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援助和承诺就业援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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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就业援助“一对一”工作制度
就业援助和承诺就业援助制度 第一篇

苏州市就业援助“一对一”工作制度 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是各级就业管理机构的工作重点和难点。为落实各项就业援助政策,有效实施各类就业援助服务,建立一支业务能力过硬、工作效果显著的基层就业援助协理员队伍,特制订《苏州市就业援助“一对一”工作制度》,以统一、规范的就业援助工作满足城乡就业困难群体需求,提高其就业稳定性,有效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一、任务目标

就业是民生之本,帮扶困难群体就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为了进一步强化就业援助对象实名制动态管理,创新工作方法,落实援助措施,突出就业援助的精细化、个性化、品牌化,建立一支理民情、贴民心的“就业援助协理员”队伍。注重援助效果、强化后续服务,努力实现援助对象稳定就业,使劳动保障协理员成为名副其实的“就业援助贴心人”。

二、内涵意义

就业援助“一对一”是指社区(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对辖区内就业援助对象开展“一对一”的专人帮扶,根据援助对象的自身特点和就业意愿,研究制定个性化的援助方案,设计安排专门的服务路径和援助措施,以援助协议的方式实施“一人一策”的重点帮扶。

三、援助服务对象

1.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2.“双零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3.困难家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其他需要援助的人员;

4.其他需要就业援助的困难人员。

四、实施标准

1.了解援助对象基本情况

⑴了解人员基本情况、职业意愿和就业需求;

⑵了解援助对象就业困难情况,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2.分析就业困难原因

根据援助对象的特点,通过综合分析其就业观念、心理因素、社会认知、自身条件、职业定位等,帮助确定就业困难原因,为选择适当的援助方式奠定基础。

3.确定就业援助方式

针对援助对象的基本情况、职业能力特点及就业需求,确定适合援助对象的一种或多种就业援助方式。

4.制定就业援助方案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就业援助对象的就业需求,拟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个性化援助方案,明确援助时间、方式、效果、帮扶人等。

5.签署就业援助协议

根据就业援助方案,由社区劳动保障机构与就业援助对象签订个性化的就业援助协议书,确定“一对一”就业援助人和就业援助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就业援助的结果。

6.实施就业援助方案

按照双方签署的协议,为援助对象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就业服务,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政策援助、岗位援助、培训援助和就业服务援助,帮助援助对象实现稳定就业。

7.跟踪回访

⑴援助对象上岗后,及时跟踪了解援助对象上岗情况、办理就业登记情况、缴纳社会保险情况。

⑵听取援助对象的反馈意见,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进一步调整完善援助方案。

⑶若援助对象重新失业的,应继续实施新一轮援助方案。

8.资料归档

建立就业援助档案,相关援助方案、协议、援助内容及跟踪走访记录需记录在案,并及时整理、归档和补充。

五、评价机制

1.对签订“一对一”就业援助协议的人员,经就业帮扶后成功实现稳定就业。

2.为每个援助对象建立援助档案,援助内容完整、援助方法科学、援助流程规范、援助记载清晰。

六、考核机制

就业援助“一对一”工作纳入充分就业示范社区(村)考评体系,年底对就业援助“一对一”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对实施“一对一”就业援助工作成效显著,援助对象满意度高社区(村)另行表彰奖励。

1.考核内容

就业援助考核内容主要有就业服务援助质量与效率情况、政策援助落实情况、岗位援助到位情况等。

2.考核方式

抽查就业援助方案、就业援助内容、就业援助效果、援助档案建立情况、就业援助工作原始记录与系统内容的匹配情况。

3.实地走访

随机走访援助对象,了解他们家庭情况、上岗情况、签订合同情况、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享受政策情况和就业稳定情况。

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管理办法
就业援助和承诺就业援助制度 第二篇

XXX市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管理办法 XXX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零就业家庭就业工作,制定实施了一系列积极的政策措施,我市为认真贯彻XXX的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措施,促进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认定条件和程序

(一)认定条件:

“零就业家庭”是指家庭成员具有我市城镇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无一人就业的困难家庭。

(二)认定程序:

1、符合条件的家庭,持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失业证等有效证明向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提出申请,填写《零就业家庭情况登记及认定表》(一式三份)。

2、社区(居委会)劳动保障所(站)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初步认定,对认为符合条件的家庭予以公开。

3、乡、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根据村、社区(居委会)报送的资料对申请家庭进行审核。

