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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销协议
合同编号:
履行地点:河南郑州
甲方:北京等送网络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进一步开拓销售市场,推广等送网平台,以及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区域等送网络平台经营合同,双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内容之规定执行。
第一条、授权经销资格
一、经销区域
1、甲方保证乙方作为甲方 在 区域内的
渠道唯一经销权。
2、乙方保证只在甲方授权区域内经销网络平台产品,不得跨区域经销,不得经销非公司指定的产品和其他任何产品。
二、经销的产品
1、本协议界定的网路平台产品范围为:
2、甲方有权根据经销商的经营能力进行界定产品经销区域的缩减或扩充,以及界定产品经销渠道的缩减和增加。
第二条、合同有效期限
1、本合同自首批货款到帐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即合同的有效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可本着自愿的原则另行协商合同续约事宜并签订新的合同。如在本合同期满时没有续约,则视为双方自动放弃合作并解除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同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三条、销售目标与市场目标
1、经过对市场充分考察,根据等送平台提供等额销售品项,双方确认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该区域销售任务不低于 万元人民币的销售额。具体销量分解为:
2、乙方首批向甲方打款进货不低于
贰拾伍万(250000) 元,若低于此金额,则甲方不再负责物流费用。每月销量不能低于
壹佰(1000000) 万元,作为甲乙双方确立合作关系的行为。协议签订后,在十日内乙方货款未全额到帐协议自行作废。
3、甲乙双方确定合作关系后、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统一VI要求,装修统一门头,统一货架,店内装饰区域分布为:接待区、产品区、办公司区和小仓库四区分布合理。
4、甲方提供门头装修和店内货架费用,甲方配备电脑、针孔打印机和足够的宣传品。
5、乙方自愿交纳市场保证金伍万元(合同期满乙方退回甲方提供的电脑打印机和保险单据凭证后,甲方无条件退回乙方所交保证金和剩余货物无条件回收,如果在经营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允许私自改变经营产品和经营模式,甲方有权拒绝退还保证金。
第四条、甲方可提供的市场政策支持
1、甲方向乙方供货时随货向乙方提供产品宣传推广所需的资料、广宣品,根据乙方进货量给予相应的市场配送作为政策性的支持。
2、特殊约定如下:
(以上市场支持由乙方写出书面报告,经甲方认定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在合同期限内,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相应标准的“ ”系列产品,并保证按时供货、保证该产品在保质期限内的质量;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人员管理、财险产品、市场销售等方面的指导和培训;
3、甲方对乙方的相关产品经营行为有监督权,包括业务人员对保险产品知识的掌握,产品销售渠道,销售进度,促销方式,产品保管及运输情况及经营中存在的其它问题;
4、甲方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法权益的义务;
5、甲方应经常性地向乙方提供其网络平台产品在市场的最新行业动态信息,经常提供有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以便乙方能采取多元化的市场推广策略和销售方式;
6、协调、处理经销商之间在经营中出现的纠纷或问题;
7、如甲方网络平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妥善处理。
8、甲方协助乙方调换产品,其间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若乙方等额配送不均匀、出现个别单品滞销甲方可以调退货(保持产品在保质期前三个月为基础),其间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保证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数量,并积极进行财险产品的拉动促销、推广活动;
2、乙方的试销期为三个月,三个月内完不成首次购货80%的销量,本协议自动解除,但甲方同意延长的除外。
3、按照甲方的要求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甲方汇报区域情况。(月报包括:销售明细、库存量、保险产品销售统计、保险单据数量、竞争产品情况,对甲方产品的建议及顾客意见);
4、乙方负责产品在区域内的促销、推广及销售等事宜,乙方自行发布的广告或组织的推广活动,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甲方可协助进行设计、策划或指导实施;
5、甲方在乙方经销区域投放广告时,乙方需协助甲方在当地办理广告审批手续;
6、在进行等送平台产品相关的商业活动时,应维护甲方的商业利益、商业信誉及知识产权等;
7、积极参加并支持甲方举行的产品有关各项活动;
8、不得在合同所规定的区域外进行o2o产品经营、销售;
9、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独家经销权直接或变相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10、乙方发现任何售卖与甲方产品的版权、商标、标志、设计相似的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时,有责任立即通知甲方,以便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11、乙方享受甲方统一组织培训和旅游方案
第七条、订货及结算
1、乙方每次订货需提前6天以甲方统一设定的书面单(附件2)形式向甲方市场部发出,以便甲方及时安排配货,同时订单必须由甲方和乙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才能生效。
2、甲方保证乙方计划产品货源充足。如乙方出现超出计划的订货,应提前10天向甲方订货,甲方根据当时生产情况进行配货;如货量不足,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
3、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安排发货并通知乙方。
4、财险产品车辆保险乙方返点结算为月结,其他保险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结算。
5、甲乙双方约定车险返利为:
。 其他保险产品为:
第八条、仓储及运输
