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北京市重点税源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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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北京市重点税源企业标准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重点税源管理办法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重点税源管理办法

为了适应税收征管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强化对重点税源的有效监控,及时分析重点税源变化情况,增强组织收入的科学预测性,特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的原则

重点税源监控管理是各级国税机关征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税源管理的对象是指生产经营具有一定的规模,年应纳税额较大,对税收收入变化影响较大的企业。

重点税源实行市级、区(县)局级、所级三级分类管理,市局、区(县)局、税务所三级管理要各有侧重并在各自的范围内发挥重点监控的作用。其主要任务是落实税收收入计划,定期研究分析收入形势,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实行专人专项管理制度,要选择责任心强,熟悉税收业务、分析能力强的干部担任。

二、重点税源企业的确定

1.市级重点税源企业的确定

市级重点税源企业是指按年度应纳税额较大,对全市税源变化影响较大的企业。市级重点税源企业由市局确定下达。

2.区(县)级重点税源的企业的确定

未列入市级重点税源的企业,按照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及中央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分别由区(县)局确定后,下达。

3.税务所级重点税源企业的确定

由税务所根据市、区(县)局级重点税源企业并结合本所实际自行补充确定,并将名单报区县局备案。 市、区(县)级和所级重点税源企业的年应纳税额原则上应占全局税收总额的70%以上。

三、重点税源企业管理的主要内容

凡确定为市级、区(县)级、所级重点税源企业,对在纳税年度内、缴纳的各税均应进行监控,其中重点是对“两税”的监控,监控的主要内容是企业的销项税金、进项税金、留抵税额、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抵扣入库及欠税等项指标。重点掌握企业经营管理状况、产品结构变化、资金运作情况及税负变化趋势等影响税收收入变化的各种因素。

重点税源户的数据依照企业纳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统计。

三级重点税源企业按不同企业、不同行业或经济类型划分并各有侧重、要运用微机分类汇总进行数据处理。【2016北京市重点税源企业标准】

四、重点税源的调查分析

对纳税大户、欠税大户及税收发生重大变化的企业定期进行调查,写出专题分析、重点企业的收入分析包括以下内容:1、对税收的实现、入库、欠税进行累计对比分析。2、分析应做到有数字、有情况、重点突出、剖析收入增减变化的主要因素,把握影响收入的要点。3、通过对增值税申报表的逻辑审核、分析增值税的税负变化。4、分析相关的经济指标,了解掌握市场、价格、生产、行业政策、税收政策的变化和调整对税收的影响。5、分析税收的实现,跨期入库、欠税的原因、性质及对税收入库的影响。6、针对税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加强征收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五、重点税源企业的稽查

强化对重点税源的控管职能作用。业务科、税务所和其它有关业务部门应积极发挥横向的职能作用建立固定的业务往来渠道,沟通信息、交换情况、加强调查研究与分析,对有税收问题的重点企业,主管稽查税务所应积极组织人员迅速开展检查。

区(县)局、直属分局对市局级、区县级重点税源企业原则上每年应检查一次,并严格按照《税务稽查操作规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2016北京市重点税源企业标准】

六、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

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要列为区(县)局、直属分局的重点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按月进行考核,有关科室要负责对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的组织、协调、落实和考核工作,要指派一名科长并配备2—3名干部专职从事重点税源的管理工作,负责对有关基础数据进行统计和管理,拟写税收分析报告。各税务所也应根据重点税源分布情况,确定1—2名税收计划员,负责对各级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发展趋势,进行调查分析和预测。

要逐步试行区县主管局长、所长选择1—2户重点税源企业进行专项管理的办法,从中总结探讨较完善和成功的经验。

为规范重点税源管理,减少分局工作量,市局将在近期统一重点税源企业报表的种类、口径。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统计和管理。

篇二:2016北京市重点税源企业标准
2016年重点税源监控报表填报说明

2

2016年重点税源监控报表填报说明

●2016年全国独立纳税重点税源企业监控报表按监控内容共

6

XXB表《2016年重点税源企业基本信息表》;

B1表《2016年 月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信息(月报)表》;【2016北京市重点税源企业标准】

B2表《2016年 月重点税源企业主要产品与税收信息(月报)表》;

B3表《2016年 季度重点税源企业财务信息(季报)表》;

B4表《2016年 季度重点税源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信息(季报)

表》;

B5表《2016年企业调查问卷(月报)》。

●计量和金额单位:

除“税率”指标为“百分数”,“平均职工人数”指标为“人”和

“面积”指标为平方米外,各项指标的计量单位均按标明的计量单位填

写,主要产品表中第三产业产品(服务)如没有相应计量单位,可以

不用填写,仅需要企业填写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利润、直接材料

等指标,本表的金额单位除价格外一律为万元。

●小数位数

金额单位按万元后保留两位小数;各项指标一律不书写千分号。

●报表指标口径说明序号均按照各个报表指标在软件任务中所对应的

行号或列号来表示。

【2016北京市重点税源企业标准】

●本表填报的各项指标均为本企业实际情况,不得将控股企业数据纳

入本表的范围内。

一、XXB表《2016年重点税源企业基本信息表》填报说明

《2016年重点税源企业基本信息表》(简称《基本信息表》)是记

录和反映重点税源监控企业基本情况的报表,共33项指标,另附17

个备用字段。《基本信息表》年初一次性填报,随月报或季报一同上报,

年内可随时调整变更事项和纠正差错。本表部分为选项式指标,请严

格按照软件任务所列内容选择。各指标填报说明如下:

1.企业主代码:(必填)

企业主代码由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前6位)加企业法人单

位代码(9位或12位)组成。要求按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上的代码填写。

如果一个企业法人在两个以上行政区域内独立纳税的,应按其不同的纳税登记识别代码分户填报。

2.企业名称:(必填)

要求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税务登记证上的企业名称的全称填写,不得简化。

3.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代码:(必填)

执行2011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新标准(GB/T4754-2011)。凡从事两种以上经济活动的,以主要经济活动内容填报。

4.企业工商登记注册类型代码:(必填)

执行国家统计局《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重点税源监控软件另外增设“外国企业(400)”代码选项;在股份制企业代码(160)下增设6个细项分类(161表示国有绝对控股的上市企业,162表示国有相对控股的上市企业,163表示非国有控股的上市企业,164表示国有绝对控股的非上市企业,165表示国有相对控股的非上市企业,166表示非国有控股非上市企业)。