二、帮扶措施

(一)全市所有城镇要在2010年7月31日前,对已经产生的零就业家庭,通过多种途径,确保至少一人实现就业;对2010年8月1日以后新产生的零就业家庭,通过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办法,实现24小时内托底安置就业,基本解决城镇零就业家庭问题。

(二)准确掌握零就业家庭基本情况,建立健全零就业家庭基础台账和各种档案,做到家庭情况清、失业原因清、择业愿望清、技能水平清、就业去向清。

(三)实行零就业家庭实名制动态管理,精心组织实施专业化和个性悔的就业援助,全面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建立“出现一户,认定一户,帮扶一户,稳定一户”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努力使零就业家庭获得更具有针对性性的重点帮扶以实现及时就业,确保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切实享受政策扶持以实现稳定就业。

(四)对零就业家庭实施岗位援助。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办法,托底安置零就业家庭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就业。结合我市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拓展岗位范围,扩大岗位规模,完善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制度;鼓励企业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有关部门及时兑现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五)、户籍关系在XX城镇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并登记失业的,可享受各【就业援助和承诺就业援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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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现行就业扶持政策。

(六)、实行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相结合的就业援助政策,对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就业或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可将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支给。

(七)、用于社区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金向零就业家庭就业倾斜,对零就业家庭成员从事微利项目、灵活就业的,应在现有政策范围内提高就业援助金支付标准。

(八)、对符合就业条件、户籍关系不在城镇、但在城镇生活5年以上且有长期暂住证、有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应帮助其实现就业,并按照农民工转移就业有关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九)、加大对零就业家庭中符合就业条件的残疾人就业政策力度,提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等就业补贴标准,尽最大努力解决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就业困难。

(十)、结合零就业家庭中符合就业条件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岗位需求,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培训,提出其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并落实培训补贴政策。

(十一)、建立重点向基层平台和基层工作人员倾斜的工作成效与奖励挂钩的激励机制,制定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对消除零就业家庭工作成效突出的街道、乡(镇)、场特别是基层平台和基层工作人员要予以表彰和奖励。要不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待遇,提高特定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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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工资标准,充分发挥就业资金在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三、对零就业家庭实施就业服务的重点援助。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将零就业家庭作为优先服务的重点群体,优先提供岗位援助。要按照以人本服务要求,对就业援助工作的内容、时间和效果要求,实行“首问负责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使零就业家庭能够优选得到优质的重点帮助。

四、零就业家庭管理情况。

(一)建立零就业家庭登记制度。各街道、乡镇、社区负责所辖零就业家庭的调查摸底、造册登记与认定工作,对新产生的零就业家庭,应及时进行登记造册,填写《零就业家庭情况登记表》,建立零就业家庭档案,并输入微机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做到家庭状况、失业原因、技能特长、培训愿望、择业意向五清楚,并实行日报表、周小结、月总结制度。

(二)建立零就业家庭岗位援助制度。对经认定符合援助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核发《就业援助卡》,按要求提供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建立每年不少于3次的回访制度,实行跟踪服务、常年走访。要提供精细化、长效化就业服务,实施不就业不脱钩的“一对一”帮扶措施。要以社区平台信息系统为载体,及时掌握零就业家庭的就业状况,做到就业动

态信息及时更新。

(三)建立零就业家庭就业管理制度。对零就业家庭实行“实名制”、“公示制”和“销号制”管理。零就业家庭成员只要不挑不拣,要做到24小时内确保1人实现就业;对因个人原因三次不接受就业援助服务的人员,不再作为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对象。

五、三种情况取消“零就业家庭”资格。

据介绍,“零就业家庭”成员经街道(乡镇)、社区及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推荐介绍就业两次(含两次)以上,本人可从事但不应聘的;取得“零就业家庭”资格,家庭成员中已有1人(含1人)以上就业的;所在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连续两个月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注销其“零就业家庭”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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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作要求【就业援助和承诺就业援助制度】

(一)各街道、乡(镇)、场要高度重视零就业家庭就业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将零就业家庭就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行政职能部门政策支持,工作机构和基层平台共同实施的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格局,多渠道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提高零就业家庭就业的稳定性,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选托底安置特别困难的零就业家庭成员。要

2016春风行动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总结
就业援助和承诺就业援助制度 第三篇

