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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贯彻实施我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化软件年度工作安排,根据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苏新出明电[2016]20号)的要求,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文广新局、市版权局决定,从2016年7月起,开展对市党报社,全市各印刷企业软件正版化推进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实施计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软件产业作为国家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鼓励和支持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和打击盗版,积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增强市场主体的法治意识,为民族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精神,全面有序推进正版化工作。市党报社、全市各印刷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计算机操作系统、办公软件、设计类软件的正版化,并建立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形成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使用正版软件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工作安排
(一)工作要求
1、市党报社、全市印刷企业对目前计算机软件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统计,并将自查情况按照推进时间进度报市版权局。
2、此次软件自查统计工作包括企业现有计算机的种类、数量;正版软件、盗版软件的种类、数量;业务系统和办公系统的软件合法书面授权文件等。软件类别包括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杀毒软件等通用软件和CAD、财务等专业应用软件。
3、选择正版软件时,在同等性能价格比下,应优先采购国产软件。
(二)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
市版权局于7月11日组织召开市党报社和全市印刷企业软件正版化推进会议。
2、自查清理
2016年7月19日前,各企业组织开展自查工作,认真、准确填报《企业软件正版化自查统计表》,制定本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连同自查统计表报送到所属县区文化新闻出版(版权)管理部门;市管企业报送到市版权局版权处。
3、学习培训
2016年7月下旬,市版权局组织各县区和企业代表参加省局组织的学习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督促检查
2016年8月上旬,市版权局,县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将联合其他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根据各企业填报的自查表进行检查核实。对拒不上报自查表,对软件正版化工作不重视,继续使用盗版软件的单位,以及在检查中发现有未如实上报盗版软件的单位,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侵权的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整改。
5、落实整改
2016年8月15日前,各有关单位根据在软件自查和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组织采购正版软件,及时更换使用正版软件,实施正版化,并将有关软件的购买发票、注册序列号、许可协议等复印件报市版权局备案。【关于印发重庆市2016年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6、行政处罚
2016年8月20日前,对在限期内拒不进行整改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并对侵权盗版的单位进行曝光。
7、检查验收
2016年8月30前,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到各县区检查推进正版化工作落实情况。
8、汇总上报
2016年9月6日前,市版权局汇总全市2016年推进党报社、全市印刷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报省新闻出版局和省版权局,并迎接省领导小组的检查。
9、宣传表彰
2016年12月31日前,市版权局将对正版化工作领先,成效显著的企业,上报省新闻出版局和省版权局,参加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的总结表彰会议。
关于印发县XX局软件
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
现将《县XX局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县XX局关于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根据XX县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XX县推进县、镇两级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软件正版化工作,使局机关带头和自觉使用正版软件,树立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维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带动XX系统形成拒绝盗版、使用正版和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软件产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认真统计。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参照本单位人员情况、计算机数量、已使用正版软件和未授权软件的数量、品种等情况,对软件使用需求进行认真统计。办公室负责机关各股室、下属单位的统计汇总工作。
(二)加强管理。将软件作为资产纳入局机关资产管理体系,财务室制定完善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软件购买、安装、更换、使用、报废管理。并建立正版软件使用情况专
项管理档案,并将授权文本和购买凭证等文档备份。
三、实施步骤
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局办公室对本单位软件正版化使用情况进行清查、核对,逐一登记备案,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并于2012年12月底前,将有关统计调查表报县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实施阶段。未安装正版软件的股室,要尽快按规定安装,已安装的要解决软件升级、更新问题。各股室、下属单位根据调查摸底情况,优选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于3月18日前完成正版软件的安装工作。
(三)检查阶段。各股室、下属单位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3月中旬,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听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抽查正版软件使用情况等方式,对各股室、下属单位进行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股室、下属单位要高度重视软件正版化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纳入年度工作,责任分解到人,狠抓工作落实。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软件正版化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局主要领导汇报,争取工作支持。各股室、下属单位要加强教育,增强机关工作人员保护知识产权意识,使软件正版化成为全局的自觉行【关于印发重庆市2016年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
