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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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2016年绩效考核方案

2016年绩效考核方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客观评价梅州客通游船有限公司(下称分公司)经营者的工作绩效,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分公司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分公司经营者的任免、奖惩和薪酬等提供依据,公司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原则

1、以公司对分公司的经营业绩指标及相关的管理指标,和实际工作中的客观事实为基本依据;

2、参考上级对公司领导的考核办法,结合公司考核制度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法为操作准则;

3、以全面、客观、公正、公开、规范为核心考核理念。

二、考核的对象和周期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分公司经营者(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其余人员由分公司参照公司的形式自行制定考核方案。

(二)考核周期

考核周期为一年,从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分公司经营范围、职责及权限

(一)经营范围

梅江旅游服务;船舶租赁、包租船;旅游游船信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保洁清洁服务;国内贸易,物资(油料)的采购供应。

(二)主要职责

1、全面履行对社会的服务承诺。

2、保证乘客的安全,并有责任为乘客提供干净、方便、优美的乘渡环境。

3、负责做好分公司旅游服务、包租船业务。

4、负责营运与服务产品市场与业务开发、营运管理、营销管理。

5、负责技术应用、管理,船舶机务管理,船舶保养、船员证书年审。

6、负责分公司营运现场管理,交通、生产安全。

7、负责分公司统计、票务、总务、人事调派、船舶调度、服务工作。分公司劳动用工、劳动工资、劳动奖惩、生活福利管理。

8、负责分公司码头、候船室标识与警示标志。

9、负责分公司材料、物资、油料采购。

10、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生产、生活污水收集。

11、负责分公司船舶、办公大楼以及各种生产设备资产的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以及台账登录。

12、负责分公司党、政、工、团工作;卫生、消防、综治、廉政、计生等工作;员工思想动态和维稳工作。

13、完成与公司签定的各项责任书指标工作。

14、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并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上传下达的义务。

(三)分公司的权限

分公司在接受公司领导和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的前提下,享有以下权利:

1、营运生产权

在实现公司的社会承诺前提下,分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航线结构和运力、调整航班时间;有权向公司建议调整航线;有权对外包租船只。根据分公司经营状况调整生产结构。

2、人事调度权

分公司有权对本单位全体员工依法进行人事调度,实施人事管理(包括按

章奖惩),分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航行规定和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合理设置内部管理架构,核定一般管理人员、一线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岗位和职数,并对人员进行聘用和管理,但需报公司审批后执行。

3、财权

分公司有权按照公司的财务制度和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及企业内部控制审批的规定,有计划地使用成本,从事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4、分配权

分公司可根据公司核定的含量工资总额,按照按劳分配、兼顾公平、二次分配公平优先、有利于调动职工积极性的原则,制定本单位的分配方案。

四、考核指标及考核方法

考核分为两部分,即基本年薪考核和效益年薪考核。

(一)基本年薪考核

按各单位上年度在职人数和营业收入的具体情况划分不同档次,相应确定分公司的基本年薪为9.6万。

年终公司将根据《基本年薪考核评分标准表》(见附表1)对分公司经营者基本年薪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分满分100分,不能达到100分的,每扣1分,经营者的基本年薪将相应扣减1%,如此类推。基本年薪考核主要指标说明如下:

1、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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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分公司确保公司交付其使用的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合同管理情况

要求分公司按公司规定办法和流程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3、安全工作

安全工作是一项一票否决的指标。要求分公司完善安生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全年不允许发生一般及以上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包括行车责任事故、船舶交通责任事故、职工伤亡责任事故、设备责任事故等)。

安全生产按分公司与公司签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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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进行考核,全年考核达标,公司按责任书对经营者进行奖励;不达标的扣经营者基本年薪10%。如分公司需对其他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兑现奖励,报公司主管安全部门审核,由分公司给予奖励,奖金由分公司负责。

违章是指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章程,违反安全技术措施所从事的活动。分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遵章操作,目标是达到零违章。违章性质的定性以公司相关部门的核定为准,度及办法为准。

如分公司发生因重大违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被有关部门查处造成公司被上级或有关部门通报、公开批评、处罚或被媒体报道,造成公司声誉受到损失的,或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伤亡责任事故的,经营者效益年薪全扣,发生第一宗,另扣罚基本年薪25%,第二宗扣罚50%,第三宗经营班子成员就地免职,只发岗位工资(不低于广州市最低收入标准),并视情节追究责任人责任。

因分公司发生一般以上安全事故,经营班子成员就地免职,只发岗位工资(不低于广州市最低收入标准),并视情节追究责任人责任。

4、服务质量

服务质量按公司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中的《水上客运服务过程控制程序》、《顾客满意度评价管理办法》、《不合格服务控制程序》、《服务事故性质划分及处罚标准》执行。要求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人员着装整齐(标志服)、持证(包括佩带工号章)上岗、安全文明驾驶,履行服务承诺,及时高效处理乘客投诉。