春风行动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对城镇失业人员、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人员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服务,改善民工就业服务环境,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6年"春风行动"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决定自2016年1月至3月,在全区开展2016年"春风行动"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我区经过精心组织和认真实施,专项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春风行动"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是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更是人社部门新一年的重点工作,为了开好局、起好步,以系列就业活动为引领,全面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以积极的就业措施来稳定当前就业形势。经过区、街道、社区的共同努力,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使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受到社会和广大群众欢迎。截止2016年3月26日,活动期间共举办专场招聘会40场,其中:大型专场招聘会31场,"送岗位进社区"专场招聘会9场,组织用人单位731家,提供就业岗位24536个,涉及机械、电子、服装纺织、餐饮服务、物业管理等多个行业,达成就业意向9742人,发放"春风卡"等宣传资料21000份。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度【就业援助和承诺就业援助制度】

为确保系列活动达到预期目的,促进各类群体实现就业再就业,尤其是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得到及时有效的就业服务,我局迅速行动,春节前就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实施办法。区政府高度重视此次活动,下发了《关于印发2016年"春风行动"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16〕19号],提出了明确要求,制定了具体方案。成立区"春风行动"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各街道、园区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牵头,各劳动保障所、园区精心组织,明确工作责任和任务,对活动进行统筹安排、统一部署,将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工作人员。区、街道、园区、社区在活动中上下联动,组织到位、措施有力,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保证活动取得了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宣传海报、移动传媒、广播电视、移动通讯、就业服务网站、微博等多种媒体,宣传"春风行动"专项活动的服务主题与服务内容,开展针对性强、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宣传,在各街道悬挂活动的主题横幅,并在所有社区张贴活动公告,大力营造系列活动的社会氛围,及时帮助求职者了解政策,掌握就业信息,求职方式,维权手段等内容。进一步加强了与新闻媒体的协调配合,精心策划宣传方案,认真组织报道。**新闻、**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对本次"春风行动"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情况给予了系列报道。

(三)形式多样,重在实效

一是开展就业困难人员摸底调查,举办就业困难人员专场招聘。在对辖区内失业人员家庭通过入户调查,掌握辖区就业困难人员的数量和具体情况的基础上,于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月10日,以"送岗位、促就业、我们真情相助"为主题,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对辖区内失业人员家庭通过入户调查,掌握辖区就业困难人员的数量和具体情况,由区人力资源市场组织专场招聘会,对特困家庭,弱势群体采取"一对一,一帮一"的就业援助制度,并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就业信息服务,履行免费、及时服务承诺和针对性专门服务措施,落实相关扶持政策。组织就业困难人员专场招聘会3场,援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112人就业。

二是以"搭建劳务对接平台,帮您实现就业"为主题,统一部署,开展春风行动活动。从2016年1月29日开始,区人力资源市场和10个街道分别组织大型专场招聘会。设立"民工就业服务窗口",并提供免费政策信息咨询和职业介绍、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就业培训、权益维护等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免费为进城务工农民发放相关宣传资料,提供求职就业、举报维权等服务须知和信息指南,并推荐其参加有组织的职业培训和劳务输出活动。向社会推荐一批服务比较规范、群众比较满意的公共和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引导进城务工和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人员到合法职业中介机构求职。打击违规职介行为和"黑中介",取缔未取得职业介绍行政许可、非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组织,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三是积极开展创业服务活动。结合我区农村劳动力和外来务工人员创业特点,在各街道劳动保障所设立创业服务窗口,在各街道举办的大型专场招聘会场设立创业服务咨询台,积极开展"创业项目推荐"、"创业培训指导"等各类针对性服务活动,发放创业宣传资料,积极宣传我区的创业优惠政策。

四是组织开展送岗位进社区活动。为推动社区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家门口"就业,组织有条件的街道,有针对性的选择就业岗位,将就业岗位送到了失业人员的家门口,为广大求职者提供了多方面、多层次的就业机会,让失业人员在自家门口就能找工作,为失业人员提供便利的就业条件,街道结合就业困难群体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培训,强化服务和指导。

五是开展企业缺工调查。经过第一阶段系列活动的开展,企业用工情况得到部分缓解,有针对性的开展企业缺工调查,搜集缺工信息,充分发挥社会中介作用,会同民营职业介绍机构共同组织劳动力为企业输送用工。帮助企业联系外省市人社部门,协助企业外出招聘,采取有效的措施,帮助企业缓解用工难。

六是做好系列活动的总结工作。认真总结系列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完善就业工作长效机制。

三、"春风行动"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企业主动性用工、提前用工。(

二是企业岗位明显增加。今年随着部分企业扩大生产,部分新投产企业开工,企业订单量增加,用工需求明显。目前以加工制造业、服装纺织业和电子加工业等传统劳动密集型行业缺工为主。电子加工企业的一线操作工和服装行业缝纫工缺工明显,求职者普遍认为工作辛苦,待遇不高。此类企业虽然普通提高待遇,但待遇与务工人员尤其是"新一代"务工人员的期望值相差较大。

