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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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以及危房鉴定标准
北京市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第一篇

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以及危房鉴定标准

农村危房进行改造时,是可以申请危房改造补助的。以户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申请,经过金鼎单位鉴定后,危房可就不同等级领取不同金额的补助金。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三部委有关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精神,以及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试行)>的通知》(建村〔2014〕66号)等要求,为切实做好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

2016年,计划完成1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及贫困残疾人家庭。

二、补助对象与标准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二)政府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1.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2.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上述政府补助部分,中央财政按户均7500元补助,国贫县和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区),省级按户均3000元补助,其他一般县(市、区),省级按户均2000元补助,由各地根据改造方式统筹安排。除中央和省级补助外,其余政府补助部分由市县承担。市县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市县级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各县(市、区)应根据下达的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总额,细化落实措施,合理安排各乡(镇)、村的危房改造任务,科学确定重建户、修缮加固户数量。

三、改造方式与时限

(一)改造方式

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

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

传统村落和危房较集中的村庄优先安排,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

(二)完成时限

2016年11月底完成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四、改造要求

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执行《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

(一)加强危房改造管理

1.严格把握改造对象。各地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同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2.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

各地要按照基本要求加强引导和规范,积极组织制定农房设计方案,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和传统风貌。

3.强化农房建设监管。各地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建村〔2011〕 115号)。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编印和发放农房抗震设防手册或挂图,向广大农民宣传和普及抗震设计常识。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要健全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

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乡镇建设管理员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基本建设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记录。

4.加强传统民居保护和农房风貌建设。农村危房改造要注重对传统民居的保护。对于

传统村落范围内的传统民居,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修缮和改造。要在保证安全和经济的条件下,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房风貌建设水平。加强对农房风貌建设的技术指导与管理,注重在建筑形式、细部构造、室内外装饰等方面延续民居风格,推动建设具有传统民居特色的现代农房。加强农房风貌综合建设,开展院落整治、利用和美化,努力使改造后农房与院落及周边环境相协调。

5.加强工程验收管理。危房改造结束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工作由县级农村危房改造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乡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验收重点包括工程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情况、是否符合年初计划等。市级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门组织进行复查。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制度,完善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的任务资金分配与管理机制,逐级开展年度绩效评价,综合评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与政策执行情况。

(二)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各地要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88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执行规定标准,直接将资金补助到危房改造户,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

市县财政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凡经举报、媒体曝光等途径反映农村危房改造问题严重,查证属实的,将不再安排该县(市、区)下年度危房改造指标。

(三)完善档案、信息管理

1.完善农户档案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其中档案表按照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公布的样表制作。今年,将制定农户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农户档案管理。在此基础上,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录入系统。各地要提高农户档案录入数据质量,加强对录入信息的审核与抽验。

2.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各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于每【北京市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月3日前将上月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将建设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及时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2016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按照以满足农户量基本需求为目的,优先改造量困难、最需求群众的量危险房屋的原则,根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总体规划,各阶段的改造对象为:2009年—2012年主要改造五保房一、二、三级危房;低保户一级危房;困难房一级危房;一般户一级危房;茅草房;“整县推进”试点工程涉及的二、三级危房;2013年—2016年主要改造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三级危房。

按照“群众自建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政府对各类对象和危房等级的户均补助标准为:

(一)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二)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三)五保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四)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五)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

(六)一般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七)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八)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上述补助标准为户均补助标准,各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在切实体现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帮扶特困群众的前提下,在不改变危改资金用途的情况下,以农民群众满意为基础,根据危改户贫困程度、房屋危改程度实际情况,可对户均补助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保调整后的补助资金必须根据危房等级和农户贫困善状况划分补助档次,严禁“平均”或“普惠”等现象的发生。

2016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
北京市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第二篇

2016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通过宣传引导,结合群众自身建房意愿,积极发挥农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主体作用。各村委会要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予以引导、鼓励、支持和帮助。

(二)坚持规范操作、公开透明的原则。公开资助政策、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规范操作程序,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客观公正、群众满意。

(三)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充分考虑农户的承受能力和生产生活习惯,尊重当地自然和建筑形式,尽量加强地方建筑材料的使用,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与传统风貌。

(四)坚持科学规划、节约用地的原则。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相对集中的要求实行统筹规划,分批实施。新建、改建住房要符合镇和村庄规划,尽量安排利用村内空闲用地、闲置宅基地和原宅基地进行建设。【北京市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五)坚持资源整合、项目结合的原则。结合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土地整理、扶贫安居、水利、调整公路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2016年第二批136户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任务以及农户档案整理、信息录入和补助资金的拨付工作。

三、实施对象及范围

(一)实施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农村贫困户以及有条件实施改建的其他危房户。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需新建或重建)或局部危险(C级,需维修加固)的房屋。

(二)实施范围。本次危房改造工作具体任务安排详见《XX镇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分解表》(附件3)。各村委会要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对传统村落和危房较集中的村庄予以优先安排,对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和风貌整治。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村委会要组织力量通过现场查看、议定评比等方式综合确定对象户危房等级,其中,符合实施条件,本年度内进行改造或因特殊情况需跨年完成改建任务的对象户可纳入实施范围;对虽符合实施条件,但在城镇拥有商品住房的对象户不予纳入。

四、建设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应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的要求,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原则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3人以上农户(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18平方米,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家庭人数和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适当调整,房屋功能应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危房改造新建房屋必须参照县住建局提供的建房图集建设,确保房屋外观风貌统一协调。

五、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资金补助标准和省级配套补助分类标准见下表:

每户农村危房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国家补助的优惠政策(如灾后重建资金等),不得重复享受。

六、组织保障

(一)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村委会、镇属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将该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加以落实。镇政府成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由县人民政府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实行专款管理、封闭运行,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镇政府将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对危房改造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三)规范操作,强化社会监督。一要实行入户调查核实制度。镇、村、社三级在审批、审核、评议时,必须入户调查核实,具体了解实际情况和征求村民意见。二要实行群众集体评议评审制度,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决定。三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村委会评议情况、镇审核情况和县审批结果都必须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四要加大宣传和舆论监督。各村要利用广播、公示栏和板报等形式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设立举报箱和咨询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