关于国有控股的解释:⑴国有经济绝对控股:国家资本(股本)大于50%的企业;⑵国有经济相对控股(包含协议控股):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企业中的其他经济成分所占比例的企业(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由国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协议控股)。

如年内出现停业、注销企业情况,由基层税务机关在本选项内选择停业、注销代码,并于年内每月报送空表。

5.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的登记时间:(必填)

是指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注明最初的登记时间。

6.集团公司情况:(必填)

(1)非集团隶属关系的一般企业;

(2)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

(3)集团母公司(集团总部)仅有相应集团的管理职能,却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集团总部机构;

(4)集团成员公司。

7.所属企业集团:

是指对企业拥有控制权的企业集团,分为中央企业集团、港澳台及外国企业集团、地方企业集团及其他企业集团。由集团下属企业单位填报。

8.企业财务核算方式及报表期:(必填)

(1)独立核算按月编制财务报表:选此项的企业必须按月填报B1、B5表,按季填报B3表;如果是工业企业还必须按月填报B2表,房地产经营开发企业必须按季填报B4表。按照重点税源财务报表编报范围,下分:

A.编报汇总报表;

B.编报合并报表;

C.编报本企业报表。

(2)独立核算按季编制财务报表:选此项的企业仍须按月填报B1表(应缴税收按季度发生额填入本月栏,已缴税收按实际发生月份及数额填入本月栏)和B5表,按季填报B3表;如果是工业企业还必须按月填报B2表,房地产经营开发企业必须按季填报B4表。按照重点税源财务报表编报范围,下分:

A.编报汇总报表;

B.编报合并报表;

C.编报本企业报表。

(3)非独立核算不编制财务报表:选此项的企业填写B1、B5表和B3表的相关附列资料;如果是工业企业还必须按月填报B2表,如果是房地产经营开发企业还必须按季填报B4表。

9.增值税缴纳方式:

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项填写。

(1)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下分:

A.独立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

B.统一核算增值税的总公司:指电力、烟草、石油、石化等部门的总公司统一核算增值税。由分公司属地预缴的增值税部分,总公司用“应纳税调整额”指标调减总公司应纳数;

C.属地预缴增值税的分公司:指电力、烟草、石油、石化等部门分公司属地预缴税款的,不需要填报增值税核算指标,需要将属地预缴增值税数额用“应纳税调整额”指标调增分公司的应纳数。

(2)按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含小规模纳税人);

(3)其他方式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

(4)不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

10.消费税缴纳方式:

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项填写。

(1)按法定税率(额)缴纳消费税的纳税人;

(2)代扣代缴消费税义务人;

(3)按其他方式缴纳消费税的纳税人;

(4)不缴纳消费税的纳税人。

篇三:2016北京市重点税源企业标准
2016重点税源户税收管理调研报告

基于重点税源户税收管理的探讨

重点税源管理是组织税收收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机关通过各种方式,调查分析、跟踪监控重点税源企业收入增减变动,及时掌握应征税款的规模和分布情况,准确预测重点税源的发展变化趋势,对于有针对性地改进征管措施,强化税收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重点税源管理现状

(一)以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地税局为例

**年,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地税局的重点税源企业有333户,与10年前相比,范围有了明显扩大。为此,东湖开发区地税局及时了解税源变动情况,通过强化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进一步增强税收收入预测准确度,掌握组织收入主动权,为圆满完成税收任务提供有利保障。

重点税源户的管理工作中,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以日常监控为重点,以汇算清缴、税源分析、纳税评估为手段,实行“一户式”监控管理。对重点税源户的生产经营、资金周转、财务核算、涉税指标(收入、成本、费用、利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等静态和动态数据情况进行适时跟踪。并根据监控需要,及时采集重点税源户的相关涉税信息,准确掌握企业相关情况。

通过加强对重点税源户管理,及时、全面地掌握企业纳税申报数据的真实性;通过对重点税源户生产经营变化的深入分析,准确把握经济税源的变动情况;通过税源变动因素分析,预测税源发展变化趋势,提高税收分析预测的准确性;编制和分配税收计划中,通过抓住重点税源管理,提高税收计划编制和组织收入工作的科学性;税收计划执行过程中,通过抓住重点税源,发现和及时解决组织收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税收计划任务顺利完成。2016年,列入监控范围的年纳税50万元以上重点税源企业实现税收收入313294.66万元,占同期税收收入总额的68.49%,同比增收107264万元。同时,通过加强重点税源户的管理,降低了税收征管成本,提高了税收管理质效。

二、重点税源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税源信息不对称,税源监控水平较低

在重点税源监管工作中,由于纳税人实际财务信息与税务机关掌握的信息不对称,致使纳税人上报的财务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所反映的税源状况真实性难以确认。“隐匿收入,少报收入”的现象时有发生,税务机关按纳税人提供的相关纳税信息征税,往往会造成税收流失、税源失控。

(二)报表种类繁多,工作效率不高

目前,重点税源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的报表除重点税源的“企业表”外,还必须报送纳税申报表、附列报表、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等多种资料,众多的报表让企业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加之,许多指标在各类报表中存在重复填列、重复报送的情况,不同程度地增加了纳税人的抵触情绪,对报表的质量以及报送工作效率造成了一定影响,税源管理机会成本增加。

(三)受管理水平制约,监控数据分析利用度不高

目前,对于重点税源涉税数据采集的利用大多仅停留在就数字层面,深入分析利用度不高。主要表现在:分析方法较为简单、数据分析应用内容相对单一、重点税源监控数据的分析应用面较窄三个方面。

三、加强与完善重点税源管理的建议

(一)合理确定重点税源管理范围

重点税源的确定应根据地区经济条件的差异,合理确定数量;重点税源企业既可以根据其规模合理划分,也可依照行业划分。如房地产行业、建筑安装行业等实行集中管理。重点税源企业确定后,可以根据企业特点将企业分为若干种类型,并针对特殊企业和相关事项,实行不同层次和不同深度的税源管理。对于税收征管薄弱环节,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强化;同时要突出管理重点,带动税源管理整体向精细化和规范化推进。

(二)实行个性化、信息化的重点税源管理

由于重点税源个体化差异的客观存在,因此需要因地制宜不断创新管理方式,填补非常规性管理的空白。同时,由于重点税源是一个层次结构复杂、经营范围广泛、内部运作紧密的系统,需要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建立和完善以信息手段为支撑、规范管理为原则、严密监控为体系的综合性管理,实现专业化的重点税源管理。