1、甲方负责将乙方订购的产品发往乙方指定的唯一地点: 省 市(县),在800公里内所发生的长途运输费、保险费等均由甲方承担。若超出800公里的,运费由乙方承担或协商解决,运费承担为 。货到后乙方负责卸车、入仓库工作。产品到达后,乙方应负责产品的现场查验,并通知甲方产品已到达。如产品或包装因运输而造成损坏,乙方应于现场及时与承运人签字确认该部分损失,同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视同产品完好无损,甲方将不负任何责任。
2、产品在乙方经销区域内的调拨及运输由乙方自行负责。对于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因产品存放、搬运、运输不当等原因而产生的质量问题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予补偿。
3、经销商自带车辆提货的,应在提货时验货,甲方不承担装车后的任何损失。
4、所有保险单据严格要求快递专递,并做好加保递送。严格按照公司指定快递公司合作。做好严格快递和保险单据管理制度,丢失单据一张按照保险法和保险公司规定处理。
第九条、窜货管理
1、 窜货:窜货是指经销商或其下属销售商(分销商、批发商)跨规定区域销售的行为。
2、 窜货分为一般性窜货和恶性窜货两类。一般性窜货是指一个月内收货数量在20件以上、50件以下(含20、50件)的行为。恶性窜货是指经销商或其下属分销商、批发商故意涂改批号、10件以上且低于公司指导价(低于被窜货市场同等批发价格),或收货数量较多(50件以上),又或是在短时期内(三月内达两次及以上)经常性的批量的、屡教不改的窜货行为。如果经销商下属的销售商(分销商、批发商等)在合同期内出现两次恶性窜货,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对于收货数量低于20件(10-19件)的,由甲方依据危害程度作为货物流向管理不善予以处理,严谨市场私下处理。
4、 经销商严禁保险单据相互流动,发现者按照保险法和保险公司规定处理,并终止合同,保留对乙方诉讼权利。
5、 经销商发生窜货行为,甲方将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处以罚金或扣除部分合同保证金,以对经销商进行处罚,经销商应在收到处罚函告后三日内缴齐。
第十条、广告管理
1、 经销商须遵守甲方的广告传播规范。
2、 在垫付广告费用过程中,须遵守书面认可原则,未经甲方书面认可申请单导致报销冲账无法进行的,责任由经销商承担;经销商不得与甲方的任何个人行为发生资金往来关系,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经销商承担。
3、 经销商在垫付各项市场费用过程中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该笔费用将不予冲账。
4、 经销商有责任和义务了解本市场的各项广告投入情况,并对本市场的各类广告进行监督和维护。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价格在销售区域进行销售和推广保险,或乙方两个月没有进货,或连续3个月没有达到销售基本指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如对本合同条款的不同理解或由于违约而导致的利益纠纷,合同双方在协商无效,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院进行仲裁解决。
3、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对甲方经营内容继续承担保密义务;并退还所有的文件、保险单据、资料、授权委托书、经销牌等有关知识产权的资料(包括复印件)。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将达成一致的协商结果以补充合同的方式纳入合同文件中。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任何更正、修改或变更,需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并盖章。
4、经销商不得与甲方所有业务私自有现金往来,如发生借款行为,与本公司无关,属个人行为,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指定公司唯一专属账号
开户行:甘肃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户 名:张彦伟
账 号:6230 6500 0020 0268 795
6、本合同为A4纸五号字打印版本,手写无效。
7、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加盖双方公章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定代表: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账 号: 账 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网 址: 网 址:
年 月 日
(附件1:)
收货人授权委托书
甲方:
乙方:
乙方今授权 为甲方货品接收人和保险单据快递接收人,甲方货到岸后通知该授权委托人。保险单据快递地址为:
年龄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龄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 话:
传真: 传 真:
网址:
年 月 日
(附件2:) 订 货 单
区域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经销商名称: |
经销区域: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订货内容: |
品种 |
规格 |
数量(箱) |
单价(元)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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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拾 万 仟 佰 拾 圆 (¥: ) |
发货方式: |
财务部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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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货日期: |
营销总监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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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货站详细地址: |
收款方式: □ 银行汇兑 □ 帐户金额 □ 现金 □ 其它 |
备注: |
收货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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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货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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