(四)明确要求,确保顺利实施。一是以村为单位开展调查摸底,准确掌握资助对象的住房情况、致贫原因、贫困程度等,根据调查情况核对资助对象、确定资金方式及标准,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二是各村委会对资助新建房屋对象要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坚决防止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现象。同时,改造住房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选址要求,配套基本居住条件设施。三是要结合新农村综合体、聚居点建设,鼓励建房对象根据县住建局免费提供的农房建设户型图集进行修建,同时配套建设户用沼气池,保证改造住房既经济实用,又美观大方,符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五)明确责任,严肃问责。各村委会及镇属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作,确保我镇危房改造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要建立领导干部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的工作机制,各驻片领导及驻村干部(名单见附件2)负责对各村改造实施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并按要求将改造实施情况上报镇政府。凡在危房改造中组织不力、严重影响工程顺利实施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徇私舞弊、以权谋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有关人员要严格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计划
北京市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第三篇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总体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问题为目标,以农民自筹为主,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坚持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要把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要求贯穿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新建的住房要符合乡村规划,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

坚持整合资源的原则。各级政府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社会可用资金和新农村建设资金等,集中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

(三)目标任务。按照上级的统一安排,2016年全镇农村危房改造的任务是:11月底前,全县全面完成154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二、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资金管理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或无房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和因灾倒房户。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

(二)补助标准。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补助标准。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无建房能力的分散供养五保户、除政府救济外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农村特困对象新建房屋,每户补助2万元。

2、农村低保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1万元。

3、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新建房屋,每户补助8000元。

4、其他贫困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3000元。

5、修缮加固的,根据房屋破损修缮程度每户补助2000-5000元。

6、因灾倒房户新建房屋的,根据贫困类型参照上述1-3类标准执行。

(三)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设立专门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账户,集中管理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原则上按工程进度直接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给农户。设立农村危房改造投诉电话(电话号码0737-8562218)定期组织人员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三、实施要求

(一)改造方式。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非政府包建的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危房改造原则上以农民自建为主,以分散分户建设为主。农民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当地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民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危房改造任务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可将危房改造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通过整合新农村建设等方面资金,定点连片建设。对无房或居住在危房的分散供养五保户可以村为单位建“五保之家”。

(二)改造标准。

1.建筑面积: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纳入政府补助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为1人户30平方米左右,2人户40平方米左右,3人户60平方米左右。

2.房屋结构: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住房主体为砖混(木)结构,并设置构造柱、圈梁等抗震构造设施。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房屋顶部至少要用竹(木)板封闭。选址要避免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雷击等气象、地质灾害多发的地点及采矿塌陷区。

3.配套设施:有厨房、卫生间,有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家具及其他生活设施基本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基本生活需要。

4.设立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全省统一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标识。【北京市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三)技术服务。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建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镇村两级相关工作人员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关键施工阶段,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抗震安全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现场记录。民政部门要加强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人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要组织协调主要建筑材料的生产、采购与运输,并免费提供建材质量检测服务。村镇建设、房产及国土等部门要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对不按设计施工、偷工减料、违规建设,造成重大质量隐患的,要依法从严查处。

(四)档案管理。民政部门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建村函〔2016〕168号)和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农危办发〔2016〕2号)要求,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危房鉴定、公示、协议、竣工验收表等材料。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录入情况及相关数据是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和依据。2016年9月20日前,各村要将危改对象基本信息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并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更新进展情况,确保及时、全面、真实地反映工程进度。2016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工作。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农村危房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督查,定期通报。

四、项目实施和管理

(一)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各村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全面开展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无房的核定、统计工作,逐村逐户鉴定危房,核查无房户,建立台账。

(二)严格程序、确定对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审批。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镇人民政府要组织与获批准危房改造的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具体建房要求、补助标准和开工、竣工时间,让户主签字,做好施工准备。

(三)制定方案、组织实施。镇人民政府认真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各村要在2016年8月30日前将危改对象落实到户,11月底前,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要全部竣工,确保建房户春节前入住新居。

(四)加强监督检查、搞好考核验收。镇人民政府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各村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资金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进度月报制度。12月1日前,民政部门要将年度总结报告和总体验收申请分别报上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迎接上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2月上旬对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的检查验收。12月底前,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上级民政部门提交总结报告。

五、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构。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需要,镇人民政府调整充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人员抓好项目的组织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镇农村危房改建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民政、村镇建设站、财政等部门负责做好危房改造计划安排、补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认定、项目工程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牵头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村镇建设站及房产部门负责抓好农村危房的技术鉴定、项目规划选址、住房方案设计、施工质量指导和房屋产权管理。民政、村镇建设、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年度投资计划,积极争取中央投资补助。财政部门会同民政、住房和村镇建设等部门负责危房改造资金的筹措和拨付,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合理安排工作经费。国土资源部门配合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选址及用地报批,指导废弃宅基地的土地整理、复垦。林业部门负责为有林木的危改户解决建房用材采伐指标。银信部门负责对危房改造对象贷款进行支持。扶贫部门负责提供贫困地区扶贫对象户住房困难情况,协助落实贫困地区扶贫对象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交通部门负责协助和指导有危房改造任务村庄的道路建设。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失职、渎职和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残联负责搜集反映贫困残疾人住房困难情况,协助民政部门做好残疾人危房改造对象的调查摸底和认定。统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完成情况的统计数据评估认定。环保、水利、农业、卫生、民族事务等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尤其是对危房改造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沼气建设、改水改厕、人畜粪便管理、产业发展等给予倾斜支持。

(三)拓宽筹资渠道。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通过银行信贷、社会捐助、政策减免、邻里互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财政部门要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调整支出结构,安排农村危房改造所需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要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安居、库区移民、生态移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异地扶贫搬迁、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村级“五保之家”建设等项目和资金有机结合,整合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已经补助并实施完成的,要避免重复补助。

(四)落实地方责任。镇人民政府是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房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和负责具体实施。并将农村危房改造列入为民办实事和绩效考核的内容,纳入对各村(社区)目标管理考核内容。镇与村层层签订责任状。政府按联村责任制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落实责任制。

(五)制定优惠政策。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享受1万-3万元贴息贷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6〕28号)有关要求,不得向农户收取测量费、宅基地审批工本费、育林基金、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农村危房改造和建设相关经营服务性收费由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购买,不得向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收取。耕地占用税按照适用税额减半征收。

(六)开展帮扶助困。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发动亲帮亲、邻帮邻,调动村、组积极性,开展社会互助,动员机关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农村困难农户进行危房改造。

(七)加强舆论宣传。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大力宣传工作进展情况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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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施工现场和市政设施整治方案3篇
北京市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第四篇

第1篇

一、整治内容

(一)整治施工工地。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文明施工,落实“门前三包”。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施工围墙,场内设有不少于15米硬化路面、车辆冲洗平台和冲洗设备、过水池、临时厕所、垃圾收集容器、污水处理排放系统、降尘设备等临时环卫设施设备,并配备专人进行环境卫生保洁。施工围墙符合市容要求,施工围墙的公益性广告不得少于墙体面积的30%。

