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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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篇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广西创新港湾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快资金的循环和

周转,提高资金利润率,合理安排资金流向,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

币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管理,是指公司的资金流入、流出等全过程的

控制。

第四条 实行资金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

1、 公司所有资金收支必须纳入预算;

2、 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

3、 严格贯彻收支两条线原则,收入必须上交公司财务部,支出必

须经过公司财务部支出。

4、 公司严格禁止其它部门受理现金收支业务。

5、 各项资金收支必须遵守国家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公司财务制度

等有关规定。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第二章 现金管理

第一条 公司现金使用范围:

1、 职工工资、奖金、补贴。

2、 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3、 向个人收购公司用于生产的其他物资价款

4、 向公司批准的个体配件经营者采购备品备件。

5、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 支票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

7、 公司批准使用备用金结算的职员的现金支出。

8、 采购金额在 元以下的紧急采购

9、 其他经财务部批准的现金支出。

第二条 库存现金的管理

1、 公司总部库存现金限额由财务部提出,总经理批准。

2、 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由项目部向财务部提出申请,财务部审

核,总经理批准核定。一般要根据申请部门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情况,核定其库存现金限额,如果项目部驻地附近没有银行,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周。

3、 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后,出纳负责严格按限额保管现金,不得超

限额保管现金。超限额保管资金,经查实后按超限额数 %给予处罚。

第三条 坚持收有凭、付有据,堵塞由于现金收支不清、手续不全而

出现的一切漏洞。办理的收款凭证必须盖“现金收讫”章和

收款人个人印章;付款凭证必须由有关领导签字批准、报销

人个人签字、经会计审核无误签字后,办理现金付款,并同

时加盖“现金付讫”印章。

第四条 不准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现金收支要做到日清月结,不得

跨月处理帐务。

第五条 每天收入的现金,应及时足额送存银行,财务部经理定期检

查、核对现金库存,每月至少一次。项目部库存现金由项目部经理负责检查。

第六条 财务部要设立现金检查登记簿,记录每次现金检查结果。

第七条 提取现金金额在 元以上,财务部门应有两人以上同往,应

使用本单位车辆。办公室应保证财务部门提取现金使用车辆,提取现金在 元以上时,应有本公司男性同事同往。到银行送交现金与此相同。项目部存取款,项目部经理要安排专人跟随,不得让出纳一人存取款。

第八条 各部门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不得

从本部门的现金收入中坐支,否则按坐支现金的10%罚款。

第九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借支公款,个人借款都

要按“借款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

第十条 公司内部借款 元以上,必须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财务部

必须按时准备好。紧急情况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可以由出纳直接在银行窗口付款。

第十一条 特殊情况下非现金出纳代收现金时,要经过财务部经理口头

或书面批准,事后立即办理交接,同时要登记“现金交接登记簿”办理交接登记手续。“现金交接登记簿”要同现金日记帐一起归档。

第十二条 外出采购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方便、经营急需,以及

其他特殊原因必须使用现金的,应由供应部经理或项目部经理提出申请,由总经理审核同意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十三条 严禁财务人员公款私存。

第十四条 财务人员严禁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在企业套取现金。

第三章 银行结算管理

第一条 公司银行帐户开户工作统一由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也由财

务部负责管理。项目部银行帐户由驻项目部出纳负责开户、管理,项目经理监督。

第二条 项目部在财务部核定的存款额度下通过项目部帐户进行日常

开支,收到甲方工程款后,按核定的存款额度留下项目部使用的资金,余额全部上交财务部。项目部出纳负责登记项目部现金、银行存款的备查簿,所有原始凭证上交财务部出纳负责登记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

第三条 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应当定

期检查银行账户开设及使用情况,对不再需要使用的账户,及时清理销户。

第四条 办理银行结算业务,必须遵守《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不

准出租、出借帐户。每违反规定一次对出纳罚款 元。

第五条 公司银行帐户的开户、存储资金的分配、销户要立足于和银

行发展长期的合作关系,不得随便因个人关系转移。

第六条 公司开户银行一般要选择全国性大银行,尽可能不在地方银

行开户,即使开户,也不得把所有资金存入地方银行。

第七条 公司银行日记帐要按月同各开户银行对帐,按季同各开户银

行面对面对帐,确保公司银行帐目与各商业银行帐目完全一致。核对出来的未过帐项要抄列清单,查明原因,及时清理。银行对帐单位须按银行帐号顺序装订归档。

第八条 向外汇款,经办部门要根据合同、协议等文件,填制请款单

(代收据)由经办人盖章,经办部门负责人签字,总经理签字批准,财务部经理审核签字齐全,符合合同、协议条款,才可以交出纳汇款。

第九条 公司对外付款时一般要按以下顺序选择结算方式:

1、 支票

2、 汇兑

3、 银行汇票

4、 现金

第四章 支票及其他票据管理

第一条 公司在开户银行支票使用范围内对外办理支付业务一般要使

用转帐支票,不得使用现金支票。特殊情况下需经财务部经理批准。

第二条 出纳向银行购买支票要经过财务部经理同意,项目部出纳购

买支票要经过项目经理审核同意。买回的支票要登记支票登记簿。

第三条 日常使用的支票由出纳专管,出纳应于下班前把支票、单位印

签送存保险柜,支票本应与至少一枚签发支票必须的印签分开保管,不能存放一处。

第四条 出纳人员不得同时保管一本以上同一开户行的支票,未启用

的支票由财务经理负责保管。

第五条 出纳应按支票号码顺序按本领用,领用时应在登记簿上进行

登记。一本支票未用完之前不得领用新支票,领用时应将上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第二篇
《企业资金管理制度》

企业资金管理制度.txt我是天使,回不去天堂是因为体重的原因。别人装处,我只好装经验丰富。泡妞就像挂QQ,每天哄她2个小时,很快就可以太阳了。下面是一份《企业资金管理制度》范本,您可以参考一下:

一、基本制度

1、开立两个账户,基本户用来付款,一般户用来收款。建立健全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建议使用网银。每天发生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做到日清日结,及时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2、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严格执行现金等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用白条抵库。

二、现金管理制度

1、 所有现金收支专人(出纳)负责。

2、 出纳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按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流水账),每天结出余额并核对实存。做到日清日结,账实相符。

3、 库存现金超过一定数额(建议5000元,且是收入额)时必须存入银行(一般户)。

4、 出纳收取销售现金时,须立即登记现金日记账并开具一式至少两联的销售单据,一联销售留存,一联会计处理。经手人一定要有经手依据。

5、 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审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相关人员(如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三、支票和网银管理制度

1、 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并建立支票登记备查簿(包括支出和收取支票两本)。

2、 出纳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按顺序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流水账),结出余额,每天登录网银核对银行存款实存。作到日清日结,账实相符。

3、 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至少三联的收据,缴款人、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 支票的使用或网上付款必须事前按相关程序审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支出支票时,由领取人在支票头上签收签字认可,并及时登记支票备查簿。

5、 基本户余额不足时,申请按支出预算从一般户转过来(建议半月一次)。

四、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原则上必须分人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法人印鉴分别派其他专人和出纳负责保管。

五、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 出纳至少每半月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半月报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指定人员于每半月终了进行定期对账盘查,其他时间进行不定期抽查。

2、 会计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每月现金与银行存款的帐务处理及其他帐务处理。

六、支出审批制度

购买日常办公用品、固定资产、办公家具等、会务费、差旅费、工资与奖金等任何支出都要相应审批。为简化支出审批手续,提高效率,负责人可适当将其权限或部份权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权给指定专人。

七、差旅费报销规定

报销人持原始凭证签字,报负责人、会计签字认可,交会计报销。

资金管理制度包含资金支付及费用核销管理。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第三篇
《企业现金管理制度》

企业现金管理制度

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结算行为,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

一、使用现金范围

1、产品销售的运输费、广告费。

2、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医药费和其他劳务报酬。

3、差旅费、培训费、业务招待费。

4、司机的车油费、过路费、过桥费、行车费。

5、员工工伤事故、生活困难、突发事件和临时借款。

6、小型维修费及所需的零配件等其他材料费。

除以上支付现金外,出纳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部经理审批、董事长批准。

二、库存现金

1、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必须及时存入银行。

2、公司现金必须存放在财务部的保险柜内。

3、出纳员到银行存、取现金时,公司应派车或专人护送。

4、工资以委托银行每月定期发放到员工的工资卡。

三、现金支付

任何资金支付都须有完整的审批手续。

1、生产物资采购的现金支出,凭采购单、入库单、购物发票经 审批,财务部审核,董事长签字才能支付。

2、公司员工(借款人)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借款人的直属领导签字,财务部经理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