(二)突出重点,认真实施。要突出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各股室、下属单位要重点检查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今后,凡购置、更换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必须使用正版产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各股室、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管好用好自己使用的软件资产,不得随意下载、安装、更换软件。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软件正版化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股室多。各股室、下属单位要加强协作,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附件:县XX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关于印发重庆市2016年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成立县XX局 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 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更好的贯彻落实XX县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XX县推进县、镇两级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决定成立局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XXX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为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贯彻实施我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化软件年度工作安排,根据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苏新出明电[2016]20号)的要求,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文广新局、市版权局决定,从2016年7月起,开展对市党报社,全市各印刷企业软件正版化推进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实施计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软件产业作为国家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鼓励和支持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和打击盗版,积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增强市场主体的法治意识,为民族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精神,全面有序推进正版化工作。市党报社、全市各印刷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计算机操作系统、办公软件、设计类软件的正版化,并建立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形成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使用正版软件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工作安排
(一)工作要求
1、市党报社、全市印刷企业对目前计算机软件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统计,并将自查情况按照推进时间进度报市版权局。
2、此次软件自查统计工作包括企业现有计算机的种类、数量;正版软件、盗版软件的种类、数量;业务系统和办公系统的软件合法书面授权文件等。软件类别包括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杀毒软件等通用软件和CAD、财务等专业应用软件。
3、选择正版软件时,在同等性能价格比下,应优先采购国产软件。
(二)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
市版权局于7月11日组织召开市党报社和全市印刷企业软件正版化推进会议。
2、自查清理
2016年7月19日前,各企业组织开展自查工作,认真、准确填报《企业软件正版化自查统计表》,制定本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连同自查统计表报送到所属县区文化新闻出版(版权)管理部门;市管企业报送到市版权局版权处。
3、学习培训
2016年7月下旬,市版权局组织各县区和企业代表参加省局组织的学习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督促检查
2016年8月上旬,市版权局,县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将联合其他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根据各企业填报的自查表进行检查核实。对拒不上报自查表,对软件正版化工作不重视,继续使用盗版软件的单位,以及在检查中发现有未如实上报盗版软件的单位,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侵权的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整改。
5、落实整改
2016年8月15日前,各有关单位根据在软件自查和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组织采购正版软件,及时更换使用正版软件,实施正版化,并将有关软件的购买发票、注册序列号、许可协议等复印件报市版权局备案。
6、行政处罚
2016年8月20日前,对在限期内拒不进行整改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并对侵权盗版的单位进行曝光。
7、检查验收
2016年8月30前,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到各县区检查推进正版化工作落实情况。
8、汇总上报
2016年9月6日前,市版权局汇总全市2016年推进党报社、全市印刷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报省新闻出版局和省版权局,并迎接省领导小组的检查。
9、宣传表彰
2016年12月31日前,市版权局将对正版化工作领先,成效显著的企业,上报省新闻出版局和省版权局,参加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的总结表彰会议。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加强党政机关正版软件使用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高度重视正版软件使用工作
软件产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不仅要充分认识使用正版软件对于保护知识产权、促进软件产业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树立机关良好形象的重要意义,还要带头使用正版软件,自觉抵制盗版软件。为此,我局成立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由同志任组长,李永祥、王娟、张琪珞为成员,负责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检查和落实。
二、实施步骤
具体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6年6月15日—6月20日)按照局内情况制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方案,并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6年6月21日—6月30日)开展自查工作,填写《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调查摸底表》和《县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自查登记表》,并确定同志为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负责人,张琪珞同志为联络员。