(1)顾客满意度

以去年平均的顾客满意度调查为基准,要求要比去年的顾客满意度有所提高(最终以公司确认为准)。

(2)营运服务

营运服务考核按公司进行

的年度运营服务考评分为依据(3)服务设施合格率

船舶服务合格率100%。分公司必须确保所使用的船舶等设备设施100%完好。公司对船舶修理费进行单列考核 (全年船舶修理保养费:4万元) ,超支部分由分公司自行负责,如分公司需使用历年节余的修理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修理节余部分全额预留作下一年度使用,实际使用不足4万元的考核仍按4万元计算。

(4)顾客投诉处理率

要求服务投诉机制健全。年度服务投诉率、有责服务投诉率控制在:投诉率为万分之一,有责任投诉率为十万分之一。投诉率=投诉人次/客运量;有责任投诉率=有责任投诉数/客运量;有责任投诉是指被投诉的事项中存在员工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或未能尽责的事实。

(5)重大服务事故

重大服务事故为零,不充许发生重大服务事故。若发生重大服务事故(服务事故的界定见一体化管理体系工作文件中《服务事故性质划分及处罚标准》),且被上级或有关部门通报及公开批评,或被媒体报道造成公司声誉受到损失的,经营者效益年薪全扣,发生第一宗,另扣罚基本年薪25%,第二宗扣罚基本年薪50%,第三宗经营班子成员就地免职,只发岗位工资(不低于广州市最低收入标准),并视情节追究责任人责任。

5、年度重点工作

要求按照公司下达的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执行,2016年重点工作是减亏,三年内扭亏为盈。

6、环保工作 行考核,全年考核要求达标,考核达标,公司按责任书对经营者进行奖励;不达标扣

篇二:2016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2016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实施计划 (1)

XXXXXXX有限公司

2016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实施计划

为全面和客观评价员工工作表现,公司将对每一位在岗员工进行2015年度绩效考核。此项工作自12月1日开始,到12月25日结束。公司设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各事业部、团队、部门负责人)各成员负责对本部门进行员工绩效考核。

本次员工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具体实施计划如下:

第一阶段:员工进行自我鉴定+部门绩效考核评分

时间:12月01日-12月18日

内容:

(一)员工填写《员工绩效考核表》第一部分“自我鉴定”内容,包括提交个人年度工作小结和对来年的工作展望,字数要求不少于500字;

(二)各部门负责人结合《员工绩效考核表》第二部分“绩效评估”各项内容,独立或组织部门内部门级经理完成对部门内所有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评估,最后对每个员工作出年度绩效考核总评分和评估等级。评估结果最后必须由部门负责人进行签字确认。

【2016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各部门绩效评估结果的相对平衡性,原则上各部门绩效评估结果为“优良”等级的人数控制在部门正式在岗总人数的10%左右。

第二阶段:绩效评估反馈

时间:12月21日-12月25日

内容:各部门负责人完成员工绩效考核评估后,应及时和员工进行一次面对面的绩效反馈面谈,面谈应结合员工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以及“绩效评估面谈”内容进行。 绩效反馈面谈是部门、团队负责人和员工进行交流的一个很好的平台,应予充分重视。绩效评估反馈一方面让员工知晓绩效考核结果,并表明对本次绩效考核结果的认同度,使员工在今后的工作中有新的工作目标,获得更大的进步;另一方面也可以了解员工对公司的满意度、个人培训需求以及有否寻求公司帮助等信息,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要求:

1、考核中凡发现员工有违纪和谋取私利问题的,应一票否决,给予“不合格”评价。

2、各部门必须在12月25日之前将所有参与考核员工的《员工绩效考核表》填写完整后提交至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2016年12月1日

篇三:2016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2016文化局绩效考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以工作实绩为导向,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水平,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系统全体工作人员。

三、考核指标体系

(一)季度考核指标

1.职能工作:“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责任务等。

2.其他工作:包括交办工作

3.共性工作:德、能、勤、廉。具体指标见附件2。

4.减分项:减分事项及减分分数由各单位制定(如:“一票否决”的当事人、责任人,“单项否决”事项的当事人、责任人,被治庸问责的当事人、责任人等等)。

职能工作权重为季度总分的60%,共性工作权重为季度总分的30%,其他工作权重为季度总分10%。

(二)年度考核指标

1.季度考核结果应用;

2.满意度评价:领导班子集体评价、群众评议;

3.加分项:自行设定项目及分数。

四、考核方式和计分办法

个人绩效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一)季度考核

1.制定月度工作计划。每人每月制定本月工作计划,每月2日以前自行登录绩效管理考核系统,填写月度工作计划并提交,每月3日以前由相关考核领导在系统中审核确认。

2.填写月度工作纪实。次月2日前,将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录入系统中的《月度工作纪实》栏目并提交,并通过上传附件附上相关台账和证明材料,供相关考核领导查阅。

3.季度工作评分

(1)职能工作和其他工作,由相关考核领导对考核对象各项工作执行、落实情况逐项进行等次考评,系统根据该项工作权重计算出实际得分。

(2)共性工作,由相关考核领导负责进行等次考评,系统根据该项工作权重计算出实际得分。

(3)减分项,根据各单位制定的减分事项予以扣分,每季度末将扣分事项、分数及说明输入系统;