三是希望创业的农民工增加。"春风行动"期间开展的创业宣传活动中,吸引了大批农民。他们对创业政策,创业培训非常感兴趣,很多人前来咨询、洽谈,其中不少是多年在外务工,掌握了一定的技能,积累了一定资金的返乡人员。

四是企业用人门槛降低,普遍提薪。过去限制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性别、年龄、学历等"门槛"降低了,所有用人单位招聘更加务实和理性,过去常见的"男性"、"3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待遇面议"等歧视性字眼和含糊性语言在招聘简章中大幅减少,企业用工待遇普遍提高,平均月薪都达1500元以上。

2016人社局就业创业工作计划
就业援助和承诺就业援助制度 第四篇

(一)深入推动就业创业工作

一是扎实做好企业用工服务。结合春风行动、招聘会等活动,引导城乡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建立企业用工需求动态监控机制,做好园区亿元企业和骨干企业用工服务,完成宏宇五洲公司1235人、易昌泰公司425人等重点企业招工工作,实现企业发展与促进就业的良性互动。二是积极落实各项就业政策。通过优惠政策和就业服务扶持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鼓励和支持劳动者在中小微企业就业、临时性就业以及其他形式的灵活就业。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完善就业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通过社保补贴、创业补贴、岗位开发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各项优惠补贴措施,鼓励企业吸纳困难群体就业。通过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力争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525万元,其中个人贷款920万元。大力实施就业促进民生工程,全年开展就业技能培训2600人。三是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首位,加强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全年开发就业岗位100个,为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就业实践锻炼。健全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保障机制,继续实施“三支一扶”、服务基层公益性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10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组织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就业20人。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四是统筹抓好困难群体就业。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和工作保障制度,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动态管理和实名帮扶。着力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问题,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全年开发公益性岗位240个。统筹推进退役军人、妇女、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工作。五是大力提升就业服务能力。全面推行新增就业实名制、就业资金管理使用实名制和人力资源信息实名制,提供更加精细化、更有针对性就业服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促进就业和配置人力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做好人力资源市场整合准备工作。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为劳动者提供多元、高效、优质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确保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900人、转移农村劳动力7300人、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190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4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以内。

(二)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抓好参保人员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确保9月底前完成省级验收,做好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工作。深化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全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统筹做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工作。积极发挥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和稳定就业的作用,围绕“援企稳岗”推动社保扩面。进一步推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建设,提高工伤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制定出台社会保险参保征缴管理实施办法,完善社会保险统一征缴制度,提高社会保险参保率、征缴率。二是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缩小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努力提高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水平,及时足额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三是加强基金监管和内控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基金监管和经办服务能力建设,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完善社保基金预算管理约束机制,提升基金管理水平。加大社会保险稽核的力度,做好参保单位参保人数、缴费基数审核工作,认真开展社会保险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监督。严格工作流程和制度约束,强化社保机构内控审计和信息披露,切实维护基金安全。四是提高经办管理服务水平。健全完善社会保障经办管理体系,积极整合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资源,严格落实社会保险统一征缴管理,提高经办效能。创新社区养老服务方式,力争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95%以上。确保全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375万人、32.1万人、1.36万人、2.15万人、4.8万人、1.7万人、1.55万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村干部养老保险实现应保尽保。

(三)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大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和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力度。做好推荐省、市政府特殊津贴和评选县政府特殊津贴工作。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网络在线和岗位培训。二是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推动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劳动技校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培训模式。全年培养技师40人,培训高级工180人,组织职业技能鉴定1600人。三是加强人才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县经济开发区企业人才引进奖励实施办法,大力引进高层创新创业人才和紧缺人才。加强人才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积极培育本地人才。

(四)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一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加强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公务员招录和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全面开展公务员“四类培训”和对口培训工作。深入开展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全面提升公务员能力素质。二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法规,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确保考试安全。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配合做好清理“吃空饷”和超编进人专项治理活动。三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加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指导,研究制定绩效工资总量正常调整办法。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四是积极做好军转安置工作。落实军转干部安置办法,完成年度军转安置任务。认真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确保全县企业军转干部总体稳定。

