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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XX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1)》
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XX管(2010)第11号
为了使外地员工安心工作,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公司新建一幢设施齐全的员工宿舍,内设闭路电视、网络线、电话及卫生设施。为了规范员工宿舍的管理,公司特制订以下规章制度;
1、住宿条件:A优先外地员工(北仑地区无房子的);B照顾东至霞浦镇以外,西至小港以外,南靠上傅村以外的长期住宿的远路员工,住宿时间每月20天以上。
2、安排人员本科以上或主管管理人员以上,特殊外聘人员均安排一人一间,其他员工二人一间(如房间有空可以照顾)。公司为每个房间配备床铺、衣柜一个、写字台一张、椅子一把、电视一台、电话一部,科级以上安排空调。
3、每位员工入住必须办理入住登记手续,员工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离开公司、辞职、解聘时须交回其所有已领用的物资,并由主管部门确认完好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4、公司对入住员工收取每个房间每月10元的租房费,公司为每个宿舍安装电表和水表,水、电费由员工自负,由主管部门负责一月一次统计,交财务在当月收入中扣除。如发现有偷电、偷水的情况,如查到责任人,根据《公司纪律处罚规定》处罚,查不到责任人的,由全部宿舍人员分摊。
5、公司住宿员工21:00以后不准出门,员工外出必须在22:00之前回宿舍(正常上班的除外)。晚上员工外出必须在门卫处登记。门卫必须在22:00之后才能睡觉,并负责给夜班的员工开门。
6、宿舍只允许干部家属留宿和接待,除公司暂同意照顾的夫妻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允许留宿和在宿舍接待朋友,接待需在门卫处,21:00前必须离开。
7、住宿员工应负责保持宿舍清洁,物品摆放整齐,垃圾必须打包后统一摆放到西门卫垃圾箱处。
8、为保持公司形象,禁止将衣物晒到窗户外,员工晾晒衣物除晒在房间内以外统一晒到西门卫晒衣架上。
9、员工需爱护宿舍内公共财物,不得随意损坏公司财物(如床、桌、柜、椅等),严禁在墙壁上乱涂乱画。如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10、员工不得在宿舍内喧哗、吵闹、打架、酗酒、赌博、嫖娼、搞迷信等不良活动。有电视或音响的宿舍应注意将音量调整至不影响他人休息为宜。
11、住宿员工上班考勤一律到南门卫,西门卫不允许人员进出。员工到公司食堂用餐,须至南门卫处登记,用餐后即回不能进入其他场地。
12、自行车统一摆放在一楼东、西楼梯下,摆放整齐。
13、下班后至晚上21:00之前住宿员工可至西亭园游览,必须注意爱护花草树木。
14、所有住宿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制度,违反以上规定以违反公司纪律给予处罚, 本制度于2009年12月30日第三次修改,原文件作废,本制度自2010年1月1日起生效。
XX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30日
抄送: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
发送:各部
传达:全体员工
篇二:《公司宿舍管理规定》
公司宿舍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员工宿舍管理,保障员工有一个安全、清洁、舒适、安静、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特规定如下(公司现有宿舍4套,各套分别设有舍长,负责本舍所有事务的管理):
第一条 管理员、管理费、水电费
1、入职员工由宿舍管理员(行政人事部:行政专员)统一安排房间、床位;宿舍卫生、安全、物资等日常管理由各舍长负责,舍长补贴为
200元/月,针对行使职责情况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考核、计发、扣除。
2、管理费:60元/人、月从当月工资中扣取(用于支付垃圾清运、舍长补贴等),未住满一月者按:未满10天计收1/3,即20元/人、月,公司接待宿舍管理制度。
超过10天未满20天计收2/3,即40元/人、月,超过20天未满30
天计收全额,即60元/人、月。
3、水电费:入住人员均摊,分摊计收方式同上,由行政专员每月31日前查表分摊两种费用,报到人事专员处统计进入工资表扣除(男生宿
舍个人分摊额只计总数的2/3,另1/3为职工食堂费用由公司承担)。
于查表日前离职人员,则按上月标准自行交回财务室。
4、新到试用期人员办理住宿时,需现金预交首月管理费和水电费70元/人、月到财务部,凭财务收据找管理员安排入住手续,未满一月离职
者按上述计收办法扣除,余额到财务部退回。
5、学习期人员免收首月管理费,但需预交首月、次月两个月水电费20元/人、月到财务部。一月学习期未满提前离开,扣除10元/人、月,
余额到财务部退回;学习期满,但试用期满十天,未满一月离开者,