(4)季度考核得分审核。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系统自动汇总上季度考核成绩,经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

等次考评即“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其对应工作分数比例为100%、90%、80%、70%。

(5)强制分布。季度考核实行“强制分布”,即“职能工作、共性工作”的考核主体,对被考核个人的各项工作不能评价为同一等次。

(二)年度考核

个人年度考核得分由季度考核结果应用分、满意度评价分和加分事项得分组成。季度考核结果应用占年度总分的基准值为80%,领导班子集体评价基准值为10%,群众评议基准值为10%。加分事项得分直接累加在年度总分中,加分总分原则上不得超过10分。

1.季度考核结果应用得分。由四个季度的平均分乘以基准值为年度考核得分。

2.满意度评价得分。分为领导班子集体评价得分和群众评议得分。

(1)领导班子集体评价得分。由单位全体班子成员对该单位每个人进行评价,所得评价分乘以基准值为个人年度领导班子集体评价得分。

(2)群众评议得分。群众评议由干职工互评。所得评议分乘以基准值为年度群众评议得分。

领导班子集体评价、群众评议的等次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得分的计算方法原则为:实际得分=[(“满意”票数×100分)+(“基本满意”票数×60分)+(“不满意”票数×0分)]÷参评人数。

3.加分项。加分事项及分数由各单位结合单位实际自行设定(如:荣誉、突出贡献加分等)。

五、考核结果运用【2016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1.季度绩效奖。根据个人季度绩效考核成绩发放。

2.年度绩效奖。按参加考核人员的年度奖金总额,结合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发放。

3.对违反“十条禁令”者(严禁乱发津补贴;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费;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党员和领导干部参与任何形式的“带彩”娱乐活动;严禁进入私人会所;严禁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款违规超标准、超范围支出;严禁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宴席,借机敛财;严禁行贿受贿),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并扣除当季度绩效奖。

4.对被省、市效能办明察暗访中扣分的个人,按照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取消所在科室、单位当年度的绩效奖。

5.受到效能责任追究、党政纪责任追究、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和其他形式责任追究的人员,年度考核被评为称职(合格)以下的人员,一律不享受绩效奖。

6.指标直接责任人因工作失误导致年度绩效指标未能完成被扣分的,在当年度年度考核测评分中按双倍的分值进行扣减。

7.单位季度考核得分在80至90分(不含90分)的,扣发该单位班子成员当季度绩效奖;

8.被市“单项否决”的,当事人扣发一个季度绩效奖和年度绩效奖。一般干职工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法律制裁的,扣发该职工一个季度绩效奖和年度绩效奖,并扣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一个季度绩效奖。

9.受到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处理的,扣发当事人一个月绩效奖;受到停职检查、引咎辞职或者责令辞职处理的,扣发当事人两个月绩效奖;受到免职、辞退或解聘处理的,扣发当事人三个月绩效奖。上述治庸问责方式合并使用的,取最重问责方式扣发绩效奖。

10.单位被“一票否决”的,取消单位评先评优资格,取消该单位年度绩效奖。

(二)年度考核

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成绩作为主要依据。

篇四:2016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2016工商局绩效管理考核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绩效管理工作,提高绩效管理效能,充分发挥绩效管理导向作用,确保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经局党组研究,制定2016年县工商局绩效管理考核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市工商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履职尽责,坚持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的原则,认真落实指标制定、责任分解、运行监控和考核分析等制度,全面推进绩效管理,着力提升工作效能,促进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为服务“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做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绩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成员为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行政办公室,纪检组长兼任主任负责总协调,办公室负责绩效管理考核综合数据、材料的汇总,并负责建立全局绩效管理档案。

三、绩效管理考核对象

各工商所(队)、机关各股(室)。

四、绩效管理内容及分值

(一)机关股(室)绩效管理

1、考核内容。按照市局、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2016年绩效考核相关的业务绩效指标、执行县局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情况、临时交办任务完成情况等。

2、考核分值,总分为100分。股(室)年终绩效考核总分=业务绩效指标考核得分(50分)+纪律作风情况得分(15分)++基层评价得分(10分)+局领导评价得分(15分)+临时交办工作考核得分(10分)+奖励分。(股室业务绩效指标考核由分管领导和其他党组成员各占50%的分值进行考核评定;纪律作风建设情况由监察室、人教股按照机关管理制度据实考核;临时交办工作由局党组考核)

(二)工商所(队)绩效管理

1、管理指标设置。

指标内容及分值(见附表)。经济检查大队只考核办公室、人教股、监察室、财务股、法制股、公交股等指标。

2、考核分值计算方法,总分为100分。工商所(队)年终绩效考核总分=指标考核得分(75分)+领导评价得分(20分)+基层双述民主评议得分(5分)+奖励分。(经济检查大队指标考核得分以对应分值所占比例折合)