(三)采购安装阶段(2016年7月1日—7月31日)认真做好正版软件的采购安装工作,根据信息办提供的推荐政府部门选购正版软件产品的目录,列出我局的采购清单,按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安装工作于7月31日前完成。
(四)自查、总结阶段(2016年8月1日——8月31日)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再次进行全面自查,查缺补漏,并对此次工作认真总结,肯定好的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上报县正版软件办公室。
三、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将软件作为一项重要资产,纳入局系统资产管理体系,加强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强化日常管理和检查,逐步建立使用正版软件和资产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本单位此次工作顺利完成。
为加强我县林木种苗市场监管,切实维护林木种苗市场秩序,促进林木种苗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以及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及《市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
林木种苗是林业生态建设的基础,是森林建设的重要保障,是巩固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发展农村经济、增加林农收入的重要资源。开展百日林木种苗专项执法行动,对于宣传林木种苗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林农依法制种、依法兴种的意识,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维护新品种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进而有序推进森林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突出开展专项行动的重点
本次林木种苗专项执法行动,将以《种子法》、《省林木种子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及其相关配套法规为依据,以保证森林建设向纵深推进,建立规范的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为目标,全面开展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使用领域的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一是无证生产、经营种苗;二是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苗;三是虚假林木种苗广告;四是盗用、仿冒授权品种。同时,将林木种苗档案建立、完善、管理作为本次执法行动检查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为保障此次专项行动的有效开展,由副局长杨多新牵头组织,局森防站具体负责,局林政科、营林科、森林公安分局配合。
四、明确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
一是要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开展“百日林木种苗专项执法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和监督。同时,对查出的大案要案要及时曝光,跟踪报道,督促整改,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二是要严格按照重点查处的内容和要求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既要敢于执法,又要善于执法,严格掌握法律政策界限。三是加大专项执法行动的信息报送,我地将及时报送执法行动的相关信息。四是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登记及案件查处反馈制度。
第2篇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规划,落实2016年度植树造林任务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造林绿化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今冬明春,我县计划安排绿化面积49600亩,完成道路绿化200公里,渠道绿化177公里,村庄居民点绿化200个,水库、塘坝绿化300口,新建和完善农田林网庇护面积10000亩,新育苗2000亩,义务植树170万株。
二、工作重点
以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为目标,以实施国家和省、市林业重点工程为重点,进一步创新造林绿化体制、机制,着力做好生态网络体系建设,努力争创全省生态县,打造“天蓝、水清、景美”的绿色生态。
(一)国家和省、市级重点造林绿化工程。
1.江淮分水岭岭脊地带森林长城工程。江淮分水岭岭脊地带在我县涉及等12个乡镇。
2.水库、水库水源地保护区造林工程。主要实施范围为我县干渠以南二级保护区,涉及等3镇(区)。
3.国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项目。重点在双墩镇实施风景林基地建设。
4.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项目。
(二)渠道、水库、塘坝周边水源涵养林工程。对县内12口中型水库以及瓦东干渠陆域沿岸与河岸的水平距离500米范围内进行合理规划,建设水源涵养林,减少水土流失,增强蓄水保水能力。
(三)绿色长廊绿化和提升工程。在双墩镇至下塘镇双向8车道两侧20米范围内规划建设高标准绿化景观带;在县城和乡镇政府城镇出入口、高速下道口及县内主干道路的两侧进行绿化升级工作;在提升完善合淮阜高速、外环高速现有绿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动员原有企业、大户或招引新企业将两侧产业林带全部扩建至200米范围。
(四)森林城(市)镇和森林村庄创建活动。结合美好乡村建设活动,认真做好示范村村庄绿化工作。以行政村为对象,以自然村为基础,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森林城市、森林城镇和森林村庄创建活动。2016年在确保完成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的同时,全县争创万亩乡镇1个、省级森林城镇3个、省级森林村庄15-20个。
(五)现代农业示范园园区绿化工程。结合龙门寺水库和杜集乡、朱巷镇等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做好园区内的绿化和苗木花卉种植,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县的苗木花卉产业。
三、建设标准
(一)成片造林。每亩栽植密度大于74株以上,栽植株行距可采取4*2米或3*3米。水库上游二级水源保护区和江淮分水岭岭脊等市级重点工程造林主要树种苗木米径要达到5厘米以上,规模造林小班起始面积300亩,其他造林小班起始面积1亩。
(二)绿色长廊。高速公路、铁路、城市出入口道路两侧林带宽度30米以上,苗木规格米径12厘米以上。国道、省道每侧林带宽度20米以上,县道每侧林带宽度10米以上,乡道及“村村通”道路每侧林带1-2行。河流、大型渠道每侧2行以上,其它河、渠1行以上。栽植株距3米,苗木米径要达到5厘米以上。
(三)集镇及村庄绿化。按照标准做好主要道路、河、渠、街头空隙地绿化,成片造林面积不少于30亩,乡镇政府及村委会所在集镇绿化覆盖率要达35%以上,美好乡村建设示范村村庄绿化覆盖率要达45%以上。村庄绿化当年人均植树10株以上;充分利用村庄四旁隙地大力营造“五林四园”(“五林”即:围村林、护路护堤林、庭院林、水口林、游憩林;“四园”即:小果园、小竹园、小桑园、小药园),环村林带、成片造林面积不少于20亩。
(四)农田林网。农田林网网格庇护面积控制在200亩以内,树种布局可采取乔灌结合的模式,林带栽植2行以上,栽植株距为3米。
(五)水库及当家塘绿化。水库、当家塘沿上游三面绿化,造林2行以上,每个中型以上水库造林小班面积50亩以上,中型以下水库造林小班面积30亩以下,新建当家塘埂栽植乔木2行以上。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造林绿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具体负责全县植树造林的指导、督查、验收和服务等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县指导、乡(镇)负责、村(组)落实、企业和大户为主”的要求,县林业局负责全县植树造林工作的规划设计、检查监督等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村村通水泥路、高速公路连接线绿化工作;县水务局负责做好大中型渠道、水库等绿化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做好造林绿化工作的资金筹措、调度、监管和使用。各乡镇(区)要明确工作班子,精心谋划、周密安排,层层分解落实造林任务,积极推进造林绿化工作。