其管理费和水电费按上述计扣办法从试用期考勤工资和预交次月水
电费10元中扣除,工资不够时,交回现金补足;学习期满,但试用
期未满十天离开者,不计发工资,以抵扣管理费和水电费(有个人工
作失误产生经济损失时,还需另行追偿)。
6、离职人员必须在离职三天之内搬离宿舍,由宿舍舍长报行政专员结算住宿、水电费用通知报财务结清,并收回钥匙。
第二条 调房、调床
未经管理员同意,所有住宿的员工不得私自调换。
第三条 宿舍钥匙管理
未经公司同意,私自提供或配给非公司人员钥匙者,除取消其住宿资格外,视情节轻重罚款200~2000元/次,若有失窃现象,追究违规员工及责任人刑事责任。
第四条 防盗
1、在员工宿舍范围内发现非公司员工时,住宿员工均有义务询问其情况,以防盗贼混入。
2、未经物主同意,不得私用别人物品,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偷盗他人财物之行为,将受到开除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条 入住卫生要求
1、 各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安全,搞好室内外卫生,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以保持宿舍清洁(责任区:宿舍门口、
宿舍内床面、地面、桌面、卫生间、厨房等),人员如有变动,舍长
须及时调配值日表。舍长每周不定期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改
正,否则通知管理员予以50~100元/次的处罚;管理员每月一次不
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并未及时改正时,对舍长予以50~100元/次的
处罚。
2、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投入下水道、厕所内或抛出窗外。
3、员工物品摆放整齐,不乱摆乱放,不占用人行道,不许将物品摆放在空床位上,以防损坏床板;严禁在床铺上吸烟,违者按10元/次罚款处
理。
第六条 爱护公物、节约能源
1、 自觉爱护宿舍的一切设施及房屋结构布局,不准擅自改动或拆卸,若
有损坏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2、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浪费水电,注意白色污染和环境保护。公司接待宿舍管理制度。
3、 严禁将公司物品带回宿舍使用,公司将随时抽查员工床铺、衣箱等物件,若出现公司物品, 予以50~100元/次罚款处理,重者无薪解雇。
第七条 来访会客
1、来访人员要事先经管理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员工宿舍。被访员工上班后,来访人员不得在宿舍逗留,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20~50元/次的罚
款。
2、员工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男女混居。晚22:00后外来人员必须离开宿舍;男女员工禁止窜房,违者按50元/次罚款处理。
3、为保证员工的正常休息, 白天14:00以前,晚22:00后,宿舍谢绝会客;特殊情况,经宿舍管理员同意后,可在宿舍外接待。
第八条 入住公德及安全维护
1、严禁结交社会上的闲杂人员;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争吵、斗殴、酗酒杜绝色情、吸毒、盗窃、聚众赌博(违者没收赌具、赌资并罚款
500元/次,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和公
私财物、在宿舍内殴打他人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
他人宿舍,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窝藏赃物等一切违
法行为。
2、严禁在宿舍大声播放收录机,进行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违反本款任一规定者,一经查明处以50元/次罚款,后果
严重者取消住宿资格,导致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者,由责任人承担全公司接待宿舍管理制度。
部责任,公司免责。公司接待宿舍管理制度。
3、注意社会公德:出门关门应轻声,上下楼梯不准大声喧哗,早班和晚班的员工,起床、洗漱、关门等落手要轻,不得影响其他员工休息;
22:00以后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严禁不经管理员同意夜不归宿;若有
同楼人员投诉,将取消其住宿资格,严重者将无薪解雇。
4、保持高度防火意识,不准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高功率电器,宿舍内禁止煮饭,不准用电炉、电热器,并做到人走灯关、切断电源,注意节约