(三)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由局监察室结合年终双述工作同步组织实施,局党组成员对各单位进行评议;基层所(队)对机关股(室)评议;党政和群众代表对基层所(队)评议。各类评议分设为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四个档次。每类评议总分为100分,每张比较满意票扣1分、基本满意票扣2分、不满意票扣5分、弃权票扣3分。

五、奖励项目

为进一步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新性,设立奖励加分项目。奖励项目由单项奖励、工作创新奖励和评先奖励组成。

(一)单项奖励项目分

1、某单项工作成效显著,影响广泛,被上级肯定认可的,每项奖1分。

2、执法案件被省、市工商局评为典型案件的,每件奖1分、0.5分;主动申报并被县局认定为质量零瑕疵案件,每件奖0.1分。

(二)工作创新奖励

1、工作有创新、有特色、出成效,其典型经验被上级机关推广认定的:被国家工商总局或省委、省政府认可的奖3分;被省工商局或市委、市政府认可的奖2分;被市工商局或县委、政府认定的奖1分。

2、围绕提升工作和工作热点、难点、重点及时撰写并上交各类政务信息和调研文章,由办公室牵头组织认定。

政务信息被《工商行政管理》(半月刊)、《中国工商管理研究》等国家级刊物刊用的,每条奖3分;《工商》等省级期刊刊用的,每条奖2分;在《工商》等市级期刊刊用的和被市局政务信息采用的,每条奖1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刊用的各类政务信息每条奖0.05分;股室报送的业务信息经办公室整理上报刊用的,按同等分值折半奖励办公室。调研文章按同级别政务信息加1倍计分。

3、评先奖励分,由局党组认定。

获国家、省、市、县表彰的分别奖4分、3分、2分、1分。

4、各项评先奖励以当年度获奖时间为准,同一典型经验、调研文章和评先表彰项目,按最高级别记奖分,不重复计分。

5、12月10日前,机关各股(室)、各工商所(队)将已获得奖励项目有关证明资料报县局绩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认定。

六、扣分情况

(一)单位工作人员因违法违纪受党政纪处分法的;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处理的;单位未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因不履行法定职责,辖区发生重大商品质量安全事故,并造成严重影响的。每项扣10分,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工商局通报批评,或领导点名批评的,按省、市、县分别扣2分、1分、0.5分;被中央、省、市、县相关媒体曝光,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分别扣3分、2分、1分、0.5分。

(三)相关工作被上级问责的,每次扣1分。

七、结果应用

(一)绩效考核与评先评优挂钩。工商所(队)、机关股室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的认定为合格单位,80-90为基本合格单位,80分以下为不合格单位,合格单位具有评先评优资格,基本合格单位于不合格单位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绩效考核与工作经费挂钩。年度考核合格的前三名工商所(队)和股室认定为优胜单位,给予表彰,并追加工作经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扣减工作经费15%。

(三)绩效考核与职务挂钩。对考核排名最后且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负责人诫勉谈话;连续两年排名最后且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负责人免职。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开展绩效管理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有力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认真抓好落实。要认真对照绩效管理目标,逐项逐条进行对照,扎扎实实抓好工作落实。经常分析绩效指标,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克服薄弱环节。同时,要做好情况收集、数据统计、资料整理、材料上报等有关工作。

(三)力求客观公正。被考核单位提供的考核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弄虚作假,该项指标按零分处理,并通报批评。考核单位要认真核实绩效管理各项目标完成情况,做到考核有理有据,考核情况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坚决杜绝考核一团和气。

(四)强化工作创新。要不断开拓创新,提升创新层次,提高工作质量,提高服务效能,努力做到整体推进与创新提升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有创新、有特色、出成效。

(五)遵循公开原则。由局绩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牵头,抽调办公室、人教股、监察室等部门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考核情况及时在OA系统上公示,接受全局干部职工监督。【2016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篇五:2016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2015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第1篇: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规范白云区档案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绩效工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市、区有关绩效工资分配政策,正确行使绩效工资分配的自主权。实行科学考核、绩效挂钩、按劳分配,建立自主灵活、符合档案工作特点的激励分配机制,进一步扩大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增强竞争意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档案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二、分配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责益相符”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和时间

(一)考核对象

白云区档案局20XX年底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局纳入实施范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个。即:白云区档案局地方志科编纂科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个。

(二)考核时间

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对白云区档案局20XX年1月-12月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进行绩效工资考核。

四、考核机构

区档案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党支部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白云区档案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相关业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档案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全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

五、绩效工资的构成和考核内容

(一)绩效工资的构成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量、工作成效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每年考核一次,按照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二)绩效工资考核内容

绩效工资主要考核职工工作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具体内容包括:对职工工作作风、政治表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是否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大小、在岗工作时间、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基础性绩效工资设置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全额发放。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的,全额发放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在职人员在法定假期内休假的,不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每月按照绩效工资的70%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置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百分制考核,由白云区档案局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职工的德、能、勤、绩、廉四个方面(具体考核标准参照附件)。每年考核一次,单位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3、考核加分

