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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各基层领导班子和基层干部的整体素质和领导能力,全面掌握基层干部的工作情况,促进基层干部更好的履行岗位职责,更好的服务辖区居民,按照第九社区发„2009‟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党总支研究,决定二月份在全区开展2008年度干部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及考核方案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区成立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有综合办成员组成,何秀芹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领导区以下基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审定考核办法和程序,审核考核结果。
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考核办法、程序及运行计划安排,并组织、实施考核及结果汇总上报工作。
二、考核对象
1、 区所属基层队(站)领导班子;
2、 区机关干部及基层干部,截止2009年底聘任干部岗不满3个 月的不参加考核,只进行考察。
三、考核内容
1、 基层班子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素质、大局、责任 意识、班子团结协作、作风形象、廉洁自律、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业绩,职工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具体内容是:贯彻落实上级党政组织方针、路线、政策及各项决策、决定及工作部署情况,单位生产经营、管
理协调服务工作情况、民主决策、班子整体功能发挥情况,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安全稳定工作情况,单位取得的主要成绩及存在的问题等。
2、 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德、能、勤、绩、廉、学等
六个方面的内容,突出岗位职责履行情况。重点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安全稳定意识和工作业绩。具体内容是:
德:主要是政治素质、政策水平、思想作风、大局意识、
群众观念、道德修养等;
能:主要是决策能力、组织能力、管理能力、业务能力
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协调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勤:主要是事业心、责任感、敬业精神、工作作风和
出勤率;
绩:主要是工作数量、质量、效率、效益和工作成果等;
廉:主要是生活作风、法律法规意识、廉洁自律等;
学:只要是参加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和自学提高情况等。
四、考核程序
采取一听、二评、三谈话的方式进行。
1、 听取基层班子、个人述职报告。基层班子述职时间
控制在8分钟以内,个人述职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考核对象不能到会的,可委托他人代读述职报告。
2、 组织相关人员评价。由参加评价范围的到会人员填
写领导班子和干部评价表。参加评价人数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3、 个别谈话了解。由考核组成员分别与参加评价人员
的部分代表个别谈话了解。
五、考核工作的准备
1、 基层领导班子准备述职报告(1500字以内)。报告
内容按照领导班子考核内容撰写。
2、 列入考核的机关及基层一般干部准备工作总结
(1000字以内),按干部考核内容撰写。
六、考核方法
1、对被考核的基层领导班子按政治素质、大局、责任意识,班子团结协作,作风形象、廉洁自律,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业绩,职工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优、良、中、差”进行量化考核。根据量化考核结果和2008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结果折算后确定(前者占70%,后者占30%),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格次。
2、对被考核的一般干部,在自我总结的基础上按相容性、纪律性、廉洁性、组织能力、决策能力、开拓创新、事业心、政策水平、安全稳定、工作实绩等十个方面“优、良、中、差”进行量化考核,根据量化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格次。
七、参加评价的人员范围
区领导、机关全体人员、基层队“站”长、党支部书记、办事员、职工代表。
八、考核测评结果的计算
1、干部测评结果的计算是由相容性、纪律性、廉洁性、组织能力、决策能力、开拓创新、事业心、政策水平、安全稳定、工作实绩等十项的每项得分与测评人身份的权重决定。
2、相容性、纪律性、廉洁性、组织能力、决策能力、开拓创
新、事业心、政策水平、安全稳定、工作实绩等十项合计为100分,其中每项所占分值为10分。
3、 每项的最后得分按所划等级优(100分)、良(80分)
中(60分)、差(40分)计算。
4、 测评人评价所占权重
对区机关一般干部的测评:区领导、基层单位人员、机关全体人员、分别占30%、30%、40%。
对基层干部的测评:区领导、机关人员、基层单位人员分别占30%、30%、40%。
5、被测评人总分在90分及以上的,年度考核格次定为优秀;总分在70分(含70分)至90分的,年度考核格次定为称职;总分在60分(含60分)至70分的,年度考核格次定为基本称职;总分在60分以下的,年度考核格次定为不称职。
九、结果应用
1、考核结果将作为基层班子调整和干部任免、培养、奖惩的依据。
2、考核格次为基本称职的干部,区党总支指定专人进行谈话;考核格次为不称职的干部,区领导对其谈话,限期整改提高。
3、考核结果由区干部考核工作办公室向区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后,适时上报和反馈到个人。
十、有关要求
1、被考核的各基层单位和个人,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干部考核的准备工作。要以单位和谐发展为重,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正确对待本次考核,积极主动配合好干部考核工作。
2、撰写工作总结,要如实的反映思想、工作、学习、廉政等方面
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考核后班子及个人述职报告及时上报区考核办公室。
3、参与评价的人员要以对组织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对考核对象进行评价,保证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组织考核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考核工作纪律,认真组织实施,保守秘密,保证考核工作客观、公正、稳定运行。
州园工„2016‟10号 签发人:陆克来
关于印发《工贸园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建
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室,各企业单位,市容中队:
现将《工贸园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6年6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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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园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为切实开展好工贸园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建设工作,按照《颍州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实施细则》要求,经工贸园管委会党工委研究决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适用对象
本实施方案适用对象为工贸园领导班子、股级干部和一般党员干部。
二、预警机构建设
(一)成立工贸园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预警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检查指导。
组 长:陆克来 党工委书记、工贸园管委会主任 第一副组长:于治坤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副 组 长:张卫东 纪工委副书记
成 员:王 智、谭学志、王维彪、贾开锋、李强
(二)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预警办),办公室设在园区机关办公室,由于治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智、谭学志、王维彪、贾开锋、李强为成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建立廉情信息直报队伍。具体工作开展由预警办负责,谭学志、王维彪为园区廉情信息收集员,负责定期采集、报送园区党员干部相关信息和预警线索。
(四)建立廉情监督员队伍。聘请周汝才(华隆钢构董事长)、张 - 2 -
明兴(日月星面业董事长)、张玉霖(三环电力器材有限公司董事长)等三名同志为园区廉情监督员,收集、报送园区企业各个层面相关廉情信息。
(五)建立廉情信息收集、公示渠道。在园区设立廉洁从政宣传板,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2110057、2110055),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举报、反映、意见、建议等有关信息和预警线索。
三、预警等级、方式和形式
(一)预警等级
按问题大小、影响程度和轻重缓急,预警等级分为警示提醒、警示诫勉、警示追究三级。
1、蓝色预警,主要是针对反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问题的来信来访、社会舆论、群众意见需要了解和澄清情况时实施。
2、黄色预警,主要是针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纠偏,终止其错误行为时实施。
3、红色预警,主要是针对已经造成错误事实,构成轻微违规违纪的领导干部,进行批评纠错,使其认清问题危害,
切实改正错误时实施。
(二)预警方式
实施预警的主要方式为谈话函询、警示诫勉和责令纠错。
1、谈话函询主要针对蓝色预警对象实施。谈话函询主要采取约谈、发函询通知书等形式,告知被反映人相关事项和问题,要求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作出解释和书面说明。对反映问题失实的,及时予以了结; - 3 -
有必要消除影响的,可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对反映问题属实的,责令限期整改。
发现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进入案件检查程序处理。
2、警示诫勉主要针对黄色预警对象实施。对警示诫勉对象,通过警示诫勉谈话、发警示诫勉通知书,警告其终止错误行为,限期整改。不能限期整改的,应转为责令纠错或组织处理。构成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查处。
对责令纠错对象,通过纠错诫勉谈话、发责令纠错通知书,责令其限期纠正错误。纠错期满,错误没有得到纠正的,转为组织处理或立案查处。
3、责令纠错主要针对红色预警对象实施。责令纠错情况应及时向组织部门和责令纠错对象所在单位通报,并将结果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纠错期限内,预警对象不得评优评先和提拔使用。
根据发现的错误情节,谈话函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可以依次分步实施,也可以选择其中任一方式单独实旄。
预警实施部门一般在预警实施之日起3 0日内办结。
(三)预警形式
预警主要采用书面和谈话形式,使用统一规范的文书,履行相关手续。
1、书面预警。预警办通过发询问函、警示诫勉通知书、责令纠错通知书等方式,告知预警对象群众反映或存在的问题,提出要求。
2、谈话预警。实施谈话预警要严格按照一定的组织程序开展,确 - 4 -
保谈话的严肃性和有效性。程序如下:
(l)、制定谈话方案。预警办就预警对象存在问题、主要错误事实及整改要求等列出谈话提纲,提交主谈入。
(2)、确定谈话人员。谈话必须有两入以上参加。主谈人,一般为党工委成员或纪工委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入。
(3)、通知预警对象。由预警办书面通知预警对象本人,要求其按规定时间到达谈话地点。
(4)、实施预警谈话。要向谈话函询对象核实了解群众和社会反映的问题,并提出要求;向警示诫勉对象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向责令纠错对象指出错误事实,帮助查找原因,严肃批评教育,提出整改要求。预警谈话要做好记录,经预警对象本人核实签字后,统一归档。
预警结束后,预警办填写预警工作登记表,对于谈话函询对象,在表中反映其承诺情况;对于警示诫勉或责令纠错对象,提出整改要求,报纪工委领导批准,发出警示诫勉通知书或责令纠错通知书。 预警工作台帐资料是建立预警防线的有效载体,预警工作受理登记、分类处理、跟踪监督,建立一案一例的台帐管理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纪工委留存备案。
四、组织实施
(一)预警线索的收集与整理
预警线索来源的渠道主要有:9条
1、群众信访举报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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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干部档案管理,提高干部档案管理质量和水平,全面实现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开展干部档案审核工作的通知》和全市组织系统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培训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局所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整改工作,迎接今年10月中旬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的检查验收,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座谈会和全省组织系统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培训会精神为重点,以《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检查验收办法》等档案审核有关文件为依据,准确核实干部人事档案内容信息,全面收集整理干部档案所缺材料,狠抓档案基础建设,切实提高管理质量,通过干部人事档案集中审核,把我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审核范围
全县副科级以下(除教育系统以外)在编在册干部职工人事档案。
三、审核内容
(一)档案是否存在涂改造假、错装或混装材料;