(三)综合运用多形式的管理手段

充分运用日常管理、预警指标、纳税评估等重点税源户管理的手段,及时发现重点税源管理中存在的难点、疑点和问题。通过强化日常税收管理,对重点税源户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如纳税所得和税前扣除,是否享有扣除或列支的政策许可;投资利息、技术转让费、特许权使用费等的分摊,是否相符相关政策的规定;佣金的收取比例及支付方的列支,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标准;母、子公司控制与受控的关联程度如何,是否存在转移利润等问题。通过预警指标的运用,对税收、税负与资产、存货、收入、费用、人员工资等比例关系的进行分析,掌握纳税人的税款纳税情况。通过纳税评估,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确保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只有综合运用多种方式进行深层次的税收管理,才能确保重点税源的有效管理和监控。

(三)强化社会化的重点税源监控体系

充分利用社会协税网络,进一步强化重点税源管理。强化与工商行政管理、公安、街道办事处的协作,避免漏征漏管现象的发生;强化与金融、海关等部门的协作,及时掌握重点税源纳税申报情况;强化与审计、公检法等部门的协作,对重点税源税款缴纳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同时,通过建立税收违法事件有奖举报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协税护税的积极性。

(四)完善科学的重点税源管理绩效考核评价办法

落实岗位责任体系,力求重点税源管理考核精细化。针对重点税源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建立与之相配套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结合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内容,按照重点税源管理工作的目标和要求,细化工作标准,量化管理内容,明确岗位职责;按照统一的税源管理工作评价标准和办法,坚持定期考核制度,奖勤罚懒,进一步增强税收管理人员对重点税源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为此,要分阶段制订重点税源管理的阶段目标,层层分解至各个税收管理岗位。按照科学的工作流,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及时、准确记录税收管理人员的工作进程,对各个岗位的工作绩效进行实时监控,并依据记录的绩效给予奖惩,确保重点税源管理目标顺利实现。

(编辑:琛哥)

篇四:2016北京市重点税源企业标准
2016市国税局年度工作计划

市国税局年度工作计划

**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全市国税系统要按照省局“科技强税年”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以贯彻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和提高税收收入增长质量为重点,扎实有效地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提高收入质量,努力实现应收尽收

**年省局下达的收入目标为**亿元,同比增长**%。市政府下达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目标67亿元,同比增长**%。为完成今年的收入目标任务,全市国税系统要坚持以应收尽收作为衡量组织收入工作质量的根本标准,落实组织收入原则,认真做好税收收入质量评价工作。严防新增欠税,继续加大陈欠税款追缴力度。坚决不收过头税,及时发现和处理应退不退、应抵不抵等虚增收入问题。既要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又要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落实税收监控分析规程,加强对数据信息的分析利用,提高收入进度前瞻性、预测性,为组织收入提供决策信息。加强税源调研,深入分析税源状况和征管现状,及时发现和解决带有全局性影响的税源变化情况和组织收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重点税源企业严格监控标准,及时将税收规模大,应税销售收入高的企业纳入监控范围;加强重点税源数据运用分析和监控分析,及时发布税负及风险预警。“营改增”的收入规划准备工作。

(二)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深入贯彻“十二五”时期税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健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备案审查机制,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防范税收执法的制度性风险。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继续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积极开展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全面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支持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继续实施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进步、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税收政策,不折不扣落实支农惠农、文化产业、循环经济、创业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资源综合利用政策调整、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采集调整等政策。进一步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加强薄弱环节管理风险的税收监控。强化税收执法监督,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加大税收法制宣传力度,自觉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好“营改增”的准备工作,“营改增”是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未雨绸缪提前做好政策的分析测算和相关培训。

(三)构建纳税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

以信息化为依托,完善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以不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为目标的纳税服务综合体系。着力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简化工作流程,合理整合各类表证单书。进一步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相关工作,总结经验,循序渐进,拓宽服务资源。进一步加大办税服务厅建设,不断充实和完善办税服务厅业务流程内容和相关制度。完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系统,提高热线的接通率、回复及时率和准确率,进一步提高业务处理能力和影响力;健全完善纳税人诉求响应运行机制,完善征纳互动平台个性化纳税服务模块的建设。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及时了解和不断满足纳税人正当需求。建立科学合理的纳税服务绩效考评机制,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合理确定考核的范围、内容和标准,促进纳税服务质量的提升。继续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开展**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继续抓好对税务师事务所的行业监管,规范税务代理,发挥中介机构服务纳税人的积极作用。

(四)强化科技支撑,提高税收征管效能

以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为主要任务,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进一步完善税源专业化管理机制。落实征管质量监控评价管理系统应用,建立常态化的税收征管状况分析工作机制。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完善税收风险信息采集、分析识别、等级排序、风险任务应对推送和考核评价,形成信息化支撑下的税收风险管理闭环工作机制。强化对货物和劳务税管理薄弱环节的专项分析,健全完善税收风险管理预警系统。加强户籍管理和新增税源监控,建立户籍清查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欠税管理,杜绝新欠税款产生,进一步加大追缴陈欠的力度。健全普通发票管理制度,完善普通发票代开系统。继续推进税收管理员辅助信息系统运用,提高信息化建设对税源管理的支撑力度。加强专业市场个体税收征管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零低申报管理。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落实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监控机制,做好预缴监控工作。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做好车购税完税证明换版工作。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把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作为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突破口,继续实行定点联系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建立协调会议制度、定点联系企业涉税诉求处理制度。落实出口退(免)税政策,加强预警评估预防骗税,重点加强异地购货出口货源的核查工作。加强国际税收管理,着力抓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和汇算清缴工作,积极为“走出去”企业服务。深化信息管税,抓好金税三期的上线准备工作。做好金税工程技术保障,配合总局金税三期广域网改造和建设,做好系统运行管理工作。

**年,要进一步完善纳税评估工作机制,建立专业化、复合型纳税评估队伍,突出纳税评估在重点税源重要涉税事宜中的监控和管理。坚持依法稽查文明执法,推进税务稽查现代化建设。继续加大重大案件、专项检查工作整治和查处力度,不断提升稽查工作质量。纳税评估和稽查工作要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税源数据监控和分析利用,积极探索符合实际需要的纳税评估和稽查工作模式。