年度履职考核为优秀的加2分;本年度内获得区、市、省、国家级先进个人称号或其他表彰的分别加2、3、4、5分,获得市、省、国家档案局档案工作先进表彰的分别加2、3、4分。(加分因素按照最后考核得分后直接相加)

六、考核方式和计算方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式

1、领导评(60%)。由白云区档案局领导班子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考评,最后得分占考评的60%。

2、同事评(40%)。由白云区档案局其他一般干部和工作人员考评,最后得分占考评的40%。

3、自评(10%)。由自己考评,自评得分占考评总成绩的10%。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计算方法

白云区档案局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人员分布为:领导班子共3人(考核加权总分为A),全局其他考核工作人员共8人(考核加权总分为B),被考核人2人(自评考核总分为C)。

被考核人最后考评得分=60%*A/3+40%*B/8+10%*C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

白云区档案局每年年底对事业编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工作绩效考核,按照德、能、勤、绩、廉及考核加分标准进行考核打分,最后按照考核计算方法进行汇总,作为被考核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最高分值为100分,被考核人最后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为激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个人最后考核得分的百分比。(如某工作人员年度扣取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1000元,该同志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最后考评得分为95分,则应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金额为1000×0.95=950元)。

(二)排除性获得奖励绩效工资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作人员,不得享受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国家机关处理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的;

2、在工作中不服从工作安排,推诿扯皮,工作中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全局或全区档案工作进展的;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年度履职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的;

5、一年内无故旷工累计15个(含5个)工作日以上、事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以上的(政策规定的法定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时限和工伤治疗期间除处)。

扣发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经考核兑现后积余部分金额,由单位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自主统筹安排。

八、工作要求

实施绩效工资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评的各项得分必须保存有原始依据,考核量化分数及结果应告知被考核人员,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

九、本考核办法自20XX年1月起执行。

十、本考核办法由区档案局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2篇: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晋江市委、市政府要求,按照《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委【20XX】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本实施方案打破身份管理,实行岗位管理,不同身份人员同时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不能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当季退休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固定绩效考核奖金)、离岗待退人员(在离岗待退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固定享受称职等级奖金)不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

司法、土地、劳务等市直单位派驻梅岭街道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参加街道绩效考核,街道将提出初步考核意见,并将考核情况书面反馈市直主管部门,由各市直主管部门确定最终考核等次。

按照职务层次,考核对象按科级干部、中层干部(含工作点副点长)和一般工作人员三个类别分开考核。

二、绩效评价办法

1、基本原则

以“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为原则,采取自上而下的评价方式,形成上级考核下级、一级考核一级的组织评价机制。

2、考核分数计算办法

各项工作得分由该项工作的直接领导对照每个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工作目标的完成程度和完成质量给予打分,常规工作总分为50分,如果同时兼科室工作和下社区工作,则每项为25分;重点项目工作满分为40分,如果同时兼任两个项目,则每个项目为20分;如果无参加重点项目工作,常规工作得分则以总分90计;考勤分值总分为10分,根据考勤情况计分,全勤得10分,迟到一次扣1分,迟到10次或以上该项不得分,旷工一天扣5分,旷工两天或以上该项不得分;奖惩附加分根据奖惩情况酌情加分或扣分,加减分值最高为10分。考评得分=(常规工作得分+重点项目得分+考勤得分+奖惩附加分)×60%+党政领导测评分值×40%。其中,党政领导测评分值按测评结果排名计,排名前25%得分为90分,排名前25%—55%得分为80分,其他得分为70分。

三、评价等级设定

根据绩效考评得分情况,从高到底排列,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评得分高于90分以上的,评为“优秀”等次;考评得分75分—89分的,评为“良好”等次;考评得分60分—74分的,评为“称职”等次;考评得分60分以下的,评为“不称职”等次。绩效考核“优秀”等次和“良好”等次人员比例按三个考核类别分别控制在人数的25%以内和30%以内。

当季请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不能享受“优秀”等次奖金。当季退休人员和调离本市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称职”等次奖金。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当季新录用(聘用)或外县(市、区)新调入人员工作不满20个工作日的、当季请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的、当季被效能告诫的、受立案调查在立案期间的。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当季旷工累计超过2个工作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在处分期间的当季确定不称职,以后按年度考核确定等次或不定等次。

四、绩效考核程序

绩效考核工作按照“计划、总结、评估、反馈”的流程,对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开展绩效考核工作一般按照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1、制定绩效计划。根据上级工作任务和本单位工作职能,各科室按目标时序进度安排,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把工作计划细化到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应根据自己的岗位在每季度初填写好《工作目标量化评分表》,并报送街道绩效办。

2、做好工作纪实。按照绩效计划安排,考核对象应做好绩效工作记录,工作记录在《晋江市绩效管理工作日记》上,工作日记记录每天的出勤和主要工作情况。考核对象应按月份、季度和年度进行工作总结,逐条列举工作目标和进展情况、完成程度和工作成效,形成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在填写《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帐》应尽量把工作内容细化、量化。个人绩效工作台账每季度首月5日前由各部门收集后报送至街道绩效办,由街道绩效办统一管理。

