握监控区域的治安动态,而且从根本上打破了警员短缺、投入不足的瓶颈,同时在万一发生某些纠纷时,其监控录像也能很快澄清事实,让真相浮出水面。
三,公共场所安装监控摄像头能有效促进人们改正不良举止,有利于讲文明,树新风。要知道,公共场所属于公共环境,假若自身行为不检点,比如情侣动作太亲昵,或着装太暴露,把责任怪到摄像头上面是缺乏公民素质和责任的表现。难堪当然有了,要避免难堪,自然就会在公共场所自觉的注意举止,这对不文明现象是一种遏制,有利于文明新风的树立。当然,也有利于迎奥运了。我们的奥运口号,不就是——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么?而且在现代举行的几届奥运会上,有哪一次没有电子眼的全力协助呢?既保障了奥运安全,也避免了许多不文明的现象。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公共场所安装监控摄像头利大于弊。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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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摄像头篇五:辩论赛一辩稿:在公共场合安装监控摄像头弊大于利
立论点:
1侵犯人的隐私权(过程)。对行为的监控,对语言的监控,什么样的行为和语言是隐私。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公共场合隐私权认定规则:不愿意自己在公共场合的行为被此场合大部分人所知或者此场合外大部分人所知。
2一旦图片、视频与音频被公布,由于网络的存在,其宣传效果会被放大无数倍,对隐私权侵犯带来的后果也是不能估量的,例子很多。
3心理负荷重,使人同化,低效。
孤僻,封闭,猜忌。套中人现象,冷漠社会环境。人同样都存在逆反心理的、控制反抗心理,短期小范围的控制是可能的,但是人都希望自己被尊重,但是广泛性监控正在挑战这样一种社会广泛存在的心理状态,只有积蓄过的火山才能爆发。由于被监控,会不自觉削减个性行为来防备。
4很难达到设想的效果。
效果有那些:震慑犯罪(能不能),行为有序化可控化(该不该,逆反心理)。
人有不稳定性,任何定性的分析大多只能分析出共性,任何解决关于人的问题的办法大多因为只能分析共性所以有局限性。共性往往是被人广泛认知的,所以只能抓笨贼。(笨贼对社会的影响往往很大,因为聪明的贼会减少犯罪对社会的影响从而为自己铺后路。)
申论点:
1管理难以完善,技术难以比较。
管理的目的是抑制人的不稳定性对于劳动的影响,不能够完全忽略。聂绀弩《我若为王》(语文课本)剔头的带来的特权感。监控不公开透明有效,必然产生特权,但是监控一旦公开,隐私权会被更进一步侵犯。
目前技术不能很完善,但是未来这项技术完善的同时,其他可替代的技术也可能被研发出来 2权利是不能被牺牲的。
有的人希望牺牲隐私权获得保护,但是保护与隐私本身都是权利,不能够让民众牺牲一样来满足另一样,即使是民众自己选择的,这也是政府的一种误导,推卸责任,这样不合理。 3装摄像头不是现在时刻,他是一种行为,不是行为中某一点,而是行为完成之前一段时间。对方不能考虑现在需要不需要,而要考虑这种行为更为广泛的影响,否则就是为蝇头小利而放弃大头。
4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这种说法实在片面,肯定抑制犯罪的作用,但是作用小。提出揭露隐私的可能,情况更多。
各位评委主席,大家好,本方观点是在公共场合安装监控摄像头,弊大于利。首先我需要分析今天辩题的性质,辩题是一个全称肯定命题,即在所有公共场合安装监控摄像头,弊端与益处谁大谁小。次者我们需要明确一些概念,公共场合是指人群经常聚集、供公众使用或服务于人民大众的活动场所。再次,我们需要肯定在公共场所安装监控摄像头是有弊也有利的。但是本方认为在所有公共场合安装监控摄像头,弊大于利,得不偿失。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由于监控摄像头出于情况监控的目的通常需要备案存档,那些这些存档被泄露的可能必然不能被忽略,泄露存档必然就侵犯人的隐私权,什么是隐私权?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项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对于人的重要性自然不言而喻。
第二,在某些场合安装监控摄像头并不能起到对方辩友设想的那些作用。既然对方辩友提出安装摄像头能够震慑犯罪起到保护作用,那么在步行街道上或者川大第一教学楼大厅上也应该安装摄像头,但那些地方的犯罪率有多高呢?需要付出巨大物力人力来监控吗?
第三,安装监控摄像头只是一种高压监控措施,他并不能起到教育感化的作用,从根本上解决犯罪等社会问题。由于这种高压监控措施,人们无时无刻处在被监控不被信任的状态下,必然心理负荷很重,在这样一种心理负荷很重的状态下生活,会幸福么?不能,长期如此,只会导致孤僻、封闭、猜忌等情绪。人们需要被信任感,所以才出现了考试中的免监班。
第四,网络在当今社会的宣传作用无与伦比,一段视频或者音频一旦被上传,必然被极大多数的人知晓,对于隐私权侵犯的后果也是不能估量的,对社会也会有很坏的影响,导致人人自危。
综上所述,本方认为在公共场合安装监控摄像头,得不偿失,弊大于利。
问题一:达到完美社会的手段是高压监控还是教育感化?