(二)档案信息是否准确,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档案内容是否客观、真实;
(三)档案材料是否手续完备;
(四)档案整理是否符合要求。
四、收集材料的范围
这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需要收集的材料共有15类,即:
(一)1988、1999年中央组织部制发的《干部履历表》。
(二)中专以上学历、学位材料齐全:
1、大学本、专科学历学位:1997年以前入学的,须有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或高校选拔学生登记表;1997年以后入学的,须有高校学生学习成绩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和授予学士学位的材料;
2、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须有报考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参加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的,还须有专家推荐表;
3、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须有学位课程进修成绩表和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材料,其中,授予硕士学位的还须有国家统考科目成绩合格证书复印件;
4、党校学历:须有学员成绩表,毕业论文评审情况表、学员毕业登记(鉴定)表或党校学历证明;
5、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有国(境)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2000年以后获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材料;
6、其他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归档的相关材料;
7、毕业、学位证书复印件;
8、《干部“三龄一历”确认表》。
(三)1994年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
(四)1997年以来参加二个月以上理论、专业、技能培训的须有相应的培训材料。
(五)评(聘)、晋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须有相应的申报表、审批表和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六)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证书的,须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登记)表和证书复印件。
(七)更改出生日期的,须有上级批复、相关调查及证明材料等。
(八)更改参加工作时间的,须有上级批复或确认其参加工作时间的材料。
(九)中共党员须有《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1985年、1990年《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停止党籍后经批准恢复党籍的,须有审批材料;民主党派成员须有相应的入党材料。
(十)获得县处级以上奖励的,须有相应的奖励材料。
(十一)进行过经济审计的干部,须有相应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材料。
(十二)1993年后的工资材料齐全。
(十三)1999年中央组织部制发的《干部履历表》应逐项填写,所填信息应真实准确,须有相片、本人签名、填表时间、组织意见和组织印章,填写《干部基本情况审查核实登记表》。
(十四)1997年以来的干部考察材料须有形成材料的单位(或考察人)和时间。
(十五)1997年以来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应按规定逐项填写,注明任免职务的批准机关、批准时间和文号,加盖组织印章。
五、时间安排与工作步骤
(一)2016年3月14日—22日,成立工作专班,起草制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各单位进行档案审核工作的具体时间。
(二)2016年3月23日—2016年5月10日。各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并按要求及时补充和完善所需归档的材料。
(三)2016年5月11日至2016年5月30日。档案室审核整理档案并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工作。
(四)2016年6月。局档案室准备迎接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的检查验收工作。
六、审核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为切实加强我局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领导,成立县人社局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领导小组。
由于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了确保按时完成本局所管理在职人员近4000份档案的审查工作,要成立干部档案审核工作专班,集中时间对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进行整理、检查和验收,以确保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齐全、真实、信息准确。
(二)坚持标准,认真审核。在审核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组部、国家档案局下发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以及省委组织部对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的规定要求,通过这次对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整理,进一步规范我局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对干部档案要逐页逐项地核对材料内容和有关信息,保证材料完整、齐全、真实,保证信息准确无误。对审核出的问题,要逐一进行登记,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并研究提出解决的措施和意见;对档案中缺少的主要材料要逐一登记,并补充收集归档;对档案中涉及的干部出生时间、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和学历学位等信息前后记载不一致或有涂改现象的,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确认,确保档案中的信息真实可靠。
(三)坚持原则,强化责任。这次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及有关信息的认定,关系到我们干部的发展成长和政治前途。为此在审核时,专班各成员,要高度重视,相互协调配合,完成档案审核和材料收集各项工作。要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做好干部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以确保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顺利进行。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彻底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和经营行为,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时间
2016年7—9月
三、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
四、检查主要内容
(一)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二)安全责任制、“一岗双责”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特别是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工作的履职情况;
(三)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四)安全生产“双基”工作的建设和开展情况;
(五)“打非治违”、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
(六)重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落实情况;
(七)事故查处、问责情况,事故教训的吸取情况。
五、检查重点内容和要求
(一)内河水上交通方面
1.渡口
⑴渡船配备救生衣(个人救生浮具)数量不低于乘客定额数;
⑵渡船船舶、船员证书证件有效情况;
⑶检查渡船是否按规定标明了船名、乘客定额、载重线标志,保持客渡船技术状况良好、设备完善有效,对不符合要求的客渡船是否责令停航整改;
⑷严厉查处非法载客、代渡、超载、违章夜渡、恶劣天气冒险航行和强行横越他船船头等违章行为;
⑸《渡口告示牌》是否设立,水上搜救电话和海事监督人员姓名及电话是否标明;
⑹渡船船员(渡工)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培训是否开展;
⑺渡运秩序是否良好,定期监督检查船舶签证的办理情况。
(二)道路运输方面
1.道路客运安全
⑴长途客运安全,检查淮汽有限公司客运班车凌晨2时至5时落地休息制度执行情况,安全带——生命带活动开展情况,运营车辆动态监管制度落实情况;
⑵汽车客运站安全,检查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落实情况,客运站驻站监管和巡查、客车安全例检、进出站安全检查、安全告知等制度执行情况;
⑶旅游包车客运企业人员资质、车辆动态监管等情况。
2.城市客运安全
⑴县客服中心公交车灭火器、消防锤等安全设施配备情况,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应急培训情况等;
⑵公交车、重点公交场站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城市客运企业针对车辆起火、运营事故等不同类型的公共交通突发事件防范处置能力,检查安全标志标识设置,应急通道通畅情况,确保遇到紧急情况能够及时疏散人流并有效处置;
⑶公交企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动态监控和实时视频监控,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
⑴会同市运管处对陈桥镇危货运输企业的资质条件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达不到新规定要求的要限期责令整改,整改仍不合格且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经营资质;
⑵对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和专用运输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一次集中审查,确保符合规定;
⑶督促企业加强危险货物运输标志管理,确保专用车辆悬挂或喷涂符合国家标准的标志标识,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4.运政稽查工作
⑴加强路面客运车辆的检查力度和频率,重点抽查“三品”是否上车,是否存在城区站外上客携带危险品的情况;
⑵强化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巡查,重点抽查危险品运输车辆资质及人员资质情况;
⑶重点检查重型半挂及大型运输车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情况;
⑷严厉打击违法从事旅游、包车客运以及无证经营车辆情况。
5.驾培行业监管
⑴结合我县三个驾校教练车《道路运输证》年审工作,对教练车的行驶证年审、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教练车全省统一标识以及副制动、副喇叭、副后视镜、灭火器等其他安全防护装置进行严格审验、清查;
⑵对驾校安全管理制度、台账、教练员安全继续教育情况及日常工作进行核查;
⑶结合《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收回注销使用期限超过10年的教练车《道路运输证》;
⑷组织人员对每期从业资格开班培训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严肃查处违规培训行为。
6.机动车维修行业风险管理工作
重点结合维修企业风险管理信息采集工作,逐家现场检查,重点督查安全组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安全保护设施、消防设施等配备情况;各工种、各类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公示情况;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情况,消防安全标志和安全通道设置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安全评估情况、维修企业资格条件达标情况。
7.加强普通货物运输的管理。
对所有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摸底,重点摸底调查自有车辆50辆以上的道路货物专用运输、大件运输企业及自有车辆100辆以上的道路普通货运企业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安管人员相关情况,为实施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公路方面
1.检查路政审批、行政执法情况,道路标志、标牌、标线管理等综合动态监督情况,严格许可程序和搭接道口标准进行许可情况;
2.检查公路养护畅通情况,全县一桥一档等日常维护情况,公路养护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应急预案完善、防汛物资落实、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3.公务车消防安全设施完备情况,车辆证书、机驾人员证书完备情况;路政人员着装整齐上路穿反光背心、施工路段安全管理人员穿反光背心情况。超限运输查处情况。
(四)航道方面
1.检查航政审批、行政执法、航标管理等工作的综合动态监督情况,严格许可程序和通航标准进行许可情况,落实航政管理季度安全形势分析报告制度等情况;
2.检查航道清障扫床情况,航标日常维护使用情况,航道养护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应急预案完善、防汛物资落实、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3.公务车船消防安全设施完备情况,车船证书、机驾人员证书完备情况,上航人员穿着救生衣作业情况等。
(五)交通工程施工方面
1.重点对全县在建的中义渡大桥、石港大桥、金马高速接线、S331国防战备公路大修等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
2.对照“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评价标准对内业工作和施工现场相结合检查情况;
3.本年度“打非治违”、隐患排查和治理、“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平安工地”创建、“三化两创”等活动开展情况;
4.应对汛期、异常天气准备工作以及夏季安全生产计划和落实情况;
5.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落实情况;
6.安全生产费用的计提、审核和支付情况;