3、组织绩效评估。全体考核对象在每季度首月填写《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分表》,并经各项工作的直接领导评价、打分后,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汇总至街道绩效办。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召开述职评议会,对考核对象上一季度工作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评定,由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在逐级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核等次。主要领导绩效考核等次应在与单位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结果以及单位奖励惩戒情况挂钩。绩效考核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4、做好绩效反馈。在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后,对照职能工作目标,指定专人向考核对象反馈考核结果。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考核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讲评,主要是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方向。绩效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五、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是指把绩效结果与个人利益挂钩,把绩效结果作为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的主要依据。

1、与考核奖金挂钩。“优秀”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2100元,“良好”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1800元,“称职”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1500元。

2、与奖励惩戒挂钩。把绩效考核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表彰结合起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从季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评选、产生,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三次及以上的,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限额内,可以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推荐人选。。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等次两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被评为一次“不称职”等次的,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对于有计生、综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一票否决情况的,按相关规定确定考核等次。

3、与职业发展挂钩。坚持把绩效考核与岗位调整、选拔任用和学习培训结合起来。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多次获评“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干部提拔使用上给予优先推荐;在干部培训时,作为优先安排人选。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获评“不称职”等次的,给以一定期限的待岗处理,采取跟班学习、强制培训等措施,帮助待岗人员整改提高,并依据培训结果和能力条件重新安排工作;对于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予以辞退。

第3篇: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XX——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个人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奖优罚劣、优胜劣汰的工作机制。根据《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委〔20XX〕166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探索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指标体系、绩效考评体系、绩效运用体系,努力规范公务行为、优化服务环境、提高工作效能,为我镇跨越发展、科学发展以及打好城建战役,建设美丽安海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分级考核与分类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职务层次、工作分工情况,把考核对象划分为科级干部、内勤工作人员和下村工作人员三种类别,分级分类进行考核。

2、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在设置考核指标时,要努力减少模糊不清的定性指标,尽量把考核内容具体化、数量化,切实增强考核指标的针对性和可比性。

3、坚持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在采取年度考核时,要以季度考核情况为依据,把绩效考核的时间关口前移,做到平时跟踪管理、定时检查评估、及时兑现结果,切实增强绩效考核的时效性。

4、坚持组织评价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在组织民主测评时,除了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的评价方式,还要注重公众评议,形成完善的评价机制。

5、坚持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在运用绩效结果时,除了使用绩效考核奖金等物质激励外,注重把绩效考核结果与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挂钩,不断拓宽绩效结果的运用范围和领域。

三、实施范围和对象

1、纳入考核范围和对象:镇机关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镇国土资源所、劳动保障事务所、司法所、行政执法中队、环保执法中队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工勤人员参加镇机关考核,考核等次人数单独核算(等次仍须严格按照规定比例控制),不占用所在镇名额。考核等次由各市直主管部门最终确定,考核奖金由市直主管部门兑现。

2、不纳入考核范围和对象:镇机关处级以上干部、离岗待退人员、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20XX年7月1日前退休人员。

四、绩效考核内容

根据《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晋委[20XX]166号)的有关规定,安海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根据职务层次、工作分工情况进行分类考核,即科级干部、内勤工作人员及下村工作人员。

1、科级干部绩效考核内容。主要指“个人执行廉政准则”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分管工作完成情况、组织协调工作情况(详见附件2)。

2、机关内勤、下村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工作实绩,即工作完成成效。具体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测评情况及加减分情况(详见附件3、4)。

五、绩效评价方法

(一)科级干部考核内容

科级干部日常工作性质及范围与一般干部有所不同,因此考核内容也有一定的区别,具体内容如下:

1、“个人执行廉政准则”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20分)

2、重点项目完成情况;(40分)

3、分管工作完成情况;(20分)【2016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4、组织协调工作情况。(20分)

(二)机关内勤、下村工作人员考核内容

1、履职情况(80分)

①岗位目标(40分)

内勤人员:按时按质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情况,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业务部门日常工作情况。

下村人员:为民办实事情况、制止“两违”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计生落实情况。

②重点目标(30分)

参与拆迁、征地等重点项目工作完成情况。

③公共目标(10分)

出勤情况。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扣1分/次;旷工扣2分/天。

2、测评情况(20分)

内勤人员:镇领导班子、机关干部职工根据被考核对象平时的工作态度、为人处事等综合表现,酌情评分。

下村人员:镇领导班子、机关干部职工根据被考核对象平时的工作态度、下村频率、为人处事等综合表现,酌情评分。

3、加、减分情况

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10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10分;受县处级以上表彰奖励5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5分;突(偶)发事件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含媒体表扬的)奖励5分,失职扣5分;在省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论文、新闻报道等的,奖励3分;工作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扣5分;违法违规行为引发上访或行政诉讼的扣5分;未参加组织活动及规定培训学习者扣5分;本单位领导认为需要增减的其它奖扣5-10分。