(五)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是进一步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提高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不断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大力推进劳动用工备案,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企业集体合同覆盖率达90%以上。二是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健全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协调机制,提高用人单位自主解决争议能力。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确保乡镇调解组织组建率达到90%。加强调解仲裁队伍专业化建设,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仲裁结案率达95%以上。三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认真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检查,及时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案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及时纠正和查处不订立劳动合同、拖欠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做好劳动保障年审工作,推进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建设。提高监察执法效能,劳动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100%。四是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做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管,坚决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突出重点,统筹做好其他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省定四项民生工程。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完成就业促进工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四项民生工程建设任务。二是努力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始终把招商引资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变压力为动力,想方设法,努力完成招商引资任务。三是深入推进结对帮扶工作。结合节日和教育活动,走访慰问结对帮扶村。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解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改善帮扶村生产、生活条件。配合村两委抓好班子建设、计划生育和护林防火等工作。四是扎实抓好绩效考核工作。根照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出台《2016年度县绩效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加强平时绩效考核的督查,抓好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做好三干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的报批工作。五是统筹做好其他工作。深入做好信访维稳、文明创建、平安创建等工作,认真抓好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扎实做好县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双拥创建等工作。

(七)加强服务能力和自身建设

一是加强基层平台建设。加强乡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县、乡镇、村三级服务网络,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定期对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努力提高基层经办队伍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二是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巩固“金保工程”建设成果,做好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信息一体化建设,推进系统间数据共享,加强网上经办和异地业务办理。全力做好社会保障卡信息数据采集和发放工作,确保年内全县持卡人数达到25.6万人。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政信息公开、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修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政务专网、单位网站、宣传栏的作用,提高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的质量。坚持主动宣传、正面宣传为主,认真开展业务信息、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四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以“三严三实”标准,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人社系统干部队伍作风和效能建设,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履职尽责、为民服务的能力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一系列规定,组织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深化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树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2016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
就业援助和承诺就业援助制度 第五篇

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

半年以来,我镇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上级社保及有关部门的帮助和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企业、服务经济、服务发展"为宗旨,进一步改进行风转变作风,真心诚意为企业排忧解难,实实在在为群众奉献爱心,较好地推进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工作实绩

1-6月份,办理60周岁以上基础养老金1801人;办理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382人;完成农民技能培训人,转移人;帮助企业介绍用工人;受理事故调查起,其中工伤事故申报起,快速处理事故上报起,帮助企业调处工伤事故起,调处劳动报酬争议人次;,组织2支队伍参加**市民间工艺展览会。

二、具体工作

办公室成员立足各自岗位,敬业爱岗,脚踏实地,各项工作循序渐进,顺利开展。

1、农民培训转移工作突出"实、合、转"三个字。指导思想上突出一个"实"字,培训上突出一个"合"字,要求上突出一个"转"字。到6月底完成农民技能培训任务的60%,培训内容主要为电工、焊工、计算机等,并从初级逐渐升级为中高级培训,转移150人。完成了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12月30日农村劳动力培训动态管理调查工作,涉及新增劳动力就业变动,新培训人员调查1520人。

2、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深获民心。

3、劳动保障监察服务两不误。劳动保障监察同志经常深入企业一线调查核实情况,半年来受理事故调查起,其中工伤事故申报起,快速处理事故上报起,帮助企业调处工伤事故起,调处劳动报酬争议人次;重点解决**市医药用品厂33人26.67万元的工资筹资问题,目前已向**法院争取15万元,余款正在通过积极找寻并处置**市医药用品厂余下资产。

4、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有序推进。经摸排今年我镇有村户农户计划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到目前小越湖村、胜桥村、冯柯山村等村正在申报资料的整理和核实中。

5、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逐步展开。今年是住房公积金全面推开至企业的一年,因为该项制度新推开,企业主动性差,员工对政策不了解,目前正在积极宣传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和下企指导动员。

6、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进一步完善。

我们按照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的要求,积极开展退管人员的服务工作,对所辖2个社区的名退休人员再进行核实确认。同时向上争取资金16000多元,通过社区,组织了一次迎新春茶话会和发放新春纪念品活动。

四、下半年工作思路

下半年,镇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中心将继续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缴和待遇享受工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为此,下一步中心将继续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步骤,落实责任,全面推进政策实施阶段的各项工作,切实把这项重大的惠民工程办实办好。

2、切实做好农民培训和转移工作。我们将继续围绕"培训农民、转移农民、富裕农民"的工作思路,深入把握农民培训和转移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创新工作方法,注重培训实效,拓宽转移渠道,扎实推进农民培训和转移工作,努力做到与农民的意愿相吻合、与企业的需求相一致。