(六)港口方面
1.重点针对新港码头安全操作情况;
2.油田危险货物码头安全设备设施及危险货物码头现场作业安全检查情况;
3.安全大检查期间港口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的有效管理情况;
(七)企业方面
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标准为检查依据。
六、检查人员及分工
大检查期间,局领导实行“领导包干制”,负责对督查单位检查和指导,每月一次。【干部廉洁审查方案】
公路组:
督查单位:公路站、顺吉养护公司、振达工程公司、县内交通在建工程。
运输组:
督查单位:运管所、淮汽有限公司、县客服中心、陆上危化品运输企业、汽车维修企业、驾校、普通货运企业。
水运组:
督查单位:海事处、水上危险品装卸企业、乡镇渡口、水上普通货运企业。
港航组:
督查单位:
七、检查要求
(一)强化领导,统一认识。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存在的各类隐患,从严、从紧、从快落实安全措施,要按大检查的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全面过细、不留死角地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二)精心组织,全面检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各检查组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开展检查,定期与不定期、专项与综合相结合。要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限期整改;对查出的重大问题要登记建档,下达整改督办通知,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制定落实防范措施;要坚持谁排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确保不走过场、不留后患。要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报告和备案、分级治理和监控、挂牌督办、统计报告等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职”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级职能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实、抓细、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强化企业的主休责任,对由于不重视安全生产、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坚决停产整顿。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谁出事、谁负责,决不姑息、决不手软,以有效的问责机制推动执行力的提升。
各检查组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真负责地填写《安全生产检查表》,撰写检查评估报告(包括检查单位数、排查治理隐患数、“打非治违”案例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决方案等),在检查结束后5日内汇总至县局安全办。真正使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达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
第2篇2016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系列批示精神,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党委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强化“主动作为、严格履责、部门协作”意识,突出改革的思路、创新的举措,以创建“和谐交通”为目标,深入开展“平安创建”,继续推进“三化”建设,探索建立以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基础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保障体系,严密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不断提升坚守安全生产红线的能力。
一、紧盯和谐围绕平安抓创建
围绕“平安交通”创建,培塑“平安交通”示范品牌。重点开展“五项行动”:一是由县公路站牵头开展平安示范公路和平安工地创建行动。以“防坍塌”、反“三违”专项治理为抓手,实现在建工程“平安工地”参创率100%,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二是由县运管所牵头开展平安城市客运创建行动。以公交车、出租车为行动对象,努力实现城市客运安全持续稳定。三是由县港口局牵头开展平安港区创建行动。以港口码头为主要创建对象,确保不发生港口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四是由县地方海事处牵头开展平安水域创建行动。以县内通航水域为主要创建对象,确保重点水域水上安全稳中趋好。五是由县航道站牵头开展平安航道创建行动。
二、注重实效围绕“三化”抓达标
一是强化行业指导,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去年已完成自评和初审的2家客运、危化运输企业要进一步做好补充完善工作,确保4月份顺利通过达标考评。客服中心、一汽迅达、顺吉、振达、安达公司要抓紧开展达标自评,确保6月底前完成自评,10月底前完成考评。二是强化履责意识,持续推进规范化建设。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去年制定已出台的安全监管规范的基础上充分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方案,规范安全监管行为。三是强化科技支撑,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
三、落实责任围绕“检查”抓长效
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建立严格的安全组织网络体系,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扎实开展“安全宣传月”和“冬安赛、夏安赛”活动,严密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使大检查制度化、常态化。积极探索改进督查检查方法,一是建立暗访制度。按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要求,每季组织不少于1次暗访,暗访情况适时通报。二是建立第三方检查制度。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专家力量,构建第三方安全检查评估机制,根据行业安全特点和技术要求,逐步建成安全生产检查专家库,为安全监管提供智力支持。三是健全完善安全考核制度。按照县安委会安全生产百分考办法,出台适合本系统的考核标准,建立起系统安全考核与年度综合考核挂钩的机制。
四、着力统筹围绕整治抓体系
以隐患治理的“全覆盖、零容忍”为目标,强化“1+3”防控体系,探索建立以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基础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一是建立事故隐患动态台帐。结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各类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分类分级标准,推进事故隐患跟踪管理系统应用,建立管理部门隐患跟踪管理动态台帐,实现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的监测预警、科学评价、统计分析、分级管理和动态管控的“全覆盖”。二是强力整治事故隐患。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文化手段,坚决遏制超限超载行为,坚持水面执法与源头整治并重,与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开展水上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保持对“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不断净化运输市场。探索建立事故隐患每月分析、每季通报和年度考核制度,形成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的工作闭环,切实做到对事故隐患的“零容忍”。
五、严格标准围绕保障抓应急
一是建立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组织对现行各类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二是落实安全重大风险预控。重大活动、重要项目组织风险评估,制定预控方案。认真抓好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机制建设。三是加强应急处置培训演练。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培训与演练,年内公路、运管、海事、港口等部门和客运企业要结合行业特点,组织相应的应急救援演练,确保事故险情发生时,应急预案执行顺畅,应急队伍配合有序,应急救援高效有力。
第3篇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二项规定》、县委《十项规定》以及中央有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要求,狠抓作风建设,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建设廉洁、文明、节俭型机关。
二、活动时间
2016年3月—2016年12月底。
三、参加对象
全系统党员干部。
四、活动内容
主要围绕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高效型、文明节俭型机关开展创建活动,在机关党员干部中形成“五提倡、五严格、五反对”的新风尚。
1.提倡清正廉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反腐倡廉,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2.提倡艰苦奋斗,严格控制机关“三公”经费,坚持勤俭节约,节俭办事,坚决反对铺张浪费,乱支乱补。
3.提倡爱岗守纪,严格执行机关工作纪律和相关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坚决反对不务正业,散漫无为的不良风气。
4.提倡优质服务,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服务承诺,为客商和服务对象提供快捷、高效、热情、周到的服务,着力提高社会满意度,坚决反对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态度生硬等不良现象。
5.提倡文明从政,严格要求自己,远离黄、赌、毒,拒绝假、丑、恶,做到八小时内外一个样,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树好文明新形象,坚决反对言行不一,另搞一套。
五、活动载体
为提高活动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确保取得实效,要求以七个一为载体,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1.局党委向每一位党员干部发一份倡议书;
2.每位党员干部向党支部交一份承诺书(五提倡、五严格、五反对);
3.每个党员干部完成一篇“我与创建廉洁、文明、节约型机关”征文;
4.局党委召开一次专题动员大会;
5.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
6.开展一次富有特色和创意的活动;
7.建立一套图片和文字相结合的活动台帐。
六、创建要求
1.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局机关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成立领导机构,负责协调、推进具体工作,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做到各尽其责,协调配合,共同抓好创建工作。
2.加强宣传,提升形象。在加大各项创建措施落实力度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报纸、网站等,宣传典型示范作用,努力营造“比学赶超帮”创建氛围。
3.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按照活动方案逐项落实,充分调动全体工作人员参创工作积极性。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创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12月20日,各单位将创建资料台账报局办公室考核。
第4篇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共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立足出生地开展“月回家、尽孝心、助乡邻”活动,立足居住地开展“进社区、献爱心、帮邻里”活动,立足工作岗位开展“重服务、转作风、见成效”活动,使全系统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得到进一步加强,使党群干群关系得到进一步密切。
二、活动范围
县交通运输系统全体在职党员。
三、活动内容
(一)立足出生地,开展“月回家、尽孝心、助乡邻”活动
1、凡县交通运输系统在职党员干部,每月回老家不少于1次(非籍的到机关党建基层工作站开展活动),在本村组(社区)开展走访活动,每次走访群众不少于5人,每年帮助乡邻解决5-6件难事、急事,并形成记录台帐。
2、每月与老家的村组(社区)干部以及老干部、老党员、老前辈等“三老”人员代表打一次电话,了解家乡的稳定和发展情况、老百姓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掌握社情民意。
3、党员领导干部每半年组织一次乡亲座谈会。及时向村组干部、“三老”人员介绍我县交通运输事业和其他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倾听群众呼声,广泛征求群众对群众路线教育及交通运输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并统一上报本单位党组织。
4、逢年过节,向乡邻发一条祝福短信。
5、开展党的政策宣传。党员干部在回老家时,要宣传相关政策,重点宣传党对农村发展的政策等方面的知识,接受群众的政策、法律法规咨询,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二)立足居住地,开展“进社区、献爱心、帮邻里”活动
1、凡县交通运输系统在职党员干部,均根据实际填写《县县级机关党员干部“进社区、献爱心、帮邻里”活动报到卡》(附表2),并于4月底前执《报到卡》主动到居住地社区报到。
2、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认领社区志愿者服务岗位,服从社区党组织的编组和管理,积极开展各项献爱心活动。全年参加活动不少于2次。
3、注意倾听居民群众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社区和有关部门反映,成为社区与居民、社区与政府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4、在居住小区要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树立交通运输系统良好形象,推进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
