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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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
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

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对公司合同的专用章管理,规范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及保管,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合同专用章的使用、保管等。

第2章 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第3条 合同专用章由企业信贷业务部统一印制,并指定专人保管。

第4条 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对外签订合同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人(信贷经理等)签章,同时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5条 合同专用章仅限用于有关合同的签订,未经信贷部核准,不得在其他文件上使用。

第6条 业务经办人代表公司与合同对方签订合同的,需填写“合同专用章用印审批单”,经合同授权签字人审查同意后方可用印。

第7条 印章管理人员对用印范围和用印手续严格审查,并对用印情况进行登记,不应为以下合同提供合同专用章。

1.未经编号的合同。

2.缺少审核及报签文件的合同。

3.属于代签但缺少授权委托书的合同。

第8条 原则上,合同专用章不得携带外出使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合同专用章到异地使用的,应经信贷经理批准,并到印章管理员处办理借用手续。

第3章 合同专用章的保管

第9条 合同用印后,印章管理人员应及时收回合同专用章。

第10条 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合同专用章交给他人保管。印章管理人员因故临时请假,应经信贷经理批准后指定临时保管人员,并做好交接记录。

第11条 合同专用章存放在配锁的办公抽屉里,节假日放在安全处,并贴封条,重新使用时应先验锁和封条。

第12条 合同专用章内容需要变更时,应停止使用并交信贷业务部予以封存或销毁。

第13条 合同专用章散失、损毁、被盗时,印章管理人员应及时报告领导予以处理,同时,登报挂失作废。

第14条 废止的合同专用章保存6个月。

第15条 对于违反本规定,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4章 附则

第16条 本制度由企业信贷业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17条 本制度自2010年04月27日起实施。

篇二: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
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

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和各地市分公司综合部为合同专用章的统一归口管理部门。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合同专用章的设计、刻制及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保管、用印等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 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为:凡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所加盖的印章,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不得用其他印章代替(合同专用章刻制之前可用行政印章代替)。不得在其他文件上使用合同专用章。

第四条 合同专用章不得借用,不得携带外出。

第五条 公司合同专用章由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分公司由综合部指定专人妥善保管,用印时应严格审查、合法使用,不得让他人代管。

第六条 合同经审查同意需加盖合同专用章的,合同经办人应持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合同经办人页签后的合同文本,向法律事务管理部门或分公司综合部申请加盖合同专用章。加盖合同专用章应有用印记录。

第七条 未经审查和审查未通过的合同,以及没有本公司合同编号的合同,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八条 合同专用章出现丢失、损毁或被盗时,印章保管人要立即向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报告,综合部立即登报声明作废和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由此产生的各种可能损失。

第九条 合同专用章保管纳入员工离职、换岗时移交工作的一部

分,须办理合同专用章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换岗手续。

第十条 合同专用章不得代用、混用,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付款结算手续,由此引起的责任由有关责任人员承担,并可视情况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 任何部门、中心、分公司不得擅自刻制合同专用章,不得伪造公司合同专用章。否则,由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专用章保管使用的检查工作列入每年的合同检查范围之内。

第十三条 本办法作为《合同管理办法》的配套制度,由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篇三: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
2016合同管理制度

##第1篇: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二十五、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合同纠纷的处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八、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九、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三十、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三十一、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三十二、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三、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十五、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三十七、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合同的管理

三十八、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

公司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副总经理归口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四十一、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第2篇: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

第四条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

(二)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三)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四)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审查;

(五)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

(六)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

(七)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五条合同的主体

(一)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其他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擅自签订合同。

(二)订立合同前,应当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三)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第六条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业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第三章合同的内容规定

第七条当事人的名称、住所:

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第八条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

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九条数量条款:

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子邮件、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第十条质量条款:

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第十一条价款或报酬条款:

(一)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

(二)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

(三)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第十二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一)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二)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三)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第十三条合同的担保条款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经总经理批准、法律顾问室审核后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释条款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第十五条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联系制度

履行期限1年以上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第十八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签订经济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公司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合同纠纷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章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第十九条签订合同前,业务人员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谈判人员应按照本制度第五条对对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复印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其他行政许可证明留存。

第二十条销售、采购合同,由主办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法律顾问室编写合同编号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必要时,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二十一条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的合同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会同相关部门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商谈,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法律顾问室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二十二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法律顾问室依法及时办理。

第二十三条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除经办人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会审表交存公司法律顾问室一份备案。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二十四条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第二十五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变更或解除经济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

第二十七条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应按照合同签订程序报原审批人员批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

第六章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八条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

第二十九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本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履行销售合同交付货物时应由对方当事人签署一式二份的收货单,一份留存对方,一份交销售部门备查。向对方当事人交付增值税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履行采购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款收据或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第三十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公司法律顾问室处理,并报总经理。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

(一)在常年合同特别是常年销售、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对帐,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二)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帐,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第七章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第三十二条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

第三十三条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思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并拟定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决定。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告公司法律顾问室和总经理。

第三十四条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对方当事人起诉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公司法律顾问室。

第八章合同的日常管理

第三十五条本公司实行二级合同管理,公司法律顾问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销售、采购部门的业务人员负责所在部门的合同管理。

第三十六条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专人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保管。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也由专人管理,业务人员不得随带合同专用章或已盖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出差,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已签订的合同等遗失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

第三十七条已签订的合同及送货回单,增值税发票收据以及业务往来传真、信函、对帐单等资料,销售、采购部门的业务人员应自行保管好;重要资料应将原件交公司法律顾问室随合同保管。

第三十八条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前应把有关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书移交完毕,经公司法律顾问室和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公司法律顾问室应在情况发生后一周内书面告知各有关单位。

第九章合同审批管理

第三十九条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除按规定须上报公司审查批准者外,由公司、企业领导审批。

第四十条下列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一)标的超过100万元的;

(二)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10万元的;

(三)联营、合资、合作合同;

(四)重大涉外合同。

第四十一条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一)标的超过500万元的;

(二)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第四十二条合同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第四十三条法律顾问室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

(一)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

(二)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

第四十四条法律顾问室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经济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一)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三)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见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四十五条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申报。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经济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企业的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二)审核。对送审的经济合同,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三)主管人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

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2天。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

第十章经济合同纠份的处理

第四十六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份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四十七条合同纠纷由签约企业负责处理。涉及内部几个企业的,可以协商或由公司确定一个企业为主负责修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到底。

第四十八条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一)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二)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三)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四)各企业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第四十九条法律顾问室处理合同纠纷的范围是:

(一)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

(二)经各企业协商处理解决不了的;

(三)其他应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

第五十条提请处理合同纠纷的程序是:

(一)承办人填写“对外经济合同纠纷申报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的规定报批。

(二)审批单位可依据情况,在1天内作出;由上报单位负责处理;由法律顾问室负责处理。

(三)法律顾问室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或认为有必要的合同纠纷,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提交上级主管机关、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五十一条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一般为2年)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诉讼的足够时间。

第五十二条凡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经济合同纠纷,有关企业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一)经济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电报、图表等;

(二)关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三)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财目;

(四)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五)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

(六)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五十三条对于经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五十四条各企业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对于对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法律顾问汇报。

第五十五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由法律顾问室配合各单位向人民法律申请执行。

第五十六条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单位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

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第五十七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查考。

第十一章考核与奖惩

第五十八条公司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第五十九条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第六十条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

(一)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二)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三)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第六十一条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一)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

(二)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

(三)遗失重要证据;

(四)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

(五)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

(六)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第六十二条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均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补充细则规定办理;本制度的解释、修订和发放由本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

第六十四条本制度从年月日开始执行。

##第3篇: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现行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公司工作的,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

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三、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手续;

(三)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公司劳动合同的范本,每年需根据新的发展,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修定。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二、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均应当如实说明。

三、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均应具备以下必备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同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四、本公司劳动合同分为三种: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对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合同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已经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岗位,应同时适用岗位聘任制。

五、本公司在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前,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该员工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仔细查验;对于部分高级管理岗位、高级技术岗位的员工,在报请批准后,还应当对其之前的工作背景进行调查,在确认不会给公司带来法律风险后,方可与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六、在新进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之后的15个工作日内,公司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在用工之日前签订的,自用工之日起生效;合同在用工之日后签订的,应约定生效时间为入职当天。新招聘的员工必须在出具能证明其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若确实无法提供,至少应提交本人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个人声明)后,公司方与之签订劳动合同。新进员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有权拒绝录用。