用水,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5、 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管制刀具和爆炸物品,少数民族员工已经带来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少数民族地区使
用的刀具,都必须交公司统一保管。
违反本条任一具体规定者,一经查明处以50元/次罚款,多犯累加;所发生的一切安全、经济事故,情节严重者除罚款外,取消住宿
资格,由责任人承担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等全部责任,并送交公安机
关追究法律责任,公司免责。
第九条 其他规定
居住在宿舍内的每一位员工,必须服从管理员及舍长执行本规定
时的所有合理安排,并积极配合完成,否则,管理员及舍长有权对不
执行安排者处以10~50元/次的罚款,报交行政人事部。
火警: 119 匪警电话: 110 急救电话: 120
宿舍舍长工作职责
宿舍舍长要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认真做好宿舍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宿舍环境。严格履行以下工作职责,如有违背,予以200元/月处罚,严重者还予以撤职、警告等处分:
1、认真负责,公平公正,熟知《公司宿舍管理规定》,并贯彻执行各条规定,履行本职责要求;
2、宿舍舍长必须凭手续审批齐备的公司《入职申请》,才能安排新员工入住。员工离开宿舍时需记录在员工记录本上。并收回宿舍钥匙,书面通知财务结算住宿管理费和水电费。
3、每天必须做工作记录。将每天发生的情况及问题分别记录在登记本上,每星期日将登记本上交行政主管查阅,发生重要事情及时上报公司管理部门。
4、宿舍舍长每周一抽空到公司行政专员处,汇报宿舍一周内的情况,以便
及时解决问题。
5、宿舍舍长需督促员工将清洗后的衣服晾晒至指定的位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宿舍舍长每天在员工上班后,检查每一个房间内的卫生及员工叠被子情况,并检查电视、灯、水是否关上,将未打扫卫生、未关电视、灯、水的房间及未叠被子的员工姓名记录下来,并按《公司宿舍管理规定》予以扣罚,并将扣罚单上交公司管理部门。
7、宿舍舍长必须按月编制《卫生值日表》,监督检查值日结果。监督每一个房间外的废纸篓内的垃圾清理干净,并督促各宿舍寝室长按《宿舍卫生管理条例》中的要求安排本寝室员工打扫卫生并整理好员工日常用品。
8、严格禁止外来人员入住和晚上10:00点以后的其他宿舍人员来访。
9、若员工夜里12点以后回宿舍或不回宿舍住宿的,应写明员工姓名及原由,并制止员工不能大声喧哗,避免打扰其他员工休息。
10、宿舍舍长必须掌握员工安全通道出口位置,以便发生火灾时,能疏导员工,并掌握安全通道大门的钥匙,会使用灭火器。
11、宿舍舍长必须详细了解我公司员工的情况,对于各种治安检查能对答如流。
14、宿舍舍长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若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者,造成的损失由宿舍管理员负责。
篇三:《工厂公司宿舍管理制度》
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自有房产和所租赁房产住宿员工.
第二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一)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不得携眷住宿.
(四)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公司负责指定和选择员工宿舍的地点和住所.
公司负责支付员工宿舍的房租(包押金)和物业管理费用,其它如水电,有线电视等费用由住宿员工自行分担.
凡申请入住公司宿舍的员工需交纳50.00元水电押金,由公司财务部代收,转至水电交纳存折,迁离宿舍时由舍长按当月发生费用多还少补.
宿舍统一由宿舍内职位最高者担任宿舍舍长或由公司指定,也可由内部住宿员工议定,但需报公司行政部备案,其工作任务如下:
(一)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负责每月水电等公共分摊费用的分配和收取.
(二)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台风).
(三)备置员工资料(如血型,紧急联络人……)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第五条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第六条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公司需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第八条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煤气炉,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第九条住宿员工(含出差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一)服从舍长管理,派遣与监督.