5、在社区党组织的统一组织下,根据在职党员意愿和辖区困难家庭实际情况,结对帮扶生活困难的群众,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帮扶活动。
(三)立足工作岗位,开展“重服务、转作风、见成效”活动
1、加强理论学习,坚定思想信念。通过加强学习,用理论武装头脑,提升能力素质,从思想深处树立爱岗敬业信念。
2、立足本职工作,查找存在问题。结合本职岗位的特点和现状,认真查找自身存在问题,立查立改。
3、立足发展需要,岗位建功立业。围绕全县发展大局,立足工作岗位,在招商引资、公平执法、优质服务等方面尽心尽责,做出成绩。
4、引入监管机制,促进长久发展。各单位要通过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强化对党员干部的考核和监管,促使各项工作都能得到高效落实。对那些工作不到位、基层群众意见大的党员干部,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5、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全系统党员干部要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希望的事情做起,通过积极干事创业,努力落实工作,让广大群众看到干部作风切切实实的转变,树立新时期机关党员干部开放包容、自强不息、公道正派、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
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在职党员的出生地情况、现居住地情况、专业特长以及本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荷都党员服务群众在行动”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教育引导全体在职党员积极响应号召,增强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及时参与到活动中。
2、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至11月30日)
各单位要根据统一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全面组织实施。填写《县县级机关党员干部“进社区、献爱心、帮邻里”活动对接统计表》(附件1),本单位存档备案后于4月11日前上报局党委汇总。组织本单位在职党员干部填写《县县级机关党员干部“进社区、献爱心、帮邻里”活动报到卡》(附件2),并执《报到卡》到党员干部居住地所属社区(村组)报到。社区党组织会安排好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和对接,并将报到卡回执(附件2)经社区党组织盖章后,及时交所在单位党组织留存,复印件上报局党委。各单位要明确专人深入社区、村居和服务对象了解活动开展情况,防止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检查考核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
各单位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梳理、统计,将活动成效和成果报局党委。局党委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比,通过现场走访、问卷调查、电话回访、查阅记录等形式,开展民意调查,掌握活动成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及时加以整改,巩固活动成果。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列入年终党建考核。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荷都党员服务群众在行动”活动,是深化县委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面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一个重要举措。各单位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确保活动实施。
2、结合实际,创新运作。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活动开展情况,积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并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创新机关党员干部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和运行机制,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严格考核,落实奖惩。各单位要为每名党员配备一本工作日志,及时记录党员学习、走访、办实事、服务中心工作等主要工作和活动,并定期检查。局党委将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活动扎实开展。采取巡回检查、随机抽查、调研走访、查阅记录等方式,对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党员干部的“荷都党员服务群众在行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作为各单位年度党建工作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4、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栏等媒介,广泛宣传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参与热情,使其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要不断总结经验,深入挖掘和宣传“荷都党员服务群众在行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
第5篇一、指导思想【干部廉洁审查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引导机关党员从敬老孝亲的传统美德做起,从建设和谐家庭做起,从关心乡亲、帮助邻里的点滴小事做起,把孝心献给父母、把爱心献给乡亲、把热心献给邻里,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员的群众观念,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密切党群关系,凝聚各方力量,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活动范围
县交通运输局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在职党员。
三、活动内容和主要任务
(一)孝心敬父母(包括岳父岳母、公公婆婆)【干部廉洁审查方案】
1.常回家看看。利用周末及工作之余常回家看看,每月应不少于2次。多帮父母洗衣做饭、打扫卫生,多陪父母散步聊天、谈心交心,让父母感受亲情的温暖。
2.常电话联系。要经常电话联系父母,了解他们的身体和生活状况,关心他们的身体和身心健康,每周应不少于2次。
3.常送去关爱。要经常从生活、身心等方面关心父母,保证他们衣食无忧、吃用不愁、生活幸福。父母生病期间,要确保他们有钱看病、有人陪护,子女须寻医问药、床前尽孝。在他们生日、重大纪念日、节日时,要送去关爱,让他们从子女身上感受到温暖和幸福。
(二)爱心献乡亲
1.每季度与老家的党组织对接一次。及时了解基层社情民意,为村居发展出谋划策。
2.每2个月与老家乡邻交流一次。深入了解他们的生活现状、所需所求等,适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非籍党员到机关党建基层工作站开展活动)。
3.每年帮助乡亲做一些实事。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召开一次乡亲座谈会,帮助家乡做1件实事;普通党员帮助乡邻做1-2件力所能及的好事。
(三)热心助邻里
1.认领服务岗位。填写《县机关党员“进社区、献爱心、帮邻里”活动报到卡》并执《报到卡》到居住地社区报到,结合自身的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认领社区志愿者服务岗位。
2.积极奉献爱心。服从社区党组织的编组和管理,积极开展各项献爱心活动。全年集中参加活动不少于2次,自主活动不少于2次,帮助群众做力所能及的实事不少于2件。
3.收集社情民意。倾听居民意见,收集信访稳定、社会治理、经济发展、物业管理等各方面的信息不少于2条,并及时向社区或相关部门反映。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
1.征求意见。由局机关牵头,分4个组利用1周时间,通过个别走访、集体座谈、电话询问、下发问卷等形式深入农村、社区和县直机关了解活动的可行性、必要性,突出了解基层真实愿望和需求。
2.制定方案。依据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和修改后,确定最终方案,对活动目标任务进行量化。
3.动员部署。召开动员会,对我局“三心”行动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至11月30日)
1.全面启动。4月5日前,制定实施办法,全面组织实施。
2.4月10日前,完成每人一张的信息采集表,注明其家庭成员情况、出生地、居住地、所在村居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3.各党支部为每名党员配备一本工作日志,及时记录活动开展情况。
4.采取电话回访、随机走访、查阅记录等方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活动开展不到位的党组织和党员及时提醒整改。
5.中途召开一次专题推进会和活动成果汇报会。
6.通过组织征文、开辟专栏、选树典型、典型剖析、典型宣传、邀请社会各界参与点评和监督等多途径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三)检查考核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
各党支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梳理、统计,将活动成效和成果报县级机关工委。局党委将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比,通过现场走访、问卷调查、电话回访、查阅记录等形式,开展民意调查,掌握活动成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及时加以整改,巩固活动成果。将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列入年终党建考核。并将先进典型申报上级“十佳”优秀党组织和“十佳”孝心党员、“十佳”爱心党员和“十佳”热心党员。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孝心敬父母、爱心献乡亲、热心助邻里”活动,是深化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进一步健全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和谐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确保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2.结合实际,创新运作。各党支部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依据总体要求,积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并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创新机关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基层的方式、方法,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严格考核,落实奖惩。各党支部要为每名党员配备一本工作日志,及时记录党员学习、走访、办实事、服务中心工作等主要工作和活动,并定期检查。局党委将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活动扎实开展。拟采取巡回检查、随机抽查、调研走访、查阅记录等方式,对我局党员开展“孝心敬父母、爱心献乡亲、热心助邻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作为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4.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参与热情,使其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要不断总结经验,深入挖掘和宣传“孝心敬父母、爱心献乡亲、热心助邻里”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
第6篇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工作会议部署,切实提高党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发展本领。
二、培训内容
主要围绕以下四个专题进行集中教育培训。
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真正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围绕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既全面把握,又突出重点,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为谱写中国梦篇章而不懈奋斗。
2、深入学习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失时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新突破。深刻领会和把握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更大力度推进思想解放,不断增强深化改革勇气。深刻领会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大原则,准确把握全会提出的重大部署和创新举措。深刻理解党是改革的倡导者、推动者、领导者,改革能否顺利推进,关键取决于我们党,取决于党的领导水平。
3、深入学习领会县委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一主四辅”建设新进程。引导基层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和把握县委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新征程。深刻领会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以更大勇气和智慧打好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战,走出一条符合交通特点的改革开放之路。
4、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引导基层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在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工程、保障全面深化改革进程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六有”目标,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拓展服务保障、强化服务实效。切实把握服务型内在要求,采取有效举措,推动基层党组织工作重点转移,工作方法转变,进一步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强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进度安排