七、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的期限依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对于一般员工,原则上签订1年期合同;对于技术、市场等高级技术管理岗位员工,可签订2-3年期合同;对于董事会直接任命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由董事会确定。

八、公司安排固定的劳动合同签订地点为:,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都应当在此签订,不得在其他地点签订。在其他地点签订劳动合同的,将按照奖惩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九、劳动合同的签订要求:

(一)公司指定代表公司的劳动合同签订人在场;

(二)公司指定代表公司的劳动合同签订人为:;

(三)员工本人签字或摁手印,不得授权他人代签;

(四)必须当场签字、盖章,员工不得私下签好后,再交与公司;

(五)其他。

十、公司对提供专项技术培训的员工,可以约定3年至5年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将以违约金的方式追究违约责任。

十一、公司对必须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约定保密责任。对负有保守公司秘密的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6个月书面通知公司;或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有竞争的业务,对此公司在一定的期限内给予员工本人20%~400/的工资收入作为经济补偿。

十二、对于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员工,在离职时需要提交员工个人银行账号,公司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不低于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的30%,且不低于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资。员工应保持通讯畅通,公司在竞业限制的期限的工作时间,可随时联系员工,查验员工的工作情况。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变更、续签、解除和终止

一、劳动合同自合同确定的生效日起生效。

二、公司和员工如认为有必要,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原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废止。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如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三、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合同一方无法向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公司和员工可以签订合同中止协议。待相应情形消失时,合同效力恢复,继续履行未履行完的合同。

四、合同期满前日,各部门主管应将是否续签合同的意见报送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报同意后确定。

五、公司决定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部会同部门主管,至少应提前天开始与该员工沟通。若该员工同意续签,那么双方至少在合同到期前天签订下一期劳动合同;若员工不同意续签,那么人力资源部会同部门主管在确认无法继续沟通后,应当及时做出不续签决定,该决定至少在合同到期前天做出,以及时安排工作交接事宜。

员工不同意续签合同,合同期满后又继续来公司上班的,公司有权拒绝其进入公司。

六、合同解除。

(一)协商解除。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和员工双方都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没有必要时,无论谁先提出解除,只要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可解除,但员工一方主动提出,则不予经济补偿。

(二)公司解除。公司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过失)和第40条(劳动者非过失的原因)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参见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三)员工解除。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公司,在试用期内应当提前3日通知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七、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主体资格丧失导致客观上已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终正。

第四章劳动合同管理

一、在公司内部公开明示本管理制度,并进行宣传教育,定期监督检查。公司坚持以本制度来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行为,保证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二、公司按以下操作程序和书面手续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

(一)订立。公司在招用员工时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公司两份,员工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解除。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并送达本人(可采用签收送达或邮寄送达,自寄交之日为送达之日)。

(三)续订。劳动合同届满,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届满前30日内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书》送达员工,经协商同意后,办理续订手续。

(四)续延。劳动合同期满时,由于法定情形导致合同应当续延的,合同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为止。

(五)终止。劳动合同届满,公司、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其本人,并按期办理终止手续。

三、公司建立健全管理台账,记录公司劳动用工状况及员工的基本情况,反映劳动关系变化,保证实行动态管理:

(一)劳动合同基本情况台账(总账);

(二)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台账(个人明细账);

(三)员工培训记录台账(入职培训、转岗培训、出资培训);

(四)员工出勤统计台账(工时、休假、加班等情况);

(五)员工医疗期管理台账(医疗项目、停工医疗时间);

(六)员工奖励、处罚台账;

(七)其他专项协议台账(如约定服务期、保守商业秘密的专项或补充协议)。

劳动合同经人力资源部备案后,交公司档案室保管。

已经终止或者解除的劳动合同,自终止或解除之日起2年内不得销毁。

四、其他

一、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以国家相关规定为准。

二、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三、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四、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自年月日起执行。

##第4篇: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五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收的例外。

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七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八条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九条经济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第十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馐、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十一条签订经济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主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区、县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货为主,并坚持经销定进原则;付款尽可能采用托收承付,如需预付货款或定金按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办理。

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款为主,不准赊销;确需赊销或代销的,赊销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由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审批,20万元至50万元的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审批,50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十三条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第三节经济合同的审查批准

第十四条经济合同的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十五条经济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除按规定须上报公司审查批准者外,由公司、企业领导审批。

2、下列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标的超过100万元的;

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10万元的;

联营、合资、合作合同;

重大涉外合同。

3、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0万元的;

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4、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5、法律顾问室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法律顾问室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

第十六条经济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见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十八条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1、申报。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经济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企业的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2、审核。对送审的经济合同,应按本《制度》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主管人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

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2天。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

##第5篇: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释义

本制度中所称的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书是处理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重要法律依据。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本制度中所称的劳动合同书包括主件及附件二部分。主件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颁布的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因培训学习而签订的服务期协议及竞业协议及其它基于岗位不同而签订的各类协议或承诺书、责任书等。

第四条劳动合同管理主管部门及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1、拟订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和《劳动合同书》标准文本;

2、制订与劳动合同相配套的各项规章制度;

3、办理集团公司本部员工和子公司负责人的劳动合同订立(含续签)、变更、解除和终止手续;

4、按规定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

5、检查指导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协助子公司处理劳动合同争议;

6、遇重大劳动争议,向上级领导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7、保管集团公司本部员工及子公司负责人的劳动合同文本及与签订(含续签)、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有关的文件。

二、子公司办公室:

1、办理本公司员工劳动合同订立(含续签)、变更、解除和终止手续;

2、按规定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

3、负责本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处理劳动合同争议;

4、遇重大劳动争议,及时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5、保管本公司员工(公司负责人除外)劳动合同文本及与签订(含续签)、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有关的文件。

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基本规范

第五条《劳动合同书》文本管理

一、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统一使用集团公司正式颁布的《劳动合同书》标准文本。特殊情况需使用别的劳动合同文本须报请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签订。不得擅自拟订或使用已废止的劳动合同文本。

二、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的《劳动合同书》标准文本,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法拟订或修订,经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审核,报请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并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后正式颁布执行。

第六条劳动合同期限及试用期的确定

一、第一次、第二次(第一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原则上经营、管理岗位,中高级销售、服务顾问和技师,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为三年,;其他岗位人员为两年,第三次(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需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二、新入职员工试用期原则上根据合同期限长短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二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年及以上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

三、子公司依据上述原则根据本公司岗位设置、岗位重要性、人才市场供需等实际情况决定各岗位第一、二次劳动合同期限。

第七条集团所有员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对不签订劳动合同者,不予以聘用。

第八条劳动合同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方能生效。公司法定代表人不亲自签字的,可委托公司负责人代签。未经书面授权,私自以公司名义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律无效;因代签无效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代签人负责赔偿。

第九条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及员工各持一份。不得扣压或代为保管应由员工自行保管的劳动合同。

第十条劳动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应做好劳动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按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要求,管理好《劳动合同书》及其相关文件:

一、建立本单位的劳动合同汇总表(电子档)(附件二)。

二、《劳动合同书》的相关文件包括以下资料:

1、培训协议;

2、保守商业秘密协议;

3、岗位职任书;

4、个人月度绩效考核表和工作能力评估表。

5、违约或违纪记录;

6、其他专项协议;

第十一条集团各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集团内法人单位之间调动(不含短期支援性借用),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办理异动审批手续,无经济赔偿金,并与新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订立劳动合同作业规范:

一、订立劳动合同前需进行的准备工作

1、合同订立前,双方应就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条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进行充分协商,新签约人员应按本制度第六条规定协商试用期限。公司应向拟签约员工告知公司的规章制度等和与其工作有关的情况。

2、合同订立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负责对被录用员工的身份、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房产证等)、年龄、住址、健康状况、学历证书、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相关资格证书、与原单位解约证明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重要岗位应要求员工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对提供资料不真实者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3、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等其他条款,并约定,违约所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①服务期是指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约定,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②保守秘密或竞业限制是指公司对必须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约定保密责任。

二、合同填写规范:

1、签约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协商确定其权利和义务。

2、合同中空白之处内容的填写应符合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一致后再填入相关内容。所填内容不得涂改。不得隐瞒或欺骗。

3、《劳动合同书》相关内容的填写必须字迹清晰,用词准确,对不用之处或空格应写无或用粗实线划去。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双方均应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公司和员工如认为有必要,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原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变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如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合同履行及变更规范