3、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虽然这项工作面对的对象是所有企业,但由于余下的企业大部分是家庭工业,推进难度非常大,但是我们还是要坚持不懈抓下去。下一步,将先对重点企业和应保未保再做一次走访,再深入基础好的500万元以下企业,做好政策宣讲、尽最大努力推进企业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力争超额完成全年200人考核指标。

4、努力抓好就业再就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精神,切实抓好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落实工作。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增加就业容量。加大就业援助力度,积极帮助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鼓励劳动者通过多种形式实现就业。(

6、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通过再次走访相关村,督促村尽快摸清家底,整理资料,倒排计划,尽最大努力完成应保未保的农户。

7、进一步提升服务工作水平。下半年,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继续强化本领学习,履行好工作职责,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服务。重点是通过社保窗口的建设,拉近与群众的距离,方便群众办理各项社保手续。围绕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这一主线,推动企业进一步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的制度机制,深化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进一步强化劳动监察,认真组织清欠工资、查禁违法使用童工、规范职业介绍中介行为、劳动用工管理等专项检查整治。

2016新失业群体就业形势及对策
就业援助和承诺就业援助制度 第六篇

“新失业群体”,主要是指每年社会新增加的失业人员,既包括下岗失业人员,也包括城镇新加的失业人员,本文特指每年增加和历年结转的初、高中毕业生等没有从业经历的城镇失业人员。随着这部分人数日益增加,这部分人员就业问题已愈来愈受到人们的关注,来自“新失业群体”方面的社会就业压力也日益显现出来。一、基本形势

近年来,社会上的“失业人员”往往是指国有或集体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而人们往往忽略了一个日益壮大的失业群体,即新失业群体的存在。尽管这部分失业人员与下岗失业人员具有身体、年龄等方面的就业优势,表面看来,他们的就业问题个对比下岗失业人员容易解决,但实际上,“新失业群体”就业问题存在着相当大的困难,主要体现在:一是文化水平较低。新失业人员大都是初中高中等较低学历毕业甚至辍学。文化水平不高,又都是独生子女,从小就生活在优越的环境当中,吃苦能力和适应能力较差。二是职业素养不高。新失业人员在以升学为目的的应试教育中没有学到多少专门的职业技能,很少有机会参加系统的职业技能培训,更没有国有或集体企业经历,也就没有系统的从业经历,也就没有什么自身特长。三是社会经验不多。这部分人年纪不大,涉世不深,社会阅历尚浅,价值观混乱,可塑性极强,而这部分人员也同样面临着成家和生存需求,失业的同时也存在着许多不安定的因素,这也是社会稳定构成了潜在的威胁。四是失业人数在不断增加。由于“新失业群体”在参与市场就业竞争的过程中一没经验,二没专长。毫无优势可言,属于社会就业弱势群体,大部分人又长期处于失业、半失业状态,造成了这部分人群的数量的大量增加,已经成为目前社会失业人群中的主要成份。据统计,长春市每年各类失业人员达20余万人,其中新增长的失业人员就达6万多人,且每年正在以10左右的速度递增,可想而知,社会就业形势因新失业人群的增加而愈发显得严峻。因此,如何解决好“新失业群体”就业困难,帮助其实现就业愿望是我们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乃至于全社会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所要面临的新的社会问题。

二、就业对策

“新失业群体”就业问题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局,根据其就业形势,结合我市实际,我们拟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一)制定出台政府促就业政策,实施“新失业群体”就业工程

结合目前国家和省、市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援助的相关优惠政策,制定出台适合我市实际的促进“新失业群体”就业的相关政策法规,以政策促就业。

一是综合运用再就业优惠政策,实施目标管理。我们要将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相关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适用范围拓展到“新失业群体”就业当中,市政府要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在促进“新失业群体”就业方面给予税费减免、落实各项补贴及其他针对下岗失业人员的政策,综合运用国家政策促进就业。同时,将这部分人员的就业问题纳入到我市社会就业目标责任体系中予以高度重视,成立由主管就业市长亲自挂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牵头,工商、税务、公安、城建、民政、社会保险等部门联合组成的长春市“新失业群体”就业领导小组。同时,将具有社会安置能力的政府相关部门及企业事业单位确定为就业目标单位,每年制定详实的就业目标,落实具体任务,实施就业目标宏观调控管理,将此项开展的情况作为政府考核其业绩的重要方面。同时,调动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新失业群体”的就业,举全市之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就业氛围。

