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guakaob.com--计算机等级】
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以及危房鉴定标准
农村危房进行改造时,是可以申请危房改造补助的。以户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申请,经过金鼎单位鉴定后,危房可就不同等级领取不同金额的补助金。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三部委有关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精神,以及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试行)>的通知》(建村〔2014〕66号)等要求,为切实做好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
2016年,计划完成1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及贫困残疾人家庭。
二、补助对象与标准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二)政府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1.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2.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上述政府补助部分,中央财政按户均7500元补助,国贫县和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区),省级按户均3000元补助,其他一般县(市、区),省级按户均2000元补助,由各地根据改造方式统筹安排。除中央和省级补助外,其余政府补助部分由市县承担。市县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市县级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各县(市、区)应根据下达的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总额,细化落实措施,合理安排各乡(镇)、村的危房改造任务,科学确定重建户、修缮加固户数量。
三、改造方式与时限
(一)改造方式
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
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
传统村落和危房较集中的村庄优先安排,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
(二)完成时限
2016年11月底完成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四、改造要求
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执行《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
(一)加强危房改造管理
1.严格把握改造对象。各地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同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2.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
各地要按照基本要求加强引导和规范,积极组织制定农房设计方案,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和传统风貌。
3.强化农房建设监管。各地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建村〔2011〕 115号)。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编印和发放农房抗震设防手册或挂图,向广大农民宣传和普及抗震设计常识。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要健全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
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乡镇建设管理员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基本建设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记录。
4.加强传统民居保护和农房风貌建设。农村危房改造要注重对传统民居的保护。对于
传统村落范围内的传统民居,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修缮和改造。要在保证安全和经济的条件下,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房风貌建设水平。加强对农房风貌建设的技术指导与管理,注重在建筑形式、细部构造、室内外装饰等方面延续民居风格,推动建设具有传统民居特色的现代农房。加强农房风貌综合建设,开展院落整治、利用和美化,努力使改造后农房与院落及周边环境相协调。
5.加强工程验收管理。危房改造结束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工作由县级农村危房改造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乡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验收重点包括工程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情况、是否符合年初计划等。市级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门组织进行复查。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制度,完善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的任务资金分配与管理机制,逐级开展年度绩效评价,综合评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与政策执行情况。
(二)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各地要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88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执行规定标准,直接将资金补助到危房改造户,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
市县财政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凡经举报、媒体曝光等途径反映农村危房改造问题严重,查证属实的,将不再安排该县(市、区)下年度危房改造指标。
(三)完善档案、信息管理
1.完善农户档案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其中档案表按照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公布的样表制作。今年,将制定农户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农户档案管理。在此基础上,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录入系统。各地要提高农户档案录入数据质量,加强对录入信息的审核与抽验。
2.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各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于每
月3日前将上月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将建设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及时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2016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按照以满足农户量基本需求为目的,优先改造量困难、最需求群众的量危险房屋的原则,根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总体规划,各阶段的改造对象为:2009年—2012年主要改造五保房一、二、三级危房;低保户一级危房;困难房一级危房;一般户一级危房;茅草房;“整县推进”试点工程涉及的二、三级危房;2013年—2016年主要改造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三级危房。
按照“群众自建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政府对各类对象和危房等级的户均补助标准为:
(一)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二)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三)五保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四)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江西省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求】
(五)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江西省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求】
(六)一般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七)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八)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上述补助标准为户均补助标准,各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在切实体现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帮扶特困群众的前提下,在不改变危改资金用途的情况下,以农民群众满意为基础,根据危改户贫困程度、房屋危改程度实际情况,可对户均补助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保调整后的补助资金必须根据危房等级和农户贫困善状况划分补助档次,严禁“平均”或“普惠”等现象的发生。
2016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通过宣传引导,结合群众自身建房意愿,积极发挥农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主体作用。各村委会要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予以引导、鼓励、支持和帮助。
(二)坚持规范操作、公开透明的原则。公开资助政策、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规范操作程序,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客观公正、群众满意。
(三)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充分考虑农户的承受能力和生产生活习惯,尊重当地自然和建筑形式,尽量加强地方建筑材料的使用,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与传统风貌。