(二)整治市政设施。严禁违规占道施工,从严查处擅自挖掘道路行为;对市、区主次道路行道砖、路沿石破损情况进行排查并组织修复,加大背街后巷和老旧小区改造力度,修复破损路面,增加照明路灯,延伸污水管网,增设文体设施;疏掏主次干道雨污管道,清除杂物杂草,修复窨井盖,保持市、区道路平整、排水畅通。

二、工作安排

工作准备阶段(7月15日——7月22日)。各责任单位根据整治内容,梳理出重点整治项目,制定整治方案;建立组织机构,细化任务,层层明确责任,具体到人。

攻坚整治阶段(7月23日——8月底)对照整治内容,逐项排查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制定工作措施,强力推进,补缺补差。

巩固提高阶段(9月起)各责任单位要建立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果,保持良好状态,接近省级文明委的测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责任单位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成立整治工作小组。

(二)加强督查,确保任务完成。区城乡建设局将会同相关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对整治内容进行检查。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的要求,在全区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清洁工程,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努力建设规划有序、居住安全、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美好家园。

二、基本原则

(一)危房改造

1、统筹规划。整合统筹协调民政、扶贫、国土、水利、农业、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资金,加强相关惠农支农政策衔接,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2、群众自愿。危房改造申报、改造方式的选择均由群。

众自主决定。各地在充分考虑困难群众经济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和扶持困难群众建造经济实用、质量安全的房屋。

3、体现特色。注重保护传统的建筑风格,突出地方特色,利用传统工艺、传统风格和地方建材,开展建筑节能试点。

4、公开公正。要阳光操作,实行政策、补助对象、补助标准、民主评议、审批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正透明。

(二)清洁工程

1、科学规划,统筹建设。乡镇要编制区域垃圾处理专项规划,确定乡镇垃圾处理方式,统筹城乡垃圾设施建设,推动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和服务向乡镇、农村延伸。乡镇做好“一书两图”(垃圾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说明书、现状图、规划图)的编制,把村庄清洁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垃圾处理规划中,确保“乡村收集”环节落到实处。

2、政府主导,群众参与。要发挥主导作用,研究制定促进垃圾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积极拓宽建设融资渠道,建立完善以政府为主,社会、群众为辅的多元化投资机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乡镇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农村实际,突出重点,防止“一刀切”、盲目攀比现象。城市和县城垃圾处理场有条件接收周边乡镇生活垃圾的,宜采用“村收集、乡镇中转、县集中处理”的模式,乡镇建设垃圾中转站;地理位置相对独立且运输成本高的山区,宜采用“村收集,镇(乡)处理的模式,在有条件的地方,可由市县统筹,多个乡镇联合建设垃圾处理场,实行区域垃圾集中处理,在不适宜建垃圾转运站的乡镇,也可考虑采用其他方式进行垃圾收集处理。

4、经济适用,量力而行。要充分考虑不同乡镇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卫生现状,立足现在,兼顾长远,按照减量化、资源化要求,合理选择垃圾收集处理方式和技术,不贪大求全;根据地理位置、发展需求,建设既经济适用、环保,又符合当地特色,与整体建设风貌相协调的垃圾设施。

5、建管并重,提高效益。乡镇生活垃圾设施建设,要以规划为指导。垃圾转运站必须由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垃圾压缩设备、处理设备、运输车辆等,应集中进行招标采购,按照就地就近、优质适用、降低成本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省企业生产或经销的相关产品。转运站站房统一风格设计,垃圾压缩设备、运输车辆由市统一招标采购;转运站站房建设招投标由乡镇统一组织。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设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集中采购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等“六制”。要建立严密的审核制度和透明的资金拨付制度,建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各乡镇要加强对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的管理,严把工程质量,抓好施工安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卫部门要加强监管和技术服务。各乡镇要按照区政府颁发的《关于印发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建立行之有效的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质量。

三、目标任务

(一)危房改造。我区从2016年开始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以改善农民居住条件为重点,全面启动我区农村困难群众的危房改造工作,逐步解决试点范围内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2016年计划完成1300户(含2016年新增3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优先解决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

(二)清洁工程。从2016到2016年,用5年时间,在全区规划配套建设乡镇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开展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探索建立“乡村收集,区转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和卫生保洁制度,在全区所有乡镇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实现农村环境卫生根本改善。2016年将在五横乡1个乡镇实施农村清洁工程。

四、建设时限

3月底前:乡镇上报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实施方案;

4月上旬:确定危改计划和规划方案,编制上报清洁工程“一书两图”及垃圾运输车辆型号;

5月底前:完成农村清洁工程中转设备、站房建设采购招标工作;

6月底前: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全面开工建设;

9月底前:举行农村清洁工程中转设备车辆发送仪式;

10月底前:危房改造和农村清洁工程任务全面完成;

11月至12月:乡自查,区督查,市组织复查,并做好迎接省检查考核工作。

五、补助对象和建设标准

(一)危房改造

1、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2、建设标准。危房改造采取翻建新建或修缮加固住房两种类型。翻建新建或修缮加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二)清洁工程

建设重点:①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②垃圾运输设备,包括垃圾转运车及小型垃圾运输车;③垃圾处理配套设施。

建设标准:乡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按照人口数量、分布情况,合理配置,按规划要求,经批准,购置垃圾压缩运输车,建设垃圾中转站,生活垃圾由区送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六、资金规模与筹集

(一)危房改造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为:1.五保户、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2.其他困难户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政府补助部分,中央每户综合补助7500元,省级每户综合补助2000元。其余资金由市、区承担。

(二)清洁工程

1、2016年全区计划完成1个乡镇农村清洁工程建设,按省计划投资规模测算,总投资约120万元,所需资金省与市、区按7:3比例承担,市财政对区按市政府通过的筹资方案落实。省级资金重点支持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和运输车辆、配套设施的购置。

2、对镇、乡、村驻地企事业单位、商业网点、建筑工地等,可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收取垃圾处理费,具体征收标准由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收取的垃圾处理费必须用于乡、村垃圾治理工作。

【北京市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区政府成立农村清洁工程及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和清洁工程建设工作的指导。各乡镇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建立农村清洁工程联系会议制度、联络员会议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清洁工程建设。