一、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建立健全管理台帐,记录公司劳动用工状况及员工履约的基本情况,反映劳动关系变化,保证实行动态管理。对违规情况及时纠正并以书面方式记录,列入相关档案。

二、合同内容发生变更时,应以书面形式载明变更的内容、日期,由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公司持有的应随原合同一起存档。

第五章劳动合同续签规范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同意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内将《劳动合同期满处置意见征询单》(附件三)送达员工,经协商同意办理续签手续。

第十七条续签劳动合同时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前三十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书面了解员工本人及所在部门意向。

二、员工本人同意续签的,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将结合员工工作部门意见及日常考核情况报呈分管领导和公司负责人审核批准。

三、经公司负责人审批同意续签的,办理续签劳动合同,双方盖章签字。

四、公司负责人审批不再续签的,给予书面通知。

五、续签的劳动合同,自前份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生效。

第六章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

第十八条协商解除。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书》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时,签约双方中的其中一方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出现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主体资格丧失或在客观上已无法履行合同的几种情形,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作业规范

一、公司因员工的非过失原因(停工医疗期满、无法胜任工作)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满,因员工与公司任何一方决定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公司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按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二、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在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后,由劳动合同管理部门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员工离职证明》(见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附件四)。

第七章经济补偿与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员工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合同期满员工方不愿续签劳动合同的,按双方合同约定及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执行。对涉及服务期及竞业限制的人员,按劳动合同、服务期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及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及经济赔偿。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公司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劳动合同的相关约定及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对员工予以经济补偿。

篇四: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
2015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第1篇:公司考勤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六、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七、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九、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十、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二、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第2篇:小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XXX一人出资设立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_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室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针纺织品、服装、服装辅料、家纺制品、纺织原料(以上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拾万元,由股东一次足额缴纳额。

公司增加、减少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作出协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股东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姓名: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出资方式:______出资额:______出资时间:______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

(3)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4)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5)有权查阅股东决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九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作出上述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负责,由股东推荐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一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向股东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推荐产生。监事对股东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

(4)向股东提出提案;

(5)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七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股东。

第十六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十八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拾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条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九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股东作出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二十二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

第二十三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四条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股东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的。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一式叁份,股东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股东签字并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3篇:传媒公司规章制度

传媒公司对于公司的每一个岗位的员工如何制定岗位职责,各方面的管理又如何制定规章制度呢?以下是完整的传媒公司规章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宗旨

立足文化领域,寻求生存空间;放眼各行各业,尽享传媒服务;

纪律

遵守纪律,忠于职守;保守机密,讲究信用,诚信为本;不谋私利,不损人利已,守法经营,不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

股东会决议程序

1、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负责召集。

2、股东以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即股东表决超过50%的股权比例时就表示通过股东会普通决议,若公司解散、合并、增资、减资、变更股东,修改章程时要形成股东会特别决议,股东以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即股东表决超过65%的股权比例时就表示通过股东会决议。

岗位责任制度

一、总经理经股东会选举产生,由法定代表人兼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其职责是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制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基本规章制度,代表公司签署合同和有关文件,主管公司财务和人事,在紧急情况下,对公司经营事务行使特别裁决和处置权。

二、公司总监、监事由董事长提名,股东会选举产生,并由本公司股东出任,全面监督、审计公司财务、人事及经营行为,其职责是有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长、经理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必要时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长批准聘任,其职责是协助总经理,搞好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按照分工,负责某一项目的实施,作为本公司的股东代表,参与其它公司的管理时,必须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四、公司总部会计、出纳员由董事长直接决定聘任。其职责是按照公司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分别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现金收付、银行汇兑业务,兼职负责公司的接待和办公室文秘档案等工作。各分支机构及公司内部独立核算部门的财务人员由其负责人直接聘任,但必须报公司总部备案和核准后方可上岗。驾驶员由副总经理提名考察,董事长批准聘任,其职责是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负责保管和驾驶车辆。公司总部员工、各分支机构和内部独立核算部门员工应一视同仁,为公司大家庭中的一分子,都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各司其职,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利,如有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应承担赔偿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按照《公司法》、《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标准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票印分离、帐物分离。

一、出纳员:负责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现金收、付业务和支票、汇票等银行汇总业务;做好收款、付款的记帐凭证;分管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管公司财务专用章。公司的所有收入必须上缴公司财务部门,业务经办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发票内容与合同款额必须相符,同时所有款项一律进入公司基本帐户,公司库存现金不得超过2000元。

二、会计员: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分管现金总帐和银行存款总帐;担负各种往来帐户及各种年、月、季度报表、财务分析以及成本、盈亏核算业务;核实出纳员收款、付款凭证;管理收款、付款原始发票的领用以及支票、汇票的领用保管工作。

三、出纳与会计之间的业务关系:出纳员每月月末将记入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的收、付款记帐凭证统一交会计处,由会计分类记帐、结帐和做报表,报表一式两份,报税务机关一份,送股东传阅审核一份。出纳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的余额必须与会计的总帐金额以及实际现金、银行存款额三者之间必须相符,做到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物相符。

四、公司董事长和总监、监事有权查阅财务会计帐。政府审计机关或税务部门需要查阅财务会计帐时,事先需得到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同意,除此而外,任何人不准查阅公司帐务。公司各分支机构和内部独立核算部门同时必须按本规章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帐务,每季度或每年年终必须接受公司或政府相关部门的审计。

五、公司总部或公司各分支机构、各内部独立核算部门的所有支出条据要有经手人签字,注明用途,经公司董事长、各分支机构及内部独立核算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支出。否则,一律不得报帐和入帐,已报帐或已入帐的,由经管人承担。公司总部每笔5000元以下的开支,由董事长批准,每笔5000元以上的开支,经股东会同意后董事长签字批准支出,除此而外,任何人均无权擅自调动资金。公司内部独立核算部门每笔15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经公司核准,并经董事长签批后方可支付。公司各分支机构每笔2000元(DM及书刊印制费除外)以上的开支须报公司备案核准后方可开支,其负责运营的DM及书刊的印制费开支应控制在该项目的广告收入及发行收入之内,并可凭印制合同、印制单位发票和印制数量支出,但最多每笔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须报公司总部核准后再支出。上述标准以下的开支由各分支机构或内部独立核算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即可支付。另外,公司各分支机构或内部独立核算部门必须在房租、水电费、DM印刷费和投递费、书刊印刷编辑费、员工工资、招待费、办公费项目内开支,除此之外,各部门或各分支机构不得巧立名目,胡支乱花。一切未经按上述权限和支出范围核准签字审批的支出,公司在审计其财务时不予认可其该笔支出帐务。

六、公司总部及公司各分支机构、各内部独立核算部门的一切开支应遵循厉行节约的原则,反对铺张浪费,开支要有计划,末经股东会、董事长及各授权负责人按权限审批同意,一律不准提前擅自支出。公司总部高层管理人员出差必须遵循事先商定的路线和公司规定的标准,办事招待,必须征得董事长的同意,否则一律不予报销。公司及公司各分支机构、各内部独立核算部门的所有开支必须要有发票,白头条据不得入帐。如确实没有正式发票,必须要有经办人证明签字,说明用途,经公司董事长及公司各授权负责人同意并换取正式发票后方可入帐。

七、房费按租房协议和租房单位开据的发票报帐处理,人员工资待遇按公司员工工资标准执行,如需调整,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八、公司收付款时2000元以上的现金一律实行转帐。

九、公司总部或各分支机构的所有收入必须按时存入公司或各分支机构的基本帐户,任何人不得挪用,若发现现金挪用现象,按挪用金额的20%予以罚款处理,重大挪用公款事件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公司原则上不得给外单位和公司员工借款,如员工确实需要借款,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但必须经公司董事长同意,并在一个月之内必须还清。公司各分支机构及内部独立核算部门的员工借款不得超过500元,并须经其负责人同意方可。

十一、公司总部或各分支机构在各个项目运做时,涉及到收付帐业务的,业务经办或财务人员自开发票之日起,一般在当月收回现金,最迟不能超过项目结束时间。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公司总部分管经理或各分支机构负责人承担。

十二、公司必须设立基本帐户,银行存留印鉴为公司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行财部主任私章。各分支机构亦同样须设立基本帐户,银行存留印鉴为分公司财务专用章,分公司负责人私章、会计私章。