(四)坚持科学规划、节约用地的原则。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相对集中的要求实行统筹规划,分批实施。新建、改建住房要符合镇和村庄规划,尽量安排利用村内空闲用地、闲置宅基地和原宅基地进行建设。
(五)坚持资源整合、项目结合的原则。结合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土地整理、扶贫安居、水利、调整公路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2016年第二批136户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任务以及农户档案整理、信息录入和补助资金的拨付工作。
三、实施对象及范围
(一)实施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农村贫困户以及有条件实施改建的其他危房户。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需新建或重建)或局部危险(C级,需维修加固)的房屋。
(二)实施范围。本次危房改造工作具体任务安排详见《XX镇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分解表》(附件3)。各村委会要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对传统村落和危房较集中的村庄予以优先安排,对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和风貌整治。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村委会要组织力量通过现场查看、议定评比等方式综合确定对象户危房等级,其中,符合实施条件,本年度内进行改造或因特殊情况需跨年完成改建任务的对象户可纳入实施范围;对虽符合实施条件,但在城镇拥有商品住房的对象户不予纳入。
四、建设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应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的要求,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原则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3人以上农户(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18平方米,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家庭人数和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适当调整,房屋功能应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危房改造新建房屋必须参照县住建局提供的建房图集建设,确保房屋外观风貌统一协调。
五、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资金补助标准和省级配套补助分类标准见下表:
每户农村危房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国家补助的优惠政策(如灾后重建资金等),不得重复享受。
六、组织保障
(一)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村委会、镇属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将该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加以落实。镇政府成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由县人民政府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实行专款管理、封闭运行,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镇政府将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对危房改造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三)规范操作,强化社会监督。一要实行入户调查核实制度。镇、村、社三级在审批、审核、评议时,必须入户调查核实,具体了解实际情况和征求村民意见。二要实行群众集体评议评审制度,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决定。三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村委会评议情况、镇审核情况和县审批结果都必须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四要加大宣传和舆论监督。各村要利用广播、公示栏和板报等形式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设立举报箱和咨询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
(四)明确要求,确保顺利实施。一是以村为单位开展调查摸底,准确掌握资助对象的住房情况、致贫原因、贫困程度等,根据调查情况核对资助对象、确定资金方式及标准,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二是各村委会对资助新建房屋对象要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坚决防止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现象。同时,改造住房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选址要求,配套基本居住条件设施。三是要结合新农村综合体、聚居点建设,鼓励建房对象根据县住建局免费提供的农房建设户型图集进行修建,同时配套建设户用沼气池,保证改造住房既经济实用,又美观大方,符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五)明确责任,严肃问责。各村委会及镇属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作,确保我镇危房改造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要建立领导干部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的工作机制,各驻片领导及驻村干部(名单见附件2)负责对各村改造实施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并按要求将改造实施情况上报镇政府。凡在危房改造中组织不力、严重影响工程顺利实施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徇私舞弊、以权谋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有关人员要严格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总体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问题为目标,以农民自筹为主,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江西省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坚持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要把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要求贯穿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新建的住房要符合乡村规划,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
坚持整合资源的原则。各级政府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社会可用资金和新农村建设资金等,集中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
(三)目标任务。按照上级的统一安排,2016年全镇农村危房改造的任务是:11月底前,全县全面完成154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二、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资金管理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或无房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和因灾倒房户。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
(二)补助标准。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补助标准。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无建房能力的分散供养五保户、除政府救济外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农村特困对象新建房屋,每户补助2万元。
2、农村低保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1万元。
3、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新建房屋,每户补助8000元。
4、其他贫困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3000元。
5、修缮加固的,根据房屋破损修缮程度每户补助2000-5000元。
6、因灾倒房户新建房屋的,根据贫困类型参照上述1-3类标准执行。
(三)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设立专门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账户,集中管理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原则上按工程进度直接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给农户。设立农村危房改造投诉电话(电话号码0737-8562218)定期组织人员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三、实施要求
(一)改造方式。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非政府包建的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危房改造原则上以农民自建为主,以分散分户建设为主。农民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当地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民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危房改造任务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可将危房改造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通过整合新农村建设等方面资金,定点连片建设。对无房或居住在危房的分散供养五保户可以村为单位建“五保之家”。
(二)改造标准。
1.建筑面积: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纳入政府补助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为1人户30平方米左右,2人户40平方米左右,3人户60平方米左右。