(二)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审定建设规划,落实配套资金、建设用地,并将两项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同时,也将纳入小城镇建设“宜城杯”竞赛考核内容。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审核改造对象,编制村庄规划,强化工程质量安全、工程验收和农户档案管理。农村清洁工程建设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招标投标、建设监理、集中采购、资金报账、竣工验收等“六项制度”,建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垃圾压缩设备、运输车辆等设施,由市集中进行招标采购。区城建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抽查或复验,并及时通报。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要限期整改;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配套资金不落实、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挤占、挪用、截留建设资金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加大宣传,形成氛围。各地要把农村危房改造和清洁工程与爱国卫生运动、文明村镇创建等工作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要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要积极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全民的村容整洁意识,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和清洁工程又好又快发展。

第3篇

一、目标任务

按照”以人为本、尊重民意、节约集约用地、强化功能、突出特色“的原则。2016年3月底前,完成中心村庄建设示范点的黄梅村规划编制。

二、村庄规划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村庄规划要做到人与环境的和谐,做到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进一步改变农村生活方式,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提高农村生活质量。

2、尊重农民意愿。在村庄规划中,在强调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必须全过程突出农民在规划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农民积极性。村庄规划在审批公布之前应充分听取和征求各方面意见,增加农民对村庄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通过农民的集思广益,在规划上要克服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的现象。

3、节约集约用地、强化功能的原则。村庄规划要与土地利用规划相结合,合理布局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

4、因村制宜,突出特色。村庄规划要注意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适应,充分考虑地形地貌,兼顾民风习俗,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突出地方特色。坚持量力而行,以满足建设需要为前提,注重实用性,不搞“一刀切”。

三、村庄规划工作的基本要求

1、村庄规划编制将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镇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并与交通、农业、水利、环保、教育等专项规划相协调。

【北京市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2、凡列入省、市、区土地整理,地质灾害治理、重点工程拆迁及新建型村庄,将坚持高标准规划,通过科学选址,合理布局,满足新村建设和防洪防灾需要。规划成果符合国家、省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3、村庄规划编制根据自然地理环境、经济发展水平、现有建设基础、村民生活习俗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做到因地制宜,简要实用,对农民建房和其他建设项目发挥指导作用。村庄建设规划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由镇人民政府报区人民政府批准。村庄规划未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前,应立即停止一切新建房屋建设。

四、工作步骤

1、规划村庄初选审定。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基础上,由村委会提出村庄布点的初步意见,根据村委会选定的布点村庄认真研究,通盘考虑,确定全镇布点村庄初选审定工作。

2、基础资料收集。镇负责收集行政村驻地的中心村和美好乡村建设示范点基础资料,基础资料收集要与地形测绘同步进行,及时提供给规划编制单位进行规划设计。

3、规划编制。要加强对规划政策法规的宣传,让群众了解规划、参与规划、自觉遵守规划;要在规划编制中起主导作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加强规划编制人员和群众的交流,让村庄规划充分体现群众的意愿。

4、规划审批。2016年3月底前完成行政村驻地的中心村和美好乡村示范点规划编制,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后,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由镇政府报区住建局提出审查意见。

【北京市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五、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副镇长任副组长,建设办、国土所、财政所、农业、水利、林业、民政、各村等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2、注重宣传引导。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舆论先行。采取召开会议、宣传栏、宣传单、宣传标语、张贴规划点效果图等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意义家喻户晓,内容人人皆知。要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规划编制的过程真正成为宣传城乡规划法,增强人民群众规划意识的过程。为村庄规划建设创设浓厚的氛围。

3、强化协作配合。村庄规划编制涉及面广,各单位、各村要强化大局意识,树立“一盘棋”思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全力支持、全力配合、全力推动。

4、落实资金保障。采取多种途径,积极筹集相关经费,抓好村庄布点规划编制经费的落实,确保我镇村庄规划编制顺利完成。

2016农村危房补助申请书
北京市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第五篇

尊敬的上级领导:

您们好!

我是xx县xx镇xx村xx组村民xxx,金融危机后众相,现郑重的向上级领导提出危房改造这一申请。

我家住房为老式的木结构瓦房,是父母遗留下的,至今已有80余年,新专业,引领女性新时尚,农村小本买卖什么赚钱。由于建造时期资金短缺,房屋质量欠佳。如今,农村小本买卖项目,对农村闲置房的思考。,由于xxxxxx因此房子长时间无人看管,房屋损坏更加严重,现在房子已倒塌了一半,农村小本买卖推荐。剩余的墙体本身经历风雨,也已百孔千疮,岌岌可危,农村小本买卖什么好,不敢住人,以至每年回家过年都只能寄宿舍在亲戚家,农村小本买卖。

我知道,上级政府部门及有关领导时刻关心我们老百姓的生活和人生安全,但我家的危房状况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为了供孩子上学,家里经济变得十分困难,暂时无法重新建房,摘自《不害怕的生活》。村里有些住房情况较好的村民由于有关系也已得到相应的建房补贴,而我家这种住房条件比较恶劣却迟迟得不到批准。为保障政府有关农村危房改造的惠民政策的公正实施,真正做到惠民,恳请有关部门核查灾情,以便及时给予危房的经济救助为盼。无论怎样,我们深信上级主管部门会正视我家的危房改造问题,会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15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北京市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第六篇

第1篇: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献县县委办公室转发的出台《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意见》的通知,高官乡党委政府对照《意见》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经党委会研究决定用三年时间,对全乡21个行政村面貌进行配套改造、整体提升。

一、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重大意义

对农村实施配套改造、整体提升是一场深刻的革命,直接关系到农民生活质量能否大幅度提高,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能否如期实现,关系到党执政的群众基础能否巩固和加强,意义重大而深远。

加快改变农村落后面貌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迫切需要;是着力改善“两个环境”的迫切需要;是革新农民生活方式、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是扩内需、保增长的迫切需要。

二、总体要求

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安排部署为指导,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目标,大力实施“环境整治、民居改造、设施配套、服务提升、生态建设”五大工程,保持田园风光,增加现代设施,绿化村落庭院,传承优秀文化,加快打造“环境整治、民居改造、设施配套、服务提升、生态建设”的现代农村。并坚持规划引领、示范带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标本兼治、量力而行;改革驱动、市场运作;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

三、主要任务

1、实施环境整治工程

今年年底前,全乡21个行政村要完成“四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清庭院)、彻底清理乡干道及村内街道、房前屋后、村庄周边、公共场所的各类积存垃圾;清理村庄街道两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废弃建筑材料,清理村内散落粪堆、砖头瓦块等;清除庭院卫生。“四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任务,村内要建立卫生保洁员队伍,有条件的村要打造绿化景观街道,建设安装线杆、路灯等亮化设施,实现村内主街道夜晚有照明。