借支,借款金额超过 元,须经董事长批准。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借款人的当月工资中扣除;如借款人当月工资不足以扣还借款的,则在下月工资中继续扣除,依次类推,直至扣还全部借款时止。(或如借款人当月工资不足以扣还借款的,则依次从直属领导、公司分管领导、董事长当月工资中扣还借款,然后再从下月起从借款人的工资扣还给直属领导、公司分管领导、董事长。)

3、日常零星开支凭费用报销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由经手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批,财务部审核,董事长批准后支付。

4、差旅费支付根据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

5、业务招待费开支凭费用报销单、业务招待申请单、发票等,由经办人签字,财务部审核,董事长批准后支付。营销人员的业务招待费按公司销售制度执行。

三、财务部职责

1、出纳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簿,逐笔记载现金收付,每日核对账款是否相符,每月核对账账、账实是否相符,做到日清月结。

2、财务经理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员的库存现金进行清查、盘点,如有长短款,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3、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白条抵库)。

4、不准代其他单位收、付现金。

5、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6、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7、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

8、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小金库)。

9、不准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款项(即坐支)。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第四篇
《公司财务及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安全,提高货币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货币资金管理范围包括投资性资金、筹资性资金、经营性资金。

1、投资性资金指对外投资及投资收益、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投资等资金的收入与支出;

2、融资性资金指公司为了弥补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缺额,向金融机构或其他 法律主体借入或归还的资金等;

3、经营资金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税负,以及其他和经营活动相关的资金收入与支出,主要表现为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应收应付款项、存货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货币资金,其表现形式主要包括:

1、现金,是指公司库存的现金,不包括公司各部门借用的、尚未报销的备用金。

2、银行存款,是指公司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3、其他货币资金,是指公司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形式的货币资金,以及其他包括人民币和按国家有关法规允许公司保管或存放的外币。

第四条 货币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公司负责人根据董事会批准的年度经营计划,要求各职能部门编制本部门的资金预算,经财务部门审核、综合平衡后编制年度现金流量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执行。

第二章 授权与批准

第五条 为提高内部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对公司实际控制,并纳入合并范围内的母子公司之间,以及所属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授权给财务总监进行审批。

第六条 审批权限 对外支付资金的申请,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本规定所设权限的金额为同一笔业务发生费用总额,严禁将同一笔业务分次报销。

第七条 财务审核。财务部门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对资金支付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审核。

第八条 资金支付须严格按照支出性质逐级上级审核或审批,严禁越级审核或审批。

第十条 在预算内的支出,可以根据授权范围,由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使用;超过预算的支出,应由业务部门提出追加预算,按预算批准程序批准后执行。 对外投资按公司投资管理办法执行,经审核批准后纳入预算管理。

第三章 股东单位资金往来管理

第十一条 加强对股东单位的资金往来管理。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建立对公司日常资金收支行为的监控机制,防止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第十二条 公司在与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发生经营性业务和资金往来时,应严格监控资金流向,防止资金被占用。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使用:

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使用;

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3、委托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4、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5、代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偿还债务;

6、其他方式。

第十四条 如发现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提供资金或发现有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有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董事会将通过司法程序及时冻结或限制控股股东所持公司的相应股份,及时通过司法程序对控股股东有效资产采取司法保全等措施,避免或减少公司的损失。

第四章 资金调度管理

第十五条 股份公司在财务部设立虚拟的资金调度中心,按照市

场化的原则承办股份公司调度资金的具体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指导成员公司资金调度管理工作。资金调度中心是股份公司财务部的内设机构,在财务总监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资金调度中心按照相应的负责股份公司整体内部资金头寸的监控和管理,及时反馈各成员公司资金状况,并根据资金安排和成员公司的资金余缺状况,在股份公司总部和成员公司内合理调度资金。

第十六条 股份公司及下属公司可以将暂不使用的资金,以季度为单位,存放在资金调度中心,资金调度中心和成员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每年协商一次存款、借款的利率。资金调度中心负责利用银行平台归集内部资金并统一安排使用,随时监控内部调度执行情况,并依此编制统计表。协助完成资金状况专项分析,提供分析所需的报表和资料。 股份公司财务部行使本部及各成员公司间的资金调度职能。其它任何成员公司都没有相互拆借行为或资金调度的权利。