2.房屋结构: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住房主体为砖混(木)结构,并设置构造柱、圈梁等抗震构造设施。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房屋顶部至少要用竹(木)板封闭。选址要避免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雷击等气象、地质灾害多发的地点及采矿塌陷区。
3.配套设施:有厨房、卫生间,有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家具及其他生活设施基本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基本生活需要。
4.设立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全省统一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标识。
(三)技术服务。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建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镇村两级相关工作人员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关键施工阶段,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抗震安全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现场记录。民政部门要加强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人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要组织协调主要建筑材料的生产、采购与运输,并免费提供建材质量检测服务。村镇建设、房产及国土等部门要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对不按设计施工、偷工减料、违规建设,造成重大质量隐患的,要依法从严查处。
(四)档案管理。民政部门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建村函〔2016〕168号)和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农危办发〔2016〕2号)要求,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危房鉴定、公示、协议、竣工验收表等材料。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录入情况及相关数据是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和依据。2016年9月20日前,各村要将危改对象基本信息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并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更新进展情况,确保及时、全面、真实地反映工程进度。2016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工作。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农村危房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督查,定期通报。
四、项目实施和管理
(一)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各村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全面开展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无房的核定、统计工作,逐村逐户鉴定危房,核查无房户,建立台账。
(二)严格程序、确定对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审批。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镇人民政府要组织与获批准危房改造的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具体建房要求、补助标准和开工、竣工时间,让户主签字,做好施工准备。
(三)制定方案、组织实施。镇人民政府认真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各村要在2016年8月30日前将危改对象落实到户,11月底前,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要全部竣工,确保建房户春节前入住新居。
(四)加强监督检查、搞好考核验收。镇人民政府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各村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资金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进度月报制度。12月1日前,民政部门要将年度总结报告和总体验收申请分别报上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迎接上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2月上旬对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的检查验收。12月底前,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上级民政部门提交总结报告。
五、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构。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需要,镇人民政府调整充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人员抓好项目的组织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镇农村危房改建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民政、村镇建设站、财政等部门负责做好危房改造计划安排、补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认定、项目工程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牵头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村镇建设站及房产部门负责抓好农村危房的技术鉴定、项目规划选址、住房方案设计、施工质量指导和房屋产权管理。民政、村镇建设、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年度投资计划,积极争取中央投资补助。财政部门会同民政、住房和村镇建设等部门负责危房改造资金的筹措和拨付,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合理安排工作经费。国土资源部门配合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选址及用地报批,指导废弃宅基地的土地整理、复垦。林业部门负责为有林木的危改户解决建房用材采伐指标。银信部门负责对危房改造对象贷款进行支持。扶贫部门负责提供贫困地区扶贫对象户住房困难情况,协助落实贫困地区扶贫对象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交通部门负责协助和指导有危房改造任务村庄的道路建设。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失职、渎职和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残联负责搜集反映贫困残疾人住房困难情况,协助民政部门做好残疾人危房改造对象的调查摸底和认定。统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完成情况的统计数据评估认定。环保、水利、农业、卫生、民族事务等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尤其是对危房改造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沼气建设、改水改厕、人畜粪便管理、产业发展等给予倾斜支持。
(三)拓宽筹资渠道。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通过银行信贷、社会捐助、政策减免、邻里互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财政部门要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调整支出结构,安排农村危房改造所需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要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安居、库区移民、生态移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异地扶贫搬迁、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村级“五保之家”建设等项目和资金有机结合,整合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已经补助并实施完成的,要避免重复补助。
(四)落实地方责任。镇人民政府是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房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和负责具体实施。并将农村危房改造列入为民办实事和绩效考核的内容,纳入对各村(社区)目标管理考核内容。镇与村层层签订责任状。政府按联村责任制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落实责任制。
(五)制定优惠政策。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享受1万-3万元贴息贷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6〕28号)有关要求,不得向农户收取测量费、宅基地审批工本费、育林基金、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农村危房改造和建设相关经营服务性收费由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购买,不得向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收取。耕地占用税按照适用税额减半征收。
(六)开展帮扶助困。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发动亲帮亲、邻帮邻,调动村、组积极性,开展社会互助,动员机关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农村困难农户进行危房改造。
(七)加强舆论宣传。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大力宣传工作进展情况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以上这篇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工作计划,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第一公文网网,谢谢。
尊敬的上级领导:
您们好!