(三)创新工作机制。坚持以明晰产权为核心,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广泛吸引外地有实力的苗木花卉企业入驻建设林业产业园,把生产经营权落实到企业和大户,鼓励发展非公有制林业、规模林业和精品林业;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形成政府、企业、大户、农户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格局;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对造林投资企业或大户所造林木当年成活率、保存率达到85%以上的,县政府及时予以确权发证;对规模化造林的企业或大户,按照长政办〔2016〕8号文件规定,给予解决3%(最多不超过20亩)的附属设施用地;大力推进林权抵押贷款,简化审批手续,拓宽林业融资渠道,满足各类造林绿化主体需求;对所有符合林业贷款贴息条件的企业、合作组织和农户给予申报贷款贴息。
(四)强化考核督查。县政府与各乡镇(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林业生产任务纳入各乡镇(区)和县直有关单位年度目标考核,重点考核乡镇(区)当年新造成片林任务完成率、林木绿化率和活立木蓄积量三项指标。通过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责任,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五)严格兑现奖惩。制定出台《县2016-2016年森林增长工程以奖代补实施办法》等植树造林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加大对植树造林的支持扶持力度。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11月底前)。成立领导组织,制订奖补政策、下发植树造林工作实施方案及造林任务,各乡镇(区)将建设任务层层分解到村组,造林地点规划设计到具体田头地块,并迅速开展宣传发动等工作。
(二)落实造林主体和用地阶段(2016年12月底前)。各乡镇(区)积极开展外出招商工作,确定造林企业和大户,签订用地协议及建设合同,开展土地流转前的土地丈量等造林前期准备工作。
(三)工程建设阶段(2016年3月底前)。2016年1月20日前,全面开展造林整地工作,并进入栽植阶段;2016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栽植任务。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4月和9月)。2016年4月,开展春季造林实绩验收,做好工程验收小结,上报省、市主管部门核查;2016年9月,开展秋季验收,上报省、市确认,做好相关政策补助兑现工作。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镇辖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畅通”、“平安”建设,切实开展“平安交通”建设行动,全面增强辖区群众文明交通意识,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办发[20]12号)和中共开县委员会办公室、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委办发[20]7号)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年4月至12月底,在全镇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及建设活动”(下简称文明交通建设活动)。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并形成长效机制,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及安排部署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公民文明素质为主线,突出“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主题,广泛发动,大力开展文明交通活动,构建大宣教格局,营造大宣教声势,奏响文明交通主旋律;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严格、公平、公正执法,严厉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突出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各类问题;坚持软件与硬件建设并重,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科学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文明交通安全畅通长效机制,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镇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1、总体目标
到,全镇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各类交通违法违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进一步改善,实现交通畅通、有序、良好的目标。
2、具体目标
机动车驾驶人守法率达到95%;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感达到95%以上,社会各界对“畅通”和“平安交通”建设满意率达90%以上。
(1)“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得到全面遵守。即全面遵守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和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和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
(2)“六大交通陋习”得到根本遏制。即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得到根本遏制,实现车不乱行、人不乱穿、各行其道、秩序井然。
()“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全面消除。即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或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全面消除。
()“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进一步完善。即小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进一步完善。
()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有效改观。小城市城区主干道行人守法率达75%以上,违法停车率控制在2辆/5公里以下,让行标志线守法率达90%以上。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文明交通建设活动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了镇文明交通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刘长杰同志任组长,谭晓霞(镇人大主席)、张永凤(镇纪委书记)、周国英(副镇长)、陈克光(副镇长)、刘若飞(副镇长)、周帮亚(政法书记、副镇长)、黎丹(组织委员)、王云东(宣传委员)、王伦宏(统战委员)、刘杨(党委委员、文化服务中心主任)等同志任副组长,各村居(委)会主任、党政办、党建办、综治办(安监办)、纪检监察室、财政办、城镇管理办、经济发展办、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所、水务服务站、规划所、市政环保所、交巡警中队、派出所、教管中心、广播电视工作站、工会、团委、残联、妇联、司法所、第二人民医院、弘顺运业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委会办公室(镇安监办),由周帮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安监办、派出所、党政办、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教管中心、规划所、市政环保所等部门抽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联络员。