2、实施居民改造工程,以刘尚庄新民居示范村为重点,抓配套、提升与拓展,增强对周边村庄的带动能力。对规划保留的大多数村庄,要着力进行就地改造提升,要积极开展外墙立面美化,引导农民进行坡屋顶改造,实现冬暖夏凉、与周边环境和设施相协调。鼓励农民采用节能、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型墙体建材、环保装修材料,改造提升现有民居。到2015年底,全乡完成540户的危房改造任务。

3、实施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推进农村路、水、电、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15年底,全乡村内主街道要全部实现硬化,全部实行集中供水,低压线路改造全部完成,通讯网络保持畅通。有条件的村实现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和污水有效处理。鼓励农民增加沼气的使用、采用秸秆采暖,有条件的村基本完成厕所改造任务。

4、实施公共服务提升工程

加强农村教育设施建设,加快农村中小学危房,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到2015年末完成高官中心校翻建项目、完成徐村中心校迁建项目、完成学礼村中心校迁建项目。大力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民中心等文化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等文化惠民工程,丰富广大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到2015年底,全乡每个行政村建有文化活动场所,体育健身设施安装覆盖面达到60%以上;每个村建设一个标准化卫生室;加强敬老院建设。

5、实施生态环境建设工程

在生态环境建设中,加强农村污染治理,开展植树造林,严禁污染企业到水源保护区落户。在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前提下,对田、水、路、林、村、以及滩涂荒地、未利用地实行综合治理。对村域范围内的沟渠、坑塘、河道等,采取近自然的水岸绿化模式实施全绿化。到2015年,全乡村庄绿化率达到30%以上。

四、实施步骤

我乡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采取分期分批进行方式,力争全乡农村面貌年内求突破、两年上台阶、三年大变样。今年全乡重点抓好6个村庄的改造提升工作,其中2个村为深化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帮扶村,4个村为经济条件好、班子力量强的重点村庄,2015年基本完成7个村庄的改造提升任务。到2015年底,全乡行政村基本完成改造提升任务,并基本建立长效化的农村公共设施和环境管护机制。

第2篇: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意见》(冀发〔20XX〕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主线,以改善农村面貌、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目标,按照“重点建设中心村、全面整治保留村、科学保护特色村、控制搬迁小型村”的整体建设思路,坚持面上整体推进,沿主要产业带、沿高速公路、沿国省干道、沿城、沿景区等重点区域率先突破的工作路径,大力实施“环境整治、民居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提升和生态环境建设”五大工程,加速打造“环境整洁、设施配套、田园风光、舒适宜居”升级版的现代农村。

(二)基本原则

——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既要着眼长远,进行总体规划,又要立足当前,制定分类型、分阶段实施方案,有步骤、有计划地组织实施。规划要充分考虑农村与城镇的功能性差异,突出乡村特色。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我市农村地域广大,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差异较大。在建设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不搞“一刀切”,不搞大拆大建。

——标本兼治,量力而行。既要注重整治村庄脏乱差,又要注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既要开展集中整治,又要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注重实效。

——政府引导,农民主体。改造提升农村面貌,关键在县区、基础在乡村、主体是农民。各级党委和政府,尤其是各县(区)要切实加大行政推动和政策引导力度,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不搞强迫命令,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基本要求,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总体目标

2015-2015年,按照“保持田园风光,增加现代设施,绿化村落庭院,传承优秀文化”的总要求,着力办好民居节能改造、道路硬化、饮水安全、村庄绿化、厕所改建、厨房改造、集体公墓建设、垃圾处理、污水排放、文化传承、村民中心建设、秸秆处理、土地整理、村庄标识等实事,力争用三年时间,使我市农村环境状况得到根本改观,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长效化农村环境管理机制基本建立,村容整洁、环境优雅、文明和谐的幸福乡村雏形基本形成,为我市与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环境支撑。

二、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实施环境整治工程

以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试点村庄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以“四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清庭院)、“四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为主要内容的村庄环境整治行动。在巩固2015年“四清四化”集中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按照“整治一片、改变一片、巩固一片”的要求,对沿主要产业带、沿高速公路、沿国省干道和沿城、沿景区等重点区域大力推进环境整治,打造一批环境优美的生态走廊和景观大道。到2015年底,全市所有行政村都要完成“四清四化”任务,并着力构建村点出彩、沿线美丽、面上洁净的美丽乡村格局。

“四清”及净化工作。由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10月底前完成。

绿化工作。由市林业局组织实施,10月底前完成。

亮化工作。由市发改委协调张家口供电公司组织实施,10月底前完成。

美化工作。由市文明办组织实施,10月底前完成。

(二)实施民居改造工程

1.科学规划中心村。按照“产业的集聚区、人口的集中区、体制机制的创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区”功能定位,大力实施“中心村战略”,合理确定中心村的位置和数量。乡(镇)政府所在地要按照中心镇标准重点打造,重点区域的其他行政村要综合考虑村庄规划、人口集聚、产业发展等因素集中打造中心村,整合、吸纳周边村。对不宜居住的村庄,加快撤并搬迁,向中心村集中。严禁规划区外新建住房。2015年底,全市所有中心村和需要永久保留的行政村要全部完成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由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实施。

2.继续推进幸福乡村和新民居建设。2015年,选择地方有积极性、村庄有条件、群众有意愿的中心村,开展类型多样的幸福乡村和新民居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农村样板社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推进新民居示范工程,对已建成的454个省级新民居示范村和117个幸福乡村示范村,重点抓配套、抓提升、抓拓展,增强对周边村庄的带动能力和人口吸纳能力。由市新民居建设办公室组织实施。

3.现有住宅改造提升和危房改造。对规划保留的大多数村庄,要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着力进行就地改造提升。就地翻建住房要符合村庄建设规划,凸显地方特点和乡村特色。认真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并逐步提高补助资金标准。2015年,全市改造农村危房30917户,到2015年底,完成14万户的危房改造任务。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

4.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和特色村落建设。坚持科学保护与有序利用有机统一、外在风貌与内在文化有机统一、保护传承与改善人居有机统一,把保护好古村落原始风貌和原生文化放在首要位置,整体推进古建筑与存有环境的综合保护、优秀传统文化的发掘传承、村落人居环境的科学整治、乡村休闲旅游的有序发展,力争把历史文化村落培育成为与现代文明有机结合的美丽乡村。到2015年底,全市所有名镇名村全部完成修缮改造任务。由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实施。