我是xx县xx镇xx村xx组村民xxx,金融危机后众相,现郑重的向上级领导提出危房改造这一申请。
我家住房为老式的木结构瓦房,是父母遗留下的,至今已有80余年,新专业,引领女性新时尚,农村小本买卖什么赚钱。由于建造时期资金短缺,房屋质量欠佳。如今,农村小本买卖项目,对农村闲置房的思考。,由于xxxxxx因此房子长时间无人看管,房屋损坏更加严重,现在房子已倒塌了一半,农村小本买卖推荐。剩余的墙体本身经历风雨,也已百孔千疮,岌岌可危,农村小本买卖什么好,不敢住人,以至每年回家过年都只能寄宿舍在亲戚家,农村小本买卖。
我知道,上级政府部门及有关领导时刻关心我们老百姓的生活和人生安全,但我家的危房状况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为了供孩子上学,家里经济变得十分困难,暂时无法重新建房,摘自《不害怕的生活》。村里有些住房情况较好的村民由于有关系也已得到相应的建房补贴,而我家这种住房条件比较恶劣却迟迟得不到批准。为保障政府有关农村危房改造的惠民政策的公正实施,真正做到惠民,恳请有关部门核查灾情,以便及时给予危房的经济救助为盼。无论怎样,我们深信上级主管部门会正视我家的危房改造问题,会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公租房诚信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研读了《关于调整大学生租房补贴政策的通知》,知道虚报冒领租房补贴的严重后果,本人郑重承诺: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补贴申请人: 年 月 日
一、整治内容
(一)整治施工工地。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文明施工,落实“门前三包”。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施工围墙,场内设有不少于15米硬化路面、车辆冲洗平台和冲洗设备、过水池、临时厕所、垃圾收集容器、污水处理排放系统、降尘设备等临时环卫设施设备,并配备专人进行环境卫生保洁。施工围墙符合市容要求,施工围墙的公益性广告不得少于墙体面积的30%。
(二)整治市政设施。严禁违规占道施工,从严查处擅自挖掘道路行为;对市、区主次道路行道砖、路沿石破损情况进行排查并组织修复,加大背街后巷和老旧小区改造力度,修复破损路面,增加照明路灯,延伸污水管网,增设文体设施;疏掏主次干道雨污管道,清除杂物杂草,修复窨井盖,保持市、区道路平整、排水畅通。
二、工作安排
工作准备阶段(7月15日——7月22日)。各责任单位根据整治内容,梳理出重点整治项目,制定整治方案;建立组织机构,细化任务,层层明确责任,具体到人。
攻坚整治阶段(7月23日——8月底)对照整治内容,逐项排查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制定工作措施,强力推进,补缺补差。
巩固提高阶段(9月起)各责任单位要建立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果,保持良好状态,接近省级文明委的测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责任单位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成立整治工作小组。
(二)加强督查,确保任务完成。区城乡建设局将会同相关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对整治内容进行检查。
第2篇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的要求,在全区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清洁工程,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努力建设规划有序、居住安全、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美好家园。
二、基本原则
(一)危房改造
1、统筹规划。整合统筹协调民政、扶贫、国土、水利、农业、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资金,加强相关惠农支农政策衔接,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2、群众自愿。危房改造申报、改造方式的选择均由群。
众自主决定。各地在充分考虑困难群众经济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和扶持困难群众建造经济实用、质量安全的房屋。
3、体现特色。注重保护传统的建筑风格,突出地方特色,利用传统工艺、传统风格和地方建材,开展建筑节能试点。
4、公开公正。要阳光操作,实行政策、补助对象、补助标准、民主评议、审批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正透明。
(二)清洁工程
1、科学规划,统筹建设。乡镇要编制区域垃圾处理专项规划,确定乡镇垃圾处理方式,统筹城乡垃圾设施建设,推动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和服务向乡镇、农村延伸。乡镇做好“一书两图”(垃圾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说明书、现状图、规划图)的编制,把村庄清洁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垃圾处理规划中,确保“乡村收集”环节落到实处。
2、政府主导,群众参与。要发挥主导作用,研究制定促进垃圾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积极拓宽建设融资渠道,建立完善以政府为主,社会、群众为辅的多元化投资机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乡镇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农村实际,突出重点,防止“一刀切”、盲目攀比现象。城市和县城垃圾处理场有条件接收周边乡镇生活垃圾的,宜采用“村收集、乡镇中转、县集中处理”的模式,乡镇建设垃圾中转站;地理位置相对独立且运输成本高的山区,宜采用“村收集,镇(乡)处理的模式,在有条件的地方,可由市县统筹,多个乡镇联合建设垃圾处理场,实行区域垃圾集中处理,在不适宜建垃圾转运站的乡镇,也可考虑采用其他方式进行垃圾收集处理。
4、经济适用,量力而行。要充分考虑不同乡镇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卫生现状,立足现在,兼顾长远,按照减量化、资源化要求,合理选择垃圾收集处理方式和技术,不贪大求全;根据地理位置、发展需求,建设既经济适用、环保,又符合当地特色,与整体建设风貌相协调的垃圾设施。