(二)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三)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四)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五)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六)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七)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八)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九)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十)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十一)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否则应向舍监报备. (十二)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十三)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十四)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十五)各房间的清洁由公司指定人员清理,各住宿人员轮流监督整理. (十六)对水,电,煤气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
1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2煤气使用后务必关闭,轮值人员于睡前应巡视一遍.
3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池.
4沐浴以20分钟为限.
(十七)按时作息,在正常作息时间内不得干扰其它人的休息.
(十八)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第十条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负责监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的修理,水,电,煤气,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第十一条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退宿)并呈报公司议处:
(一)不服从舍长的监督,指挥者.
(二)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三)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四)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五)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告不改者.
(六)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七)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八)有偷窃行为者.
第十二条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长或主管人员检查.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修定,解释权归行政部.
第十四条本管理制度经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
篇四:《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篇一: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员工宿舍,加强治安,保障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安静、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特规定如下:
⑴入职员工由人事部统一安排房间、床位,凭人事部签发的住宿单到员工宿舍入住。
⑵离职人员必须在离职3天之内搬离宿舍,由舍监收回钥匙并开退宿证明后,再到人事部办理手续。
⑶已入住员工退宿须提前3天到人事部注销,否则按在住员工一样交纳各种杂费(水电)。
⑷未经人事部同意住宿员工不准私自调房、调床。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⑸公司员工若提供钥匙及私配给非公司人员者,除取消其住宿资格外,另罚款处理,若哟失窃,并追究其责任。
⑹员工宿舍范围内若遇到非公司员工有义务询问其情况,以防盗贼混入宿舍内。
⑺各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安全,搞好室内外卫生,4、2、2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换洗衣物应在指定位置晾晒及摆放;暂不用的衣物应收入柜内,鞋子应整齐摆放在床铺下面。
4、2、3房间清洁由宿舍长安排轮流打扫;废弃物、垃圾等应放置在指定场所;室内外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违禁物品。
4、2、4节约用水用电,用完随手关闭水源电源开关;使用电视机、收音机应将音量控制在适当范围,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4、2、5员工外出应将宿舍水电、门窗关好,贵重物品应自行保管,避免携入宿舍,违反规定放入宿舍丢失者,责任自负。
4、2、6住宿员工不得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4、2、7公司宿舍原则上不得留宿亲友,特殊情况需要留宿亲友须经宿舍长批准。住宿员工夜间晚上不在宿舍就寝应提前告知宿舍长。
4、2、8住宿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即取消其住宿资格:不服从宿舍长管理;在宿舍赌博、酗酒、斗殴;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经常破坏宿舍安宁、屡教不改等。
4、2、9中午到宿舍就餐的员工应按秩序就餐,维持就餐客厅的卫生清洁,就餐完毕清洗好个人碗筷并放在指定位置。
篇五:《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篇一:工厂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职责包括:员工宿舍人员出入手续情况登记、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章入住与退房相关手续
第四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行政人事部申请住宿。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4、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不得携眷住宿。
4、4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退宿: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当日内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保卫人员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如房间钥匙等)移交手续,并于当日内在行政人事部指定人员监督下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的行为。
10、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更不能男女混住,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11、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12、要爱护室内公用设施,不得随意改变其原貌;不得私自更换铺位,乱调房间;不得在墙壁、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3、各房间要设专人清洁整理,污秽、废物、垃圾等,并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4、不得于床上抽烟,不得于宿舍内吃槟榔或其他不良物品。举止文明,尊重他人,自觉维护公共走道卫生,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15、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床铺、包裹架、玻璃、门窗等)本项目以完好状态交与各队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队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篇三:员工宿舍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给大家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二、寝室长职责:
1、男女宿舍各设立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3、寝室长有义务向行政人事部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三、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3: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的形式报寝室长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3次。如超过3次,寝室长有权对违纪者处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最高主管签属的证明。如没有按时归宿,且无夜归证明单或未向寝室长长以书面形式请假的,也将予以50元/次的罚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三次则取消住宿资格。如寝室长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发现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四、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20—50元罚款。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如有明确责任者,则同时给予该责任者作相应的处分。
五、水、电管理:
1、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公司派专人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违者将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如查不出责任人,则对所在房间人员处以10元/人的处罚。
3、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
6、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之电器,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7、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10元/次的处罚。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一个方向,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
7、衣物、毛巾挂放在两床间的横杆上,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袜子等杂物。
8、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处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每次罚款20元。
七、管理规定:
1、寝室长具有监督员工宿舍卫生及纪律的责任和权利,发现违规现象应及时汇报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报或管理不力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至少20元/次的罚款。
2、寝室长须加强员工宿舍巡视工作,将每日就寝情况汇报至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员工宿舍进行卫生、安全、纪律检查。
3、22:00以后禁止放音响和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大声喊叫、酗酒闹事等,影响他人及邻居休息,使公司声誉受到损坏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负外,公司将对当事人给予违纪处罚,如寝室长没提出或劝阻,则负连带责任。
4、对凡有公物损坏的宿舍,有明确责任者的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其责任。本宿舍员工视而不见、知情不报、相互包庇而导致责任不明者,除全体宿舍员工赔偿损失外,并将给予100—300元罚款。
5、出入宿舍要随手关门,注意防盗,对因故离开公司者,寝室长负责督促将宿舍物品柜钥匙回收,并上交行政人事部。严禁私自配制钥匙和调换门锁,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处以寝室长100元/次的罚款。
6、在宿舍内禁止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聚赌的行为,造成公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每人还扣除当月工资及相应福利补贴,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7、宿舍区域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9、员工离职时,必须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及时搬出宿舍,否则予以罚款。
10、寝室长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罚,如员工对处罚有异议,应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三天内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诉,若行政人事处核实情况后,进行相应处理,员工需无条件接受处理结果。
八、本制度自2012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
[篇四: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解决异地工作员工的生活住宿问题,最大化利用公司现有的宿舍资源,更好的吸引异地人才流动到我公司工作,同时为鼓励员工到异地基层锻炼,解决其后顾之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条件:
本单位在职职工,凡本人及配偶户口所在地与本人工作地均不在一地的,可以享受公司提供的宿舍住宿。
原则上,外单位人员不允许住宿公司提供的免费宿舍,特殊情况下,在完成相关审批手续的前提下,可以允许外单位人员住宿我公司免费宿舍,但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保障本单位职工的住宿需求。
第三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泰合隆兴集团总部及下属分子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程序:
凡符合公司住宿条件的员工,均可向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住宿申请。经本部门负责人、集团员工发展中心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确认、集团办公室进行登记、集团行政总经理或分子公司总经理签批后可由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进行住宿。
申请住宿时,已婚员工应同时提交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条、管理规定:
由集团办公室统一对集团范围内宿舍使用情况进行调配与管理,并不定期进行宿舍检查,对违反公司住宿管理规定的员工,依照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5、1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5、2职工住宿舍必须服从集团办公室及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5、3各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安全,搞好室内外卫生,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以保持宿舍卫生整洁的环境。
5、4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能器具。(从制度下发之日起,凡宿舍存放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耗器具,视为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
5、5禁止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赌博,除没收赌具外,每人处以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5、6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5、7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者一次处以10-1000元的罚款。
5、8单身宿舍人员,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天者,按自动放弃住宿权利,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将东西搬出,同时安排他人住入。
5、9原则上,公司为每名符合住宿条件的员工提供一个宿舍床位,特殊情况下,一人需经常在两地办公的,可向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交申请,经集团行政总经理签批后为其安排住宿。
5、10已确定离职的员工,应至少在正式离职之日前三天到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退舍手续,经集团办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签批后,员工发展中心再办理其他离职手续。
5、11集体宿舍床位仅限符合住宿条件的员工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由宿舍管理人员勒令其办理退舍手续。
5、12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等情况后果自负。
第六条、住宿标准:
集团中五级(含)以上管理人员,按集团租房补贴管理办法执行;
集团及分子公司部门副经理(含)以上管理人员,每个房间4人住宿;
集团基层员工,每个房间6人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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