问题二:图书馆是否需要安装监控摄像头?
问题三:既然对方认为情侣当众做亲密行为是有伤风化,请在川大校园内找出一个可以做亲密行为但是不当众的地方?
问题四:假设对方辩友在边走路边看报纸,结果一下撞到电线杆上,这种糗事对方辩友希望被街边的摄像头记录下来么?
公共摄像头篇六:反方一辩立论 公共场合安装监控摄像头弊大于利
反方立论陈词:公共场合,安装监控摄像头弊大于利
谢谢主席!
尊敬的评委、各位观众,对方辩友:大家晚上好!
所谓公共场合,是指处在人群经常聚集、供公众使用或服务于人民大众的活动时产生的场合。公共场合安装监控摄像头,有利亦有弊,对方辩友立论中强调的好处其实也潜藏着很大的弊端。我方观点:公共场合,安装监控摄像头弊大于利,原因有四:
第一:安装监控摄像头的初衷是好的,但结果往往是不尽如人意,甚至适得其反。
公共场合环境复杂,的确是存在着一些可能威胁到他人利益的因素,安装监控摄像头的初衷或许纯粹是为了威慑、取证。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其结果却是不可控制的。监控摄像头的积极作用究竟发挥了多少尚且难定,更不用说被他人用于谋取私利了,监控的本意是让人们更安全,而不是更恐惧。
第二:并不是所有公共场合都可以安装监控摄像头。
我方并不否认银行、交通枢纽等人口密集的地方需要安装监控摄像头,但公共浴室、酒店客房,女生宿舍也是公共场合吧,这些公共场合难道也要摄像头高挂吗?或许是为了对方辩友所说的预防小偷、打击罪犯,但是这些场合安装监控摄像头对整个社会的安全其实是一种潜在威胁,如此一来不是有利于安全,反倒是有害于安全了。
第三:对被监控者的不利影响。
有的公共场合即使已经装了监控摄像头也存在着很大弊端,比如学校、超市。监控摄像头作为科技手段之一的确是取到了一定约束作用,但是对监控客体的侵害也是不容忽视的。人在被监控的过程中,身心受到束缚,人与人之间原本用于区别的个性特征在机器的监督下被迫趋同。不管是对现在的生活状态,还是对未来的社会发展都是潜伏着危机的,那人的自由与幸福又从何而来呢?
第四:监控主体素质引发的诸多弊端。我们身边不乏因监控资料外泄对他人名誉及财产造成巨大伤害的事例,监控主体的行为、素质都是我们不可知的,在当前形势下,有关监控摄像的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建立健全。我们面临着监控主体不明确、监控目的错位、监控行为失效等一些客观问题。当公众信息被摄像头一览无余时,被别有用心的监控者肆意传播时,又何谈公众安全、公众利益?
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意识到在公共场合安装监控摄像头的弊端,相信各位也会重新思考:我们在享受科技带给人类福祉的同时,是否也失去了重要的东西。
我方一致认为:在公共场合,安装监控摄像头弊大于利。
攻辩小结:
首先:对方辩友立论及攻辩环节总是强调监控摄像头对打击罪犯的作用,我方并不否认在这点上,监控摄像的确可以作为取证的工具,但是,对于恐怖分子以及严重犯罪来说,恐怕区区一个监控摄像头并不能让他们不敢犯罪吧?而对于小偷小摸来讲,真正依靠监控摄像抓到的罪犯又有多少呢?我们都知道,其实是微乎其微的,因为,如果没有监控者时时盯着监视屏幕、没有受害者要求调出监控资料取证的话,这种小偷小摸往往就只能靠抓现场了。由此可见,监控摄像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安定这个问题。
其次,对方辩友忽略了一个我方一直在强调的事实,整个社会的安全是我们公民个人安全的前提。但是有些公共场合安装摄像头对整个社会的安全其是一种潜在威胁;依靠监控带来的安全和社会法制的完善,相比人民生活的富足、身心健康发展带来的社会安全,显得很狭隘、很短视,很工具性。真正的安全,是人内心的不敌对、是生活状态的安定,是一种和谐的社会氛围;而人的自律是发自内心的主动性行为,不应该受机器的监控及迫使;人类需要的是不分时间、场合、地点很自然的流露,照对方辩友的逻辑,监控摄像头之下做一场秀,而离开了监控摄像头,立刻原形毕露,这样的社会氛围还是鼓励人的自由与健康发展吗?