(三)实施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1.推进农村路、水、电、讯等基础设施建设。(1)道路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村村通建设、连村道路建设和农村客运服务网络建设,重点做好村内主街道硬化,有条件的村可向乡间道路延伸。村街道路要体现乡村特色,可建石板路、红砖路等。2015年,省、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重点村要全部完成村内主街道硬化工作。到2015年底,全市重点区域内村庄村内主街道全部实现硬化。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2)饮水安全。按照统筹规划、城乡一体、适度规模联村集中供水的思路,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到2015年,饮水不达标且已列入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十二五”规划的村全部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由市水务局组织实施。(3)电网改造。抓紧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变电站和输电线路改造,保障农村用电需求。由市发改委协调张家口供电公司组织实施。(4)通讯。对未通达宽带和宽带能力有待提升的行政村,通过采用有线/无线方式逐步实现通达宽带和提升宽带服务水平,固定电话及宽带满足当地居民生活和经济发展需求,力争到2015年底,全市重点区域所有行政村全部实现2G、3G信号全覆盖。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公司组织实施。(5)通邮。加强农村邮政站点建设,2015年,省级农村面貌改造提升重点村要全部建立新型村邮站,达到有固定场所、固定人员、固定标识,有邮政企业与村邮站签订的邮件妥收、妥投协议,使农村居民享有基本的邮政服务。力争到2015年,全市重点区域村庄实现农村邮政站点全覆盖。由市邮政管理局组织实施。

2.推进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以中心村、行政村为主,人口密集、污水排放相对集中的村落,可采取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排水管网等方式,人口较少、居住分散的村落,可采取沼气净化池等适宜方式,对污水进行有效处理。加快农村垃圾处理站点建设,到2015年底基本实现村有垃圾收集点,乡(镇)有垃圾转运站。鼓励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对金属、玻璃、塑料等垃圾进行回收利用,电池等危险废弃物单独收集处理处置,禁止随意丢弃、堆放、填埋。积极推行“户收集、村集中、乡(镇)运送、县(区)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到2015年力争50%以上的县(区)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和污水有效处理。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会同市委农工委、市环境保护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农牧局、市水务局组织实施。

3.推进农村厕所改建。加快改造农村露天户外厕所,逐步推广使用双瓮式、三格化粪池式、三联通沼气池式厕所,推进粪便无害化处理。村内公共活动场所,要逐步建设无害化公共厕所。到2015年全市重点区域内村庄基本完成厕所改造任务。由市卫生局牵头,会同市农牧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共同组织实施。

4.推进农户厨房改造。加快改善农村能源结构和使用方式,推广使用先进炉具、灶具,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广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等新型清洁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由市农牧局组织实施。

(四)实施公共服务提升工程

1.加强农村教育设施建设。整合农村教育资源,优化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建设标准化幼儿园。加快改造农村中小学危房,改善农村办学条件。鼓励支持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技能培训授课点向农村延伸。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2.加强农村文体设施和活动场所建设。大力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民活动中心、文化广场、农家书屋等文化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等文化惠民工程,到2015年底,每个行政村都要建有文化活动场所。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实施。

加强农村体育健身点和体育健身设施建设,重点改造和提升活动场所危旧狭小问题。到2015年底,体育健身设施安装覆盖面达到60%以上。由市体育局组织实施。

3.加强农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配齐村医,搞好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能力。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

4.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大力推广利用现有“空心房”建互助幸福院等多种养老模式,着力完善配套设施,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托。2015年,重点做好省级重点区域村庄互助幸福院的建设工作。到2015年,全市农村互助幸福院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集中供养能力达到70%。由市民政局组织实施。

(五)实施生态环境建设工程

1.加强农村污染治理。严格执行农村污染物排放标准,严禁污染企业到水源保护区、河川源头区及水库库区落户。由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农业清洁示范区建设,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环境。由市农牧局组织实施。

2.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大力开展农村山坡地、废弃砖瓦窑、废弃矿点、废弃道路整治。在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前提下,对田、水、路、林、村、矿以及滩涂荒地、未利用地实行综合治理。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公墓建设,移风易俗,节约保护耕地。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

3.开展农村植树造林。要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本地生长的树种和花草,在村庄周围建设环村林带,在房前屋后、村里村外、田间隙地、道旁河边大力开展植树造林。2015年,省、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试点村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实施庭院绿化、建设围村林带、加强路渠绿化、推进休闲绿地和森林公园建设。村内条件较差的,实施建设村边林或农田林网,提高林木覆盖率。非试点村也要结合本村实际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到2015年,全市重点村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由市林业局组织实施。

4.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结合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成片连村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并逐步扩大整治范围和示范成果。纳入全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计划,实施污水治理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60%;实施垃圾治理的村庄,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大于70%。到2015年底,力争使7个县(区)的7个连片整治区,涉及到整治生活垃圾和污水的村庄,生活垃圾和污水全部实现集中治理。由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三、实施步骤

按照省“年内求突破、两年上台阶、三年大变样”的总体要求,我市从2015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分三个阶段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

第一阶段:典型示范阶段。今年我市重点抓好640 个试点村(含465个深化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帮扶村和131个省级改造提升重点村)的改造提升工作。怀来县、赤城县在全力打造省级试点东花园镇羊儿岭村、大海陀乡官庄子村的同时,再在试点村周边优选1-2个村重点打造,凸显整体效果。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试点县——怀来县要按照不低于全县行政村总数20%的比例确定试点村。其他县(区)要按照“带状布局、片状效应”的总体要求,各自沿主要交通干道、主要产业带精选3-5个班子硬、条件好、群众意愿强烈的中心村作为市级试点,进行集中连片打造,力争形成一批精品示范点、示范线、示范区。未列入2015年改造提升重点的村庄,也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在村庄规划框架内本着“能做什么就做什么、什么差就先做什么”的原则,积极开展改造提升的各项工作。

第二阶段:扩面推广阶段。2015年,在总结试点经验、完善配套政策的基础上,对重点区域其他村庄进行全面改造提升,到2015年底全市50%的村庄完成改造提升任务。其他村庄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抓好改造提升。