十三、公司总部内部独立核算部门或公司各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必须按照此制度进行管理,若出现不遵从此财务管理制度行为,可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或改正后在后续经营中仍出现违规现象,公司有权停止其一切经营活动,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其负责人承担。

十四、公司总部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印章存放于公司为其所配备的专柜,不得私自带出或存放于家中。所有发票、支票、汇票由会计负责领取,存放于公司为其配备的专柜,专门由其保管,并将发票、支票、汇票编号后统一造册登记,同时将登记册交行财部主任保管存档。

项目管理制度

一、可靠的信息情报是投资的前提条件。在投资前,必须进行市场调查,掌握对方的身份、实际财务、物力、信誉以及实实在在的能够实际得到利润的第一手资料。特别是重大投资项目,必须慎重并熟知市场运作手段。

二、投资项目,必须先经公司董事长同意后,才能指定专人进行市场调查和考察,考察人必须提出可行性方案,明确表示考察的意见,然后报公司确定,重大投资项目由董事长提交公司股东会讨论决定。

三、未经考察和市场调查的项目不得进行投资;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的考察和立项,其费用由本人承担。

四、公司各分支机构及内部独立核算部门必须在公司授权委托的经营范围与期限内经营,未经公司授权和核准,不得以公司名义开展其它业务,一经发现公司有权终止其运营合同,撤销授权委托,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由分公司或内部独立核算部门负责人承担。

用工及薪酬管理制度

一、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除董事长、总经理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以外,其余人员一律实行聘任制。公司监事由董事长提名,股东会选举产生。

二、公司的中层人员是否聘任,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提名,总经理批准聘任,其它任何人均无权擅自聘任,各分支机构员工由各分支机构负责人考察并直接批准聘任。

三、公司员工在聘任前经过提名-考察-试用三个阶段才能正式确定是否聘用。试用期一般为两个月。

四、公司员工及管理人员(专门设计制作人员及编辑人员除外)的工资分为三部分,底薪+佣金+奖金,底薪根据本人的业绩进行确定,提成工资(佣金)按本人的业绩比例进行佣金提成,奖金按业绩任务完成情况发放,除管理人员外,其他员工一律实行无业绩无底薪的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具体员工工资标准和差旅费报销标准详见公司员工工资标准)。

五、公司被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必须签订公司统一印制的员工聘用劳动合同。

六、公司各分支机构及内部独立核算部门的用工及薪酬管理制度同上。

合同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对外签订合同,一律以法定代表人的名义签订,其它任何人均无权擅自代表公司签约。

二、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前往或者到场,可以授权公司管理人员对外签约,对外签约的被授权人必须持有“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不属于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定的各类合同,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公司各分支机构及内部独立核算部门对外签约,必须在公司授权委托签约的范围和期限内进行签约,否则,造成的损失一律由其负责人承担。

四、签订重大合同必须经过详细认真考察,并提交股东会研究,未经股东会研究批准的合同,不得对外签约。

五、公司及公司各分支机构在运作项目时与所有业务单位必须签订合同,合同款额与发票款额必须相符,严禁票据不符,否则公司终止该笔业务,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各负责人和当事人承担。

六、公司的《广告业发布合同》、便函、文件等重要法律文书一律由行财管理中心专人专柜保管,统一编号,并予以造册登记,领用时必须经法定代表人同意方可使用,各分支机构员工领用时须经其负责人同意方可使用,空白文书和合同一律不准事先盖章。

七、公司各分支机构使用公司统一印制的各类合同,并由其负责人统一保管,并以分支机构及其负责人的名义在公司授权的范围内对外签约。公司证章管理制度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文化经营许可证、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证、公司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一律由董事长保管,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使用公司证件、公章、财务专用章必须事先征得公司董事长同意。公司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公章、财务专用章一律由各分支机构负责人保管,若使用不当,造成法律后果或经济损失,由各分支机构负责人自行承担。

档案管理制度

一、会计档案:每月(季)财务结算后,会计应将档案(包括各类财务报表、验资文件、会计帐薄)一律存入专柜,装订成册,交于行财部主任管理。

二、管理档案:《公司章程》、《公司规章制度》及各类管理考核细则一律单列存放。

三、员工档案:公司员工档案一律装订好单列存放。

四、合同档案:(包括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存根、劳动合同、各类协议、广告业发布合同)单列存放,一律保密管理,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参阅。

五、文件档案:公司股东会决议及公司有关文件一律单列存放。

六、来文档案:其它单位来文由分管经理、总监阅后一律单行存放。

七、项目档案:一律按机密文件处理,单行存放,未经公司董事长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参阅。公司各分支机构的档案管理由各分支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或自行管理。

文件处理程序

公司对内部行文时,一律以“甘大传字”加文号出现。公司各分支机构、各部门及各内部独立核算部门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公司内外行文,各分支机构若由于项目运作需要公司出具文件,须按程序并以分支机构的名义向公司总部上报项目运作请示文件,待公司总部同意后予以下发文件后再执行。公司委托各分支机构运作的图书编辑或文化赛事推广项目需要成立编辑委员会或赛事组委会的由公司协调成立该机构,各分支机构可以编辑委员会XX分会或赛事组委会XX分会的名义开展该项目运作。编辑委员会或赛事组委会不具备法人资格(

所有者权益

一、按照《公司法》、《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必须提取资本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法定公积金):每年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这部分资金用于公司的再发展,任何人不得挪用。

二、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每年按税后利润的5%提取,这部分资金,用于公司的福利事业及抗风险能力。

三、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必须扣除资本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再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本规章制度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执行。

________传媒有限公司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4篇: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年龄等情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录用条件。

第8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9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0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1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12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6个月: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3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即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员工领取劳动合同时应当签收。

第14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签字、公司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第15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6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当签署双方协议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是指(不限于)造成公司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元以上。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5)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可以解除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a、未能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b、无正当理由经常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第19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1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0条公司与员工可以依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1条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0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3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17条的情形除外)。

第24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5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劳动者提供必要证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6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7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实行非全日制、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28条员工作息时间根据季节和工作特点由各部门自行安排。

第29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0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公司执行法定休息休假,休息休假的具体日期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第31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2)、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3)、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7天。

(4)、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2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和公司为员工交纳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33条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34条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即员工本人的岗位工资标准)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1、75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35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36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7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员工需查看工资清单的,公司应给予方便。

第38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并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15日内支付员工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39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0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80%。

第41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2条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3条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员工因私事请假,事假期间公司不发放工资。

第44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经员工确认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45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46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篇五: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
2016关于公章保管承诺书

关于公章保管承诺书

因分公司业务工作需要,由我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 )管理青岛市水利工程建设开发总公司××分公司公章一枚、负责人名章一枚、分公司财务章一枚。为保持分公司印鉴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安全性,维护总公司利益,我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严格履行总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妥善保管分公司印章、不私自委托他人代管,不随意放置印章。如果因保管不慎出现丢失、损坏或被盗,立即报告总公司总经理,并承担给总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我所管理的印章只能在下列范围内使用,超出下列范围我拒绝盖章,否则我本人愿意承担由于违规盖章给总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分公司公章使用范围为:⑴上报税务相关材料;⑵上报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材料(异地备案、企业评先、报表、文明工地、优质工程等);⑶上报工商部门相关材料(营业执照申报、年检、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申报等);⑷银行账户年检资料。超出上述内容需用印应向总公司总经理书面请示批准。

三、保证不在下列印章禁用范围内盖章,否则我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印章的禁用范围:任何形式的对任何法人和其他组织及自然人的担保、任何形式的借据、任何形式的欠条、任何的空白页、专业技术资料、任何的收入证明。总公司总经理批准的特殊情况除外。

四、印章使用管理必须做到印章使用登记率100%,差错率为0。每季度将印鉴使用登记簿原件上报总公司办公室备案核查。

五、尽量避免携印外出,特殊情况确须携印外出办理公务时,应由本人亲自携带,使用后在第一时间将印章安全带回。

六、每次印章使用完毕,应及时上锁保管,以防止印章遗失,防止本人在不知情的状况下被他人误盖印章。此种情形下的管理责任由本承诺人承担。

五、使用印章不符合规定,我愿接受总公司通报批评并愿接受分公司年度协议书的责任约定的经济处罚。同时承担由此造成法律责任,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我本人进行赔偿。

七、其他违规使用印章给总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同样由我本人承担。

八、本承诺书一式三份,分公司保留一份,总公司办公室一份,承诺人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公司印章保管承诺书