二是实行政府扶持,开展创业促就业活动。首先,以市政府名义制定出台有关创业小额贷款扶持政策。简化贷款申请程序,放宽借贷条件,通过建立信用社区担保和个人信用档案体系,加强小额贷款的安全与实用性。为一部分有创业愿望,具备经营能力和创业条件但苦于资金不足的新生劳动力实施创业小额贷款资金帮扶,鼓励其走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之路。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业促就业活动,建立全市创业项目库,收集投资小、见效快,风险相对小的适合“新生失业群体”从事的各类创业项目,组织专家对好的创业项目在投资风险、市场潜力、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论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公社会公布,鼓励立志创业的新生失业人员行动起来自主创业。同时,要对正在创业的人员从事的项目实施方面加以正确引导,鼓励其创业成功。其次,建立长春市青年创业者基金会。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与相关银行一起,建立青年创业基金会,每年要对创业人员的项目运行、经济效益、安置能力、企业信用等创业情况进行严格审核,评选出全市在创业促就业活动中表现突出且成功带动了一部分失业人员就业的有为青年创业者,给与一定数目的创业基金奖励和支持。同时,对每户自主创业的中小企业要给与一定的税收及各项开办费用的减免等政策上的扶持,以调动其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创业促就业的重要作用。

三是

大力发展民营企业,鼓励其招聘新生劳动力。政府要出台相关法规,为民营经济发展拓展广大空间,发挥民营企业在就业安置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同等条件下,鼓励民营企业尽可能多地吸纳新生劳动力就业,特别是对安置人数较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要在贷款申请、项目审批、税收减免等方面给与更多、更好的政策上优惠和扶持。以提高民营企业招聘新生劳动力的积极性,改善新生劳动力的就业形势。

四是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新生劳动力就业保障机制。就业转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运作的成功经验和作法,将失业保险覆盖面扩大到新失业群体,从社会保险基金中拨付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建立专项新失业人员基金,专门用于保证新生失业劳动力的就业安置所涉及到的前期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岗位补贴、社会保障以及最低生活保障等多方面支出,同时与市民政部门协调,将长期失业且生活困难新失业人员纳入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范畴,帮助解决其就业和生存困难,为做好新失业群体就业建立一套完整的社会就业保障体系。

五是建立职业见习制度,提高就业安置能力。由市政府出面在我市选择一些经济益好、社会知名度高的企业作为新生就业人员的见习基地。如一汽,客车厂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等企业,同时为了保证见习的含金量,邀请一些有一定职业介绍资质的中介机构参与见习活动,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组织下,通过这些就业人员与企业的亲身实践与交流,把职业见习与社会新兴产业、急需职业的发展结合起来,开拓"蓝领"岗位的职业见习领域。从而建立起"政府搭台,中介推广,企业参与,个人实践"的运作模式。职业见习人员与企业双方要签订《见习协议书》。职业见习补贴所需费用由政府通过财政给付:一是给予见习学员见习期间的生活补贴;二是给予见习基地的实训见习补贴费;三是为见习学员参加“见习综合保险”。通过以上措施提高青年人包括职业经历,动手能和敬业精神在内的综合职业素质,使其适应新的就业形势,帮助新生失业人员树立就业的信心和方向,同时又为企业选择人才提供了广阔的选择空间,实现真正意义上实现求职者与企业以及社会的多赢的就业局面。

(二)实施就业援助行动,拓展就业领域新空间

第一,发挥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中介作用。目前,新失业群体就业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而这部分人更是成为新时期我们劳动就业部门援助的主要对象之一。为此,全市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充分发挥公益事业的职能优势,积极参与就业服务和援助行动。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以人力资源市场为载体,全力开展针对新失业群体的免费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就业信息查询、用人登记等就业服务,开通“新失业群体就业绿色通道”,实施专门化服务。定期组织招聘单位,举大型专场人力资源招聘洽谈会,针对这部分人群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扩大其就业机会,帮助其实现就业愿望。

第二,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加大安置力度。首先,要以就业责任单位为重点,根据新失业人员的自身特点和优势,开发出适合其从事的技术含量要求不高,劳动密集型产业(包括第二、第三产业)的就业岗位。如以2016年举办亚冬会为契机,利用我市的冰雪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业,建立属于我市自己的产业品牌,开拓相关产业,随着品牌效应的形成将带动服务业、商贸、零售业等相关产业的长足发展,进而增加就业岗位平衡劳动力的供求关系。其次,要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跟进我市一些大的、好的、重点的项目特别是吸纳劳动力较多的企业,为其做好招聘用人、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用工手续等劳动就业服务,形成我市就业安置的新增长点。