本年度的冬训工作,于1月上旬集中动员部署,组织骨干培训,进行工作试点。1月中旬在面上推开,面上的冬训集中培训不少于5天。各单位于2016年1月20日前完成冬训总结工作。2月底前完成对各单位冬训工作的综合考评。
四、工作要求
要按冬训工作“十有”标准,切实抓好试点调研、开会动员、骨干培训、面上教育、现场观摩、舆论宣传、指导督查、建档立卷、制作光盘和总结表彰等十个环节。要围绕“坚持党性共筑梦”这一冬训主题,切实组织好一次问卷调查,一次集中辅导,一次组织讨论,一次现场观摩,一次事迹演讲,一次金点子征集,一次成就图片展,一次文艺演出等“八个一”活动。要切实加强冬训组织程度,确保“五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到教育主题集中、领导精力集中、教育时间集中;二是宣讲服务到位,成立由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组成的冬训宣讲团,确保各类冬训宣讲辅导村村到;三是督促检查到位,局办公室要加强对冬训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切实组织好百分考评活动,确保按时和保质保量地完成冬训任务;四是新闻宣传到位,各单位办公室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及时报道冬训工作的动态情况、创新探索和有效经验,报道冬训中的先进典型和实际成效,切实增强冬训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五是总结评比到位,冬训期间,各单位要及时上报冬训工作方案和工作信息,冬训结束后,要及时收集整理冬训相关文字、图片、影像等档案资料,做好冬训工作总结,并书面报送局办公室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第7篇2016年,全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中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民政部反腐倡廉工作视频会议以及市纪委有关会议精神,紧密联系民政工作实际,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完善民政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和制度保障,规范民政权力运行。强化执纪监督,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阳光民政”提供有力政治保障。
一、坚决维护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1、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切实强化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意识和组织意识,增强遵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性,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开展加强党的组织纪律建设主题教育活动,把加强对党员干部纪律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政治理论学习内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制度等党的组织纪律,按要求开展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抽查。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及局党组相关规定,把贯彻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年度考核范畴,建立完善考评机制。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和局党组关于作风建设方面的具体规定,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坚决制止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要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坚决防止复发反弹,对违反中央、省市和局党组关于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3、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市民政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学习,以钉钉子的精神和攻坚克难的韧劲,坚决纠正“四风”。开展“信访件回头看”,按照“即知即改”的原则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解决。进一步建立完善密切联系群众、整治文山会海、规范工作运行、厉行勤俭节约、规范选人用人等方面制度,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努力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推进作风建设持续改进和加强。
4、深化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和深化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抓好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打造人民满意民政。积极参加政(行)风热线、公开民主评议行风等活动,回应社会关切。清明节期间继续开展全国殡葬系统行风建设活动。推进各类民政窗口单位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开展民政系统国家和省级第三批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引导和推动民政系统窗口单位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升服务能力,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创新民政系统行风监督检查方式,采取明察暗访、社会力量评估等多种形式,提高民政系统行风建设水平。
二、深化民政领域改革,规范民政权力运行
5、加强对民政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按照省厅和市局2016年重点工作督查计划项目,狠抓惠民政策和重点工作的落实。开展对养老服务发展工作情况、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落实情况、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情况、开展城乡和谐社区建设情况、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情况、“政社互动”开展情况、《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落实和冬春救助工作情况、全市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实施情况、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和医疗救助实施情况、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完善质量、地名数据更新进展以及平安边界建设工作质量情况、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情况、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志愿服务记录工作、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情况、基层民政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等项目的督查。
6、强化民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构建“一把手”权力制衡机制。实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行政审批、工程项目和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做到“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加强对各直属单位“一把手”权力运行状况和“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德“三述”、廉政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制度。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认真开展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继续推进“阳光慈善网”建设,在巩固市级“阳光慈善网”的基础上,强力推进县(区)二级“阳光慈善网”建设,实现市、县(区)联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救灾款物投入、救灾捐赠款物接受和使用情况。落实低保审核审批制度,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进一步提高低保对象认定的准确性和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整合优抚安置信息资源,进一步完善优抚信息系统联网,实行优抚数据动态管理和更新,确保优抚数据的及时准确。加快形成覆盖城乡的退役士兵就业服务信息网络,推进优抚事业单位管理工作。加快建设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平台,指导社会组织加强信息公开,深化行业协会行业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诚信自律建设,提高社会公信力。继续推进城乡村(居)务公开,推动基层政务、村(居)务和党务公开联动。完善行政区划调整申报审核审批工作制度。
7、加强对民政资金使用和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民政各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申请、审核和拨付流程,保证资金高效廉洁使用。创新资金监管方式方法,引入社会审计机构,对民政重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加强对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监管,对使用彩票公益金的有关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建立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估制度,完善培训项目监管。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完善优抚安置资金管理规定,开展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专项资金等监督检查,全面推行抚恤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规范和指导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加强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民政重大项目事前规划、事中监管、事后评效问责机制,确保项目规范实施。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监督,提高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
8、进一步简政放权。按照中央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要求,推进各类社会组织在职能、机构、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与行政机关分离,重点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脱钩配套政策,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严格规范公务人员在社会组织兼职任职,重点规范公务人员在受其行政职权直接影响的社会组织兼职问题,严格规范离退休公务人员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担任社会组织职务相关制度规定。理顺和规范局机关与局管社会组织关系,准确定位,规范管理。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坚决惩治腐败
9、抓好惩防体系贯彻落实。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7年工作规划》,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市民政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明确工作任务和分工方案,有重点、分步骤地落实工作规划部署的任务。对阶段性任务,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对持续性工作,结合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提高;对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充实的工作,及时研究安排。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民政业务管理工作中。
10、严格执纪监督。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盯住重点节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加强执纪监督,严肃处理顶风违纪单位和个人,及时通报曝光。对在中央,省市有关重大决策部署、民政各项惠民政策、重要资金、重大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对工作措施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确保民政系统政令畅通,确保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贯彻落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强化对民政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特别是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开展对局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巡察工作。