一、本人承诺在公司相关印章使用规定的要求下,保证印章使用的安全化,保障公司的利益不受到损害并提高工作效率,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本人保管印章数量:枚。

三、保管印章种类:□公司法定名称章□印章/印鉴□签字章□行政章

□人事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

样章:

四、领取印章日期:

五、保管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六、保管范围:日常印章使用、管理、保存等工作。

七、本人保证做到印章保管安全。将各类印章放置在指定位置,不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八、在日常使用中,保证忠于职守、在使用印章时仔细阅读用印内容、核实用印数量。用印规范,印章端正、清晰、美观。

九、保证不在在空白纸张或任何未经批准的资料上盖章,同时严格禁止他人有以上行为。对于离职人员,任何情况下均不为其加盖印章。不将印章外借,不自行或将印章交予他人带离办公区域或工作场所。

十、保证离职时或调转岗位时将所保管的印章和印章保管相关的材料一并交接给公司指定接收人。

十一、使用印章时一律依据公司负责人或公司授权各部的印章使用批准人签字确定的《印章使用申请表》或相关文书后盖章,盖章后填写好《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将用章情况按要求填写好,以便检查。

十二、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借印章,并将印章带离工作区域的,需有经过公司批准的书面的携带印章外出申请,申请中需列明外借的原因及归还时间。印章外出后,只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

十三、保证不利用职务未经批准私自使用印章,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公司处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本人愿意予以赔偿,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十四、如因印章保管故意或疏忽造成印章损毁或遗失等情况,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公司追究印章保管不利的责任时,本人愿意接受处分。

承诺人:承诺人部门负责人:

日期:年月日

印章保管承诺书

今保管 章 枚,我将认真执行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如发生有违反规定的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的,由保管人承担全部责任。

部门负责人(签名) 保管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印章保管承诺书

公章管理协议

一、 目的: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 公章的刻制、启用

公章的刻制

1、 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总经理批准。

2、 公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公章的启用

1、 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 公章启用应报总经理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三、 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 公司的公章、专用公章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报办公室备案。

2、 公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 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由部门主管同意,公司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主任确认后方可带出。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 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公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公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公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公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公章使用损坏;

3、公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公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公章送办公室封存或销毁,建立公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四、 公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如下:

1、 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 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 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 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 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章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

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方可盖章,同时需将用印文

件的复印件提交办公室备案。

2、 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

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办公室有权拒印。

3、 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因工作特殊确需开具时,须经

主管行政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同意方可开具;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

汇报开具手续的用途, 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

五、附加说明:

1、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每年年终公章管理人负责将公章使用情况登记表复印件送办公室存档

六、移交原因:

七、枚 数:

八、印章图样:

移交人: 接收人: 监交人: 日 期: 日 期: 日 期:

印章保管承诺书

本人现就保管公司印章做如下承诺:

一、 本人将在《公司印章使用规定》的要求下,保证印章使用的安全化、合

理化,保障公司的利益不受到损害并提高工作效率,杜绝违法违规行为二、

三、

四、

五、 的发生。 保管印章数量: 枚。 保管印章种类:□公司法定名称章 □印章/印鉴 □签字章 □行政章 □人事章 □财务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 □ 领取印章日期: 保管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 保管范围:日常印章使用、管理、保存等工作。

七、 保证做到印章保管安全、隐蔽、使用方便。将各类印章放置在指定位置,

不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八、 在日常使用中,保证忠于职守、在使用印章时仔细阅读用印内容、核实

用印数量。用印规范,印章端正、清晰、美观。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将可能导致的经济损失。

九、 保证不在在空白纸张或任何未经批准的资料上盖章,同时严格禁止他人

有以上行为。对于离职人员,任何情况下均不为其加盖印章。不将印章外借,不自行或将印章交予他人带离办公区域或工作场所。

十、 保证离职时或调转岗位时将所保管的印章、《印章使用申请表》、《公司印

章使用登记表》一并交接给公司指定接收人。

十一、 使用印章时一律依据总公司负责人或总公司授权各部的印章使用批准人

签字确定的《印章使用申请表》后盖章,盖章后填写好《公司印章使用登记表》,将用章情况按要求填写好,以便检查。

十二、 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借印章,并将印章带离工作区域,需有经过总公司批

准的书面的携带印章外出申请,申请中需列明外借的原因及归还时间。本人将与印章一并同行。印章外出后,只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 保证不利用职务未经批准私自使用印章,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公司处罚,

超过两次以上的,本人接受公司予以辞退。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本人愿意予以赔偿,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十四、 如因印章保管故意或疏忽造成印章损毁或遗失等情况,立即向上级领导

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公司追究印章保管不利的行政、经济责任时,本人愿意接受处分,并赔偿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

承诺人:

日期:

篇六: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
2015经营管理制度

第1篇:中小企业管理制度

职业道德守则

(试行)

第一条:全体员工要紧紧地团结在董事会的周围,坚决拥护和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处处为公司利益着想,要尽职尽责,要心向一处想,劲向一处使,团结互助,发扬团队精神,要有一颗感恩的心。

第二条:全体员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从自我做起,处处起模范作用,以身作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

第三条:服从领导,积极热清,相互信赖,团结同事,互帮互助,努力学习,精通业务,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公司当好参谋,出好主意、好点子,认认真真把各项工作做到高水平。

第四条:行为规范,得体大方,文明礼貌,说话有礼节,行为有分寸,做一个有修养、有素质的好员工。

第五条:同领导和客人在一起,要领导在前,客人在先,尊敬领导,尊重客人,处处要为领导和客人提供方便,礼貌待人,彬彬彬有礼。

第六条:来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该知道的不要知道,不该打听的不要打听,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

厂规

为了规范公司与员工的行为,建立有序的生产、经营、办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共同权益,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特规定如下

第一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全体员工要紧密团结在董事会的周围,坚决拥护和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处处为公司利益着想、要尽职尽责、心往一处想、劲向一处使、团结互助,建设一支高效、务实、爱岗敬业的团队。

第二条:公司的财产属股东所有,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部门和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三条:所有员工都必须服从领导、全力投入工作、注重细节,用一个一个细节来奠定公司的成长,使工作向高效率、员工向高工薪、公司向高效益的方向发展。

第四条:为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实行能者上,庸者下的人事管理制度,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各种形式的分配制度,要求所有员工都精通业务,能自主处理各项事务,达到各负其责的目的,确立责任机制。

第五条:所有员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守则、明确其责任、维护其公司与个人的权益。行为规范,做有纪律、有素质、有修养的好员工。

第六条:员工进厂时需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1寸照片2张,填写职工登记表,进行岗前培训,鉴定培训书。用来办理厂牌,领取考勤卡。每天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时,下午14:00―18:00,晚上如有加班,加班时间为7:00―11:30;赶货期间另行通知。赶货期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厂方增加工资,闹事并罢工者一律无薪开除出厂;工资发放时间为次月30日,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第七条:中途有事需离开本厂者,须提前15天交辞工书给部门主管,经厂方同意,辞工期到后方可离厂。辞工到期者的工资,先结算清楚令其搬离本厂,待本厂发放工资日才前来领取。被本厂辞退者的工资,结算清楚后既搬离本厂。

第八条:厂内禁止一切赌博活动,凡是在厂内酗酒、打架、闹事者一律按无薪开除出厂处理。晚上12点30分后关闭厂门,加班时间除外。加强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车间内一律不准吸烟。

第九条:工作上要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提高质量意识,坚持质量第一原则。确保产品质量合格出厂,各部门主管、品检必须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抓好生产进度,如因质量问题而耽误货期所造成的损失,将追究各管理人员的责任,并扣发当月岗位津贴和工资作为补偿。

第十条:各部门管理人员及办公室人员,不得泄露工厂的任何机密,严禁拉帮结派,搞小集团,损害公司利益。

工资、福利待遇制度

一、工资待遇:

1、生产人员实行计件工资制度。注:由于公司定单原因,给予保底工资。

2、设计人员实行保底工资+提成工资制度。

3、管理人员实行基础工资+提成奖金制度。

4、勤杂人员实行基础工资+奖金制度。

二、福利待遇:

1、提供员工中餐和晚餐,每日标准8元(员工每月餐费扣120元/人)。

2、免费提供员工集体宿舍(自租房者自理),水电供应(每人每月水电缴费20元)。

3、加班超过23时,免费提供宵夜。

4、按国家规定享受法定假期。如:元旦、春节、五一、国庆、清明

5、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以上,可享受探亲假7天,4000公里以上可享受10天,公司可报销单程火车票。