第三阶段:全面提升阶段。2015年,对剩余的村庄,全面推进改造提升工作,确保2015年底全市所有行政村基本完成改造提升任务,并基本建立长效化农村环境管护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市委书记王晓东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侯亮任第一副组长,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负责全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谋划部署和组织推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农工委,具体负责全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综合协调和督导考核。市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各县(区)、乡(镇)也要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构,形成上下联动、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科学编制规划。要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按照“一村一特色、一户一格局”的总要求,科学编制村庄总体规划和民居、道路、上下水、垃圾处理、厕所改建、厨房改造、村民中心和文化广场、村庄绿化等专项规划,要科学把握好各类规划的定位和深度,努力达到总体规划明方向、专项规划相协调、重点规划有深度、建设规划能操作的要求,并做好与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各乡(镇)要成立规划建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规划建设管理,相关部门要做好规划的审核把关。列入今年改造提升试点的村庄7月中旬前要全部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三)落实目标责任。各县(区)要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辖区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量化三年工作计划和年度推进目标,对“五大工程”逐条逐项进行细化,实化推进举措。县级实施方案和任务目标由市级审核认定,乡级实施方案和任务目标由县级审核认定。市直各牵头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会同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尽快制定专项工作技术规程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保障措施、推进步骤和时间节点。市、县驻村帮扶工作组要结合所驻村实际,会同村两委研究制定具体的帮扶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完善投入机制。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在用好省级资金的基础上,市、县(区)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实施“以奖代补”,支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整合“一事一议”奖补、幸福乡村和新民居建设、农村土地整理、农村环境连片治理、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村扶贫移民等项目资金,集中用于农村面貌改造提升相关建设。用好用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增减挂钩指标收益的80%要用于置换出建设用地的村庄改造提升,土地出让收益要拿出一部分用于农村面貌改造提升。鼓励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发挥村集体和农民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积极投资、投工、投劳。

(五)创新体制机制。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农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房抵押贷款试点,有条件的县(区)可成立新农村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步伐,推动农村资源要素可抵押、可流转、可交易,增强改造提升行动的内在动力。研究制定农村环境建设、运行、管理长效机制。

(六)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统一干部群众思想认识,引导工作深入广泛开展。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通过开辟专题、专栏、专访和组织各类宣传活动,总结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做法,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村代会的作用,通过入户走访、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发动群众。要下大力气抓好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素养,养成良好习惯,落实责任义务,建立制度保障。

(七)严格督导考核。要加强对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的督导检查,实行每周一报表、每月一调度、每季一督查、年终一考核的督导考评制度。将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纳入对县(区)领导班子和党政领导干部的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选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区)和部门要严格问责,对在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推动全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深入开展。

第3篇: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改善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我镇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

以十八大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实施方案具体部署为指导思想,以切实提高农民生活品质为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环境整治、居民改造、设施配套、服务提升、生态建设”五大工程,保持田园风光,增加现代设施,绿化村落庭院,传承优秀文化,加快打造“环境整洁、设施配套、田园风光、舒适宜居”的现代农村。

一是加强引导,农民自愿。广泛宣传,加强引导,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引导农民积极主动的参与到行动中来,发挥农民自己的力量建设美丽家园;

二是结合实际,不搞花架子。根据每个村不同的情况,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具体实施办法,不搞一刀切,不走形式,不搞花架子,一切从切合实际的农民利益出发;

三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以点带面,以学促改,选定一部分有条件、基础好的村先改造先提升,以先行改造提升的村为榜样,带动促进基础差条件差的村改造。条件差底子薄的村有选择的有步骤的量力而行的一步步整改提升;

四是科学规划,示范引领;改造提升办法一是要民主评议,二是科学、长远、规范,必要时可组织村干部、群众代表到先进村参观学习,不盲目,不盲从,避免出现短期行为短期效应;

五是净化绿化先行,美化亮化跟上。净化、绿化成本较低,可以先行一步立竿见影。亮化美化成本较高,条件好基础好的村先行完成,其它村分批分期分步骤进行。

二、主要任务

(一)环境整治

1.净化。全面实现“四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清庭院)。一是村内街道两侧、房前屋后、国道、省道、县乡道路两侧堆放的粪堆、柴草、建筑废料等杂物必须清理;二是村内街道两侧私搭乱建的设施以及无人居住的坍塌破房、残垣断壁;三是各家各户庭院里的柴草、杂物、粪肥要整齐存放,禽畜统一圈养,垃圾及时清理,做到窗明几净,院落整齐干净。

2.绿化。一是村内街道两侧、房前屋后要统一栽植观赏或经济树木,栽植观赏或经济花草,有条件的村可以打造绿化景观街道或绿化景观广场;

3.美化。对村内主街道两侧的墙壁实施美化,统一规范广告的绘制、悬挂和张贴,绘制文化墙、宣传标语和公共标志;

4.亮化。安装线杆、路灯等亮化设施,实现村内主街道夜晚照明,推荐使用太阳能路灯,节约使用成本,节约电力资源。

(二)民居改造

1.稳步推进新民居建设。继续大力抓好城中村拆迁改造,将距离县城近、群众基础好、经济条件好,地理位置好的35个村纳入城镇规划,加快拆迁改造步伐,先期完成其中东李庄、大陈庄、油坊、刘庄、南街、小楼村、小陈庄、大张庄、东唐庄共9个村的改造提升。以此9个村做为全镇民居改造的示范村,逐渐向其它村辐射延伸;

2.引导现有住宅改造提升。对规划保留的村庄,积极引导开展墙面美化、坡屋顶改造。对新建住宅要积极引导、合理规划设计,统一规范标准,鼓励采用节能、节水新技术、新型建筑保温、环保材料,提升民居质量和品位;

3.加大危房改造力度。积极辅助符合条件的危房户对危房进行改造,确保改造资金百分百到位,让危房户真正受益。到2015年底,彻底消除危房户。

(三)基础设施

1.推进农村路、水、电、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村村通建设、连村道路建设、村内街道硬化,方便群众出行。对吃水困难的村,加快铺设维修吃水管道,打造深水井,适度规模连村集中供水,彻底解决饮水安全问题。抓紧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变电站和输电线路改造,保障农村用电需求。

2.推进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在源头削减、污染控制与资源化利用的基础上,采取分散处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对群众基础好,经济条件好,人口密集,污水排放相对集中的村,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铺设排水管网;人口较少、居住分散的村,建设采取沼气净化池等适宜方式,对污水进行有效处理。鼓励引导农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对金属、玻璃、塑料等垃圾进行回收利用,电池灯危险废弃物单独收集,推行“户收集、村集中、乡运送”的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统一处理。

3.推进农户厨房改造。加快改善农村能源结构和使用方式。距县城较远,农业种植较多,群众基础较好的村,推广秸秆沼气、秸秆固化等先进技术,因地制宜进行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建设。

4.推进农村厕所改建。加快改造农村露天户外厕所,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大力推广使用双瓮式、三格化粪池式、三联通沼气池式厕所,推进粪便无害化处理,到2015年底完成露天户外厕所的改造。

(四)公共服务

1.加强教育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小学的办学条件,彻底消除危房,并进一步绿化美化学校环境;

2.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增设体育健身设施,丰富广大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2015年底,每个村都要建有文化活动场所。