5、建管并重,提高效益。乡镇生活垃圾设施建设,要以规划为指导。垃圾转运站必须由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垃圾压缩设备、处理设备、运输车辆等,应集中进行招标采购,按照就地就近、优质适用、降低成本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省企业生产或经销的相关产品。转运站站房统一风格设计,垃圾压缩设备、运输车辆由市统一招标采购;转运站站房建设招投标由乡镇统一组织。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设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集中采购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等“六制”。要建立严密的审核制度和透明的资金拨付制度,建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各乡镇要加强对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的管理,严把工程质量,抓好施工安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卫部门要加强监管和技术服务。各乡镇要按照区政府颁发的《关于印发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建立行之有效的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质量。
三、目标任务
(一)危房改造。我区从2016年开始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以改善农民居住条件为重点,全面启动我区农村困难群众的危房改造工作,逐步解决试点范围内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2016年计划完成1300户(含2016年新增3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优先解决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
(二)清洁工程。从2016到2016年,用5年时间,在全区规划配套建设乡镇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开展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探索建立“乡村收集,区转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和卫生保洁制度,在全区所有乡镇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实现农村环境卫生根本改善。2016年将在五横乡1个乡镇实施农村清洁工程。
四、建设时限
3月底前:乡镇上报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实施方案;
4月上旬:确定危改计划和规划方案,编制上报清洁工程“一书两图”及垃圾运输车辆型号;
5月底前:完成农村清洁工程中转设备、站房建设采购招标工作;
6月底前: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全面开工建设;
9月底前:举行农村清洁工程中转设备车辆发送仪式;
10月底前:危房改造和农村清洁工程任务全面完成;
11月至12月:乡自查,区督查,市组织复查,并做好迎接省检查考核工作。
五、补助对象和建设标准
(一)危房改造
1、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2、建设标准。危房改造采取翻建新建或修缮加固住房两种类型。翻建新建或修缮加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二)清洁工程
建设重点:①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②垃圾运输设备,包括垃圾转运车及小型垃圾运输车;③垃圾处理配套设施。
建设标准:乡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按照人口数量、分布情况,合理配置,按规划要求,经批准,购置垃圾压缩运输车,建设垃圾中转站,生活垃圾由区送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六、资金规模与筹集
(一)危房改造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为:1.五保户、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2.其他困难户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政府补助部分,中央每户综合补助7500元,省级每户综合补助2000元。其余资金由市、区承担。
(二)清洁工程
1、2016年全区计划完成1个乡镇农村清洁工程建设,按省计划投资规模测算,总投资约120万元,所需资金省与市、区按7:3比例承担,市财政对区按市政府通过的筹资方案落实。省级资金重点支持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和运输车辆、配套设施的购置。
2、对镇、乡、村驻地企事业单位、商业网点、建筑工地等,可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收取垃圾处理费,具体征收标准由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收取的垃圾处理费必须用于乡、村垃圾治理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区政府成立农村清洁工程及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和清洁工程建设工作的指导。各乡镇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建立农村清洁工程联系会议制度、联络员会议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清洁工程建设。