(三)等次评定标准

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被考核对象的考核得分,按从高到低原则,对其依次排名,排名在总人数25%之前的评为“优秀”,排名在总人数25%-30%的评为“良好”,其余的除个别情况需评为“不称职”之外,均评为“称职”。考核得分相同的,等次评定由领导组研究、决定。

六、绩效考核程序

(一)科级干部绩效考核程序

1、考核准备。撰写自我鉴定材料(详见附件2)。

2、考核得分。镇党政主要领导根据被考核对象的工作表现及鉴定材料,给予评分(详见附件2)。

3、最终评定。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被考核对象得分排名情况,给予评定。

4、结果反馈。考核结果通知考核对象本人,并在镇政府大厅公示,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内被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或申诉。

(二)机关内勤、下村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程序

1、考核准备。整理考核相关材料,填写个人绩效工作台账(详见附件3、4)。

2、自我评分。被考核对象根据岗位目标、重点目标工作完成情况,客观进行评分(详见附件3、4)。

3、考核得分。工作点点长及部门负责人要查看被考核对象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客观地根据其当季履职情况、测评情况和综合表现等因素,给予初步评分。下点领导及分管领导再进一步对其进行考核评分,所得分值为被考核对象的考核得分。

4、最终评定。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被考核对象得分排名情况,给予评定。

5、结果反馈。考核结果通知考核对象本人,并在镇政府大厅公示,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内被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或申诉。

七、绩效结果运用

安海镇将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的主要依据,与考核奖金、年度考核、职务调整、奖励惩戒及职业发展等挂钩,

1、考核奖金按当季个人绩效考核“优秀”、“良好”、“称职”三个等级进行发放,即“优秀”等级发放2100元、“良好”等级发放1800元、“称职”等级发放1500元(绩效考核不称职,不给予发放奖金)。

2、当季请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不能享受“优秀”等次奖金;当季退休人员和调离本镇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称职”等次奖金;当季新录用(聘用)或外县(市、区)新调入人员工作不满20个工作日的、当季请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的、当季被效能告诫的、受立案调查在立案期间的不定等次,不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当季旷工累计超过2个工作日的,确定不称职等次;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间的,当季不称职,以后按年度考核规定确定等次或不定等次;受立案调查的暂缓兑现绩效考核奖金。

3、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从季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评选、产生,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优秀”等级三次及以上的,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限额内,可以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并作为该年度评先评优的推荐人选。

4、对于季度考评被评为 “不称职”等次一次的,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称职”或以下等次;被评为“不称职”等级两次及以上的,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5、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多次获评“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干部提拔使用上给予优先考虑或推荐;在干部培训时,作为优先安排人选。

6、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获评“不称职”等次的,给予一定期限的待岗处理。

第4篇: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是依法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这一定位决定了事业单位所应具有的四大特征,即:依法设立、从事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社会组织。

从事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是事业单位最重要的特征,由此也决定了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与企业的绩效考核有着本质的区别,它不能简单地以利润和经济成本为目标,而是要衡量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的社会转移价值,而这种衡量存在三个较大的难点:

(一)难以确定:所谓难以确定,就是公共服务的评价标准难以确定,比如中小学教育质量,我们希望中小学为社会提供素质教育,但什么是素质,如何衡量素质,目标难以确定,于是,多数教育管理部门以分数和升学率作为评估学校教育质量的指标,因为这一指标容易确定,但遗憾的是,这种容易确定的、明确的指标,却往往不能代表事业单位的设立使命。

(二)难以量化:所谓难以量化,就是公共服务的评价标准难以完全定量衡量,比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健康服务与健康教育,而由于区域的不同、服务对象的不同,对此项工作的考核标准就比较难以量化,考核就有一定的难度。

(三)难以衡量:所谓难以衡量,就是公共服务的评价数据难以计算和获取,对于企业来说,产值、利润、合格率、成本等都可以通过企业的财务信息获得,而事业单位则不然,一是有些工作的效果要经过较长的时间才能显现,二是针对公共服务的考核往往要引入社会评价的方式,要选择相当数量的样本进行调查,实现成本较高。

正因为此,事业单位普遍感觉绩效考核推行起来的难度很大,而本次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改革又将考核的问题再次推上了桌面-既然是绩效工资,必然要有配套的绩效考核体系,产生考核结果,并将结果应用于工资的发放。这一矛盾如何解决?集多年为企事业单位设计绩效考核方案的经验,笔者认为,事业单位启动绩效考核,不一定要求面面俱到、非常完美,但必须把握好“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以绩效改进为中心,以程序公平与标准公平为基本点。

(一)以绩效改进为中心。

客观地看,相对于企业绩效考核,除少数相对市场化的单位之外,绝大多数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还处于起步阶段,许多单位的干部、员工甚至还不能完全区别绩效管理、绩效考核、考评、民主测评、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概念,因此,对于多数事业单位来说,第一轮的绩效考核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更多的是绩效管理概念的普及、理解与导入。在这一阶段,我们特别需要向全体人员灌输的概念是:绩效管理是一个循环,自绩效计划开始,经过绩效辅导、绩效考核、绩效反馈到考核结果的应用,形成了一个闭环;经总结提高后,进入下一轮绩效循环;在这一过程中,组织绩效呈螺旋上升的趋势;而绩效管理的目的,正是促进被考核者达成目标,并实现绩效的持续改进。其中,考核只是绩效管理的一个环节,绩效工资只是绩效考核结果的一种应用方式,考核不是目的而仅仅是绩效改进的手段。

