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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云南大学滇池学院学生缓缴学费申请审批表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学生缓缴学费申请审批表
备注:1、学生家庭贫困证明复印件附后。
2、本申请表一式四份,学生一份,辅导员一份,系一份,学工部一份。
3、辅导员留存的一份。用于记录学生还款情况以便及时了解和督促学生还款。
【篇二】:云南大学滇池学院学生医疗保险费管理办法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学生医疗保险费
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云劳社发[2008]8号)和《关于调整省属在昆高等学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云人社发[2013]188号)以及关于印发《云南省属在昆高等学校大学生普通门诊室统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3]232号)的精神,为切实提高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科学、合理使用医疗资源。现对原《云南大学滇池学院学生医疗费管理办法》进行重新修订。
一、 医疗保障对象:所有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学生。
二、 学生参保医疗待遇
(一)住院支付标准
1、起付标准
学年内第一次住院:一级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300元,三级医疗机构6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减半;第三次(含)以上住院的不再交纳起付标准。
2、住院待遇
【篇三】:云南大学滇池学院文件 滇院学字〔2010〕28号 关于印发《云南大学滇池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文件滇院学字„2010‟28号
关于印发《云南大学滇池学院特等奖学金评选
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部、系、中心、室、馆: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特等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已经学院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云南大学滇池学院特等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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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云南大学滇池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附件1云南大学滇池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学生管理工作,激发学生勤奋学习,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形成良好的学风和校风,并为各项推优、评奖及毕业鉴定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综合测评是从德育、智育、体育、综合素质四个方面对学生进行量化考核,其指标体系和权重系数为:
2.1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德育成绩+智育成绩+体育成绩+综合素质成绩;
2.2 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总评成绩=在校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之和/实际测评学年数;
2.3 学生综合测评结果作为评定各项奖、助学金,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评优奖优及毕业鉴定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生综合测评每年进行一次,在新学年10月完成。测评工作完成后,各班级要认真填写《云南大学滇池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表》(附件2),并将测评结果汇总报学生工作部存案。评分工作由各系负责,由各班辅导员班主任具体组织实施。学生有权对评分结果提出异议或上诉。 1
【篇五】:云南大学滇池学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办理流程图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办理流程图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宣
【篇六】:云南大学滇池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第一章 学院基本情况
第一条 学院性质和证书
学校名称:云南大学滇池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证书名称:云南大学滇池学院
证书种类: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学生,在修业期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
业要求,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正书。对于符合学位条件的毕
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发给学位证书。
第二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云南省昆明市滇池旅游度假区红塔东路2号
东校区:云南省昆明市滇池旅游度假区体院路1号
呈贡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大学城
杨林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杨林镇嵩明职教基地
第三条 学院环境
我院坐落于滇池湖畔,依山傍水,景色优美,风光秀丽,人杰地灵,这里是育人成才的佳处。
第四条 师资力量
我愿拥有云南大学的雄厚师资力量和坚实的科研基础以及独特的专业优势,具备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教育体系。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科类型和层次
我院现设8个系,今年招收的25个本科专业涉及经、法、教育、文、理、工、管七大学科门类。招生人数以各省招办正式公布数据为准。办学类型为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国标码为:13326;办学层次为本科。
第六条 计划编制原则
我校根据我国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适度调减在属地安排的计划比例,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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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云南大学滇池学院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办法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资助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关文件精神,充分使用好各项资助资金,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为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 资金来源
学院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金来源,由省政府拨付的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助学金及学院助学金专项经费组成,由学院统筹使用,设立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两项。
二、 资助标准和申请条件
(一)、励志奖学金
1、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2、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无补考和重修;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申请学生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篇八】:【云南大学滇池学院专业】云南大学滇池学院招生网站-云南大学滇池学院分数线
www.chinazhaokao.com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云南大学滇池学院专业】云南大学滇池学院招生网站-云南大学滇池学院分数线
一、学校性质及地址云南大学滇池学院是2001年由云南大学申办并获教育部批准的独立学院;是一所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学院现有两个校区,分别是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校区和昆明杨林校区, 2014级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新生入驻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校区,其余专业2014级新生入驻昆明杨林校区,学生一、二、三年级在昆明杨林校区就读,四年级回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校区就读。 二、学科及办学类型、层次学院今年招收的36个本科专业涉及经、法、教育、文、理、工、管、艺术八大学科门类。 招生人数及专业以各省招办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办学类型为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国标码为:13326;办学层次为本科。 三、录取规则(一)对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当地第三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一分数专业志愿优先。 (二)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三)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除英语专业高考外语限英语并要求有英语口试成绩外(若所在省份无全省英语口语统考,则不要求有英语口试成绩),其他招生专业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大学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 (五)报考理工科八个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土木工程、城乡规划、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总分相同的考生,数学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六)凡报考我院“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的规定参加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我院认可各省专业考试的成绩,按照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规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如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未作明确规定的,则按以下规则录取: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达到当地本科录取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七)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有能力按年支付学费和住宿费。 四、收费标准执行云南省发改委、教育厅核定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一学年一次交清费用后才能注册。 2013年标准如下: (一)学费:10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5000元/生·学年;(二)住宿费 1.学生公寓:4人间:1200www.chinazhaokao.com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篇九】:云南大学滇池学院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
为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财[2007]8号)文件(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学生。本办法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二、认定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标准合理、本人申请、民主评议和学院评定相结合原则;工作程序必须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上级与师生的监督。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组织机构
(一)、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院的认定工作。
(二)、系学生资助认定工作组。系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系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学生党支部书记、系团总支书记等成员组成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三)、年级、专业或班级学生资助评议工作小组。在“以
【篇十】:云南大学滇池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
附件1云南大学滇池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学生管理工作,激发学生勤奋学习,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形成良好的学风和校风,并为各项推优、评奖及毕业鉴定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综合测评是从德育、智育、体育、综合素质四个方面对学生进行量化考核,其指标体系和权重系数为:
2.1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德育成绩+智育成绩+体育成绩+综合素质成绩;
2.2 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总评成绩=在校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之和/实际测评学年数;
2.3 学生综合测评结果作为评定各项奖、助学金,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评优奖优及毕业鉴定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生综合测评每年进行一次,在新学年10月完成。测评工作完成后,各班级要认真填写《云南大学滇池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表》(附件2),并将测评结果汇总报学生工作部存案。评分工作由各系负责,由各班辅导员班主任具体组织实施。学生有权对评分结果提出异议或上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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