6、已婚女员工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可享受产假,规定产假期发放生活补助每月800元。

7、在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婚假、丧假7天。(直系亲属)

8、交通补助,业务人员因公对外联系业务,市内交通费每次往返10元。

9、通信补助:业务人员因工作需要,通信费每月补助150元。(指定人员)

10差旅费:业务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外地办事,交通以汽车、火车为主,出差补助每天30元,住宿费标准每天80元。

11、误餐补助:业务人员因工作需要不能回公司就餐,每餐补助15元。

考勤制度

为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一条:作息时间:每天上班时间上午8:00至12:00,中午12:00-14:00休息,下午上班时间为14:00-18:00,根据生产情况,在全年生产旺季、淡季时作调整,但保证平均工作时间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第二条:员工应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当日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时间高效饱和。

第三条:员工考勤实行打卡,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必须如实签到,不得擅自作弊,不得为他人或委托他人打卡以伪造出勤记录,违者罚50元/次。(两人同罚)

第四条:员工应遵守厂部作息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无故旷工,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打卡,应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征得其同意,事后由主管在考勤卡上签字确认。

第五条:请假:

⑴病假:需由社区以上医院出据证明,因特殊情况未能请假办妥手续的,如突发急病等员工须在当日内用电话

或委托他人以其他方式通知主管,复工后当日须补办请假手续。

⑵事假:若员工因在工作时间内有重大事情须处理,可以书面向部门领导申请事假,领导签字批准后,转交考勤文员备档考勤,假满上班须及时到有关人员外销假。

⑶请假一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或主管批准,连续请假2天或2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如未办理手续或没有得到批准擅自休假,而无理由解释者均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按二天处罚,无故旷工三天或三天以上,厂部做无薪开除处理。

第六条:设立年度全勤奖,资金为800元

⑴迟到、早退三次以上者取消年度全勤奖。

⑵有下列情况者:事假、病假、旷工、迟到、早退、产假、婚假、不享受全勤奖。

第七条:上班时间每次迟到或早退5至15分钟者,计件工罚5元,计时工罚当天工资30%;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计件工罚20元,计时工罚当天工资80%。

第八条:请全体人员自觉遵守,办公室可根据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勤抽查。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本企业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本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总经理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生管负责完成。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部门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生产部门的部门主管担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生产部门主管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总经理安全职责:

1、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生管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协调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2、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察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新入厂人员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情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基层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检查演练情况;

8、负责制定和审查有关设备制造、改造、维护、检修的各项管理制度;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9、督促操作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工艺操作规程;负责本单位计量工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10、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防止突击性或超负荷生产,以确保安全;

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贯彻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认真做好公司级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并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管理制度;

3、负责对临时来公司参观学习、办事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注意事项的宣传教育;

4、对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5、协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6、协助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重要内容;

7、深入生产第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车间主管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研究安全生产技术,模范地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杜绝“三违”,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全面负责;

2、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并保证教育时间,组织定期安全考核,对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分配工作。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3、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贯彻落实;

4、组织本单位每周一次的安全、防火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管线、安全装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5、计划、布置、检查、汇报、总结工作的同时,把安全防火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之一;

6、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负责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防范措施

7、经常布置、检查本单位安全员工作,支持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8、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9、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保健的发放标准,并抓好上岗职工劳动保护穿戴,保证上岗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10、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车间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示、规定;

2、负责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协助车间科室领导组织好每周一的安全日活动;

3、参加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4、编写二级安全教育大纲,经常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5、经常深入各岗位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重大险情果断采取措施并报告领导,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力量限期整改;

6、参加本单位扩建、改建工程设计的审查,验收工作;

7、负责管理本部门安全、。防火设施、检查监督本单位人员劳保用品的合理使用。

8、定期向安全部门汇报工作,按时参加安全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9、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上报协助车间主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班组长安全职责:

1、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2、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3、组织安全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防火,班中检查安全、防火,班后总结安全、防火工作;

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组织职工分析事故原因,

6、对从事有明显危险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岗位操作人员,报告领导,

7、有权制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职工独立操作;

8、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持灵活好用,检查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班组安全员职责:

1、组织本班组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

【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发现违章操作者有权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3、负责对新到本班组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坚持召开班前班后会和每周一安全活动,并认真做好记录;

4、负责本班组的机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防火设施的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5、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力量加以消除,发生事故时首先全力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作好记录,并立即报告;

6、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器材的正确使用。

工人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2、上岗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认真做好各种纪录,不得串岗、脱岗、严禁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它违反纪律的事情,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拒绝一切违章作业指令,并立即越级向上级汇报;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处理保护好现场,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

6、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7、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晋升、奖励与处罚规定

第一条为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及奖励先进、选拔贤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晋升,是指公司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给予工资的晋级或职务的升迁。

第三条公司员工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者,均可成为被晋升的对象。对员工的晋升应当严格要求,公平对待。

第四条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都予晋升工资一级;

1、忠于公司,在公司效力5年经上且表现良好者;

2、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连续3年成绩,突出受到公司表彰者;

3、业务有突出专长,个人年创利30万元以上者;

4、连续数次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者;

5、非本人责任而为公司拘回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者;

6、领导有方,所领导的单位连续2年创利200万元以上或成绩显著者;

7、领导亏损单位扭亏为盈,经营管理有方者;

8、有其他突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晋级嘉奖者。

对成绩特别突出或贡献特别重大者,可给予晋升二级;同时具备领导才能者,可给予提升行政职务一级。

第五条晋升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经理办公会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

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经理办公会审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各部门审核,各部门提名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晋升名单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发布,公开表彰。

第七条晋升手续由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八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九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十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稳定的;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赔偿公司损失:

第十二条各部门主管发现本部门员工犯有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经理办公会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级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三条经理办公会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十四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

,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五条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十六条员工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第十七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部门提议或本人要求经理办公会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第2篇: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企业经营计划管理,促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管理范围

这里的经营计划包括各经营部门的业务计划以及各管理部门的管理计划、人力资源计划、财务计划、投资计划、融资计划等。

第3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类经营计划的编制、执行和监督。

第二章年度经营计划的编制

(1)每年年底根据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本年度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和预期目标,初步提出下一年度的经营目标。

(2)拟订年度经营目标传达给各部门征求意见,并对各部门的意见进行汇总。

(3)通过汇总各部门的意见,编制《年度经营计划草案》,并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讨论。

(4)根据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的意见对年度经营计划进行修改,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6条年度经营计划的内容

企业年度经营目标,预计分阶段目标;为实现企业业务目标,各业务部门的业务计划指标(

第7条如遇特殊情况,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可于年中调整一次,调整计划须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第三章年度经营计划的分解

第8条每年年底由投资发展部组织各部门采用滚动编制、逐步细化的方式对整体经营计划进行分解,形成季度和月度的各部门分解计划。

第9条按季度和月度分解年度经营计划

将年度经营计划分解成为季度、月度经营计划。

(1)负责整体计划的分解,并对各部门计划进行综合协调和平衡。

(2)各部门负责各自具体计划的分解、执行和修订。

第10条各部门负责将季度经营计划分解到每个月度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将分解到部门的季度经营计划分解到每个月,形成月度工作计划

第11条审核批准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分解结果

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审核各季度、各部门的分解计划和各部门月度工作计划,由总经理批准。

第四章经营计划的执行

第12条经营计划的下达

(1)每年年底前由总经理办公会向各部门下达年度经营计划。

(2)每季度之初,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投资发展部下达下个季度经营计划和各部门工作计划。

(3)每月月初,由总经理批准,投资发展部下达下个月度经营计划和各部门工作计划。

第13条经营计划的执行

各部门根据企业经营计划及本部门工作计划,着眼全局开展工作,以保证本部门工作目标和企业整体经营目标、经营计划的实现。

第14条调整经营计划

(1)确因客观因素影响需要调整年度经营计划的,必须由投资发展部提出申请说明原因,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才能执行。

(2)确因客观因素影响需要调整季度经营计划的,必须由相关部门主管副总提出申请说明原因,经总经理批准后才能执行。

(3)确因客观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月度经营计划的,必须由相关部门经理提出申请说明原因,经主管副总确认,总经理批准后才能执行。