第十七条 下属成员公司资金调度管理职责

1、负责本公司资金头寸的管理,如实反映本公司的资金头寸情况。

2、负责按时编制本公司资金支付申请。

3、依据融资、投资计划与公司内部资金情况测算本公司现金缺口,提出资金需求计划。

4、负责协助完成本企业资金状况专项分析,提供分析所需的报表和资料。

第十八条 资金调度管理的主要内容。为满足股份公司资金平衡

和其它使用需求,调度资金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需调用的各成员公司融资资金

2、需调用的各成员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性富裕资金

3、为完成股份公司统一结算而需调用的各成员公司生产经营性资金

4、为配合股份公司与金融机构的合作,而需调用的各成员公司生产经营性资金

5、为配合股份公司重大项目运作,而需调用的各成员公司资金

6、经股份公司领导批准,而需调用的各成员公司资金

7、为应对非常规使用的储备资金,而需调用各成员公司的资金

8、 根据股份公司资金平衡需调用的其它用途资金。

第五章 内部控制

第十九条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是:货币资金收支与记帐的岗位分离;货币资金收支的经办人员与货币资金收支的审核人员分离。

第二十条 货币资金的管理遵循国家主管部门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银行结算办法和外汇管理办法等各种法规和规章,正确使用各种银行结算工具,按照规定核定库存现金限额,按现金收付范围使用现金。

第二十一条 按照内部控制的原则,出纳员负责保管银行支票等有编号的银行结算凭证、库存现金,具体办理银行结算和现金收付。出纳员不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第五篇
《企业资金管理办法》

XXXX公司

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央预算单位银行帐户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货币资金指公司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货币资金的管理。

第四条 财务审计部负责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修订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

第二章 岗位分工及授权标准

第五条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六条 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并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第七条 规范货币资金业务建立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人(见附表1)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八条 审批人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经办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按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九条 财务审计部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一、支付申请。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需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二、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拒绝批准。

三、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四、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第十条 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

第十一条 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附表1 资金管理审批权限一览表

(一)审(核)批权限

1、审核:指管理部门及主管领导对该项开支的合理性提出初步意见。 2、审批:指有关领导经参考“审核”的意见后进行批准,个别重大事项,还需经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二)审批顺序:

按“附表1”中所标的顺序审批,若遇有关审批人员出差在外,可由其授权人代批,但事后必须请有关人员追认。

(三)计划外固定资产购置,专项资金和对外担保的使用须经董事会通过。

第三章 现金管理

第十二条 现金开支范围

现金开支范围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可以使用现金进行结算的范围。由于现金具有使用广泛、便利的优点,同时又具有使用不安全、费用较高的缺点,因此除按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按规定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帐结算。具体只能在下列范围内开支使用现金:

(一)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二)个人劳动报酬。指由于个人向公司提供劳务而由公司向个人支付的劳务报酬,包括支付给作者的稿费,支付给外聘教师的讲课费,以及设计费、装璜费、安装费、制图费、化验费、测试费、医疗费、法律服务费、咨询费、各种演出费与表演费、技术服务费、代办服务费及其他劳务费用等等。

(三)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项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如学生助学金、职工困难生活补助费等。

(五)公司预借给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六)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为1000元,超过结算起点的应实行银行转帐结算。

(七)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如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帐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现金的支出。

第十三条 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

根据零星开支的实际需要,核定3000元作为公司的库存现金限额。

第十四条 禁止坐支

所谓坐支是指从现金收入中直接用于现金支出。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的库存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公司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出。

第十五条 现金采购

外地采购,按规定通过银行将款项汇往采购地点,接受采购地银行管理与监督,不准携带现金直接到外地采购或者以化整为零的形式套取现金。在某些特殊情况必须携带现金进行采购的,由总会计师签字后可携带现金到外地采购。公司购置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十六条 现金管理“六不准”

(一)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二)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三)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四)不准利用银行帐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五)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 (六)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小金库);

第十七条 定期(每月检查)和不定期(抽查)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帐面余额与实际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四章 银行存款管理

第十八条 公司对银行帐户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由财务审计部统一办理银行帐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手续。