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工作协调会,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共同推进文明交通建设活动。具体负责全镇的文明交通建设活动。其他各级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专门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为有效开展文明交通建设活动,其主要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镇党建办:负责组织开展党员文明交通活动,将此项活动纳入创先争优活动讲评内容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镇党政办、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宣传发动和报道工作;负责在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文明交通知识宣传和教育活动,全力营造文明交通浓厚氛围。
镇财政办:负责文明交通建设活动所需经费的组织和落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镇综治办:负责将文明交通建设活动纳入推动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内容。
镇安监办:负责将“文明交通建设活动”纳入全镇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负责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协同交巡警中队和派出所组织开展道路交通路检路查、纠违活动;督促责任单位开展道路隐患整治。
镇纪检监察室:牵头对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履职情况实施行政监察。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开展对农业机械和农用车辆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对上路行驶的农用车辆和驾驶人实施安全监管。
镇规划所、市政环保所:负责加强对道路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减少对交通的影响;负责对场镇和客运站场停车秩序管理;负责对辖区镇、村、社道路的安全隐患、标志标识的规化和督促落实。
教管中心:负责组织全体师生开展文明交通安全教育主题活动;组织实施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落实校园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交巡警中队和派出所:组织开展辖区驾驶员安全教育活动;强化道路安全监管,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排查并督促整治;开展各类交通违法整治工作。
镇司法所:负责将交通法律法规纳入“六五”普法宣传活动内容。
镇总工会:负责组织全镇广大职工参与文明交通活动,将文明出行纳入“职工之家”、劳模、先进工作者和“五一”奖章等评选活动内容,列入职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的内容。
镇团委:负责组织开展青年文明交通活动,充分发挥青年自愿者的带头作用,组织广大青年学习文明交通知识,担任文明交通宣传员,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参与公益交通宣传活动。将开展文明交通建设活动纳入“青年文明号”的评选活动内容。
镇妇联:负责组织全镇广大妇女参与文明交通活动,组织开展“文明出行、关爱家人”宣传教育,将文明交通行动纳入教育讲座、妇女就业培训和巾帼志愿服务内容。
各村(居)委会:负责组织辖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文明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组织实施对本村(居)委会的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负责本辖区内村、社道路的交通环境改善。
其他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加强对本单位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的教育管理,组织职工开展文明交通活动,提高文明交通意识。
三、工作步骤
文明交通建设活动从20年4月起至12月止,分为部署发动、普及整改、总结提高、考核验收四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年4月至6月10日)
镇政府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和有关部门协调会,以及干部扩大会,对此项工作作全面部署。各村(社区)及各部门、单位也要相应作好动员发动工作。重点是按照工作职责和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活动声势,集中宣传各类交通行为中存在的“六大交通陋习”、“六大危险驾驶行为”突出的交通违法问题,促进交通参与者知法、守法,努力提高行人、机动车守法率。
(二)普及整改阶段(20年6月—12月)
1.20年6月1日—6月15日,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建立强化文明交通活动工作责任制,并按有关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2.20年6月16日—8月31日,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实施文明交通活动,播放文明交通宣传片和文明交通提示语滚动字幕,在主要路口、繁华路段、建筑工地等人流、车流集中路段,利用宣传栏、护栏、墙体、围墙、临时护墙、交通标志等广泛宣传文明交通。
3.20年9月1日—10月31日,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结合“畅通”、“平安”等创建工作,完成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行人过街通行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减速设施等方面的检查排查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并提请有关部门完善设施、治理隐患。
4.20年月1日—12月31日,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进行工作小结,掌握工作动态,发现、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发掘、宣传典型事例和人物,积极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先进典型的选拔、树立活动,大力推广典型经验和工作方法,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规定开展阶段性表彰奖励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1月—6月)
1.1月—5月,各村(社区)及各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强化交通执法技能、公共关系建设培训,提高交通秩序管理、事故处理执法水平。通过开展执法宣讲、座谈交流、实战演示等方式,形成“学习典型、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执法管理能力和水平。
2.206月,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在巩固前阶段实施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回头看,进一步总结和巩固文明交通活动工作成果,提炼成功经验,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全社会文明交通良好风尚的形成。
(四)考核验收阶段(7月—12月)
7月—9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文明交通指数测评工作,将测评结果纳入对各村(社区)及各部门、单位工作的考核内容。