第15条调整计划一律以书面批复为准,在未接到书面批复以前,一律按原计划执行。

第五章检查与考核

第16条负责跟踪、分析、报告企业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17条职能部门每月以书面形式报告一次企业经营计划任务的完成情况。特殊事项需要缩短报告周期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

第18条各级领导必须随时监督检查企业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以保证计划的顺利完成。

第19条检查企业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时,应当充分利用统计报表、会计报表、业务报表等资料。检查计划的实际完成数,一律以统计报表数为依据。

第20条企业每季度对各部门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考核一次。投资发展部组织考核并提出初步意见,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后做出考核结论。

第3篇:建筑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

经营工作在建筑企业活动中起主导和率先的作用,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充分调动经营人员、概(预)算人员的积极性,完善经营体制,理顺经营工作的运行程序,提高企业社会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职责

(一)参与工程招、投标工作,编制送达投标书。

(二)根据施工图编制施工概、预算,施工主要机具、设备、材料数量、并提出产值计划。

(三)参预各项工程承包、发包订货及增补类的合同文书,并在合同批准生效后监督其执行情况。

(四)配合有关部门增补洽商合同事宜。

(五)对经营文件、台帐单据及原始资料的归档管理。

(六)竣工后,负责与建设单位、审计单位决算审核工作。

(七)在公司的领导下探索新的经营渠道、运行机制和发展新的经营理念,努力拓展建筑市场。

二、工程招、投标管理

(一)接到招投标文件后经营科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审图。

(二)切实加强对招标工作的领导,根据概、预算人员提供数据,认真讨论、分析、提出报价方案,由公司领导组织进一步研究报价决策,使之最后定案。

(三)报价和误差率(定额、缺项、新工艺、新材料和设备价,招标文件未注明外)不得低于标底2%,不得高于标底。

(四)按招标文件的时间,准时送报招标单位。

(五)投标书字迹要工整(用仿宋体),填写内容齐全,加盖公章;投标文件要有目录,封袋要规范,要盖齐缝章,并派专人送达在招标文书规定时间之前办理完毕。

(六)工程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由经营科起草工程承包范围,合同条款应内容齐全,措辞严谨,合同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对外办理签订。

(七)合同签字生效后,在主管付总经理的主持下,向各部门及履行合同单位进行全面交底。

(八)工程承包在总经理的授权下,由经营科设专人对外签订,加盖总公司合同专用合同章,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项目部无权对外直接签定工程承包合同。

(九)有些小工程造价在50万以内,项目部可以直接洽谈签订工程合同,但必须由总公司审查批准后法人代表签字,加盖总公司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合同。

三、承包合同管理

(一)工程承包合同的基本条件和内容:

1、工程名称和地点。

2、承包方式,范围和内容。

3、开竣工日期。

4、工程质量、保修期和保修条件。

5、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和竣工验收办法。

6、工程造价。

7、设计文件及概、预算技术资料提供的日期。

8、材料、设备供应方式。

9、双方协作的事项。

10、奖惩条款。

11、其它。

(二)工程中特殊情况需要明确的问题,应在承包合同中明确以利双方共同履行。

(三)承包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合同的附件),合同的附件主要包括:

1、工程概算和中标通知书。

2、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和到货的时间表。

3、甲方分包工程的质量要符合国家、地方规范和标准,时间应满足

现场要求,建立应明确配合费用。

4、《建筑法》不允许甲方支解单项工程和提供材料。这是考虑甲、乙双方关系,但是要在合同附加协议中明确,凡支解分包的单项要服从整体的管理。

(四)签定承包合同的原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令,符合国家政策。

2、符合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3、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在开工前签定承包合同。

4、当事人双方,均应有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5、施工图和技术资料要齐全。

6、施工的准备条件基本具备。

(五)承包合同工期确定,确定合同工期要根据工期定额和业主及总包单位,总工期的要求并确定奖惩条款,抢工期的工程要提出抢工费。

(六)延长合同工期的原则:

1、凡属甲方责任,未按合同规定提供施工图、技术资料、材料、设备或其它原因,如结构变更、增加面积造成工程拖延,可补办工期顺延手续。

2、发生不可抗拒力,而造成工期顺延的,可办理延长手续。

(七)在承包合同的实施期间,应按职责分工,将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办法,使合同的履行率不断提高。

(八)承包合同正本两份,副本四份,甲乙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总公司留合同正本一份,由经营科存档,并转财务科、工程科、项目部各一份副本(或复印件),便于掌握执行。

四、分包合同管理

(一)施工队伍的选择应选管理水平较高,技术力量较强,资质合格证件齐全的队伍,并有两支以上队伍参与竞标,自己家施工,也同样选择两个以上项目经理部进行竞标,优胜劣汰。

(二)人工费应由经营科根据定额人工费及市场价格测定,增加管理费用及经总经理批准一次性包死。

(三)合同内容:

1、质量要求。

2、安全文明施工的现场要求。

3、工期要求。

4、结构装修水电不是同一支队伍,施工应注明施工范围,界线、配合条件。

5、材料节约,周转材料使用另行签订合同(由计材科施工前办理),内部、外施同样要求先办手续后施工。

6、临设要明确,采取一次包死,或执行定额人工费的办法。

7、违约责任,奖惩条款。

8、争议的处理。

五、概、预算编制管理

(一)建筑安装工程概、预算和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依据

1、工程技术科、提供的会审施工图纸(含详图和图集)一次性洽商或初审变更。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现行的建筑安装概、预算定额和材料预算的价格以及有关收费定额,并参考市场价格。

(二)建筑安装工程的概、预算及施工图预算的内容和形式:

1、预算封面:一般均应填写建设单位、单位工程名称、结构类型、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单位造价、编制人、编制日期。

2、编制说明:简述编制依据、编制过程、工程的主要材料做法、檐高等,说明本概、预算包含的范围(外线工程要注明起止桩号,要有附图),材料调补价的截止日期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3、工程概预算书。

4、工程费用总表。

5、经济分析总表。

6、材料大分析及汇总表。

7、暂估价的设备明细表。

8、需订合同的设备明细表。

9、单位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预算书。

(三)概、预算及施工图预算的编制要求。

1、计算工程量,工程量是编制工程预算的原始数据,严格按照定额中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条理要清楚,数字要准确,即将废除定额制,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逐步过渡到与国际贯例接轨。

2、预算表格要格式化,专表专用,预算书的子目内容应填写齐全、正确、清洁、字迹清晰,单价套用事理价位,小计、合计准确无误,预算员要学习微机应用,而且熟练,否则不能胜任预算员岗位。

3、按预算定额计算书,分部工程的材料用量及汇总表,预算书项目,凡定额范围已经包括的内容,不允许单独列项,既要防止少算、漏算又要防止巧列名目,高估冒算,预算的误差率应控制在3%以内。

(四)编制概、预算及施工预算的时间要求(以接到被批准的施工图时间为准),按下列时间提预算(按日历天数计算)指全包工程。

序号工程类别建筑面积M2编制时间(天)备注

1一般单层建筑1、要自抽钢筋

2一般多层住宅2、要有工程分析

3一般多层住宅3、要有经济分析

4一般多层住宅

5一般高层住宅

6公共建筑

7公共建筑

(五)变更洽商办理及申报

1、为了正确使用反映工程造价,合理及时汇报企业收入,如有增减必须先办洽商,有变更洽商必须增减预算,不签洽商增减预算不予施工的原则。

2、实行投标包干的工程,既做包干以外的洽商增减帐,以及与甲方结算又要做包干范围内的洽商增减帐,以便内部换算。

3、变更洽商的记录要完整,力求详尽,数量、规格尺寸和改变理由,明确经济责任,必要有附图,包括由洽商变更引起相关的其他损失和处理方法,包括现场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如高压线防护埋地电缆、靠近道路或民房保护),所发生的费用洽商。

4、洽商变更要经甲方签认后,统一编号,应在三日内上报公司经营科,方便及时编制增减预算和工料增减数量,编制要求与施工图预算项目。

5、经营科收到变更洽商后,三日内编制完或预算增减和材料增减分析,并及时将材料增减分析转计材科,以便及时为施工提供材料保证。

(六)暂估价的办理及申报

1、凡属于新技术、新材料以及材料预算价格的缺项,编制预算的可按暂估价(或甲方指定价)列入预算,待竣工结算时按实际调整竣工结算,不得以暂估作为结算价。

2、凡属于甲方确认的材料设备价格必须以书面形式取得甲方签认方可购入,并申报经营科调整预算。

(七)材料科应提供洽商资料。

1、北京市基本建设材料价格中列入参考价格实际购入价。

2、设计使用的新材料和预算本内缺项的材料市场价格。

3、甲方指定厂家加工生产的材料、设备半成品等价格高于预算价格的价差洽商。

4、当地材料或设备短缺,需从外地条采购的材料或设备价差洽商。

六、竣工结算

(一)竣工结算是落实企业收入,决定工程成本的最终阶段,各项目部应向经营科及时提供竣工结算依据。

(二)竣工结算应具备条件:

1、工程项目已取得“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2、概算书、变更洽商,增减预算已经编完,并达到建设单位签认。

3、分包工程结算特殊材料,加工定货以及调整钢筋定额含量等已经落实定案。

4、概算中的暂估价、暂定价项目已按实际发生价格调整,其他应收的费用(如:加工费、技术措施费、现场狭小增加费等)已经落实并签认。

5、竣工调价文件应齐全,方法明确。

(三)单位工程结算书应包括土建、水电等全部内容,结算书封面、造价明细表、土建预算及增减帐,水电预算及增减帐,变更洽商原始记录等应由经营科归档存查。

(四)竣工结算的时间应可参考预算时间减半完成。

七、计划统计及台帐管理

(一)经营科根据下达项目部指令性形象进度向项目部下达完成产值计划。

(二)审核每25号项目部上报实际产值完成情况,并汇总全公司实际完成产值情况,按定额其它直接费和取费做出分析后,按单位工程每月30号前转财务科核算,并定期向主要领导汇报。

(三)按分包的劳动合同内容,审核每月25号各项目部的人工费结算,人工费结算的手续齐全,并由质量科、安全科签字,报经营科核准方可结算,审核无误由主管领导签字,报总经理批准,转财务科核发劳务费。

(四)为加强统计管理,设立以下台帐:

1、投标工程台帐。

2、概预编制及洽商增减台帐。

3、材料预算台帐。

4、工程合同台帐。

5、劳务(分包)合同台帐。

6、劳务预算、结算台帐。

7、收发登记台帐。

八、奖罚细则

(一)经营部门员工直接投标,竣工决算追索台帐,工作中努力进取,成果显著,由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决定,予以通报表彰,并奖励有功人员300-1000元。

(二)利用合法的经营渠道,为公司开拓市场,赢得活源,公司按工程造价奖励有功人员,按工程造价‰给予奖励。

(三)向领导提出经营合理化建议,经采用取得显著效益,奖励建议人员100-500元奖金。

(四)利用预算技巧捕捉战机,通过其他部门的配合取得预算外的合理收入,通过主管领导核准提取一定的奖金,其比例可控制在增收额的5%,最高不得超过10%。

(五)认真做好业内工作,及时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的员工,由公司年末予以一次性奖励。

(六)由于工作失职,在工程招投标、竣工决算、合同签订中,给公司带来声誉和经济损失,处予责任人100-300元罚款。

(七)在合同编制、签定、履行中能坚持原则、严格把关,维护企业的利益,视其程度,由公司给予一次性奖励。

(八)对出工不出力,不能及时、准确完成领导交与的任务,处罚责任人100元罚金,并降职使用。

第4篇: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制度

这其实就是一个集团管控的问题,下面是集团管控的一些定律(白氏定律),是集团管控第一专家华彩咨询总裁白万纲发现的。

定律一:一个企业的集团公司管控制度取决于该国战略取向。

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倾向于表达军事金融帝国主义制度(指通过军事和核威慑获得战略主动性,通过金融工程巩固竞争优势,通过知识产权和产业标准等有利于先发优势发挥的一系列实施手段,构筑其在全球的政治,经济统治地位的一套制度),事实上他们也是该体制的重点执行单元。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倾向于表达产业链分工原理。

定律二:国际企业间的竞争的终极是集团公司管控的竞争

从国家,产业,各种组织等角度,同时发生着集团公司型的管控,所以区域,国家,产业和各种组织之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管控体系之间的竞争

定律三:集团公司管控体系的本质是一套简化和可复制的管控制度。

不能简化,不能复制的任何看起来很美的管控,都不能满足安全,扩张,持续,高效的内在要求。

定律四:集团公司管控体系会持续的变得更复杂。

一方面是发展的必然。一方面是人为的片断式思考和决策的产物。对于前者,企业必须发展它的组织智商进行驾驭,对于后者,企业必须定期用突变的手法加以破坏和简化。

定律五:缺乏控制和非体系性的“集团公司的管理和协调”,不可能解决集团公司最内在的安全,扩张,持续,高效等要求。必须管理+控制,必须形成一套制度。

定律六:集团公司的层级越多,内部交易的设计和整合,驾驭空间就越大。

对于这个空间,企业的驾驭能力越高,就越能倍增的获得优势和运营效益。反则反之。

定律七:两层级的集团公司管控会多种模式混用,而多层级的集团公司中,越往下走,集团公司管控的模式越应该单一;

在多层级的管控结构下,下层的业务执行单位需要一套简化的、可复制的机制

定律八:母公司的投资组合战略决定了产业组合战略,一个集团型公司必须拥有一个相对完整的投资组合战略。

目前,自称投融资主体的母公司很多,但缺乏相应的投资组合战略,结果变成了资金分配和调度主体,而不能像把握命运一样从根本上把握公司产业组合按规律和预设完成,结果因事实而形成战略,母公司的驾驭和管控空间被压缩。

定律九:集团公司层级越多,母公司的功能就越趋于宏观调控和制度设计。

很多集团公司也因此越容易空心化,文职化。而这时最重要的是母公司的专业能力和管控运作的实体化和深入。

定律十:一个母公司的管控能力是设计出来,而非沉淀出来的。

一个公司的管控能力越对商业环境和产业链有影响,管控能力就越强,但是,这种能力必须对其产业组合都有支持和增强效应,所以,它一定是一个很整体的规划,虽然实施中有动态调整,但它的完整,系统性不可能会从局部中组合而出,它必须是个清晰,自觉的思考的产物。当其超出一般强度的管控能力之后,就会呈现递增的边界效应。反则反之。

定律十一:母公司总部并不是与其他子公司组织结构相等的法人;

虽然它也会注册为一个公司,但本质上总部是董事会的延伸,是一个扩大的董事会

定律十二:母公司的职能定位上应该80%管控+20%服务;

母公司不能涉入单纯的职能服务之中,母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应该是可以为子公司寻求新资源的整合性服务

定律十三:母公司在集团公司管控中的起着“孵化器“作用;

母公司对外可以嫁接资源以寻求新的发展机遇,对内可以引导集团的内部交易进行成本控制。

定律十四:集团公司管控中,边缘功能比核心功能更重要;

边缘功能可以解决集团公司的交叉流程问题,例如海尔的组织结构中的“推进本部”,将集团管控中最容易有矛盾的焦点抽离,作集团管控的体外循环,缩短子公司之间的协调时间。

定律十五:母公司本身管控的黏连性质,可以促进整个公司的产业整合;

母公司在社会上拥有众多的资源,在内外部大幅度整合的能力叫做黏连效应。母公司旗下的产业因母公司的黏连效应可以获得高回报。越具备黏连性质的产业组合,其操作难度也越高,也越发适应集团公司型管控。

定律十六:企业内部集团公司之间以及各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是通过设计来完成的;

内部交易需要寻求产业之间的衍生地带——内部交易点,加以分析,设计一套交易链体系。外部交易内部化的集团可以发挥集团优势,如:内部投融资、知识分享等。这种内部交易不能用子公司之间“自由恋爱”的形式来达成。

定律十七:集团公司的管控能力必须用横向战略来贯彻。

创造一个智慧、连贯一致的和集中的方式来传达和实现整个集团的战略,比如通用电气的6SIGMA,本质上是提升各个公司的运作基准,从而保障公司赢利的一个横向平台。横向战略还需横向组织,横向流程,横向制度的支撑。

定律十八:母公司管控可以加大子公司的战略强度;

通过“母合效应”,母公司可以促进子公司完成原本完成不了的任务。

定律十九:低利润的子公司不能放到集团公司的产业组合中来;

集团公司管控的过程中势必会造成管理的高消耗,因此如果子公司的利润低于行业的平均利润率,那么一个单体公司更有可能把该公司操作好,而相比之下一个集团公司的竞争力会偏弱,所以集团型公司相比单体公司更有必要考虑放弃该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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