第十九条 银行帐户的设置

公司开立一个基本收入帐户、一个基本支出帐户。基本收入帐户只能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第六篇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

XX集团资金管理制度

1 总则

1.1目的

为规范集团的资金运作,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营运效率,完善集团内部控制机制,确保集团整体效益的最大化,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各专业集团及各成员企业。

1.3释义

1.3.1 本制度所称资金指所有币别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1.3.2资金收支的范围包括企业进行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等发生的资金收支。

1.4管理基本原则

1.4.1时间价值原则。树立正确的资金时间价值观念,追求资金的最佳运用状态,讲究、考核企业资金使用的效果。

1.4.2动态平衡原则。集团资金实施统一调度管理,强化货币资金收支动态平衡管理、量入为出、统筹兼顾。

1.4.3融通资金原则。充分运用集团资源优势,努力拓展筹资渠道,及时、足额筹集到与集团经营发展相适用的资金。

1.4.4责、权、利相统一原则。效率优先,实行资金有偿使用并与资金来源、资金周转效率、资金使用效果挂钩。

1.4.5防范风险、确保安全原则。资金的筹集、投放采取事前分析、事中监控、事后报告的防范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2 职责与权限

2.1财务金融中心负责集团资金的归口管理。

2.1.1组织集团资金预算的编制,对专业集团资金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1.2 负责专业集团及成员企业筹融资专项管理。

2.1.3建立有效的资金结算网络,对专业集团、成员企业的资金收支进行日常监督控制、调度管理。

2.2财务金融中心资金部的职责

2.2.1建立集团内部结算中心,办理各专业集团、成员企业在中心的存贷款业务,以及内部存贷款利息的计算与结转。

2.2.2构建集团资金信息平台,维护集团日常资金台帐,反映资金运行状况。

2.2.3具体办理集团总部筹融资业务。

2.2.4根据集团首席会计师的指令或受专业集团委托,进行资金调度。

2.3专业集团财务部负责本集团资金预算的编制、执行,办理筹融资业务,本集团内部资金调度管理,对所属成员企业资金收支检查监督。

2.4各成员企业财务部门负责本企业资金预算编制、执行,办理筹融资业务,对企业各项资金收支进行控制、监督。

3 资金收支的监控与调度

3.1资金预算编制、审核与批复

3.1.1集团对资金收支实行预算管理,每一会计年度编制执行年度资金预算,每月编制执行月度资金预算。

3.1.2成员企业财务部门每月组织各部门编报本企业月度资金预算,经本企业总经理批准后上报专业集团。

3.1.3专业集团财务部汇总编制本集团月度资金预算,经总经理签批后下发执行,并报集团财务金融中心。如财务金融中心提出指令性调整,则作相应变更。

3.1.4集团财务金融中心负责集团总部月度资金预算的编制,汇总各专业集团月度资金预算,根据集团总体资金运作情况可对专业集团月度资金预算进行调整,并报集团总裁批准执行。

3.2预算执行

3.2.1各级财务部门应严格执行月度资金预算。

3.2.2各成员企业各项预算外资金收支必须及时报专业集团,按资金预算申报程序办理审批。

3.3资金调度

3.3.1财务金融中心对集团资金实行统一调度,各专业集团及成员企业财务部门必须按财务金融中心下达的资金调度指令办理相关资金收付。

3.3.2专业集团财务部有权调配所属成员企业经营资金。

3.3.3各成员企业总经理有对资金状况的知情权,本企业财务部门需及时向其提供资金信息。

3.4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与分析

3.4.1成员企业财务部门每月月末对月度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经本企业总经理签批后上报专业集团财务部。

3.4.2专业集团财务部每月对本集团月度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经总经理签批后在规定时间内报财务金融中心。

3.4.3财务金融中心每月对集团月度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形成报告,报集团首席会计师、总裁。

4 资金结算中心

4.1资金部负责办理内部存贷款业务及内部交易结算,实行内部存贷款管理。

4.1.1资金部年初根据各专业集团、成员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业务发展,核定其营运资金额度,如遇重大经营条件变化或新企业成立,于30日内进行核定。

4.1.2内部存款

4.1.2.1专业集团、成员企业实际占用的资金少于核定的营运资金额度的,其差额视为存款;