(五)提高管理能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激发干部活力,创新管理模式,完善有利于专业化人才竞争和选拔的用人机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干部队伍,为昆明国税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合理配置干部资源,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年龄梯次,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动干部晋升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继续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以建立学习型国税机关为目标,着力加强专业化、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工作。继续加强基层干部业务培训,努力提高适应征管改革需要的一线干部岗位任职能力。进一步推进学习考评系统在全市国税系统的运行使用。积极开展群众性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丰富文明创建的形式和载体,努力营造力争上游、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

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党章,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四群”教育活动,落实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严格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和省局党组贯彻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狠抓好作风建设,切实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改进会风,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开解决问题的会,讲短话、讲实话;改进文风,严格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充分利用电子政务,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要例行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等奢靡之风,推进节约型国税机关的建设。坚持“预防为主、疏堵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信访工作、舆情引导和应急管理。

(六)落实工作制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推进以惩治个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加强源头控制,深化内控信息化、制度化建设,通过“制度科技”、“人控机控”的模式,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通过执法检查、执法监察和开展巡视等方式,推进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特别是要加大对减免税政策落实情况,普通发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增值税、消费税和所得税管理中执法风险点等重点工作、重点环节的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重点查办利用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谋取私利,信访举报线索明确,影响恶劣的案件。认真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警示教育,营造廉洁从税的良好氛围。坚持巡视制度,加强对“两权”的监督制约,整合监督资源,做好联合巡视工作。

(编辑:新新)

篇五:2016北京市重点税源企业标准
2016税务局上半年工作总结报告

一、2016年上半年工作回顾

在过去的半年里,我局党组坚定不移的以市局党组、沙区区委和区政府为沙区税收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全面推进税收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管理改革的有序进行,形成了组织收入健康平稳发展,纳税服务、机关效能、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卓有成效的局面。

(一)积极应对挑战,税收收入逆势攀升

上半年,我局组织收入仍旧命运多舛,面临着巨大压力和挑战。今年市局下达我局一般预算收入任务26.3亿元,沙区政府下达我局城区级收入任务14.65亿元。与去年实际入库数相比,增长幅度分别为20.2%和22.49%。在宏观经济不振,下行压力加大,结构性减税政策不断出台,营改增政策压缩地方税税基等严峻形势下,上半年税收收入增速大幅回落。截止6月30日,共完成全口径税收收入126393万元。一般预算收入97810万元,完成年计划的37.19%,与序时进度相差12.81%,短收33690万元。城区级累计入库51698万元,完成年计划的35.15%,与序时进度相差14.85%,短收21758万元。虽然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并不乐观,但是与去年同期入库数相比今年的税收收入还是相对持续稳定的:全口径税收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增收2661万元,增长2.15%;一般预算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增收5188万元,增长5.60%;城区级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增收1292万元,增长2.56%。再从收入比例上来看,今年全局平均月申报城区级收入8500万元。按正常进度上半年将会有22456万元的缺口。目前城区级短收21758万元,已超出正常申报数698万元。为了完成这一来之不易的税收成果,我局上下不惜汗水,不分时间,团结一致促税收,千方百计想办法,真抓实干重实效。

一是严格考核,制度得力保税收。

将任务分解到个人,每个月定期严格按收入进度考核,形成了人人有任务、人人有目标的干事氛围。上半年全局人均奖励津贴1800元,扣款1200元。人均扣款率达40%。这一举措对干部职工触动很大,起到了强烈的警示和提醒作用。不仅如此,我局还实行了局领导分片包干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督查工作组织体系,每个领导负责1-2个税务所,进行督办督查。内外沟通、横向交流,帮助税务所解决问题,追赶进度。各税务所定期汇报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互相促进,形成比追赶帮的良好局面。为各税务所完成任务提供了最强大的动力,也成为全局组织收入工作的有力保障。

二是规范征管,存量税收无遗漏。

存量税收,既是我局组织收入的基础,也是我局税收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上半年,我局多举并措、稳中有序,扎实推进各项日常征管工作,稳保“家底”,促进税收收入稳定增长。一是扎实开展了汇算清缴工作,严格落实企业所得税汇缴清缴实施方案,组织汇算清缴业务培训,共汇算清缴2327户,汇缴面达100%。企业所得税预缴率高达65.26%。二是圆满完成2016年度个人所得税12万元申报工作,全区申报人数达2762人。三是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牢固树立经济税收意识,发挥职能作用,培植后续税源,服务地方经济,严格涉税审批工作,2016年享受到审批类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共有1户,备案类193 户。四是加强“九税一费”管理,截止6月30日,共对43个项目的“二手房”交易过户进行了税收审核。五是积极进行税控机的推广工作,上半年已推广308户。【2016北京市重点税源企业标准】

三是精细征管,全面挖潜增税收。

1.强化重点项目税收管理,重视税收分析监控,扩大重点税源监控覆盖面,有效掌握税源总量、结构及动态情况,抢占组织收入工作主动权,实现“应收尽收”。一是对全区范围内的投资建设工程进行了细致的摸底和登记。“田字路”及附属的路桥工程共15个标段。其中:“田字路”工程共13个标段,已全部上门进行了临时税务登记。总造价30亿元,预计营业税达1个亿。城区级3300万元。上半年已入库4000多万元。二是对全区范围内集资建房和统建房进行了详细的排查和登记。目前有13个建设单位,共27座楼。截止6月底,已征缴营业税668万元。其他各单位均已上门约谈清缴,预计全部清回达3125万元。三是与自治区直属征收局积极对接,将沙区片区的高铁项目悉数摸清,纳入跟踪管理,辖区内共建设42.86公里。预计营业税1700万元,城区级680万元。

2.加强对个体工商业户的管理。从年初开始,我局对全区自管个体工商业户进行了评定税调整工作,调整幅度平均提高25%。其中将30万元以上的大户,已集中重点税源所进行管理。针对个体户生产经营规模、地域分布等实际情况,抓住个体征管重点,制定个体分级标准和定额标准。所有个体工商户被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实行分级管理。拉开定额档次,实现合理税负。

A类户数从去年的42户提高到今年的49户;B类户数从去年的210户提高到今年的234户;C类户数从去年的164户提高到今年的192户;D类户数从去年的2893户提高到今年的3068户。分类管理以后,我们A、B类户严格财务软件报帐备案制,确保申报的真实性;对C、D类户全面实施税控机使用检查,凡不按规定使用税控机严肃处罚,以确保经营收入的准确性。逐步提高评定税管理水平。目前,我局个体工商业户登记户18464户,其中,国地税共管户13899户,达起征点户仅364户;地税户3543户,达起征点户仅475户。