有了这样的指导思想,大家就会把目光聚焦在如何实现绩效的改善上面,而不是把考核结果仅仅当作分配的依据,而过分关注其公平性。客观地讲,绩效考核的结果不可避免地存在非量化的、非可控的、非绝对公平的因素,即使是企业的绩效考核也是如此,事业单位的考核更是无法做到,因为公共服务的价值和质量本来就难以衡量,在不同区域、不同社会环境下、针对不同目标群体的服务更加难以建立完全公平的评价标准。此外,即便这样的标准可以找到,取样、清洗、计算的成本也将非常之高,可能导致绩效考核这一管理活动的投入产出比过低,无法长期持续。

篇六:2016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2016社会稳定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强化村(居)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提升社会稳定工作水平,营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16年开始,每年对各村(居)社会稳定工作实行绩效考核。结合实际,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公正、公平考核村级工作绩效,进一步发挥目标考核的引领作用,全面深化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全力推进政法综治工作,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二、考核原则及方法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3、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原则。4、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统一标准,奖惩并重的原则。

(二)考核方法:

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日常考核按平时工作开展情况直接打分,年终由考核小组汇总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打分评定。总分值为100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核定各村(居)干部工资、奖金和进行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考核对象

全镇42个村(居)及村“两委”干部

四、考核内容

(一)加强领导,管理规范(10分):

村(居)两委高度重视社会稳定工作,成立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利用板报、标语、宣传牌等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稳定工作有活动、有记录。记录内容齐全,有组织机构人员花名册,综合治理、信访调处、安全生产等活动记录。积极配合上级各部门开展各项工作,不得无故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二)综治工作(30分)

1、熟悉掌握本村的人口信息动态。积极配合派出所、计生服务站、新居民服务管理所等业务部门,做好全体村民的服务和管理工作,不漏登、不漏管,得5分;每出现一起重点人员(新居民)漏管的,不得分(5分)

2、高度重视“两劳”回籍人员管理(10分)

配合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落实好帮教对象的管理工作,熟知帮教对象本人及家庭情况,无重新犯罪。有重新犯罪的,不得分。

3、无民转刑、无群体性恶性事件。(10分)

广泛开展“零家庭暴力”、“未成年人零犯罪”、“无刑事案件”村居等活动。每发生一起刑事案件的,扣5分;有村“两委”干部犯罪的,不得分。发生群体性恶性事件,造成严重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4、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5分)

加强本村的治安巡逻,使群众有一个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群众安全感达90%以上,村民对平安创建知晓率80%以上。

(二)信访稳定工作:(30分)

1、完善健全村级信访接待规章制度,按照首问责任制的原则,认真开展信访工作的。坚持定期排查,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例会,每季一次稳定工作分析会。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了解和掌握,对可能发生越级集体上访的事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专项排查得5分

2、对于出现的重大信访隐患矛盾纠纷,实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严禁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得5分;出现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的,不得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3、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集体上访事件,如出现集体上访,主要负责人要及时赶到上访地点,做好劝访疏导工作,并将上访群众带回本地妥善处理的,得5分;对不理不问,不按时到达现场的,扣2分;对因工作贻误,造成影响的,不得分。

4、全年未发生信访稳定案件的,得15分。每发生1起赴镇个访的,扣1分;每发生1起赴镇集体访或赴市级个访的,扣5分;每发生1起赴市集体访或赴省个访的,不得分;每发生1起赴省集体访、赴京个访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信访案件,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三)安全生产工作(30分)

1、对本村范围内的超市、网吧、学校、幼儿园、加工点(企业)等各类场所要登记造册,设立台帐,并加强的服务和管理的,得5分。每出现一例漏管的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得分。

2、对从事烟花爆竹、危化品生产销售的单位或个人,实行重点监管,及时报告相关信息的,得5分,每发现1例失控的,扣2分;造成严重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3、重大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村务工作安全运行的,得5分;每发生一起因村级公益事业或项目建设而造成工伤亡事故的村(居),扣5分;造成严重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4、加强污染源的管理和上报的,得5分;发现污染源未能及时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造成农田、河流、动植物、群众生活等环境污染事故的每发生一起,不得分;造成严重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5、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得5分;凡出现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6、切实做好三夏、三秋生产期间安全防火工作的,得5分。凡被镇督导组和领导干部发现,以及经举报查实的火情,发现一起的,扣2分;发现两起的,扣4分;发现3起及以上的,不得分。凡被市级通报批评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做好这项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了由镇纪委书记王宜军任组长,镇长助理、派出所所长,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为副组长,党政办、组织科、宣传科、司法所、信访办、综治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为成员的镇社会稳定工作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具体负责社会稳定工作的协调、督导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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