11、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民政领导干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群众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救灾救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捐赠、福利彩票公益金等民政专项资金方面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格落实重要信访举报和案件情况报告制度。加强案件线索管理,对反映民政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的线索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健全案件查办程序和制度,完善案件协查机制,突出办案重点。加强对民政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的统计和剖析,堵塞制度漏洞,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作用和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小案件变成大案件。
12、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领导班子理论学习、新任职领导干部任职培训、新录用人员初任培训等各类培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使党员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维护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的严肃性。强化民政队伍“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教育,大力开展民政系统先进典型宣传,大力弘扬民政“孺子牛”精神;利用民政系统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警示教育。丰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内容和方式,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13、严格执行党的干部人事制度。贯彻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改革完善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标准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切实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加强对直属单位中层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监督。建立健全局机关科级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严格执行拟提拔干部财产公示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4、严格责任落实。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程,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考核等配套制度。局党组对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体责任,党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体责任。局机关党委、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协助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驻局纪检组监察室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坚守责任担当,带头改进作风,带头正风肃纪,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第八篇
为全面完成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任务,根据《2016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要点》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2016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第三次会议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深化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改革,以促进社会和谐、维护行业安全稳定为主要任务,大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完善综合治理机制,改进行业公共管理与服务方式,深化系列平安创建,提升系统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实效,为全面深化改革、扎实推进住建事业科学发展、谱写中国梦的篇章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省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局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工作任务,保证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和谐稳定,争创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工作先进集体。
三、主要任务
(一)系列平安创建(市征收办、局质安处、市园林局、局物管处分别负责牵头)。认真按照《2016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要点》,加强探索创新,规范平安创建。重点抓好平安征收、平安工地、平安景区、平安小区创建工作。一是精心制定创建方案,层层落实创建责任,制定系列平安创建考核办法,切实增强创建活力,扎实抓好创建指导、督查;二是开展综治和平安宣传月活动。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及时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三是推行拆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拆迁专业调解机制。
(二)行业安全稳定(局质安处负责牵头)。按照《2016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要点》“三个强化”(即:强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强化建筑安全监管,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监管)要求抓好行业安全稳定。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1+3”体系,强化监督,严格执行;二是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做好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供水供气等安全检查,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三是完善监管机制。重点是推进监理机构对安全监管职责的落实。
(三)社会矛盾的排查化解(局软建办负责牵头)。一是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按照“谁决策,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和办法,健全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机制。二是继续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集中排查住建领域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和潜在隐患,切实从源头上消除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各类问题。落实维护稳定“四项制度”,制定预防和化解群众性事件工作预案,积极创新住建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实行专人负责、跟踪督办、限期调处,确保矛盾纠纷不激化、不扩散、不升级。三是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方式方法。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完善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突出做好房屋征收、房屋质量、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农民工工资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问题的受理和稽查工作,杜绝因各类矛盾引发的非正常上访、集体上访和群众性事件。
(四)综治联系点共建(局行政许可处负责牵头)。按照“责任连带、包干共创”的原则,积极为局综治联系点提供业务指导和物质帮扶,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到联系点指导工作,筹集帮扶经费,力所能及的为综治联系点解决实际困难,促进联系点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进位争先。
(五)舆情导控(局监察室负责牵头)。舆情导控事关住建系统的社会形象,做好舆情导控,一是完善导控机制。主要是明确局机关处室及局属各单位的责任;二是及时做好回复工作。重点是做好有影响网站的回复或跟帖,做好正确引导;三是切实解决问题。对被新闻媒体、网络曝光的事件,要更加积极的做好调处工作,预防事态的进一步扩大,把解决问题作为控制舆情的根本方法。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完善组织领导,及时成立或调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确定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明确专门科室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各单位行政办公会或党支部(委)会议要及时研究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形势和任务,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落实目标责任制。局综治和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围绕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围绕住建系统实际,牵头制定各单位、机关相关处室年度目标任务,与局属各单位签订目标责任状。将各单位综治和平安建设任务列为年度目标考核(占比不低于10%)。
(三)制定进度计划。为了保证主要任务按照序时进度开展,局综治和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围绕目标任务,将重点目标进行分解,落实责任部门,明确序时进度,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四)加强监督考核。局综治和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年中(终)要定期考核,日常要围绕重点工作不定期考核推进,对因工作不力或渎职失职引发影响稳定重大问题的,坚决实行责任倒查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年终局将对在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
第九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进一步创新形式、方法和内容,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为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可控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氛围。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组织机构
市住建局成立2016年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王亦农局长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质量安全技术处,王守祥兼办公室主任。
四、活动时间及重点活动
活动时间:2016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重点活动:
(一)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宣讲队伍,专题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宣讲活动覆盖到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和重点项目。施工企业要组织观看《生命的红线》主题宣教片,大力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深化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每年的6月16日确定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2016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6月16日至22日为市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6月18日上午,市住建局在局办公区门前举办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面向广大群众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宣传咨询周期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统一的时间和主题,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手段,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常识,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法制宣传活动。各县(区)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6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警示教育展,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组织近年发生事故的企业负责人培训,开展“千名干部与万名企业负责人谈心对话”等各种形式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加强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贯彻《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6)、《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6]847号)等规范和文件法,巩固提升建筑企业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制理念。