3.大力清欠促收。对拖欠税收的胜天、恒昌、通嘉三个企业反复约谈,限期进行清欠。目前,恒昌已完成了清欠工作,税款已足额入库,入库税款337万元,滞纳金142万元。其他两个欠税企业正在清查中。全部清回预计入库1200万元,城区级500万元。

4.认真落实营改增税收政策。强化组织领导、全员培训、全程控管。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对辖区内营改增户进行逐户电话、上门联系,并制作和发放调查表,深入调查研究,规范完善户管数据,夯实基础资料。绝不让一户漏征。经过两个月的紧张工作,各业务部门加班加点,最终,平稳有序地完成了1224户的移交工作。

5.积极探索纳税评估新模式,提升评估质量。从年初开始,我局突破纳税评估工作中的传统思维定式,聘请了三名专家入驻我局,向专家“借脑”。与税务人员联合组成评估小组,集思广益,立项攻关。对辖区内百万元以上的纳税户进行了数据分析、资料比对、查找疑点、推选评估。大大提升了纳税评估质量,降低了纳税人涉税风险。目前已筛选24户,下半年将逐户实施评估。

6.是通力合作,协调配合,强化护税协税功效。一方面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把工商局、管委会、办事处、社区等部门发展成为加强税收征管,协税护税的强大撑力。加强对房产税的清理,各部门分工合作,迅速摸清税源信息,使我们掌握了工作主动权,为清理工作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与公、检、法联合成立了税收保障机制。严厉打击偷、逃、抗、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有效揭制各种涉税犯罪活动;净化辖区内的税收环境;极大地提高了广大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为全面推进组织收入工作保驾护航。

(二)倡导服务兴税,文化建设日新月异。

上半年,我局从建设服务文化和人本管理两方面入手,深化和完善地税文化建设。

1、建设服务文化:

一方面是弘扬服务文化建设,推行“阳光服务”。主要表现为我局办税服务大厅“人服”、“技服”双管齐下,初步实现标准化。“技服”是在办税窗口投入使用了高拍仪,高拍仪“一次采集,反复利用”的特点,实现了无纸化办公,大大缩短了纳税人的办税时限;提升了资料内部流转质效。“人服”是实行“阳光办税”,坚持对纳税人“不设防”,通过电视等媒体及时公布税收政策,让纳税人及时了解政策规定,缴放心税、明白税;狠抓了纳税服务文明用语、仪容仪表、业务技能、办公环境及效率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工作。积极开展一张笑脸、一把椅子、一杯热茶、一句问候、一到即办的“五个一”活动。准确把握纳税人所思、所想、所需,实行“便民工程”,压缩了2/3行政审批事项,办税效率大为改善,并将服务时间从8小时延伸到8小时以外,以满足不同纳税人的需要,实现从管理到服务的角色转变。不断提升为纳税人服务的能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另一方面是活化法治文化建设,税法宣传多举措。一是巩固抓宣传,扩大受宣对象,在充分发挥大厅咨询台、LED滚动屏幕发放和宣传资料的基础上,5个管理所也分别利用管区内的友好大酒店、帝王大酒店、银都大酒店、富丽华大酒店等大型集中服务场所进行大屏幕文字宣传,同时,通过报刊等传统媒体渠道进行多层次、多群体宣传。二是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宣传,借助无线电话平台,与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配合,采取群发短信的形式,多方位宣传。三是利用网络宣传税法,不仅在QQ群中对纳税人进行宣传,还开设了腾讯微博,增强与纳税人的互动。四是与教育挂钩,充分利用青少年税收宣传教育基地,走进去,上讲台,言传身教,现身说法。四是借助“大走访”广泛宣传税收政策和征管流程;认真聆听纳税人对减轻税收负担有什么新建议、优化税收服务有什么新要求、规范税收执法有什么新期待。通过上门走访、座谈、约谈、调查问卷等灵活多样的走访形式,有针对性地了解基层地税所和地税干部执行税收法律及政策法规情况;对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全面规范税务干部执法行为。此次直接走访重点税源企业25户,召开座谈会11次,接待纳税人175人次,发放问卷200份,收回200份,满意率达96%。五是积极响应和支持沙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选派了20多名业务骨干参与到沙区七一酱园综合购物中心门前开展的大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行了税法宣传咨询活动。

2、人本管理:

一方面是创建精神文明建设,注重活动引领。一是组织开展“扶贫、帮困”、“雷锋精神永流传”“向纳税人承诺”“十八大精神及党性党纪党风知识测试题答题”“党员志愿服务”“情系米东,微笑关爱,幸福同行”等活动,形成创先争优、积极向上的机关氛围。二是推动系统道德建设工程,积极筹划开辟“道德讲堂”,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

另一方面是促进人心凝聚建设,激发进取精神。一是举行了退休人员座谈会。政治上尊重老干部、思想上关心老干部、生活上照顾老干部,认真为老干部办事,帮助解决老干部的实际问题。使老干部继续发挥余热,积极建言献策,为我局工作再上台阶做出贡献。二是注重人才选拔,通过竞聘上岗,把真正有魄力、有担当,群众满意的干部提拔到重要岗位上。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责任感、紧迫感,激发了全体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和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的内在动力。三是做好后勤服务工作,让干部职工在工作上没有后顾之忧,上半年根据各科所工作需要,更换废旧电话机20部,添置高拍仪16部,办公桌1张。通过安全大检查,添置维稳器材10套,还解决了配电室、红山家属院电路老化以及由于门庭屋檐干挂大理石老化造成的安全隐患问题。同时,加强了食堂的管理,成立了食堂管理委员会,以“全心全意为干部职工服务”的宗旨,收集干部职工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潜在问题,不断完善干部职工食堂的建设,为大家创造更加贴心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积极关心干部职工的健康文化生活,代表市局参加了乌鲁木齐市第九套广播操比赛,获得优秀奖。参与人数达120人。

(三)推进人才强税,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常言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实施人才兴税,是新形势下税收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我局税收工作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今年以来我局党组一直组紧握时代脉搏,把干部队伍建设摆上重要日程长期抓、抓长期。体现三个“突出”,成为我局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的途径:

1.突出“竞”。不断强化干部人事管理,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大胆探索用人制度,拓宽视野,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对13个科所长职位全部实行了竞争上岗。其中女干部比例达到38.46%,5名干部得到提任,科所长岗位交流率达37.5% 。这次竞聘优化了干部结构,为队伍注入了新的生机。其结果让“上者服众、下者服气”。实践证明,“竞”出的是有真才实学的优秀人才,“考”出的是干工作的真本领,“测”出的是广大干部职工的公认度,使选出来的人选既有较好的人员基础,又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竞争力。既赢得了公心,又激发了干劲,倡导了风气。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业务精湛的干部队伍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新一轮科所长调整到位后,工作热情高、劲头足。对工作有新思路、新举措,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干部整体精神状态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为我们下半年完成好税收任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突出“建”。建立全员培训、实地观摩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机制。推行“三位一体”的考核管理模式,将执法责任制、综合目标管理等考核工作与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通报,追究责任,促进税收工作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的同时,为干部教育工作奠定了制度保障。上半年,鉴于我局办税大厅各项工作迈向新台阶,工作作风、环境治理、优化服务等各方面工作取得巨大进步,局党组要求各科所轮流到大厅进行观摩交流,在比较中发现优势,在变化中寻求突破,促使我局征管服务局面从“一枝独秀”转变为“万象更新”。上半年观摩交流人次达60余人,各科所干部交流面达67%。目前此项工作仍在持续进行。

3.突出“促”。制定了激励政策,促使干部学习。积极鼓励干部参加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网络工程师等资格考试,提升干部岗位技能和综合素质。对于培训学费和在职学历教育学费给予报销。同时,有计划、分批次、有重点的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教育,开阔干部视野,增长见识。上半年除了日常的业务、政治学习和培训以外,推荐入党积极分子2名,发展预备党员2名,吸收1名预备党员转正,并组织了相关培训工作。年初,我局邀请了乌鲁木齐市党校卢淑玉教授,为全体干部举办了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专题讲座。3月,结合今年全国税务系统进行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考试,邀请财院老师对全体税务干部进行为期四周,每周2次的集中培训。随后,又针对计算机信息员进行了一次有关病毒库升级和软件应用中相关数据处理的培训。

(四)崇尚廉洁从税,党风廉政建设上水平

一是认真做好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制定了《沙依巴克区地方税务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及纠风工作联系点》。严格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每月至少督导一次工作的制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问题,把“一岗两责”落在实处。二是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年初我局制订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计划》,使宣传教育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重点的进行。三是加强廉政内控机制建设,今年我局共收到上级信访举报2件,通过受理举报,进一步向纳税人宣传了税法,帮助纳税人了解征管流程,加强了征纳双方的相互沟通和了解。四是经费预算管理更加规范透明,财务管理的监管、分析、预警功能作用逐渐发挥。

回顾这半年来的工作,我们付出了很多努力,收获了很多经验,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找到了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

一是工作作风还存在问题。虽然竞聘上岗确实为全体干部职工注射了一次 “鸡血”,但仍然有部分科所、部分干部职工萎靡不振,责任心不到位,工作缺乏主动性。说明我们在抓工作中还有短板,班子和班子成员在作用发挥上还有缺失。

二是工作方法还存在问题,例如:集资建房征管工作中仍然存在纳税人“一家看一家”只观望不纳税的现象。外区企业工程项目税收流入它区的情况仍有发生。我们必须要尽快、灵活地调整工作方向,找到工作关键点,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工作能力还存在问题,上半年的大走访工作反射出我们日常辅导和干部培训力度还是不能满足广大纳税人的需要,很多专管员无法解答纳税人问题。警示了我们务必要在基层干部职工业务培训方面多下功夫。

二、下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上半年,由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培训、考试工作;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科所长竞争上岗工作以及辖区内投资项目的摸底登记办证等工作的开展,全局一直处于全面应对的状态。下半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八个坚持为统领,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强化税收分析为切入点,以密切各环节的关联互动为着力点,以深化纳税评估为突破口,以促进纳税遵从度为根本任务,实现管理模式扁平化这一工作思路,全面进入今年的组织收入攻坚阶段。今年,如果完成14.65亿元的城区级收入,一般预算将要达到28.13亿元,把“田字路”等一次性收入共计5700万元全部收回,缺口仍在5.7亿元。如果长胜大队土地划拨取得进展,将实现耕地占用税10亿元左右,便会大大缓解今年的收入压力,否则,今年收入异常严峻。不仅如此,随着上半年营改增户移交工作的结束,营业税税基的压缩必然会导致下半年营业税的减收。我们必须正面面对组织收入的困局,学会自我修复,继续把握好当前我们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力求通过努力,能在下半年走出组织收入短缺的困局。

(一)对组织收入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不能仅仅依赖于申报数,申报是基础,但是靠申报完成税收任务是不现实的,大量的税收来源于申报之外,要想增收,必须树立“跳起来摘桃”的促收理念,首先做好分析工作。税收分析不仅是大厅的工作,更是每个税务所、专管员该考虑的问题,人人分析、层层分析、重点分析、拓宽工作思路,防止税款流失。

(二)紧紧抓住投资拉动带来的好形势,继续对“田字路”、“煤改气”、“雅山隧道”以及近百条街面巷道改造等工程项目一抓到底!

(三)以查促收积极挖掘潜在税源。

1.继续营改增户的检查。对企业纳税申报、发票使用、进项构成、免税收入以及差额征税等涉税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控管理。防范发票虚开;隐瞒销售收入;纳税人通过各种手段少申报、不申报等偷、逃、骗税行为。避免税款出现真空,消除税款入库盲点。预计七月底全部检查完毕。

2.对停车场、物业公司、各大市场的柜台、房屋出租、早夜市的管理费税收展开检查。针对这些容易隐藏在正常经济活动背后的漏缴税款问题,我们做了多方调研,具有一定普遍性,收取各种“管理费”、“物业费”、“出租费”等费用,不申报缴纳税款成了“潜规则”。加强对这些费用的税收监控管理,必将成为税收收入新的增长点。

(四)继续深化税源专业化改革,突出纳税评估的核心地位,积极推广使用区局纳税评估软件,加大对纳税人的资料分析,找出评估突破口,使聘请的专业人员在下半年发挥巨大作用,实现纳税评估新突破。