10月—12月,迎接县领导小组的检查、考评。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强化文明交通行为教育。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采取专题讲座、征文、演讲、座谈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文明交通知识教育培训,使广大公民不断增强“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意识,明确文明安全出行的基本要求,逐步养成遵章守纪的交通行为习惯。交通、公安、农机等监管部门要加强营运驾驶人安全行车责任意识教育,落实违法、事故信息抄告和通报制度。对私家车驾驶人进行文明交通教育引导。要抓好《公共安全教育纲要》的贯彻落实,全面落实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制度,推进交通安全“进学校活动。深入劳务市场、建筑工地等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场所,开展交通安全巡讲活动。要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使文明交通行动家喻户晓。
(二)加大力度,进一步完善安全和管理设施。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隐患,为文明出行创造良好道路通行条件。要重点完善小城市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行人过街通行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以及残疾人驾车无障碍设施。进一步完善路口、学校、幼儿园、医院等门前路段警示、提示标志和减速设施的设置。对一些交通比较突出的公路、城区道路,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三)重拳出击,强力整治交通秩序。各村(社区)及公安、交通、农机等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适时开展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以创造良好通行秩序为目标,以道路交通秩序混乱、易阻塞路段为重点,要对非机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货车超限超载及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强化交通执法技能、公共关系建设培训,提高交通秩序管理、事故处理执法水平。要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强化执法管理,公平、公正和规范执法,提升队伍执法形象。要创新服务模式,继续推出交通管理便民、利民措施,提升管理服务水平。通过整治,依法查处一批严重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教育一批不文明交通的行为人,曝光一批不严格管理导致交通堵塞和多次发生交通事故的社会单位,达到以儆效尤和惩戒效应。
(四)严格奖惩,加大文明交通考核力度。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一年内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文明单位”的创建资格,并扣发或取消有关单位的工作年终目标考核奖:一是出现单位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不按交通指示信号灯行驶(闯红灯)或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次(含)以上、醉酒驾驶1次以上的;二是出现超速、超员和疲劳驾驶2次(含)以上或引发的重大事故1次以上的;三是本单位道路交通(或运输业)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1次以上的;四是因管理部门或执法人员失职、渎职和行风廉政出现问题而违法犯罪的;五是本单位交通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累计3次以上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五)营造氛围,大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开展好“百万党员、“百万网民、“百万驾驶员”、“百万师生”、“百万农民”、“百万游客、“百万食客”、“百万职工”、“百万青年”、“百万妇女”文明交通宣传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在全社会营造践行交通文明、告别交通陋习的浓厚氛围,奏响文明交通主旋律。要积极推广开展“排队日”、“让座日”活动,引导群众从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做起,自觉遵章守纪,文明礼让。广泛开展好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聘请热心公益事业、社会形象好的知名人士担任文明交通形象大使、交通安全宣传员;充分发挥村(社区)的作用,动员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员工、学生、社区居民等组成志愿者队伍,开展经常性交通违法劝导活动,把“人防”和“技防”相结合,促进全民参与,共同管理,充分体现“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交通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动实践,作为提升形象、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的重要举措,作为改善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推进“畅通”、“平安建设的重要措施列入重要日程。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将查找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明确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工作督查、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措施,督促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二)示范带动,接受监督。各村(社区)、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干部及基层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做文明交通行动的模范,积极主动投身到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各项活动中去,并教育管理好干部、职工,为广大群众做好榜样。要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监管,制定公务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日常管理、考核、抄告制度。完善群众举报制度,选聘文明交通监督员并赋予其相应权限。探索将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良记录纳入个人诚信系统,建立机动车保险浮动费率机制。
(三)加强协作,互通信息。对重大交通隐患、违法违章情况,各部门要相互通报,加强协作,并充分发挥行政职权内的审批权限的管控作用。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将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措施和建议于每月24前以简报形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通报活动开展情况。
(四)加强督导,严格问责。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督导推动作用,通过督检督查和召开现场会、汇报会、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指导督促、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交流方法,促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对工作推动不力、工作任务不落实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下达《督办通知书》进行督办。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导致本单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启动行政问责机制,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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