(四)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广泛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要以脚手架、大型施工机械、高支模、深基坑、游园设施、自来水、燃气以及消防为重点,开展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各县(区)要立足实际,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切实提高演练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县区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建筑扬尘整治等活动有机结合,重点开展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为重点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第13个、省第21个、市第22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在完成既定活动的基础上,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强化考核指导,严格责任落实,市住建局将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加大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考核力度,适时进行督查,保障“安全生产月”活动健康深入开展。
(二)创新形式,提高实效。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月”宣传的规律特点,在组织实施活动过程中,重点在“富有创造性、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和“广度、深度、力度”上下功夫。要广泛宣传,实施“媒体联动、工作互动”,积极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和引导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和信息交流,大力营造活动声势,实现“报刊有文、电视有影、电台有声、网络有评”,做到“以日促周、以周促月、以月促年”。
(三)强化培训,提高能力。各县区要继续加强对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发挥骨干人员的“传帮带”作用,帮助广大建筑工人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加强对“三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促进其熟练掌握关键岗位的安全技能。要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主体作用,督促引导施工企业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监督,打非治违。各县区要加大对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要认真查处未办理立项、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就擅自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以及无施工资质证书、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同时,对于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五)畅通信息,及时总结。各县区工作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加强上下联动、纵向沟通和横向交流,掌握活动动态。要认真总结经验,将本地、本部门和本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典型,及时上报局活动小组办公室,我局将在“安全简报”中进行宣传和推广。并对活动进行总结评比,在年终考核中予以体现。
第1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适应我院审判工作和司法政务工作的需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干部队伍。
竞争上岗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3、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
二、竞争上岗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忠诚人民的审判事业,坚持实事求是,作风民主,团结同志,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能正确行使审判职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和语言、写作能力。
4、熟悉人民法院审判和司法政务工作,积极肯干,具有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开拓创新,锐意进取。
三、竞争岗位及名额
根据我院中层干部及审判工作实际情况,本次中层干部竞岗职数为正职3名、副职7名。具体名额如下:
1、正职:刑庭庭长1名、立案庭庭长1名、审监庭庭长1名。
2、副职:城关镇法庭副庭长1名、康庄法庭副庭长1名、立案庭副庭长1名、审监庭副庭长1名、办公室副主任1名、监察室副主任1名、法警队副队长1名。
四、任职资格
1、竞争非业务部门职位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竞争业务部门职位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为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近三年未受任何党纪、政纪处分,且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4、竞争监察室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应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竞争法警队副队长应具有法警资格,竞争其他岗位应当取得法官资格。
5、竞争正职岗位,应具备任副职2年以上经历。
五、基本程序
1、制定方案。由本院起草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县委政法委备案。
2、公开报名。凡拟参加竞争上岗人员于2XX年1月5日下午5:30前到政治处填写报名表。
3、资格审查。依据竞争上岗的条件和资格,由政治处、监察室对报名者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竞争者名单。
4、考试。20XX年1月6日上午9时至10时30分对符合条件的竞岗者进行考试。
5、演讲测评。竞岗者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围绕自己参与竞争岗位的优势和设想进行演讲。演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
参会干警(参加竞岗的人员除外)结合竞岗者演讲情况及现实表现进行民主测评,当场公布得票数。
6、党组讨论决定。根据竞岗者演讲、民主测评情况和现实工作表现,经院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择优确定拟任职人选。
7、任职公示。对确定的拟任职人选在本单位公示7天,政治处将在公示中收集到的情况及时向党组汇报,由党组决定是否任用。
8、上报审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拟任职人员方案报相关部门备案、审批和任命。
六、组织领导
此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院党组领导下,由政治处负责组织实施。我院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高永生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晓东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程序方面的事宜,办公室主任由政治处主任崔智兼任。
七、要求
为使竞争上岗顺利有序开展,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对法院负责、对审判事业负责、对他人负责、对本人负责的态度,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此项工作,确保竞争上岗的顺利进行。
2、严格遵守纪律。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组织观念,绝不允许任何人以请客、送礼、电话联络等各种不正当手段拉选票、搞贿选。如有违反,经纪检部门查实后,取消竞选资格,视情给予党政纪处分。
3、加强竞争上岗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各部门领导要切实做好本部门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谈心活动,及时发现所属人员思想上存在的问题,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以积极、健康、向上的心态参与竞争,正确处理本人意愿与组织需要的关系。每名同志都要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出以公心填写测评票,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选拔到中层领导岗位上来。
第2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局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县委办〔20XX〕122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做好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以及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竞争上岗、择优任用、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等手段,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激励机关干部爱岗敬业,奋发向上,促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把我局机关效能建设推向新水平。
二、竞争上岗的职位职数
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职数共5个。其中中层正职2名,分别是综合科科长1名、管理科科长1名;中层副职3名,分别是培训中心主任1名、综合科副科长1名、管理科副科长1名。
三、竞争上岗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对象
竞争上岗的对象为局机关事业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观念,有竞争岗位所必备的政策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2、大专以上学历。
3、中层干部最高任职年龄为男53周岁、女51周岁,在竞争上岗时不能再任满1年的,不再参加竞争上岗。提拔担任中层职务的,应能任满一个任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XX年12月31日。
4、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原则上应当逐级晋升,一般需在竞争职位的下一级职位任满2年,且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比较突出,在下一级职位任满一年,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可破格晋升:(1)近三年内获得两次以上县级以上综合性荣誉;(2)由组织选派到县外条件艰苦地区工作一年以上;(3)因单位中层干部队伍结构需要配备的非中共党员干部;(4)专业性较强岗位紧缺的人才;(5)在处理重大危机、重大事件中表现特别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
5、身体健康。
四、竞争上岗的方法和程序
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只竞争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不竞争具体职位。
(一)、准备发动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10日)
1、制定方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县编委办核定的中层职数,班子集体研究制定《县建管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2、宣传发动。《实施方案》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在单位内公布;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广泛宣传发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11日—12月20日)
1、报名(12月12日)。根据核定的中层职数,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每人可报名竞争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其中现任符合条件的中层副职可同时报名竞争中层正职和中层副职。
2、资格审查(12月14日)。局中层干部竞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3、竞争上岗演讲及民主推荐、测评(12月20日)。召开全体干部会议,进行竞争上岗演讲。演讲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主要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德才情况、竞争的优势及做好工作的打算等。演讲结束后,全体干部根据竞争职位进行民主推荐,并对竞争上岗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的结果作为竞争上岗重要参考依据。
(三)考察任免阶段:(20XX年12月21日—12月29日)。
1、组织考察(12月21日)。根据测试、民主推荐测评等结果,按照多于职位数1-3名的原则确定考察对象,实行差额考察。
2、讨论决定(12月22日)。根据测试、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考察情况,结合干部队伍结构需要,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由局领导班子成员采用票决制确定中层正职和中层副职拟任人选。并将有关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备案。
3、公示(12月23-25日)。将拟任人选在单位内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
4、任职(12月29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局领导班子集体确定具体任职岗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
五、中层干部的任期、待遇、任免
(一)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本轮任期为三年,至20XX年12月底止。
(二)中层干部的任免和待遇按县委办〔20XX〕122号文件执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予以免职或不予任职:
1、政治素质差,工作精力不到位,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及岗位责任目标的。
2、在干部考察、评议或年度考核等测评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占30%以上的,或竞争上岗民主测评中得赞成票数少于参加人数半数的。
3、受到党纪、行政处分,按规定不能任职的。
4、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其他原因需要调整的。
六、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成立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郑科仁同志任组长,胡向阳同志任副组长,顾武杰、欧宏伟、李先锋同志为成员。
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是激活干部管理机制,提高干部管理水平的有效举措。要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有关纪律规定,确保竞争上岗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3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干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意见》(仑委办〔20XX〕44号)和《关于做好区级机关中层干部新一轮聘任工作的通知》(仑组委〔20XX〕27)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现就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中层干部岗位设置
(一)综合科(办公室):科长(主任)(副)1名;
(二)督查考核科:科长(副)1名;
(三)办证服务科:科长(副)1名;
(四) 建设服务科:科长(副)1名;
(五) 生活服务科:科长(副)1名;
(六)项目建设服务处:处长(副)1名。
二、中层干部的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开拓创新、勇挑重担、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团结同志,积极维护单位和集体形象。
(二)具有相应的业务水平,有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
(三)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含称职)。
(四)一般应在下一级职位任职满一年。
(五)年龄要求:新上岗的干部年龄一般为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现职中层干部年龄一般为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
三、中层干部的竞争上岗
(一)个人申报。
(二)演讲答辩。
(三) 民主测评。
(四) 党组审定。
(五) 竞争上岗中层干部名单公示。
(六)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程序、方法
(一)20XX年8月25日—31日,拟定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报区人事局审核后公布实施。
(二)9月1日—3日,召开动员会,个人申报任职岗位,党组进行资格审查。
(三)9月4日—10日,组织演讲答辩、民主测评。
(四)9月11日—16日,党组考核审议,确定拟录用名单并公示三天。
(五)9月17日,任用发文,并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五、其他事项
竞争上岗干部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三年。新上岗干部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一年。
第4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为促进人才优化组合,建立干部能上能下、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机制,激发广大干部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推进全镇各项工作。根据资委发[20XX]5号关于印发《资中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资委办发[20XX]214号关于转发《中共内江市委办公室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乡(镇)政府和事业单位职能调整的试行意见》的通知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国税系统基层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队伍激励机制,激发干部活力,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科学化、制度化、民主化建设方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改革方针,通过竞争上岗选拔任用一批政治坚定、勇于创新、敢于担当、业绩突出、勤政廉洁、作风过硬、群众信任的科级领导干部,为国税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分管人事的局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和监察部门人员任办公室成员,其职责是:人事部门负责拟订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等工作的组织实施等。监察部门对竞争上岗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三、竞争职位
(一)正科级领导职位9个。在全市国税系统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中产生。
(二)副科级领导职位12个。在市局机关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中产生4个;在县(市、区)局和直属单位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产生8个。
四、资格条件
(一)一般条件。报名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报名人员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正科级职位:
①具体对象为县(市、区)局、直属分局、车购税分局现任班子副职,市局机关现任副科级领导干部,2016年12月以前任命的市局稽查局现任科长,任职年限均为任本职务层次2年(含)以上(任职时间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②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享受正科级待遇的年龄放宽到50周岁,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③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④公务员身份且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
⑤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2.副科级职位:
①具体对象为市局机关科员且任科员3年(含)以上;县(市、区)局、直属单位现任副科级中层干部且任本职级3年(含)以上(任职时间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③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④公务员身份且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
⑤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五、计分方法
本次竞争选拔实行百分制计分和激励计分方法,即总成绩=百分制计分+激励加分计分。
(一)百分制计分。在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和党组研究(或票决)环节计分,具体为:笔试占30%、面试占30%、组织考察占30%、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占10%。
(二)激励加分计分。激励计分的项目为获得“三师”资格和记功。具体为:①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和律师资格(或法律执业资格)的,每取得一项资格加1分。②2016年1月1日以来工作业绩突出获得国税系统记功的,记二等功一次加1分,记三等功一次加0.8分,同一事由取最高分不重复计分。激励总加分不超过2分。加分情况由所在单位初审报市局核准。
六、程序方法
(一)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1.制定印发并公布竞争上岗工作方案。
2.各单位广泛宣传动员,鼓励符合条件人员积极参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各基层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具体的报名、获得三师资格及记功等情况的初审工作。报名结束后汇总上报市局审核。
报名参加竞争人数与拟竞争职位数不足1:3的,由市局党组确定适当减少竞争职位数。
(三)民主推荐
所在单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含被推荐人员),对报名参加竞争上岗人员进行民主推荐,上挂下派锻炼报名人员在原单位进行。民主推荐同意率达到50%以上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参加推荐人数不得少于应参加人数的80%。
(四)笔试(30分)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理论知识、税收业务知识和办文办事、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向市局党组报告后直接通知本人。
(五)面试(30分)
根据笔试折算分和激励加分的合计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竞争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任机关副科长或任基层班子副职层次职务满10年或享受正科级待遇的先依照1:3比例筛选,经筛选未列其中的可不占比例直接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由市局审定后公示。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竞岗职位职责所必备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当场通知本人。
(六)组织考察(30分)
市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主要程序为:发布考察预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及推荐。具体考察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1.确定考察对象。将笔试折算分、激励加分和面试折算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竞争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民主测评(25分)。民主测评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参加人员范围为全体干部职工,被考察对象均不参加测评,参加测评人数不得少于应参加人数的80%。
属上挂下派锻炼的考察对象在新单位工作不满6个月的,其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在原单位进行,满6个月以上的,其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在原单位和新单位分别进行并各占50%分值。
3.个别谈话(5分)。个别谈话人数不得低于应谈话人数的80%。
正科级职位考察对象属市局机关人员的,个别谈话对象为市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所在部门全体人员,谈话后,市局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按规定进行推荐,依推荐同意率计分,考察对象所在部门其他人员可对考察对象发表意见但不计分。考察对象为县(市、区)局、直属单位人员的,个别谈话对象为所在单位的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并按规定进行推荐,依推荐同意率计分。
副科级职位考察对象属市局机关人员的,个别谈话对象为市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所在部门全体人员,谈话后,市局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按规定进行推荐,依推荐同意率计分。考察对象属县(市、区)局、直属单位人员的,个别谈话对象为所在单位的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考察对象所在部门全体人员,谈话后,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按规定进行推荐,依推荐同意率计分,考察对象所在部门其他人员可对考察对象发表意见但不计分。
4.征求意见。考察组就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征求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同时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的意见。
5.考察组评议。考察组根据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和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议,集体讨论研究后形成考察材料。
(七)党组研究决定(10分)
市局党组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考察情况和个人综合成绩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八)公示
对拟任人选在全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任职
对公示中没有反映、或者经调查核实没有问题的拟任职人员,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新提任到县局任职的干部原则上异地使用,新提任人员试用期一年。
六、严明纪律
各级国税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竞争上岗工作,充分做好宣传动员,鼓励符合条件人员积极参与,大力营造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加强对竞争上岗工作的管理监督,坚决整治拉票贿选、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对违反纪律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对于考察工作中失职失察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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