公共摄像头篇七:公共场所隐私权法律保护研究——以公共场所摄像头的管理为视角
公共摄像头篇八:北京公共安全图像监控摄像头达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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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摄像头篇九:摄像头图像采集
嵌入式平台 ARM+LINUX 下 USB 摄像头图像采集
2009-5-7 by 李祥平
1、 首先从开发套件带的光盘中(深圳优龙公司的 YL2410 )找到 linux 内核源码包,在 /S3C2410 公共文件 /Linux 内核源码包和工具 / 内核源码包 目录下的
linux-2.6.8.1-zzm.tar 文件
2、 在 PC 机的根目录下创建 /kernel 目录,将该压缩文件放到该目录下,解压得到 linux-2.6.8.1-zzm
3、 修改 drivers/usb/media/Kconfig 文件,在
obj-$(CONFIG_USB_W9968CF) +=media/
后添加一行:
obj-$(CONFIG_USB)_SPCA5XX) +=media/
4、 修改 driver/usb/media/Kconfig 文件,在最后添加
config USB_SPCA5XX
tristate “USB SPCA5XX Sunplus/Vimicro/Sonix jpeg Cameras”
---help---
Say The built-in microphones is enabled by selecting USB Audio support. This driver uses the Video For Linux API. You must say Y or N to
“Video For Linux ” (under Character Devices) to use this driver.
Information on this API and pointers to “v4l” programs may be found at <file: Documentation/video4linux/API.heml>
To module will be called spca5xx.
5、 修改 drivers/usb/media/Makefile, 添加:
obj-$(CONFIG_USB)_SPCA5XX) +=spca5xx/
6、 在 drivers/usb/media/ 下创建 spca5xx 目录
mkdir drivers/usb/media/spca5xx
7、 拷贝摄像头驱动的压缩文件 spca5xx-20060501.tar 到上一步的 spca5xx 目录下,解压、删除压缩文件。
8、 配置内核
首先要切换到目录 /kernel/linux-2.6.8.1-zzm 下,然后输入命令:
#make menuconfig ,进入内核配置界面
1) Multimedia device à
<M>Video For Linux
2) USB support à
<M> support for host-side usb
---USB Host controller Driverces
<M>OHCI HCD support
3) –USB Multimedia devices
<M>USB SPCA5XX Sunplus/Vimicro/Sonix jpeg Cameras
保存退出
9、 编译配置后的内核
#make
10、 将 drivers/usb/media/spca5xx 下的四个文件 *.o 、 *.ko 放到 /home/nfs 目录下
11、 拷贝抓图程序包 capture.tar 到 /home/lxp 目录下,解压得到 capture 文件夹 cd capture
make
make 后生成了几个可执行文件,把文件 mouse_capture 文件复制到 /home/nfs 下 12、 打开 minicom ,将 /home/nfs 挂载到开发板的 /tmp/nfs 目录下 13、 mknod /dev/video0 c 81 0
14、 在 nfs 下 insmod spca5xx
会出现一些提示告诉你 usb 摄像头启动
15 、 ./mouse_capture ,若成功则会显示有一张图片 1.jpg 采集到 /tmp 下
16 、 cp 1.jpg /tmp/nfs
这时,在 nfs 下就有刚才采集到的图片了 17 、猜想(未实现):如果修改 capture 下的 server.c 文件,将路径改为 /tmp/nfs 则可以将图像直接采集到共享文件夹 /nfs 下
打开主机的共享文件夹 /home/nfs, 可以看到采集到的图片 1.jpg
公共摄像头篇十:各种针孔摄像头使用说明书大全
各种针孔摄像头使用说明书大全
安装针孔摄像头,通常是因地制宜。不同的环境,不同的房间,就有不同的安装方法。
插座孔?浴镜?钥匙孔?垃圾桶?芳香剂?电视机。。。。各种各样的位置都可以安装。
1 ,对于出租屋时,可以考虑插座孔,浴镜,烟感器(烟雾探测头),灯座底部,天花板面,钥匙孔,冷气出风孔,电话机以
及衣橱上方等位置,都是装设针孔摄像头较佳位置。
2 ,对于旅社,宾馆,饭店等公众短租房间,通常室内设备齐全,可用于装设“针孔摄像头”的地方很多,包括吹风机,紧
急照明灯,灯罩,天花板,时钟,化妆镜,冷气孔,垃圾桶,花瓶,芳香剂,壁画,钥匙孔,插座,电视架等,尤其是正对床位
的电视机喇叭初,是最小摄像头绝佳的安装位置。
3 ,对于电影院卫生间和其他娱乐场所的公共厕所,则可以考虑厕所内垃圾桶。很多有此嗜好的台湾客户,都是把无线传输
的针孔摄像头放食品塑料袋内,随便扔厕所的某一角落位置进行拍摄。
4 ,对于温泉桑拿场所和游泳池等需要更衣沐浴的地方,则可以考虑莲蓬头,置衣架,灯架灯座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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