4.1.2.2专业集团、成员企业上交的余量资金视为存款;

4.1.2.3内部存款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上浮30%计算存款利息。

4.1.3内部贷款

4.1.3.1专业集团、成员企业实际占用的资金超过核定营运资金额度的,其超过部分视为内部贷款。

4.1.3.2专业集团、成员企业因经营需要可向结算中心办理内部贷款。

4.1.3.3内部贷款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30%计算贷款利息。

4.2专业集团、成员企业在结算中心的存款、贷款利息,通过集团内部非货币结算体系纳入各专业集团、成员企业任务考核指标。

4.3内部贷款申请

4.3.1核定资金定额后,由资金部以《资金定额核定通知书》(格式见附件1)通知专业集团、成员企业。

4.3.2专业集团、成员企业需超过核定的资金定额使用资金的,须填写《内部贷款申请书》(格式见附件2),经总经理签字后,向资金部申请贷款。

4.3.3资金部审查企业贷款申请的理由是否充分、数额是否合理、还款计划能否落实等有关情况,初步评审同意受理并签署意见后,报财务金融中心总经理审批后办理贷款资金的拨付手续。

4.3.4专业集团、成员企业应依据批准的内部贷款申请所确定的还款计划,按时归还贷款(可以提前)。未经同意续贷,到期没有归还贷款的,除从逾期之日起加收一倍的贷款利息外,资金部可采取各种措施随时予以收回。

4.4结算中心的日常核算

结算中心负责为专业集团、成员企业开设存款、贷款账户,及时、准确登记每笔存款、贷款的资金收支情况。每月底向专业集团、成员企业提供存款、贷款对账单。

5 对外融资管理

5.1财务金融中心全面负责集团融资的管理,依据集团发展战略,制定融资计划,审批、指导、安排专业集团、成员企业融资活动。未经财务金融中心批准,任何专业集团、成员企业不得擅自对外借款和还款。

5.2专业集团、成员企业按照集团融资计划,充分利用信用资源,积极拓展融资渠道。

5.3专业集团、成员企业对外融资,首先填报《对外融资申请书》(附件3),经财务金融中心批准后,办理对外借贷手续。

6 罚则

6.1隐报、虚报、少报资金的,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经济责任、行政责任;私存帐外资金的,视同挪用公款,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6.2未经集团同意,擅自拆借资金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一经查出,责其追回所借资金,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经济、行政责任。

7 附则

7.1本制度由集团财务金融中心负责解释、修订。

7.2本制度自2002年 月 日起执行,原《XX集团资金管理制度(试行)》(XA/ZD0511A-2001)同时废止。

附件:

1 资金定额核定通知书(格式)

2 内部贷款申请书(格式)

3 对外融资申请书(格式)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第七篇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对公司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快资金循环和周转,规范资金支出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责,有效的控制公司成本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控制资金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资金是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3、本制度所称资金管理是指资金流入、流出全过程的管理。

二、依据量入为出原则需编制资金收支计划:

1、公司各部门应编制年度资金收支计划,每年11月30日前编制下年度收支计 划,每月25日前编制下月收支计划。

2、公司财务部,负责收集各部门的资金收支计划,汇总编制公司的年度收支计

划于每年12月15日前编制完成和月度收支计划于每月28日前编制完成,提交公司领导作为资金使用的指导。

三、资金的筹措:

1、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作为公司资金的主要来源,从签订销售合同开始融入资金管理的概念,付款方式尽量做到有利于本公司,销售完成后由财务部会同销售部门及时收款。

2、股东投入资金:公司要扩大规模,增加新项目,需要由股东投入的资金。

3、借款:借款是公司发展过程中正常的筹资途径,可以从银行贷款、也可以通过个人借款等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4、财务部门通过对公司资金收入计划与公司资金支出计划进行比较,对不足部分及时告知公司领导,以便领导统筹安排,及时调整支出计划,合理安排资金的支出顺序。

四、支出的基本审批流程、相关人员的责任:

支出(经办人)填写报销单或付款申请单并签名→项目负责人(证明人)审核签字→部门经理审核签字→总经理核准→财务负责人核准→财会部会计审核并编制记帐凭证→出纳付款;

1、经办人负责粘贴原始单据,按照正规发票与非正规发票分别整理粘贴,应如实反映款项支出内容,根据原始单据填写费用支出用途,在支出单据上签字,对款项支出的结果负直接责任。