3.加强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到2015年底,基本实现每个村都有一个不低于60平米的标准化卫生室。

(五)生态环境

1.加强污染治理。加强对污染企业、作坊的治理,保护耕地、水源不受到污染,开展农业清洁示范区建设,实现田园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

2.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大力开展废弃地、闲置宅基地整治,积极推进农村公墓和骨灰堂建设,科学、合理利用土地,节约保护耕地;

3.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在村庄周围建设环村林带,在房前屋后、村里村外、田间隙地、道旁河边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实现村中有绿地、周边有林带,形成村在林中、人在绿中的良好环境。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

5月16日——6月15日为宣传动员阶段。全体包村干部全部深入村庄一线,广泛利用村村通广播、标语、宣传页、村民代表会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组织村干部挨家挨户做思想工作,挨家挨户做动员,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送到每家每户,在各个村中、在每一个家庭,都要形成农村面貌改造提升的浓厚氛围。

(二)规划设计

6月15日——30日为规划设计阶段。各村组织村民代表到典型示范村参观、开现场会,借鉴经验,结合本村实际,按照本方案第二项中的主要任务项目,30日前各村必须制定出详细周密、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改造提升方案,经村民代表会通过后,报镇党委政府审核通过后开始实施。

(三)具体要求

(1)2015年底,61个村全部完成“四清”任务,并建立起自己的村级保洁员队伍。

(2)2015年底,61个村全部完成“四化”任务。

(3)2015年底,彻底完成61个村的危房改造任务。

(4)2015年底,61各村主要街道全部实现硬化,并全部解决安全饮水问题。

(5)2015年底,新增沼气用户1000户,新增秸秆压块炊事采暖1000户。

(6)2015年底,完成城区规划村35个村的户外厕所改建任务。

(7)2015年底,每个村都要建有文化活动广场,百分之60的村庄文化广场要设置体育或健身设施。

(8)2015年底基本实现每个村都建有一个标准化卫生室。

(9)2015年底,61村全部实现30%的绿化率。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形式。成立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组,下设8个小组和办公室。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组 长:刘继国 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 强 镇 长

(1)综合协调小组:郑广州 副书记

组 员:李增强 李文灿 高良兵 周国英 唐春恒

(2)宣传动员小组:张彩霞 宣传委员

组 员:郑英凯 杨占国 丁永义 史英明 王永乐

(3)环境整治小组:解朝 副镇长

组 员:李俊华 齐少武 于炳正 李瑞生 刘顺义

(4)民居改造小组:吴万坤 人大主席

组 员:周本海 韩朝辉 卢建明 王永强 刘昭华

(5)基础设施小组:李建勋 副书记

组 员:高良社 陈子华 陈进华 周金川 李富成

(6)公共服务小组:刘志强 副镇长

组 员:谷玉江 齐冰洋 卢国强 吴殿海 张同海

(7)生态科技小组:马晓明 副书记

组 员:冯书良 耿书兴 周占军 关向林 臧国忠

(8)督导监察小组:赵伟(组织委员) 杜宝杰(武装部长) 李艳萍(人大副主席)李爱军(纪检书记)

办公室:王 营 乔红艳 唐 丹

各小组根据自己的职责分工,按照方案具体要求和任务,各负其责,强化协调配合。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涉及多部门、多领域,需要各小组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参与,密切配合,进一步细化任务,抓好组织落实和指导实施,督导和推动各村迅速开展工作。

(二)整合项目,强化支持力度。要积极整合涉农资源,统筹“一事一议”奖补、新民居建设、农村土地整理、农村环境连片治理、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村扶贫等有关项目资金,集中投放到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中,发挥效益,充分发挥村集体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作用,引导农民积极投工投劳,将我镇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建设成为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示范带动工程,造福群众。

(三)加强督查,确保取得实效。我镇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领导小组要每周实地督导进度,及时反馈进展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展缓慢的村两委班子和主要

第4篇: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意见》的要求,制定我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目标,实施“环境整治、民居改造、设施配套、服务提升、生态建设”五大工程,保持田园风光,增加现代设施,传承优秀文化,加快打造“环境整治、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田园风光、舒适宜居”的现代农村。

二、主要任务安排

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要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指标体系,结合我市开展的“乡村道路建设”、“低压电网改造”、“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三个三年攻坚战,进行配套改造、整体提升。

(一)实施环境整治工程。

1.全面开展“四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清庭院)。彻底清理村内街道、房前屋后、村庄周边、公共场所的各类积存垃圾以及村庄街道两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废弃建筑材料、村内散落粪堆、砖头瓦块等;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清理、修整坍塌破房、残墙断壁;清除院落内垃圾、杂物,规整院内堆放物品,及时清理畜圈粪便,做到房内、院落整齐清洁。2015年底,全市重点区域各行政村要完成“四清”任务,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即:每个村要至少建设一个固定填埋场,配备卫生保洁员和垃圾清运人员;各乡镇(办)要采取财富积累、部门帮扶、社会捐助等多种手段筹措资金,各村也要迅速研究制定乡村环境卫生费征收管理办法,解决“四清”机制运转所需资金短缺问题。

2.加快推进“四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2015年底,全市所有行政村要完成“四化”任务。“净化”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四清”,

由市环保局牵头。“绿化”工作由市林业局牵头。“亮化”工作由市供电公司牵头。“美化”工作由市文明办牵头。

(二)实施民居改造工程。1.稳步推进新民居建设。市委农工委牵头,在布局上要

向城区、园区周边、重点镇及沿国、省道,沿高铁、高速公路两侧等重点区域倾斜,优先选择基础条件好、支部班子强、群众积极性高的村建设,以原申报的32个新民居项目(34个村)为重点,抓配套、抓提升、抓拓展,增强对周边村庄的带动能力和人口吸纳能力。

2.改造提升现有住宅。市住建局牵头,加大危房改造力度,鼓励农民采用节能、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型墙体建材、环保装修材料,改造提升现有民居。严格规范危房维修标准,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到2015年底,完成2100户危房改造任务。

3.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和特色村落建设。市住建局牵头,逐步完成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范围内历史建筑修缮、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建立保护和开发机制,到2015年底,省定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全部完成修缮改造任务。

(三)实施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1.推进农村路、水、电、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市交通局牵头,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村村通建设、连村道路建设、村内街道硬化和农村客运服务网络建设。到2015年底,全市重点区域和重点村庄村内主街道全部实现硬化。市水利局牵头,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到2015年,已列入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十二五”规划的村全部解决饮水安全问题。供电公司牵头,加快农村电网改造,保障用电需求,到2015年底,未完成农网改造的村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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