(五)不断推进标准化服务进程:1.继续开展各科所对办税大厅的观摩交流活动,对观摩结果提出更高要求,力求使全局整体精神面貌焕然一新。2.继续健全和完善官方博客、微博的推广,务必落实到位,发挥实效。3.积极创建市局星级办税厅和纳税服务明星评选活动。

(六)继续加强征管质量评价体系建设,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加大征管质量评价体系的巩固提高,做到流转顺畅、环节紧扣、程序合法、政策到位。勤考核,强基础。

(七)继续做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扎实圆满的工作,迎接今年的精神文明零基启动创建验收。

下半年,我局将全面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继续强化领导班子建设、深化干部队伍建设、活化机关文化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继续严格目标绩效考核,以月保季、以季保年。无论收入多么困难,形势多么严峻,全局上下都会紧紧咬住既定任务不放松,凝聚合力紧紧围绕组织收入为中心。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过硬的作风,拼搏苦干,争取完成全年任务。

(编辑:琛哥)

篇六:2016北京市重点税源企业标准
2016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在我向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作关于xxxxxx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一、xxx年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财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为民理财,促进发展,为民服务,促进和谐”为宗旨,依法加强征管,有效保障重点,财政运行呈现平稳健康发展态势。

上半年,全市财政收入完成893115万元,为年预算的56.8%,增长17.7%,其中:地方收入完成510773万元,为年预算的64.1%,增长32.1%;上划中央收入完成379892万元,为年预算的49.4%,增长2.6%。市本级财政收入完成412848万元,为年预算的59.5%,增长22.5%,其中:地方收入完成271349万元,为年预算的74.9%,增长32.7%;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39049万元,为年预算的42.7%,增长6.4%。

上半年,全市财政支出完成687209万元,为年调整预算的59.8%,增长51.6%,支出增幅居全省第1位,序时进度居全省第2位。其中:市本级财政支出完成352741万元,为年调整预算59.5%,增长73.7%。

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上半年,全市国税部门完成413507万元,增长2.3%,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0.1个百分点;地税部门完成273013万元(含两税),增长8.7%,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32.9个百分点;财政部门完成180354万元,增长100.6%,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38.1个百分点。

收入分结构完成情况:上半年,税收收入完成728732万元,增长4.3%,占财政收入的81.6%,比上年同期下降10.5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164383万元,增长172.9%。

收入分税种完成情况:上半年,主体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累计完成584083万元,增长4.8%,占财政收入的65.4%,比上年同期下降了8个百分点。其中:企业所得税(85%)完成117926万元,增长42.1%;营业税完成101306万元,增长20.9%;增值税受煤炭行业销售价格下跌,完成332916万元,下降3.4%;受结构性减税政策影响,个人所得税(85%)减收明显,完成31935万元,下降30.6%。

重点行业税收完成情况:煤炭、电力行业税收收入完成44.63亿元,占税收收入的61.2%,同比下降2.4个百分点,其中:煤炭行业受近期煤价环比下降和节能减排影响,占比下降5.1个百分点;电力行业受电价调整因素影响,占比提高2.7个百分点。房地产业受矿业集团旧城改造税收集中入库影响,占比提高0.9个百分点。

收入在全省位次情况:上半年,我市财政收入规模居全省第6位,增幅居全省第9位,比全省16市平均增幅高3个百分点。地方收入规模和增幅均居全省第4位。

收入增幅回落情况:全市财政收入增长17.7%,增幅同比回落8.2个百分点;全国、全省财政收入分别增长12.2%、14.8%,增幅同比回落19个和17.1个百分点,全国、全省与我市财政收入增长回落态势基本一致。

市本级财力情况:上半年,市本级地方收入完成27.1亿元,扣除8.7亿元国投新集股权转让和政府大楼置换两项非财力因素影响,可用财力比上期同期减少2.1亿元。鉴于市级年初预算是按照13%的增幅安排的支出预算,因此上半年市本级财政实际收支缺口4.68亿元。

财政支出压力情况:一是民生支出增加。xxx年全市预计投入民生工程资金15亿元以上,市本级配套1.9亿元。二是教育新增支出压力大。年初教育支出预算为16亿元,按照教育支出占GDp4%的要求,省政府下达我市xxx年教育支出任务23.07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91亿元,其中市本级增加2.65亿元。三是公务员津补贴提标和其他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改革,增加支出6000万元左右。四是促进经济发展一系列政策措施实施增加支出1.37亿元。

二、xxx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实力继续增强。上半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89.3亿元,增长17.7%,超序时进度6.8个百分点,月均入库14.9亿元。全市地方收入同比增长32.1%,高于财政收入增幅14.4个百分点;地方收入占全市财政收入比重为57.2%,比上年同期提高了6.3个百分点。区级财政收入完成24.4亿元,增长21.5%,增幅分别比全市及凤台县高3.8和14.6个百分点。上半年财政增收主要因素:一是全市经济良性发展,为财政平稳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二是财政部门依法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非税收入集中入库,其中:国投新集股票出售收益和市政府大楼及附属建筑物等资产处置收入共8.7亿元。三是省地税局直属分局负责征收的淮南矿业集团等企业所得税增收1.6亿元。

(二)服务经济举措有力。一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市财政组成10个工作小组深入213户中小微企业,开展“送政策、解企困、促发展”调研帮扶活动,让企业了解政策、用足政策、用好政策。落实各类财税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1.2亿元。做大做强市融资担保公司,市级财政新增注册资本金6500万元,使其注册资本达2.66亿元,上半年为241户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8.9亿元,同比增长139.8%。二是支持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发展。筹集资金3亿元投向高铁站、东西部二通道和朝阳东路等重点项目建设;利用亚行、世行贷款、外国政府贷款4.5亿美元以上,支持城市水系建设、采煤沉陷区治理、城市交通、垃圾焚烧发电等项目建设。整合支农资金4亿元,促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安排城维费1.5亿元,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整合资金20亿元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千百十工程”和园区经济发展;安排资金2500万元,支持10家企业做好上市准备工作;安排9000万元,支持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和资源枯竭城市转型。