2、项目负责人对款项支出事由、金额进行审核并签字,对款项支出的结果负项目领导责任。

3、部门经理对本部门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及必要性负责,并在此基础上审核并签字,对资金支出的结果负部门领导责任。

4、总经理对资金支出具有最终审批权,对资金支出的结果负领导责任。

5、所有资金支出必须由财务负责人根据本制度关于资金支出依据的规定核准后方可支出。对票据的合法性负责。

6、出纳人员根据会计人员审核通过后制作的会计凭证进行付款,对于不符合本制度关于资金支出依据的规定和未经财务负责人签批的资金支出承担挪用公司资产的直接或连带法律责任,对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款项短缺负有赔偿责任。

五、公司费用支出原则

1、行政、销售业务部门的日常经营管理费用支出

日常经营费用包括:办公费用、差旅费、汽车费用、业务接待费用、职工食堂的伙食费支出等。

a、办公费用:办公用品应由专人负责,发放领用以节约为原则,水电物业费用、房租等支付需有原始数据,核实使用数量后支付。

b、差旅费:需制定差旅费报销的具体规定,出差的凭据如住宿票、车票等。 c、汽车费用:包括燃油费、通行停车费、修理费、车辆保险费等,车辆保险费必须支付,以防未然。

d、业务接待费用:需制定相关的费用支出标准,必要时提供如招待用品的详单。

e、职工食堂的伙食费用支出:因供应方的特殊性付款凭据为收据,采购支出 需有专人审核,负责食材的计量、签收、价格的核准。

总经理本人报销费用时应由财务负责人和一名副总经理会签。

2、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材料、低值易耗品采购支出

公司的材料、低值易耗品采购是公司的一项重要工作,采购前工程部负

责人提出采购申请,必须填报采购申请单同时提供三家供应商的报价、付款 方式、货期,由采购人员货比三家,确定供应商后,由采购部、工程部、财 务部进行采购合同评审,评审通过后,签订采购合同,尽量争取一定的授信期,合同根据合同付款方式支付货款,填写付款申请单进入付款流程。

如遇资金不足应优先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杜绝停工待料情况发生。采购完成后应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连同入库单作为报销的原始凭证。领用材料时填写出库凭证,办理出库手续。

3、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投资性采购支出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购金额通常比较大,投资风险高,对项目投资需进行可行性分析,项目设备配置合理,配置专业人员进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物资采购,采购人员需熟悉设备的参数及技术指标,设备营运后需达到的目的,还需详细了解供应商的相关资质、技术能力等,进行采购合同评审,着重考虑资金安全选择合适的付款方式,评审通过后签订采购合同,进入采购付款流程,。

固定资产采购完成后填写固定资产卡片,确定归属部门,以便固定资产的日常维修保养,延长使用寿命,在建工程所需物资比照材料采购流程进行入库,按工程物资进行单独保管,报销时固定资产卡片复印件、工程物资入库单连同发票作为报销的原始单据。

4、工资性支出

由人事部门根据考勤情况,编制工资发放表,经总经理审批。经审批的工资表递交财务部,由财务部会计审核制作凭证通知出纳备款发放工资。

5、税费上交支出

由财务部会计按国家有关税收政策法规,正确计算当期应纳税费金额。财务负责人审核后由会计进行申报,通知出纳纳税金额,出纳确认银行账面有足够款项,以便顺利缴纳税款。

6、借款支出

所有借款人应在借款时填写借款单,借款单应注明借款金额、用途、借 款日期,经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业务办理完成后,及时按照业务种类根据

本制度规定的流程报销,报销时先冲销借款,不足部分支付现金,结余部分及时交回,对余款未及时交回的,由财务部发放工资时扣回。

7、非日常支付的费用: 如筹建期的办证费用、罚款、奖励支出等,经办人提出申请进入付款流程支付。

8、公司的短期投资:

对公司的结余暂时不用的资金选择合适的短期投资,需注意投资风险。

六、监督检查制度

1、公司应当建立对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2、资金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a、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b、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c、支付款项印章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办理付款业务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现象。

d、票据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手续是否健全,票 据 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e、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七、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安康市赣安矿业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一月一日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jisuanjileikaoshi/2614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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