第三,加快人力资源输出步伐。我们在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劳务输出的同时,要运用劳务输出渠道,开发出外省、外市人力资源需求市场,将新失业群体纳入人力资源输出范畴,开展有组织、有规模的输出,从而减轻我市的社会就业压力。同时,我们更要将眼光放得长远一些,将人力资源输出作为一项促就业、保稳定的重要产业做大、做强。建立良好的输出信誉,将输出后不能满足就业单位用工需求的人力资源及时更换,重新为企业配置合格的人力资源。创造我市人力资源输出的品牌,使此项能够得以良性循环,通过加强人力资源输出,来促进“新失业群体”实现就业。

(三)建立培训体系,提高其就业竞争力。

第一,提高失业人员素质,开展专业化培训。我们要将全市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整合,根据市场就业需求,发挥各类培训机构的优势,形成以全市工科院校为依托,以技工学校、职业学校为主体,以社会力量办学和企业培训机构为补充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面向“新失业群体”开展旨在提高其专业技能的职业培训,具体是:社会办学机构主要开展初级工、劳动预备制、外埠劳动力培训;各类职业技工学校开展中级工培训;高级技工学校着重开展高素质、高技能工人的培训。同时,鼓励广大用人企业开展针对在职职工继续教育培训及岗位技能的内部短期培训。创造具有我市特色职业教育品牌,扩大知名度,使我市职业教育的就业率大幅提高。

第二,运用社区就业基地,开展家政服务培训。针对一些文化程度相对较低,接受能力相对较弱的新生失业人员,发挥社区就业与培训主渠道作用,就地就近开展技术含量较低的保姆、保洁、保绿、保安、物业管理与服务等社区家政服务培训。由社区调查本社区内新生劳动力的就业意向和个人基本情况,制定相应培训项目,同时与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联系,收集人力资源市场最新的就业信息,为本社区的新生劳动力寻找适合的就业岗位。通过人性化的贴心服务,使更多的新生失业人员得到培训,掌握简单技术特长,寻找适合自己从事的就业的机会。

第三,建立人力资源召回制度。各级劳动就业部门要积极与企业取得联系,开展“新失业群体”的职业介绍,同时,要及时了解及掌握企业用人之后反馈信息。时刻关注新生劳动力就业后的表现,对那些不能胜任或不适合本职的人员要实行召回制度。然后,针对其不足之处给与培训,以提高其适应就业市场的能力。从而建立一套完整的培训机制,打造我市的人力资源的品牌,提高新生失业人员在就业市场的竞争力,进而提高广大失业人员的就业率。

第四,建立青年创业与就业培训机制。市政府要选择一部分有资质、有条件的培训机构作为青年创业与就业培训基地,实施创业援助行动。对青年创业者在创业方法、创业项目、创业知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给与全面培训。使其树立起科学的创业理念和思维,运用正确合理的方法去创业自救,从而降低青年的创业风险,减少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

(四)开展职业指导,转变择业观念

从小就生活在衣食无忧、娇宠习惯的环境下的新生劳动力,适应社会环境的能力较弱,特别是在逆境中成长的能力很差。他们对自己和当前的就业形势分析不够,缺乏足够的了解和认识。对自己的能力又都有着过高的估计,在选择职业方面往往出现“高不成,低不就”的现象。他们大都对就业岗位、条件、环境和工资抱酬有着过高的期待,但这又与他们的自身素质和职业能力极不相符,也就导致了他们不适应,经常地去更换,长时间地在失业与就业当中徘徊,渐渐地对就业、社会甚至自己都失去了信心。职业指导恰恰能通过就业前的心理咨询,帮助新生失业人员认清就业形势,摆正自身位置,树立就业信心,确定正确的就业目标,转变就业观念,尽快实现就业愿望。各级人力资源市场要培养一批专业职业指导师,设立专门职业指导窗口,在开展新生劳动力的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的同时,开展职业指导。针对来市场求职的每位新失业人员实施人本服务,开展“一对一”的职业指导。通过与求职人员聊天谈心的方式,了解其就业过程中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其克服重重障碍,结合其基本情况给与全面的职业指导,同时向其提供适合的就业岗位。

相信,通过以上的种种就业措施的实施,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全社会各个部门的共同参与努力下,加大力度,就可以切实解决“新失业群体”就业难题,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当然,在实践当中我们还可能遇到更多难以预料的困难,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地和完善现有的“新失业群体”就业和保障体系,不断探索新的思路,努力做好我市的“新失业群体”的就业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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