(三)保障民生成效显著。一是有效推进民生工程。签订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实现“项目落实到部门、任务落实到县区、责任落实到个人”,全面构建“项目有人管、事情有人干、责任有人担”的工作格局。制定民生工程资金筹措、审计监察、意见反馈等办法近20个。上半年,全市实际拨付民生工程资金12.62亿元,占全年预算的84.1%。二是扎实推进收入倍增工作。制定《xxx年收入倍增工作重点》、《实施居民收入倍增“2211”提升计划》等八项措施,开展倍增宣传“八走进”活动,健全完善“五位一体”的联合督查体制。据统计,上半年我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574.3元,增长19.5%。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630元,增长20.3%,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37万人,新增4.2万;发放劳动报酬46.5亿元,增长22.3%,呈现就业形势向好,劳动报酬稳定增长的良好格局。

(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财政收支压力增大的情况下,继续强化教育、就业、社保、住房等方面支出力度。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统筹安排9.8亿元,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惠及中小学生25万人,免除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费用,惠及15.8万人,资助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4050人、5241名贫困寄宿生,改扩建乡镇公办幼儿园2所。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拨付资金7456万元,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近1.63万人就业创业;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240元,城市低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320元提高至360元;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和农村五保户供养人员5.5万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三是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积极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财税扶持政策,拨付资金1.93亿元,已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1994套、公共租赁住房495套,改造农村危房386户。

(五)争取政策项目支持。今年以来国家、省陆续出台一系列“稳增长”政策,市财政积极主动争取上级政策、项目和资金。一是积极配合申报项目。安排项目前期经费1000万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准备申报工作,筛选上报获得支持的项目44个、资金达21.8亿元。二是积极主动向上对接。财政部门立足自身、抓住时机、超前谋划,配合相关部门上报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9个,项目投资19.2亿元;上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3个,项目投资1650万元。三是积极争取转移支付。准确把握国家、省财税政策调整,积极争取体制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机制,上半年共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17.5亿元,增长30.2%。

(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一是推进部门预算管理。6月27日,市本级按照“规范管理、服务创新、平稳有序”原则,全面启动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制订下发8个预算编制及管理文件,新增“地方性政府债务预算表”、完善“三公”经费预算表、严格公务用车和“四项资产”预算审核,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规范性。二是开展“六清”工作。为缓解市级财政支出压力,确保全年收支预算平衡,市本级财政全面开展“清政策、清项目、清资金、清财力、清资产、清债务”工作,切实增加可用财力。三是推进绩效考评工作。今年市本级选择70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比上年新增项目30个,涉及财政资金1.7亿元。制订《xxx年市级预算支出重点项目绩效考评方案》和《重点项目绩效考评工作计划》,完善绩效目标评价体系,实施项目跟踪问效,提升财政管理绩效。

(七)引导金融反哺经济。深入研究财政资金投入的成本效益,通过支持金融、引导金融、调节金融、最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一是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今年市财政安排2000万元奖励扶持资金,重点支持金融体系建设、开展金融创新、向上争取贷款额度、引进市外资金和扩大中小企业贷款总量。二是对中小企业和“三农”贷款增量进行奖励。落实市政府《关于发挥财政引导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淮府办[2016]106号)政策,拨付11家金融机构2016年度支持小企业、微型企业贷款增量奖补资金454.2万元。三是构建金融支农平台。对新设的县域涉农融资性担保公司、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市级金融分支机构、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商业银行等财政给予奖励或补助。上半年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新设立分支机构,市财政补助两家银行各30万元。四是完善政府性资金存款与银行货币投放的激励机制。下发《关于xxx年度在淮金融机构政府性存款与新增贷款挂钩的通知》,制定贷款与存款挂钩考核办法,发挥财政存款的引导作用,促进在淮金融机构对我市各项事业的融资。上半年,财政资金存款7亿元撬动金融机构贷款12亿元,增长21%,发放城建贷款4亿元。

总体来看,今年上半年我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财政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同时,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虽然平稳增长但对部分行业和重点企业的依赖性仍然较大,可用财力增长有限,新增刚性支出扩围,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财政绩效还需提升,财政改革有待深化,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三、为完成全年预算任务而努力

下半年,财政部门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财政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主动保障积极财政政策的落实,全力服务我市发展改革稳定大局。

(一)科学组织财政收入,扩大财力规模。xxx年,全市财政总收入预算为156.9亿元,增长13%。面对复杂多变和增长趋缓的经济形势,全市财政部门按照“准确分析、加强征管、科学调度”的原则,积极做好征收工作。密切加强与税务、金融部门联系,围绕收支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加强调度,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完善综合治税措施,进一步抓好重点税种、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的税收征管。挖掘非税收入潜力,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努力实现收入均衡入库,确保圆满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二)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按照“稳中求进”的总基调,通过财政资金引导,积极争取中央投资和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增加社会总需求。落实促进消费政策,加强流通体系建设。全力扶持我市支柱产业、重点项目及重点税源企业发展。统筹“千百十”工程、自主创新、产业专项资金,采取项目研发补贴、创新奖励等形式,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通过担保、财政贴息、补助项目前期经费等措施,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全面落实财税优惠政策,促进旅游、服务、文化等产业发展。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支持高新技术开发区、煤化工现代工业园、经济开发区等建设。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推进可持续发展。

(三)着力保障改善民生,提升群众福祉。切实加强民生工程后续管理,严格跟踪兑现,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巡视评估活动,确保35项民生工程一项一项落到实处。建立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库,完善民生工程决策机制,不断增加民生工程建设的科学性和系统性。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扩大试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补助提标为重点,加快完善各项社保制度建设。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贯彻国家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有关要求,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大力推进我市文化产业建设,不断提升淮南软实力。

(四)强化财政监督考评,推进绩效管理。继续落实财政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各项措施,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一是全力加强财政监督。深入开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和《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学习宣传工作,完成13家行政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20项日常监督检查项目,督促县区财政部门完成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考核工作。二是切实加强绩效考评。认真落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xxx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将绩效管理融入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审计整改等各个环节,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专家考评小组和委托中介机构考评两种方式做好30个重点项目的绩效考评工作,切实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强化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实现财政资金安排与绩效优劣挂钩。

(五)深化各项财政改革,规范财政运行。一是促进阳光支付。进一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扩大使用范围,年底之前将公务卡改革覆盖到县区所有预算单位;实施市直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年底前所有县区实现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规范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减少现金支付结算。二是严格预算追加。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能支出”的原则,维护预算严肃性和约束力,年度预算执行中,除民生增支政策外,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三是压缩行政经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从紧编制预算,压缩因公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用,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增强节电、节油、节水意识,严格控制考察培训和节会活动。

今年是淮南财政极为困难的一年,财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任务艰巨,压力更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圆满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财政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编辑: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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