(二)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审定建设规划,落实配套资金、建设用地,并将两项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同时,也将纳入小城镇建设“宜城杯”竞赛考核内容。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审核改造对象,编制村庄规划,强化工程质量安全、工程验收和农户档案管理。农村清洁工程建设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招标投标、建设监理、集中采购、资金报账、竣工验收等“六项制度”,建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垃圾压缩设备、运输车辆等设施,由市集中进行招标采购。区城建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抽查或复验,并及时通报。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要限期整改;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配套资金不落实、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挤占、挪用、截留建设资金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加大宣传,形成氛围。各地要把农村危房改造和清洁工程与爱国卫生运动、文明村镇创建等工作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要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要积极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全民的村容整洁意识,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和清洁工程又好又快发展。
第3篇一、目标任务
按照”以人为本、尊重民意、节约集约用地、强化功能、突出特色“的原则。2016年3月底前,完成中心村庄建设示范点的黄梅村规划编制。
二、村庄规划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村庄规划要做到人与环境的和谐,做到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进一步改变农村生活方式,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提高农村生活质量。
2、尊重农民意愿。在村庄规划中,在强调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必须全过程突出农民在规划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农民积极性。村庄规划在审批公布之前应充分听取和征求各方面意见,增加农民对村庄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通过农民的集思广益,在规划上要克服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的现象。
3、节约集约用地、强化功能的原则。村庄规划要与土地利用规划相结合,合理布局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
4、因村制宜,突出特色。村庄规划要注意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适应,充分考虑地形地貌,兼顾民风习俗,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突出地方特色。坚持量力而行,以满足建设需要为前提,注重实用性,不搞“一刀切”。
三、村庄规划工作的基本要求
1、村庄规划编制将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镇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并与交通、农业、水利、环保、教育等专项规划相协调。
2、凡列入省、市、区土地整理,地质灾害治理、重点工程拆迁及新建型村庄,将坚持高标准规划,通过科学选址,合理布局,满足新村建设和防洪防灾需要。规划成果符合国家、省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3、村庄规划编制根据自然地理环境、经济发展水平、现有建设基础、村民生活习俗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做到因地制宜,简要实用,对农民建房和其他建设项目发挥指导作用。村庄建设规划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由镇人民政府报区人民政府批准。村庄规划未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前,应立即停止一切新建房屋建设。
四、工作步骤
1、规划村庄初选审定。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基础上,由村委会提出村庄布点的初步意见,根据村委会选定的布点村庄认真研究,通盘考虑,确定全镇布点村庄初选审定工作。
2、基础资料收集。镇负责收集行政村驻地的中心村和美好乡村建设示范点基础资料,基础资料收集要与地形测绘同步进行,及时提供给规划编制单位进行规划设计。
3、规划编制。要加强对规划政策法规的宣传,让群众了解规划、参与规划、自觉遵守规划;要在规划编制中起主导作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加强规划编制人员和群众的交流,让村庄规划充分体现群众的意愿。
4、规划审批。2016年3月底前完成行政村驻地的中心村和美好乡村示范点规划编制,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后,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由镇政府报区住建局提出审查意见。
五、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副镇长任副组长,建设办、国土所、财政所、农业、水利、林业、民政、各村等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2、注重宣传引导。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舆论先行。采取召开会议、宣传栏、宣传单、宣传标语、张贴规划点效果图等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意义家喻户晓,内容人人皆知。要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规划编制的过程真正成为宣传城乡规划法,增强人民群众规划意识的过程。为村庄规划建设创设浓厚的氛围。
3、强化协作配合。村庄规划编制涉及面广,各单位、各村要强化大局意识,树立“一盘棋”思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全力支持、全力配合、全力推动。
4、落实资金保障。采取多种途径,积极筹集相关经费,抓好村庄布点规划编制经费的落实,确保我镇村庄规划编制顺利完成。
上一篇:政府公文格式及公文字体字号标准
下一篇:小城镇建设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